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阜阳师范学院学报 > 外资并购反垄断审查与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比较研究 【正文】
摘要: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法律审查应遵循三大基本原则:平衡协调、维护公平竞争、国民待遇。外资并购反垄断审查与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之间既存在重要区别,也需要相互协调配合。我国应健全反垄断审查与国家安全审查协调机制,改进外资并购境内企业审查制度体系,完善相关立法及执法程序。
关键词:外资并购 社会本位 平衡协调原则 反垄断法 国家安全审查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北京100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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