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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8篇

时间:2022-12-18 07:12:07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篇1

学校一直以全体师生的安全为第一位,只有师生的身体和心理得到健康愉悦的发展学校的教学质量方可进一步提高。新年里,为再次确保学校师生安全,学校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在校内的存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常山县教育局出台了xx年学校药品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与目标。

一、县教育局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并在教育科设立工作办公室。

各校建立健全校内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指定专人分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管人员对校内食品药品安全直接负责,并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分管人员年度工作计划中考核内容实施奖惩制度。

二、建立各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制度主要应包括:食堂、商店从业人员体检制度、餐具消毒、保存及工作衣帽穿戴、清洗制度、向师生出售饭菜24小时留样制度、学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8项制度。各友会校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要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减少或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防范校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积极开展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各校要制定食品药品工作的教育,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倡计划导健康消费,要求每学期开展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四、加强校内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必须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与承包者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状,提出明确的食品药品卫生安全要求。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出食堂、商店的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

五、各校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制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预案。

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建设活动,年内建成3个校内连锁超市,26所学校放心店建设任务,其覆盖面达到50%以上。积极推行蔬菜、肉品的定点配送工作。

六、配有校医的学校,要开展规范药房创建活动,做到药品管理规范化,确保年内通过“规范药房”的达标验收。

七、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根据《县重大食品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学校一旦出现食品药品安全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及时向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报送情况,决不允许迟报、漏报和瞒报,否则将严惩责任人。有关学校食品安全教育活动信息每学期上报办公室不少于2条。

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2021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学习食品安全教育法规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培养学生的自护能力,避免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深化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制度保证,重在预防”的工作措施,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工作目标

1、参与并力争通过食品卫生分级量化考核,争取食品卫生达标。

2、全面落实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和校园放心店建设工作。

3、推行“五常法”食品管理模式,完成饮食放心工程示范学校创建任务。

4、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学校食品安全环境。

5、健全机制,力保学校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三、工作重点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布置、有落实,并及时反馈情况。

2、建立和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培训与安全教育,在校园内形成全员重视、人人讲卫生的良好氛围。

3、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考核。

4、实施“食品配送制度”。

5、加大食品安全设施投入,改善食品环境,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系数。

6、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检查,积极配合卫生、工商等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学校饮食饮水中毒事件发生。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责任,层层抓落实,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危害。要建立预防应急机制,组织、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能迅速处理,把险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降到最低程度。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突出教育的长效性。

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街头食品管理办法》。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讲座、板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要加强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抵制购买流动摊点食品。增强学生的预防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要始终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大事来抓,紧紧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狠抓落实,力争取得明显效果。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提高餐饮质量。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建立经营者采购食品时索取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关,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并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规范食品存贮、加工、烹饪各个环节,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严防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健康体检的把关,有效防止病菌侵入。

(3)加强事前预防工作,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要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提高警惕,预防校园侵害。切实做好食堂管理,严格控制外人进入操作间,严防盗窃和投毒事件发生,严把房门关。

4、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管水平

要加强校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依法管理的水平。同时对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其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掌握卫生操作规范,避免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坚持培训上岗、执证上岗制度,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2021工作计划

为营造学校良好教学环境,稳定学校教学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拟定~年__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学校教育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紧紧抓住关系教职员工身体健康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学校传染预防工作,为促进学校教学稳定工作提供有利保障。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各教育部门和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细化,层层抓落实,有关部门参与,聚为合力,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危害,组织、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把危害后果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降到最低程度。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街头食品管理办法》和《全市学校内外饮食商品摊点专项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讲座、板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使学生学会识别并自觉抵制不和格食品,增强学生的预防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突出重点、很抓落实

今年,我局将坚持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作为大事来抓,紧紧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很抓落实,力争取得明显效果。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篇2

一、总体要求

2015年食品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通过对原食品监管的质监、工商、药监部门的工作职能的梳理,将监管上各环节打通、整合、融合,破除“分段而治”格局,以“依法行政,严格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宗旨,按照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要求,创新监管理念,提升监管水平,不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保持食品安全处于受控状态;积极探索食品监管长效机制,推进从生产到流通、消费环节的一体化、全过程、高效能监管;促进全县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健康发展,为推动实现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理顺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摸清食品行业现状,将部分监管职能向基层队所平稳移交、无缝衔接,健全乡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合力构建高效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二)、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准入制度,全盘掌握食品从业信息,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全面推进监管信息化管理。

(三)、开展食品安全各项治理整顿,对高风险产品、重点地区的食品安全实施风险监控及隐患排查,确保区域性、季节性食品质量安全,不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凸显市场监督局监管职能,积极营造食品安全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队伍综合能力建设,持续改进效能作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应急预案,提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具体任务

(一)、明确责权分工,厘清监管归属,做到监管既不交叉,又不脱节,无缝衔接,串起完整的食品安全监管链条。

1、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科室,本着“全盘掌握、提纲挈领,抓大放小、有的放矢”的思路,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即既要发挥监管职能,对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起到主导职责,又要将部分具体工作及时渡让到基层队、所,将监管重心下移,责任落实到基层,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管理模式。

2、在总结归纳前期全县卤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经验的基础上,通过与基层所和乡镇“四员”的紧密配合,加快摸清全县食品行业现状,对所有涉及食品安全行业的具体数量、基本情况、诚信情况、产品(商品)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将各项信息纳入食品监管档案,为日常监管工作向基层所移交做好“软件”准备。

3、拟定县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管理办法,将生产、流通、餐饮领域各项证照办理的许可、审核、日常监管所需的流程图、规范指南、执法文书、执行标准等修订统一、整理完善,连同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小作坊)、餐饮企业的信息报表及时向各辖区基层所移交。

4、牵头组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交流会,将基层所原先未涉及的生产、餐饮领域的监管工作进行沟通交流,相互促进提高。

(二)、健全乡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

1、提请县政府或以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名义与各乡镇政府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以基层监管所为依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强化辖区网格化管理,推进食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快形成食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

2、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方案的要求,加快与原设立在县卫生局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接,承接相应职能,制定“四员”制度建设的相关文件和责任书,助力乡镇全面落实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即每个乡镇确定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1名、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员1名,每个村(社区)确定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1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1名。

(三)、继续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1、继续抓好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进一步严格工作程序,协同基层所加强对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注册、变更、延续等行政许可,乳制品、保健品流通环节备案的各项资料审核力度,确保证照齐全方能进入食品领域,并在日常监管中实行“低门槛进入、严要求管理、高隐患淘汰”的管理模式,确保食品行业的“进的来、出得去”。

2、持续高压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工作,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原则,进一步促进行政许可审批权与监管责任的合理对应,做到权责相符。食品科对本区域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查与考核;对于屡查不绝、屡禁不止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违法情节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经营户,配合市场监管稽查大队进行查处取缔。

3、通过“一企一档”、“一户一册”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建立,结合各类别企业/作坊管理示范点的创建,完善食品经营主体行政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确保食品从业主体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与执法监管的相互推动和促进作用。

(四)、加强对食品领域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1、按照“统一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原则,通过组织拟定县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由基层所负责对辖区内各类食品企业开展日常监管,食品科开展定期及不定期的巡查、督查及业务指导,确保每年到基层所不少于四次,并在单位内部定期监管公告,对各基层所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及食品安全隐患进行通报。

2、突出难点重点,开展专项整治。结合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难点热点问题,以粮、油、米、酒、乳制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农村为重点区域,以“三无产品”为重点打击对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加大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的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3、加强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食品科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的职能,组织协调做好重要节日和重要活动食品安全协调监管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各项保障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4、根据政府及上级部门工作安排,制定本年度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查计划,完成好质量监测、风险检测方案及测算经费预算工作,协同基层所、检验所开展好产品的抽检、送检工作,及时食品产品检验白皮书,对于检验不合格的企业,督促其限期进行整改,妥善完成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

(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及舆情监测工作。

1、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宣贯。将宣传普法进企业活动作为一个常态化工作穿插在日常监管中,通过普法宣传活动,搭建一个健康的政企平台,建立政企沟通长效机制,以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在促进企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将通过举办“道德讲堂”、“送法进企业”等活动积极向企业负责人或质量管理人员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2、加强对民众的食品知识宣传。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通过标语、宣传资料、新闻媒体,采取张贴横幅、放置展板、发放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等形式,向广大群众传播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以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预防应对风险的能力。同时,食品科确保每月在县局及以上网站至少1则新闻通讯报道,树立良好监管形象。

3、加强与政策法规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和基层所等部门的合作,通过开展对乡镇“四员”、食品从业人员及以往监管盲区的“农村大厨”等人群的分区域、分行业、分批次的法律法规及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增强食品监管人员的食品执法业务水平,增强从业人员依法经营、守法经营意识,灌输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4、按照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宣传食品安全信息,做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分析、引导与处置工作,通过多种手段和渠道做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有效疏导和控制食品安全舆情。

(六)、加强队伍综合能力建设,提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篇3

 

2021年,区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将紧紧围绕“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这一战略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与区委、区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要求,从夯实监管基础、巩固创建成效和创新监管方式等方面着手,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牢守食品安全底线,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推动全区食品安全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关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总体要求,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四个最严”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巩固深化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创建成果,全力以赴迎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坚持稳中求进,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秩序,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守好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底线,提升市民对食品安全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工作

1.继续加强冷链食品监管。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重点场所严格落实“双必”措施;督促市场开办者、食品生产经营者索取消毒证明;督促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落实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要求;督促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主体责任,及时上传冷链食品追溯系统;严格实施食品及环境管控,做好重点场所的冷冻食品和物品表面等动态监测;督促经营者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干净,对冷链食品储存、运输、加工、经营场所环境加强清洁消毒,并做好每日消杀记录。

2.全力保障集中医学观察点供餐安全。督促集中医学观察点供餐单位遵循食品操作卫生规范,防止生熟交叉污染,确保食品烧熟煮透,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责任部门:执法大队、各市场所;任务时间:全年)

3.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大中型超市、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单位食堂以及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力度,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二)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4.突出重点补短板。以商业综合体内的餐饮单位、超市,沿街小型饭店、饮品店、现制现售,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网络食品经营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食品经营者为主要对象,开展“四项”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原料进货查验制度、人员健康及场所卫生管理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临保食品信息提示及过期食品销毁制度、投诉处置制度,打造商业综合体为食品安全示范商城,提升辖区沿街小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水平,督促市场主办方、网络第三方平台及经营者落实第一主体责任,整体提升本区食品安全水平。(责任部门:各市场所;任务时间:1-6月)

5.推动特色树标杆。继续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提升,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HACCP的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关键点控制措施;推进食品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建立并实施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督促生产企业开展主要原料和食品供应商检查评价。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建设一批示范单位,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先进经验,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多层次食品安全示范群,进一步增强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促进食品经营单位管理升级和健康发展。结合 2021年“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年”,开展餐饮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聚焦从业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进一步扩大“食安课堂”在线培训平台覆盖范围。全面提升餐饮从业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能力,解决从业人员“不懂法、难整改”等突出问题。(责任部门:执法大队、各市场所;任务时间:全年)

(三)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6.继续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力度。按照“九宫格”监管的频次要求,通过“双随机+网格化”监管方式,开展分级分类监管。针对高风险业态,结合相关专项行动,督促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加工操作、清洗消毒和人员管理制度,确保经营过程持续可控。加强养老机构食堂、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管,提升老年助餐、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水平。加强对网络食品销售、网络餐饮服务的监管,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加强特殊食品监管和保健食品整治,继续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和基层综合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及时处置食品安全相关的举报投诉,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以“行刑衔接”为突破口,从严查处一批违法案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形成长效监管机制(责任部门:执法大队、各市场所;任务时间:全年)

7.继续加强监督抽检和后处置工作。根据辖区特点,制定徐汇区食品安全自主抽检计划,在去年自主抽检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监督抽检覆盖面,在类别、项目、企业类型、区域和业态上实现全覆盖,提高抽检靶向性;同时,按时完成市局布置的常规抽检和专项抽检任务,努力提高阳性发现率,提升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对抽检不合格和问题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做好监督抽检信息的工作。(责任部门:食品监管科牵头,执法大队、各市场所配合;任务时间:全年)

8.继续推进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以新开办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持续推动经营者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在实现对纳入本市追溯品种目录管理的主要食品和保健食品信息追溯覆盖率和上传率两个100%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单位范围,推动小型食品经营者主动纳入追溯范围。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信息追溯管理,在日常监督检查中重点检查追溯信息录入情况。(责任部门:执法大队、各市场所;任务时间:全年)

9.持续推进餐饮企业废油排放问题综合治理。加强对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的监管,并会同绿化市容部门规范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工作,对油水分离器按照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检查。(责任部门:执法大队、各市场所;任务时间:全年)

10.巩固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整治工作成效。对新开无证照食品经营单位坚决予以查处取缔,防止无证照食品经营回潮。对取得许可和小餐饮临时备案的食品经营者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ABC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全面提升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管理水平。(责任部门:各市场所;任务时间:全年)

11.完善体系建设,做好应急处置和重大活动保障。采取综合措施,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有效防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加强突发事件涉案食品的应急评估。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会同区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开展调查,依法采取控制措施,防止或减轻社会危害,及时回应食品安全舆情和社会关切。进一步加强食物中毒报告、调查和处置工作,提高食物中毒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和应急处置能力。聚焦进博会等重大活动,完善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五级保障体系,统一组织指挥,统一调配全局监管资源,切实保障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责任部门:食品监管科、执法大队、各市场所;任务时间:全年)

12.继续推进食品经营单位落实垃圾分类、禁限塑令管理和长江禁捕有关规定。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针对食品经营单位,积极宣传推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求,鼓励使用绿色环保的餐饮具和包装材料,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餐饮堂食和外卖服务禁止提供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餐具(刀、叉、勺)、塑料吸管和塑料购物袋。对于拒不履行分类管理义务、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严肃处理。对水产品特别是捕捞水产品严格索证索票,不得收购、加工、销售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规范店招、菜单等广告表述,不得虚假宣传。(责任部门:食品监管科、网监科、质量认证科、执法大队、各市场所;任务时间:全年)

13.继续推进“智慧食安”监管平台建设。推进高风险食品经营单位“明厨亮灶”、视频监控及智能分析系统建设,进一步扩大“明厨亮灶”、视频监控系统的覆盖范围,将更多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远程监控视频、现场检查影像纳入区局监控平台,为实现“智慧食安”平台打好基础。(责任部门:办公室、食品监管科牵头,执法大队、各市场所配合;任务时间:全年)

(四)全面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14.加强对网络订餐平台、入网餐饮单位以及送餐人员的监管,推动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和入网餐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主动使用“食安封签”,避免送餐员直接接触食品,降低食品安全隐患。完善第三方订餐平台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举报奖励机制,形成稳定的志愿者队伍,让无证照食品经营者在订餐平台无立足之地。继续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城市网格化管理、基层综合治理、“一网统管”的优势,加强资源整合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工作通报和协作。加强社会共治,充分运用各类载体,持续推进特殊食品安全宣传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络等活动,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知情消费。(责任部门:食品协调科、食品监管科;任务时间:全年)

(五)全面提升监管干部能力水平

15.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修订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监管各环节的作业指导手册,对监管干部日常监管工作开展流程、检查内容和判定标准进行统一规范。根据区局干部带教计划,做好食品条线带教工作,采取理论培训和现场带教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食品监管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法检查、应急处置和快检操作的培训。通过培训,使监管干部熟练掌握食品安全监管业务,在日常监管和应急处置中提高问题发现率,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责任部门:食品监管科、执法大队、各市场所;任务时间:全年)

三、重点专项工作

(一)迎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

16.全面对标对表,落实职责分工。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等规定和国务院食安办有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分工、把握工作节点,有序推进,确保各项评价要求落实到位。(责任部门:食品协调科、食品监管科、各相关科室;任务时间:1-2月)

17.全面查找短板,开展治理提升。全面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及责任分解表,通过加强日常监管与第三方巡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加强指导与第三方辅导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落实整改措施,补齐短板。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牢牢把住食品生产企业的源头安全责任,普及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抓住商业综合体和沿街商铺两个重要载体,实施餐饮服务单位与超市卖场治理双提升,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小餐饮、小便利店、小食杂店、网络食品经营者等单位的规范经营水平。(责任部门:食品监管科、执法大队、各市场所;任务时间:1-6月)

18.全面宣传动员,营造创建氛围。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媒体,覆盖社区、学校、商圈、商业街、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场所,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大力宣传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重大意义,提高市民和学生的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区的知晓率,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责任部门:食品协调科、各市场所;任务时间:1-6月)

19.全面冲刺固守,迎接国家验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第一时间落实整改,防止回潮和反复;加强动态管理,确保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全面达到评价验收要求,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形成常态长效规范化生产经营管理机制,固化创建成效,提升食品整体行业水平,以最佳面貌迎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小组的验收检查。(责任部门:食品协调科、食品监管科、各相关科室、执法大队、各市场所;任务时间:1-6月)

(二)迎接国家卫生城区复审验收

20.针对去年市、区两级复审反馈的食品“三小”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强工作力度,指导到位、督促到位、整改到位,做到不失分、少失分,确保国家卫生城区复审通过。(责任部门:各市场所;任务时间:全年)

四、工作要求

1.细化方案、落实责任。相关科室、执法大队和各监管所要把握工作的重点,聚焦工作主业,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结合辖区实际,制订相应工作计划,提出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明确完成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将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积极创新、打造亮点。相关科室、执法大队和各监管所要紧紧围绕年度重点,在远程智能监管、食品从业人员在线培训等工作推进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和拓展新标准、新技术、新手段的内涵和外延,创新监管手段,打造监管亮点,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管理,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由“他律”向“自律”、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加强指导、完善考核。相关科室要进一步加强对各所队的业务指导,及时解答所队在日常监管中碰到的难点、难题,指导所队高质高效地开展监管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考核方案,对所队监管任务的完成进度及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加强督查考核。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篇4

1、开展生产环节专项整治。

一要抓好药品生产工艺核查。继续加大药品生产环节的整治力度,要重点对大容量注射液和其它静脉给药注射剂类等高风险企业开展生产工艺核查和风险评估,为进一步规范企业改变工艺和处方的研究和申报行为,消除药品质量安全隐患。二要开展药品原料清查整顿,要科学分析当前在药品原料监管方面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和新情况,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化工产品当作药品原料使用的违规行为,严格监管药品生产企业的原料购进渠道,组织开展药品生产企业使用原料专项检查,确保药品生产企业采购原料的质量关。三要开展兴奋剂市场整顿。要按照“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方针,采取拉网式、明察暗访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麻黄素等兴奋剂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整治;要采取全面细致的排查,加大对没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资质违规销售和有资质不按规定渠道进行销售的药品经营企业的处罚力度。

2、积极开展对药品广告监测工作。

加强药品广告监测工作。加大对失信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监测力度,重点打击专家、患者、公众人物作功效证明等严重违法药品广告行为。

3、巩固提高专项整治成果。

一是建立责任明晰的专项整治组织架构。要切实落实“地方政府对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把药品专项整治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专项整治的深入持续开展。二是建立运转顺畅的专项整治运行机制。要充分发动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全社会的力量,做到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紧密衔接、通力合作,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推动专项整治的深入开展;同时,要处理好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的关系,确保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两不误。三是建立科学有效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法。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集中力量、重点解决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点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要勇于创新、敢于创新,要边整治边总结,要善于把专项整治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

总结推广,努力实现药品安全的长治久安。

4、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

进一步明确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要利用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历史机遇,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确保推动当地政府所在行政区域内没有做假药的工厂,没有卖假药的商店,确保我们能够对药厂、药店和医院、诊所依法进行无障碍检查。严格落实企业对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明确企业负第一责任就是法定代表人负第一责任,追究企业的责任首先要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的责任,要坚持权力和监管责任相一致的原则,消除监管盲区,既不能乱作为,也不能不作为。

5、巩固提高两建设水平。

要在坚持市场竞争机制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农村药品直配、代购、连锁经营配送等模式,支持鼓励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因地制宜、多渠道、多模式发展,保证农村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长久生命力。

6、探索构建城市社区药品安全保障体系。

探索对城市社区基本用药试行定点生产统一配送,推动社区医院药房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城市社区涉药单位的日常监管和质量监管。积极开展“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宣传活动进社区,不断丰富活动方式和内容,提高社区安全合理用药水平。鼓励药学协会、执业药师协会等民间组织和中介机构在城市社区开展药学服务。同时要积极探索保障社区药品安全的新办法、新思路。

7、完善落实日常监管制度。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篇5

20__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关键年,也是加快食品安全监管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全县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动适应机构改革的新形势,围绕确保食品安全这一中心任务,突出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全县无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细化创建标准,量化创建指标,确保顺利通过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评审验收。

二是丰富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内涵。进一步增强地方政府对本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意识,监管责任体系向街道、社区延伸。加强对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管理,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网的前哨作用。引导规模企业主动参与农村现代流通网建设,对网点布局、经营规范进一步细化明确,食品配送比例达75%以上。

三是加强农村家宴服务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家宴服务规范化管理的相关制度,实行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制度,备案率达到80%以上。建立基础档案。对辖区范围内从事家宴服务的厨师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家宴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动态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基础档案。开展知识培训。对家宴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等培训学习,增强从业人员的相关知识和法制意识。实行家宴申报。厨师、家宴举办家庭提前向所在地乡镇食药安办或村工作站申报,通过食品安全信息员对家宴服务活动进行登记,协助专业人员现场指导,及时消除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严格督查考核。将家宴备案登记、报告、现场督查情况纳入对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工作目标考核,作为“以奖代补”的参考依据。

二、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住重点时段,加强“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抓住重点环节,加大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地区小饮食店的监管力度,集中整治校园周边饮食环境;加大对农村家宴服务的管理力度,保障群众的饮食安全。抓住重点项目,以三鹿奶粉污染事件为教训,举一反三,着力预防,切实开展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整治活动。

二是继续保持食品市场整治高压态势。加强对群众举报线索的核查,紧紧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集中力量查处危害深、影响广、案值大的重大案件,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三、积极营造食品安全宣传氛围

一是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制宣传日”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宣传日,坚持以学校、农村为宣传阵地,以电视、报纸、网站和简报为宣传媒介,通过展板、横幅、标语等形式,继续开展 “三贴近、五走进”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宣传食品安全监管成效。借助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激发群众关心食品安全、参与食品安全的热情,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宣传氛围。

四、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效能

一是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继续开展食品安全阶段性督查和综合考核工作,落实情况通报、督促整改等措施,抓好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运用,保证各项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食品安全信息传递交流。进一步完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联动监管的工作机制,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和工作。及时整理、记录重大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编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大事记。

三是稳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扩大食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覆盖面,建立和完善企业诚信档案,指导企业加强诚信建设,促进企业诚信经营。

四是提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技能。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继续开展科室内部人员每周一次的法律法规等学习活动,不断强化知识储备,有效提高综合监管能力。加强对食品安全协管人员的轮训,时刻保持对食品安全隐患的敏感和警惕性。

五是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完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网络和应急指挥体系。切实提高相关人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五、主动适应机构改革新形势

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工作,是机构改革后将要承担的新职责。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行业又好又快的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开展相关行业调研。联合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选择学校食堂与建筑工地食堂、餐饮业调研,掌握餐具消毒、切配、烹饪、贮藏等关键控制点情况。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调研,掌握违法添加禁用物质、违法宣传及标签标识是否规范等动态情况,重视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评价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完善监督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监测体系,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二是抓好许可准入关口。对现有的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和完善。在继承和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审批程序和相关制度,熟悉审批工作流程,细化各岗位责任人的审批权限,落实岗位责任。逐步提高餐饮业、食堂开办门槛,把好入

口关,对于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不予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对不符合要求发证的要坚决予以清理整顿。

三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以餐饮业和学校食堂为重点,进一步组织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再评估。从规范入手,把住源头,加强对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指导,使《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等规章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通过索证索票制度,严把食品原料关,实现原料来源有保障、可追溯;通过监督检查卫生规范的落实,严把餐饮加工关键环节安全控制关,防范细菌性和化学性等食物中毒。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篇6

2014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确保食品安全这一中心任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领域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探索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和治本之策,为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全面达小康、建设新”作出新的贡献。

一、健全体系,有效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充实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的内容,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落实责任制。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组织体系,注重发挥镇(街道)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的作用,切实加强对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考核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综合考核体系。同时,抓好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运用,使综合考核更好地达到推动和改进工作的目的。

二、各司其职,切实加强重点环节监管

(一)强化种植养殖环节治理。加强初级农产品、水产品等质量安全监管,继续认真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继续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规范投入品使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适宜性评价工作,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推进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模式。

(二)严格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严格实施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和完善以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小作坊监管体系,通过巡查、回访、年审、备案等措施,强化日常监管,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生产条件、质量管理能力,建立食品生产加工领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不安全食品的召回体系,完善食品生产监管信息网络建设。贯彻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三)规范食品市场流通秩序。严格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规范和管理,统一和规范全区的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继续推进食品经营企业“一二三四五”自律机制,加大市场巡查监管力度,逐步整合经济户口管理、企业信用管理及12315执法体系软件中有关食品安全监管内容,推进信息化网络体制建设。加强粮食、食盐、酒类流通市场管理。

(四)严把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关。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的小餐馆、学校食堂等的食品卫生监管,进一步落实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措施,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以强化食品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建立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原料进货溯源制度。

三、突出重点,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巩固和扩大2013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强化动态管理,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严防“回潮”现象发生。针对当前我区食品安全面临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订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继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的专项整治。以粮、肉、蔬菜、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食盐、奥运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和城郊结合部、校园及周边为重点区域,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扎实有效地开展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农业投入品整治,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行为,对食品市场主体实行经济户口管理,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深化餐饮治理,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堂、旅游点餐饮单位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

根据全省统一要求,集中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加强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内部小商店、小饮食店的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集中整治校园周边饮食环境,对学校周边的各类食品生产经营户实施规范管理,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

四、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

一是继续抓好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进一步提高网络运行质量,充分发挥两网的作用。继续抓好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业务培训,通过定期开会、活动等方式研究和解决存在问题。完善对“两员”考核细则,加大考核力度,对完不成任务的实行动态调整。二是现代流通网实现全覆盖目标。紧紧依靠镇(街道),协调有关部门,统筹兼顾,加大现代流通网建设力度,确保年底前全区每个行政村至少建成一个标准化农家店。着力增强流通网运行的规范性,努力提高农村食品集中配送率,今年年底前力争达到70%。三是积极探索开展网络并轨工作。深入开展基层调研,对各部门功能相近的网络进行整合,实现“多网合一、一网多用”,切实提高基层监督效率,发挥基层信息作用。

五、示范推动,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

通过组织创建培训活动,进一步规范创建行为;通过加强督导检查,进一步确保创建进度;通过细化创建考核办法,进一步提高创建质量;通过以点带面,典型示范,进一步改善全区农村食品安全状况。

杭集、公道、沙头、汊河等四镇(街道)要根据《市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标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深入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同时,要积极做好迎接市政府年内对创建工作的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标本兼治,着力构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按照省、市政府“十一五”食品安全保障规划要求,组织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组织保障体系、食品安全信息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及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全面掌握、科学分析全区食品安全现状,认真组织编制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切实抓好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分析、工作。

完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网络和应急指挥体系,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重大隐患排查制度,确保不发生源头在我区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解决迟报、漏报问题;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等。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篇7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以来,全国、全省部分地区发生了多起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在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月份,在省政府督查组对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时,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整改的问题。为确保我市营养改善计划安全、有效实施,现就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政府责任,加大投入力度

(一)加快学校食堂建设步伐。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学生食堂建设资金和“校安工程”、“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专项资金,把学生食堂作为学校建设的主要内容,科学规划,落实资金投入,逐步使食堂供餐成为营养餐实施的主渠道。同时,要为学校营养餐的实施配备留样柜等必要设施,切实改善学生就餐条件。

(二)落实相关配套资金。各县区要尽快制定和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相关配套政策,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工资、水电煤及运输费等成本全部纳入县区财政预算,由县区财政承担,确保每生每天3元营养餐补助足额用于改善学生营养。

(三)合理配备营养餐工作人员。各县区要成立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公室,配备责任心强的干部担任专干。各学区、初级中学、九年制学校和乡镇中心小学要配备一名营养餐专干,村学、教学点由学区安排专人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

二、严格落实政策,依法规范管理

(一)执行国家制度办法。各县区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和出台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急事件处理暂行办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等一系列制度办法,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规范、安全、有效实施。

(二)落实校长负责制。校长是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制定、完善、落实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对营养餐资金安全、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监管。

(三)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各县区教育局要会同卫生、食药监、工商等部门,利用暑假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培训合格后发放合格证书。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没有合格证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与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相关的工作。

三、严格食品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一)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县区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作用。牛奶、鸡蛋等学生营养餐主要原辅料必须由县级政府统一招标,集中采购,严禁学区或学校独立招标采购。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农业、工商、质检等部门要加强对营养餐采购、食品流通和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负责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认真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教育部门具体负责学校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认真监管。

(二)规范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学校食堂必须有必要的防鼠、防蝇和防潮设施。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蔬菜、肉(禽)类等农副产品要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由学校与供货方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协议。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必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建立和实行查验制度。学校食堂不得向学生提供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不得制售冷荤凉菜、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

(三)严格落实食品留样等制度。食品贮存应该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该在存贮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食品加工必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营养餐实施学校必须建立营养餐留样制度,留样食品不得少于100克,盛放在消毒后的密封专用容器内,并记录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信息,放置在留样柜中必须满48小时。

(四)科学合理制定学生营养食谱。各县区要从实际出发,参照学生营养标准和配餐指南,结合学生体质状况,当地饮食习惯,科学制定供餐食谱,做到合理搭配、营养均衡、保证质量。学校食堂要不断丰富供餐内容,增加花色品种。学校要充分听取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建议,每周或每月更新轮换食谱,调节营养餐供应品种,提高供餐质量。

四、完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一)落实实名制信息管理制度。各县区、各学校要建立以学生学籍号和身份证号为依据的详细的营养改善实名登记制度,由学生监护人和学生本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县区营养办备案。县区营养办和学校要对学生人数、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禁套取、冒领资金。

(二)建立营养餐公示制度。学校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及时公布受益学生名单、经费账目、供餐标准、营养食谱、食品数量和价格,并必须每天对营养餐食谱和价格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建立营养餐发放登记制度。学校必须建立学生营养餐发放登记制度,登记表每天都要由学生签字确认。学校要每周组织学生对营养餐供应情况作出满意和不满意的评价,认真听取学生的建议,不断完善营养餐食谱,确保孩子们吃的营养,吃得满意。

(四)建立营养餐成本核算制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偷工减料、弄虚作假,从学生营养餐中赚取不正当利润,确保营养餐真正达到“等价优质”的标准。学校所提供营养餐要便于量化核算成本,尤其要明确粥类、汤类、炒菜和水果的量化标准和成本核算标准。

(五)建立营养餐资金管理制度。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要单独管理,单独核算,严禁将营养餐补助资金与“一补”资金放在一起管理和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五、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篇8

一、建设原则

食品安全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检验检测实现合理分工、集中配置、资源共享、稳步推进。

二、工作目标

争创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力度,不断提高抽检效率;建立统一、规范、科学、合理、高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运行体系和信息平台。

三、检测体系

根据目前我市检验检测机构的实际,我市食品检验检测体系以确保重点,兼顾各环节为原则。政府出资重点加强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使其基本达到具有定量检测农药残留、药物残留、重金属残留、激素类药物、添加剂等食品安全项目检测的手段和能力。市农业、工商、卫生等部门主要添置各环节日常监管中以定性为主的快速检测设备、设施,以保证日常监管的需要。同时根据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分段检测与品种检测相结合。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的质量检验;质检部门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检验;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的食品质量检验;卫生部门负责消费环节的食品质量检验;各乡镇(街道)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检测站,负责本辖区农产品检测工作,接受农业部门的技术指导;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食品质量检验的组织协调。

四、职责分工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建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运行机制,制定全市年度检测计划,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食品检测工作,统一对外食品检测结果。

市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种植的食品安全监测;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食品安全抽检任务;负责受理农产品种植环节举报投诉、专项检查;负责乡镇农残检测指导和管理,做好农产品上市前抽样检测,负责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负责受理畜禽养殖环节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抽样检测。负责水生动物检疫工作及其产品的质量监测工作;负责受理水产养殖环节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抽样检测。

市质监局: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监测工作;督促企业加强自检体系建设;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全市食品安全定量检测目标任务;负责受理生产加工环节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抽样检测。

市经贸局:抓好生猪屠宰场检测室建设及管理工作,开展肉品质量检测。

工商*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测工作,负责监督全市农贸市场、商场、批发市场检测室(或快检设备)的建设及管理;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食品安全抽检任务;负责受理流通环节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抽样检测。

市卫生局:负责食堂、餐饮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测工作;负责突发食物中毒事故的技术鉴定;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食品安全抽检任务;负责受理食堂、餐饮业消费环节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抽样检测。

各乡镇(街道):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检测站。负责管理本辖区内农产品检测工作;制订本辖区农产品检测工作年度计划;根据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布置的检测任务目标,开展农产品抽样检测工作;开展农产品快速定性检测站的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等;完成农业部门下达的检测目标任务。

五、运行机制

(一)统一制订抽检计划

为提高检测效率,节约检测经费,避免重复抽检。抽检计划分监督执法性抽检计划和综合评估性抽检计划,各职能部门根据我市食品安全状况,以及季节、环境、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特色行业等特点,结合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要求及分配计划,每年确定抽检品种、数量、批次(频次)、检测项目,报市食安委办公室,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市政府批准后统一下达全市年度抽检计划。

(二)统一检测检验

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除快检、现场检测以及疾控中心微生物检测项目以外的食品安全检测需统一由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负责检测。其中列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年度计划的监督或评价性项目检测,依据文件直接送检测中心检测,新增加的临时性检测项目,必须经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按程序送检测中心检测,相关检测经费按市政府办公室〔20*〕118号抄告单执行。

(三)统一检测项目标准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下达全市年度抽检计划时,根据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指定检验标准依据,各食品检测机构的食品检测项目均应指定标准进行检验。

(四)统一汇总检测结果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应把“条”(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和“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达的计划)布置的所有检测结果及时汇总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的检测结果作为全市食品安全状况的评估依据。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食品,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行政查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确保食品安全。

(五)统一信息报告和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综合各有关检测单位的检测结果,汇总后报告市政府,并视情向社会,及时提醒市民注意。对举报投诉、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等检测信息,要及时上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对检验检测信息分析和综合利用工作,及时将检验检测信息在市食品安全信息网中监测预警专版上,有效进行消费提示和警示,实现监测信息互联共享和对社会公开。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检验检测信息,指导监管工作,作出安全预警,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企业自律。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有效的食品抽样检测,是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是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从执政为民的高度,进一步统一认识,顾全大局,加强领导,服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机制,根据职责分工,按时完成上级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各项检验检测任务,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形成食品检验检测合力,检测结果及时报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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