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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税收管理8篇

时间:2023-05-28 08:21:33

个体户税收管理

个体户税收管理篇1

一、农业税的个体纳税户,包括个体农户和居民户。个体农户一般是指耕种的农田较多,以农业为家庭主业收入,应该参加而没有入社的农户。居民户一般是指耕种的农田较少,不以农业为主要收入的户。

二、个体纳税户的耕地,凡是同生产队的大田比邻或者穿插的,不论土地多少,都应当按照所在地生产队的大田税负征收农业税,并且根据农田的多少和农业收入的高低等不同情况,另外加征税额的一成至五成。对于个别生活困难的纳税户,经过或者镇人民委员会批准,可以不予加成。

三、居民户耕种的少量十边地暂不征税,但是,对于耕种十边地较多。超过当地社员自留地一般标准的,应当征收农业税。

四、农田座落在征收房地产税地区的,可以按照征收房地产税的规定征收房地产税,不征收农业税。但是,对于农田面积较大,周围群众意见较多的纳税户,也可以改征农业税。

五、个体纳税户种植的粮田和棉田,农业税应当征收实物,其他耕地可以征收代金。个别纳税户交纳实物有困难的,经过或者镇人民委员会批准,也可以改征代金。

六、个体纳税户交纳的农业税(包括加成税额和附加),不论交纳实物或者现金,都应当按照规定计算剔除或者扣回购货券。但是,对于农产品以自食为主的居民户,可以不予计算剔除或者扣回购货券。

七、个体纳税户应当在国家规定的纳库期限内交纳农业税,逾期交税的应当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以每逾期一天按照应当征税额的千分之五计算。

八、农业税征收代金的部分,可以实行季度预征,全年结算的办法,在每年第三季度末以前全部征收纳库。农业税征收实物的部分,可以在粮、棉收获的时候征收纳库。

个体户税收管理篇2

实行定期定额征税方式的个体工商户简称“双定

户”。定期分为一个季度、半年、一年,最长不超过一年;定额是指核定纳税人在定期内月销售额或营业收入;“双定户”又分为达起征点业户(以下简称达点户)和不达起征点业户(以下简称不达点户);对达点户的定额要根据其适用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即“既管且征”,而对于不达点户核定销售额或营业收入免征税款,即“只管不征”。对双定户的税收管理分为达点户和不达点户的税收管理。如何加强个体双定户的税收管理以实现公平税负,笔者浅见如下:

一、正确执行起征点税收政策,是实现个体双定户税负公平的前提

从2003年10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再次调整了双定户起征点标准后,一夜之间有80%以上纳税人从原来的征税户变成了免税户。起征调整后的最初几个月,个体税收收入同比下降近三成,部分地区下降60%以上,三年过去了,个体税收收入不但没有下降,而是逐年大幅递增,年均增长幅度在30%以上,其原因有二:一是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收入的自然增长;二是,随着国家优惠政策的扶持到位,原有不达点户经营规模的不断壮大,已从原来的不达点户培养成达点户,甚至变成纳税大户,这充分体现了国家调整起征点所带来的宏观调控现实意义。

因此,我们要准界定达点户和不达点户,对达起点的业户要按规定核定税款,足额征收;对不达点业户,仍然要按规定核定营业额,加强日常管理,一旦达到起征点标准,应及时列入正常征收管理范围。这也是实现公平税负的前提之一。

二、规范双定户定额核定方法,是实现个体双定户税负公平的关键

目前,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对双定户定额的核定,其依据和标准往往是历史性定额或参照同地域、同行业、同规模等因素,缺乏科学、合理、统一、有效的办法,加之人为因素,必然使行业之间、地区之间存在税负不平衡。作为国税机关,在核定税额时,同一行业看地域的好坏、同一地域看生意的好坏,尽管考虑得很周全,却难以满足各位纳税人的心意。“生意同样做,为何别人少缴税,而我却要多缴税?”个体纳税人一旦找到自己认为合理的理由,钻进这个死胡同,要他按时自觉缴纳税款就困难了。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科学、公平、公正、公开核定税款,使双定户的税负公平合理。

在双定户的定额核定上,如何核定定额以及核定多少税款是税务机关解决的首要问题。如何核定定额是方法问题,而核定多少税款则体现税务机关的征管力度、征管水平;其次,核定税款要体现执法的公平、公正性。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成熟,对经营者来说更需要公平竞争的环境,税收也是纳税人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之一,而且纳税人的维权意识在不断提高,所以税务机关在确定核定税款方法的同时,更应该注重依法、公平、公正、公开。

对达点户来说,营业额相对较大,但因缺乏相关的进销货凭证,绝大部分经营业务实行现金交易,真实的销售收入往往游离于税务干部视线之外,想掌握这部分纳税人的真实销售收入确实很难。这种情况下,定额必须有相对科学、合理的“参照物”。由于90%以上的个体经营者聚集在各类市场或主要街道上,经营行业也相对集中,经营面积大小、租金的多少以及其他固定性费用都有据可查或有据可参照。因此分行业、分地段进行典型调查测算,在掌握大量测算资料的基础上,确定影响纳税人销售收入的客观要素,制定科学、客观的定额评税体制。

笔者认为,市场(街道或)规模、市面等级(以单位面积房租来体现)、经营面积、行业平均利润率、从业人员、运输工具等六大要素是影响纳税人经营收入的主要因素,而经营规模的大小、经济效益的好坏也是通过六要素来体现的,前面四要素是客观的、也是经营的基础,而第五、六两要素则是在前面四要素基础上体现出的经营规模、经营效益。税务机关通过调查测算,首先确定达点征收的标准,确定核定计税依据的基本公式,然后将上述六大要素赋以影响经营收入的参数,税务人员将向纳税人采集的信息输入计算机,就能计算出定额,并张榜公布。在实践中,笔者曾用如下公式测试过现在正常征管的纳税人的定额: 笔者通过对十个行业200余户纳税人的调查测算,将六要素赋以合理的系数后,用此公式重新测试正常征管水平下的其他纳税人的定额,测算出的新定额70%以上在现定额上下20%范围内。由于这一公式是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产生,有相关的测算资料佐证,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一公式可为新增业户的定额提供较为客观的定额依据。

三、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实现个体双定户税负公平的基础

好的税收政策、规范的定额核定方法,要依靠税收管理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税收管理员必须经常深入第

一线,要做到“四勤”:腿勤、手勤、眼勤、嘴勤,才能掌握大量有关纳税人生产经营的真实信息,不断提高典型业户的调查面,为双定户定额提供更加充分的法律依据。

税务管理员一方面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增强税收服务意识,在工作中注重加强税法宣传,多与纳税人沟通,进一步融洽征纳关系;另一方面要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做到手莫伸,嘴莫贪,切勿因蝇头小利影响公正税收执法。俗话说得好,“天下不患贫而患不均”,我们在执法中要力求“一碗水端平”,拼弃一切私心杂念,杜绝人为不公正因素,从执法源头保证双定户的税负公平。

四、严惩税收违法行为,不断提高纳税人的依法遵从度,是实现个体双定户税负公

平的保障

当前,对个体双定户的管理缺乏深度,管理人员疲于应付。就笔者对所了解的某分局进行了分析,其原因:一是个体征管户多,而税收征管人员太少,人少事多矛盾尤为突出,人均管户近五百户,管户多的有600余户,税务管理人员没有足够时间保证及时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变动情况;二是征管人员老龄化,管理人员平均年龄51岁,其中有两位已59岁,目前还在征管第一线,他们没有足够的精力去适应当前的征管要求。三是专业业务水平相对薄弱,15位一线管理人员中有11位是军转干部,年龄大的同志其业务水平很难独立适应现代化的征管要求;四是纳税人的维权意识和税务机关的文明创建要求越来越高,除重大的、突出性违法案件依法办理外,其余征管上的矛盾往往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遇麻烦绕道走,缺少强硬的打击力度。

个体户税收管理篇3

实行定期定额征税方式的个体工商户简称“双定

户”。定期分为一个季度、半年、一年,最长不超过一年;定额是指核定纳税人在定期内月销售额或营业收入;“双定户”又分为达起征点业户(以下简称达点户)和不达起征点业户(以下简称不达点户);对达点户的定额要根据其适用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即“既管且征”,而对于不达点户核定销售额或营业收入免征税款,即“只管不征”。对双定户的税收管理分为达点户和不达点户的税收管理。如何加强个体双定户的税收管理以实现公平税负,笔者浅见如下:

一、正确执行起征点税收政策,是实现个体双定户税负公平的前提

从2003年10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再次调整了双定户起征点标准后,一夜之间有80%以上纳税人从原来的征税户变成了免税户。起征调整后的最初几个月,个体税收收入同比下降近三成,部分地区下降60%以上,三年过去了,个体税收收入不但没有下降,而是逐年大幅递增,年均增长幅度在30%以上,其原因有二:一是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收入的自然增长;二是,随着国家优惠政策的扶持到位,原有不达点户经营规模的不断壮大,已从原来的不达点户培养成达点户,甚至变成纳税大户,这充分体现了国家调整起征点所带来的宏观调控现实意义。

因此,我们要准界定达点户和不达点户,对达起点的业户要按规定核定税款,足额征收;对不达点业户,仍然要按规定核定营业额,加强日常管理,一旦达到起征点标准,应及时列入正收管理范围。这也是实现公平税负的前提之一。

二、规范双定户定额核定方法,是实现个体双定户税负公平的关键

目前,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对双定户定额的核定,其依据和标准往往是历史性定额或参照同地域、同行业、同规模等因素,缺乏科学、合理、统一、有效的办法,加之人为因素,必然使行业之间、地区之间存在税负不平衡。作为国税机关,在核定税额时,同一行业看地域的好坏、同一地域看生意的好坏,尽管考虑得很周全,却难以满足各位纳税人的心意。“生意同样做,为何别人少缴税,而我却要多缴税?”个体纳税人一旦找到自己认为合理的理由,钻进这个死胡同,要他按时自觉缴纳税款就困难了。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科学、公平、公正、公开核定税款,使双定户的税负公平合理。

在双定户的定额核定上,如何核定定额以及核定多少税款是税务机关解决的首要问题。如何核定定额是方法问题,而核定多少税款则体现税务机关的征管力度、征管水平;其次,核定税款要体现执法的公平、公正性。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成熟,对经营者来说更需要公平竞争的环境,税收也是纳税人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之一,而且纳税人的维权意识在不断提高,所以税务机关在确定核定税款方法的同时,更应该注重依法、公平、公正、公开。

对达点户来说,营业额相对较大,但因缺乏相关的进销货凭证,绝大部分经营业务实行现金交易,真实的销售收入往往游离于税务干部视线之外,想掌握这部分纳税人的真实销售收入确实很难。这种情况下,定额必须有相对科学、合理的“参照物”。由于90%以上的个体经营者聚集在各类市场或主要街道上,经营行业也相对集中,经营面积大小、租金的多少以及其他固定性费用都有据可查或有据可参照。因此分行业、分地段进行典型调查测算,在掌握大量测算资料的基础上,确定影响纳税人销售收入的客观要素,制定科学、客观的定额评税体制。

笔者认为,市场(街道或)规模、市面等级(以单位面积房租来体现)、经营面积、行业平均利润率、从业人员、运输工具等六大要素是影响纳税人经营收入的主要因素,而经营规模的大小、经济效益的好坏也是通过六要素来体现的,前面四要素是客观的、也是经营的基础,而第五、六两要素则是在前面四要素基础上体现出的经营规模、经营效益。税务机关通过调查测算,首先确定达点征收的标准,确定核定计税依据的基本公式,然后将上述六大要素赋以影响经营收入的参数,税务人员将向纳税人采集的信息输入计算机,就能计算出定额,并张榜公布。在实践中,笔者曾用如下公式测试过现在正管的纳税人的定额: 笔者通过对十个行业200余户纳税人的调查测算,将六要素赋以合理的系数后,用此公式重新测试正管水平下的其他纳税人的定额,测算出的新定额70%以上在现定额上下20%范围内。由于这一公式是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产生,有相关的测算资料佐证,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一公式可为新增业户的定额提供较为客观的定额依据。

三、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实现个体双定户税负公平的基础

好的税收政策、规范的定额核定方法,要依靠税收管理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税收管理员必须经常深入第

一线,要做到“四勤”:腿勤、手勤、眼勤、嘴勤,才能掌握大量有关纳税人生产经营的真实信息,不断提高典型业户的调查面,为双定户定额提供更加充分的法律依据。

税务管理员一方面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增强税收服务意识,在工作中注重加强税法宣传,多与纳税人沟通,进一步融洽征纳关系;另一方面要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做到手莫伸,嘴莫贪,切勿因蝇头小利影响公正税收执法。俗话说得好,“天下不患贫而患不均”,我们在执法中要力求“一碗水端平”,拼弃一切私心杂念,杜绝人为不公正因素,从执法源头保证双定户的税负公平。

四、严惩税收违法行为,不断提高纳税人的依法遵从度,是实现个体双定户税负公

平的保障

当前,对个体双定户的管理缺乏深度,管理人员疲于应付。就笔者对所了解的某分局进行了分析,其原因:一是个体征管户多,而税收征管人员太少,人少事多矛盾尤为突出,人均管户近五百户,管户多的有600余户,税务管理人员没有足够时间保证及时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变动情况;二是征管人员老龄化,管理人员平均年龄51岁,其中有两位已59岁,目前还在征管第一线,他们没有足够的精力去适应当前的征管要求。三是专业业务水平相对薄弱,15位一线管理人员中有11位是干部,年龄大的同志其业务水平很难独立适应现代化的征管要求;四是纳税人的维权意识和税务机关的文明创建要求越来越高,除重大的、突出性违法案件依法办理外,其余征管上的矛盾往往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遇麻烦绕道走,缺少强硬的打击力度。

个体户税收管理篇4

(一)科学制定方案,合理布局.划分征管范围。

宁陕地处山区,既不同于城市,又有别于农村,处于半集镇半农村状态。我局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采取了分片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征管方式,合理划分征管范围:一是对城关区、江口镇两个人口比较集中的城镇,按个体户营业地情况实行分片管理,企业及重点税源设置专人管理;二是对其余的二个乡镇按地理区域分别在征收分局、江口所设置了农村税收征管组,各自管辖1乡地方税收及交通运输业、零散税收(含私人建房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并委托12个乡镇财政所地方税收,税务管理职能由农村税收征管组务人员行使,既减少了税收成本又方便了纳税人。

(二)明确职贵任务,构建科学的岗资体系,实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一是按税收工作任务设置分局〔所〕长正副职、门征开票.征收、发票及税务登记管理、税收会计、个体(企业)税收管理员.农村税收管理组岗位;二是对各岗位工作量、任务配比大小、管户路段进行了合理平衡,制定了各自工作权限,并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及职能任务;三是对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进行了细化,对税收辅导宣传送达、税务登记、管户状况调查、税务约谈评估、减免税调查、发票管理、征管档案资料、税款核定及文书送达、涉税违法处理等事项,细化为15项基本任务并制定了具体的管理规范要求。

(三)定岗定人,择优竞争。除分局(所)领导职位外,其它各岗位职责任务都进行了公布,并组织税干认真学习讨论,按照以事定岗、以岗择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使各岗人员择优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做到了责任到岗、任务到人、管理到户,每一纳税户的税收管理责任均有具体的税收管理员,谁管理谁负责,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四)规范征管资料档案的管理。根据现行模式,征管资料实行由税收管理员按片集中管理,责任到人,要求各税收管理员(征管组)按县局制定的《征管档案资料规范管理办法》的要求,收集、整理、建立纳税资料档案。企业在《企业基本情况表》登记,个体户在《稽征底册》登记,非正常经营户在《非正常管户基本情况统计表》登记,未达起征点户(分直管户、交管户)分别按片登记《未达起征点管户基本情况统计表》。企业一户一档,城区(含江口镇)个体工商直管户实行一户一档。对“双定户”集中分片分行业建档,以及农村乡镇交通不便、税额较小的纳税户按《定期定额纳税人简易申报、简并征期实话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审批后,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的征管方式。现已按片建立起各类征管档案1226户册。

(五)建立了税收管理员与各岗工作联系衔接机制。宁陕县从优化业务流程人手,明确税收管理员主要负责税源监控和纳税服务工作,将税收管理员与征收、发票管理、税源监控、税务稽查有机结合。

(六)强化考核,奖惩兑现,实行综合绩效考核激励机制。为了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强化各项工作的落实效果,我们实行了以下责任考核措施:一是要求各分局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县局方案制定具体考核方法,按月对税收管理员日常工作进行考核,并做好考核兑现的相关记录;二是县局对各分局所考核税收管理员情况进行检查,并不定期进行实地抽查,将抽查结果与各分局所考核记录进行比对,核查其考核的真实性,凡发现不考核、不兑现、考核不全有遗漏或弄虚作假的,除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并追究相对责任分局所领导的责任。三是将各岗位人员从应完成的各项工作职责任务到廉洁自律,纳税服务态度等,细化为40余项过错事项扣分标准,进行考核扣分。四是实行激励机制,在年终综合检查考评中,扣分最低的评为优秀税务所(分局)长、优秀税收管理员,扣分最多的评为最差个人并通报批评,同时对分局、所长、税收管理员工作有创新,其方法、经验及合理化建议被推广取得。

〔七〕统一步骤.启动方案。一是要求各分局、所于3月底前,按各管理区域对所有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进行一次彻底调查摸底,全面普查管片管户的基础资料,建立管户清册和征管档案,并将纳税户数汇总表上报县局备案;二是要求各分局、所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建立考核记录,迅速将各管理片、管户、岗位职责任务落实到人到岗,确保4月1日起全面启动,正常运转。

税收管理员制度推行取得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重点解决了“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在进一步加强征、管、查制约前提下,强化管理与征收、稽查及其他各岗位环节的联系。税收管理员以纳税人为管理对象,管事与管户相结合,重在管事,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到人”原则实施税源监控和日常税务管理。

(二)明确了职责,落实了责任。通过制定和建立科学的岗责体系.明确了各岗位的权利和责任,实现了以事定岗,以岗择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局面,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能动性和积极性,税收管理员的责任心更强了,主动参与税收征管的积极性更高了,达到了“管理到户、责任到人、人户对应”的效果。

个体户税收管理篇5

    据调查,在一些地方,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的个体户只占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户的70%左右,可见其中存在较多的漏征漏管户。并且个体工商户数量及其庞大,占据了地方税务机关管理的绝大部分,并且其分布广,遍布城乡的各个角落,经营灵活、变化性大,这让税务机关的征管行为雪上加霜。个体工商户账簿建立不完善,难以准确查账征收。有的个体工商缺乏建账能力;有的个体工商户有建账能力且经营比较好,但其仍然不愿意建账;还有的个体工商户虽然建账了,但是却建的假账。个体工商户不愿建账的原因:首先,建账增加了经营成本,个体户业主一般对税收知识知之甚少,无法准确地建立账簿,需要雇用财会人员为其记账,增加了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成本;其次,建账增加了收入的透明度,健全的会计账簿,可以充分准确地反映出其经营状况、收入水平,这将会导致税负提高。因此个体工商户更愿意采用定期定额的征收方式。

    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并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下同)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收管理。从理论上讲核定税额有法可以,并不难,然而操作起来却十分的复杂与困难。首先核定税款需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资料,然而个体户业主为了少纳税,往往不会提供正确且充分的一手资料,使得税款核定难以到位。其次征纳双方在生产经营额上难以达成共识,个体户为了多获得税后利润,一般会尽量减少其“生产经营额”。随着计算机征收征管领域的不断应用,极大的推动了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许多税务部门的领导因此觉得税务人员过多,然而有些税务人员的素质却没有跟着提高,导致效率低下,又让人觉得税务人员过少。同时,较国家税务机关相比,地方税务机关人员少、事情多。据统计,税务机构分设后,分流到地方税务系统的人员比国家税务系统的人员少,然而地方税务系统的工作量却比国家税务系统的重。在调查的5个乡镇、10个街道两千多户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人员8人,人均管理200多户。且地方税务系统的征管经费少于其正常所需水平,部分执法人员的素质难以应对市场经济形势下的税收征管,从而导致了征管力量薄弱。征管改革取消了专员专户管理制度,打破了“一员到户,各税统管”计划,建立了“以纳税申报为依据,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专业化分工”的全新征管模式。然而许多税务人员旧思想、旧观念根深蒂固,不愿舍弃旧方法,亦不会去主动跟上改革的步伐,导致征管制度与征管行为分离开来,没能很好的结合起来。同时改革后的征管活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亦会出现很多需要探索的问题,如税收任务的落实问题、以及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等问题。

    税收政策对个体工商户不公。首先,国家对个体工商户的起征点是5000元。若一个体户月营业额是5000元(假设其利润率为20%),则其需要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大致税率在8%左右,相当于400元税款,那么其税负是是过重的。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对有发展前景,生产经营规模大的个体户进行了“地方保护”,放松了对个体大户的税收征管。同时个体大户由于资金较充足,往往能利用会计人员为其减小“营业额”避税。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受传统核定税额方法的影响,在调查核定税额时不注重调查研究,在未准确了解其规模大小,项目利润高低的情况下,错误地、简单地推算出营业额,使得生产经营规模小的企业反而税负更重,形成了税负上的差别。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个体工商户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但由于个体工商户数量大、分布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很难做到完全进行营业登记。并且由于法律制度不够严密且监管力度不足,导致部分个体户业主因存在侥幸心理而不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对于完善个体税收征管的几点建议

个体户税收管理篇6

当前个体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据调查,在一些地方,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的个体户只占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户的70%左右,可见其中存在较多的漏征漏管户。并且个体工商户数量及其庞大,占据了地方税务机关管理的绝大部分,并且其分布广,遍布城乡的各个角落,经营灵活、变化性大,这让税务机关的征管行为雪上加霜。个体工商户账簿建立不完善,难以准确查账征收。有的个体工商缺乏建账能力;有的个体工商户有建账能力且经营比较好,但其仍然不愿意建账;还有的个体工商户虽然建账了,但是却建的假账。个体工商户不愿建账的原因:首先,建账增加了经营成本,个体户业主一般对税收知识知之甚少,无法准确地建立账簿,需要雇用财会人员为其记账,增加了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成本;其次,建账增加了收入的透明度,健全的会计账簿,可以充分准确地反映出其经营状况、收入水平,这将会导致税负提高。因此个体工商户更愿意采用定期定额的征收方式。

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并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下同)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收管理。从理论上讲核定税额有法可以,并不难,然而操作起来却十分的复杂与困难。首先核定税款需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资料,然而个体户业主为了少纳税,往往不会提供正确且充分的一手资料,使得税款核定难以到位。其次征纳双方在生产经营额上难以达成共识,个体户为了多获得税后利润,一般会尽量减少其“生产经营额”。随着计算机征收征管领域的不断应用,极大的推动了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许多税务部门的领导因此觉得税务人员过多,然而有些税务人员的素质却没有跟着提高,导致效率低下,又让人觉得税务人员过少。同时,较国家税务机关相比,地方税务机关人员少、事情多。据统计,税务机构分设后,分流到地方税务系统的人员比国家税务系统的人员少,然而地方税务系统的工作量却比国家税务系统的重。在调查的5个乡镇、10个街道两千多户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人员8人,人均管理200多户。且地方税务系统的征管经费少于其正常所需水平,部分执法人员的素质难以应对市场经济形势下的税收征管,从而导致了征管力量薄弱。征管改革取消了专员专户管理制度,打破了“一员到户,各税统管”计划,建立了“以纳税申报为依据,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专业化分工”的全新征管模式。然而许多税务人员旧思想、旧观念根深蒂固,不愿舍弃旧方法,亦不会去主动跟上改革的步伐,导致征管制度与征管行为分离开来,没能很好的结合起来。同时改革后的征管活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亦会出现很多需要探索的问题,如税收任务的落实问题、以及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等问题。

税收政策对个体工商户不公。首先,国家对个体工商户的起征点是5000元。若一个体户月营业额是5000元(假设其利润率为20%),则其需要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大致税率在8%左右,相当于400元税款,那么其税负是是过重的。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对有发展前景,生产经营规模大的个体户进行了“地方保护”,放松了对个体大户的税收征管。同时个体大户由于资金较充足,往往能利用会计人员为其减小“营业额”避税。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受传统核定税额方法的影响,在调查核定税额时不注重调查研究,在未准确了解其规模大小,项目利润高低的情况下,错误地、简单地推算出营业额,使得生产经营规模小的企业反而税负更重,形成了税负上的差别。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个体工商户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但由于个体工商户数量大、分布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很难做到完全进行营业登记。并且由于法律制度不够严密且监管力度不足,导致部分个体户业主因存在侥幸心理而不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对于完善个体税收征管的几点建议

个体户税收管理篇7

1、把狠抓税源管理工作作为税收征管工作的重中之重

对市国税局下发的“通辽市国家税务局税源管理办法”及25个相配套的制度、办法,我们都认真进行了学习和研讨,并进行了长远规划。一是对税源管理工作采取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即重点税源企业及中小型企业实行分类管理,个体双定户及零散税收实行属地管理。二是对税源分类采取按照经营规模进行分类原则,将年纳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企业、各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所有查账征收企业和本地区的重点行业以及年纳税额在1万元以止5万元以下的纳税户确定为中小型企业,对这类企业也相应的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一并划分为重点税源进行管理。三是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分别成立企业征管组和个体征管组。企业管理组由两名业务能力强的税收管理员组成,主要负责对上述企业进行日常管理。对于个体税源管理,在分局辖区内划分了两大征管区域,每个区域内有5个乡镇组成,并相应地成立了两个个体税源管理组,由五名个体税收管理员组成,负责对两个征管区域内的双定户及零散税收进行和管理。目前分局有个体户360户,其中,季节性零散户36户。

2、建立税收管理员工作日志,规范日常管理行为

分局自施行税收管理员每天记录工作日志以来,规范了三项操作,即分局将税收管理员每月的工作分成三个时间段进行工作,将事前、事中和事后操作分别落实到每月的上旬、中旬和下旬执行,做到有步骤、有落实,使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得到有明显提高。

一是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规范“事前”操作。按照《*税务分局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当月要做的工作进行计划,并事先详细填写到“税收管理员工作日志”中,该工作计划确定后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该工作计划通过后,税收管理员要严格按照制定计划进行,并将工作实施的步骤、进展和发现的问题如实填写到“税收管理员工作日志”中。

二是做到“十勤”,规范“事中”操作。税收管理员在每个月的征期内开展巡回征收时,要对税源变化情况“勤汇报”,对纳税户“勤辅导”,对漏征漏管户“勤清查”,对特户“勤核查”,对发票和各项文书资料送达情况“勤检查”,对相关信息采集的传递及信息录入工作与有关部门“勤沟通”,对巡查到的信息与综合征管软件信息“勤比对”,与辖区内的协税护税组织人员“勤联系”,对重点行业以及季节性的零散税收“勤监控”,对电话办理停歇业的纳税户“勤受理”,对五小企业(即小砖厂、小煤矿、小加油站、小板厂和小石料厂)进行“勤测算”。

三是严格归纳汇总,规范“事后”操作。税收管理员将每个月在各项工作执行过程中的工作步骤、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详细记录在工作日志中后,月末将日志集中汇总,分局主管领导要定期召开征管工作会议,重点解决税收管理员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然后,每月形成的“税收管理员工作日志”经过主管领导签字后存档,以备对日后工作进行有效参考。

3、以人为本,将税源管理工作不断注入活力

对于税源管理工作,分局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要求也直接参与管户,我本人负责管理由企业税源管理组管辖的所有业户;副分局长姚雨同志负责管理由个体税源管理组管辖的所有业户。在日常的税源管理工作中,税收管理员负责对管户的前台管理,我和姚雨同志同时兼任稽核检查岗的日常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的业户进行监控和检查。针对我分局管理的企业绝大多数是煤炭企业的特点,对所辖重点税源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主要是通过监控工人工资的方式测算出煤炭的产量后进行核定征收,目前已初步取得了效果,*年,小煤矿累计入库89.5万元,较*年增收38.5万元(这里也存在价格上涨的因素)。

二、加快信息化步伐,适应新的征管形势需要

税收信息化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可以为整个税收工作的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在新综合征管软件的运行方面,我们严格按照“综合征管软件岗责体系”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征管基础工作,一是落实了岗责体系,加强了岗责体系的培训工作,目前有一半以上人员均能操作征管系统;二是规范了税收征管资料的管理和使用,严格资料的内部传递及使用、归档工作。在个体纳税评估软件运行方面,强化对纳税户的信息采集工作,保持个体定额的透明度。对新开户及定额调整户进行定额前的公示制度,同时严格执行定额听证制度。

三、在征管区域大、交通不便的现状下建立协税护税组织,强化个体税源管理

从*年10月份起,分局在辖区内建立了协税护税组织,进一步加强了税源管理。一是在辖区内的各乡、镇村、屯建立协税护税组织,目前我分局共聘请了协税护税人员20人,主要协助分局个体税收管理员共同对新开户、停歇业户、非正常户、注销户以及漏征漏管户和季节性的经营业户的税收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同时对纳税人的偷税、漏税、逃税等行为进行举报。二是税收管理员在每月的征收工作结束后,与协税护税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辖区内纳税户的经营状态,这样税收管理员就可以节省时间加强对特种行业和零散税收的管理。此项措施实施后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征管成本。

个体户税收管理篇8

一、个体税源分类管理存在的主要现状

1、税收管理员有管理职责而没有尽力、用心观察做好税源分析,造成税负不公的现象,仍有少量的税款流失。由于起征点二次提高后,我县的个体纳税户数大幅度减少,对个体税收征管产生巨大影响。同时,经营者又不建账,其营业额是否达到起征点。税收管理员按照《征管法》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十堰市个体工商业户税款核定管理办法》规定、《房县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核定操作办法》、《民主评税操作办法》,确定所调查的行业类别、要素数量、核定标准、调整系数等。通过调查,把信息的采集数据,以电子定税测算为基础,采取保本倒算等8种核定方法的定税管理模式。三年来,达到起征点双定户从197户增加到548户,月定税70773元到17.68万元。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存在着征管的问题。有极少的税收管理员,税收政策宣传不到位,不严格执法;采集数据不细心,不准确;管理工作有职责却没有尽力和尽心;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比如,某纳税人已是达点户,不必再调税了。再者,不搞税源分析,税源分类管理,也没有与同行业、同地段相比较,从而造成税收征管税负不公的现象,有少量税款流失。

2、税收管理员工作不廉洁自律,“关系户”不能彻底铲除,还有一部分税款的流失。由于税收管理员长期在基层工作,县城范围太小,无论怎样调岗、调动、轮岗进行换位,在我国根深蒂固“人情关系”味很足。纳税人千方百计的找关系,托人情;而税务干部生活不是在“真空”,也食人间烟火。这样,极少税务管理员在采集信息数据时,人为的在定税做了“手脚”,从而在上下领导层次为纳税人美言、说好话,导致分类管理税负不公的现象偶尔的发生,极少的税款不能入库。

3、税源管理观念的误区。税源管理的地位举足轻重,但从目前情况看,税源的管理工作仍缺乏足够的重视。表现为税源没有专人管理,税源档案资料不齐全,税源生产经营情况不明等等。税源管理不仅包括税源的日常检查、税源调查、分析预测,还包括对纳税人健账、税法的宣传、辅导、培训和普法教育等内容,还没有一套完整的机制。

4、税源管理监控手段滞后。尽管近年来税务系统不断加大对计算机硬件的投入,实现了从纳税登记、税款征收到税款划解全过程的计算机管理,但目前税源的管理工作基本上还处于手工操作阶段,税源管理系统只能完成一些基本的统计工作,对税源的发展变化状况不能运用大量的信息数据库进行调研、分析和预测。

5、财务核算不健全。纳税人通常建的是“流水帐”、“包包帐”,而且会计核算不健全,账目混乱,凭证、账簿残缺不齐,税务机关很难核实其真实收入。有的干脆不建帐,使税收难以核定,从而人为地增加税务部门管理的难度。

6、个体税收查处措施难以执行到位。个体户经营活动不规范,小门面大仓库,货物存放地比较隐蔽,仅在经营场所难以掌握其全部生产经营情况,进入住所或其它地方检查又缺少相应的法律依据;有的个体户存在现金交易、店外交易、地下交易,造成经营资料不全,税务检查难以找到足够的证据;有的个体户故意逃避税收检查,一旦得知检查信息,很快就采取转移经营商品或关门等措施,致使税务检查人员难以掌握真实情况;有的个体工商户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游击经营方法逃避税收处罚,使税务机关查处措施显得软弱无力。

二、税源分类管理的主要对策

所谓分类管理,就是税收管理员针对不同类型的纳税人,全面深入掌握纳税人的户籍管理、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税款缴纳、发票管理等情况以及其他各类涉税信息,对所辖区域的税源动态情况的分析监控,并对纳税人实施纳税评估,进行科学合理地分类后,实施与之相对应的监控办法,从而不断强化税源监控目的。

1、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进一步强化户籍管理。税收管理员应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使税收管理员明确应当管什么、怎么管,并要求每名税收管理员必须做到“五清五知”,了解分类纳税人的税源变化情况,将集中征收与传统的监控手段结合起来,以实现对个体户的分类税源动态管理;要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的要求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对登记户数,并开展经常性的日常巡视和户籍清理检查等,从源头上控管户籍,确保国家税收收入入库。

2、推行个体建账标准化。积极推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对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督促辅导纳税人建账工作。针对纳税大户建立简易账,临界点户要求建立粘贴账的要求进行分类宣传,让纳税人了解个体纳税人建账的目的和意义,促进建帐工作有效开展;紧紧围绕个体户进货、销货、存货、普通发票等环节,建立如实纳税申报、定期盘点、凭证审核、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等对应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实现以管促建,提高个体建账水平。通过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工作的实行,强化个体日常巡查力度,集中力量查处建假账、账外账、不如实纳税申报等偷税案件,达到以查促建,逐步规范个体建账管理。

3、完善评估方法,提高评估手段。实行分类评估管理,拓展评估监控面,实现纳税人的整体综合评定。分类评估管理的方法:对同行业,同地段,采取事前测定评估方法即计算机定额管理系统管理,将个体业户的平均经营水平和销售水平,用保本推算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利用计算机得出一个定期内与营业规模相适应的较为合理的应纳税额。

4、完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做到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有机结合。一是注重调查,不断丰富和完善评估分析指标体系。在对纳税要涉税信息全面收集整理、抓好评估基指标测算,了解纳税人正常经营状态下的销售额、销售成本、流动资金等指标进行纵横对比分析和综合测定,建立较为完善评估体系,做好评估“量化”分析,准确提出定税的依据;二是依托计算机网络,提高“筛选”异常信息的准确性。为评估的实施提供真实的指导信息;三是建立模拟分析体系。如:砖厂将评估范围扩大到纳税人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用电度数等指标,确定每月生产的成品,销售金额,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以提高分析的科学性、准确性。

5、确定分行业定税操作方法。通过汇总、分析、研究,将我县个体划分为商业、茶叶行业、砖瓦行业、生产加工、修理修配10种88类,确定需要的要素数量、核定标准、调整系数等资料。在定额标准上,商业以费用测算法确定单位面积、发票开据金额、设备容量作为定额标准,如:成衣、摩托销售等;加工业以单位产品耗电量、机器设备数、职工数等作为定额标准。如:家具生产、棉花加工、修理修配等。在调整系数上,确定商业6个调整系数;生产加工业7个调整系数;修理修配9个调整系数,对照行业调整参数,确定每个行业的计税方法,将业户信息输入个体定税程序软件,模拟核定业户税额,设立咨询服务台,公开征求业户意见,力求定税尽可能公平合理,进一步完善定税操作办法。

6、强化重点税源分类管理。对重点税源实行专班专人管理。重点税源具有生产经营规模大、财务核算相对健全,纳税意识相对较强等特点,这就决定了税务部门重点监控并不需要过多的集中人员,而是集中人才,把那些具有较高知识,特别是既懂税收征管又精计算机操作应用的复合型人才集中起来,运用计算机管理和人工管理相结合的专班专人监控模式;对市场税源实行集中征收划片管理。市场具有人员集中,地点固定,行业稳定,税源可观等特点,对市场税收适用电子申报纳税方式,实现税款集中征收。因此,税务部门应充实这方面的税收管理员,实行划片管理,并逐步推行交流制和回避制。其管理职责是催报催缴、税法宣传、清理漏征漏管;加强临时经营业户的管理,开展税源调查和行业调查。其管理措施是抓住大户,推行建账建制;管住中户,完善核准定额;稳定小户,实行简便征收。其管理手段是全面推行办税公开制。

7、推行民主评税。由国税、地税、工商、个体协会、工商联、乡镇、村(居)委会有关领导及行业纳税人代表组成民主评税小组,定期召开评议会议,评议个体工商业户经营情况,分析自报情况及税务机关调查情况是否属实,初步评定应税销售额及应纳税款,然后张榜公布15日,让群众反馈意见及建议,对反映的事项重新核实、调整。与此同时,将评税小组成员的相片、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在办税服务厅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促使定税尽量公平、合理。

8、加强部门协作,完善信息监控网络。一是依托信息化手段,实行人机结合。与地税、工商、银行等部门密切联系。二是对未达到起征点户要严格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将其纳入监控范围,要强化纳税申报管理,随时监控税源变化,当其达到起征点时要及时调整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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