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司法局工作计划8篇

时间:2022-11-02 18:45:50

司法局工作计划

司法局工作计划篇1

一、提高立法质量

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要求,紧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坚持立法与改革发展相适应,立足实际,做到立法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与管理、机构改革等相协调、相衔接,着力解决电梯安全、物业管理等民生问题,发挥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严格立法程序

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和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以及《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案和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起草、论证、协调、审议等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拓宽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和途径,加强立法调研,强化立法协商,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和听证会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是基层群众、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有效增强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三、落实工作责任

司法局工作计划篇2

2009年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及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履职尽责,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防止一般性纠纷转化为群体性纠纷、防止普通诉求演变成越级上访为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大力开展“五五”普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为经济区绿色腹地经济强市建设和平安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1、继续抓好重点对象普法,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一是以提高依法执政意识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二是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四是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五是以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工为重点,加强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2、继续狠抓“法律六进”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基层。继续抓好“法律六进”活动的贯彻落实,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法律六进”活动配套方案,进一步完善“法律六进”活动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将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乡村、街道、单位、家庭,覆盖全市,形成浓厚的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重点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适时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学校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送普法宣传资料等活动,提高教师、学生学法用法意识。

3、深化依法治理,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法治化进程。继续推进依法治市、依法治乡镇(村、社区)、依法治单位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各项工作的法治化管理;着力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切实提高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紧密结合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活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面要达到85%以上。“民主法治社区”创建面要达到85%。四是积极开展专项依法治理。

4、加强指导,实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发展。要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理论调研;要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逐步建立、完善和落实普法依法治理考核评估、检查督促等制度;要积极探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途径、新方法,为全面推开提供经验。

5、加强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加强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力度,以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二、发挥“四级调解网络”维稳作用,提高第一道防线的整体功能。

充分发挥“四级调解网络”维稳机制作用,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要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四级调解网络”维稳机制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参与涉及民生问题纠纷的调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要广泛参与土地流转,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涉及民生问题的纠纷调处,着力化解群体性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进一步抓好乡村社区调委会建设的同时,加强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力争企业调解组织覆盖面达到应建调委会的50%。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今年村(居)委员会要进行换届选举,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特别是换届后村(居)调委会主任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调解水平。村(居)调委会主任的培训面要达到100%,各乡镇的调解员培训面要达到80%。要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推广深化包案制和“以奖代补”制,激励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定期分析、评估、预警、排查、调处报告制度,实现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调解阵地、队伍建设、调解程序、调解文书等五个方面的规范化建设。

三、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在抓好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基础上,围绕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全方位、广角度、多层次地开展全市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对排查出来的可能诱发集体越级上访、群体性闹事事件、重大矛盾纠纷。可能民转刑隐患民间纠纷,要及时地归类、研究措施对策,形成稳定风险评估预案,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别要做好敏感时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排查化解社会影响面大、容易引发和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民生问题。对于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的事件,要及时地予以引导、协调,避免上升为社会矛盾。

2、、继续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的衔接工作机制,强化帮教对象的个人档案建设,建立健全报到登记、建档立卡、签订帮教协议、重点对象管控、信息报告和帮教等制度,使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要全面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计算机台帐,逐步实现网络化、系统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强化帮教措施,切实加强日常帮教工作,会同民政、税务、劳动部门解决好回归人员临时性生产、生活方面的突出问题,力争在创办实体上有所突破,实现帮教与帮扶相结合;要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促进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

3、继续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做好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工作,加快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速度,确保按省上要求三年内完成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抓好以业务工作、所务管理为重点的规范化建设,逐步改善司法所办公设施装备,提升司法所整体运作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的管理和司法所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从组织领导、政策导向、力量配置、物质待遇、经费装备和表彰奖励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努力提高司法所保障能力和工作水平,力求做到市司法局、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和司法所“四满意”。

四、创新法律服务机制,促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更有作为。

1、扎实抓好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努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在纵向上强化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业务指导;在横向上强化工、青、妇、残等社会团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要完成2件以上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重点是抓好农民工和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整合司法行政内部资源,构建大法律援助格局将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纳入法律援助服务范畴,充分利用各种资源,积极整合各项职能,形成大法律援助的工作态势。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法律援助工作氛围,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密配合,向社会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意义、援助对象、内容、方式等,把法律援助工作继续推向深入,推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和谐社会建设。健全完善援助机构内部工作机制、业务指导机制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确保法律援助工作可持续发展。

2、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本地政治经济等重要事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其法律咨询、决策建议和论证等作用,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机关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要增强政府法律顾问自身建设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法律顾问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3、健全完善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工作机制,依法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处置涉法案件,参与疑难纠纷、群体性案件的调处工作,更多地采用调解的办法化解社会矛盾。对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集团性、敏感性法律事务要及时向市局报审,同时要依法做好教育引导和纠纷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4、巩固规范法律服务各项工作。综合运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服务等途径,积极协助各级政府运用法律手段调整经济关系、管理社会事务,服务各类市场主体进行贸易、投资、融资等民商事活动,服务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公共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主动介入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城镇化建设等环节,和落实土地承包政策、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等领域;围绕推进企业依法经营,积极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环境、资源等方面的涉法案件,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促进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要切实加强对法律服务业的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人员办理重大影响案件的指导制度、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主任负责制,加强对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执业经历、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品德修养等方面的考核和管理,提高大局维稳意识,保持正确的执业方向;加强公证执业监督,严把公证质量关,不断提高公证的社会公信力。

(五)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

1、加强党组织建设。继续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要把学习宣传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狠抓落实,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要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改进领导班子思想作风,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使领导干部始终做到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依法行政,增强领导班子合力;要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重点加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党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对党员尤其是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队伍中党员的管理教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先进性体现在各项执业和服务活动中;落实党建活动预案,丰富活动内容,促进基层党支部和党员“两个作用”的有效发挥。

2、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全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全会和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扎扎实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继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程》,全面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增强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3、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抓好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执法为民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紧密结合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做好干部队伍的学习培训工作。加强干部职工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以及计算机等基本技能的培训和学习,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精神,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副科级司法所长获得突破,司法所人员配备达到2人的目标在预期内实现。要切实做好文明创建工作。要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从实际出发,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出符合实际的工作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制定新一轮文明创建工作规划,积极争创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和文明窗口。

4、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搭建活动平台,创新优化工作机制,提高机关效能。进一步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目标考核,改进自身作风,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促进政务规范化建设,提升干部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协调能力、服务能力。

司法局工作计划篇3

2008年,我们将按照“以创新促发展,以整合求效能,以优化服务环境,促进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2008年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府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大服务”观念,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确保社会稳定,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加快依法治县步伐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是夯实基层基础。这是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持续发展的根基所在,也是司法行政机关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十七精神的具体体现和实际举措。坚持司法工作重心下移到乡村一级,把基层工作是否落实、基础工作是否扎实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标志,下大力气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活跃起来、整合起来、规范起来,健全完善县乡村四级调解网络,推进安置帮教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规范、完善制度建设,以多形式多方法开展帮教,确保社会稳定。要按照《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及年度计划,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扎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是大力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要扎扎实实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实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各层次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将各种普法形式推向生活,贴近农村、渔村,使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逐步增强,密切与法律的关系,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要在发挥好法制教育基地、法制宣传阵地等作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通讯媒介等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浙江法治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其他法律宣传维权周期间,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

四是切实加强队伍管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会议精神,开展岗前、岗后学习培训,提高干部整体素质。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强督查工作,严格执行机关工作制度,建立奖惩机制和效能建设制度,增强工作人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作风建设。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监督制约机制,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对干部队伍的纪律作风、廉政勤政教育。

五是确保社会稳定。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新旧体制转换、利益格局的调整,人民内部矛盾、社会矛盾大量增加,表现更为复杂多样,因此社会稳定的任务相当艰巨,要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主动地服务于渔农村稳定大局,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司法局工作计划篇4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推进年”活动,更大力度推进招商引资,使招商引资工作成为每个干部的自觉行动,确保完成今年招商引资任务并有所突破;用足省、市相关扶持政策,更大力度推进项目对接工作,确保完成四个乡镇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主要任务

“招商引资和项目推进年”活动从2012年1月开始到2012年12月结束,

1、招商引资专项行动

(1)抓好招商引资。组织干部主动走出去招商,广泛寻找项目信息,积极洽谈项目,做到主要领导带队招商,直接接待客商,洽谈项目,参与立项报批,破解招商难题,组织项目实施。

(2)抓好项目谋划。结合我区实际,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谋划包装一批产业招商项目,为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打好基础。

责任领导:

责任人: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2、项目资金申报行动

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战略性机遇与省里对欠发达地区扶持政策,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谋划包装一批向上争取资金的项目。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职能科室。

3、司法所项目推进行动

及时协调处理司法所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工作督查,确保完成、四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同时对、四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建设项目进行申报,争取立项。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基层工作管理科

二、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机制,转变干部作风,促进干部深入一线、服务民生,通过一个时期的努力,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基层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干部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

(二)主要任务

1、开展民情调处工作,推动干部服务群众。根据区委的要求,全面实行“民情调处日”制度,坚持每月20日与联系乡镇联动开展民情调处工作。坚持实行“群众接待日”制度,每月15日由局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值班,在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群众,解决矛盾纠纷。

2、加强农村和农民普法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进农家活动,抓好普法联系点工作,组织开展农民普法“万千工程”(万名法律明白人、千名学法用法带头人),利用农村法制宣传栏等专窗,采取法制宣传图片展览、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赠送法律书籍、播放法制电影等形式,把涉及农村的法律法规送进乡村,引导广大农民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建立村级法律宣讲员队伍,采取集中宣讲培训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广大农民群众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

3、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示范点”的创建工作。联合经贸局、教育局等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及示范点”各级先进评定活动,围绕行政村班子建设,党员和村民代表队伍建设,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村务决策“五步工作法”等内容,切实抓好落实,努力实现民主法治村建设目标,推进全区各村(社区)民主法治工作新发展。

4、继续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四个司法所基础建设项目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抓好司法所矛盾纠纷排查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学习例会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对司法助理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实行每季一次司法所长以会代训制度,提高司法行政业务素质,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检查督促,促进司法所各项工作职能的全面落实。

5、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科学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意见》和全区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新发展。继续加强乡镇、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企事业单位、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建设,着重做好开发区调委会、企业调委会的建立工作,力争80%以上的重点企业(200人以上)建立调委会。重点加强与卫生、环保、交警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建立化解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依靠专业化队伍,采取专业化手段,有效化解劳资、医患、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赋予人民调解新内涵。继续实施好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政策,调动广大调解员的积极性,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互动机制,继续发挥好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结合的优势,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良性互动机制,通过先行调解、委托调解等形式化解民事诉讼纠纷。

6、扎实抓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以建立完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制度、措施为重点,着力健全社区矫正组织体系、工作体系和制度体系上下功夫,在规范执法行为、规范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机制等方面下功夫,全面提升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确保工作成效。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社区矫正对象当年再犯新罪率控制在0.8%以下。

三、“三服务”活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十一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区十三届政府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服务企业、服务园区、服务民生”为载体,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服务民生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开展“三服务”活动,进一步强化全体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经济和服务民生的工作效能,努力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内容

1、认真抓好省厅《关于律师参与企业重组,为化解企业债务危机提供法律服务的意见》和《关于服务重大建设项目投资的若干意见》两个文件的贯彻落实。在全区法律服务行业组织以“服务经济、服务民生”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融入经济建设主战场,积极参与企业重整重组、防范化解企业债务危机、服务重大建设项目投资和处理等工作,主动帮助企业进行“法律体检”,提高企业防范风险能力,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2、推行“乡村法律顾问制度”,选择一定范围开展试点工作,逐步建立覆盖全区农村的法律顾问网络。组织引导法律顾问以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帮助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和合同、协议以及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等方式,积极为村级组织和村民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维护农村基层社会稳定,促进村级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和规范法律服务所工作,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立足农村、发挥“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群众”的优势,着力为服务民生、保障民生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探索法律服务工作的新途径,鼓励律师、公证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开拓业务领域,形成有效的服务机制,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3、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若干意见》,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措施,加强区法律援助中心建设,配齐配强专职人员,确保法援中心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能的有效履行。大力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强化乡村“两级”法援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对乡镇、社区和群众团体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站的指导与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健全工作制度,从受理、办理、归档及监督等各个环节提高办案质量。分期分批培训乡村二级法律援助人员,逐步建立起一支懂法律、讲政治、知民情的专业化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积极推行“一站式”法律援助模式,着力打造“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同比增长10%以上。要加强对农村五保、低保对象和残疾人、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相邻权、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伪劣农药、种子化肥坑农事件,环境污染造成种植、养殖业损害和其他人身损害,以及家庭暴力等涉及民生的事项逐步列入法律援助范围。要建立网上法律援助咨询平台,解答群众的有关问题,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司法局工作计划篇5

2007年是继续深化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继续全面推进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更是司法行政工作快速稳步发展的关键一年。我们本着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的精神,大胆尝试、勇于创新,以构建和谐延庆、促进全面协调发展为第一目标,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以维护稳定为第一职责,全力保障地区社会稳定大局;以服务发展为第一要务,促进地区法制建设健康发展;以人民满意为第一标准,全面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探索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路子。

2007年我局的总体工作思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与司法行政职能工作相结合,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强化全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能意识,抓好整体队伍的形象工程,在各项职能工作中体现“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的要求。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整合司法行政职能,重心下移,以抓典型带动全局工作,以创新求发展,以抓特色工作为切入点,提高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构建和谐延庆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我局2007年工作具体目标是:加大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等基层基础工作力度,使民调工作发挥维护地区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纠纷调结率达到95%以上,帮教对象帮教率实现100%,确保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不超过3%,脱管失控率不超过4%;依托“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及民主法制示范村的创建,继续深化我县法制宣传工作;拓宽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为各级政府当好法律顾问,满足地区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一、立足本县实际,抓住重点,以维护稳定为中心,充分发挥法律保障职能作用

1、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机关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基础,为地区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实力和工作业绩;抓好司法所职能作用的发挥,为党委、政府解决难点、热点问题,担当基层领导的参谋助手,为乡镇经济的发展出谋划策、提出合理司法建议,推动当地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完善制度建设,以档案建设的规范化为主要内容,使司法所管理规范化再上新台阶;抓好司法所长的培训和指导,增强基本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通过开展争当优秀司法所长活动,全面提升所长的各项能力;每半年开展一次司法助理员业务培训、练兵及工作观摩交流活动,切实提高司法助理员业务工作能力。

2、探索人民调解新途径,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一是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工作及调解书质量;发挥乡、村两级调解组织作用,采取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排查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二是拓展人民调解工作新领域,加大投入力度,继续把因土地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作为化解调处的重要任务,同时致力于参与化解拆迁补偿、简单经济纠纷,构筑基层司法防线工程;进一步建立以信息员为主的纠纷预防排查机制,从早、从小入手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尤其要加强对群体性矛盾纠纷的感知能力和疏导化解能力,减少群体访、越级访。三是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种调解机制,不断丰富调解手段和方式,建立和完善治安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相衔接的机构模式,以应对新形势下的新矛盾、新问题。四是推广千家店镇把人民调解工作和当地政府的接待相衔接,每月一次,深入村(居),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主动下访,使化解矛盾的关口前移,加大预防和化解的比例。五是加强基层调解能力建设,继续做好村(居)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六是加强规范企业调解委员会建设,做好这一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3、以重点人教育监控为着眼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立足点,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

今年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巩固基础,完善制度和程序,为矫正工作的推进提供保障。一是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联系,强化对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调研力度,完善与矫正工作相配套的各项措施。尤其是要抓好延庆县社区矫正中心的建立和作用的发挥,整合相关单位和社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资源,建立社会公众参与社区矫正的组织机制。二是完善从接收到解除矫正的一整套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每一个环节;抓好业务培训和内部管理,以制度规范工作,以措施提高效果,以考评激励实绩,逐步使社区矫正工作运行规范。三是把工作重心放在重点人的管理教育和监控上,在思想教育上给予倾斜,勤走访、勤评估、勤分析,工作中实施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尝试利用刑释解教人员对矫正对象开展思想教育,探索一条管理教育的新路子。四是严格做好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

在两劳帮教工作中,第一要完善帮教组织建设,确保每个帮教对象有独立的帮教小组、有完整的帮教档案,制定帮教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因漏帮、漏管导致重新违法犯罪。第二要强化预放、落户、接收、帮教四项环节,加强与公安机关、监狱及劳教所的沟通联系,在两劳人员释放、解教前,提前着手做好接收准备工作。第三要做好社区矫正人员解除矫正后接茬帮教的衔接工作。另外,发动社会力量加大对帮教对象的教育、监管力度,将帮教组织成员名单、帮教对象情况等内容录入到计算机,建立信息库。并将安置工作与市场接轨,推广旧县镇把建雄集团作为安置基地的做法,建立帮教对象安置工作长效机制,使帮教工作逐步实现“社会化、信息化、市场化、法制化”。

二、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做好充分准备迎接“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

1、依据我县“四五”普法规划,扎实有序地开展“四五”普法规划的总结验收工作。一是按照“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开展5年来我县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自查工作,总结出我县“四五”普法的主要成就、特色工作和典型经验。在自查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使“四五”普法工作有更大的收获。二是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积极筹备好县委中心组法制学习讲座,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逐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完善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三是做好“四五”普法验收的迎查工作,完善各种软硬件设施,进行档案整理和硬件达标工作,加强载体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为“四五”普法验收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2、以法律知识竞赛为载体,开创法宣工作新格局。在全县各乡镇推广康庄镇“村级法律知识竞赛”的成功经验,促进农民学法、用法活动广泛开展,并将此做法大范围延伸,开展乡镇(社区)、全县的法律知识竞赛,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同时,挖掘、创新更多有利于增强全社会法治氛围的宣传形式和载体,推进普法宣传阵地建设,利用“专业法宣一条街”、“普法广场”“流动法律宣传站”等有形宣传阵地,及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宣传阵地,以贴近百姓生活的涉法问题作为我局普法宣传的切入点,做好我县基层法制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以“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辅之各类型知识竞赛的形式,认真组织好第五个"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4、积极稳妥做好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依法治理领导机制,充分发挥依法治县办公室协调、指导、检查、监督的职能作用,健全政府各级各部门议事决策规则,规范决策程序,促进各单位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检查、监督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逐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理论研究,探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规律性。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工作中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分析现状,找准症结,寻求解决的办法和途径,提高理论研究和工作指导水平。

今年我局将把“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作为重点在全县铺开,要在去年20%的基础上,到年底力争使我县“民主法制示范村”达到 40%,市级“民主法制示范村”达到4个以上;同时提高站位水平,争取将我县现有两个市级“民主法制示范村”提升到部级标准。以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为契机,把农村民主自治制度良性运转作为基本任务来抓,严格落实各项民主制度,通过督促、检查和总结交流经验,规范村级管理,加大基层依法治理力度,提高村级依法办事的能力。同时依托城镇办司法所,在社区开展创建“民主法制社区”工作,拓宽工作领域;召开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表彰总结活动,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将法律志愿者组成法制小分队赴各地进行法律宣传,不断深化我县“民主法制示范村”工作,促进民主法治建设进程。

三、加强引导,健全机制,为维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力度,做好公证、律师的管理工作,发挥“法律顾问团”的积极作用,当好县领导的参谋助手。组织律师、公证员参与县领导接待日,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结合《公证法》的出台和司法部“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加强公证处内部管理,提高公证质量。继续巩固律师教育整顿成果,理顺辖区内各律师所的关系,摸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使所内达到规范化管理。强化律师职责意识和服务意识,为各级政府当好顾问,切实解决群众对法律的需求。

2、积极做好法律援助及“148”咨询工作,以“扩大服务、规范管理”为重点,深入基层,满足群众法律需求。首先,把法援工作与“148”咨询相结合,降低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对不符合援助标准、但生活切实存在困难的群体提供减免费用的代书、服务。其次,以基层“148”、法律援助分站为依托,将“148”工作及法援工作延伸到全县各行政村,形成县、乡镇(社区)、村(居)的三级网络,满足更多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再次,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拓宽法援渠道,切实提高法律援助队伍素质和办案质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发挥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特殊优势,为群众依法维权、化解纠纷服务。利用基层法律服务面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把服务于基层、满足群众法律需求、维护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放在首要位置。整顿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拓展服务领域,把服务重点转移到协助当地党委、政府,解决以诉讼和解答咨询等方式化解群访、缠访等问题上来。

四、以提高执政能力为根本,以党建带队建,全面提升班子领导能力,提高干警业务素质

1、全力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按照市、县的统一部署,利用半年的时间在司法系统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我局要以此为契机,强素质、正作风、保廉洁、重服务、树形象。力争做到人人学、人人写、人人改。要坚持“三个结合”,即教育与更好做好本职工作相结合、与深化“执法为民,服务发展”主题结合起来,与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单位)”活动相结合;做到“六个始终”,即把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贯穿始终,把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穿始终,把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认识贯穿始终,把调动党员的工作积极性贯穿始终,把抓落实、求实效贯穿始终,把加强领导贯穿始终。联系工作实际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切实保障党员先进性教育不作虚功、不走过场,学习见水平、教育见成效。

2、以班子建设为根本,以队伍建设为前提,全面提高人员素质。局党组继续坚持团结、创新、奉献、廉洁、民主、高效的方针,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加强教育为手段,以作风建设为保证,以服务基层为目的,抓班子带队伍,开展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继续以全面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为目标,优化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重视培养、发掘和引进人才,推行竞争上岗。制定司法所长任期责任制,明确任期内的绩效考核标准,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分层次加强学习和培训,继续深入开展科级干部轮流宣讲业务制度、周五政治学习制度,提高干警政治业务素质,探索新时期做好政治思想工作的新途径。

3、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狠抓机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做好“五个亲自”“三个抓好”,促进干警廉洁自律;树立窗口单位的形象,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到基层司法所百分赛考核、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当中,加大纪检监察力度,强化监督,努力建设廉洁、勤政、高效、务实的政府职能部门。创新工作机制,做到思想上警钟常鸣,防范上常抓不懈,查处上旗帜鲜明。

4、制定绩效考核办法,提高工作效能,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紧密围绕县委提出的目标要求,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进一步明确责任,夯实基础工作,提高工作效能。深化“全程办事制”,以加快发展和方便群众为目标,简化一切办事程序,建立规范有序的办事制度,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优质服务。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以群众的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依据,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全局内实行无纸化办公,充分发挥计算机等现代化办公设施的作用,利用互联网及机关局域网进行文件传输,避免资源浪费,提高工作效率。

五、做好信息、调研及后勤保障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1、充分发挥信息在领导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局信息工作的层次和水平。继续抓好组织建设,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和信息员网络,加强与基层司法所的沟通联系,保证信息的全面互通和准确性;不定期编印信息工作要点,加大舆情信息的搜集力度、范围;通过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提高信息刊物上稿率;每季度通报一次科室、司法所报送信息及采纳情况,年底编发全年信息工作通报,并对成绩突出的科室、司法所进行表彰。

2、调研工作要从加强基层工作入手,加强组织领导,定人员、定任务、定题目、定时间,不断健全各项制度,组织全局干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紧密联系司法行政职能撰写有调查、有见解、有深度的调研文章,推动我县司法行政职能工作的开展。

司法局工作计划篇6

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党的先进性建设。

1、建立政治学习上的长效机制,提高干部政治学习质量和效果。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科室集中学习制度及党支部学习制度,鼓励干部进行学习交流,引导干部学习讨论,以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市委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县委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八荣八耻”教育,理解《景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内容,引导干部以党的政策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2、建立机关规范化运作的长效机制,强化党员责任意识、奉献意识,牢固树立“爱民、为民、富民、安民”的思想,增强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进一步发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年度工作目标岗位责任制,逐步实现各项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明确干部的工作责任,强化干部的服务意识,规范干部的公务行为。

3、建立民主集中制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形成在党组统一领导下的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工作格局。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条例》,实施发展党员“一推三公示”等制度。

4、建立健全党组织和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机制。认真组织开展“真情送服务、建设新农村”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建党8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深入开展“党员志愿者”“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法律服务进民企”等活动。

5、抓好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打造中国畲乡这两大主题,组织干部深入学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要思想,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和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促进干部队伍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二、规范干部人事制度,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6、按照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增强整体功能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局领导班子整体素质和业务素质。

7、深入开展《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把条例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按条例执行,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做到坚持原则、执行标准、履行程序、遵守纪律。

8、深入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按照司法部的部署,省厅关于**~2010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及**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干部参加岗前培训、职务培训、专题培训。

9、做好老干部工作。重视和加强老干部工作,坚持老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认真落实政治待遇,确保“两费”落实,充分调动老干部的主动性,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三、加强制度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10、努力抓好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廉政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督促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创新教育载体,深化教育内容,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加强学习教育,认真对照检查,努力以党纪条规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

司法局工作计划篇7

2009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总书记“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的部署和要求,从严治党,强化监督,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工作成效,更好地为我县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服务。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深入做好《廉政准则》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有关规定的落实工作,认真检查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四项纪律和八个方面的要求”,即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坚决做到:①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各行其是;②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③要依法行使权力,不、;④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⑤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⑥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⑦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⑧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写文章,有点累积极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协助配合上级纪检机关抓好“三清理、三严禁、三纠正、三落实”工作,即认真清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问题,认真清理党政机关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问题,认真清理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的问题;严禁赏干部参与和“”等非法活动,严禁使用公款以培训、学习、考察名义到外地旅游,严禁开具虚假发票,公款报销的行为;坚决纠正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的歪风,坚决纠正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和公车私用的问题,坚决纠正领导干部手机、住宅电话费超范围超标准公款报销的问题;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不准送收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规定,进一步落实严禁领导干部大操大办滥发红贴的规定。

二、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工作

继续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争取自办案件1件以上,当年结案率达到100%。进一步拓宽案源渠道,充分发挥社会、基层党组织和部门单位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作用,加强沟通,努力挖掘案源线索。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提供1条以上立案线索。完善举报制度,建立网络,及时查结举报件和办理上级批转的件等,当年结案率达100%,优质结案率达到95%。

三、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继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协助各部门单位做好县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实施细则》的落实工作,及时掌握各部门单位在贯彻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认真解决逐步推进,确保“六个机制”得到有效建立和稳步实施。

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党员队伍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理论武装工作,认真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继续做好党员干部警示教育,要结合《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教育,大力宣扬领导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先进典型,正确动用反面典型开展教育,做到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施教,警钟长鸣。抓好学刊工作,搞好纪检报刊征订工作,积极向上级纪检部门和有关刊物提供论处和稿件。

五、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继续加强机关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纪检干部和纪检委员作用。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十条禁令”和市纪委“八不准”规定,认真解决好纪检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纪检干部能力建设,做好纪检委员培训工作,积极选送纪检干部参加上级纪检机关举办的培训班学习,努力建设一支党性强、业务精、作风正派的机关纪检干部队伍。

司法局工作计划篇8

为有效遏制的危害,顺利实现“无毒县”的目标,结合司法行政部门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整治,帮教工作,努力构建宣传有力,控制有效,防范严密的禁毒防控体系,切实履行部门职责,为构建平安绥江、和谐绥江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发挥司法行政在“创无”工作中应有的作用,司法局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下步工作,同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专人具体抓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

1、组织全体干警、职工认真学习《禁毒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云南省禁毒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的预防知识,使全体干警、职工充分认识到的危害性和禁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卓有成效地投身到禁毒工作中来,为我县“创无”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2、坚持“四禁并举”的总方针,做到“预防为主,打防结合”,切实抓好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工作,把禁毒预防宣传教育作为禁绝的治本之策和普法内容,组织精干力量,采取各种有效手段,经常性、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禁毒战争,防止和减少新滋生吸毒人员。

3、紧紧围绕“历行禁毒”这一主题,精心安排,以“6.26”“10.26”禁毒宣传日为契机,随时深入到各乡镇,以发放禁毒宣传资料,展出禁毒图片,播放录音等形式,扩大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社会知晓面,使禁毒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深入人心,危害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禁绝的法治意识。

推荐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