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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管理8篇

时间:2023-03-10 14:54:13

土地资源管理

土地资源管理篇1

【关键词】城市;土地资源;管理;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F29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1―0317-01

城市土地资源是指城市市区内的土地资源。城市土地资源是城市建设的空间载体,为城市经济发展、人口增长以及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必要的场所和空间,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城市土地资源作为一种有限的、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在城市可持续发展和保持竞争力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加强城市土地资源管理,使其发挥最大的效益,进而扩大城市经济总量,提高城市的承载能力,增强城市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已成为地方各级政府思考的重要内容之一。

1 我国城市土地资源管理的现状

我国城市土地资源管理的现状主要表现一方面社会经济发展与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关系日益密切;另一方面又出现了土地资源配置市场机制失灵和政府宏观机制失控现象同时发生的怪圈。目前我国城市土地资源的矛盾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发展规划不够协调城市建设以总体规划为依据,由城市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而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是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的,双方在制定规划时如没能充分交流,两个规划必有不相协调的部分,这就会为今后在建设管理上造成不利影响。如土地利用规划中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有些在城市发展用地控制区内,有的甚至在近期建设用地范围。这样,使科学合理的建设行为实施起来比较困难,特别是事关经济发展大局的重点项目,往往因征地影响速度和效益。

土地管理与建设规划管理步调不够一致法律法规对土地管理和建设规划管理程序都有比较明确的规定,但是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部门之间相互配合不力,导致两个方面的管理时常脱节,给城市建设和土地管理造成影响,不能保证城市建设有序进行,或者造成办事效率低下影响建设速度。这主要还是一个管理体制和领导体制问题,这要求城市建设管理部门与城市土地管理部门要协调一致。

城市用地紧张与土地浪费并存在我国城市化发展快速推进的过程中,有的城市政府加强了对土地开发利用的强度,城市土地资源被过度的利用,城市土地生态系统的自我更新能力遭到了破坏。尽管我国城市用地面积增长的速度比较快,但城市人均占地面积仍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人地矛盾十分突出。目前城市地皮紧张、住宅拥挤、道路堵塞、交通不便、教育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无法满足市民实际需求。同时城市土地使用过程中的浪费现象十分突出,由于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土地资源无偿划拨或无偿使用,造成了很多城市土地出现了多征少用、早征迟用,甚至征而不用的奇怪现象,一些城市不顾中央和上级政府的要求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擅自乱征乱批土地,很多城市盲目发展开发区,出现“开而不发,围而不用”的现象,导致了大量土地资源浪费。

城市土地市场化运作尚待规范有的地方为了多渠道筹集城市建设资金,热衷于拍卖黄金地段的土地,这种市场化运作方式本来无可非议,但往往偏离方向,未能充分考虑城市功能分区的需要,未能严格按城市规划进行控制,结果把该作绿地的地块作为建房,该作住宅区的建成工业区或者商业区,又由于客观存在行政干预,以致法定的建设规划人为地成了一纸空文。这需要城市建设与土地管理部门在开发利用城市土地时要充分考虑城市近期目标与远期发展的关系,协调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土地。政府部门要从长远利益着想,合去一部分眼前即得利益,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并可适当增加城市绿地建设等公共设施建设,以改善城市的景观、生态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的吸引力,从而最终使城市土地升值,达到开发与利用的目的。

2 城市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土地是一个城市空间和城市功能的载体,土地供应状况直接关系到一个城市的发展空间、发展潜力和发展方向。因此,要使有限的城市空间发挥最大的效用,必须高度重视对城市土地资源的管理,努力提高土地资本的利用效率和地域空间的生态环境效益及经济效益。

制定科学的城市土地资源的规划管理,确立合理的城市发展战略城市土地规划必须超前,应起到先行指导城市开发管理土地的作用,使用地者事先知道各地块在城市规划中可以做什么,怎样做以及不可以做什么。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开发管理土地在城市规划的约束下进行。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对用地规模、各类用地的比重、空间控制标准、建筑密度控制标准、人口密度控制标准予以科学化和规范化,同时城市土地规划必须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必须重视城市规划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性,要按照级差地租原理,合理安排利用城市土地。

挖掘城市土地的内部潜力,提高城市土地的利用率提高城市土地的利用率,集约和节约开发利用土地,关键应从以下方面着手:第一,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程度,通过摸清城区内闲置土地的数量,筹集资金开发利用存量土地,走内涵式的发展道路;第二,合理布局城市土地,做到地尽其力,优地优用;第三,综合开发城市土地,提高土地容积率,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第四,组织科技力量,针对城市存量土地潜力进行分析研究,挖掘城市土地的内部潜力。第五,建立和谐的人地关系,维护土地资源可更新能力。要在对现有土地保护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土地开发利用的强度,要对用地单位的容积率和绿化率、公共用地面积等严格控制,以维护土地生态系统的自我更新能力,确保城市土地资源不会遭受新的破坏。

转变城市地方政府观念,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发展是硬道理,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是发展。政府应该科学合理制定开发整理土地供应计划,并综合考虑经济、人口、城市化、环境保护、文化教育等因素。开发管理土地供应计划应该是公开的、透明的竞争。政府要实行土地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整体思路,确保土地的永续利用,从而促进城市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建立和完善城市土地市场,规范城市土地市场管理。国家应该对土地市场严加控制,政府要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按照国家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来配置土地,政府通过土地利用计划垄断一级土地市场的供给,控制一级土地市场的出让总量,运用政策影响土地供给价格。城市二级市场作为对城市土地资源的再配置,其管理的重点应放在严格审验土地使用者的土地用途及土地规划,把住产权登记关,充分利用优先购买权。而对于土地的三级市场及房地产交易与消费市场,国家应建立一整套规范的监督机制,以确保消费者的利益,从而健全土地管理制度,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工业化与城市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资源需求增大,环境压力越来越大,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对协调人口、资源、经济、环境之间的关系,缓解人地矛盾,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要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实现政府对土地市场的科学、有效地管理,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运行秩序,加快城市土地经营管理的进程,充分发挥城市土地的效益,实现城市经济发展与土地资产收益的良性互动和相互促进,加快城市化建设步伐。

参考文献

土地资源管理篇2

【关键词】土地 资源管理 利用

一、土地资源管理利用存在问题及产生原因

(一)土地管理体制没有完全理顺

1.供地管理主体没有集中的力量,部门之间没有相互作用,宏观调控比较缺乏。

2.土地配置机制仍需完善。在土地供应市场化的过程中,公开化程度不高,这样的话,土地资产在运作的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腐败现象也就随之而生。

(二)土地管理和利用关系没有完全协调

现有土地用地规划不够先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很早就编制出来了,相关用地指标已不符合现实用地的状况,可是城市建设的任务还是要继续,所以,就会出现不断地拆除民房,然后再建民房,这样的话,造成的损失是很严重的。

(三)征地补偿及配套政策没有完全到位

伴随着不断增加的公共设施用地,征用民地的时候越来越多,这类人群陷入了三无的环境,补偿农民也没有很多,而且给予农民的补偿都没有统一的标准,就算是国家要求建设的一些公路、铁路等重点项目,所给予的补偿也不能保证是100%的,从而农民在接受征地之后,也不会得到应得的利益,所以,会出现很多农民去上访闹事,农村的发展和经济建设肯定会受到严重的影响。

(四)依法打击非法用地和违章建筑力度不够

在城市建设中,进行用地建设的时候常常会出现建超出范围,非法用地和乱搭乱建现象,在城郊或农村这种问题就更为严重。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其实就是没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并且在执行的时候,力度也不够,也会出现以罚代建的情况,只要罚款交到了,事情也就算是解决了。

(五)集约用地不高,土地利用率低

我国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稀缺,当前又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因此,切实保护耕地,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走出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土地利用新路子,是关系民族生存根基和国家长远利益的大计。

二、加强土地资源管理所采取的措施

综合上述存在的问题,其要害主要反映在:①重罚款轻打击;②重开发轻利用;③重经验轻规划;④重安置轻监管;⑤重当前轻长远;为了使我们的土地管理和利用逐步走向一条依法、规范、成熟、有序的市场化道路,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须严格实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有序开发用地;加快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报批;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应采取下列措施:

(一)加强领导,理顺机制

土地资源管理和领导小组的建立在地方中起着尤为重要的作用,使政府直接进行管理,政府要带动各职能部门,进行用地联审制度的完善和健全,只有这样,土地的供应机制和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要逐渐建立起来。而且土地资源整合的进行也是很有必要的,然后实行一站式土地交易、一站式办事收费、一站式竞拍成交;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乡镇(街)要积极配合,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努力形成全体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宣传,统一思想

在我国的基本国策中,对于土地资源的利用和耕地的保护是最为主要的内容,想要做到这些内容,《土地管理法》的宣传力度一定要加大,报纸、广播电视、宣传车、宣传单等方式就成为加大宣传力度的主要形式,只有这样,对于土地的利用人们才能有着更为深入的认识和了解。对于利用好的土地要作为宣传的典范,对于非法用地和违章建筑要加以曝光率,这样的话,国土资源在全民中认识才会更加深入。

(三)编好规划,加强监管

随着不断加快的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进程,对于土地资源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土地资源的损失和浪费也就随之出现。因此,必须严格实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有序开发用地。新的土地规划修编工作的重要性已经无法替代,在对土地资源进行管理和利用的时候,规划成为重要内容之一,总体部署的实行也是尤为重要的。总体规划在土地的利用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引导工业项目向产业基地和工业建成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使公共建设用地能够更为合理。同时建议政府加大对土地管理和合理利用的督查力度,对违章建筑,不得以罚款、补办手续取代,要强令停工拆除;对违法者要绳之以法;对主管部门要追究责任。

(四)严格审批,合理利用

除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外,其他建设用地都必须论证预审,未通过论证预审,一律不准立项。土地审批严格落实“六个不批”;即:不符合土地规划的不批;没有农用地转年度计划指标的不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项目用地超标的不批;未通过预审的不批;征地补偿安置没落实的不批;没用做到耕地占补平衡的不批,真正做到按章立项,依法供地,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

(五)盘活土地,开源节流

加大存量土地收储处置力度,对于建设用地的存量,要进行细致认真的调查,针对一些特征的重点工程项目土地,要进行深入地检查,在册登记,使界线范围更为明确;对于那些占地的或者是复征的土地要清理掉。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应采取以下措施,包括:改变土地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或纳入政府储备等,以达到充分利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开发商需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交纳土地闲置费。在节约集约和科学利用土地的前提下,对农村分散的空闲地、闲置地和低效利用土地进行融合,同时做好农用地整理工作,做到“开源”与“节流”并举,努力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杜绝土地撂荒,禁止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

参考文献

[1]王东梅,申菲.论土地管理中的价值标准[J];科技传播;2010年06期.

[2]蔡胤,曹曦.湖南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召开 严格落实土地管理和耕保责任[J];国土资源导刊;2010年02期.

土地资源管理篇3

关键字:土地资源 ,价格, 管理

Abstract: the Chinese government in solving the land price management problems at the same time. Profits from the overseas experience, and gradually formed a of the land price system of management pattern. Objective: to discuss the price of land resources management. Methods: a review of the literature material and combined with personal experiences are summarized. Results: establishing the land evaluation system. Build appraisal organizations and appraisal of personnel qualification certification system. Set up the standard land price and land price system calibration regularly publish. Build land price monitoring system. Establishes the land supply plan system and land reserve system. Establishes the land deal floor price system. Establishes the land value added tax system. Conclusion: the land price management system of sound, and further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land management. Perfect the price of land market mechanism.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land price technology and policy research, provide decision-making basis for land price management.

Key word: land resources, price,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301.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土地资源价格管理制度

中国的土地市场是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才开始形成并逐步发展起来的,中国政府在解决土地价格管理实际问题的同时。借鉴国外的经验,逐步形成了中国的土地价格管理制度雏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土地估价制度。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建立土地估价制度,要求各城市必须开展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并对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进行交易底价评估。现在,土地估价已介入大多数土地交易,如企业股份制改造、土地抵押等,农村土地也已开展基准地价评估。对城乡土地进行基准地价评估和标定地价评估,为地价管理部门制定地价管理政策和对土地交易价格进行宏观调控提供了依据。

(2)建立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的资格认证制度。开展土地价格评估,必须由专门的机构和专业人员进行。为了确保土地估价结果的科学性,管理部门要求开展这一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必须经过资格认证,估价人员要经过考试才能取得估价资格。目前,中国土地估价机构分A级、准A级和8级三类,对不同类型的估价机构的没立标准和从业范围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估价人员必须在相当学历的基础上参加专业考试,合格者经注册方可从事估价工作。

(3)建立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定期公布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要定期公布。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是城市政府管理地价的基本参照依据,也是房地产投资者投资决策的主要依据。为了确保城市基准地价的科学性,国家要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基准地价成果要上报国土资源部进行审核与平衡。

(4)建立地价监测体系。为了更好地了解市场地价状况,制定地价政策,自1999年开始,国土资源部即着手在全国各城市建立地价监测体系。通过将各城市的地价变化情况及时通过该体系传输至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可快捷准确地了解各城市的地价状况,及时制定相应的地价管理政策,同时,利用监测数据编制全国地价指数,并定期。

(5)建立土地供应计划制度和土地储备制度。为了在宏观上调控土地价格,必须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数量和区位。各级政府根据我国耕地少、房地产开发起步较晚的实际,建立了土地供应计划制度和土地储备制度,要求每年进入一级土地市场的土地数量和时机要在政府计划的控制之下确定,同时,各城市土地管理部门还建立了土地储备制度,以有效地调节土地供应。

(6)建立土地交易最低限价制度。《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土地交易价格不得低于城市政府规定的标定地价,否则,政府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7)建立土地增值税制度。为了规范土地及房地产市场的交易秩序,抑制土地投机,1994年1月开始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开征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的实行有效地控制了土地价格的过快上涨。

2、土地资源价格制度革新

(1)健全地价管理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地价管理的效率。随着土地市场的不断发育和发展,土地利用中的许多问题已与地价管理密切相关。要在正确处理土地经济收益与社会总体经济发展、国有土地增值与经济体制改革、中央利益与地方利益以及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各种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地价管理制度,切实解决地价管理制度过于分散,无法发挥地价在土地市场中作用的状况。因此,尽快制定有关地价管理的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将分散于土地招标拍卖、协议出让、收购储备、有形市场建设等诸多环节中的政策和制度进行集成,提高地价管理的整体功效。

(2)完善地价的市场形成机制。建立地价的公开形成机制,一是要继续推行土地招标拍卖,通过公开竞争形成地价,从根本上解决土地出让中不依法行政的问题;二是要规范协议出让行为,切实执行协议出让中地价评估、集体决策、结果公开的程序;三是加强土地有形市场建设,对存量划拨地人市实行公开挂牌交易制度;四是要加大土地市场清理整顿力度,为地价的市场形成机制建立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加强地价管理中的技术与政策研究,为地价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一是要研究在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过程中地价的调控机制,为发挥地价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杠杆作用,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地价管理制度体系提供理论支撑。二是要加强对基准地价更新的技术问题、不同权利状态下的地价评估问题、地价与容积率的关系问题、地价与房价的经济关系问题、农用地估价问题以及地价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速度之间的关系等问题的研究,为实际工作提供技术及理论支持。

参考文献:

土地资源管理篇4

要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在进行土地流转过程中,必须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二轮土地承包的具体政策,按照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权证到户的要求做好完善工作,决不能为了一个项目,视国家政策而不顾,草率行事,搞什么“大调整”、“小调整”的,动荡农民生产投入之积极性。要坚持尊重民意的原则。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必须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在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要求及时完善手续,特别是招商引资项目,改变土地用途时,一定要尊重历史,尊重实际,尊重民意,一定要站在既要发展,又要保护农民权益,选择形式要多样化,不搞一刀切,一定要完善各类手续,赔产手续、还耕手续等等,坚决杜绝各种隐患,引发农村经济社会群体矛盾。要坚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必须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借机非法剥夺和限制农户承包土地的权利及其相关权益,特别要注意的是操作的合理合法性、公开透明性、客观公正性,杜绝一切“暗箱操作”,防止一切损公肥私行为。

2合理选择流转方式

土地两权分离,有利于提高现有土地和山水资源的利用率、产出率和商品率,而且有利于农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和市场化竞争。在推进土地流转过程中,主要采取自由流转和组织流转两种形式。所谓自由流转,就是农户直接进行流转的,其特点是补偿标准多样,也有无偿耕种的,承包期限不定,权利义务不明确,合同形式相对不规范。这是大部分无力耕种农民采用的土地流转方式,其具体形式主要有:①转包。农户将承包土地直接转包他人,收取租金。②代耕。农户将承包土地无偿地给其他人耕种,大多出现在亲朋好友之间。所谓组织流转,就是通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实现的土地流转方式,其特点是规模较大,连片经营,多数地方农民能从流转中得到补偿,流转期限较长且稳定,一般在10~30年间,相对而言要规范化些。推行的农村承包耕地“托管”形式,就是很好的方式。组织流转的具体形式:①反租倒包。由村组向农户租回承包土地,再倒包给招商引资企业或其他经营户。②留包转耕。对部分从事二、三产业或外出务工的农户,由于他们无力再耕作自家土地,村集体可以在保留农户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经营权集中流转。③股份合作。村集体将农户土地承包权折算成土地股份并虚化,土地由村集体统一经营或发包,按土地股份,村集体将土地经营及发包所得年终进行分配。这是一种比较先进的组织流转方式,既保障了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又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是值得推荐的方式。

3农村社区作为土地流转治理机构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社会不断发展,社会结构变化导致利益的多元化及利益冲突,致使农村社会矛盾加剧,发展农村社区成为解决农村利益冲突和矛盾的必然道路。这也是解决现代农村问题、促进农村和谐的必然选择。通过农村社区组织可以增加农村社会群体抵御强势集团的能力,更好促进公平与效率的实现。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是建设农村社区的关键问题,农村土地关系到农民生存的切身利益。在实践过程中,农地市场流转机制不健全问题,造成农村土地流转无法有序进行。由于农民处于弱势地位且维权意识及能力薄弱,一些地方官员,低价流转农村土地,损害农民利益。但是随着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健全,基层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以“社区自治”为目标的社区民主管理体制逐渐建立起来,不仅能维护农民的相关利益,也给予了社区部分自治的权利,包括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土地所有权等对土地的处置权利。农村社区可以代表农民的利益,通过集中各方资源,加强农民在利益博弈中的话语权,增强农民在土地流转方面的维权能力和意识,更好地维护农民利益。同时,为农民提供表达意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平台,加强基层群众自治,更好地促进农村社会公平与正义,维护农民发展权益,实现农村社会和谐。在修订《土地管理法》时,我们应将农村社区作为重要的土地流转治理机构,发挥社区及社区中的社会组织在土地利益分享与共享、提高社会管理效率、降低服务成本、化解社区矛盾、提高社区发展水平中的基础作用。

4使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适度分离

土地资源管理篇5

关键词:节约利用;土地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土地资源是我国实现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然而,近些年来土地资源出现供需矛盾的现象。在对土地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的过程中,一方面出现土地闲置,另一方面存在对土地毫无节制的开发利用,从而导致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和过度浪费,不利于可持续性发展。所以应该转变对土地资源的管理方式,加大对土地资源的节约利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划分土地结构,有效缓解土地资源的供需矛盾,从而促进土地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化利用水平的对策措施

(一)加大对闲置低效利用土地的清理力度

土地闲置是土地资源浪费中比较常见的现象,所以要进一步加强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节约利用的目的。对闲置未用以及低效利用的土地加大排查的力度,然后建立详细的档案记录,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开发利用,发挥最大的经济价值。对于闲置时间超过两年的土地,要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无偿收回,对于闲置一年以上未满两年的土地,可以实行等价置换或者改变用途等方式,提高利用效率。

(二)实行优先使用储备土地战略

在经济建设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会造成建设用地搁浅的现象,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由此影响到城市规划以及土地利用的规划。为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可以对储备土地实行优先使用的战略,提高土地的供地率。此外,在对土地利用项目进行审批规划的过程中,要加大审查的力度,对于可行性不高的项目,切记盲目通过。对于因为投资不到位而造成土地闲置的现象,一定要加大处罚的力度,并且没收土地的使用权,减少闲置土地。

(三)加大闲置土地挖潜力度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不仅对城市用地造成压力,同时在农村也出现了大量闲置的土地,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合理规划土地资源,加快城镇一体化建设的步伐。将农村人口数量较少的村庄进行合并,建立农村住宅集聚区对于企业、乡镇以及学校等闲置的旧址,应该重新进行开垦利用,盘活土地利用价值。为了缓解城市用地压力,应该加快旧城改造进度,推进城中村建设步伐,由此不仅挖掘了农村闲置土地的利用效率,同时又有效的缓解了城市用地紧张的局面。

(四)加强土地审批力度

为了最大程度的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一定要加大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对于新申报的土地建设项目,一定要进行严格的审批。新建项目要符合国家对土地开发的规定,在生态环保以及投入产出方面要符合国家政策标准,对于拆迁安置和农民小区等急需项目可以优先供地。对于新申报的项目,一定要对其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管理,从项目的落户到竣工验收都要进行严格的审核监督,确保新建设的项目将现有的闲置土地充分的消化,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定的项目坚决不予供地。

(五)完善并严格执行土地使用制度

制定完善的土地使用制度,加大政府对土地市场的监管和调控,确保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实现。在土地使用方式上应该引入市场机制,实现节约经营,改变以往的利用方式,实行以需求决定供给的方式,避免出现工业用地的无序扩张,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从而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规范土地市场的经营秩序。

(六)整合用地,挖掘潜力

集中开发研究、中试、推广、生产区域,整合现有土地。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政策,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选择最有利的产业发展集群模式,降低生产成本,实现低投入、高产出。挖掘现有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借鉴国内其他园区的经验,引进区片容积率控制的概念,即对开发区确定一个合理的容积率,一部分企业用地可超过区片容积率,另一部分企业用地可根据实际需要小于区片容积率,只要整个区片实际建筑容积率不超过规划容积率即可,这样可满足不同用地者的需求,促使土地集约利用。

(七)多维发展,拓展空间

在土地资源越来越稀缺的形势下,应该拓宽对土地资源的利用维度,不仅在空间上进行合理的规划,同时在用途上发挥更加广泛的思路。在建筑开发过程中,着眼于立体开发模式,可以将平时平面布置的厂房车间等集中在一栋建筑中,从而形成工业综合体,高新区基本上是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工业企业,适宜于布置立体化标准工厂。另一方面,向地下空间拓展,认真借鉴世界各国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的成功经验。

(八)确定合理的土地利用规模

严格控制城镇的土地利用规模,准确定位城镇的发展方向。根据产业优势、特点诸要素,制定科学的人口发展政策,确定城镇准确的发展定位。综合考虑产业发展所需的用地、人口聚集所需的用地、城镇公用基础设施所需的建设用地,从而确定合理的城镇的土地利用规模。对项目用地进行科学规划,切实控制建设项目的用地数量。在对建设项目的用地进行规划过程中,不仅应该考虑建设项目的实际需要,还应该注重节约土地资源。

结语

在我国倡导低碳环保,节约能源的政策号召下,一定要加大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减少闲置土地的面积,加大对储备用地的优化调整。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过程中,一定要秉承集约化的原则,合理规划土地用途,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科学划分土地结构。对于现有的闲置土地一定要加大挖掘的力度,提高开发利用的效率。在城市用地方面,根据城市发展现状合理规划。提高土地资源开发效率,实现节约利用的目的,为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性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土地资源管理篇6

土地是人们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保障。近年来,人们对土地资源不断的开发利用,土地资源越来越少,已经呈现出稀缺的状态,不利于我国的长远发展。土地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所以要加强土地管理工作,践行社会主义科学价值观,加大对土地的节约利用,合理规划,减少浪费,从而促进经济建设的可持续性发展。本文在节约利用土地方面进行了分析,对于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节约利用;土地管理;对策

土地资源是我国实现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然而,近些年来土地资源出现供需矛盾的现象。在对土地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的过程中,一方面出现土地闲置,另一方面存在对土地毫无节制的开发利用,从而导致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和过度浪费,不利于可持续性发展。所以应该转变对土地资源的管理方式,加大对土地资源的节约利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划分土地结构,有效缓解土地资源的供需矛盾,从而促进土地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化利用水平的对策措施

(一)加大对闲置低效利用土地的清理力度

土地闲置是土地资源浪费中比较常见的现象,所以要进一步加强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节约利用的目的。对闲置未用以及低效利用的土地加大排查的力度,然后建立详细的档案记录,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开发利用,发挥最大的经济价值。对于闲置时间超过两年的土地,要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无偿收回,对于闲置一年以上未满两年的土地,可以实行等价置换或者改变用途等方式,提高利用效率。

(二)实行优先使用储备土地战略

在经济建设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会造成建设用地搁浅的现象,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由此影响到城市规划以及土地利用的规划。为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可以对储备土地实行优先使用的战略,提高土地的供地率。此外,在对土地利用项目进行审批规划的过程中,要加大审查的力度,对于可行性不高的项目,切记盲目通过。对于因为投资不到位而造成土地闲置的现象,一定要加大处罚的力度,并且没收土地的使用权,减少闲置土地。

(三)加大闲置土地挖潜力度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不仅对城市用地造成压力,同时在农村也出现了大量闲置的土地,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合理规划土地资源,加快城镇一体化建设的步伐。将农村人口数量较少的村庄进行合并,建立农村住宅集聚区对于企业、乡镇以及学校等闲置的旧址,应该重新进行开垦利用,盘活土地利用价值。为了缓解城市用地压力,应该加快旧城改造进度,推进城中村建设步伐,由此不仅挖掘了农村闲置土地的利用效率,同时又有效的缓解了城市用地紧张的局面。

(四)加强土地审批力度

为了最大程度的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一定要加大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对于新申报的土地建设项目,一定要进行严格的审批。新建项目要符合国家对土地开发的规定,在生态环保以及投入产出方面要符合国家政策标准,对于拆迁安置和农民小区等急需项目可以优先供地。对于新申报的项目,一定要对其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管理,从项目的落户到竣工验收都要进行严格的审核监督,确保新建设的项目将现有的闲置土地充分的消化,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定的项目坚决不予供地。

(五)完善并严格执行土地使用制度

制定完善的土地使用制度,加大政府对土地市场的监管和调控,确保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实现。在土地使用方式上应该引入市场机制,实现节约经营,改变以往的利用方式,实行以需求决定供给的方式,避免出现工业用地的无序扩张,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从而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规范土地市场的经营秩序。

(六)整合用地,挖掘潜力

集中开发研究、中试、推广、生产区域,整合现有土地。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政策,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选择最有利的产业发展集群模式,降低生产成本,实现低投入、高产出。挖掘现有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借鉴国内其他园区的经验,引进区片容积率控制的概念,即对开发区确定一个合理的容积率,一部分企业用地可超过区片容积率,另一部分企业用地可根据实际需要小于区片容积率,只要整个区片实际建筑容积率不超过规划容积率即可,这样可满足不同用地者的需求,促使土地集约利用。

(七)多维发展,拓展空间

在土地资源越来越稀缺的形势下,应该拓宽对土地资源的利用维度,不仅在空间上进行合理的规划,同时在用途上发挥更加广泛的思路。在建筑开发过程中,着眼于立体开发模式,可以将平时平面布置的厂房车间等集中在一栋建筑中,从而形成工业综合体,高新区基本上是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工业企业,适宜于布置立体化标准工厂。另一方面,向地下空间拓展,认真借鉴世界各国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的成功经验。

(八)确定合理的土地利用规模

严格控制城镇的土地利用规模,准确定位城镇的发展方向。根据产业优势、特点诸要素,制定科学的人口发展政策,确定城镇准确的发展定位。综合考虑产业发展所需的用地、人口聚集所需的用地、城镇公用基础设施所需的建设用地,从而确定合理的城镇的土地利用规模。对项目用地进行科学规划,切实控制建设项目的用地数量。在对建设项目的用地进行规划过程中,不仅应该考虑建设项目的实际需要,还应该注重节约土地资源。

结语

在我国倡导低碳环保,节约能源的政策号召下,一定要加大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减少闲置土地的面积,加大对储备用地的优化调整。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过程中,一定要秉承集约化的原则,合理规划土地用途,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科学划分土地结构。对于现有的闲置土地一定要加大挖掘的力度,提高开发利用的效率。在城市用地方面,根据城市发展现状合理规划。提高土地资源开发效率,实现节约利用的目的,为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性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方伟丽.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2(06):53.

土地资源管理篇7

关键词:国土资源管理 国土资源交易法制化建设 国土资源节约与集约利用

中图分类号:F29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10-040-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全民所有即国家的土地权,属于国家所有。土地管理各项工作,由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承担,同时省对所属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实行垂直管理。实践中,这种已有的传统土地管理方式,事实上被限定在了行政和技术管理层面,它使有关土地的各项职能,基本上掌握在市、县政府之中,而行业主管部门的土地管理权,在一定程度上被虚化,土地管理及产权主体被混淆,客观上,这也是多年对城市土地宏观调控不力的一个重要原因。它造成了国土资源交易过程问题频发,管理制度不健全,市场运行机制不充分,以及现有规章不合理等等问题的出现。

为了确保国土资源节约与集约的高效利用,以及国土资源利用方面的生态合理性优化配置,确保国土资源交易对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工程建设发挥积极作用,杜绝国土资源交易中的腐败问题,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和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共同成立了调查组,以探讨多年来国土资源交易中出现的问题,并借此规范国土资源交易与管理行为,完善国土资源交易的市场运行机制,健全国土资源交易的法制法规建设。

一、全面了解国土资源交易中的基本情况

为了规范国土资源交易行为,调查组于2010年6月4日至7月22日,对山西省10个市(包括78个县区)的交易机构进行了详细的调研。调查结果显示:多年来,国土资源交易在山西省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相关工作人员也为山西省国土资源交易工作做出重要贡献,这是首先应予以充分肯定的方面。但是,国土资源交易中也存在着很多问题,这些问题表现在以下诸方面:

(一)土地产权制度不完善

1.城市土地产权主体不清晰。其结果是造成了中央与地方政府在土地收益和土地审批权等方面的相互博弈,并使地方政府在当时土地收益中处于相对劣势。

2.土地登记制度不规范。土地权属管理是城市土地管理的重要目标,同时也是政府对土地交易过程进行监督与保护的基本内容。到目前为止,城市土地权属登记工作仍然滞后,初始登记工作,迄今尚未完成。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复杂的,但基本原因是土地权属变更信息依赖于土地使用申请者申请登记办证时的基本情况。其间,倘若土地使用者变更土地权属关系而又未及时办理登记和相关确权手续时,土地管理部门则不能及时获得相关变更信息。另外,一些土地使用者只注重房屋权属手续而忽略土地权属关系,并因此长期不予以办理确权手续的情况,也是造成土地权属登记工作滞后的原因。

3.土地权利划分和界定不够细化。城市土地产权结构通常可以划分为: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三个部分。这三部分权利,依据逻辑关系,又可划分成不同单项权利。但是,目前各项权利划分和界定仍然不够详细。比如,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二者间有着本质的不同,但有关两者的法律规定却并不明晰。这使土地使用者在其使用期间可行使绝大部分土地权利成为事实,致使土地所有者对土地收益和处置难以做到有效控制。这些都是由土地权利划分和界定不细化造成的。

(二)土地价格机制不健全

土地价格机制不健全主要反映在基准价格不能真实反应价格水平;政府垄断导致价格不合理;隐性土地交易影响土地市场价格真实性三个方面。

1.基准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土地价格水平。由于土地市场总价格经常变动,而现行基准地价又未形成动态调整和公布的机制,这就造成基准地价与不断变化的市场空间地位相脱节,因而不能反映市场总体价的变动趋势。

2.政府垄断导致土地价格不合理。这主要反映在一些政府官员对市场价格的干预而造成的土地价格不合理问题。出让土地,无论采取招标、协议,还是拍卖何种方式,价格均由一些政府官员来决定。而不同出让方式价格又会相差很大,这就为权力寻租创造了条件,并因此而扰乱了真实的市场价格。

3.隐性土地交易影响土地价格的情况,主要出现在城市发展需要征用大量建设用地过程中。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农用地征收价格偏低导致大量农村土地通过私下交易而非法进入土地市场并造成农民利益受损;第二,国企改革过程,造成许多企业处于困境局面,而此时企业所占原划拨土地成了其解困的一种资金渠道,它也是私下交易影响土地价格的另外一种情况。这两种情况,构成了隐易影响土地价格的关键问题。加之,由于国家相关政策的滞后或疏漏,致使隐性土地交易不仅仅限于对土地价格的影响方面,更为严重的,它还是造成国土资源流失及腐败的重要原因。

(三)征地制度不合理

现存的征地制度,存在着严重的不合理性,其不合理性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因“公共利益”界定模糊导致征地权利滥用。这种情况主要指借助“公共利益”界定不清而随意侵害和征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以低价征收,再以高价出让并从中牟利),严重损害农民的利益。

2.因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引发社会问题。这种情况主要指开发商与地方政府一些官员相互勾结,与拆迁户形成对立局面,大多使拆迁户利益受到损失。拆迁户作为弱势群体,利益常常得不到保证,严重者甚至造成恶性案件的发生。

以上几个方面,是经调研所发现的最主要的问题。这些问题正是导致土地交易过程经济案件频发、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层出不穷以及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原因。

二、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的基本方法及改革思路

根据国土资源交易中存在的问题,调查组认为,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借助当代管理学中的科学方法,全面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进而在此基础上提出有关国土资源交易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

(一)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的基本方法

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的改革,规范国土资源交易,首先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借助当代管理学理论中的科学方法,改变现存国土资源管理中所存在的失范的、各自为政的行为特征。要做到这一点,当代系统管理学方法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因为这是改变现存失范的、各自为政的国土资源管理的合理方法。所谓系统管理学,它是指借系统科学原则进行现实管理运作的管理学理论和方法。这种理论和方法无论在对不合理管理制度的改革方面,还是对规范市场交易之中,无疑都将会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具体到山西省,应对全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的、系统化的方式协同运作。以此方式,使全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无论从管理机制还是机理上,改变以往各地政府因各自为政所造成的交易过程行为失范或混乱现象,使国土资源交易在全省范围实现系统化和规范化。相应地,这就要求在系统管理学方法协调下,既形成系统化统一运作的组织结构,又要培养一批与之相适应的高素质的国土资源管理的工作人员。与此同时,还要建立与之相匹配的、并且高度透明的现代化信息平台和覆盖全省范围的国土资源信息网络及资料库,以便加强有关国土资源交易信息的监管与检测,使山西省国土资源交易的管理过程,以系统化的管理方式步入既科学合理,又高效快捷;既透明公开,又客观公正的轨道。

此外,以当代管理学方法规范国土资源管理,除了系统管理学方法外,尚需借助“标杆瞄准”的管理学理论。这主要旨在以国内最先进的国土资源管理典型案例为标杆,寻找自身在国土资源交易过程中所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并以标杆为参照,纠正自身所存在的问题。所谓标杆瞄准,主要指以相似行业管理运作方式为标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通过分析、比较以及相关数据收集与整理的程式化和标准化运作,突破性推进本系统工作,进而赶超所学标杆的动态的管理学方法。这就要求在国土资源交易管理的过程中,一方面,必须立足于对自身工作的系统化研究;另一方面,还必须学习和借鉴先进的经验,并借此完善自身的工作。譬如,2003年,浙江省(在绍兴会议以后),以系统化方式,将全省招投标过程建成了统一的平台,把原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土地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所等机构加以合并成统一运作机构的案例,就是在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过程之中理应参照的标杆,因为,其经验,不仅能有效缩短交易过程和周期,而且还可以促进国土资源的节约和集约利用。再如,2006年,贵州省提出“矿业权储备与交易统一改革方案”也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因为贵州在全国率先成立了集矿业权储备、交易为一体的省级矿业有形交易平台,提出了统筹管理的“五个率先”思路,致使国土资源节约与集约型利用成为可能。相关数据显示:与2007年相比,贵州2008年矿业权出让宗数下降了44.2%,而矿业权出让价款却增长了5.49倍;与2006年相比,矿业权出让宗数下降55.1%,出让价款却增长了7.35倍,年均增长189.0%。贵州的案例,在规范国土资源交易的改革中,同样可作为标杆瞄准的典型。很清楚,在规范国土资源交易和管理制度的改革中,当代管理学理论和方法,尤其是当代管理学中的系统管理学理论和标杆瞄准理论,无疑会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

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具体包括:明晰土地产权主体,加强土地产权管理;调整土地价格机制,规范土地市场行为;完善土地储备制度以及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等等方面。

1.明晰土地产权,加强产权管理。(1)明晰土地产权主体。明晰土地产权主体旨在厘清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基层地方政府在土地管理权利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明确省厅主管部门涉及土地的控制渠道和地方政府在土地管理方面的权限范围,以及有关双方的利益配置情况。明晰土地产权主体的积极意义在于:一方面可通过行业职能主管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对政府权利进行约束;另一方面,可使土地资源配置在国家和地方利益方面得到合理协调。(2)细化土地权能。细化土地权能旨在强调对土地使用权的各权利层次进行细化分割,从而使之形成科学的权力层级体系。这种权利层级体系的分解与整合,无论对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还是对建立诸如土地发展权、地上通行权、空间使用权、地役权等等土地权能信息系统,以及对促进城市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效率的提高,都将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2.调整土地价格机制,规范土地市场行为。(1)基准土地价格测算,就是在土地定级基础上,依据土地市场交易历史的及近期的相关资料,连同现实经济效益状况所得的平均地价。而强调土地基准地价动态信息系统的目的,就是为了对基准地价及其变动情况进行全方位动态监测,并将动态监测结果公诸社会。(2)加强土地市场制度建设和监管力度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利用权利操纵土地价格,避免地方政府一些官员因权力过大而产生的寻租行为。加强土地市场制度建设和监管力度的具体运作方式是,通过“招拍挂”(对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并对整个交易过程中进行严格监督,使土地价格在市场机制前提下自然形成,进而对土地市场交易中的各类信息(包括“招拍挂”程序和结果的各类信息)向全社会公布,以便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3.完善土地储备制度。(1)建立政府授权和委托下的土地储备市场运营机制。多年来,由于土地储备制度主体角色的双重性,导致储备预期目标难以实现,也使土地收购储备目标在政府与市场之间难以界定,这也相应造成了土地交易价格严重混乱和交易行为失范的现象。故此,理顺土地储备主体,也即土地收购储备机构的角色和定位,建立政府授权或委托下(由政府授权,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市场运作)的土地储备市场运营机制就十分重要。这种运营机制要求,第一,必须高效实现政府规定的土地储备目标;第二,这种目标的具体运作方式通过市场运行。因为,只有将目标主体和运营主体加以分解(尤其在利益关系上加以分解),才能实现公共目标和规范市场行为方面取得互利局面。(2)完善土地储备监督评估体系。完善土地储备监督评估体系,无论从组织层面,还是技术层面讲,都很重要。就前者而言,建立完备的监督体制和组织系统,是确保政府土地储备目标实现的重要保证;就后者而言,以公开透明的信息技术平台将城市规划、城市土地利用的年度计划以及政府土地储备的现实情况等政府管理的约束性指标向全社会公布,让全社会对政府土地收购储备具体情况连同市场运行的全部过程全面了解和监督,是取得社会公信力的必要条件。相应地,为了实现上述目的,建立土地储备绩效评估系统或指标体系,同样也十分重要,因为它是确保评判公共利益实现程度的参考依据。(3)拓展土地储备资金筹集渠道。为了更好地做好土地储备工作,拓展土地储备资金筹集渠道也很重要。此项工作,旨在探索多渠道筹集土地储备资金运作方式。具体说,它可通过发行土地资产证券和建立土地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来进行。因为借此方式,既可将社会资金吸引到土地收购储备领域,又可使投资者共享土地增值收益。另外,这项工作一旦做好,不仅有利于提供建立风险预警机制,而且有利于预防土地储备贷款风险,加强土地储备贷款风险管理。

4.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资源交易与管理市场,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民生工程建设,都至关重要。因为它既可确保在保护农耕用地的基础上盘活城乡建设用地需要,又能在城乡结合部科学、协调和高效率地利用土地资源,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化和集约化利用目标,并最终降低土地利用总量需求。实现这一目标,是国土资源交易与管理规范化制度建设的基本方向,同时它也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的基本方向。

在实践中,要真正做好这项工作并非易事。因为,它要求在建立城乡统一的市场过程中,必须科学合理地处理好农村耕地保护与城乡建设开发二者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并由此积极规范地方政府财税收入。因此,高效率地节约化和集约化利用城乡土地资源,科学协调农业耕地保护和开发利用二者间的辩证统一关系,既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的核心任务,也是这一过程理应注意的十分重要的方面。

三、强化国土资源管理中法律法规的建设与实施

我国建立国土资源交易有形市场的时间并不算长,与国土资源交易和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甚完善。正因为如此,在国土资源交易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问题,同时它也暴露出现行的法律法规与社会实践的不相适应。具体说,《土地管理法》只是规定了土地使用权或者有偿使用土地方面的相关内容,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也仅仅确立了与招标、拍卖等等交易方式相关的规定,与交易程序相关的法规则很少涉及。《暂行条例》虽然可作交易程序的法规,但它只被限定于交易许可制度和交易方式方面,在可操作性方面仍有不足之处。至于《规定》尽管做了与交易程序相关的一些工作,但它仍然只是一种粗线条的“规定”,在法律性质方面来说,只不过属于一个部委规章,同严格的法律法规要求还相去甚远。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交易过程之中,使得一些竞买人与少数地方官员相勾结,常常进行与国土资源相关的不法活动。比如,在交易过程中,有些竞买人与少数领导相互串通,共进共退,甚至某些领导作指令易或事后交易就是最明显的例子。这种不法的交易行为,不仅导致国土资源的流失,而且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买秩序。很清楚,现行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不仅为正常的市场交易工作带来不便,而且为交易过程腐败等不法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为了确保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为了杜绝交易过程腐败问题的产生,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现行国土资源交易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样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与国土资源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尚须做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它也是国家法律法规建设需要倾注的方面,但是,对于地方政府来说,与法制建设和实施相关的几个方面的工作,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首先,制定并完善地方易程序法规,弥补《暂行条例》和《规定》存在的不足,同时,纠正原有法规重实体轻程序的偏差,就成为地方政府法规建设的当务之急。其次,在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尚不完善前提下,强化交易过程监督机制,直接引入公证制度不仅非常必要,而且势在必行。国土资源交易是全社会都普遍关注的十分敏感的问题,故在交易过程引入公证监督意义非常重大。再次,提高拍卖、挂牌、招标工作人员的职业门槛。市场化的国土资源交易工作,需要有品德高尚、业务熟悉的工作人员。这对国土资源交易工作的法制化建设也大有裨益。我国《拍卖法》中对工作人员的资格虽有具体要求,但到目前为止,工作人员的执业、执法水平仍待进一步提高。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交易过程既降低成本和风险,又提高社会公信力,确保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并最终取信于民。最后,强化与国土资源交易相关的法律责任也十分关键。这一点,既指与交易过程相关的工作人员,也指参与交易过程的竞买人员。其中,无论任何一方,都必须以国土资源交易法规规范自己的行为,并维护交易过程正常进行,防止交易过程中出现欺行霸市等等违法行为和案件的发生。倘若其中任何一方违法,那么,必须追究责任,以严肃法纪。

总之,在此我们所说的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调控国土资源交易,就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借助当代管理学理论和方法,全面探析国土资源交易中存在的问题,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强化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建设,确保国土资源交易过程的科学性、公正性、合法性。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

4.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土地资源管理篇8

关键词:国土资源 土地统计 研究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3)04(b)-0192-01

土地在国土资源管理中占据着很重要的地位,因为要对资源进行的调控工作,依据的都是我国的土地资源。要想准确的调查我国土地资源的利用情况以及占有情况,并且正确的进行调控,首先就需要做好土地资源的基础工作。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持续增长,我国的建筑物以及公路正在以迅猛的速度进行增长,这就导致了对土地资源的占用情况越来越严重。统计和分析目前土地资源的状况,可以起到保护土地资源的目的;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现状进行分析,从而保证能够合理运用土地资源,实现土地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1 分析土地统计的概况性

土地统计就是利用图表、数字或者文字资料等方式对土地所统计的信息中的土地质量、数量、利用情况和分布情况等动态调整的整体土地利用的规划和保护,这对土地进行全面性、系统性记载、整理和分析有着很重大的作用。土地统计不仅包括针对土地的统计工作,还包括对统计过程中资料的显现和统计的科学思想的指导工作。这三者之间互相影响、互相依存,从而保证能够顺利的推进土地管理工作。土地的统计工作,主要是以数据的形式来反映土地的分类、权属、面积和分类等级等情况,土地的统计分析和土地整体的分析数据资料还可以在土地的利用设计方面、调查手段等方面给予帮助,通过土地统计的表现形式,更能准确有效的将土地利用的全过程展现出来。

土地统计的工作特点:土地统计是土地资源管理很重要的一部分,不仅包括对未利用的土地现状进行统计,还应该通过一定的数据表来将已经被利用的土地反映出来,从而查看是否存在着浪费等现象。

土地的整体性:土地统计不单单是加强对土地管理工作的控制,还应该是对整体的土地工作的研究,对土地进行整体研究和规划的时候,应该依据当前的土地资源。

土地的数量性:要想反映出土地的数量以及土地管理的调控工作状况,既可以采用数字统计的方式,因为数字统计具有简单快捷等优势。土地现象不仅仅是针对当前土地的利用占有情况的规划,还应该分析土地的调控工作整体数量性方面变化。

工具性:土地统计可以有效的对整体的土地进行合理的管理和控制,为了让土地管理工作能够顺利的进行下去,就需要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合理的将软件、书面图表等形式加入到工作中去,从而进行相应的调整,这也可以作为国家对土地管理的反馈。其他土地管理的进行调控的依据往往是统计管理工作进行的统计工作的特点,要想做好区域性的土地管理工作,在加强对土地控制的基础之上,还应控制好当前土地管理中的一系列管理工作;除了具有通常的在土地管理中呈现出来的动态性和惯性之外,还具有比如土地面积有效性、数据的动态性以及质量的相对性等特点;这些特点都可以同来区分一定的土地管理额外的特点,这也可以作为进行土地控制的一种表现形式。

2 土地的统计内容

为了合理的利用我国的土地资源,合理的规划我国现有土地资源的开况,将我国的土地管理制度维护好,就需要进行土地的统计工作,做好调控和管理土地资源的工作,并且应该制定出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

土地统计的内容:土地统计工作不仅仅是字面的意思,还需要在统计土地资源的基础上,统一规划和调控当前土地面积、质量以及权属分布的调控工作。在调控土地调查面积的时候,不能只是对全国土地进行汇总,应该对市、县、乡都进行调控的控制工作。这种统计方式除了进行简单的汇总之外,还可以在土地面积权属范畴的质量评定方面发挥出有效的作用。按照土地的性质来分,就是对国有和集体两种土地类型进行调控。在进行土地统计的时候,要认真的分析土地的位置、数量以及土地利用的动态性变化状态等等,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完善土地资料现状的目的。

土地统计的意义:做好了土地的统计工作,可以有效的了解全国的土地质量、分布以及利用情况等,这样就可以实现人类生产生活与土地资源的协调统一,还可以作为做好全国土地资源的调整工作的依据,从而实现科学整体的管理土地建设。

3 土地统计工作的步骤

在土地统计工作中,有着特定的顺序和步骤,一般可以分为统计设计、土地统计调查、土地统计整理、土地统计分析等四个步骤,在不同的阶段进行工作时都要严格的进行控制,只有每一个环节都顺利进行,才能保证整体的统计工作能够顺利的进行下去。

统计设计:在这个阶段中,为了顺利的将整体土地的规划和建设工作进行下去,就需要在土地基本统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土地进行深入的研究,在进行土地调控的时候应该依据土地的相关属性,然后对不同地区的土地进行分类调控。要想体现出土地统计的指标,就需要保证被调查地区的土地管理工作和环境的保护以及城市的规划建设处于一个协调发展的状态。土地统计工作的数据,经过整理和分析,可以有效的收集土地资料,并且进行顺利的开展当地的环境保护工作,从而实现合理的利用土地资源。

土地统计调查:土地统计的调查分析工作是使用科学的有计划的调查手段对土地进行一系列的采集工作,不单单是依据一定的土地统计要求进行的分析。在这个阶段,还要利用一定的数据资料对一些土地性指标进行必要的控制,并且记载和调查这些数据。

土地统计整理:土地整理是根据土地研究的目的,来对土地进行管理工作,对通过土地调查取得的各项统计资料进行审核、汇总,从而梳理土地管理工作,保证土地管理的总体特性的管控。

土地统计分析:这是土地统计工作的最后一个阶段,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主要是以科学的态度,对数据或者图片进行分析研究,运用数据分析等手段进行的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开发利用。

4 结语

土地统计对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有着重要的作用,必须按照科学性的原则进行工作,保证各个流程能够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 汪冀华.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土地统计分析[J].科技与企业,2012,3(4):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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