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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基金业务论文8篇

时间:2023-04-03 09:48:29

银行基金业务论文

银行基金业务论文篇1

关键词:商业银行;核心功能;风险管理;新视角

中图分类号:F830.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09-09-0058-02

引言

金融机构在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资源配置作用。长期以来,商业银行一直是金融机构的主体,在各国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随着证券市场的蓬勃发展,商业银行的总资产在所有金融机构总资产中所占比重不断下降。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自1868年世界上第一只投资基金――“海外和殖民地信托”在英国诞生以来,投资基金在西方发达国家取得长足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展势头更为猛烈,并对商业银行的生存空间形成持续压力。新世纪以来,美国投资基金的资产规模更是超过了长期处于金融系统主导地位的商业银行。由此引发了商业银行是否会消失,转而由投资基金所替代的广泛争论。

一、对传统理论的简要梳理

商业银行的核心价值或者说功能究竟何在,理论界众说纷纭。其中居于主流地位的有以下三种理论:

(一)“资产转换”功能说

“资产转换”功能是由格利和肖在1956年发表的论文《金融中介和储蓄―投资过程》以及托宾在1963年发表的论文《作为货币创造者的商业银行》中提出并作出论述的。他们认为各种金融中介都是为财富拥有者提供资金组合,并通过竞争获得自身在市场中的发展空间,各种金融中介在开展金融业务时,都必须尽可能满足储蓄者与投资者的偏好,这种竞争的方式或满足的方式就是进行资产转换。不同的资产转换方式造就了各种金融中介之间存在的差别,银行主要是通过满足支付要求而提供负债。

(二)“降低交易成本”功能说

1976年乔治・本斯顿和小柯利福德・斯密斯在发表的论文《金融中介理论中的交易成本》中提出交易成本应为金融中介理论分析的核心内容。他们认为,金融产品的制造取决于其未来销售价格能否弥补该产品生产时的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金融中介之所以能够制造适应上述特殊要求的金融产品,是因为它有三大优势:其一,专业化生产的规模经济;其二,更容易以低成本获得大量信息;其三,减少搜寻信息的成本。交易成本与金融产品种类、消费者偏好之间有一定的内在关系,技术和消费者偏好的变化将使成本发生变化,从而促使商业银行调整产品,因此,降低交易成本将是商业银行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三)“信息处理”功能说

20世纪70年代,信息经济学的产生与发展,对分析金融机构存在和功能的视角产生了很大影响。1977年勒兰与佩勒的论文《信息不对称、金融结构与金融中介》分析了事前信息不对称的影响,认为借款人如何能够获得信贷,依赖于作为信号的企业内部投资信息非常困难。解决的办法就是将搜集信息的人组成专门的金融中介,以使贷款的资产组合和投资充分吸收这些信息。戴蒙德在1984年发表的经典论文《金融中介与监督》中分析了事后信息不对称问题,认为只有借款人能够无成本地获得投资的最终结果,才会使金融合同对具体借款人活动适用的约束降低。

二、对传统商业银行功能理论的重新认识

(一)对信用中介功能的再认识

信用中介功能是指促进资金融通的功能,即促使货币资金从盈余单位流向赤字单位,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资金融通过程中所涉及的金融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三大类。由于金融风险的投机性、市场主体风险偏好程度、风险承受能力的差异性、金融风险的可单独交易性,以及学习成本和时间成本的上升超过信息成本的下降,市场主体对金融机构管理金融风险的需求是不断增加的。

(二)对支付中介功能的再认识

支付中介功能是指银行客户进行现金收付或存款划转的功能。虽然支付中介功能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但它本身为商业银行带来的收入只占极小比例。美国所有商业银行存款账户服务费收入占总收入的平均比例,虽然整体上处于不断上升的趋势之中,但其绝对水平仍然只有4%左右(Fed,2000)。支付中介本身仍然是银行的一个成本中心,而不是利润中心。银行提供支付中介服务是因为它能使银行增加存款,并从存贷款利差中获得收入。

(三)对信用创造功能的再认识

信用创造功能是商业银行通过其存款和贷款业务,创造出数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的功能。实际上,信用创造只是银行从事存贷款业务的一种客观结果,而不是其主动追求的一种目标。站在商业银行的角度,也只是其管理金融风险这一核心功能从而寻求利润过程中的的一种附属功能。

(四)对金融服务功能的再认识

金融服务功能是商业银行提供除存贷款业务、支付结算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的功能。大部分金融服务业务,如收付、基金销售、保险销售、基金托管等等,与支付中介业务一样,不是单独的盈利中心。是银行利用其在存贷款等风险管理业务中形成的已有优势,投入少量的变动成本所增设的盈利业务。可以看到,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使得社会对银行提供这类服务的需求处于不断下降的趋势之中。

三、商业银行管理风险的特点――与投资基金的对比分析框架

(一)商业银行管理风险的个性化工具

1.与投资基金相比,商业银行管理风险的突出特征是它所使用的工具――贷款是个性化的。严格说,银行所发放的每一笔贷款都是根据借款人的具体需要所设计的,无论是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发放贷款时的信息依据、调查、审查、发放、回收过程,还是其提款安排和偿还安排,都与借款人独特的未来现金流相对应。这种非标准化的特征使得贷款这种工具适合于所有规模、所有类型的企业和消费者。然而,有价证券的标准化与银行贷款的非标准化形成鲜明对照。证券的标准化存在巨额固定成本,且必须要使社会公众普遍认可,这使得证券融资只适用于大企业的巨额融资项目和成熟产品的融资。

2.银行资产证券化的实践使我们能更深入地理解银行在资金融通中的核心作用。贷款证券化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将非标准化贷款转化成为标准化证券的过程。在贷款证券化后,银行实际上已经基本完成了其以非标准化方式管理风险的全部工作。银行所需要的只是资金以及相应的风险。这实际上是社会分工进一步深化的表现:银行提供的是管理金融风险的服务,资金本身只是银行管理风险的一种工具一个载体,提供资金本身并不是银行服务的目的。

(二)商业银行“风险的内化器”的制度设计

1.从对风险的吸收方式来看。投资基金的机制设计就是要由基金持有人分享所有风险收益,同时直接分担所有风险损失,而基金管理人只能收取固定的管理费。商业银行的机制设计要求银行本身承担风险。首先,银行以到期无条件还本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承诺从存款人处吸收资金,然后按约定条件将资金贷放给贷款人,其后若贷款人违约,银行不能以此为借口对存款人违约,从而承担了资金融通过程中的信用风险。其次,银行按约定要保证存款人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却不能因此向贷款人收回未到期贷款,这样银行就承担了资金融通过程中的流动性风险。

2.从商业银行承担“风险内化器”这一角色的合宜性上看,商业银行风险内化器的制度安排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银行和基金经理与资金盈余单位之间的关系,都是一种委托关系,委托关系的核心是激励机制问题。只有在委托人能够低成本地观察到人的努力程度,从而对其进行有效监督的情况下,才能采取向人支付固定报酬的激励机制。在不能低成本地观察到人的努力程度的情况下,将人的收益与其努力程度完全挂钩,是一种最有效的激励机制。由于银行的主要资产是非标准化、不透明的贷款。所以,风险内部化是银行与其资金盈余单位之间的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一种委托安排。

3.因为没有考虑风险处理因素,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和地位其实是被低估了。大部分商业银行管理风险功能的业务,都没有反映在其资产负债表上。例如,贷款证券化的发展使得银行已经通过调查、审查、设计等方式管理过风险的贷款,不再保留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如果仍然运用资产规模来作为衡量商业银行在金融体系中重要性的标准,必然会低估商业银行应该有的地位。也是近些年商业银行功能弱化说法的一个重要原因。

结论与启示

商业银行的核心价值在于管理资金融通过程中的金融风险。通过商业银行制度与投资基金制度的对比分析可以发现,商业银行的独特之处在于其管理金融风险的个性化方式和风险内化器的制度设计。商业银行的未来,归根结底取决于其管理金融风险的能力,尤其是以贷款方式管理风险的能力。尽管迄今为止商业银行制度并不完美,商业银行体系依然具有明显的脆弱性,但这只能通过金融改革与创新来加以修正和完善。值得一提的是,不少学者通过对投资基金制度与商业银行制度的比较分析,得出二者有交叉与融合发展趋势的结论(何德旭,2004;曾康林,2002)。对研究新时期商业银行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我们可以在发展投资基金的同时积极发展商业银行,不断地进行金融创新,不断地提高其风险管理的能力,做到二者兼顾。可以预见,在一个不太短的时期内,仍将把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放在一个突出和重要的地位上。

参考文献:

[1]代军勋.商业银行积极风险管理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2]曾康霖.一个值得关注的课题:基金的兴起是否能取代商业银行[J].财贸经济,2002,(7).

[3]何德旭.商业银行制度与投资基金制度:一个比较分析框架[J].经济研究,2002,(9).

银行基金业务论文篇2

关键词:企业年金基金,基金托管,商业银行,银行风险

一般说来,商业银行在托管企业年金基金中面临的风险是很小的。但是由于企业年金基金对于基金受益人来说极为重要,关系到退休后的生活质量,一旦企业年金在托管中受到重大损失,后果就会极为严重,甚至会影响社会的稳定。这是因为,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实行市场准入制度,政府一旦授予了某个机构企业年金基金托管资格,就在一定程度上用政府信用为这家机构的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进行了担保。所以,商业银行在托管企业年金基金业务中容不得半点马虎,否则,不但基金受益人不答应,政府也不答应,最终会导致商业银行自身的重大损失,甚至倒闭。所以,仔细查找商业银行在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中面临的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防范还是很有必要的。

一、商业银行在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中可能遇到的风险

反思商业银行在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中的整个流程,笔者认为商业银行应该高度关注以下几种风险:

1.控制风险

所谓控制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中,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在设计或运行中出现差错而导致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企业年金业务在我国商业银行来说是一种新兴业务,而且发展很快,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无论在设计上还是在运行中,可能会出现差错。例如,由于内部控制设计上的疏忽,可能会出现不相容职务没有分离;由于商业银行内部某些高层领导人跨级直接对一线员工指示或越权指示,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制度失效等等。控制风险的存在可能会诱导商业银行内部员工的舞弊,后果将是很严重的。英国老牌银行巴林银行的倒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内部控制不严,银行员工金融投机失败。企业年金基金是基金受益人的保命钱,决不能因商业银行的控制不严而遭受损失。

2.信誉风险

所谓信誉风险是指由于所托管的基金出现问题而导致托管银行的信誉受损的可能性。导致信誉风险的因素很多,其中主要的有以下三项:(1)企业年金基金投资失误或失当,基金收益不良,甚至亏损。这种情况下,尽管基金托管的商业银行没有责任,但是由于连带效应,社会公众对商业银行的评价也会降低。(2)企业年金基金其他管理主体舞弊。在企业年金治理结构中,最为核心的责任主体是年金基金的受托人,受托人要为委托人制定年金基金投资策略,选择、监督、更换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并负责收取年金缴费及向受益人支付年金待遇。法人机构受托人可以兼任账户管理人和投资管理人,若这种受托人要舞弊的话,托管银行几乎是无能为力的。当舞弊被揭露后,受托人要受制裁,托管银行的信誉也将受到损害。(3)商业银行内部的业务差错。在执行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时,有些员工出现一些小差错是难以避免的,若这些小差错被现代媒体片面地扩大和渲染,那对银行的信誉也是有损害的。

3.竞争风险

现代市场上,商业银行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基金托管作为一项低风险、高收益的服务项目,自然会成为各个商业银行竞相争夺的对象。竞争可以促进市场的发展,但对于参与竞争的商业银行来说,竞争则意味着潜在的损失。首先,竞争使得既使满足了政府基本要求的一些商业银行也不能取得企业年金基金托管资格;其次,竞争可能会导致个市场利润的降低。价格竞争会导致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收入的直接减少,质量竞争会导致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的成本增加,结果,无论价格竞争还是质量竞争都会导致利润的减少;最后,竞争可能诱发商业银行间的相互诋毁,损害整个行业的形象和利益。总之,竞争意味着风险。

二、商业银行在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中的风险控制措施

1.对控制风险的控制

对于控制风险的控制,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建立健全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二是加强员工的诚信教育。所谓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是指一个机构内部有关稽核、审计、监督、控制的一系列程序和规则,是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风险的制度保障。只有有了科学的制度并严格执行,控制风险才能被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然而,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而且制度是人制定的,在严密的制度也有漏洞,所以诚信教育也是很重要的。商业银行要在人员的招聘、培训、激励、晋升等各个环节贯彻“诚信至上”的原则,保证即使制度存在漏洞,员工不但不会为了私利而加以利用,而且会主动向银行管理层反映漏洞,甚至提出修改意见。

2.对信誉风险的控制

针对信誉风险的成因,对症下药是最好的措施:(1)加强信息沟通,提供信息服务,降低基金的投资风险。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要密切关注基金投资管理人的投资风险问题,及时向受托人和监管部门提供相关信息,降低投资风险,防止投资失误。(2)在接受基金托管委托时,要综合考虑企业年金基金的治理结构和基金受托人的诚信度及对待风险的态度。免费论文参考网。对于除了基金托管人外,主要基金管理角色全由一个利益集团担任的企业年金基金,要保持高度的关注,关注基金的内部控制风险;对于基金受托人诚信度有问题的基金,商业银行要坚决与之划清界线;对于基金受托人风险偏好很强的基金,商业银行要谨慎接受委托,防止日后信誉受损。(3)妥善处理内部员工的小差错。免费论文参考网。企业年金业务的社会影响巨大,商业银行要与媒体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妥善处理内部员工的小差错和各种突发事件。

3.对竞争风险的控制

从根本上来说,单个商业银行是无法控制竞争风险的。但是,面对竞争风险,商业银行也不是完全无能为力,还是可以有一些作为的。这包括:(1)加强同业间的沟通,防止出现两败俱伤的竞争。这是可行的,因为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市场是一个寡头垄断市场,竞争者数量有限,相互沟通起来成本并不高。而且,基于共同的利益,达成妥协或默契是很可能的。(2)加强对竞争风险的分析和衡量。商业银行充分了解了竞争风险的成因和程度后,参与企业年金业务时,根据风险收益原则,就可以做出恰当的决策,降低损失。免费论文参考网。假如,某个商业银行通过分析认为,由于市场竞争,即使自己具有了进行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的条件也永远不可能拥有客户,那么它就不必进行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的初始投资,这就避免了投资损失。

参考文献

[1]菲利普?乔瑞,《金融风险管理师手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

[2]孙建勇,《企业年金运营与监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年;

[3]刘惠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对策》,经济要参,2000(5);

银行基金业务论文篇3

摘要:针对近年来金融“脱媒”现象的出现以及投资基金能否替代商业银行的争论。传统的金融机构理论已不足以解释现代商业银行的核心功能。从风险管理的视角指出,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在于管理金融风险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个性化工具和风险内化器的制度设计。加快风险管理技术的创新是新时期商业银行的生命线。

关键词:商业银行;核心功能;风险管理;新视角

引言

金融机构在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资源配置作用。长期以来,商业银行一直是金融机构的主体,在各国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随着证券市场的蓬勃发展,商业银行的总资产在所有金融机构总资产中所占比重不断下降。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自1868年世界上第一只投资基金——“海外和殖民地信托”在英国诞生以来,投资基金在西方发达国家取得长足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展势头更为猛烈,并对商业银行的生存空间形成持续压力。新世纪以来,美国投资基金的资产规模更是超过了长期处于金融系统主导地位的商业银行。由此引发了商业银行是否会消失,转而由投资基金所替代的广泛争论。

一、对传统理论的简要梳理

商业银行的核心价值或者说功能究竟何在,理论界众说纷纭。其中居于主流地位的有以下三种理论:

(一)“资产转换”功能说

“资产转换”功能是由格利和肖在1956年发表的论文《金融中介和储蓄—投资过程》以及托宾在1963年发表的论文《作为货币创造者的商业银行》中提出并作出论述的。他们认为各种金融中介都是为财富拥有者提供资金组合,并通过竞争获得自身在市场中的发展空间,各种金融中介在开展金融业务时,都必须尽可能满足储蓄者与投资者的偏好,这种竞争的方式或满足的方式就是进行资产转换。不同的资产转换方式造就了各种金融中介之间存在的差别,银行主要是通过满足支付要求而提供负债。

(二)“降低交易成本”功能说

1976年乔治·本斯顿和小柯利福德·斯密斯在发表的论文《金融中介理论中的交易成本》中提出交易成本应为金融中介理论分析的核心内容。他们认为,金融产品的制造取决于其未来销售价格能否弥补该产品生产时的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金融中介之所以能够制造适应上述特殊要求的金融产品,是因为它有三大优势:其一,专业化生产的规模经济;其二,更容易以低成本获得大量信息;其三,减少搜寻信息的成本。交易成本与金融产品种类、消费者偏好之间有一定的内在关系,技术和消费者偏好的变化将使成本发生变化,从而促使商业银行调整产品,因此,降低交易成本将是商业银行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三)“信息处理”功能说

20世纪70年代,信息经济学的产生与发展,对分析金融机构存在和功能的视角产生了很大影响。1977年勒兰与佩勒的论文《信息不对称、金融结构与金融中介》分析了事前信息不对称的影响,认为借款人如何能够获得信贷,依赖于作为信号的企业内部投资信息非常困难。解决的办法就是将搜集信息的人组成专门的金融中介,以使贷款的资产组合和投资充分吸收这些信息。戴蒙德在1984年发表的经典论文《金融中介与监督》中分析了事后信息不对称问题,认为只有借款人能够无成本地获得投资的最终结果,才会使金融合同对具体借款人活动适用的约束降低。

二、对传统商业银行功能理论的重新认识

(一)对信用中介功能的再认识

信用中介功能是指促进资金融通的功能,即促使货币资金从盈余单位流向赤字单位,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资金融通过程中所涉及的金融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三大类。由于金融风险的投机性、市场主体风险偏好程度、风险承受能力的差异性、金融风险的可单独交易性,以及学习成本和时间成本的上升超过信息成本的下降,市场主体对金融机构管理金融风险的需求是不断增加的。

(二)对支付中介功能的再认识

支付中介功能是指银行客户进行现金收付或存款划转的功能。虽然支付中介功能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但它本身为商业银行带来的收入只占极小比例。美国所有商业银行存款账户服务费收入占总收入的平均比例,虽然整体上处于不断上升的趋势之中,但其绝对水平仍然只有4%左右(Fed,2000)。支付中介本身仍然是银行的一个成本中心,而不是利润中心。银行提供支付中介服务是因为它能使银行增加存款,并从存贷款利差中获得收入。

(三)对信用创造功能的再认识

信用创造功能是商业银行通过其存款和贷款业务,创造出数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的功能。实际上,信用创造只是银行从事存贷款业务的一种客观结果,而不是其主动追求的一种目标。站在商业银行的角度,也只是其管理金融风险这一核心功能从而寻求利润过程中的的一种附属功能。

(四)对金融服务功能的再认识

金融服务功能是商业银行提供除存贷款业务、支付结算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的功能。大部分金融服务业务,如收付、基金销售、保险销售、基金托管等等,与支付中介业务一样,不是单独的盈利中心。是银行利用其在存贷款等风险管理业务中形成的已有优势,投入少量的变动成本所增设的盈利业务。可以看到,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使得社会对银行提供这类服务的需求处于不断下降的趋势之中。三、商业银行管理风险的特点——与投资基金的对比分析框架

(一)商业银行管理风险的个性化工具

1.与投资基金相比,商业银行管理风险的突出特征是它所使用的工具——贷款是个性化的。严格说,银行所发放的每一笔贷款都是根据借款人的具体需要所设计的,无论是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发放贷款时的信息依据、调查、审查、发放、回收过程,还是其提款安排和偿还安排,都与借款人独特的未来现金流相对应。这种非标准化的特征使得贷款这种工具适合于所有规模、所有类型的企业和消费者。然而,有价证券的标准化与银行贷款的非标准化形成鲜明对照。证券的标准化存在巨额固定成本,且必须要使社会公众普遍认可,这使得证券融资只适用于大企业的巨额融资项目和成熟产品的融资。

2.银行资产证券化的实践使我们能更深入地理解银行在资金融通中的核心作用。贷款证券化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将非标准化贷款转化成为标准化证券的过程。在贷款证券化后,银行实际上已经基本完成了其以非标准化方式管理风险的全部工作。银行所需要的只是资金以及相应的风险。这实际上是社会分工进一步深化的表现:银行提供的是管理金融风险的服务,资金本身只是银行管理风险的一种工具一个载体,提供资金本身并不是银行服务的目的。

(二)商业银行“风险的内化器”的制度设计

1.从对风险的吸收方式来看。投资基金的机制设计就是要由基金持有人分享所有风险收益,同时直接分担所有风险损失,而基金管理人只能收取固定的管理费。商业银行的机制设计要求银行本身承担风险。首先,银行以到期无条件还本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承诺从存款人处吸收资金,然后按约定条件将资金贷放给贷款人,其后若贷款人违约,银行不能以此为借口对存款人违约,从而承担了资金融通过程中的信用风险。其次,银行按约定要保证存款人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却不能因此向贷款人收回未到期贷款,这样银行就承担了资金融通过程中的流动性风险。

2.从商业银行承担“风险内化器”这一角色的合宜性上看,商业银行风险内化器的制度安排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银行和基金经理与资金盈余单位之间的关系,都是一种委托关系,委托关系的核心是激励机制问题。只有在委托人能够低成本地观察到人的努力程度,从而对其进行有效监督的情况下,才能采取向人支付固定报酬的激励机制。在不能低成本地观察到人的努力程度的情况下,将人的收益与其努力程度完全挂钩,是一种最有效的激励机制。由于银行的主要资产是非标准化、不透明的贷款。所以,风险内部化是银行与其资金盈余单位之间的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一种委托安排。

3.因为没有考虑风险处理因素,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和地位其实是被低估了。大部分商业银行管理风险功能的业务,都没有反映在其资产负债表上。例如,贷款证券化的发展使得银行已经通过调查、审查、设计等方式管理过风险的贷款,不再保留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如果仍然运用资产规模来作为衡量商业银行在金融体系中重要性的标准,必然会低估商业银行应该有的地位。也是近些年商业银行功能弱化说法的一个重要原因。

结论与启示

商业银行的核心价值在于管理资金融通过程中的金融风险。通过商业银行制度与投资基金制度的对比分析可以发现,商业银行的独特之处在于其管理金融风险的个性化方式和风险内化器的制度设计。商业银行的未来,归根结底取决于其管理金融风险的能力,尤其是以贷款方式管理风险的能力。尽管迄今为止商业银行制度并不完美,商业银行体系依然具有明显的脆弱性,但这只能通过金融改革与创新来加以修正和完善。值得一提的是,不少学者通过对投资基金制度与商业银行制度的比较分析,得出二者有交叉与融合发展趋势的结论(何德旭,2004;曾康林,2002)。对研究新时期商业银行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我们可以在发展投资基金的同时积极发展商业银行,不断地进行金融创新,不断地提高其风险管理的能力,做到二者兼顾。可以预见,在一个不太短的时期内,仍将把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放在一个突出和重要的地位上。

参考文献:

[1]代军勋.商业银行积极风险管理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2]曾康霖.一个值得关注的课题:基金的兴起是否能取代商业银行[J].财贸经济,2002,(7).

[3]何德旭.商业银行制度与投资基金制度:一个比较分析框架[J].经济研究,2002,(9).

银行基金业务论文篇4

关键词:物流金融 融通仓 仓单市场 物流银行 物流保险

中国与世界各国的资本和物资交流日益频繁,这促使我国物流产业和金融产业迅猛发展。在网络和通信技术广泛应用的条件下,物流和金融之间强大的吸引力已经产生学科交融的奇葩,它给物资流通带来的巨大影响被敏锐的学者准确地捕捉到,进而从理论的高度构建出一个崭新的平台―物流金融。

物流金融理论研究的发展历程

国内物流金融的理论研究最初是沿着物资银行、仓单质押和保兑仓的业务总结开始的。早在1987年3月,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的陈淮就提出了关于构建物资银行的设想。90年代初期也有学者发表文章,探讨物资银行的运作。但是,那时的“物资银行”还带着非常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主要是探讨通过物资银行来完成物资品种的调剂和串换。由于物流的概念没有被充分发现和认识,所以当时的物资银行的概念与现在的概念存在较大差异。

1998年4月,时任陕西秦岭曾氏有限金属公司总经理的任文超探讨了利用“物资银行”解决企业的三角债问题,是这一概念的一个突破。随着物流学的不断发展,物资银行的概念也逐渐发展成熟。2003年9月,西安交大管理学院的学者于洋、冯耕中,2004年任文超以及2005年华中科技大学的王治等,都对物资银行的含义重新进行了研究,得出了比较规范的概念。仓单质押业务的理论总结始于1997年6月,当时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张平祥、韩旭杰对粮棉油货款的仓单质押业务展开了研究,但是并没有将物流的概念结合进来。

此后,随着物流学的兴起,相应的研究开始增多。2001年,烟台大学的房绍坤;2002年,学者孙宁;2003年,东南大学的郑金波;2004年,学者邵辉等对此都进行了研究。该业务与物流业发生紧密联系只是近几年的事。对于保兑仓业务的研究则是基于仓单质押业务而衍生出来的。

物流金融领域的一项标志性成果是“融通仓”的研究。2002年2月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罗齐和朱道立等人提出“融通仓”的概念和运作模式,迄今仍有系列成果推出。 2004年5月,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邹小、唐元琦首次提出“物流金融”的概念,定义了它的内涵和外延,“物流金融”被正式确立为一个新的研究平台。至此,物流金融的研究对象、研究方向基本确立,并且与实践相结合归纳出了一系列的运作模式。在学科概念的发展过程中,也有学者做出探索。2005年3月,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的陈祥锋、朱道立提出了与物流金融相类似的“金融物流”的概念。但因其相对于“物流金融”在表达上不够准确,续用者不多。物流金融领域的另一项标志性成果是“物流银行”业务的出现与普及。2004年,广东发展银行在“民营100”的金融平台基础上及时推出了“物流银行”业务,期望有效解决企业的融资与发展难题。从2004年底至今物流银行业务迅速在各行业中得到应用,如中储与华夏银行的合作,福建中海物流公司 、泉州正大集团与中信银行的合作等等。物流银行业务是以产品畅销、价格波动幅度小、处于正常贸易流转状态且符合质押品要求的抵押或质押为授信条件,运用实力较强的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将银行资金流与企业的物流有机结合,向客户提供集融资、结算等多项银行业务于一体的银行综合服务业务。可以看出“物流银行”是“物资银行”业务的升华,具有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远程化和广泛性的特点。物流金融近期的研究热点主要集中在基于网络技术的物流金融产品设计和风险管理等领域。

物流金融的相关概念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的邹小、唐元琦首次定义了“物流金融”的概念。他们认为物流金融就是面向物流业的运营,通过开发、提供和应用各种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资金和信用的运动,达到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有机统一。这些资金和信用的运动包括发生在物流过程中的各种贷款、投资、信托、租赁、抵押、贴现、保险、结算、有价证券的发行与交易,收购兼并与资产重组、咨询、担保以及金融机构所办理的各类涉及物流业的中间业务等。物流金融是为物流产业提供资金融通、结算、保险等服务的金融业务,它伴随着物流产业的发展而产生。物流和金融的紧密融合能有力支持社会商品的流通,提高全社会的福利。该定义指出了物流金融所研究的领域和基本的研究方向,它还强调金融创新思维和金融工程技术的运用。

“融通仓”作为物流金融领域的重要概念最早是由复旦大学的罗齐和朱道立在2002年提出。朱道立等人系统地介绍了融通仓理论。他们认为,因为融通仓所涉及的对象数量众多,要想把这些分散的个体有机地连接起来,实现资金、信息和物流的结合,除了借助先进的信息通讯系统和交通技术之外,还要用系统的思想和方法设计出切实可行的模式和结构,包括基于动产管理的融通仓运作模式、基于资金管理的融通仓运作模式、基于风险管理的融通仓运作模式等三种。他们设想的融资结构有纵向结构、横向结构、星状结构和网状结构四种。这些结构的设想主要是来自对不同环境与规模类型的企业给出的因对象而异的分析。基本思路是以“仓”为突破口,运用各种各样的信息传递程序,实现对仓中动态的物资的计价,使它们可以与资本实现转化。资本、物流、仓储是企业运作过程中流动资产的三个代表性的形态,它们覆盖了企业日常运作的全部流程。朱道立等人的理论研究强调物流对金融的融资功能的辅助,注重基于银行服务的讨论,给出了第三方物流企业扩大服务范围,开发新的高利润服务项目的思路。其中虽然涉及了物流金融的结算职能,但没有把它作为重要的内容加以讨论。

物流金融理论在实践中另一个重要的应用是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物流银行打破了固定资产抵押贷款的传统思维,创新地运用动产质押解决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广发银行在国内物流银行业务的开拓上走出了第一步。广发行对生产企业的一个(或多个)品牌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经销给予支持,改变了以往单个经销商达不到银行授信条件而无法获得银行支持的局面,同时银行通过全国范围内的经销商和生产商内部的调剂,分散了风险。“物流银行”与前面的“融通仓”在寻求对流通中的资产进行评估的思路上保持了一致,区别是它更多地站在银行努力寻求在扩大贷款的同时控制风险的角度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物流金融理论的研究发展

在“物流金融”概念问世之后,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涉足这个领域,他们的研究丰富了物流金融学的内容。刘高勇(2004)从网络技术的角度讨论了企业物流与资金流的融合。他论证了网络环境下企业物流与资金流融合的可能,其中信息充当物流和金融整合的媒介,对生产和经营过程产生重要的影响。陈祥锋、朱道立(2005)提出了面向供应链的金融物流的概念,尝试从物流金融提供者的角度转换到物流金融的客户角度来开展分析。徐莉、罗茜、熊侃霞(2005)介绍了物流银行业务的特点与作用,指出开展物流银行业务面临的风险,并就风险防范和利益分配等问题提出设想。王颖琦(2005)介绍了物流保险在现实的生产过程中的应用,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唐少艺(2005)以UPS和和广东发展银行为案例,描述了第三方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的物流金融业务,向准备在我国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企业提出了针对市场现有状况合理运作的建议。邹小 (2005)在《管理塑料价格风险的利器:网上中远期仓单市场》一书中指出,在传统现货批发市场基础上综合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和电子商务模式而建立的中远期仓单市场,是全新的流通方式,极具创新意义和推广价值,能大幅降低物流成本,有效满足业界规避价格风险和违约风险的需求。该书以浙江塑料城网上交易市场为代表的仓单市场作为研究对象。从阐述仓单交易市场的基本内涵、形成、现状、功能作用和市场运作等角度入手,对网上中远期仓单市场的组织架构、市场管理、交易者、交易行为、交易目的等进行论述,对市场的操作流程和基本制度作了详细的解说,研究了衍生品交易和物流服务如何结合并产生效益和控制风险。唐少麟、乔婷婷(2006)用博弈分析的方法从风险控制的角度论证了对中小企业开展物流金融的可行性,指出相应的风险可以通过规范管理制度和采用新的管理工具(主要是管理信息系统)加以有效控制。

现实世界里,“资金”、“原材料”、“库存”这三种资产形态经常相互转换,而转换过程通常很难受到全程不间断地跟踪,特别是“物流”的过程在先进的通讯和信息技术得以广泛应用之前是很难被考察的。因而传统的会计学和金融学在研究企业运作时通常取其“现金”或“库存”的静止状态进行分析,很少涉及动态的转换。 “物流金融”的长处就是能解决运动中或处在不稳定状态下的资产利用的问题。它好比社会科学中的“微积分”, 使商业领域中的变量可以计量。

通过众多学者的努力,物流金融的理论体系初步建立,明确了融资、结算、风险控制等主要职能,总结出替代采购、信用证担保、仓单质押、买方信贷、授信融资和反向担保等服务模式,在实践中收到成效。UPS的综合性物流金融服务、中储股份的仓单质押融资业务、广发银行的“物流银行”、TCL应用融通仓思想开拓手机市场等案例对理论做出很好的印证。

结论

中国的物流金融研究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学术界已经充分论证了开展物流金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确立了开展物流金融的主体,提出了以不同主体为核心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多种模式,并且与实践相结合,指导相关行业运作。但是物流金融服务的开展仍然要面临许多问题,比如:如何有效地管理物流金融业务所带来的风险;金融工程技术在物流管理中的应用;物流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信用评估系统建设;账单和支付管理系统的完善以及企业应用物流金融时会计记录怎样才能更加合理;运筹学的理论如何在物流金融的体系中最大限度的发挥功效等。这些细节问题还有待学者们进一步研究解决。

参考文献:

1.陈淮.关于物资银行的设想[J].中国工业经济研究,1987(3)

2.张平祥,韩旭杰.粮棉油贷款仓单质押的意义与建议 [J].济南金融,1997(6)

3.任文超.物资银行及其实践[J].科学决策,1998(2)

4.房绍坤.论仓单质押[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1(4)

5.罗齐,朱道立,陈伯铭.第三方物流服务创新:融通仓及其运作模式初探[J].中国流通经济,2002(2)

6.孙宁.仓单质押贷款的操作要点[J].农村金融研究,2002(3)

7.郑金波.仓单质押的管理[J].中国物流与采购,2003(15)

作者简介:

邹小,男,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银行基金业务论文篇5

关键词:物流金融融通仓仓单市场物流银行物流保险

中国与世界各国的资本和物资交流日益频繁,这促使我国物流产业和金融产业迅猛发展。在网络和通信技术广泛应用的条件下,物流和金融之间强大的吸引力已经产生学科交融的奇葩,它给物资流通带来的巨大影响被敏锐的学者准确地捕捉到,进而从理论的高度构建出一个崭新的平台—物流金融。

物流金融理论研究的发展历程

国内物流金融的理论研究最初是沿着物资银行、仓单质押和保兑仓的业务总结开始的。早在1987年3月,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的陈淮就提出了关于构建物资银行的设想。90年代初期也有学者发表文章,探讨物资银行的运作。但是,那时的“物资银行”还带着非常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主要是探讨通过物资银行来完成物资品种的调剂和串换。由于物流的概念没有被充分发现和认识,所以当时的物资银行的概念与现在的概念存在较大差异。

1998年4月,时任陕西秦岭曾氏有限金属公司总经理的任文超探讨了利用“物资银行”解决企业的三角债问题,是这一概念的一个突破。随着物流学的不断发展,物资银行的概念也逐渐发展成熟。2003年9月,西安交大管理学院的学者于洋、冯耕中,2004年任文超以及2005年华中科技大学的王治等,都对物资银行的含义重新进行了研究,得出了比较规范的概念。仓单质押业务的理论总结始于1997年6月,当时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张平祥、韩旭杰对粮棉油货款的仓单质押业务展开了研究,但是并没有将物流的概念结合进来。

此后,随着物流学的兴起,相应的研究开始增多。2001年,烟台大学的房绍坤;2002年,学者孙宁;2003年,东南大学的郑金波;2004年,学者邵辉等对此都进行了研究。该业务与物流业发生紧密联系只是近几年的事。对于保兑仓业务的研究则是基于仓单质押业务而衍生出来的。

物流金融领域的一项标志性成果是“融通仓”的研究。2002年2月,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罗齐和朱道立等人提出“融通仓”的概念和运作模式,迄今仍有系列成果推出。2004年5月,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邹小、唐元琦首次提出“物流金融”的概念,定义了它的内涵和外延,“物流金融”被正式确立为一个新的研究平台。至此,物流金融的研究对象、研究方向基本确立,并且与实践相结合归纳出了一系列的运作模式。在学科概念的发展过程中,也有学者做出探索。2005年3月,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的陈祥锋、朱道立提出了与物流金融相类似的“金融物流”的概念。但因其相对于“物流金融”在表达上不够准确,续用者不多。物流金融领域的另一项标志性成果是“物流银行”业务的出现与普及。2004年,广东发展银行在“民营100”的金融平台基础上及时推出了“物流银行”业务,期望有效解决企业的融资与发展难题。从2004年底至今物流银行业务迅速在各行业中得到应用,如中储与华夏银行的合作,福建中海物流公司、泉州正大集团与中信银行的合作等等。物流银行业务是以产品畅销、价格波动幅度小、处于正常贸易流转状态且符合质押品要求的抵押或质押为授信条件,运用实力较强的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将银行资金流与企业的物流有机结合,向客户提供集融资、结算等多项银行业务于一体的银行综合服务业务。可以看出“物流银行”是“物资银行”业务的升华,具有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远程化和广泛性的特点。物流金融近期的研究热点主要集中在基于网络技术的物流金融产品设计和风险管理等领域。

物流金融的相关概念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的邹小芃、唐元琦首次定义了“物流金融”的概念。他们认为物流金融就是面向物流业的运营,通过开发、提供和应用各种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资金和信用的运动,达到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有机统一。这些资金和信用的运动包括发生在物流过程中的各种贷款、投资、信托、租赁、抵押、贴现、保险、结算、有价证券的发行与交易,收购兼并与资产重组、咨询、担保以及金融机构所办理的各类涉及物流业的中间业务等。物流金融是为物流产业提供资金融通、结算、保险等服务的金融业务,它伴随着物流产业的发展而产生。物流和金融的紧密融合能有力支持社会商品的流通,提高全社会的福利。该定义指出了物流金融所研究的领域和基本的研究方向,它还强调金融创新思维和金融工程技术的运用。

“融通仓”作为物流金融领域的重要概念最早是由复旦大学的罗齐和朱道立在2002年提出。朱道立等人系统地介绍了融通仓理论。他们认为,因为融通仓所涉及的对象数量众多,要想把这些分散的个体有机地连接起来,实现资金、信息和物流的结合,除了借助先进的信息通讯系统和交通技术之外,还要用系统的思想和方法设计出切实可行的模式和结构,包括基于动产管理的融通仓运作模式、基于资金管理的融通仓运作模式、基于风险管理的融通仓运作模式等三种。他们设想的融资结构有纵向结构、横向结构、星状结构和网状结构四种。这些结构的设想主要是来自对不同环境与规模类型的企业给出的因对象而异的分析。基本思路是以“仓”为突破口,运用各种各样的信息传递程序,实现对仓中动态的物资的计价,使它们可以与资本实现转化。资本、物流、仓储是企业运作过程中流动资产的三个代表性的形态,它们覆盖了企业日常运作的全部流程。朱道立等人的理论研究强调物流对金融的融资功能的辅助,注重基于银行服务的讨论,给出了第三方物流企业扩大服务范围,开发新的高利润服务项目的思路。其中虽然涉及了物流金融的结算职能,但没有把它作为重要的内容加以讨论。

物流金融理论在实践中另一个重要的应用是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物流银行打破了固定资产抵押贷款的传统思维,创新地运用动产质押解决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广发银行在国内物流银行业务的开拓上走出了第一步。广发行对生产企业的一个(或多个)品牌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经销给予支持,改变了以往单个经销商达不到银行授信条件而无法获得银行支持的局面,同时银行通过全国范围内的经销商和生产商内部的调剂,分散了风险。“物流银行”与前面的“融通仓”在寻求对流通中的资产进行评估的思路上保持了一致,区别是它更多地站在银行努力寻求在扩大贷款的同时控制风险的角度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物流金融理论的研究发展

在“物流金融”概念问世之后,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涉足这个领域,他们的研究丰富了物流金融学的内容。刘高勇(2004)从网络技术的角度讨论了企业物流与资金流的融合。他论证了网络环境下企业物流与资金流融合的可能,其中信息充当物流和金融整合的媒介,对生产和经营过程产生重要的影响。陈祥锋、朱道立(2005)提出了面向供应链的金融物流的概念,尝试从物流金融提供者的角度转换到物流金融的客户角度来开展分析。徐莉、罗茜、熊侃霞(2005)介绍了物流银行业务的特点与作用,指出开展物流银行业务面临的风险,并就风险防范和利益分配等问题提出设想。王颖琦(2005)介绍了物流保险在现实的生产过程中的应用,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唐少艺(2005)以UPS和和广东发展银行为案例,描述了第三方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的物流金融业务,向准备在我国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企业提出了针对市场现有状况合理运作的建议。邹小(2005)在《管理塑料价格风险的利器:网上中远期仓单市场》一书中指出,在传统现货批发市场基础上综合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和电子商务模式而建立的中远期仓单市场,是全新的流通方式,极具创新意义和推广价值,能大幅降低物流成本,有效满足业界规避价格风险和违约风险的需求。该书以浙江塑料城网上交易市场为代表的仓单市场作为研究对象。从阐述仓单交易市场的基本内涵、形成、现状、功能作用和市场运作等角度入手,对网上中远期仓单市场的组织架构、市场管理、交易者、交易行为、交易目的等进行论述,对市场的操作流程和基本制度作了详细的解说,研究了衍生品交易和物流服务如何结合并产生效益和控制风险。唐少麟、乔婷婷(2006)用博弈分析的方法从风险控制的角度论证了对中小企业开展物流金融的可行性,指出相应的风险可以通过规范管理制度和采用新的管理工具(主要是管理信息系统)加以有效控制。

现实世界里,“资金”、“原材料”、“库存”这三种资产形态经常相互转换,而转换过程通常很难受到全程不间断地跟踪,特别是“物流”的过程在先进的通讯和信息技术得以广泛应用之前是很难被考察的。因而传统的会计学和金融学在研究企业运作时通常取其“现金”或“库存”的静止状态进行分析,很少涉及动态的转换。“物流金融”的长处就是能解决运动中或处在不稳定状态下的资产利用的问题。它好比社会科学中的“微积分”,使商业领域中的变量可以计量。

通过众多学者的努力,物流金融的理论体系初步建立,明确了融资、结算、风险控制等主要职能,总结出替代采购、信用证担保、仓单质押、买方信贷、授信融资和反向担保等服务模式,在实践中收到成效。UPS的综合性物流金融服务、中储股份的仓单质押融资业务、广发银行的“物流银行”、TCL应用融通仓思想开拓手机市场等案例对理论做出很好的印证。

结论

中国的物流金融研究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学术界已经充分论证了开展物流金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确立了开展物流金融的主体,提出了以不同主体为核心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多种模式,并且与实践相结合,指导相关行业运作。但是物流金融服务的开展仍然要面临许多问题,比如:如何有效地管理物流金融业务所带来的风险;金融工程技术在物流管理中的应用;物流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信用评估系统建设;账单和支付管理系统的完善以及企业应用物流金融时会计记录怎样才能更加合理;运筹学的理论如何在物流金融的体系中最大限度的发挥功效等。这些细节问题还有待学者们进一步研究解决。

参考文献:

1.陈淮.关于物资银行的设想[J].中国工业经济研究,1987(3)

2.张平祥,韩旭杰.粮棉油贷款仓单质押的意义与建议[J].济南金融,1997(6)

3.任文超.物资银行及其实践[J].科学决策,1998(2)

4.房绍坤.论仓单质押[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1(4)

5.罗齐,朱道立,陈伯铭.第三方物流服务创新:融通仓及其运作模式初探[J].中国流通经济,2002(2)

6.孙宁.仓单质押贷款的操作要点[J].农村金融研究,2002(3)

7.郑金波.仓单质押的管理[J].中国物流与采购,2003(15)

作者简介:

邹小,男,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银行基金业务论文篇6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颠覆;共生

一、 引言

互联网通过巨大的粘合作用和信息整合作用,不仅实现了信息流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全面整合,而且实现了对传统行业的深度融合,并正从结构层面推动着经济增长模式转型为“互联网+”模式。“互联网+金融”模式,即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上的互联网金融,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缩短交易时间、拓展渗透范围、增加参与人数、扩大消费增量和盘活消费存量,全面改变了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传统运营模式、销售渠道和客户消费模式,因而对金融行业产生了多方位的冲击。

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主要表现为:(1)第三方支付牌照。从2011年央行发放第一批第三方支付牌照至今,已有270家企业获批第三方支付牌照(其中3家被注销)。2015年我国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达到了263 730亿元,同比增长57.4%,预计2017年市场总体交易规模将突破50万亿元。(2)网络借贷。不仅第三方支付发展迅猛,网络借贷也迎来了爆发期。2015年我国网络借贷行业交易规模突破8 00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48.2%,预计至2019年突破3.7万亿元人民币。(3)网络资管。网络理财市场在余额宝之后,如雨后春笋一样迅速发展。2016年,除了余额宝之外,理财通、平安盈、现金快线、南方现金宝、活期通、百度百赚、添益宝、微财富存钱罐、如意宝登上了十大互联网理财产品排行榜。2015年我国网络资管规模达到17 983亿元,同比增长57.3%,预估2016年将接近2.8万亿元。

互联网金融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冲击,目前主要显现为分流了银行存款和借贷资金以及银行支付、理财产品的市场份额。那么未来商业银行是被互联网金融颠覆还是与之共生?商业银行实施哪些发展策略才能与互联网金融共生共赢?本文基于我国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的比较优势和发展趋势,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贡献为:(1)区别于长期以来的颠覆还是并存之争,本文将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的未来格局具体化为“基于比较优势的分工与合作,合作为主,竞争为辅,共生共赢”模式。(2)从打造智慧银行、在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一体化品牌体系和金融创新实验区方面,提出了商业银行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对策。

二、 文献综述

互联网金融冲击商业银行的最终结果,在国内外存在颠覆论(取代)、并存论以及工具论等不同观点。

1. 国外。国外普遍认为互联网金融对金融体系具有不同程度的冲击作用,但对于最终影响结果则有取代论和并存论之争。(1)取代论。互联网金融是不同于传统金融中介和资本市场的第三种金融模式(Manuchehr Shahrokhi,2008),必将取代传统金融中介。(2)并存论。纯粹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无法取代传统的金融机构与服务(Furst et al.,2002),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是竞争与融合并存关系(De Young,2001)。

2. 国内。国内主要存在颠覆论、并存论与工具三种观点。(1)颠覆论。谢平等(2012)认为互联网金融区别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和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是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将对人类金融模式产生颠覆性影响;吴晓求(2015)将互联网金融定义为第三种金融业态。(2)并存论。王达(2014)认为互联网金融不会颠覆传统金融,而是竞争与融合并存。(3)工具论。陈志武(2014)认为互联网金融只是渠道创新;王国刚等(2015)等认为互联网金融没有改变金融的交易实质,没有改变金融系统功能,只是改变了金融功能的实现方式。当然,互联网金融处于发展初期,评价有待进一步观察(刘士余,2014)。

分析上述文献,发现国内外理论界虽然持有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并存的观点,但是没有深入分析并存模式下的具体结构与关系。本文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会全面触动我国商业银行的支付模式、融资模式、理财模式,但两者既不是有你无我的替代式竞争,也不是彼此独立的并行式共存,而是基于比较优势的分工与合作,合作为主、竞争为辅,在合作中实现共赢,这种共生状态既符合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也更有利于我国金融体系的整体发展。

三、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博迪和莫顿(2013)将金融系统按照现代金融功能理论划分为六项功能,即:资源配置;支付结算;风险管理;提供价格信息;储备资源和所有权分割;提供激励机制。其中,资源配置和支付结算是最基础的两大金融功能,主要由商业银行承担,风险管理即财富管理是现代金融最核心的金融功能,与其他三项功能一起分别由商业银行和资本市场承担。目前互联网金融模式主要有第三方支付平台、阿里小贷、众筹融资模式、P2B模式、P2P贷款、余额宝、金融产品销售平台、网商银行等,基本集中在支付、融资、理财等领域。因此,下面重点针对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在支付、融资和理财领域的影响影响和比较优势,具体分析两者未来的关系模式。

1. 支付领域。支付中介是商业银行通过转移账户活期存款,为客户提供代办货币结算、收付、兑换等业务的金融服务,以解决人们在清偿债权债务活动中出现的空间和时间上的不匹配。Fama(1980)认为商业银行的特殊性在于商业银行支付中介功能。目前商业银行借助支付中介职能,已经成为了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支付中心。

第三方支付对商业银行支付中心地位的冲击,主要为:(1)第三方支付在收付、支付结算、银行卡等中间业务方面挤压了商业银行市场,分流了商业银行的手续费收入;(2)第三方支付造成了商业银行的客户存款流失,主要是银行活期存款转化为第三方支付已收代付的沉淀资金,分流银行沉淀资金的利差收入;(3)第三方支付带走了商业银行的庞大客户群,并为支付平台奠定了大数据分析基础。

第三方支付之所以对商业银行形成上述冲击,主要是因为其同商业银行相比,具有以下优势:在支付结算方面,具有周期短、操作便捷、支付方式多样、创新能力强、支持多家银行等特点;在小额转账业务方面,操作便捷、到账及时、手续费低;在公共事业费代扣代缴业务方面,几乎支持所有银行全天候不间断服务,不受时间限制,不需要到柜台排队,业务不断丰富,方便客户管理。在互联网金融时代,正反馈机制通常发挥主导作用,金融机构一旦形成某种优势或劣势,该优势或劣势就会不断自行强化,进而出现强者更强、弱者更弱的马太效应(Matthew Effect)。根据艾瑞咨询统计,在我国支付体系中,第三方支付在零售客户和小额支付结算方面占主导地位;而在线下存取款、支票或大额支付业务中,为确保资金安全则主要依赖商业银行的支付结算系统。可以合理预测,双方的上述比较优势,将在未来支付体系中转化为马太效应。我国商业银行在国家金融体系乃至国民经济中具有特殊而重要的地位,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命脉和社会秩序,因此在我国金融体制以及社会经济结构不发生颠覆性变化情况下,商业银行的支付中心地位和比较优势不可能自行消失或被取代。由此分析,在未来支付体系中,商业银行支付功能不会被互联网金融颠覆,也不会与互联网金融独立并存,主导模式将是基于比较优势的分工与合作状态,即第三方支付基于其在零售客户和小额支付结算中的优势地位而专注于此类业务,商业银行则基于其在线下存取款、支票或大额支付业务的优势地位而侧重于这类业务。

2. 融资领域。融资中介是商业银行最基本的职能,其通过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而为社会公众提供融资中介服务。商业银行在资金融通功能上的优势地位,主要在于能够克服借贷资金在数量和期限上的不协调、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并能够分散和转移融资风险等问题。

目前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主要有阿里小贷、众筹模式、P2B模式、P2P贷款等,这些网络融资模式具有交易成本较低、审批流程简单、贷款速度较快、信息更全面、产品更丰富等优势,更适合小微金融,主要冲击商业银行的零售贷款业务,如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等。另外,互联网金融融资平台的高利率吸引了一部分风险承受能力高的客户,从而对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和理财资金造成一定影响。

互联网金融融资平台在金额、期限和审批程序上比商业银行贷款更为灵活,因而对银行融资业务造成一定冲击,但网络融资在贷款利率和资金风险上都高于商业银行,因此冲击程度比较有限。利率低、体量大是商业银行贷款的优势,对于资信较好或有中长期消费与投资需求的客户,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银行贷款具有绝对优势。低风险是商业银行存款的优势,对于风险偏好较低的客户,商业银行存款和理财产品具有绝对优势。而互联网金融融资平台更适合资信较低、融资规模小、资金使用期限短以及风险偏好较高的客户。按照与上相同的理论分析,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融资平台在未来的关系定位应该也是基于比较优势的互补性竞争关系而非替代关系,即二者各自基于上述比较优势,各自分层次、分对象、分等级地服务于其优势领域的客户。

3. 理财领域。商业银行通常为银行理财产品设定了较高的最低准入门槛,而将小额资金拒之门外,并且规定了较长的存续期,一般不允许中途退出,从而大大降低了资金流动性。

对这些限制,互联网金融通过创新理财模式开发了若干新型理财产品,使小额资金也能享受商业银行中高端客户的收益率,并且做到了随时赎回和及时到账,提高了流动性。互联网金融在银行理财模式上的优势主要有:扩大客户群覆盖面;提供功能丰富、低成本、便捷便利的产品营销网络;推动余额资金的财富化等。其结果是互联网金融侵蚀了商业银行主渠道地位,分流了银行手续费收入,吸纳了部分银行存款及理财资金。如“余额宝”,货币基金收益加上随时在线支付、小额转账取现和信用卡还款,打破了商业银行余额资金储蓄化的格律。再如陆金所理财产品,安全性与商业银行理财相当,收益率却高于商业银行理财,其结果必然是抢占商业银行客户资源,特别是年轻客户、个人客户和中小企业客户。

目前余额宝、陆金所在理财领域与商业银行的争夺战日趋激烈。余额宝及陆金所凭借产品收益高、投资门槛较低、流动性较好等优势持续争夺银行存款和理财资金,而商业银行则试图通过提高理财收益、降低投资门槛等手段守护主导地位。未来当存款利率放开后,余额宝及陆金所等收益率优势将被逐步抵消,商业银行在理财市场中将逐渐由战略防御地位转为战略相持状态。由此分析,未来在理财领域,商业银行与第三方理财销售平台也是互补性竞争关系或者竞争性合作关系。一方面,商业银行可以采取降低代销费率、缩短赎回到账时间、自建综合理财网销平台等措施,同第三方理财销售平台竞争;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也可以扩大与第三方理财销售平台的合作,将自有的理财产品投放到第三方理财销售平台销售。换言之,在未来的理财领域,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也将呈现为基于比较优势的共生模式。

综上,商业银行和互联网金融各自具有比较优势和劣势。商业银行关注大客户、大众市场、主流业务,难以满足小众市场的个性化需求。互联网金融由于其开放、互动的特性,以及数据重构、云计算、移动支付等技术手段的应用,能有效提高金融效率,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体消费群体的个性化服务,有助于解决金融需求的“长尾”问题,打破传统金融的“二八定律”,但互联网金融发展面临着更大的投机风险、信息与安全风险、声誉风险、监管风险和融资成本。因此,基于比较优势和马太效应分析,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的未来格局应该是“基于比较优势的分工与合作,合作为主,竞争为辅,共生共赢”模式。

四、 互联网金融下商业银行的对策

在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下,商业银行可以基于本身优势并借鉴互联网金融的优点,采取相应对策提升市场竞争力,抵御外部冲击力,以实现共生共赢的均衡状态。本文认为,有效对策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智慧银行、在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一体化品牌体系和金融创新实验区。

1. 客户导向的智慧银行。客户导向的智慧银行,是指以客户为中心,将感应度量、互联互通、智能洞察能力有机融入银行的业务与技术层面中,为客户提供智慧化的金融服务。随着多元智能理论和人工智能技术的成熟,建立客户导向的智慧银行既是商业银行发展的必然方向,也是商业银行抗衡互联网金融的核心竞争力。其解决方案主要为:(1)前端。银行前台需要通过多元智能技术和工具,快捷、方便和全面地获取客户信息,敏锐地洞察客户显现和潜在的金融需求。(2)中后端。银行中间环节和后台需要通过技术创新和业务流程优化,实现业务决策及其处理与客户需求的无缝对接和客户服务的完美体验。(3)集成式风险管理。在前中后台转型过程中以及未来运营服务中,银行业务线、管理线和监督线进行集成式风险管理,以统一协调并高效灵活地将业务层面风险和银行层面风险控制在风险容忍度和总体风险容量之内。

2. 在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为了配合智能银行的功能要求,在目前阶段商业银行应该基于新旧金融业务和现行金融模式,全面提升网上银行的基础服务能力,培养业务创新能力,改造业务流程,及时完成金融产品的在线安全迁移和无缝对接,将网上银行打造为准智慧银行,即升级为集成客户体验、标准交易、战略伙伴合作与风险管理功能并为客户提供一体化金融解决方案的综合在线金融服务平台。

3. 一体化品牌体系。商业银行应以协同服务为出发点,以渠道融合为核心战略,推动银行网络渠道的融合发展,建立由“八统一”为主要内容的一体化品牌体系。“八统一”,是指统一银行文化、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业务流程、统一支持技术、统一客户体验、统一签约渠道,统一物理渠道和电子渠道的协同定位,统一集成式风险管理体系。

4. 金融创新实验区。创新是银行生命力的源泉。商业银行应该在一体化品牌体系基础上,建立金融创新团队和创新机制,在一定范围内开辟金融创新实验区,随时关注、跟踪并自行研发金融新产品、新服务、新渠道和新技术,例如家居金融服务模式、自营和跨业销售平台、语音或视频银行服务等,积极探索和尝试超前性的研究、开发、实验和实践。

五、 结论

本文基于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的比较优势、劣势和发展趋势,根据马太效应理论,研究认为:商业银行既不会被互联网金融颠覆,也不会与后者独立并存,两者的未来格局应该为“基于比较优势的分工与合作,合作为主,竞争为辅,共生共赢”模式。以共生模式为目标导向,本文从智慧银行、在线综合服务平台、一体化品牌体系和金融创新实验区方面提出了商业银行的发展对策。

参考文献:

[1] Arvind Ashta and Djamchid Assadi. Should Online Micro-lending be for Profit or for Philanthropy? [J].Journal of Innovation Economics,2009,2(6).

[2] Anita Lifen Zhao, Nicole Koenig-Lewis, Stuart Hanmer-Lloyd and Philippa Ward.Adoption of Internet Banking Services in China: is it all about trust?[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Bank Marketing,2010,28(1).

[3] 王国刚,张扬.互联网金融之辨析[J].财贸经济,2015,(1).

[4] 陈志武.新金融逻辑互联网金融热的冷思考[J].新经济导刊,2014,(7).

[5] 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

[6] 王达.美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及中美互联网金融的比较――基于网络经济学视角的研究与思考[J].国际金融研究,2014,(12).

[7] 吴晓求.互联网金融:成长的逻辑[J].财贸经济,2015,(2).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号:71372047);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号:13JGB010)。

银行基金业务论文篇7

[关键词]民营银行;路径选择;市场定位

学术

1 民营银行的理论内涵

在国外,私人银行(Private Bank)一方面是指银行向高端客户提供的包括存贷款、个人信托和资产转移等服务,另一方面是指向上述客户提供这些服务的机构。在我国,央行于2002年12月2日声明不允许发展私人银行。徐滇庆也否认民营银行等同于“私人或家族式的银行”,强调民营银行是“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的新型股份制银行,而绝不是任何一种私人银行或家族钱庄,也不是低档次的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对于民营银行的理论内涵,目前国内学者主要从产权结构、资产结构以及公司治理三个方面加以界定:学术

(1) 产权结构论,即强调产权结构,认为由民间资本控股的银行就是民营银行。国外多数学者都赞同这种观点,认为民营银行就是与国有银行(state-owned bank)相对的银行,也就是私人(除国有资产以外的资产所有者)控股的银行。霍德明、李纪珍(2002)结合台湾地区的经验,认为“民营银行的标准在于公股数量低于50%”。

(2) 资产结构论,即强调银行的资产结构,认为以民营企业作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银行就是民营银行。部分学者将民营银行视为为民营企业服务的专业银行,认为中国民营银行目前较合适走“社区银行”之路。沙虎居提出了“区域性民营银行”的概念,即只有区域内自然人和民营企业参股、向民营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并按市场化机制运营的银行。邓薇(2010)认为在民营经济较发达地区要发展民营银行主要为中小企业输血。

(3) 公司治理结构论,即强调民营银行的治理以及市场化机制经营特点,认为民营银行应该是以良好的治理为基础,采用市场化经营的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巴曙松(2001)认为“民营银行是指在银行内部建立良好的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的经营机制”。

大部分学者则主张从资本结构、银行业务、经营原则、治理结构等多个方面综合考虑民营银行的性质。如张杰(2003)提出判断民营金融的三大标准,即“归谁所有、由谁经营、由谁来监管”。熊继洲(2003)认为民营银行应该是“按照市场化的要求运行的拥有合理产权和市场化公司治理的商业银行”。李健(2005)在分析了三种界定原则之后,给出了较为全面的定义,即“向民营企业和城乡居民定向募集资本而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银行业务,依靠银行自身的信用,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组织”。

2 发展民营银行的理论基础

(1) 金融中介理论。金融中介理论分为传统和现代金融中介理论。传统金融中介理论主要从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两方面加以分析,认为金融中介机构可以克服与金融资产交易相关的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以及由金融交易中的不对称信息和不确定性所产生的交易成本。Benston和Smith(1976)认为在没有任何交易成本、信息成本和不可分割性等摩擦的市场上,也就不会有金融中介存在。L-eland和Pyle(1977)通过模型证明拥有私人信息的企业可以通过将自有资金投资于该项目,使外部投资者相信他确实拥有私人信息。现代金融中介理论强调金融机构是资金流动性中介,具有管理风险、节省参与成本的功能。Diamond和Dy bvig(1983)在其著名的DD模型中从流动性转换功能的角度证明了金融中介(主要是存款类金融中介)存在的理由。Allen 和Santomero(1998)认为由于存在管理者的自我利益、税收的非线性、财务困境成本和资本市场的非完美性四个原因,企业需要金融中介为他们规避风险提供相应的避险产品和增值工具。国内学者冯斌星、何炼成、窦尔翔(2005)将效率观作为分析出发点,解释在不同经济形态下各种金融中介之所以存在和发展的真实原因,区别于以前研究采用的结构观和功能观。

(2)金融结构理论。早期的金融结构理论研究主要把金融活动和金融现象作为一种结构即金融结构来研究。Goldsmith(1969)将各种金融现象归结为三个基本方面:金融工具、金融机构和金融结构,他同时认为金融理论的主要职责是“找出决定一国金融结构、金融工具存量和金融交易流量的主要经济因素,并阐述这些因素怎样通过相互作用促进经济发展”。近期的很多金融结构研究则主要关注金融结构与经济发展和产业成长的相关性。如King和Levine(1993)、 Levine和Zervos(1998)的研究发现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有关金融体系发展水平的数据与有关当前和未来经济增长的数据密切相关。他们对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进行了回归分析,发现高水平的金融发展与更快的经济增长、物质资本积累、经济效率提高总是高度正相关的。Rajan和Zingales(1998)通过实证研究证明在金融发达的国家,融资依赖度高的产业其发展速度也较快。国内学者则主要借鉴国外的分析指标分析我国经济结构与宏观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及其存在的问题,如王广谦(2002)和杨再平(2002)。

(3)金融深化理论。Machinnon(1973)和Shaw(1973)指出在经济欠发达国家,存在着利率管制、金融结构严格管理和金融效率低下等问题,金融效率的低下制约了地方经济的发展,Machinnon 提出经济货币化率指标M?2/GNP作为衡量一国金融中介体的总体规模。早期国外学者提出金融深化理论都是基于同一信念,即在金融领域和其他一切经济领域一样,可以借助于市场机制的力量达到一种均衡状态,所以应当减少对金融的干预。我国学者也结合国内实证研究对金融深化理论进行一定的发展。金纯(2006)通过对我国民营企业发展程度和经济货币化程度及金融相关率的线性分析,证明融资渠道的拓宽和金融深化程度的提高将极大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陈凌佳、顾雪娟、杨剑波(2008)则认为“中国金融深化的数量化指标达到较高的水平,而其发展的内在质量不高,金融资产发展的规范化程度较低”。

3 发展民营银行的路径选择

(1)存量改革,即通过对现有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产权改革形成民营银行。王自力(2002)强调“把加快存量改革作为银行业改革发展的重点”。邱兆祥(2003)认为,对于我国银行业来说,引进民间资本,发展非国有民营银行的路径,既可以新设,也可以通过存量改造。但鉴于我国中小银行已有一定存量,通过引进民间资本,对现有的中小银行(特别是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进行重组和股份制改造,使之走上市场化经营轨道是最佳选择。白钦先(2004)认为民营化是中国金融业的趋势,在具体步骤上,应先改造农村和城市信用社、地方商业银行,然后才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张曙光(2002)和张汉亚(2008)都提议将现有的地下钱庄等民间金融机构公开化和合法化,可以填补我国县域金融不足或真空。

(2)增量改革,即通过放宽市场准入,允许民间资本全新创设民营银行。林毅夫(2001)认为,必须放松银行的市场准入条件以实现银行业的完全竞争。徐滇庆、巴曙松(2002)认为改造一栋危楼要比重建大厦难得多,强调创建新的民营银行。赵守国(2004)提出以发展民营银行为重点,推进中国银行业“体制外”发展的增量模式,才能形成“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原则的适度竞争的商业银行体系”。孙大午(2006)认为“拆大、放小、民营化”是发展民间金融的主要路径选择。

(3)无论存量改造还是增量发展,不仅取决于我国现阶段金融的总体现状,更取决于改革、发展的趋势。杨云斌(1999)提出建立中小企业信贷担保机构的情况下将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改组改造为独立的专门性银行,或者新建一批中小企业银行,执行国家优惠政策,主要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孙世重(2003)认为“既要为民间资本参股原有的正规金融体系开辟合法渠道,也要为设立新的民营银行创造制度空间”,同时把孰轻孰重、谁先谁后的问题交给市场而不是政府。巴曙松(2002)、晏陆蓉和林晓甫(2003)、杨仕晋(2003)、朱思爽(2005)、王修华和彭建刚(2007)、王剑灵(2008)、张淑芳(2010)等都强调发展面向中小企业、农业和社区内居民金融需求的社区银行的必要性,路径选择可以结合各地具体情况采用存量改造或增量发展。

也有的学者认为民营银行市场准入的路径可以有四种:一是全新设立,即增量改革模式;二是通过收购兼并地区性商业银行或城乡信用社进入市场,可称为收购模式;三是对基层金融体系中产权结构中已经包含非国有成分的城市商业银行和信用合作社的民营化改制,可称为准存量改革模式;四是对现有国有商业银行体系的民营化转制,也即存量改革模式。

4 民营银行的市场定位

(1)成立区域性的中小银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林毅夫(2003)认为发展民营银行的主要目的是“补课”,在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中小企业在数量上和重要性上都占绝对优势,推动中小银行发展目的是设立合适的金融机构以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樊纲(2003)指出民营银行就应该定位成区域性、民营性、地方化的中小银行,在业务上补大银行的缺漏,而不应该立足于和大银行竞争。许小平、杨晓艳(2005)提出在改善中心企业融资困难上,民营银行具有信息、组织和机制方面的优势。李健(2006)认为民营银行在客户群的选择上应将地方中小企业作为自己的主要服务对象,理由是国有银行主要服务国有大中型企业,较少顾及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或者其调研资费较高、审批程序较长而导致贷款成本比较高,使中小企业难以接受。同时由于“中小企业户多面广形式多样,对信贷的需求具有要得急、数额小、频率高的特点,要求民营银行为其提供高度灵活的专业化服务”。王元京(2010)认为民营银行应发展适合中小企业和个人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使民营银行在其他银行开展的同类业务上具有比较优势,同时不断创新其他银行尚未开展的业务和服务,强化民营银行的弥补优势和创新优势。

(2)通过政策引导,实行业务多元化,改善金融结构,应对外资冲击。樊纲(2005)建议中国应发展多层次的金融体系,资本市场的发展既需要全国性的大商业银行,同样也不能缺少地方性的小型民营银行。刘卫红(2002)、韦衡(2003)、傅白水(2005)、钱方明(2008)探讨了我国对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后,传统的商业银行市场定位战略受到的挑战,指出民营银行必须借鉴外资银行混业经营、风险管理等模式,确定新的市场定位战略。龙海明、李莎(2004)则支持民营银行业务多元化,认为民营银行业务发展的着重点不是在储蓄上与国有银行竞争,或在规模、技术手段、中间业务方面与外资银行较劲,因为若靠这种金融战略,民营银行最终只能狭隘地停留在社区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信用社的层面上。因此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民族银行体系,才能有效应对外资金融机构的挑战。

参考文献:

[1]程工.我国民营银行的发展路径与方式分析[J].上海经济研究,2008(5):27-33.

[2]巴曙松.社区银行能否成为中国银行业放松管制的突破口?[J].现代管理科学,2002(7):19-21.

[3]董红蕾.增量改革模式中的民营银行市场准入[J].财经问题研究,2003(4):46-48.

银行基金业务论文篇8

[关键词]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定价

[中图分类号] F640 [文献标识码] B

一、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研究

由于金融业的发展,银行在大力开展传统业务的同时,研发了多种金融工具及理财产品,中间业务产品应运而生,并成为银行目前主要的金融产品。邓晓卓(2001)指出:当前经济不断发展,我国即将加入WTO,商业银行除重视传统业务的发展外,还应与时俱进,加强开放式基金业务的发展,使其成为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新亮点。薛群英(2004)也认为: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全球化发展的同时,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差会逐渐变小,因此,发展中间业务必然会成为商业银行扩大经营规模、实现盈利目标的首选方法。

银行卡、信用卡、产品等中间业务,是顺应时展的产物,也是符合现代人生活理念的产品,因此中间业务产品不能只停留在传统业务和传统定价方法上,席红辉认为,在发展中间业务的过程中,要不断创新定价方法,建立科学的定价机制。丁道清、范修来(2002)也认为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在寻求创新的背景下会有广阔的前景,商业银行应及时更新观念,抓住机遇抢占中间业务市场份额以谋求自身更大的发展。钱燕霞指出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应循序渐进,不盲目效仿西方国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定价方法。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在发展的同时,我国还没有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现,在此基础上,中间业务收费难的问题逐渐显露,因此,构建相关法律规制有着重要意义,国内专家学者开始探求商业银行合理收费方式,对阻碍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深层原因进行分析。周利军(2004)认为银行功能将从经营单一产品到经营众多金融产品转变,从货币管理到信息管理,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上的竞争体现的越来越明显。也正是由于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迅速发展,加大了我国税收方面的难度。范艳霞(2004)分析了阻碍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的因素,提出加快中间业务创新发展的建议,以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竞争能力。

二、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传统定价方法的应用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传统定价方法有三种:成本导向、需求导向及价值导向定价法,分别从微观经济学、会计学、营销学的角度进行定价分析。彼得·S·罗斯(PeterSRose)(1999)认为贷款利率应包含补偿违约风险的资金、筹集资金的成本、银行目标利润以及非资金经营成本四个方面的因素,这种方法被成为成本加成贷款定价法,也是最基本的定价方法。价格领导模型将客户关系和客户为银行带来的综合收益都纳入考虑范围,它实际上可以看作是客户盈利分析模型。

涂永红、李向科(2004)从微观经济学角度,提出综合定价模型的设想,在加强成本管理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客户的需求偏好,为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建立科学的定价机制奠定了基础。目前国内对中间业务定价问题的研究主要是以张有义提出的成本加成策略和市场导向定价策略为基础展开的。运用传统定价方法,遵循银行的利润最大化目标分析中间业务的成本收益和影响产品价格的各种因素,主要考虑的因素有:固定成本、可变成本、风险因素和预期利润。后来,风险厘定定价法的引入对问题进行了补充,目前,对中间业务定价的研究还处于较初级阶段,没有形成成熟的理论体系或专著。

从营销学的角度看,美国经济学家Louis Wells和Raymond Vernon(1966)认为金融产品同一般商品有共同的特性,提出了产品生命周期理论,银行在进行定价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营销阶段、营销目标等因素。上世纪70年代,银行家信托集团(Banker’s Trust Group)为了衡量银行信贷资产组合的风险,第一次以风险为基础考核盈利指标资产收益(RAROC, Risk-Adjusted Return On Capital),这种方法经过不断的完善已得到国际大银行的广泛应用。

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定价方法创新研究

基于传统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定价的三种方法,李丙泉(2002)通过采集银行历史财务数据计算出信贷资金加权资金成本(WACC, Weighted Average Costof Capital),其与银行目标利润、平均贷款费用及平均风险补偿共同构成贷款基准利率,并通过对贷款风险水平的评估调整贷款价格水平,提出了综合贷款定价模型。这种综合定价法能够弥补传统定价方法的不足,将成本、价值及需求三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得到的定价结果将更合理。郑贵廷、徐传堪和齐树天(2002)利用对数成本函数建立规模,计算出Ea(成本的弹性系数),Ea1时,则表示不存在。通过分析计算结果,探究了中间业务产品定价的规模经济问题,除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均表现出规模不经济。

除上述综合定价模型,经济学家还针对单一传统定价方法进行修正、创新。哈佛大学的罗伯特·卡普兰教授(RobertS.Kaplan)在80年代中期提出了能够弥补成本法计算缺陷的方法,这种作业成本制度更大程度地提高了间接费用的可归属性,使技术和科技附加值高的中间业务成本更易获得。由于银行各类产品和客户在成本结构上的高度共享性,作业成本法在理想状态下将成为商业银行进行产品定价的最优选择。迈伦·斯科尔斯(Myron Scholes)、罗伯特·默顿(Robort Meton)和费希尔·布莱克(Fishcher Black)(1994)以布莱克舒尔茨的期权定价作为研究的理论基础,将工程思维引入金融领域,通过无套利定价方法,以组合产品为研究对象进行定价分析,由于这种方法的适用范围很广,因此具有选择权、索偿权等特征的中间业务产品均可用此种方法来定价。Matten和Saunders(1998)对风险资产收益模型重新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分析,把未来可预计的风险损失进行转化,计入当期成本并调整当期收益,衡量调整后的收益大小,并为非预期损失作出资本储备,进而衡量资本使用效率。

结语

目前,国内外专家对中间业务产品的定价已经提出很多有价值的理论,但大部分仍停留在传统定价模式上,在模型建立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影响因素被理想假定,因此得到的结论往往缺乏实践性,在研究过程中,缺乏大量的实证及定量分析,这就严重制约了中间业务的发展及获利性。

[参 考 文 献]

[1]张有义.试析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产品的定价[J].新金融,2001(11):28-29

[2]涂永红,李向科.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定价策略综合模型探讨[J].国际金融研究,2004(2):17-21

[3]陈春年,熊普文.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定价策略研究[J].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06(3)

[4]王坷英,刘颖.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产品的定价研究[J].统计信息论坛,2003(6):61-63

[5]宋晓倩.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J].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2):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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