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爱发表,线上期刊服务咨询

建设工程投标的概念8篇

时间:2023-06-05 08:42:46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建设工程投标的概念,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建设工程投标的概念

篇1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 电力工程 投标报价

一、前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与生产力不断提高,社会各行各业对于电力能源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建筑工程中的电力工程建设也日益重要。然而电力建设工程的投资成本巨大,为了能够有效减少电力建设工程的资本投入,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得以提高,同时实现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规范化,基于工程量清单的电力建设工程投标方式必将成为未来电力建设项目招投标的主流形式。企业在对电力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招投标工作时,对于工程造价必须要根据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并且应该参考其他优秀的工程项目,仔细研究和分析,借鉴其优点和经验,总结出适合本企业发展进步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促进我国电力建设工程的发展。

二、电力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概念

电力建设项目的工程量清单计价主要是由招标单位提供工程量的相应项目清单,投标企业则依据清单列举项目进行费用合计的一种计价方式。这种计价方式将传统项目工程报价中的量与价进行分离,投标企业需要通过招标单位在招标的文件中所提供的工程消耗与措施消耗的项目数量,依照企业自身的施工水准、资本实力、以及管理能力等进行作为报价。投标企业在进行具体的投标报价时,应当认真考虑电力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以及技术要求,结合企业自身机械力量,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并参考企业或电力建设的主管单位所规定的消耗定额,工程造价机构的市场价格情况,在对施工项目现场进行充分调查之后进行报价。而招标单位可以依照预先所制定的详细评审标准,对投标企业择优录取,之后再确定工程项目的相关费用,并签订详细的施工项目合同。

三、电力建设项目工程的投标报价

(一)招投标概述

招标单位依据招标的内容制定招标要求,设计相应的项目图纸,并且根据规定的施工项目总量进行统一的划分,对于工程项目的各项施工标准进行统一规范,同时对招标工程的项目施工内容提供子项目等其他明确清单。投标单位必须依照国家及行业规定,结合工程项目具体情况、电力行业自身情况以及投标企业的资本情况等,充分考虑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潜在的风险并进行规避,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内容需做出相应的补充和调整,对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做好评估,将所得到的数据进行整合从而得出投标的最终报价。

(二)投标报价方法

1、浮动报价方法

就电力建设工程而言,电力企业在进行投标报价时不应只考虑企业的自身情况,更应该考虑投标项目的实际情况,投标项目的不同也会导致报价方式与结果的不同。对于投标项目中施工场地条件比较恶劣、对施工技术水平要求较高、对工程期限有一定限制或者是港口和地下等特殊环境的,投标企业可以适当的提高报价,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而对于投标项目中施工环境较好、投标对手多竞争较为激烈、工程量较大或是对投标项目没有特别严格要求的情况,投标企业为了提高竞标成功的机率,则应适当降低报价,但在降低报价的同时也应考虑工程质量情况和自身的经济效益,切不可为了竞标成功而导致工程项目质量不达标或是企业亏损。针对投标项目实际情况,对具体报价进行上下浮动的报价方法即为浮动报价法。

2、差额报价方法

差额报价法主要针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具体项目报价做出细微调整,是在投标项目总体报价已经确定的前提下所采用的报价方法。对于能够提早完工的工程项目、支付能力较好的招标单位项目、工程量有所变更的项目等,可以使用差额报价法。通过对工程施工中各子项目实际产生费用进行核算,对于部分工程量报价进行适当的提高,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反之,若是出现工程量减少的情况,施工企业也应适当减少资本投入,并减少投标工程子项目的工程量,减少企业不必要成本损耗,保证企业正常收益。

(三)基于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报价意义

传统的定额报价方式是以政府为主导的价格模式,是建立在计划经济基础上的管理体系,其方式已经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同时由于定额报价在合同内容、责任划分以及风险承担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漏洞,阻碍了电力建设行业的正常发展,因此必须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下所产生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方式。

实行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方式有利于深化电力建设行业的市场化改革,为电力建设行业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有利于合理分担风险,强化投标企业的责任意识,提高电力项目工程的施工质量;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投标企业在针对工程量清单的各项目进行报价时,通过对施工方案、施工成本以及工程利润等深入分析,结合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从而确定资源的合理分配,严格控制资本投入,加强技术革新,提高管理水平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四、结束语

电力工程作为社会发展的重点工程,其建设与发展也直接关系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通过实行基于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报价,可以使电力企业在适当高于生产成本的情况下中标,在保证电力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能够有效保证投标项目的工期和质量。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模式的逐步深入和普及,电力行业也将获得更加稳定和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篇2

关键词:如何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1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概念

建设工程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发包建设项目之前,公开招标或邀请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意图和要求提出报价,择日当场开标,以便从中择优选定投标人的一种经济活动。建设工程投标是建设工程招标的对称概念,指具有合法资格和能力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条件,经过初步研究和估算,在指定期限内填写标书,提出报价,并等候开标,决定能否中标的经济活动。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范围涵盖了工程建设项目勘察的招标、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的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的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的招标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我国实行强制性招标的项目:1.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既可以是全过程的招投标,也可以是阶段性的招投标。没有招标就不会有供应商、承包商或其他服务商的投标;没有投标,采购人的招标就得不到响应,也就没有了后续的开标、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等一系列的完整的招标过程所包含的程序。因此,招标与投标是一对相互对应的范畴,无论是招标还是投标,都是内涵和外延一致的概念。

2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策略

招投标策略是指承包商在投标竞争中的系统工作部署及其参与投标竞争的方式和手段,企业在参加工程投标前,应根据招标工程情况和企业自身的实力,组织有关投标人员进行投标策略分析,其中包括企业目前经营状况和自身实力分析、对手分析和机会利益分析等。招投标过程中,如何运用以长制短、以优制劣的策略和技巧,关系到能否中标和中标后的效益。在通常情况下,投标策略有以下几种。

2.1 低价竞标策略

低价竞标策略就是建筑施工企业在某种特定的条件和环境下进行投标时,不得不采用的一种策略和手段,这里所讲的低价竞标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高”和“低”皆有一种客观的度,低于这个度的低价竞争,实际上具有破坏市场的恶性竞争的作用。但是投标单位采用适度的低价即以成本价为限,若能够中标,对该投标单位来说也未免不是好事,至少可以提升它的知名度。所以,有些投标单位采用低价竞标策略当然也有其必然性和必要性。同时,这种低价竞标也是投标人在投标策略中所用的一种方法,只要不是恶意地去破坏市场的公平竞争,也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2.2 无利润标的策略

缺乏竞争优势的承包商,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只好在投标中根本不考虑利润去夺标,这种策略一般在以下情况下采用。长时期内,承包商没有在建的工程项目,如果再不中标,就难以维持生存。因此,虽然本工程无利可图,只要能有一定的管理费维持公司的日常运转,就可设法度过暂时的困难。对于分期建设的项目,先以低价获得首期工程,而后赢得机会创造第二、三期工程中的竞争优势,并在以后的实施中赚得利润。

2.3 高价赢利策略

投标报价时,既要考虑企业自身的优势和劣势,也要分析投标项目的特点。按照工程项目的不同特点、类别、施工条件等来选择报价策略。而所谓的获得较高利润的报价策略,就是在报价时选择高利润的报价方式。也就是说,在遇到如下情况报价可高一些:施工条件差的工程;总价低的小工程,以及自己不愿做、又不方便投标的工程;特殊工程,如港口码头、地下开挖工程等;工期要求急的工程;投标对手少的工程;支付条件不理想的工程;专业要求高的技术密集型工程,假如本公司在这方面有专长,声望也较高就可以选择高利润的报价方式。

3 工程招投标的技巧及方法

3.1 灵活报价法

指根据招标工程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的报价。投标时既要考虑自身的优势和劣势, 也要分析项目的特点。按照不同的特点、类别、施工条件等来选择报价策略。如遇到工程施工条件差的工程、专业要求高的技术密集型工程而本单位有专长; 总价低的小工程, 可以相对报高。反之, 施工条件好的工程; 工作简单、工程量大、支付条件好的工程则报价需稍微低些。

3.2 突然降价法

报价是一件保密的工作, 但是对手往往通过各种渠道、手段了解对手情况, 因之在报价时可以采用迷惑对方的手法, 即先按一般情况报价或表现出自己对该工程兴趣不大, 到快投标截止时, 再突然降低。采用这种方法时, 一定要在准确投标报价的过程中考虑好降价的幅度, 在临近投标截止日前, 根据情报信息与分析判断, 最后一刻决策, 出奇制胜。如果由于采用突然降价法而中标, 因为开标只降总价, 在签订合同后可采用不平衡报价法调整工程量表内的各项单价或价格, 以期取得更高的效益。

3.3 不平衡报价法

所谓不平衡报价, 是相对通常的平衡报价( 正常报价) 而言的, 指在总价基本确定以后, 通过调整内部子项目的报价, 以期既不提高总价影响中标, 又能在结算时得到理想的经济效益。可以提高单价的子项目包括: 能够早日结账收款的项目; 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 暂定项目中肯定要做的项目等。采用不平衡报价法一定要建立在对工程量仔细核对分析的基础上, 特别是对报低单价的项目, 如果工程执行过多将造成企业的重大损失; 不平衡报价法过多、过于明显也会引起业主的反感。

3.4 低价投标夺标法

低价投标夺标法有的时候被形象的称为“拼命法”。采用这种方法必须有十分雄厚的实力或有国家或大财团作后盾, 即为了想占领某一市场或为了争取未来的优势, 宁可目前少盈利或不盈利, 或采用先亏后赢法, 先报低价, 然后利用索赔扭亏为盈。采用这种方法应首先确认业主是按照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 同时要求承包商拥有很强的索赔管理能力。

3.5 优惠取胜法

向业主提出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支付条件, 提出新技术、新设计方案, 提供物资、设备、仪器( 交通车辆、生活设施等) , 以此优惠条件取得业主赞许, 争取中标。

3.6 以人为本法

注重与业主当地政府搞好关系, 邀请他们到本企业施工管理过硬的在建工地考察, 以显示企业的实力和信誉。按照社会主义的思想、品质、道德和作风的要求去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求得理解与支持, 争取中标。

3.7 扩大标价法

这种方法也比较常用, 即除了按正常的已知条件编制价格外, 对工程中变化较大或没有把握的工作, 采用扩大单价, 增加“不可预见费”的方法来减少风险。但是这种作标方法往往因为总价过高而不易中标。

3.8 联保法和捆绑法

联保法指在竞争对手众多的情况下, 由几家实力雄厚的承包商联合起来控制标价。大家保一家先中标, 随后在第二次、第三次招标中, 再用同样办法保第二家、第三家中标。这种联保方法在实际的招投标工作中很少使用。而捆绑法比较常用, 即两、三家公司, 其主营业务类似, 单独投标会出现经验、业绩不足或工作负荷过大而造成高报价, 失去竞争优势。而以捆绑形式联合投标, 可以做到优势互补、规避劣势、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相对提高了竞争力和中标几率。这种方式目前在国内许多大项目中使用。

4 结束语

在当今建筑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情况下,为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企业决策者应对自己的报价多进行科学的分析, 而后做出恰当的报价决策, 选择适合的报价技巧, 全面考虑期望的利润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增强竞争能力, 在风险和利润之间进行权衡, 并做出选择。

参考文献:

[1] 杨莉莉.国外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方法与技巧[J].水运工程,2011,(02).

篇3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1-0175-01

0.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而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型能源也逐渐出现在各个领域中。近年来各国的科学技术显著提高,对于能源的开采、运输、存储、利用等的水平也发生了迅猛的变化。其中,天然气能源的管道运输是联系前后的关键步骤。管道建设的合格与否直接关系到天然气的输送是否安全,合理建设天然气管道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在工程建设中,施工对的水平是影响质量的重要因素。在此过程中,招标投标是一项能够确保质量的有效途径,通过招标可以选择符合情况的单位来完成相关的工作,引进先进的设备。由此可见招标投标的工作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成功与否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研究招标投标中存在的问题,是一项紧迫的任务。

1.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研究现状和存在问题

1.1 招标投标相关概念

所谓招标是指一种有组织的、普遍运用的市场交易行为,是各项贸易中的一种工程、货物、服务的买卖方式,和投标相对,因此称为招标。主要是由招标人即买方发出投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说明招标的工程、服务、货物的范围、标段划分、数量、投标人即卖方的资格要求等,邀请特定或不特定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投标的行为。

所谓投标是与投标相对应的概念,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应招标人的邀请,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主动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并以中标为目的的行为[1]。

1.2 招标投标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1)现阶段的法规体系存在一定的弹性空间。

现阶段建设工程招标或者投标所依据的相关法规主要是《招投标法》,《建筑法》和有关部令和地方法规(下文简称“招投标法规”)。《招投标法》的部分条款规定本身留给机构或业主一定的弹性空间,比如《招投标法》中的第十二条所赋予项目业主或者自行招标以及委托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权力;第十八条和第二十条有关规定对投标人不能够有歧视性条款规定;第四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的条款和评审等。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对这些条款的把握,对当事者的道德约要束比法律约束高。近年来,招标和投标的竞争十分激烈,竞争对手综合评审法、得分,差距十分微弱,法律法规所提供的弹性空间都能够直接影响评标结果。作为指导我国招投标活动的法律,《招投标法》在能够保证公平性的前提下,应该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弹性空间[2]。

(2)目前的体制现状存在着一定的“可操作性”。

现阶段条块分割是我国的建设体制基础,各个法人单位承担项目业主,并按行政隶属关系接受其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在招标和投标过程中引入相关的招标机构,在实际施工阶段聘请相关的社会监督管理部门,并且强制性、无条件的接受政府的监管,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各项目法人单位的专业素养问题,实际中,招标和投标阶段是市场建设最容易出现问题的阶段。目前的建设体制来讲,项目法人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人,它是各级政府的委托人,他们具有法律上提供的弹性空间,在执行公务时,只有用道德的约束,为他们所服务的机构做出决策。从经济学角度进行理性的假设,当能够在很小的风险下,最大限度的获取个人利益的回报时,道德方面的约束就显得十分的脆弱,在实际的应用中,业主不会干预,而招标人员却代为干预,领导不干预,相关的业务人员进行干预。这种情况现实的说明了一切。

2.建设工程项目投标招标过程存在问题的解决策略

(1)政府投标的项目应该禁止招标机构。

现阶段的招标公司首先应该具有公平竞争性,应该杜绝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一方面来讲,要从程序上保证公开性;另一方面要有良好的监督管理机构对招标进行严格的监督。从程序上来讲,一般的招标机构都是按照我国相关法规和操作流程进行组织招标的。公开性和公正性是招标机构的核心任务。招标人必须向社会公开自己的采购意图,向物品提供方公开。当所有的公司将货物密封投递之后,相关部门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将所有报价公开,公开投标结果[3]。

(2)管理投标中的工程造价。

招标清单是由招标单位提供的统一的招标文件和工程造价清单,投标单位会把这个清单当做报价的依据并且根据这个文件作为定额计价,根据自身的特点,考虑现场的费用和承担的风险,最终确定出总价和单价进行投标。这是普遍的招标方法,与国际的工程成本、管理模式都是能够相互配合的。因此目前我国积极大胆的探索造价合理低价中标、工程量清单明确,这样做顺应时展,符合市场的发展需求。

(3)政府应该防止招标单位发生串标的现象。

在综合评标法中,经济标的评标标底在生产过程中,投标报价占据的比重很大,投标单位一旦串通就能够决定评标标底,容易产生投标串标现象。防止串标的有力方法是事前措施和事后措施两种。在评标办法中采取措施是事前措施,在评标过程中采取的措施成为事后评标法[4]。

3.总结

随着改革开发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各个行业都得到了显著发展,不仅如此,各种新型能源也不断的进入人们的生活。对于环境节约型能源―天然气的运输和存储更是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保证管道建设的质量,需要质量合格的施工队伍和合格的施工设备。而工程投标招标是一项解决此类问题的正确渠道。本文主要介绍了建设工程项目中投标招标过程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响应的改进措施。

参考文献

[1] 林善谋.招标投标法适用与案例评析[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2] 叶东文,马占福.招标投标法律实务[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篇4

关键词:建设工程;评标方法;模糊综合评判

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 Evaluation Based on Fuzzy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Research

Yin Jingxin1, Liu xun 1,Lin sen1

(1.Environmental and civil engineering institute,Jiangnan University,Wuxi, 214000,China)

Abstract: The traditional bid evaluation methods tend to have strong subjectivity, great error in the evaluation, lack of scientific evaluation system. In this article, through description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 evaluation system, set up the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applying the fuzzy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method to study the various factors under the influence of the owner's choice of project contractor model,to prove the applicability of the fuzzy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method through the numerical example.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s; the bid assessment method; fuzzy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引 言

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的工程招标以及工程投标正式走上了法制轨道。随着建筑市场的规范化,工程招标活动开始集中管理,统一招投标程序和手续,明确招标方式,审定每项工程的评标、定标方法。随着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规范管理,以往单凭报价的评标工作已不适应发展,现在的招投标是一个多指标、全面的综合评价工作。

综合评标考虑的多个因素最终影响着工程目标的实现,并且工程交易成本的存在也使得招标时不能仅考虑价格,而是应该多个目标综合考虑。特别是对于工程技术及建设环境比较复杂的施工标段,对承包人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建设经验、诚信度等方面提出了较高要求,这类工程招标的目的不仅仅是简单地追求利润,而是追求多目标条件下的系统最优化。但已有的文献主要从工程项目承包商绩效预测的角度选择承包商,而关于承包商绩效的概念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在指标设置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鉴于此,本文从影响建设工程项目综合效益最大化的因素出发,研究承包商选择的评价指标体系,从而使评价结果合理可靠。

同时,近年来,当人们意识到工程招标中采用单一价格因素选择承包商的缺点,就开始对选择方法进行研究,目前选择承包商的方法主要有:层次分析法,多属性效用理论,决策支持系统等等,这些方法虽然在利用工程综合评标选择承包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鉴于此,本文将模糊综合评价的方法应用到建设工程项目的综合评标中,以达到确定最优的承包商的目的。

1 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招标企业的评价指标涉及的因素很多,由于具体工程招标中业主对工程目标的要求、工程具体情况、建设条件等情况的不同,因此,在不同工程招标中,指标体系的选取可结合具体实际。通过综合分析国内外现状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本文对参与招标的企业建立了评价指标体系。

2 模糊综合评判

模糊数学的综合评判主要涉及四个因素,因素集,对象集,隶属矩阵和权重分配向量。根据评价指标的不同,模糊综合评判可以分为一级模糊评价和多级模糊评价,本文研究二级模糊评价。

(1)建立因素集和方案集

在对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后,将影响评判的主要因素分解为若干个具体的能够量化的指标。在确定评价因素之后,将量化后的指标进行汇总,设影响评标因素有个,则因素集,参与评标的投标者有个,则对象集。

(2)因素权重集

权重向量,即指标权重,一般采用层次分析法和专家打分法确定各因素的权重并做归一化处理来确定各个因素的权重集。因素权重向量是指各因素对于拟选方案而言的相对重要性及其各个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程度,且满足。

(3)隶属矩阵的确定

定量指标的隶属度是由隶属函数法确定的,是指个对象对个指标组成的目标特征矩阵,表示如下:

其中,。

招投标项目优选中标隶属度概念可以由指相对标隶属度推出。

对于越小越优指标的相对隶属度公式为:

(1)

对于越大越优指标的隶属度公式为:

(2)

其中,为投标者指标的相对隶属度。利用公式(1)、(2),将指标特征值矩阵转化为指标相对隶属度矩阵如下:

其中,。

(4)综合评判

由隶属矩阵以及因素权重,可以得到对象集的综合评价为:

其中,表示方案的综合满意程度。

模糊二级综合评价法是将所有影响评标因素的评价因子根据内容相近或不同的特点分为组,先对每组内的因子通过模糊评判的讨论得出一级评判结果,再将个评判结果按顺序排序得到一个二级综合评判的模糊矩阵,从而做出二级综合判断。

3 算 例

某建设工程项目有四家施工企业A、B、C、D参与竞标,通过对这四家施工企业的投标报价、工程投入力度、综合实力、投标人信用水平和施工组织设计五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得到各投标单位的模糊综合评价指标如表1所示。

表1 四家投标施工企业的综合评价

(1)建立各个评标对象集及影响因素集分别为。

(2)建立因素集的诸因素权重集,根据专家打分法对因素集进行打分,分别为:40、10、20、10、20,对各因素的权重并做归一化处理得到因素权重集。

(3)隶属度的确定

因为所考虑的因素是定性的,其无法用连续函数表达,只能通过模糊的语言定性描述,如“好,较好,一般,较差,差”将这些模糊语言进行隶属度取值量化,此题,对隶属度取值S=(0.9,0.7,0.5,0.3,0.1)。

(4)单因素指数相对优隶属度矩阵:

(5)对各类因素中的各二级因素打分得到:

进行二级综合评判:

综上可得,各投标方案的优越度为:A企业为89.5%,B企业为90.9%,C企业为83.9%,D企业为95.8%,D企业的优越度明显高于其他企业,选择D施工企业。

4 结束语

模糊综合评判法适用于各类招标项目,尤其适用于对定性信息的评估,评价指标可以为单层或多层次多指标,主观影响较大。通过对企业的报价、工程投入力度、综合实力、投标人信用水平和施工组织设计这五个评价指标建立了建设工程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运用模糊综合评判的方法研究多因素的影响下的评标模型,达到确定最优的承包商的目的。通过对算例的数值分析对评标模型进行了验证,证明了这一评标模型的正确性和适用性。

参考文献

[1]邢会歌, 王卓甫, 尹红莲: 考虑交易费用的工程招标机制设计. 建筑经济 2008(8):3.

[2]郝丽萍,梁春艳,谭庆美,李长友. 招标工程评价方法及应用研究[J]. 天津大学学报,2001,04:515-520.

[3]李志勇,王顺洪. 基于模糊综合评判的工程评标方法[J]. 重庆建筑大学学报,2003,04:108-113.

[4]滕海文,许世涛,王洋. 工程评标的模糊决策方法[J]. 北京工业大学学报,2005,03:264-266.

[5]潘彬,张得让. 政府采购招标项目评标方法——基于模糊数学综合评判分析法[J]. 系统工程,2007,02:97-100.

[6]王卓甫, 杨高升, 邢会歌: 建设工程招标模型与评标机制设计. 土木工程学报 2010(08):140-145.

篇5

关键词:招投标招标作用 问题

一、招标机构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的作用

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特别是国家颁布了《招标投标法》及相关配套法规以后,我国招标工作事业蓬勃发展,建设工程招标作为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改革举措,改变了旧有工程管理模式,作为一种能够优化资源配置的采购方法,已逐渐成为公共采购的主流方式。

1 、 招标简介

(1) 建设工程招标的概念招标机构作为服务性的社会中介企业,是指接受业主的委托,通过自身“公正、公平、公开、规范、合法”的专业服务。同时,招标还是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联系的桥梁,是政府管理招标人的招标行为的纽带。因此,招标机构是典型意义上的社会中介组织。

(2)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范围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属以上必须招标的范围,且招标人又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必须办理招标委托事宜。

(3)招标机构的权利与义务协助业主审查投标单位的资格并报监督部门审查;按规定标准收取招标费;维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利益;组织编制、解释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函;组织并主持开标、评标、定标工作;接受国家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 、 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招标的意义

(1)有助于建筑市场规范化招标以自己的力量完成招标工作,维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

(2) 进一步完善政府约束机制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都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场准则。要做到这一点,仅依靠自律机制是不够的,还需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

3 、工程招标机构在招投标活动中发挥的作用

(1)推进了工程建设管理方式社会化、专业化的发展工程招标机构是在《招标投标法》颁布之后应运而生的新事物,它的引入,弥补了我国建设管理模式中存在的弊端,有助于招标经验的积累。

(2) 保证了招投标活动及相关文件的合法性①由于招标文件编制存在缺陷或错误可导致招标投标过程不顺利的现象,或发生歧义,或产生投诉,甚至导致招标失败。特别是作为招标文件一部分的评标办法,对于引导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一个好的评标办法不仅应当能够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选定中标人,而且还应正确地引导投标人规范地竞争。②从事招标的人员为工程建设领域的专业人士,熟悉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招投标流程及建设工程交易和建设主管部门办事程序,在进行招标的过程中,能做到按照法律法规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招标工作。

(3)降低了工程造价,提高了投资效益通过专业招标的运作和其在招标文件中有关投资控制的招标条款,可有效控制工程投资。

二、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防范的建议

招投标制度是国际国内普遍采用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采购方式,能有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因此,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全国各省、市也颁布了有关招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这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在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尽管如此,工作实际中,招标投标领域依然存在很多问题。

1、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一些建设单位打法规的球,肢解工程,将应依法招标的工程项目进行拆分或分解成若干小项目,分段实施,使其达不到规定的必须招标的要求;又例如像《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中规定“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或者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必须依法进行招标程序”,有的建设单位为了规避勘察、设计、监理的招标,在进行立项审批的时候故意降低项目总投资额的申报,或者在签定合同时有一份合同价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阳合同”,还有一份实际合同价的“阴合同”。

针对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一些技术手段防止规避招标的问题。如:加强工程招标监管,需要招标的发包依据由原来的初步概算变为有权部门审核;加大工程跟踪监管的力度,财政等部门在委派工程财务总监的同时就要对建设程序进行审核,发现应招标而未招标的工程,应通知建设方依法废除工程施工合同,重新组织工程招标。

2、相互串通,暗箱操作

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些投标单位为了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顺利中标,私下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人之间相互围标,以不正当手段中标,甚至标书都出自内定的投标单位,只是个别项目金额作以调整,以达到围标的目的。

针对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加大打击力度,导入 “黑名单”制度等方式解决。首先可以加大处罚力度,在刑法中规定增加串通招投标罪的罚金额或徒刑期限,而且主刑与附加刑同时适用,对串通招投标行为起到威慑的作用。其次可以通过公布发现串通招投标行为的招标人名单,将其加入“黑名单”,规定其在一定年限内不能进入该市场。

3、评标委员会问题

首先,专家自由裁量权大。在某些评标中,可能出现同一投标人评标专家给出的分数悬殊;不同评委对同一投标人评出截然相反的结论;评标专家有的分值普遍偏高,有的普遍偏低等情况。其次,评标专家容易被误导。由于技术水平方面的问题或阅读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时间有限,评标专家可能被业主代表误导,使招投标流于形式,背离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原则。

针对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严格限制专家的自由裁量权,实施评标专家声明制度和推广电子化评标来解决。限制专家的自由裁量权可以采取两种做法:一是评标标准定量化,尽可能采用客观、量化的标准,将不能客观定量的因素减少到最低程度;二是严格遵守和执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评标专家申明制度可以有两项:专家声明是否熟悉评标项目专业;在开标后声明是否与投标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电子化评标则能够对评标专家进行隔离,从而有效解决 “合议”时的误导问题。

4、中标单位人员变更

篇6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

中图分类号:TV523 文献标识码:A

所谓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在这种方式下,通常是由项目采购(包括货物的购买、工程的发包和服务的采购)的采购方作为招标方,通过招标公告或者向一定数量的特定供应商、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等方式发出招标采购的信息,提出所需采购项目的性质及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期、竣工期或提供服务的时间,以及对供应商、承包商的资格要求等招标采购条件,表明将选择最能够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承包商与之签订采购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提供采购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项目的供应商、承包商作为投标方,向招标方书面提出拟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报价及其他响应招标要求的条件,参加投标竞争。经招标方对各投标者的报价及其他条件进行审查比较后,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

1 招标投标的基本概念

招标与投标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招标是招标人〔采购方)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行为,投标则是投标人(供应商、承包商)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行为,最终的行为结果是签订采购合同,产生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在招投标过程中,除“招标”、“投标”的概念外,“开标”、“评标”和“中标”也是较为重要的概念。

开标是指招标人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在有投标人出席的情况下,当众拆开标书,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价格的有效修改等主要内容的过程。

评标是指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招标小组或专门的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所报的投标资料进行全面审查、择优选定中标人的过程。评标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要求有生产、质量、拉验、供应、财务、计划等各方面的专业人员参加,对投标人的投标方案从质量、价格、工期等方面讲行综合分析和评比。中标是指招标人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正式通知投标人已被择优录取。这对于投标人来说就是中了标;就招标人来说,就是接受了投标人的标。经过评标择优选中的投标人称为中标人,在国际工程招标投标中,称之为成功的投标人。

2 建设工程招标范围

建设工程招投标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和建设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法定强制招标项目的范围有两类:一是法律明确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二是依照其他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3 建设工程招标类型

按招标范围不同,可将建设工程招标分为全过程招标、单项招标和专项招标三大类。

3.1 建设工程的全过程招标

全过程招标是指从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开始,包括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生产准备、投料试车,直至投产交付使用为止全部工作内容的招标。全过程招标一般由业主选定总承包单位,再由其去组织各阶段的实施工作。无论是由项目管理公司、设计单位,还是施工企业作为总承包单位,鉴于其专业特长、实施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采用分包方式实施。

全过程招标由于对总承包单位要求的条件较高,有能力承担该项任务的单位较少,大多以议标方式选择总承包单位,而且在实施过程中由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商收取协调管理费,因此,承包价格要比业主分别对不同工作内容单独招标高。这种招标方式大多适用于业主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管理能力较差的中小型工程,业主基本上不再参与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只是宏观地对建设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可充分发挥工程承包公司已有的经验,节约投资,缩短工期,避免由于业主对建设项目管理方面经验不足而对项目造成损失。

3.2 建设工程的单项招标

单项招标是指工程规模或工作内容复杂的建设项目,业主对不同阶段的工作、单项工程或不同专业工程分别单独招标,将分解的工作内容直接发包给各种不同性质的单位实施。如勘察设计招标、物资供应招标、土建工程招标、安装工程招标等。

3.3 建设工程专项招标

专项招标是指某一建设阶段的某一专门项目,由于专业性较强,通过招标择优选择专业承包商来完成。例如,勘察设计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洪水水源勘察、基础或结构工程设计、工艺设计;施工阶段的基础施工、金属结构制作和安装等。

4 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

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一般分为个阶段:①招标准备阶段,从办理招标申请开始,到发出招标广告或邀请招标函为止的时间段;②招标阶段,也是投标人的投标阶段,从招标广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之日的时间段;③决标成交阶段,从开标之日起,到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为止的时间段。

5 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问题

5.1 行政干预、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

许多工程项目在招投标的实施操作过程中,表面看是招投标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制定的各项交易规则也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定,但实际上有些建设单位不能独立进行,其要受到来自各方行政力量的制约,把工程内定给某个施工单位,其他投标单位只是做个陪衬,使招投标徒具形式。

5.2 背离招投标文件订立施工合同

在工程施工中,有些建设单位为了逃避招投标程序,经常把建设工程进行分拆或肢解,从而达到指定施工单位的目的。而招投标管理部门在审核报建单位的工程造价时只根据报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备案,缺少严格的审核把关,给某些业主提供了钻政策、法规的空子的机会。

6 建立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6.1 统一管理与行业管理的关系

建立有形建筑市场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努力形成统一开放依法管理、平等竞争、有序运行的市场体系。坚持统一管理和行业管理有机结合的管理体制.在当地党委、政府及其办事机构的统一管理之下,妥善处理同行业主管部九和其他地区之间关系,使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横管到边、纵管到位。

2.2 完善招投标制度

凡政府投资以及国有企事业、集体企业和公有制产权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投资工程,都必须采取公开招标发包的方式,择优选定承包单位。不进行申报、未经批准而擅自发包的,所签承发包合同视为非法,一律无效,并对建设单位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结束语

作为建筑市场主体,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都要维护各自的经济利益。这是市扬竞争中的合理现象。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双方往往为了各自的利益而纷争不休。因此,要按照平等互利、等价交换、协商一致的原则,正确处理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关系,使他们在共同维护国家和集体根本利益的前提下,建立一种对立统一利益兼顾的伙伴关系。

参考文献

[1]刘伊生.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北方交通大学出版社.2002.

篇7

【关键词】 工程招标 合同管理 对策

工程建设实施招投标制度是目前国际上广泛使用的分派建设任务的主要交易方式,也是工程建设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重要步骤。招投标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实质上是一种签订合同的方式。目前,我国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上强制进行招投标采购。这些项目工程承包合同的形成是建立在招标投标的基础之上的,招投标活动的成功与否,直接决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的质量好坏,而建设工程合同是整个建设工程实施的依据,所有的建设活动都要围绕着合同进行。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必须十分重视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

一、招投标与合同法律分析

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当事人的合意在民法上被抽象为要约和承诺。从合同成立的基本原理分析,招标属于要约邀请。无论公开招标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还是邀请招标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这个“特定”是指数量特定,并不是相对人特定。招标文件虽然列示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但仍不具有确定的特点,且目的是邀请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并不是为了直接签订合同。从这些要件判断,招标属于要约邀请。同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人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且该等意思表示明确、确定,含有合同的各项必要因素,投标目的就是签订合同,所以投标属于要约。招标人经过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实质上就是招标人的承诺。承诺后,合同即宣告成立,对当事人就产生了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建设工程招投标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谈判和订立阶段,招投标是合同管理的基础之一,是合同管理的前一个步骤。招投标更强调竞争性条款的成果,招标人总想以最小的运作成本,建成质量符合规范的建设工程;投标人意图以最小的施工管理成本,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完成建设工程的施工任务,获取最大的利润。招投标是双方为达到最佳经济利益的角逐,招投标过程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律法规的调整,但这个过程中双方未形成合同关系,表现的是一个市场交易行为。广义上来说,招投标可以看作是合同管理的一部分,是个例的管理,在某个时间点或特定的时间段内发生的管理事件,一般比合同管理在时间上更加提前,招投标的成果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是招标文件和投标书进一步规范化的产物。”“只有签订施工合同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才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化,也就是说,合同是招标投标成果的双方承诺以法律形式落实的契约。”双方只有签订施工合同,招投标的交易行为才以法律形式正式固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才能收到法律的保护。合同管理是个全面、系统、持续的管理活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来实现预期的合同管理目标的活动,包括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的管理。建设工程合同以招投标文件为依据,并不是简单的雷同照搬,针对建设工程具有技术性强、环节多、涉及面广、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等方面的特点,当事人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的原则和主要内容,在不违背国家法律规范的原则下,将合同细化和完善是需要的,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

三、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大规模建设,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陆续出台,招投标和管理合同的重要性已逐渐被人们认识和重视,但目前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招标与合同管理相脱离。发包人对招标阶段合同管理的作用认识不到位,管理工作不深入。招标管理人员只管审查招标文件、标底、监督开标,合同管理人员只管审查合同的签订、履行,两者互不联系,结果造成工作上的被动。例如,有的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由于没有载全合同的主要条款和对工程一些实质性问题的要约条件,自然投标书中的承诺也就不含这些内容,结果给下一步合同的签订带来了诸多的不便。合同在质量、工期、材料供应价格等方面签订的条款也非常不规范,招标文件中的要约与承诺随意更改,违反法规的条款也时有发生,引发的工程质量、工期、资金等方面的违约现象比比皆是,有的甚至给国家、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

2、招标文件的内容不够规范细致。目前,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制工作主要是由招标机构承担,由于招标机构不熟悉项目内容和技术要求,编制的招标文件内容简单,深度和广度不够,客观上给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后续操作的建设合同带来困难。同时招标机构不参与合同管理,招标机构的人员未必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和合同管理经验,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很难提高,如果合同不准确、不完善,执行起来随意性大,给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带来很大的隐患。

3、招投标机制仍需完善。目前,我国建设领域招投标已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有效的管理制度,比如主体资格审查制度、招标文件审查制度、招投标程序监控制度、施工合同登记备案制度等。实践中对规范招投标行为,制止和制约合同违法行为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同时在招投标中仍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不符合法定程序,评标不公正不科学等诸多不规范的竞争和不规范的运作,这些招投标中的不规范行为,给中标后合同签订和履行带来诸多不便,甚至引起较大的法律纠纷。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工程实际与原来招标时的初衷大相径庭,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

四、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的措施

1、合同管理与招投标配合。合同管理人员要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查会签,与招投标人员共同审查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合同管理人员也要有选择性地参加一些重大招标项目的全过程,因为开标过程中产生的一些招投标信息,将是招投标当事人对将来签订合同条款真实意思的表示,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参加开标,可以全面掌握招投标中的第一手资料,将更有利于合同的审查和管理,使合同更具有操作性,合同履行更顺畅。招标人员也要在合同审查过程中对影响合同签订和履行的重要的招标信息进行交底和提示,因为专业局限性,合同管理人员可能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理解不透彻或者遗漏相关信息,将导致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意图出入,影响招标目的的实现。同时,招标人员也要加强招项目的回访工作,定期进行合同履约检查,既对建设项目招标活动进行了评估,也为下次招投标活动提供必要的借鉴。合同管理与招标投标有着直接的关系,两者互为依托,相互作用。

2、规范细化招投标文件的内容,推行示范文本。加强对招标文件编制的重视程度,全面提高业主或者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招投标文件编制的水平、内容的详略直接关系到承发包双方权利义务的承担,直接影响投标的效果,甚至成败。一般而言,招标文件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投标人须知;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技术规格或技术要求;招标价格要求及计算方式;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交货、竣工或提供服务的时间;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或其他形式的担保;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方式、地址和截止时间;开标、评标的日程安排;主要合同条款。实践中,应重点把握如下几点: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清晰;工程价款的确定方式、支付形式要明确;工程价款及构成明细的调整方式要规范具体,具有操作性;要有可行的担保措施,比如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约定有利于自己的争议解决方式。同时,根据建设工程的承发包方式以及工程性质的差异,制定招标文件的各类示范文本,使招投标内容涵盖合同的实质性内容。

3、健全完善招投标配套制度体系。首先要协调整合招投标法律规范性文件体系,实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运行体制机制的标准化、规范化。按照“下位法遵循上位法”的原则,对现有法律规范性文件进行完善和清理,避免政策不一,政出多门。其次要健全配套法规,增强招投标的可操作性,要通过进一步清晰概念内涵和施行细则,使其更加科学化、具体化,避免产生歧义和漏洞。同时,推进以网络为载体的电子招投标平台,有效解决招投标活动各个环节存在的痼疾,为监管部门进行实时监督和后续检查提供重要辅助手段。建立招投标信用评价机制,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记录公告制度,打击和遏制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发现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线索,维护招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相信随着招投标制度的不断完善,“阴阳合同”,“低中高结”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得到有效遏制。

五、结语

招投标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是建设工程交易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法律凭证,在实践中两者必须相互整合,协调运转,才能实现招投标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的一体化运作。因此,企业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设置合适的合同管理组织结构,并与其他职能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在招投标阶段完善招投标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理顺招投标活动和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程序,整合招投标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关系,形成招投标文件与建设工程合同之间的一体化运作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 董永全、李建志:浅谈招投标工程的合同管理[J].山东水利,2000(10).

篇8

【关键词】模糊综合评判法建设工程投标决策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模糊综合评价是借助模糊数学的一些概念,对实际的综合评价问题提供一些评价的方法。具体地说,模糊综合评价就是以模糊数学位基础,应用模糊关系合成的原理,将一些边界不清、不易定量的因素定量化,从多个因素对被评价事物隶属等级状况进行综合性评价的一种方法。本文将该评价法应用到建设工程的投标决策进行了简单的研究。

一、模糊综合评判法

模糊综合评判法是利用模糊集理论进行评价的一种方法。具体地说,该方法是应用模糊关系合成的原理,从多个因素对被评判事物隶属等级状况进行综合性评判的一种方法。模糊评价法不仅可对评价对象按综合分值的大小进行评价和排序,而且还可根据模糊评价集上的值按最大隶属度原则去评定对象所属的等级。这就客服了传统数学方法结果单一性的缺陷,结果包含的信息量丰富。这种方法简易可行,在一些传统观点看来无法进行数量分析的问题上,显示了它的应用前景,它很好地解决了判断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问题。由于模糊的方法更接近于东方人的思维习惯和描述方法,因此它更适应与对社会经济系统问题进行评价。

综合评判是对多种属性的事物,或者说其总体优劣受多种因素影响的事物,做出一个能合理地综合这些属性或因素的总体评判。例如,教学质量的评估就是一个多因素、多指标的复杂的评估过程,不能单纯地用好与坏来区分。而模糊逻辑是通过使用模糊集合来工作的,是一种精确解决不精确不完全信息的方法,其最大特点就是用它可以比较自然地处理人类思维的主动性和模糊性。因此对这些诸多因素进行综合,才能做出合理的评价,在多数情况下,评判涉及模糊因素,用模糊数学的方法进行评判是一条可行的也是一条较好的途径。

作为较常用的一种模糊数学方法,它广泛地应用于经济、社会等领域。然而,随着综合评价在经济、社会等大系统中的不断应用,由于问题层次结构的复杂性、多因素性、不确定性、信息的不充分以及人类思维的模糊性等矛盾的涌现,使得人们很难客观地做出评价和决策。

对于一些复杂系统,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这时会出现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因素过多,对它们的权数分配难于确定;另一方面,即使确定了权数分配,由于需要归一化条件,每个因素的权值都很小,再经过Sade算子综合评判,常会出现没有价值的结果。针对这种情况,我们需要采用多级(层次)模糊综合评判的方法。按照因素或指标的情况,将它们分为若干层次,先进行低层次各因素的综合评价,其评价结果再进行高一层次的综合评价。每一层次的单因素评价都是低一层次的多因素综合平假名,因此从底层向高层逐层进行。另外,为了从不同的角度考虑问题,我们还可以先把参加评判的人员分类。按模糊综合评判法的步骤,给出每类评判人员对被评价对象的模糊统计矩阵,计算每类评判人员对被评价者得评判结果,通过“二次加权”来考虑不同角度评委的影响。

二、建设工程投标决策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和步骤

1、模糊综合评价方法

模糊综合评价是通过构造等级模糊子集把反映被评事物的模糊指标进行量化(即确定隶属度),然后利用模糊变换原理对各指标综合。

2、评价步骤

(1)确定评价对象的因素论域

个评价指标,。

(2)确定评语等级论域

,即等级集合。每一个等级可对应一个模糊子集。

(3)建立模糊关系矩阵

在构造了等级模糊子集后,要逐个对被评事物从每个因素上进行量化,即确定从单因素来看被评事物对等级模糊子集的隶属度,进而得到模糊关系矩阵:

矩阵中第行第列元素,表示某个被评事物从因素来看对等级模糊子集的隶属度。一个被评事物在某个因素方面的表现,是通过模糊向量来刻画的,而在其他评价方法中多是由一个指标实际值来刻画的,因此,从这个角度讲模糊综合评价要求更多的信息[10]。

(4)确定评价因素的权向量

在模糊综合评价中,确定评价因素的权向量:。权向量中的元素本质上是因素对模糊子的隶属度。本文使用层次分析法来确定评价指标间的相对重要性次序。从而确定权系数,并且在合成之前归一化。即,,

(5)合成模糊综合评价结果向量

利用合适的算子将与各被评事物的进行合成,得到各被评事物的模糊综合评价结果向量。即:

其中是由与的第列运算得到的,它表示被评事物从整体上看对等级模糊子集的隶属程度。

(6)对模糊综合评价结果向量进行分析

实际中最常用的方法是最大隶属度原则,但在某些情况下使用会有些很勉强,损失信息很多,甚至得出不合理的评价结果。提出使用加权平均求隶属等级的方法,对于多个被评事物并可以依据其等级位置进行排序。

三、建设工程投标决策的影响因素

影响建设工程投标决策的因素主要包括工程项目基本情况、业主情况和评标办法、投标人自身情况、竞争对手情况等。

(1)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资金来源和建设环境等。

(2)业主情况和评标办法:包括业主的信誉和要求,评标的标准等。

(3)投标人自身情况:包括投标人的资质、经验、资金、人员和设备状况等。

(4)竞争对手情况:包括竞争对手数量、实力,以及是否存在地方保护等。

四、模糊综合评价法在建设工程投标决策应用的实证分析

某小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人甲欲进行投标,在进行投标决策时,投标人选择12项评价指标,分别是招标项目规模、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招标项目的建设环境、业主的信誉、业主的要求、评标的标准、本企业的资质、本企业的建设经验、本企业的资金、本企业的人员和设备状况、竞争对手数量、竞争对手实力,由10位专家对评价指标进行评价,得到的评价结果如表1所示。应用基于多因素的模糊评价方法投标决策模型分析投标人是否应进行投标。

表1专家对评价指标的评价结果表

1、列出评价指标

U={招标项目规模,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招标项目的建设环境,业主的信誉,业主的要求,评标的标准,本企业的资质,本企业的建设经验,本企业的资金,本企业的人员和设备状况,竞争对手数量,竞争对手实力}

2、确定评语及等级论域

V={优,良,一般,较差,差}

3、构造出总的评价矩阵

采用专家调查法进行评价,构造出总评价矩阵为:

4、通过专家法得各评价指标的权重为

A={0.07 0.09 0.08 0.09 0.08 0.08 0.09 0.09 0.09 0.08 0.08}

5、计算评价结果

B=A・R={0.40 0.38 0.16 0.05 0.01}

6、评价结果的分析

通过计算结果可以看出,该方案的评价结果以0.40的隶属度属于“优”,以0.38的隶属度属于“良”,以0.16的隶属度属于“一般”,以0.05的隶属度属于“较差”,以0.01的隶属度属于“差”。根据最大隶属度原则得知该方案的投标机会为优,所以应进行投标。

结论

建设工程招投标是国内外通用的、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除了靠自身的素质和实力外,在投标决策中采用模糊综合评判的方法,通过对企业自身条件和竞争对手的量化分析,可以避免投标的盲目性,从而提高中标机率。

参考文献

[1] 王晓飞. 浅谈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定量化投标报价策略[J]. 科技传播. 2010(22)

推荐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