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新闻学概论论文8篇

时间:2023-03-14 15:02:38

新闻学概论论文

新闻学概论论文篇1

一、新闻真实研究状况回顾

对新闻真实的研究是伴随着“五四”时期新闻学的诞生而开始的。从那时开始到新中国成立前,有关的新闻学书籍和研究论文大都涉及新闻真实问题。新中国成立以后,虽然在新闻实践中也常常涉及新闻真实问题,但学术意义上的研究基本停滞。直到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真正意义上的新闻真实学术研究才开始出现。

综观从20世纪70年代末到现在近30年来有关新闻真实的研究,可以说成果非常丰富,有专著,有论文,而在新闻理论教材中也都有对新闻真实问题的专章介绍。

其中,直接研究新闻真实问题的专著(含论文集)目前见到的有四部:新闻局、中国社科院新闻所编《真实――新闻的生命》,中国新闻出版社1986年4月版;蒋亚平、官健文、林荣强所著的《新闻失实论》(上、下册),中国新闻出版社1986年出版;空军报社通联处编著的《新闻求实录》,蓝天出版社1992年3月出版;杨保军的著作《新闻真实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4月出版。

新闻理论专著和教材中关于新闻真实的专章专节介绍就更是不可胜数。从20世纪80年代初出现第一本新闻理论著作开始到现在的将近100本新闻理论著作或教材中无一例外都有关于新闻真实的内容。

就论文来说,要想获得改革开放以来关于新闻真实研究的所有论文的准确数字实在困难。仅是CNKI中收录的1980年到2006年间与新闻真实相关的论文数量就达到277篇,2007年前四五个月CNKI所收论文数也已达到20余篇。由此可以看出人们对新闻真实问题的关注程度。

以上是从研究成果的形态和数量方面来说的。若从研究成果的纵向演进来看,我们可以把近30年来的新闻真实研究划分为几个阶段:

(一)上个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前半期

这一时期新闻真实研究的特点,一是相关研究大都被置于新闻界拨乱反正、寻求新闻规律回归的背景之下,许多文章都是揭批、“”极“左”路线下新闻的“假、大、空”现象的。二是相关研究大都被置于新闻业务范畴之内,研究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指导新闻实际工作,是为了消灭新闻失实这一“顽疾”,因此研究的学理性较为欠缺。

(二)上个世纪80年代后半期至整个90年代

这一时期有关新闻真实性的讨论逐渐显露出从新闻业务范畴向业务性和理论性探讨兼而有之的方向逐渐转变的特点,学理性和纯理论探讨色彩逐渐显现。这一点可以从具体真实与整体真实、客观真实与主观真实、微观真实和宏观真实、客观真实与媒介真实等概念的提出及相关讨论的展开来体现,也可以从探讨新闻真实性与倾向性、客观性、文学真实、职业道德、舆论监督、及时性、阶级性、党性等之间关系的论文大量涌现中得到证实。

(三)2000年至今

这一时期在保持前一时期特点的基础上,研究中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一是探讨网络新闻真实性的文章明显增加;二是研究探讨新闻侵权与新闻真实问题以及舆论监督中的新闻真实问题的文章明显增多;三是对新闻真实的验证、评判,以及对新闻失实现象的综合治理等问题开始引起关注,反映出对新闻真实问题研究视点、范畴和深度上的变化。

二、新闻真实基本理论问题概述

新闻真实是新闻学领域最基本的研究论题,许多问题总体看已获得共识,在此仅就一些基本理论问题作简单概括:

(一)对新闻真实性含义及要求的研究

关于新闻真实性的内涵,郑保卫教授提出:新闻真实性的内涵和本质在于以事实为基础来报道新闻。因此,坚持真实性原则,就是要求新闻传播者在报道新闻时,要从客观实际入手,把现实生活中新近发生和正在发生的具有新闻价值的实实在在的人和事如实地报道给受众①。

对新闻真实性含义的研究,各个时期呈现出不同的侧重点,随着时代的发展,一些认识也发生着变化,如杨保军就提出要从传受两个方面来看新闻真实的含义。

关于新闻真实的要求,郑保卫教授的观点是:(1)具体事实要真实准确;(2)概括性事实要真实客观;(3)局部具体真实要与整体本质真实相一致。

(二)对新闻真实理论中几组概念的研究

在新闻真实理论研究中,先后出现了几组相关的概念,如现象真实与本质真实、事实真实与总体真实、微观真实与宏观真实、真相真实与假象真实等。

⒈现象真实与本质真实

“现象真实”和“本质真实”问题是学界和业界长期争论不休的话题。争论的焦点在于是否承认“本质真实”。对这两个概念,有些学者认为,新闻只要如实反映和报道事实,做到现象真实就可以了,无须强调什么本质真实。另外一些学者则认为,新闻仅仅做到现象真实是不够的,而应当将现象真实与本质真实结合起来,并认为本质真实是对新闻报道的更高层次的要求②。

⒉事实真实(概括真实)和总体真实

黄旦教授认为,新闻真实应该包括事实真实和总体真实两方面。事实真实就是要求新闻报道的事实完全准确无误,且对事实的描述、概括也符合事实自身存在与发展的逻辑;总体真实就是要求所有达到事实真实的新闻合起来要能够反映社会的某个层面的总体面貌③。

⒊微观真实与宏观真实

微观真实与宏观真实是在新闻真实研究中出现的另一对概念。微观真实和宏观真实实际上大体相当于事实真实和总体真实这组概念,只是“宏观真实”更多地是从“本质真实”这个概念演进而来罢了。由于人们感觉到“宏观真实”既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包含原来“本质真实”论中的合理成分,又可以规避“本质真实”概念所容易引发的歧义和人们对它的逆反心理,所以便逐渐用它来取代“本质真实”的概念。而既然有宏观真实,与此相对应的便就有微观真实了。

⒋“真相真实”和“假象真实”

“真相真实”和“假象真实”是杨保军近年提出的一对概念④,但尚未得到广泛认同。如有学者就认为,不能将现象分为真相真实和假象真实,因为假象真实其实是未探究到新闻的本质所造成的。当然,作为对新闻真实性的一种理解,此对概念毕竟提供了一个新的认识维度,值得关注。

(三)关于真实性与党性原则关系的研究

在传统的新闻学研究中,党性原则是作为新闻工作的第一原则的,而且人们往往习惯于强调党性,而忽视新闻的真实性。进入新时期以后,对这一问题学界基本上有了较统一的认识,即把党性原则和真实性原则看做是新闻工作中基于不同层面提出的两个基本原则:党性原则被视为新闻工作的政治原则,而真实性原则被视为新闻工作的业务原则,两者不是对立的。

(四)关于新闻失实表现、原因及其防治的研究

对新闻失实的表现、原因和防治办法的研究成果非常多,不仅有大量的论文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分析、探讨,而且,所有的新闻理论专著和教材在讨论新闻真实问题时都对新闻失实和虚假新闻的种种表现及引发失实与虚假的原因进行探讨。这方面,因其观点多样又多为常识,在此不赘述。

(五)对不同历史时期新闻真实理论的研究

在新闻真实问题的研究成果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属于对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新闻真实问题和有关学者、报人、党派组织等的新闻真实思想的研究。其中包括:

⒈对近代新闻真实思想萌芽的研究,如对近代报纸“有闻必录”思想、对近代报纸办报宗旨中的有关新闻真实思想的研究等。

⒉对现代新闻真实思想的研究,如对徐宝璜、邵飘萍、戈公振等早期新闻学者们的新闻真实思想的探析。

⒊对中国共产党新闻真实思想的研究,包括党的相关文献、领导人讲话、文章、重要报刊社论等中所包含的与新闻真实思想、观点的研究。

三、新闻真实研究的新视角、新观点

近年来,随着媒介生态环境的变化和传媒实践的发展,新闻真实研究中出现了不少新的研究领域和视角,也产生了一些新的认识和观点。主要有:

(一)对新闻真实与法律真实的研究

近年来在有关司法案件的报道中,常因记者对新闻真实与法律真实之间的关系理解不清而引发新闻官司,也使得新闻侵权问题成为新闻工作者经常面对的问题。基于此,关于新闻真实与法律真实的探讨就成了一个热点话题。

在此问题上,有学者认为,新闻真实必须以法律真实作基础。新闻传媒固然应以向社会公众提供真实全面的信息为其基本职能,但是新闻自由必须受到法律的限制,媒介的活动应在法律范围内进行。有学者提出,为了避免诉讼纠纷,新闻界应该建立一套新闻真实的证明规则,这一证明规则必须以法律为依据,而不能以新闻界约定俗成的惯例为依据⑤。

许多学者坚持认为新闻真实未必是法律真实,认为新闻真实作为证据出现在法庭上时很可能面临诸多尴尬⑥。也有学者从证据学的视角考察和比较了新闻与司法对真实的不同建构,强调新闻真实不同于依据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建构的司法真实⑦。

在研究新闻与法律问题的时候,必然涉及到信源问题,信源问题又涉及到隐匿权问题。而隐匿权与新闻真实显然是相互冲突的。在此问题上,陈力丹等曾借水门事件中的“深喉”在2005年才曝光这一事件,谈及新闻真实和信源隐匿权的冲突问题,认为要确保新闻的真实性,消息来源的透明化无疑是重要保障之一,但在任何时候都做到消息来源的完全透明,又是不符合新闻职业常规的。西方媒体的职业常规是,当暴露信息源可能对信源提供者产生危害时,应采取隐匿信源的方法,但这又与法律产生了冲突⑧。这一现象形成的悖论是新闻真实研究中的一大难题。

(二)对网络新闻真实的研究

网络媒体的发展为新闻传播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由此带来的网络媒体把关困难、虚假新闻盛行的现象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因此,有关网络媒体新闻真实的研究近年也开始出现。

龙运荣在《互联网和新闻真实性》一文中论述了网络新闻真实所面临的许多困境,如互联网的开放性和自主参与性;多数网站从业人员缺乏新闻专业训练,随意删改稿件;对“快”的片面追求;以及市场逻辑下网站的逐利行为等,都会使新闻真实性受到很大威胁,造成新闻不真实⑨。

针对这种情况,一些研究者提出了加强网络新闻真实性的建设性意见。如刘玉民在《媒体转载网上言论应当事先核实――“文清诉《重庆商报》案”引发的思考》一文中对网络在引用事实时的核实做了强调⑩。

另外,杜骏飞在其《网络新闻学》一书中也对网络新闻的真实性进行了理论探讨,论述了网络新闻宏观层面上的“求真”理念和由于信源的多样性所带来的更加接近和达到“真实”的可能性。

(三)对新闻真实有限性的认识

在新闻真实问题的认识上,从陆定一《我们对于新闻学的基本观点》开始就一直在强调新闻必须完全真实,甚至有人提出了“绝对真实”的概念。但伴随着近年来人们对新闻实践中许多新闻真实的制约因素的认识和一些哲学理论在新闻真实研究中的引入,人们逐渐意识到,我们原来一直强调的“完全真实”“绝对真实”实际上是不可能做到的,新闻真实其实是一种有限度的真实。

如杨保军在《新闻真实论》一书中就从新闻真实实现的各种制约因素出发,论述了新闻真实的“有限性”。他认为,制约新闻真实的因素有很多:(1)新闻传播主体因素――新闻传播者是否具有保证新闻真实的道德品质,对新闻真实有着巨大的制约作用。(2)新闻媒体自身的制约因素――新闻媒体所持有的新闻观、新闻真实观,新闻媒体的目标报道领域和其所拥有的意识形态观念、政治立场,新闻媒体的实际利益追求、媒体的品质与格调等等因素,也都决定着新闻真实实现的程度、范围和方式等。(3)传播环境因素――来自于政治力量、经济力量、文化力量的制约也必然影响到新闻报道的全面、客观、真实。另外,实现新闻真实报道还受到法律、道德、政策等的限制。正由于有着这么多的限制因素,新闻报道必然不可能做到完全真实,新闻真实也就必然是有限度的了。

还有一些学者从其他角度论述了新闻真实的有限性。如曾宪明就从政治集团的角度考察、论证了阶级社会中新闻真实的有限性。他提出,在阶级社会中,新闻不真实现象是一种客观存在,是阶级社会的一个特征和需要。新闻真实有限理论既反映了客观真实现象,也符合马克思主义观点。

另有学者从语言学的视角出发考察了新闻真实的有限性,认为:语言的位移性、抽象性、模糊性、线条性和有限性等诸多因素注定了新闻对事实的偏离。语言自身的性质决定了新闻报道只能最大程度地接近客观现实,但永远不可能与客观事实绝对等同。

四、小结

综观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对新闻真实问题的研究,可以得出以下认识:

⒈对新闻真实的研究是新闻学领域最重要的研究论题,是个需要永远挖掘和探讨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操作问题。

⒉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新闻真实的认识是不断演变的,它经历了一个由在党性原则框架内对其进行强调向使其回归到新闻自身层面来认识和探讨的发展变化过程。目前关于新闻真实问题的研究正趋于成熟。

⒊市场因素的冲击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使新闻真实的研究开始向新闻真实与法律真实之间的关系以及网络新闻真实研究等方向转变。这充分反映了新闻真实问题研究,乃至于整个新闻学研究与时俱进的特点。

⒋在看待各时期学者对新闻真实的观点时,要以历史的眼光来看待,要将问题置于各自时展的背景之中,不应以现在的视角苛求历史。

⒌新闻真实问题在理论研究上成果不少,也达到一定高度和深度,但是从操作和应用层面看,目前问题依然很多。失实报道屡屡出现,虚假新闻屡禁不止,我国新闻界在维护和实现新闻真实的路途上仍然任重道远。

注释:

①郑保卫:《当代新闻理论》,新华出版社 ,2003年11月

② 郑保卫:《对新闻真实理论中两组概念的解读》,《新闻战线》, 2007/06

③ 黄旦:《新闻传播学》,杭州大学出版社,1995年

④杨保军:《简论新闻的真相真实与假象真实》,《国际新闻界》, 2005/6

⑤ 罗万里:《立法视野中的新闻真实原则》,《法学杂志》, 2005/04

⑥ 高江宁:《新闻真实与法律真实》,《记者摇篮》, 2005/01

⑦ 李立景:《新闻真实性的证据学思考》,《新闻界》, 2005/02

⑧ 陈力丹、费杨生:《隐匿权・新闻真实・审判公正―从水门事件中的“深喉”说开去》,《当代传播》, 2005/6

⑨ 龙运荣:《互联网和新闻真实性》(2002-9-12),/ shownews.asp?newsid=2841

新闻学概论论文篇2

南唐诗人李中有“梦断美人沉信息,目穿长路倚楼台”的佳句,这是汉语中“信息”一词最早的文字记载,其古义指消息、音讯,侧重于口头或书面传递的内容。随着近代报刊的兴起,本土“信息”概念勃兴,如1872年《申报》直接列出栏目,标明“丝市信息”、“陕西军情信息”等,此时,信息的近代含义仍指向消息、音讯、情报。

值得关注的是,现代意义的信息并非从我国本土文化延续而来,而是西方思潮的舶来品。现代信息概念最早是1928年Hartley在《信息传输》中提出,他第一次指出信息与消息的区别,并设想用数学方法描述信息量。

1955年,在传播学之父施拉姆的热情支持下,数学家Weaver将信息论引入传播学,从此,信息成为统领传播学的核心概念。1984年,李良荣教授的《“信息热”和新闻改革》一文,正式将信息论和传播学中的信息引入到中国新闻学,并得出“新闻是一种信息的传播”的结论。

从信息的角度认识新闻本体及其本质特征,最早提出“信息是新闻的属概念”观点的是宁树藩教授,1984年他在《论新闻的特性》中提出“新闻是向公众传播新近事实的讯息”。1987年一本由国内20所大学联合编写的新闻学教材则称“新闻是一种信息”已是新闻学里无须证明的公理。

信息概念的引入不仅冲击了传统的新闻观念,引发国内对新闻定义的重新思考,而且促成了理论研究更大层面的变迁。李良荣教授评价,信息概念的引进是上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中国新闻改革的第二次跨越。然而,跨学科、跨语境关键词的导入与接收,信息概念也发生了意义偏转。

香农信息论中的信息是通信工程学的概念,用来研究信道传输能力,正如Warren Weaver1949年在《通信的数学理论的近期成就》中所说,香农信息论解决的是技术问题,而不涉及意义问题和实效性问题。而我国本土文化中的信息侧重于消息、音讯,是指向内容的概念,有更多人文色彩,这或多或少影响了新闻学对现代信息概念的理解,直接体现在新闻的定义中,其内涵接近于事实,这就凸显了传播的内容,指那些对人有用、又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其原有的技术特征似乎被遮蔽了。

信息对中国新闻学的影响

改革开放之初,我国新闻学的学科意识逐渐复苏,处于新闻无学到有学的艰难转型中,需要主动寻找到一个科学的起点来建构自己的理论体系,信息概念恰逢其时地导入,这是新闻学突破束缚的一次历史选择。具体来说,信息概念在以下几个层面起作用:

第一,确定“新闻的本质是信息”。即使不引进这个信息概念,传统新闻学中关于新闻本源的问题也依然能解决。但是,“信息才是新闻的本质规定”却能够修正“新闻的本质是事实”一说,因为作为新闻进行传播的并非是事实本身,而是事实中蕴含的某些属性的要件所构成的信息。“信息”显然要比“事实”更科学、更恰当,这个科学术语提升了新闻的本质。

第二,承认新闻学是科学。宁树藩先生认为,只有以新闻及新闻传播的自身规律为独立的研究对象,才能建构起一个科学的新闻学理论体系。信息概念反驳了过去存在的“新闻工具论”,以信息逻辑起点建构新闻本位的新闻学理论体系。新闻与宣传划分开,新闻本位的回归使新闻的本初功能得以彰显,体现了对新闻规律的尊重,使新闻实践活动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过去强大的政治话语框架,提升了新闻学的理论地位,体现了一种独立的学术精神,同时,搭起了我国新闻学与具有国际视野的传播学对话的桥梁。

第三,20世纪90年代,“信息”触发了新闻商品性的讨论。人们认识到,新闻除了是一种精神产品,它的生成、传播、接收反馈过程还带有经济实践和商品生产、消费的特性。既然媒介把信息资源的开发、采集、传播当作主要任务,向社会提供各种信息、知识和娱乐服务,那么,媒介本身也就具备社会第三产业的特性,这一特性强调的是信息的服务性。这一认识直接关系着我国“事业化性质、企业化经营”的传媒体制变革,为传媒的蓬勃发展注入了活力。

信息与新闻学辩证看

20世纪80年代,信息概念刚引入中国新闻学,有学者认为信息论与新闻学科交叉,由此产生新的学科“信息新闻学”,甚至提出信息新闻有八种写法。这是种不确切的提法,其实质指向是新闻的信息量。这种提法体现了认识水平的局限性,但也反映了信息概念的引入对学科思维的冲击。

中国新闻学研究曾经出现过关于新闻的信息量的计算公式,这种做法参照了信息论的信息计量,但却并不可取,因为信息论并不关心信息的内容,并不能反映人的能动作用与信息处理的关系。新闻传播不同于机械的科技传播,而贯穿了更多的价值选择倾向和人文关怀,如果新闻学中的信息仍旧是一种冷冰冰的硬科学符号和技术指标,就会限制实践中新闻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制约了新闻人作为有思想、有责任的社会工作者的追求。

虽然并不认同运用信息论计量新闻信息,但这种思维方式却开创了另一番局面,新闻媒介努力扩大报道面、增加信息量,进一步满足了人们对信息的需求,但随着信息泛滥的态势,其弊端逐渐显露。现代人陷入对潮水般信息的依赖,层出不穷的媒介事件又挫败了人们对媒介和社会的信任,最终变得轻信和缺乏安全感。事实上,零星的信息不能代表整体的世界,过度依赖人与机器的信息交流,反而钝化了人类的感知能力,并且,借助技术、集中渠道和传播渠道所形成的信息,取代了人人平等参与的、平衡的集体行为,即交流。

此外,一段时间里新闻商品性认识助长了有偿新闻现象,甚至被指为是其产生的理论根源。需要强调的是,社会“知”的需要催生了新闻,与公共利益有重大、深远而天然的密切关系,担负着特殊而无可取代的社会道义和责任。商品化的新闻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闻作为准公共物品的作用,使新闻这个本应属于全社会的公共资源被少部分人利用,从而减少了其公共利益的代表性,影响了社会公共资源配置的公平和正义。当前新闻实践中人文精神的缺失证明,对于商品化的特性渗透到新闻这一点,要持有批判意识。

新闻学概论论文篇3

浮躁:对所谓新研究方法的一味追捧

为了使采访更好地进行,宁先生先与笔者谈起了现今新闻学研究的一些不良现象,诸如对所谓新研究方法的一味追捧,既不沉下心来对新闻史料进行仔细梳理,又不对新闻学的基本概念进行清理,影响了新闻学科的科学性,而更紧要的是,学术界对此现象没有清醒的认识,因而谈话就从清理“新闻学”概念展开。

记者:宁老先生,您谈到了当下包括新闻史在内的新闻学研究的一些浮躁之气,对学科发展起到了消极影响,这些情况是怎么来的呢?

宁树藩:我们今天就是为了溯本追源,所以今天集中谈的是新闻学概念混乱所引起的矛盾,以及应该怎么清理的问题。

我们先来看看矛盾发展的脉络。这个概念100多年前形成,它有个很大的缺点是名实不符。100多年来,矛盾不断积累,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的今天爆发了,也应该到新闻观念大清理的时代了。因而我今天的主题是“解放思想,迎接‘新闻学’概念大清理时代的到来”。

这完全是个新的活动,很多人意识不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怎样清理还有些混乱,而现在的实际是在混乱中前进。今天强调这个问题,是希望大家重视,一同起来参加这个清理,向科学道路迈进。

“新闻学”这个称号不科学,名实不符

记者:那这个矛盾到底是怎么来的呢?

宁树藩:应该讲这问题是100年前开始的。“新闻学”概念是从日本人松本君平的《新闻学》来的。这本书在日本是1899年出版,介绍到中国是1903年;《实用新闻学》是1913年翻译过来的。外国人叫“Journalism”,是我们把它翻成“新闻学”的。1918年北大有了“新闻学研究会”,1919年(民国8年)徐宝璜出版了中国人自己的《新闻学》。可见,中国人使用这一概念,是从民国初开始的。

我们要知道“新闻学”这个称号不科学,名实不符。它是在研究新闻之学吗?不是,是报学。这一点徐宝璜自己都说了,“新闻学”实际是“新闻纸学”,也就是报学,但徐宝璜没有感到有矛盾,他承认两者有区别,但又视为同义语。这确实是个问题,为什么呢?本来两个有很大差异,却认为是一回事。

其实当时有人对此提出意见,第一个人是美国密苏里新闻学院院长威廉博士。他1921年访问上海时,有人问“School of Journalism”翻成“新闻学校”对否,他不以为然说:“新闻二字不能包涵报纸全部事业”,(《最近之五十年》申报馆编)否认了将“新闻”等同于“报学”。

1948年,袁昶超在《报学杂志》上发表《初期的报学教育》一文,提出“新闻学”一词不能包括报学的范围,因此主张以“报学”为Journalism的正确译名。主张把新闻系改成报学系,当时有人支持,结果还是无人执行,混乱如初。

我的思考历程

记者:您是怎么发现这个矛盾的呢?

宁树藩:我感到这个矛盾时,是在1994年给黄旦的《新闻传播学》写序时认识的。首先感到“新闻学”名实不符,从科学观念看,学科的名称应该与研究对象一致。像研究经济的称经济学、研究政治的称政治学,这些都是以学科对象命名的。以此类推,新闻学是应以新闻为研究对象的,但我们现在研究的是报学,新闻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这就产生了名实不符的矛盾。

但是,“新闻学”这个称呼已有100多年了,约定俗成了,已经形成思维定式,还得承认它的存在,但只能看作一种符号。为了避免研究中的混乱,还得给不同含义的“新闻学”取个称呼,即真正研究“新闻”之学的可称为“本义新闻学”,研究“报业”的可称为“广义新闻学”。

记者:您当时提出这个区分时有什么反应呢?

宁树藩:当时马上就有人问这样分的意思是啥,我不回答,只是反问了一句,一个学科如果可以承认、容忍错误概念,这门学科的科学性在哪里呢?因为一个学科只有在概念准确时才能发展,这是个前提,一个学科对自己的概念无所谓、允许你的学科概念模糊,能是真科学吗?在当时我是从逻辑上进行判断的,依照这个判断,我开始系统地思考这个问题。

记者:您能详尽地谈谈这个思考的过程和得出的结论吗?

宁树藩:1994年提出时,只是从逻辑上认为一个学科应该概念准确,对当时混乱的情况还没有多想。后来看了好多资料,发现这个问题影响广泛、涉及面很广,一时尚难以认清,目前所知,有以下几种表现:

首先,以“报”为题名的研究在20世纪风行一时,如《论新报体裁》、《报馆之益》、《说报》、《论报馆有益于国事》……等。20世纪后,研究报业的书称之为“新闻学”。在《报学》被称为《新闻学》后,由其演化而来了《新闻学》(徐宝璜)、《新闻学总论》、《新闻学概要》……等等。

其次,“新闻学”这个学科概念纷纷向“报学”有关概念伸展,形成同一概念两种称谓,像报界新闻界、报章体新闻体、报业新闻业、报学系新闻系、报人新闻工作者。起初它们还同时并存,慢慢地“新闻”压倒了报,“报学”这个词慢慢都不大用了;解放后已很难看到“报学”这个词。

“新闻学”概念大量地向边缘学科发展,1988年统计有30多门这样的课程,像“新闻社会学”、“新闻美学”、“新闻政治学”、“新闻心理学”、“新闻文化学”等,而这些科又不是专门讲新闻的。概念不断地延伸,可见,情况多严重了。

概念混乱造成研究中的严重混乱

记者:那您能谈谈它的后果吗?

宁树藩:第一,由于“新闻学”研究对象模糊、没有统一、整体的认识,在研究时两个概念都发挥影响,使现行的新闻论著和教材结构混乱,没有统一的规范。有的偏重于新闻、有的偏重于报论;结构不统一,有的开头讲“本义新闻学”,后来讲“广义新闻学”,结果是四不像,自作主张、各行其是。

第二,我们今天要研究的是广义新闻学,但老是用“本义新闻学”思路来提出问题,经常会说“新闻是新闻学的细胞”,实际上它是“本义新闻学”的细胞。还提出要建立“新闻学理论体系”,但因为广义新闻学所涵盖的评论、以及报业管理、企业体制之间,是多元松散的、没有内在的必然联系,不可能构成理论体系,只能是知识体系。

第三,“新闻学”实际对“新闻”并不重视,所研究的对象只是依附于报纸上的新闻作品,将新闻与新闻作品的概念混淆,对新闻本质是什么没有认真思考;陆定一就是受到这个影响,“新闻是新近事实的报道”,实际上说的是作品。所以我把它改了一下,称之为是新近事实的信息。陆定一这篇文章很好,讲了事实是新闻的本源,事实第一性、新闻第二性,都是精辟的论断。

第四,在“新闻学”这个符号里,人们对“报学”的概念不强烈,没有人化时间研究报业是什么、其结构是什么?

第五,是学风上的影响,即对模糊概念的宽容性,对科学不科学无所谓,有人还为这种模糊观念辩护,把社论、评论也作为新闻作品。

第六,滋长了脱离实际的倾向。研究过程中没有搞清新闻本体,不是从实际情况出发,如果把新闻学概念和实际工作对照,问题马上就出来。

还有翻译问题,英文词没错,我们把它翻译错了,把不是新闻学的翻成新闻学,影响自己不说,还说美国也叫新闻学院,就像前面说到的威廉博士,他是不认可这种翻法的,而我们将错就错,并以此为由,坚持错误。

记者:照此看,名实不符的现象已非常严重;为什么说到现在大爆发了呢?

宁树藩:名实不符的矛盾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严重,民国后比民国前严重,解放后比解放前严重。解放前有圣约翰大学报学系、厦门大学报学系、民国大学报学系,有汪英宾的“报学科”等,还有戈公振的《中国报学史》。解放后“报学”一词基本消失了,辞典上都找不到,比如权威的《中国大百科全书》上没有“报学”,1988年我参加编写的《新闻学词典》上没有“报学”;《新闻学大辞典》上的“报学”仅仅专门介绍“报学杂志”;陆谷孙先生编的、权威的《英汉大词典》中对Journalism的解释是“新闻学”……。

造成名实不符越来越严重的原因,是对“作为媒体的报纸与新闻的关系问题、谁制约谁、是新闻制约媒介、还是反之?”的问题认识不清。认为是新闻的发展带动了媒介的发展,这一点上传播学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事实上,媒介是新闻的载体,制约着新闻的发展,而不是相反。由此看来,随着媒介的发展,新闻的地位和比重越来越少,从报纸到广播、到电视,新闻在媒介的地位小了。而一些学者们反而认为新闻扩展的领域越来越大,连电视学也是新闻学,这种名实不符的矛盾终于爆发了。

解放思想,迎接“新闻学”概念大清理时代的到来

记者:难道这种现象就一直没有人意识到吗?

宁树藩:有。是有人感觉到的,第一个是1993年出版的《中国早期现代化中的传播媒介》,作者是闾小波,搞历史研究的。你看他用的是“传播媒介”这个词。第二个是1998年出版的《重庆市志・报业志》中有这样一段话:“四川省新闻志在1995年改为四川省报业志。”看来其他学科和搞实际工作的人都已经明白了。

记者:您看这个清理应该怎样进行呢?

宁树藩:这种对“新闻学”概念大清理的新潮,约始于20世纪末,广泛发展于21世纪初,其表现是多方面的。例如,上述以“新闻”概念混同“报”概念的错乱倾向纷纷在纠正。“传媒”概念(如传媒体制、传媒事业、媒介结构、传媒人士……等)逐渐起而取代传统的“新闻”有关概念。新设的以“新闻”、“新闻学”作为教育机构总名的基本没有了。原来一些命名“新闻学”的院系,有的也在改名。尤其引人注意的是,有的博士生把清理“新闻学”概念混乱作为博士论文的重点论题了,形势喜人。但也要看到,“新闻学”概念进入误区,已有百年之久,形成了思维定式,清理也实属不易。目前乱局依然顽强地渗入很多方面。尚希望业内人士,解放思想、摆脱传统观念,以科学观念(包括逻辑思维),耐心细致的态度为实现这一历史任务奋力拼搏,胜利在向我们招手。

(作者为西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师、博士)

新闻学概论论文篇4

目前学界关于新闻体裁的分类十分庞杂,其根本原因在于对新闻体裁概念理解的模糊。与新闻体裁概念最为切近的是新闻文体,从学理上厘清新闻文体与新闻体裁概念,有助于新闻信息的再现操作。特别是在当下全媒体[1]语境中,正确把握新闻体裁意涵,有助于更好地审度新闻传播过程中的“客体”、“符号”与“意义”,有助于提升新闻报道的理论自觉与实践创新。

一、 新闻体裁的渊源

新闻信息古已有之,“在古代,新闻信息的陈述内容和传播方式与其他信息没有太大差别。”[2]新闻信息从其他信息中自觉地分离出来是人类自身的需要与发现,它显示着人类关注与读解事实信息的新思维、新方法。对新闻事实的认知遵循的是科学的符合论,是新闻主体在新闻思维统摄下的“本质力量和认知定式的一种对象性的功能表现”。[3]127采写新闻就是运用新闻思维与新闻认知来审视与再现新闻事实信息,它要求人们严格按照新闻式的认知开掘新闻价值,发现、采写新闻事实信息。新闻体裁的理论界域就是其处理新闻事实信息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理念框架,是在新闻思维与新闻认知浸润牵引下,左右着新闻主体观照新闻事实信息的新闻认知定式。

新闻体裁起初是对文学文体的借鉴。当下学术界一般认为,文体,又称体裁,是指内容得以表现的文章样式,也就是文字作品在体制、结构、语言等方面所形成的外部形态。人们常将“类型”、“体裁”、“体制”、“样式”、“文体”、“种类”等交叉使用。如“文体,指文学的体裁、体制或样式”[4]。文体,“指文学体裁或文学类型”[5]1。特别值得关注的是童庆炳先生的观点,他指出,“长期以来,文体一直被理解为体裁。”“文体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体裁问题,而是关系到文章写作的全局性的问题。”“文体是一个系统,它由体裁-语体-风格三个层面构成。”[6]1“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文体’被定义为文学体裁,于是文体研究也就被限定为文学体裁的研究。”[6]3从上面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学界目前几乎将文体与体裁视为同一个概念,但是,按照童先生的观点,文体与体裁是有区别的,它们之间有着不同的理论内涵。童先生不仅对文体作出了富有创见的论述,而且提醒今天的学界必须注意运用新的视角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文体研究不同于体裁研究,要科学地赋予文体与体裁不同的理论界域。

李良荣先生在其《中国报纸文体发展概要》中对中国报纸文体的发展演变过程作了系统的论述,这是我国学界对新闻文体较早的理论探索。其研究表明:中国报纸文体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自发到自觉、从模糊到清晰、从借鉴到自立的不断规范化、学科化过程。对西方的借鉴,现实社会变革的需要,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古典文学的滋养,商业报纸的出现,反映战争、商情、灾害等内容对新闻的准确性要求以及电讯稿的出现,都从不同角度促使报纸文体“按照报纸的特殊要求不断地变革,逐步发展到现在的各种新闻写作体裁”[7]。但李先生在其论述中并没有将新闻文体与新闻体裁进行理论上的区分。现在关于新闻体裁与文体较有代表性的表述是:新闻文体是指“新闻的体裁、样式,是新闻写作中以文字形态表现的各种写作形式,是新闻事实(事件)在新闻传播中呈现出来的信息内容、表达特色和结构方式的整体形态”[8]。“新闻文体,新闻体裁中以文字表现的各种写作形式。在长期实践中,为适应读者和传播事实的需要产生了新闻文体,并逐步形成了区别于其他文体的特征。”[9]实际上,我国新闻文体的发展历史并不长,它的确是在借鉴文学文体的基础上,按照“报纸的特殊要求”逐步形成实践与理论的自觉的。简言之,新闻文体直接渊源于对文学文体的借鉴。无论是文学文体还是新闻文体,其概念的形成都是一个动态的复杂的过程。值得注意的是,当下新闻观念的确立及新闻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为我们审视新闻文体概念的理论内涵提供了新的理论语境,它要求我们将新闻体裁概念的理论内涵重新予以明晰,进而真正从文学的借鉴中进行学科自立。

二、新闻体裁是新闻文本的抽象分类

事实上,“认识作为一个活动过程,从其直接所要实现的任务和所要达到的目的这个角度来看,可以说是认识的主体根据其现实的本质力量和认知定式,接收和获取信息、储存和加工处理信息的过程”[3]18。新闻体裁就是对新闻文本的分类,它以新闻报道过程中新闻事实再现的客观性与主观性的彰显程度为标尺,对新闻文本作类别划分。“现在人们已经公认,并不存在原原本本的客观事实,因为任何事实或现象都已经是经过描述的,而不同的观察点和参考框架和指述语言就决定着一个事实或现象将以何种方式和面目呈现给我们。”[10]287 “每个新闻事件都有不同的叙述框架,一个好记者应该选择那种公正的、最接近事实真相的框架”,“选择好的叙述框架,可以使记者摆脱记者个人偏见、信源价值观的影响”[10]290。分类就是区分,是人类认识事物的一种基本方式。新闻体裁分类就是给新闻报道确立一个新闻叙事的文本理念框架。

在对过去分类理论进行梳理总结的基础上,面对新闻文本的抽象分类,必须从新闻学学科自身的理论属性出发来展开。首先,新闻文本属于实用文范畴,新闻文本的基本功能是再现新闻事实信息,这就与文学文本相区别。实用文相对于审美文,其文本信息中呈现的概念性命题或逻辑性信息更加充分,新闻事实中的可再现性与可分辨性信息更加清晰,新闻文本的表达方式也更为直接,其功能性特征更加鲜明突出。其次,新闻体裁是对新闻文本的文类划分,“裁”的本质就是进行理论的抽象与切割。虽然可以运用不同标准对新闻文本进行理论上的划分,但从有利于新闻文本的实践操作出发,以新闻文本再现新闻事实的功能性特征作为新闻文本的分类标准,更能彰显新闻学的学科理念,也更便于新闻文本的实践操作。再次,坚持以新闻理念为标准透视新闻文本的功能特征分类法,其合理性在于新闻理念来自新闻文本实践,又是对新闻文本实践的不断总结与反思,实践与理论的相互检视,有助于提升新闻理论的科学性。最后,从涵括性上看,新闻文本是新闻事实信息的符号性再现,当下媒介符号包括文字、声音、图像、信号及其组合,以新闻文本的功能性特征为切入点的新闻文本分类,有助于涵盖全媒体语境下新闻文本的多元符号呈现质态。因此,以新闻理念为背景,从文本的功能属性及其意向性诉求出发对新闻文本进行理论上的分类,应当说是一种更趋科学的视角。

从新闻理论发展过程看,从最初个案的新闻文本出现到后来纷繁众多的新闻文本实践再到其后新闻文本分类意识的逐步确立,实践的自觉与理论的反思,使得新闻文本自身的理念性的功能特征日益彰显出来。更为值得关注的是,随着新闻学学科的发展以及新闻理论研究的深入,迫切需要科学的新闻理念直接融汇到具体的新闻文本实践中,将新闻理念直接内化为新闻体裁的功能性内涵,直接指导新闻文本的实践操作。从本质上看,新闻理论与新闻实践是互通互融互塑的,新闻理论来自于新闻实践,新闻理论又回归到新闻实践。比如,人们先将新闻文本分为消息、通讯和评论,后来又将其表述为消息类、通讯类和评论类。从理论上看,前者对应的是新闻体裁,后者指向的是新闻文体。所谓“消息类”,实际上是消息文本的集合,它以新闻文本的实践存在质态为观照对象,是存在态的新闻文本,是消息体裁在新闻报道中的具象呈现。以新闻体裁概念观之,就可以直接表述为“消息”,体裁类分的背后已经内涵着对消息文本实践的理性诉求。质言之,新闻体裁彰显新闻文本的共性特征而忽略个性化表现,与之相反,新闻文体是新闻体裁的文本话语实践,是新闻体裁的共性特征在新闻报道实践中的个性化呈现。新闻体裁更注重的是其理论的抽象性及其对实践的导向性,新闻文体侧重的是新闻体裁的理论功能在新闻实践中的文本性再现。

三、新闻文体是新闻体裁的文本呈现

无论是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还是未来诞生的新媒体,新闻报道首先遇到的问题是报道什么、怎么报道。报道什么的判断标准是新闻价值,在怎么报道中一个必须考虑的问题就是用什么文体来报道。一旦报道对象确定,新闻采写人员就必须考虑是选用消息、通讯或者言论去报道,这就涉及新闻文体。

新闻文体不同于新闻体裁,新闻文体是新闻体裁的文本话语质态,是新闻体裁在新闻报道过程中文本话语的框架性表征及其功能呈现。质言之,新闻文体是以新闻文本的话语质态为观照对象的,是“作为话语的新闻”。作为研究对象,它既可以特指某一个具体的新闻文本,也可指向具有相似性文本特质的集合。而新闻体裁的研究对象虽然也是新闻文本,其立足点在于以某一特征为标准的具有相同文本特征的类的抽象。从总体上看,新闻文体与新闻体裁都以新闻文本为自己的观察点,如同一枚硬币的两个面,它们相互依存,相互渗透,但观照的视域不同,方法不同,着力点不同,因此概念内涵不同。新闻体裁注重的是对新闻文本的“特征性”、“类别性”切分,新闻文体指向的是新闻报道中由不同的新闻体裁所建构的文本话语形态。即是说,任何新闻事实信息最终都必须通过不同的新闻体裁来呈现,新闻体裁作为一种理念性、框架性、意向性的层级规则,从特定角度规定着新闻事实信息在再现过程中的信息构建走向。就像语言与言语,语言注重共性规则,言语侧重个性表现,语言来自言语,言语是语言的话语实践。要言之,新闻文体是新闻体裁在具体的新闻事实报道中的文本话语质态。而新闻体裁是对新闻文体的类型特征的抽象。一个是特征性抽象,一个是质态性呈现。

新闻学概论论文篇5

目前学界关于新闻体裁的分类十分庞杂,其根本原因在于对新闻体裁概念理解的模糊。与新闻体裁概念最为切近的是新闻文体,从学理上厘清新闻文体与新闻体裁概念,有助于新闻信息的再现操作。特别是在当下全媒体[1]语境中,正确把握新闻体裁意涵,有助于更好地审度新闻传播过程中的“客体”、“符号”与“意义”,有助于提升新闻报道的理论自觉与实践创新。

一、 新闻体裁的渊源

新闻信息古已有之,“在古代,新闻信息的陈述内容和传播方式与其他信息没有太大差别。”[2]新闻信息从其他信息中自觉地分离出来是人类自身的需要与发现,它显示着人类关注与读解事实信息的新思维、新方法。对新闻事实的认知遵循的是科学的符合论,是新闻主体在新闻思维统摄下的“本质力量和认知定式的一种对象性的功能表现”。[3]127采写新闻就是运用新闻思维与新闻认知来审视与再现新闻事实信息,它要求人们严格按照新闻式的认知开掘新闻价值,发现、采写新闻事实信息。新闻体裁的理论界域就是其处理新闻事实信息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理念框架,是在新闻思维与新闻认知浸润牵引下,左右着新闻主体观照新闻事实信息的新闻认知定式。

新闻体裁起初是对文学文体的借鉴。当下学术界一般认为,文体,又称体裁,是指内容得以表现的文章样式,也就是文字作品在体制、结构、语言等方面所形成的外部形态。人们常将“类型”、“体裁”、“体制”、“样式”、“文体”、“种类”等交叉使用。如“文体,指文学的体裁、体制或样式”[4]。文体,“指文学体裁或文学类型”[5]1。特别值得关注的是童庆炳先生的观点,他指出,“长期以来,文体一直被理解为体裁。”“文体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体裁问题,而是关系到文章写作的全局性的问题。”“文体是一个系统,它由体裁-语体-风格三个层面构成。”[6]1“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文体’被定义为文学体裁,于是文体研究也就被限定为文学体裁的研究。”[6]3从上面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学界目前几乎将文体与体裁视为同一个概念,但是,按照童先生的观点,文体与体裁是有区别的,它们之间有着不同的理论内涵。童先生不仅对文体作出了富有创见的论述,而且提醒今天的学界必须注意运用新的视角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文体研究不同于体裁研究,要科学地赋予文体与体裁不同的理论界域。

李良荣先生在其《中国报纸文体发展概要》中对中国报纸文体的发展演变过程作了系统的论述,这是我国学界对新闻文体较早的理论探索。其研究表明:中国报纸文体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自发到自觉、从模糊到清晰、从借鉴到自立的不断规范化、学科化过程。对西方的借鉴,现实社会变革的需要,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古典文学的滋养,商业报纸的出现,反映战争、商情、灾害等内容对新闻的准确性要求以及电讯稿的出现,都从不同角度促使报纸文体“按照报纸的特殊要求不断地变革,逐步发展到现在的各种新闻写作体裁”[7]。但李先生在其论述中并没有将新闻文体与新闻体裁进行理论上的区分。现在关于新闻体裁与文体较有代表性的表述是:新闻文体是指“新闻的体裁、样式,是新闻写作中以文字形态表现的各种写作形式,是新闻事实(事件)在新闻传播中呈现出来的信息内容、表达特色和结构方式的整体形态”[8]。“新闻文体,新闻体裁中以文字表现的各种写作形式。在长期实践中,为适应读者和传播事实的需要产生了新闻文体,并逐步形成了区别于其他文体的特征。”[9]实际上,我国新闻文体的发展历史并不长,它的确是在借鉴文学文体的基础上,按照“报纸的特殊要求”逐步形成实践与理论的自觉的。简言之,新闻文体直接渊源于对文学文体的借鉴。无论是文学文体还是新闻文体,其概念的形成都是一个动态的复杂的过程。值得注意的是,当下新闻观念的确立及新闻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为我们审视新闻文体概念的理论内涵提供了新的理论语境,它要求我们将新闻体裁概念的理论内涵重新予以明晰,进而真正从文学的借鉴中进行学科自立。

二、新闻体裁是新闻文本的抽象分类

事实上,“认识作为一个活动过程,从其直接所要实现的任务和所要达到的目的这个角度来看,可以说是认识的主体根据其现实的本质力量和认知定式,接收和获取信息、储存和加工处理信息的过程”[3]18。新闻体裁就是对新闻文本的分类,它以新闻报道过程中新闻事实再现的客观性与主观性的彰显程度为标尺,对新闻文本作类别划分。“现在人们已经公认,并不存在原原本本的客观事实,因为任何事实或现象都已经是经过描述的,而不同的观察点和参考框架和指述语言就决定着一个事实或现象将以何种方式和面目呈现给我们。”[10]287 “每个新闻事件都有不同的叙述框架,一个好记者应该选择那种公正的、最接近事实真相的框架”,“选择好的叙述框架,可以使记者摆脱记者个人偏见、信源价值观的影响”[10]290。分类就是区分,是人类认识事物的一种基本方式。新闻体裁分类就是给新闻报道确立一个新闻叙事的文本理念框架。

在对过去分类理论进行梳理总结的基础上,面对新闻文本的抽象分类,必须从新闻学学科自身的理论属性出发来展开。首先,新闻文本属于实用文范畴,新闻文本的基本功能是再现新闻事实信息,这就与文学文本相区别。实用文相对于审美文,其文本信息中呈现的概念性命题或逻辑性信息更加充分,新闻事实中的可再现性与可分辨性信息更加清晰,新闻文本的表达方式也更为直接,其功能性特征更加鲜明突出。其次,新闻体裁是对新闻文本的文类划分,“裁”的本质就是进行理论的抽象与切割。虽然可以运用不同标准对新闻文本进行理论上的划分,但从有利于新闻文本的实践操作出发,以新闻文本再现新闻事实的功能性特征作为新闻文本的分类标准,更能彰显新闻学的学科理念,也更便于新闻文本的实践操作。再次,坚持以新闻理念为标准透视新闻文本的功能特征分类法,其合理性在于新闻理念来自新闻文本实践,又是对新闻文本实践的不断总结与反思,实践与理论的相互检视,有助于提升新闻理论的科学性。最后,从涵括性上看,新闻文本是新闻事实信息的符号性再现,当下媒介符号包括文字、声音、图像、信号及其组合,以新闻文本的功能性特征为切入点的新闻文本分类,有助于涵盖全媒体语境下新闻文本的多元符号呈现质态。因此,以新闻理念为背景,从文本的功能属性及其意向性诉求出发对新闻文本进行理论上的分类,应当说是一种更趋科学的视角。

从新闻理论发展过程看,从最初个案的新闻文本出现到后来纷繁众多的新闻文本实践再到其后新闻文本分类意识的逐步确立,实践的自觉与理论的反思,使得新闻文本自身的理念性的功能特征日益彰显出来。更为值得关注的是,随着新闻学学科的发展以及新闻理论研究的深入,迫切需要科学的新闻理念直接融汇到具体的新闻文本实践中,将新闻理念直接内化为新闻体裁的功能性内涵,直接指导新闻文本的实践操作。从本质上看,新闻理论与新闻实践是互通互融互塑的,新闻理论来自于新闻实践,新闻理论又回归到新闻实践。比如,人们先将新闻文本分为消息、通讯和评论,后来又将其表述为消息类、通讯类和评论类。从理论上看,前者对应的是新闻体裁,后者指向的是新闻文体。所谓“消息类”,实际上是消息文本的集合,它以新闻文本的实践存在质态为观照对象,是存在态的新闻文本,是消息体裁在新闻报道中的具象呈现。以新闻体裁概念观之,就可以直接表述为“消息”,体裁类分的背后已经内涵着对消息文本实践的理性诉求。质言之,新闻体裁彰显新闻文本的共性特征而忽略个性化表现,与之相反,新闻文体是新闻体裁的文本话语实践,是新闻体裁的共性特征在新闻报道实践中的个性化呈现。新闻体裁更注重的是其理论的抽象性及其对实践的导向性,新闻文体侧重的是新闻体裁的理论功能在新闻实践中的文本性再现。

三、新闻文体是新闻体裁的文本呈现

无论是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还是未来诞生的新媒体,新闻报道首先遇到的问题是报道什么、怎么报道。报道什么的判断标准是新闻价值,在怎么报道中一个必须考虑的问题就是用什么文体来报道。一旦报道对象确定,新闻采写人员就必须考虑是选用消息、通讯或者言论去报道,这就涉及新闻文体。

新闻文体不同于新闻体裁,新闻文体是新闻体裁的文本话语质态,是新闻体裁在新闻报道过程中文本话语的框架性表征及其功能呈现。质言之,新闻文体是以新闻文本的话语质态为观照对象的,是“作为话语的新闻”。作为研究对象,它既可以特指某一个具体的新闻文本,也可指向具有相似性文本特质的集合。而新闻体裁的研究对象虽然也是新闻文本,其立足点在于以某一特征为标准的具有相同文本特征的类的抽象。从总体上看,新闻文体与新闻体裁都以新闻文本为自己的观察点,如同一枚硬币的两个面,它们相互依存,相互渗透,但观照的视域不同,方法不同,着力点不同,因此概念内涵不同。新闻体裁注重的是对新闻文本的“特征性”、“类别性”切分,新闻文体指向的是新闻报道中由不同的新闻体裁所建构的文本话语形态。即是说,任何新闻事实信息最终都必须通过不同的新闻体裁来呈现,新闻体裁作为一种理念性、框架性、意向性的层级规则,从特定角度规定着新闻事实信息在再现过程中的信息构建走向。就像语言与言语,语言注重共性规则,言语侧重个性表现,语言来自言语,言语是语言的话语实践。要言之,新闻文体是新闻体裁在具体的新闻事实报道中的文本话语质态。而新闻体裁是对新闻文体的类型特征的抽象。一个是特征性抽象,一个是质态性呈现。

新闻学概论论文篇6

【摘 要】“新闻真实”是新闻学理论中的一个核心概念,传统的“新闻真实观”研究具有形而上学的色彩。现象学创始人胡塞尔认为形而上学不足以揭示“真实”的本质含义,主张“回到事实本身”。本文以现象学的方法对“新闻真实”进行了现象学的还原,让“新闻真实”回归到“真实”本身,这种新阐释的核心就是让“新闻事实”自己言说。现象学“新闻真实观”在一定意义上提供了一种新的新闻学理论研究方式,同时也彰显了新闻学人文科学的价值本性。

关键词 新闻真实;现象学;回到实事本身

一、“新闻真实”的现象学涵义

任何一门学问的发展,必须建立在理论创新基础之上。在我国新闻学是一门新兴学科,建国之前,我国的新闻事业虽然有了一定的规模,但总体上处于一种比较朴素的发展状态,还没有发展出一套属于自己的理论体系,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建国之后很长一段时期。直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新闻学才真正走上学科自律的发展道路。新闻学之所以能够在当代中国获得迅猛发展,与整个社会对新闻的普遍需求有关,当代中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对来自于四面八方的各种信息的需求量急剧上升,面对着这种情况,国家制定了适应市场经济的相关新闻法律法规,以此来大力推动新闻事业的发展。

在今天,新闻事业不管是从规模上还是从质量上较20世纪80年代之前有了大的发展,但是相关的新闻理论却始终徘徊不前,这在一定意义上严重地阻碍了社会主义新闻事业向更高的层次发展的势头。陈力丹在谈到当代的新闻理论发展时说: “深化新闻理论的研究,除了要研究新问题和新现象外,对基本范畴的研究应该重新赋予较重要的地位。如果一个一个地做全面的考察,能够提出许多深入的思考。例如,已有研究人员分别就新闻事实、新闻价值写出了专题研究著作。可惜这种深入的研究尚限于学界的个别人。”笔者认为陈力丹对当代新闻理论整体状况的把握和认识是十分深刻而且全面的,当代的新闻理论不能只局限于对单纯的新闻现象的描述,更要对新时代所出现的新的新闻现象做出合理的理论阐释,这种阐释工作并不能仅仅以传统的理论做假大空式的臆测分析,真正的理论创新必须要具有明确的问题意识,借助于新的理论武器对新时代、新问题展开深入细致的分析,明确定位这种新问题所出现的背景、过程以及影响,这样的工作才是以新瓶装新酒,才会有真正的研究价值。

笔者认为新闻理论的创新必须要对传统的新闻理论中的核心概念进行新形势下的全新反思,因为在一种理论体系当中,核心概念阐释不清,所谓的理论创新也是不可能实现的。那么什么是新闻学理论的核心概念呢?鲍勃·富兰克林等人主编的《新闻学关键概念》中收入了236个新闻学关键概念,当然他也没有穷尽所有新闻学核心词汇,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还会有更多的新闻学核心命题形成,这也是新闻学不断发展的表现。虽然新闻学的相关核心概念是不断变化的,但是作为一种知识体系,它必须形成本门知识所特有的概念,而且这种概念不能随意转化成为其他知识的核心,否则该种知识的可靠性与独特性就无法保证。笔者认为在新闻学理论中,像“新闻真实”“新闻价值”“媒介”等等都是新闻学理论的核心概念,但是从知识的体系上看,一定有一些概念在某种程度形构和规定着新闻学的基本思想,其中“新闻真实”就是这样的一个核心概念。

那么什么是“新闻真实”?在建国以来的多次关于“新闻真实”的讨论中,主要形成了“本质真实观”与“现象真实观”,“宏观真实观”与“微观真实观”以及调和这两组互相对立观点的“新闻真实三层观”。笔者认为对“新闻真实”的正确理解不能将眼光只局限于“本质”“真实”“微观”“宏观”这些传统形而上学的概念之上,而要突破旧有观念的限制,对“新闻真实”概念中的“真实”合理理解才能形成正确的“新闻真实观”。

“真实”按照传统形而上学的理解就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种实存状态,“新闻真实”就是要求在新闻报道中,按照客观的实际情况,不参与任何主体的判断,将事情原原本本地报道出来。这是一种科学的态度,近代以来不管是西方还是中国的“新闻真实观”都是以此思想为基础。但是笔者发现这种貌似纯粹客观的“新闻真实观”实际上仅仅只是人的一种观念构造的结果,这样的一种观念有着十分强烈的主观因素作为基础,因为新闻活动总是一种人的活动,人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因为其所处的社会环境的制约与影响,总会形成他认识事物的一个角度,对事物的观照实际上并不是现实的。按照现象学哲学家胡塞尔的看法,任何事物对人的显现都只仅仅是一种“侧显”,因为人受生理条件的限制,知觉总有一定的阈限,所以那种超越于客观事物之上的纯粹的观看是不可能的,而所谓的“纯粹的观看”只是人的主观的精神构造的结果。这样人们看到所谓纯粹客观的“新闻真实”,从现实性的角度来看是不可能实现的。

既然纯粹客观的真实是不可能的,那么如何才能把握到真实,现象学提供了一条解决问题的方法,那就是著名的现象学口号“回到实事本身”,“回到实事本身”不是完全排除任何人与历史的因素,而是要让事实本身自己显现,在这个显现的过程中“悬置”一切自然主义态度,即将任何未经反思的观念与判断都以加括号的形式置之不论,而让人能够在和现象照面的过程中直观到事物的本质。

对于新闻活动而言,新闻报道者并不是在报道之先,从主观上将新闻对象对象化,从而确立自己的一种先人为主的观念,而是要“悬置”新闻活动中的主观判断,让新闻事实自己表达。以2014年11月10日《新京报》的一则新闻报道为例,该报道题目为《河南××学院一男生表白被学校开除》,在今天这样一个爱情自由甚至爱情泛滥的时代,这样的报道的确是具有强烈吸引眼球的效果的,但是能说这是一则“真实”的新闻报道吗?很明显,根据报道,这个刚上大一的学生的的确确被开除了,但是因为“爱情表白”吗?不是!在当下的社会环境中,任何一所高等教育学校的管理者绝对不会因为学生的爱情表白而开除学生,人们看到导致该生被开除的原因是该学生在学校管理者劝阻该生的过程中以及该生父母到达之后,该生的一些过激行为才直接导致学校开除该生。但是《新京报》在报道的过程中,并非让事实说话,而是将自己的一些意念例如引起新闻受众的惊异、提升该则报道影响力的观念已先行植入到新闻报道之中,进而影响了真正的“新闻真实”。这无疑就是失实的报道。究其原因,就是对“新闻真实”的“真实”理解出现了偏差。

总之,根据现象学“回到实事本身”的观念,所谓“新闻真实”就是要“悬置”新闻报道过程中的任何先人为主的观念,让新闻事实自己说话,这样才能真正的实现“新闻真实”。但是必须要区分清楚现象学的“新闻真实观”不同于“零度写作”中的主体消亡观念主导下的客观报道,在现象学“新闻真实观”中,十分强烈地存在着一种主体间性,即让新闻事实自己表达,这里新闻事实不再是冷冰冰的抽掉了人的存在处境的简单的社会事实,而是让新闻事实通过现象学意义上的具有无限生机的和表达可能性的“现象”自己对人言说,此时新闻活动中的受众也不再是置身于新闻事件之外的单纯的聆听者,而是和通过切身的体验,同新闻事实一道进入对新闻存在的感悟活动中,这样的真实才是一种真正的“真实”。

二、现象学“新闻真实观”的理论价值

首先,现象学“新闻真实观”是一种全新的理论,它最突出的特点在于为当代的新闻学理论研究提供一种新的方法和视野。

新闻学是一门人文学科,人文学科有着不同于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在自然科学的研究中,研究者必须将研究的客体对象化,作为研究者的主体必须将自身的一切主观因素排除在研究活动之外,从而揭示对象的客观规律,达到对真理的揭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胡塞尔的学生海德格尔认为形而上学(包括自然科学)是对存在者的研究,存在者可以大到天体宇宙,小到人的情感心理,关键是这些“存在者”都是可以以实体的形式而存在的“存在者”,在自然科学的研究活动中,这些“存在者”是异于作为认识活动主体的人的存在者,它们的关系是认识与被认识的关系,在认识活动中,“真实”就是主体的认识与认识对象完全符合,这种认识活动的结果就是真理。

与自然科学研究不同的是,在人文科学研究活动中,活生生的人的要素贯穿于整个研究过程始终。活生生的人是指人以其生活于其中的态度来看待世界,世界不再是外在于人的认识对象,而是随时随地都将人的历史、人的现在与人的未来串联起来的境遇式的存在环境。但是在传统的人文学科研究活动中,由于采用了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原本是活生生的人的体验都转化成了认识对象,例如情感、想象力、道德伦理、审美体验也都转化成了实体性的存在者,都成了与人相异的一种东西,这实际上并不是一种真实的存在的敞现。

在新闻学研究中,任何新闻实际上都是关于活生生的人的新闻,所以“新闻的真实”不同于自然科学中的客观真实,而是一种渗透融合了活生生的人的体验的真实,以上文所举的新闻报道为例,如果报道者能够以境遇化的方式去理解“表白事件”的话,则从性质上它就转化成为一个“开除事件”,所谓境遇化的理解就是“悬置”任何现成的观念,设身处地地了解该事件。这样“事件”对于报道者而言就转化成一个内在于自己的“事件”,该事件的真理也就在事件自身的显现中完成了“揭蔽”。

胡塞尔说现象学首先是一种方法,将这种方法应用于新闻学研究时,人们也不再将新闻事件看作是一个认识的对象,而是通过理解与诠释,使新闻事件的本质得以自身显现的过程。这种方法对新闻学理论研究来说无异于一场“哥白尼式的革命”。

其次,现象学“新闻真实观”揭示了新闻学的价值本性。

传统的“新闻真实观”不管是“本质的真实”还是“现象的真实”,或者是“微观的真实”和“宏观的真实”以及它们的统一,都忽略了一个至关重要的新闻学研究基础即新闻的价值本性。价值就是对人的有用性、对人的意义。如果在新闻活动中,只追求客观的真实,而忽略它对人的价值,那么这样的纯粹客观就如康德所说的在“真空中飞翔的鸽子”一般。现象学的“真实观”总是有关于人的“真实”,海德格尔通过一把锤子说明了真正的真实总是不离人的一种真实状况。他说,一把锤子,在没有使用它时,它就已经在那儿了,但是此时锤子与其他的物件,例如没有生命的石头一样自然的存在,它们本性上没有什么区别,但是一旦当人们使用锤子的时候,锤子就明显与没有生命的石头区别开来了,锤子的本性正是在这种人的使用过程中显现出来。对于“新闻真实”而言,所谓的“真实”也就是在对人的有用性的基础之上,它的意义才显示出来。任何与人的存在无关的“新闻真实”都是没有意义的。

新闻学概论论文篇7

概念,或者说理论概念的风行,不是因为它的发明、发现者在学界享有知名度,尽管也不能 完全排除一定的辐射作用和马太效应(建立一个概括性很强的抽象理论概念可以使一个学者一夜 成名,也有些学者将自己整个学术生涯建筑在一、两个概念上),而是因为概念在社会科学研究 中有着至高无上、不可替代的地位。它是在一定研究视角内,解释纷杂社会现象的众目之纲,是 学派、范式的定位点,也是理论和研究方法的基本单位和出发点。按照保罗•雷诺兹(1971)比较极端的说法:在研究中,任何成果都不及发现一个新概念[1]。站在实证研究相对狭窄的立场, 我们可以这样看:概念阐释的过程就是实证研究的全过程。

然而,概念以及概念阐释在中国大陆传播学研究和教学中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所占的 时间、比重以及投入的精力远远落后于其他方面,在研究生和教师心目中尚没有完全形成对提炼 概念的直觉和探究概念的热情与好奇心。鉴于概念在研究中的重要地位及其目前所处的比较“失 落”的境地,我认为这是中国未来传播研究必需严肃对待的一个议题。就目前的问题和今后的发 展而言,我想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厘清现有传播学及相关学科理论概念

简单说,学习、厘清现有传播学及相关学科核心概念是所有研究者必须从事的一种“投入”(input)行为。目前见到较多的,无论是“拿来”的还是“土生”的概念绝大多数附属于某个 理论或者理论体系,尤其是外来概念。这些理论概念的抽象程度与涵盖面不同,一些属于元概念(如,权力关系、社会资本等),也可以说集合概念,因为它们高度抽象,囊括了许多子概念;一些是变量概念(如,电视暴力、谈论政治等),变量概念比较接近测量指标,甚至可以直接观察到;更有很多是来自其他学科的概念(如,社会化过程、政治参与等)。这里有两点值得我们重视,其一、能够被我们称之为传播学本学科核心概念的寥寥无几;其二、我们对常见概念的“生态”环境、概念化及操作化定义,以及它们所派生出来的研究、论战、修正和跨学科理论贡 献,缺乏完整的了解。举个例子,涵化理论研究者们差不多十年前在针对这个理论的两个元分析(meta-analysis)中,仅对涵化(cultivation)此一概念就找出近六千个研究发现[2](Morgan& Shanahan, 1996; Shanahan & Morgan, 1999),其中多数超越了涵化研究原本的假设和理论 限定的模式,超越了狭义传播学的领域,不少对涵化理论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对于这些研究,哪 怕是其中几个典型的分支,我们了解的还是很不够的。如果说对传播学现有的理论和概念存在 着一知半解的现象,主要原因当然是资料的匮乏、语言的制约、翻译的疏漏,以及课程配置不均 衡的问题,但也不能完全排除重视不够、兴趣不大、认识不足、训练不严的问题。当我们研究的 概念跨出传播学,进入到相关学科时,这些问题就变得尤其凸显。可喜的是一些研究者已经开始 注意这个问题,并在整合、厘清一些重要概念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尝试[3]。对于传播研究的学者和 学生而言,这些整合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但绝对不应该视其为理解概念的捷径,更不应该看了 总结、概括后就觉得不用看原本的文献了。概念是人头脑的主观产物,自然界里是没有这个东西 的。每个研究者都会根据其独特的偏好,提出自己的问题,在做研究时或多或少带有独特的目 的,因此同一个概念在不同的研究中,其地位和定义大多有所不同,不可混为一谈。

然而,一定程度的共识和共享的象征意义是必不可少的。遗憾的是,传播学现有的理论 概念,数量不多,分歧却很大,一些最基本的概念没有统一称谓,如,英文media翻译成中文有中介、媒介、媒体、传媒和信息载体等不同说法;digital则变成了数码、数字和数位;communication什么时候是交通、是沟通、是传播、是传理,至今没有共识;audience既是受 众,也是阅听人、视听人、读者、观众等;news与journalism在英文里分别指新闻和新闻事业, 但是中文都翻译成新闻,在使用的时候,会用来指涉抽象意义上的新闻本体、新闻作品、新闻事 业乃至新闻学这些相去甚远的不同层次。称谓上的不同容易带来解读上的差异,各自表述亦可能 造成意义的不交集。与此相关的一个常见现象是,同一个院系的教师和研究者由于关注的概念不 同而缺乏共同语言,许多原本密切相关的概念被拆散、割裂,“画地为牢”,“隔概念如隔山” 的现象在传播学科比社会科学其它学科似乎更为严重。近年来观察到的一些变化可以说明这些问 题,比如:新媒体(包括互联网)正在由传播现象发生的场地变成传播现象本身,作为一个特殊 概念与所谓传统传播学研究“分家”,独树一帜,而对此产生质疑的人并不多;新闻学和传播学 日趋势不两立,连沟通意愿都很难建立;文化批判学派和受众效果研究互不通气,甚至相互鄙 视;对同样的概念(如,媒介素养、民意、信息,知识,效果等)的解读南辕北辙;媒介史、媒 介生产过程、媒介内容和媒介效果被人为地分解成不同领域、不同阵营、不同地位、不同的学 者。凡此种种,使得传播学者厘清现有概念的任务变得更为艰巨。

二、提炼新的理论概念

在传播学领域,发现、创造新的理论概念是从具体现象走向普遍规律,或在前人总结的普遍 规律中找出新问题,从而进行的 “产出”(output)或者“再造”行为。虽然我们永远不能低 估灵感和想象力的重要性,但创新是建筑在对现有概念的(透彻)理解之上的,离不开研究者在 文献中的浸泡。如上所述,我们的研究在这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学术成果,也存在着问题。总结 起来,有以下几点:一、概念零散且概念化定义不完整、不系统,致使概念相互之间缺乏共享、 沟通的余地;二、描述多于分析仍然是普遍现象,即研究者对于一些概念的阐释停留在对某种现 象的单变量解释,无法带出前因后果,不能引向理论;三、研究方法不当造成概念化定义与操作化定义脱节,为取证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四、理论概念的产生缺乏跨学科、跨文化、跨国境的借鉴与贡献――传播学在学科上很难自成一体,在地域上亦不能完全封闭,因此我们的许多概念不 可避免地来自社会科学其他学科,来自其他文化和国度;五、整合、厘清现有概念固然是研究中 必不可少的一步,但是重总结、轻创新的心态有可能会掩埋创新的动机和灵感;六、拿来主义风 行,某种程度上限制了“我们自己的概念”的发现和发展。

必须强调的一点是,这里说的“我们的自己的概念”,绝无“只能解释此地,只能解释此 时”之含意。相反,我认为我们的研究者在建构理论概念的过程中,时刻要对一个前提保持警 觉,那就是,我们的概念虽然来自中国的具体实践,但却能够从中看到传播的普遍规律,达到在 理论层面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高度。目前中国大陆传播学研究中产生的“我们自己的概念”为数不 多,能够走出中国,得到国际学术界借鉴和认可的更少,由此而刺激了其他国家研究者在研究本 国问题时“复制”的概念几乎绝无仅有,这一方面有欧美研究界的排他和自我中心的因素,另一 方面也有我们的概念缺乏普遍性的原因。在欧美,尤其是美国,传播学研究受社会稳定、制度完 善、固有学科范式的影响,研究议题日趋微观、琐碎,可以说已经步入托马斯•库恩所谓的“常态科学”[4],发展空间极其有限。中国的改革开放为传播学者发现概念,建构理论提供了肥沃的 土壤。我们正在经历的社会转型过程,可以说,乱中有序,变中有定,为传播学提供了宝贵的“自然实验场所”和“英雄用武之地”。我们可以充分借助改革带来的社会变化,提出很多有意 思、有意义的传播学概念、研究问题和研究假设。

讲到这里,我想举三个例子来说明在提炼理论概念方面,我们利用社会变迁的优势有可能 做到的事情。一、很多常见的西方媒介效果理论概念着眼于媒介对受众产生的“同质化”作用(如,涵化,议程设置,沉默的螺旋,框架等),忽视了媒介生产及其内容造成受众分化的可能 性。而在中国,当政治和市场的角力表现为传媒内容“人格分裂”时,我们是否能够更容易找到 受众“异质化”的表现?对这种“异质化”的解释是否能够涵盖“同质化”?是否能够帮助我们 修正,甚至传统的理论?这种规律在互联网时代,在其他国家和社区,不能说没有。虽然这 种概念看起来相当重要,但从这个角度来研究传播理论的文章非常罕见。

二、政治学对“公众话语”和“隐藏话语”的探讨应用到欧美的传播学研究中,变成了媒介 如何使用“替代话语”将某些社会群体和利益集团“去合法化”的议题。在中国,这种情况可以 正好相反,我们要问:媒介是否利用“球”和“隐藏话语”为弱势群体服务,将越轨行为和 边缘人群“合法化”?这样的研究结果并不排斥西方已有的研究,却能够大大充实我们对媒介内 容与受众影响的关系的理解。此类研究视角不能算创建新概念,而是在概念的定义和涵盖现象上 的创新和拓展。

三、框架理论的研究在西方,关注的重点是媒介从业人员如何通过媒介内容的文本建构, 来解释现实和服务于各种意识形态,而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如果我们把研究切入点调转一下, 来比较那些被媒介认为最不需要投入精力或者投入最小精力的文本框架,和新闻从业者精心建构 的媒介文本框架之间的关系,就可以提出以下问题:首先,是不是那些被视为天经地义的文本框 架,才是意识形态扎根最深的、最不容易受到质疑因此劝服效果可能最大的框架呢?也就是说, 在框架建构中,刻意投入是否和传播效果成反比?其次,同样的话语,当它们无需经过刻意打造 就脱口而出、呈现在官方的话语框架当中,是否具有较高的“显性”?而另一方面,这些话语又 同时可通过媒介从业者的精心挑选、措辞和排列,以“隐性”的形式巧妙地隐藏在“替代话语” 框架中,成为与官方显性话语完全不同的指涉?换句话说,官方话语里的套话(显性)对于记者 来说可谓全不费功夫,但是同样的套话在替代性话语里被巧妙使用(隐性),为球的特殊利 益服务,却是要下一番功夫的。提出这些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和问题,对于中国和西方的传播学 研究至少有做出贡献的潜力。

我认为在中国,未来传播学研究特别需要关注的议题之一就是充分意识到概念的理论价值,在变革中寻找规律,提炼本学科的核心概念,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发现具有理论贡献的概念,在 灵感和想象力的引导下创造“出乎意料之外,在乎情理之中”的概念。

参考文献:

[1]Reynolds, Paul. (1971). A Primer in Theory Construction. Boston, MA: Allyn & Bacon

[2]Morgan, Michael & Shanahan, James (1996). Two decades of cultivation research: An appraisal and a meta-analysis: In B. Burleson (Ed.). Communication Yearbook 20. Thousand Oaks: Sage; Shanahan, James & Morgan, Michael (1999). Television

and Its Viewer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新闻学概论论文篇8

在我国舆论研究中,“舆论”与“新闻舆论”是两大常见概念。由于研究者判断角度、考量标准、研究方向等的差异,从不同视野出发,同一概念往往呈现出纷繁多样、彼此互异的阐释状态。笔者认为,在这种多样化界定的背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学界及业界对上述概念存在的认识含混与理解歧乱。定义未准所带来的随意表达甚至错误运用,较大地干扰了舆论研究及其相关实践的规范展开。本文试对此粗加辨厘,冀望有助于推动我国舆论研究的深化。

“舆论”:防止局部截取,静态考量

在中国古代汉语里,舆论意为“舆人之论”①,舆人指普通百姓。在现代汉语语境中,我国学者对其概念的阐释堪称众说纷纭②。如:

“舆论是社会或社会群体中对近期发生的、为人们普遍关心的某一争议的社会问题的共同意见。”③

“舆论,是显示社会整体知觉和集合意识、具有权威性的多数人共同意见。”④

“舆论是多数人对于某一事件有效的公共意见。”⑤

粗略总结学界对于“舆论”的诸多定义,笔者认为,该概念至少被附加了如下两大非本质含义:第一、认为舆论具有共同“一致性”;第二、将舆论视为“多数人”的意见。

首先,一致性并非舆论固有的内在要素。法国的A・吉拉尔在《公共舆论》中认为:公共舆论不是其总数,而是个人意见的混合物。它从来就不是一致的,更不是同质的。⑥吉拉尔对舆论显微镜般的观察或许失之绝对,但它却揭示了舆论概念的原初状态。笔者认为,舆论概念自身不天然内含一致性要素,也就是说它并非自一开始便具备了某种一致性特点(无论在多数意义上还是少数意义上),一致性是在其不断运动过程中逐渐出现的。所谓“共同意见”,准确来说只是舆论运动过程中的一种相对成熟的状态,“当舆论处于初级阶段时,各种意见呈现出众说纷纭的特点。”⑦当运动发展到各种意见彼此无法继续整合时,舆论趋于稳定,这时舆论才具有相对的一致性。因此,一致性只是其阶段性特征。抹杀舆论演进过程的阶段性,以阶段性特征代替整体特征,的确存在以偏概全的逻辑缺陷。

其次,舆论并不一定代表着大多数人的意见。这一点已有学者给予敏锐探察:“说舆论是‘众人之论’,并不等于说舆论是‘多数人的一致意见’。当然,舆论研究理应重视多数人的一致意见,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又不应因此撇开与此相联系的少数人的意见,因为少数人的意见同样隶属于舆论的范围之内……因此,承认其存在的合理性,既是舆论民主思想的一种体现,又是一种科学态度的表现。”⑧“客观存在的真实的舆论必然是充斥着各种扰攘之音、歧见纷呈的公众意见之流……把大多数人的相似或共同的意见称作舆论,而把与上述意见不同的观点和声音排斥在舆论范畴之外,实际上犯了用部分舆论代替全体舆论、用人为的标准对社会意见作出等级安排的价值判断的错误。”⑨因此,放弃单一的“共同意见”观念而包容各种主导性意见,才是正确理解舆论概念的必然思路。

实际上,无论是舆论的一致性还是多数性,均是截取成熟的舆论阶段,并把它作为一种静态模型来描述的。这种局部截取虽然有利于阶段性的描摹,但无助于深入地研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交流问题委员会编写的著名报告《多种声音,一个世界》指出:“舆论不仅仅是各种意见的总和,而是在广泛的知识和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比较和对比一些意见的一种连续的过程。”⑩从横向看,作为众人的议论,舆论是对无数单个意见的整体描述,是单个意见的集合,其中既有多数人的意见,也有少数人的意见;从纵向看,舆论是一个发生、演进并逐渐稳定的过程,这一过程可以简要概括为:问题的显现――舆论开始出现(众多意见发表)――舆论逐步整合――舆论走向一致(这种一致可能表现为多数,也可能表现为少数。即可能同时表现为多个意见互异的舆论群体并存,这时舆论运动趋于稳定)。

笔者认为,对舆论的截流式考量不仅过滤了真实舆论的丰富性和复杂性,人为地压缩了研究的视野,而且削减了舆论研究对舆论引导实践的指导意义。因此,有必要清除附加于舆论概念上的诸多规定性,将其还原为最基本的几大要素,以有助于舆论研究从肇始于观念上的静态模型回归到其生动、复杂的运动演化过程。

由此,对舆论的理解应该是――具有相当数量的社会成员对于同一社会现象的公开意见。它包括以下几点基本要素:

1.舆论的主体是(相当数量的)社会成员。

2.舆论的客体是(同一)社会现象。

3.舆论在表现形式上是(公开的)意见。

“相当数量”与“较多”或“很多”等模糊性概念一样,是相对于意义上而言,为不确定性概念。有学者认为是“可以指成千上万人,也可指十几人、几十人”。{11}也有学者认为“按照感知事物比例的思维习惯,四分之一的比数通常被认为是‘较多’的底数。”{12}这种还原,实际上将“大多数人的意见”这一附加的规定性从人们习以为常的舆论定义里剥离出来,“相当数量”概括了舆论发展各个阶段的共同特征。当有相当数量的人就某一社会现象公开表达意见,此时舆论即告产生。

补充说明的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就某件事提到的“舆论认为……”,大多指的是多数人认为如何如何,或是“当事人认同的某种意见”{13},属于口头习惯性用法。

学界经常使用的另一个概念“社会舆论”,如无特别语境说明,一般情况下可被视为是对舆论外延的进一步准确定位,舆论为社会舆论的缩略用语。

“新闻舆论”:警惕与“社会舆论”相混淆

新闻舆论的定义学界同样有多种,如“群众对最新事态的意见表达”{14},“通过新闻活动表达出来的舆论”{15}。还有意见认为,新闻舆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指“媒体表达的意见”,广义指“通过或经由媒体表达的社会意见”。{16}

笔者认为,新闻舆论这一概念是据舆论主体提出的概念,由于“新闻”本身是信息的一种,无法发出意见信号,因而可将其理解为新闻机构,即传媒界,其上位概念为“社会界别”,(尽管传媒界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其产品天然是舆论表达的最佳舞台)。依此类推,与新闻舆论相对应的还有教育界舆论、医疗界舆论。新闻舆论只有从这一角度出发,其概念才具有存在合理性,其定义遂为“新闻媒体自身表达的对社会事物的意见和评价”,接近于以上对新闻舆论的狭义定义。

若将新闻舆论视为“群众对最新事态的意见表达”(正如人们在很多情况下惯常使用的那样),实际上将其等同为了舆论概念本身。而“通过新闻活动表达出来的舆论”这一定义则显得过于含糊,主体不明(如果其主体既包括传媒也包括群众,那它实际已表明自己就是社会舆论)。对新闻舆论广义上的理解“通过或经由媒体表达的社会意见”同样存在漏洞,因为传媒表达的意见是否是社会意见无从判别,并极易使人将其与“社会舆论”相混淆。

对“新闻舆论”概念理解得不准确也是导致传媒发挥舆论功能不尽如人意的原因之一。一旦将新闻舆论与社会舆论相混淆,便有可能出现前者替代后者的危险,这是已经事实证明过的。实际上,即使将新闻舆论定义为“媒体表达的意见”也十分表面,修正为“媒体掌控者通过媒体表达的意见”也许更为贴切。这一定义几乎适用于古今中外任何语境(因为我们并不能由于某一传媒或某一传媒的某个时刻所发出的意见确实代表了民众的意见,便任意将其表现扩大化、普适化、永久化)。

由于太容易陷入表达误区,且其无论对于实践或是研究均无多大实际价值,笔者不提倡使用新闻舆论这一概念,正如也很少有人需要使用“教育界舆论”、“医疗界舆论”一样。(关于新闻舆论等概念,学者陈力丹在他的著作《舆论学――舆论导向研究》一书中有过精当的论述。笔者略有保留的是,由于对舆论概念认识的差异,作者认为媒介仅是“模拟公众”,不能作为真正的舆论主体。笔者认为,舆论是一种集合性意见,媒介虽只是“模拟公众”,但作为一种行业,其集合性特征还是符合的。)

除新闻舆论外,主流舆论也是一个被频繁使用的概念,有时其口头出现频率甚至远过于严谨的学术研究。无论对主流舆论如何定义,笔者认为有一种错误倾向应当竭力避免,即将主流舆论理所当然地视为代表社会前进方向、具有先进性特征的舆论。关于“主流”的解释,《辞海》为:主要指事物的本质方面,决定事物发展的方向。正如舆论并不先天具有一致性、代表多数人意见一样,“主流”也不内在地含有先进性含义。事情的本质方面及其发展方向可以完全是反动、落后,与公共利益背道而驰的。说主流的即是先进的,往往来自于人们主观上的一厢情愿。主流舆论既可理解为人数上占优势的大多数人的意见,也可理解为在价值观上是符合社会主要价值观念的,但却不一定就是先进的。

注释:

①杨明品:《新闻舆论监督》,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5月,第4页。

②据美国学者哈伍德对相关历史文献进行的研究,关于舆论的定义多至50余个。

③喻国明:《解构民意:一个舆论学者的实证研究》,华夏出版社,2001年4月。

④刘建明:《基础舆论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11月,第11页。

⑤储玉坤:《现代新闻学概论》,世界书局,1948年版,第35页,转引自刘建明《基础舆论学》,同上。

⑥转引自徐向宏:《现代舆论学》,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1年6月,第11页。

⑦秦志希、饶得江:《舆论学教程》,武汉大学出版社,1994年11月,第118页。

⑧秦志希、饶得江:《舆论学教程》,武汉大学出版社,1994年11月,第34页。

⑨王雄:《新闻舆论研究》,新华出版社,2002年12月。

⑩转引自丁柏铨、王雄等:《新闻舆论引导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7月,第214页。

{11}秦志希、饶得江:《舆论学教程》,武汉大学出版社,1994年11月,第131页。

{12}陈力丹:《舆论学――舆论导向研究》,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9年6月,第17页。

{13}陈力丹:《舆论学――舆论导向研究》,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9年6月,第28页。

{14}{15}康萌:《新闻舆论学要略》,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1年11月,第1页。

推荐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