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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要求8篇

时间:2024-04-21 14:39:04

建设工程监理要求

建设工程监理要求篇1

关键词:施工期环境监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对环境监理工作的认识

环境监理是指环境监理机构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以及监理合同,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的专业化服务活动。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的目的是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与环保批复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监理,使项目的环保措施落实到实处;对施工过程中主要的环境影响问题(生态环境影响)进行全面监控,使项目可能引起的水土流失、地表破坏、生物隔离等不利影响减小到最小程度。落实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合同条款,监督环境保护投资的有效利用;对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要素得到及时修整和恢复,实现项目建设的环境、社会与经济效益统一。

环境监理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其目的就是要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文件的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到项目的设计和施工管理中,确保建设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污染物排放和生态保护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要求,在保证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的破坏。

二、目前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环境监理是一项新的制度,绝大多数地区开展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起步较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很多盲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缺乏有效管理依据。很多省市环境监理工作开展较晚,各项工作基本处于起步阶段,再加上国家尚未制订有关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的法律法规和指导性管理规程,环境监理工作在实际开展过程中无据可依,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制度的实施。二是没有统一的技术规范。全国各省市已陆续开展了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但各地环境监理技术要求均不尽相同,又缺乏国家层面的技术规范支持,技术体系无法完整建立,增加了环境监理的开展难度。三是部门协调机制不完善。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涉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环境监理等多个单位,这些单位的监管又分属不同的职能部门,因此缺乏统一协调管理,容易出现管理混乱。四是环保意识不强。由于环境监理是新生事物,建设、施工单位并不十分了解,在执行过程中对环境监理机构有抵触情绪,不愿配合监理单位的工作,增加了环境监理工作的难度。五是环境监理开展时间严重滞后。目前开展环境监理的项目往往是在环评和设计都已全面完成,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环境监理要求之后才进行的。或是等到前期工程进行得差不多,甚至快要竣工时,建设单位才想起环境监理的要求,环境监理严重滞后。六是缺乏环境监理专业人员。环境监理是一项专业性要求很高的技术工作,监理人员必须经过环境保护施工期监理的业务培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环境污染起到监督约束的作用。目前环境监理专业人员缺口很大,大多数环境监理仅是工程监理的一部分,由工程监理单位开展工作。部分监理人员缺乏业务培训,对于环评中相关要求和内容不熟悉,项目施工和建设达不到环评要求。

三、有效性管理措施建议

2013年1月份,国家环保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的工作要求,要求充分认识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探索科学化、规范化的环境监理制度。作为一名环保管理的工作者,结合日常工作经验,总结几点推进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的有效性管理措施:

一是明确环境监理的法律地位。在总结现有环境监理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尽早制订环境监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以法律强制性方式要求建设项目开展环境监理,利用“第三方”环境监理技术服务,加强对建设项目施工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理。

二是制定环境监理行政管理办法及技术规范。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适时制定环境监理暂行管理办法、环境监理技术规范等,对环境监理开展的范围、收费标准、监理内容、行政管理程序、监理单位资质管理以及环境监理工作原则、对象、内容、方法、程序、制度等内容进行规定,初步形成环境监理规范体系,以保障环境监理的有效实施。

三是理清工作职责。理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环境监理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工程监理之间的关系,建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自己独立的环境监理队伍。工程监理与环境监理要分工明确,以防多头管理造成的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等现象。

四是加大宣传,贯彻施工期监理理念。组织召开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宣贯会,分析和解读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的发展趋势和现状,开展环境监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及环境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并结合已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的具体实例作重点讲解。提高建设单位的环境保护观念,强化环境保护意识,自觉按照环境保护要求开展环境监理工作,使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有效地落实到建设过程中。

五是强化环境监理项目的监督管理。提前介入开展环境监理的项目,指定专人负责落实该项工作,实现全过程监督管理。特别是对建设地下排污管道等隐蔽工程的项目,在施工期间监理中,定期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记录在案。

六是引进专业服务机构,以点带面。对于当地没有专业提供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服务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为方便建设单位开展环境监理工作,引进具备施工期环境监理资质的专业技术机构与当地相关从业机构进行合作,取长补短,带动当地从业机构逐步熟悉施工期环境监理业务。

七是建立环境监理人员培训机制,引入职业资格制度。定期邀请专家授课,同时组织从业人员外出交流学习,鼓励相关单位和人员积极参加国家和省组织的环境监理服务机构技术人员培训并参加职业考试,提高业务人员技术素质,培育行业覆盖面广、专业技术扎实的环境监理技术依托和咨询服务队伍。

四、结语

通过开展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能有效提高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环保意识和环境管理水平,使施工影响范围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避免施工期间出现较大的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现象,为项目生产营运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三同时"设施和措施在施工中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规范建设,使建设项目达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降低运营期环境风险。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5号)2012年1月10日

建设工程监理要求篇2

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筑安全监管机构设置不统一

目前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实际上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并未真正做到行业管理。建筑安全管理的标准、模式不一致,伤亡事故统计数据失真,管理工作职责交叉不清,形成了“没利监管失控,有利打架不顺”的局面。同时,很多地方政府未独立设置专门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有的设在建筑管理部门、有的设在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有的设在建筑市场管理部门、还有的设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等,导致建筑安全监管机构没有专职人员负责,没有独立的安全执法主体资格,缺乏权威性,监管不到位,监管力度不足,安全监督执法弱化,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

安监人员数量和建筑业发展不适应

主要表现为安全监管人员无编制或编制过少。有的地方,安全监督人员身兼二职,既管质量,又管安全。由于安全隐藏于施工过程之中,难以量化和对比,因此往往是检查了质量,却忽略了安全。

安全监管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许多监管人员进入建筑安全监管队伍之前,从未从事过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相当一部分人员没有专业技术职称。他们在进行建筑安全监管工作中,只能发现一些表面的安全隐患,如是否配置安全帽等,对于建筑施工的安全距离、施工脚手架的搭建要求,以及高支模、深基坑等深层次问题不了解,即使存在安全隐患也发现不了。

技术支撑体系落后缺少监管手段

因为经费不足,技术装备、检测器具短缺落后等因素,建筑安全监管人员到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主要是眼看、耳听、手摸的传统方法,大大影响了安全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完善建筑安全监管的思路

完善监管体制加大执法力度

首先,明确监管机构的行政执法定位,将监管机构的性质由执法类的事业单位,转为主体上由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执法单位,使之能够执法到位。其次,避免多部门集中执法,对监管机构实行垂直管理,排除当地政府的行政干扰。最后,为确保政府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全面性及权威性,监管机构必须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不管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一旦违法,必须支付高昂的安全违法成本,使之杜绝侥幸心理,增大安全投入,从而减少事故发生。安全监管执法中,发现项目管理人员不在现场、存在重大危险隐患的作业,必须令其立即停工整改;安全监管执法与市场管理、招投标、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动,将违法企业和违法监理单位清除出市场,对建设单位进行不良公示、行政处罚。

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监督责任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占有重要地位,一项工程一般有很多专业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如果建设单位对工程安全管理要求不严、肢解工程分包,不及时或不按规定支付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等,会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影响很大。仅要求总包单位负责,难以确保全过程安全控制。因此,应要求建设单位作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在项目报建时,就要求建设单位明确项目安全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保障资金,对项目安全管理目标、重大危险源监控、文明施工、项目工程安全监理等提出要求,使建设单位在安全管理中起到统一协调和管理的作用,形成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齐抓共管局面。

加强对安全监理的监管

因为政府部门行业监管人员数量不足,专业水平有限,所以应借助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现场监管。目前很多地区做得不够好,未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单位的作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监理工程师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而且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要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但在工程实践中,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作用未充分发挥出来。应赋予监理单位对施工安全更大的监理权利,如:监理单位在对工程实施监理过程中,通过审查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进行现场巡视及旁站监理指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在一旁守候、监督施工操作的做法、组织验收与履行签字手续等,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不仅要求监理单位编写安全监理细则,工地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同时还要不定期对监理人员在岗情况、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审批情况、重大危险源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把安全监理工作纳入监理单位考核体系。

抓好重大危险源监管

项目安全备案时,施工单位应填写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如悬挑脚手架、高大模板及深基坑等),计划施工日期及主要安全技术措施,监管人员分工负责制定监管计划,不仅对方案论证过程进行监督,还要求方案实施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到位,另外还应要求专家组对方案实施过程跟踪服务。

从本地建筑安全专家库中抽调相关专家,对涉及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有效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加强建筑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设备安全管理主要有:设备统一管理;加强设备检测管理;严格设备报废管理;加强设备安全检查,重点对安装方案、设备基础、群塔施工等进行检查;要求施工现场安装监控设备,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现全过程监控;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提升建筑施工安全整体管理水平。

提升队伍素质与装备水平

建设工程监理要求篇3

关键词:代建项目 监理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5(a)-0195-01

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已基本形成了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和施工单位三大平等、独立的工程建设主体。现阶段监理单位人员队伍不适应于现代建设工程监理的要求,监理单位人员不稳定且监理人员素质不高,培养力度不够,又熟悉建设监理程序的人员偏少,严重的影响了监理工作的整体水平的提高。

1 监理单位工作存在的问题

(1)建设单位选择监理单位素质不高的且总监理工程师不够优秀。

高学历人员不愿意从事监理工作,真正从事监理工作的就两类人,快退休的工程师、施工人员和按毕业走出学校的大学生。

(2)要充分授权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全面对监理单位进行监督。

(3)坚持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生产无小事”的思想观念。

(4)制定严格的监理验收各项程序全面有效的实施监理工作。

2 建设单位选择监理单位素质不高的且总监理工程师不够优秀

2.1 建设单位选择素质高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选择一个高素质的监理单位,将对整个建设项目管理能起到很积极有效的作用。代建单位有义务协助建设单位选择一个好监理单位。在监理单位选择中应考虑以下核心因素:

(1)监理单位必须依法成立的。即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有效、企业法人具有资格专业化监理单位,而不是临时拼凑的群体。

(2)监理单位的人员素质的高度,具有足够多胜任建设项目并熟悉监理业务的复合型人员,评选时应将监理人员的素质作为重要的因素,尤其是总监的素质。

(3)监理单位应具备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能力,具备工程建设监理的实践经验和管理水平,可以提出较好的监理方案。

(4)被选择的社会监理单位应有很好的的社会信誉和口碑,完成过同类的监理业绩。

2.2 选择优秀的总监理工程师

在选定监理单位的时候,根据各个监理单位提供的总监工程师候选名单,代建单位会同建设单位要详细考察,对总监理工程师进行面试,专业知识丰富,技术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执业道德良好,廉洁自律,择优选择总监理工程师。

3 要充分授权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全面对监理单位进行监督

(1)代建单位要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各项审查,监理单位陪驻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到场后,代建单位应对监理项目机构和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①根据招投标文件和签订的监理合同,检查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人员是否符合监理合同要求。

②监理服务期之内,要求监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运作,如需要更换监理人员必须书面征得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的同意;对于不称职不履行职责的监理人员,无正当理必须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

(2)监理项目机构应按时向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提供项目监理规划、监理月报、监理细则及现场各种总结资料等,召开工地监理例会,整理监理例会纪要并于工地监理例会后两日内下发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的进行经济处罚。

(3)代建单位应大力支持监理工作,为监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氛围,监理由建设单位(代建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或直接委托的方式,请来帮助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工作的,监理的各项工作离不开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的支持。

4 坚持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生产无小事”的思想观念

工程质量的重要性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因此提出了监理工作的三控制(即质量、工期、成本控制),三管理(合同、信息、安全管理),一协调(组织协调)。

(1)坚持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生产无小事”的思想观念,始终把质量和安全控制作为监理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不仅在社会上、甚至在政治上都会造成严重的恶劣的影响和经济损失。

(2)明确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各岗位职责分明,对每一个岗位都订立明确的目标和岗位责任。使管理职能不重不漏,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要明确岗位职权,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总监将作出适当安排,巡检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总监本身。

(3)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和缺陷,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影响下道工序的质量问题,先整改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4)工程项目的参与者通常是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经营目标,而经济措施实质上是调节各方经济关系的方案。经济措施在很大的程度上成为各方行动的“指挥棒”。无论对投资实施控制,还是对进度、质量实施控制,都离不开经济措施。但是经济措施的应用,必须受到合同的约束。

(5)对已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承包单位按审批意见进行调整和补充,由总监审查和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期的质量措施,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在此同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控重点和要求,真正做到主动控制,预防为主。

(6)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的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

(7)充分调动施工单位的主观能动性,并以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为依据,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对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规章制度、安全设施、安全技术进行经常性监督和检查,为实现项目的总体建设目标服务。

5 制定严格的监理验收各项程序全面有效的实施监理工作

(1)监理单位严格按照规范及、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及监理合同的要求实施监理,监理工作要做到三控制。建立项目监理机构档案管理制度,强化各项基础工作对每一个工序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提出监理意见,并对保持完整的工程资料。

(2)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为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合同所约定的目标,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施工所用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进行严格控制。

(3)监理单位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和“三检”结果进行现场验收,对符合检验批工序质量要求的工序予以签认,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监理将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整改并回复,在下次检查验收合格前,不允许施工单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对于监理下发的通知单,施工单位应按通知单要及时整改,对置之不理者,实行罚款处理;对于不合格的分项、分部工程,不予审核工程量,且该部分工程款缓拨,待经返工或处理合格后,再考虑相应拨款额度。

参考文献

建设工程监理要求篇4

关键词:建筑监理体系;工程质量;重要性

1.引言

建筑行业的发展给建筑工程质量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的优质,建筑行业和各个建筑部门应该果断从建筑监理体系的完善入手展开工作。建筑监理的主要工作是为业主提供服务,保护业主的利益,帮助其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目前建筑行业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和制度约束,经常出现设计者和施工者没有必要的证书证明,在没有图纸的情况下就盲目施工,为了赶工期而盲目抓速度,为了降低成本而偷工减料,使工程质量难以保证。而且,有的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实行自评自报制度,因此工程的合格率等数据就含有较大的水分,优良率等数据也不准确。种种现状都迫切需要外部监理的涉入,要加强建筑监理体系的建设力度,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

2、建筑监理体系的主要构成及其对工程质量的作用

2.1工程质量监理目标的制定

监理工程师在对建筑工程现场、过程进行质量监督的前期,对建筑工程的情况进行了解,进而制定出详细具体的,既符合工程自身的特点,又能满足业主要求,同时能够符合国家相关的建筑质量法律法规以及质量验收体系的工程质量监理目标。好的工程质量监理目标可以对工程的概况和特点进行充分的反映,从而为施工的技术、设备、组织等措施提供重要的拟定依据,其设定均以工程监理目标的实现为目标,也就为工程质量的确保提供了基础性保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只有严格地按照监理目标的要求来施工,才能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

2.2完善的责任制度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工程的责任制度不健全,缺少完善的监理责任制度。责任制度的缺失使得建筑商的责任意识欠缺,为了自身利益,他们偷工减料,导致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完善的建筑监理体系有着完善的责任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使重要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能够自觉地在施工现场按照已经设定的监理质量目标,认真严谨地完成自已的工作,严格要求工作质量。

责任制度可以对监理人员进行明确的职位分工,通过责任书等书面形式来保证岗位责任人的责任明确,通过建立会议制度、验收制度、检验制度、监理人员考核制度等监理工作制度,为工程质量提供监督保障。建立健全规范的、程序化的监理工作程序以及协调机制,可以使质量监理工作有步骤、有秩序地展开,同时协调机制使得建筑工程的相关工作人员可以及时有效地就工程质量进行沟通,监理人员与客户、建筑工程师、工人和承包商及时有效地进行交流,对于施工中存在的材料、施工、设备等问题就可以及时交代并解决,从而使重要问题的解决措施进行落实,使产生质量问题的可能降到最低。

2.3严格的材料和设备管理

建筑工程的建筑材料和施工设备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因此必须确保施工中材料和设备的优质优量才能确保建筑工程的高质量。而建筑监理体系对建筑材料和设备是有着严格的把关制度的,这就为建筑工程的质量提供了重要保障。

在对建筑材料和设备的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在遵照承包商的选择和要求的基础上,对建筑材料和施工设备严格把关,要求承包商将其所需要的材料和设备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型号等进行明确,确保施工的水泥、沙石、钢筋、水、设备型号、性能等指标符合技术规定,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水泥、钢筋严格控制。如果材料未经检查,则不准使用,如果使用了未经检查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则监理人员不予验收。对于施工现场的设备,在投入使用之前,进行严格的检查,确保正常运行;使用过程中,经常性地对设备进行检查,如果出现问题,就及时维修或更换。建筑监理体系可以确保承包商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高质量,杜绝劣质材料和不合格设备,从而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2.4建筑工程施工中的严格技术审查和指导

建筑监理体系要求监理人员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细节性技术进行指导。

首先监理人员对施工中的设计图纸进行严格的会审,可以减少质量问题出现的可能。对于建筑施工来说,施工图纸是施工的依据,所以要尽可能地避免因为施工图纸而造成的质量隐患,建筑监理体系的建立健全,促使监理人员对施工图纸采取更加严格的会审方法,及时指出图纸中的不足之处,督促设计人员和技术人员及时改进,从施工图纸这一层面确保施工质量。

其次,建筑监理体系强调对监理人员的培训,注重监理人员工作技能、职业道德素质的提高,从而使监理人员对监理工作程序、监理要求、相关法律法规等基本知识有更深入的了解,提高其业务水平的技能水平。只有监理人员自身的素质提高了,才能对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产生积极的影响。监理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安全、质量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从而避免因人为因素产生质量问题。

第三,建筑监理体系的现场监理工作要求对施工中的重要施工部分和施工工艺进行严格控制。监理人员对施工工程的重要工艺和部位往往比较熟悉,在施工中,监理人员对于其中的重点、难点全程、全方位地监理,避免因为重要工艺的失误或重要部分不合格导致质量低下。

第四,建筑监理体系对监理的现场巡查提出更高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在对施工现场的巡查过程中测量数据、检测质量,可以及早地发现施工中与预先设定的目标不符的地方,例如轴线、标高等数据,如果产生偏差就会影响建筑的质量。所以,监理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可以为建筑质量提供多一重保障。

2.5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建筑监理体系有着严格的验收机制。工程施工完毕之后,先由承包商自己进行检验,待检验合格之后,再由监理人员根据其提供的自检资料和验收标准以及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如果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严重的质量问题,监理人员会向施工单位提出处理意见,要求其进行处理,待处理完毕后再验收。工程监理体系在承包商自检的基础上形成另一层检验保障,经过层层把关,层层检验,可以对建筑商的建筑行为形成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有利于促使工程的高质量。

3、结束语:

建筑工程的高质量可以提高建筑的寿命,减少资源的浪费,保证人们起居的方便、安全,对社会和个人都有重要意义。建筑监理体系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形成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在建筑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和完工之后都严格控制着工程的质量,因此,各地的建筑施工部门和管理部门要切实完善建筑监理体系,促使我国监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动我国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潘微微,胡中海.浅谈工程建设监理的发展现状[J].煤炭工程,2008.

[2]张勇刚.建筑监理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办法[J].科学之友,2010.

建设工程监理要求篇5

关键词:信息工程;监理机制;融入策略

引言

我国在大型信息工程的建设中,由于涉及到的建设内容比较多样,为保障工程建设质量,这就需要有相应的监理机制作为保障,为信息工程建设发展保驾护航。而当前我国的信息工程建设监理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只有和新时展要求相契合,才能真正有助于这一领域可持续发展。

1信息工程建设监理机制融入需求及现状

1.1信息工程建设监理机制融入需求

信息工程建设过程中融入监理机制有着其需求,由于信息工程建设的特殊性,是系统化的工程,和组织管理模式以及流程等都有着紧密的联系,并且工程建设中风险也比较高,项目投资的数额大,组织管理能力不强就容易发生风险。所以要注重有监理机制作为支撑,才能真正有助于提高信息工程建设的质量水平[1]。监理机制的运用下对项目可行性以及深层次充分论证发挥着比较重要的作用,能最大化减少受到信息不对称因素影响而造成的风险问题发生。另外,信息工程建设中监理机制的融入下有助于形成三元结构相互制约发展,从而提高信息工程质量。

1.2信息工程建设监理现状

从当前信息工程建设当中监理工作的现状能发现,由于我国在信息工程监理方面的发展相对比较晚,没有达到规范系统科学的要求,工程项目主管以及相关的单位对监理工作的认识还不是很全面,这就必然会影响信息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再者,信息工程建设监理方面业务应用系统监理介入方面存有很大的难度,这使得监理工作的开展面临着困境。由于信息工程是高新技术,业务应用系统的监理是比较关键的,这是系统核心,但在监理方面很难介入,相关监理人员要有广泛以及高技能知识[2]。

2信息工程建设监理机制构建策略

信息工程建设质量的控制需要有相应监理机制作为保障,通过建立完善的监理机制才能将各项工程建设的任务按照相应程序有效落实,从以下几点要加强重视:

2.1转变思想观念提高监理认识

信息工程建设工作的实际开展当中,相关项目领导层就要加强对监理工作的认识,全面了解监理机制建立的价值,为信息工程建设发展打下坚实基础[3]。做好宣传的工作是比较重要的,要能从多方面进行考虑,让建设各层相关人员都能认识到信息工程监理的重要性,缺乏监理机制的参与就必然会容易发生纠纷等问题,监理主要是按照法规办事,接受部门监督,结合信息工程建设发展的状况进行建立适用的监理机制,才能真正保障信息工程的良好发展。

2.2明确监理机制的构建内容

信息工程建设中监理机制的建立需要明确好内容以及范围,工程监理对监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员落实监理工作时候要按照明确的内容以及范围执行,才能有助于提高工作的效率。监理机制的建立内容目标上,就要注重控制工程项目质量以及监督,所以机制内容就要从多方面进行考虑。监理工作涉及面比较广,在信息工程项目的各环节都存在,成本的控制以及投资和施工管理等各方面都会涉及到监理,所以这就需要在监理机制的构建内容上围绕工程进度以及质量,投资方向和合同管理等相应的工作展开,注重调整好施工单位以及监理第三方等方面关系,保障监理工作能良好推进。

2.3管、控、协调监理机制设计

信息工程建设监理机制的建立过程中,要融入创新的观念,将四控,三管,一协调的监理机制加以科学设计和落实,这对保障信息工程建设发展的质量水平就能起到积极促进作用。控制层面通过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变更与风险控制;三管理通过安全管理以及合同管理和文档管理;一协调主要是沟通和协调。这一监理机制的科学设计就能将各环节的信息工程建设工作得以良好推进,只有从这些层面得到了强化才能保障信息工程监理工作的良好开展[4]。如:质量控制方面,要建立完善质量保障体系,融入到监理机制内容当中,结合承建方以及监理方等特征建立质量保障体系。不同环节制定相应的控制保障方案,这样才能有助于监理工作的良好推进,有助于监理机制完善建立。

建设工程监理要求篇6

【关键词】水利工程;加固;监理工作

工程建设监理作为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益的智力密集型服务行业,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在我国迅速发展,目前已成为工程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全面推行,使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开始向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转变。在项目法人和承包商之间引入了作为中介服务的第三方――监理单位,以合同为依据,以提高工程建设效益为目的,进行科学的工程建设管理,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工程建设管理框架。由于建设监理制的实行,使得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了新的管理体制。实践证明,建设监理制已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笔者经过多年的水利工程加固建设实践,总结了我区水利加固工程中的监理工作。

一、加固工程的监理业务范围、内容

根据《水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监理工程师在业主授权范围内代表业主管理并监督施工承包合同的执行,是业主委托的施工现场的管理者。负责双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及信息管理以及工程项目内的组织协调、设计监督等管理工作。

(一)、工程建设各方与监理单位的关系

业主与监理单位的关系。工程监理部受业主委托,由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派出监理工程师(代表)并组成项目监理部。依据《监理协议》,按水利部、区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监理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监理工作,在与第三方交往中监理单位始终注意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监理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关系。监理单位与承建单位(包括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之间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监理工程师(代表)依据《监理协议》、工程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业主与承建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进行工作,在业主授权范围内指导、检查、督促承建单位严格履行承包合同的职责和义务。在监理的过程中,也要注意维护承建方的合法利益。

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的关系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均属于平等的主体。监理工程师(代表)依据《监理协议》、工程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业主与设计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进行工作,在业主授权范围内指导、检查、督促设计单位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在监理的过程中,也注意维护其合法的权益。

监理单位与质量监督站的关系。根据水利部水建(1997)339号《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质量监督站是省、市(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业主、监理、设计和承建单位在工程建设阶段行使强制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专职机构。当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和质量等级评定时,监理单位应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并实事求是地提供各分部分项或单元工程、隐蔽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试验成果、原始记录、检验报告、质检资料等。

二、加固工程的监理方法

(一)、动态控制。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工作进行动态控制,对已批准的施工措施、方法、工艺等,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进行及时调整和改进,以保证工程质量;对工期受影响的项目及时进行整体施工计划的修改和调整,保证按期完成工程任务。

(二)、事前控制。对于每一项监理工作都有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但监理工程师的工作重点应是事前控制。在制定本工程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就对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测,从技术、组织、经济等方面提出预控措施,防患于未然,把可能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再通过事中、事后的控制,从而做到彻底有效的控制。

(三)、旁站监理。对于重要工程部位、隐蔽工程和混凝土的浇筑,现场监理工程师能实行24小时跟班旁站监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了工程质量。

三、监理过程控制

(一)、质量控制

各种试验控制。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所有试验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具有试验资质的试验室进行试验。

施工过程控制。质量控制是施工监理重要的核心内容,同时也是监理目标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通过质量控制,使建筑物符合设计规程规范等合同要求,进而确保工程安全等运行可靠。

本工程所有用的石料质地坚硬,砼及砂浆拌和用砂均为目中河粗、细砂。石子为目中河产河卵石和光明碎石场,经测试均符合规范要求,所用水泥选用普硅32.5R水泥。经测试合格并符合工程项目部和有关规定。

(二)、土石方开挖

土石方开挖整坡时,“必须”先清理覆盖层杂物,土方自上而下分层进行开挖,开挖采用机械进行开挖时,最后预留20cm~30cm左右的保护层,采用人工开挖整坡,以保证基建面的完整。土石方开挖时,为确保施工的正常进行,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排水,使渗出的地下水和流入的地表水汇至集水坑,用水泵排出。基础开挖必须符合图纸规定,开挖的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经常进行测量和校核开挖区的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欠挖,开挖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

(三)、浆砌石工程

浆砌石挡墙基础开挖,控制分地段在施工前做好围堰,及时排水,保持基础作业施工无积水。

材料控制:块石必须新鲜、坚硬,严禁使用风化石,其抗水性、抗冻性及抗压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迎水面的平面按“粗料石”的标准,表面凹凸控制不得超过10mm,块石冲洗干净,并保持湿润。

砌筑控制:浆砌块石用灌浆法砌筑,砌筑时石块分层卧砌,上下错缝内外搭砌,必要时设置拉结石,禁止采用外面侧立石块,中间乱石填心的施工方法。在铺砌之前,石料应洒水湿润,缝隙应塞足砂浆,砌体的基础第一皮块石大面朝下。

砂、浆拌制符合规范要求,不得随地拌制,必须在铁板上进行,按设计要求的砂、水泥、水的配合比拌制,严格控制用水量。

(四)、干砌石工程

本工程大坝迎水坡干砌块石护坡。块石料要求新鲜、质地坚硬,无风化,没有裂缝且大致方正,抗水性、抗冻性、抗压强度等符合设计要求,砌体的迎水面石料采用面平,并按要求进行“采面”,表面凹凸不超过10mm,每块石重量50kg左右。错缝砌筑,缝隙内填充小石,面层石要牢固,不能松动,砌筑时要挂线,保证坡面平整、稳固、美观。

垫层砂料宜用中粗砂,不含有泥土杂质;大坝坡面人工整平后,铺填砂垫层,厚度要均匀,不得漏铺或铺得太薄。垫层碎石料质地坚硬,粒径符合设计要求,铺填厚度要均匀,不得漏铺或铺得太薄。

四、结束语

施工单位能高度重视工程质量的管理,推行全面的质量管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努力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做到各班组(工作面)对各施工工序的自检,项目经理部质检员负责各工序的复检,公司质检员负责各施工工序的终检,最后由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的原则。从而使工程质量检查达到真正意义上的“三检”制。使本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参考文献:

建设工程监理要求篇7

[关键词]建筑节能 监理工作 具体内容 验收阶段

中图分类号:TU2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30-0175-01

1、工程概况

某工程是一个集车库、商场、住宅的多功能综合楼,总建筑面积:58463m2。总高度104.6m,地下3层,地上30层,裙楼五层面积为11746m2,住宅楼25层,分A、B、C三栋塔楼,面积38308m2,地下室三层面积为8492m2。本人全程参与该项目的监理工作,下面就对监理过程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分析。

2、做好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必要条件

作为监理单位,我们按照业主的要求,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对建筑节能各项工程进行有效控制,以保证工程的质量。我们也根据监理规范、施工承包合同和有关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有关条文,严格要求监理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监督工程各项节能指标是合格,这也对建筑节能监理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提出了严格要求。

2.1 做好监理人员具备的专业知识

建筑节能包括材料的节能、建筑器具的节能以及建筑产品的节能。这要求监理人员要根据建筑设计方案认真核查这些建筑用具是否符合建筑节能的要求。除此之外,建筑节能方案对建筑施工起到引导性作用,在施工前,监理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熟悉建筑节能设计文案,根据建筑节能设计方案中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工程的节能性环节。

2.2 做好监理工作从业人员的资质

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对建筑监理人员提出了一定的要求,这是由监理人员对建筑施工的控制性作用造成的。这要求从事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人员必须要有一定的专业资质。在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要根据节能型设计方案,对施工进度做出合理控制,要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对工程做到合理性监督。因此,这要求监理人员要有专业的职业能力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2.3 保证监理人员信息渠道的畅通

监理部对整个工程的施工进程起到关键性作用,因此保证上级下发的文件及时传达到项目监理部,得到监理人员的审查是做好监理工作的必要条件。所以在施工现场,要严格把关文件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

3、做好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

3.1 工程施工前的准备阶段

其一,建筑节能的施工是一项要求严格的工序,承担工程的施工单位需要有相应的施工资质,监理工作首先要审查相关施工单位的是否具有一定的施工资质,如果施工队伍的资质过低,将会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从而不能保证节能施工的顺利进行,造成严重后果。因此,监理单位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审核:①施工单位是否具有节能施工的专业资质②在现场考察施工单位的技术程度;③查阅施工单位以前做过的项目。其二,监理工程师要安排审查施工挝槐嘀频氖┕ぷ橹设计的内容,确保其中包含有建筑节能的内容。另外,建筑监理要根据审查的结果给出合理意见,使得施工组织可以更加顺畅。其三,为更好的改善工程节能设计中的内容,监理人员要学习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了解相应的质量标准,为施工设计方案及相关施工技术做出合理性审核。其四,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建筑节能管理体系进行审核,确保人员配置符合工程要求。其五,监理单位还应根据需要参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文件及与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标准文件。其六,监理单位还需要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编制建筑节能监理规划。

3.2 工程施工阶段

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单位要认真把好节能施工相关内容的关键性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的审核:其一,施工现场在引进建筑节能材料以及各类施工构件和设备时,监理人员要根据相关节能标准的规定,核对这些新进场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要求。其中主要的审核内容包括产品合格证及相应的产品检验报告,如发现不满足要求的产品,要立即停止使用并要求退回,避免这些产品流人施工现场。其二,在工程施工一些关键性工序,监理人员必要时要进行现场跟踪,及时对所施工的内容做好记录。其三,对已经完成的施工工序,要根据建筑节能设计方案做好验收工作,严格控制其施工质量。其四,施工单位如对建筑节能施工技术存在异议,不能自行更改施工技术,监理单位要及时向原设计单位提出变更申请。等待施工图设计审查部门给出审查意见后方可进行变更。这个环节监理单位要起到监督原设计方案不被随意更改的监督作用。

3.3 工程竣工后的验收阶段

工程在竣工后,监理单位要做最后的工程验收工作,来确定该项工程是否符合客户的要求,主要的验收内容包括:其一,监理总工程师要在施工阶段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最后的节能专项验收,参加验收的有关部门还必须包括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施工单位只有在验收合格后方可提出竣工验收的申请,这主要是为了保证建筑节能施工的最终完成满足建筑设计方案的要求。其二,在组织进行节能专项的验收时,监理人员要做好验收的记录工作,与此同时,监理单位的技术人员要参与指导建筑节能工程监理评估报告的编写。其三,最后,在进行完工程最后的验收工作后,将会召开一个由各个总监理工程师参加的工作总结报告会,会上将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全面总结,并将建筑节能专项工程的文件进行整理,由工作人员将相关的文件装订成册。在总结完各项工程的成果后,该项工程将最终完成竣工验收。

3.4 建筑节能监理过程中应注意的细节

监理人员在这个过程中应注意一些细节:其一,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施工单位不按建筑节能设计方案施工,而采取了一种不合理的施工方法进行施工时,监理人员应尽快报告给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来阻止施工单位的行为。其二,监理人员要根据当天的天气情况来安排屋面节能保温隔热工程的施工,还要根据相关的规定对进场的保温材料进行检查,确保其满足相关的质量要求。另外,监理人员还要对即将进行保温层施工的部位进行检查,以确保保温层的正确安装。其三,要注意对建筑节能的外门窗工程进行复验,因为不同的地区,建筑物对其保温性、光照条件的要求不相同,所以节能性门窗的设置也应满足当地的特殊设计要求。其四,对采暖通风工程的检验也是不容忽视的,监理人员需要检查各个仪器设备是否符合规范规定,检查风管系统的严密性,还有热力入口装置的位置是否正确,各个环节的检验都要认真对待,并做好监测记录。

4、结语

建筑节能是一项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举措,能够有效的改善建筑功能,从而满足人们对较高生活品质的需求,对国家的持续健康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为此,监理人员要尽职尽责,认真做好监理工作,为国家的建筑节能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参考文献

建设工程监理要求篇8

1建设项目环境监管现存问题

1.1 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持

目前,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环境监管与其它项目技术指标、造价控制的工程监理制度相比,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等对项目施工阶段的环境监理进行明确的规定,即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存在无法可依、不具备强制性等问题,使得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相关机构应有的权利等不到有效保证,加之传统“重施工、轻管理”等建设理念等因素的制约,使社会各界对工程项目建设环境监理必要性和重要性了解很少,导致业主和施工方均对环境监管不太重视。

1.2 环境监管技术指导和规范标准不健全

由于我国目前尚无形成系统规范完善的技术指导文件体系,缺少统一的标准和量化现场监督管理指标,使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实际环境监理工作大多停留在概化、模糊化的语言说明方面,容易引起分项内容的争议和纠纷,最终由于没有强制性要求使最终环境监管目标在工程建设阶段很难得到落实。

1.3 专业环境监理人员不足

项目建设施工阶段环境监理是一项复杂、专业性较强的系统工作,环境监理从业人员不仅要具备较为丰富环境保护、环境工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同时还要求具备不同工程类型不同的环境监理行业知识,尤其要熟悉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

1.4 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的范围有限

目前,我国环境监理对于工业类项目施工阶段环境监理还不是很成熟。同时环境监理时间范围同工程监理一样,大多仅停留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但从工程项目建设环境保护主要评估内容来看,很多环境问题主要出现在施工准备阶段,即这些环境问题如果在施工准备阶段得不到有效解决,就在施工阶段来解决就非常困难。

2化工项目实施环境监理的必要性

近几年,我市开展了一系列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不仅对新建项目提高准入门槛,更对现有化工项目提出环境综合整治方案,通过努力,项目周边环境质量进一步有所改善。但是,不得不提得,现有项目之所以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完成综合整治方案,主要存在几方面问题:(1)施工过程中大量隐蔽工程无环保监管部门监督,为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只能事后统一要求重新施工;(2)部分环保治理设施存在设计与施工不一致情况,建设完成后无法达到预期效果;(3)企业环保意识薄落,内部管理水平仍停留在作坊式、家族式水平等。因此,实时引入环境监理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手段是十分有必要的。

3化工项目设计及施工阶段环境监理工作要点

化工项目的环境监理主要包括三个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是下一个阶段顺利进行的保证,也是上一个阶段工作成果的验证。以下对设计和施工两个阶段环境监理工作做简要探讨。

3.1 设计阶段环境监理

化工项目种类繁多、工艺及环保治理措施复杂,因此,设计阶段不仅需要对一般工业项目的审查材料进行审查,重点须对项目总平面布置、产品方案、规模、生产工艺及环保治理设施设计是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相关批复要求;编制单位是否具有相关环境保护设计资质;施工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图纸等文件资料是否落实环评批复及设计方案;施工期环境管理体系建立、环境管理计划等方面进行核实确认。

设计阶段如发现上述审查材料不符合环评批复要求或设计文件与施工文件要求不一致,应及时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及参建单位进行调整;对存在重大变更的事项应及时召开环境监理专题例会,初步分析建设内容变更情况及对环境影响的变化,及时报环保管理部门,并要求建设单位完善相关环保手续。

3.2 施工阶段环境监理

环境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可采取巡视、旁站监督、定期检查、不定时抽查、召开环境例会以及下发整改文件等方法,确保完成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目标。

3.2.1 施工阶段环保达标及生态保护措施监理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监理。化工项目建设具有施工工艺流程复杂、涉及工种多、施工点面多等特点,施工中的粉尘和废气污染较为突出。废气污染主要来自于现场混凝土搅拌、施工扬尘、汽车运输尾气、以及化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建设过程中,应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相关环保管理文件要求,减少对施工人员及施工区周围的环境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监理。为了避免化工项目施工阶段发生废水污染,在选择施工营地、混凝土搅拌场、化工药品试验点等位置时,应尽量远离河流。污染施工工艺的选址要尽量避开居民区饮用水源、牲畜饮用水源以及农业灌溉水源。对于施工区有重要社会经济、旅游价值的水源水体,如瀑布、矿泉、温泉等,应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对于施工阶段产生的含油废水和生活污水,必须经过相应的技术处理达到排放标准要求时,才允许向指定地点排放;对于水泥混凝土废水要设置对应沉淀过滤池,不得影响工程施工周边的生态环境。

3.2.2 环保设施监理

检查各类环保治理设施是否按照“三同时”要求与主体工程一起设计、施工,其处理能力及处理工艺是否与设计阶段相关文件要求一致,并对可能存在的隐蔽工程要做好影像记录。

3.2.3 环境管理

环境监理人员应协助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提高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保证施工期环保工作正规、科学地开展。

4结语

环境监理工作的开展填补了目前重审批、轻管理的管理模式的空白,尽管在目前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完善,但相信随着环境监理工作的开展,将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过程中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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