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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论文8篇

时间:2023-03-03 15:59:34

声乐论文

声乐论文篇1

从对笔者的工作单位及其它艺术培训中心的观察,成人声乐的学习者主要有学前教育教师、从事音乐个体教学的教师、艺术类师范院校毕业的学生和来自企、事业单位离退休的爱好者。他们所呈现的特点是:

(一)学习者年龄一般偏大,工作中和生活上的事情比较繁琐,课后很少有时间和精力去练习所学内容,对声乐的发展要求并不是很高,所以很少能够坚持学习。(二)声乐演唱技能水平偏低,相关理论知识匮乏。

(三)能够比较认真、刻苦练习,学习声乐知识积极主动。

二、因材施教成人声乐教学要分析

并掌握学生的个体特点,清晰看到学生具有的优点与缺点,遵循成人的培养目标,把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实践能力相结合,为每一位学习者制定可行的教学方案,选择更加合理的教学内容。目前的成人声乐教学基本上都是专业音乐学院院校的教学模式,在专业技能训练和理论知识传授方面偏重前者,结果是学生毕业后由于理论知识的匮乏,只能演唱,不能教学,所以我们应取长补短建立科学的成人声乐教学。如:教学过程中,教师对成人声乐学习者应尽量避免过多讲专业术语,这样会让其觉得枯燥乏味,将专业术语转化为生动且容易理解的语言进行教学,这样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还有就是每个人的嗓音条件不一样,在初学的时候要让成人学习者了解自己特有的嗓音条件,而不会盲目的模仿他人的音色,造成声音不自然,更不用说感动听众了,这样也避免了打消其学习的积极性和自信心。众所周知,声乐中的五个元音的发声练习,并不是适合每一个学习者,只有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才能唱出最自然的声音。

三、不同民族的音乐概念

从历史角度看,汉族“音乐”的概念,音乐与诗词曲是缺一不可的,曲牌的表达与“曲式”不能划等号,而西方音乐的不同在于,曲式的结构是第一位的,歌词与其相比是次要的,中国多民族音乐融入地方的方言,特别讲究歌唱发声特色比“曲式”更为重要。所以在成人声乐教学过程中,不能单一的认为只有一个声音概念。不同文化的音乐概念、没有统一的标准。不能说哪一种声音是正确的,哪一种个声音是错误的,只有唱出来的声音是自然的、优美的、和谐的,才会与听众产生共鸣。

四、对成人声乐教学的建议

(一)中西合璧。由于现如今的中国声乐教学内容主要分为两方面:一是偏重于西方的歌剧为主,二是主要以中国民族音乐特别是汉民族的为主,故此,把一体的音乐文化与多元文化音乐视野结合尤为重要。对基本的发声原理进行科学而有效地结合。

(二)声音概念的形成。不同文化的音乐对声音的概念有着不同的解释,不能仅仅考虑单一的西方音乐学知识论或者中国民族音乐,还应该有着多元性的解释,使其更加合理。

(三)树立正确的音乐价值观,不要认为只有国外的发声方法先进,凡是中国的发声方法就落后,应该充分利用科学的教学方法和建立多元的音乐价值观。

(四)和谐的教学方法。演唱者诠释作品过程中会涉及不同民族音乐的风格,这也是声乐作品演唱魅力之所在,作为教师不能偏重使用某一种,应该是多种风格都让学习者了解并掌握,保持和谐的教学风格。

五、结语

声乐论文篇2

目前我国很多高师院校的声乐教学课主要采取小班上课的形式,对于传统音乐文化的教育只是简单的进行学习和演唱民族声乐作品,忽视了传统音乐文化教育背景,没有真正地理解传统音乐教学的重要性。所以,在今后的声乐教学改革中,高师院校应根据传统音乐文化教育教学的特点,进行制定合理的声乐教学方式。高师院校可以在原有的授课模式上加入集体课堂和社会实践课堂等教学模式,通过集体课堂让学生在掌握声乐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加入传统音乐文化的教育,在课堂上还可以组织学生之间进行传统音乐文化交流,讨论传统民族声乐历史及赏析传统声乐作品等内容,力争培养学生声乐技能的综合运用,提升传统音乐文化素养。社会实践课可以让学生走出校门,进入社会,来了解我国社会背景下对于传统音乐文化的需求。通过社会实践,学生能够更真实地接触到最原生态的传统音乐作品艺,拓展了学生对于传统音乐文化的认识,激发了学生学习声乐的兴趣,让学生真正地意识到学习传统音乐文化的重要性。

二、师资知识结构的改善

声乐教学是主要是运用声乐技术方法让声音去演唱实践的教学模式,声乐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教师不仅要传授声乐技能,还要结合自己多年积累的经验来指导学生进行学习,所以教师教学文化素养的好坏直接影响学生学习的效果。教师作为现代声乐教学的领跑者,首先要加强传统音乐文化学习,不断调整传统音乐文化学习理念,完善民族音乐文化知识结构,合理地将传统音乐文化融入到高师声乐教学中,保证学生更好地学习传统音乐文化,加强对传统音乐文化学习的积极自主性,丰富自身的音乐文化素养。

三、结语

声乐论文篇3

摘要:作为文艺复兴时期兴起的一种独特的歌唱流派,美声唱法拥有完整的科学发声体系,而我国的声乐艺术在发展中则强调美声唱法与民族唱法的有机结合,通过对声音、形式的合理选择,增强声乐艺术的表现力,可见美声唱法对我国声乐艺术的影响。本次研究将着重对美声唱法在中国的起源于发展进行深入分析,探究了美声唱法与中国声乐艺术的异同,并对美声唱法对中国声乐艺术的影响作出了思考,为我国声乐艺术创新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美声唱法;中国声乐艺术;异同;影响

作为声乐艺术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美声唱法最初起源于17世纪的意大利,经过多年的实践发展,美声唱法已经成为一门世界性声乐艺术,对欧洲、乃至全世界的声乐艺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近年来,我国的声乐艺术得到了卓有成效的发展,美声唱法的传入不仅改变了人们对声乐艺术的认识,而且引起了社会各界尤其是艺术界对民族音乐的反思,因此,对美声唱法对中国声乐艺术影响的研究有着一定的实践意义与社会价值。

1美声唱法在中国的起源、发展

美声唱法最早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通过公派国外留学生及国外声乐教师引进传入我国。在美声唱法传入初期,国人对该艺术相对陌生,在声乐教师及各类文化交流教育工作的支持下,美声唱法艺术模式在我国初步形成,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美声唱法在我国的发展。

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国外著名美声歌唱家到我国进行了示范性教学,主要对美声发声方法、发声练习方法以及发声技巧等进行讲解,与此同时还提出了强调关闭唱法,引发了国人学习美声的热潮,推动了我国声乐艺术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文化交流的日益密切,国外著名歌剧大师、男中音歌唱家到我国进行讲学,传授了美声的歌唱技能、技巧,涉及到声乐教学的各个方面,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我国声乐训练的整体水平。90年代后,世界著名歌唱家阿米玲到我国讲学授课,除了对歌曲演唱技巧的讲述外,还对部分作品进行了具有针对性的阐释与指导。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我国社会所能接受的美声强调的是声情并茂,要求在确保美声声音优美的同时,能够传达情感,这也是美声唱法在我国传播的一个重要特点。

2美声唱法与中国声乐艺术的异同

2.1美声唱法与中国民族声乐的共性

美声唱法与中国民族声乐的共性首先表现为呼吸位置的共同性。我国民族声乐及美声唱法都强调呼吸的顺畅性,其不仅是发声的原动力,更是歌唱的重要基础,在歌唱中要确保声音连贯、流畅,做到吐字清晰,并能够实现对音量强弱的有效控制,呈现出完美的演绎效果。其次,美声唱法与中国民族声乐在高位置声音安放方面也具有一定的共同性,我国民族声乐主要借鉴的是京剧唱腔,美声唱法则更多借鉴了西洋歌剧唱法,这一技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声音的内在感染力。另外,我国民族声乐强调歌唱声音要上下贯通、流畅自如,而不是挤塞喉咙;美声唱法也明确强调歌唱要打开喉咙,两者具有一定的相同之处。

2.2美声唱法与中国民族声乐的差异

首先,表现为共鸣器官运用的差异。美声唱法强调的是头腔、喉咽腔、口腔、鼻腔等所有共鸣腔体的整体共鸣,尽可能确保同时并用,体现各腔体的共鸣优势,增强艺术感染力。在发音技巧方面,多采用的是上下垂直柱状共鸣通道发声。而中国声乐艺术的共鸣则相对单一、清淡,主要包括口腔共鸣、鼻腔共鸣与头腔共鸣,这种差异主要是由于民族唱法与美声唱法燕子、润腔的不同造成的。另外表现为演唱艺术追求的差异。美声唱法关注声音的美感,强调技巧性突破,在确保歌唱技巧的基础上,尽可能达到音质的清纯、饱满,实现对气息的持久控制,呈现出宽阔、柔韧的演唱风格。而我国民族唱法则更多保留了传统的美德,呈现出清灵、委婉、飘逸的嗓音特色。

3美声唱法对中国声乐艺术的影响

艺术的发展与进步往往依托于不断的交流与相互借鉴。近年来,随着我国声乐艺术的发展及中外音乐艺术的交流融合,美声唱法在中国声乐艺术中不断渗透,对我国声乐艺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对中国声乐学派发展的影响

我国传统的声乐艺术主要为戏曲,其在具体的演唱中多采用本音,且音域较窄,注重自行腔圆、悠扬绵长,以描述故事与情感为主,具有浓厚的东方特色,与世界声乐文化融合相对困难。而作为中西方声乐文化联系的重要纽带,美声唱法在中国的传入也将西方文化融入到我国声乐艺术中,对我国声乐艺术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当前我国的戏曲艺术中不乏美声唱法,美声唱法以戏曲的结合成为现代民族声乐的艺术框架,民族声乐艺术不断完善,歌唱形式得到了丰富与发展,并诞生了一批著名的民族艺术歌唱家,使我国的声乐艺术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3.2对中国艺术歌曲创作的影响

美声唱法的引入是我国对西方声乐文化有了新的认识,并对中西方声乐文化做出了对比分析。老一辈声乐艺术家针对美声唱法传入的现象,提出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我国声乐艺术发展带来了一个新的契机。20世纪30年代,我国声乐艺术家将美声唱法特点融入到艺术歌曲创作中,出现了大批以美声唱法为核心的优秀抗战歌曲。20世纪50年代,美声唱法技巧与中国声乐艺术实现了更进一步融合,使我国的艺术歌曲内容得到了丰富与发展,逐渐与世界接轨,著名的有《草原之歌》、《我站在铁索桥上》等。

4结束语

随着世界文化的交流与融合,美声唱法对中国声乐艺术的影响更加凸显。尽管美声唱法与中国声乐艺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然而在文化艺术交流、碰撞过程中,两者呈现出融合发展趋势。基于当前我国声乐艺术的发展,必须注重对美声唱法的合理引入,在借鉴的同时扬长避短,满足人们多样化的审美需求,促进我国声乐艺术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颜雄心.美声唱法在我国传统民歌声乐唱法中带来的影响[J].北方文学旬刊,2016,14(08):186-186.

声乐论文篇4

1、对于教师的要求和挑战。新课程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将文化元素渗透到声乐教育学中,要求在教师在教学中有扎实的业务基础和教学能力,有较高的审美能力以及深厚的文化底蕴,能将声乐与文化完美结合。

1.1业务基础和教学能力。作为一名声乐教师,首先要具有良好的歌唱技能技巧,有较强的演唱实践能力,才能够在教学中正确地进行示范,扎实的基本功和演唱实践能力是教师开展声乐教学的基础,特别是当文化元素渗透其中时,更是对教师业务水平的考验。

1.2审美能力。将文化渗透到声乐教学当中实际上是教师对于声乐的二度加工。例如:在演唱《歌唱祖国》时,渗透了爱国主义的文化教育,如果单单只进行声乐技巧和知识的辅导很难让学生感情饱满地诠释这首歌曲,这时对于教师的审美能力就提出了要求,能否带领学生感受到歌曲中爱国思想的文化内涵,是对教师审美能力的考验。

1.3深厚的文化底蕴。既然是要将文化元素渗透到声乐教学当中,就要求了教师必须具备较为深厚的文化底蕴,例如:在演唱《但原人长久》这类文化气息浓厚的歌曲时,教师如果适时地给予文化深度的教育,会对学生诠释歌曲有较大帮助,好的演唱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发声技巧、丰富的情感体验和浓厚的文化底蕴基础之上。

2、对于教学内容的要求

2.1注意教学内容的多样性。声乐所涉及的内容较为广泛,从唱法上来看有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以及近些年出现的原生态唱法,声乐所涉及的内容页非常广泛,因此教学内容的多样性是在声乐教育中渗透文化的必然要求。

2.2教学理论的充实。曲谱教学是目前声乐教学的主要形式,这种教学形式对于教学知识和技巧的掌握较为有利,但对于文化的渗透和学习则相对不足,因此在教学内容中加入如:中外音乐史知识、音乐美学、声乐史论、声乐名作赏析、歌剧鉴赏、中国民间音乐及其它有关文献资料等,都是充实中渗透文化的体现。

二、在声乐教育中渗透文化元素的工作

声乐教育中渗透文化元素体现的是音乐教育要建立在文化的基础上,相比于知识和技巧的学习,文化学习具有更为广泛的内容和更为深刻的意义,在学习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民族文化的渗透和学习。声乐演唱中有民族唱法,民族歌曲所体现的是民族文化,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每一个民族的文化都具有独特的魅力,对于将民族文化渗透在声乐教育中加以学习是声乐教育中非常值得开展的工作,回顾民族声乐的发展可以看出,民族声乐继承和发展了中国的传统文化,民族声乐是建立在中华民族文化传统之上。例如:思想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思乡曲》(故事片《海外赤子》中的插曲)、《鼓浪屿之波》、《那就是我》等等;另一类是表现恋乡之情的歌曲。这类歌曲侧重于表现人们对故乡的强烈依恋和热爱,如《故乡是北京》、《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前门情思大碗茶》等等。

2、多元化的文化渗透。在文化多元的时代中,将各国优秀的文化渗透在声乐教育当中有利于开阔学生的眼界,站在一个更高的角度去理解声乐学习,地理、历史、语言等方面的差异使各国、各民族在价值观念、、风俗习惯等方面形成了独特的文化认同,构成了各自的文化,例如:在西洋美声唱法上,意大利声乐学派对中国的声乐学派影响较大,中国声乐学派在基本唱法和审美标准上,同样源出意大利,只是演唱中国作品并将汉字作为歌唱语言。

3、文化渗透在声乐教育中的意义。在如今的声乐演唱中,往往会出现演唱技巧好,但文化底蕴不足的现象,有人说声乐是一种文化,不是技术,每个声乐演唱者都因自己不同的文化内涵而有不同的声乐演唱气质,然而个性鲜明的艺术演唱风格在如今已不多见,千人一面的演唱风格让人觉得这些歌手相似的声音和特点更像是生产流水线所带来批量产品,这也是文化底蕴缺失所导致的现象,所以以理论文本,以理论化为依据的文化渗透对于声乐教育发展有重要意义。

三、总结

声乐论文篇5

藏族声乐艺术的区域特色

相关研究表明,各地区民歌风格的形成,与该地区的地理气候环境、语言特点有着很紧密的联系。萨班《乐论》中提到:“前藏人声音洪亮而婉转,后藏人声音嘶呜而豁亮,阿里人声音挤压而短促,康巴人声音威武而雄壮。”前藏地区地势相对较平缓,人们之间的歌唱不存在太多音量的问题,因此相对来说,歌曲的演唱上偏婉转悠扬。后藏地区地势相对险峻,高山峡谷较多,造就了人们说话和歌唱喊得成分增加,声音相对嘶哑;那曲牧区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促成了音域宽广、声音高亢、穿透力极强的牧歌演唱;阿里地区海拔很高,气候极度恶劣,高寒缺氧,虽然不是绝对,但这也是阿里人声音短促挤压的重要原因;康区海拔较低,植被丰富,人们以畜牧为生,性格豪迈奔放,因此,康巴人歌唱、说话声音威武而粗旷,尽显其自由奔放的特点。

尽管各地区的声乐演唱艺术无论是发声方法还是演唱特点都风格各异,但他们同时都具备一个很典型的审美特点,那便是“永恒”的快乐。各地的民歌中,悲伤情绪的声乐演唱作品很少,大部分的歌曲都是以欢乐愉快为基调。从狭义声乐歌唱中的藏族民歌、牧歌、山歌再到广义声乐歌唱中的藏戏,我们都很难见到“悲剧”的影子。即便在藏戏剧目中,有不少主人公也受尽磨难、饱受折磨,但最后结局都是幸福圆满的。

这种审美取向的形成并不是偶然,这与藏民族独特的生活环境、坚强乐观的民族性格有很大的关系。在青藏高原这个气候恶劣,高寒缺氧的环境,藏民族要在此生存和繁衍,除了对大自然极为有限的改造之外,更多的是对大自然的“妥协”,对“神灵”安排的命运无条件的服从。让我们感到惊喜的是,这样的思维方式并没有让藏民族悲观厌世,而是让这个民族更加地乐观坚强,永恒地追求快乐,就像我们常说的“知足者长乐”。因此我们听到,藏族声乐演唱作品中表现悲伤忧虑、争强好胜的很少,大部分都是歌唱美好生活,赞美爱情,歌颂丰收,曲调朴实清晰、愉悦优美。这种独特的审美取向也成为了藏民族声乐艺术的一种重要的审美标志,人们一提到藏族民歌便会情不自禁地联想到无忧无虑的快乐,这也是很多人对藏族声乐艺术情有独钟的重要原因。

藏族宗教诵经声乐与民间藏族声乐的审美特征

1.宗教诵经声乐

萨班《乐论》中在提到什么是要学的音时这样讲到:“虽雄壮而又要华丽温情,既悦耳然而又不失骨气,既正直但又不失曲折婉转,既低沉但是字面清晰,既要协调但瞬间又有多种音调。总之能使愚昧者心悦诚服,使智者们内心喜悦。”[1]轨范师陀罗在《音论聪慧之颈饰》中写到:“虽为长乐然匀称得当,虽为短乐但音调完备,虽雄壮却又温情,虽动听但不失骨气,虽正直但又不失婉转,虽低沉但字清意明,虽嗓音多样还在瞬间饰有多种音调……。”[2]从这些理论描述中我们看出,早期的宗教声乐演唱要求演唱者声音尽量做到兼顾,避免声音“顾此失彼”,对任何一种色彩的音都不能追求过度,而要让声音平衡和谐,圆润动听,即追求平衡,以和谐为美。笔者在日喀则采风期间,在萨迦寺中聆听了众僧早诵的吟唱,虽然现在科技先进,领诵人已有一小麦克风帮忙传声,但其嗓音浑厚通透、空灵悠长,气息可以轻松的保持十拍以上,足以见得其演唱功底的深厚,领诵人富有磁性的低音,再加上众僧整齐的吟唱,使人顿生敬畏,被带入空灵境界。

2.民间藏族声乐

声乐论文篇6

我国民族声乐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来自外来文化的冲击

民族地区一直是民族声乐创作和传承的重要地区,但是我们也看到,随着现代交通的发展以及其他文化的渗透,外来文化对民族地区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很多民族地区的人们,尤其是当地的年轻人,接触到的音乐样式越来越多样,也越来越喜欢流行音乐。而民歌大都以大型隆重的民俗活动、宗教仪式为载体,随着社会发展以及人们观念的变化,这种大型的活动越来越少且逐渐商业化,原有的质朴和原始也在慢慢流失,民族声乐发展面临生存危机。

(二)民族声乐认识的模糊

随着观念的改变,很多民族声乐的演唱者对民族唱法的观念缺乏明确的认识。很多演唱者都是人云亦云,跟风现象严重,别的歌唱家怎么唱,他就跟着怎么唱,严重缺乏对声乐艺术最根本的个性追求和审美判断,对民族唱法中独特的风格难以把握;还有一些演唱者对民族唱法的概念有所误解,认为传统的就是不符合时展的,是过时的,缺乏对歌曲所特有的民族特色进行品析。

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审美取向

(一)由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

当代社会是一个多种文化并肩齐驱的社会。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人们思想意识、审美标准的变化,民族声乐的审美也逐渐由单一化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就声乐艺术而言,单一的声乐艺术作为时代主流音乐的历史已经一去不再复返,而各种艺术形式的百花齐放现象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也影响和改变着我国传统声乐的发展观念和审美意识。我国的民族声乐的多种唱法要继续发展需要依靠大众,形成多种唱法的综合。因此,我们要创作更多具有我国民族风格和特色的具有高水准的声乐作品。在保留、发扬人们喜爱的传统作品和唱法的基础上,在创作、表演、欣赏等方面分阶段向多元化方向发展,适应现代环境及现代人的需要。同时,在保存传统精华的原则下,鼓励、支持不同民族、不同唱风的民族声乐艺术的发展。

(二)创造古今融合的美学取向

字正腔圆、讲究韵味等都是我国传统民族声乐艺术的美学特点,这些声乐艺术的美学特点在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发展中依然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也是促进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在继承和发展上述传统民族声乐艺术的美学特点的基础上,我们还应当将西方美声声乐艺术在唱法和表演形式的吸收和借鉴,如打开、声音高位置、讲究共鸣、良好的呼吸支持等,从而在旋律、节奏、结构、和声以及配器等达到完美,使我国民族声乐艺术与西方声乐艺术的差距进一步缩短。

(三)完善教育体系和教学形式

只有掌握了民族声乐艺术中的民族性和科学性,明确了民族声乐的艺术审美取向,才能让声音的表现力更加丰富,民族歌曲才可能唱出自己的特有风格。因此我们有必要建立科学完整的民族声乐教学体系,探索出深受听众喜爱的民族声乐唱法,同时还需探索出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教学理论,为民族声乐的教学奠定坚实的基础。

声乐论文篇7

关键词:先秦古希腊声乐起源审美

声乐是音乐艺术中一种重要的艺术形式,它包含“声”和“乐”两个部分的内容。“声”是歌唱的载体,是表达传递“乐”的前提和必须的手段。“乐”给人们带来的审美感受,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声”的技巧、能力及发展水平。声乐中的“声”以人类自身特有的“乐器”——嗓音为发声体,借助于语言的形式,以良好的气息控制和丰满而集中的共鸣为特点:“乐”则由音高、调性、节奏等诸音乐要素组成。在中国先秦和古希腊时期,“乐”还是“诗乐歌舞”等艺术形式的综合性体现。因此,声乐中的“声”与“乐”并不是彼此分开的,“声”是手段。“乐”是情是目的。是引起人们最终审美体验的最为重要的一部分。

声乐作为最具代表性的艺术样式之一,同时也是人类文化的载体。古代东西方世界文化最为发达的地区——先秦时的中国与古希腊,在声乐发展上有着许多相似之处。如两国在声乐的起源上,都与宗教或者人类早期的社会化活动密切相关,声乐从最初的实用性逐步发展到具有了审美的功能:两国早期声乐表演的形式都是集诗歌、舞蹈、音乐于一身的综合性艺术:声乐审美中“和”与“和谐”是声乐美的最终标准等等。

一、声乐的起源

关于音乐的起源。在中国秦代吕不韦主持编纂的《吕氏春秋·大乐》篇中就有记载:“乐之由来者远矣:生于度量,本与太一。太一出两仪。两仪出阴阳,阴阳变化,一上一下,合而成章”。并对“太一”做出了解释:“道也者,视之不见、听之不闻,不可为状。……不可为行,不可为名,强为之,为之太一。”《大乐》中用所谓的“道”来解释“太一”,宇宙中一切事物的发生、运转及其内在的规律,都必须符合天道,音乐的产生也不例外。这一看似肯定音乐的产生存在着客观规律的判定,事实上体现了唯心主义的哲学观。经汉代整理,总结了先秦的音乐思想而成的《乐记》一书中,开篇即提到:“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声变,变成方,为之音。”是说人们内心情绪的变化是由外部事物所引起的,因有感于外部的事物,而发出声响,音调随着情绪的变化而变化,于是产生了音乐,音乐以歌声的形式表达,形成了早期的声乐。这种“物动心感说”体现了中国古代朴素的唯物论的哲学观。《尚书·虞书·舜典》则从包括歌在内的诗、声、律等在音乐中的相互作用以及天人合一的审美观念,对音乐的起源进行了阐述:“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这一阐述具有客观唯心论的特点。

在声乐起源上,和中国先秦时期受唯心论影响相类似的是,古希腊神话认为歌唱起源于神。今天西方世界中的Music一词,来源于古希腊,他是Muse(缪斯)的形容词形式。缪斯在古希腊的神话中司职艺术,“开始时,只有三位,其中两位体现所有艺术的共同特点:学习和技艺,第三位的名字是‘歌’”。由此看来,缪斯女神虽然承担着掌管歌唱的职责,包含了音乐的含义,却又并不仅指音乐,尤其是缪斯女神在后来的神话中发展了九个之多,统管艺术与科学,而他们中的任一个,都可以指缪斯女神。因此,缪斯女神事实上是包括歌唱在内的诗乐歌舞以及科学的综合。除此以外,关于古希腊声乐的起源,还有一种学说比较盛行。那就是“模仿说”。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认为歌唱出于模仿,“人类从天鹅和黄莺等唱歌的鸟学会了歌唱。”无独有偶,古希腊另一位伟大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也认为“音乐直接模仿人的七情六欲,亦即灵魂所处的状态一温柔、愤怒、勇敢、克制及其对立面和其他特性,因此,人类聆听模仿某种感情的音乐时,也充满同样的感情。”。亚里士多德的模仿论认为音乐起源于音乐自身以外的事物,可以说是一种形式——他律论音乐哲学观的早期雏形,它为19世纪西方音乐美学中的“情感论”奠定了哲学基础。

和其他艺术样式的起源一样,远古时期的声乐和宗教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无论是在古希腊还是在古代中国,在声乐的起源上都深受宗教文化所影响。古希腊宗教是全民信奉的一种多神教,而古代中国的宗教是一种多元化的受巫术与图腾崇拜影响的宗教。因此,就声乐的表现内容和情感所指上。两者是不同的。但就声乐表现的形式来看,两者之间存在着高度的相似之处,那就是古希腊和古代中国声乐的产生与最初的发展,总是和诗歌、音乐、舞蹈融合于一体的。古希腊的神话传说中,缪斯女神同时掌管着诗乐歌舞和科学。“形式完美的古希腊的音乐总是与歌词或舞蹈。或与二者结合在一起的”。但是,在诗歌、音乐、舞蹈三者之间的关系上,古希腊与中国先秦之间是存有差别的。在上述综合的艺术形式中,古希腊的声乐较之中国先秦,地位更为重要。这一点通过希腊语中舞蹈“Choreia”一词是由合唱“Choros”衍生而来的便可见一斑。在盛大的音乐比赛会上,在壮观的酒神赞美歌(dithyramb)中,歌手或合唱队随着音调与诗节边唱边舞,歌为主,舞蹈辅之。而在古代中国,强调“诗言志,歌永言”,歌只是辅助的作用,舞起主导作用。舞可以在“歌”不能尽其意的情况下,“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尚书·益稷》记载虞舜时乐人夔所说:“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中国周代的“六代乐舞”中乐舞《大武》则更是以舞蹈为主,在群舞、双人舞和独舞等舞蹈表演的间歇,歌唱穿插其中,共同表现武王伐纣的主题。古希腊和中国先秦的声乐,从内容上看。尽管最初都带有强烈的宗教色彩。具有唯心论的特点,或多或少的留有模仿说的痕迹等。但就表演形式来看,古代东西方声乐中的“音乐”包含了“音”的形式,更注重“乐”的内容,是包含了诗歌、舞蹈、音乐与一体的艺术样式的综合,因此,从声乐的起源和发生的意义上讲。“乐本体”的观念是东西方声乐中所共有的观念。

二、中国先秦时期与古希腊声乐中的审美观念

随着声乐最初的起源,声乐在作为实用性手段的同时,其审美特征日益凸显。在中国先秦时期与古希腊声乐的审美观念中,“和”与“和谐”的概念是两者所共有的,尽管彼此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中国先秦声乐的审美观念中强调“天人合一”和人性的完善,即“德”的“和谐”观,在强调形式美的同时,更加注重美的内容,并且保持着形式与内容的高度统一。而古希腊“和谐”的审美观念强调一切文化的神学性质,强调音乐的美是众神的绝对美的体现,和谐、整一与秩序是神的自身属性的表现。古希腊强调音乐的美在于形式,而这种美的形式又总是和神结合在一起。因此,古希腊音乐上的审美常常从纯形式因素上着眼,古希腊音乐中“和谐”的审美观念就是构建在逻辑数理这个纯形式的基础之上的,它强调审美听觉上的和谐与数量间的比例关系,这种“和谐”的审美观念在后来又增加了斗争的因素。

中国先秦时期声乐审美标准,可以通过季扎观看周乐后的评论以及孔子的音乐美学思想中感受到一种近乎统一的一致性。

公元前554年,吴公子季扎出使鲁国时,被“请观于周乐”。《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对季扎欣赏周乐后作出的评论进行了详尽的记载。从史书记载的当时周乐的表演内容和表演形式来看,有歌唱也有舞蹈,内容和《诗经》大体相当。纵观季扎对周乐的评论,无论在声乐表现的风格特征,还是歌曲演唱的艺术形式。无论是对音乐表现的情感体验,还是音乐中所体现出的艺术形态,包括渗入其中的主体音乐艺术审美观念,始终贯穿着“和”的音乐审美特征。在季扎看来“美”是“和”的第一层境界,“德”是“和”的最高标准。

孔子声乐审美中的“和”,体现的是其哲学思想中是否符合“中庸”的标准为前提的。他所要求的音乐,在表现情感时要有所节制,在内容和形式上必须高度统一,音乐的内在审美体验与音乐本身所表现出来的艺术美感都保持在适度“中和”的状态《论语·八佾》中还记录了孔子对于乐舞《大武》的评价:“《武》为尽美矣。未尽善也”。说明孔子对于《大武》中以武力取天下的做法是持反对态度的,他所崇尚的是“仁”政,是“和”的思想。音乐的内容与形式只有符合这一审美尺度,才是“尽善尽美”的音乐,譬如孔子推崇的乐舞《大韶》。

古希腊声乐审美中的“和”(和谐),是毕达格拉斯学派提出的。毕达格拉斯学派从音程构成上发现音体质和量上的差别与音调高低之间的比例关系,就听觉上的和谐和数量比例的关系,得出这样一个命题:“音乐是对立因素的和谐的统一,把杂多导致统一,把不协调导致协调。”因此,和谐的音乐来源于和谐的乐音运动与和谐的结构比例之中。毕达格拉斯把“数”当作音乐的本源,提出音乐的美与和谐只能从“数”的关系中寻找,把偏重于形式上的属性进行了绝对化,和亚里士多德的模仿论不同,毕达格拉斯学派是形式——自律论音乐哲学的雏形和美学渊源。

此外,我们从古希腊声乐的特点及其表现形式上,也能感受到“和谐”的审美观念贯穿其中的审美倾向。“早期的希腊音乐非常简单,伴唱总是同一声部。没有两个独立并行的旋律。希腊人根本不懂得复调音乐。但是,这种简单性决不是一种原始主义的标志,他不是产生于无能。而是由某种理论即和谐的理论作为前提。”早期的古希腊声乐是由说唱、吟唱等简单的独唱形式构成的,并常常伴有舞蹈。这种以说唱为特点的声乐样式本身就比较简单,没有复杂的节奏和宽广的音区,伴奏乐器如里拉琴、双管笛或是类似竖琴的特里戈诺等只作简单的同度或八度的伴奏。在古希腊悲剧的合唱中。要求声部之间也应尽可能的简单,与其说是合唱,不如说是齐唱。因为古希腊悲剧中的合唱既不是和声式的,也不是对位式的,因此不存在多声部的写作,当时的音符的恰当名称应该是“支声”。在声乐合唱中,唯有声部之间如此的简单,才能体现出古希腊时代的真正意义上的“和谐”之美。

与毕达格拉斯学派强调音乐的和谐在于数的比例关系有所不同,古希腊另一位著名的哲学家赫拉克利特从音响的角度,从人耳所能感知的音乐运动的审美形态中,进一步地探寻音乐美的“和谐”的本质。赫拉克利特认为“互相排斥的东西结合在一起,不同的音调造成最美的和谐:一切都是从斗争产生的。”赫拉克利特理解的音乐的“和谐”之美产生于事物对立面之间的冲突,是一种对立统一之“和”。公元前5世纪之后的赫拉克利特生活的时代,一些史诗性质的声乐伴奏乐器通常以里尔琴、基萨拉琴和阿夫洛斯管等为代表。里尔琴和基萨拉琴是源于希腊本土的乐器,音乐风格相对较温和,符合早期的希腊音乐“和谐”的审美习惯。阿夫洛斯管则由小亚细亚传入希腊,这个由单簧和双簧构成的乐器,拥有一对声音尖锐刺耳、穿透力极强的管子,用于特定的声乐形式如酒神赞歌和狄俄尼索斯崇拜之中,包括后来希腊悲剧中的合唱也常常使用阿夫洛斯管进行伴奏。这种尖锐的声响本身就是对于柔和的拨弦乐器发出的声音的颠覆,而阿夫洛斯管在当时的器乐节和声乐节中也常常与其他乐器同台竞技,这说明古希腊人曾经在早期的单一的音乐中所寻求的“和谐”已经不能满足于后来的审美体验了。原有的音乐“和谐”的审美观念正在不断的发生着变化。因此,当音乐必须表现出更多的动作展现和更复杂的情感内涵的时候,音乐中“和谐”的审美观念不得不包含更多对立的因素。

声乐论文篇8

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高等师范教育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学校的规模更大了,数量少了,专业设置多了,办学条件更好了和招生人数更多了。然而,作为高师院校基本建设之一的教材建设,却滞后于高等师范教育发展的步伐,以至于许多高师院校的学生缺乏适用的教材,这势必影响高师院校的教育质量,也不利于高师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些教材建设发展缓慢,教材的编写组织管理不力,以致高师教材不能自成体系;二是有些教材内容陈旧,缺乏科学性、先进性与针对性;三是由于一些教材的缺乏,有些院校不得不采用一般本科院校的教材,而这些教材往往与学生的能力、要求不相符合,与实际不相符;四是有少数教师不愿选用高师教材。许多高校教材的选择权在教师,教师使用老教材驾轻就熟,而使用新的高师教材往往要受到一些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有些院校选用的声乐教材是由教师根据个人的演唱特点及欣赏习惯自选出来的,以一对一的单兵训练方式教学;有的教材将声乐理论、声乐教育理论与歌曲集混合编排,有的教师对声乐教学中民族唱法与美声唱法有自己的取舍与偏爱,这些因素增加了教材内容选用的随意性。由于两种唱法教材的使用缺乏必要的系统性,造成有些学生只学技巧,不爱学文化的现象,这与高师音乐人才的培养规格、培养目标、知识能力的结构很不一致。这样,必然导致教材无法贴近高等师范教育的培养目标和规格的实际。

二、声乐教学改革与教材建设探索

(一)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探索出一条符合高师音乐专业特点的教学方法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音乐系声乐教研室的老师经过长期的努力,探索出了一条符合高师音乐教学特点的声乐教学道路,摸索出符合高师音乐专业特点的教学方法。如针对学生的程度和嗓音特点的不同,课时分配和授课形式也有所不同,采用分级教学的手段来制定具体的教学目标,从而达到“上不封顶,下要保底”(通过声乐四级考试的要求)的量化标准的教学改革目的,促使每一位学生完成学分。教学当中采取集体课、小组课、个别课相结合的授课方式,把声乐技能训练、演唱、作品讲解、分析研究、理论知识、教学方法融为一体,达到了课程的整合。然而,在教学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其突出表现在教材不够规范、进度不够明确、考核不够严格等方面。这些问题存在,涉及传统教学模式本身,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声乐教学质量的提高,对教学有着不容忽视的消极影响。随着教学规范化要求日益广泛地得到重视,教学的量化管理和教材的系统、规范已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这要求每位教师在执行教学的过程中,既要把教学大纲、教材、教学进度表、教案、授课内容保持一致,又要求老师们在教学思想上、教学方法上、教材选用上、考试形式上施行行之有效的改革,从而达到人才培养的目标。

声乐教学要遵循其教学规律、教学目的、教学方法,根据学生的知识结构、年龄等因素,突破“声乐教学有法而无定法”的模式。声乐教师要设计以学生为主体的声乐教学大纲、声乐教学计划,教师要选择接近学生性格的曲目,能使其很快地进入“角色”,从发声练习中有意地从情绪上引导学生,从歌唱站姿、呼吸、打开喉咙、共鸣、咬字、吐字、声情并茂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引导,培养学生良好的歌唱意识、创造能力和舞台表现能力,创造性地发挥他们的想象力与歌唱技巧,增强对作品的想象、理解能力,使技巧与情感和谐地融合在一起,表达真实自然的歌唱情感。这样,通过挖掘培养学生的歌唱情感,为学生提供富有创意的课堂设计和生动丰富的教学内容,不断更新教学理念,推出如“启发式”“生成式”“互动式”等多种教学模式,遵循教学相长的原则,提高了学生的音乐文化素养,使每位学生都能有所获、有所得。

(二)根据学生的不同水平,探索出一条符合高师音乐专业特点的考核方式

声乐分级教学不以年级划分教学进度,声乐考核不以年级区分专业水平,而以学习程度划分等级,体现循序渐进教学要求的规定曲目的程度分级教学、分级考核。该教学模式按学生的程度和声音条件,划分为女高音、男高音、女中音、男中(低)音,民族女高音及民族男高音六大声部八个级别,每个级别、各个声部均按4首中国作品、4首外国作品的标准来制定曲目,力求教学作品在声乐教学中具有代表性和典范性。这是制定分级教学规定曲目的基本原则。作品的遴选,着重注意选择高师音乐专业声乐教学经常采用的优秀中外传统民歌、艺术歌曲及歌剧选曲。这些作品经历长期教学实践的验证,表现了鲜明的专业特征和突出的教学价值,较充分地显示出艺术性与技术性的统一,是进行声乐技巧训练,提高歌唱能力的典型教材。考核方式可针对声乐理论、声乐训练和演唱等内容进行评价。要评价对声乐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可采用观察、谈话、讨论、问卷法、小论文习作展示等方法,以终结性评价为主,形成性评价为辅。对声乐训练和演唱的评价,可采取观察法、论文式测试、调查问卷法、等级量表法、会谈讨论法、声乐艺术成长档案袋的运用等。在考试中采取集体评分与主课老师评分相结合,独唱与重唱、小合唱相结合,他人伴奏和自弹自唱相结合,课外艺术表演和实习相结合等多元化考核方式。教学中结合典范作品的学习,融系统的声乐理论于严格的声乐技能训练之中,最终通过作品演唱,表现出学生对歌唱技能的娴熟运用程度。明确划分声乐作品的程度,实行科学合理的声乐分级教学。当然,按不同程度分级教学的办法,主要为了方便高师音乐专业声乐教学系统规范地选择教材,科学合理地把握进度。同时,通过学习情况和教学质量的分级考核检测,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增强教师的教学责任感,引导声乐教学的激励和制约机制,促进声乐教学质量的提高,因而能够作为声乐教学改革的有效途径。

(三)反复实践和组织,精心编写高师声乐教材

高师声乐课是音乐专业学生必修的专业基础课,通过声乐教学,要求学生掌握一定的声乐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技巧、具备一定的范唱能力,能够较准确地理解和演唱不同类型的声乐作品,胜任中小学音乐课的教学任务和声乐辅导工作。声乐教学是一门授课艺术很强的专业教学,既要求把学生训练成声音优美、可以灵活调节、自如控制的“乐本论文由整理提供

器”,又要培养他们成为具有较高的文学艺术修养、敏锐的音乐感受能力、准确的艺术处理表现的“演奏者”。声乐教学集理论性和实践性为一体,熔理性讲解、技能训练、情感表现和艺术创造于一炉,因而形成了独特的因材施教的授课方式。正是基于承认客观上个体嗓音条件、心智状况、音乐感受和接受能力上的差异,承认学生入学时专业程度的差异,承认同一年级存在着授课要求和教学进度的差异,所以因材施教成为声乐教学的突出特征。分级教学改革了传统的声乐曲目汇编的形式,制定了按程度明确分级的规定曲目,并以此作为声乐教学的选材依据。规定曲目的制定是对二十多年来学院音乐教育专业(广东省示范专业)教学的不断认识、不断提高的结果,体现了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的全新思维,有利于声乐教材的系统化和规范化建设,从而为形成规范化的声乐教材奠定了基础,这对于声乐教学的学科建设无疑具有长远的影响。

在音乐艺术领域,声乐作品以其“短、平、快”的优势,紧扣时代的脉搏,迅速直接地反映各个历史时期的社会现实、精神风貌、大众心态和民俗伦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声乐创作的发展,声乐分级教学规定曲目也将不断更新,日臻完善。

三、加强声乐教学改革,促进声乐教材建设

一直以来,在高师院校中,培养人才是根本任务,教学工作是中心,教学改革是各项改革的核心,提高质量是教学管理工作永恒的主题。狠抓学生的专业基本功,以人为本,一切为了学生,已成为高师院校的办学理念。声乐教学改革与教材建设两者应紧密结合起来,教学才能落实在教材上,教材才能有针对性。

(一)改革传统的声乐教学方法

声乐是一门复杂的艺术。在教学中应建立“教学——研究——演唱——进修”四位一体的教学模式,避免教材功能与培养目标的脱节,打破教学观念与教材选择的局限性,协调好学生水平与教材内容,平衡教学时限与教材的使用,改变考核与教材使用的单一性。

(二)按照师范性的要求去培养

要培养高素质的中小学音乐教师,必须加强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学科知识方面的教学,学会科学地“教”,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在基础训练过程中,要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声乐理念,形成正确的、良好的歌唱习惯,培养学生良好的音乐感受力,始终把情感的表达放在首位。高师声乐教学首先要增强师范性,按“师范”的培养目标去培养。把握知识结构的合理性,循序渐进,注重教学技能、教学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努力贴近学校音乐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必须体现教学内容与师范音乐教育人才培养规格、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原则,提高中国传统声乐作品学习的质量,使之系统化。

(三)教材要选择合适的曲目

选择曲目要适合学生声种的声乐作品,也适合学生学习的程度,要符合大纲的要求,针对学生的条件和问题,不选择高难度的声乐作品;要掌握一定的方法和手段,要基于学生的实际水平选择曲目,从着重于声乐技术的基础训练到考虑一些音域比较宽、曲式结构较复杂的歌曲来演唱;要在声乐技巧难度上有所区分,如对气息的控制、声音位置的把握、声音音色控制、作品力度、歌曲的音域等。因此,要选择得当合理的声乐曲目,首先切合高师学生的实际情况,还要让学生在循序渐进中不断提高自身的演唱能力,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修养和艺术修养。

(四)增强教材的传统文化意识

出版的声乐教材内容应做到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特色各具。但特色、优秀的音乐教材也应体现音乐艺术的审美功能、文化教育功能、声音训练功能,应包括必唱曲目、浏览曲目、欣赏曲目,同时注意中西教材的合理搭配,在传统文化中革故鼎新,把声乐教育看成是文化知识和艺术修养课程,并将民族文化与民族唱法的特点体现并运用在教学上。

总之,教材建设的规律是教学规律和教学原则在教材编写过程中的具体体现。声乐教学教材内容应按着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去选编,有一定的涵盖面,同时贯彻“少而精”的原则,认真精选内容。声乐教材要体现高师教育特色,不偏重理论知识,不使用质量不高的成人高教教材或一些教师自行编写的低劣教材。教材内容要新,要与实训内容相结合,教材内容与职业资格证书相衔接。编写教材时应重视启发性原则,重视学生创造性思维、科学性研究方法的培养,教会学生科学的思维研究方法,提高他们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把教材内容体系建筑在培养学生能力为主的主旨上来。

声乐教学改革最终应落实到教师的素质提高,声乐教材建设最终应落实到学生技能的发展。教师要转变观念,要转到高职教育的理念上来,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编好、选好、用好高职教材,坚持以理论知识的应用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重点实施教学,为培养新世纪创新人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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