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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8篇

时间:2023-09-05 09:32:43

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篇1

关键词:基建财务管理 项目竣工决算 财务审计

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是审计人员依法对基建项目财务决算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财务监督的重要工作。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和民生的发展,基建工程项目越来越多,作为财政批复竣工决算的重要依据,审计开始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笔者结合多年工作经验对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进行简单阐述。

一、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内容

竣工决算审计是依据《审计法》和审计署颁布的《基本建设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要求》,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基建工程的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进行审计,其审计内容概括来讲是基建项目从筹建到竣工投产的所有实际费用支出情况,通常包括建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器具费用及其他费用的审计。

从审计工作的监督性和精细性来说,基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一是依据与执行部分,比如基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依据,基建工程项目建设设计、执行情况,工程项目概算的依据、内容、执行情况等;二是费用部分,比如工程资金的渠道、实际投入、到位资金、建设资金支出的合法性、建设成本及使用、结算、入账等情况,资金结余、债券真实性等情况;三是交付使用财产的完整性、手续的齐全性、成本核算的正确性等;四是报废工程的报废原因及鉴定情况;五是工程扫尾阶段的未完工量及预留资金;6、基建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决算资料的完整性,说明书的完整性,审计的真实性、合规性。

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程序

基建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程序一般分为审前调查、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结案和审计档案五部分。

第一步,基建处在接到工程建设单位送达的审计材料及资料后进行登记,之后收集工程竣工决算资料,对送达的资料进行调查、核对,对不符合要求、不完整、不准确的资料全部退回并符函原因,符合要求的送交审计处,进入审计的下一阶段进行待审。第二步,进行审计实施前的准备,主审制定审计方案,草拟审计通知书。第三步,进入审计实施阶段。在此阶段,可分为审计处审计和审计处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审计处(或社会中介)、基建处相互配合实施审计。第四步,审计处(或社会中介机构)根据审计的实际情况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进行意见征集,编制反馈意见说明书。基建处收到审计报告后,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款结算。第五步,由基建处将基建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资料整理归档。

三、在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中发现存在的一些问题

审计是基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项目顺利运行的重要监督手段。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由于存在各种因素,使审计工作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原来费用归口的时候项目二级或三级明细入账错误;或者项目窜户都会导致在决算过程中与财政拨款金额不对等,还有开发区有许多零星工程,通过任务书来下达,这些零星工程在做财务竣工决算是要特别仔细,因为零星工程每年都有,先要查出当时是入哪一年的零星或是不分年份的零星,这种种情况都需要通过审计来重新核查,最后根据审计后的批复使所有入账费用归集到固定资产中,并与财政拨款对冲来结平该工程项目。因此加强基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监督,提高审计质量,对提高基建工程项目的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四、审计对竣工财务决算的作用

审计在财务会计监督体系中是一项客观独立的监督,在基建工程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地位,是保障国家财产有效利用、达到效益最大化的重要监督手段。

(一)强化财务控制,实现财务监督功能

由审计法的规定可知,国家审计机关有权对国有资产的合法使用及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效益进行审计,这从根本上保障了国家基建资金的有效利用,减少损失,促进投资效益的提高。同时,财务审计无论是对基建部门还是工程施工部门来说,都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强制性,对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的财务体系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通过审计,促使基建单位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管理,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与制度

从现代审计的范畴看,审计监督是现代意义上的财务监督,现代财务监督已不仅仅局限于会计收支,更拓展到整个项目活动范围,因此基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从项目整体进行把控的重要工具,能够有效控制违法行为,端正行业风气。

宏观上讲,竣工决算审计独特的经济监督地位和监督职能能够给政府决策部门提供真实可靠的预警、反馈信息,审计结果能够帮助有关部门调整监管体系,保证国民经济良性运行。微观来讲,基建竣工决算审计从财务上监督企业是否合法有效的使用国家委托经营的资源,其效益是否具有经济性和有效性。一方面,通过审计部门对国债资金流向的审查,可确定国债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安排是否真实,是否存在骗取国家资金的现象。通过审计可有效确保资金分配的合理性和施工单位的成本控制,使基建资金专项专用。同时,对于征地拆迁费用的审计,可有效防止征地拆迁费用层层截留,验证施工地点是否在规定范围内。另一方面,对于完工后不能显现的隐蔽工程部分,竣工决算审计可以验证工程项目的真实性,推算隐蔽工程的造价成本。

竣工决算审计能够正确评价投资效益,总结建设经验,提高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水平。随着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的加强,工程建设中层出现的设计浪费、高估冒高、高套定额、多计工程量、提高取费级次等想象可得到最大限度的遏制,避免腐败产生。

参考文献:

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篇2

关键词: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内控制度;审计重点分析;审计质量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3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综合反映竣工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财务情况和建设成果的总结性报告文件。它可用以反映建设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基本建设支出,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的价值,是建设单位向生产使用单位办理建成财产移交、确定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依据,也是向国家或企业报账并最终转销基本建设拨款的文件,也是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是指建设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前,审计人员依法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的审计监督。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是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的重要环节,加强对竣工决算的审计监督,对提高竣工决算的质量,正确评价投资效益,总结建设经验,改善建设项目管理有着重要意义。

作者结合最近几年从事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实践,以民航空管某航路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实践案例为例,针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过程中的内部控制审核、审计重点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讨论,提出了如何提高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质量的有益思路方法。

一、民航空管某航路工程审计案例的基本概况

1.200×年×月5日,民航局下达《关于××航路改造工程子项任务书的批复》(民航规财函〔200×〕4××号)。

2.200×年×月26日,民航局《关于××航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机函〔200×〕8××号)。××航路改造工程批复投资1.4亿元,资金来源为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

批复的建设内容及规模:

(1)××航路华东段。

①荣成二次雷达站工程:建设荣成(烟台)单脉冲航管二次雷达站,台址位于威海与荣成之间的杨官屯,征地9亩(含道路)。雷达站建筑面积610平方米,塔高24米,配置雷达天线罩。供电采用二路市电及一部柴油发电机。传输采用一路光纤及一路卫星。配套建设暖通、空调、给排水、道路、消防、避雷等设施。

②新建青岛航管自动化系统1套,包括:局域网3套、多雷达处理器2套、飞行计划处理器2套、雷达管制席4套、塔台管制席1套、网络数据记录仪2台、系统软件1套、雷达前置处理系统l套、GPS时钟设备及接口1套。新建青岛12席位内话系统1套,扩容威海、连云港VHF遥控系统各1信道,配置威海、连云港VHF遥控台比选器、延时器各l套,配置青岛管制员训练模拟机2台。

③青岛航管楼改造:包括机房整修、配置1套80KVAUPS、改造空调及避雷接地系统。

(2)××航路东北段。

更新大连单脉冲航管二次雷达:与更新的航管一次雷达合建,台址位于大连市西北方向的南山,为原东芝一、二次雷达站站址。雷达站建筑面积618平方米,雷达塔高13米,配置雷达天线罩。供电为二路市电及一部柴油发电机,本次新建一路市电及配置一部柴油发电机,配置1套80KVAUP。传输为一路光纤及一路微波。配套建设暖通、空调、给排水、道路、消防、避雷等设施。购置维修车l辆。

(3)××航路锦州段。

建设锦州航管单脉冲二次雷达站,台址位于锦州西北方向的阎井寺,距锦州机场8公里,征地2.7亩。雷达站建筑面积530平方米,塔高15米,配置雷达天线罩。供电采用二路市电及一部柴油发电机,配置1套50 KVAUP。传输为一路光纤及一路卫星。配套建设暖通、给排水、道路、消防、避雷等设施。购置维修车l辆。

二、内部控制制度审计

为了保证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质量的效果,在进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时,首先要对其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

1.审核内部控制情况

该航路工程由民航空管总局牵头,下面各空管分局及所属空管站分别实施,属于三级单位分别实施并对各所属分管项目进行基建财务独立核算,由民航空管局汇总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因此具有多点实施,管理分散,基建财务管理模式差异化等特点,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要面对点多分散等难度。为此对各所属单位的内部控制审计变得非常重要。该项目内部控制审计的内容如下:

1)该航路工程建设单位是否建立了必要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单独设立基建账,进行会计核算;2)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账簿设置和账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3)是否落实基建人员和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实施职能化分工和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4)是否制定了基建财务结算管理业务流程和规范的会计核算程序等;5)是否对项目建设活动中的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6)是否依据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是否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基建财务报表。

2.在建设单位多点实施、管理分散和基建财务管理模式差异化的情况下,审计内控制度的实际遵循情况。对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的予以肯定; 对内控制度执行不利、甚至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予以揭示并督促改进。

三、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重点分析

为了保证该航路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重点分析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明确该航路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目的及程序,是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首要工作。根据审计计划和所了解的该航路建设情况确定审计程序。

2.收集与该航路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有关的各种资料并编制资料清单。如是否提供工程项目批准建设、监理、质量验收等有关文件;是否提供概算资料及招投标文件;是否提供合同及协议书;是否提供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是否提供计量支付书;是否提供有关开工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土地证等;是否提供竣工图及竣工验收证明报告;是否提供竣工决算报表及竣工决算说明书;是否提供工程监理报告;主要材料及设备发票;工程项目点交清单及财产盘点移交清单等。将已提供的资料装订成册,未提供的资料作好记录。

3.审核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应包括从筹建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支出费用,即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购置和其他费用等。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一般包括竣工决算报告说明书、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及明细表、工程决算审核情况汇总表、转出投资明细表、待摊投资明细表等。

审计人员重点审核该航路工程各分管单位实施部分的决算编制工作,审核有无专门组织,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对遗留问题处理是否合规,尤其涉及到的征地拆迁问题及土地证的办理问题。审核报表的真实和合法情况及竣工决算说明书的准确与真实情况。最后对经各分管单位实施部分的决算报表汇总编制的竣工决算报表进行审核。

4.审核竣工工程概况表的真实、完整性。具体包括:

1)审核占地面积:该航路工程涉及到多个地方的占地问题,因此准确地汇总核算。设计占地面积包括初步设计确定的面积和被批准的实际用地面积。审核时注意批准用地文件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并将批准计划用地与实际用地表格进行比较并分析两表差异的原因。

2)审核建设时间:该航路工程因涉及多地实施,故要对各实施单位的开工时间进行审核,审计时注意审核:开工时间应以开工报告批复以后或开工报告批复的时间为准;竣工时间以试运行结束为标志。

3)审核完成主要工程量与工作量:该航路工程审核办法是依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结算报告与单项工程的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对照审核。审核中发现不符,找出原因并进行处理。

4)审核收尾工程:该航路工程所列收尾工程应与单项工程验收报告的估计相符。如果发现不符,应分析原因并作处理;根据总概算调整批复,核实尾工工程的未完工作量,留足投资。防止新增项目列作尾工项目、增加新的工程内容。

5)审核建设成本:该航路工程建设成本的审核:依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结算报告与单项工程项目按照建设成本的构成,分别编制对比表,逐一审核。建设成本包括建筑安装成本、设备和工器具成本及其他费用成本三项。

6)审核土建中的主要材料消耗:该航路工程主材消耗一般包括钢材、木材和水泥。审核的办法是依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结算报告对照各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材料和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分析,然后加以汇总。

5.审核竣工财务决算表的真实、完整性。主要包括:

1)审核交付使用资产和在建工程及转出投资。审核该航路工程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真实、完整,是否符合交付条件,移交手续是否齐全;成本核算是否准确;核实该航路工程在建工程投资完成额,核实未能全部建成、及时交付使用的原因;转出投资:审核列支依据是否充分,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真实,合规。

2)审核该航路工程库存设备器材的真实、完整性。该项目包括设备和器材两项,由于空管设备器材复杂,有的属于精密仪器仪表,有的属于系统类资产,还涉及到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的问题,因此对资产价值的正确归集就成为审计的重点目标。

3)审核该航路工程应收应付款。应将应收应付款列出明细表,然后由审核人员对照明细表逐项审核,必要时进行函证。

4)审核拨款累计支出及资金结余情况。该航路工程拨款累计支出应与各实施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拨款项目的累计数一致,也应与开户银行的拨款账上的支出一致,并进行汇总才能反映其真实、完整性。

6.审核该航路工程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及明细表真实性。审计方法是:审核表中所列内容是否真实、正确,表列交付使用资产的数量、价值与实际交付使用的数量、价值是否相符,有无虚报、重报等。

7.审核待摊投资明细表的真实、正确性。该航路工程待摊投资包括征地拆迁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勘测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设备检验费、工程质量监理费、审计费、招投标费、其他待摊投资等。建设单位管理费主要审核其列支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审核其占总投资的比率是否超过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监理费、审计费、招投标费的审核,主要审核其支付标准有无超过国家有关规定。 重点关注征地拆迁费的审计。

8.审核竣工决算分析说明的真实、正确性。竣工决算分析说明是竣工决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决算报表的分析和补充说明,其内容为:项目概况、资金来源情况、基本建设概算和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建设成本和投资效益分析、经验教训等。

1)该航路工程的总评价。从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和造价四方面进行分析说明。进度:主要说明开、竣工时间、对照合理工期和要求工期是提前延期;质量:要根据竣工验收委员会或行业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评定等级,对合格率和优良率进行说明;安全:根据人力资源和施工部门的记录,对有无设备和人身事故进行说明;造价:应对照概算造价,说明节约还是超支,用金额和百分率进行分析说明。

2)各项财务和技术经济指标及经济效益分析。

该航路工程经审计分析如下:

本项目批复投资140,160,000.00元,实际完成投资123,856,662.60元,节约投资16,303,337.40元。批复投资完成率88.37%,节约投资11.63%。全部作为交付使用资产处理。其中:交付固定资产121,332,712.86元,占比97.96%;交付无形资产(飞行数据处理系统软件)2,523,949.74元,占比2.04%。

3)审核建设项目及概算执行情况。审核该航路工程建设是否按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各单位工程建设是否严格按批复的概算执行,是否有概算外项目和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的问题,是否存在经济损失和重大质量事故。经审计分析该航路总体概算执行情况: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概算批复执行,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使得总体投资控制在批复的概算范围内。批复总投资140,160,000.00元,实际完成投资123,856,662.60元,节约投资16,303,337.40元,各单项工程均未出现超支现象。

4)该航路工程管理经验、问题和建议。

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展过程中,注重工程质量和进度,更强调科学管理和协调配合,通过实践,对搞好工程建设,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体会:强化设计,加强配合;实行定期项目协调会议制度;坚持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强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

四、提高审计质量的有益方法

根据以上审计实践,本文认为要提高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质量,审计人员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程序。要对建设单位工程竣工决算过程涉及的内部控制制度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尤其要增强在建设单位多点实施、管理分散和基建财务管理模式差异化的情况下内部控制审计的极端重要性,对建设工程管理流程进行初步的评价,对内控制度的关键点和薄弱点做到认识到位。

2.高度重视审计依据的重要性。掌握财政部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及审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及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标准,适时了解政策法规的变化,做到与时俱进。

3.熟悉工程技术方面的知识。对工程造价有关知识要有初步的了解和运用,对工程造价人员出具的竣工结算报告的内容及编制依据要有初步的了解,对其依据的合同、书证、物证及定额计价政策要熟悉。

4. 强化与相关的基建财务、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人员的协调配合,要注意与财务收支审计和工程技术审计相结合,因为财务收支审计和工程技术审计是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基础,要利用前面的审计成果,必要时进行延伸审计。

参考文献:

[1]陈力生,沃建荣.新编基本建设单位会计.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9.

[2]高雅青,李玲,时现.基本建设项目审计案例分析.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10.

[3]苗曙光.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与筹划指南.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9.

[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5]曹慧明.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务.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6.

[6]李金华.审计理论研究.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

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篇3

关键词:高校;基建项目;财务决算;编制

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基建财务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综合反映建设项目资金来源、投资使用和投资效果的总结性文件,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重要依据,对总结基本建设过程的财务管理工作、检查竣工项目设计概算和建设计划的执行情况等都具有重要作用。

一、高校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高校基建管理比较重视项目建设环节,竣工时的财务决算工作则相对薄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务决算编制不及时

近年来,高校基建任务十分繁重,项目当年完工后立即准备下一年的基建任务,时间紧、任务重,无暇顾及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因此有的项目投入使用一年,甚至几年尚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移交手续,已完工程未纳入学校资产的核算管理,出现了资产管理的“真空”现象。学校的建设资金来源不能及时核销,使财务报表中在建工程数额偏大,会计信息失真。

(二)财务决算编制内容不完整、数据不准确

工程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平时疏于工程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到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时,部分工程资料已经丢失,导致决算数据无法填列,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内容不完整。

竣工财务决算是全面反映项目建设全过程财务情况的文件,建设成本不仅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工具、器具、家具等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及其他投资支出等。而有些高校在进行项目成本核算时,不注重已批准概算的内容,将一些非概算、超概算的内容纳入建设项目成本中核算;还有一些高校账务系统设置不完善,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会计科目使用混乱,资产价值归集不合理,导致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不准确。

二、高校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对财务决算重要性认识不足

高校高度重视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项目的建设过程及项目的竣工交付使用,积极督办项目论证、立项报告、规划报批、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认为基本建设管理主要就是争取项目、争取资金、抓好建设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而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重视不够,认为工程项目已经交付使用,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只是手续而已,对学校工作没有多大影响,甚至有部分高校认为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不但不能给学校带来任何收益,审核竣工财务决算时还要支付一笔审核费,得不偿失。

(二)工程项目财务资料不完整

高校许多工程都是“8.31工程”,为了赶在新生入学前使用,来不及按照有关规定在政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就仓促上马,造成工程资料先天性不足;在建设过程中,没有指定专人保管资料,通常由工程管理人员兼管,没有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工程管理人员档案管理意识淡漠,责任心不强,导致建设过程中资料的遗失;基建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后,没有做好资料移交工作,造成工程资料不全。

(三)工程结算审核速度过慢

1.高校为了节省投资,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都约定工程竣工后,工程结算必须先经过工程监理初审、学校工程甲方代表和审计处复审,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独立的社会中介机构终审,大型项目还有可能再次委托另一家社会中介机构审核后作为竣工财务结算的依据。在审核过程中没有约定各个阶段的审核期限,工程结算审核一拖再拖。

2.合同签订时不够严密,对工程价款约定不明,部分合同条款内容含糊,由于甲乙双方所处位置和利益角度不同,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认识上的偏差和纠纷,常常在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为了工程量的计算、定额的套用、费用的计取等产生争执,导致工程结算审核搁浅。

3.建设施工过程中,许多工程变更签证和材料核价时只有口头承诺,没有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等到项目竣工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结算时,再后补手续,存在写回忆录的现象,难免不产生扯皮,影响了工程结算的及时审核。

4.目前建筑市场鱼龙混杂,挂靠现象严重,项目经理只要交纳部分管理费用就可以借用建筑企业资质参加招投标,中标后建筑企业不关心工程项目管理,由项目经理临时聘用管理人员,这部分管理人员流动性大,工程竣工后各奔东西,无法保证工程结算的及时提报。

(四)缺乏编制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经验

在新校区建设前,高校每年只有一两个单项工程,资金来源单一,会计核算简单,面对建设资金多元化、数十个基建项目、投资上亿元的新校区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基建财务管理人员感觉到力不从心;再者部分基建财务管理人员没有经过相关的业务培训,对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较生疏,再加上新校区建设周期长,常常出现基建财务人员及工程管理人员轮岗、工作调整调动,影响了财务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更增加了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难度。

(五)基建财务人员专业性不强,会计核算不准确

在建设成本核算过程中,基建财务人员不能熟练掌握《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导致竣工财务决算数据不准确:

1.基建项目财政拨款一般都能按照单项工程项目下达,而单位自筹拨款和银行贷款资金由事业财务按照整个新校区建设下拨,在单项工程之间分配这些资金时往往带有主观性和随意性。

2.直接将征地费用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以单项资产形式移交,没有将征地成本分摊到新建项目中。

3.将设备购买成本和安装费直接计入设备投资科目,而不是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将设备购买成本计入设备投资科目,将安装费计入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

4.将基建部门购买的办公用家具直接计入设备投资而不是计入其他投资。

5.借款利息支出没有严格界定建设期,而是将所有基建财务支付的银行借款利息计入建设成本;将财政贴息资金作为基建拨款处理,而不是冲减利息支出,虚增了建设成本。

6.待摊投资分摊方法带有随意性,没有保持一贯性,导致单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不准确。

7.将应计入转出投资科目,产权不属于学校的专用设施投资支出作为本单位的资产移交,虚增本单位资产。

8.将应计入待核销基建支出的取消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费列支在项目建设成本中,作为本单位的资产移交,虚增本单位资产。

9.项目竣工后没有及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后续发生的维修费和设备配件更换费用在项目中列支,加大项目建设成本。

10.将不属于项目概算内容的教学用房配套教学设备、学生公寓家具搭车支付,纳入项目成本列支。

三、完善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建议

(一)提高对财务决算重要性的认识

高校基建财务要加大宣传力度,使校领导和基建管理人员都认识到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重要意义,提高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思想认识。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是一项专业性、知识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基建、财务、资产等部门,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办法和规程,对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工作小组,精心挑选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理论水平与编制决算相适应的人员参加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明确任务和责任,推进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进程。

(二)夯实编制财务决算的基础

做好基建项目财务核算是准确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基础,高校基建财务人员要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在考虑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与建设项目概算内容对接的基础上,科学设置账务系统,会计核算内容要遵循《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为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奠定良好基础;高校基建财务人员要注重业务学习,不仅要加强基建财务理论学习,还要了解工程造价、合同管理、招投标、建筑法规等相关知识;高校主管部门要组织基建财务人员进行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培训,不断提高基建财务人员素质,提升编制人员的专业技能;高校基建管理人员还要走出去,学习兄弟高校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经验和做法。高校基建财务人员在加强会计核算的同时,在建设初期,应设置各类台账,登记单项工程的主要指标,以减少在项目完建后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工作量,为及时做好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打下扎实基础。在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前,各有关部门要认真配合,做好各项财产物资及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

(三)规范基建项目资料管理

要建立健全基建档案管理制度,强化高校基建管理人员基建档案意识,明确基建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确保基建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考虑到基建项目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各类工程资料容易遗漏、散失,从项目建设开始,就指定既懂建设工程专业又懂档案专业的人员,按照单项工程对基建资料进行专门管理,逐份收集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资料。

(四)严格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

高校要加强工程招投标工作,要优选经济实力强、企业科技文化含量高、作风扎实、管理有方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要做好报名施工单位考察工作,对他们的资质、业绩、信誉等方面进行考核,对在本校发生过管理不善、配合不力的施工单位要列入“黑名单”,以提高工程结算审核速度,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

(五)切实发挥跟踪审计的作用

很多高校在基建管理中采用了跟踪审计的做法,要充分发挥跟踪审计的参谋作用,要求跟踪审计人员全过程参与学校建设,指导起草施工招标文件,审查招标文件的编制是否严密、周详,审查工程量清单是否准确,审查工程合同是否合法合规。通过跟踪审计对发生的变更签证及时审计,杜绝事后审计的互相扯皮,加快工程结算审核速度。高校审计部门要加强工程结算审核协调工作,对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纠纷,要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协商,及时解决问题,避免矛盾激化,推进工程结算审核工作。

四、结束语

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只有高校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基建财务人员、工程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才能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此项工作。

参考文献:

[1]李艳.编制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探析[J].企业研究,2012(16).

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篇4

论文关键词:高校,基建,竣工财务决算,管理

引言

高校基建竣工财务决算工作,以前,对很多学校都并不是十分重要的一项财务工作。但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学校进行大规模的基建。基建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就变的越来越重要了。高校基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指以实物和货币作为计量单位,全面反映高校建设项目的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也是高校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任何基建项目完成以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办理竣工验收,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很多高校非常重视建设过程的管理,工程建成后,大家好像都会松口气,认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与分析并不重要,不能及时进行这项工作,或者编制不准确,存在各种问题,同时财务人员本身对基建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很可能也不太熟悉。这诸多原因共同造成高校基建竣工财务决算成为高校财务管理的一个弱项。

现状及问题

凡是高校建设项目、具备验收交付使用条件的都要按规定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对于较大的包括多个单项工程的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完工需要提前交付使用的,就先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待整个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还应编制该项目的竣工财务总决算。高校竣工财务决算由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两部分组成。目前高校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存在的问题有:

1.基建档案不健全

很多高校基建档案管理不善,校领导和工程管理负责人缺乏基建档案管理意识,只重视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不重视基建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导致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时缺乏依据。

2.学校校领导不重视

部分高校领导非常重视建设项目的前期和施工工作,却忽视对基建财务工作的管理,尤其是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管理。高校主管部门往往只参与高校建设项目的前期审批工作,事后只要求高校相关部门及时报送基建相关基础资料,并不参与和督促高校按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3.学校财务人员缺乏基建知识和基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经验

很多高校的财务人员缺乏必要的基本建设和工程造价知识,又不能参与基本建设全过程,导致基建工作与财务的衔接不够。并且基建工作并不属于高校常规工作,部分财务人员对于《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不熟悉,又不加强业务钻研,无法进行基建账务的正确处理,严重影响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质量。

4.不能有效控制工程监理人员和外审人员

工程监理人员和外审人员,由于分别属于监理公司和外审组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基建项目时,工程所属单位应与监理公司的按工程造价签定工程监理合同,如果合同使监理公司无利可图,监理人员将不易保持公正。外审组织作为中介机构,有的审计人员甚至收取施工单位的好处费,致使在进行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计时,调增的项目增加过大,造成财务决算数值偏。

4.高校基建负债情况严重

目前绝大多数高校都是负债进行基建,基建的资金缺口很大大,资金筹集困难,导致办理工程结算拖延,财务人员无法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获取竣工财务决算的项目总成本费用。

对策

针对以上情况可以采取如下措施完善高校基建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1.提高对高校基建竣工财务决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首先从学校管理层面上提高对高校基建竣工财务决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主管部门和高校领导对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重视。主管部门可对该工作按成果给予奖惩,以增强高校领导的重视程度。高校领导要协调好高校基建竣工财务决算工作,从人力、财力和其他各种资源上给予支持,以便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2.科学预算

应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原则,合理制定支出预算,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的执行,有利于保证高校基建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有序开展,也有利于严格控制基建经费开支。做到既保证基建项目顺利进行,又不浪费有限资金。

3.健全基建档案制度和财务制度

建立健全相关的财务规章制度,做到有据可依,高校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前,要对对建设项目各种档案资料;对各项财产物资、对各项债权、债务进行认真、全面、彻底的清理。

加强基建档案管理的考核和监管力度,保证高校基建档案的安全与完整。同时学校应建立检

查、考核和评估制度,明确基建档案人员的岗位职责。将基建档案规范化管理纳入基建工作常规业务检查中,确保基建档案的整体性和连续性。

4.加强财务人员基建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能力。

首先,加强高校财务人员的基建知识培训,要求对基建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制度和办法加以规范和管理。其次,基建财会人员要加强竣工财务决算业务能力。再次,高校领导应鼓励基建财务人员参与到建设项目全过程。不断提高基建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实践水平。最后,还要认真组织基建财务人员学习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填列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的编写,让基建财务熟悉报表中每一个指标的含义,口径和资料来源,保证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做到内容全面、完整;并能运用建设工期、建设成本、经济效果等主要指标对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分析,切实提高财务竣工决算编制的质量。

5.加强对工程监理人员和外审人员控制

高校要与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工程审计等社会中介机构的沟通,保证竣工财务决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也应及时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对不能按合同支付的工程款,根据拖延期限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结算,保证竣工财务决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聘请社会上业务能力强,信誉度高的工程监理和工程审计等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到施工过程中,在公正合理的原则下,把决算的审减额与监理公司、工程审计等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利益挂钩,并在合同中适当增加奖惩条款。

结束语

总之,高职院校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是财务的一项基本工作,并且随着高职科研工作的发展而越来越重要,研究如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变的逐渐重要起来。同时有效的科研经费管理也必将有力促进高职院校的科研工作。

参考文献1 胡邦发 重视和加强高校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J]. 市场周刊2008年 10期

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篇5

加快水利财务决算进度

一、影响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进度的主要原因

(一)项目法人对竣工财务决算编制重视不够

长期以来,在水利基本建设管理过程中,部分项目法人重建设轻管理,重资金投入轻成果产出,重视社会效益而忽视经济效益、不问建设效果的思想还相当严重。从而导致其对竣工财务决算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建设期间没有准备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有关基础性工作,从而影响了决算编制进度。

(二)项目法人对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组织力度不够

在工程建设期间,项目法人没有明确财务、计划、工程技术等部门在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中的相应职责。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时,没有制定工作方案,没有明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组织领导、分工协作、编制内容、程序方法、时间安排等,造成只有财务人员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加大了决算编制的难度。

(三)建设管理和财务管理不能满足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需要

部分水利基建项目的会计核算过于简单,会计核算科目同工程项目不能保持一定的对应关系或会计核算不准确。

(四)合同管理和工程价款结算不能满足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需要

主要表现在合同日常管理薄弱,没有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合同履行情况不能动态反映。工程价款结算时的主要指标不能动态完整反映工程进度,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指标与概算细项的对应关系不明确,造成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时,合同清理难度加大。

(五)概算执行管理不能满足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需要

目前,水利基建项目在招标时,即将概算项目打乱,实际管理中又不能参照一定的方式还原,以至于在反映概算执行情况时发生困难。同时,由于水利项目不仅投资量大,而且项目类型复杂,设计变更等情况较多,有很多不确定因素,给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带来困难。

(六)主管部门没有充分发挥监督协调作用

在实际工作中,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督促职责履行尚未完全到位,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拖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项目法人督促力度不够;二是对项目法人在结算和决算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协调解决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七)其他因素的影响

一是一些建设项目由于超计划、超规模、超标准建设造成的资金缺口由施工企业垫款施工,项目法人的缺口资金一时无法筹措,只好以不办竣工决算为由拖延工程款的支付。二是有些建设项目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有部分结余资金,按照规定,基建结余资金应按比例上交财政部门。一些项目法人往往以不办竣工财务决算来拖延应上交给财政部门的基建结余资金。

二、拖延办理基建竣工财务决算的弊端

(一)不能及时办理资产交付和债务清偿

竣工财务决算是正确核定新增资产价值、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的依据,竣工财务决算如果编制不及时,无法准确核定基建项目实际成本,将造成工程无法验收、资产无法交付,使接受单位固定资产账目不清,运营维护费用的测算依据不充分。

(二)无法进行项目投资效益评估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从投资的角度来说,重点是对概算执行情况的管理;作为一种总结性报告,竣工决算的一个重要功能是考核概算的执行情况。但是项目拖延竣工财务决算,使项目的投资效益评估工作无法开展,不能对后续开工项目提供有益的参考。

(三)无法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按照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只有经过竣工决算评审后,才能最终确定投资额。同时,通过决算评审也可以对项目建设的整体情况进行考核,能够发现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纠正。如果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久拖不久,评审工作就无法展开,工程建设中发生的问题就可能无法及时发现,从而错过了最佳解决时间。

三、加快竣工财务决算办理进度的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项目法人对竣工决算工作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项目法人应从项目筹建起,即明确专人负责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并明确财务、计划、工程技术等部门的相应职责,同时,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在项目基本符合编制条件时,要制定完整全面的工作方案,明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组织领导、分工协作、编制内容、程序方法、时间安排等,并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二)加强建设过程管理优化审核环节

建设单位应加强建设管理,做好工程款支付环节的监督和管理。控制好工程进度付款,使工程款的支付程序化,做到不拖欠工程款、不超合同付款。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规范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加强分项工程管理,优化结算审核环节,建立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社会中介审核机构三方审核的联动协调机制,简化结算资料的编制、审核程序,加快结算审核进度,为决算工作提供保障。

(三)提高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在工程建设后期,项目法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准备:一是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尽快落实配套资金;二是抓紧合同清理和完工结算,抓紧进行概算执行清理和对未完工投资和预留费用的测算工作;三是及时将竣工财务决算提交相关单位审查,准备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争取工程早日竣工验收,完成建设任务,发挥工程效益。

(四)主管部门充分发挥其监督协调职能

主管部门的监督协调工作,着重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各级主管部门在拨付建设资金时,应严格按照自筹资金到位比例拨付,从而督促自筹资金及时到位;二是对项目法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和动用预备费申请及时进行审核批复,使其及时具备编制条件;三是在工程结算评审过程中,积极协调评审机构、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三方,加快工程结算进度,为竣工财务决算争取时间。

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篇6

【关键词】水电站;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

一、提高对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认识

水利设施基本建设项的目竣工财务决算,可以综合反映竣工项目财务情况和建设成果,属于总结性的文件,是对新增资产价值和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正确核算的依据,也成为了水利工程竣工验收重要因素之一,还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环节,所以,把水电站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编制的必要性是项目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认真对待。

二、掌握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依据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工作涉及到合同、建账及结算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整个过程,与计划合同、资产管理、工程建设等都有着密切的关系,涉及项目建设各个阶段和多个部门,所以必须在相关政策规范的前提下进行。编制的主要依据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初步设计、招投标文件书;预算调整及其批准文件;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的项目支出预算;历年投资计划;承包合同及工程结算等资料,还就是相关的财务核算办法及制度等。

三、财务部门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的资料收集

由于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属于一项综合性工作,关系到统计核算、会计核算、业务管理等各个方面内容,因此要求财务人员要从建设期开始就注意手记与整理和竣工财务决算相关的项目资料,按照要求进行分门别类,当然除此之外还要收集以下方面的资料:设计文件,主要包括项目的建议书及施工图设计,以及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及审批文件,尤其是初步设计文件与重大变更文件的收集;投资计划与预算,包含各年度的投资基本建设的计划、基本预算的编制、上报及审批等情况;招投标文件;合同资料;工程验收资料;征地及拆迁安置资料等。

四、竣工财务决算前的准备工作

首先是对计划、资金的核实与核对工作。要在项目竣工时,对投资计划进行逐项、逐年的核对,检查资金的到位情况及资金的利用情况及资金利用是否超标。其次是已完工程及财产物资的清查工作。对完工的工程进行清理核算,这就对整体工程决算的顺利完成是十分有利的。再就是对合同的价款的结算、债权债务清理及竣工结余资金的分配。

五、撰写竣工财务决算分析报告

竣工财务决算需要一份书面性的说明,也就是竣工财务决算分析报告,它是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主要内容之一。分析报告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基建项目整体概况,投资预算、计划及预算的执行情况,债权债务的清偿及财产物资清理情况,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基建结余资金的分配等情况。分析和计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找出基建项目管理与决算中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分析概算与决算的差异,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此外,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经济纠纷及经济责任都要加以说明,经过对以上因素的分析说明,基建项目在竣工财务决算中才能够比较客观完整的对项目的情况反映出来,为以后的决策提供参考。

六、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财务报表应该按照水利部颁发的编制规程所规定的内容进行报表编制,主要包括:封面、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成本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预留费用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财产表。以上各表格的要按照大、中、小型项目分别进行填写,各项内容的填写都要完整,表与表要核对无误,并与账簿内容反映那出的情况及数据要保持一致。

七、加强对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核工作

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报送财务部门审核,审核后才可进行竣工验收。报送主管财务部门需要报送基建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并提交书面请示,同时准备好相关资料,等待审查通过。

总之,竣工财务决算是建设单位实施项目建设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责,应该由建设单位组织各相关部门共同配合才能完成。

参 考 文 献

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篇7

【关键词】工程结算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造价工程师;注册会计师

1999年8月5日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该办法第二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可以对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及其相关资料进行审查与复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并指明审核人员,为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的注册会计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人员。

以上制度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工作,并笼统规定审核工作由注册会计师与造价工程师完成,并没有规定注册会计师与造价工程师分工,也并没有明确竣工决算审核中注册会计师如何利用造价工程师的工作成果。但实践表明,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大多并不是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而是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凡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在计价、评估、审查(核)、控制及管理等岗位配备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4号《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以上规定要求注册造价师在造价咨询单位工作,而不是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而这样才能进行签字。

一般情况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由委托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注册会计师要利用工程造价审计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工程审计成果才能完成任务。

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概念界定

实践当中,往往存在将工程结算审计、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和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相混淆的现象。笔者认为,工程结算审计是对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工程进度、施工合同、施工监理情况、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等办理的工程价款结算的审计,可以在项目的实施阶段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是在建设项目实施结束后,以承包合同为基础,结合设计及施工变更、工程签证等情况,按照工程实际发生的工作量等办理的全部工程价款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是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阶段,对建设单位编制的综合反映工程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发生的实际造价、完成的建设成果的竣工决算报表进行审计。

二、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程序

如前面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定义所述,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内容包括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发生的全部造价、完成的建设成果。从资金的角度讲,审计的内容要全面关注项目的资金来源、到位、使用和结余资金情况;从建设内容的角度讲,审计的内容要全面关注项目的建设程序执行、招投标、合同管理、材料供应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工程进度管理、尾工工程等内容;从财务核算的角度讲,审计的内容要全面关注建安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本文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阐述:

(一)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

主要检查建设项目是否办理了必要的相关手续,如: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等;是否取得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否履行了项目招投标程序,执行了监理、合同管理等相关制度。工程竣工后按规定办理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二)合同管理情况

检查建设项目是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求签订合同,合同内容条款是否清楚,签章是否齐全。

(三)工程结算情况

检查建设单位是否与施工、监理、设计及其他服务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基本建设投资包括在财务核算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尤其国有投资的建设项目,委托方或建设单位必须聘请造价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进行审计,并出具由施工方、建设单位及造价工程师三方签字盖章的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设备投资有时建设单位也会让造价工程师审计。一般注册会计师以工程造价师审计的审定数为准,但也需进行复查认定,发现造价审计有不实之处可以重新审定。

未经其他中介机构审计部分,如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由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这类费用一般为工程的二类费用,包括征地拆迁费用、设计勘察费、咨询费、招投标费用、环境评估费等。

(四)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检查资金来源是否为项目批准来源途径,一般资金来源有基建拨款、银行贷款、股东投入注册资本金及政府补助。检查资金是否足额到位,款项支付是否根据工程结算资料、合同或发票,是否有单位内部审批流程。

(五)竣工决算情况

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并报主管部门审核,编制的竣工决算报表是否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待摊投资分配是否正确,交付使用资产计算是否正确并真实存在,通过检查、函证、监盘等程序进行核实。

(六)概算执行情况

检查实际完成投资是否控制在概算范围内,如有超概算,是否经过审批,超概的内容及原因进行分析。

三、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重点关注内容

(一)待摊投资分配问题

1、核实应分摊待摊投资的资产

应分摊待摊投资的交付使用资产主要有:⑴建筑安装工程投资;⑵设备投资中的需要安装设备;⑶其他投资支出中除购置现成房屋、办公生活用家具器具、可行性研究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以外的其他支出

2、检查分配方式

一般说来,对于能够确定应由某项交付使用资产负担的待摊投资(如: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等),应直接计入该项交付使用资产成本;对于不能确定负担对象的待摊投资,则应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受益的各项交付使用资产成本。

(二)借款利息资本化

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借款费用的规定,开始及结束计息时点要确定好,使用的借款资金要求概算中规定有银行借款,又是本项目实际使用的。

不属于本项目使用的借款利息一律剔除,延期还款的罚息、滞纳金不能列支,特殊情况发生的借款先审核后慎重确认。银行存款利息不作收入,冲减利息支出。

(三)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设单位管理费发生时限为从项目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竣工财务决算日与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日一致)建设项目所发生的费用,总额不能超过概算批复,根据

财政部(2002)394号文件规定,业务招待费为建设单位管理总额的10%之内,对照标准划出超支或节约数,分析原因,超支部分需报经财政部门认可才能列支。

(四)尾工工程与或有性支出

尾工工程进入建设成本数根据项目投资总概算的5%掌握,超过5%的不能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尾工工程支出,应有概算内容和具体支付项目,经审核确认需实际支付的款项。或有性支出没有确切的政策依据和计算依据原不能以“预提费用”名义进入成本,此类费用一般应予剔除。

(五)试运行期费用列支

试运期时间确认,根据批准的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引进设备的试运期按合同规定,超过期限并已符合验收条件的视同投产。经过核实的试运期成本费用减除产品销售净收入后的差额作增加或冲减建设成本,列入负荷联合试车费。试运行成本费用的收入与支出另行单独设账的应作延伸检查。

(六)征地及拆迁补偿费

审核征地拆迁补偿是否符合国家、地方制定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签订合同,补偿款是否足额支付被拆迁人。如征地拆迁工作聘请评估公司及拆迁公司,则对评估公司、拆迁公司与被拆迁人协商的补偿协议进行审核。对估价报告在基价确定、区域因素甄别、容积率、成新率等参数选取、重置成新价值的计算等方面进行复核,确定其补偿价格在合理范围内,对不合理补偿予以审减。

(七)印花税及其他税金

检查各类经济合同(施工、监理、设计、供货)是否存在应交未交的印花税;检查工程收入(房租、出借资金利息收入、罚款、赔偿金收入等)是否存在应交未交的营业税、所得税。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

[2]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财协[1999]).

[3]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

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篇8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水利厅下达并使用财政性投资为主进行建设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省水利厅及所属单位自筹资金进行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是指由水利厅组织并主持验收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前,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对其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内部审计监督。二、审计内容第四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应包括:水利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及概算执行情况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支出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未完工程及所需资金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收入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和物资招投标执行情况审计。

第五条水利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决算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的编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第六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及概算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各种资金渠道投入的实际金额,资金不到位的数额及原因;

(二)实际投资完成额;

(三)概算审批、执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四)概算调整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包括概算调整的原则、各种调整系数、设计变更和估算增加的费用等;

(五)核实建设项目超概算的金额,分析原因,并审查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和计划外投资的情况;审查弥补资金缺口的来源,有无挤占、挪用其他基建资金和专项资金的情况。

第七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支出审计的主要内容:

建筑安装工程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其他投资支出、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列支的内容和费用摊提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第八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

(二)交付使用的无形资产的计价依据;

(三)交付使用的递延资产的情况。

第九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未完工程及所需资金审计的主要内容:

审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未完工程量及所需要的投资情况,所需资金和额度的留存及有无新增工程内容等情况。

第十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收入审计的主要内容: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收入的来源、分配、上缴和留成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一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银行存款、现金和其他货币资金的情况;

(二)尚未使用的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额度情况;

(三)库存物资实存量的真实性、有无积压、隐瞒、转移、挪用等问题。

(四)各项债权债务的真实性,有无转移、挪用建设资金和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呆帐坏帐的处理情况等。

(五)按照有关规定,计提的投资包干节余数额是否准确,是否合理合法。

第十二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和物资招投标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勘测、设计、施工及物资采购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招标;

(二)所订合同或协议的相关条款是否完备,是否全面履行;

(三)合同变更、解除是否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手续;

(四)对违约者是否依照有关条款追究责任等。三、审计管理第十三条本着“谁负责验收,谁负责审计”的原则,由省水利厅组织或主持验收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的审计,由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负责组织审计。由州、地、县(市)水务部门组织或主持验收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由组织或主持验收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州、地、县(市)水务部门负责组织审计。

第十四条水利厅组织验收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由省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组织审计,也可以由省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委托具有水利基本建设专业审计力量组成的审计组或经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认定具有较高专业审计资质、审计技术力量强、诚信程度高的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依照本办法及内部审计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被委托的社会审计机构办理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进行参与、指导和监督。

第十五条参加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审计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应当具备会计、经济、工程专业技术职务或具备必要的专业技术知识。

社会审计机构受委托承担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应将参加审计人员的名单及执业经历等资料书面报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审查和备案。

第十六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在申请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前,应通过相关经济合同预留部分工程尾款,待竣工决算审计结论下达后再予清算。

第十七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中从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与竣工决算审计有关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的审计调查,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可以作为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代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第十九条列入国家或青海省审计机关审计计划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根据需要,可在国家或青海省审计机关审计前进行预审。国家或青海省审计机关审计后,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将国家或青海省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和本单位根据审计结论进行整改的情况,书面报水利部内部审计办公室或省审计厅。四、审计程序第二十条水利厅组织验收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由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应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完成后十日内按职权范围向其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或同级水利内部审计机构提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书面申请。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或同级水利内部审计机构在接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竣工决算申请后十日内提出安排意见。

第二十一条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或受委托的社会审计机构对水利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要事先拟定审计实施方案,组织审计组,并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书于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三日前送达。

第二十二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应积极配合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或被其委托的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并按照审计需要提供下列资料:

(一)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

(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预算(概算)批复资料;

(四)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或资金筹措文件;

(五)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合同文本和招标、投标有关文件和资料;

(六)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的资料;

(七)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内控制度;

(八)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有关的财务账簿、凭证、报表及工程结算资料;

(九)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初步验收报告;

(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十一)审计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应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第二十三条审计组或受委托的社会审计机构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终结后,提供《水利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的水利建设项目法人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根据提供的《水利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评价审计报告》,以及被审计单位的书面反馈意见,提出水利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

第二十五条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下达水利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后,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必须执行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按照审计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在60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整改情况报告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

水利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作为主持组织竣工验收的主管部门的审计依据。五、罚则第二十六条水利建设项目法人违反基本建设规定和财经法规的,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建议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处罚。

第二十七条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单位有关责任人员违反财经法规、财经纪律和本办法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第二十八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单位有关责任人员干扰、阻止、破坏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给予警告和制止,必要时向水利厅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有关责任人,由水利厅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第二十九条审计人员办理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的原则。对、、的审计人员,由水利厅追究审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六、附则第三十条全部由地方资金进行建设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由各州、地、县(市)水务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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