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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教育工作履职报告8篇

时间:2022-10-15 16:41:29

乡镇教育工作履职报告

乡镇教育工作履职报告篇1

一、聚焦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中主动作为

常委会紧紧围绕中心任务来定位和谋划人大工作,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来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找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主动地围绕中心、融入中心、服务中心,不断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保障和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升级提速、加快发展。

(一)强化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财政决算、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认真分析经济和财政运行情况,并提出针对性建议。对招商引资、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工业园区建设、企业融资工作、城市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进行了视察,审议了区政府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以及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情况的报告,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深入到蚌埠新港、北师大、冠宜箱包、建华管桩、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御湖世家、欧尚超市、冠旗艺术玻璃有限公司、宏业纺织等实地了解项目落地、生产等情况,积极推动项目建设。

(二)强化对社会事业的监督。常委会重点加大了对妇女儿童保健和疾病预防、城乡医疗救助、城乡低保工作、大病救助、养老事业、残疾儿童康复、计生特殊家庭关爱帮扶、乡镇卫生院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和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其中当前养老事业发展、市容管理相关问题、农村畜禽污染等调研报告受到市政府领导肯定并作出批示,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五年来,常委会注重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先后对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城乡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农村校园安全和标准化建设、马城新区教育改革升级达标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促进了全区教育均衡发展。常委会还组织代表调研了基层文化场所建设情况,并对社区矫正工作、社区改革、城市管理文明创建工作开展了调研。

(三)强化对民生事业的监督。本着保障和改善民生,常委会对民生工程建设实施情况、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视察,开展了禹会区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针对当前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推进了全区食品监督管理工作。常委会高度重视新农村工作,先后对美好乡村示范村建设、城乡道路、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建设工作、农业和产业化发展情况、土地流转、农村土地确权等工作开展视察,就视察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相关建议得到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肯定和落实,促进了全区新农村建设;常委会还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廉租房建设、保障房建设、旧城改造回迁安置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通过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使一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得以解决和改善。

二、突出法治引领,发挥权力机关的推动作用

常委会把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放在人大工作的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法治禹会建设。

(一)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常委会切实加强法律监督,扎实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六五”普法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针对新形势下普法工作,建议区政府要做好“六五”普法的考核总结工作,坚持抓传统和抓创新相结合,增强普法工作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巩固提升普法成果等;并对《农业技术推广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科学技术进步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及民族宗教工作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了《残疾人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义务教育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指出了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对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具有较强的指导性,有力促进了法律法规在我区的贯彻实施。

(二)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并进行工作视察。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司法公平、公正问题,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民事审判、行政审判、知识产权审判、立案工作及审判管理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案件管理工作、侦查监督工作、检察技术工作情况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取得了一定成效,促进了“法检”两院的全面建设和规范执法、公正司法的落实,提高了司法公信力,有力地推进了法治禹会进程。

(三)强化人大工作。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工作作为知民情、察民意、解民忧的重要渠道和强化监督的重要内容,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五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90余件,接待来访100件500余人次。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交转有关部门进行办理,对一些重点的案件,进行重点督办,推进了疑难案件得到妥善处置,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为维护我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坚持依法规范,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常委会紧紧抓住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深入调研,认真审议,及时把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保障。

(一)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为了适应新形势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促进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范化、制度化,推进我区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常委会研究出台了《禹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依法履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责,每年听取审议决算、审计工作、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常委会先后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六五普法、棚户区融资项目、财政预决算、行政机构重大变动、乡镇人大代表名额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为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认真贯彻区委意图,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严把干部素质关、提请程序关、任前法律考试关、坚持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实行任职宣誓等制度,增强了拟任职人员的宪法意识和依法履职、接受监督的意识。五年来,常委会共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65名、免职51名;任命人民陪审员75名。

(三)依法加强对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为促进“一府两院”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常委会出台了禹会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一府两院”工作人员任后监督的规定。并专门召开常委会,听取41名区人大任命的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法检部分人员口头和书面述职,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打分评议,并将述职评议情况以个别谈话形式反馈到述职人员。常委会每年对政府部门和“法检”两院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通过述职评议和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增强了“一府两院”组成人员的履职意识、公仆意识和大局意识,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四、创新代表工作,突出代表主体地位

常委会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积极创造条件,切实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在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中的作用。

(一)创新代表服务工作。采取培训班、小组活动、座谈会等形式,组织代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代表素质。充分发挥乡镇社区代表工作室的阵地和载体作用,深入开展代表定期接访、走访,视察调研、学习培训等活动。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开展的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为代表了解社情、反映民意创造条件。健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拓宽代表联系群众渠道,支持代表充分反映群众和基层的意见。连续四年开展了 “三级代表访选民”活动,密切了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开展了以“知法守法、共建和谐”为主题的“代表观庭审”活动,共有200余人次人大代表参加了活动,反响良好。常委会还在区十六届人大四、五、六次会议上,分别表彰了一批先进人大工作者、优秀人大代表小组、优秀代表,激发了代表履行职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狠抓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常委会规范了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程序,完善了交办、督办和反馈制度,采取有效方式促进重点、难点建议的办理,建立了常委会负责人领衔督办重点建议等制度,每年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督促承办部门开展建议办理回头看工作,从而使办理质量、代表满意率和问题解决率逐年提高。“尽快消除张公山大板楼和老旧楼房安全隐患”、“马城镇乡村道路建设问题”的议案”、“ 关于以公立综合医院为载体,推进医养一体的康复医疗机构建设的建议”等建议,得到了很好的落实,推动解决了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五年来,共办理议案4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05件,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

(三)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常委会2012-2016年连续四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有150多名区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进行了述职并接受选民的评议,1500名选民代表参加了述职评议大会。每年均安排市人大代表向常委会述职,五年来,40名市人大代表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接受履职评价。通过代表与选民、选举单位面对面的沟通交流,不但增强了代表履职意识,而且增强了选民、选举单位的监督意识。

(四)严密组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今年是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年,常委会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针对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抓好各个环节工作。成立了选举委员会,制定了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区换届选举动员大会,举办了换届选举培训暨动员大会,并举行了专题辅导,为基层政权建设和加强人大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履职水平提高

五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的领导和上级人大的指导下,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加强和改进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把人大常委会建设成为依法办事的权力机关,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关,亲民务实的代表之家。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常委会学法和常委会领导参加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学习了《宪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地方政府组织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预算法》以及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全国省市人代会精神,强化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法律意识和服务区委中心工作的大局意识。

(二)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五年来,常委会积极组织组成人员、乡镇社区人大负责同志等120余人次,分别参加了全国人大、省人大、市人大组织的专题培训。结合纪念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5周年活动,开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专题培训。同时,通过以会代训、外出参观考察、参与专题活动等方式抓好组成人员的经常性培训,增强了组成人员履职能力和履职的自觉性。常委会电子表决系统投入使用,区人大网站开通运行。宣传信息工作连续三年被评为市先进单位,多篇作品被省市刊物登载,部分作品得到省市领导批示,宣传信息工作的参谋助手作用得到有效提升。

(三)加强制度创新。五年来,常委会围绕健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和代表工作制度这一总体目标,出台了《关于规范区人大常委会议及主任会议报告、发言有关事项的意见》,提高了人大常委会会议及主任会议的审议质量和效率;修订完善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乡镇、社区人大及基层人大代表工作制度;建立了区人大代表履职评价机制,通过围绕职责开展活动,激励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为进一步服务代表,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载体和平台,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规范人大代表工作室建设的意见》,为规范乡镇社区人大工作,加强对乡镇社区人大的指导,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了《禹会区乡镇人大工作考核办法》和《禹会区乡镇社区人大工作目标考核细则》,促进了乡镇社区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在区委的支持重视下,区人大设立了财经专门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单独成立了预算工委,专门加强财政预决算的监督审查;为加强与代表的联络工作,常委会设立了代表联络办公室,并设置专职副主任一名;常委会6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全部实现了专职化配备,这也是区人大常委会成立35年来第一次完全做到机构及专职人员全落实。乡镇人大全部实现了主席专职化,各社区均设立了人大工委,乡镇人大主席、社区人大工委主任全部提名为区人大代表人选,乡镇社区人大工作队伍和工作机制得到完善,保证了基层人大日常工作有人抓,从而使基层人大工作逐步走向规范。

乡镇教育工作履职报告篇2

年的主要工作回顾

年,是胜利完成规划,为规划启动奠定良好基础的重要一年。常委会在中共纳雍县委的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县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依法履职有新作为

常委会围绕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关注民生的工作思路,把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以及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不断改进监督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有效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1、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不断加大工作监督力度。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调整情;听取和审议了安全生产、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管理、农村合作医疗、水库移民搬迁、社会治安整治、环境保护、公路建设、城镇建设、乡镇煤矿建设、水利设施建设、生态家园建设等方面的专题工作报告。在审议工作报告过程中,着力抓好会前调研、会中审议、会后反馈、跟踪督办四个环节,注重实效,较好地促进了“一府两院”的工作。

2、围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不断强化执法监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配合上级人大执法检查组对我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贵州省就业促进条例》的实施情况,及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情况进行了调研;重视对我县“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监督,不断加强检查督促,普法工作取得了成效,顺利通过省组织的检查验收;组织省县人大代表专题听取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

3、围绕民生工程,关注群众利益,加强项目实施监督。听取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的切入点,确定民生工程监督重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农村低保工作和移民搬迁工作是一项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工作,也是各级政府解决“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为了确保这一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常委会组派调研组进行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报告、关于农村低保工作情况报告、水库移民搬迁工作情况报告,针对群众反映的在农村低保工作和危房改造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审议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关注关心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了这几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服务大局,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为了改善我县基础建设情况,加快我县城市建设步伐,作出了《纳雍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将非经营性项目资金贷款还本付息资金纳入财政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同意将偿还纳雍县金蟾水库灌溉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列入财政专项预算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调整情况报告,依法作出了关于批准纳雍县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决议。这些决定、决议,对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障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5、严格程序,规范进行人事任免。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有机统一,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任命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坚持任前考察、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投票表决的程序进行。既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又增强了被任命人员执政为民的使命感。一年来,共决定任命和任命了干部22名,决定免职和免职干部5名,补选了1名省人大代表和2名县人大代表,依法暂停县人大代表职务1人。

二、密切联系,加强服务,代表工作有新提高

为了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常委会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创建平台,全力提升服务水平,努力为代表依法履行职务提供良好服务。

1、为代表履行职务,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筹措资金,为人大代表订阅《人大论坛》、《中国人大》等杂志资料,为代表学习提供条件;积极落实代表活动经费,将其纳入县财政预算。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提高到人均500元,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提高到人均300元。

2、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片区联系人大代表。全县25个乡镇分为7个片区,不定期走访代表,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3、加强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工作。县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共78件。常委会认真组织了代表工作委员会进行了整理和分类,书面送达“一府两院”及相关工作部门,并跟踪督促“一府两院”及时认真办理。在人大常委会26次会议上,专门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截止年12月底,78件代表建议、意见已办理完毕,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62件,正在解决或列为规划逐步解决的9件,根据相关文件及政策法规规定不能办理的7件。

4、认真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指导乡镇主席团组织县乡人大代表进行视察调查活动,全县25个乡镇县乡人大代表开展了视察调查活动。10月中旬,与黔西县人大常委会联合组织了纳雍、黔西两县选举的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对两县二0一0年元至九月经济运行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工业生产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城镇化建设、民办教育等情况等进行了视察。肯定成绩,提出建议,把存在的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书面向上反馈,既推动地方经济建设工作,有扩大了代表知情权,加强了两县代表工作的交流。

5、加强工作,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人大机关工作制度,常委会领导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度,规定了接待登记、立案受理、领导审核、归口转交、跟踪督办、信息反馈、结果回报等办理程序,重要案件常委会正副主任亲自接待处理。一年来,接待来信来访共计111人件(次),其中:申诉类13人件(次),控告类22人件(次),求决类11人件(次),其它65人(次)。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转办、交办,并加强督办力度。

三、深入基层,精心指导,乡镇人大工作有新改进

常委会切实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支持与指导。坚持深系乡镇,指导乡镇人大依法开展好各项工作;指导乡镇人大依法开好例会。全县25个乡镇顺利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补选了县人大代表2名,罢免县人大代表3名;补选了乡镇人大主席5名,副主席3名;补选了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2名,副乡镇长5名;加强对乡镇人大开展闭会期间工作的指导,不断健全乡镇人大工作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坚持邀请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列席常委会,使他们了解熟悉有关法律程序,不断提高法律知识和人大业务工作能力;组织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或副主席参加党委组织部门和上级人大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和理论培训,提高乡镇人大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转变作风,提升素质,自身建设有新进展

以开展“践行党的忠旨、勤政廉政为民”教育活动为契机,以提高整体素质、增强工作实效为重点,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决策科学、运转高效、作风优良、廉洁勤政、充满活力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不断增强履职能力。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学习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行使职权,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充分发扬民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工作作风,不断提升以法履职能力;重视发挥常委会机关的参谋和助手作用,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业务学习,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着力打造一支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全面的人大机关干部队伍,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提供良好服务。

2、深入实际,求真务实,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常委会工作机构围绕常委会会议议题和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就社会保障体制工作和返乡农民工再就业情况、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安全生产情况、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农村低保情况、生态家园建设情况、危房改造情况、城镇建设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通乡油路建设情况、禁毒工作情况等进行了调查研究,拟写了调研报告20余篇,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书面和口头形式,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时提供了翔实依据,提高了会议审议质量。

3、围绕重心,服务大局,不断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努力。一年来,围绕县委的工作重心,常委会领导班子率机关干部职工经常深系乡镇,认真开展“四帮四促"活动,积极投身扶贫、危房改造、生态家园建设、抗旱救灾、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整脏治乱等工作。协调县交通局投入资金12万元帮助帮扶的羊场乡新丰村修通了与赫章古代村的断头公路,年底投入使用。出资捐资10万元,支援曙光乡、寨乐乡、老凹坝乡、左鸠戛乡、乐治镇等乡镇开展森林防火、生态家园建设、抗旱救灾工作。帮助昆寨乡中学及部分村组完善了基础设施建设,帮助羊场乡新丰村小学和村办公室完善了设施。“三个建设年”和“四帮四促”活动启动以来,常委会领导班子带领人大机关干部职工分批深系点开展调研,帮助联系村理清发展思路,投入资金10000元和棉被等物资慰问贫困群众。

各位代表!县人大五次会议以来,常委会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有了新的进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中共纳雍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人大的精心指导,全体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乡(镇)人大的全力支持和“一府两院”密切配合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监督工作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监督手段有待进一步创新,服务代表的有效性和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机关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努力加以改进。

年的主要任务

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意义十分重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县有机统一,围绕和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促进纳雍“强县升位、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加强监督工作,促进全县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

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更加突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议大事、抓重点、求实效”的原则,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有效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的大局,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确定监督工作重点。把民生工程、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城镇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和文化教育卫生等工作,列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点。认真贯彻监督法,运用各种法定的监督形式,把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与听取专题工作汇报结合起来,把组织代表视察、调研活动与常委会的日常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形成的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使监督工作取得实效,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国家机关廉洁高效,干部遵纪守法,勤政为民。

二、加强代表工作,服务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代表法,密切联系人大代表,为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做好服务。积极探索人代会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新途径新形式,不断扩大和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努力为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创造条件,不断提升代表的履职能力;认真改进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加强监督落实办理力度,保护和调动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代表在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纳雍建设中的作用;支持和保障代表充分行使民利,组织代表围绕中心工作,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真正代表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加强指导,推进乡镇人大工作

进一步加大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提升乡镇人大工作水平。完善常委会领导班子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坚持邀请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重大活动等制度。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做好乡镇人大换届准备工作。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坚持党的领导,增强服从党的领导的主动性和坚定性,加强常委会的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市场经济知识、社会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努力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努力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

乡镇教育工作履职报告篇3

酒泉市肃州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六五”普法规划编制情况并作出决议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区政府《关于全区“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六五”普法规划的报告》,并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决议要求,全区上下要围绕肃州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纲要,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继续坚持突出重点,努力创新工作方法,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王建军)

华池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甘肃省华池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六五”普法工作意见的报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决议要求,要突出做好以宪法为核心的重点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重点做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城镇居民、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要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各类新闻媒体要通过开办法制栏目(专栏、专版)等,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王义忠)

兰州市西固区人大常委会作出批准调整2011年该区部分财政收支预算的决议 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了《西固区2011年部分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报告》。2011年底,由于教育“两基”迎国检、设立人口关爱基金、增加津补贴、社区副书记和副主任工资提标等原因,政府需要调增支出预算。会议审查认为,区政府提出的本级财政预算调整的项目和内容,符合本区财政支出实际,符合预算法的规定,体现了保运转、保民生和保重点的要求,决定批准这个报告,在年初支出预算63285万元的基础上增加2115万元,财政支出预算调增为6.54亿元。(贺 利)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2年监督工作重点在民生 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县经济工作重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确定2012年监督工作要点,重点听取和审议全县城镇建设、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广播影视、森林公安、农村饮水安全、农业技术推广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工作报告;重点开展土地管理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和调研。(马宇星)

瓜州县人大常委会2012年监督工作确定 甘肃省瓜州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讨论确定了2012年工作要点。其中监督工作为专题听取县政府关于农村小学教育管理、代表意见建议及承诺惠民实事办理等方面的专项汇报,听取并审议县法院关于量刑规范化工作和县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组织代表对村级医疗卫生现状进行调研,对九支渠景观带建设工程和柳园工业园区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对食品安全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万占春)

崇信县人大常委会检查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 甘肃省崇信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先后深入该县新窑矿区中学、新窑小学、县二中、城区一小,在对全县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中了解到,近年来,县政府把发展教育作为富民强县的根本大计,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壮大师资队伍、实施项目建设等措施,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使该县基础设施和教育教学水平都有了长足进步。检查组针对存在的师资力量薄弱、知识老化等难点问题以及校车安全等热点问题,提出了营造良好义务教育法制环境,实施素质教育,全面保障义务教育工作协调、健康发展等意见建议。(李海军)

庆城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禁毒法贯彻实施情况 甘肃省庆城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县公安局、卫生局、教育局等部门和庆城镇、白马乡、北关社区、田家城社区等,检查了贯彻实施禁毒法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执法检查组要求县政府及职能部门要结合“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开展禁毒宣传和预防教育工作,开展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推广禁毒工作典型经验,严厉打击吸毒、贩毒等犯罪行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实施重点监控;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构建禁毒防范网络,推进禁毒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秦仁宣)

正宁县人大常委会检查残疾人保障法贯彻执行情况 甘肃省正宁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走访调查了东关贾亚锋盲人按摩室、庆阳市书勤扶残工贸有限公司正宁分公司、五顷塬西渠村扶残济困危房改造项目点,对全县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针对存在的残疾人劳动就业压力比较大、法制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检查组建议: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落实优惠政策,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环境,开展就业培训,促进残疾人劳动就业。(米向钰)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大常委会对拟任新一届区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任前“法考”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了一场特殊的“法考”――对拟任新一届区人民政府26个(包括2个合署办公部门)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按照《兰州市七里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拟任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的决定》,在一届内参加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干部,因工作变动调任到其他岗位的不再参加考试;考试不及格可补考一次;未参加考试的干部不予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赵瑞霞)

宕昌县人大常委会改进乡镇人大指导工作 针对乡镇人大存在的“挂牌子、没房子、无票子、少业绩”的问题,甘肃省宕昌县人大常委会及时研究提出改进建议,并得到县委的支持。这些建议是:一是将全县乡镇人大工作纳入县委目标管理责任书,与党委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使乡镇人大主席从繁忙的中心工作中得以脱身,专心研究人大工作。二是给全县25个乡镇每个乡镇人大解决了“四个一”,即一间办公室、一部电脑、一名专干、一万元办公经费。三是每年举办一两次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和政情通报会,并有计划地组织乡镇人大主席外出学习考察。四是坚持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和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五是县人大突出对乡镇人代会、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视察、制度建设的指导。六是重视对生活困难代表的年关岁末的慰问,鼓舞他们的工作热情和信心。(苏建民)

永昌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指导意见 甘肃省永昌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针对当前乡镇人大工作现状,从职责任务、工作重点、代表活动、制度建设等方面加大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联系,推动乡镇人大工作上台阶。(杨争荣)

华亭县人大常委会集中培训新一届县人大代表 甘肃省华亭县人大常委会举办县十六届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培训班,对117名县人大代表进行了集中培训。培训班组织代表系统地学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法,对如何开展代表活动、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作了全面、细致的讲解。(朱 磊 魏 亮)

通渭县人大代表段禳全被国务院授予“全国粮食生产突出贡献农业科技人员”称号 从全国粮食生产表彰奖励大会上传来喜讯,甘肃省通渭县被国务院授予“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称号。同时,在此次表彰会上,该县人大代表、农技中心主任段禳全被国务院授予“全国粮食生产突出贡献农业科技人员”称号。近年来,该县人大代表、农技中心主任段禳全带领科技人员长年奋战在田间地头,通过现场培训、办点示范、现场指导等方式,加速了机械起垄、机械覆膜、测土配方平衡施肥、病虫害防治、田间套种、一膜两年用等技术在玉米种植中的广泛应用,有效提高了玉米种植的科技含量和效益,为该县全膜双垄沟播技术推广应用和增产增收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引领作用。他不仅是一名优秀的科技人员,更是一名称职的人大代表,他对该县农业结构调整提出的许多建设性、高质量的意见建议,被广泛采纳应用,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李 岳)

灵台县人大常委会进行百分制量化测评被任命人员年度履职情况 甘肃省灵台县人大常委会从十四届任期起,就建立了被任命人员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和评议制度,要求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县法检两院副职领导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履职情况书面报告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各联系工委进行初评,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审查提出初评意见,提交常委会会议,由组成人员进行认真讨论,形成评议意见,向述职者书面反馈,同时将评议意见报告县委、送县政府,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依据。2011年,灵台县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创新履职情况评议方式,在对书面述职报告进行评议的基础上,吸收被任命人员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让其当面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讨论、评议意见,同时从思想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四个方面进行百分制量化测评,将测评结果和评议意见一并向本人反馈,要求在下一年度述职时同时报告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周国库)

遂川县人大常委会授予县民政局“人大代表满意单位”荣誉称号 江西省遂川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授予县民政局“人大代表满意单位”的牌匾,这是该县人大常委会首次授予县政府工作部门荣誉称号,也是自2010年开展专题工作评议以来首次这样授牌。据了解,遂川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9月至10日间,对县民政局的专项工作评议结果为:民主测评总体评价满意率为98.55%,民意调查总体满意率为95.56%,满意度票决满意率为100%,首次出现三项满意率为95%以上的情况。因此,根据专项工作评议办法“评为满意单位且满意率达到95%以上的,由县人大常委会授予‘人大代表满意单位’称号,建议县委、县政府及有关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表彰”的规定,在向县委报告的基础上,决定授予县民政局“人大代表满意单位”称号,并向全县印发了授此称号的决定。(何小平)

乡镇教育工作履职报告篇4

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第2号、总第8号)收悉。现将整改意见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一是区安委会、区司法局将贯彻安全生产法纳入“五·五普法”教育内容,组织学习。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培训的力度,利用6月份全国第七个安全生产活动月,广泛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的热潮,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场)、街办,普遍采取挂横幅、写标语宣传口号、办宣传厨窗、专栏、专题讲座等,营造宣传氛围,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6月5日—6日开展一期厂长(经理)安全员参加的百人教育培训工作;利用现代传媒开展短消息传递;组织5000名企业职工参与安全生产有奖知识竞赛。三是拟在9月份再组织一期厂长(来源:文秘站)(经理)、安全员和社区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培训。四是进一步督促企业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技能。

二、完善监管体系,充分发挥乡镇(场)街办和职能部门的作用

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明确职责,指定专门机构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并保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按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职责,行业主管部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履行监管职能。根据我区乡镇(场)、街道办事处的实际现状,区政府决定拟出台《荆州市沙市区乡镇(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此稿正在征求意见)。使属地管理与“谁主管,谁负责”覆盖全区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按各自职责、职能履行监管。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举报制度,经举报查证属实的,举报人予以奖励,对发生安全事故故意掩盖、瞒报、延迟上报,依法依规予以追究。

乡镇教育工作履职报告篇5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推动乡镇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形成“抓党建也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党建”的浓厚氛围,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二、述职的内容、形式和程序

(一)述职内容

乡镇党委书记履行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的内容主要包括:

1、研究制订本乡镇党建总体规划。根据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以及县委的工作要求,全面把握本乡镇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情况,立足实际,谋划提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任务目标和落实措施。

2、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带领班子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深入开展“三级联创”和“先锋工程”创建,统筹推进辖区内社区、机关、医院和学校等的党建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深入开展农村党员分类积分量化考评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关爱,切实加强本乡镇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注重基层党建创新与制度建设。围绕工作大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党内各项制度,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加强督查,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4、确保党建工作力量投入。加大党建工作经费投入和力量配备,关心爱护本乡镇党务干部,充分调动本乡镇干部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5、带头抓好基层党建工作落实。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落实。结合“分类住村、联心创好”工作制度,在党组织软弱瘫痪、工作难度大的基层党组织建立联系点,经常深系点帮助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推动面上工作开展。

(二)述职形式

履行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采取向县委常委会(或全委会)述职与向乡镇党代表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结合年度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对乡镇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考核。

1、向县委常委会(或全委会)述职。每年安排一次,一般在年底或次年年初集中进行,每次安排部分乡镇党委书记进行口头述职,县委常委(或县委委员)、乡镇党委书记参加会议。会上没有安排口头述职的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书面述职。

2、向党代表述职。乡镇党委书记每年要在本乡镇的党代会年会上,就履行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向党代表述职。

(三)述职环节

1、述前准备。要围绕履行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剖析原因。对尚未完成的任务,集中力量抓好落实。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在述职报告撰写过程中,乡镇党委书记要认真对照述职内容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客观真实、全面准确地总结本乡镇的党建工作和自身履职的情况。

2、述职汇报。主要汇报本人在基层党建工作中提出了什么思路,做了哪些工作,给予了哪些指导和帮助,取得了怎样的成效以及存在的不足等。乡镇党委在召开本乡镇党代会年会、开展述职评议5日前,要向县委组织部报告。

3、履职测评。县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成立考核组,在乡镇党委书记向县委常委会(或全委会)和乡镇党代会年会述职后,分别组织对述职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并结合所掌握的情况形成评议意见,向乡镇党委书记反馈,客观地分析成效和不足,帮助找准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4、述后整改。述职会议后,县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根据述职评议结果,结合县委领导点评时指出的问题和不足、改进的方向和要求,采取印发整改通知书、进行集中检查等形式,对存在问题和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三、结果运用

将乡镇党委书记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抓基层党建的成效,与评比农村先进基层党委相结合,与评价乡镇党委书记的素质和能力相结合,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相结合。抓党建工作业绩突出的,予以表彰;抓党建工作不力,没有达到目标要求的,予以批评教育;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党建工作存在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对乡镇党委书记实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直至采取组织措施。

乡镇教育工作履职报告篇6

今年,省、市人民政府对我县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是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次良好机遇,是对县、乡各级政府近年来发展教育事业的一次大检阅。根据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县教育工作将于6月10日左右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评估检查。这次督导评估检查要求之高、检查之严,不亚于去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能不能顺利过关,就看各乡镇、各部门在座的各位领导思想上重视够不够,工作措施落实不落实,工作成效明显不明显。为认真做好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评估验收,下面,我主要讲三点意见。

一、市级教育督导复评情况通报

5月11日至13日,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复评。复评组对照《*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和《〈*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评估要点及评分要求》等文件内容,采取“听、看、察、访、议”等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坚持鉴定性评估与发展性评估相结合,力求客观、如实地评估*县教育工作。复评组首先听取了*县关于全县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分别召开了人大、政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和学校负责人座谈会,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深入到澧江、东峨、青龙、因远4个乡镇政府及当地的中小学共14所学校实地检查,认真细致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抽查清点在校学生情况,进一步验证、核实县政府的自评报告。通过两天多的调查核实,复评组认为:*县委、县政府重视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宣传、动员全社会尊师重教的大事来抓,县、乡(镇)政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履行到位,全县上下形成了迎接督导检查的浓厚氛围,自评工作严肃认真,扎实细致,有关档案资料较为规范,掀起了继“普九”之后的又一轮关心、支持教育的热潮;自评报告内容基本符合全县教育工作的实际;检查组所到学校管理有序、师生精神状态好,教育质量逐年上升,校园环境做到了绿化、美化、人文化,校园文化建设有声有色,发挥了环境育人和管理育人的功能。评估组给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分为91.5分,基本达到“教育工作先进县”的分值要求,但由于评估过程中发现有涉及“教育工作先进县”一票否决的要素(主要是d级危房严重超标),评估组经过认真合议后,同意将*县作为“教育工作合格县”等级呈报给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评估认定。

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在充分肯定我县教育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中肯地提出了存在的问题。

一是危房偏高。全县中小学现有45584平方米危房,占校舍总面积的16.21%,远远超出评选“教育工作先进县”标准中关于d级危房比例不得高于3%的要求。

二是办学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我县中小学宿舍较为拥挤,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大多数是简易房,学校没有洗澡房,厕所十分简陋。实验仪器老化,自然破损、报废、消耗较大,原来配备的实验仪器与新课改教学需要不相适应,特别是农村中小学音体美、卫生、劳技器材配置严重不足,生均图书不达标,小学计算机配置生机比也不达标。

三是我县初中控辍保学形势不容乐观。近几年,县、乡政府加大了初中控辍保学的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初中在校生辍学率仍然有突破省定标准底线的危险。辍学率20*年为2.59%,从数字上看虽然不超标,但是初中生辍学是动态的,稍有疏忽,辍学率就会反弹和超标。个别初中学校的辍学率已大大超过3%的指标要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基本解决了因贫辍学的问题,但对于因厌学而辍学还缺乏有效措施。

四是进一步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县教师队伍在区域分布、年龄结构、学科结构等方面尚不够合理,校长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是存在的几个具体问题:

1、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学校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别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完善寄宿制学校的配套建设,重点支持寄宿制农村初中改善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和文体设施的条件,加强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卫生管理,高度关注寄宿生的身心健康。

2、评估档案资料要力求规范。加强对乡镇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更多地体现政府行为(个别乡镇的汇报材料是教育部门的工作总结)。县级与乡(镇)的统计数据要一致对应,同时要注意数据核实,如实反映情况(因远镇初中入学率92.37%,低于95%属于“不合格”指标,原因是因远二中未将户籍内在外借读学生算入)。关于档案资料和表册的一些细节问题,必须抓紧修改完善。

3、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为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省教育督导规定》,加强县教育督导机构的建设,成立*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落实编制、配备专职督导人员,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4、根据*年国务院《教育费附加征收暂行规定》第八条“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提出分配方案,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不得用于职工福利和发放奖金”要求,将“教育费附加”全额及时划拨县教育局“义务教育资金专户”进行专项管理、统筹使用。

5、抓好勤工俭学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和谐发展。要坚持开展以校园“五小工程”为主要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把办好一个食堂,种好一片菜地,养好几头肥猪,救助一批困难学生作为工作重点来抓。要从政策导向、资金支持等方面对学校的勤工俭学给予扶持。要把勤工俭学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份,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和动手实践能力,改善学生生活质量。

六是实地检查中发现的几个问题。一是汇报材料上的问题。几乎所有乡镇都把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写成了教育工作总结,有的乡镇简单地把20*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汇报材料修后就进行汇报。没有站在政府的角度叙述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各乡镇对本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错误地认为教育督导评估只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的事情,恰恰相反,本次教育督导评估主要是督政,而不是督学,主要目的是为了检查当地党委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具体讲就是当地党委政府依法组织适龄儿童进行义务教育、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学校建设给予用地保障(勤工俭学实践基地)、力所能及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和表彰优秀教师等等情况。二是资料装档方面的问题。个别乡镇在资料装档上比较随意,笼统地把各种资料混装在一起,不但不便于查阅,而且显得混乱。根据市政府复评组的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教育工作资料应分开装订,并帖上标签。具体包括四个方面:乡镇党委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各种文件,乡镇各种教育工作汇报材料、控辍保学先进材料,强化教育管理方面的材料,“两基”表册。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对我县教育工作的检查验收,是我县今年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对此,大家务必保持清醒头脑,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20*年5月,我县“两基”“普实”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复查验收,去年主要是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检查验收,而这次督导评估是对“普九”复查的进一步拓展、深化和加强,涉及部门多、范围广、要求高,是对县乡两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全面的、综合性的检查验收。所以大家务必采取过硬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照标准,查漏补缺。

其次,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我县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各项要求和指标,仍然还有很大差距。从5月13日市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反馈意见看,我县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既影响了教育督导评估的检查验收,又制约着我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尽快加以研究解决。冷静分析目前的现状,迎检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时间十分紧迫。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迅速将迎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第三,我们要认识到做好迎接省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是提高我县教育发展水平的良好契机。这次省检的很多内容包含了中小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条件(如d级危房排除等)的指标。这无疑是各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良好契机,也是推动教育上水平的大好机遇。各乡镇、各部门、各中小学校要通过这次省检,认真对照标准,寻找差距,尽最大努力把欠账补上,把迟早要干的事提前干好,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提高全县中小学校办学水平。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应该说,5月11日~13日市政府对*县教育工作的督导复评只是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一次预演,说直接一点,市政府对我县的教育督导评估并不算严格,所提出的问题也很宏观,但实际上我县在前次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一些部门的领导在专家质询环节上,对涉及本部门的情况了解不全、掌握不清,这种情况在省政府督导评估时要避免发生。下面,我针对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具体讲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县级职能部门工作

1、落实教育督导机构

一是县教育局要尽快提出《关于成立*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请示》报县机编委;二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要尽快研究,尽快批复。(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机编委负责落实)

2、落实教育费附加的拨付

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足额拨付教育费附加,并办理拨付相关手续。(此项工作由县财政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3、材料档案:一是县政府教育工作汇报材料以《*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本情况登记表》为依据,进一步核实相关数据;增加社会力量办学、教师小区建设和捐资助学情况的内容;利用图片、统计图,把县政府汇报材料做成电子文稿。二是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申报材料经修改定稿后,按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要求,做好材料申报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表册档案,核对县、乡两级教育相关数据,做到表表相通,册册相符。(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4、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出席汇报会、座谈会和反馈会,并能回答专家质询本部门的相关问题和涉及的数据,说得清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县政府办:做好部门之间协调工作;相关文件的印制和下发;认真做好迎检工作方案,包括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日程、会场、食宿、车辆的安排和标语的布置等等。

(2)县发改委:熟悉和掌握“十一五”*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相关教育工作和教育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及教育收费情况。

(3)教育局:一是指导全县各乡镇、中小学做好复查迎检准备工作,帮助全县各中小学建立健全备查的“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充分展示我县在强化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办学质量等方面的成果。二是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涉及“一票否决”的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三是配合县政府办做好各种迎检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4)广电局:一是制作教育工作的电视专题片;二是及时报道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在我县的检查工作情况,做到当天活动当天报道,并全程跟宗报道。

(5)人事局:熟悉和掌握全县教职工配备情况、农村富余劳动人员转移培训和社会效益的情况、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整治情况。

(6)财政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按规定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拨付情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执行情况;“三免一补”经费拨付情况;及时拨附相关教育经费。负责向省督导评估团解释和说明教育经费的相关问题。

(7)农业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农村成人中等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科教统筹取得的成果情况。

(8)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局、卫生局、建设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同时要安排人员,在这段时间经常开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食品安全、文化环境等活动,认真治理学校门口摆摊设点、无证占道经营的现象。在城区中小学上学、放学时段,公安要帮助学校维持校门通秩序。

(9)其他职能部门,也要按元政办发〔2009〕12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的规定,负责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说明本部门所履行的教育工作职责情况;对一些未按要求达到的硬性指标要写出专题报告说明情况。

(10)其他要求。凡参加汇报会的部门领导,会后要认真通读全县的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凡是涉及本部门的相关情况和数据,务必做到汇报会当场解释得清、道得明;同时,各部门在专家质询时要能密切配合,相互补充汇报、说明情况。

(二)乡镇工作

1、对尚未入学或流失的适龄少儿,要认真梳理,摸清底子,建立翔实可靠的流失生名册;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乡、村、社和学校、教师的职责,依法采取“动员劝学”、“强制执行”等多种办法,使辍学生重返校园完成义务教育,保证义务教育阶段“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

2、乡镇长汇报材料:要从乡镇政府的高度,认真总结近三年本乡镇确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促进教育协调发展、学校布局调整、“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控辍保学”工作、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材料应包括乡镇基本情况、主要措施与成效(重点部分)、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的打算。要对现有的汇报材料进行认真修改,材料中涉及到的教育统计数据,要以20*年度学校统计年报和“两基年审情况登记表”为准。修改好后报县教育局进行审阅定稿。

3、档案: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要组织发动中小学、各站所,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认真挖掘和整理相关教育工作的材料,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教育工作档案。具体按会上发放的《乡镇档案资料》要求建立。乡镇档案要摆放在汇报会所在地,不能放在学校。

4、要做好2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乡镇长汇报材料;二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文件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迎检方案、*年履职自评报告、*年履职自评报告和*年履职自评报告)

(三)学校(幼儿园)工作

(1)要进一步整理完善近三年“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特别要认真核实各种材料中使用的数据是否与教育统计数据相符。加强与公安等职能部门的联系,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学生养成教育,搞好学校卫生保洁工作,以斩新的校园面貌和良好的师生精神状态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2)要做好3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材料装订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自评实施方案、近三年学校工作情况汇报材料);二是学校(幼儿园)特色材料(3至5个材料);三是学校(幼儿园)简介(检查组进入校门时分发)。

(3)检查期间,学校所有教职工要佩戴工作牌。

(四)迎接工作

1、县、乡镇主要领导,一是相关人员(乡镇包括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中小学校长,并由乡镇长汇报)要参与迎接;二是按通知要求参加汇报会和反馈会;三是全程陪同检查。

2、县、乡镇、学校、住宿宾馆均要在醒目的地方悬挂“热烈欢迎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莅临我县(乡镇、学校)指导教育工作”字样的标语。(此项工作由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具体由县教育局负责通知乡镇和学校)。

3、乡镇召开汇报会时,涉及的乡镇站所长和学校校长要参加会议,并接受督导评估组的询问。

(五)相关工作要求

1、县、乡镇、学校所有表册、材料的修改完善及归档工作,要在5月31日前完成。

乡镇教育工作履职报告篇7

一、充分认识建立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的重要性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党的十七大对基层党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近年来,我区各级党(工)委认真履行管党职责,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大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少数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党建意识淡薄,履行职责不到位,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力度不够,成效不明显,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建立和实行镇(乡)、街道(工)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措施,也是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有力抓手。

第一,建立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是强化管党意识、落实管党职责的重要举措。组织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述职,有利于准确考核和评价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检验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管党职责的情况。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建立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将有效强化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履行“直接责任人”管党职责,真正将基层党建工作放在心上,拿在手上,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开展。

第二,建立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是保证基层党建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的有效途径。把基层党组织真正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为构建和谐社会,保持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镇(乡)、街道党(工)委是关键,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通过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述职,回顾基层党建工作,分析现状,发现问题,明确思路,完善措施,改进工作,促进基层党建各项目标任务的有效落实。

第三,建立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是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不断创新的有效载体。镇(乡)、街道党(工)委在新农村建设和构建文明和谐新社区中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造了许多基层党建工作的新做法、新经验。实行基层党建工作述职,为各镇(乡)、街道交流工作经验、相互学习借鉴提供了平台,有利于拓宽视野、共同提高,提升全区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二、进一步明确镇(乡)、街道党(工)委抓党建工作的主要职责

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的规定,镇(乡)、街道党(工)委党建工作要着力抓好镇(乡)、街道、村、社区和基层站所党组织建设,明确以下六项工作职责:

(一)制定党建工作责任目标。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根据区委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本镇(乡)街党建工作年度计划,提出切实可行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做到思路清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落实。

(二)抓好农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以选准书记、配好班子为重点,按照“五个好”的标准建设基层党组织;坚持经常排查和整建“问题”班子,确保及时转化;抓好“公选”干部管理,注意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落实干部待遇激励保障有关规定,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以党的先进性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两示范一带动”活动,积极做好农村、社区新经济组织党员发展工作,壮大党员队伍,提高党员素质,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干部的骨干带头作用。

(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扎实开展以“三双”、“四双”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和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大力推行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居)务公开,充分发挥村(居)民代表大会和村(居)民大会作用,增强群众参与集体事务的积极性。以基层党支部活动正常化为重点,不断完善支部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开展党员评议活动,推行党务公开,畅通党员参与党务的渠道,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农村、社区其它组织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五)落实基层党建常抓不懈工作机制。健全镇(乡)、街道党(工)委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党建工作目标落实情况,党(工)委成员分工负责,确保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到位。重视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善于把好做法、好经验转化为工作制度。

(六)加强党(工)委自身建设。健全和落实组织生活、学习培训等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号召力,不断提高执政能力,特别是提高统筹科学发展、管好社会事务、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努力创建“五个好”镇(乡)、街道党(工)委。

三、党建工作的述职评议与考核

区委每年七、八月份对镇(乡)、街道党建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核,重点考核镇(乡)、街道党(工)委党建工作六项职责任务完成情况和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管党职责的情况。考核采用自我检查与上级组织考核相结合、领导评议与群众测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认真自查总结。镇(乡)、街道党(工)委要对照基层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全面自查,深入基层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进行深入总结。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认真剖析原因,对尚未完成的任务,集中力量抓好落实。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向区委呈报党建工作总结报告和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要以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情况为主线,突出书记的主体责任,避免书记述职变成班子汇报,述职变成“一揽子”工作总结。

(二)搞好述职评议。召开镇(乡)、街道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参加述职评议会的人员范围:本镇(乡)、街道党建联系点的区委常委、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负责同志,辖区基层党组织书记,镇(乡)、街道机关部门、基层站所负责人和辖区区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乡)、街道党(工)委要全面汇报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书记、主管副书记要对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述职。与会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对镇(乡)、街道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和党(工)委书记、主管副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评议。评议要既肯定成绩,又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帮助镇(乡)、街道党(工)委更好地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职责。必要时,区委在下半年召开各镇(乡)、街道党(工)委和大系统党组党建工作汇报会,并进行测评。

(三)开展民主测评。区委组织部在述职评议的基础上,发放民主测评表,对镇(乡)、街道党(工)委和书记、主管副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并深入基层单位全面了解镇(乡)、街道党(工)委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实地检查党建工作成效,了解干部群众的意见。根据述职评议、民主测评和实地检查情况,对镇(乡)、街道党(工)委抓党建工作情况和书记、主管副书记履职情况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四)综合评定格次。在镇(乡)、街道党(工)委自查总结、述职、评议、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区委组织部对镇(乡)、街道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和党(工)委书记、主管副书记履行管党职责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按“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评定党建工作格次,考核结果报区委审定,作为评价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政绩和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以适当形式向镇(乡)、街道党(工)委反馈。

党建工作合格的标准是,党(工)委书记履行管党职责到位,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完成好,绝大多数基层党组织有较强凝聚力、战斗力,辖区稳定;基本合格的标准是,党(工)委书记履行管党职责较好,党建工作目标基本得到落实,辖区基本稳定;不合格的标准是,党(工)委书记履行管党职责不到位,镇(乡)、街道党(工)委凝聚力、战斗力较差,后进基层党组织比例较大,且较长时间没有明显改观,不稳定因素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理。

五、加强对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领导

建立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目的在于促进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逐步形成“抓一把手”和“一把手抓”的浓厚氛围,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一)加强对镇(乡)、街道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的指导,切实抓好整改。区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镇(乡)、街道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和开展述职评议工作的指导,督促指导镇(乡)、街道党(工)委认真落实述职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和不足,议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和责任人,组织力量抓好整改。对述职中发现的新经验、先进典型,要认真总结,积极推广,大力培养和树立基层党建工作先进群体,把成熟的做法及时转化成工作制度。

(二)积极探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方法和途径。各镇(乡)、街道党(工)委要着眼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建设,认真总结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强化管党意识、履行管党职责的方法和途径,研究制定实施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的具体办法,使之真正成为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要为基层集中精力抓好党建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对遗留问题较多、矛盾复杂、解决难度较大,长期处于后进状态的“问题”班子,镇(乡)、街道党(工)委应如实向区委报告,争取上级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要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认真落实相关待遇,充分调动基层干部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对基层党建工作成效显著的镇(乡)、街道党(工)委和业绩突出的党(工)委党委书记,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镇(乡)、街道党(工)委及其成员实行责任追究:

1.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不落实,村、社区党支部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党员队伍涣散,村、社区“两委”班子关系严重不协调等班子问题比例较大的;

2.管理教育不严,村、社区干部贪污挪用公款、严重处事不公,群众合理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和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3.对宗族派性及黑恶势力干扰甚至把持村(居)务等严重问题,不敢坚持原则、解决问题不力的;

4.基层党建基础工作抓得不紧不实,工作敷衍应付,弄虚作假,“三双”、“四双”活动承诺兑现率达不到90%以上,受到有关方面通报批评的;

5.政治敏锐性不强,矛盾隐患排查不力,发生重大,或故意迟报、虚报甚至隐瞒不报的;

6.民主测评结果较差,并被评定为党建工作不合格的;

乡镇教育工作履职报告篇8

一、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一是区安委会、区司法局将贯彻安全生产法纳入“五·五普法”教育内容,组织学习。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培训的力度,利用6月份全国第七个安全生产活动月,广泛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的热潮,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场)、街办,普遍采取挂横幅、写标语宣传口号、办宣传厨窗、专栏、专题讲座等,营造宣传氛围,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6月5日—6日开展一期厂长(经理)安全员参加的百人教育培训工作;利用现代传媒开展短消息传递;组织5000名企业职工参与安全生产有奖知识竞赛。三是拟在9月份再组织一期厂长(经理)、安全员和社区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培训。四是进一步督促企业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技能。

二、完善监管体系,充分发挥乡镇(场)街办和职能部门的作用

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明确职责,指定专门机构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并保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按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职责,行业主管部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履行监管职能。根据我区乡镇(场)、街道办事处的实际现状,区政府决定拟出台《荆州市沙市区乡镇(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此稿正在征求意见)。使属地管理与“谁主管,谁负责”覆盖全区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按各自职责、职能履行监管。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举报制度,经举报查证属实的,举报人予以奖励,对发生安全事故故意掩盖、瞒报、延迟上报,依法依规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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