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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保护论文

时间:2022-04-28 03:43:03
摘要:古建筑主要指构建在民国以前,具有独特文化历史价值的建筑物。该类建筑物不仅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还承载着历史的变迁。然而,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古建筑日益被现代文明所吞噬,古老的记忆处在消逝的边缘。因此,在经济改革的过程中,如何更好地保护好当前的艺术结晶,则是在我国经济建设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 古建筑保护 建筑论文 建筑

古建筑保护论文

古建筑保护论文:住房建设与古建筑保护

一、埃及的住房建设情况及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政策

埃及人均国民收入1417美元(1999年),家庭平均收入7570埃镑,人均收入4493埃镑(1美元合3.4埃镑)。过去,埃及的城镇住房以独门独院的平房为主,富裕的人家盖两层小楼。20世纪70年代以来城市人口剧增,仅开罗市就有1500万人,占全国人口的四分之一,城市问题越来越严重,其中最突出的就是住房危机。据了解,埃及城市现有半数住房年久失修,不少住房是危房,许多人无家可归,违章建筑到处都是,由于地价贵,不少开发商为牟取暴利,随意扩大建筑面积,甚至违章加层,时常发生塌房死人等恶性事故。有一幢7层楼房,上面竟然加盖了5层,结果大楼垮塌,死伤近百人。有鉴于此,埃及政府不得不采取措施对付住房危机,最近几年来,埃及每年新建住宅保持在27万套,投资保持每年90亿埃镑,由于埃及城市失业率高,居民普遍收入低,政府通过低息贷款资助家庭购置住房,每年提供6.2亿埃镑,年息5%,每一购房者可向政府申请1.5万埃镑的低息贷款(40年还贷期),不足部分可申请银行商业贷款。在已故总统萨达特的倡议下,埃及开展了建设青年公寓计划(也叫未来公寓计划,意为建设一批代表埃及将来居住水平和发展方向的现代化住宅),计划兴建15万套,由埃及建设部负责修建,资金的50%由企业家捐助,另50%作为私人发展商投资,租售价格由政府确定(以收回成本为确定价格的依据),目前已建成7万套。埃及的住房一般不作外墙装饰,所以城市里的住房看上去都是千楼一面的混凝土外墙,但室内装潢都比较讲究,被称为埃及城市一怪。在埃及的城镇,还可以看到许多未完工的住宅工程,屋顶上树着密密麻麻的钢筋,但屋顶下面的房屋已经使用了多年。

据了解是因为埃及的法律造成的,埃及的房屋都要交不动产税,业主于是跟政府玩起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把戏,让住宅永远处在“半拉子”工程状态,就可以永远逃避交税了,而由此造成的城市景观方面的损害,则多年解决不了,大家都觉得这是法律的失败,也有人呼吁修改法律,但至今还是老样子。

二、埃及卫星城建设的得与失

埃及国土面积100万平方公里,但只有5%的土地适宜居住和耕种。为了解决建设用地,从1975年起,经过专家的论证,埃及开始在沙漠地带建设卫星城和经济型住房。20世纪80年代达到高潮,经过20多年的努力建设,目前已有12个卫星城初步建成。

位于开罗市郊区十几公里的十月六日卫星城,1979年开始规划建设,卫星城分为工业、住宅、娱乐三个功能区域,规划人口65万,计划建成生态型绿色卫星城。第一期现已建成,良好的环境和配套设施,使卫星城的空气质量、绿化率等指标大大高于市区,吸引了1000多家企业落户卫星城。为了吸引企业和居民入住卫星城,埃及政府采取了三项优惠政策。

一是优惠的税收政策,规定凡在卫星城落户的企业,在10年内免收海关税和企业所得税。

二是优惠的房价,由于沙漠土地地价十分便宜,卫星城的房价只有200多埃镑/平方米,仅相当于开罗市区房价的四分之一,工业用地价格更加低廉,因此对中低收入家庭和中小企业很有吸引力。

三是简便的手续,1997年,议会通过了“投资鼓励和刺激法”,设立专门机构对外商投资实施统一管理,大力改善投资环境和资本市场,吸引外国投资。卫星城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由政府设立一家开发公司统筹进行环境和配套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统一对外招商引资,办理有关手续。

公司隶属建设部,政府之间的协调事宜由建设部负责。然而,由于摊子铺得太大,全面开发使埃及的财政不堪负担。特别是与城市市区连接的交通建设滞后,卫星城对有钱人缺乏吸引力,对穷人还是买不起住房,致使有相当一部分房屋闲置。

三、埃及重视建筑科技发展

埃及虽属第三世界,但在科技和人才方面比较重视,建设部门也重视建筑科技工作。早在1954年,就成立了建筑方面的研究中心,期间虽历经几次战争的创伤,但该中心的发展一直得到埃及政府的关心与支持。中心隶属建设部,在全国设有分支机构,除承担住房与建筑方面的科研任务外,还负责建筑材料质量及钢筋混凝土质量监测、建设科技人才培训(全国设有75个培训中心)、建设标准规范的制定,并参与全国区域规划、城市规划、新城规划、低标准住宅设计等工作,中心实行零预算,经费主要由财政拨款,也可以通过技术服务和咨询服务收费补充经费不足,收费标准由建设部会同财政部制定,地方政府和外国基金组织也经常提供一些资金援助。

四、埃及重视古建筑修复和保护项目

埃及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名胜古迹星罗棋布,其中不少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令世人神往。修复和保护古建筑自然成为历届政府重中之重的任务。

艾资哈尔清真寺是开罗最古老的清真寺之一,迄今已有1000多年的历史,该寺占地1.2万平方米,380根大理石圆柱,三个巨大的圆顶和五个高耸的宣礼塔,构成了气势磅礴的大清真寺,反映了伊斯兰建筑风格和艺术的独特魅力。它同时也是一所荟萃伊斯兰学者、在国际上享有权威的综合性伊斯兰教大学,对这样一所具有历史意义的古建筑的修复和保护工作,由建设部负责,政府每年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在历经了千年的沧桑后,依然保存得相当完好。开罗的城墙修复工作近几年也获得了很大的成功,城墙周围曾经是开罗颇有名气的死人城,是开罗的一大奇观,在死人城里,生活着超过50万的居民,这些人都是最低层的劳苦大众,在埃及城市化的高潮中进城淘金,他们付不起房租,只好以墓地为家,与尸骨为伴,是埃及社会的一个特殊阶层。墓地的居民情况十分复杂,居住和治安条件十分恶劣,缺乏基本的生活设施,尘土飞扬,垃圾成堆,政府多次进行清理整顿,但收效甚微。长期以来都是政府的一块心病,后来政府通过改造旧城墙,引导和资助居民搬迁,一举两得,是比较成功的做法。

埃及在修复和保护古建筑方面的主要经验,一是加强立法,在古建筑周围,严禁私搭乱建,根据立法,埃及当局采取果断行动,用推土机把金字塔周围地区包括已故总统萨达特别墅在内的房屋建筑、夜总会和其他娱乐场所统统推倒,变成绿化地带。二是通过各种途径,增强全民保护古建筑意识。三是依靠专家队伍,将古建筑的修复工作,交给专家去做,不搞长官意志,修复方案要经过专家反复论证修改,甚至要在世界范围内征求意见,方案不成熟,宁可不修。四是采取多种方式增加投入。除政府的财政预算外,主要的修复资金来自世界有关组织,各国政府援助及世界范围内的民间捐助,在世界各地,都有一批热心的志愿者,为埃及古建筑修复工程拉赞助,埃及政府及有关部门,以项目为对象,通过广泛的宣传介绍埃及古建筑的历史价值和修复计划,呼吁世人为保护人类的共同遗产给予资助,为埃及古建筑的修复保护工作争取到大量的资金,差不多所有的大型古建筑修缮项目,背后都有大量的外国资金的资助。

三、埃及重视建筑科技发展

埃及虽属第三世界,但在科技和人才方面比较重视,建设部门也重视建筑科技工作。早在1954年,就成立了建筑方面的研究中心,期间虽历经几次战争的创伤,但该中心的发展一直得到埃及政府的关心与支持。中心隶属建设部,在全国设有分支机构,除承担住房与建筑方面的科研任务外,还负责建筑材料质量及钢筋混凝土质量监测、建设科技人才培训(全国设有75个培训中心)、建设标准规范的制定,并参与全国区域规划、城市规划、新城规划、低标准住宅设计等工作,中心实行零预算,经费主要由财政拨款,也可以通过技术服务和咨询服务收费补充经费不足,收费标准由建设部会同财政部制定,地方政府和外国基金组织也经常提供一些资金援助。

四、埃及重视古建筑修复和保护项目

埃及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名胜古迹星罗棋布,其中不少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令世人神往。修复和保护古建筑自然成为历届政府重中之重的任务。

艾资哈尔清真寺是开罗最古老的清真寺之一,迄今已有1000多年的历史,该寺占地1.2万平方米,380根大理石圆柱,三个巨大的圆顶和五个高耸的宣礼塔,构成了气势磅礴的大清真寺,反映了伊斯兰建筑风格和艺术的独特魅力。它同时也是一所荟萃伊斯兰学者、在国际上享有权威的综合性伊斯兰教大学,对这样一所具有历史意义的古建筑的修复和保护工作,由建设部负责,政府每年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在历经了千年的沧桑后,依然保存得相当完好。开罗的城墙修复工作近几年也获得了很大的成功,城墙周围曾经是开罗颇有名气的死人城,是开罗的一大奇观,在死人城里,生活着超过50万的居民,这些人都是最低层的劳苦大众,在埃及城市化的高潮中进城淘金,他们付不起房租,只好以墓地为家,与尸骨为伴,是埃及社会的一个特殊阶层。墓地的居民情况十分复杂,居住和治安条件十分恶劣,缺乏基本的生活设施,尘土飞扬,垃圾成堆,政府多次进行清理整顿,但收效甚微。长期以来都是政府的一块心病,后来政府通过改造旧城墙,引导和资助居民搬迁,一举两得,是比较成功的做法。

埃及在修复和保护古建筑方面的主要经验,一是加强立法,在古建筑周围,严禁私搭乱建,根据立法,埃及当局采取果断行动,用推土机把金字塔周围地区包括已故总统萨达特别墅在内的房屋建筑、夜总会和其他娱乐场所统统推倒,变成绿化地带。二是通过各种途径,增强全民保护古建筑意识。三是依靠专家队伍,将古建筑的修复工作,交给专家去做,不搞长官意志,修复方案要经过专家反复论证修改,甚至要在世界范围内征求意见,方案不成熟,宁可不修。四是采取多种方式增加投入。除政府的财政预算外,主要的修复资金来自世界有关组织,各国政府援助及世界范围内的民间捐助,在世界各地,都有一批热心的志愿者,为埃及古建筑修复工程拉赞助,埃及政府及有关部门,以项目为对象,通过广泛的宣传介绍埃及古建筑的历史价值和修复计划,呼吁世人为保护人类的共同遗产给予资助,为埃及古建筑的修复保护工作争取到大量的资金,差不多所有的大型古建筑修缮项目,背后都有大量的外国资金的资助。

古建筑保护论文:古遗址与古建筑保护方法探索及应用

[摘要]本文主要针对陕西境内保存大量古遗址及古建筑的现状和存在问题,重点在保护理念和方法上进行了探索,以尽最大的可能使文物的原始状态能够一直保存下去。对于遗址所采用的复原性保护和非复原型保护的两种手段做出了界定,另外对砖塔、木构建筑保护修缮也做了有益的尝试,并通过重要实例作出较详实的说明。

[关键词]古遗址;古建筑;保护方法

近些年,在国家文物局、陕西省文物局的支持下,陕西省许多重要的古遗址、古建筑得到了很好的保护维修,取得显著的效果,本文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古遗址、古建筑保护方法的应用做一介绍。

一、概况

(一)现状

陕西境内已知的人类历史至少已有75万年。在中国历史上自西周至唐代,共有13个王朝在此建都,历时千余年。陕西地上及地下文化遗存非常丰富,其类别主要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碑刻等,此外还有一定数量的近现代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地下遗存从最早75~80万年前至明清,遍布全省范围。地上古建筑遗存,从唐宋至明清,比比皆是。陕西还是我国石窟寺、造像碑数量最多的省份之一,主要分布在铜川、延安及关中一带,时代最早为北魏和北朝,最晚为明清。始建于北宋的西安碑林,共收藏汉至清代碑石2300多通,是国内保存碑石时间跨度最大、数量最多的地方。另外还保存有中国最早的汉中褒斜道石门东汉“[畜][阝]君开道碑”摩崖石刻。

以来,陕西省于1958年、1980~1981年、1987~1989年共组织了三次全省范围内大规模的文物普查。第三次文物普查共发现和复查各类文物点3.1万处,位居全国第一。其中古遗址10378处,古墓葬4011处,石窟寺544处,古建筑2577处,石刻14551处,近现代史迹1089处,近现代建筑342处,其他类型文物点约1000处。2007年,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开始,目前陕西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正在进行中。另外,除了秦始皇陵及兵马俑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外,陕西省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0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88处,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157余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6座, 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1座,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2处。

(二)存在的问题

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对文物造成的破坏是比较严重的,不论是古遗址,还是古建筑,突出的问题,就是其周边的环境日趋恶化。例如:在划定的保护范围里建造构筑物,任意在遗址内挖坑取土,占用古建筑作其他用途等等,古遗址或古建筑在经历了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风雨之后,本身已经很脆弱,根本经不起自然和人为的破坏,所以说,两种因素不但给文物本身造成无法估量的破坏外,也给文物保护和维修增加了难度,同时也给管理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压力。

(三) 保护目的

制定古遗址、古建筑的保护规划,目的是为了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主要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是通过保护规划,划定出古遗址或古建筑的保护范围,控制其周边建设用地,改善其周围环境风貌,以达到与人文景观的统一与和谐。第二是早期遗址本身的保护问题,如何保护好遗址不再遭受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破坏,这个问题涉及到许多方面。下面结合这几年陕西省的古遗址保护实践,重点探讨早期建筑遗址保护方法等诸多问题。

二、遗址保护

西安曾是周、秦、汉、唐十三个朝代建都的地方,保存有许多著名的古代建筑遗址,这些遗址具有以下共同点: 遗址一般均有千年以上的历史,最早的有3000多年;曾在历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可以代表当时建筑及社会发展的水平;均占有较大的面积,而且其上没有建筑覆压,环境条件较好;虽然上部建筑已不存在,但遗址保存状况较好,因而可以通过对遗址的研究了解到建筑最初时期的情况;还可通过其他文献资料,对建筑有关情况作进一步了解。

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我们逐步为早期遗址、帝王陵墓及古建筑群制定保护规划,陕西省文物主管部门对城市建设发展涉及到文物时,或者文物本身需要进行较大规模维修时,首先要求必须制定总体保护规划,在规划的基础上分期分批实施。对于文物本身,需要指出的是,保护的目的,是尽可能让文物的原始状态能够一直保存下去,让更多的人能够了解到人类历史发展的信息。由于中国早期建筑遗址主要是以夯土、砖铺地面及石质柱础为主,当遗址考古发掘结束后,遗址马上就面临的是回填或展示的选择。哪一类遗址会选择维护开放展示,哪一类遗址又会选择暂时或永久性回填,这将涉及到各个方面,比如,环境的条件、经济条件、科技手段等。更重要的是遗址本身的历史价值,与当前社会发展的密切关系。经过这些年的探索和实践,我们认为,对遗址而言,在有充分依据的情况下,又不会对遗址造成破坏,复原性的保护应该作为第一种选择。回填只是在一定的条件下的权宜之计,而并非最终的保护措施。保护开放的方式是我们探索的重点。遗址保护共分两类:一类是复原性的保护,这类保护措施要直接触及到文物的本身;还有一类是非复原性的保护,这类保护措施不直接触及文物本身。

非复原性保护主要针对建筑遗址,因为必须保护其文化内涵和历史价值,防止自然因素的破坏,保护措施与遗址本身没有任何联系,因此,建筑所采用的结构、材料、工艺及设备等方面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复原性保护并非单纯对建筑作出复原,而是作为一种手段。如果想恢复到初始状态,这是不大可能做得到的,因为最初的使用状态、环境、室内陈设等均已不存在,不可能再去重新恢复,所以复原保护是有一定限度的。

复原性保护不能因复原而对遗址造成任何损害,复原的部分必须具有可逆性,并与遗址有适当的区别,所以说复原保护宜简不宜繁,复原性保护必须深入研究考古发掘成果,从中找出依据,使复原具备真实性。复原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保护遗址免遭自然与人为因素的破坏;复原保护的对象也是选择在历史上有着重要价值的建筑遗址。比如:汉长安城、唐代大明宫、唐乾陵、汉景帝阳陵、唐长安城――天坛遗址等,下面以唐大明宫含元殿遗址保护工程为例。

(一)现状

中国早期建筑保存至今主要是以夯土、砖铺地面及石质柱础等为主,而含元殿遗址正是如此,它是唐代大明宫内的最重要的殿堂,位居龙首塬南坡的高地上,龙朔三年(663)建成,是当时朝廷举行元旦、冬至大朝会的场所。殿堂构筑于三层夯土台上,殿身面阔11间,每间均宽5.35米,进深28米,柱径0.7米左右。在大殿东西两侧约30米处各建有栖凤阁与翔鸾阁,殿与阁之间用曲尺形长廊连接,并建有转角建筑,在大殿东南与西南方向还建有东、西朝堂。朝会时,百官须经殿前龙尾道后才能入殿。

现保留有大殿的殿基以及栖凤阁和翔鸾阁的基址。其上木结构部分已毁于唐末,堆积物也不存在。遗存主要包括夯土台、局部砖铺地面、砖铺散水、台壁包砖、石质柱础、栏杆及螭首,且大部分已残。由于长年风吹雨淋, 夯土台不断地剥蚀变小。

(二)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气候和雨水对遗址造成的影响。西安位于关中盆地中部,地势为东南高西北低,海拔400米左右,属暖温带,年平均气温13.3℃,极端最低温度为-20℃,极端最高温度为45.2℃,年降雨量为604毫米,而且多集中于7~9月份。经雨水长期冲刷与浸泡,造成遗址表面比较疏松,特别在冬季的冻融作用下,夯土台面层风化与剥落不断加速。

(三)保护工程

含元殿遗址的历史价值和建筑价值均非常高,影响也很大,因此保护好这处遗址意义重大。既然是由于自然气候条件对遗址造成破坏,因此要设法增加其遗址土质的强度,增加表面的抗风化能力,进而设法再现含元殿遗址的原貌。

1.设计原则

(1)尊重考古发掘成果,以考古资料作为参照依据。

(2)查阅有关文献记载,研究建筑各部位的原貌。

(3)通过对遗址规划,划定其范围,控制周边环境的变迁。

(4)将现代科技手段与传统方法有机结合,对遗址实施无损保护。

(5)在依据充分的情况下,设法再现含元殿当年阶陛的规模。

(6)任何一项保护措施应具备可逆性。

2.保护方法

(1)夯土遗址表面的保护:对考古发掘清理之后的遗址表面,先铺满一层5~10厘米的细砂,然后在其上覆盖45厘米厚的黄土,使遗址表面保护层厚度为50厘米,其目的使遗址表面与保护层有所区别,但又不破坏遗址表面。

(2)支护与加固相结合:千余年来自然与人为因素给遗址造成很大程度的破坏。如夯土台被凿出多孔窑洞、台壁开裂以至坍塌等,这些均给遗址整体埋下了不安全的隐患,对这部分重点是采取原材料与原工艺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补强或夯填。如填实窑洞、加固台壁、密实裂缝等。

(3)殿基局部复原:在遗址某一部分具备有复原条件的情况下,可考虑使用原材料与原工艺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复原,比如三层夯土台,均可按照遗址原表层砖石包砌做法予以恢复。若复原的依据不充分,但遗址某一部分又需要支护,可考虑使用砖、石等材料进行包砌,但其表面要与原建筑遗址能够有所区分。

(4)有限的局部展示:对于遗址中保存较好的砖铺地面、散水、柱础石等部位,可在保护层上设置观察窗或观察井,使参观者能够对昔日的含元殿有一些真实的感受。

3.遗址土力学的分析及保护

对于遗址夯土,经工程地质勘测和实验室分析结果,得出含元殿殿基是由素填土、夯土、古土壤等构成。其中素填土为遗址表面风化及考古发掘回填的黄土,夯土主要是殿基部分,厚度约4米;夯土以下为原生土。

据地质报告分析,经过人工夯筑之后的黄土具有较高的强度和承载力,无湿陷性,一旦风化很容易造成疏松、开裂,因此殿基夯土部分应是重点保护的对象,选择在夯土之上再覆盖黄土的办法可以补充损失的黄土。为了增加黄土的强度,在上面的黄土内加入一定比例的石灰粉。这样做既可以将传统材料与新工艺有机结合在一起,又符合传统的做法。

为了防止夯土台壁出现坍塌,同时也能再现含元殿殿基的原貌,在各层夯土台外壁砌筑保护性挡土墙,墙厚720~1080厘米,用青砖包砌。为了增加夯土表面的防水性能,在夯土上面按原殿基做法铺设地面方砖,恢复柱础石。在殿基保留夯土的地方,使用黄土加黄砂和胶粉,用传统方法夯筑0.8米高的矮墙,以表示原大殿的柱网布置。

含元殿坐落在三出陛的台座上。经考古发掘,第一层台、三层台的位置与高度能够确定,惟二层台因破坏严重而不能确定。为了保护遗址不再造受破坏,并再现三出陛的形式,在遗址表面铺设保护层(5厘米细砂,45厘米黄土),在台陛侧面砌筑青砖挡土墙,在台陛上面铺灰土层,夯至10厘米,形成防水层,再在其上铺方砖。

龙尾道是设在大殿南侧上下蹬道,史书记载坡道转折而上,犹如龙尾。本次考古发掘未找到任何迹象,但在东西二阁与殿陛结合处发现有坡道的痕迹,因此,认定龙尾道位于两阁的内侧。所以龙尾道沿阁的内侧设墁道登上大殿。先在遗址表面覆盖保护层(5厘米细砂,45厘米黄土),然后在其上铺设仿唐灰陶方砖。

含元殿遗址保护工程是对遗址保护原则与方法积极有效的探索,它必将对古遗址的保护产生重大影响。

三、保护修缮

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到现在,陕西省已对近百座各类文物建筑进行了维修保护,主要包括木结构殿堂、砖石结构古塔等。近几年则重点对省内几座倾斜砖塔实施纠偏保护试验,对韩城元代建筑进行维修保护。下面逐一介绍:

(一)眉县净光寺塔

1.概况

净光寺塔位于眉县县政府院内,具体建造年代不详,塔北经幢题刻留有“眉城净光寺修造佛塔”、“元和拾壹年”、“咸通九年”等字样,经专家考证,认为该塔应为唐塔。净光寺塔为楼阁式砖塔,方形七层实心,底层设有塔室可入,塔体每边长为4.46米,塔高约22米。现塔底层剥蚀严重。1998年测得塔体向北偏东7.525°,倾斜、垂直方向倾角4.3°,塔刹中心偏差1.664米,正北方向偏差1.620米。

2.原因

净光寺塔倾斜主要是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造成的,另外“”期间曾在塔北面建有厕所,从而造成地基湿陷,加快了塔体倾斜的速度。地层关系:上部为0.4米厚杂填土,主要为砖块等。其下为素填土,土质不均匀,多含瓦片、石子等,含漂石。勘察表明,塔下土体经过上千年的重压,其密度已相当高,塔下土体水浸速率相当缓慢。综合分析上述因素,决定对该塔采取“成孔―软化”的技术,在塔南侧塔基下钻一排孔,再注水以软化孔间土,迫使塔体南侧产生不均匀沉降,促使塔身逐步回倾。

3.塔体加固

由于该塔年代久远,塔身整体性较差,塔体倾斜已趋于临界状态,为了防止纠偏过程中塔体出现开裂,首先对塔身1~3层用槽钢、木板及钢筋拉杆做临时性加固,每层加固两面道。在塔体纠偏过程中对加固拉杆应力的变化实施全过程监测。

塔底层剥蚀、破损比较严重,为了防止在纠偏过程中对塔下部造成局部的破坏,在纠偏之前对塔底实施适当的永久性加固措施。

4.塔体纠偏

避开被有关专家称之为“潦石”的土层,距地表约1米打1排孔,孔径为10~12公分,孔间距为10公分,孔与水平面夹角控制在10°左右,孔的深度依据理论分析以进入塔边线3/5左右适宜。孔大小与数量根据情况控制。成孔方式则采用洛阳铲人工完成。

成孔后需观察48小时,向孔内注水以软化孔间土。注水48小时后观测显示出塔体开始向南侧缓慢回倾,大约经过36小时,塔的回倾过程逐步趋于稳定。类似工序共需进行8轮。

一个月后对纠偏施工进行复测表明,塔尖南北方向由原来偏移1.62米缩小为0.62米,矫正61%;塔尖东西方向回倾0.52米,矫正70%。预计在以后一段时间内,塔体还会回倾10~20厘米。

5.经验体会

(1)塔下土体经长期重压,密度较大,常规浸水难以奏效,若浸水时间长,塔体回倾量无法控制。“成孔―软化”中的浸水是辅助性的,可以有效控制塔体回倾速率与最终量。因此,成孔―软化技术是可行的。

(2)在纠偏前需对塔身及塔底进行加固。因为塔体倾斜后,在回倾过程中,其轴面剪应力较大,所以为防止在回倾中塔体会出现开裂,对塔体要采取加固措施。

(3)成孔位置在距地表1米处为宜。

(二)韩城高神殿

韩城历史悠久,地上地下文物遗存非常丰富,是陕西境内名副其实的文物大县。特别是古建筑保存下来非常多,共有部级、省级、县(市)级重点古建筑152处。这些古建筑普遍存在着年久失修、破损严重等现象。有许多级别不高但文物价值比较高的古建筑更是面临毁坏的边缘,高神殿就是其中的一处。该殿原由四座单体组成的一组建筑,后来一座被拆除,现存三座,每座殿均雄浑完整,外檐彩画也十分精致。自被村上学校占用后,其内部构件就被任意改造,彩画被任意涂抹与刻画,大殿墙壁四处裂缝,柱子歪斜,瓦件残缺,殿周围垃圾成堆,排水不畅,环境恶劣,致使好端端的殿堂变成了危房。

为了保护高神殿,文物部门决定实施搬迁异地的保护措施,将高神殿搬迁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普照寺门前广场。

搬迁是一个非常慎重的问题,也是一个技术含量很高的工程,不能出现任何闪失。按古建筑维修规定:古建筑必须坚持就地保护的原则。搬迁则是不得已的办法。所以搬迁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能否保持其“原汁原味”。搬迁过程中有几条经验需总结:原建筑的山墙均为土坯墙,搬迁后山墙仍用土坯砌筑,一改过去大维修中将土坯墙换成砖墙的做法;二是高神殿经过改造,原门窗均己不存在,这次搬迁后,没有制作新的,而是设法在当地收购旧木门和窗,与高神殿整体和谐;三是将原建筑山墙上保留的部分壁画揭下,然后再重新嵌入原来的位置。四是搬迁前殿与殿之间的位置;搬迁后仍然保护原有格局。

无论是古塔纠偏保护,还是元代建筑整体搬迁,均是严格按照文物保护原则制定出可行的设计方案,最大限度地保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对文物本体做到了最小干预。

四、结语

经过十几年的探索与实践,陕西在古遗址、古建筑保护与维修工程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尝试,先后对唐大明宫含元殿、麟德殿、汉长安城殿堂诸遗址进行了保护与展示,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这些保护项目的实施,既完整保护了遗址的范围,又有效地保护了遗址本体,而且极大改善了遗址保护、保存和人文环境,同时也有效地改善了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和居住条件,进一步充实了全国历史文化名城西安的文化内涵。

韩城元代建筑保护项目,搬迁只是针对那些无依托环境,本身又即将倒塌的单体建筑,占的比例非常小,而且制定出方案,经过严格论证科学有序地组织实施,以达到真正保护的目的。

古遗址和古建筑的保护依然是陕西文物工程的重点,我们要认真总结已取得的经验,关注国际、国内文物保护发展的动态,不断在保护方法方面进行探索实践,力求使文物保护的整体水平能够上一个新台阶。

古建筑保护论文:浅析云浮市新农村建设与古建筑保护

[摘要]坐落在云浮市新农村中的古建筑,既有南江流域独特的地方特色,又有百越文化与中原文化融合的文化特征,蕴涵着丰富的地方历史信息、文化积淀、民风民俗。本文通过分析云浮市新农村建设与古建筑保护的相关问题,探寻保护好乡土特色文化遗产,使新农村建设和古建筑保护两不误的方法。

[关键词]云浮市;新农村建设;古建筑保护

在全国如火如荼地开展第三次文物普查中,云浮地区对四县(市)一区进行了详细调查,发现、发掘大量具有研究价值的文物遗迹、古建筑等1713处。其中大部分分布在农村,特别是具有鲜明的文化特色和人文景观的遗址,不仅反映了南江、西江流域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和丰富多彩的民风民俗,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历史见证。但是,随着农村物质生活的改善和国家相关政策的落实,新农村建设正在广大农村蓬勃兴起,给有地方特色的古建筑造成一定威胁。如何处理新农村建设与古建筑保护的关系,解决新农村建设与古建筑保护的矛盾,使古建筑的文化内涵、建筑特色、历史风貌得以有效保护,又能够促进新农村建设,是文物工作者必须认真研究的首要问题。

一、云浮市新农村建设与古建筑保护现状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对农村进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最终实现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农村古建筑从广义上可泛指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建筑,在狭义上多指分布在农村的古民居、古祠堂、古寺庙、古桥梁、古塔等具有传统文化内涵的建筑。云浮市新农村建设与古建筑保护现状如下:

其一,目前云浮市在文物普查中登记在册的古民居、古祠堂、古寺庙、古桥梁、古塔和古遗址等,大部分是明清时期的建筑,充分反映了南江、西江流域风土人情和地方特色,标志着当时的文化、艺术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是研究粤西地区乃至百越地区的活教材。如郁南连滩镇的张公庙、郁南县大湾镇的古建筑群和罗定的孔庙等,在建筑上讲究实用、美观,在艺术上融合了中原文化与地方习俗。这些古建筑记录了人类文明进步的每一个足迹,为我们了解远古文明提供了证据。然而,在开展新农村建设中,人们普遍认为,古建筑已没有实用价值,要求拆旧迎新的呼声越来越具有“市场”,使得部分古建筑保护陷入困境。

其二,云浮地区的古建筑分布于郁南、新兴、罗定和云城等县(市、区),且大多都是地处于偏、远、穷且交通不甚发达的山区。这些古建筑经历战争、解放后的“破四旧”、“立四新”和“”等一系列政治运动洗劫,能够有幸保存下来。但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这些穷、偏、远农村恰恰是最需迫切改善的地方,渴望改变住宅条件的要求越来越强烈。

第三,大部分古建筑都属家族共同所有,有专人管理,如古寺庙、古祠堂和一些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一定收入,也有国家扶持。而值得关注的是古祠堂,过去有族中长老等管理,但随着一些老人的故去,年青人不愿意从事管理工作,长期欠缺维修,显得颓败不堪。在开展新农村建设中,这些古建筑因影响形象,干脆被以“破旧立新”的办法去建设。

现存于农村的古民居、古祠堂、古寺庙、古桥梁、古塔等传统建筑已经数量不多,留存下来真正具有艺术价值的就少之又少,如果再不及时采取措施,研究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这些大建筑、古遗迹将会面临着被拆除的危险,目前的现状是新农村建设与古建筑保护存在着对立关系。

二、云浮市新农村建设与古建筑保护的矛盾关系

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是村容整洁,是展现农村新貌的窗口,是实现人与环境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呈现在人们眼前的应该是脏、乱、差状况从根本上得到治理、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安居乐业的景象,这是新农村建设最直观的体现。古建筑由于年久失修,得不到有效的保护,特别是一些定为县级保护单位的古建筑,长期处于无人管理的状况,日渐衰败,形成了与新农村建设的强烈矛盾。

其一,明清时的建筑已大部分无人居住,自然损坏严重,居住在楼房里的村民从意识上弃旧贪新,已无心打理老祖宗的房产。如具有很高艺术价值的新兴布乾村明清建筑群,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但由于资金和人员等问题,弃置了30多年,一直无人居住,也无人过问,任由风吹雨打,大部分已瓦面漏水,梁柱腐朽,有些较高艺术价值的檐雕也被盗窃一空,大部分已面临濒危状态。新农村则是要求村容整洁,脏、乱、差状况从根本上得到治理、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这样,古建筑和新农村建设形成一对矛盾。

其二,土地资源短缺。新住宅、新企业、新的公共设施建设急需大量土地。由于建设新农村的浪潮一浪高于一浪,当地政府,特别是村委一级管理者认为发展是第一要务,由此拆毁古建筑,换取企业、办公楼和民用住宅等用地。一些历尽沧桑的古建筑、民间文化精华在新农村建设中成为牺牲品,形成新农村建设发展与保留古建筑的矛盾。

其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文化娱乐设施用地选择不够科学,一些村庄拆除古建筑,以作为娱乐、体育公共设施用地。新农村建设无序开发,对古建筑开发利用不足,人为制造新景点、新建筑,只顾经济效益,破坏原建筑的整体性,这些因素都凸现出乡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严峻性。文物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尤其是古建筑,毁坏了就不可能再重复,即使能工巧匠亦无法重新打造,它是古人聪明才智的结晶,是劳动人民创造精神文明的具体体现,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地域性、时代性。这就形成新农村建设无序开发与保持古建筑原貌的矛盾。

这些矛盾阻碍了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同时又对古建筑保护形成威胁。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积极探索新措施,落实科学发展观,拓展新思路,努力促使新农村建设和乡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谐、协调发展。

三、云浮市新农村建设与保护古建筑的措施与思路

在全面进行文物保护方面的调查研究之时,一定要把握好对文物保护的方针、政策,全面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对群众热情宣传文物保护的意义和重要性,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乡村民众对乡土建筑的保护意识,自觉参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有力地推进古建筑的保护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强调:“保护和发展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村庄治理要突出乡土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宅。”

其一,在古建筑保护中,贯彻执行好方针、政策。《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要求的“五纳入” 即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引导并广泛吸收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海外华侨及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参与古建筑的保护。这些建筑具有一定的功能特征和鲜明的民族特色、地域风格和时代特征。要使村民介入古建筑保护中,地方政府要根据文物保护的政策、方针,制定严格且行之有效的落实措施,不能是“会上重要、做时次要、花钱就不要”的做法,做到人员、资金等各方面到位,使其在文物保护方面能顺利提供经济和政策上的保障。

其二,建立以政府为主导、村民参与的保护体制。实行“共建、共荣、共享”方针,在新农村建设中,使人们既有义务又有责任做好保护工作。如对新兴县的水湄村、布乾村,郁南的大湾,云城的腰古水东村建筑较集中、传统文化生态保存比较完整的实行整体保护;将乡土建筑保护与传统教育、旅游开发、生态保护相结合,做到“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在新农村建设资金中适当安排古建筑维修保护经费。这样,才能对农村地区的乡土建筑保护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遵循综合利用、资源重组的原则。对新农村的土地资源进行科学分析,利用好每一寸土地,一些古建筑在不影响结构、原状的同时,尽可能充分利用。如新兴县的水湄村、布乾村,郁南的大湾,云城的腰古水东村,对那些古建筑必须做出整体保护规划,使保护工作具有可持续性、永久性;又如将罗定的祠堂改变成为农家书屋、文化室或游乐室。这样既可以让后人感悟祖先的智慧,追思前辈的“威水史”,又可以学到知识文化,最大程度节约土地资源,同时又对古建筑起到保护作用。保护好我们的家园历史、故乡风貌,也是我们当代人的责任和共同理想。

新农村建设和古建筑保护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凡古建筑保护得好的地方,其新农村建设也取得了好成绩。因此,要不断摸索乡土建筑保护长效的、科学的机制和有效的保护途径,开拓新思路,建立可操作性的保护体制,应对在新农村建设中、在乡土建筑保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古建筑保护论文:浅谈大理古建筑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相关性

【摘 要】通过对大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古建筑保护现状和经济的发展状况调查,本文深度剖析随着经济的发展对古建筑保护产生的影响, 以调查的数据作为支撑, 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论证经济发展与古建筑保护两者之间可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共同发展。

【关键词】经济;发展;建筑保护

大理州历史文化悠久,是我国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我们通过“三下乡”活动对大理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进行了实地的考察和调研,分别从古建筑的保护、传统风貌的保持和延续、村内卫生环境条件、居民对古建筑的保护意识和居民的家庭年总收入等一系列涉及传统民居的问题作了大量的调查问卷。

1 古建筑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在祥云县云南驿茶马古道两旁很多古建筑上都贴有危房改造拆除重建的标志,茶马古道的这些古建筑在1936年4月17日中国工农红军二军团还路过此地时居住过,有一定的纪念意义和历史意义,现在年久失修变成了危房,面临着被拆除的情况,让人深感惋惜。经过走访调查得知:许多古建筑年久失修,在抗震、范火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另外村内给水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陈旧简陋,卫生间阴暗潮湿,道路运输也不能满足人们的日常生活需求,而对古建筑的维修成本又比^高,又缺乏有专业的古建筑的技术维修人才,因此当地政府采取拆除重建的方式来解决这些问题。

在大理州宾川县州城镇,当地农民的主要收入是种植葡萄,通过调查,当地的大多数家庭年均总收入都在八万元以上,而古建筑保护率仅仅达到百分之六十四,在村里新旧建筑的搭配严重不协调。

通过调查当地很多人的想法是:经济发展了,农民的收入提高了;想要把原有的老房子拆除来新建房屋,改善生活条件。而当地的政府的态度是:只对一些非私有的公共古建筑上如钟楼进行保护,而当地的古建筑民居政府没有进行保护,农民在拆除原有的老建筑时,也不需要任何的申请手续就可以进行拆除。而没有考虑到对整个建筑群的整体保护。

经过对调查结果的整理和分析,得出以下数据:

大理州祥云县云南驿镇小桥村委会潘营村居民家庭年平均总收入为4.7万,居民对对古建筑的保护率达到15%。

大理州宾川县州城镇周官村委会周官营村居民的家庭年平均总收入6.6万,居民对古建筑保护率达到56%。

大理州宾川县州城镇州城村委会州城村居民的家庭年平均总收入7.3万,居民对古建筑保护率达到64%。

三组数据比对可得出古建筑保护与经济发展呈正相关。

调查中我们注意到一个对古建筑保护比较好的地方:大理州微魏山县永建乡永和村委会东莲花村。这里的古建筑保护率高达98%。这里的居民大部分是回族,每天都有许多人来此参观古建筑,旅游业相对发达。通过分析,此处之所以对古建筑保护的比较好,得益于他们有明确的乡约乡规和名俗民风,加上政府的大力引导。

2 经济发展了,古建筑该何去何从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认识到古建筑确实存在一些问题给人们的居住带来一定的不便。但我们应该把眼光放得长远些,从多方面来看待问题。看到古建筑现实存在的问题的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古建筑的意义:古建筑是历史文化的载体,是城市记忆的灵魂所在,保护它就是在保护我们民族和祖先留下的精神财富,古建筑是涉及到古建筑艺术、科技、宗教、文化、意识形态等具有象征价值、文献价值、历史考古价值、美学艺术价值、科学技术价值、使用价值、经济价值等的不可再生的资源,更是作为传承各名族文化的载体,可以看出对古建筑的保护,利远远大于弊;再加上古建筑的现状和当地政府与居民对古建筑保护的现状,因此我们迫切的需要寻找到一条既能保护古建筑又能满足现代人生活需求的古建筑发展道路。

3 措施

首先政府应该加强对古建筑整体的保护,组织村民制定有效可行的乡规民约,严格要求居民遵守相关的《古建筑保护法》,引导公民自觉的加入到保护的行列中,只有古建筑才能永久长存,保护这些历史文物是全社会全民族的共同义务,全国上下应该提高对古建筑保护的意识,提高人们的自身素质。

其次对年久失修的古建筑应当进行维修,维修的过程中不改变其原状,不搞破坏性维修,以便达到修旧如旧的效果。有的古建筑由于年久失修部分梁柱已经被蛀虫损坏,但墙面砖木尚好并有珍贵壁画、木刻等如果按照常规维修办法懈顶拆墙,更换柱子必然对珍贵的装饰造成严重破坏 ,而采用不落架的“偷梁换柱”的做法就可能完善的保护其原有的各种文物构件,做到对古建筑原貌的最大保护。

再次加强古建筑的消防防护能力,对古建筑的消防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可能发生的概率,发生火灾时尽可能的减少对古建筑的损坏,加强对电源火源的管控,根据不同的火灾扑救需求合理布置不同的消防器材,使用各种有效的火警报警系统。对古建筑群落做好相关的分区保护的措施,从香格里拉古城火灾的事故中我们可以看出,一栋建筑的起火会连城一片建筑群的起火,导致防范火灾的难度很大,就是做到分区防火保护的措施,对整个古建筑群落进行保护。相关的工作人员应该深入对古建筑原住居民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定期的排查。

强化古建筑文物保护的领导责任制。把相应的古建筑做好登记,并由责任制的形式交由各工作人员,做到每栋建筑都具有一个责任人制度,每年都进行调查和统计,主管文物工作的各级领导均应向上一级主管文物的领导签定并递交文物工作责任状,直至向国家文物保护单位负责。年内在领导的辖区内发生文物破坏或损失事件可以根据责任状自行引咎辞职或根据责任事故的归属由国家文物保护单位作出责任人的相关处罚。

最后加强对专业人才的培养:目前虽然大部分高校都设置了建筑类专业,但对古建筑保护的研究方向涉及得很少。因此需要加强专业人员的培养,提高古建筑保护理论研究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多向国外学学习借鉴好的方法。政府要形成政策主导力量,引导村民做好相关规划;加强设施建设,如通电、通气、通信、通水等,通过政策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性,形成以居民委员会主体善人居环境的规制;建立起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长效管理制度,满足居民的各项生活需求。

古建筑保护与城镇经济发展并不矛盾,相反,保护是为了更好地发展。例如,整个巴黎市中心有100多万人口的区域完全是座古城,香榭丽舍大街保留了相当于中国明朝那个时候的原貌,但丝毫不影响巴黎的创新活力和现代化水平。以国内的平遥古城为例,保留原貌的古城如今成为著名的景区,全年旅游收入达到1亿多元。同样的大理的古建筑在保护和开发之间也可以找到一个共同发展的点,做到对古建筑群保护的同时也不影响经济的发展。

同时古建筑的保护应遵循“四性”原则,即原真性、完整性、可读取性和可持续性。在保留单体建筑的同时,还应当注重周边环境保护的完整性。同时,还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在传统风貌不受破坏的前提下进行古建筑改造和环境整治,保证生活的安全舒适,从而提升原住民在此居住的信心。

通过在大理州微魏山县永建乡永和村委会东莲花村这一事实的横向观察以及之前三个村的民调数据的纵向比较足以表明经济发展与古建筑保护这两者之间可以找到发展的平衡点使二者相辅相成,共同发展。

古建筑保护论文:古建筑保护的发展与策略研究

【摘要】古建筑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着时代的风俗习惯,社会生活生产水平等,具有较高的审美和历史价值,做好古建筑的保护十分必要。近些年,随着人们文化意识水平的提升,古建筑保护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但依然有着许多不足之处,亟待解决。本文就对古建筑保护的发展和策略展开研究,以促进我国古建筑保护工作水平的提高。

【关键词】古建筑保护;发展;策略;研究

古建筑是一种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一旦受到破坏,就很难复原。在过去二十年的城市发展历程中,为实现城市化建设目标,有许多古建筑被破坏、拆除,造成巨大的损失。我国古建筑保护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在许多方面都存在问题,没有起到良好的保护作用,因此,需要加强对古建筑保护的认识,了解其发展历史,分析当前现状,提出有效策略,才能有效促进古建筑保护工作。

1 古建筑保护的发展

我国古建筑种类繁多,上到宫廷府邸、陵墓以及宗教寺庙、祭祀性建筑,下到商业、民用以及纪念性、生产性建筑,还包括水利、桥梁等建筑,各种不同的古建筑都有着其独特的历史价值,应加以保护。

在我国古建筑保护发展中,历代保护的目的主要是延长古建筑使用寿命,通常会通过大兴土木的方式,来对古建筑加以改造、重塑,导致古建筑的风格、形式等发生较大改变,缺乏正确的保护意识。

新中国成立后,文物保护成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由文化部下属文物局专门负责,并制定了一系列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古建筑作为文物的一种,也被列入保护的范围之内。

由于特殊历史时期的影响,许多古建筑在此期间被摧毁,古建筑的保护在此期间基本没有进展,甚至是衰落。在动荡期结束之后,古建筑保护又再次得到重视,古建筑保护的范围也更为广泛,各个城市在发展过程中也开始对古建筑加以保护[1]。

但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受经济发展工作核心的影响,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导致城市土地资源、住房资源日益紧缺,各种新建、改造和翻新工程不断涌现,城市旧街区和古建筑的拆除再次兴起,大量古建筑惨遭破坏,古建筑保护工作陷入困境。

直至上世纪90年代,古建筑保护成为一项战略性国策,在立法、管理体制等方面逐渐完善,为古建筑保护工作创造了良好环境,对古建筑保护提供了条件。

2 古建筑保护问题与策略

2.1 古建筑保护问题

在古建筑保护的曲折发展过程中,古建筑保护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依然存在许多问题,制约着古建筑保护的进展,具体问题有:

(1)城市规划缺乏科学观和历史观,唯长官意志,历史建筑得不到有效保护,拆除很多真古董,兴建很多假古董;受利益驱动,许多开发商出于经济效益的角度,无视古建筑保护,改造、摧毁古建筑事件屡见不鲜。

(2)古建筑保护与再利用水平较低。在古建筑的保护与再利用中,有许多实行的是内部现代化,外部保持本色的方式,使古建筑失去了原有的韵味、意义,降低了古建筑再利用价值,违背了古建筑保护的原则与目标。

(3)古建筑保护缺乏整体性。许多地方古建筑保护只关注重点,单个古建筑的保护。没有从整体、全局的角度出发,对历史文化区进行保护。加上执行力度有限,也降低了古建筑保护的水平,许多古建筑周边的历史街区被破坏殆尽[2]。

(4)古建筑的消防保护存在不足。在我国古建筑中,材料多以木材为主,极容易发生火灾。虽然许多古建筑配备了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但消防设备数量不足,设计不合理以及管理不到位的情况较为普遍,并不能真正、有效地控制火灾。

2.2 古建筑保护策略

2.2.1 完善古建筑保护法律法规

完善的法律法规可以为古建筑保护创造良好条件,使古建筑保护工作有据可依,避免古建筑保护的无序、混乱,有效提高古建筑保护的效果。古建筑保护法律法规的完善,要从我国古建筑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其他国家文化保护的先进经验,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讨论,制定出一套符合我国古建筑实情,合理可行的古建筑保护法律,从法律层次上来加强对古建筑的保护,从而带动整个社会古建筑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2.2.2 加强宣传,提高公众意识

在古建筑保护中,公众发挥着重要作用,所以,要充分重视公众的力量,鼓励公众参与到古建筑保护当中。为此,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以及网络等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古建筑保护宣传的力度,在社会中形成古建筑保护的舆论,介绍古建筑保护的相关知识,提高公众对古建筑重要性的认识,使其逐渐养成良好的古建筑保护意识。

同时,还需要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通过设置公众平台、意见箱等方式,让公众有发挥自己意见的途径,还要结合适当的奖励措施,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发挥自身的知情权、监督权等,监督社会上出现的古建筑破坏问题,及时反映不良现象,为古建筑保护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3]。

2.2.3 采取差异化、针对性保护方式

我国的古建筑类型较多,一刀切、统一的保护模式并不适用,所以,在古建筑保护中,需要根据古建筑的具体类型,采取针对性、差异化的保护。比如纪念性古建筑,基本不具备学术价值,主要是为了纪念历史人物或者事件,应当采用就地保存的方式,保证古建筑的继续使用,使其象征意义得到充分发挥;对于学术价值较高,具有科研意义的古建筑,其价值体现在古建筑本身上,与地址无关,在保护时,应当侧重于古建筑的完整性、详实性等方面;对于艺术价值较高,达不到文物保护标准的古建筑,可以将其作为城市历史文化传承的代表,将其融入到城市景观当中,起到丰富城市文化内涵的作用。

2.2.4 加强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

在现代古建筑保护中,为提高保护工作效率和准确性,还需要加强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力度,来辅助完成古建筑保护工作。以近些年来古建筑保护普遍应用的GIS技术为例,可以为古建筑建立详实、全面的数据库,包括地理位置、空间分布、建筑风格、平面图、实际测量图、三维扫描图以及历史维护记录等等,在这些信息基础上,可以为古建筑保护工作提供准确的数据,确保古建筑保护方案制定的合理、科学,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2.2.5 做好古建筑保护人才的培养

古建筑的保护涉及到许多方面的知识,包括历史、民俗、建筑、技术等等,对人才素质要求相对较高,需要有专门的保护人才。因此,政府要与高校之间进行联合,针对古建筑保护的需求,开设相应的专业课,组织高水平教授进行授课,并与企业展开合作,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促进古建筑保护人才培养工作的进步,以成立高素质的古建筑保护队伍,做好古建筑的文化知识普及,促进古建筑保护工作的提高。

3 结语

综上所述,古建筑保护工作在近些年来发展迅猛,对我国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扬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应加强古建筑保护工作的重视,了解其存在的价值及其意义,探讨有效的策略并加以实施,从而实现古建筑保护的持续、健康发展。

古建筑保护论文:徽州古建筑保护现状实证调研

【摘 要】通过对黄山市古建筑的资料分析与现状调研,深入了解徽州古建筑的分布、使用现状和保护状况。根据第三次文物普查资料,将黄山市古建筑按照功能、时间、材质和位置分别加以分类分析,进行走访调研,对其现状进行梳理。并总结性地提出相应的保护初步建议,为古建筑的进一步保护、修复与适应性再利用定量研究提供依据。

【关键词】徽州 古建筑 保护现状 调研

引言

黄山市历史上称"徽州",是徽州文化的发源地,历史源远流长,素有"东南邹鲁"、"文物之海"之称。2012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确定,整个黄山市现拥有世界文化遗产地2处(黄山,黟县西递、宏村),部级历史文化名城1座(歙县),名镇名村12处(黟县西递、宏村、屏山、南屏,歙县渔梁、棠樾、许村、关麓村,徽州区唐模、呈坎,休宁县万安镇、黄村),部级历史文化保护街区2处(屯溪老街,歙县渔梁街);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座(黟县),名镇名村8处(徽州区潜口、西溪南,休宁县右龙、黄村,黟县关麓,歙县雄村、昌溪、瞻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533处,其中"国保"17处、"省保"110处、"市保"100处,县保253处,不可移动文物点8230处,其中皖南古民居6264幢。古祠堂、古民居遍布于全市各个乡镇村落,与优美的山川相得益彰、交相辉映。

一、 黄山市古建筑遗存现状

为了深入了解黄山市古建筑的现状,我们将第三次文物普查中8041处古建筑按照功能、时间、材质和位置分别加以分类,并进行走访调研。

1.1按功能分类

通过以上分类可知,黄山现存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除无生产性建筑、社交建筑、园囿建筑外,柴泽俊先生所列的其他8类皆有。但以上的分类并不十分严格,因为有一些古建筑本身就有多重功用,还有一些古建筑是组合型建筑或建筑群,其中包括具有不同功用的多个古建筑。在8041处古建筑当中,民居建筑占的比例最大,共有6127处,占总数的76.20%;其次是祭祀建筑,共710处,占总数的8.83%;再次是桥梁及水坝建筑,共456处,占总数的5.67%;而其他几类总共才有748处,占总数的9.30%。

1.2按主材质分类

以上分类把黄山市现存8041处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按照材质分为砖质、石质、木质、土石、砖木、砖木石等六大类,也并不是十分精确。因为在这8041处古建筑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组合型建筑或建筑群,它们一般由多个不同功用、不同材质的单体建筑组成。除此之外,有一些单体建筑,虽然我们把它们定位为某一种材质的古建筑,但并不否定其仍然使用了其他的材质。比如,乐寿桥的材质是木质,但其底座却是石砌的。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将以其主体建筑或主要部分为准。

由上表可以看出,在黄山现存8041处古建筑中,砖木石类数量最多,共有6090处,占总数的75.74%;而砖木结构的其次,共1851处,占总数的23.02%;石质结构又其次,共54处,占总数的0.67%;剩余3类材质结构的古建筑,共46处,占总数的0.59%。徽州古建筑所用材质的这一特点与中国其他地区古建筑的特征是一致的。

1.3按时间分类

与按功能、材质分类一样,按时间分类也并不十分严格。有一些古建筑时间跨度较大,曾经多次重修或扩建,对于这一类古建筑,我们分类时的基本态度是以其现存最古老建筑为基准。对于那些组合型建筑或建筑群中各单体建筑所属时代不一致的问题,我们按照其中最早建筑与最晚建筑所形成的时间区间来表示,这样就可以比较清晰地把其所属时代的复杂性呈现出来。

由上表可以看出,在黄山现存8041处古建筑类文保单位中,占比例最大的是明清建筑,共6223处,占总数的77.39%;其次是中华民国建筑,共1757处,占总数的21.85%;其他4个时期的建筑,共61处,占0.76%。这符合时间越古的建筑保存下来的越少的一般规律。

二、古建筑保护概况

为了对徽州古建筑的保护现状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更好地促进文物保护工作与增强社会各阶层人士的文物保护意识,我们组对第三次文物普查中的8041处古建筑进行抽样调查。

2.1国保一般保护的比省保好

截至2012年底,黄山市现存古建筑类文保单位中有17处是国保,110处为省保。通过我们的现场调查发现,这17处国保的保护状况要好于110处省保。虽然这17处国保在保护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但从总体上看,保护状况良好,没有破坏较为严重的情况发生。然而,省保的保护状况却不能令人乐观。除个别有旅游开发价值和有宗教部门出资不断修缮的古建筑保护良好之外,大部分保护状况不如国保,而且多有破坏极为严重的情况存在。

2.2材质较硬的一般保护较好

前面文章第一部分已经对黄山市现存8041处古建筑类文保单位的材质作了统计,主要有石质、木质、土石、砖石、砖木、砖木石等六大类,而各类材质的质地坚硬程度有一定的差别,从某种程度上讲,这影响到对古建筑的保护。一般来说,材质较为坚硬的古建筑易于保护,相反,材质不够坚硬的古建筑则易于遭到人为或自然的破坏。在以上所列材质中,石质古建筑质地相对比较坚硬,抵抗人为破坏与自然侵蚀的能力较强,保护状况也较为良好。比如,位于黄山市黄山区城西50余公里的永丰乡岭下村必吉岭头的五福庙,建于元末,民国14年重修,五福庙一进三开间,为全石结构,是宗教纪念建筑物,距今已有几百年的历史,除期间遭到破坏外,目前基本保存完好。又如珠塘坝,花山摩崖石刻,板石潭石刻等等石质建筑,虽历经几百余年的风雨侵蚀,但仍然能够相对较好保存至今。然而,纯木结构的古建筑大多易于破坏,目前安徽省现存数量较少。即使有现存者,也大多曾经经过了多次的重修,这都是因为木质构件易于腐烂的缘故。

2.3位于城区比乡村的保护好

在本文第一部分中,我们已经按照所处位置对黄山市现存古建筑类文保单位进行了分类,把其分为城区、近郊与乡村三类。就分类情况来看,位于城区的143处,位于近郊的5431处,而位于乡村的2467处。而古建筑所处位置对其保护状况有一定的影响,位于城区的一般保护较好,而位于偏远乡村的则保护要差一些。

三、结语

依据以上初步结果,我们建议加大对文物保护与文物修缮的资金投入,以确保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请有专业资格的古建公司承担,有关部门应该禁止非法使用古建筑类文保单位,对开发旅游,扩大建筑规模等工程加强控制与监督管理,确保对古建筑没有造成破坏。

徽州古建筑、古民居是徽州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徽州文化的重要传承载体。虽然各级政府做了大量的维护工作,但是通过调研和走访,我们不可忽视地看到,目前保护工作存在着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在现实使用中对于古建筑的维护与修缮仍存不足。目前,我们仅针对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进行初步分析和一般评价。我们将进一步扩大调研取证范围,总结归纳,制定《徽州古建筑质量评价标准》,对徽州古建筑进行量化评定,为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提供科学有效的科学依据。

保护徽州古建就是保护我们的精神家园和文化瑰宝,我们应该珍惜老祖宗的智慧结晶和时代的恩赐,让徽州文化在全世界范围内发扬光大。

古建筑保护论文:现代科技在古建筑保护中的应用探讨

古代建筑,都是经过一段漫长的历史时期的。自然界的侵袭、人为的损伤和社会的发展变革,不可避免的要给古建筑造成一些损伤、残坏乃至坍塌,对于这些情况历史上常以重修或补葺的方法使之延续。我们常常在一群、一组或一座古建筑上看到几个不同时代的布局、殿宇、构件、做法和附属文物,这种变迁是历史造成的。虽然不是该古建筑创建或重建时的原状,但却是经过相当长历史阶段保留至今的状况。这种状况多数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可以视作原状保存,不应随意拆除或改动。但也有少数古建筑,历史上的添建和修补是极为拙劣的,影响或贬低了该建筑的环境、风貌和三大价值,应予恢复原状。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况。对于这两种情况的判定,一定要采取慎重态度,既要有现场勘察研究记录,又要有科学资料作依据,经过反复分析研究乃至专家们论证后确定。切不可粗心大意,一挥而就,以免造成有价值文物的损害。那么在今天的文物建筑保护工作中引进现代科技是否正确,是否必要,引进中应该解决哪些问题,是我们必须要明确的。

1 利用现代科技,全面、深入、确切地认知文物建筑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这是古建筑修缮工程遵循的根本原则。前辈文物保护专家把这个原则具体化为“原型制、原结构、原材料、原工艺技术”。那么,古建筑群的原状到底如何,就是我们为贯彻《文物保护法》必须解决的第一个问题。

1.1 认知和记录建筑的原型制

按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常规,在进行古建筑维修之前,必须进行现状勘查和勘测。在20世纪30年代,梁思成先生等老一辈学者只能用最基本的手工工具进行徒手测绘。80多年来,尤其是进入信息化时代以来,人们创造了数不清的新技术,就测绘行业说,三维激光扫描技术是突出的一项。利用三维扫描技术,记录下建筑内外形制的原状。扫描结果与徒手测绘相比,精确度提高了,一些复杂的数值得到表现,比如屋脊的曲线形态,正脊生起,屋角的起翘,一些仅凭肉眼难以发现的细节也得到记录。而且在电子图上可以直接读取有关数据,比如梁、檩、枋等建筑构件的长、宽、高,它们的下垂、倾斜、扭曲、歪闪等等。如果在修缮前后都进行一次扫描,还可以直观地发现我们是否真正做到了未改变文物的原形制,文物建筑的问题是否得到了纠正,起到监测作用。

1.2 记录和认知建筑的原材料

古代建筑绝大多数是木结构、砖石结构。就木结构而言,所使用木材的树种及其物理力学性质关系着建筑安全,也反映着古代工匠的科技水平和当时一些社会现象。以往对于古建筑木构件的树种鉴定,都是由工匠凭经验进行。树种名也是由工匠口耳相传流传至今。在历史档案记载中也常有一些讲法,如老黄松木、金丝楠、铜铁糙等,树种定名与现代分类学不对应。利用现代科技通过木材显微解剖等鉴定方法,如故宫博物院对武英殿大木结构用材树种给以符合现代分类学的名称。经过现代的树种鉴定,“老黄松”学名应是油松;“金丝楠”目前已发现是桢楠和润楠两个树种;“铜铁糙”应是檀木属的不同的树种。使树种的古代名称与现代名称相对应,有利于我们利用现代研究成果更准确地了解木材的性能。

文物的价值在于它饱含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武英殿等结构用材的鉴定和研究,使我们对于古代匠师对木材性质掌握和运用的能力有了具体的认识,我们就可以实实在在地认识他们在当时社会条件下所达到的水平,从而对我国古建筑营造的科学水平做出评估。对武英殿建筑群在不同历史时期建造的古建筑结构用材的研究,可以印证古代档案的记载,客观地反映历史社会情况的演变。将来研究推广到全国古建筑以后,木材树种的变化的规律会更清晰,会使中国古代匠师对古建筑所用木材的认识、掌握的历史过程提供轨迹,也很可能为各个朝代古建筑档案里记载不充分的那些建筑的年代鉴定提供有价值的旁证。

1.3 认知和再现传统工艺技术,对古建筑传统工艺技术进行记录、传承

古建筑传统工艺技术是中国的一种“手艺”,要准确地掌握需要师徒传授的链条,也需要徒弟有一定素质,心灵手巧。确实包涵一些难以言传的内容。中国古建筑常讲的八大工种,每种都有基本要求和一些特殊技巧。在修复修缮古建筑过程中,我们注意记录其中所反映的历史信息,同时详细记录修复过程。这项工作是古建筑修缮、特别是古建筑落架大修中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在这里提到是希望引起重视。

2 利用现代科技保护文物建筑

《威尼斯宪章》修复章第10条:“当传统技术不能解决问题时,可以利用任何现代的结构和保护技术来加固文物建筑。但这种技术应有充分的科学根据,并经实验证明其有效。”《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第22条:“按照保护要求使用保护技术。独特的传统工艺技术必须保留。所有的新材料和新工艺都必须经过前期试验和研究,证明是有效的,对文物古迹是无害的,才可以使用。”对《威尼斯宪章》有所发展。我国古建筑保护工作的实践说明这两条规定是准确的。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几千年木结构建筑发展史的国家,对建筑的建造、保养维护更新、早就形成了完整的经验和管理制度,成功地保证和延长了建筑的使用价值,维持了建筑应有的外貌和景观的美学特征,而且成为一种非物质的文化遗产。唯独这些经验的着眼点首先在于保障建筑的使用,在于通过建筑表现制度,一座不能再使用或者观念失宜的建筑就失去了存在的理由。这与当代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目标存在巨大差异。而且对于石质文物风化、彩画老化等问题,除了及时更新之外,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而这些恰恰是现代文物保护最多着眼的地方。

古建筑是用多种自然的和人工制造的建筑材料营造的,各种材料在岁月中的退化过程和呈现的面貌有极大的差异,同类材料处于室内、室外不同的位置其老化过程和寿命就不相同,而不同类别材料即使在相同的外界环境下其保存状况也极不同。因此只能针对每一种材料或者作品,针对不同环境分类研究。近年来,在中国与意大利文化遗产部合作的科技保护项目、与美国建筑文物基金会进行的保护项目等等,都使我们对建筑文物科技保护取得更深入的认识。

2.1 应该制定针对每一类保护对象的保护程序

在古建筑保护中,有石质文物、彩画、内装修的不同工艺等等的保护。所遵循的程序是:首先,分别保护对象的门类,研究提出现状记录标准。作为现状记录有一个总的要求,按照要求,把要调查记录的对象用实测图和照片完整地表现出来。然后把勘察所得文物的各类病害进行分类,逐类设计图标,标注在图纸上。最终文件是图文并茂的,有几类病害、到什么程度、占多大面积、一目了然。其次,根据勘察结果,进行病害机理研究。必要时进行取样,分析其材料成分、病害物质成分及其侵入文物的状况。再次,针对保护要求,试验、筛选保护材料,制定保护实施工艺。最后,小范围试验,验证试验结果,完成保护方案。

2.2 从科学试验到实施的过程要十分慎重

前引《威尼斯宪章》和《准则》对现代科技的应用都是有条件的,这些条件是进行此类工作的前提。在具体的项目中,我们坚持以下几个原则:①所有的化学试剂都必须是经过长期试验的,在别的地方或者其他项目中认定是无害、可逆而有效的。②化学试剂对文物的影响是有强度区别的,在试验和筛选时必须首选强度低的,无效时再逐渐加大强度。化学试剂的浓度也要进行类似的控制。③应该预先确定保护的效果。试验中做几组不同干预程度的样本,研究确定一组作为预期样本,按照这个样本实施保护。④必须先进行小范围的试验。⑤必须制订方案的实施工艺要求,各工序的顺序,化学试剂的浓度和次数,最佳实施条件等等,都要得到重视。

2.3 对古建筑的安全防灾设施进行研究

我们已经认识到,对古建筑的环境进行监测和控制是古建筑保护的一个根本条件,涉及到宏观环境的改善。特别是对于开放单位,应该进行旅游承载量的研究。还有古建筑的安全防灾设施,现在普遍解决了防雷问题。而火灾的预防只能做到及早预报。近年北方也出现了白蚁问题。所有这些,都是现代科技的用武之地。

3 解决好传统工艺技术与现代科技的结合问题

通过现代科技更全面、深入、确切地认知古建筑,利用现代科技解决传统技术难以解决的问题,是完全必要的,应该是我们领域的一种创新。

3.1 运用更准确的认知成果精密地保护文物

相对于传统技术,现代科技手段在文物保护方面有特殊优势。由于对保护对象更准确地认知,采取的保护措施就可以更有针对性,技术措施更科学。如大木结构用材树种的鉴定研究,为制定维修保护方案提供了科学依据。尤其是当大木构件需要进行加固甚至需要更换的时候,一定要选取同样的木材。如果大木构件需要保护甚至更换,就一定要选择性质相近的木料,而不是片面追求力学性质最强的木材。以免发生改变文物原状、改变结构受力平衡而发生文物损坏的事情。对于大木结构加固、外檐彩画复原、屋顶维修等项目采用的主要是传统修缮技术手段。而对于石质文物的保护、笔画的保护除防水防风化等物理手段外,很多时候采用了现代科技手段。这样分门别类选择适用的手段,可以达到既祛病延年,又最大限度地保存了建筑外表面材料、从而保存更多的文物价值的目的。

现代科技对古建筑材料的认知,使我们可以提出按照古代质量标准,复制古建筑材料的生产标准。目前大部分古建筑保护工地,只能按照现代定额和物价,在现代建筑材料市场上购买建筑材料,比如青砖,一般难以达到古建筑材料应有质量标准,古建筑保护工程得不到材料的质量保证。老一辈专家对此忧心忡忡。今后应当试验复制古建筑材料,使古建筑材料能够达到应有的质量标准,最大限度延缓古建筑的寿命。

3.2 解决好传统工艺技术与现代科技的结合问题

现代科技手段虽然有上述优势,但是却不能代替传统技术,甚至不应该设想去改造它,就是《准则》所说,它也是要保留的。应该做到两者之间有机的结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各展所长,各有侧重。要在中国传统的古建筑“维修”概念中,强化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观念。如何发掘、继承传统工艺技术的遗产,使之成为文物保护的手段,老一辈文物保护工作者已经进行了几十年的实践,作了一些理论总结。比如按时进行岁修保养,屋顶按季节除草清垄,及时清理雨水沟(淘沟),补抹灰皮等等,都是当时维护建筑完好的技术,今天也同样是保护文物建筑的有效手段,而且是“最少干预”的手段,因此被归纳为《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的一条基本原则。但是如果不分保护对象的保存情况,只用传统的油漆彩画技术、石质文物复制技术等去更新,就可能变为文物保护中的消极因素。同时,现代科技手段也不是可以代替一切,应该及时掌握国际同行业的新动态,积极探索,丰富保护手段。

3.3 运用数字化技术手段,整理历史档案,记录保护维修过程

最后,现代科技是与时俱进的,它帮助我们在文物保护事业中更好地承上启下。中国木结构古建筑是相对脆弱的,唐代以前的建筑已屈指可数,元代以后建筑也已经不多,明清建筑大多数也是经过维修才保存至今。因此历史上的维修更新是古建筑历史的一部分。我们现代的保护,同样是这组珍贵的世界文化遗产历史的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文物保护单位管理的一条基本要求是制定“四有档案”。维修工程为我们补充和丰富四有档案的内容提供了可能。我的一位同事说,我们通过档案,知道1000年前古人做了什么,我们应该通过记录,尤其是现代记录手段让百年千年后的人知道我们做了什么。现在很多古建筑维修都已经建立了数据库,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完善“四有档案”。

相信随着时代的进步,现代科技手段会在古建筑保护、修缮、中更加广泛运用。

古建筑保护论文:中国古建筑保护与管理

古建筑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是人类重要的历史遗产和物质财富;中国古建筑与周边环境(或地貌)的关系是相互借景,相互映衬而组成,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本文就中国古建筑与周边环境的关系,两者的保护与利用进行了论述。

我们的祖国是一个历史悠久、土地广阔具有丰富文化传统的文明古国,祖先给我们留下灿烂的民族文化和具有中华民族独特风格的历史文物古迹,蜚声中外。与欧洲建筑、伊斯兰建筑并称世界三大建筑体系。这些宝贵的民族遗产,承载着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是民族历史的见证。科学合理有效地保护才能更好的展示古建筑价值。

中国古建筑,主要包括它的规模和布局,建筑结构、形式、材料和工艺;以及周围环境风貌。古建筑常常和周围的自然风光相互借景,相互映衬,组成优美壮丽的文物古迹风景区。是中国古建筑美学的重要特点。

古建筑主体的保护

做到行之有效的保护管理古建筑,那就要剖析它的建筑结构。它的特征形式是立在砖石基础上的木框架,上面有挑檐的坡屋顶。木框架的梁与柱之间,可以筑幕墙,幕墙的功能是划分内部和外部空间。且墙体不承受屋顶或上面楼层的重量,因此可随需要而设。随着中国的构筑系统成熟后,产生了建筑规则,控制建筑物备部分的比例。

因此,在古建筑保护管理工作中,必须遵守“不得改变原状”的原则。在维修、修缮工作中把它具体化就是遵循:保持现状、恢复原状、修旧如旧的原则。所谓现状也是历史形成的状况,决非残破的状况。从这一点出发,它也是原状的延续。同时,又要保留古建筑原有的风貌。我们保护古代建筑的目的之一,是要它作为历史的实物见证,所以只有它原来的面貌,才能真正的、确实的说明当时的历史情况和科学技术水平。维修、修缮中的任意修改,任何不按照原来式样的做法,不论其好坏如何,都不能说明当时的真实情况,都不能体现它原来的科学性及其历史价值,相反还会有损它作为某一个历史时期产物的实物见证的科学性及价值。但实际往往由于一些建筑年代久远,历经修葺,在一些方面已经改变了原来的面貌,而我们一时又没有确凿的依据去恢复原状。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按保持现状的要求去维修,不改变它现存时代的结构和构件,以保留它原始科学性。

古建筑周边自然环境的保护

中国古建筑的发展,十分重视建筑与自然环境相结合的关系。智慧的古代劳动人民,利用各种不同区域地貌的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建造出各种不同风格的建筑。各个历史时代和不同的自然条件,形成了古代建筑独特的艺术形式。古建筑被破坏尚可修复,可周边环境被破坏则很难复原,少则几年,多则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因此古建筑环境保护同样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古建筑保护工作的基石。

古建筑与自然环境均得到有效的保护,才能体现古建筑的风貌和价值,古建筑得到有效的保护,可环境被破坏,其仍然没有达到保护古建筑的效果。因为自然环境本体已经包括古建筑室内外和整体布局,且中国古建筑大多数是以园林、庙宇、庭院等建筑形式组成。所以,保护古建筑周边自然环境,是与保护古建筑主体密不可分的。

古建筑周边环境的保护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文物保护法第二章明确提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市、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定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明确提出不得在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内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科学合理的划定保护区域,使得古建筑周边环境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古建筑日常保护与管理基础工作的具体措施

在古建筑日常保护与管理工作中,必须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保工作方针,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和坚持科学合理利用的原则;古建筑保护与管理是根本,合理利用是动力,两者相互促进,才能彰显古建筑的价值。

强化日常监测及文物档案建立。日常监测工作在古建筑保护和管理工作中是一项常态化工作,它可以预防或消减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给古建筑带来的损害,对古建筑保护和管理起到关键性作用。通过古建筑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古建筑保护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完善保护管理办法,是实现古建筑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监测内容除古建筑本体可涉及周边地貌和环境等方面,可将监测记录反映的问题,同古建筑测绘尺寸、图纸、照片、维修修缮情况、历史事件等材料组成文物档案。文物档案内容须真实,以为今后保护工作奠定基础。

科技与传统技艺完美结合。随着科技迅速发展,科技与传统技艺相结合,是新时期古建筑保护与防护工作的一项有力措施。运用科学技术是为了更有效的保护与防护,当与传统技艺发生抵触或学术上的争议时,一时又没有佐证,那就应选择传统技艺。传统技艺保护与防护一般针对的是文物或建筑本体;而科学技术保护与防护可用范围相对广泛,如:空气粉尘、防潮、防火、防雷、防震、光线、虫害、霉菌、石质文物修复、木结构修复等因素对古建筑造成的破坏,均可以采用科学技术来解决。所有的保护与防护办法和措施都应当遵守文保工作方针来执行。

科学合理的利用与管理。古建筑保护与利用是既矛盾又统一的,而保护永远是首要工作。保护是利用的基础和前提,所有利用是为了更好保护和展示古建筑的价值。因此,在古建筑保护基础上合理利用,合理利用的时做到有效保护,这样可以使古建筑得到持续发展和有序的利用。

古建筑的保护不仅仅是文物管理部门的工作,它是中华民族文明的象征,是历史的积淀传承的延续。它不是经济发展的包袱,而是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和动力。身为中华儿女,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保护民族瑰宝,实现民族伟大复兴。

古建筑保护论文:加强古建筑保护促进石屏文化旅游发展

[摘 要]我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着5000年连绵不断的文明史,文物古迹比比皆是,文物丰富、文化古老的特点,决定了我国要重点开发以历史文化为主体的旅游资源,旅游产品始终以观光型文化旅游为主。

[关键词]古建筑保护;石屏文化;旅游发展

前言:作为一个有二千多年历史文明的石屏,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我们的祖先用勤劳和智慧创造了辉煌灿烂的历史文化,给我们留下了丰富的文物资源乃至文化遗产。在经济增长和科学技术迅速发展以及人类文明不断进步的今天,文物保护工作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

1 石屏的简介

石屏位于云南之南,红河州西北,是滇南一座古老、神奇、美丽的城镇,总面积3037平方公里,全县总人口近29万。属喀斯特地貌,,境内山川相间,峡谷幽深,地形复杂,南高北低,全县属严热带气候,县城海拔1420米,锦缎般的湖泊和青砖蓝瓦的古建筑,构成了石屏山川秀美、绿水清幽的画卷。碧绿的河流和两湖泊(异龙湖、赤瑞湖)串起一个个村寨,一个烟盒舞承载着土著文化的演进,一曲海菜腔唱出了一个民族的精神,洁白鲜嫩的井水点豆腐在大街小巷飘香。

2 石屏的古建筑特点及保护

1)石屏文物以丰富的古建筑群为主,石屏的古民居大体可以分为三大类。一类是矿主、富商的豪宅。这类民居建筑质量最好,建筑面积也较大,大门门头、庭院内的额枋、花牙子、柱头铺作、柱础、门窗都有很精美的雕刻,属于豪华型的深宅大院,但建筑年代较晚,一般建筑在清朝末年到民国年间。另一类是文人和官宦人家的住宅。石屏的文人和官宦,大多看重个人的操守,不爱过份张扬,因此他们在石屏的故居或住宅虽然建筑质量中上,但大门门头和庭院内一般少雕刻,属于淡雅或清丽型的院落,建筑年代一般为清朝。再一类是地主和富农的农村大院。这类民居建筑质量中等,建筑面积较大,大门门头和庭院内的雕刻得较简朴,属于实用型或者小康人家型的农家大院。建造提供一般在清朝末年到民国年间。由于石屏人大多以知书达理为荣,价值取向为“崇文重教”,故石屏民居建筑很豪华,却并不鄙俗;虽然较简朴,但也散发着书香之气。

2)祠堂家庙是封建社会的血缘命脉,它的建筑是最主要也是最醒目的,大都分布于村镇,采用三进布局或二进四合院落的形式,正殿为三开间三进间或三开间二进间,为卷棚项和歇山项建筑,蔚为壮观,风格以郑营的郑氏宗祠、龙朋镇旧寨村的龙氏宗祠、坝心镇芦子沟的苏氏宗祠以及新海资的香山祠为主,同时受西文建筑文化影响的还有郑营的陈氏宗祠等。宗祠是族人祭祀和聚集议事的场所,也是明清时期石屏殊为难得的典型实例。庙宇是石屏先民对神仙和古圣先贤崇拜和祭祀的所在地。散布在自然村落与城镇的关帝庙、文昌帝、土地庙、观音寺、诸天寺、秀山寺、文庙、清真寺等反映了石屏人崇拜和信仰的多元化。

3)在石屏的建筑中,不论是祠堂、寺庙、铺面还是民居建筑,大多或多或少都挂有匾额和对联,匾额和对联欢的内容有在科举夺魁的,也有在商贾商号,或者德高望重的老人以及守节的妇女,这些对联不仅承载着当时社会科学、历史、政治、文化、经济、军事、医学、情操道德观念,而且也折射出人们的取向和淳仆的民风,每块匾额和每副对联都是当时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高度浓缩。

4)石屏的古建筑,不论是祠堂、寺庙、古县衙,还是居民建筑,除了有较高的文物价值外,也极具丰富的建筑艺术价值。木雕艺术多见于斗拱、花罩、雀替、隔扇门、窗户、风檐板等构件。从大门的雀替到屋檐的斗拱、梁枋,不论是雕鱼、龙、凤凰还是牡丹花草,无不栩栩如生;檐柱下式样多变的石柱础,雕刻为灯笼式、古镜式、花瓶式、委角式、狮托柱式等等。还有经过雕刻处理的梁枋林构架、斗拱、昂枋等,不仅种类繁多,而且装饰内容丰富多彩,除了龙凤、鳌鱼外,还有地方民间流行的各种动物、荷花等花卉形象,无不令人目不暇接,流连忘返。石屏古建筑的艺术不仅具有装饰风格,同时也是表现人们的思想追求和精神生活情趣的境界,而且蕴含着儒释道的思想文化,形象地再现了石屏人文的取向以及繁荣昌盛。

5)保护古代建筑,就是保护古代劳动人民在建筑工程、造型艺术方面的成就,以作为今天的借鉴,并供人们参观浏览,向人们进行历史唯物主义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保护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利用,发挥其作用,实现其价值。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在利用的过程中加强保护,是我们应坚持的原则。文物作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既可吸引游客,获得经济效益,又可通过旅游活动起到对人们的宣传,教育作用,弘扬传统文化,并可使文物本身得到一定的保护,这样,既保护了文物,发挥了文物的作用,又达到了发展旅游的目的,文物事业与旅游事业可谓是相互促进的。

3 石屏旅游业的发展

旅游的发展,对文物保护有一定的负作用,这是不容忽视的事实。但我们决不能因此而将文物保护与发展旅游截然对立起来,任何极端的观点和行为都是极为有害的。忽视负作用,对文物只用不保,既不利于文物保护,又会损害旅游景观,从而降低经济效益。一味地夸大负作用,只保不用,既违背了我保护文物的根本目的、又无视人民群众的普遍心理需求。正确的策略应是: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合理地利用文物为旅游服务,边用边保,采取各种政策和措施,尽量消除对文物保护的负面影响,使文物事业与旅游事业的结合达到和谐、完美的境界。要达到如此境界,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本地区旅游事业的长远规划。政府部门和各旅游主管部门应认识到文物对发展旅游的重要作用,深刻认识到保护文物的重要意义,在制定旅游事业发展规划时,应对旅游区内的文物保护工作有明确的规划,以指导旅游区内文物保护工作的进行。

2、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对级别较高的文物古迹应派专人负责,对文物古迹要经常或定期检查,从旅游经济收入中提出相当部分,专用于文物保护工作等等。

3、文物部门与旅游部门在文物保护工作方面应密切配合,建立兄弟般的合作关系。

4、严格控制客流量,防止超过最佳容量。超负荷地接待,最易使文物受损,因此,对客流量应严格控制。

5、严防游客的有意破坏。在游客进入旅游区时或在游览途中,应不断地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在文物古迹上乱刻乱涂、敲砸等野蛮行径,应对其采取法律、经济等手段予以制裁。

6、防止自然破坏古建筑的景观。对古建筑随时进行检查,发现瓦顶漏雨及时进行修残补漏,发现白蚁蛀饰,及时进行药物防虫,捣毁蚁穴;油漆彩绘,既保护木质材料,又起到装饰建筑的作用。保护环境生态,开沟修渠,导引山洪。保护森林树木,阻止风暴袭击,减少或防止古建筑受到洪水风暴的自然破坏,对古建筑基础和建筑结构的加固,是防止地震灾害对古建筑破坏的主要手段,即使遭到强烈强烈地震也可以减少破坏程度。

7.做好日常性保护管理。使用古建筑和民居房屋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文物法和有关规章制度、村规村约进行严格保护管理,防止人为和自然的破坏,并且不得任意改变古建筑和人文景观的原状;负责经常性的保养维护和环境(包括街道和巷道)的卫生工作;定期检查古建筑和民居的安全防范情况,发现险情和隐患,应及时向文物主管部门汇报,必要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加以保护。

8.使用古建筑和民居房屋的单位和个人,还应熟悉古建筑的历史文化,应主动向旅游者宣传介绍地方风景和人文景观。

结束语

古代建筑,就是古代劳动人民在建筑工程、造型艺术方面的成就,以作为今天的借鉴,并供人们参观浏览,向人们进行历史唯物主义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对古代建筑的保护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利用,发挥其作用,实现其价值。

古建筑保护论文:浙江东阳古建筑保护利用分析

摘 要: 浙江东阳的古建筑有悠久的历史,它具有艺术、文化和科研等方面的价值,是一笔宝贵的历史遗产和物质财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古建筑遭受了巨大的破坏。媒体的报道使人们开始重视对古建筑的保护,但也伴随着一些问题。文章针对浙江东阳古建筑的保护和利用做了分析。

关键词:东阳古建筑 保护 利用

一、引言

浙江东阳古建筑历史悠久,主要浓缩了我国明清两朝民居的风貌精华,民居的古建筑蕴含着深厚的历史文化信息,被誉为民间生态文化的“博物馆”。位于东阳城区东侧的卢宅,是雅溪卢氏的聚居地。始建于明朝(公元1456年至1462年间),素以“北有故宫南有卢宅”之称,气势非凡,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系明清时期的古建筑群,其核心建筑――肃雍堂被誉为“民间故宫”。此外,还有马上桥“花厅”、李宅“集庆堂”、下安恬“懋德堂”、白坦“福舆堂”、史家庄“花厅”、巍山“鼎丰”、厦程里“位育堂”等古建筑,这些都是东阳古建筑的杰出代表。保护和利用东阳古建筑,对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传承中国传统文化有着重要意义。

二、东阳古建筑的概况

1.古建筑的历史

东阳市有着1800多年的历史,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13处、文物保护点178处,大部分是木结构民居的古建筑,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东阳卢宅”古建筑群和马上桥“花厅”的古建筑,还有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李宅“集庆堂”、下安恬“懋德堂”、白坦“福舆堂”、史家庄“花厅”、巍山“鼎丰”、厦程里“位育堂”等古建筑,这些古建筑都是明清时期东阳古建筑的杰出代表。自唐朝以来,东阳人在兴学、重教、举士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名门望族,许多气势恢宏、特色鲜明的大宅院相继出现,史书上记载唐代冯宿、冯定宅第冯家楼“朱栏画槛”,南宋乔行简、葛洪等家族盛极一时,到明清,卢宅卢氏、巍山赵氏的府第更是蔚为壮观……它们记载着历史的风雨和东阳人民的建筑智慧,有着十分重要的艺术价值和研究价值。

2.古建筑的现状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东阳的古建筑遭到了严重破坏。据东阳市房管局调查,东阳明代以前的建筑已基本绝迹,明清和民国时期的建筑也所剩无几。现存的古建筑仅有1000多处,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这远远小于建国初期登记在册的数字。东阳旧城、旧村改造极大地破坏了古建筑。现在东阳城区已几乎见不到古建筑,农村还有为数不多的古建筑。比较著名的卢宅的大部分建筑已经毁坏,只有陈列室内的模型,向人们展示了昔日的卢宅盛景。城市的扩张和经济活动,使古建筑的许多主体构件、精美木雕、牌坊和灯彩等遭到十分严重破坏。古建筑的四周都是狭窄的过道,杂乱无序的建筑,大量的流动人口以及随处可见的私搭乱建。1988年,卢宅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5年卢宅被列入世界百大濒临危险的文化遗址名录。当地居民和社会各界对卢宅保护利用的呼声越来越强烈,有关部门越来越重视对古建筑的保护。现在的卢宅,以“肃雍堂”为中轴,仍存有自明景泰至民国初的主体建筑20多座。

三、东阳古建筑保护利用的现状

为了避免古建筑继续遭受破坏,东阳市的有关部门十分积极地采取了一些措施保护古建筑,其中的两种主要模式如下:

一是所在村自行开展保护。这种“谁使用谁保护”的方式在理论上十分合理,但在实H应用中,由于古建筑存在产权不清或产权分散的问题,使保护管理工作难有成效。有些古建筑虽传承至今,却早已无法确定产权归属;有些分属几户,在保与拆,修与不修的问题上意见不一。

二是房管局、文物办对古建筑,特别是祠堂、厅堂等公房进行保护。从2005年开始,该局以国有公房的产权性质不变为前提,鼓励民间对祠堂等古建筑进行合理维修、保护和利用,为支持维修活动,该局在日常管理和办公经费结余中划出一些资金用作补助,并对整个维修过程进行监督。

在东阳市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当地的古建筑保护工作卓有成效。截至2012年,当地房管局合计修缮祠堂、厅堂108个,共补助资金76万元,带动民间资金800多万元。2013年,浙江省东阳市卢宅古建筑群周边,挖掘机、推土机正忙着将一座座破旧的小楼房拆除,昔日淹没在杂乱无序的民房中的卢宅古建筑群又渐渐露出了秀丽的身影。此外,当地房管局经过2年多的努力编辑出版《东阳祠堂》一书,它是浙江省内第一部关于市(县)区域祠堂建筑的书稿,具有较高的文化价值、建筑价值、艺术价值、史料价值,并且已被评为“金华市第十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有效地扩大东阳古建筑的影响力,提高人们的古建筑保护意识。

为了合理地开发利用古建筑,当地有关部门积极建设旅游项目,让古建筑服务于经济发展,也让各地游客欣赏古建筑的绝美风貌和非凡气势。2015年蔡宅村被浙江省文化厅、旅游局评为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景区、浙江省民俗文化村。与此同时,东阳江镇新东村、马宅镇雅坑村、歌山镇林头村、佐村镇岱溪村和山合村等一批乡村旅游景点相继被开发,已取得明显成效,为城区居民周末休闲提供了理想去处,都给游客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四、东阳古建筑保护利用存在的问题

1.城市化建设过程中对古建筑造成了破坏。东阳旧城、旧村改造时拆除了部分古建筑,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一些房地产商为了一己私利,无视相关法律法规,在房地产项目的选址、建设和开发过程中,不惜以牺牲古建筑作代价。

2.古建筑保护意识不强。有一些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古建筑保护不够重视,缺乏责任心。有的镇乡街道保护力度不够,许多村民认为保护产权不属于自己或自己的亲朋好友的古建筑与己无关。在一些已经开发成旅游景点的古建筑中,时常有游客做出不文明的举动,破坏古建筑。

3.政策扶持力度太小,特别是资金补助方面。古建筑数量多,而且维修规模大,所需费用较高。目前房管局的自身经费有限,难以支撑开展古建筑维修和建设成景点所需要的巨额费用。由于缺少资金,很多古建筑虽被列入文物保护点,经年失修,仍旧破败不堪。

4.古建筑的旅游价值还没完全开发。将古建筑建设成旅游景点,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但在建设过称中,由于规划上存在漏洞,使部分旅游景点的收入仍有待提高。

5.相关的科学技术不够发达。在部分古建筑的修缮过程中,由于存在一些技术上的难题,保护古建筑的工作难度大,进程慢,影响了对古建筑的开发利用。

五、东阳古建筑保护利用的建议与措施

1.制定相关制度,合理规划城市化发展。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鼓励知情群众积极举报,严厉打击某些房地产商的违法开发行为,依法予以惩罚。

2.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保护古建筑的意识,力求“保护古建筑,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在景点内多安排些工作人员,监督游客在游玩^程中是否有不文明的行为,并及时制止。

3.政府的财政预算要包括古建筑保护经费,村民也要根据自身财力,共同负担。同时,要动员社会上的热心人士为保护古建筑进行捐款。

4.借鉴其他地方在古建筑景点方面的许多成功经验,政府应该注意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发展与古建筑的文化内涵和艺术特色有密切联系的旅游项目。

5.专家搞好科研工作,不断与其他地方的专家互相交流,借鉴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技术。学者可通过查阅古籍或走访民间,深度发掘古建筑所蕴含的历史文化价值,传承并弘扬其中的文化内涵。

六、结语

东阳古建筑是一笔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也是古代先人的智慧结晶。保护和利用古建筑的工作可谓任重而道远,要想从根本上保护和利用好古建筑,就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利用科学的技术进行修缮和维护,努力提高人们的古建筑保护意识。这样,东阳古建筑才能继续传承下去,并造福于子孙后代。

古建筑保护论文:基于GIS信息系统的古建筑保护

摘 要:随着城乡经济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古建筑受到损毁。利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GIS)将目前现存的古建筑进行全方位保护,建立古建筑分布的时空格局的保护地图,形成每处古建筑有保护坐标、有照片、有年代、有保护等级及现在状态的实时变化,从而便于文物与文化部门进行合理保护与开发利用。

关键词:古建筑;GIS开发;时空分布;保护开发

前言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目前已经形成了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湾等城市群,同时以区域经济中心上形成了长沙、武汉、重庆、郑州、西安、沈阳等城市群。@些城市群的发展历史同时也是我国从奴隶社会以来的发展历史,地上、地下有着成千上万的历史遗迹与历史文物。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一些原属于城市周边的区域,现已经成为城市中心区域,由此沿文物保护边界上修筑交通网、建筑物等城市建筑群,对文物造成不规则振动损伤以及大量的粉尘伤害;另外,由于市区寸土寸金,保护区周边出现地下文物时,开发商隐瞒实际情况进行私下野蛮施工,对文物造成不可修复的损伤。为此,对于现有文物进行合理、有效、有力的保护必将引入新技术与新手段,基于地理信息系统二次开发新技术与新手段不失为一种良好的选择。

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GIS)是一种特定的空间信息系统。它是在计算机硬、软件系统支持下,对整个或部分地球表层(包括大气层)空间中的有关地理分布数据进行采集、储存、管理、运算、分析、显示和描述的技术系统;是结合地理学与地图学以及遥感和计算机科学,可用于输入、存储、查询、分析和显示地理数据的计算机系统,它将地图这种独特的视觉化效果和地理分析功能与一般的数据库操作集成在一起。因此高清分辨率的GIS技术可方便将古建筑的地理坐标及范围、二、三维图像、区域分布进行存储与记录,形成古建筑的时空分布格局,同时根据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可进行实时的跟踪与监视,同时,极大地减轻文物保护工作量。

1 数据来源

古建筑物的数据来源分为两个部分:(1)位置信息;(2)建筑物信息。两部分信息共同组成需要保护的建筑物基本信息。

1.1 位置信息

数字化文物保护工作中最基础的数据是地理底图,即准确标注地理坐标及其范围的实测地图,由于矢量化1:50000的军事地形图涉及到机密文件甚至绝密文件,此步工作的前提是将不涉及古建筑区域的地图要素全部删除,只保留保护区域周边一定区域内的地形地貌以及周边交通网,同时,需要将一定时间内的区域规划发展图与之重叠,形成最终的地理底图,以达到该图上明确标注有近期、中期、长期地理信息。

1.2 建筑物信息

古建筑及古建筑群不同维度的数据包括二维平面照片、三维照片的获取以及各角点坐标的精确测量。此项工作中,在使用高分辨率的数码相机、三维激光扫描仪以及全站仪或差分GPS进行精准测量的同时,对各类古建筑物进行文物鉴定时间、保存现状、保护等级进行合理分类与区分,在分类的基础上完成目前古建筑物自身维护信息,从而建立古建筑保护综合信息“户口”。

2 系统设计

为了精准地保护古建筑文物,首先是需要公众知道此类文物的重要性,同时将公众纳入整个保护管理,使其成为管理/保护的一员,对此系统中需要开放对公众使用权限,公众可以在开放的系统中进行建筑物的欣赏、历史知识的学习,以及该处建筑物的各项参数,同时预留公众对不合理或违法侵占建筑物的事件进行举报或意见反馈的接口与模块。系统日常维护的主要工作是对系统自身进行维护,同时需要对数据库进行添、减、查、修操作。

动态数据的获取主要是利用高精度高分辨率的卫星遥感数据进行时空格局的分析,形成多年古建筑的变化或相对静止状态。系统警示则是系统通过动态数据或公众开放模块的意见反馈中获取非法侵占古建筑物或危害古建筑的行为时,由系统自动提示该项报警示内容,在系统管理员的确认下,可自动形成电子邮件向文物缉查部门或相应公安部门进行举报可报警。

3 动态实现

在动态数据计算与分析工作中,首先需要准确的根据实测原始地图各角点坐标数据计算出保护区的精确面积与边界,并以此形成保护动态基准,为了防止保护区周边在没有进行古建筑保护审批的情况下进行工程施工的情况,因此还需要对周边一定范围内进行精度相对降低的测量与校准工作,形成次一级保护动态基准。目前国产卫星遥感数据公众使用精度为0.8m(高分二号),动态数据则利用卫星遥感数据进行按一定时间周期进行判断,在使用卫星遥感影像数据是需要把握天气明朗、无云等条件,取得优质的遥感数据,然后根据各角点的相对变化求取动态变化异常,从而达到动态实现。

古建筑保护论文:数字化技术在乡村古建筑保护中的应用探讨

摘 要:乡村古建筑承载着人类文明,是文化传播的实体。文章通过探究数字化技术对当前乡村古建筑的作用机制,提出应用数字化技术保护乡村古建筑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数字化技术;古建筑保护;虚拟现实;信息集成

古建筑主要指构建在民国以前,具有独特文化历史价值的建筑物。该类建筑物不仅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还承载着历史的变迁。然而,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古建筑日益被现代文明所吞噬,古老的记忆处在消逝的边缘。因此,在经济改革的过程中,如何更好地保护好当前的艺术结晶,则是在我国经济建设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1 数字化技术在乡村古建筑保护中的意义

根据以往对我国古建筑的相关调研可知,该类建筑物质地构造脆弱,容易受到当前气候条件的影响。同时,还会遇到一些无法预测自然灾害,这些将会造成一些古建筑的损害,而目前能够掌握精湛工艺的匠人日益减少。关于古建筑保护的传统意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保护古建筑能够保护中国的传统文化;(2)保护古建筑能够尊重东方建筑风格;(3)保护古建筑物能够传承历史资料。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摄影摄像等技术的发展能够为我们保护古建筑物提供更好的技术手段,为其长期保存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还可以更好的完成古建筑各种资料的复原、重建、信息资料保存等工作。因此,数字化技术对我国乡村古建筑的保护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2 数字化技术在乡村古建筑保护中的应用

根据上述的相关研究可知,信息化数字技术涉及到当前数字转化的多个方面,其中包括数字资料的转换、存取、处理等方面。这主要是根据计算机新型技转化过来的,通过人工智能的方式推动当前古建筑物诸多内涵的提升。当前,数字化技术应用于乡村古建筑保护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 数字化保存

数字技术的发展推动各种图像图形技术的产生,其中包括各种储存手段与技术。在当前保存技术的影响下,可以采用激光扫描记录古建筑的细微特征,如古建筑表面的裂纹。通过对激光扑捉的古建筑照片,分析激光往返折射的时间,采用相关软件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理,最终形成各种软件处理方式。总之,通^采用计算机技术构建相关数字模型,为当前文物的保护提供准确的数字化素材。

2.2 虚拟博物馆

随着当前数字化信息的发展,通过采用虚拟的网络计划,突破当前博物馆实体的局限,扩展当前的延伸空间,最大限度地拓展当前博物馆的相关功能。最后,通过凭借计算机技术展现当前各种历史,其中包括当前各种图像、声音的高度模仿,同时能够促进人们领悟当前古代建筑的独特魅力。通过采用信息化技术,对当前古建筑物的历史与文化进行多元化的探究,包括各种具体化的技术。在数字博物馆里,可以突破传统图书馆的限制,将各种可能存在的信息进行共享,提供海量的资源信息。利用虚拟的信息技术,人们可以足不出户就能欣赏到各种建筑古迹。

2.3 虚拟修复与复原

通过采用计算机技术,可以对遭到破坏的古代建筑物进行图像处理与信息转化,包括各种传统的文物保护与修复工作,形成科学合理的保护理念。根据当前已经保存下来各种古建筑的信息化数据,推动当前各种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最终促进人工智能的发展,包括对当前古建筑物的修复与复原,实现最终面貌的还原,不段提高古建筑的保护水平。

2.4 数字化辅助设计

根据当前古建筑发展的需要,可以采用数字化辅助设计系统对当前平面图案进行适当的辅助设计,不断提高三维实体的独特造型,推动当前数字化的辅助涉及。根据当前数字化图案、三维实体辅助设计系统,对已经采集到的各种古建筑的图片进行典型图案再造、三维实体的涉及,最终推动乡村古建筑文化的传承与发扬。

3 数字化技术应用于乡村古建筑保护的实现方法

乡村古建筑数字化主要指通过采用各种数字化技术,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与复原,不段提高各种技术的发展,其中包括古建筑物的复原手段,通过构建数字化的展览馆,全方面提高当前的各种宣传与管理水平,通过数字化技术真正达到对乡村古建筑保护的目的。

3.1 信息采集与处理

采用信息化技术对古建筑进行保护的首要任务则是对相关数据进行录入、传输、存储与管理,通过采用合适的手段不断提高数据的真实性,最终促进当前各种信息化技术的提升。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古建筑的信息采集需要到现场进行相应的采集,通过对信息进行加工与处理,最终实现建筑资料的数字化。数字化的成果具体包括以下三类:(1)数字化的文献资料;(2)实体信息成像;(3)测绘图虚拟模型。总之,数字化的测绘图技术能够实现对古建筑物的资料的数字化保护。

3.2 虚拟模型建构

虚拟现实(Virtual Reality)是近几年应用范围广阔的信息技术。通过运用图形学、图像处理、人工智能等多种技术对当前的现实情景进行逼真再造。例如采用计算机数字测图技术、多媒体信息技术等对古建筑所搜集的资料进行类别加工处理,构建三维数字模型,实现古建筑的多方位、多层面的展现。因此,在对当前建筑物进行虚拟构造过程中,不断提高当前建筑物的构建水平,其中应包括直观性、兼容性、异构性等多元特征。

3.3 信息集成

信息集成主要指通过采用统一的标准,规范和编码,实现系统信息资源共享。标准化是信息资源融合的基础,具体包括协议标准化、数据标准化、网络标准化等。集成平台主要采取信息融合的手段,促进乡村古建筑管理信息数据处理的准确性,包括各种信息标准建立与技术的规范,采用恰当的技术手段对各种开放式集成技术进行相关处理,形成信息的高度融合和完整性。

4 结束语

总之,数字化时代为当前乡村的古建筑保护提供了新型的现代化技术,推动了古建筑保存和复原工作,为现代建筑师达的设计创造提供更多的便利。

古建筑保护论文:在城镇化建设中古建筑保护的对策探析

摘 要:在城镇化飞速发展的今天,对古建筑的保护是非常重要的。协调好城市发展与房地产业的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积极探究城市在城镇化建设中,对古建筑保护和利用的对策,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已达到实现“双赢”的目的。

关键词:古建筑;城镇化;保护机制

一、古建筑保护的现状

古建筑,是指“古代人类从事生产、生活及活动等的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总称。在梁思成的《为什么研究中国建筑》一书中,“古建筑”被称为“历史的界标”(historical landmark),是古代物质文化遗存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古建筑具有极高的科学、艺术和历史文化价值,它是文化和历史的缩影,是人类文明的结晶,是向世人展示古代文明的窗口。

当前,随着我国城镇化地不断推进,城市在不断地改造、扩张,房地产业也得以飞速发展。对于老城区中的历史传统街区和古建筑,重开发而轻保护,不视其社会历史文化价值,采取 “推倒重来、脱胎换骨”的方式进行开发,造成许多古建筑受到严重的破坏,甚至是摧毁。由此可见,对在城镇化飞速发展的今天,对古建筑的保护是显的尤其重要。

二、关于古建筑保护对策探析

(一)充分开展对古建筑保护对象的调查论证。一是对古建筑保护对象的环境进行调查分析。环境调查,是指调查周边自然环境,包括保护对象所处的城市区位、使用功能、周边基础设施及配套情况、历史文化价值、商业利用价值以及国家整个经济环境、宏观政策等因素,进行全方位的调查论证。 二是确认保护对象的使用功能,明确保护对象的保护措施和改造方向。

(二)建立古建筑保护决策组织结构。在古建筑保护工作的决策和管理中,政府主导、决定了城市发展的规划及定位、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批及控制、城市古建筑保护的目标、实施过程的监督和指导等过程。

在城镇化高速发展的今天,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城市古建筑的保护起着积极的作用。从这方面来说,房地产业是城市发展的主动力,是与城市的发展休戚与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城市发展的受益者之一,因为城市规划发展好了,随着其历史渊源、文化品位、城市特色、自然环境等方面的提升,打造成城市品牌,促进房地产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加强引导公众参与的作用。如在老城区改造过程中,对当地居民及被拆迁户调查研究,积极听取公众意见,充分尊重公众的改造意愿,充分尊重原住民的居住权,以促进老城区改造和古建筑保护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时还需要提升专家参与的力度。为了使古建筑保护工作增加其科学性和可行性,政府往往需要组织各方面的专家参与保护决策。这是由于城市古建筑保护,涉及方面广,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技术性的工程,需要各行业专家学者共同参与决策。

(三)加强城镇化建设的宏观调控措施。一要做好统一规

划。规划是城市发展的纲要,在规划出台之前,必须全面慎重地考虑城市发展的整体性、相关性、环境适应性、可持续性等方面,处理好近期改造与远期建设、局部改造与整体协调的关系。二要加大政策指导力度。政府一方面要采取相关宏观调控手段,加强资金信贷扶持、简化审批手续、减免部分税费等,以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合城市的发展规划;另一方面采用适当的干预政策,来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确保城市发展的品质,防范房地产行业盲目扩张所带来的风险。三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在城镇化进程中老城区的改造开发过程中,涉及到各种利益的平衡和再分配,因此需要有与之相关的法律和相关来保障其发展的顺利进行。现已出台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有《物权法》、《城乡规划法》、《拆迁条例》《房地产法》等,使城镇化进程中的老城区的改造中的古建筑保护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但另一方面,地方立法还可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并进一步加强监督执法。

(四)加大对古建筑保护的资金投入。对古建筑的保护,任重而道远。政府需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同时我们也看到,只凭政府的投入,远不能满足需要。所以,政府要在保护的前提下,积极建立市场机制,充分调动社会资源,融入社会资本,拓宽融资渠道,改变经营模式,从根本上扭转资金短缺的局面,取得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的转化,为保护古建筑提供资金支持,已达到实现保护古建筑的目的。

三、城镇化发展与古建筑保护有机结合

政府是城镇化发展与古建筑保护的纽带,政府在促进城镇化发展,提高城市生活品质的同时,需要加强对古建筑的保护,着力改善原住居民生活环境,维持古城、尤其是历史文化名城的传统风貌、并充分发挥古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寻求保护与开发的共同点,取得社会、环境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从而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开发:

(一)古城区传统文化和传统生活方式顺延。在城市日新月异的发展过程中,在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条件不断的提升的同时,人们也希望城市特色、传统城市文化得以传承和顺延,保存城市魅力和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及其古建筑,记载着城市的文化和历史信息,是城市记忆最直观的体现,它们集中反映了城市的历史文脉。而这种文化在于它给人的精神世界留存了丰富的回忆和信息,它使人们对街区的认同感和怀旧感得到升华。正如凯文・林奇所说“每一个人都会与自己生活的城市的某一部分联系密切,对城市的印象必然沉浸在记忆中,意味深长”的话,道出了文化在城市中的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传统文化的保护要与更新相结合,并为城市中活的有机体,维持城市活力,对待历史文化街区及其古建筑,不能采取“博物馆”式的保护,封存搁置,更不能忽视其历史文化价值而简单粗暴地将其拆除,而应当考虑在保护古建筑物本身的基础上,顺延街区内居民传统的生活内涵,使得城市中的历史文化得以健康延续,给予城市更多活力。

(二)城市特色风貌维护。城市特色风貌是城市文化特征的反映,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涉及经济、社会、文化技术和自然环境的综合概念,其基本思想主要包含着鼓励经济增长、保证资源的可利用和持续发展、谋求社会的全面进步这三方面内容。保护好城市的特色风貌,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之一。

(三)历史文化街区的商业开发。目前,我国部分城市已经开始反思之前对在老城区改造过程中,由于缺乏认识和经验对城市古建筑或历史文化街区等所带来的破坏,以及后继开发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并由此开始重视城市文化的传承与城市特色的打造。在城镇化进程中,对于老城区的改造与开发,房地产开发仍然是处于主导地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历史文化街区的改造和对古建筑历史价值的开发利用,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一方面可以对古建筑进行更新改造,对原使用功能进行置换,再采用现代商业运作的模式;另一方面在古建筑区内重建仿古类的建筑,保持原区域内的传统文化特色,再进行主题性的商业经营活动;同时还可以以古建筑群为产业类历史文化景观进行改造,通过与创意产业的结合,引入新兴产业发展的经营模式。通过以上几种商业模式的运作,实现保护与开发的“双赢”。

四、结束语

综上所诉,政府在城市的规划与发展中,起到决定性的主导作用,所以保护好古建筑,要坚持以传承历史文脉,保护古建筑和古建筑群,提升城市品位为出发点,努力协调好城市发展与房地产开发商的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积极寻找城镇化进程中,对古建筑保护和利用的对策,以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古建筑保护论文:论古建筑保护意识的培育更新

[摘要]本文以甘肃省著名古建筑陇西威远楼为例,指出地方古建筑保护中由于保护意识方面的偏差而出现的一些现象,剖析其原因,提出各级保护人员保护意识的培育更新是保护工作的关键。

[关键词]古建筑;陇西威远楼;文物保护

一、威远楼价值评述

陇西威远楼为甘肃著名古建筑。1963年,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被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外观为砖基三层木楼,座基11米高,中间有欢垂嵬āBコ27米,宽17米,通高26米。三层楼均为四面飞檐,一楼有二十四楹柱支撑,东西各辟四窗,对开一门;二楼栏杆环绕;三楼四面明窗,歇山式楼顶正中有一瓶塔直指苍穹。正脊两端鸱吻高竖,相向蹲卧;垂脊兽头,戗脊套兽,神态生动。每檐下斗拱有102朵之多。一楼拱垫板绘有神话及本地历史人物,二楼绘博古吉祥图案,三楼绘“陇西八景”。威远楼保存完整,气势宏伟,与各地同类建筑相比,独具特色,其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威远楼是出于军事和实用目的而建,如今已成为展示地方形象和文化内涵的“活”文化遗产和博物馆。除了楼本身,可参观的有一楼当地艺人制作的清代陇西古城微缩模盘,二楼元代陇西极盛时期疆域图。这里还不定期举办部分临时展览。“只要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就值得保护”,①威远楼正是这样一座建筑。谢辰生先生指出:“文物工作不能拘泥于仅仅是考古、仅仅是古建筑等等,还要从宏观上,全面地来看待它、认识它。文物是特定的东西,它本身是物质的,所起的作用却是精神的。它有自己特定的内涵、表现形式、管理方法等,需要进行综合研究。”②毋庸置疑,对陇西威远楼也要这样认识,才能更好地进行保护。

二、保护轨迹和认识过程

当谈到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时,有必要对陇西文化遗产保护历史做一回顾,以便汲取经验教训,更好地开展工作。

第一阶段,建国初期至结束。文化遗产没引起普遍重视,一些优秀古建筑遭到拆除。原因在于对文化遗产缺乏应有的尊重,自觉的保护意识让位于新社会建设的热情、破“四旧”运动等。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陇西古建筑陆续被拆,改作工厂、学校或他用,有些拆毁行为甚至延续到80年代中期。

第二阶段,改革开放至90年代。陆续公布了一批省、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成立县博物馆,专门管理辖境内的各类文保单位,保护意识渐次苏醒,保护工作逐渐步入正轨。但各古建单位分散而孤立,仅成城市中的点缀,且多残破,有的挪作他用,有些保护单位建设地带和控制范围划分不明,暴露出一系列问题。这一时期,威远楼得到了主管部门的重视,并被寄予厚望。

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以后至今。城市建设加快,高楼林立中仅存的的古建筑被赋予了“李氏故里”象征的作用,承担起旅游功能,盛誉和负荷同时加大。这一时期,基层文物保护工作要跟得上形势发展,各级文物工作者不仅要提高保护意识,而且更新十分必要。

值得庆幸的是,三个阶段反映的总趋势是“经济越发展,社会文明程度越高,文化遗产保护就越得到重视”。③

三、保护意识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保护意识的初级化。很久以来,人们把威远楼视为古物、文物,几乎天然地怀有一种崇敬之心,普通百姓心中如此,保护部门的一些人也有此种心理。历史上,威远楼躲过几次大的劫难,在避免了其他大批古建筑的悲惨命运后,它更是被传得像附有一种神话色彩。这种原始的崇敬态度在一定范围内起过作用,但文物保护决不能靠这种心态。时代在发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应与时俱进,借鉴好的经验,开拓新的思路,保护意识要更新、提高,各级保护者都需要不断学习。决策者的思想认识要立于时代前沿,要具有广阔的专业视野,善于借鉴各地成熟的保护经验来开展相关工作。

其次,保护意识淡漠,认识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人对限制古建筑周围的新建筑高度认识不足,任由周围高楼耸立而不作为,没有整体保护的观念,更遑论考虑在历史地段安排新建筑的功能要符合传统的特色,考虑布局、体量、尺度、色彩等方面与传统相协调了。保护意识淡漠很大程度上与目前的体制有关。从普通保护者的角度来说,在文化工作中,干好与少干区别不大。大部分人对先进保护理念无知无觉,也不愿去多学习,认为是领导的事,与己无关。多年来,人们习惯于被动地工作、接受,时间愈长愈得过且过,工作普遍缺乏积极性。从群众的角度看决策者,有的领导善于倾听下面的意见,愿意学习,鼓励学习;有的领导宁愿按上级意旨办事,不愿自己做主,不求有功,但愿平安。群众的意见能否得到尊重完全取决于领导者个人的素质和领导艺术,保护者即使有保护意识也无用武之地,热情很快会熄灭。

再次,缺乏勇于纠错的意识。古建筑的保护十分强调科学技术的应用和相关的专业知识,但事实往往是准备工作不够,没有深入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凭主观热情和长官意志做事很普遍。2007年,陇西县财政先后投入巨资实施“威远楼历史文化生态工程”建设,主要对威远楼进行了外部彩绘,复制了楼内外主柱抱柱联,扶正加固了倾斜多年的钟亭,在楼内制作陈列了《大元巩昌都总帅府辖图》和15平方米《康乾巩昌城沙盘》,撰刻了《威远楼记》。2008年,又实施了“安全生态”建设,完成一楼平台及室内地面封闭水泥的拆除,铺设了人工仿古砖以利于排气、楼基护台排气带管网铺设、楼下四周排气绿化带、花岗岩围栏等。但该工程也有缺陷:造成保护控制地带范围缩小,距离四周其他现代建筑太近,需要拆除一些建筑,但周围寸土寸金,为古建筑而再兴拆迁可能性不大;墙皮脱落问题不但未得到解决,反而比维修前更甚;围栏内的绿化带变成了垃圾场。

四、正确保护意识的培育更新

其一,强化整体保护意识。这种整体是指地方文化的整体,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与“李氏文化”完全可以视作陇西文化的两翼,不能厚此薄彼或以此盖彼。保护好古建筑对于彰显历史文化名城是不言而喻的,一定要摒弃缺乏整体观念的旧保护意识。应保护以威远楼为代表的古建整体环境风貌,给历史文化名城一些实在的内涵,这样才能让威远楼成为名城的一张“名片”。在一些人看来,经过几十年的改造,整体保护已无必要。他们认为除了孤立的威远楼,好多古建已被毁,遗留的大多也破残,完整保护的时机已丧失。单霁翔指出:“对于文化遗产保护而言,既没有多与少之分,也没有新与破之分,都应竭尽全力加以保护,国际上的共识是 ‘never too late’,即 ‘永远不能认为太晚’…… 历史城区虽然在过去的岁月中遭到了一定破坏,但绝不能放弃对其整体的保护,而应‘亡羊补牢’,实施更积极的保护措施。”④“文化遗产保护的整体观念和融贯的综合研究,要求将传统的文物保护理论扩展为全面发展的、兼容并蓄的、开放的文化遗产保护理论。”⑤

其二,提高对全民参与保护必要性的认识。公众的关注与配合是做好遗产保护工作的最可靠保证。通过宣传和教育,可以使全社会形成对于遗产保护重要意义的广泛共识。许多事实证明,群众对文化遗产是关心和支持的,有必要倾听他们的声音。一方面因为文化遗产是大众财富,大众有知情权、建议权;另外,保护工作特别强调:“文化遗产保护并不仅仅是各级政府和保护工作者的专利,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相关工作也不应仅仅局限于管理部门和专业人员的范围,而是广大民众的共同事业,每个人都有保护文化遗产的权利和义务。文化遗产在本质上和全体民众的文化权益有关,在科学民主的时代,尤其是进入知识经济时代,文化遗产的保护理念和目标需要向社会和公众说明,对文化遗产及其蕴涵的信息、价值的发掘、研究、保护和传播更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的广泛参与。文化遗产中蕴涵绽放丰富的哲学、历史、文学、宗教、艺术、天文、地理、经济、民俗等学科内容对其加以诠释,并非几个人或一些人可以胜任,需要吸纳众多学科的专家学者、社会贤达和当地民众参与讨论,献计献策,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⑥

其三,加强各方面的监督。除了专门机构的监督,人大和政协的监督、群众的监督、舆论监督都是可行的。在文物保护工作中强化监督手段是必要的。⑦

其四,不断更新工作方式。在文物保护工作中,得到大众的理解和支持关系着工作的成败。常见的情形是一方面保护工作者期望被理解,一方面却又害怕大众参与;期望社会资金扶持却不愿给对方更多的话语权。原因是旧意识在作祟,害怕民间保护力量,怕使自己显得不会工作。

五、结语

陇西威远楼的保护和其他文化遗产的保护一样,除了健全各项制度和建立切实运行的监督体系外,还要提高保护意识。保护规划的制定,保护对象的宣传,保护方案的落实,保护工作的监督,人才的培养,工作失误的纠正,保护的创新理念等等,莫不依赖于人们自觉的保护意识。惟其如此,才能宣传和弘扬文化遗产保护。而保护意识的不断更新培育,也是顺应时代和社会的变化而改变,各级人员应不断学习,负责保护工作的人员更要起到宣传教育的作用。保护管理者应不断提高自己的保护意识,统一认识,进而把先进的保护理念传达给更多的人,让保护工作从“单枪匹马”变为多数人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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