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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审计报告8篇

时间:2023-03-13 11:09:05

银行审计报告

银行审计报告篇1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一般定义

通常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实施的审计。通过审计分清企业负责人应负有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包括对所在单位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验证,以及对有关经济活动应负责任的界定和评价。

具体到商业银行领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指对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贯彻执行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法规及履行职责情况,经营决策和管理行为,所在单位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等作出的客观、公正的审计和评价。

二、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定义

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扩大化的一种表现形式,主要适用于具体承办业务的关键岗位人员。其主要包括关键岗位的界定、强制休假和离岗审计的定义。

(一)关键岗位:关键岗位是指在业务运营过程中处于关键环节且涉及风险控制点,承担较高风险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应当进行重点管理和监督的工作岗位。具体岗位需各商业银行根据本行的实际情况进行定义和分类。

(二)强制休假:强制休假是指根据风险控制工作需要,在不事先征求本人意见和不提前告知本人的情况下,临时强制要求关键岗位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休假并暂停行使职权,同时对其进行离岗审计的一种制度安排。

(三)离岗审计:离岗审计是指各级机构在安排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期间,组织对其履行岗位职责、经营管理活动既业务操作的合规性等情况实施审计的行为。

(四)经济责任审计与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联系和区别

正如前文所说强制休假离岗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扩展和特殊形式,其本质上仍然是经济责任审计,只是其审计对象、审计方式、适用范围与传统意义上的经济责任审计略有不同。一是审计对象较传统意义上的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更广,既包含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承担具体业务的工作人员;二是审计适用的前提条件不同。传统经济责任审计更多地是指管理人员任职期满即将离职或在任职期间需接受履职考核情况下开展审计。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则是针对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时间较长但因某些原因还不能按规定进行岗位轮换的情况下,为防范风险安排其离岗休假并对其工作进行审计,审计结束后关键岗位人员还需返回原岗位继续工作。对于已按期正常轮换岗位的关键岗位人员是不需要进行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审计方式和范围略有区别,对于承担管理责任的的关键岗位人员其审计内容和范围应与传统经济责任审计一致。对承担具体业务的工作人员其审计内容和范围与其工作职责相一致,不涉及各类管理指标等内容,审计内容和范围相对单一。

三、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对象的界定

在明确了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基本定义后,要进一步实施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就必须对审计对象进行界定。从字面上理解,关键岗位人员离岗审计的对象自然是关键岗位人员,从上文的定义中可以归纳为在业务运营过程中处于关键环节且涉及风险控制点,承担较高风险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应当进行重点管理和监督的工作岗位。由于各商业银行的管理和运营模式不尽相同,所以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界定也存在区别,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主要包括:一是一级(直属)分行正副行长、二级分行行级负责人、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二是二级分行以下各级机构负责人;三是空白重要凭证管理岗、上门收款岗、上门服务岗、经办行密押员、经办行密押主管、对公客户经理、个人客户经理、消费信贷调查岗、值班经理岗、财务核算岗、事后监督中心经办、业务处理中心资金清算岗、对账中心经办、现金营运中心主任、现金营运中心库管员、打卡岗位、空白卡保管岗、作废卡保管岗、已制客户证书管理岗、落地及可疑指令处理岗等。其中一和二可理解为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其承担更多的是管理责任,故对这些人员的离岗审计基本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同。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因为更多的是承担一种业务经办直接责任,因而通常采取较为特殊的离岗审计。

四、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实施方法

关于如何对关键岗位人员实施强制休假离岗审计,不同的商业银行根据本行实际有着不同的组织程序和审计方法。本文还是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重点阐述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实施流程。

(一)审计的组织实施。在中国工商银行,关键岗位离岗审计工作主要由人力资源部门和内控合规部门以及各业务主管部门分工负责。每年年初各级行人力资源部门需根据本行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情况会同各业务主管部门编制离岗审计对象人选计划,并通知内部审计部门组织离岗审计;内控合规部门在接到人力资源部门相关审计通知后负责离岗审计的组织工作;业务主管部门则视需要协同内控合规部门实施离岗审计工作。

(二)审计的主要内容。在中国工商银行,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离岗审计主要以该关键岗位的内控管理职责和业务操作流程为依据,一般情况下包括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执行本岗位相关内控管理规定的情况以及履职时限内所经办业务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具体内容还需依据不同岗位的相关管理制度和主要风险点分别确定。

(三)审计的流程。在中国工商银行,关键岗位人员的离岗审计一般遵循以下流程。一是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相应内控合规部门组织离岗审计;二是由内控合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成审计组,或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组成审计组,并确定审计组组长和主审人;三是审计组以被审计对象所在岗位内控管理职责和业务操作流程为依据,编制《离岗审计方案》,经内控合规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四是开出《离岗审计通知书》,开展现场审计工作并确认审计事实,五是出具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人的意见;最后是由主管行长签发和发送审计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后续整改。

五、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商业银行虽然已经开展了多年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积累了较多经验。但在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这一较为特殊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同时也制约着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

(一)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对象较多,涉及范围广,审计工作量大。作为一家内控严密的商业银行,设置的关键岗位通常较多,从事关键岗位人员也相对较多。客观上导致审计对象的多样化。以工商银行为例,除去一、二级分行行级领导岗位,各分支机构负责人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以外,还有运营类、营销类等20多个不同类型的关键岗位,其中光对公、对私客户经理的从业人员数量就已十分庞大。因此,理论上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对像相比以管理人员为主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要多出很多,客观上加大了审计人员的工作量。

(二)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缺少统一、有效的评价指标,审计质量较难把握。由于商业银行关键岗位人员一般分为各分支机构承担管理责任的人员和承担业务经办直接责任的岗位人员两类。前一类人员的离岗审计即是传统的经济责任审计,其审计内容、范围、评价指标等均已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固定模式,审计工作可以按图索骥,能够较好的把握审计质量。后一种类型即为本文重点探讨的适用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关键岗位人员。这类人员众多,涉及营销、运营、操作等不同工种,对于这类人员的审计还未能形成统一的审计评价指标,也没有相对标准化的审计模式,对审计质量不易把握。例如对客户经理的审计、对大堂值班经理的审计,除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解外,很难找到其他评判标准,再加上商业银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未能完全标准化的情况下,审计工作更难以规范。

(三)基层审计人员素质、力量较为薄弱。当前,商业银行的审计工作基本采用“分层审计,下查一级”的模式。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审计一般以承担较多经营任务的基层支行开展。由于要承担各类经营任务,支行审计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一般较难得到保证,独立性也相对较弱、缺乏专业审计人员,从而给基层支行的关键岗位人员离岗审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四)离任审计过程中各职能部门较难充分协调。

按照现有的管理办法和惯例,商业银行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工作一般由人事部门根据岗位轮换计划提出。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只有审计部门单枪匹马实行审计。由于各部门审计、考核和调查的组织形式和考核标准不一致,在时间上往往不能统一进行,从而造成审计工作不充分。

六、完善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鉴于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存在以上一些问题和困难,本文结合工商银行近年的审计实践,提出一些完善该类审计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一)结合商业银行运营管理实际,完善关键岗位设置,建立规范的轮岗机制。由于开展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前提是关键岗位人员未能按照要求进行轮岗。因此,商业银行根据本行实际,科学合理的设置关键岗位,建立规范的轮岗机制是减少审计工作量的有效方式。商业银行需定期更新完善关键岗位目录,做好人员储备,每年制定轮岗计划并认真执行,对于客户经理等营销岗位则应定期更换其服务对象,实施“轮户”管理,从而大量减少需开展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对象。

(二)建立标准化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推进关键岗位人员工作质量评价规范化。由于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审计缺乏标准和评价指标。因此建议商业银行对本行的所有岗位进行梳理,制定统一的岗位职责,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同时梳理关键岗位操作过程中的风险点,将关键岗位的工作流程标准化,以流程图的形式进行固化。如此,审计人员则可以按照标准化工作职责和操作流程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并对相应风险点的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分析,从而保障审计规范,提高审计质量。

(三)加强对基层审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由于基层审计人员素质、力量较为薄弱。为保障基层行的审计工作质量除需加强人员保障外,还必须加强对基层审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上一级审计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基层行审计人员的理论修养。在开展审计工作时,要有计划的征调基层审计人员参与,在实践中提高基层审计人员的审计水平。另外,上级行审计部门应考虑制定并下发类似于《经济责任审计手册》等内容的指导意见,指导基层审计人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保障审计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银行审计报告篇2

关键词:澳门 审计报告 特点 启示

一、澳门审计署审计报告概述

澳门特别行政区审计署于1999年12月20日成立,是一个由审计长领导, 享有财政自治权,并对行政长官负责的独立机构。澳门审计署现有工作人员80人,其主要职责是审计澳门特区的总账目,并对公共行政领域的部门及机构,以及大部分经费由财政支付的实体等审计对象进行各项审计工作。审计署通过发挥其职能,促使“审计对象”提高透明度,提升效率和效益,为澳门特区居民的整体利益而服务。澳门审计署一直秉持专业、独立、尽责、客观的理念开展各项审计工作,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增加了社会对公共审计的了解, 令澳门特别行政区逐渐建立起一个接受和重视审计的文化。

澳门审计署的审计工作主要有三种,一是政府账目审计,即对每财政年度政府的总账目及各自治部门的管理账目进行审计监督;二是专项审计,即由政府账目审计延伸出来具有特定性的专项审计工作,对其预算管理、内部管理、管理模式及财政活动之效益进行审查;三是衡工量值式审计,即对审计对象在履行职务时所达到的效率、效益及节省程度三方面进行审查、分析,评论经济效益的优劣。澳门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在报送行政长官后会在审计署网站上进行公布,公众可以自由下载。澳门审计署近两年来共审计报告12份,其中政府账目审计报告2份,占比16.7%;专项审计报告和衡工量值式审计报告各5份,各占比41.65%。专项审计和衡工量值式审计已成为澳门审计署审计工作的重点。在审计报告中,澳门审计署注意运用抽样审计、资料分析、数据对比、图文结合等方法来描述审计内容。

二、澳门审计署审计报告的特点

(一)审计报告的可读性强

一是审计报告的谋篇布局考虑不同的阅读对象。仔细研读澳门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可以发现,每份报告的布局都可划分为“简要版”和“详尽版”。“简要版”言简意赅,往往只用两到三页就将审计的整体情况、建议以及被审计对象的回应呈现出来,便于迅速了解情况,宏观把握全局;“详尽版”则资料丰富、内容详实,综合运用文字、图表、照片等手段对审计的各个方面进行详细的描述,便于推敲分析,弄清整个审计过程的来龙去脉。具体而言,“账目式审计”报告中的“审计长报告书”部分;“专项审计”报告和“衡工量值式审计”报告中的摘要部分就属于各自报告的“简要版”,其在整个审计报告中所占的篇幅大概只有10%左右,其余部分则为“详尽版”。“简要版”部分如下表所示:

二是“模块式分解”提升了读者的阅读效果。人民银行的审计报告一般都是按照基本情况、发现问题、原因分析、审计建议的顺序来布置,可以称之为流线型报告模式。相比之下,澳门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则是采用模块式的分解,即将被审计单位的工作分成多个模块,每个模块又分成更细小的工作单元来报告。每个工作单元又包括基本情况、审计发现、改进建议和被审计单位的回应等部分,并制作了详细的索引目录,既能让读者迅速的找到目录中标注的篇章,又方便读者就其关心的问题集中阅读,从而提升读者的阅读效果。比如:在《澳门基金会对社团的资助发放》中,就将基金会的工作分为“申请资助时所申报的收入及开支预算与最终执行结果之差异、资助款项发放后的跟进和监督、对受资助者提交活动报告义务的监督及对违反者的处分”等模块。

(二)审计报告的互动性强

一是注重审计双方的交流互动。研读澳门审计署的审计报告,会有一种读武侠小说的酣畅淋漓之感。审计双方你来我往,相互过招,且都有理有据,刀光剑影之间,孰是孰非,一目了然,正所谓“灯不挑不亮,理不辩不明”。具体来看,澳门审计署在审计报告的整体框架中增加了审计对象的回应以及就审计对象回应的补充两部分内容,并在报告后附上了审计对象回应的原件。审计对象回应部分不仅包含审计对象对结论的认同及整改情况,同时也包含审计对象对某些结论存有的质疑,而就审计对象回应的补充部分又会就这些疑问给出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如果存有较多异议,审计报告还会在附件中列出更为详细的回应内容。比如:在《持续进修发展计划》中,澳门审计署在审计报告附件中专门就审计对象回应部分中的76处疑问进行了逐一解释。

二是注意交流过程中的方式方法。如果说互动交流是达成共识的基础,那么交流过程中使用的方式方法则是达成共识的关键。在澳门审计署的审计报告中,对被审计单位的每一部分工作都作出详尽的描述,综合运用文字、图表、照片、示意图等手段,力求在报告中严谨、准确的呈现实际情况。其中就包括被审计单位为完成该项工作已经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绩、审计部门在对该部分工作开展审计时采取了哪些方法等,对于审计中发现的可予改进之处,更是不惜篇幅,力求描述准确、以理服人。在交流过程中不急不躁,摆事实,讲道理,让被审计单位自己去判断审计发现的问题是不是有理有据,做到以理“服”人,而不是以规章、制度“压”人。

(三)审计报告的逻辑性强

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是逻辑的两个方面。问题认识的怎么样,解决的怎么样,是判断逻辑性强弱的根本标准。澳门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在认识问题层面,其审计分析层层深入;在解决问题层面,其审计建议切实可行。

一是审计分析层层深入。在澳门审计署的审计报告中,大部分篇幅都用于审计发现的分析。虽然很少引用依据,但分析却全面深入,层层递进,如庖丁解牛,逻辑性极强。比如在《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建设费用估算》的专项审计报告中,审计署发现建设办没有建立一个以控制建设费用为目的的估算并对估算进行检视和更新,针对该审计发现,报告首先对审计发现进行了描述,其次分别从项目管理决策和公共资源分配两个角度分析该发现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其中在分析该审计发现时,采用层层深入的方法。原文如下“建设办因应设计费用的判给而建立了最初估算后,继续以这个粗略的估算,作为建设费用控制指标……再者,即使建设办已掌握更多较为具体的资讯时……,但仍没有因应各项因素的变动,主动计算更切合实际的工程费用,对有关估算金额做出整体更新。”在这种不断深入,层层递进的分析下,最终得出“建设办在适时检视、调整和更新项目估算的工作方面存在不足,不利于监控整个项目在建设费用方面的变化”的结论。

二是审计建议切实可行。审计具有确认与咨询功能。只有当提出的审计建议切实可行时,审计的功能才能发挥出来。如果审计建议只是空中楼阁,无法实施,那也就失去了审计原本的价值。在澳门审计署的审计报告中,每条审计发现通常会对应一条甚至多条审计建议,每条建议只说明一个方面,虽然内容不多,但都比较具体,切实可行。如在《澳门基金会对社团的资助发放》的审计报告中,其中一条审计发现是“基金会在收到社团提交的活动报告后所编制的跟进表中未对其中资助款项收入所出现的异常状况做出详细的分析和跟进研究,评估出现有关差异之合理性”,针对这条审计发现给出的两条建议分别为“基金会应关注受资助者在活动期间所得到的收入是否与基金会做出审批时的依据有所不同,并对异常的情况展开调查研究”和“基金会应尽快落实对受资助方执行账目进行调查和审计的监察机制,并且订定执行上的原则和细则,例如审计对象的纳入准则和对受资助者账目审计的深度及广度范围和审查标准。在订立准则后应与受资助者进行充分的沟通,让其清晰了解并做出相应的配合,解决基金会和受资助者在账目审查事宜上的分歧和障碍,落实执行有关的审查机制”。

三、对人民银行内部审计报告的启示

澳门审计署在审计方面取得的成绩与他们所采取的“提供审计增值服务”的姿态密不可分。在阅读澳门审计署审计报告的过程中,可以很明显的感觉到审计人员是在与被审计单位一起思考如何更好的改进工作,提供审计增值服务,而不仅仅是查错纠弊。相比之下,我们的报告似乎缺少了一些亲和力,更像是以居高临下的姿态来“发现问题”。对于人民银行而言,开展内部审计的出发点应该是帮助被审计单位或部门持续提高完成工作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而不仅仅是简单的查错揪弊。具体而言,我们应把提供增值服务的姿态体现到审计报告中去:

1、定位更友善。在我们的审计报告中,要牢记内审部门所扮演“提供增值服务”的角色,要把这种理念融化在报告的字里行间,这不仅体现了一种友善的态度,更反映了我们工作的性质和特点。

2、沟通更充分。内审人员应多层次、多角度的与被审计人员交流,表现出同被审计单位互动互助的过程,被审计单位的解释也应反应到报告中去。

3、语气更缓和。审计报告在描述问题时,应尽量使用缓和的语气,并且充分考虑到被审计单位面临的困难,以及为解决该问题已经做出的努力。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尽可能“润物无声,踏雪无痕”。

4、建议更具体。前面已经提到,澳门审计署的每一条审计建议都确保具体可行,而且具有针对性,每条审计建议都切实考虑到了被审计单位面临的困难,不仅是提出了问题,也设身处地的去思考如何改进。我们内审部门也应注意这一点,在审计报告中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画好审计报告的“点睛之笔”。

参考文献:

[1]陈丹萍.我国内部审计管理现状与对策[J].审计研究,2007.6

银行审计报告篇3

    一

    随着对审计稽核工作的不断熟悉,我深刻体会到:知识就是生产力!尤其是金融业,显得更为重要。特别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我更感到学习知识、更新观念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对此,我平时除了经常阅读党的各类报刊杂志外,还系统学习了xx同志“xxxx”重要思想的各类文献与资料,在党的xx大召开之后,我又积极响应各级党组织的号召,认真学习了《xx大报告专题读本》《xx大党章学习问答》以及《求是》杂志等有关内容,使我对邓小平理论与“xxxx”重要思想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在学习金融专业知识方面,除每天一张《中国城乡金融报》、每月一期的《农村金融研究》以及每季一刊的《经济师》坚持必读之外,同时就市分行的《农行人》以及转发各行典型经验的简报信息等也都认真研究,积极借鉴,活学活用,举一反三,摸索总结出了不少工作经验,并在实际运用中非常实用,既指导了工作,又提高了自己。

    二

    就审计稽核工作的性质来看,由于牵扯到上上下下、里里外外、方方面面、错纵复杂的关系,因而深感责任重大,必须忘我工作。

    首先,对工作高度负责。一年来,按照要求,严格对xx、xx辖区网点进行了常规审计。在审计中,发现问题不轻易下结论,而是结合工作实际,多调查、多了解,确保吃透问题,定性确切,并通过严格审计,力求将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针对一些突出问题,均现场督促处理,如果通过督促处理有一定困难的,及时归类上报。据计,今年在对xx、xx的常规审计中,共纠改问题起,督促处理问题起,对于一些隐患较大、短时难以处理的问题,及时整理上报分行起。

    其次,对责任严格落实。今年以来,在对xx、xx以及xx财务工作进行序时性审计中,发现存在不少问题。就业务工作中的一些共性问题,详细罗列并及时上报分行通报纠改,同时,针对一些行不严格遵守结算纪律等问题,在审计中,通过顺藤摸瓜,一方面将责任严格落实,另一方面对其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被稽核的网点不再有类似问题发生。

    其三,对矛盾决不回避。年初,我带队赴xx支行对XX年决算真实性进行了审计,就该行在决算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不回避矛盾,不回避问题,认真按照各级行精神以及审计工作要求,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实事求是反映问题,不套大,不隐瞒,按质按量完成了市分行下达的任务,维护了财务纪律的真实性与严肃性。

    三

银行审计报告篇4

一、研究方法

1.调查方式

我国商业银行与一般工商企业相比,电子化的程度较高,几乎都建立了自己的网站。笔者通过对各商业银行网站的考察,来了解其会计信息网上披露的情况。其他网站也有某些银行的会计信息,比如许多提供上市公司资讯的网站有已上市的四家银行的信息。笔者排除了这些因素,因为这些是银行本身无法控制的,缺乏可比性,而且不容易统计和对照。

2.银行选取

英国的国际金融界权威杂志《银行家》公布的2000年世界1000家大银行的排名中,有我国的14家银行。笔者选取了这14家银行,并加上我国目前仅有的4家上市银行中没有入选的深圳发展银行,共15家作为考察的对象,它们应该代表了我国商业银行的主流。

3.调查项目

各银行网站是否提供财务报告、首页是否能直接链接财务报告、提供了几年的财务报告、是否提供英文财务报告、是否提供审计报告、是否提供完整财务报告的下载等。笔者希望能够通过对这些特征的考察,来展现目前我国银行业网上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4.调查时间

笔者在2002年6月对于这15家银行的网站进行了调查,所取得的资料以2002年6月30日的情况为准,也希望以此来增加数据的可比性。

二、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结果见下页表。

三、主要结论

1.大多数银行主动提供了财务报告。从统计结果中可以看出,15家银行有14家提供了或简或详的财务报告。而且,只有上市的四家银行是根据证监会的要求提供网上财务报告,其他银行可以说是自愿披露的。这说明银行业已经比较重视财务报告的作用。

2.从提供的方式来看,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只提供网上直接浏览(即HTML格式),这样提供的财务报告除了个别银行以外,一般不是很详细,采取这种方式的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华夏银行、福建兴业银行、厦门国际银行,共9家;第二种是只提供财务报告下载(全部都是PDF格式),这样比较完整,但一般需要下载后才能阅读,采取这种方式的银行有: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共4家;还有一种是既提供HTML格式的浏览,又提供PDF格式的下载,如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3.多数银行比较及时地提供了网上财务报告。截至2002年6月30日,15家银行已有8家提供了2001年度的财务报告,占总数的53.33%.

4.财务报告被置于比较突出的位置。有7家银行在首页就可以直接链接到财务报告,这也说明银行对于财务报告作用的重视,不再只是空洞的提供一些情况介绍、业务说明、发展历程之类的内容,而是靠数据说话,来宣传自己。

5.不少银行提供了英文的财务报告。15家中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华夏银行7家提供了英文的财务报告。而且这些银行的网页本身就提供英文版本,这表明它们关注自身的国际化,也希望给人一种国际化的气息。但是,除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3家以外,其他银行所提供的英文财务报告的年度都是2000年以前的,说明更新速度比较慢。

6.报告的年度不同。大多数银行只提供近两、三年的财务报告,多的也只到1997、1998年,跨度只有4、5年。这反映了我国银行业开始重视会计信息的披露,仅仅是近几年的事情。

7.各个年度的内容、格式差别较大。各银行提供的报告基本上是近两年的比较详细,更早的就很简单。而且,报告的内容越来越详细,格式也越来越规范、复杂。这一方面反映了我国银行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另一方面,也反映了银行信息自愿披露范围的不断扩大。

8.不少银行没有提供现金流量表。15家银行中除了上市的4家银行外,只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和福建兴业银行3家提供了现金流量表。这可能是银行自身就不编制现金流量表,也可能是银行出于某种原因不愿意披露。如果是前者则说明银行的财务管理水平或者说会计工作水平比较差;如果是后者则说明银行存在信息的选择性披露问题,即只提供按权责发生制编制的、比较好看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而不提供按收付实现制编制的现金流量表。

9.大多数提供了审计报告。许多银行为了显示其所提供报告的权威性,提供了相关年度的审计报告,有11家银行提供了由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占总数的73.33%.其中上市的4家银行还提供了由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国际会计准则》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告。但是,对于审计报告的披露形式是不同的,一种是HTML格式,可以在网页中直接浏览,这样做突出强调了审计报告的作用,更引人注意。采用这种方式的银行有6家: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另一种是包含在下载的财务报告中,而不能直接在网页中浏览,采用这种方式的银行有5家: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

四、存在的问题

1.银行会计信息网上披露基本处于自愿阶段。目前,只有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网上披露有规定,而对于一般的银行并没有规范可以执行。我国商业银行的信息网上披露尚处于自愿阶段,这也是导致许多问题存在的原因。

2.披露的内容和程度差别很大。虽然大多数银行在网上披露了自己的财务报告,但是披露的详细程度差别很大,一些银行只是提供了简要的财务数据,另一些则提供了详尽、完整的财务报告。由于网上披露尚无统一规范,银行可以有很大的选择空间,可以根据自身的利益披露自己想披露的信息,这对包括广大投资者、存款人在内的社会公众是不公平的。

3.披露的格式不统一。报表种类、报表项目、报表附注都不尽相同,给使用者带来很大的不便。

银行审计报告篇5

一、研究方法

1.调查方式

我国商业银行与一般工商企业相比,电子化的程度较高,几乎都建立了自己的网站。笔者通过对各商业银行网站的考察,来了解其会计信息网上披露的情况。其他网站也有某些银行的会计信息,比如许多提供上市公司资讯的网站有已上市的四家银行的信息。笔者排除了这些因素,因为这些是银行本身无法控制的,缺乏可比性,而且不容易统计和对照。

2.银行选取

英国的国际金融界权威杂志《银行家》公布的2000年世界1000家大银行的排名中,有我国的14家银行。笔者选取了这14家银行,并加上我国目前仅有的4家上市银行中没有入选的深圳发展银行,共15家作为考察的对象,它们应该代表了我国商业银行的主流。

3.调查项目

各银行网站是否提供财务报告、首页是否能直接链接财务报告、提供了几年的财务报告、是否提供英文财务报告、是否提供审计报告、是否提供完整财务报告的下载等。笔者希望能够通过对这些特征的考察,来展现目前我国银行业网上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4.调查时间

笔者在2002年6月对于这15家银行的网站进行了调查,所取得的资料以2002年6月30日的情况为准,也希望以此来增加数据的可比性。

二、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结果见下页表。

三、主要结论

1.大多数银行主动提供了财务报告。从统计结果中可以看出,15家银行有14家提供了或简或详的财务报告。而且,只有上市的四家银行是根据证监会的要求提供网上财务报告,其他银行可以说是自愿披露的。这说明银行业已经比较重视财务报告的作用。

2.从提供的方式来看,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只提供网上直接浏览(即HTML格式),这样提供的财务报告除了个别银行以外,一般不是很详细,采取这种方式的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华夏银行、福建兴业银行、厦门国际银行,共9家;第二种是只提供财务报告下载(全部都是PDF格式),这样比较完整,但一般需要下载后才能阅读,采取这种方式的银行有: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共4家;还有一种是既提供HTML格式的浏览,又提供PDF格式的下载,如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3.多数银行比较及时地提供了网上财务报告。截至2002年6月30日,15家银行已有8家提供了2001年度的财务报告,占总数的53.33%.

4.财务报告被置于比较突出的位置。有7家银行在首页就可以直接链接到财务报告,这也说明银行对于财务报告作用的重视,不再只是空洞的提供一些情况介绍、业务说明、发展历程之类的内容,而是靠数据说话,来宣传自己。

5.不少银行提供了英文的财务报告。15家中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华夏银行7家提供了英文的财务报告。而且这些银行的网页本身就提供英文版本,这表明它们关注自身的国际化,也希望给人一种国际化的气息。但是,除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3家以外,其他银行所提供的英文财务报告的年度都是2000年以前的,说明更新速度比较慢。

6.报告的年度不同。大多数银行只提供近两、三年的财务报告,多的也只到1997、1998年,跨度只有4、5年。这反映了我国银行业开始重视会计信息的披露,仅仅是近几年的事情。

7.各个年度的内容、格式差别较大。各银行提供的报告基本上是近两年的比较详细,更早的就很简单。而且,报告的内容越来越详细,格式也越来越规范、复杂。这一方面反映了我国银行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另一方面,也反映了银行信息自愿披露范围的不断扩大。

8.不少银行没有提供现金流量表。15家银行中除了上市的4家银行外,只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和福建兴业银行3家提供了现金流量表。这可能是银行自身就不编制现金流量表,也可能是银行出于某种原因不愿意披露。如果是前者则说明银行的财务管理水平或者说会计工作水平比较差;如果是后者则说明银行存在信息的选择性披露问题,即只提供按权责发生制编制的、比较好看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而不提供按收付实现制编制的现金流量表。

9.大多数提供了审计报告。许多银行为了显示其所提供报告的权威性,提供了相关年度的审计报告,有11家银行提供了由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占总数的73.33%.其中上市的4家银行还提供了由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国际会计准则》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告。但是,对于审计报告的披露形式是不同的,一种是HTML格式,可以在网页中直接浏览,这样做突出强调了审计报告的作用,更引人注意。采用这种方式的银行有6家: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另一种是包含在下载的财务报告中,而不能直接在网页中浏览,采用这种方式的银行有5家: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

四、存在的问题

1.银行会计信息网上披露基本处于自愿阶段。目前,只有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网上披露有规定,而对于一般的银行并没有规范可以执行。我国商业银行的信息网上披露尚处于自愿阶段,这也是导致许多问题存在的原因。

2.披露的内容和程度差别很大。虽然大多数银行在网上披露了自己的财务报告,但是披露的详细程度差别很大,一些银行只是提供了简要的财务数据,另一些则提供了详尽、完整的财务报告。由于网上披露尚无统一规范,银行可以有很大的选择空间,可以根据自身的利益披露自己想披露的信息,这对包括广大投资者、存款人在内的社会公众是不公平的。

3.披露的格式不统一。报表种类、报表项目、报表附注都不尽相同,给使用者带来很大的不便。

银行审计报告篇6

一、研究方法

1.调查方式

我国商业银行与一般工商企业相比,电子化的程度较高,几乎都建立了自己的网站。笔者通过对各商业银行网站的考察,来了解其会计信息网上披露的情况。其他网站也有某些银行的会计信息,比如许多提供上市公司资讯的网站有已上市的四家银行的信息。笔者排除了这些因素,因为这些是银行本身无法控制的,缺乏可比性,而且不容易统计和对照。

2.银行选取

英国的国际金融界权威杂志《银行家》公布的2000年世界1000家大银行的排名中,有我国的14家银行。笔者选取了这14家银行,并加上我国目前仅有的4家上市银行中没有入选的深圳发展银行,共15家作为考察的对象,它们应该代表了我国商业银行的主流。

3.调查项目

各银行网站是否提供财务报告、首页是否能直接链接财务报告、提供了几年的财务报告、是否提供英文财务报告、是否提供审计报告、是否提供完整财务报告的下载等。笔者希望能够通过对这些特征的考察,来展现目前我国银行业网上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4.调查时间

笔者在2002年6月对于这15家银行的网站进行了调查,所取得的资料以2002年6月30日的情况为准,也希望以此来增加数据的可比性。

二、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结果见下页表。

三、主要结论

1.大多数银行主动提供了财务报告。从统计结果中可以看出,15家银行有14家提供了或简或详的财务报告。而且,只有上市的四家银行是根据证监会的要求提供网上财务报告,其他银行可以说是自愿披露的。这说明银行业已经比较重视财务报告的作用。

2.从提供的方式来看,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只提供网上直接浏览(即HTML格式),这样提供的财务报告除了个别银行以外,一般不是很详细,采取这种方式的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华夏银行、福建兴业银行、厦门国际银行,共9家;第二种是只提供财务报告下载(全部都是PDF格式),这样比较完整,但一般需要下载后才能阅读,采取这种方式的银行有: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共4家;还有一种是既提供HTML格式的浏览,又提供PDF格式的下载,如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3.多数银行比较及时地提供了网上财务报告。截至2002年6月30日,15家银行已有8家提供了2001年度的财务报告,占总数的53.33%.

4.财务报告被置于比较突出的位置。有7家银行在首页就可以直接链接到财务报告,这也说明银行对于财务报告作用的重视,不再只是空洞的提供一些情况介绍、业务说明、发展历程之类的内容,而是靠数据说话,来宣传自己。

5.不少银行提供了英文的财务报告。15家中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华夏银行7家提供了英文的财务报告。而且这些银行的网页本身就提供英文版本,这表明它们关注自身的国际化,也希望给人一种国际化的气息。但是,除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3家以外,其他银行所提供的英文财务报告的年度都是2000年以前的,说明更新速度比较慢。

6.报告的年度不同。大多数银行只提供近两、三年的财务报告,多的也只到1997、1998年,跨度只有4、5年。这反映了我国银行业开始重视会计信息的披露,仅仅是近几年的事情。

7.各个年度的内容、格式差别较大。各银行提供的报告基本上是近两年的比较详细,更早的就很简单。而且,报告的内容越来越详细,格式也越来越规范、复杂。这一方面反映了我国银行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另一方面,也反映了银行信息自愿披露范围的不断扩大。

8.不少银行没有提供现金流量表。15家银行中除了上市的4家银行外,只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和福建兴业银行3家提供了现金流量表。这可能是银行自身就不编制现金流量表,也可能是银行出于某种原因不愿意披露。如果是前者则说明银行的财务管理水平或者说会计工作水平比较差;如果是后者则说明银行存在信息的选择性披露问题,即只提供按权责发生制编制的、比较好看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而不提供按收付实现制编制的现金流量表。

9.大多数提供了审计报告。许多银行为了显示其所提供报告的权威性,提供了相关年度的审计报告,有11家银行提供了由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占总数的73.33%.其中上市的4家银行还提供了由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国际会计准则》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告。但是,对于审计报告的披露形式是不同的,一种是HTML格式,可以在网页中直接浏览,这样做突出强调了审计报告的作用,更引人注意。采用这种方式的银行有6家: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另一种是包含在下载的财务报告中,而不能直接在网页中浏览,采用这种方式的银行有5家: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

四、存在的问题

1.银行会计信息网上披露基本处于自愿阶段。目前,只有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网上披露有规定,而对于一般的银行并没有规范可以执行。我国商业银行的信息网上披露尚处于自愿阶段,这也是导致许多问题存在的原因。

2.披露的内容和程度差别很大。虽然大多数银行在网上披露了自己的财务报告,但是披露的详细程度差别很大,一些银行只是提供了简要的财务数据,另一些则提供了详尽、完整的财务报告。由于网上披露尚无统一规范,银行可以有很大的选择空间,可以根据自身的利益披露自己想披露的信息,这对包括广大投资者、存款人在内的社会公众是不公平的。

3.披露的格式不统一。报表种类、报表项目、报表附注都不尽相同,给使用者带来很大的不便。

银行审计报告篇7

一、国际银行业内部审计的现状

(一)内部审计的性质和范围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对内部审计的定义是:内部审计是一项客观独立的保证和咨询活动,其目的是为实现价值增加并提高组织的经营效率。它采取系统规范的对风险管理、控制以及治理程序进行评价,改进其有效程度,从而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根据巴塞尔委员会内审报告,内部审计的范围一般包括:检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审查风险管理程序和风险评价方法的和有效性;审查和管理财务信息系统,包括信息系统和电子银行服务;审查会计记录和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审查保护资产的方法;审查银行与风险估计相关的资本评估系统;审查已经建立的系统是否遵循和监管要求、行为准则和政策、程序的执行情况;评价经营活动的效益和效率;测试交易和特定内部控制程序的功能;测试监管报告的可靠性和时效性;执行特别调查等。与内部审计有关的一个重要是利用内部审计师充当内部顾问。巴塞尔委员会认为,建议或咨询应当是对内部审计基本职能——银行内部建立的一种独立的评价功能,以检查和评价其内部控制系统——的一种补充。

调查显示,在实际工作中,样本国家银行内部审计的范围基本上是与内部审计师协会关于内部审计的定义和巴塞尔委员会内审报告的要求相一致的。巴塞尔委员会会计特别小组的大多数被调查行的内部审计师在保证和咨询活动上的时间分配比例一般是:内部审计占75%—95%,培训占5%—20%,咨询占0—20%.关于咨询工作,被调查行的内部审计师强调他们不承担任何经营责任。有关银行指出,咨询也只限制在为特定的大项目或计划提供与控制有关的建议。

(二)内部审计的组织体系

银行内审组织最普遍的模式是实行集权化管理。所有被调查行证实,它们都建立了常设的内部审计职能部门。对大银行来说,其海外分行可能会设立一个内审部门,但这些当地的审计单位都要接受总行内审部门的协调。而且,内部审计通常根据业务来组织,这些业务的内审部门负责人要向集团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报告工作。在属于一个集团组成部分的小银行,其内部审计可能会外包给集团的内审部门。调查也表明,这些被调查行的内审职能之所以能够发挥作用,得益于建立了良好的银行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都明确各自的职责:即董事会对保证高级管理层建立和维持一个充分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一个评估银行业务各种风险的衡量系统、一个将风险与银行资本水平相联系的系统以及监督遵循法律、规章和内部政策的适当方法负最终责任,并对内部控制系统和资本评估程序至少每年审查一次。银行高级管理层每年一次向董事会报告内部控制系统和资本评估程序的范围和执行情况。

(三)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所有被调查行表示,内部审计部门独立于被审计的活动和日常的内部控制过程。内部审计部门可以在没有管理层的干涉下执行委派任务,可以自由地报告审计发现和评价,并不受管理层的干涉,可以在内部进行通报。内部审计部门的这些权利得到了审计章程和监管规章的保证。一般审计章程有利于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在银行内的地位和权威。考虑到各国不同公司治理模式的特殊性,所有审计章程须经董事会或相当级别的机构的批准。审计章程一般要传达给银行全体员工,或至少可以获取章程(如通过内部网)。但在少数的被调查行,审计章程只传达给极为有限的人,如审计职员和管理层。几乎所有的被调查行都授予内部审计负责人直接向董事会报告和通过董事会主席、审计委员会委员向董事会报告的权利。与此同时,客观性对内部审计师也很重要。被调查行对保护客观性和公正性所采取的措施各不相同。最常见的措施包括:1.审计人员的任务轮换;2.不参与银行的经营管理;3.在审计章程中确认内部审计师的独立性;4.内部雇佣的审计师不能参与审计他或她在某一时期以前负责的业务;5.内部审计师从银行外部招聘;6.对审计工作和工作底稿开展正式的审查和评价程序;7.审计师的报酬不与经营业绩或利润挂钩;8.执行建议时的职责分离;9.审计师不能参与控制和其他管理程序的设计。此次调查也显示,内部审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对于保证和提高内部审计的客观性至关重要。内部审计师是训练有素的,尤其是在大银行和特殊领域比如审计交易活动和信息技术。这并不排除内部审计部门就特殊的信息技术审计向外部审计师咨询。在招聘内部审计师时,小银行倾向于更看重个人的银行专业知识和经验,而不是文凭或专业。专业胜任能力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得到保持:在职培训;正式的内部和外部培训(注册审计师取得资格后经常要接受强制性的持续);审计部门内的职员轮换;鼓励成为注册内部审计师。

(四)内部审计的运作情况

内部审计部门的活动包括的程序是:制定以风险为基础的审计计划,检查和评价获取的信息,通报审计结果和进行后续审计。内部审计部门管理层通常每年负责编制以风险为基础的审计计划,这些计划须经银行高级管理层或董事会(或其审计委员会)的批准。几乎所有银行都表示,财务审计、合规审计、经营审计和管理审计等各种类型的审计业务都由内部审计部门来执行,但管理审计通常开展得比较少。另外,被调查行证实,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要负责保证部门遵循良好的内部审计原则,这与巴塞尔委员会内审报告的原则是相符的。

二、国际银行业内部审计的趋势

银行内部审计的一项主要职责就是对银行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检查和评价。根据著名的COSO内控,内部控制的三大目标是保证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提高经营效益、效率以及遵循有关的法规制度。从巴塞尔委员会的上述调查结果来看,国际银行内部审计的评价目标和工作范围明显出现了一些新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评价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以及开展财务审计的工作逐渐被注册师所承担。虽然多数被调查的国家报告,对会计记录进行审计属于内部审计工作范围,但银行财务报告审计并没有被一些国家的银行包括在内部审计的范围之内。在这种情况下,审计财务报告被看做是银行外部审计师的惟一职责,在这方面,内部审计的作用只限制在为外部审计师提供支持。

(二)遵循和监管要求的趋势日益增强,即由一个独立的法律和合规职能部门进行评价,而不是由内部审计部门来做。

(三)提高内部审计部门的质量和效率是首席内部审计师最优先的任务之一。主要的发展趋势是审计师的专业分工更加精细,这是为了更接近被审计的业务(如购并),加强审计和对内部模型的评估,并更加强调风险导向的审计。

三、若干启示

与国际银行内部审计的先进做法相比,我国银行的内部审计明显存在着外部环境不利、内部组织独立性不强、内审理念落后以及人员素质较差等。巴塞尔委员会的上述调查无疑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些重要的经验启示:

(一)必须充分认识到建立良好有效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性。内部审计和公司治理是相互支持、相辅相成的关系,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的重要控制和监督力量,而公司治理则为内部审计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控制环境和制度基础。

银行审计报告篇8

关键词: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机制逐步形成。第一、财政部会计司2012年8月“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在披露年度报告时,需同时披露董事会对公司内控的自我评价报告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二、中国证监会2014年1月起施行“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要求应披露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责任的声明,与此同时需披露建立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依据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第三、中国证监会2014年1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文”,明确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统一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参考格式、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第四、中国银监会2014年9月修正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要求董事会审议商业银行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后报送银监会或属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必须指定专门部门作为内控管理的职能部门,牵头内部控制体系的统筹规划、组织落实和检查评估。商业银行内控应当遵循全覆盖原则,制衡性原则,审慎性原则,相匹配原则的四个原则。第五、证监会2014年10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文”要求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必须披露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还需披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出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如果出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上市公司应当解释原因。以上5个法规体现了监管机构对我国上市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要求。

1中信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分析

1.1样本选取

中信银行(股票代码601998),成立于1987年的股份制商业银行。2007年4月,中信银行在上海、香港同步上市,是第二家A+H同步同价上市的国内银行。2013年2月,中信银行主要股东中信集团将持有的中信银行股份全部转让至中信股份,中信银行控股股东变更为中信股份,中信集团仍为中信银行实际控制人。2012年、2014年中国银监会对中信银行作出了行政处罚。说明内部控制出现了漏洞,这也是本文选取中信银行作为研究对象的重要原因。

1.2中信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情况

依据迪博的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标体系计算出的中信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指数显示2011年为38.00,2012年为11.00,2015年为29.91,中信银行的得分处于银行业偏低水平。栾甫贵、田丽媛(2015)在杨有红(2008)按各个企业的内控信息披露的详细程序不同分三档次进行量化分类的基础上,对上市银行内控信息披露的详细程度细分为4个层次,分别用数字0-4来表示。0-没有对内控信息做任何披露,1-仅用一句话对内控信息进行披露进行概括性,2-对内控信息做出了一些简单的说明,3-对内控工作计划、机构设置与安排、实际运行情况等至少一条进行了较为具体的说明,4-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的设置和实施情况做出了全面详尽的解释和说明。本文延用此方法,根据新法规的要求对中信银行2011-2015年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情况进行评级,2011-2015年“公司治理报告”为2,“内部控制报告”2011年为0,2012-2015年为4,“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2011-2012年为0,2013-2015年为1。中信银行上市以来对内控信息披露由2011年仅在“公司治理报告”中体现,到2012-2015年在“公司治理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提及。但内控披露在制度建设情况披露较多,而风险评估与披露不足。2012、2014年新颁布的内控法规后,中信银行的披露只体现在增加了年报中“内部控制”,而“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报表附注”、“内控自评报告”、“内控审核报告”均未提及。银监会在2012年检查中发现中信银行“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改变理财资金投向,操纵理财产品收益。”同年,对中信银行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50万元。2014年银监会检查发现中信银行“转贴现业务风险管控不足,银行承兑汇票易背景真实性审查不到位。”对其罚款40万元。而2011-2015年中信银行聘请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报告中并未披露出有违法违规事件,审计报告有所隐瞒。

2结论与建议

2.1加强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学习

在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审计报告方面应遵循的原则和标准等要提高重视、达成共识,从而增强信息披露的格式化、标准化和可比性。

2.2改进对内部控制的理解和应用

内部控制披露已由原来的自愿披露向强制披露转变,上市商业银行应明确自我评价报告的主体为董事会;评价的内容应为整个内部控制而不仅局限于财务报告内控。

3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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