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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四风工作总结8篇

时间:2023-03-03 16:00:08

银行四风工作总结

银行四风工作总结篇1

剥离不良资产的起源

对国有商业银行剥离不良资产,起源于1997年11月党中央和国务院召开的第一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其时,东南亚各国及我国港澳台地区都处于亚洲金融风暴的吹袭中,面临着十分严峻的金融危机困扰。我国银行业也存在着资本金严重不足,不良贷款数额巨大,财务效益“虚盈实亏”等一系列困难,被境外机构忽悠为“技术上已经破产”。

面对亚洲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党中央和国务院果断决定,一是在1998年发行2700亿元的特别国债,补充四大银行(即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的资本金;二是组建华融、长城、东方、信达等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接收、处置四大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三是对四大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核定一定数额的不良资产予以政策性剥离,并要求于2000年底前完成该项工作;四是人民银行按照大区组建九个分行和两个营业管理部,加强对四大银行和其他国有银行、商业银行的监管。正是为了落实第一次金融工作会议的要求,各家银行积极准备,从1999年起,陆续开展了第一次不良资产剥离工作。

剥离不良资产的实践

根据国务院和人民银行的统一安排,1999年国家决定以建设银行作为剥离不良资产的试点先行单位。为做好这项工作,建设银行对信贷管理体制进行了内部改革,在总行新组建了信贷经营部、信贷风险管理部和信贷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信委办”)三个部门,构成了信贷经营和风险管理的“三驾马车”。其中专门明确,对不良资产的剥离管理工作由信贷风险管理部负责实施和协调。其间,笔者作为建设银行新到任的信贷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承担了组织实施建设银行不良资产剥离的管理重任。当时,国家只明确了一个原则,四大银行的不良资产分别由对口成立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接收处置,这叫“自己的孩子自己抱”。其余问题,由商业银行与对口资产管理公司协商确定,重大问题报告人民银行进行协调确定。自1999年4月起,建设银行开始为剥离不良资产而紧张准备,并不断加强与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沟通和协商,在双方高层的组织领导和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于六、七月份达成对剥离工作的基本共识,联合下发了剥离实施方案和相关文件,从8月起正式开始了商业银行剥离不良资产的“探索之旅”。

剥离范围的确定

早在1998年,建设银行开始按人民银行要求进行信贷资产五级分类试点。五级分类区别于原来的四级分类。四级分类是按照人民银行原来制定的标准,将借款人借款合同到期是否归还贷款本息而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呆账”四类,将后三类定性为不良贷款,简称“一逾两呆”。五级分类则是根据借款人是否备有偿还贷款本金的实际能力和贷款可能形成风险损失的程度,将银行信贷资产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后三类合并称为不良贷款。1998年人民银行选定建设银行开展五级分类试点工作,主要是基于建设银行资产质量相对优良,“一逾两呆”不良贷款比例相较其他三大银行低的缘故。经过五级分类,到1998年底建设银行不良贷款率达到36.41%,不良贷款总额达4500多亿元。比同期按“一逾两呆”办法分类的不良贷款率高出10.4个百分点。尽管如此,建设银行的不良贷款额和不良贷款率仍然是四大银行中最少的一家。为了保证剥离工作顺利进行,同时也为了通过剥离能真正减轻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压力,经人民银行批准,决定建设银行的剥离工作按五级分类方法实施,原则上将后两类(可疑和损失类)不良贷款全部作为剥离对象。在这个剥离范围内的具体工作则由建设银行与信达公司协商确定。初步测算,建设银行当时的可疑和损失类不良贷款有3000多亿元,约占同期不良贷款总额的65%。

剥离规模的确定

对不良资产进行政策性剥离,而且是按资产的原始价值进行剥离,几乎每家商业银行都希望国家分配给本行的剥离规模越多越好,剥离后的不良资产包袱越少越好。但是,在当时的经济环境下,国家财力有限,同时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办银行,也不能把不良贷款全部由国家财政“埋单”。经过有关部门总体测算和共同协商,国务院决定对四大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的剥离规模共计为13939亿元,其中分配建设银行2730亿元,分配国家开发银行1000亿元,其他三家银行各自数额不等。为了记住这个剥离规模,笔者按13939的数字谐音将其称呼为“要相救相救”,一直牢牢地记在脑海里,经久不忘。很显然,按2730亿元的规模进行剥离,建设银行还达不到将全部可疑和损失类不良贷款剥离干净的初衷。为了适应剥离规模管理的需要,并便于信达公司后续的经营管理和处置回收,经建设银行和信达公司领导协商,补充确定了一些具体的剥离原则:一是按“由远至近”的原则剥离,即首先对1995年底以前发放(包括承诺或决策)形成的不良贷款予以剥离;二是按“由大到小”的原则剥离,即先剥离单个项目不良贷款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如仍有规模再剥离100万元至500万元以内的项目;三是对金额特别小的项目(不良贷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原则上不剥离移交;四是做到成熟一批,报批一批,移交一批。

剥离工作的实施

建设银行信贷风险管理部于1999年4月新组建,初期仅有20余人,为了保证剥离工作按照总行和信达公司协商的方案、原则、范围等全面实施,在笔者和总行团队的共同努力下,采取了以下应对措施:一是制订、落实实施方案,实行分级负责审定。即把单户不良贷款在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授权给一级分行审定、上报,总行只负责单户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审定和全部项目的汇总上报协调工作。二是总行组建剥离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从分行借调10名业务骨干,专门负责剥离审查、统计核对、整理报告等工作。三是向总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及时请示报告,审定一批即报批一批。四是与信达公司沟通,及时交流剥离进程中的相关信息,对有不同意见的事项先沟通,后上报,不把矛盾上交。五是全部人员包括笔者都要加班加点,确保严格标准,健全制度,材料完备,手续合格,交接规范。经过连续几十天的工作,终于在1999年底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不良资产剥离移交工作。

剥离的初步成果

到1999年底,建设银行分七个批次共向信达公司移交不良资产2532亿元,其中,不良贷款本金2189亿元,这部分不良贷款本金对应的应收利息330多亿元,涉及的项目共有2.25万个。到了2000年,根据相关规定,建设银行又把在账面上尚未处置的呆账贷款230亿元于2000年6月底剥离给信达公司,使全部剥离并移交给信达公司的不良资产金额达到2762亿元。

完成上述剥离不良资产工作后,建设银行取得如下初步成果。

不良贷款率大幅度下降。到1999年底,建设银行不良贷款率按“一逾两呆”方式统计,从1998年底的26%下降为19.9%,净下降6个多百分点(如果不剥离则将上升到32%);按五级分类方式统计,不良贷款率则从1998年底的36.4%下降为25.8%,净下降10.6个百分点。经过2000年上半年对呆账贷款230亿元剥离后,到2000年底,建设银行不良贷款率又比1999年下降了1.81个百分点(“一逾两呆”)和5.55个百分点(五级分类),分别达到18.1%和20.27%的水平。自此,建设银行开始走上不良贷款率逐年下降的轨道。

据了解,其他银行从1999年末起也进行了不良资产剥离工作,但主要是采用“一逾两呆”的四级分类方法剥离,加之部分由国家批准的“债转股”项目也纳入到剥离规模中安排,这样,虽然如工行、农行分配的剥离规模都比建行大很多,但相关银行在剥离后的不良贷款率仍然比较高。据统计,到2001年底,四大银行按四级分类方式统计的不良贷款率平均为25.4%,而建行仅为14.9%;按五级分类方式统计,四行平均为31%,建行为19.4%。建行不良贷款率比四行平均水平低10~12个百分点,这一成果为日后建行获得股份制改造试点及上市的先发地位奠定了质量基础,积累了价值本钱。

组建全行系统的信贷风险管理机构,充实和培训人员,培养了一批责任心和专业素质都比较强的风险管理人员。到2002年底,建设银行所有的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包括部分重点县支行都组建了风险管理机构,全行信贷风险管理人员达到3000多人,成为同业中风险管理效能和执行力都比较强的领先银行。

着手开发信贷风险管理和风险预警评级系统。逐步建立人防、机防、技防相结合,贷前、贷中、贷后相连贯、相统一的风险价值观念和风险防范体系,提高风险管理的科技创新水平和先进技术含量。自2000年起步到2003年初,建设银行先后优化升级了信贷管理信息系统、与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接口系统,自主开发了信贷风险预警评级系统等基础工程,为建设银行后续的技术管理创新和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础。

建立、健全、完善信贷管理制度体系。从2001年起,信贷风险管理部门组织新建、修订的大型信贷管理制度有10多项,其中,信贷经营和审批责任认定制度为业内首创,对控制和减少无章可循、违规操作等风险,特别是对降低因行为人失职渎职形成的不良贷款损失发挥了积极作用。

编写《剥离不良贷款案例评析》的案例集,总结经验教训,提供反面教材,做到以史为镜,警钟长鸣。2000年初,建设银行从各地分行上报的365个不良贷款剥离案例中,选出172个典型案例,编写了《剥离不良贷款案例评析》一书,发送建设银行全系统。《案例评析》归纳了12类情况,包括:技术方案设计失败,市场调查信息失真;项目留有资金缺口,贷款投放孤军深入;政府干预无序竞争,审查决策把关不严格;内控不严约束乏力,违规操作种下祸根;自办实体放任变通,关系贷款危害不浅;各自为政多头贷款,关联企业相互担保;项目贷款超额投入,总量失控风险集中;合同存在法律风险,亟待增强法律意识;表外业务审查不严,疏于管理风险失控;贷后检查敷衍了事,管理疏忽权益落空;以贷还贷画饼充饥,以贷收息虚增盈利;管理不力应对滞后,处置失当权益悬空等。虽然时间过去了10年,但至今看来,该书揭示的多种现象对现时银行加强信贷风险管理仍有着很强的针对性和警示性。

剥离不良资产的启示

剥离不良资产是一项复杂而痛苦的工作,仅就四大银行第一次剥离的13939亿元不良资产而言,这一数额几乎相当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7%。就建行首次剥离的2762亿元而言,也相当于建行当年总资产的1/8。这其中可能形成的损失,最后都是要用全国纳税人的钱来填补的。每一个有责任心和良心的银行人士,都不能无动于衷,置若罔闻。

令人欣喜的是,仅仅经过短短四、五年的时间,我国几大银行不仅走向了国际舞台,而且走到了国际领先者的行列。据报载,到2008年底,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税后净利润达到5834亿元,比2007年增长30.6%。其中,四家上市银行实现的净利润达到2958亿元,占银行业金融机构总利润的一半以上。到2009年6月,境内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达到1.77%的新低水平,其中,四大上市银行平均的不良贷款率为1.75%(建设银行为1.71%),其资产质量水平已经能够与国际先进银行一较高下,甚至略高一筹。但笔者同时认为,对今天取得的成绩不能沾沾自喜,而应居安思危,力求把银行的资产质量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做得更好。对此,笔者有几点启示性的认识,希望能与同行交流和共勉。

剥离“剥”不出好银行,“改革+发展+管理+创新”才是实现好银行的必由之路。剥离固然可以缓解不良资产病情,却不能使滋生不良资产的病源断根,惟有实行“改革+发展+管理+创新”的新体制、新机制,才能阻断病源扩散,保障商业银行肌体健康,实现成为世界一流银行的愿景。事实上,我国商业银行10年来的改革发展之路,已经充分证明这一点。今后,“改革+发展+管理+创新”的道路还必须继续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也许再过10年,在世界一流银行的名册中会真正镌刻和涌现更多中国银行的英名。

要巩固提高商业银行改善资产质量的成果,有效防范不良贷款总量反弹。商业银行要不断增强内部各级决策者、管理者、执行者主动防范、积极防范、前瞻防范、持续防范风险的意识,掌握好规模与质量、效益与风险、收入与成本、长期与短期、企业与股东、权益与义务等多方面的动态平衡和目标矫正,把各种预期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防止不良贷款因内部管理机制失效形成的总量反弹、比例上升、形态恶化、损失扩大,努力成为国内外风险管理效益最好的银行。

银行四风工作总结篇2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3-132-02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随着各类新兴产业的出现,融资成了各企业的重中之重,在此环境下,我国的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大中小型银行蓬勃发展,为了适应各类客户的多样化需要,更加迅速准确地提供服务,我国银行的组织架构改革迫在眉睫。本文将从我国银行组织架构现状介绍、国外经验借鉴、我国银行组织架构存在主要问题以及改革对策建议四方面加以论述。

一、我国银行组织架构现状

目前我国银行业从风险架构组织模式来看分为两大类,分别为集权式结构和矩阵式结构。两大类结构在组织方式与运作模式上有很大不同,并且在银行经济业务实际运作中所展现出来的结果也有诸多不同。

1.集权式结构。在我国国有四大银行建成初期,根据经营管理需要,框架关系为总部设置总行、接下来升级设置各个分行,往下设置支行、最后为网点的组织结构。那么在进行业务运作时,会在总行设置专门的风险管理部,负责整个银行宏观销售策略制定、风险预警政策出台、银行业务运作程序模式以及业务办理时的监控审批。当一项业务需要完成时,需要提交网点到支行到分行再到总行的审批路线,整体上来说非常有利于总部控制风险。

2.矩阵式结构。为了弥补传统集权式结构在业务审批时产生的程序繁杂、时间过长的缺点,近些年,矩阵式组织架构应运而生。在这种结构下,总行依旧管理其下各分支行及网点,但各个分行有权按照业务类型设置不同的事业部制,例如根据对公条线设置公司业务部,根据个人业务条线设置个人业务部,并且单独设置风险管理部,管理本分行业务的审核批准工作,各分行业务由本分行各部门分类审批。但是总行的风险管理部及各职能部门垂直领导各个分行的相关对应部门,并且规定一定业务数额以上的业务需报总行单独审批,各分行领导对分行各职能部门进行管理。这种方式使业务办理速度明显加快,并能做到因地制宜,同时总行对业务仍有绝对的领导权。

二、西方发达国家银行经验借鉴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和西方发达国家融资需求的进一步扩大,西方发达国家银行业在第一时间改变经营理念,适应发展潮流,更加快速高效地为银行自身带来巨额经济利益,这一系列改革取得了空前成功。那么这些先进经营理念、运作方法对我国银行业必然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以下笔者将就几个典型的西方发达国家银行运作的成功模式加以分析介绍,以期待能有所提高。

1.德国德意志银行。德国德意志银行架构特色在于设置专门的管理中心,该中心一共设立四个,总行赋予四个管理中心的权限有:可以适当升高或降低利率,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调拨资金,可以批准发放一定数额以上的贷款,以及VIP客户的管理工作。并且在四个管理中心下设十余个管理行,负责根据管理中心的政策变动完成以上各项业务的实际处理工作,从而做到了高效、协调地完成各项工作,减少业务审批时间和层级手续。

2.英国渣打银行。英国渣打银行采取的管理架构模式同样很具有借鉴意义。在扁平式组织架构模式下,行长、副行长等位置正常设置,其最突出的特点是总行设置相应职能部门,分行设置对应职能部门,但是业务处理方式相对我国来说比较简单。例如:以公司业务部放对公贷款为例,分行风险管理部放款员有权限做出审批,符合条件的可以直接向总行风险管理部进行汇报,而不需要向分行主管副行长、行长等进行汇报审批。该种模式下会大大节约各项业务审批时间,从而更高效率地完成业务处理。

三、我国银行组织架构存在问题分析

1.集权式结构下由于垂直条线的汇报层级较多,会造成信息滞后、审批手续复杂等缺陷,而且在人员配置上,总行各条线的审批人员手中权力过大,易导致审批受个人情绪化影响较为严重,会出现行贿受贿情况的发生,对整个银行内部风气造成较大影响。另外对分行来说,开展业务受总行制约过大,会造成潜在客户和优质客户流失,不利于分行在其特定区域的进一步发展。

2.矩阵式结构下,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随着部门设置的增多,总行的管理难度加大,部门之间人员流动频率高,这种模式会造成一项业务发生时,如果出现某些差错,部门间人员会进行互相推诿,无人承担责任,一项任务下达后,部门间同样会因为出力多少而产生矛盾,会造成资源的浪费,以及员工的效用无法达到最大化发挥。

四、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体系的对策探讨

在上文的现状分析、存在问题揭示的基础上,如何在国外先进经验的借鉴基础之上进一步完善我国银行业组织架构体系就成了重中之重。以下笔者将就此问题发表自己的浅见,望能有所成效。

1.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审批控制。在人员招聘配置时把关严格,争取所录用人员都能人尽其责,全行利益优先,对于扰乱风气的“害群之马”一经出现就要严厉惩处,对于任劳任怨的“老黄牛”式的员工进行倡导安抚,以逐步优化全行风气,使审批流程和程序受人为因素干扰降到最低。另外,鼓励审批人员严格评审,防止出现领导打招呼就开绿灯的现象发生。

银行四风工作总结篇3

关键词:操作风险;现状分析;国际比较;商业银行

中图分类号:F83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3)12-0061-06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3.12.13

一、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事件的分布特征

为了对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整体情况有一个比较全面、深入的认识,笔者整理出了1990—2009年1046起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的相关数据。

操作风险损失数据主要来源于以下渠道:一是北京银联信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近几年的《银行业务操作风险案例精解》;二是以参考文献中相关硕、博士论文附录部分列出的操作风险事件为线索,对相关事件进行复查、确认和重新整理;三是查阅和参考相关的网站,主要包括国律网、中国银监会网站、中国金融网以及一些商业银行的网站等;四是查阅相关书籍,以及一些新闻媒体的新闻报道。

在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类型和损失数据收集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银监会的《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指引》的数据收集原则,对操作风险事件进行业务线和风险损失类型的归类,以确保数据的正确性。操作风险事件的时间以事件结束的时间为准,操作风险事件的损失金额以商业银行的实际损失为准。

(一)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的类型分布

本文在巴塞尔委员会七类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商业银行的实际,补充了“内外勾结”(即操作风险事件同时具有内部欺诈和外部欺诈的性质),对不能归入上述类别的一件政策风险列入“其他”。在此基础上,分别计算20年来每种类型损失事件的发生次数和损失金额。

在所收集到的1046个操作风险事例中,内部欺诈损失事件数量最多,共发生了551起,在操作风险损失事件中所占的比重高达52.68%;其次是外部欺诈,共发生了187起,占17.88%;内外勾结的欺诈事件共发生47起,占4.49%;执行、交割及流程管理事件共发生105起,占10.04%;客户、产品及业务活动风险事件共发生98起,占9.37%;实体资产损坏事件共发生38起,占3.63%。相对于上述五种主要的操作风险而言,其他类型的风险损失事件所占比重则相对很小,就业政策及工作场所安全事件只发生12件,所占比重为1.15%;业务中断与系统失败事件发生7起,占比为0.67%;其他类(政策)事件只以生了1起。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我国银行业操作风险损失事件大多数属于欺诈性事件,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和内外勾结三类欺诈风险事件所占比例高达75.05%。欺诈事件经常发生,说明我国商业银行在制度建设、业务流程管理、内部控制、技术设施以及安全防范意识等方面存在诸多缺陷,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执行、交割及流程管理事件的比重超过10%,说明交易处理和流程管理不规范;客户、产品及业务活动的比重接近10%,这说明在金融产品开发设计上存在一定的漏洞。

在1046起操作风险事件中,共损失总金额达到6287037.46万元,平均每起风险事件的风险损失额为6010.55万元。其中,内部欺诈事件的损失总金额为2816818.05万元,占44.8%;外部欺诈事件的损失总金额为1481209.43万元,占23.56%;内外勾结事件的损失总金额为545346.10万元,占8.67%;欺诈类事件的总损失比重高达77.04%。需要注意的是,客户、产品及业务操作活动事件虽然在数量上仅占损失事件总数的9.37%,但其损失总金额却占操作风险损失金额总数的17.49%,共1099791.37万元,是仅次于内部欺诈和外部欺诈的第三

大风险。此外,执行、交割与流程管理事件的风险损失为131724.69万元,占2.10%;其他(政策)类风险虽然只有一起,但它却给我个商业银行带来了高达200000.00万元的损失,比重为3.18%。其他类型的风险损失比较小。

上述数据表明,欺诈性风险事件的数量占损失事件总数的75.05%,其损失总金额占操作风险金额总数的77.04%,数量与金额的比例匹配比较一致。但细分起来,内部欺诈损失事件的损失金额较低(单个事件的平均损失额为5112.99万元),外部欺诈损失事件的损失金额较高(单个事件的平均损失额为7920.91万元),内外勾结损失事件的损失金额很高(单个事件的平均损失额为11603.11万元),对商业银行的威胁也较大。除了欺诈性风险外,政策性风险这类低频高危类风险也是商业银行尤其要注意的风险。客户、产品及业务活动事件的损失金额也较高(单个事件的平均损失额为11222.36万元),对银行的威胁相对较大。这类风险主要是因为商业银行在产品设计上存在一定的漏洞,像2004年、2005年商业银行为了拉存款导致“高息吸储”这样的违规事件频繁发生。执行、交割及流程管理风险事件单个事件的平均损失额为1254.52万元,处于比较低的水平,说明这方面风险控制还是相对成功的。像就业政策与工作场所安全、实体资产损坏、业务中断与系统失败等类型的操作风险损失相对较小。

(二)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的业务线分布

中国银监会在BCBS提出的提出的8个业务条线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个“其他业务条线”。本文按照中国银监会的规定进行分类,尽可能地将银行业务活动归入巴塞尔委员会规定的前8条业务条线,无法归类的归入第9条其他业务条线。

在1046个风险事例中,交易和销售事件发生47起,占4.49%;零售银行业务风险事件发生185起,占17.69%;商业银行业务风险事件共发生229起,占21.89%;支付与结算风险事件共发生123起,占11.76%;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损失事件发生37起,在操作风险损失事件中所占比例为3.54%,零售经纪和服务业务的风险事件分别仅占1.53%和0.86%,公司金融业务没有发生一起操作风险事件。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在内的其他业务风险事件发生400起,占38.24%,是商业银行损失事件最多的业务类别。

从损失金额上看,商业银行业务的操作风险损失最大,高达3750810.81万元,所占比例为59.66%,超过全部损失的一半;支付和结算业务的损失金额为967110.81.万元,所占比例为15.38%;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损失为7688.35万元,所占比重为0.12%;零售银行业务、交易和销售业务的损失金额分别为728207.68万元和185641.17万元,所对应的比重分别为11.58%和2.95%。其他业务(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风险损失金额则占到10%。

将上述两组数据对比来不难发现,占损失事件总数21.89%的商业银行业务损失总金额占操作风险金额总数的59.66%,单个事件的平均损失额为16379.09万元,这说明商业银行业务的风险损失强度很大,是商业银行最应该注意防范的风险;支付和结算的风险损失强度也很大,单个事件的平均损失额为7862.69万元;上述两个业务的损失强度均远超过平均水平。交易和销售、零售银行和零售经纪业务单个事件的平均损失额分别为3949.81万元、3936.26万元和1080.97万元,服务和其他业务单个事件的平均损失额分别仅为154.47万元和1572.23万元。资产管理业务风险事件数量占损失事件总数3.54%的,但其损失总金额仅占操作风险金额总数的0.12%,单个事件的平均损失额为207.79万元,风险损失强度很小。

(三)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的时间分布

由图1可知,1990—1999年操作风险事件数量维持在比较低的水平,2000—2004年操作风险事件数量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2005年后开始逐年下降。

整体来看,2003—2006年是中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事件高发年,这4年操作风险的发生数量占全部发生数量的55.49%。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形,既有该时期商业银行密集整合上市的因素,也有中国银监会不断加强商业银行监管的因素。

由图2可知,从1990—2000年,除1995年和1997年操作风险事件损失金额相对较高外,其他年份都处于比较低的水平。2001年,损失金额激增到931589.31万元,尽管2002年操作风险损失有大幅下降,但2003年后又快速增加,并在2005年达到最高点。2007年后,操作风险损失金额又逐渐维持在较低的水平上。

(四)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的地区分布

北京、广东和河南三省市发生的操作风险事件最多,各占全部操作风险事件总数的11.28%、10.33%和8.32%;江苏、浙江、湖南、上海、湖北、山东和江西发生的操作风险事件也较多,所占比例分别为5.07%、4.68%、4.40%、4.21%、4.02%、4.02%和3.82%;操作风险发生事件超过30件的有辽宁、四川、福建和黑龙江;安徽、重庆、陕西、云南、贵州、广西和海南操作风险发生事件均超过20件;吉林、内蒙古、甘肃、山西和天津的操作风险事件数量在10-20起之间,河北、宁夏、新疆、青海和的发生数量在10起以下。此外,中国商业银行在海外的机构发生了7起操作风险事件,占0.67%;具体发生地点不详的操作风险事件发生10起,占0.96%。

从损失金额上看,广东地区的操作风险损失金额最多,达到2238961.31万元,占操作风险总损失金额的35.61%;其次是北京地区,操作风险损失金额为782154.77万元,占操作风险总损失金额的12.44%;江苏、上海、黑龙江和重庆的的操作风险损失金额也分别达到699866.09万元、244476.11万元、234192.08万元和206461.10万元,所占比重分别为11.13%、3.89%、3.72%和3.28%。其他地区的操作风险损失较低,其中7起海外操作风险的损失额为44502.33万元,占0.71%;发生地点不详的操作风险损失金额为94175.50万元,占1.50%。

从操作风险事件损失强度来看,广东省由于发生了多起严重的操作风险事件,单个操作风险事件的损失金额平均为20731.12万元,位列第一;其次是江苏省,单个操作风险事件的损失金额平均为13205.02万元;吉林省和山西省的操作风险事件也比较突出,单个操作风险事件的损失金额分别为11466.27万元和10523.57万元,位列第三和第四;事件发生地不详的单个操作风险事件的损失金额平均为9417.55万元,位列第五。新疆、重庆、黑龙江和北京单个操作风险事件的损失金额分别为8420.97万元、7940.81万元、7806.40万元和6628.43万元,损失强度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操作风险事件数量的多少与损失强度的大小,既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金融活跃程度有关,也与各地的社会环境与文化背景有关。在金融机构数量较多、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东部沿海地区,整体上操作风险比较突出。

(五)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的主体分布

本文将商业银行分为四个大类:第一类是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五个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包括四个资产管理公司),简称为“五大”;第二类是除“五大”以外的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第三类是未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城市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第四类是各类信用社。银行性质不详的商业银行,统一归为一类。

“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发生的操作风险事件最多,为711起,占全部操作风险事件总数的67.97%;信用社和未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发生的操作风险事件分别为89起和88起,占全部操作风险事件总数的8.51%和8.41%;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发生的操作风险事件为80起,占全部操作风险事件总数的7.65%;银行性质不详的商业银行发生的操作风险事件为74起,占全部操作风险事件总数的7.07%。其他的四个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发生的操作风险事件为4起,占全部操作风险事件总数的0.38%。

从损失金额上看,“五大”银行发生的操作风险事件损失最大,为4870632.84万元,占全部操作风险事件总数的77.47%;未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发生的操作风险损失为474464.13万元,占全部操作风险事件总数的8.71%;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损失为547671.92万元,占全部操作风险事件总数的7.55%;信用社发生的操作风险损失为334713.15万元,占全部操作风险事件总数的5.32%;银行性质不详的商业银行发生的操作风险损失为28844.93万元,占全部操作风险事件总数的0.46%。

二、当前国际活跃银行操作风险现状特征

为了了解世界各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发生情况和银行内部操作风险资本分配情况,巴塞尔委员会(BCBS)下属的风险管理小组(RMG)多次进行了操作风险损失数据的收集工作。为了掌握商业银行内部操作风险资本的分配信息,RMG在2001年进行了两次数据搜集工作,但征集数据的范围比较窄,提交数据的商业银行只有30家。2002年,RMG在前两次数据搜集的基础上进行了更大规模的操作风险损失数据搜集行动(LDCE),共有89家商业银行提交了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各银行按照8个标准化业务部门和7个一级损失事件(共56种业务部门/风险事件组合)对损失事件进行分类,提供的组合数据涵盖了超过47000个操作风险损失事件①。

2008年,BCBS又组织了一次大规模的“操作风险损失数据收集行动”(LDCE),调查范围涉及到欧洲、南美洲、北美洲、亚洲和大洋洲等共17个国家的121家国际活跃银行。表1是对各商业银行提交的损失事件按照巴塞尔委员会定义的8个业务条线和7类操作风险事件类型统计的2002—2008年年度平均事件数和损失额,其中事件收集的阈值为2万欧元。

通过对LDCE(2008)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国际活跃银行的操作风险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不同银行发生的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数目相差很大。在2002—2008年间,其中49家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数目超过5000件,17家商业银行的损失事件数目在2500件至5000件之间,21家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事件数在1000件至2500件间,22家商业银行的损失事件数目在250件至1000件之间,10家商业银行的损失事件数目少于250件。

第二,操作风险事件“高频低损、低频高损”特征突出。从全部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来看,小于2万欧元的操作风险事件数目最多,占到98.45%,但损失金额只占总损失的18.94%;2-10万欧元区间内的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数量占到了1.21%,损失金额占比为8.06%;10-100万欧元区间内的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数量占到了0.30%,损失金额占比为12.59%;损失金额超过100万欧元的风险损失事件数目仅占0.04%,但风险损失金额占比却高达60.41%。如果以2万欧元为阈值,则2-10万欧元区间内的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数量占到了78.05%,损失金额占比为9.95%;10-100万欧元区间内的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数量占到了19.65%,损失金额占比为15.53%;损失金额超过100万欧元的风险损失事件数目仅占2.30%,但风险损失金额占比却高达74.52%。这充分说明,这些“低频高损”的操作风险事件一旦发生,就会对商业银行造成重大损失。

第三,各年度操作风险事件数量和损失金额不一样。国际活跃银行操作风险事件主要发生在2004—2007年,这四年发生的操作风险事件的比重分别分12.89%、19.32%、21.17%和21.32%。但操作风险损失金额与事件数量并不完全一致。操作风险损失金额最大的年份是2002年,其损失占比为22.47%(对应的事件数量比例为5.94%)。2004—2007年操作风险损失所占的比例分别分13.43%、18.14%、13.86%和14.66%。总体而言,2002年单个操作风险事件的风险损失最大,2002年以前、2003—2005年次之,2006—2008年单个操作风险事件的风险损失最低。

第四,从损失事件类型的平均分布来看,操作风险事件数量和损失金额均具有集中化趋势。由执行、交割及流程管理引致的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最多,所占比例为30.6%;外部欺诈引致的操作风险事件所占比重为26.3%;由客户、产品及业务操作引起的风险事件占18.2%;由雇佣制度及工作场所引致的操作风险事件占17.5%。上述四种风险事件类型占到了全部操作风险总数的92.6%。从损失金额来看,损失金额最高的是客户、产品及业务操作风险,损失金额占比达52.4%;其次为执行、交割及流程管理风险,占比为24.9%;再次为外部欺诈风险,金额占比达8%。内部欺诈事件发生频率虽然只有4.2%,但平均每个事件损失金额达43万欧元,这一数字是外部欺诈事件平均损失的5倍;而营业中断和系统失败、实物资产的损失引起的风险事件损失分别仅占2%和1.2%(见表1)。

第五,从业务条线分布看,操作风险事件数量和损失金额也具有集中化趋势。操作风险损失事件主要集中在零售银行和商业银行业务领域。其中,损失事件数目最多的是零售银行业务,所占比重高达55.8%;其次为零售经纪业务,占10.3%;交易与销售业务占9.6%,商业银行业务占8.2%。从操作风险损失金额来看,零售银行、公司金融、交易与销售三个业务线最高,占比分别达到32%、28%和13.6%。但从单笔损失金额来看,最高的是公司金融业务,高达1286万欧元,其次为交易与销售业务,达42万欧元,零售银行业务相对较低。综合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零售银行业务、交易与销售业务是操作风险多发的领域。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公司金融业务的操作风险事件数量虽然只占0.65%,但其操作风险损失占比却高达28.0%,其单一风险事件的损失额度非常大。

三、中外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比较

(一)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类型的比较

由表2可知,中外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发生频率和损失强度分布都集中于某几种损失事件类型。从操作风险事件发生频率来看,国际活跃银行的操作风险类型主要集中于执行交割及流程管理和外部欺诈,而国内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类型主要集中于内部欺诈(包括内外勾结)和外部欺诈。从操作风险损失强度来看,国际活跃银行的操作风险损失主要集中于客户、产品及业务操作,其次是执行、交割及流程管理;而国内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损失主要集中于内部欺诈(包括内外勾结),其次是外部欺诈。

具体来讲,国际活跃银行的操作风险最多地表现为执行、交割及流程管理,其事件数量比例为30.62%,风险损失比例为24.87%;外部欺诈事件数量比例为26.30%,风险损失比例为7.98%;客户、产品及业务活动事件数量比例为18.16%%,风险损失比例为52.45%;雇佣制度及工作场所安全事件数量比例为17.55%,风险损失比例为5.97%;内部欺诈事件数量比例仅为4.22%,风险损失比例为6.15%。相对国际活跃银行而言,我国银行业操作风险事件的损失频率和损失强度更为集中。在我国,内部欺诈(含内外勾结)是损失频率和损失强度最高的操作风险事件,其所占比重超过操作风险事件总量和总损失金额的一半以上(其损失频率为57.17%,损失强度为53.48%);外部欺诈的损失频率为17.88%,损失强度为23.56%;两者所占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的损失频率和损失强度分别是75.05%和77.04%。

(二)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业务线条的比较

由表3可知,国际活跃银行的操作风险主要发生在零售银行业务部门,其损失频率为55.76%,损失强度为32.02%;其次是零售经纪业务,其损失频率为10.32%,损失强度为5.07%;商业银行损失频率为8.23%,损失强度为7.58%;公司金融业务虽然损失频率仅为0.65%,损失强度却高达为28.03%。

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在内的其他业务是我国银行业中操作风险损失发生频率最高的部门,为38.24%,但其损失强度仅为10.00%;商业银行业务的损失频率为21.89%,损失强度却高达59.66%。此外,零售银行业务的损失频率为17.69%,损失强度为11.58%;支付与结算业务的损失频率为17.69%,损失强度为15.38%。与国外明显不同的是,我国商业银行公司金融业务、托管业务和零售经纪业务操作风险的表现并不突出,交易与销售业务的风险水平也明显低于国外。

中外银行业操作风险表现差异很大的主要原因在于:第一,我国银行业经营模式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主要还是处于分业经营状态,绝大部分业务均属于为传统银行业务;第二,我国银行业业务结构和产品单一,主以信贷业务为主,包括商业信贷和个人信贷;第三,我国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与监督管理相对落后,导致我国银行业的道德风险尤为严重,表现为内部欺诈和外部欺诈所导致的操作风险损失非常大。

参考文献:

[1]Risk Management Group, The 2002 Loss Data

Collection Exercise for Operational Risk: Summary of the Data Collected[R]. Report to 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 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 March 2003.

[2]BCBS.Results from the 2008 Loss Data Collection

Exercise for Operational Risk[R]. July 2009.

银行四风工作总结篇4

关键词: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特征分析

纵观近期发生的操作风险案例,覆盖面非常广,涉及的范围全面,几乎涉及银行内部的所有部门,既涉及商业银行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也涉及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既包括发生频率高、但损失相对较低的日常业务流程处理上的小纰漏,也包括发生频率低、但一旦发生就会造成极大损失,甚至危及到银行存亡的自然灾害、大规模舞弊等。这些案件呈现出四大特点:一是刑事犯罪案件频发,内外勾结案件凸现;二是尽管银行案件总数稳中有降,但涉案金额上升;三是大部分案件集中在基层;四是因、炒股、经商等原因诱发的案件比重较大。这些案件的发生,是旧体制的弊端、当前社会矛盾、社会信用环境以及传统的银行文化等多种因素相互交织与作用的结果,也是商业银行自身管理体制不完善、基本制度执行不力、内控制度不落实和对基层机构特别是对机构负责人管控不到位造成的。要遏制当前银行案件高发势头,必须坚持改革和管理并重,要从根本上改变“重业务轻管理,重外延扩张轻内控建设”的局面。

一、 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成因

通过总结这些案例,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影响因素可以概括为:制度因素,内部人员因素,系统因素,有关社会因素。下面分别从这四个方面阐述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成因[1]。

(一)制度因素

主要包括制度不完善、滞后性、执行不力等。目前,各商业银行制度建设正朝规范化和标准化的方向发展,但由于内控制度和各程序设计上存在缺陷,许多制度都执行不力从而流于形式;制度的滞后性使得制度建设跟不上业务创新的需要。诸如银行职工盗用客户资金案、贪污公款案、挪用公款案等。

(二)内部人员因素

包括员工思想道德素质、员工业务能力、越权和行为、关键人员流失等。人是操作风险防范的主体,在操作风险的控制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同时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银行和内部员工之间的劳资和法律纠纷,员工因意外伤害而要求赔偿的事件也不断出现,增加了操作风险的损失。诸如违规放贷案、假冒客户名义办理贷款案等。

(三)系统因素

包括软硬件设备、操作系统网络等。目前,银行都实现了网络化,系统的评估与升级、系统日常维护、系统安全保护就显得非常重要,一旦出现失误,就会引发操作风险。在业务处理过程中,由于网络故障,可能会出现存款重复入帐、取款未下账等。如果不法分子利用这类故障,将错误款项转移将使银行蒙受损失。诸如存款资金被电话银行盗取案、利用假省份证造假案等。

(四)有关社会因素

主要包括外部欺诈、抢劫、盗窃、黑客攻击以及经济萧条、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从短期来看,操作风险主要来自内外部欺诈,从银行的实践中可以看出,由于内外部欺诈所产生的损失事件数目占到全部损失事件数目的70%,损失频度和强度均高于其他类型;从长期来看,随着银行业电子化程度不断提高,技术性因素引发的操作风险越来越多。诸如:齐鲁银行金融票据诈骗案等。

二、 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特征

(一)广泛性

这些操作风险案例覆盖面广,涉及的范围全面,操作风险发生可能性遍布银行的所有业务环节,涵盖所有的部门,而且风险内容会随着管理实践的发展和管理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增加。既包括较为传统的存取款业务、贷款业务、支付业务、收单业务、担保业务,也包括新兴的代客理财业务、信用卡业务、票据业务、同业业务,还包括银行外包的相关业务;既包括发生频率高但损失较低的日常业务流程的错误处理上,也包括发生频率低但损失较大、甚至危及到银行存亡的重大事件上。

(二)同步性

纵观这些案例,发现随着商业银行业务的创新,业务的复杂程度上升,在制度、流程、系统和人员上会出现许多新的操作风险因子;随着业务规模扩大,在制度、流程和系统上越是容易出现漏洞,人员越是容易疏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发生与商业银行发展的同步性,虽然具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但商业银行内控机制与人员素质的落后是其频发的症结。

(三)多样性

通过总结这些案例,发现我国金融机构操作风险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有内部欺诈风险、外部欺诈风险、客户产品与经营业务风险、执行分割和流程管理风险。

(四)基层性

纵观这些案例,大多数操作风险案例发生在基层单位,支行对总行与分行的相关制度和业务规定执行不力,总行和分行对支行的监督也不够充分,基层员工法律和合规意识不足,有章不循,有法不依,或抱有明显的侥幸心理。

(五)放大性

这些案例在发生的第一时间都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大多数基层支行对操作风险案件的发生封闭消息、封闭舆论,只要有负面东西一律不让报道,说是担心引发金融风险。结果是把小问题酿造成了大问题,把小风险酿造成了大风险。比如齐鲁银行事件,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早有预警和提示,结果是人员被换,最终酿成大案。

三、 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防范

(一)防范难点

对于这些防不胜防的操作风险案件,国内银行在监控上确实存在不少的难点[2]:

1、案件防范意识不到位

不论是领导者还是一般员工,对案件防范的意识不到位,片面的认为案件主要是指大案要案,操作上的小问题不是案件,没有考虑到往往是这些小问题才导致了大案件;认为业务发展是主要,案件防范是次要,重发展、轻风险的思想还比较严重。

2、制度执行不到位

再完善的制度落实不到位也只是空谈。有章不循,操作不规范在实际中普遍的存在,过分相信自己,没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导致了“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现象频繁出现,久而久之,造成风险漏洞越来越多、越积越大,为案件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3、监督检查不到位

没有监督检查,制度就无法真正的落实到位,而在工作中,不论是专门监督检查部门还是业务部门自身,监督检查常常流于形式,重视纸式材料,忽视现场检查,造成在重要工作环节上不能严格履行制度,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相互制约的作用受到了限制,以致引发了案件。

4、案件防范手段不到位

目前,工作中主要强调硬件手段的防范,而忽视员工对案件防范的关心程度、理解程度、执行程度,忽视员工的思想变化、情绪变化、家庭环境变化,缺乏对案件防范措施的创新性、有效性。

(二)防范措施

针对这些防不胜防的案件,纵然监管部门在监控上存在诸多难点,但还是要坚定不移的防范操作风险,以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使金融机构健康有序的发展。就如何防范操作风险问题,提出如下几项建议[3]:

1、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内部控制制度是有针对性的管理操作风险的有力工具,有效且能保证严格执行的内部控制制度是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核心。主要手段:第一,加强内控管理文化建设;第二,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合理的组织架构,从制度上保证内控效率。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合理的组织架构是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发挥效率的制度保证; 第三,积极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建立独立、权威的内部监督制度,确保内部监管的连续性。

2、建立和完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

这是商业银行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主要手段:第一,梳理商业银行的组织架构;第二,专设操作风险管理部门;第三,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

四、 结束语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可能来源于制度、人员、系统和社会等各个方面,任何方面的缺陷都会诱发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发生。在总结我国当今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特征的基础上,我们要抓住重点,克服难点,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增强员工守法合规意识,在全行形成良好的文化氛围,力争全面控制操作风险的发生。

参考文献:

[1]杨天玲.银行操作风险成因及对策研究.金融与保险.2008.(6).

[2]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项目部.金融业风险案例汇编.2012.

[3]杨娅丽,陈林龙.切实防范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J].中国城市金融,2005,(5).

银行四风工作总结篇5

关键词:国有商业银行;竞争力

一、商业银行竞争力定义

本文将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定义为:商业银行在兼顾其社会责任和公众服务义务的同时,以先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成为市场的主要金融服务供应商,并获得超额利润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这体现在银行价值链的各个方面,主要包括:资本管理,风险管理,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建设和组织管理。

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竞争力对比的分析方法

1.多指标加权综合评估方法

多指标加权综合评估方法的核心在于根据某种理论模型,选择一些指标,并赋予各指标一定的权重,并按照这些权重对相关指标进行加权平均,根据各个指标的得分进行评估和排序,从而得出各商业银行竞争力的强弱对比。

2.本文构建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竞争力指标评价体系

影响商业银行的竞争力的因素很多,本文主要从以下六大方面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竞争力进行具体的分析对比评价。

(1)资本管理模块:包括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12.5 倍的市场风险资本))和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12.5 倍的市场风险资本)),分值各为5分。

(2)风险管理模块:包括不良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各项贷款)、拨备率(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余额/不良贷款余额)、授信集中度(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资本净额×100%)、流动性(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100%)、存贷比(各项贷款期末余额/各项存款期末余额),分值各为5分。

(3)盈利能力:包括ROE(税后利润总额/总资产)、ROA(税后利润总额/所有者权益)、成本收入比(营业费用/营业收入×100%),其中ROE、ROA分值为5分,成本收入比为10分。

(4)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包括资产增长率((年末资产总额-年初资产总额)/年初资产总额)、净利润增长率((本年末净利润一上年末净利润)/上年末净利润),分值均为10分。

(5)人力资本管理:本科学历占员工比重(本科以上学历员工数/员工总数),分值为10分。

(6)区域影响力:包括国内分行数量(选择营业网点数量作为衡量)和国际业务能力(与国外企业业务往来规模的大小),其中国内分行数量标准分值为10分,国外业务能力为5分。

关于指标权重的确定,我们引用了社会上权威的金融专家和银行工作者相对认可的评价比例,然后结合自己的选择指标又加以改进,最终确定了本文所评估的各个指标权重。

关于各个模块的得分计算,我们采用下列原则:

①单个指标的评估根据商业银行的数据进行排序,分别排列出1-4名,指标排名首位的商业银行得分为该指标所占比重值,如5分、10分,相对应的,每递减一位得分递减 0.5分,1分,以此类推得到每个商业银行该单项指标的得分。

②综合竞争力的评估根据各个模块内商业银行各项指标的得分情况进行汇总,得到商业银行综合竞争力的得分。

3.数据来源

本文的数据来源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年报,时间跨度为2006年度至2009年度,其中农行由于2009年刚上市,所以只选取了2008、2009年的年报数据。为了避开数据的波动性,我们选取2006 年至 2009 年的平均数据来进行评估,以消除某个年份某些个别数据的异常波动的影响。

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竞争力的实证分析

通过汇总六大模块的各项得分,得出工行的总分为88,排名第一位;中行的总分86.5,排名第二位,建行的总分为85.5,排名第三位;农行的总分为80,排名第四位。

四、提升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竞争力的建议

1.转变银行的营销模式

向“精准营销”转变。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营销目前仍处于粗放营销阶段 。要做到精细营销,必须制定科学的市场开发规划,针对细分市场和客户设计合适的产品,重新塑造适合核心产品销售特征与规律的销售流程和营销体系。

2.在客户选择模式上变“以大论优”为“以质论优”

大企业由于融资渠道日益多元化,对银行的贡献和忠诚度不断下降。而随着国内经济结构的变化及信用环境的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显示出了巨大的潜力。因此各银行应该在抓好大企业营销的同时,大力拓展中小企业客户和改善客户结构。

3.培育良好的创新人才和创新文化,构筑持续创新能力

首先要树立人力资源是商业银行第一资源的理念,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商业银行发展规律的人力资源竞争合作机制,为商业银行的发展提供动力。

4.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提升盈利水平

我国国有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众多民营企业充满活力、成长迅速,这些不仅要求商业银行提供基本的存贷款业务,而且要求提供顾问咨询、、中介、结算等中间业务,大型国家控股商业银行立足自身优势,发展中间业务,可为企业发展提供一个周全的金融服务环境。

5.通过对风险的定量分析,实现从规避风险到管理风险的转变

各大行应充分利用定量化的风险评估模型和信息技术,通过定量分析对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可能的损失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决策,真正做到从规避风险到管理风险的转变。

参考文献:

[1]王 亮:《新巴塞尔协议》框架下对中国国有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及对策的研究,统计研究,2003(1).

[2]李 治:我国现代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研究 ,学位论文,硕士2006.

银行四风工作总结篇6

首先我们将对数据从定义、范围、来源以及可能导致数据差异的因素进行简要的说明,然后对全文分析的思路和用到的方法进行介绍。

(一)数据定义:本次调查的对象为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按照巴塞尔委员会导致损失发生的原因来划分操作风险类型为7类即实施、交付及流程管理,业务中断及系统失灵,客户关系、产品及业务操作,对物理资产的损害,雇佣关系,内部欺诈,外部欺诈。

(二)数据范围:本文选取厦门市辖区内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厦门商业银行、光大银行等8家主要中资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状况,并从类别、产品、年度、发生部位、映射环节等多个维度对1998年-2004年发生的总损失金额为3.99亿元的172个操作风险损失事件进行分析。

(三)分析方法介绍:本次数据的收集首先要求参与行提供包括操作风险损失的损失地点和日期,与之相关的业务线和事件类型,损失数额,若有保险补偿赔付数额是多少;其次要求参与者提供本机构业务线和事件类型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定义的业务线和事件类型的对应关系,并基于自己定义的业务线和事件类型上报损失数据,上报的数据可以横跨不同的时间区间;最后要求参与者在可能的情况下提供业务线和事件类型的操作风险敞口估计值。

二、损失事件的操作风险类型分析

本部分将通过对厦门地区八家商业银行提供的不同类型损失事件的数目和损失金额的对比分析,找出7种操作风险类型中的重点类型对其进行深入的理论分析,并结合全国范围内发生的相关典型案例进行说明。

首先通过图1对不同类型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数目以及图2其对应的损失金额的分布,我们可以看出,尽管案发数目并不多,但是内部欺诈造成的金额损失却占据总损失的半数以上,因此该环节值得银行监管部门引起高度重视,尤其近年来内部人员作案和内外勾结作案的情况尤为突出。

与此同时外部欺诈造成的风险损失1.16亿元占总损失金额的29.11%,这表明在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同时各商业银行还面临着很大的外部风险。实施、交付及流程管理,客户关系、产品及业务操作,业务中断及系统失灵这三种类型操作风险损失额占比为13.88%,但发生次数占73.26%。这表明有关商业银行内部程序仍不完善,人员培训、制度建设严重滞后于业务发展。同时随着手机银行业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新金融业务的不断推出,针对这些新业务的犯罪手段不断出现,犯罪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

三、损失事件对应的产品及活动情况分析

损失事件在产品或活动中的分布显示,无论从损失数目还是从损失金额来看,公司贷款部分都是应当给予高度重视的环节,其损失数目43次之多,而造成的损失金额也是高达四成以上,都说明对公授信应是各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防范和管理的重中之重。至于帐外融资部分,由于辖内工商银行某任行长主导的一笔账外融资造成损失近1.76亿元,占七年间八家商业银行总损失额44.10%,这也是导致在此次分析中帐外融资导致损失额也占四成以上的主要原因所在,同时在表格最后一列的单笔平均损失金额分析中帐外融资更是高达2196.813万元,由此充分说明了一旦银行高管人员工作失控或者预期出现偏差,将导致严重的后果和巨大的损失。除此之外人民币结算所造成的损失也接近一成,如此看来此三者构成了最主要的操作风险损失来源。

公司贷款在国内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比例,同时也是其实现利润的主要途径,由于该活动发生频率较高以及制度上的漏洞,导致该环节操作风险发生的概率和造成的损失如此之大足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根据公司贷款类操作风险损失在映射环节上的分布(见图3),可以判定公司贷款在贷后管理环节上暴露的操作风险最为突出,贷款审批、贷前调查也是操作风险较为集中的两个环节。其中,贷款审批环节的操作风险均发生在2000年前,说明近年来商业银行信贷审批机制改革在风险控制上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出现了风险向两头延伸的现象,对贷后管理阶段的风险识别和控制亟需改进。

四、结论

通过上述详细的数据和理论的分析,我们总结可以得到以下三点:(一)操作风险损失巨大。(二)操作风险管理滞后。(三)操作风险防范应突出重点。

五、原因分析

归纳汇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关键岗位用人不当,缺乏必要的教育诫勉;(二)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三)内控不完善,责任不明确。

六、建议

基于上述详细分析,下面我们将对如何提高当前商业银行对于操作风险的防范能力和防范意识提出几条可行性建议以供大家参考:

(一)强化内部控制,改善基础管理,从根本上提升防范操作风险能力。

银行四风工作总结篇7

关键词:商业银行 风险管理 管理意识 提高 建议

商业银行作为社会最主要的资金融通平台,其发展的健康与否直接影响着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转,因此加强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不仅关乎银行自身的生存发展,更关乎国家经济的健康前进。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信贷风险、流通风险、操作风险以及信誉风险。这四种风险对银行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影响,需要我们的商业银行管理者加强重视,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应对策略,以促进商业银行的健康发展。

一、我国商业银行加强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首先,加强风险管理是银行促进自身健康发展的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银行的经营已经基本上脱离了政府的保护,需要在市场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加强风险管理,就是提高自身应对风险的能力,提升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以保护本企业在市场大潮中健康稳步前进。其次,加强风险管理是促进社会经济健康运转的需要。前面已经提到,银行的发展状况不仅仅是银行自己的事情,更是整个国家的事情,商业银行的稳定就是整个国家经济稳定发展的基石,也是促进国家经济健康的重要调节工具。加强商业风险管理,就是为了稳定国民经济,促进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最后,加强风险管理是保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需要。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应先至今犹在,由于缺乏危机意识,在此次金融危机中大量银行倒闭破产,众多国家深陷泥潭。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大发展的今天,国际经济关系愈加密切,金融危机的影响不可避免,我国加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正是要提高整体经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能力,以保护国民经济免遭或尽可能减少金融危机的破坏程度。

二、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的风险

(一)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我国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最直接最普遍的风险,但同时也是最好控制的一种风险。操作风险主要存在于银行内部职员的工作过程中,或是认为的预谋,或是无意间的操作失误都会给银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虽然往往造成的独立损失并不严重,但就整个银行庞大体系而言,由于人员众多,失误总量却是不可轻视。在我国商业银行中,操作风险往往是由于商业银行公司内部治理不到位,内部程序与业务流程不完善,人员工作素质不强出现失误甚至舞弊,管理系统失灵或者存在缺陷以及外部事件的负面影响所造成的。因此这类风险只需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升管理水平便可以较好的进行规避。

(二)信誉风险

信誉风险在我国商业银行中普遍存在,当前我国商业银行还处于起步阶段,银行体系很不完善,银行之间虽然有自由竞争之名,却缺乏竞争之实。由国有政策性贷款银行改制而来的国有四大商业银行基本控制着国民经济的命脉,地方性和私人商业银行近年来虽然有所发展,但竞争力不强,亦未形成全国性的经营体系,难以与工、农、中、建四大银行形成实质上的竞争。垄断体制下的银行对客户的重视度远远不够,客户与银行之间的地位不对等,出现纠纷时客户往往处于不利地位,且各种乱收费现象层出不穷,国家也为做出实质性干预。这种情况下银行在国民眼中的形象是非常糟糕的,如果银行借着垄断势力而忽视民众述求,忽视信誉建设,最终在世界银行竞争的大潮中将会输掉市场,一败涂地。

(三)信贷风险

信贷风险是商业银行较为致命的风险之一,商业银行与其他企业一样以营利为目的。而商业贷款是商业性银行最主要的盈利手段,因此银行在吸储的同时,迫切的希望能够尽可能的把客户的存款贷给可靠的借款客户,以赚取巨大的利息差额。根据有关调查显示,我国目前的商业存贷差额在世界上属于最高的,银行业利润率十分可观。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引导下,银行对客户的资质审查出现放水现象,且加之政府部门的干预,很多不具备贷款资质的企业或团体却从银行中融到大量资金,这种情况下银行面临的呆账坏账风险就非常高了,对银行的健康发展极为不利。

(四)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为了追求过度发展而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其实这种情况也不仅出现在银行之中,在任何企业中都普遍存在。作为世界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我国商业投资年回报率高达40%之多,企业为了追求高额利率,不惜依靠大量的贷款来达到扩大企业生产规模的目的。银行之间这种相互借贷的现象更加普遍,通过银行拆借可以在以较低的融资成本获得大量借款,而且在一定程度上绑架央行,变相迫使央行增发货币,给国民经济埋下隐患。而同时一旦出现经融危机等引起资金链条断裂,对那些过度依靠贷款的银行而言将是一场巨大的灾难。

三、如何加强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一)加强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在公司上下树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理念,提高风险管理意识

风险管理意识的强弱决定着公司对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加强从领导层到基层员工的风险意识、忧患意识的培养教育对企业的发展尤为重要,古人语: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当前我国银行业正处于暴利时期,虽然利润很高,但竞争力和风险抵御能力并不强,若不能强化风险意识而安于现状,在国家化的大潮流中必然要重蹈失败的覆辙。我国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应当充分利用国际先进管理理念,在走向国际化之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全面落实企业风险文化建设,树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理念,营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培养工作人员风险敏锐性,改进服务认真工作以更好的促进企业长远健康发展。

(二)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科学风险管理流程,提升总体风险管理能力

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是提高商业银行整体风险管理能力的根本之道,任何组织的健康都离不开良好体制的约束。商业银行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一是建立起高效而严密的组织体系,提高工作运转效率,增强企业凝聚力。二是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加强信息的流转和共享,提升银行内部决策效率和科学性。三是建立完善的预警系统,保持对银行总体运行的监控,及时发现风险的额存在并发出预警,加强对有关风险的预报,以制定相应应对策略。最后是建立全面的监控系统,不仅监控风险,更要监控银行经营过程,防止决策失误和工作失误,将可能引起风险的隐患降到最低。

(三)加强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减少操作风险

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存在的操作风险主要问题就是出在员工法律意识淡薄,业务操作不熟练上,从而导致了大量损害银行和社会利益的违规行为。有的是为一己私利而内外勾结,侵吞银行财产和客户财产;有的是业务操作失误频频,给银行健康发展埋下巨大隐患。商业银行工作人员是银行的灵魂,工作人员思想素质好坏、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银行整体的发展状况。加强员工技能培训,培育思想先进、业务娴熟的优秀员工是减少银行操作风险,提升银行服务水平竞争力的根本性手段。

(四)强化银行竞争意识,转变经营理念,重视各户需求,同时与社会媒体合作,全方位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规避信誉风险

信誉风险的出现归根结底是银行对客户对自身长远发展的不重视,其主要原因是竞争环境所致,国企长期受到政府保护,民企缺乏良性竞争机制,投机取巧违法行为严重,而处于弱势群体的储户利益长期得不到维护,致使商业银行信誉丧失严重。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今天,我国商业银行应当强化市场竞争意识,提高忧患意识,树立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强化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的宗旨意识,用实际行动真诚服务客户。同时加强与社会大众传播媒介的合作,积极宣传企业文化,打造企业良好形象。

(五)强化信贷资质评估,严格信贷流程,减少信贷风险

银行在进行贷款的时候都会对相关企业进行资质审核,资质评估是银行规避呆账坏账最重要的手段,在这个过程中商业银行必须要高度重视,切不可有半点疏漏。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呆账坏账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对银行的健康发展构成一定威胁,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一定要建立严格的企业审查机制和信贷流程管理,并且认真执行,对那些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坚决不放贷,不符合流程的亦不放贷,只有这样银行才能加强对借款企业的监管,把信贷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以保障商业银行长远发展。

四、结束语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虽然发展总体状况良好,发展前景广阔,但存在的风险问题也较为严重。行业内普遍存在着重视短期利润,忽略长远发展的问题,风险忧患意识不强,风险管理水平有限,应对能力不高,严重制约着银行体系的健康成长。商业银行在国民经济中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银行管理者必须提高风险意识,结合自身实际,站在国家经济战略的高度,不断提升管理水品和服务水平,为国家建设提供坚固金融后盾。

参考文献:

[1]贺建云,寇学军.城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管理策略[J].现代经济信息,2012

[2]李汀.商业银行的合规风险管理与商业银行的规范化经营[J].经济问题研究,2010

银行四风工作总结篇8

作为一种古老的险种,操作风险自商业银行诞生伊始就伴随其左右。但人们对操作风险的关注和认识是近几年才开始的。1995年巴林银行的倒闭为全球金融机构敲响了警钟,金融理论界和实务界开始研究影响日益巨大的操作风险问题。巴塞尔银行委员将操作风险定义为:由于内部程序、人员、系统的不完善或失误,或外部事件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有机构研究确认,20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机构因操作风险已损失了2000多亿美元,按照巴塞尔银行业委员会的估计,在银行业所有风险中,操作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已经发展到仅次于信用风险的地步,这不得不迫使银行业更加重视操作风险的管理和防范。而会计结算业务操作风险更是处于银行业务最一线、最前沿的操作风险。

一、建立会计结算操作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会计结算操作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组织体系的设置,应按照商业银行决策、执行、监督反馈三个系统相互制衡的原则进行。建立职责清晰、层次分明的会计内部管理、执行、监督体系。在总行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设立操作风险防控小组,负责对全行各类操作风险的宏观控制和政策性指引,其中子项包括会计结算操作风险。由总行会计结算管理机构制定对结算操作风险管理的的具体实施、管理办法并执行主要的管理职能;在分(支)行及基层营业机构建立实时控制的事中监督系统;同时在稽核监控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对结算操作风险的事后监控系统,从而建立起一个由上至下系统连贯的会计结算操作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同时由于会计业务流程是所有商业银行业务的最基础的平台,银行会计结算操作风险必定会对银行其他业务产生一定影响,但会计结算管理部门并不是唯一对银行全行会计结算操作风险负责的部门,银行各相关业务部门都应当按照部门职能的特性进行联动,共同配合、参与对会计结算操作风险的管理。

二、强化会计结算制度、流程建设工作

(一)建立标准化的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一是在整合、梳理会计结算管理制度、内控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操作流程,完善并强化对会计结算业务操作过程中各环节的风险控制和管理。二是及时对制度、流程进行补充和修订。银行业务的更新和创新日新月异,因此对制度和流程的及时修订和补充更显重要,要通过政策研究、业务检查以及从一线柜台收集反馈的意见及问题,及时对原有制度和流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缺漏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三是建立定期的风险评价、评估制度。定期对各项会计业务进行风险评估、评价、会计内控检查评价、操作风险防范评价等。四是有针对性的制定操作风险防范制度。以金融领域发生的大案、要案等为鉴,积极查找本行在结算业务内控管理的漏洞,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操作风险规章制度,并研究落实会计结算领域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手段。

(二)制度、流程建设中需关注的几个问题。一是制度、流程要优于业务先行。面对激烈的金融竞争,各家银行都纷纷亮出浑身解数开展金融创新,因此近几年商业银行推出的新产品、新业务有如雨后春笋,商业银行在新业务、新产品推广时,更要高度关注由新业务所带来的系列风险,特别是操作风险,要在充分研究、分析并试点的基础上,先行制定完善的内控制度和操作流程,以有效评估和防范其可能形成的操作风险。二是在内控岗位的设置和对结算操作风险管理上,要积极加强岗位责任制建设力度,确保内控管理所需的双重控制和交叉检查手段的有效实施;要明确并建立职责,让银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到对结算操作风险的监督管理工作中来,以实现对结算操作风险从不同方位、不同角度的全面管理和监控,如:充分发挥内部稽核部门、审计部门职能,以及在必要时借助外部审计手段等。三是要加强岗位和业务的制约、制衡。要切实加强会计结算业务的授权、分权管理,规范决策程序,通过科学合理地界定职责和权力范围,杜绝任何个人或部门独立完成某一会计业务而不受监督和制约情况的发生。要坚持定期对要害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强制休假、岗位轮换和交流制度,做到问题早发现,风险早预防。四是通过大力推行管理决策信息化,实现会计结算风险管理由事后管理向全程管理、由定性管理向定量化管理的转变。

三、实施有效检查监督、完善整改纠错机制

(一)进一步明确检查目的,改进检查方法,严肃检查结果,提高整改落实的效果。检查的最终目的不是查问题,而是通过对业务操作层的检查辅导,提高银行内部防范风险的能力,促进业务的不断健康发展。检查要善于抓住重点,对容易导致事故、案件和造成资产损失的薄弱环节和岗位要进行重点监控。不仅要检查出现存的问题,还要总结出现问题的环节是否属于风险点,以此对风险进行区分和分析。同时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更依赖于对问题的整改落实力度,各项检查不能仅停留在揭露问题这一层面,更要帮助被检查对象提高对存在问题的认识和整改,从加强管理的角度提出建议,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持续关注、持续检查,以使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二)完善整改、纠错机制。一是各分(支)行对会计检查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消灭存在的风险隐患和问题。二是监督检查部门要及时组织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对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彻底现象及时督促,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直至有效整改完毕。

(三)建立结算操作风险警示报告制度。针对集中出现的问题或突出呈现的业务操作风险点,由会计结算业务主管部门或稽核监控部门每月汇总,形成会计结算业务操作风险警示报告,下发到银行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以起到警示和强调的作用。

(四)建立定期召开结算操作风险状况及对策分析会议制度。由银行会计结算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稽核等相关业务部门、分(支)行主管行长、委派会计、结算监督员、综合柜员等不同责任层次的人员参加分析会议。在分行一级可建立每季度召开会议的制度,在支行一级可建立每月召开会议的制度,在各营业网点则可建立每周的分析制度。要通过对以上措施的执行和落实,建立起持续的、循环的会计结算操作风险检查、分析、处理、改进过程,督导责任人员严格履行各岗位职责和遵守业务操作流程,确保每一个环节和过程均得到有效实施,最终达到控制或消除操作风险的目的。

四、加强会计结算监管队伍建设,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

(一)完善结算操作风险监管预警手段,培养结算操作风险管理人才。应加快研制、完善预防操作风险预警系统,对操作风险实施动态管理,采取量化管理和模型化管理手段,在技术条件成熟和允许的情况下,还可运用回归分析、非线性模型、经济函数模型等来科学衡量风险,让管理监督部门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发现问题,堵塞漏洞。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定向培养操作结算操作风险管理人才,不断提高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风险管理水平,使基层营业网点的操作风险控制在可以防范的有效范围之内 。

(二)明确风险管理责任,建立风险管理能力及业绩评价机制。商业银行应对支行主管结算工作负责人、委派会计、营业网点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建立明确的结算操作风险管理职责,同时定期组织开展对其的风险管理经验、管理能力和管理业绩的评估评价,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同时为进一步提高结算操作风险的管理水平,要通过集中或分散培训的方式,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风险管理的先进知识、理念和方法,不断提高其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充实会计结算监管队伍力量。要将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敢抓敢管的会计人员充实到基层营业网点会计监管工作队伍中去,充分发挥其“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五、优化业务流程,提高结算操作风险管理科技水平

(一)优化业务流程。各项银行业务设计要尽可能的优化业务处理流程或程序,从客观上减少操作风险源,减少出现技术性风险的错误或事故机率,并尽量将业务流程中的高风险控制点纳入计算机的控制范围,通过在机内设置相应的要素,增加后台管理能力,减少人为的操作性风险。

(二)提高结算操作风险管理科技水平。要采用更为科学的操作风险衡量方法,建立会计结算操作风险衡量系统,敏感反映会计结算操作风险的变动,对会计结算操作风险信息进行自动分析。

六、培育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文化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文化的建立应贯穿于建设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的整个过程,并结合实施的组织架构、业务流程以及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不断将操作风险管理新理念、原理、工具等传递给相关人员,让他们能够视为己任,主动地参与其中的改进和配合,发挥出自身的智慧。一是加强风险意识教育,增强员工的防范意识。防范操作风险的关键在于人,商业银行要加强员工对防范操作风险知识的学习,加强对员工的操作风险教育,增强员工的防范意识。二是建立起共同的风险管理价值观。针对银行会计结算专业而言,就是要让各层次银行会计结算及相关管理人员对构成操作风险的包括执行风险、信息风险、关系风险、法律风险、人员风险、系统事件风险等形成全面、足够的了解,并充分认识各类违法违规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真正从内心深处提高警惕,把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切实防患于未然。三是要发挥银行会计结算人员在操作风险管理上的主观能动性。要增强员工在操作风险管理上的主人翁意识,尊重并听取员工在风险管理上的意见和建议,要构建充满活力的选拔任用会计人员的工作机制,做到人尽其才,形成奋发向上的氛围。四是要加强对银行结算操作风险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和使用,要建立全面、科学、可操作的操作风险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银行会计结算人员参与风险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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