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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经济论文8篇

时间:2023-03-28 14:58:20

审计经济论文

审计经济论文篇1

关键词:决策审计主要内容

重大经济决策,是指那些耗费资金数额巨大,对单位建设和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经济决策。重大经济决策审计,就是军队审计部门对被审计单位一定时期内所作出的重大经济决策的内容、程序和效果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效益性所进行的审计。

长期以来,人们对能否开展决策审计的问题争论不休。从法律上讲,我国《审计法》第二条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我军《审计条例》第三条也规定:“军队审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对各级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国有资产,以及其他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由此可见,在我国无论是政府审计还是军队审计都是以各级权力部门所作出的各项经济决策作为审计依据,审计主要是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而不能对决策本身进行审计,即使是目前开展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也最多只是对经济决策的事后审计,而没有对决策过程实施监督,这时决策的后果已经产生,损失已经形成,无法起到真正的制约作用,要加强对重大经济决策的审计,就必须把审计的重心前移,对决策的全过程进行审计。

一、决策的合法性

合法性是审计关注的首要问题,一项决策一旦与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相悖,其他如民主性、效益性等问题就无从谈起。对决策合法性的审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决策内容的合法性,即审查决策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是否与军委、总部的战略部署和当前部队的主要建设任务相一致,是否与上级党委和机关的有关指示精神相统一,是否与单位总体建设规划相协调,有无改头换面,私自决定开展上级明令禁止的建设项目或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或擅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扩大建设规模、超出上级批准的建设范围等现象。二是决策程序的合法性。重大经济决策对部队建设和发展影响巨大,决策失误所造成的损失将难以估计。因此,必须要严格履行法定的决策程序,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才能作出正确的决策。审计中应重点审查决策是否按照“确定项目制订可行性方案选定方案编制预算立项审批执行方案”的程序依次进行,有无以权代法、随意简化或省略程序,有无未经审批擅自执行决策现象,决策执行过程中有无随意更改决策等问题。

二、决策的科学性

决策的合法性是基本要求,决策的科学性则是最高要求。决策的科学性要求决策者的活动要符合客观事物的实际,要确立科学的指导思想,运用科学的理论、方法、手段和体制,遵循科学的决策程序进行决策。一项决策只有经过科学的论证,广泛讨论和征求意见,对可行性方案进行对比、分析、取舍,才能保证决策的最终执行结果与预期的目标相一致。首先,要审查该项决策的必要性,即其是否本单位、本部门建设和发展所必须,有无违反规定搞福利工程、形象工程或重复建设等现象。其次,要审查可行性方案的设计是否合理,有没有经过充分的论证,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法律等各个方面的可行性,其战、技术要求是否超出现有的技术水平,经费需求是否超过现有承受能力,是否有多个可供选择的方案,并且各个方案之间的优缺点可以相互进行对比、分析。再次,要审查决策的作出是否经过有关专家的充分调查、研究,对各个方案的优缺点进行比较,并综合其可能产生的影响,存在的问题,主要的优点等因素采取科学的计算方法进行量化评估以得出最终结论,有无主观臆断,不计成本,不讲效益,随意决策的现象。

三、决策的民主性

民主集中的原则是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对重大经济事项采取集体民主决策的方式,可以大大减少由于个人偏好而带来的风险和损失,防止个人权力的无限扩大和权力腐败现象的发生。一是要审查决策的目标确立后,是否广泛听取各级机关、各层次人员的意见,包括党委主要成员、各级决策执行部门和人员、有关专家、单位的中、基层领导及广大官兵的意见,并对决策项目展开充分的讨论,对各级的意见进行深入的调查、汇总、分析、上报,听取群众的呼声,有无随意剥夺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单纯靠领导拍板的现象。二是审大经济决策的作出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首先由党委集体讨论,然后采取举手表决或民主投票等方式,以少数服从多数,按党委大多数成员的意见作出决策,有无不遵循民主集中的原则,主要领导个人决断,任意打压其他人的意见,强行作出决策的现象。在审计中还要注意审查有无打着民主决策的旗号,对不合法或不合理的经济项目以集体的名义来决定,妄图通过集体责任集体负责来逃避个人责任的现象。

四、决策执行的有效性

决策执行是使蓝图化为现实的关键环节,没有执行,无论多么正确、多么完美的决策都只是一纸空文。因此,必须要把决策的执行也看作是决策的一部分,而且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来认真加以对待。对决策执行的审查主要包括:一是决策执行机制的有效性,即是否建立了从上到下环环相扣的决策执行机制,决策者和决策机关是否可以通过层级指挥体系实现对决策执行情况的及时了解和有效监督,以确保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有无决策与执行相脱节、责任分工不明确、越权指挥、多头指挥或无人指挥等现象。二是决策执行部门工作的有效性,即执行部门是否建立了严格的组织管理制度,科学地调配人、财、物资源,并与有关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共同促进整体目标的实现,是否及时与决策部门保持勾通和联系,以更好地领会决策意图,并可以针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接受新的决策指令以确保决策目标的实现,是否设立了相应的监督检查机构,对执行的效果和进度进行实时控制,有无管理松散、各自为阵、工作进度不一从而导致效率低下、标准不高、有关技、战术指标达不到决策要求等现象。三是决策执行的及时性,主要审查任务的传达是否及时,信息渠道是否通畅,是否根据进度及时下达有关指示、指令,决策项目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等。

五、决策结果的效益性

决策结果的效益性是指在决策的各项要求经过充分有效的执行后,该项目所产生的军事经济效益。一是审查项目投入使用后是否达到了目标要求,能否为部队的作战、训练、生活提供有效保障,满足部队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有无建设标准和质量达不到或超出当前部队实际需要的现象,有无造成损失浪费、环境污染、资源闲置或违反有关规定且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二是审查决策的经济性,即投入产出比是否合理,是否以最少的人员和资金投入,取得最大的经济和军事效益,有无重复建设、无用投入、投入产出严重失衡,资金、资产流失等现象。

参考文献:

[1]闫凤岭.经济决策审计的主要内容及方法.中州审计.2003年第6期.

审计经济论文篇2

关键词:决策审计主要内容

重大经济决策,是指那些耗费资金数额巨大,对单位建设和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经济决策。重大经济决策审计,就是军队审计部门对被审计单位一定时期内所作出的重大经济决策的内容、程序和效果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效益性所进行的审计。

长期以来,人们对能否开展决策审计的问题争论不休。从法律上讲,我国《审计法》第二条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我军《审计条例》第三条也规定:“军队审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对各级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国有资产,以及其他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由此可见,在我国无论是政府审计还是军队审计都是以各级权力部门所作出的各项经济决策作为审计依据,审计主要是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而不能对决策本身进行审计,即使是目前开展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也最多只是对经济决策的事后审计,而没有对决策过程实施监督,这时决策的后果已经产生,损失已经形成,无法起到真正的制约作用,要加强对重大经济决策的审计,就必须把审计的重心前移,对决策的全过程进行审计。

一、决策的合法性

合法性是审计关注的首要问题,一项决策一旦与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相悖,其他如民主性、效益性等问题就无从谈起。对决策合法性的审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决策内容的合法性,即审查决策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是否与军委、总部的战略部署和当前部队的主要建设任务相一致,是否与上级党委和机关的有关指示精神相统一,是否与单位总体建设规划相协调,有无改头换面,私自决定开展上级明令禁止的建设项目或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或擅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扩大建设规模、超出上级批准的建设范围等现象。二是决策程序的合法性。重大经济决策对部队建设和发展影响巨大,决策失误所造成的损失将难以估计。因此,必须要严格履行法定的决策程序,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才能作出正确的决策。审计中应重点审查决策是否按照“确定项目制订可行性方案选定方案编制预算立项审批执行方案”的程序依次进行,有无以权代法、随意简化或省略程序,有无未经审批擅自执行决策现象,决策执行过程中有无随意更改决策等问题。

二、决策的科学性

决策的合法性是基本要求,决策的科学性则是最高要求。决策的科学性要求决策者的活动要符合客观事物的实际,要确立科学的指导思想,运用科学的理论、方法、手段和体制,遵循科学的决策程序进行决策。一项决策只有经过科学的论证,广泛讨论和征求意见,对可行性方案进行对比、分析、取舍,才能保证决策的最终执行结果与预期的目标相一致。首先,要审查该项决策的必要性,即其是否本单位、本部门建设和发展所必须,有无违反规定搞福利工程、形象工程或重复建设等现象。其次,要审查可行性方案的设计是否合理,有没有经过充分的论证,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法律等各个方面的可行性,其战、技术要求是否超出现有的技术水平,经费需求是否超过现有承受能力,是否有多个可供选择的方案,并且各个方案之间的优缺点可以相互进行对比、分析。再次,要审查决策的作出是否经过有关专家的充分调查、研究,对各个方案的优缺点进行比较,并综合其可能产生的影响,存在的问题,主要的优点等因素采取科学的计算方法进行量化评估以得出最终结论,有无主观臆断,不计成本,不讲效益,随意决策的现象。三、决策的民主性

民主集中的原则是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对重大经济事项采取集体民主决策的方式,可以大大减少由于个人偏好而带来的风险和损失,防止个人权力的无限扩大和权力腐败现象的发生。一是要审查决策的目标确立后,是否广泛听取各级机关、各层次人员的意见,包括党委主要成员、各级决策执行部门和人员、有关专家、单位的中、基层领导及广大官兵的意见,并对决策项目展开充分的讨论,对各级的意见进行深入的调查、汇总、分析、上报,听取群众的呼声,有无随意剥夺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单纯靠领导拍板的现象。二是审大经济决策的作出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首先由党委集体讨论,然后采取举手表决或民主投票等方式,以少数服从多数,按党委大多数成员的意见作出决策,有无不遵循民主集中的原则,主要领导个人决断,任意打压其他人的意见,强行作出决策的现象。在审计中还要注意审查有无打着民主决策的旗号,对不合法或不合理的经济项目以集体的名义来决定,妄图通过集体责任集体负责来逃避个人责任的现象。

四、决策执行的有效性

决策执行是使蓝图化为现实的关键环节,没有执行,无论多么正确、多么完美的决策都只是一纸空文。因此,必须要把决策的执行也看作是决策的一部分,而且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来认真加以对待。对决策执行的审查主要包括:一是决策执行机制的有效性,即是否建立了从上到下环环相扣的决策执行机制,决策者和决策机关是否可以通过层级指挥体系实现对决策执行情况的及时了解和有效监督,以确保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有无决策与执行相脱节、责任分工不明确、越权指挥、多头指挥或无人指挥等现象。二是决策执行部门工作的有效性,即执行部门是否建立了严格的组织管理制度,科学地调配人、财、物资源,并与有关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共同促进整体目标的实现,是否及时与决策部门保持勾通和联系,以更好地领会决策意图,并可以针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接受新的决策指令以确保决策目标的实现,是否设立了相应的监督检查机构,对执行的效果和进度进行实时控制,有无管理松散、各自为阵、工作进度不一从而导致效率低下、标准不高、有关技、战术指标达不到决策要求等现象。三是决策执行的及时性,主要审查任务的传达是否及时,信息渠道是否通畅,是否根据进度及时下达有关指示、指令,决策项目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等。

五、决策结果的效益性

决策结果的效益性是指在决策的各项要求经过充分有效的执行后,该项目所产生的军事经济效益。一是审查项目投入使用后是否达到了目标要求,能否为部队的作战、训练、生活提供有效保障,满足部队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有无建设标准和质量达不到或超出当前部队实际需要的现象,有无造成损失浪费、环境污染、资源闲置或违反有关规定且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二是审查决策的经济性,即投入产出比是否合理,是否以最少的人员和资金投入,取得最大的经济和军事效益,有无重复建设、无用投入、投入产出严重失衡,资金、资产流失等现象。

参考文献:

[1]闫凤岭.经济决策审计的主要内容及方法.中州审计.2003年第6期.

审计经济论文篇3

关键词:决策审计主要内容

重大经济决策,是指那些耗费资金数额巨大,对单位建设和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经济决策。重大经济决策审计,就是军队审计部门对被审计单位一定时期内所作出的重大经济决策的内容、程序和效果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效益性所进行的审计。

长期以来,人们对能否开展决策审计的问题争论不休。从法律上讲,我国《审计法》第二条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我军《审计条例》第三条也规定:“军队审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对各级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国有资产,以及其他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由此可见,在我国无论是政府审计还是军队审计都是以各级权力部门所作出的各项经济决策作为审计依据,审计主要是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而不能对决策本身进行审计,即使是目前开展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也最多只是对经济决策的事后审计,而没有对决策过程实施监督,这时决策的后果已经产生,损失已经形成,无法起到真正的制约作用,要加强对重大经济决策的审计,就必须把审计的重心前移,对决策的全过程进行审计。

一、决策的合法性

合法性是审计关注的首要问题,一项决策一旦与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相悖,其他如民主性、效益性等问题就无从谈起。对决策合法性的审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决策内容的合法性,即审查决策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是否与军委、总部的战略部署和当前部队的主要建设任务相一致,是否与上级党委和机关的有关指示精神相统一,是否与单位总体建设规划相协调,有无改头换面,私自决定开展上级明令禁止的建设项目或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或擅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扩大建设规模、超出上级批准的建设范围等现象。二是决策程序的合法性。重大经济决策对部队建设和发展影响巨大,决策失误所造成的损失将难以估计。因此,必须要严格履行法定的决策程序,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才能作出正确的决策。审计中应重点审查决策是否按照“确定项目制订可行性方案选定方案编制预算立项审批执行方案”的程序依次进行,有无以权代法、随意简化或省略程序,有无未经审批擅自执行决策现象,决策执行过程中有无随意更改决策等问题。

二、决策的科学性

决策的合法性是基本要求,决策的科学性则是最高要求。决策的科学性要求决策者的活动要符合客观事物的实际,要确立科学的指导思想,运用科学的理论、方法、手段和体制,遵循科学的决策程序进行决策。一项决策只有经过科学的论证,广泛讨论和征求意见,对可行性方案进行对比、分析、取舍,才能保证决策的最终执行结果与预期的目标相一致。首先,要审查该项决策的必要性,即其是否本单位、本部门建设和发展所必须,有无违反规定搞福利工程、形象工程或重复建设等现象。其次,要审查可行性方案的设计是否合理,有没有经过充分的论证,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法律等各个方面的可行性,其战、技术要求是否超出现有的技术水平,经费需求是否超过现有承受能力,是否有多个可供选择的方案,并且各个方案之间的优缺点可以相互进行对比、分析。再次,要审查决策的作出是否经过有关专家的充分调查、研究,对各个方案的优缺点进行比较,并综合其可能产生的影响,存在的问题,主要的优点等因素采取科学的计算方法进行量化评估以得出最终结论,有无主观臆断,不计成本,不讲效益,随意决策的现象。

三、决策的民主性

民主集中的原则是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对重大经济事项采取集体民主决策的方式,可以大大减少由于个人偏好而带来的风险和损失,防止个人权力的无限扩大和权力腐败现象的发生。一是要审查决策的目标确立后,是否广泛听取各级机关、各层次人员的意见,包括党委主要成员、各级决策执行部门和人员、有关专家、单位的中、基层领导及广大官兵的意见,并对决策项目展开充分的讨论,对各级的意见进行深入的调查、汇总、分析、上报,听取群众的呼声,有无随意剥夺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单纯靠领导拍板的现象。二是审大经济决策的作出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首先由党委集体讨论,然后采取举手表决或民主投票等方式,以少数服从多数,按党委大多数成员的意见作出决策,有无不遵循民主集中的原则,主要领导个人决断,任意打压其他人的意见,强行作出决策的现象。在审计中还要注意审查有无打着民主决策的旗号,对不合法或不合理的经济项目以集体的名义来决定,妄图通过集体责任集体负责来逃避个人责任的现象。

四、决策执行的有效性

决策执行是使蓝图化为现实的关键环节,没有执行,无论多么正确、多么完美的决策都只是一纸空文。因此,必须要把决策的执行也看作是决策的一部分,而且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来认真加以对待。对决策执行的审查主要包括:一是决策执行机制的有效性,即是否建立了从上到下环环相扣的决策执行机制,决策者和决策机关是否可以通过层级指挥体系实现对决策执行情况的及时了解和有效监督,以确保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有无决策与执行相脱节、责任分工不明确、越权指挥、多头指挥或无人指挥等现象。二是决策执行部门工作的有效性,即执行部门是否建立了严格的组织管理制度,科学地调配人、财、物资源,并与有关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共同促进整体目标的实现,是否及时与决策部门保持勾通和联系,以更好地领会决策意图,并可以针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接受新的决策指令以确保决策目标的实现,是否设立了相应的监督检查机构,对执行的效果和进度进行实时控制,有无管理松散、各自为阵、工作进度不一从而导致效率低下、标准不高、有关技、战术指标达不到决策要求等现象。三是决策执行的及时性,主要审查任务的传达是否及时,信息渠道是否通畅,是否根据进度及时下达有关指示、指令,决策项目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等。

五、决策结果的效益性

决策结果的效益性是指在决策的各项要求经过充分有效的执行后,该项目所产生的军事经济效益。一是审查项目投入使用后是否达到了目标要求,能否为部队的作战、训练、生活提供有效保障,满足部队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有无建设标准和质量达不到或超出当前部队实际需要的现象,有无造成损失浪费、环境污染、资源闲置或违反有关规定且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二是审查决策的经济性,即投入产出比是否合理,是否以最少的人员和资金投入,取得最大的经济和军事效益,有无重复建设、无用投入、投入产出严重失衡,资金、资产流失等现象。

参考文献:

[1]闫凤岭.经济决策审计的主要内容及方法.中州审计.2003年第6期.

审计经济论文篇4

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作为两种不同审计类型,在我国审计发展的不同时期发挥了各自不同的作用。从现代审计历史来看,审计的类型有多种多样,早期审计多为弊端审计,后来又出现了资产负债审计(也称信用审计),进而发展成财务报表审计,这些都属财务审计范畴。国家审计产生以后出现了财政审计,进一步发展产生了绩效审计。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国家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在全面总结荷泽地区干部离任审计的经验后,于1997年中纪委等五部委下发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1999年5月24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2000年12月26日审计署以审办发〔2000〕21号文形式颁发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01年2月1日以审办发〔2001〕7号文件形式颁发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从而确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在我国审计上的地位。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新的审计类型与以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只有正确认识二者的关系,才能充分发挥二者在经济监督中的作用。一、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相同点(一)二者产生的动因相同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形成是审计产生的动因。因为无论是古代王室审计、官厅审计,还是现代国家审计;无论是内部审计,还是社会审计;无论是政府内部审计,还是企业内部审计,其建立都是以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为基础。受托责任关系是资源占有人实现对资源的有效管理与使用的必要手段和保证机制,而审计则是受托责任关系能够顺利实现的必要手段和保证机制。由于资源占有人要对所委托的资源进行管理和监督,受托人要向委托人证明自己有效管理和使用资源的情况,而审计人恰好独立于受托责任关系双方当事人,且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能够为受托责任关系双方提供良好的专业服务。审计人为了客观公正的监督和证明受托人履行合同责任的情况,就产生了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二)审计的主体相同经济责任审计虽然设立了专职的审计机构,但是,在日常审计中其审计的主体仍然是审计体系中的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中,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更是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可见,无论是经济责任审计,还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审计的主体都是相同的。(三)审计程序相同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程序是一致的。二者都需要经过审计计划或委托、审计准备、审计实施、编制审计底稿、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六个阶段。只有实施这样的审计程序,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审计项目。(四)审计范围相同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或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所进行的审计监督行为。而财务收支审计是对国有经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实施监督的行为。从二者的审计定义可以看出,二者的审计范围是相同的。它包括市(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单位。二、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区别(一)审计目标不同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是通过对责任者所在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及有关经济活动负有的责任进行审计,加强对责任者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责任者的经济责任,促进责任者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其重点是对责任者经济责任的评价。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目标包括五个方面:1.存在或发生。是指审计要认定资产负债表所列的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项目是否存在,损益表所列的各项收入费用在会计期间是否确实发生。2.完整性。是指审计要认定在会计报表中列示的所有交易项目是否都进行了会计核算并在会计报表中反映。3.权利和义务。是指审计要认定在某一特定时期,各项资产是否确属被审计单位权力,各项负债是否确属被审计单位的义务。4.计量与计算。是指审计要认定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支出等会计要素是否正确计量,是否按适当的金额进行核算,相关的计算是否正确。5.揭示和披露。是指审计要认定会计报表上的特定组成要素是否被适当加以分类、说明并在会计报表上反映。财务收支平衡的最终目标是检查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其重点是检查。(二)审计对象(审计客体)不同依据《县级以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市(县)辖区直属的党政机关正职领导干部,以及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的负职),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正职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国有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国有金融机构的法定代表人。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对象是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的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责任人,而财务收支审计的对象是经济活动。(三)审计的内容不同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决算;预算外资金的收支、管理情况;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财政、财务收支的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重大决策的合规性和科学性;个人是否有违反廉政勤政规定的行为;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主要内容是:1.资产审计。是对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所进行的审计,主要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2.负债审计。是对流动负债、长期负债的审计,主要审查其真实性、完整性。3.所有者权益(净资产)审计。是对企业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行政事业单位的专项基金、结余所进行的审计,主要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4.损益审计。是对企业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及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结余所进行的审计,主要审查其真实性、完整性。(四)审计的目的不同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在查明财政、财务收支以及资产、负债、损益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基础上,查清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财政、财务收支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情况等;分清领导干部对本部门、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中不真实、资金使用效益差以及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问题应当负有的责任;查清领导干部个人在财政、财务收支中有无侵占国家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从而达到确定其经济责任,评价其工作业绩的目的,为组织、人事、纪检部门提供使用、管理和评价干部的参考。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目的是通过对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的审计,揭露其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为单位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目的的区别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评价,而财务收支的目的是纠偏和服务。(五)审计评价的指标体系不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经济指标评价、内控制度评价、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评价等。经济指标评价又包括收入任务完成率、资产增值、保值率(目标完成情况指标),财政收入真实率(真实性指标),共商税收成本率(效益性指标)。内控制度评价主要是评价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评价主要评价个人是否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评价,主要通过一系列的经济技术指标的评价,引导被审单位的经营行为,帮助被审单位寻找差距及产生的原因,促进被审单位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它主要包括:1.反映单位效益状况的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2.反映单位营运状况的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包括存货周转率、应收帐款周转率等)。3.反映单位偿债能力状况的资产负债率(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三、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的联系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审计内容与经济责任审计的一致性,决定了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利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成果。这是因为,在审计程序上二者都经过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等阶段。在审计方法上二者都利用了现有审计的手段和方法,如健全性测试、符合性测试、实质性测试。在审计内容上二者都是对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因此,在轮审的前提下,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充分利用在一定时间和空间积累的财务收支审计资料,只有这样,经济责任审计才能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顺利完成任务,发挥更大的作用。

审计经济论文篇5

【论文摘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伴随着中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产生并发展起来的,是政府为加强管理和监督,防止和治理而采取的重要措施。与常规审计相比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具有受托性、专一性、事后性等特征,加上审计环境污染等因素,其风险较高,如何正确认识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并采取有效的措拖加以防范,已成为审计必须关注的问题。为此,笔者将从内、外两方面分析审计风险的成因及表现,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1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

随着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审计环境日趋复杂化,审计风险已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尤其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决定其审计的风险尤为突出。了解、认识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才能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进行有效的防范,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1.1产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内在因素

(1)审计程序的实施不合理。审计机关出于各种主观或客观的原因,导致审计机关要在各个阶段、各个单位合理分配技术力量,审计人员严格实施审计程序进行审计产生一定的困难。一旦简化了审计环节,减少了必要的审计力量,就会导致审计风险的产生。

(2)审计材料不规范。审计材料不规范,条理混乱,语言不清,词不达意,不能如实反映客观存在的问题,或语言绝对化、含义模糊等,都会造成经济责任审计产生风险。

(3)审计证据不充分、复核不严谨。审计复核,也就是后续审计,是审计结果进行的复核和再次检查,是一种亡羊补牢的补漏措施。而审计复核只是走走过场,相关人员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作风不严谨,导致加大审计风险产生的可能。

(4)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低。经济责任审计涉及面广,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查账能力,还要熟悉宏观经济管理知识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具备综合判断分析能力等,但是目前大部分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够全面,严重制约和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

1.2产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外在因素

(1)审计对象的复杂性。随着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经济活动日益复杂,而经济责任审计的难度加大,风险也就随之增大。在我国人们受到几千年封建思想的影响,法制观念淡泊,被审计单位或领导复杂的社会关系可能会阻碍正常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社会关系复杂,审计风险就越复杂。

(2)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不完善。各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程序是否严格、清晰、有条理影响到该单位所提供的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对经济责任审计产生一定的影响。

(3)审计技术方法的局限性。审计工作本身在不断发展,审计技术为了适应审计工作也随之不断发展,然而目前的审计技术方法弊端突出,已远远不能适应现代审计的要求。

(4)审计法律法规制度的不完善险。改革开放以业,我国的审计法律法规不断建立健全,但仍然不能形成一套完全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活动的完善的法律法规体制,这就给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带来困难,产生了一定审计风险。

2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防范对策

防范和控制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关键是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避免和预防引发事件,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原则,采取各种措施对审计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才能提高审计检查质量和评价质量。通过责任审计风险成因的明确,我们要想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就必须采取有力的措施和对策。处理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应从预防阶段开始。

2.1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法规、制度、避免审计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监督领导干部经济管理行为的有效手段。随着《审计法》的假改,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确立,经济责任审计将从由政策推动转化为法制推动。但是,仍需制定和健全各项法律法规和指标体系,使得经济责任审计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由其重要的是完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这样才能提高并逐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的规范性,从而使经济责任审计成为一项对于领导干部的强有力经济监督形式。

2.2履行相关审计程序,减少审计风险

严格的审计程序是确保审计行为合法和审计质量可靠的前提。在审计准备阶段,审计立项必须有受托依据,审计方案的编制必须详细、认真,做好事前调查,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下达审计通知书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经济责任审计法规的日期要求;在审计实施阶段,应贯彻”双向承诺制度”;在审计终结阶段,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前,要征求被审计单位及其领导千部的意见,允许提出异议,并把好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结论的复合关。

2.3有效利用社会审计、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

部分工作委托给社会审计执行,以弥补国家审计资源不足的缺陷。利用社会审计的结果资料。国家审计机关应当与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联系与沟通,在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及专业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针对性的审计程序,以证实并获得客观可靠的审计证据。超级秘书网

2.4加强教育和培训,增强审计人员风险意识

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具良好的综合素质、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质。各级审计机关要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开展后续教育,组织审计人员进行审计理论研讨,审计部门还应培养审计人员良好的审计风险意识,提高其在复杂的审计中灵活、有效的控制各种诱发的能力,正确地对待自各方面的干扰和压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5加强审计风险的理论研究,完善审计手段

各级审计机关应该充分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认识和理解,从理论上为预防和控制审计风险提供指导;同时,鉴于当前审计手段的落后状况,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进行审计方法的不断创新,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真正做到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相结合。

参考文献:

[1]李凤鸣.审计学原理[M].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2000.

[2]朱锦余.赵新杰.经济责任审计[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审计经济论文篇6

论文关键词:国家审计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免疫系统

国家审计,也称政府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代表国家所实施的审计。国家审计关注国家治理,关注政府责任,是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

一、国家审计本质的理论演进历程

对国家审计而言,关于审计本质的认识是审计机关确定审计目标,明确审计任务,履行审计职能的前提。

从对审计本质的认识来看,主要有六种观点:(1)查账论。认为审计就是查账或会计检查,“查账”就是对审计本质的概括。这种观点侧重于审计方法或审计手段,历史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我国古代的“听其会计”,或国外的“听证”(Audit),迄今为止仍有较大影响,直至1982年8月召开的中国会计学会专题学术讨论会上,仍然有观点认为审计就是查账。(2)评价活动论,也称方法过程论,认为审计是人们对经济活动与经济事项的评价活动。该观点注重从与审计相互作用的外部关系中来认识审计的本质,最早出现于美国会计学会审计基本概念委员会1973年发表的《审计基本概念说明》中,在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审计理论界独领。(3)经济监督论。认为审计的特有属性或性质是一种经济监督活动。该观点围绕审计的基本职能来看待审计本质,是中国审计界对审计本质的独特见解,在中国20世纪80年代的审计基本理论研究中得到了普遍的肯定,在1989年中国审计学会举办的审计基本理论学术研讨会上,来自审计实务界、科研机构和高校的与会者一致认可基于该观点的审计九十一字定义。(4)经济控制论。认为审计的本质是确保受托经济责任关系全面、有效履行的特殊经济控制。该观点从审计产生的历史根源认识审计本质,中国有学者将其称为“审计本质认识上的第三次飞跃”。(5)民主与法治工具论。认为现代国家审计是民主与法治的产物,也是推动民主与法治的工具,是在法律框架下对政府及公营事业运转的成果和效益进行检查和评价的一项专业活动。该观点从法律与政治的角度认识审计本质,体现了现代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因其非常抽象,取得社会的广泛认同可能较为困难。(6)免疫系统论。认为审计本质上是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根本目的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该观点从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系统论和科学发展观的视角形象地阐明了“什么是审计”和“为什么审计”的问题,非常便于社会各界的理解,是关于审计本质的综合性判断,我们可以将其称为“审计本质认识上的第四次飞跃”。

二、“免疫系统”论的科学内涵

上述六种关于审计本质的主流观点,是一个逐层递进的关系,是对审计本质认识的不断深化,“免疫系统”论最能体现审计的时代特征,是对现代审计的科学论断,对指导新时期的审计工作发展必将发挥核心作用。从审计类型看,国家审计为适应政府职能的转变,不断丰富与加强自身职能,已经从最初以查错防弊为目标的审计,发展到财务报表审计、合规性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多种审计类型并存的格局,对审计本质的认识也相应不断提升到更高的层次。“免疫系统”论通过大家耳熟能详的生物学名词,生动而形象地阐述了现代国家审计的职能、目标、任务和作用,充分而准确地揭示了审计本质,全面而科学地涵盖了现代审计的职能,便于理解,易于记忆,对审计工作的指导更具操作性。对此,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去理解:一方面,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内生于国家的防御性结构,随着国家的成长而出现,通过发挥预防、查处、揭示、揭露等“免疫”功能,能够在第一时间感觉和抵御违法违规、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等“病害”的风险,或者建议政府整合各种政治资源、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消除“病害”,保障国家经济社会的健康安全运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在经济转型的历史时期,如同万物生长的初期,“免疫系统”的健全与完善至关重要,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会遇到诸多阻力与风险,既表现为体制机制上的障碍,也表现为利益冲突、权力寻租导致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因此,“免疫”功能不仅涵盖了检查会计账目、实施经济监督、作出经济评价等传统职能,还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推进民主法治,保障国家利益的职能。另一方面,审计产生于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相分离的受托经济责任,对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中国特色审计监督制度而言,受托经济责任逐步演化为受托责任,它从个别受托者对特定财产、特定个体的责任,扩大政府机关对国有资产、社会群体的责任,这是受托责任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特定表现形式,它既包括受托经济责任,也包括受托社会责任。随着政府职能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国家审计也要从“国家本位”向“民众本位”转变,受人民的委托,通过依法独立地履行“免疫”功能,促进整个社会委托受托关系按既定规则有序运行。

三、增强审计监督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是要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的前提下,研究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需求、研究社会各界对审计的需求,使审计监督自觉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增强服务的针对性。

1.牢记审计工作的根本目的和首要任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的讲话中指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审计作为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审计监督的权力是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所赋予的。审计监督的根本目的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审计的目标就是要“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紧紧围绕“民主、民生、改革、发展、法治、绩效”来开展工作。审计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国家利益,推进民主法治,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国家审计按照法律的授权和其自然的演进,必须关注政府责任。而政府责任的核心是国家利益,国家利益的基础是国家安全。作为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维护国家安全是审计工作的第一要务。只有国家安全有了保障,国家利益才能有保障,民主、民生和公平正义才能有保障,才能促进全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从国家审计的最高目标来讲,审计工作只有把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作为首要任务,才能够有高度、有深度,才能够真正实现其历史使命,也才能够在更高的层面上发挥更大的作用。从广义上来讲,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是高度统一的。审计机关要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关注国家安全。就当前而言,要关注国家财政安全,防范财政风险;关注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风险;关注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的安全,防止流失、损失、浪费;关注民生安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关注生态环境安全,防止资源破坏、毁损和环境污染;关注国家信息安全,防范信息风险。

2.准确把握审计的基本特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第一,立足建设性,坚持批判性。建设性决定着审计的生命力,决定着审计能够在多大程度上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国家利益,能够在多大范围内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能够在多宽的领域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国。作为审计工作者,揭示问题、查处问题,仅仅是履行了法定职责的一部分。在揭示问题、查处问题的基础上,更好、更多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这就是建设性,就是全面发挥审计免疫功能的体现。批判性是建设性的基础,建设性是批判性的升华。通过批判性地指出问题,建设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促进各方面工作的顺利发展,审计工作的作用就得到了全面的发挥。

第二,立足服务,坚持监督。监督是手段,服务是目的。如果存在违法违规和腐败问题,而审计却没有予以揭露,那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是与审计本质所不相容的。因此,必须坚持监督。监督搞好了,本身就是一种服务。

第三,立足宏观全局,坚持微观查处和揭露。要从全局出发,从总体上把握问题。通过对个案的查处,对微观问题的揭露和分析,才能够从一个点形成一条线,构成一个面,这就是全局。只有用全局的眼光去指导每一个微观的单位、项目,去揭露问题,审计才有深度,才能够提出高层次的建议,才能够依法、求实地作出处理。

第四,立足主动性,坚持适应性。坚持适应性,就是要弄清楚当前审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政府和部门的新要求、人民的新期望,并适应它们。立足主动性,就是要主动地调整审计工作思路,主动地改进审计工作方法,主动地调动所能掌握的资源去查处问题,主动地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审计的建议和意见,要从长远、从制度层面着眼,主动地去感受风险,主动地去揭露问题,主动地去提出调动各种资源抵御病害的建议。

第五,立足开放性,坚持独立性。独立性是做好审计工作的保证。按照法律规定,审计机关在政府首长领导下独立履行法定职责,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审计必须按照党委、政府、人大、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需求,来“生产”、供给公共“产品”。要更好地发挥审计的作用,必须在坚持独立性的基础上,立足于开放性。独立性是基础,开放性是保证。坚持开放性,应当重点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必须紧紧围绕中心,自觉地开放审计产品的供给市场,也就是说,党委、政府、人大、老百姓需要什么,我们就生产什么、开放什么。二是必须胸襟宽阔、超越自我,也就是我们在每一个台阶上都不能自我满足,要甘于自我奉献、超越自我。三是必须开放审计过程,自觉地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比如,审计计划的制定、审计项目的实施、审计报告的形成、审计信息的生成,都应当在依法保守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向社会公开。四是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包括利用社会上的工程技术人员来弥补审计机关专业人才不足、人员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利用经过验证是可靠和可信的内部审计资料和成果;在进行审计工作规划和决策时,利用审计学会等科研机构的研究成果等等。五是要完善公告制度,进而完善公开制度。实践证明,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对于提升审计的效果具有重要意义。审计机关作为行政公开透明的重要推动力量,要带头公开预算,不仅公开预算的执行情况,还要公开每年审计工作的绩效情况,以审计公开的实际行动,切实推进政府的公开和透明。

3.提高科学管理能力

审计经济论文篇7

一、效益审计理念新概述

(一)效益审计是我国的审计术语,国外与此相同的有多种审计名称

在一些国家的政府审计中有绩效审计、价值为本审计、综合审计、全面审计,以及经济效率审计和项目成果审计等;内部审计则一般称为经营审计。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INTOSIA)曾经试图统一名称,1986年在悉尼召开的第十二届国际审计会议作了讨论,出于习惯难改,最后的结论是,不管是何名称,其内容都是经济性(Economy)、效率性(Eefficiency)效果性(effectiveness),简称“三E”审计。其后,由于审计领域扩大,涉及到环境(Environment)、公平性(equity)等事项,有些学者进而改称为“五E”审计。

(二)效益审计特点

20世纪50年代由于政法条件、社会经济、科技文化、生活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国内外审计界对审计也提出了新的需求。当时财务审计已有成熟的业务基础,于是效益审计脱颖而出,成为一种独立的新型审计种类,并已形成广泛的共识。有资料显示,各国学者、专家都有这种想法,独立的审计种类应当有一个统一名称,当然也是国内外审计界的一个共同愿望,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也作过这样的探索,但未能取得一致意见。

(三)效益审计产生的受托人效益责任

就效益而言,主要包括这几个方面:经济效益在经济活动中以最少的耗费和资源的占用,取得最大的经济效果,即产出与投入之间的比例关系;社会效益是指提高社会道德水平、文化艺术水平、人民健康水平、改善生存环境以及有利于社会安定等方面建设取得的效果;生态效益是指有助于保持、改善和发展生态平衡,使生态系统形成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设施对自然环境的影响,产生的效果。效益审计在我国起步时间不长,但其承载着审计转型与发展的重大使命。只有以创造效益、解决问题作为效益审计的目标,才能摆脱效益评价标准难以确定的长期困扰。

二、经济多元化发展,激发效益审计日趋完善

(一)审计的发展演变,最终会实现提高效益审计地位的目的,但就效益审计而言,有些新的理论问题尚未达到共识

审计虽具有悠久历史,但主要是指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审计,通过对财政、财务报告的审查,来评价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因而有时称之为错弊审计。在20世纪80年末90年代初,我国审计界已开展了效益审计的讨论,一些专家、学者也发表过一些论文和专著,介绍过一些外国效益审计的经验。审计机关、一些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作过一些效益审计项目,但仅是一些阶段性成果。由于效益审计主要是对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证实、分析、评价,着重点在获取证据、评价数据真实、效益优劣、差距因素和潜力方向等方面。

(二)审计产生于经济监督的需要

审计产生的条件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财富的增多。当这些财富集中在少数所有者手中,且不能直接管理或经营时,就要委任和委托专家代为管理或经营,形成了委托和关系,者要对其经管的财物安全和有效使用负责。为查明其有无错弊行为,需要委任或委托专家对其提出的财政财务报告进行审查评价,鉴证其有无错弊行为,这就说明形成审计的基础是委托——受托经济责任关系,审查的落脚点是“受托责任”。形成所有者说明审计委托人、代管者(接受审计人)和审计者三者之间的审计关系。通过深入分析,有两个问题没有明确:一是审计实质是所有权的监督;二是财政财务审计以查明错弊为目的,主要落脚点是财务责任和会计责任,而非全部受托责任。财政财务审计产生的基础应是管理或经营者所承担的受托会计责任和财务责任,没有明确提出效益责任。

过去长时间未将效益作为审计目标,是因为生产力水平不高,经营管理规模不大,所有者未对经管者的效益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只处于附带地位。如在《周礼》宰夫职掌中,有“长财善物”者赏,对此可以理解为是对效益的要求,历代财政财务审计中也有对节约有效的要求。审计署前几年提出的财政财务审计向效益延伸,也不能称为效益审计。所以审计机关的效益审计是从2003年起才把被审计单位效益的优劣作为审计目标,把评价鉴证效益责任作为效益审计建立的基础。

(三)经济条件是效益审计产生环境的重要条件

市场经济的发达、企业规模的扩大、市场竞争的激烈、成本的降低和效益的提高,不仅要求增加整体效益,还要求在生产和流通各个环节、经营管理各个方面都要讲求经济效益。因此,必须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加强预测决策制度,健全责任制,评价经管、管理者承担的效益责任。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收支增多对审计也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国家体制的改革、民主法制的加强,也是实行效益审计的一个重要条件。尤其是法律制度、法治意识的加强,财政收支透明度的提高,贪污、违法活动的减少,广大纳税公众更加注意对财政支出项目的成效、有无浪费等提出审计报告,并公之于众,有些省的人大已在加强对财政的监督,要求其提高透明度,这也是对效益审计的一种促进。

三、效益审计与其他主要审计种类的甄别

效益审计是针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及经济业务活动评价其效益优劣和责任者业绩,以促使其提高效益为目的的监控活动。它与其他审计方式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效益审计由于要以会计数据的真实性为基础,所以仍需财务审计的方法,但是不以鉴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为目的。有人认为,效益审计应当把违纪审查作为主要内容,这就混淆了效益审计和财务审计的区别。由于财务审计历史悠久,经验丰富,方法较多,在进行效益审计时,可以吸取其有益的经验和方法。

(一)效益审计与财务审计的表现及结果比较

效益审计与财务审计之间的相同之处都是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经济性进行监督和评价;而不同之处主要是对象不同、目的不同、职能不同、依据的标准不同、方法不同。效益审计过程与财务审计具有共性,但仍是单独的种类并与财务审计具有差别。效益审计是证实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财务审计在于证实被审计事项的真实性和合规性;效益审计还涉及有关的生产、技术、经营与计划、决策、管理、组织结构、控制系统等方面,财务审计主要是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会计资料;效益审计需依据有关的政策、决策、计划、方案、法规,以及生产技术规范、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等,财务审计主要是依据财政、财务、会计等法令、制度、规章、规范;效益审计采用能够评价、证实、确定其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有关标准,财务审计则主要运用财政制度、会计准则。

(二)效益审计与财务审计的效果比较

这两者有差异,亦有相同之处。效益审计侧重评价,最后仍是对防止损失、浪费和提高效益进行监督。财务审计主要是鉴证,而最后是通过鉴证执行监督。通过效益审计,可以促进改善财务收支、资金运用的管理,生产经营支出或成本的控制,进而改进生产技术经营,加强控制机制,提高决策和计划水平,提高单位、地区或是社会的经济效益,它具有建设性的作用。通过财务审计能促进核算正确、收支合规、资产完整、盈亏真实,具有防护作用;通过审计能揭示管理失控,促进企业健全管理,具有建设性作用;从防止资金使用不当、控制系统失效等方面而言,也有防护性作用。三)效益审计与经济责任、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关系

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都是以受托责任者有无违法行为和效益优劣及鉴证责任者的业绩为审查评价的目的。在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已实行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已成为一种独立的审计方式,并以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审查评价的依据。如果按被审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任期逐年进行,可将效益审计的“五E”内容并入经济责任审计之内而不必重复进行效益审计,以节约审计资源。在研究制定责任者业绩评价体系时,应当包括效益审计的目标和评价标准。

四、提高审计者业务素质,掌握业务要素方法,促进企业内部效益审计质量的提高

(一)了解审计业务和改进控制方法

效益审计是对财务合规性、合法性审计的一个超越,也对审计方法提出了新的挑战。在效益审计中,要实现效益目标,就必须了解业务内容和改进控制方法,离开了业务、业务过程控制来谈“效益”是不可能的。这就要求审计工作者在效益审计中要充分运用“业务”审计方法,而不仅仅是“账面”和“账户”审计方法;运用审计控制理念,采用“过程审计”方式,从事后检查走向事前控制,采用“业务入手”审计方法,深入业务管理过程,才能切实抓出效益。如此,效益审计才能迅速发展,并不断提高组织中资金、资产、资源的利用效益。

“业务”审计方法是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为审计工作的切入点,通过对被审计单位业务活动的了解,提取业务信息,并结合相关财务信息来揭示存在的合规性问题、效益性问题,控制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的审计方法。要求审计工作者在审计业务过程中既要关注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信息,了解财务情况、业务情况,又要运用查账手段、调研手段来揭示存在的问题,提供有用信息和分析结果,并从体制上、机制上解决和防范问题的发生。这种审计方法不仅关注业务活动的结果,而且关注业务活动的过程;不仅能够发现已经存在的效益问题,而且能够发现潜在的可能发生的效益问题,这种审计方法有利于实现效益审计的目标,符合开展效益审计的本质要求。

(二)阐述企业内部效益审计结果

行政事业单位效益审计项目和经济含量相对要单一和少一些,本文不作为讨论的要点,仅以企业单位、施工企业项目管理模式下而言,内部效益审计的结果有赖于上述审计程序的有效实施和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其审计结果可分为:项目效益评价结果报告和项目效益风险分析提示报告。项目效益结果报告是在审计基础上,对项目部实现项目管理目标的整体评价,报告结果直接影响项目绩效考核兑现;项目效益风险报告则反映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索赔收益,通过“索赔证据清单”维护企业利益,提高索赔的成功率和确保合同的正常履行,同时,项目效益风险报告还应揭示项目实施中的合同风险、融资风险、垫资风险等等。施工企业内部效益审计定位于实现“管理+效益”的目标,其审计结果对内,用于项目绩效考核;对外,则通过审计实施过程中收集的有利于项目索赔的证据,为企业争取应该获得的项目补偿。

综上,施工企业内部审计在项目管理模式下开展的内部效益审计工作,在审计的职能上,由单纯监督向监督与服务并重转变;在审计的方式上,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全过程监督转变;在审计内容上,由财务控制向业务控制和管理控制转变,正是对内部审计实现“六个转变”的探索和实践。

(三)效益审计范围广、要求高、难度大,方式和评价对象的特殊性要求审计工作者具备多元化的知识结构

审计经济论文篇8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对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定义及表现,经济责任审计内外因风险的具体表现进行了分析。

0引言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我国在近些年来出现的旨在明确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经营管理责任而进行的一种审计活动,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离任审计。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单位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对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进行的审计。

1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经济责任审计具有时间跨度长、涉及业务范围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审计风险多的特点,而内部经济责任又不同于国家专职审计机构;国家审计对县以下的党政领导班干部和国有大中型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具有独立性、权威性、严肃性和一定的强制性;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取决于部门单位领导决策与指令,具有被动性、附属性、依赖性和一定的局限性。

2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定义及表现

所谓风险是指损失发生的可能性。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是指由于审计人员本身的失误或其他客观原因,未能全面了解责任者所在单位的情况而造成的估计和判断,导致经济责任审计结论不实,对被审责任人任期内的经济责任作出不恰当评价的风险。

2.1法律、法规的不完善致使审计涉及的效益性和任期责任难以判定。当前,我国有些法律法规出台相对滞后,在审计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出现无法可依的情况,使得有些问题难以认定。再者,一些地方和行业系统的“土政策”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相一致,甚至出现“撞车”现象。特别是在认定被审计个人经济责任时,将会处于僵持的境地。这些无疑都将加大审计风险。

2.2有意识的舞弊行为和手法变幻使隐蔽性增强,导致审计风险。评价经济责任和廉洁自律表现,必须以真实的会计指标为依据。经济责任审计更注重量化指标,审计评价在很多情况下是靠数据说话的。所以虚假会计信息对审计结果的影响不言而喻,会计资料的可信度差,直接影响审计评价的客观性,甚至造成判断上的错误。

2.3机关单位与三产关系的复杂化,含有许多不稳定因素。有些党政机关在前几年兴办了一些经济实体,至今没有完全脱离机关的管理,在经济上存在一定的牵连或保持着紧密联系。

2.4受审计环境影响带来的风险①法律规定内审部门在一定的程度上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但内审部门在业务上需接受上级审计机关指导,而在行政上受单位行政首长领导,这种双重领导体制使得内审部门在某些方面很难做到独立依法审计监督。②内审部门根据单位内部组织人事部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任务,若审计期间太短,则必然影响审计任务的完成,从而影响审计质量。③内审部门与单位内部组织人事和其他干部管理部门还没有建立起稳定的协调协作关系。对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往往是先离任并任命,后审计,使审计工作处于被动局面,甚至造成有些问题无法进行审计。

3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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