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知识产权法院具有司法体制改革的先导作用和知识产权保护的主导作用。从司法现代化的目标出发,应着力于审判机构的专门化、审判人员的专职化和审判工作的专业化,这是目前"北、上、广"知识产权法院的试点样本经验,也是中国知识产权法院建设的未来发展走向。
北京知产法院既是司法改革的产物,又担负着全面推进改革、探索知产审判中国模式的任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建立不仅仅着眼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创新驱动,更旨在以知识产权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为先导,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本文着重介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目前所进行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探索实践,以期为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提供参考和...
作为专门法院,知识产权法院要充分体现专业化审判资源和制度优势,发挥好知识产权法院的职能作用,需要树立适应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新格局的审判理念,即创新、法治、平衡、开放的理念。结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工作实际,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新格局的实现可以从专业化的审判组织、审判机制、诉讼制度、审判队伍以及保障支持等五个方面加以推进。
知识产权诉讼制度革新是决定知识产权法院运行成效的关键和核心所在。我国知识产权法院在案件管辖、技术调查官、裁判执行等方面进行了可贵的改革探索。但是在案件管辖制度的进一步科学化、技术审查意见的采信、民行交叉案件的审理等方面,仍需要深入研究和探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是对《侵权责任法》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分别侵权行为规则在环境侵权领域的具体适用方法。其中该条第3款,借鉴了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理论研究成果和日本侵权法理论的部分连带责任学说,挖掘出了隐藏在《侵权责任法》第11条和第12条之间的半叠加的分别侵权行为,确定了对该...
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实质,是将立案时对实体法律关系的实质性审查改为对立案文件的形式性审查,凡只需要通过形式审查即可确定应否立案的案件,就应适用立案登记制。破产案件立案的关键是债务人是否发生破产原因。据此,当事人申请的破产清算以及和解案件,原则上可以适用立案登记制,申请重整的案件不适用立案登记制。此外,破产案件的立案具有与其他案...
庭前会议制度有助于提高庭审效率,保障庭审质量。但实证研究的结果表明当前庭前会议在司法实践中存在适用率偏低、制度认同度不高的现实状况。其主要原因在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庭前会议的功能定位、程序设置和法律效力等规定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提出可以通过扩大庭前会议的程序功能,增加认罪认罚程序、结合简易程序和刑事速裁程序的方式...
物权保护对经济的良性可持续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本文通过梳理我国现行法上有关物权保护的法律规定与司法审判中的实践,指出我国物权保护制度并不存在对物权请求权的路径依赖;结合德国物权请求权一般化的发展趋势与美国侵权法的司法经验,指出在侵权责任方式多元化的背景下,将物权保护制度纳入侵权法的规范范畴更有益于司法裁判的妥当性;从...
民事诉讼当事人真实义务要求当事人不能违反自己的主观性事实认识,提出主张或做出否认。在诚实信用原则明文化、法定化的背景下,确立我国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真实义务,既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实现环节,也对遏制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证明妨碍等现象具有积极意义。
审判监督程序属民事诉讼的非常救济程序,对其制度设计和实务适用都较一、二审程序更为复杂,是《民事诉讼法》修改及其司法解释起草的难点。本文就司法解释起草的有关情况,结合相关规定及法理,对审判监督程序7大问题作一解读,以便司法实践中准确理解与适用。
国内保理作为供应链金融重要组成部分,缓解了企业特别是缺乏优质资产满足抵质押要求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但作为新生事物,国内保理业务开展并无专项立法可循,相关纠纷裁判尺度也存在较大差异。本文针对国内保理纠纷并案审理、管辖标准、案由确定、债权重复转让优先性原则、同一债权转让与出质引发的权利冲突处理等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研究,...
我国公共道路管理瑕疵致害责任性质上属于民事赔偿责任。案件审理中甄别道路管理者应考虑道路性质、公路等级、瑕疵性质、部门设置等多方面,在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情形下应根据瑕疵所对应的管理职能履行主体确定。适用普通注意义务标准作为道路管理是否存在瑕疵的判断标准,同时兼顾督促管理勤勉与防止加重负担原则。在无直接证据的条件下,认定因...
"知假买假"是否受法律保护,不可一概而论,必须依相关法律规范具体解释。《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不以"欺诈行为"为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知假买假受保护没有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1款则不同,对于惩罚性赔偿明确要求经营者具有"欺诈行为",在该法律及有关司法解释等没有明确规定此处的"欺诈行为"不以行为人具有故意及相对...
拍卖作为国际上通行的一种资产变价方式是典型的商事交易活动,亦是市场经济发挥资源配置作用的最优制度选择。司法拍卖程序兼具公法与私法属性,以商事思维变革司法拍卖制度符合民事执行程序的效益和效率价值。通过革新我国司法拍卖的竞价机制、构建当事人自治主义的评估协商,在兼顾利益相关人利益下最大化实现执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财产刑执行的诸多问题,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制度性原因导致的执行困难。这些制度性因素中,具有代表性的方面包括:财产刑执行中法院与被执行人之间的二元程序构造,财产刑审前财产保全机制无法建立,刑事审判涉及财产问题的量刑程序、涉案财产认定程序保障不到位,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执行激励方式无法获得法律程序的认可与规范,财产刑易科制度缺失等等...
被告人和辩护人聘请的专家辅助人出庭质证,能够弥补他们对鉴定意见质证能力不足的问题,对法官查明案件事实亦有重要作用。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比较粗疏,对专家辅助人出庭的程序、出庭专家辅助人的法律地位、专家辅助人意见的属性、出庭专家辅助人的权利义务及专家辅助人意见的审查规则等问题基本没有涉及。实践中,"念斌案"和"复旦...
法官培训是审判人才战略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法官队伍"三化"建设、特别是专业化建设的有序推进,法官培训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本文以涉外刑事法官培训为例,采取实证分析、理论分析和比较分析等方法,旨在探索法官培训的理想模式:即以涉外刑事案件管辖权下沉为切入点,提出涉外刑事法官及其胜任力模型;同时分析了涉外刑事法官培训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