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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保护论文8篇

时间:2023-03-16 15:49:27

古建筑保护论文

古建筑保护论文篇1

关键词:历史文化街区;古建筑;保护

中图分类号:K928文献标识码: A

0 前言

历史文化街区中的古建筑,具有悠久的历史,不仅体现着建筑本身的艺术价值,同时,作为历史文化街区整体中的组成单元,对于历史文化街区整体风貌的形成具有决定性意义。古建筑和其他历史文物一样,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为保护传统文化,对历史文化街区中的古建筑进行保护与更新就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因此,对历史文化街区中的古建筑保护和更新的相关理论方法进行梳理是必要的。在本文中,笔者首先对建筑遗产相关国际的保护原则和精神进行了梳理,随后对我国现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变迁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对历史文化街区中古建筑保护的意义与方法进行探讨。

1建筑遗产保护相关国际

1.1雅典

1933年“国际现代建筑协会”制定的第一个城市规划纲领性文件――雅典,首次提出了对城市一般历史建筑保护的概念。其主要精神包括:通过创立一个定期的、持久的保护体系有计划地保护古建筑,摈弃整体重建的做法,以避免可能出现的危险;提出尊重过去的历史和艺术作品,在不排斥任何一个特定时期风格的前提下,进行历史纪念物的保护修缮。事实上否定了风格性修复的做法;赞成谨慎地运用所有已掌握的现代技术资源,强调这样的加固工作应尽可能地隐藏起来,以保证修复后的纪念物原有外观和特征得以保留;所使用的材料必须是可识别的;应注意对历史纪念物周边地区的保护,新建筑的选址应尊重城市特征和周边景观,特别是当其邻近文物古迹时,应给予周边环境特别考虑;一些特殊的建筑群和景色如画的眺望景观也需要加以保护[1]。

1.2威尼斯

1964年5 月31日举行的“历史古迹建筑师和技师国际会议(ICOM)” 第二次会议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保护委员会通过了《威尼斯》。它在重申了《雅典》遗产保护范围与意义的基础之上,提出了更为完整的建筑遗产保护概念。《》指出建筑遗产不仅包括伟大的建筑艺术珍品,也包括建筑的文化意义。强调了建筑的文化含义及为历史所营造环境的功能。

1.3内罗毕建议

1976年11月2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在华沙内罗毕通过了《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简称内罗毕建议 )。文件在单个建筑保护的基础上,增加了历史地段建筑保护的概念。建议中指出“历史地段是指在某一地区(城市或村镇)历史文化上占有重要地位、代表这一地区历史发展脉络和集中反映地区特色的建筑群。其中或许每一座建筑都够不上文物保护的级别,但从整体来看,却具有非常完整而浓郁的传统风貌,是这一地区历史活的见证,它包括史前遗址历史城镇老城区老村落等”。

1.4华盛顿

1987年10月内罗毕建议的内容在《华盛顿》中得到总结。《华盛顿》成为《继威尼斯》之后又一份关于保护历史建筑与历史性城市保护的国际性文件。

《》确定了历史地段及更大地区的历史城镇、城、区保护的意义与作用。《》还明确提出了历史性城市、城区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关系,“历史城市的保护应该成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整体政策的组成部分;当必须改建建筑物或者重新建造时,必须尊重原有的空间组织,并要把原有的建筑群的价值和素质赋予新建筑等等。它们不仅可以做为历史的见证,而且还体现了城镇传统文化价值”。该的颁布标志着有关城市保护最全面的定义,城市“整体保护”的概念成为西方有形历史遗产保护的最终解释[2]。

2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2.1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发展阶段

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共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文物保护为中心的单一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以文物保护为中心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的形成。第二阶段,增加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1982年,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公布,标志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的形成。第三阶段,重点转向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多层次体系。

2.2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现状

从以文物保护为中心的单一体系到多层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我国基本形成了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为重点内容、与文物保护制度相结合的历史遗产保护体系。现今,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见下图。

图表来源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论与规划》

古建筑作为历史文化遗产,贯穿于整个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得到了全方位的保护。属于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有相关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实施保护,其他古建筑则在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古建筑属于历史文化名城的范畴内。

3历史文化街区古建筑保护的意义和方法

3.1历史文化街区古建筑保护的意义

古建筑是一种文化载体,它们是城市发展的记号,见证了城市的变化。是一个城市传承的记忆,代表着城市的历史和底蕴。向城市新居民传承着城市的历史,也向慕名而来的游客讲述着城市的过去。古建筑作为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是社会不同发展阶段遗留下来的实物。从对古建筑的研究中,我们可以看出某一时期科技发展情况,当时的社会生产发展及科学技术水平、工艺技巧。一旦破坏,就很难恢复。对于城市而言就失去了自身的记忆,失去了自身发展的见证。记录历史,展示文化,将古建筑的历史信息完全呈现,就是古建筑保护的真正意义和价值。

历史文化街区古建筑除了承载上述信息外,作为群体居住空间,还能够反映当时社会聚居状态和地域居住文化,生产、生活方式。同时,它给人们一个实景体验城市历史、感受城市过去的场所。某些历史文化街区古建筑则仍然代表着城市的符号、街区的符号,存在于人们日常生活中。作为城市文脉传承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街区古建筑以群体呈现在人们面前,同时也是城市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保护和利用它们,不仅可以让古建筑重新获得活力,也可以给人们提供一个休闲与文化娱乐的好场所。

3.2.2历史文化街区古建筑保护改造方法

(1)规划先行,合理定位。在现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涵盖的历史文化街区,在现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框架下,对保护规划所涉及到的保护区域和控制区域做综合定位和控制,以从整体上保证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从而为历史文化街区内古建筑保护提供相应的环境风貌。

(2)注重环境,整体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古建筑有两类情况,一类属于文物保护单位,应该根据相应的文物保护单位级别进行保护;另一类则不属于文物保护单位,这就需要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范畴内进行保护。首先要对街区整体历史风貌进行确认,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对周边一定区域的风貌控制要求。

(3)单体改造,保护为主。在对历史文化街区内古建筑进行保护的时候,可以根据建筑的特点,进行适当的古建筑的改造利用,旨在恢复古建筑活力,使其更多的融入街区功能。然而,目的必须是充分保护古建筑,在不破坏古建筑文化和历史价值的前提下进行。对融入的功能进行综合的考虑,保护改造为主,开发为辅.。

4 结语

历史文化街区中的古建筑,体现的价值不仅仅是在于单体古建筑,同样在于古建筑群体给人们的观感和体验。承载着比单体更多的文化意义和内涵。同时,对于群体为对象的古建筑保护的难度,所涉及的层面也更加多样和复杂。在本文中,笔者对历史文化街区中的古建筑保护的相关理论研究进行总结和探讨,期望历史文化街区中的古建筑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利用,让历史文化街区中古建筑所承载的文化传承更好的得到继承和发扬。

参考文献:

[1] 吴志强,李德华.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版)[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627~628.

古建筑保护论文篇2

古建筑文物;村镇;保护措施

【中图分类号】K928.71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3-8500(2012)12-0078-01

1引言

我国是世界文明大国,几千年以来遗留在神州大地的古建筑文物群极为丰富,它们的伫立见证了我国历史的变迁与时代的进步,是爱国主义、革命传统以及科普教育的实践场所,是艺术课程的“活教材”,同时也是打造旅游胜地的物质基础。很多地方的古建筑文物已被国家甚至世界列为各级保护单位,如笔者所在的嵊州市仙岩镇就有西鲍祠堂,岩头部队旧址,天竺寺旧址等几处市级文保单位,还有马寅初墓省级文保单位,都已成为嵊州市的文化财富,具有极大的开发、考古和艺术价值。然而随着近年来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村镇的快速建设,一些农民急切想改变居住环境,加之又缺少对文物的保护理念,至使许多古建筑文物被拆毁,还有一些因管理不善造到严重的破坏和损失。因此,做好村镇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已迫在眉睫,现结合本人工作实际,粗浅地谈谈对有效保护古建筑文物的几点可操作性措施。

2现行村镇古建筑文物保护主要存在的问题

现行村镇古建筑文物保护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体现在:一是广大村镇农民严重缺乏对古建筑文物的保护意识,对文物保护工作配合不力,支持不够,只顾眼前改变居住环境的个人利益,对古建筑文物大加改造甚至拆毁,最为常见的就是对古建筑文物进行彻底翻新破坏现象。二是古建筑文物在防火防盗上保护措施不足。由于国内古建筑以木构架结构,具有可燃、易燃,有些配备了灭火设备设施,不是数量有限就是破损严重并不能利用,一旦疏于管理起火,扑救工作十分的困难。在防盗上也存在保护力量环节的相对薄弱。三是在对古建筑文物保护规划时,过份精力集中在单个建筑,忽视整个建筑群的有机融合和遗忘周围历史环境的变化,体现不出历史文化街区之功能。有些虽然提出有“历史文化保护区”口号但落实又不到位,致使多处古建筑文物遭受到破坏。四是对古建筑文物保护与改造再利用上走样,有维修的不缮与改造利用略显表面化的外观改变,周围环境保护改造动作让古建筑失去了原有的意义韵味。

3实施村镇古建筑文物保护主要的有效措施

通过上述指出的当下村镇古建筑文物在保护上存在的问题,通过结合笔者长期的工作经历和查阅相关资料,对有效实施村镇古建筑保护可采取以下几方面的主要措施。

3.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乡镇村民对古建筑文物的保护理念: 由于村镇农民文化素质偏低,较为看重眼前经济利益。作为基层文物管理人员,比如笔者所在的嵊州市文管委组织的村镇专职文保员或者协管员们,应主动承担起义务宣传的职责,紧紧围绕对古建筑文物保护策略“保”和“用”同等重要的两字,宣讲好保护的目的、重要意义和古建筑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及通过宣传揭露欺人本质的封建迷信,从而增加广大村民与农村干部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视与积极参与投入进来,才能确保古建筑得到更好的保护,发挥出其在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作用,发挥它作为宣传教育,文化娱乐的作用, 纠正村镇私自折出、破坏古建筑行为的发生,把文物保护维修当作房子来居住或生产之用。

3.2科学合理规划编制,依据古建筑文物现状进行分类齐驾管理: 我们可以根据古建筑文物不同的现实状况,在不破坏和改变文物性质与用途比如室内办厂、做宿舍等,对它们进行分门“保”“用”的管理。对古建筑本身具有较高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且内部又保存有原状的完整艺术品的,可以规划开发为本地开放参观游览的陈列馆;对古建筑文物的建筑本色价值保存得较好,但内部却没有任何东西的,注意在维修时不能改变原状,可以利用办历史、艺术性类的博物馆;一些价值不高、年代较近的保持原状作文化馆、图书馆等;对成片,年代较晚,价值较低的民居、寺院等古建筑,保持文物外观风貌,改善内部设备,集中展示供旅游文娱活动之用;对当地实在不能保存或难以保护的,可迁至较好地点, 成为有特殊风格的古建小区[1]。如象古居民村、古作坊区等等。

3.3注重修缮维护管理,加强对古建筑原有风貌本色的有效保护: 由于我国古建筑用材主要以木材为主,年代久远木材的腐烂会导致古建筑受损严重,为了保护它们持续地伫立在神州大地上经受得住风吹日晒。因此,村镇古建筑文物管理机构要精心组织安排,投入人力,物力与财力,对古建筑进行修缮。在维修和修复中要坚持以保持古建筑本身,以及所代表的历史性和美学性为原则[2],不得任意对其进行脱离原真性的变动,特别是将原具有艺术价值的彩绘、图案等改装成现代的艺术。对那些的确需要整体搬迁的古建筑群,在新的地址上修建仿历史文化街区时,应利用现代科技尽量回到古代建筑风格的恢复中去,将维护过程中环境人为的损坏程度降到最低。

3.4加强消防防盗工作,务必将古建筑安全置于重要日程管理上: 由于村镇远离市区,一旦古建筑发生火情或者被盗,短时间内获得急救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各级文物单位的村镇管理人员,要加强责任心,做好预防工作和靠前管理,要及时发现与掌握到对古建筑不利的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发动广大村民的力量,共同参与到对古建筑的群防群策管理中来,对消防器材的合理布置,有效的探测报警系统的投入与使用,可疑人员的观察等,做到发生火灾或者被盗的机率极小,尽可能减少对古建筑的损坏。

3.5加大保护人才培养,提高对古建筑文物保护能力水平的研究: 目前我国在古建筑文物方面的研究涉及很少,底子薄弱,专业人才缺乏。因此,要加强对古建筑文物保护理论知识的培训,特别是专业人员的培养,可以吸收国外的先进保护理念和修复方法,提高他们的保护政策理论研究水平与实践操作能力。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充分探索解决新时期下古建筑保护所面临的诸多问题,开创新的保护局面。

4 结语

总之,从现在开始,各级村镇文保员或者协保员要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不断地向广大农村居民,村社干部宣传加强古建筑文物保护的种种益处,提高他们对古建筑文化保护意识,同时也让群众文化渗透到广大农村中去,从而使古建筑能保护传承下去,为社会提供更多,更有价值的开发益处。

参考文献

古建筑保护论文篇3

关键词:广州名城;黄埔古村;商埠文化;建筑遗产;保护利用

Abstract:The architecture culture heritage in HuangPu History Village records the history about the foreign trade in GuangZhou. The threat to it is pulling down old architecture and the too much new-built. It is urgent task that we should protect culture heritage, renovate the regulate architecture and develop tourism that make the history village more vigorous.

Key words:The famous city of GuangZhou; HuangPu History Village; Architecture heritage; Protection and Renovation.

中图分类号:TU-0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0)9-21(7)

作者简介:杨宏烈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

肖佑兴广州大学中法旅游学院副教授博士

黄埔古村是典型的岭南海滨港镇,作为广州十三行时期商埠文化重要的实物载体之一,今后还将继续发挥任何新建筑不可替代的作用。农业文明的村落景观与海上贸易帆船时代的历史建筑,依然具有文物纪念性的存在价值。完善、完整、完美地保护利用其建筑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与此相违,“滥拆乱建”、新旧冲突,只会加速古村的衰落和死亡,体现不出“发展与进步”①。

一、黄埔古村拥有丰富的商埠文化建筑遗产

广义的黄埔古村是旧时整个琶洲岛,狭义上的黄埔古村,是以对外贸易的酱园码头为中心的黄埔村与石基村。现在任何一个到过黄埔古村的人,都会为黄埔古村丰富而精美的历史建筑所感动,为其多姿多彩的人文环境和自然景观而叫绝。

1.独特的港口型空间格局

黄埔村始称“凤浦”,建于北宋,到清代已发展成为拥有“好几千人的市镇”②。广州海外贸易的发展使得黄埔村由一滨海小渔村发展成为著名的十三行碇舶港口(图1),建筑布局非同一般村落,具有市镇的规模档次。因外国人多传诵“黄埔”而得名。全村分为十二坊,现在仍保留着昔日坊、街、里、巷的规划层次。很多里巷的坊门题有“瑞康”、“覆仁”、“永乐”等祥瑞名号,给古村频添无穷的雅趣。街道铺设花岗岩条石,可通马车。黄埔古港的标志至今还在,“一港两市”走向仍清晰可见。底层做商铺、一边是柜台、一边开大门的商铺建筑,至今也有集中的保留。粤海关志记载:每年有上百艘大型海舶停靠黄埔。世界给这个远东的村庄带来的不仅是大量的物质商品,还有大量的精神文化财富。

2.丰富的高品质传统建筑

(1)古宗祠全村原有祖祠36座,现存19座,承袭了岭南建筑的传统风格,但在某些细部上,具有异于传统的装饰作法,体现出黄埔村是一个受到西方文化影响的村镇。保留下来的古宗祠大多空置,有些功能发生了变化。梁氏宗祠是十三行行商梁经国家祠,已被定为市级文保单位(图2)。位于乐善里的化隆冯公祠,现为黄埔华侨港澳同乡联谊会之一。始建于清同治十三年的胡氏宗祠至今有270年的历史,三间两廊式的粤中风格保存较好。

(2)古民居 保存完整的民居建筑尚有73处,比一般的农舍规格要高,依水而建、院落相套、“梳式布列”、里巷分隔。如拱辰里、永康里、平燕里、太平里、中正里等多为青石板铺砌,清洁宜人。名人故居不胜枚举,如“子牙居”、“涉趣园”、冯肇宪故居、胡璇泽故居等,工艺制作上乘,高大的锅耳山墙,青砖磨缝砌筑厚实,门头和窗罩用的灰塑式样很多,雕塑、壁画、漏窗、花基、门洞、灰塑门联,无不令人赞叹(图3)。

(3)古私塾各宗姓常建有私塾,启蒙了大批享誉国内外的儒商雅士。商家于故里兴办私塾培养子弟,并热衷公共文化事业,是很普遍的事。“佐垣家塾”(图4)为天宝行行商所筑,因私塾与祠堂同为公共场所,所以将二者有机地组织在一起,内院外场通畅和谐。

(4)古神庙 始建于宋代的北帝庙(又名玉虚宫),是一片供奉玄武水神的道教建筑群,主体建筑为砖木结构,面阔三间,深二进。现庙内保存了九方碑记,记载了广州外港――“黄埔口”对外贸易的发展史。村内原有的神庙多祭拜海神,这凸显了黄埔村乃古代港口城镇包容性的特征。

(5)涉外建筑 “日本楼”的称号也许就会给人带来涉外的意象。当年符合中外建筑天然合一要素的这一小洋楼,现今依然充满神奇魅力。西式院门、中式屋盖,青砖绿瓦、外廊内天窗,好一处风味无穷的景点(图5)。

3. 生态的网络型河海景观

黄埔古村位于江海交汇之处,负洲临海,江涛与海潮对此产生严重的威胁或影响。然而,黄埔古村的江、河、湖、塘、堰、池、涌,却组织得十分科学合理,不但体现了大自然的平衡互利,还为人们的生活用水、景观用水带来了极好的效益。全村水系长数十公里,大小水面几百亩,且一脉相连,源头活水水质很好,人工治理可控可调。有利于航运、防洪、防旱、防潮汛,以及灌溉、安全防御、饮用、造景、调节微气候等等。黄埔古村的水系网络也是一笔可贵的旅游、生活、文化与美学资源(图6)。

盛大的建筑,往往关联着良好的人文环境与自然环境。港口贸易使黄埔村处于农耕文化与外来文化的双重影响之中,舶来的文明嫁接在黄埔村古老的传统上,近代涌现的商业巨子、外交家、军事家以及工程专家,荟萃成黄埔村独特的人文景观。十三行时期,村民“差不多都直接或间接地与外国航运有关,充当买办、装卸工、铁匠等等”(亨特《广州“番”鬼录》P66)。策划开发黄埔古村旅游产业,建筑文化遗产及与之相联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宝贵的资源财富。

二、黄埔古村商埠文化建筑遗产的整体保护

然而,在传统的、和谐的黄埔古村中,出现了大量违章建筑。固有水面日益减少,传统的街巷格局被破坏,许多优美怡人的院落空间、街巷空间、园林空间、山水空间、名胜景观不复存在。村镇的天际轮廓、优美的水岸线、富有韵致的街面、具有标志性特征的村镇空间节点,都令人不堪入目。奇怪的是,长时间以来竟无真正的政策法规遏制败坏人类历史文化遗产的行为,杜绝这种丑恶的现象孳生蔓延。

1.古村落的保护模式

从整体上保护古村落,国内有两种基本的方法与模式:

(1)文物古村落――整体性的文化遗产保护模式

将整个村落当成一个保护对象,严格保护村落的内外环境、总体格局、所有空间特征,以及全部建筑集群关系、所有单体建筑及其构造工艺特色。这种保护模式注重历史的真实性、环境的完整性、村民生活的延续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这种保护模式在我国远没有普及,具体的实例不多,浙江建德市新叶古村是个典型③。新叶村始建于南宋嘉定十二年(公元1219年),至今已有800余年的历史。它是浙江省内保存最为完整的古代血缘聚落建筑群之一。新叶村村落建筑质量高,类型多,发育好,总计200多栋,包括塔、阁、祠、庙、桥、堂、厅、舍等,传统建筑得到了原真性的保护。这一文物保护工程,被专家誉为古村落保护的活标本。

(2)一般古村落――保护性的开发利用模式

这种模式的保护工作主要针对自然景观和历史人文景观以及建筑艺术价值较高的人工景观,结合自身的地理优势和现实状况,按重新整合的总体规划进行分级保护。通过有效的保护和合理的开发,发展古村落特色旅游,也不失为一种可持续发展模式。实际例子有贵州省从江增冲村④。增冲村古村落是一个自然景观和古村落文化结合得较好的村,新建筑较少,且包涵有特色的民风民俗文化以及黔东南山区饮食文化。考虑到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将保护放在首位。“保护就是资源”,保护古气、古风、古韵、古貌,确立富有特色的旅游主题形象,充分挖掘无形文化资源,作好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项目审批制度,加强旅游资源开发。

2.黄埔古村保护模式

广州黄埔古村现因遭受严重破坏,已失去整体保护的基本条件,不可能作为一个“文物古村落”实行全面的“冷冻保护”或整体“博物馆式保护”。在农业萎缩,城市化、商业化渗入骨髓的大环境包围之中,不依赖商贸活动也是难于发展存活的,因此必须采取“保护文物精华,维护古风古貌;创新第三产业,重登世贸舞台”,即,保护遗产与开发旅游互动的模式。基本要点是:

(1)将“文化工程”与“民生工程”相结合

古村落的保护是一项文化工程,须全方位地沿袭古村历史文化,而不能追求全方位的商业现代化开发。通过保护修缮历史建筑,尽量保存自身特有的历史环境。古村落的保护又是一项民生工程,不能简单地将所有历史建筑封存起来(无论私人封存,还是政府封存,都只会加速建筑的灭亡),须充分考虑如何改善生活条件,使村民在保护中得到实惠。

(2)以“保护”为宗旨进行旅游开发

除特殊文物建筑之外,冷冻式的保护,将使历史建筑遗产、建筑物等,失去更有效的运用。冷冻式的保护古村落原有生活方式,居民将会落后于现代生活水平,况且因产业变迁、时代变迁,原有的生活方式早已不复存在。只有以“保护”为宗旨进行旅游开发,确立富有特色的旅游主题形象,才能既使建筑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展示宣传自身固有的历史文化,又能提升居民的生存质量。

(3)做好基础设施与环境保护工作

古村丰富的建筑文化遗产,今天看来依然富有艺术魅力,值得继承发扬。然而许多当时先进的设施,因种种原因现已破损、老旧,而满足现代需求的新的设施尚没安装。如是,在保护建筑文化遗产历史风貌的同时,应极力改善古村落的基础设施。既不丢失历史,又不脱离现代;在利用中更好地保护,保护中更好地利用。基础设施的投资主要靠政府。政府应改变不投资古村落基础设施的陋习。

(4)走产业化物业化经营管理道路

古村落保护的主体是村民,而不是政府。政府须在更大范围内做好政策协调、服务、监督的工作。保护利用的具体工作需要村民来实现,任何越俎代庖的行为都不可能产生好的效果。为了保护,进行产业化的经营管理是时代的进步。为此,恢复古村落原有建筑私有化模式,变被动为主动保护方是根本法理所在。在此基础上,组建古村历史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村民可以房屋作为股份投资,社会资金可以输入,克服单纯财政补贴的不足。村民民主选举自己的总经理、董事长,实行产业化经营,古村“旅游区”配备物业化的管理⑤,在一种特定历史环境中开办家居旅馆、“农家乐”等休闲观光旅游项目,可望使古村落取得较好的保护效果。

三、黄埔古村商埠文化建筑遗产的单体保护

为什么黄埔古村至今还以“村”的形态自立于大都市化环境之中?只因该“村”在广州的历史文化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建筑文化遗产以其物质形态深刻地表明,人类的现代化需要文化遗产,不能以毁灭文化遗产为代价。任意将一个城中村“全拆”,都是没有任何道理的。相反,须采取多种保护手法展示其历史建筑的文化内涵及环境特色。

1. 以学术研究为基础的文物古迹保护

黄埔古码头、北帝庙、“日本楼”、晃亭梁公祠、胡氏宗祠、佐垣家塾、凤浦牌坊遗址等十数处历史建筑,早已划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随着文物普查的深入,黄埔古村会发现更多的文物。依照《文物保护法》,对黄埔村内已批准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批准的“准文物”建筑,须在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基础上进行修缮保养。黄埔古村的文物古迹是城市的重要遗产,也是旅游经营的基石,因此,要以严肃的学术研究为基础,将文物古迹的保存延伸到历史环境的保护之中⑥,让文物保护带动古村的历史大环境保护,用古村大环境的保护,进一步推进文物保护。

2. 以姓氏文化为线索的宗祠建筑保护

据《重修北帝庙配碑记》记载:黄埔古村大约于宋代,就有了“冯、梁、胡、罗四大姓”以及关、黄、卫、陈等小姓组成的“凤蒲”(“凤洲”)繁华村镇。这意味着黄埔古村因对外贸易而打破了单姓宗族农耕聚居的人口结构模式,形成了新的文化景观。祠堂建筑的艺术成就相对较高,因祠内空间尺度较大,功能转变容易,适宜用作公共建筑,因此将其开辟为各种文化活动中心,如展览馆、纪念馆、博物馆,是非常容易的,成功实例很多。如对十三行天宝行作深入研究,可于梁氏宗祠举办“天宝行”为主题的博物馆。

3. 以名人故居为亮点的民居建筑保护

明清时期,黄埔古村乃人杰地灵的著名侨乡。鸦片战争前这儿是全国唯一通商口岸,世界各国商船云集、舳舻相接,村民得海外风气之先,出洋谋生、经商、留学,涌现出一批对中华民族颇具贡献的人物。例如新加坡华侨领袖胡漩泽,一身兼任三国领事。现新加坡、黄埔村均有他的纪念牌坊。政治家、外交家梁城、商业巨子梁韬、梁经国,专家学者胡栋朝、冯锐,军事家冯肇宪、梁广尧,教育家梁庆桂,经济学家梁方仲等等,都有感人的事迹令人敬仰。黄埔村70多栋古民居极具岭南特色和艺术价值。保护、修复、利用名人故居,挂牌筹建名人事迹陈列馆,使之成为参观景点,室内、庭院、外环境、植物水体,均是层次丰富的游赏空间,对游人具有极大的教育意义(图7)。

4. 以海神文化为特色的宗教建筑保护

黄埔古村原有不少神庙建筑,如北帝庙(玉虚宫 图8)、圣母殿、天后宫、洪圣庙、华佗庙等等。这些神灵大多跟海洋有关,为沿海人民出海作业时祈求平安而供奉,这说明该村确为古代南海港口城镇。而宗教建筑往往具备优美壮观的特点,对此村完备的海洋文化纪念性庙宇建筑进行修复,可开展旅游观光、海洋体验、心理咨询等活动,在不知不觉、潜移默化的过程中,使“古港古村”的概念深入人心。

5. 以家居旅馆星级化促进民族建筑保护

黄埔古村来燕里、横辰里、永康里、长乐里、中和里、太平里,申明大街、黄埔自街、沙桐大街、夏阳大街等处,有73栋特色鲜明的粤中传统民居。它们是砖木结构、“三间两廊”、厅堂天井、花木盆景、高墙静院,其安全完整的私密居住空间,着实逗人喜爱。尤其是那些石铺巷道、锅耳山墙、砖雕照壁、灰塑彩画,字画楹联,更是引人入胜。有的建筑还点缀有西式要素。它们很适合旅居度假、文化创业、商务考察,是最吸引国内外游人的旅游佳品(图9)。临近广交会这个近在咫尺的庞大的国际市场,可将此产业做强做大,带动全村的保护整治工作,从而解决“空壳村”、“空壳巷”、“空壳屋”的问题。

6.以国际化的视野实施涉外建筑保护

黄埔古村慵街有一栋“日本楼”,乃旅日华侨与日本妻子所建,带有东洋风味,还伴生了一些传奇性的历史故事。厦阳大街的安窖居宅则是一栋带有西洋风格的民居,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古村同海外不同文化圈的人民相互交往的情况。这些具有文物价值、纪念性价值的“涉及外来文化的建筑”,作为特殊景点,生动地联系着东、西两半球的民间感情与商贸往来,不应让其毁灭在我们这代人的手上。只要清理一下檐口、屋顶、门窗、入口等部位,清除滥添乱加的部件,其整体形象必将令人刮目相看。

7. 再现粤海关志所描述的港口建筑

对已不存在的文物古迹或历史建筑,根据历史资料记载进行重建,只要坚持原址、原材料、原形制、原工艺,一样具有文物价值。利用恰当、切实的表现手法和风格体裁进行再现,可取得景观功能古今相宜的效果。《粤海关志》所记载的黄埔海关、税馆、夷务馆、买办馆、永靖守卫兵营,以及酒楼、商号,宝塔、宗教寺观等特色建筑,曾经见证了黄埔港的繁盛(图10),但现已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中。以纪念性娱乐建筑再现,则是一种集锦式的纪念小品。现税馆的再生是一个案例,其原本的形象意义倒是看不出来,实用的是一个博物馆(图11)。再生的效果与原品或许还存在一定的距离。里普凯莫(Pypkema.1992,p.207)说过:“很少有人会说历史建筑没有用或市场对它们没有需求”⑦,重要的是真正能让人感受到它们所具有的历史文化价值。

8. 以山水情怀为理念的基础设施营建

黄埔古村的村镇格局主要是石板路加水系林木组成的网络,这一特色在保护规划中应得到延续。现有黄埔村的“梳式”巷道空间保存较好,巷道口的牌坊、石板道路都很有文化个性。目前很有必要提升街面的铺装质量、配套服务设施,对村内的池塘河涌进行水害治理和污染治理。要使得这里的每一口水塘都是一个优秀公共园林,每一段护城河都是赏心悦目的景观带,与原汁原味的黄埔古村八景――“华山晚望”、“曲水流觞”、“北秀山明”、“古花勒园”、“上界清风”、“长鹅之岭”、“洞里乾坤”、“夏阳大道”相互映照,用优美的山水将其维系成一个旅游的大观园。

四、黄埔古村建筑遗产需乡规民约予以保护

古村落的形成、保护、科学发展,得益于人民大众自觉严格遵守的“乡规民约”。在目前城镇化浪潮的冲击下,乡规民约对古村落的保护尤显重要。

1. 建立全村、全族共同信赖的乡规民约

浙江、贵州等地的经验值得借鉴,他们的做法有:

(1) 由政府给以物权政策和业主身份,把遗产保护工程与民生建设工程结合起来,引进社会资金,让全民参与监督。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和乡规民约互补互容,逐步建立起以乡村自主管理为基础、地方政府以政策配套为主体的法治环境。

(2) 力争科学化、民主化,发挥学术机构、大专院校等社会团体的智囊作用,共同保护我们民族的文化根脉。文化古村的保护要以严肃的学术研究为基础,在保护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注重挖掘、继承和发扬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探寻文化村落保护事业与社会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模式。大力培养保护和管理古村落文化遗产的各类专门人才,避免唯利是图的商业行为对物质的和非物质的文化遗产的侵害。

(3)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推动地方制定《黄埔古村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黄埔古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黄埔古村历史文化街巷保护条例》。

2.运用法律、法规保护文化遗产的物权

黄埔古村大量出现损毁古建筑、滥建乱搭违章建筑的现象,就是缺乏有法律效应的物权机制。“遗产”的所有权归公归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否有效地保存传承下去。具体保护方法可作如下思考。

(1)黄埔村的古建筑多为一二层,而周围的民居多为三至五层,与古建筑极不协调。对于新式建筑的高度应以历史文化村镇保护规划所确定的控制高度为依据。体量形式应考虑历史街巷的连续性,使新旧建筑的视觉感受协调与平缓过渡。坐落在古建筑群甚或古建筑院落中的新建(构)筑物,必须坚决拆除,然后按照传统建筑修补完备。

(2)一般民族风格式的现代居住建筑,如位于风貌协调区,结构方面可以还原修正、维护加固、嫁接替换;空间划分可以结合具体业务功能区别对待,采用成组成团的院落式、庭院式加以综合使用;外墙采取传统青灰装饰为主色调,满足现代家庭或家庭式客栈的需要。

(3)建设控制区内,一些与历史风貌不协调的新式建筑,可按照历史风貌要求对建筑的高度、色彩、形式、体量等进行修改。新式建筑如有30年以上年龄,可对其建筑式样,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等进行价值鉴定后确定取舍。在乡土经济发展中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作坊、商铺、仓库及工业附属设施,应作必要的隔离或更改,使之不破坏历史风貌。历史文化应该是发展的,保留和适当更改这类乡土建筑即可延伸、记录这种历史文化⑧,可克服“断代”现象。

(4)在考究的景观地带中,一些很大程度上与历史风貌不协调的新式建筑,应进行拆除,兴建符合历史风貌要求的空间环境。新建筑必须应用古建筑语言表达当代意象,形成具有传统风格的现代建筑。

参考文献:

[1]赵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理论与方法【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32.

[2](美)威廉・亨特.广州“番”鬼录【M】.冯树铁译,章文钦校. 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3:59~67.

[3]宫苏艺. 浙江新叶:古村落保护的活标本【J】.名城报,2010(01).

[4]韦光正.从江增冲村古村落保护与开发的思考【J】.名城报,2010(01).

[5]杨宏烈.广州黄埔古村商埠文化特色旅游规划构想【J】.热带地理,2010(08):32.

[6]闫力,杨昌鸣,汝军红. 论历史建筑保护设计导则【J】.天津大学学报,2009(09):45.

古建筑保护论文篇4

关键字:古建筑 保护 旅游 可出续发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1.引言:

古建筑具有艺术价值、科研价值、历史价值等,是人类重要的物质财富和历史遗产。20世纪下半叶,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给古建筑保护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人们开始意识到保护古建筑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各国都在探索古建筑的保护方法。然而古建筑的保护需要大量的资金、科技的支持,制度的保障等。结合古建筑保护面临的问题,很多国家以及国际性古建筑保护组织倡导对古建筑实施利用式保护,即提倡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后工业时代,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增强了人们对历史文化需求的加强,伴随着休闲时代的到来,古建筑的旅游利用模式迅速发展,很多古建筑开始作为重要的旅游资源,发展当地旅游业的同时对古建筑也起到了保护作用。

利用古建筑与游客的规律研究古建筑旅游对古建筑保护的影响。本文首先回顾了国内外古建筑的保护历程,分析了古建筑旅游发展历程,最终得出正确协调好古建筑保护与可持续旅游发展的方法。其次,说明古建筑保护和旅游发展的关键在于可持续,即可持续旅游发展观是最适合古建筑旅游开发的理论。最后,围绕古建筑保护与旅游利用这一核心话题,解决古建筑旅游开发和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具体地说,就是要从古建筑、政府机构、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全方位、多角度的进行动态管理模式的研究中寻找古建筑保护与利用的平衡点,使古建筑保护与旅游利用走上可持续化的发展道路,为古建筑旅游的开发利用提供相应的参考,并丰富我国古建筑的可持续旅游发展研究。

以我国为例,我国历史悠久,古建筑风格多样,遗存量较大。保护古建筑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要求,同时也是向外界展示我国古建筑的文化内涵、扩大我国传统文化的国际影响力的必然要求。目前,传统的文化旅游地以及新型的乡村旅游业的发展,促使古建筑旅游业迅猛发展,一方面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增强了政府及当地居民对古建筑的开发保护和利用意识。而过度的旅游开发与利用、保护意识的淡薄等都成为威胁古建筑可持续发展旅游的因素。

一、古建筑的价值认知、古建筑资源

古建筑的保护方式多种多样,如教育利用、文化利用、旅游利用、科研利用等。其中,旅游利用被认为是解决古建筑保护问题的优选方式。[1]将古建筑作为旅游资源并不是一种新颖的旅游方式。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对古建筑遗产保护意识的增强,古建筑遗产旅游的发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如今,古建筑旅游业在发达国家已经成为旅游业重要的组成部分,当古建筑地区不断被旅游者访问时,古建筑实际上已成为当地旅游资源。

(二)古建筑旅游利用方式研究

1、按古建筑位置划分

按古建筑保护的位置[2],如果不发生移动的保护为原地保护,否则为异地保护。原地保护方式程序较为简单,发展较为成熟,集中保护方式尚处于探索阶段,近些年才逐渐兴起,这是发展古建筑旅游业中较为成熟的两种方式。密集度高、体积巨大以及价值量高的古建筑较适合原地保护,目前已发展成熟;集中保护,则适合于小面积点状遗存,将其集中到统一的地点进行管理,便于保护。虽然集中保护方式尚处于探索阶段,但是这种保护方式在保护古建筑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2、按合作形态划分

根据古建筑旅游开发者的合作形态进行划分,古建筑旅游利用又分为政府经营、政企合资及企业经营三种方式。

政府经营是指当地政府对当地古建筑旅游开发的经营规划和日常管理负责。政府在管理当地古建筑的旅游开发中会加强对古建筑的保护,政府在经营古建筑旅游发展过程中,注重整体发展,紧密联系社区,关注当地经济收益,为居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及收入。但是,这种模式主要依靠政府力量,经营思路狭窄,很容易使旅游业发展规模受到制约。政企合资通常指古建筑旅游业的管理由政府和企业双方合作,双方共同参与古建筑的旅游规划经营和管理。政企合作联合了政府和企业双方的力量。企业经营指由企业对古建筑注资、规划和开发。企业经营模式启动效果较为明显,并且在景点的开发和经营管理上紧跟市场,能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但是,企业经营容易忽略当地居民的受益。

二、当前古建筑保护与旅游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保护意识淡薄

管理部门对古建筑的保护与持续发展意识淡薄,如何协调古建筑的保护与发展旅游业关系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另外,受功利主义的驱动,许多古建筑成为城市发展的“牺牲品”。1999年,湖北襄樊将宋代时期仅存的古城墙强行拆毁;2000 年,福州的历史街区“三坊七巷”被改造为商业街;浙江舟山将定海古城的历史街区和古老住宅以“旧城改造”为名拆毁。

(二)立法滞后,管理混乱

在古建筑保护立法方面,中国至今尚没有出台专门的有关古建筑保护的法律、法规,缺少了法令的严明保护,产生政出多门、相互干扰的局面,我国古建筑的管理部门权责不明、职能不清现象比较突出。[3]

(三)旅游业的恶性循环规律

古建筑承载的信息越多,人们的期望值越大,在发挥旅游功能的同时,就不可避免地带来副作用,使古建筑面临巨大的压力。主要表现在旅游超载、庸俗化和过度商业化。在市场经济下,若以文化价值为导向,将旅游功能注入古建筑将双双收益;但旅游经营者若一味的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古建筑的保护,这无疑是杀鸡取卵,形成恶性循环。

(四)人才和资金匮乏

古建筑保护对保护人员的专业水平有严格要求。而我国古建筑保护人才稀缺,另外,修复古建筑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这也是目前古建筑保护面临的一大问题。

三、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理论

随着可持续发展理论研究的深入,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理论日益得到认可,并于20世纪九十年代得到广泛关注。199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了《可持续旅游发展》[4],强调在制定旅游发展战略时,要注重维护地方特色、文化和生态环境;此后,世界旅游组织制定并颁布了《关于旅游业的21世纪议程》,要求各国政府要加强对旅游部门的管理,制止遗产和文化资源的衰败;1997年,亚太旅游和环境部长会议要求“所有新的旅游开发都必须可持续发展”。这些都在传达着一个思想,旅游业的长期发展离不开可持续发展观。

可持续旅游发展观包括可持续经济、生态和社会三个方面的内容[5],它要求在推动当地旅游业发展的同时要注重统筹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一方面旅游发展难免会给旅游地的环境和社会造成伤害;另一方面旅游发展又与环境保护之间又存在着相互依赖和促进的关系。因此,可持续旅游发展的主要是协调好旅游发展与古建筑保护之间的关系。

四、建议与对策

(一)坚持“照原修复”的原则

古建筑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它所承载的完整性的历史信息。“照旧修复”,是指保存现状和恢复原状,目的在于保护历史信息的完整性与真实性。

(二)积极培养人才

我国古建筑保护的资金有限,古建筑保护困难,因此需要动员社会资金和力量,使古建筑的社会价值最大化。应加大对资金的监管力度,使保护资金能有效地全部用于古建筑的保护与修复,保证古建筑的保护与修复事业良性运行。

(三)健全管理机制

旅游事业的发展使古建筑重获新生,但职权不清的局面使古建筑管理陷入多部门管理的混乱局面,当务之急是要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并制定专人负责管理。

(四)加快立法进程

法律法规能够强制性规范旅游管理者、经营者和旅游者的行为,减少对古建筑的破坏。我国至今未出台专门的古建筑保护法规,以至于惩罚毁坏古建筑的行为无法可依。至此,我国古建筑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加快旅游立法进程,使有损古建筑的行为有法可依。

参考文献:

[1]李天元,王连义.旅游学概论.南开大学出版社.1991.

[2]范凌云,郑皓.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与旅游发展[J].规划师,2003,(6):26-28 .

[3] 刘敏,李先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调控机制的思辨[J].城市规划,2003,(12):52-54.

古建筑保护论文篇5

关键词:中式古建筑;保护;传承;政府管理

中图分类号:F407.9 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建筑是一种文化的标志,我国的古建筑有两种结构:一为砖石结构,砖石结构的古建筑,寿命较长,保存千年之久的建筑至今仍然存在;一为木结构,木结构的建筑寿命较短。城市古建筑是人类社会物质及精神文明的有机结晶,既是历史文化的物质载体,亦是社会经济层面的集中展现。对中式古建筑的保护是延续一座城市历史文脉,实现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式古建筑保护和开发蕴含着极其丰富的现实意义,例如对其经济价值的幵发就是很重要的一种。二、中式古建筑的保护与传承原则

1、发展观念的原则

我国建筑遗产保护观念如何突破传统“收藏保存”框架,正成为一个迫切需要关注的问题。收藏式保护是一种保护方法,但是实践证明这种方法并不是对所有的情况都适用,根据中式古建筑的特性,“可适性再利用”更符合实际情况,特别是对于那些一般性的历史建筑的保护,因为它们所处的城市大环境变了,建筑内部的生活结构,生活方式变了,此时最恰当的保护方式就是如何在传统和现代之间搭起一座桥梁,在使用它们的时候应该思考现代设计与传统形态的契合关系;在具体操作的时候使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再利用工作与城市规划和社区及城镇经济、文化的振兴计划相关联,这才是我国中式古建筑保护与传承之路。

2、整体观念的原则

无形遗产与历史环境的保护与传承概念有较强关联性。因为许多历史古迹、文化遗产是与它的环境同时存在的,无形遗产最重要的就是保护历史信息,使其得以传承。单体中式古建筑所传承的历史信息是有限的,许多信息则承载于古迹周围的环境、区域的街区形态和结构,甚至包括在城市的景观风貌中。张松先生在《历史城市保护学导论》中谈到,“历史环境保护,是从文物保护出发,保护与此有关的建筑、建筑群、街巷、广场和历史街区......历史环境保护不是要绝对地保护某些特定的建筑,而是要从整体上保护城镇特色”。由于我国建筑遗产具有“多朝代更迭、多文化融合、多民族分布”等特点,结合“系列遗产”概念可以深化对某种类型遗产共性的理解,从一个更高的层次,从遗产间的相互关联上,透视遗产的价值,从而改变过去那种只是孤立地评价单个建筑遗产价值的认识方式,使我们对区域或类型遗产的价值认识更加深入。相应地,必然带来对遗产保护与传承方法的改变。

3、社会观念的原则

中式古建筑的保护与传承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不仅仅是一种文化活动,而应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中式古建筑的保护是社会性的,与文化一样,是与人类社会相联系的最完整的人类智慧的文物体现。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关心并支持中式古建筑的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作用,把这项工作置于全社会的监督和支持之下。建立社会化古建筑保护观念,不仅代表民众参与保护的热情与自觉性,更重要的是,所有公民融入和参与的政策是增强社会凝聚力、民间社会活力及维护社会公平的可靠保障。它是社会民主政治和民众参政议政能力和渠道健全的标志,在我国大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今天,通过专业保护机构的率先参与,鼓励建立以公众力量为主体的保护管理体制,是符合社会发展前进方向,具有积极意义的。

三、中式古建筑保护与传承的方法

1、坚持整体性保护和传承

中式古建筑的保护措施的制定必须顺应整体周边环境的需要,或者是对周围环境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只有这样,保护的理论才有基础,古建筑的物质存在才会有根基,中式古建筑本身不能因为其单纯的建筑形态或装饰纹样等的价值保留和增值而忽视整体的存在环境。整体环境的丢失必然造成建筑的孤立和整体价值损失。因此,从建设整体角度出发,制定对局部建筑有益的措施,以古建筑的细致保护丰富和突出整体群落的个性价值,由此给中式古建筑形成一个多效益、多利益群体、多种方法论的系统性工作,因为众多因素的协调和控制才能保证中式古建筑保护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2、中式古建筑的修缮优化

中式古建筑要保护和传承,最根本也是最重要的是建筑的现实物质存在,并在此基础之上进行局部改进,以满足当今的现实需要。随着时间的推移,古建筑不可避免地由盛而衰。除建筑材料的自然质变之外,建筑的某些功能布局也变得不合时宜。甚至建筑结构出现严重的紊乱,诸如:墙壁出现裂痕、梁柱歪斜、地基渗水、表面墙砖剥落等。年久失修的建筑物需要修缮才能再次使用。一般修缮需要达到三个目的:一是恢复原始建筑的所有优点;二是为建筑赢得额外空间,这里说的获得额外空间是指改变原有空间布局提高利用率,来获得更多使用空间;三是建筑内部的现代化,结合现代材料,保留古建风格,使古建更加具有现代意义,有更高的耐久性等。任何修缮工作都要落实到具体的技术措施上,所以应该根据每个建筑的不同情况,发掘与探究与现代保护修复原则相适应的保护修复技术措施。即使是采用传统技术与工艺也要注意寻找它与现代修复理念的结合点。例如湖广会馆古建筑保护修复工程,为了遵循“最小干预原则”的要求,齐安公所看厅的修复就以钢梁加固的新型技术措施取代了传统落架维修,获得了成功。每种技术措施必须经过先期局部选样实验,基本确定该种方法既满足保护修复需要,又无害于建筑本身才可以大量使用。特别是涉及现代工艺与材料的使用,必须满足“可逆性原则”。

四、政府管理方面的工作

1、成立中式古建筑保护单位

中式古建筑资源的产权较为复杂,往往是同一个景区内,建筑、文化、文物、业、水利和旅游等多个部门交叉管理,行政部门既是所有者、监护者,又是古建筑的经营者、管理的,使得古建筑保护容易出现政出多门、协调难度大的问题。因此,古建筑的保护需要确立一个专业化的保护管理单位古建筑管理单位由政府统一拨款和人员招募,负责建立健全文物信息资料的档案库,对市域范围内的古建筑调查登记、价值评估和保护方案制定;做好内部人员的培训、知识跟新和协调管理;加强区域间的学习和经验交流。

2、贯彻和补充制定古建筑保护的政策和法规

中式古建筑保护必须要走法制化的道路,只有坚持依法保护、科学发展,才能是古建筑得到有效保护、合理管理和利用,才能是古建筑作为人类共同的遗产为后代永续利用。因此要尽快制定出台古建筑保护的地方法规及修订有关专项保护规划,对古民居和古建筑的保护做出法规的界定,有计划地开展对古建筑的保护修缮、处理好现代化进程与古建筑保护的关系、旅游幵发规划先行等。严格执行古建筑保护的政策、法规的各项内容,对于蓄意破坏、倒买倒卖的行为,要予以严厉的打击和制裁。

3、多种途径集资,为古建筑保护传承提供资金保障

在解决中式古建筑保护与传承的资金问题上,从各地方政府制定出台的保护性政策措施中可以看出,大多是通过旅游开发的手段,从建筑群的旅游收入抽取一定比例,对有较大文物价值的古建筑,要将其列为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登记、存档,由政府拨出专门的资金对其加以保护修键;对于一些文物价值相对较小的中式古建筑,北京市古建筑研究所的专家建议可以通过引进民间资金的方式加以保护。千方百计动员社会力量,广泛筹集资金,鼓励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的进入,改变过去单纯依赖政府的局面。

五、结语

传统的中式古建筑,特别是具有鲜明地域性空间和外在的历史建筑都有特定的环境氛围,这些建筑此时已转化为词汇去传递一脉相承的序列文化。因此,中式古建筑保护传承应当被给予越来越多的重视和研究,以此达到弘扬文化。

参考文献:

[1]李 荣.文物古建筑保护规划编制方法的理论探索[D].太原:太原理工大学,2011.

[2]吴丽玲.风景区文脉的保护与传承[D].福州:福建农林大学,2009.

古建筑保护论文篇6

关键词:秦皇岛市;古建筑;保护措施

中图分类号:F59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5-0201-02

引言

作为特色的旅游资源,以“山海关”、“老龙头”为代表的古建筑已是秦皇岛市众多旅游地的标志之一,成为秦皇岛市的“旅游名片” 。如何在开发旅游资源的同时做好对秦皇岛市古建筑的保护工作,以达到经济、文化、生态等效益之间的和谐统一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秦皇岛市古建筑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科学规划

我市不少地方编制了多种类型的规划,但古建筑的保护未能很好地纳入建设规划中,且古建筑的保护规划缺乏进一步实施的具体技术指导。各项规划之间缺少合理、必要的衔接,其实施部门也各行其事,容易对古建筑造成“建设性破坏”。

(二)管理混乱,立法滞后

古建筑的管理部门职能不清、权责不明现象比较突出,普遍存在文物、建设、规划、旅游乃至宗教等多部门管理,由此产生政出多门、相互干扰的局面,出现协调合作难和管理“ 真空”等诸多问题。在古建筑管理机构中,真正懂保护管理的人为数甚少,这些都严重制约着对古建筑作出科学、及时的保护决策。在古建筑保护立法方面,需要完善专门的古建筑保护法规。

(三)保护意识淡薄

管理部门在如何协调古建筑的保护与发展关系的认识上有待提高,保护与持续发展意识淡薄。受实用短视的利益驱动,许多古建筑成了城市发展的“牺牲品”,古建筑原真性的丧失,在许多地方其物质形体也荡然无存。中国市民受教育程度总体不高,素质较低,自觉保护古建筑意识比较淡薄。当地居民生活观念和文化习俗是构成古建筑原真性和完整性的重要部分,这些无形文化的流失,给古建筑保护带来了沉重压力。

(四)人才和资金匾乏

人才匾乏是困扰我市古建筑保护的重要因素。古建筑保护是一门多学科交叉的边缘学科,对保护人员的专业水平要求极高。我市古建筑保护人才十分缺乏,至今没有完善一个人才培养制度,且人才知识结构也不全面。此外,修复古建筑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甚至比新建建筑更多,各地在修缮古建筑时经常面临资金缺口的窘境,而资金的缺乏也不利于留住人才和培养人才。

二、保护古建筑的措施

(一) 搞好城市规划

要保护好秦皇岛市古建筑,首先要搞好城市规划,城规若有失误,将造成古建筑无法估量的损失。在当前经济快速发展、城市现代化和乡镇城市化建设的过程中,如何在城市发展的同时,更好地加强古建筑的保护,已成为一个需要认真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正所谓“解铃还须系铃人”,保护城市的历史文化,事关社会各界,但首要的责任在政府。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各市政府皆应把保护古建筑作为第一要任。

(二) 理顺管理体系,健全管理机制

旅游发展使古建筑重获新生的同时,又使各管理部门的利益纷争更趋激烈,直接危及到古建筑的保护。在当代社会,保护与旅游发展已是古建筑管理的主要目标,古建筑保护机构的管理职能应与其适应,随之改变,但保护必须处于第一位。针对多部门管理的混乱局面,当务之急是要理顺管理体系,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建议成立一个从属于政府的、统一的专业机构直接进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系统的不断完善有助于古建筑保护朝着有利方面演进。

加快立法进程,完善法制体系法律法规能够强制性规范旅游经营者、旅游者和管理者的行为,减少对古建筑的破坏。

(三)提高科技含量

保护古建筑,就是保护古建筑的原状、中国的民族传统文化,在古建筑修复中要充分认识到其特殊性,并保证在保护和修复过程中不改变古建筑的历史、有形与无形等特征,这是至关重要的。古建筑保护的每一项干预、修复活动均需有正确的理论指导,以前期周详的史料和考古研究、调查、勘测、记录、分析等为基础和前提,并开展相关的多学科合作。通过多学科的综合研究、相互配合,运用各学科的知识对古建筑进行研究,有助于达到对古代建筑保存的科学认识。在古建筑的修复过程中,当传统的技术不能解决问题时,可以利用任何现代科技。相对于传统技术,现代科技可更全面、深入、确切地认知古建筑,采取的保护措施就可以更有针对性,更科学。如随着计算机及相关技术的迅猛发展,现在数字近景摄影测量、三维激光扫描测量、虚拟现实等技术为基础的数字化保护与复原开始用于古建筑保护中,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现代科技手段虽然有上述优势,但不能代替传统技术,甚至不应该设想去改造它,应该做到两者之间有机的结合,各展所长,各有侧重。

(四)加强对古建筑的维护

由于我市古建筑的材料主要是木材,其主要损坏原因是木材的腐烂,定期对古建筑进行维修和修复十分重要。对古建筑的维护应该坚持原真性,即保持古建筑本身和它所代表的历史性和美学性,仿照古代建筑风格,利用现代科技使古建筑维护过程中的环境、人为损坏程度降到最低。

(五)增强保护意识

古建筑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再生的人文资源,只有市民自觉地加入到保护的行列中,古建筑才能永久长存。保护文物是全社会、全民的共同义务,全市上下应提高对古建筑保护的认识,市民更要提高自身素质。

(六)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我市古建筑保护理论知识薄弱,专业性人才缺乏。因此,需要加强专业人员培养,提高古建筑保护理论研究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向国外和其他城市学习先进的古建筑保护理念和修复方法,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来解决新时期我市古建筑保护所面临的诸多问题,开创古建筑保护的新局面。

结语

古建筑是秦皇岛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通过合理的保护和开发,将会促进秦皇岛旅游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古建筑保护论文篇7

论文摘要:对皖南、晋中的多处古村落、民居进行了实地调研,对这两个地区古村落民居的保护开况分别进行概述,并进行比较分析,通过实例来论证笔者对于古村落民居的整体保护观点:不仅保护单幢建筑,还要保护延续其历史信息。

我国拥有大量的古村落、古民居,无论从建筑角度还是文化角度讲,均具有很高的价值,但其目前的处境却非常尴尬。有的已经人为拆除,销声匿迹;有的已人去楼空,任其衰败;有的则处于保护与开发的两难境地。针对这种情况,笔者走访了皖南和晋中这两处古民居村落相对集中,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和深厚历史文化内涵的区域。

1皖南古村落的保护开发研究

1.1皖南古村落、民居概况

皖南古村落是指安徽省长江以南地域范围内具有共同地域文化背景的历史传统村落[m。明清时代,徽州府的辖区包括祁门、休宁、黔县、款县、绩溪以及江西姿源六县,在这六县所形成的“徽州文化圈”范围内存在许多形态、意境相近,而又特色鲜明的古村落。

皖南古村落的择地选址讲究风水理论,背山面水,负阴抱阳,依山势水势灵活建设,以山水为依托,与自然相融合。村落空间独具特色,因土地资源紧缺,村落多密集建设,街巷狭窄,房屋紧密相邻,且多带二层楼阁,加之两侧挺拔高耸的马头墙,街巷愈发显得狭窄幽深(见图1,图2)。民居的典型单元形制是三开间一庭院,建筑平面左右对称,尊卑有序。中为厅堂,待客礼仪之所;两侧厢房为卧室;楼梯在中厅后或左右两侧。人口狭小的天井用于通风采光,当地人巧妙地运用造园手法,在咫尺之间营造出意趣昂然的生活情趣。室内装修多清雅简洁,重视文化品位,随处可见楹联匾额,体现了居住者的文化艺术素养以及对高尚情操的向往与追求(见图3)。

1.2保护开况

战略措施:1)保护第一,永续利用。西递是世界文化遗产,只有将这些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进行妥善的保护才能继续发挥它们的作用,体现它们的价值;2)政府统筹,多方合作。古村落保护需要大量的资金,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保证资金到位,但是政府必须做好统筹工作,监管保护开发的各个环节,防止盲目运作;3)权责利平衡。由政府带头,制定一套规范的权责利平衡关系,包括政府、出资人以及村民等的利益分配与责任制度;4)弹性发展。按步骤、按情况酌情进行发展,每一步都要谨慎小心、设想周到。 保护措施:首先将历史风貌地区划分为环境协调区、建设控制区和保护区。环境协调区内严格控制大中型项目的建设,保护山体植被,维护村落的周边环境风貌。建设控制区范围内建筑建造的尺度、风格、材料等必须与传统风貌建筑相协调。保护区范围内严格保护村落原有风貌与格局,对新建建筑严格把关,并且对建筑进行分级保护,分为重点保护建筑、保护建筑与改建建筑。

西递在保护村落空间实体等物质文化的同时,更注重非物质文化的保护。鼓励人们继续生活在村落中,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有效地保护了村落的社会、经济、文化内涵,使村落特有的传统历史文化得以继承发扬。

2晋中古村落民居的保护开发研究

2. 1晋中村落、民居概况

自古以来山西地薄人稠,人们在本土上不易生存,纷纷外出经商以谋生计,衣锦还乡后便建造了大批建筑艺术价值极高的地主庄园。山西地区古村落较多,但格局比较完整、建筑比较完美的村落主要集中在晋中地区。

晋中地主庄园择址科学,讲究风水。灵石静升镇王家大院占据当地居高临下的北山坡,一则负阴抱阳、背山面水;二则坡间形成一条条天然的排水沟,无水患之虞;三则宅后生态自然风光调节小气候。庄园多采用严整的规划布局,以经济实力为依托,筑就高大坚固的围墙,城防设施严密(见图4)。高大封闭的院墙划分内外,形成外雄内秀、外封内敞的空间体系。山西合院的基本构成元素有正房、厢房、倒座、宅门几部分,它们通过过厅和垂花门串联成多进规模较大的院落,形成前堂后宅、前园后院的合院类型(见图5,图6)。民居院落中轴对称、空间布局等级严明,反映着尊卑、男女、长幼的区别,传统的封建礼制思想得到充分的体现。

2.2保护开况

蜚声海内外的乔家大院位于山西祁县乔家堡,现为祁县民俗博物馆。大院门前修建的商业一条街凌乱地延伸到了新建的停车场边,加之几处随意设置的酒店旅馆,破坏了村落的环境氛围,给古朴的村落蒙上了一层商业俗气。王家大院位于灵石县静升镇,现为中国民居艺术馆,居民已经迁出,只留下了豪华富丽却略显坚硬生冷的房子,没有了人的生活,整个建筑群失去了动人的灵性。曹家三多堂博物馆位于太谷县北恍村中,村中拆掉了老房子,新建了成片的平顶红砖房,而城堡式的三多堂就唐突地立于这一片红砖房之中,孤独地晚视着村落中陌生的一切。

仅将各处大院中的单体建筑完好的保护起来,却迁出了里面的居民,使之变成各种博物馆,这样做改变了其原本的功能属性;同时大院外部的村落环境也遭到一些不协调因素的破坏。大院虽然依然矗立在那里,但内外环境的改变,使其失去了生命的律动,脱离了乡土和村落环境,大院的文化与内涵就略显单薄,剩下的仅仅是一组建筑而已。

3皖南、晋中地区古村落民居的保护开发比较

1)皖南古村落采用“动态”的保护模式,村落就地保护,公众参与其中;晋中大院采取“静态”保护模式,迁出生活在里面的居民,只单纯的保护建筑本身。

2)皖南古村落的保护内容包括村落的环境、格局及民居,并且在改善村落基础设施、发展经济的基础上,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村落的民俗生活。晋中大院只保留建筑本身,忽略了所在的村落环境与乡土生活,把这些原本活生生的居住性大院变成了静悄悄的博物馆。

3)皖南古村落采取的动态保护模式的难度很大,需要完备的管理措施与较高的基础设施水平,在进行村落保护的同时,还要改善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满足保护与发展的双重要求。晋中大院的静态保护模式运作起来比较简单,没有居民生活在里面,减少了人为的不必要的破坏,对建筑的保护而言是有利的并且效果是显著的,但不利于村落历史文化的延承。

1999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制定的《关于乡土建筑遗产的》中指出:“乡土性很少通过单幢的建筑来表现,最好一个地区又一个地区地经由维持和保存有典型特征的建筑群和村落来保护”无论晋中还是皖南的古村落都是由不同性质的建筑组成的有机整体,单幢建筑只有在这种有机体里才有价值有意义。

古建筑保护论文篇8

关键词:古建筑;保护;意义;开发

中图分类号: K928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我国的古建筑不仅具有悠久的历史,而且它的独特风格与传统,在世界建筑史上也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有着极高的艺术成就和科学价值。不过由于在历经数千年的岁月摧残及人为与自然力的破坏,使得我国古代建筑遭受到损害、破坏甚至毁灭,在此日趋严重的情况下,我国对于维护和改造古建筑已势在必行。

1、古建筑保护的意义

古建筑反映了国家的辉煌历史,它记录历史,展示着历史文化,载托灵魂,是一种文化精神的载体。

1.1、古建筑指的是具有历史意义的古代民用和公共建筑以及包括民国时期的建筑,它是一种历史文化精神的载体,植根于深厚的传统文化,表现着鲜明的人文主义精神,通过古建筑,我们可理解丰富的文化内涵。不同时期的古建筑体现着中国古建筑与西方建筑迥然不同的建筑体系与艺术风格。依附于这些古代建筑和历史纪念性建筑中的石刻、雕塑、壁画、琉璃等与建筑相得益彰,使建筑迸发出更加绚丽的光彩,蕴含着更深的文化内涵,这是其他历史文献,考古资料,文字描写所不能代替的。

1.2、古建筑是我们研究历史的重要依据,它饱含着过去岁月流传下来的信息,是人民千百年传统的活的见证,古代建筑和其他物质文化遗产一样,是社会不同发展阶段遗留下来的实物,我们可以从古建筑的研究中看出同一个时期其他科学的发展情况以及当时所达到的水平。比如,名闻中外的万里长城,还有建于隋代的安济桥等,它们都是科学与艺术的完美结合,是人类建筑史上的奇迹;对于建筑史的研究来说,古建筑更是直接的实物例证,因为任何一座古建筑都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所反映的是当时的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及科学技术水平、工艺技巧、艺术风格、风俗习惯等等。因此古建筑是中国建筑史发展的最好例证,对其进行研究,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古代建筑设计理念的发展及社会历史的变革。

1.3、古建筑是新建筑设计与新艺术创作的重要借鉴,中国的古建筑在艺术和技术上都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在世界建筑史上有着极其丰富而辉煌的成就,中国古建筑是独立于西方建筑的一个单独的体系,无论从建筑的审美上、结构上、构造上等,都有着异于西方建筑的表现。中国古建筑主要以木材、砖瓦为建筑材料,在建筑布局、材料、施工、艺术装饰、传统风格方面都有着自己的特点,这些都是几千年来无数工匠们在长期建筑实践中多积累下来的经验。这些古代技术成就,对现代建筑施工、设计者,有着极大的启迪与示范。而中国古建筑木结构的构建原理和它独特的防震方法,对现代结构抗震技术的发展也有着重大的意义。

1.4、古建筑主要反映了社会生活、精神面貌和经济基础等方面。我国历代建筑艺术与它所处的历史时代、地理气候、民族文化和生活习俗密切相关,同时受到材料、结构、施工技术的制约。同时古建筑也为我国的文化、历史、现代建筑、考古等多学科研究提供了宝贵的资料,因此,古建筑在我国旅游开发中具有重要的价值。

2、古建筑的保护现状

2.1、由于我国古建筑基本上是木质结构,在环境的作用下极易损坏,因此,建筑要进行经常性维护,费用比较高,而目前我国在古建筑保护资金投入方面严重不足,再加上政府监督力度不够以及各种制度的不完善,导致转向保护资金被挪用现象比较严重,造成许多古建筑因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建筑损毁严重,无法进行修复,古建筑保护相对滞后,两者矛盾日益激化。

2.2、古建筑的保护有着较高的技术要求,目前,我国虽然在古建筑传统技术的继承与传播有了很大的进步,但这并不意味着对古建文物保护质量提高了,当前,在进行古建筑保护的工作人员当中素质不高、水平低的大有人在。再加上材料与技术方面的欠缺,对于古建筑的保护工作就难以开展。

3、保护古建筑的措施

3.1、在进行古建筑的保护工作时,除了增强工作人员对古建筑的保护意识,也要让广大人民群众都参与进来,专门设立古建筑保护组织,对我国传统建筑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进行大力宣传,使得政府与人民群众相互配合,共同实现对古建筑历史文化意义的保护。

3.2、古建筑属于珍贵文物,因此,对其的保护与修复工作是就显得非常重要。由于我国古建筑的材料主要是木材,其主要损坏原因是木材的腐烂,定期对古建筑进行维修和修复十分重要。对古建筑的维护应该坚持原真性,即保持古建筑本身和它所代表的历史性和美学性,仿照古代建筑风格,利用现代科技将古建筑维护过程中的环境及人为损坏程度降到最低。对古建筑维护的方法主要有:1)在保留原有建筑的形态、组织结构及原有建筑材料,对历经多年自然侵蚀与人为损毁,已经有残缺,或者对外观已丧失原有风貌的建筑进行修复;2)由于种种原因需要重新建设或者搬迁的必须要经过相关特别批准,在进行施工前要到实地进行多方面考察,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确立古建筑维修的正确指导思想,寻求妥善的修复方法,。做出可行的方案,来保证古建筑重建或搬迁的施工质量。在古建筑的修复过程中,当传统的技术不能解决问题时,可以利用任何现代科技。相对于传统技术,现代科技可更全面、深入、确切地认知古建筑,采取的保护措施就可以更有针对性,更科学。

3.3、虽说我国在古建筑方面有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是跟西方国家相比,还是有不小的差距,表现在古建筑保护理论知识方面还比较薄弱,实践经验少,只有通过大量的实践,才能不断地总结经验并上升为理论,再用理论指导我们的古建筑维修的实践,还有就是专业性人才缺乏。因此,需要加强专业人员培养,提高古建筑保护理论研究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同时,向国外学习先进的古建筑保护理念和修复方法,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来解决新时期我国古建筑保护所面临的诸多问题,开创古建筑保护的新局面。

3.4、对古建筑进行合理开发,积极发挥古代建筑在观光旅游业中的作用,发展生态旅游与文化旅游,让开发和利用相互促进发展。有很多古代建筑已经失去了其原有的实用价值。对这种建筑要赋予其新的实用功能,挖掘其再利用的因素,将古代建筑与现代建筑相互融合,使其具有新的实用功能。再者在历史、科学、艺术等方面的古代建筑的价值已大大超过自身的物质功能价值。我们可以利用古建筑作为文化馆、博物馆利,供专业人士考察、借鉴等。

4、结语

终上所述,古建筑是一笔珍贵的财富,它反映了一个国家的辉煌历史,表现了过去中国的文化艺术和科学技术的伟大成就,保护和维修好它是我们这一代不可推卸的使命,当前,国家对古建筑修复与保护日益重视、各方面下拨的款项也逐年增多,而在修理古建筑的科学技术也在日益进步。相信在未来对维修古建筑的事业将发展得更快、更好。

参考文献

[1]潘谷西.中国建筑史.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2]张帅华.对当前古建筑修复的几点思考[J].科技创新导报,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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