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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医生工作计划8篇

时间:2022-05-05 19:28:22

福利院医生工作计划

福利院医生工作计划篇1

一、养老服务机构福利工作

(一)按照市委八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以完善养老保障体系为目标,大力实施‘养老敬老工程’,确保‘十二五’期间,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达到1万张以上,平均每千名老年人拥有20张床位”的目标,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意见》(黔府办发[2008]29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老有所养”行动计划(2008-2012年)的意见》(筑党发[2008]27号),代市政府起草《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意见》(代拟稿),进一步加大优惠扶持力度,促进社会力量投入养老事业,加快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二)“二院”共收(代)养老人394人,其中:一福院收(代)养老人215人(其中:收养126人,爱心护理老人89人),二福院收(代)养老人179人(其中:收养146人,代养33人),无一非正常死亡事故的发生。

(三)全市共新增两家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增加床位数171张,有10家正在筹建中,改扩建10家。(各区、县、市具体床位数目标任务待今年12月才能统计)

(四)会同市老龄办制订了《关于做好高龄老人营养补贴发放管理的通知》(筑民发[2011]59号)。《通知》从发放范围、标准、程序及监督管理等各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使高龄营养补贴发放更加规范,把好事作实。今年发放了高龄补贴285.54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

(五)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老有所养”行动计划(2008-2012年)文件精神和市委八届十次全体会议提出的“十大民生工程”目标,完善市养老服务体系,改变金阳新区养老服务设施匮乏、没有国有老年福利机构的现状。经2011年1月24日市长办公会议(第4次)研究,同意市民政局使用市级福利公益金在金阳购买老年公寓。目前金阳老年公寓已交付一福院,正在进行内部装修,预计明年可以投入使用。

(六)一福院、二福院切实履行社会职责,按照要求收养“三无”老人和儿童福利院失智、失能大龄儿童;在老龄委和社工人才处的指导下,积极探索“爱心护理”和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使一福、二福成为全市养老福利机构的骨干和示范单位。

二、儿童福利事业

(一)为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孤儿保障制度,保障孤儿的生活学习和健康成长,使孤儿生活得更加幸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2010]5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1]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具体的实施意见。今年9月,《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筑府发[2011]61号)出台,实施意见着力于建立健全孤儿保障体系,并力求解决孤儿在安置、抚养、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方面的问题,确定了孤儿集中供养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200元,散居孤儿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进一步保障孤儿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开展“重生行动”项目二期工作及对手术对象进行筛查上报工作,要求各区、县、市按照通知要求,严格依据审查范围,对我市“重生行动”手术对象进行筛查上报,并及时得到治疗。

(三)全市孤儿743人,其中集中供养440人,供养率已达60%,已超额完成了省厅“十二五”规划中要求达到50%的指标;床位利用率88%,孤儿集中供养生活费2011年已达到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已超过省厅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其中儿童福利院收养儿童419人,新收儿童75名,按政策合法程序办理出院儿童57名,国内外送养儿童15名;诊治患病儿童4284人次,无传染性疾病的发生;新入户寄养儿童27名,目前,家庭寄养儿童共215名(其中农村寄养50名,城镇分散寄养165名,中天就读30名);第二社会福利院安置孤儿12人;中八劳教所管教孤儿9人。

(四)按照省厅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为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顺利发放和孤儿信息录入工作顺利完成。我处及时组织召集各区、市、县和局属福利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对孤儿录入系统进行培训。要求按照省、市文件精神,严格把关,仔细审核申报材料,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及时申报录入系统。在7月按每人每月360元下拨了2010年孤儿生活费316.656万元,并督促各区、县、市及时发放到位。下一步我处将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按照程序和规定,办理增发和停发孤儿基本生活费手续。将审批发放工作与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建设相结合,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虚报现象,扎实做好相关基础工作,做到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孤儿基本生活权益。

三、残疾人福利工作

(一)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更好地落实国家对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促进福利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处于2011年5月24日起开展对2010年度社会福利企业年检工作。年检范围是持有市民政局颁发的《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并经工商部门年检的福利企业。此项工作已全部完成,年检结果已通报税务机关。目前,全市共有福利企业27家,安置残疾人就业692人,年销售收入65382万元,每年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养老及其他保险共计382.5万元,残疾职工平均工资为1000元左右,确保了残疾职工的合法权。

(二)市精神病医院按照《关于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试点方案》,积极借鉴先进精神病医院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充分挖掘和整合各类医疗资源,突出心理咨询、护理、社会适应辅导、生活方式辅导等优势,鼓励职工通过职称考试、参加各种职业培训等方式储备人才,把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长期性、战略性任务来抓,建立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机构,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证。全年业务创收94万元;收治“110”病人128人、收治省医保病人6人、市医保病人51人,门诊就诊733人。收(代)养病人76人,其中(其中收养35人,代养41人)。

(三)按摩医院积极拓宽业务范围,加强对职工的业务培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按摩医院截止10月业务收入280万元,服务病患8万人次。

(四)四个中心认真做好转型的前期工作,根据编办下达的职责,一中心积极配合做好“儿保”中心的服务管理工作;二中心配合优安处做好散葬烈士坟墓管理工作;三中心配合救灾处做好救灾物资储备、救灾知识宣传工作;四中心配合民管处做好民办非企业组织和社团的登机管理工作。

四、公益金管理工作

(一)按照有关项目的轻重缓急程度,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共同对拟使用2011年度市级福彩公益金的项目使用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安排了2011年度市级福彩公益金的使用计划。目前各单位正按照资金计划和规范程序推进项目。

(二)加强项目管理,对1987年到2005年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进行普查,统计、收集了项目名称、资助金额等内容。重点对近两年来公益金资助项目的建设、服务情况进行调研,切实提高福利公益金使用效率。

(三)福彩金使用情况。今年共安排福彩金5896.15万元(含省级742.5万元),大致使用情况如下:

1、一福院共安排了3087.23万元,其中老人康复楼项目安排480万元,待签订代建合同后按进度拨款;特教区建设项目安排598.23万元,前期已拨付60万元,待签订施工设计总承包合同后按进度拨款;金阳老年公寓安排2000万购置和装修,一期购置款1080万元已拨付,装修已招标,即将按合同拨款,购置尾款待房屋产权手续齐备后按合同付款;福利机构医疗补助9万元已拨付。

2、二福院共安排964万元,其中“三无”老人安置楼拨付608.5万元建设款,145万元购置内部设施待招标结束后按合同拨款;福利机构医疗补助拨付9万元;污水处理160万元和省厅资助41.5万元未拨付;

3、精神病院安排了881万元,其中院门诊楼项目安排500万元,已拨付100万元用于前期;拨付福利机构医疗补助3万元;搬迁改造安排50万元,拨付50万元;优抚医疗11万元;新院建设项目安排300万,鉴于国家资金下达,因此2011年调整到别的项目。(办公会通过)

4、儿童福利院安排161.55万元,其中学生楼维修改造安排41.55万元,拨付41.55万元;拨付福利机构医疗补助3万元;脑瘫儿童项目120万元未拨付。

5、其他项目:拨付县九庄烈士陵园30万元,示范性农村公墓20万元、修文硝厂3万元、按摩医院49.88万元。

截止目前,福彩金共下拨2093.93万元,其余资金根据项目的工程进度拨款。

五、福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一)市第二社会福利院“三无”老人安置楼

按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立项批复》(筑发改社字[2008]741号),集“三无”老人居住、生活、养护、康复、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三无”老人安置楼项目投资总概算为2353.48万元,建筑面积为6356.5㎡、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建筑高度21米,床位300张。目前工程主体工程已完成。正在按程序购置老人生活必需设备、设施。下一步将积极协调有关方面,督促代建单位做好工程竣工后的各项工作,不留尾巴。

(二)精神病院住院部项目(2011年实事项目)

精神病医院住院部建设项目总投资3120万元(不含土地费用),建筑面积13200平方米,床位200张;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补助资金2400万元(实际到位2850万元),地方自筹720万元;项目的可研报告已通过国家发改委组织的专家评审,环评手续、地灾、压覆矿、水土保持报评审中心评审拦标价,财政局相关处室已发文认定评审结果并明确自行采购。拟建土地已通过市规划局审批,并已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目前正在进行预征地工作,征地资金财政已安排500万元。

(三)精神病院门诊楼项目(2011年实事项目)

市精神病医院门诊楼工程位于市云岩区百花山路58号,总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总投资1500万元,2011年安排福彩金500万元,工程采取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方式,计划开工时间2011年11月。目前项目已完成:立项、可研报批、初步设计方案正在编制、市规划局已同意门诊楼工程项目总规,单体规划批复待相关费用缴纳后批复。在10月15日开始拆除地块上原有建筑物,预计年内可以开工建设。下一步加强和建设单位的联系,利用他们在人员、技术上的优势,加快推进项目进展。

(四)社会福利院老人康复楼项目(2011年实事项目)

社会福利院老人康复楼项目总投资1188万元(不含装修和内部配套设施等费用),建筑面积4866平方米;资金来源为:各级福彩公益金、财政拨款、申请上级专项建设资金。资金到位580万元,目前项目已开工。

(五)社会福利院特教区改造

项目总投资733.58万元,建筑面积2406平方米;2011年安排福彩金598.23万元,项目已完成规划会签、地勘,下一步将督促建设单位依法按规办理,早日建成。

(六)儿童福利院残疾儿童康复楼项目

项目总投资1027万元,建筑面积3848.3平方米,2011年安排福彩金536万元,目前市发改委已下达立项批复,总规报市规划局,待市规划局通过后,交有关部门会签完成规划手续。由于儿童村一期尚有部分遗留问题(土地证未办),总规需要调整,因此项目进展比较缓慢。下一步工作,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帮助建设单位协调规划、国土等部门,争取早日开工。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三无”人员床位数仍旧比较紧张,应对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床位贮备不足;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的发展较为缓慢,管理亟待加强;

(二)国办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缓慢。

(三)“老有所养”行动存在地区间发展不平衡

在下一步工作当中,我处将按照局的安排和部署,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加大指导力度,督促各区、县、市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老有所养”行动计划的各项目标,积极支持、鼓励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

(二)督促、指导联系的局属单位做好各项工作,完成局党委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积极配合做好“四个中心”转型前期工作。

(三)以建设项目为抓手,强力推进市级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民政发展基础。

(四)继续做好孤儿信息录入工作,积极探索困境儿童的生活救助工作。

福利院医生工作计划篇2

关键词:美国;医疗保险;初探

一、美国医疗保险体系概况

在美国,其医疗保障主要是通过大部分私立医疗保险和小部分政府医疗计划来实现的,,旨在为人们应对身体伤害,残疾或意外死亡或其他意外因素致死,或由疾病引起的费用等提供补偿的一种保险。所以,医保体系是由多种非政府私立医疗保险项目、政府对特殊人群医疗照顾和补助项目构成的。其私人或商业的健康保险业和政府或公共健康保险业服务于不同的人群,并提供了广泛的救助和计划。私立医疗保险包括有偿服务计划方案,管理有偿服务的计划,健康维护组织(HMOs),优先提供者组织(PPOs),以及服务点计划(POSs)。政府主要的健康保险计划则包括医疗补助和医疗保险,具体有老年人医疗照顾、低收入人群医疗补助计划、退伍军人医疗照顾、特殊患者医疗照顾等。

美国现代公共和私人医疗保险制度开始于20世纪初。美国的私人健康保险业,也就是我们今天所熟知的,开始于1929年贝勒医院为1200教师开始提供预付款。这个方案就是日后被称为蓝十字保险计划的开始。私人医疗保险计划的数量增长和普及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二战期间,大部分工资被冻结,作为战争的努力的一部分。私营公司,无法提供更高的薪金,开始转向提供医疗福利,以吸引潜在的雇员。到1943年,蓝十字健康保险计划提供43项服务。为我们当前的雇主赞助的医疗保险制度,雇主和一般福利计划的而建立的税收基金会,成立于1913年,当时的美国国会通过了第十六次修订合法化的个人和企业所得税的法案。这些没有在高薪福利征税的公司,开始从他们的企业所得税中扣除税中削减这些福利的成本。现在,雇主依旧在平衡由他们支付给员工的健康保险和由国税局提供的税务豁免之间的关系。

同时,联邦政府规定的商业(或私人)医疗保险的参数健康福利计划是按照综合预算协调法(COBRA)和其他联邦法律来实施的。员工健康计划,以及许多其他的好处,是于1974年制定的受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ERISA)演变而来的,法案制定了最低标准,以最优势的私人自愿成立行业计划为个人提供这些计划的保障。员工健康福利计划一般包括如COBRA规定提供的权利,可以在失去工作后的有限时间内继续享受基层医疗,住院保险,心理健康的救助,新生儿和生育救助,以及癌症救助。在某些情况下,联邦法规规定公司该给其员工提供何种福利计划。

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提供健康保险给老人,失业者和残疾人。政府的健康保险计划是社会保险的一种形式。社会保险是指以任何保险计划进行或由政府授权,提供经济援助给那些失业人士,老人,或残疾人。社会保险方案的例子包括社会保障,伤残保险,遗属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为65岁及以上的保险。 2005年,社会保险方案占联邦政府支出的37百分比。社会保险项目与福利项目有显着区别。例如,在社会保险方案的参与通常是强制性的还是以大量的财政补贴所致。社会保险不是故意的收入再分配的形式。

二、美国医疗保险体系存在的问题

根据卫生经济学家的看法,现代医疗保险制度正处于危机之中。以雇佣关系为基础的保险和政府保险都在努力向广大民众提供符合成本效益的服务,就业型保险的特点是高的行政成本,成本分担不公平,不能覆盖大部分人口,容易引起劳资纷争,雇主不能采取有效行动让医疗保险更符合成本效益。政府的健康保险,医疗补助和医疗保险,正经历不断上升的参保率和成本支出。

就业为基础的保险在20世纪80年代达到覆盖比率最高峰。在过去二十年导致就业型保险覆盖率下降的因素包括大型跨国公司的增长,工会的作用,从社区额定保费到以精算风险基础额定保费的转换以及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的影响(Enthoven&富克斯,2006)。政府的健康保险方案也遇到问题。政府一直试图通过调整报销策略来控制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成本的不断上升。在20世纪80年代,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由追溯基于成本的补偿方法改为了前瞻性支付制度。这种变化是设计给医院,更多的激励他们控制费用。这种设计使得对医院的偿还与其实际发生的费用率无关。这种变化导致了许多医生和医院拒绝治疗参加医疗保险和救助的病人。为减少医疗就助和医疗费用的备选方案包括减少医疗服务,雇主强制参保,服务费用,再就业的资格标准以及降低对医生和医院的补偿(卡尔斯特罗姆,1994)。

医疗保险问题主要包括不断增长的成本、多部门的人口覆盖率不足、利益集团,政治家和选民对医疗保险改革的呼吁等。为应对这些问题,医疗改革的重点是以下问题:医疗保险金融改革、免入息审查保险改革、组织和服务提供,质量控制,成本效益取舍改革。提倡对医疗保险改革是渐进还是全面的争论。增量改革战略主要包括雇主的义务,补贴,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健康储蓄账户,管理的竞争,质量奖励等,综合改革措施包括个人的义务,个人支付计划,学券制等。(福克斯和伊曼纽尔,2005)。

三、结论

在最后的分析中,美国医疗保险制度提供了包括雇主赞助的团体健康保险,个人健康保险,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等许多计划。尽管这些计划有着高覆盖面和广范围,但是仍然不符合所有美国人的健康需求。2005年,近六分之一的美国人没有健康保险。目前,雇主,特别是在小企业领域,通过让员工付出更多,或医疗覆盖率下降的方式来降低福利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没有医疗保险则越来越多地转向政府健康保险计划,例如医疗补助,医疗保健。2004年,27.2%的美国人参加了政府医疗保险计划。工人,尤其是低工资的工人,为了自身的健康需求参加了政府健康保险方案。而美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似乎是必要的和可能的,但是改革的种类和数量仍需做进一步讨论。

参考文献:

[1]冯国忠,朱亭郦.美国医疗保险制度现状、改革及给我们的启示[J].上海医药,2006,27(7):304-305.

福利院医生工作计划篇3

美国的医疗保险分为公私两大块。私立保险属商业性质,种类繁多,一般针对在职人员,以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同时弥补了政府医疗保险计划享受医疗服务的限制。美国法律规定,凡7人以上公司的雇主必须为雇员或家属购买医疗保险。他们可以从几百家医疗保险公司中,任选一家符合个体需要的公司购买保险。作为非工资福利,由雇主支付保险金(或自行购买),个人只占很小的比例。如果公司效益好,也有百分之百承担的,雇主提供的医疗保险福利可以享受税收上的优惠。具体计划分个人和全家两种类型。单身只需购买个人医疗保险。家庭计划所交纳的费用相应多一些,一人购买涵盖全家,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据有关部门统计,全美大约65%的总人口是通过雇主购买的私立医疗保险。

公立保险由政府提供,分为联邦医疗保险(Medicare)和医疗补助(Medicaid),基本属于福利性质。Medicare和Medicaid是1965年美国政府成立的社会保险法案,两种计划有一定区别。联邦医疗保险由联邦政府管理和提供基金给老人和残疾人,是仅次于社会保障项目的第二大政府财政支出项目。每个人工作时将部分工资投入此项政府医疗保险基金(工资单上有一项扣除部分叫MedIcare),就像买其他社会保险一样。由于医疗保险是联邦计划,有关规定和服务在全国范围内都是相同的。

有资格得到Medicare的人士包括:65岁以上老人。残疾人,不可逆转的肾功能衰竭,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等患者。参加这个计划不受收入和资产方面的限制,只要每个月工资不高,银行存款有限,就可以申请医疗保险,不管拥有什么样的汽车和房产,百万富翁和工薪阶层普通退休职工在参加MedIcare上一视同仁。而且该计划申请一旦获得通过,一般享受终身。医疗保险有很多不同的选择。两个最常用的计划是普通医疗保险(Origiinal Medicare Plan)和高级医疗保险(Medicare Advantage Plan)。

普通保险是全国适用的基于每一次看医生而报销的计划。用户可以去任何一家接受普通保险和仍然可以接纳新病人的诊所看病。通常在该计划下,用户需要付一些小额自负费用、门诊费等。具体分为A、B两部分。A是住院保险,支付包括住院费、专业护理疗养费(出院后)、某些家居医护照料以及末期病人照护费,但不包括药费。参加A部保险属于强制性的。B是可选部分,提供补充性医疗保险,用于支付院外医生就诊、医生指定药品和其它院外医疗服务等方面的费用,像血液检查、物理疗法、输血、救护车、器官移植、假肢或假眼等。与强制性保险不同,补充性医疗保险属于自愿性质。如果选择B部分,每个月从其应得的社会保险金中扣除医疗保险费58 70美元。如果A、B发生在同一年,病人则要承担少量费用。实际上,几乎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老年人都参加了A和B两种计划。

高级保险计划在部分州内实施,这种保险是在精心管理下提供的。无论是否使用服务,高级保险每个月都会向参加者健康保险中注入一笔费用。多数情况下,此类保险比普通医疗保险提供额外补助或降低门诊费。但可能必须只能看参与这个计划的医生,到指定的几家医院就诊。高级保险一般会提供更多的服务。

Medicaid是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合作,为所有年龄段无力承担健康保险的低收入或低资产家庭和个人提供的医疗保险计划。其目的是让适合于该计划的居民最大程度地地依靠自己,同时又可以得到一定的医疗和其他健康保险服务。医疗补助是州级政府管理和操作的计划,申请这种保险有一定的限制。每个州在符合联邦政府规定的范围内确定自己的标准和规定。有些联邦政府提供的服务必须要求本地政府首先也给予一定的补助才符合标准。还有一些服务是由各州政府自己选择的。以纽约州为例,单身职工每月收入必须低于692美元,资产在415。美元以下,才有资格申请Medicaid。不过这里的资产不包括汽车和住房,仅仅指各种银行存款账户加起来的总数不得超过4千多美元。

Medicaid通常提供儿童健康检查等相关服务,住院和看医生,实验室相关服务和×光检查,护理院及家庭护理服务等。适于低收入家庭孩子、孕妇、有未成年孩子的家庭、盲人或残疾人、65岁以上老人等。总的原则是为那些美国最贫穷的老百姓设置、针对低收入与无经济来源者的一种帮助,有些人有资格领取Medica re和Medicaid两种福利,有些人只能领取其中之一。现役军人、退伍军人及家属和少数民族享受Medicaid免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联邦政府提供。还有一些名目繁多的公共医疗福利计划,为没钱看病的穷人提供保障,如艾滋病和癌症病人免费医疗项目等。

对于外国留学生,美国不少教育机构主张购买医疗保险。虽然没有强调F1和M1签证持有者一定要购买医疗保险,但美国新闻总署规定J1签证交流访问学者承保范围必须包括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为留学生制定医保计划的机构包括外国留学生事务全国委员会(NationaI Assoclation for Foreign Student Affai rs)和国际教育工作者协会(Association of Inte rnational Eduoation)。它们与医疗保险公司一道,针对留学生需要,制订的保险政策(insurance PoIicy)范围相当广泛,价格也较为合理。

美国的医疗条件和总体水平很高,设施完善,提供医疗的机构主要有医院、医生诊所、护理院、康复中心、独立的诊断中心等。其中诊所和家庭医生是其主要网络。医生都是个体户,他们在医院和诊所挂单,可以挂几个地方。60%的医生都拥有自己的诊所。多数保险人在医疗保险公司自由选定有家庭医生,有病可以直接预约就诊。家庭医生负责处理普通疾病,专科问题转诊专科医生,重病则转往医院。医生诊所由于其规模小、数量多、分布广,病人就医方便,它们通常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如全身体检、病程随访、家庭保健、普通内科、儿科、妇产科、外科、眼科等。病人就诊后,保险公司支付诊所诊断、检查、治疗等相关费用。

在美国,医药是分开的,诊所没有自己的药房。医生处方药去药房(Pharmacy或Drugstore)购买,部分超市和折扣商店也设有药房,有些不需要医生处方的日常药品(Non-Prescription),比如阿司匹林或治感冒的普通药、维生素类、治疗牙痛的止痛片、治疗轻微外伤的药膏、敷料、酒精和消毒剂等,都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由选购。处方药物(Prescription Drugs)必须由在药房任职的执照药剂师售出。

医疗保险组织对医院有很大的制约。它严格规定医疗费用的偿付标准,建立了整套衡量医疗资源是否合理使用 的评价标准。由于住院费用昂贵,保险公司为控制医疗费用。致力于降低病人的住院天数,要求病人在急性病入院(Acute Hespital or Short-Term HospitaI)治疗(平均住院5-7天)进入恢复期后,即转到费用相对低廉的护理院(SkilledNursing Facllities)或家庭护理中心(Familv Care Center),或者直接在医生诊所随诊。

在美国看急诊,只要一通电话,救护车就会呼啸而至,将病人拉到急诊室进行抢救。美国医院奉行救死扶伤原则,不论什么情况,以救人要紧。即使进急诊室的是没有任何收入和身份的非法移民。医护人员也不得追问,向移民局报告或透露。美国国土安全部相关人员无权向医疗单位调阅求医者的医疗和个人资料。根据联邦紧急医疗护理和劳动法(EMTALA)规定,任何医院急诊室都不能因为无法支付医药费或非法移民身份而把需要就医的病人送走,或拒绝提供医药救助。另外,非法移民期间或者没有合法身份期间所累积的医疗费用,不需要在以后转成美国公民或取得合法身份时偿还,除非是用诈欺方式取得的医疗补助。在人道主义原则下,各大医院都设有专门基金用于此类病人。医院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政府医疗福利机构申请相应的资金补助。美国的慈善机构和各类基金会很多,他们也会根据病人的情况。给予无法支付费用的病人以相应的资助。

福利院医生工作计划篇4

医患双方对病历的权利和义务

病历的问题一直是医学界和社会公众所共同关心的话题。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医患双方对病历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呢?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指出,医院拥有病历的保管权和著作权,患者拥有病历的隐私权和知情权。若因保管不善造成病历丢失、毁损,医院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医院对于病历也享有与其他艺术作品一样的著作权,不得随意侵犯。患者在复印病历后,要尊重医院对病历的著作权,未经允许不得发表或展览等。但病历上记载的信息,患者拥有知情权,医院不能以拥有所有权为由,阻止患者了解病历内容。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病历有关内容。医疗机构有义务提供复印或复制服务并加盖证明印记。病历还记载着患者的隐私,医院和医生使用时,要尊重患者的权利。一定要用真实身份时,必须征得患者本人的许可。

由于病历在医疗事故处理中的证据作用,保证病历的清晰、完整、真实是十分必要的。医患双方在依法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法定义务。

新防伪《出生医学证明》将启用

近年来,个别地区伪造《出生医学证明》的现象时有发生,干扰了出生人口登记工作的正常进行。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通知,为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杜绝假证,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启用具有新防伪标识的《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医学文书。新的《出生医学证明》在原防伪印制技术基础上采用专用图案水印纸印制。水印图形为齿轮,中央环五角星。防伪《出生医学证明》内增加存根联,存根联与副页间的拆切线由《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规范拆切,存根联由签发单位存档妥善管理。

重庆禁用福尔马林泡毛肚

毛肚(牛的内脏)是重庆火锅的主打菜品,其加工、保鲜技术一直没有突破。以食用碱发泡毛肚,必须当天卖完,否则就会腐烂。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利欲熏心的不法商贩为了降低成本,就用福尔马林(即甲醛)发泡毛肚,这种毛肚外观鲜亮,还能保存数天不腐烂。然而福尔马林属于禁止加入食品中的化工原料,据专家介绍,含有福尔马林的食物经消化道吸收后,可致急性中毒、口腔黏膜糜烂,重者还会造成肝损害、昏迷、休克、肾功能衰竭。

为了杜绝这种不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重庆市于2001年出台了全国第一个火锅菜品标准,该标准禁止用福尔马林发泡毛肚,同时对重金属含量、PH值、水分等指标也作了详细规定。

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方可实施药物流产

为保障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接受者的安全与健康,针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卫生部与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最近出台了《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

福利院医生工作计划篇5

【关键词】 老年人;健康服务;政策

研究老年人健康问题及健康服务,实现健康老龄化,采取科学合理的针对老年人口的社会政策行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现实课题,因为这不仅关系到老年人口这一特殊年龄群体的生存与发展,更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可持续发展。本文将对我国老年人健康保健服务相关政策现状、存在的不足及发展趋势作一综述。

1 发达国家老年人社会福利政策与保障制度

国外学者对老年人健康保健服务研究较早,侧重描述老年人及其健康需求、生活质量,如约束与跌倒、压力性溃疡、失禁、谵妄与痴呆、疼痛等领域;延伸至老年人社区服务的政策、法律支持与服务体系化、服务实践模式等方面的研究,均取得系列成果〔1~4〕,有关老年人的理论研究与老年保障、老年社会福利制度体系建设日趋完善。现以美国与日本为例介绍其老年人健康保健服务方面的相关政策与制度。

1.1 美国 主要从老年社会保险项目与老年社会服务项目两大体系建构老年人生活、医疗等方面的相关政策与保障制度。老年社会保险项目方面,1935年确立相应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了老年残疾遗嘱健康保险计划(OASDHⅠ),1965年美国国会颁布医疗保险制度,以帮助老年人支付高昂的卫生保健费用,1974年美国联邦政府通过了社会安全补助金计划 (SSI),为65岁以上需要经济援助的老年人或是任何年龄的盲人和残障人士提供补助金。老年社会服务项目领域,1965年美国通过年长老年人法案,通过法律方式确立了服务老年人的各种保障项目、系列的老年服务计划,包括了降低财产税计划、家庭健康服务计划、营养计划、家政服务、日间护理中心、电话确认计划、集中家政设施、生活辅助设施、特殊的公车费服务、年老公民中心、群养计划、寄养照顾家庭计划、住房计划、低价票计划、护理院、持续关心退休人群计划、护理院调查官项目等20多项具体的有关社会系统的老年关怀计划〔5~7〕。各州都建立了老龄机构,一些市、县也建立了社区老龄委员会,许多大学建立了老年医学中心、老年社会工作专业培训课程以及大量社会化老年服务机构。以上老龄社会政策与公共产品的出台,与美国老年人的理论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密切相关,为解决老年群体的生命维持与生命质量保证方面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为其他国家所效仿。

1.2 日本 1970年,日本成为亚洲第一个老龄化国家,现日本人口老龄化严重,全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全人口的比例为18.5%。日本的老年社会保障,从开始就走法制化,而且经历了效仿西方模式到构建本土模式的转变。《国民年金法》、《老人福利法》、《老人保健法》等法律制度,撑起了日本老人福利保障体系〔8〕。1959年颁布《国民年金法》,根据该法,个人缴纳年金满25年,且年满65岁,便可定期领取养老年金,此外,国家为公务员特设了“互助养老保险”,民间企业雇员还可参加“厚生养老保险”,很多企业设置了“职业养老保险”。 1963年7月颁布《老人福利法》,推行养老社会化。1982年《老人保健法》出台,日本老人福利政策的重心开始发生转移,这项法律和1989年制定的“黄金计划”,以居家养老、居宅看护为发展方向,构建了具有日本特色的“居家养老”模式。由政府出资,培训10万家庭护理员,负责看护老人、处理家务;普及托老所,提供短期入住、看护、治疗;设立70亿日元的长寿福利社会基金,推出“银色住宅计划”,开发了一批低价位的“三代同堂”式住宅,对愿意入住的家庭,提供优惠贷款。2000年推出了老人介护保险制度,这一制度是将老年福利制度和老年保健医疗制度合并而成的〔9〕。介护保险制度的推出既保障老年人生活不便时有人照料、有病能及时得到医疗和护理,又尽可能提高劳动人口照料老年人的效率(节约劳动人口的劳动力),而且通过专业人员的定期上门提供医疗护理和康复指导,延缓衰老进程,促进和维持健康状况,节约了大量的医疗费。

2 我国老年人健康保健服务相关政策与制度

2.1 我国现有的老年人相关政策 1996年8月,劳动部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对老年人群体各方面权益通过了法律上的确认,此外,在我国宪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法规中对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均相应规定。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出台(中发〔2000〕13号),对老龄工作的重大意义,老龄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老龄工作要点作了阐述。同年,民政部、国家计委等11部委发出《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确定了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的优惠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中,确定了福利性、非赢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

2005年,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全国总工会等21个中央、国务院有关机构及人民团体联合发出《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05〕46号),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就老年人优待工作出台的文件,也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之后的又一部老龄工作部级政策性文件。《意见》提出,全社会应为老年人提供养老优待;对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优待,城市 “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和城乡贫困老年人要按规定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医疗机构应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和优先优惠服务,如减免老年人普通门诊挂号费和贫困老年人家庭病床出诊费、提供免费体检等;提供生活服务优待,采取多种措施,方便老年人日常生活;提供维权服务优待;提供文体休闲优待,努力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等。同年,国家民政部出台的《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随后,结合我国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趋势,制定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对“十一五”期间老龄工作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与主要任务做了具体要求,指出老年人的社会保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健全、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社区服务、住房保障、老年教育、法律援助等社会保障制度和措施,构建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

2006年2月,全国老龄委办公室经过一年多的调查研究,以全国老龄委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委发〔2006〕2号),提出在城市要认真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各项政策,努力解决老年人的养老、医疗问题;在农村,要继续巩固家庭养老功能,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当地特点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积极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要加大对城乡贫困老年人社会救助和医疗救助力度,切实保障贫困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等。 200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56 号)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供养内容、供养形式及监督管理作了界定。

各省市结合本地实情制定了相应的落实措施,积极开展老年人群社会服务工作。如全国率先步入人口老龄化城市——上海,先后在《关于全面落实2005年市政府养老服务务实项目,进一步推进本市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社会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方针、政策中,推出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养老财政补贴、支持养老机构、鼓励到养老机构就业及医疗政策等优惠政策和措施〔10〕。而福建省早在1990年就制定了《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

2.2 我国老年健康保健服务制度 我国老年人群体健康保健服务可分为医院与社区两部分,以社区服务为主,社区卫生服务部分费用由国家补助。《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政策的意见》(财社〔2006〕61号)决定: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进行补助,政府或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市(地)级以上政府的有关规定,为社区居民提供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和有关慢性病预防控制,有关妇女、儿童、老年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卫生信息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列入政府补助范围;规定各省级政府要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安排必要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困难地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央财政从2007年起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对中、西部地区按社区服务人口人均3元和4元并统筹考虑各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绩效考核情况给予补助。

老年群体健康保健服务机构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指出: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政府要制订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以诊所、医务所(室)、护理院等其他基层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老年群体健康保健服务人员以全科医生、社区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为主,《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支持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学科建设与发展,并将该类学科纳入学校重点建设学科整体规划之中;要求加快社区卫生人才培养和社区基地建设,护理学本、专科专业教育开设社区护理学课程;加强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教材建设,进一步完善临床教学和社区实习的配套教材;并对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度、培训制度作了相应规定。

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3号)、财政部等部制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指导意见》(卫农卫发〔2007〕253号)、财政部会同卫生部制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卫农卫发〔2008〕17号)等政策、文件精神的落实正逐步使农村老年人得到基本健康保健服务。

3 我国老年人健康保健服务政策存在的不足

我国老年人健康保健服务政策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①尚未建立起系统、完善的老年人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公共卫生政策体系,老年人相关政策法规总体上缺少法律层面的根本保障,多停留在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层面,没有制定出老年福利的专项法律法规,老年相关政策法规体系建设缺少配套和衔接〔11〕;②老年人健康保健服务政策构建实践、老年人健康保健服务实践与老年人健康保健服务需求难以适应;③现有的老年人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公共政策并未完全落到实处,存在执行难;④老年人健康保健服务实践与老年人健康保健服务相关政策构建呈现区域不平衡性,内陆经济不发达地区明显滞后于沿海发达地区;⑤老年人健康保健服务实践与老年人健康保健服务相关政策构建城乡间差异巨大〔12,13〕,当前相关政策、文件精神覆盖面以及开展的养老服务、社区卫生机构的健康保健服务主要对象多为城市老年人,少有涉及农村老年人,农村合作医疗促进了农村老人健康保健服务,但农村老年人只是其中包含的对象之一。

4 我国老年人健康保健服务政策构建与发展

发展、完善老年人健康保健服务靠政策先导,且具有长期性〔11,14,15〕,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阎青春提出,要积极推动老年健康保健服务的立法进程,将经实践证明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法规、规章总结概括,提升为法律,制定老年社会福利的专项法律法规,如老年福利法、老年保健法等;逐步建立起城乡协调、均衡、统一的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护理保险、低保制度、医疗救护和贫困救助制度,终结城乡社会福利割裂、反差明显的状态,大力发展农村老年健康保健服务实践、构建农村老年健康保健服务政策;加快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和服务质量专业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包括加强养老服务硬件和软件建设两方面的政策法规建设;从专业社会工作者资格认证、等级划分、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等方面,制定一整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者制度。

参考文献

1 Mary G,Andrea F,Joanne G,et al.Characteristics of rural homebound older adults,A community based study〔J〕.J Am Geriatr Soc,1996;44:3638.

2 Lee JH,Jeong Y,Park GJ,et al.Needs for home care nursing in the vulnerable elderly〔J〕.Taehan Kanho Hakhoe Chi,2007;37 (2):2017.

3 Dargent MP,Breart G.Epidemiology of falls and fallrelated injuries in the aged〔J〕.Rev Epidemiol Sante Publique,1995;43:7283.

4 Appollonio I,Carabellese C,Fratola A,et al.Dental status,quality of life,and mortality in an older community population:a multivariate approach 〔J〕.J Am Geriatr Soc,1997;45(11):131523.

5 John M,Levy.Urban America:process and problems〔M〕.New Jersey:Prentice Hall,2000.

6 Kuypers J,Benston V.Competence and social breakdown:a socialpsychological view of aging〔J〕.Human Development,1973; 16(2):3749.

7 Fischer DH.Putting our heads to the “problem”of old age〔J〕.New York Times,1977; (10):33.

8 夏北海.日本的医疗保健体系和医疗保险制度简介〔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04;24(6):602.

9 黄 婧.老龄化现实下的日本医疗保险制度〔N〕.学习时报,2006;5:30.

10 台恩普,翟德华.上海陆续出台优惠老年人政策〔J〕.老人天地,2006;1:54.

11 阎青春.完善老年人社会福利靠政策先导〔J〕.科学决策月刊,2006;4:179.

12 彭 英.“健康老龄化”视角下的农村老年医疗保障的政策思考〔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0(3):857.

13 周绍斌.论农村老年人的健康需求与健康服务〔J〕.社会主义研究,2007;29(2):702.

福利院医生工作计划篇6

病历的问题一直是医学界和社会公众所共同关心的话题。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医患双方对病历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呢?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指出,医院拥有病历的保管权和著作权,患者拥有病历的隐私权和知情权。若因保管不善造成病历丢失、毁损,医院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医院对于病历也享有与其他艺术作品一样的著作权,不得随意侵犯。患者在复印病历后,要尊重医院对病历的著作权,未经允许不得发表或展览等。但病历上记载的信息,患者拥有知情权,医院不能以拥有所有权为由,阻止患者了解病历内容。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病历有关内容。医疗机构有义务提供复印或复制服务并加盖证明印记。病历还记载着患者的隐私,医院和医生使用时,要尊重患者的权利。一定要用真实身份时,必须征得患者本人的许可。

由于病历在医疗事故处理中的证据作用,保证病历的清晰、完整、真实是十分必要的。医患双方在依法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法定义务。

新防伪《出生医学证明》将启用

近年来,个别地区伪造《出生医学证明》的现象时有发生,干扰了出生人口登记工作的正常进行。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通知,为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杜绝假证,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启用具有新防伪标识的《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医学文书。新的《出生医学证明》在原防伪印制技术基础上采用专用图案水印纸印制。水印图形为齿轮,中央环五角星。防伪《出生医学证明》内增加存根联,存根联与副页间的拆切线由《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规范拆切,存根联由签发单位存档妥善管理。

重庆禁用福尔马林泡毛肚

毛肚(牛的内脏)是重庆火锅的主打菜品,其加工、保鲜技术一直没有突破。以食用碱发泡毛肚,必须当天卖完,否则就会腐烂。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利欲熏心的不法商贩为了降低成本,就用福尔马林(即甲醛)发泡毛肚,这种毛肚外观鲜亮,还能保存数天不腐烂。然而福尔马林属于禁止加入食品中的化工原料,据专家介绍,含有福尔马林的食物经消化道吸收后,可致急性中毒、口腔黏膜糜烂,重者还会造成肝损害、昏迷、休克、肾功能衰竭。

为了杜绝这种不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重庆市于2001年出台了全国第一个火锅菜品标准,该标准禁止用福尔马林发泡毛肚,同时对重金属含量、PH值、水分等指标也作了详细规定。

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方可实施药物流产

为保障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接受者的安全与健康,针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卫生部与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最近出台了《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

福利院医生工作计划篇7

本办法的管理范围是申请参加受医院管理的各类学历培训和专业进修培训的医院员工。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参加国家统招统分学习的硕、博士研究生不属于本办法的管理范围。

二、责任科室

员工学历学历培训的主责科室为人事处,专业进修学习的主责科室为医院科教处,从责科室为医务处、护理部和其它相关职能科室。责任科室的主文秘站:要工作任务:受理和审核员工的学习或培训申请,汇总资料提交院领导讨论,拟定学习的培训协议书并由院长签署批准后执行,负责管理和考核学习培训期间员工以及员工学习和培训的争议处理。

二、员工参加学历培训和进修学习的基本条件

1.我院在职在编的员工,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可申请脱产参加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的学习;连续工作满四年的,可申请参加专业进修学习。

2.非在编聘用制员工,在我院正式聘用连续工作满年的,可申请不脱产学习培训,不受工作时间限制参加专业进修学习。

3.申报医院计划内研究生全脱产学习,必须采取统招定向或委培的形式。

三、审批办理程序

1.员工培训计划的制定和

医院人事处根据医院人才实施规划及现有人才状况,结合医务处、护理部及科教处意见,制定医院的人才培养规划,每年底次年医院的员工培训计划。

2.提交申请

申请参加硕士以上研究生学位脱产学习的人员应于每年月日前,以书面形式经科主任同意后报人事处受理。

申请专业进修人员应于每年月日前,员工以书面形式向科室年提出有具体方向的书面进修申请,经科主任同意后,报科教处受理。

3.审批办理

责任科室受理、审核和汇总员工的学习申请后,报分管院领导,由分管院领导提交院长例会审批。

批准后的脱产学历培训及专业进修员工到人事处签署《学历培训协议》或《进修学习协议》,《学历培训协议》由院长签署批准,《进修学习协议》由院长授权分管副院长签署,协议签署后由人事处将员工学习培训事项函告用人职能处室(医务处、护理部等)和工资福利管理处室。

4.学习管理

学历培训员工由人事处负责全程管理,专业进修员工由科教处负责全程管理。医务处、护理部负责学习培训人员离院后的原科室人员调配及进修人员返院后专业考评。

四、费用支付

1、经医院批准参加脱产统招定向或委托培训的硕、博士研究生和参加专业进修培训员工,按约定期限完成学习培训计划的,其学历培训和专业进修费用由医院全额支付。

如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完成相应专业学习,或学习期间考核不合格人员,其学习培训费用由医院及培训者各负担50。

(费用支付程序:经批准个人在医院财务处借支─学习培训结束后在人事处验证登记─医院报销冲帐。)

2、在职不脱产参加医、护、技、管专业的研究生学习,学费由个人支付,毕业后医院根据学习的毕业情况(结业、毕业学位等)给予奖励。

3、经医院研究同意参加研修班学习的员工,学费由个人支付,结业后由医院按学费20的比例给予奖励。

4、员工参加大学本科以下(含本科)不脱产自考、函授、电大、职大、夜大等学习,毕业后医院不给奖励,只给考试时间。职工要求参加本科及以下学习脱产培训的,医院不予允许。

五、学习期间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

参加脱产学历培训和专业进修的员工,国家现行规定的档案工资全额发放(固定工资、活工资、津补贴、浮动工资及护士10工资、护龄津贴),同时享受医院及工会发放的各项单项奖及福利性补贴。

2.生活补贴

参加学历培训的员工按三医人发(20__)23号文享受相应的生活补贴。

参加专业进修的员工享受进修生活补贴。

3.休假及交通待遇

学习进修期间享受法定假日,学历培训员工另享受寒暑假,不再享受探亲假及工休假。学历培训员工每年由医院报销往返差旅费用各一次,专业进修员工共报销往返差旅费用各一次。

六、争议处理

由医院委托培养的学历培训及专业进修人员学习结束后,应按照《学历培训协议》或《进修学 习协议》返院工作,未满协议规定工作年限要求调离或辞职者,应在医院批准的前提下,付清学习期间医院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工资福利、各项补贴、培训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及按协议付给医院相应的赔偿费用。

福利院医生工作计划篇8

为进一步加快全区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步伐,推进社会福利事业的改革和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20*]19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通知)(渝府发[20*]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对社会福利社会化的认识,加大领导力度

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有利于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有利于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同时,对扩大内需、刺激消费、拉动经济、增加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发展社会福利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部分,巳纳入全国和*市的“*”计划纲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领导力度,将社会福利社会化纳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区政府建立区社会福利社会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民政、财政、国税、地税、工商、劳动、卫生和计划、建设、教育、编制等部门,研究解决全区社会福利社会化工作遇到的各种问题。

二、增大投入强度,确保全区社会福利事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全区社会福利事业“*”目标是:到20*年,基本建成以国有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福利网络。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数量增加到305个,床位增加到4575张。城市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10张左右,农村敬老院覆盖面达100%。初步形成包括福利院、老年公寓、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为主,标准有别、层次不同、面向社会、服务大众的良性发展格局,基本满足城乡居民的福利服务要求。

为确保全区社会福利事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社会福利事业的投入:

(一)建立财政投入机制。为配合民政部“星光计划”的实施,区财政在“*”期间每年安排50万元作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基础性、示范性国有社会福利机构和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改造,建成一批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样板。同时采取民办公助的办法,将一部分资金用于鼓励、扶持和资助社会福利机构。各级财政要切实保障国有社会福利机构及农村敬老院的人员工资、办公及收养人员生活所必需的正常经费,对社会办福利机构收养“三无”对象,应根据收养人数给予适当补助。(二)切实支持社会福利电脑的销售,努力扩大发行规模,面向社会筹集更多的社会福利资金,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其中用于农村敬老院的比例应不低于20%。(三)在条件成熟时建立*慈善总会,开展各种社会捐赠、慈善活动,筹集慈善资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四)鼓励、支持境内外组织、个人依法向社会福利机构捐款、捐物。凡用于福利事业公益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三、落实优惠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福利事业

(一)计划部门必须把社会福利机构及床位数作为社会发展的指导性指标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基建计划中统筹安排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凡经民政部门批准的社会福利项目,计划部门要优先审批其建设项目。

(二)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建设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规划建设部门应将社会福利设施特别是老年人服务设施纳人公共设施进行统一规划。规划建设部门对经民政部门批准的社会福利项目,要优先规划定点在靠近社区、交通便利、环境良好的区位地段,并免收或低限收取市政建设配套费和规划管理费,建成后任何单位、部门不得挤占。

(三)土地部门要优先供应建设用地,并将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的,要划拨供地;应当采用有偿方式供地的,在地价上要适当优惠;属于出让土地的,土地出让金按照渝府发[20*]76号文件测算后适当下浮,经市政府批准,可将土地出让金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建设。依法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所涉及新征土地有偿使用费,除上交中央的外,交地方部分按市政府相关规定返还;耕地开垦费可按渝府[]54号规定的低限收取。

(四)对获得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社会福利机构按规定办理法人注册登记时,民政、工商、编制部门应优先办理。凡未获民政部门批准而设置的社会福利机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法人登记注册手续。

(五)对社会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社会和兴办的婚介、殡葬服务等第三产业及残疾人本人向社会提供的劳务,经税务部门批准,可免征营业税。对福利性、非营业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企业所得税以及老年人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业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六)社会福利机构的用电按当地最优惠价格收费,用水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收费;经民政部门认证的非盈利性社会福利机构用天然气执行居民收费标准;对社会福利机构使用电话等电信业务要给予优先优惠照顾;租用公用非住宅房屋,租金按我市公用住宅房屋标准收缴。

(七)卫生部门在制定本区域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卫生需要,积极支持社区服务机构开展老年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工作,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兴办以老年人、残疾人、孤儿为服务对象的非营业性医疗机构。经民政部门批准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从事医疗服务的,应取得卫生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依法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方可营业。

(八)社会福利机构所办医疗机构可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资格,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合格后应将其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社会福利机构收养人员中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会福利机构所办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对各类社会福利机构中具有劳动能力的成年孤残人员,应优先推荐就业,免费给予岗前培训。

(九)对社会福利机构中收养的就读于小学、初中的孤儿,要按有关规定免收学杂费和书本费,其中书本费可在国家助学金中列支。就读于高中(职业高中)、技校、中专、高校的孤儿,免收学杂费,住宿费,并给予必要的经济资助,书本费由学校和福利院协商解决。

(十)允许社会福利机构开展对外经营服务,并享受福利企业、民办非企业及市里制定的有关社区服务的优惠扶持政策。

(十一)在正式实行燃油税前,福利机构的工作用车经福利机构按程序报请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后,减免征收养路费。

四、加强行业监管,确保社会福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进一步强化民政部门主管社会福利事业的行业监督职能,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宏观调控、服务协调、检查督促等作用。对全区所有福利机构及从业人员实行资格认证、人员岗前培训、机构年检、等级评估制度。严格按照(*区社会福利事业“*”规划),合理确定辖区内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目标,搞好统筹安排,防止盲目发展,重复建设,避免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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