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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招投标审计要点8篇

时间:2023-07-23 08:21:54

采购招投标审计要点

采购招投标审计要点篇1

关键词:项目建设;物资采购;招投标;审计监督

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197-01

据统计,一个国有大型企业内部每年涉及的工程建设投资、设备备件采购以及各种福利采购达数亿元。其中单项采购在30万元以上的项目占到一半以上。为了最大限度的节约资金,又能使工期、质量得到保证,各大企业一般都设置了自己的内部招标机构,将招投标工作贯穿于各项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之中。本文就如何加强国有大中型企业内部招投标工作的审计监督,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对内部招投标实施审计监督的重要性

随着企业内部招投标工作的不断发展和深入,这项工作已越来越受到各大企业的重视,机构设置形式和管理程序也日趋成熟,招标采购作为一种新型的采购管理模式,已成为企业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的一种主要形式。但由于种种原因,仍有部分招标形式化,甚至违规操作,是招投标不能得到公正、合理的结果,给企业造成一定损失,因此对内部招投标实施审计监督显得尤为重要。招标采购审计是对招标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全过程监督,目的是保证企业以最优“性价比”采购到符合需求的物资,满足建设和生产需要。它可以增加采购招标工作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让招投标从业者不愿也不敢违反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给招投标市场营造一个诚信守法、公平公正、规范运作的良好环境。

二、企业内部招投标普遍存在的问题

招标采购审计是一项新型的工作,它是近年来随着招投标工作的普及和发展而产生的,它保证了招投标工作有效的、健康的发展。为了开展好内部招投标的审计监督工作,首先要认识到当前企业内部招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这样才能做到审计监督有的放矢。

1.符合招标条件的采购不招标。采购人员对制度执行不力,该招标的不招标,而自行采购,往往给企业买来质次价高的物资。

2.编制的招标文件不严谨、不规范。招标文件将成为合同的附件,是企业自我保护、处理纠纷的依据。主要问题有:一是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的人才,二是编制的文件有明显的不平的条约。

3.简化资格预审过程,评标时间仓促。在实际招标工作中,许多企业往往简化资格预审,只对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进行简单审查,而忽略了对投标人财务状况、银行资信、技术装备、生产许可等全面的了解,导致投标人不在同一起跑线上,增加了开标后工作量,给评标工作带来难度,加之内部招标一般都在半天或一天内完成,因此很难让企业采购到价廉物美的产品。

4.确定中标单位倾向性较强。由于领导打招呼或评委被收买,在制定招标文件和评标过程中违规操作,造成不公平竞争,致使许多产品价格低、质量好的单位难以入围中标。

5.发生串标(围标)现象。由于内外勾结或疏于调研,加之经销人员相互熟悉,容易彼此达成协议(串标),大家轮流中标或暗中抬高标价,损害企业利益,使招标流于形式。

三、如何做好内部招投标工作的审计监督

(一)招标采购的事前审计监督

1.招标准备工作的审计。充分的招标准备工作是做好招投标工作的前提。审计内容包括:招标采购计划的可行性、必要性、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招标审批等手续的合规性、齐全性;招标方式选择的合理性,是否符合采购物资性质和制度要求;招标实施条件是否具备等。

2.招标文件的审计。科学合理的招标文件是做好招标工作的基础。审计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编制的科学性、合法性、完整性;投标人资格的有效性,确定有无采购风险;是否存在对投标人不合理的资质要求限制。

(二)招标采购的事中审计监督

1.投标审计。投标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招标人指定的投标地点的过程。审计内容包括:投标文件的登记、签收记录;投标书的密封情况;投标的产品标样是否分别标识并单独存放;投标人在送达标书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其所作出的补充、修改、替换或者撤回已提交相关书面记录。

2.开标审计。开标是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代表参加,当众开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并加以记录。审计内容包括:标书密封的完好性、有效性;投标人资质的符合性、合法合规性、真实完整性是否与招标文件相符,有无虚假资质情况;标书的填写格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评标审计。评标就是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从而确定中标人的过程。审计的内容包括:评标内容的全面性和评标标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评标应当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评议,不得临时采取招标文件以外的标准和方式进行评标;重点审查评标方法(如综合评标价法、全寿命费用评标价法、最低投标价法、百分评定法)采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评标过程是否保密,不受外界干预;评委彼此之间应相互独立评标,杜绝人为原因造成的评标不公平现象。

(三)招标采购的事后审计监督

采购招投标审计要点篇2

一、目前高校可以采用的物资采购审计的两种模式

根据高校各自的管理模式和要求、物资采购业务量的大小以及内部审计机构资源等的不同,物资采购审计可以采取项目管理式审计和过程参与式审计两种模式。

项目管理式审计是有重点、有目的地将某物资采购部门、环节或物资品种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形成为特定审计项目,并实施相应审计程序的审计模式。大、中型规模的组织适合采用该模式。该模式适用于采购规模较大、年采购金额较大、社会知名度较高的高校。过程参与式审计是由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参与监督物资采购的全过程或者部分重要过程,实现物资采购审计的日常化。小规模组织可以采用该模式,一般职业院校、小规模高校也可以适当采用。在此我们要注意的是,不能断然割裂这两种审计模式的紧密辩证关系,将其绝对化。事实上,这两种审计模式可以综合运用,联系推广。在内部审计资源缺乏的特殊情况下,可采用过程参与式审计。在积累了一定信息的基础上并且对该项目进行审计涉及高校的重要性权益时,则以项目管理式审计为主。两种审计模式可以相互结合起来,关键是怎样发挥出采购审计的最大效益。

比较上述两种采购审计模式,说明可以通过对高校内部某个业务流程或环节,有效地开展审计工作,达到最大限度地节省审计成本或资源的目的。不一定非要开展专项的采购审计,才算是采购审计业务。必要时实行业务外包,可以委托中介单位进行采购审计。

二、开展高校物资采购审计的重点和方法

高校物资采购审计应采取“重点突出,区别对待”的方法,选择采购数量较大、采购次数频繁、采购价格较高、采购价格变化频繁、质量问题突出、长期积压或短缺、群众反映普遍、领导关注、内部控制薄弱和出现错弊概率较高的环节或物资类别等。审计重点集中于如下两点:一是对物资采购过程中的招标文件以及采购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等所进行的审计,防止出现包括盲目签订采购合同风险、合同无效风险、合同条款不利风险、合同违约风险和合同档案管理混乱风险等。二是对采购方式执行情况的审计,对物资验收、货款支付、办理索赔等业务执行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等所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对列入审计重点的业务,一般采用全面审计法,对物资采购涉及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资料和资料的每一个方面进行全面审计。对于列入审计范围的非重点业务,一般采用抽样审计的方法,选择有代表性的采购流程或品种进行审计,可以运用检查法、函证法、询问法和重点审计法、复核法、观察法、分析法等方法。

三、开展高校物资采购审计的措施

具体审计措施如下:

1. 招标文件确定过程中的审计

资产使用部门经学校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办同意后进行某项物资招标采购,审计部门按其职责权限适时介入,对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拟订的招标文件进行审计,监督购置仪器设备的资金是否到位、是否纳入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并关注招标文件中对所购设备、材料的型号、规格、技术性能、指标要求、系统配置、报价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资信度考查情况、业绩要求,对开标时间、地点以及招标人所要求的其他附属要求,如供货时间、付款方式、预留质保金或保修金的数额等是否表述清楚,用词是否准确,避免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理解不一而产生疑义。关注招标文件是否存在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的情况。涉及特定专业判断的,可以咨询有关专家意见作为佐证基础性资料,但应考虑回避制度。是否存在招标机构、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相互恶意串通的虚假招标行为。另外,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2.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的审计

审计部门须关注评标专家组成员是否都是依据招标文件和评分细则独立地对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客观、公正、公平的打分;是否符合低成本高效益原则;标底价格明显偏离、违背市场规律的,可请招投标中心负责人组织评委在评标过程中给予判断认定。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是否向招标人提供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的基本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排序,采购人是否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是否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是否有异议,招标采购单位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3.经济合同审签过程中的审计

采购合同签订的合规合法性应当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采购合同条款的完备性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

(2)采购合同的执行结果。

(3)审查合同的管理是否规范。

审计部门须审查采购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规范、完备;合同价款是否公平合理;合同中涉及各方的责权利、质量、设备安装工期、付款方法、保修及其时效规定是否合规、完备;关注中标方是否将投标文件中的优惠条件逐条落实在合同中,力争维护学校的权益不受损失。

4.验货付款过程中的审计

技术较复杂、金额较大的由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组织验收小组,参与验收的人员须包括资产与设备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审计及监察部门和有关专家在内,实行部门会签制度。验收工作应围绕着是否按照采购文件和合同有关条款的要求,对应验收对象的数量、质量及规格型号等的符合性进行审查。

5.物资采购后续审计

对并不是一次性结清的采购业务,审计部门应做好备用台账的记录工作。需要办理退换或索赔事宜的,要将处理落实情况详细记载,控制付款额。到使用部门进行回访,了解退换或索赔事宜的处理情况,同时对厂商的服务质量和态度做到心中有数,也为下次招标提供有反馈价值的信息资料做好准备。

主要参考文献:

[1]徐广生。 教育采购招投标业务审计的难点[j].中国内部审计,2008(1)。

[2]陈启蕴。 浅析高校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审计中的关键控制点[m]. 教育部财务司。中国教育审计二十年。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采购招投标审计要点篇3

一、西方国家政府采购审计的概况

政府采购审计是在政府采购的基础上产生的。政府采购制度是2 0世纪3 0年代世界性危机———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国家由于政府采购支出巨增而强化预算管理与经济直接干预作用所建立的一种政府公共支出管理制度。西方发达国家的有关法规对政府采购审计作出了明确规定。

美国政府十分重视采购管理和采购监控工作,于1990年成立了联邦采购规则委员会,负责监管该在联邦的实施。法律规定,如果招标过程招标人违反了有关规定,投标人可以要求招标人改正或对其行为作出解释,或请求仲裁,或向法院起诉,或要求审计总署对其有关事实作出独立审计。英国政府各部门的支出受议会“公共支出委员会”的监督控制,该委员会受“全国审计办公室”的监督,而“全国审计办公室”则是由“部门审计员兼总审计长”的领导。部门审计员兼总审计长享有高度的独立工作权,可以自主决定审计程序与方式,也可以履行其他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检查,决定向议会报告的内容,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拥有充分的监督权。比利时的招标采购法律执行的监管主要由公共委员会负责,通过审计等监控对招标采购程度进行严格的监督。

二、我国政府采购审计的意义

1、政府采购审计的必要性。首先,建立政府采购制度,在达到强化财政监督的同时,必须坚持审计监督。即将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条例》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政府采购制度后,强化了财政监督职能;但巨额的财政支出和复杂的经济活动,更需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应当看到,建立政府采购制度,加强财政监督的同时还必须强化审计监督。其次,建立政府采购制度后,需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职能。在世界范围内,政府采购行为中存在着不少贪污腐败现象,一些财政专家主张利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加以遏制。但这只是一方面的约束,还需要利用审计职能进行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高层次监督”的作用,使政府采购公开性更强,透明度更高。

2、政府采购审计的作用。一是协助解决采购中所遇到的。在政府招标采购过程中,运用审计手段,可以防止某些漏洞的发生,监督整个招标采购过程,纠正不正确的操作和程序,确保采购财务支出的合理性。二是通过审计手段达到预定的采购效果,如达到经济的目的,以更好的方式交货等。三是为以后的采购积累经验。通过审计,可以政府采购中的成败得失,为以后提高采购质量服务。四是防止和查处政府采购中腐败行为。

三、政府采购审计的种类

政府采购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可以分为采购审计和管理审计;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1、管理审计和采购审计。管理审计的内容包括:对组织机构的审计、对个人活动的审计和具体业务的审计。对组织机构的审计是指供应商的组织结构、决策、程序及资料系统,内部职工关系、工作效率考核方法等有关管理事项,同时考察招标采购部门的工作计划的制定及工作进展情况,考察其是否符合需要。个人活动的审计指评定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某些计划是否达到规定目标及标准。具体业务的审计主要指在审计工程中对组织结构、工作分配方法、工作计划及其活动、考核衡量方法进行审计,考察其成本价格及其有关财务事项,以达到经济效益目的。采购审计的内容包括:政府采购预算合法性审计,招投标过程合法性审计,固定资产审计等内容。

2、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内部审计是指采购机构内部组织建立审计制度,对采购作业过程进行审计;外部审计是指根据有关法规规定,由国家审计机关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的审计。为保证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顺利实施,招标采购机构应制定审计工作手册或审计条例,作为执行审计工作的标准和指南。审计手册或条例应包括如下要点:

(1)明确制定审计手册或条例的原则。(2)规定审计责任。(3)规定审计范围。(4)规定审计工作进程及方式。(5)规定审计的。(6)规定审计报告的。

四、政府采购审计的主要内容

政府采购审计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政府采购预算的合法性。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确认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办理一定的手续,否则就是不合法的预算。审计时,应查明预算的编制是否遵循规定的程序,其数字有无依据;预算是否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在人民代表大会休会期间,是否经其常务委员会审查认可;预算的追加或追减是否遵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要注意审查预算过程中有无任意追加或追减现象,以强化预算约束。

2、招投标过程的合法性。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审计,主要目的是为了禁止投标行为和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公共利益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审计时,应注意投标者之间是否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在招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投标者是否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招标者在公开开标前,有无开启标书,并将投标情况预先告知其他投标者,或者协助投标者撤换标书,更改报价的行为;招标者是否与投标者商定,压低标价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者或招标者额外补偿;有无招标者预先内定中标者或向投标者泄露标底等违规行为。如果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诸如小团体利益、地方保护主义、人情关系等,必将使政府采购产生变异,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

3、固定资产审计。在西方国家,属于政府采购的民用品主要是各类办公设施和办公用品、大型科研设备、能源、、邮政、电讯等公共设施及政府所需的其他劳务。从我国政府采购的试点情况看,政府集中采购物品的单位价值均比较高,属于固定资产管理的物品较多,因此,对固定资产进行审计,是政府采购制度的必然延伸。行政事业单位是非物资生产部门,固定资产不提折旧,修理费用直接列入经费的支出科目,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由国家财政拨款,长期以来存在固定资产管理不受重视、账目不清、财产家底不清、制度不健全、损失浪费严重的现象。为使国有资产得到合理的运用,妥善地保管与维护,对政府集中采购的固定资产坚持延伸审计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采购招投标审计要点篇4

采购部门作为职校使用财政拨款的最大输出口,其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是职校良性运行的必要屏障。本文以内部审计为视角,研究了职校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规范化管理职校采购工作,以期为职校相关采购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

采购管理;内部审计;职校

三年来,仅从政府公开招标评审专家审查投标人财务状况真实性,由原来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报告到现在审查投标人的财务审计报告可以看出,职校内部审计要点之一是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采购—资金支付”循环审计,加强对采购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的过程审计。笔者以内部审计为视角,就职校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采购管理办法进行研究,期望给职校采购同仁一些参考。

一、职校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规范

政府采购预算审批的特点要求学校提前一年准确而详尽地制定下一年度财务预算,并根据预算编制完整、详细的年度采购计划,这对职校来说操作难度较大。一方面职校采购的品种多,很多技术更新发展非常快,很难提前一年提供技术参数、金额等完全准确的采购计划。另一方面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时间较短,经常出现资金的支出不明确、预算编制不够精细化等问题。职校对资金是否合理科学地使用关注度不高,对政府采购项目科学认证、市场调研较少,存在重复申报、预算方案执行过程中批复资金严重不足或者富余等两极分化现象。

2.对实训耗材采购程度不够重视

随着世界技能大赛以及各类项目的国赛、省赛层出不穷,职校参赛热度有增无减,耗材的采购份额在职校采购工作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实训耗材采购的方式决定了耗材的品质,实训耗材供货时间的紧凑性影响了参赛选手的实操次数,间接影响参赛成绩,实训耗材采购所节约的资金可直接降低实训参赛成本。目前职校实训耗材采购还存在着耗材选购依据不充分、价格控制措施不到位、资质审验不严格、货物配送服务不满意等问题,成为降低实训耗材采购合理性、行业竞争不透明、资源效能低下等诸多问题的根源。

3.采购人员专业性不强

采购工作在职校起步较晚,很多职校没有独立的采购部门或者采购部门成立较晚,采购管理人员往往都是兼职或临时调用,对人员专业素质考虑甚少,拥有专业采购技术和能力、熟悉法律法规、了解职校管理模式而且熟悉市场各种产品性能和价格等的现代采购人才非常紧缺,与职业学校的实际需求存在较大差距。

二、职校采购管理办法及监督工作的对策

1.规范职校采购制度,合理选择采购方式

以广东省为例,2014~2016年,财政部、粤财厅等频繁下发了各类管理制度改革意见、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职校采购应切合政策导向,及时修订本单位的采购制度,合理选择采购方式,明确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采购方式适用的范围。在采购方式的选择上,职校采购应以公开招标、网上竞价、电商直购等采购方式为主导;规范使用邀请招标方式、询价采购;对于需求时间急、采购预算达到公开招标采购限额标准的要灵活处理,尝试使用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严格把关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需求,组织专家论证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

2.强化招标文件的论证审核工作

2016年,教学设备采购预算金额达到50万以上需选用政府公开招标。招标文件中设备的技术参数成为关注的焦点,技术参数是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参考依据,指向性的技术参数具有排他性,招标过程中容易受到投标人的质疑投诉,严重者可能会导致流标。强化招标文件的论证审核工作,组织专业审核小组严格审核设备技术参数,以使用部门实际使用需求为落脚点,以确保采购不超预算为前提,以公允性为目标,着重审查内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如:招标文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是否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有无歧视性内容,招标评分标准的合理性,设备购买后的质保和维修情况等。通过严格的审核,使招标到的设备在购买价格、技术特点、售后服务等方面得到保障。

3.学校内部审计监督贯穿采购、资金支付始终

依法依规合理采购,保证管理与服务公权力的正确行使,强化纪检监察审计贯彻采购流程、资金支付始终,从招标文件编写论证、采购结果公允性、合同条款的完整、公正性到资金支付程序的合法性,进行整个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审计,如下图所示。招标文件论证审核内部审计事前审计公开招标中标结果确认招标公示结果公示事中审计签订合同备案验收资金支付校内邀请招标或询价采购5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事后审计图要审计是否按照事前确定的标准进行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防止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监督开评、评标、定标的程序合法性,从专家人数合理性、专业对口性,过程是否全程记录,是否有专家发表具有导向性的言论等方面入手,充分发挥审计人员功效,降低腐败滋生点。近年来,职校内部审计及上级监管部门对实训耗材采购风险防控意识增强,实训耗材的监管将成为采购领域惩防体系的重点之一。

4.提高采购过程的公开透明度

职校采购管理工作要重视舆情导向,通过政府采购网站、学校网站做好采购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信息公开工作,提高采购过程透明度,接受社会的监督。

5.建立供应商诚信体系

建立职校供应商诚信体系,明确管理、准入、奖惩、淘汰等制度。严把供应商准入制度关,审查经营资质、年度审计报告、工作业绩、有无行贿记录证明等资料。与合格供应商签订诚信承诺书,并建立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过程中以保障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前提,强化供应商诚信监控,提高供应商的廉洁、守法、自律意识,对刻意隐瞒不良记录、肆意妄为、不服从学校管理的供应商,一经发现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学校项目采购投标工作。

6.加强采购管理人员素质培养

职校应注重采购管理人才的培养,提升采购管理人员的专业采购技术和沟通协调能力。采购管理人员的能力影响着采购质量与效率、风险防控等诸多方面。可多走访同类院校,探讨采购管理经验,互相取长补短;组织采购人员参与采购管理系统专业培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基础素质,增强谈判、沟通等能力,掌握新型采购方式。

三、小结

强化职校采购管理制度,提高采购人员素质,切实做好职校采购工作。从内部审计视角下职校采购管理研究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规范职校采购制度,合理选择采购方式;强化招标文件的论证审核工作;学校内部审计监督贯穿采购、资金支付始终;增强采购过程的公开透明度;建立供应商诚信体系;加强采购管理人员素质培养。

作者:王增娣 单位:广东省技师学院

参考文献:

[1]张恩科,李帅帅,王凤等.医用耗材采购管理体系建立的探究[J].中国医疗设备,2016(31).

[2]邢昊昱.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的规范化流程管理的探索[J].重庆医学,2016(12).

[3]沈慎涵.新形势下的高校物资政府采购管理探讨[J].经贸实践,2015(14).

[4]陆美莲.职校政府采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求知导刊,2016(3).

采购招投标审计要点篇5

关键词:消防部队 物资采购 审计工作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9-155-02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消防部队装备经费投入,消防部队物资采购审计在规范采购程序,提高消防部队装备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消防部队合法权益和形象。

物资采购审计,是指公安消防部队审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运用适当的审计方法,对一定限额以上的物资采购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等进行的监督、鉴证和评价行为。审计部门对物资采购活动全过程实施审计监督,突出审计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增强监督时效性,保证了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公开,防止和纠正损失浪费、违纪违规行为,确保采购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一、物资采购审计的主要程序及方法

物资采购审计主要对采购计划编制、采购预算保障、采购组织方式、采购合同签订、采购资金结算、采购结果实现等环节实施监督审查。审计部门应根据单位年度物资采购计划,编制物资采购审计项目计划,经批准后,列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审计部门对采购部门所提供的物资采购项目技术资料和市场信息等做好审前调查,为实施审计监督做好充分准备。物资采购审计应注重前移关口,切实强化事前审计监督,审计部门应在招标前一个月对物资采购活动相关资料实施审计。为确保物资采购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审计部门要及时要求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和后勤财务部门将批准列入年度采购计划、采购预算以及特殊任务需要临时安排的采购项目有关资料及时抄送审计部门。

二、物资采购审计各环节重点内容

1.采购计划和采购预算审计的主要内容。重点审查采购计划编制依据是否充分,内容是否详实,资料是否完备,规范标准运用是否适当,数据测算是否准确,调研论证是否可靠;采购预算保障是否与采购计划相协调,有无缺项、漏项或与计划相悖,有无背离市场公允,有无高估、低算等问题;采购计划编制和采购预算安排是否经过正常程序履行审核和审批手续。

2.采购组织方式审计的主要内容。重点审查选用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采购方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有无降低标准、简化程序任意选择招标方式,有无将集中采购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审核招投标程序是否符合“公开选购、公平竞争、公正交易”原则;对于按规定采取自行组织招投标的,应重点审核招标人是否具备标书制作条件与能力、评标委员会是否符合法定构成和法定资格。

3.采购合同签订审计的主要内容。重点审查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具有法定资格;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要求,有无违背法定原则、立约本意或损害合法权益;采购合同与补充协议是否相互联系、协调一致,有无相互矛盾或背离合同基本精神;合同主要条款(标的、价格、数量、质量、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是否完备齐全,是否表达准确,有无歧义或有悖采购内容要求等问题;合同标的与评审结果是否一致,有无超越范围或擅自增减变动等问题;合同订立是否符合批准的采购计划(预算)及有关要求,有无超计划、超预算的问题,有无违背质量择优和价格择低通则。

4.采购资金结算审计的主要内容。主要审查资金结算依据是否充分,手续是否完备;支付方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涉及违约责任引起的经济纠纷,是否依照有关规定条款予以妥善解决;质量保证金是否按约定预留、抵扣、使用和到期退还。

5.采购结果实现审计的主要内容。采购品种、规格、数量、质量、配置和有关技术要求等是否符合采购合同约定;物资验收、入库是否及时,手续是否完备;合同执行结果有无其他遗漏或偏差。

三、集中采购审计中应重点关注的问题

1.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应重点关注的问题。对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物资采购项目,除符合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或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比例过大的条件之一的以外,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要审查是否在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采购公告,审查投标保证金是否从同一单位账户划出,投标单位进行串标的情况,公开招标文件是否存在指定品牌,以特定区域的奖项作为加分条件等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况,例如在某次防护器材公开招标过程中,对公开招标文件进行审计发现评标标准中产品的技术指标与某一品牌技术指标完全一致,若按照招标文件制定的标准进行评标,与招标文件中指标一致的装备品牌将中标,审计及时提出修改采购产品技术指标的意见,确保了公开招标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在开标过程中,对投标单位在价格、保修等方面作出的优惠承诺,一定要求投标单位写出书面承诺,要审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优惠承诺是否落实。例如在某次装备器材采购中,投标单位书面承诺若中标赠送中标价值5%的装备器材,该公司中标后,经过审计发现未按照承诺赠送中标价值5%的装备器材,提出审计意见后中标单位按照承诺赠送了装备器材,为单位挽回了经济损失。

2.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应重点关注的问题。要审查项目是否符合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采用竞争性或者谈判采购方式: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竞争性谈判采购过程中要重点审查谈判小组要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供应商少于三家的不得组织进行竞争性谈判。要重点审查是否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例如在某次防护器材竞争性谈判采购过程中,采用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报价不是最低,经过竞争性谈判现场审计监督,最终确定符合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应重点关注的问题。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应重点审查采购项目是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要重点审计,单一来源采购是否在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公告,在规定期限内若有供应商投标,该采购项目就不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要审查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是否进行市场调查,确定技术规格和市场价格。要审查是否成立了采购小组,采购小组是否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例如在某次防护服装采购项目中,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该项目审计发现,未成立采购小组,提出审计意见后成立了由2名专家和1名采购人代表组成的采购小组,经过采购小组与供应商进行谈判,成交价格较供应商报价降低了10%,为单位节约了采购资金。

4.采用询价采购方式应重点关注的问题。要重点审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的项目是否符合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条件要求。要重点审计供应商是否一次报出价格,不得更改,并对询价采购文件或询价函所列出的全部技术、商务要求作出承诺。为确保询价采购方式采购的货物价格合理,审计人员可以通过查询、测算等方法确定合理、公允的价位,根据采购物品的不同情况可采用不同的询价方法,例如分别询价法、交叉询价法、网上询价法等。一般情况下,审计人员要对拟采购的货物要事先进行市场询价,先从网上筛选商家,上百度地图搜索商家位置,再到实地进行实地询价,询价过程中要注意货物的性能、技术标准等是否达符合采购要求,要记录商家报价并与从网上查询货物价格相结合,确保采购的货物价格合理。

参考文献:

[1] 蔡春红,万一.公共资金管理使用的法律规范――《政府采购法》实施.经济管理,2003(5)

[2] 汪才华.期刊课堂(一)招标采购基本术语(上).招标采购管理,2013(2)

采购招投标审计要点篇6

采购方式的确定,通常在物资采购立项阶段的项目批复环节,是决定物资采购后续程序的关键,目前采用比较多的是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比价采购、单一来源谈判四种方式。四种方式各有利弊,应当在满足物资采购要求的同时,最大限度的引入竞争机制,同时兼顾公平、公正原则。

在当前国家局“应招尽招”的指导思想下,公开招标被认为是物资采购的首选方式,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公告征求意向企业,再通过一定的程序的综合评价来确定中标企业。但是公开招标也有程序相对复杂,采购周期长的缺点。对所有项目无差别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虽然最大限度地降低了采用其他采购方式舞弊的风险,但是对于数量少、金额小的采购项目,无异是一种资源的浪费。而临时性、突发性、紧急性的物资采购,例如突发病虫害,急需采购农药,采用公开招标程序又难以满足其时间要求,因此应当针对项目数量、金额、采购标的价格差别程度、市场供应商的数量以及紧急程度和采购方式特点综合考虑,通过民主集体决策的方式,选取最适合的采购方式,以确保采购目标的实现,同时做到严格规范,又不造成资源浪费。

规范严谨的招标文件是物资采购有序进行的条件

招标文件的审计仅在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过程中进行,发生在采购实施阶段的采购实施准备阶段。在公开招标程序中,无论是委托招标还是自主招标,招标文件是需求单位向供应商传达采购具体信息最主要的方式。需求单位通过招标文件向有意向的供应商表达需要商求的具体要求,以及具体的评标办法。供应商则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投标。招标文件是严肃的,不仅是公开招标顺利进行的基础,也是影响招标结果的重要因素,更是后期合同签订的重要依据,因此需要特别关注。其审计关注的要点一是招标文件对需求商品的描述不能带有明显的排他性和歧视性,如指定品牌等,应当保证所有有能力、有意向的供应商都有资格参与投标。二是语言表达准确,避免模糊,防止因言辞不准确导致投标商的理解偏差,导致后期招标失败。三是评分办法的合理性,评分办法要具体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既要起到筛选作用,又不能过于苛刻。

严肃公正的招标过程是物资采购圆满成功的核心

作为采购实施阶段最重要的一环,评标委员会通过一定规范化的程序选定中标供应商。审计部门在此环节必须全过程参与,严格把关招标程序,以保证招标过程合法规范。关注的要点一是注意投标商资质的审查,通过对其经营资格证书的审查,确保投标商是符合招标资格要求的有独立参与投标能力,并有相应的委托授权文书。

合法合规的采购合同是物资采购双方利益的保障

采购合同的签订在中标公告之后,是采购实施阶段的结束环节。合同是具有法定约束力的文书,双方签订合同也就意味着买卖契约关系的缔结,双方必须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必要的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对合同的审核必须要有严谨的态度。合同审核的关键点在于:

(一)合同内容的审核。对采购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及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查看合同中是否含有不当言词或存在违法违规可能的内容,是否使用模糊语言、易造成歧义,对约定的履约责任和服务承诺是否明显夸大、与实际不符。

(二)合同关键条款的审计。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金额、规格型号是否准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保修期限是否明确等。

(三)合同一致性的审计。合同的一致性是指合同文本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特别是合同签订金额与中标金额的一致性。

严格有效的资金管理是物资采购顺利完成的标志

物资采购的结束阶段包括验收付款和整理归档两个环节。由于物资采购管理程序中并无规定采购付款时必须经审计的条款,而项目结束后审计部门要对整个物资采购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因此这一阶段的审计工作应该在验收付款之后的时间段进行。资金管理审计应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项目资金的运用情况审计。二是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审查物资采购项目是否有超出预算金额情况,超支一定比例的是否有原审批机构的批复;是否有采购金额明显低于预算批复金额的情况,预算执行率不高的原因是什么。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应形成报告,归入物资采购档案。

采购招投标审计要点篇7

【关键词】 高校仪器设备采购;招投标;审计

随着国家对教育事业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高校办学规模迅速扩张,对于仪器设备的采购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仪器设备对于提高高校教学和科研水平,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人才等方面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如何利用有限的经费,尽可能多的采购高质量的仪器设备是各高校都面临的一个课题。

招投标制度是一种高效、科学、有组织、有规范和透明度高的交易运作方式,是以竞争方式通过招标、投标、评标和定标等运作程序来确定中标方,订立合同的制度。我国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积极推动了高校采购工作的开展。现在虽然各高校都在物资采购等领域引进了招投标的制度,但是因为操作不规范、监督不全面等原因影响了有效竞争的开展。随着审计发展的深入,审计工作从以监督财务收支为主发展到以效益为归宿的全面审计,那么审计在招投标过程应如何发挥免疫系统功能值得探讨。

一、高校仪器设备招投标采购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机构设置混乱

由于招投标工作实施时间尚短,很多高校在机构设置方面仍属于摸索阶段。有的高校成立了独立的招标中心,有的高校由招标工作小组组织工作,如仪器设备采购由资产管理处负责,工程项目由后勤管理处负责,综合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负责等,多个部门均具有采购功能,管理过于分散。有时招标的负责部门就是使用部门,从招标信息的、招标文件的编写、开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等均由其一手操办,“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部分权利过于集中,不利于公平竞争的开展。

(二)规避招标

按照现行《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标书发放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二十日,资格预审公告时间必须有七个工作日,中标公告也要七个工作日,按照上述程序最低时限需要34天。有的部门即认为招标过程程序复杂、周期较长,从而存在有意或无意规避招标的现象,将达到公开招标的标的化整为零,或将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改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招投标工作流于形式。

(三)评标人员缺乏专业技能

评标是招标工作最关键的环节,我国《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但由于学校规模不同和专业性的要求,每次招标都邀请专家评标往往难以实现。一般高校的评标小组是由使用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及纪委监察机构组成。虽然他们来自不同的部门,但大都缺乏招标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缺乏对招标标的市场行情的掌握,一些专业的设备特别是进口的仪器设备只有使用部门才有深入的了解,技术标容易被导向,由此带来的种种限制约束了商务标的谈判。同时有的使用部门的负责人被要求参加评标,却屡屡以工作忙或者上课为理由,仅派自己的研究生参与招标,而研究生往往无法对技术参数等方面起到应有的把关作用,还要一次次的请示,招标的效果、严肃性都无法保证。

(四)缺乏实质性的监督

我国《招标投标法》提出“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但这只是原则上的规定,在高校招投标过程中,缺乏可执行的细则,纪检监察人员无从下手。实践中通常是在评标阶段纪检监察人员才介入监督,而且监督也仅仅停留在评标阶段上。前期的调研、招标信息的、招标文件的编写、后期的合同签订及履行等环节都无法参与其中,这样的监督往往流于形式。

(五)串标

存在于投标人之间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串标。串通招投标是指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或者投标者与投标者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标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竞争对手或损害招标者利益的行为。由于投标人与使用部门接触较多,采购预算已明确,潜在的中标人也较明确,为保证招标进行,潜在中标人请其他各家进行陪标,中标人支付一定报酬,在长久的合作关系中,投标人之间已经形成利益共同体,大家轮流坐庄,同分一杯羹,表面看既符合招标的程序,又符合使用部门的意愿,同时保证了公司自身的利益,但是串标行为违背了市场经济下竞争择优的原则,招投标制度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高校仪器设备招投标采购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招投标的管理机制及操作环节不够规范

《招标投标法》对于招投标的相关原则问题进行了界定,具体到各高校,虽然不少高校制订了相关的规章制度,为招投标工作的法制化提供了基础,但是由于制订的制度本身不完善或存在漏洞,在实际执行中缺乏严格的操作规程和必要的监督制度,造成了高校招投标行为的混乱局面。

(二)重视程度不够

有些高校对招投标制度的重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对招投标法律法规了解不足。有的高校虽有认识,但重视不够,对健全相关制度不积极,导致高校招投标活动中以随意性冲击规范性的事件频频发生,造成高校招投标活动的诸多不规范。

(三)高校特殊性的影响

高校一般以学期来安排工作,物资采购大都要在夏季和冬季开学之前完成。加上一些课题研究的突发需要或引进人才团队的进入,经常使得正常的招标成为教学急需,特事特办,严重干扰了招投标的正常进行。

三、完善高校仪器设备招投标采购的制度构想

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提出的“国家审计免疫系统”观点指出:审计的本质就是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国家审计有责任更早地感受风险,有责任更准确地发现问题,有责任提出调动国家资源和能力去解决问题,抵御“病害”的建议,有责任在永不停留地抵御一时、一事、单个“病害”的同时,促进其健全机能、改进机制、筑牢防线。这一理论观点赋予了国家审计以新的内涵,对于内部审计而言,它也是适用的。在高校仪器设备招投标采购过程中,也应该构建“免疫系统”功能实现机制,发挥审计预警、保护、监督、提醒完善等功能。

(一)设置专职机构,理顺招投标管理体制

高校应建立专门的招投标管理机构(如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招投标工作,制订招投标工作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建立由校领导、审计部门、财务部门、纪委监察机构组成的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投标管理机构的决策和监督。同时建立由使用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纪委监察机构组成的招投标工作小组。招投标管理机构全部的招标工作要求纪委监察机构、审计部门全程参与。

(二)从源头抓起,加强对仪器设备采购预算的审计,实行计划性采购

对于高校来说,部门预算是否科学、准确直接关系到仪器设备采购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在学校财务部门每年度规定各部门上报预算时,各需求部门都要及时地做好本部门的采购计划、预算,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论证,考虑学科发展的趋势,保证购入的仪器设备技术上的先进性和科学性,坚持经济上的合理性,努力降低资产的购置成本,合理确定开支顺序,确保重点支出的需要。

在年度预算确定的基础上,各部门应制订详细的年度采购计划。定期(如每季度首月)集中报送采购申请,经资产管理部门初审,审计部门复审,报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同时集中申报可以方便采购部门做出科学合理有效的安排,发挥集中采购的计划性和规模效应。

(三)加强招投标全过程的审计监督

1.招标文件的制定与信息

招投标管理中心按照申请部门提交的大型设备购置可行性报告编写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仪器设备配置要求,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投标报价要求等,招标文件草拟后,由审计处、纪检监察部门复审,杜绝倾向性采购意向,避免由于招标文件不规范导致招标工作陷入被动局面的发生。

2.资格预审

通过资格预审可以了解满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了解其是否具有法定资格,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条件,筛除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有效防止陪标人的介入,提高招标的效率。

3.完善专家库建设,保证专家的独立性

由各个专业内具有较好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老师组成专家库,或建立相邻高校间联合评标专家库。招标前,在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的监督下,通过严谨规范的程序,随机从中抽取法定数量的专家,组成本次评标委员会的评委。同时,纪检监察部门也可以邀请兼职监察员参加招标,一方面加强监督,另一方面也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招投标的活动中,增强对招投标活动的正确认识。

4.开标和评标

标书应由审计、纪检监察部门检查其密封性、有效性,并当众公布所有招标文件的内容。评标是整个招标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招标小组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标,不得临时采取招标文件以外的方式进行评标,应确保评标过程中平等、公开的对待所有投标者。审计人员应关注招标小组成员在评标时的独立性,杜绝人为原因造成评标不公平的现象。对于专用仪器设备特别是进口设备招标,因为其多品牌,且不易比较,应采用最合理低价原则,在技术方面都能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报价、售后服务等多方面的因素,全面衡量最终确定取舍。对于通用设备招标,由于其性能、质量容易比较,市场也较透明,一般采用最低价中标原则。

5.定标及标后

招标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就中标结果进行公示。中标结果以签订合同来约束双方的行为。合同由招投标管理机构起草,经使用部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审核后签订。合同条款应尽可能详细、周全,保护学校利益。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部门应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四)强化标后固定资产管理,构建仪器设备共享平台

长期以来,高校招标往往忽略后期管理,实际上购买仪器设备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使用部门利用该仪器进行教学或科研,形成相应的科研成果,因此审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掌握仪器设备的实际质量及使用部门的受益程度,并提醒完善其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构建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有利于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避免重复购置造成的资源浪费。在平台上公布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技术指标等信息,开放网络查询系统,供全校教职工查询仪器设备的详细情况,促进仪器设备资源整合,优化固定资产资源配置,形成一个与高校发展相适应的最佳的固定资产规模和结构,同时也构成对仪器设备购置的监督环境。

招投标采购通过一整套严格的程序使投标人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开展有效地市场竞争,是资源配置效率最高的市场机制之一,它可以减少其他因素干扰,有效防止采购中的腐败行为,有利于学校用有限的经费选购到最合适的产品,资金效用最大化。审计部门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全程介入,将有效规避由于公平竞争市场机制未形成所带来的诸多问题,最大限度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我们应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推进内部审计工作向以真实性、合规性为导向的财务审计和以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管理审计并重转型,为高校事业健康发展全方位地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 岑美娣.浅论建立完善制度与高校招投标工作[J].兰州学刊,2008(10):207.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Z]. 2000.

[3] 张林波,李霞.高校招投标监督问题探讨――从纪检监察的角度来谈高校招投标监督[J].希望月报,2007(9):63.

[4] 袁俊,张松.高校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对策[J].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4): 85.

[5] 黎仁华,喻婷.国家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定位及实现机制[J].中国审计,2009(21):28.

采购招投标审计要点篇8

(一)缺乏有效监督

许多单位在政府设备采购过程中,没有详细制定规章制度,甚至成为部门领导的“一言堂”,使得审计人员难以进行监督。在审计过程中往往也只是监督开标一个环节,而且仅仅是对个人行为和程序进行监督,限于专业知识,难以对评标的合理性进行监督。同时对于招标文件、签订采购合同、验收交付等环节无任何审计监督,这种监督的形式化最终造成了设备采购监督的落空。

(二)招标采购的权利过于集中

1.有些单位的政府采购只由某一个部门负责,而且从编写招标文件的设备参数到签订合同等均由其一两个人具体操办,明显权利过于集中,容易产生腐败现象。

2.由于招标机构数量较少,与相关的政府机构有着“特殊关系”,而招标操作了招投标的所有环节,哪怕仅仅是改动一两个采购参数也会对中标造成关键性的影响,而对招标机构的监督却十分有限。

(三)围标现象屡有发生

围标时有发生,围标人员在开标前数个小时内当场现金交易,特点是隐蔽,难以找到有力证据,加上“皮包、挂靠公司”现象较多,一定程度上给围标提供了滋生腐败的“温床”。

(四)评标专家的不专业

评标专家的专业性较难保证,目前评标专家为电脑随机抽取,看似公平,但实际上很多评标专家都非本专业专家,真正懂的专家可能只有1到2人,又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这种情况在特殊行业如建材检测设备、工程软件、化学设备、机电设备等这些领域时有发生。

(五)管理人员的专业性有限

很多单位的招投标管理部门主要管理人员不懂招投标,而且经常轮岗,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设备采购工作的正常开展,往往管理人员一个小小的错误,给单位带来了不可避免的损失。

(六)过于信任自主招标,回避公开招标

自主招标单位存在程序简单,周期短,比较方便进行管理等优点,就想方设法进行自主招标,甚至对于达到公开招标要求的项目进行人为分解,如某高校为了加快采购进度,将规定要求的超过30万必须进行政府公开采购的后勤设施维修项目,拆分成两个20万左右的项目,由学校自行组织招标,但是造成了较大的腐败风险。

(七)恶意中标时有发生

有极少数投标企业恶意低价中标,甚至不要投标保证金,让招标单位无法按时完成采购任务,有些项目拖延时间长达一年之久,如某地太阳能热水项目,原预算价1000余万,最后200余万中标,后来据了解,是供货商之间个人矛盾,恶意搞乱招投标市场。

二、设备采购审计对策

目前来说,我们设备采购审计的重点主要有预算审计、质量服务审计、招投标过程审计、设备交付验收审计等。

(一)加强招标预算和质量服务审计

预算审计又称价格审计,预算审计主要针对采购价格进行审计,当然这个价格是相对于不同质量保修服务而言的。质量服务审计就是对货物的质量服务进行审核。我们认为在同等质量服务条件下,在目前行业平均利润为20%的前提条件下,采购价格高于预算价格或低于预算价格的30%都属于异常价格,这和传统的政府采购观念不同,传统观念认为同等条件下越低越好,即低价中标最佳,但是多年的工作经验告诉我们,低于30%的一般都接近或低于成本价格,而企业在没有利润的条件下怎么可能提供优质货物,因此往往低价中标后,供货时的质量等级、售后服务等各方面都无法达到投标时的承诺,也导致最后验收时纠纷不断。这点和建筑工程招标类似,15年前我国曾经试行建筑工程低价中标,结果大量的项目先恶意低价中标,拿到项目后再进行项目签证、变更等,造成了很多建筑项目纠纷,严重影响了工程质量、进度。现在政府采购也在经历类似的过程,究其原因主要是目前我国已经是制造大国,在产品质量得到保证的前提条件下,各制造商价格的差异已经不大,当然除非是一些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而绝大多数企业是不能让自己落后其他企业太大的,试想一下如果企业成本太高,它怎么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呢?为此我们提出一个设想,参考建筑工程招投标设定投标有效价格范围,这个范围就是预算价格的下浮幅度不能超过行业的平均利润10%以上,原则上不在这个范围的为无效投标,同时为了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对低于合理价格范围的需要提供相关新技术、新材料的资料来证明自己的价格比行业成本要低,从而达到了避免出现恶意中标的情况。

(二)建立标前专家评审体系

在大型复杂设备采购中存在设备参数复杂,型号众多等困难,特别是非标设备,难以衡量产品的质量等级,为此建立类似工程项目的专家评审体系迫在眉睫,通过设备参数、产品样品等评审,从而弥补了预算审计时,采购价格难以衡量的尴尬,有效保障了采购的顺利完成,尤其对后期的设备使用意义重大。

(三)建立完备的评标专家体系

一个专家库的专家不太可能面面俱到,现在最有效的方式是对专业库的专家进行合理分配管理,增加一些专业性专家,每次评标时抽取行业评标专家不少于总人数的1/3,这样就避免了评标时专家库的专家对设备“一窍不通”,无法进行专业评标。

(四)从全过程监督到全生命周期监督

改变过去传统的单一环节审计监督,在严把“三关”基础上从全过程的审计监督扩大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耗材采购、设备报废的设备全生命周期的监察审计。

(五)加强工作的公开透明

公开透明是预防腐败的最好手段,在监察审计过程中,着重对信息空开的程度进行监督至关重要,尤其在自主招标过程中,信息的公开程度可以直接影响采购的价格。

(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权利监督

审计监督时也应该对采购的合理分工提出建议,不能大权集中在某一两个人手中,对于一些特殊专业如化学检验、机电等,可以采用专兼职结合的方式,聘任不与使用部门有共同利益的专业教师担任兼职审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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