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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专业技术总结8篇

时间:2022-11-07 13:29:35

保护专业技术总结

保护专业技术总结篇1

关键词:清洁能源;技术;产业;专利保护

中图分类号:F06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4-0-01

一、清洁能源技术与产业概述

清洁能源产业的定义目前并无统一观点,但都涉及风能、太阳能、水能以及生物质等环境友好型能源的利用。清洁能源产业有利于扩大清洁能源生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温室气体与污染物排放、保护水等自然资源,同时创造就业岗位、促进产业与投资。清洁能源的开发和普遍使用对于我国经济、环保、社会和政治都有良好影响。

对于清洁能源技术领域来说,创新是举足轻重的,而专利制度正是保护创新最重要的法宝,在清洁能源技术产业高速的发展下,清洁能源技术的知识产权也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其中以清洁能源技术专利最为突出。

二、中国清洁能源专利技术现状与困境

(一)我国清洁能源专利技术现状

作为世界上发展最为迅速的经济体,中国已经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第一大能源消耗国,但是中国的自然资源并不丰富,人均水平更是很低;目前的能源利用率同欧美相比差距较大。中国在太阳能光伏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亦较为活跃,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中清洁能源技术优先权最多的国家。中国在高铁建设和风能发电设备制造方面都有了较大发展。

但是在清洁能源市场上的迅速发展,无法掩饰中国在清洁能源技术和专利上的落后现状。中国企业在相关领域专利行动很少,并且在中国领先的风车涡轮机设备领域专利申请也很少。

(二)我国清洁能源专利技术的困境

清洁能源技术作为新兴技术,我国清洁能源领域的专利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第一,申请总量不多。从全球专利申请比例来看,中国在风能技术、碳捕捉与储存技术智能电网技术、生物能源技术、太阳能技术等领略的专利文献申请量分别为:22%、8%、12%、11%和13%,申请的总量比较少。第二,各清洁能源领域并不平衡发展,生物质能技术仅占总申请量的1%。第三,技术质量比较低,发明专利才占55%,各清洁能源技术部门技术领先的企业申请量还不到一百。第四,申请主体大量来自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企业申请数量少而且分散。清洁能源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对于促进产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缺乏自主专利会减缓发展企业的发展速度,而目前自主知识产权成为我国清洁能源技术发展的瓶颈问题。

清洁能源技术与产业的背后是关乎全人类共同利益的气候变化和能源危机问题,这需要全人类共同来应对。中国单纯的专利技术保护策略显然是非常不利的。中国不应当继续在现有知识产权制度中做欧美的随行侍从,应当联合新兴经济体、发展中国家以及在该问题上立场较为灵活的欧盟,携手改变国际原有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清洁能源专利保护上的不公平和不合理之处。

三、清洁能源技术与产业的专利保护对策

(一)以法律形式加强对清洁能源技术的保护

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高度保护清洁能源的技术和产业,吸引更多的民间资金和社会力量进入清洁能源技术领域,这才是未来长久发展之道。纵观世界各国,真正在该领域处于领先水平的都是投入大量研发资金的跨国私有公司。中国在如何平衡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参与方面还需要谨慎考虑,但专利法的专项规定,必定是对整个市场的一大鼓励和刺激。

(二)加强对清洁能源技术的财政和政策支持

借鉴西方国家清洁能源的相关政策支持,例如,美国各州促进清洁能源发展的公共政策支持主要有:财政刺激政策,包括税收鼓励、贷款筹措等;可再生能源组合标准,保证清洁能源最低比重的使用;能源效率标准,改革能源生产、运输和使用方式;区域清洁能源倡议;汽车排放标准。目前,中国专利技术布局薄弱的现状,要想迎头赶上需要更大力度的政府引导和市场开发。将知识产权保护和清洁能源技术与产业的发展结合,提高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在财政政策中深化倾斜力度和支持幅度都是有效和必需的。2011年8月31日国务院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就是这一方面的深化部署,行业发展的潜力和产业的未来逐渐拉开序幕。不断坚持和加强清洁能源技术与产业的专利保护。建立一个良好的投资和技术保护环境,建立一个高标准的国内专利保护制度。

(三)加强清洁能源领域的国际合作

中国在不同技术领域发展现状、发展机制以及发展远景有自己的特点同,无论是在科研技术开发还是技术商业化、市场化过程中,很有必要通过国际合作促进中国清洁能源技术与产业的迅速发展。尤其是同清洁能源较为发达的欧美在知识与技术的共享更是双赢的安排。中美清洁能源论坛中提出的中美清洁能源动议合作方向的优先动议就是一个良好的范例。这些都充分说明国际合作对于中国提高日后在国际清洁能源相关公约或协议构建上的影响力和主动性也有很大帮助。同时,坚持应对气候变化背景下的清洁能源技术与产业发展涉及到全人类的共同利益,需要各个国家抛开国界和国籍等思维限定,依靠全人类共同智慧和资源解决这一复杂问题。充分结合现有国际条约和框架中的技术转移与资金支持规定,坚持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义务,主张在当今阶段完全按照传统知识产权专利许可和转移的方法有悖于全人类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等国际法基本理念和原则,无法解决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和技术上的现有不足和劣势。

四、总结

清洁能源技术与产业的专利保护是未来国民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的重要引擎和领域,正确的专利保护策略和国家的战略扶持使得中国清洁能源技术与产业的未来发展充满希望。目前,中国专利申请量微乎其微,完全处于劣势,笔者认为应该借鉴西方国家清洁能源技术与产业专利保护的先进经验,以法律形式加强对清洁能源技术的保护,加强对清洁能源技术的财政和政策支持,加强清洁能源领域的国际合作。只有这样才能清洁能源技术与产业专利保护的快速发展和竞争突围。

参考文献:

[1]佚名.38个国家清洁技术发展程度排名出炉中国生产总值名列第一[J].科技传播,2011(9).

保护专业技术总结篇2

全书包含14个实验,其中实验1~4是针对植物保护数据的总体分布、计量资料、分类资料和回归方程进行分析,为后期数据处理奠定重要基础;实验5~6主要根据微观领域的信息网络需求,对植物病虫害生物进行鉴定、分类及生物信息分析;实验7~8以加强植保技术信息传播为核心;实验9采用电子表格来建立系统模型,模拟不同治理方案下植物病虫害生物的种群变动规律及其经济生态效益;实验10~11重点阐述了在宏观植物保护中尤为重要的全球定位系统使用方法以及网络植物保护信息技术。

为了顺应信息时代变化趋势,该书的实验12~14要求学生以制作视频、网页或公众号的方式完成结果展示,以提高学生参与课程的积极性,锻炼他们对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能力。实验是学习植物保护信息技术的重要过程,通过以技术原理为核心的实操训练,让学生主动地探索规律、发现问题,从中理解技术应用的本质,不但有利于学生吸收复杂的原理知识,而且能够培养他们的动手能力和思考能力。该书希望学生通过书本的指导,深刻认识到当前计算机技术与信息网络在植物保护领域的实际应用情况与未来发展前景,同时学习理论技术与专业操作,提高对植物保护信息技术的学习兴趣,为信息技术在植物保护专业的广泛应用打下夯实基础。通读全书,可以看出《现代植物保护信息技术实验》是一本优秀的实验指导教材,具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内容丰富,注重基础学习

全书根据“现代植物保护信息技术”的课程内容,在实验中体现出植物保护数据和处理,生物信息分析,数据库技术与专家系统,计算机辅助设计,网络植物保护信息的获取与分析等多项信息技术的应用。其中前三项实验主要包含最基本的植物保护数据和数据库技术,为后期的信息分类、传递和处理起到关键作用。在植物保护工作中,利用信息技术尽可能地实现数据资料保护的完整性和系统性,无论是对植物病虫害的防治还是对于其发生规律的研究,都具有极为重要的参考意义。

逻辑清晰,结构层次分明

全书围绕课程内容进行展开,呈现出“总-分-总”的结构框架。首先,在开篇概括地对“现代植物保护信息技术”的课程内容、教学目标、课程要求及学时分配进行阐述,让学生快速对此课程产生一定认识,并了解其学习要点。继而通过14个实验,全面地展现出计算机技术在植物保护中的具体应用。最后在附录中,准备了部分课程论文参考选题,不但是对课程核心内容的系统性总结,还为学生深入研究植物保护信息技术提供了全新的思考方向与探索思路。

指导性强,强化实践应用

保护专业技术总结篇3

一、生物产业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据初步统计,2009年全省医药工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70.90亿元,同比增长11.39%;完成工业增加值64.32亿元,同比增长12.42%;主营业务收入达226.83亿元,同比增长21.76%;实现利润总额29.25亿元,同比增长27.99%;实现利税总额45.07亿元,同比增长23.64%。目前,全省医药工业已形成以哈药集团为龙头、以哈尔滨开发区医药工业园和利民开发区医药科技园为侧翼,葵花、完达山、乌苏里江、珍宝岛、仁皇、多多、友搏、黑宝等企业共同发展的格局。

(二)发展优势。一是产品优势。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生产的30多种原料药和18种剂型的产品,具备年产6100吨抗生素原料及中间体、30亿支粉针剂的生产能力。氨苄钠、头孢噻肟钠原粉、头孢唑林钠原粉以及头孢唑林钠粉针的产量和市场份额均居全国第一位。哈药、三精、哈药六厂及世一堂4个中国驰名商标的品牌总评估价值已超过267亿元。二是产业优势。全省拥有哈尔滨医药工业园、哈尔滨利民医药科技园、牡丹江爱民北药科技园三个省级医药园区。2008年,入区企业已达80家,园区总年收入40.95亿元、利税8.59亿元。三是资源优势。全省中药材资源丰富、蕴藏量大,分布的中药材有856种,总蕴藏量27亿公斤,按照目前的市场价格计算,这些药材资源的价值约为65亿元。全省已建立了6个品种的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区36处,保护面积5.9万亩,被列为全国十大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之一。四是研发优势。全省医药行业拥有专利品种57个、国内独家品种51个、中药保护品种39个、中药保密品种2个;部级新药1445个;实施新药研发项目154个,已获得临床批件66项,在研项目88项。九五以来,医药企业获得各级各类科技成果奖167项。

二、生物产业发展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创新能力不高的问题。目前,一些关键性产业技术、产品制备工艺长期没有突破,制约了医药产业向高技术、高附加值领域拓展,更阻碍了向下游深加工领域延伸。产品更新换代缓慢,绝大部分产品处于底端领域,靠巨额广告投资、大量人力做市场、低价竞销维持生存,缺少发展后劲。药物创制研发平台由于没有专项资金的支撑,尚未形成系统、有效的体系,直接导致黑龙江省新药创制进展缓慢。二是科技投入偏低的问题。2008年有35%的医药企业有研究开发经费投入,但投入的经费总额仅为1.74亿元,企业技术研发投入明显不足,全省R&D投入不足销售额的1%,与国际、国内实力较强的企业投入比例达15-18%相比,反差太大,造成企业缺乏高级技术人才、自主创新能力弱,创新成果产业化能力不足。这是黑龙江省医药产业在全国位次逐年下滑的直接原因。三是结构不尽合理的问题。企业结构不合理,虽然全面实施GMP、GSP认证,但规模小、集中度低、效益差的问题依然存在;企业、地区间发展不平衡,销售收入第一位的哈药集团与第二位葵花药业相差100多亿元;在黑龙江省拥有的7713个药品批准文号中,只有149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药开发档次不高,多为改剂型范畴,仿制品种占据主流。

三、专利在生物医药产业价值链中的地位及影响

生物医药产业价值链包括上游的基础研究和下游的应用研究,以专利为主的知识产权处于生物医药产业价值链竞争的上游。剑桥大学的泰勒和西尔伯.特逊的研究结果表明,专利在医药工业中会影响到64%的研究开发支出。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曼斯菲尔德经研究分析得出结论:如果没有专利保护,60%的新药就不会被发明出来。在整个生物医药产业价值链的价值增值过程中,知识产权产品和利润呈“U”型,是“微笑曲线”的二端。知识产权保护向产业价值链两端——上游的知识创新和下游消费阶段不断延伸,产生出许多新的增值(下转第74页)(上接第71页)环节。从专利福利角度分析,生物药品专利保护与新药研发之间存在着很大的矛盾,过度利用专利保护制度,也会削弱技术创新的动力。因此,需要建立适当的专利保护体系激励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又促进知识的积累,合理、有效地利用技术创新的资源,使产业价值链的可持续发展和利益最大化。

四、生物医药产业专利发展的对策

(一)实施生物医药产业知识产权专项工程。制定《“十二五”黑龙江生物医药产业专利发展规划》,明确未来5年黑龙江省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发展领域、专利群布局、研发方向,形成独具特色的黑龙江省生物医药产业专利网;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深化生物医药产业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提高专利维权的社会影响力;将全省主要从事生物技术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利项目资助资金由50万元增至150万元,使资助方式由重点资助专利项目向重点建设生物技术专利服务平台转变,提高资金的辐射面和使用率。

(二)实施专利支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建设“黑龙江省生物医药产业专利情报服务中心”,搭建专业化专利情报服务平台,协助政府和企业预知研发目标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风险,及早采取措施、调整研发策略、避免未来受到他人专利制约;了解相关产业和技术领域的整体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帮助企业有效借鉴他人技术、及时调整研发方向、提高创新起点,为项目成果真正具备创新性和技术先进性,成功获得知识产权保护创造条件;依托哈药医药工业园区和利民医药园区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专利创造能力;推进专利管理进入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结题、验收全过程,提高科技成果的专利产出率。

(三)实施生物医药知识产权联盟工程。联合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一起结成知识产权联盟,配合政府做好专利技术信息服务和咨询工作,跟踪收集专利技术信息,并以技术信息服务为手段,间接引导、协调各企业的研究开发和生产,尽量避免低水平重复和恶性竞争;组成专利维权联盟,协调促成行业内的合作研究。从而实现技术共享、信息共享、整合各方资源,形成优势互补,共同研发和共享专利。

保护专业技术总结篇4

本文作者:赵秀芳工作单位: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

总体要求总培训时间为2年3个阶段。进人临床前,经过医院和护理部组织的岗前培训1周。第一阶段12个月,在妇产科、儿科、门急诊部分别轮转4个月(本院是妇产儿童专科医院),主要从事基础护理工作;第二阶段6个月,根据自愿和科室意见选择二级学坏斗(妇产科、儿科和门急诊);第三阶段6个月,也在自愿和科室意见基础上在三级学科(某个专业)定向培养。儿科规范化培训在儿科的培训时间共l年4个月,可轮转4个病区,分别是第一和第三阶段各1个病区,第二阶段轮转2个病区(每个病区3个月),如果该生毕业前订实习是在本院儿科,则在培训结束后可轮转儿科所设的全部5个病区。培训期间要求掌握基础护理相关知识、常用护理技术操作、儿科护理基础理论和专科技术操作、儿科常见疾病护理常规及急救技能,在第三阶段时更注重于专科理论和技能的培养,使受训者能全面掌握或熟悉儿科相关知识和技能,更好地适应儿科临床护理工作。

医院建立完善的护士规范化培训制度,包括《管理办法》、《培训细则》等,成立规范化培训管理职能组织(四级)并明确各级管理组织的职责。各二、三级学科在医院《培训细则》基础上,根据专科特点制定各科培训细则并组织实施。专人管理,建立《规范化培训手册》和《带教老师手册》。本人填写《规范化培训手册》,其中的操作量化表要求每天登记并有老师签字,月底汇总后交教务部审核保存,培训周期结束后手册归档保存。带教老师做好《带教老师手册》记录,以备查。护士长做教学管理,记录在护士长手册中。考核方法分平时抽查、出科考核、阶段性考试和结业考试。平时抽查包括带教老师、护士长、科护士长和护理部的抽查:出科考核在轮转下一个科室前完成,包括劳动纪律、医德医风、服务态度、工作态度、学习态度、沟通协调能力、团队精神、专业理论、技术操作和分管病人情况等:在每一个阶段结束和完成培训后进行阶段性考试和结业考试,考试内容第一阶段为基础护理知识,第二阶段为儿科相关知识,第三阶段为所在儿科某专业理论知识,结业考试为综合应用性试题。所有考核均以百分制计算,结果交医院教务部存档,并作为评优(评优比例为巧%)和培训结束医院选留的依据。自2007年进行护士规范化培训以来,共招收5届,300余人,已结业3届。本文结果只统计已结业的3届学员情况。理论成绩总体上均有提高,各届一阶段与三阶段均具有统计学差异(P<o,01),二阶段与三阶段具有统汁学意义(P<0.05),一阶段与’二阶段仅2009届学员具有统计学差异(P<0.05):技术操作成绩各阶段无统计学差异。

规范化培训适应了儿科护理工作的需要基于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儿科护理在护理评估、沟通交流和技术操作等方面都有其特殊性,规范化培训可满足儿科护理对护士的特殊需要。目前全国还没有一所儿童专科护士学校,刚从普通护士学校或护理院校毕业的护士,很难承担儿科临床护理的工作。每年均有部分受训者中途退出培训,原因之一为考核不合格(表1),还有部分不愿在儿科工作者(表2)。从护生到独立承担护士角色需要1.5一2年的过渡阶段,且在校学得的理沦知识需要一段时间(几年)有指导的临床实践才能真正转化为临床工作能力。因此,开展规范化培训适应了儿科护理工作的需要。规范化培训提高了受训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在规范化培训的过程中,我们注重对受训者护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提高。在培训细则中规定了各项护理操应完成的数量,建立操作量化登记表,要求受训者每日记录,并有当天老师的签字,月底汇总;带教老师、护士长和其他各级管理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各阶段结束要考核,规范其临床护理操作,强化理论知识。通过培训,学员的理论和技术水平都得到了较大提高(表3)。规范化培训提高了受训者的综合素质在培训过程中,我还注重受训者综合素质的培养,包括医德医风、服务态度、工作态度、学习态度、沟通协调能力、团队粘神的培养,每轮转完9个科室都要对以上内容进行综合测评,结果纳人总成绩。同时还要求受训者在培训期间要进行高一级的学历教育学习,进一步提高学历水平,所有持中专和大专文凭的学员都在继续大专和专升本科学习(未完成学历教育)。经过近2年的培训,学员的各方面能力都得到很大提高。临床护士规范化培训是护理专业毕业后教育的重要阶段,是终生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护理人才培养和专业队伍稳定,提高护理水平,保障病人安全。儿科新护士的规范化培训提高了护士的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和综合能力,适应了儿科临床护理需要,为专科护士培养奠定了基础,是儿科护理队伍整体素质和护理质量提高的根本保障。

保护专业技术总结篇5

[关键词]西门子公司;专利策略;专利运营

10 13939/j cnki zgsc 2015 51 104

1 前 言

西门子公司由维尔纳・冯・西门子于 1847 年创建,距今已有 168年历史。西门子公司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电气公司之一,在欧洲排名第二,在 190 个国家地区设有企业,员工达到 44 万人。西门子公司设有多个业务部,如电气设备部、电子元件部、动力技术部、通信技术部、数据技术部和医疗技术部等。各企业部各自分管产品的研究、生产和销售。除家用电器外,公司的主要产品还有集成电路、半导体器件、无源器件、电子元件、发电和输变电设备、开关和信号设备、电气仪表、电线电缆、公用电话系统、远距离通信设备和医疗器械等[1],1994年西门子公司(中国)有限公司成立,1998 年西门子公司中国研究院成立,截至 2012年,西门子公司已在中国设立 17 个研发中心,拥有 2300 多名研发人员,成功申请专利3495 项[2],目前中国已发展成为西门子公司在全球的一大重要研发基地。1996―2014年该公司在中国申请并公布的专利13979项,主要涉及IPC分类表中A61医学、H01基本电器元件、H04电通信技术、C04陶瓷等82个大类。本文通过研究西门子公司在华专利的申请趋势,总结出其在华专利保护的策略,为我国企业制定出适合自己的专利保护策略提供思路。

2 西门子公司在我国专利布局趋势分析

本文对申请及公开日期从1996年1月至2014年12月的西门子公司在中国的专利布局进行分析[3],主要的分析内容为:一是专利申请综合趋势;二是专利申请类型;三是专利申请途径;四是专利涉及IPC分类领域;五是主要技术领域专利申请趋势分析。

2 1 专利申请综合趋势分析

图1 专利申请及公开趋势

图2 IPC小类申请趋势

从专利申请趋势分析结果(见图1)可以看出西门子公司的专利申请从1996年开始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分别在1998年、2005年、2012年达到单年申请量最多605件、873件、1502件。

2 2 专利申请类型分析

从专利申请类型分析结果可以看出西门子公司在华进行专利布局的18年内申请发明专利12936件,实用新型专利534件,外观设计专利509件,分别占专利总数的92%、4%、4%。可以看出其除了核心技术申请发明专利以外,对产品外形和结构很也注意保护。

2 3 专利申请途径分析

从专利申请途径分析结果可以看出西门子公司在华专利申请方式为国际申请和国内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国际申请7879件,占56%,国内专利申请6100件,占44%,国际专利申请主要是通过PCT途径向中国申请的专利,国内专利申请是通过巴黎公约向中国申请的专利。

2 4 IPC分类分析

从IPC构成分析结果可以看出西门子公司在华专利申请数量按各部及比例分别为A部1082项,8%;B部1205项,9%;C部346项,3%;D部20项,0 5%;E部42项,0 5%;F部1770项,13%;G部2878项,21%;H部6127项,45%,可见H部专利申请量最多。

2 5 主要技术领域专利申请趋势分析

从西门子公司IPC小类申请趋势分析中(如图2所示),我们可以看出该公司1996―2014年间专利申请量前五的技术领域为H01L(半导体器件;其他类目中不包括的电固体器件)、A61B(诊断;外科;鉴定)、H04L(数字信息的传输,如电报通信)、H01H(电开关;继电器;选择器;紧急保护装置)、G01R(测量电变量;测量磁变量),其在陶瓷领域C04B(碱土硅酸铝、陶瓷等)中申请专利的数量虽然较少,但其较多为核心产品的基础专利。

3 西门子公司专利策略分析与思考

3 1 西门子公司在华专利布局策略分析

从上述分析结果可以看出西门子公司在华专利策略总结起来有以下特点。

首先,西门子公司善于运用我国的专利制度进行技术的保密,如图1所示,西门子公司在华申请专利的公开周期一般为1年左右,而其2005年申请的专利却是在2007年被集中公开,对照其应用产品的时间来看,2005年西门子公司在医疗设备、高速列车、小家电等方面在我国进行了大量投资[4],可见西门子公司为做好新产品的技术保密工作,在专利申请时采取了延时公开的策略,既保护了其专利布局的意图,又为自身产品的研发、生产赢得了时间[5]。其次,西门子公司十分注重技术信息的封锁,虽然西门子公司在全世界各国都设有独立的研发中心,但从专利申请类型来看,其绝大部分都是在德国本土进行专利申请,然后以要求优先权的方式通过国家专利申请(巴黎公约)和国际专利申请(PCT)向我国提出专利申请,由此可以看出西门子公司会根据全世界投资时间的不同,有针对性地在相关地域进行专利申请。最后,从专利申请趋势分析(见图1)和西门子公司IPC小类申请趋势(见图2)对比可以看出,其核心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趋势与其公司在华专利申请总体趋势基本匹配,由此可以看出西门子公司对核心技术的专利保护力度较强。

3 2 国内企业及研究机构应对跨国公司专利策略的建议

首先,我国通过40年的专利制度建设和知识保护意识的宣传,我国部分高校和企业在专利保护方面已经逐步成熟起来,在某些基础技术领域,我国部分高校和企业通过十多年的赶超已经走到了跨国公司的前面,然而一个好的专利技术只有转变为产品投放到市场上去,才能真正体现出其自身的价值,所以我国高校和企业应更加重视专利运营方面能力的提升。其次,通过对西门子公司主要IPC小类趋势分析可以看出,跨国公司并不是将全部的研究成果都会进行产业化推广,我国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3年推出的专利价值评估体系,对其所需要的专利技术进行价值评估,对符合要求的专利技术进行购买或合作,尽量节约技术研发的费用和时间。

4 结 论

通过此次对西门子公司1996―2014年在华专利布局的分析,让我们意识到专利保护与应用的重要性,它不仅可以帮助企业在技术上获得垄断,还有利于市场话语权的取得。在目前我国劳动密集型行业面临产值过剩、产品附加值过低、国际竞争力不强[6]、又遭遇多项反倾销调查的时候,我国劳动密集型企业应积极借鉴跨国企业在华的专利策略,通过提升自身技术专利的拥有量和应用率,尽快摆脱目前所面临的困境。

参考文献:

[1]魏铭炎 德国西门子公司简介[J].日用电器,2009(8):37-38

[2]刘姣姣.西门子有限公司在华经营战略研究[D].北京:北京工业大学,2014

[3]中国陶瓷知识产权信息网[DB/OL].(2014-12-31) http://www ciccip com

[4]张晓博 德国西门子公司在华投资业务结构调整案例分析[D].兰州:兰州大学,2011

保护专业技术总结篇6

论文摘要:由于我国知识产权相关工作起步较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还不健全.我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许多问题,例如知识产权产业化水平很低,农业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的意识十分淡薄,科研管理方法落后,缺乏资金支持等,这些问题都严重阻碍了一个国家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的发展。所以,本文针对目前我国农业知识产权产业化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制约因素,提出相关的对策和建议。并提出新型农业知识产权产业化模式,这对于促进农村农业发展和加快农村经济进步以及健全农产品保护法律法制上有着重要的意义:

1农业知识产权的相关概念

1. 1农业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享有的基于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使用的标志等而依法产生的民事权利。

所谓农业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单位依法对自己在农业科技领域创造的技术成果和产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的总称。它可以分为三个主要类别:一是农业文学产权,即关于农业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和传播者所享有的一种权利。二是农业工业产权,是指农业和其他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农业专利权和商标权。三是植物新品种权。这是一种旨在保护育种者权益的法规,其核心内容是育种者育成的品种被别人作为商品使用时,需要向这个品种的培育者交纳一定的费用。

1. 2农业知识产权产业化

农业知识产权产业化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先进、成熟、能推动农业生产力发展、有较高经济效益的农业知识产权成果进行一定规模的专业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的过程,是科技与经济全程结合的高层次、网络化的技术经济活动。它包括三层含义:首先,知识产权成果放在首位,必须具有先进、成熟、能推动农业生产力发展,并具有较高经济效益的知识产权成果;其次,突出成果转化,通过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将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再次,强调科技融人经济的技术经济过程,即通过商品性生产和网络化营销,促进科研、生产、市场一体化,科技与经济结合转化。以上三层意思,对农业知识产权产业化来说缺一不可。农业知识产权产业化也反映了农业、科技、产业化三个要素的涵义及其相互关系。

2我国农业知识产权产业化现状及其制约因素浅析

2. 1现状概述

首先,随着我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逐步进展,农业知识产权申请数量不断增加。以植物新品种申请为例,截至2005年,我国植物新品种申请总量已经达到了2 996件,品种权申请年均增长50%以上,申请地区由1999年的17个扩大到2005年的30个,同时,国内企业和个人申请量也在不同程度有所上升,总量已达到1 113件。年申请数量跃居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成员国前10名。

农业知识产权申请的最终目的是要将其先进成果应用于农业的实际生产当中,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农业知识产权产业化便是一条有效的途径。然而,目前我国农业知识产权产业化现状却不容乐观:农业技术产权的转让实施率较低,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为30%--40%,农业专利技术实施率为20%,这与我国专利总体转化率不足一成的大环境有着莫大的关系。

2. 2制约因素浅析

(1)内部制约因素

①农民文化素质低,影响农业技术的产业化。我国农民整体文化素质比较低,导致大部分农民认识不到使用先进农业技术的重要性,即使愿意采用新技术,其较低的科技文化素质也会影响农业新技术应用的效果。

②农业知识产权产业化风险较高。由于受白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双重影响,新技术的应用往往会导致农民收入不稳定,致使广大农户不敢轻易接受、试用新的农业技术成果。现阶段,我国农户承受风险的能力相当脆弱。

③农业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意识淡薄,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少,质量低。我国广大科研人员忽视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忽视了专利、商标、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导致知识产权流失严重。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面临严峻考验,表现为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少,质量差,国外先进技术引进成本高昂,农业自主知识产权应对国际市场竞争能力弱。

④农业企业产业链条短,企业产品单一化严重。农业企业普遍产业链条较短,对于农产品的加工和利用只停留在粗加工阶段,农业企业才是农业知识产权产业化的主体,主体的缺失必然阻碍农业知识产权的产业化。国内大多数农业企业生产的产品品种都比较单一,影响了国家层面上农业知识产权的产业化水平。

(2)外部制约因素

①农业科研管理方法不利于农业专利保护。我国农业科研机构的研究一直存在着与现实农业生产相脱节的现象,“重论文、重成果、轻专利“的科研管理方法极大地影响和限制了农业科研人员知识产权申请的积极性。

②农业技术推广和知识产权保护两者难以兼顾。我国目前的农业科技体系完全是一种偏重推广的价值引导方向,这使得许多农业科研工作人员陷人农业技术推广和保护的两难境地,影响了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申请。

③无法控制农民侵权。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与其他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同,很多情况下侵权者是居住分散、尚属于弱势群体的农民。导致广大农业科研人员从道德上不愿将侵权案件诉诸法律。

④缺乏资金及自主创业融资渠道不畅。大部分农业科研单位科研资金目前还非常紧缺,更拿不出多余的资金来进行规模性的试验和产业化生产,目前只有极少数银行对部分中小企业提供此项融资便利。

⑤农业知识产权产业化中介服务体系不健全。首先,缺少农业知识产权转化、交易、展示的平台。农业本身作为一种弱势产业,其收益相当微弱,所以涉及到农业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产业化中介服务体系不健全,甚至是缺失农业知识产权成果评估体系不健全。其次,目前国内还没有关于农业知识产权成果评估的一套详细标准,因而对农业知识产权成果的评估就比较困难,从而影响了农业知识产权的转化和交易。

3促进农业知识产权产业化对策与建议

3. 1优化内部环境

(1)增加农民收人,扩大农民对农业高新技术的有效需求。

(2)为农户提供资金支持。

(3)提高农民文化素质水平

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才能使农民切实感受到使用农业高新技术的必要性。比较切实可行的有两种途径:

①加强对农民的科学技术知识培训

由当地政府以及职业技术院校联手,组织本地农民参加农业技术培训,使他们掌握一些比较实用的农业技术知识,并及时了解最新的农业技术动向。

②充分发挥示范农户的带头作用

鉴于一些农户思想保守、不愿学习新知识、不敢采用新技术的现实,可以先组织一批年轻、有一定文化基础又愿意接受新技术的农民参加相关技术培训,并采取优惠的价格资助他们采用农业高新技术,通过他们的示范作用来带动周围的农民。

3.2优化外部环境

(1)完善健全相关保护法律法规。利用专利法保护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利用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保护育种成果;利用商标法保护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利用合同法和反不正当法保护科研成果;建立健全各项推广法规政策,为涉农知识产权产业化提供法律保障。政府应运用法律手段,为农业知识产权产业化工作保驾护航。

(2)建立完善的中介服务体系和完善示范园区的建没。由政府牵头,建立为农业知识产权产业化服务的中介机构;建立农业知识产权产业化示范园区。

(3)促进农业科技技术体系发展。要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农村技术推广组织,建立健全县级技术推广中心;科研单位要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农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激励机制。

(4)农业知识产权在抵御风险方面的资金支持。政府要建立各项制度体系,降低农业科技应用中的风险;建立农业知识产权产业化风险投资基金,提供贷款支持;设立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基金,扶持农业科研知识产权的申请和开发。

4涉农知识产权产业化模式探索

4. 1涉农专利产业化新型模式

结合我国涉农专利产业化的现状,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提出“直线双驱互动型”模式。其结构图如下:

所谓的“直线双驱互动型”就是指,以促进农业专利产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为中心和纽带,将农业专利权人与买受人(意向买受人)联结在一起,在实现技术和资本对接以后,双方能够为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而进行的深人合作,如技术指导,联合攻关等的一系列过程。这个过程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其一,由中介服务机构将农业专利权人和买受人(意向买受人)联结在一起;其二,农业专利权人和买受人(意向买受人)双方就农业专利的转让形式和转让价格进行谈判和磋商;其三,达成转让或者许可使用协议,买受人(合法使用者)与专利权人共同进行专利技术产品开发;最后,农业专利技术产品成熟,适合市场化的条件,达到农业专利产业化的目的。

4. 2植物新品种产业化新型模式

结合我国植物新品种产业化的现状,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提出“市场导向型”模式。其结构图如下:

植物新品种的育种人,在取得品种权的条件下,无论育种人是单位还是个人,只要条件允许,完全可以自己去进行品种繁育,进而推广普及,最终实现新品种产业化的目的。植物新品种权人通过自己找到合适的买受人,经过买受人对该新品种的推广与普及,从而实现产业化;或者是项目投资人通过自己的社会网络找到了品种权人,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合作开发的意向,从而实现对植物新品种产业化的目的。通过“中介机构”的品种权人可以通过促进农业知识产权转化的中介服务机构,在市场上帮助其寻找有合作意向的买受人,通过买受人的资本和市场运作能力将新品种进行推广和普及,实现新品种产业化的目的。

4. 3涉农商标产业化新型模式

结合我国涉农商标产业化的现状,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提出“直线互动型”模式。其结构如图3。

涉农商标不像涉农专利技术那样,在进行技术对接以后,还有一个较长的产品开发过程,其可以直接被买受人使用,因而提出“直线互动型”。所谓“直线互动型”是指以促进涉农商标产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为中心和纽带,将涉农商标权人和买受人(意向买受人)联结在一起,经过双方的谈判,从而达到涉农商标产业化的目的。这个过程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一,由中介服务结构将涉农商标权人和买受人(意向买受人)联结在一起;其二,涉农商标权人和买受人(意向买受人)双方就涉农商标的转让形式和价格进行谈判和磋商;最后,达成转让或者许可使用协议,买受人(合法使用者)将涉农商标进行产业化使用。

4. 4地理标志产业化新型模式

保护专业技术总结篇7

  耳鼻喉科医生工作总结

  20xx年已悄然过去,回顾20xx年的工作,我科在院领导及护理部的关心和支持下,以医院工作计划为指南,针对年初的工作计划和目标,逐步完成了本年度的护理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以病人为中心,夯实基础护理,提高了病人满意度

  以创优质护理示范医院为目标,组织开展学习《护士条例》﹑《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明确临床护士应当负责的基础护理项目及工作规范并履行到位。同时加强了健康宣教力度,正确选择和运用健康教育方法,提高健康教育的效果,提升患者的满意度,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二、严格安全管理,确保护理安全

  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制度与规范,认真落实新的分级护理制度,药品管理制度,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加强护理风险教育和培训,对重点环节加以监控,针对出现的护理不良事件进行讨论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杜绝了差错事故的发生。

  三、注重专科护士的培养,体现了耳鼻喉专科护理特点

  科内继续教育常抓不懈,定期组织岗位培训,强化耳鼻喉专科基础理论学习和专科实践技术操作培训,护患沟通技术培训,新技术,新项目的专业护理培训,使每一位在岗人员的新业务,新技术和操作技术水平得到提高,从而也提高了护士的综合素质,促进护理质量提高,得到了患者及家属的好评。

  四、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计划

  全年收治住院病人546人,手术病人389人,全年业务收入一百二十多万,基础护理合格率为90%以上,病人满意度95%以上,急救器械完好率和常规器械消毒合格率100%,而褥疮发生为0,护理差错事故为0,在护理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护理工作顺利完成。

  五、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管床护士流于形式:由于客观原因实行24小时值班制,管床护士难以保证把时间都留给病人,心理沟通欠缺。

  2、护士的专科技术操作有待加强。

  耳鼻喉科医生工作总结

  本人于xxxx年毕业于xxx专业,后分配到xxx医院,轮转半年后定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至今。经历了见习医师、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从事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专业...年余。现将本人业务自传介绍如下:在政治思想方面,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改革开放,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的“三个代表”等重要思想,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主导思想,坚持改革、发展和进步,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以“八荣八耻”的荣辱观来指导自己的日常行为。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维护领导、团结同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在工作中,任劳任怨、兢兢业业。勇挑重担,服从组织分配,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本人深切的认识到一个合格的耳鼻喉医生应具备的素质和条件。以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和提高业务技能为基础,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及理论水平,努力学习理论知识,学习有关耳鼻喉科理论基础,同时记录读书笔记。抓住机会尽量参加全家及市内外举办的各类学术活动,听取专家学者的学术讲座,并多次去兄弟单位学习新的医疗知识和医疗技术,先后参加...医院的免疫学习班、于...医院风湿科、免疫实验室、...医院耳鼻咽喉研究所等学习,从而开阔了视野,扩大了知识面。始终坚持用新的理论技术指导业务工作,能熟练掌握耳鼻喉科的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病症的诊治技术,如耳鼻咽喉科变态反应性疾病的诊断及治疗;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osas)的临床检查(psg)及综合治疗;频mmmm

  谱语音分析系统(ussa)对正常及异常嗓音的分析;osas患者手术前后其嗓音学分析的对比研究等。能熟练诊断处理本科急诊、疑难杂症等及其并发症,熟练本科各类中小手术及一般大型手术操作。如全喉切除、ⅰ期发音重建术;ⅱ期发音重建术;垂直半喉切除、颈部皮瓣ⅰ期喉成型术;中耳乳突根治及鼓室成型术;foley氏管水囊应用于颧-上颌骨骨折的治疗;鼻窦内窥镜开展鼻腔、鼻窦的微创手术;甲状腺肿瘤切除术,颌下腺切除术及腮腺肿瘤切除术;呼吸水面暂停综合征的手术治疗等。工作中能严格执行各种工作制度、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为病人提供最温馨的“人性化服务”,并能换位思考,从病人的角度出发,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处理每一位病人,对患者极端负责任,想病人之所想、急病人之所急,详细询问病史,认真体格检查,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在最大程度给于患者精心治疗,自工作以来,工作能力得到了上级及同事的肯定,同时获得患者及家属的肯定。

  注重临床科研工作,积极科内科研工作,并取得相关成绩,目前仍有相关课题工作。并能坚持理论结合实际,总结临床资料,先后在刊物数篇。

  工作以来,认真顺利完成...大学、...医学院、...医学院等实习生及外院进修医生的带教工作。并能以身作则,积极指导下一级医师、科内新人完成学习诊治工作,并负责教学三基培训,讲课.等,同时进一步提高自身基本理论知识。

  综上所述,本人从政治表现、业务技术、科研能力等方面已经具备了报考资格,今后更会努力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各项水平。

  耳鼻喉科医生工作总结

  本人xxx,男,xxx,xx年毕业于xx医学院临床医疗系,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于20xx年晋升为主治医师,现已工作年满七年,下面我将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保护专业技术总结篇8

从实务操作层面来讨论,如何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并取得实效,仍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1.从改善外商投资环境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我国入世以后,将进一步对外开放国内市场,正是这一市场隐含无限商机,因此众多跨国公司纷纷看好中国市场。但外商在谈及投资环境时,“除反映‘四乱’(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官僚主义等老问题之外,有近1/4的外商痛斥日益严重的产品被假冒现象”。曾有一位研究中国大陆知识产权问题的西方律师指出,国际名牌公司用于全球保护知识产权的费用预算,其中约有1/3到1/2的款项都用了在中国。中国大陆的仿冒和盗版行为,已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估计这种行为每年给国内外著名企业造成高达上百亿美元的损失,中国政府也因此少收上千亿元人民币的税额。有鉴于此,目前已由欧洲、美国和日本的近50家著名跨国公司在我国成立了“中国外商企业投资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类似的组织还有在华从事农药和化肥销售的“植保中国协会”,吸收诸多外商企业参加,专门从事农药方面的打假;“国际洋酒协会”则从事进口酒类的打假。上述假冒、盗版等对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将大大抵消我国为改善外商投资环境所作的种种努力,我们决不能等闲视之。

2.切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真正落实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在全国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的教育,进一步形成尊重知识产权,维护知识产权,以及打击假冒产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良好氛围和环境。使得假冒盗版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同时在具体开展的打假活动中,必须克服地方保护主义,进一步提高执法力度,以切实强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其次,鉴于知识产权案件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而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将使案件的审理更趋复杂,因此极需通过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途径,尽快培养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知识产权执法队伍,脚踏实地地从整体上提高我国知识产权的执法水平。再则,有资料表明,国内大企业中,仅有海尔、宝钢等屈指可数的少数单位在其内部设置了统筹处置专利事务的职能部门;而在国内经济最为发达的上海市,专门从事专利的专业人员只有200余人。因此,必须从更广泛的范围大力培养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专业人才,以适应我国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日益增长的需要,同时作为一种社会分工,应该在我国入世后的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大力扶持一批向社会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服务的中介机构,使之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中发展其应有的中介服务作用。

3.正确运用法律原则,确保技术贸易成效和双方的利益

在实施技术引进和技术出口的具体工作中,除了正确掌握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要求外,正确运用法律原则,提高谈判与签约技巧,也是确保技术贸易成交以及双方利益的重要环节。在技术贸易中确保对技术供方的知识产权实施有效的保护,通常是实现技术贸易成交的关键。因此,企业在技术引进中,主要应是如何保护好外方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而在技术出口时,则应如何确保我方企业的知识产权的权益不受损害。然而同样重要的是,我们必须掌握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全面知识,才能确保自己在谈判与签约过程中不致上当受骗。

1)在技术引进中如何保护外方的知识产权

(1)对专利技术的保护

在谈判签约的过程中,除了严格按照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向外国专利提供保护外,还应特别采取如下措施,以保护供、受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a.为防止外国不法商人把剽窃或仿冒他人的专利技术转让给我国,我方企业在谈判签约时,必须坚持如下原则:即外商专利技术持有人必须通过“鉴于”条款,确保其有效拥有该项专利技术,否则,不论其条件如何优惠也不应签约,以免日后被莫名其妙地卷入专利诉讼纠纷之中。

b.为保护外方的专利技术不致于在引进后被无限制地扩散使用,我方在与外方签约时,应就该项专利技术引进后的合作范围和使用期限的问题订立明确的条款。

c.为切实维护外方专利技术持有人的正当权益,供、受双方在合同中通过授权条款,明确专利许可的形式,以及受方可以把利用该项技术生产的产品销售到哪些国家或地区。

d.在技术引进合同期满而外方专利并未超出有效保护期的情况下,应该按照专利制度的规定,与外方协商确定我方如何继续使用该项专利技术的问题。

(2)对专有技术的保护

除了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民法通则》、《刑法》等行政法规保护外方的专有技术外,还应在谈判签约过程中采取如下保护措施:

a.在达成技术引进合同之前,先与供方签订有关供方专有技术的保密协议,承担必要的保密义务,并支付相应的保密费用。

b.应在合同中明确同意我方在技术引进合同期满后,继续承担一定期限内的保密义务。

c.应允许供方对我方接触专用有技术的人员进行必要的限制。

d.应允许供方对我方使用其专有技术生产的产品销售区域进行合理的限制。

(3)对技术引进涉及的外国商标的保护。

a.为维护外方商标的信誉,我方使用外方商标的产品质量,必须与原商标产品质量相符合。

b.外方应有权对我方使用其商标的产品的生产或销售,进行必要的监督与指导。

c.经过努力之后,我方使用外方商标的产品质量如仍不能符合原商标产品的质量时,外方应有权中止我方继续使用其商标。

d.技术引进合同期满后,外方有权停止我方继续使用其商标,除非双方另签协议。

(4)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

a.外方可在中国计算机软件登记管理中心登记其软件,其软件登记凭证将作为日后软件版权争议诉讼的证据。

b.计算机软件许可进口合同在进行合同登记后,合同中规定的进口数量,即可作为国内市场防止假冒和非法拷贝的管理基础。

c.为了防止外国软件被任意扩散使用,我方应在软件许可合同中同意外方对其软件使用范围和地区加以必要的限制。

2)在技术出口中如何保护我方的知识产权

(1)对我方出口专利技术的保护

鉴于专利技术的保护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因此,我国的专利技术要在技术引进国家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向该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并取得该国的专利权。

(2)对出口专有技术的保护

资料表明我国技术出口贸易中的专利技术出口没有超过10%,其余大都为专有技术的出口。因此,对出口专有技术的保护问题显得十分突出。然而事实上世界各国对专有技术的保护手段尚不完备,但通常仍可授引引进我出口专有技术的受方国家的《合同法》、《侵权行为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民法》和《刑法》中的有关规定予以保护。如参照美国对专有技术的保护惯例,可以三种方式提起诉讼:

a.以合同为依据提起诉讼,即当受方违反合同规定使用或泄露我方的某种专有技术时,我方可以违约为理由对其起诉;

b.以侵权行为为依据提起诉讼,即以受方使用不正当手段侵害我方专有技术为理由,对受方侵害者起诉;

c.以所有权为依据提起诉讼,如我方专有技术未经授权同意而由第三方使用或泄露,我方即可以自己的专有技术所有权受到侵害,对其提起诉讼。

(3)对出口商标的保护

从某种角度来说,我国技术出口企业对商标注册的重视程度,往往不及对申请专利技术更为关注。由于目前商标注册的国际惯例,一是注册在先原则,二是领土延伸原则,也就是说如果我方的商标没有在对方国家注册,或者迟于抢注者申请注册,则由我方出口技术生产的产品在该技术引进国就得不到相应的商标保护。因此我国企业出口含有专利技术的成套设备或关键设备之前,应将专利权和商标权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向有意引进我国技术的国家申请专利时,应当同时考虑用该项技术和设备所生产的产品商标注册申请问题。

(4)对出口计算机软件的保护

对于由我国出口的计算机软件,无论是源程序还是目标程序,都应按《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规定作为版权给予保护,其保护期限为50年。具体可考虑如下保护措施:

a.向技术引进国著作权管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以获取日后万一发生纠纷时,可用来提交行政处理或诉讼使用的初步证据。

b.我方软件版权所有人在掌握了确凿的盗版侵犯证据后,可通过受方国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机关对其盗版软件,不论其是进口还是出口,申请海关予以扣留或销毁。

c.为了防止我国出口计算机软件被任意扩散使用,我方应在软件许可合同中争取受方同意对软件的使用范围和地区给以合同的限制。其次,应对软件权利的归属,对最终用户的授权以及诸如不得进行销售、转租、转让,不得进行反向工程等限制,权利人所要尽的义务与免责条件等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

二、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技术贸易健康发展

及时修订和利用外商投资,以及鼓励我国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和促进高新技术及其产品出口的导向政策,为对外合理引导外资投向,重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对内进一步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技术出口提供坚实基础创造有利条件。

1.关于利用外商投资的新政策

实践表明吸引外资已是我国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重要渠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利用外资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1997年底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简称原《目录》),在为引导外商投资的工作中曾经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2001年12月我国加入WTO,成为WTO正式成员以后,为了履行我国加入WTO所作出的庄严承诺,我国的利用外资政策必须与世贸组织的相应国际规则相衔接。其次,为了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通过吸引外资,重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现代管理和专门人才,为促进新时期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改革发挥更大的作用,经国务院2002年3月4日批准,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2年3月11日了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简称新《目录》)

2.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政策。

为了推动我国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增强信息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带动传统产业改造和产品升级换代,进一步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我国已于2000年7月11日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并于2001年1月4日由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信息产业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国家统计局联合《软件出口有关问题的通知》。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国家明确要求:

(1)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要规范和加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依据国家法律对已经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2)为了保护中外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在其计算机系统中不得使用未经授权许可的软件产品。

(3)加大打击走私和盗版软件的力度,严厉查处组织制作、生产、销售盗版软件的活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和国家税务总局要定期开展联合打击盗版软件的专项斗争。

为了促进软件出口,国家已明确规定:

(1)注册资金在100万人民币以上(含100万人民币)的软件企业,可享有软件自营出口权。并可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申请设立境外分支机构。

(2)软件出口企业可向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中小企业和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以扩大软件出口和开拓国际市场。

(3)鼓励软件出口型企业通过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专门针对软件行业的CMM(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并可申请相应的认证费用资助。

(4)软件出口企业将在信贷,出口信用保险,税收和结汇等方面获得相应的政策优惠。

(5)在软件出口管理方面,将由中国电子商务中心的MOFTEC网站上设立的《软件出口合同在线登记管理中心》,实现软件出口合同的在线登记管理,并由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和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共同负责协调和维护软件出口的经营秩序。

3.关于扩大和促进机电产品出口的新政策

为了推动机电产品的扩大出口,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机械工业部和电子工业部曾于1996年底联合起草了“关于‘九五’期间进一步扩大机电产品出口的意见”,(以下简称原《意见》),经国务院批准,于1997年2月正式和实施,曾经对扩大我国机电产品的出口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国民经济第九个五年计划的结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信息产业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又于2001年10月联合起草了“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促进机电产品出口的意见”(以下简称新《意见》)。经国务院批准,于2001年11月3日正式和实施。新《意见》由“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继续实施以质取胜和科技兴贸战略,大力调整出口产品结构”;“加强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机电产品出口企业结构”;“实施‘走出去’开放战略,加大开拓国际市场的力度”;“优化机电产品出口贸易方式结构,实现贸易方式多元化”和“综合运用多种经济手段,进一步促进机电产品出口”等六大部分三十二条组成。新《意见》对于促进新时期我国的技术贸易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同时也对我国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如何正确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确保中外双方利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事实上,如果光是单纯地扩大机电产品出口,这还仅仅是货物贸易范畴中的事情,相比之下,它的成效还是有限的。只有以技术转让为主线,带动机电产品的出口,才能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综上所述,国家的经济管理部门无论是在技术引进,还是促进扩大技术出口方面,都已及时制/修订起着重大导向作用的政策文件,为开展上述相关工作指明了方向,接下去要做的事情应是如何使这些纲领性政策导向得到认真的落实。

三、加强管理力度,确保技术贸易健康发展

1.正确执行政策,坚决克服盲目重复引进的势头

鉴于我国已经正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国的技术进出口管理,维护技术进出口秩序,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并和国际惯例接轨,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加快了立法的步伐。目前已先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等一整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定,同时也先后了《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第一批)、《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以及上述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因此我国的技术引进和技术出口的管理工作已经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从某种意义来说,我国的技术进出口管理已不再处于无法可依阶段。当前面临的主要任务应是如何加强依法管理的力度,将现有的政策导向真正落到实处。由于我国长期处于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尽管目前正处于转型时期,但计划经济管理模式的影响还或多或少地存在于各个经济管理部门和各个地区。它们往往不是根据本部门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国内外市场需求和供给体系的变化,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正确选择有可能形成本部分/地区比较优势的领域,而只是出于本部门/地区的局部利益,盲目重复引进和建设最终并不能发挥经济效益的技术项目,造成了极大的浪费。更有甚者,某些西方国家借着全球国际产业结构调整的机会,为了保护自己的资源和环境,不顾对技术引进方的资源和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后果,将一些技术落后,资源消耗严重,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项目,输出到我国的事例也时有所闻。

2.正确掌握原则,防止禁止出口限制出口的技术流失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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