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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德育教育论文8篇

时间:2022-03-25 23:57:39

家庭德育教育论文

家庭德育教育论文篇1

关键词:家庭教育,道德教育,德育为本,德育,家庭,教育

中国古代社会是一个"家庭本位"的农业社会,家庭是最重要的生产和消费的运作单位,因此,中国历来主张先齐家,然后治国平天下。家庭教育的地位也尤为突出。为了护家族的和谐与稳定,古代思想家倡导"父慈子孝、夫义妇顺、兄友弟恭"等道德规范,形成了传统的家庭道德教育观。中国传统的家庭德育观念,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在中国几千年历史上,甚至是其他亚洲国家都有深刻的影响,对其进行梳理归纳,对今天的道德教育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中国传统社会重视家庭教育的原因

中国传统社会的德育思想中,家庭德育占有重要地位,家庭是人生的第一站,人的青少年时代工作之前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是在家庭中度过的,这段时间的思想基础没有打好的话,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会决定一个人一生的品德取向,中国传统社会非常重视家庭的德育教育,是有原因的。

在中国传统农业社会中,家庭在维持生存和生计上的重要性很大,而个人的力量则微不足道,家庭的重要性远远超过个人,家庭成为维持个人生存的主要工具,成为个人各方面生活的活动范围。"在中国,简直可以说,除家族外,就没有社会生活。绝大多数的老百姓固然生活在家族的范围以内,少数的土大夫,除偶然出仕外,从生到死,也莫不活动在家族的范围之内,家族就象一个个无形的人为堡垒,也是每个人最安全的避风港。

由于家庭本位的原因,德育展开又是围绕家庭开展的。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能否把德育教育放在首位,关系着社会是否能够长期安定发展。所以思想家都特别重视家庭的教育.尽管历代统治者和教育家有着不同的出发点或具体目的,但首重德育则是一种共识这种共识不仅停留于诏诰教喻和理论探索,而且也付诸在不同层面的德育实践中。

中国古代的的家庭德育思想.为我们今天的独生子女德育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我国当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德育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或为了给子女的今天及未来提供更优厚的物质生活条件,忙于家庭物质财富的积累而忽视了子女的道德教育;或为了使子女能在激烈竞争的社会中拥有一技之长而片面强调技能教育,而放松了道德教育;或虽然对子女有严格的道德要求,却又缺乏以身作则的自律精神,不能形成良好的家庭德育氛围;还有个别的独生子女父母仍然抱有"树大自然直"的观念,忽视了子女的早期道德教育,错过了最佳的教育时机。解决这些同题.我们可以借鉴古代家训中家庭德育思想的合理成分,扬长避短,推陈出新。而且,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家庭道德教育方式,中国传统的家庭德育思想,仍然是值得提倡的。中国传统社会的家庭道德教育是以宗法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教育。

传统家庭道德教育的主要特点

一、孝悌为本

中国古代家庭教育的的重点关注对象是家庭内部关系的协调,家庭关系也是国家秩序的逻辑起点。"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意思就是说:每个家庭都建立了良好的秩序,整个国家便随之稳定、繁荣。"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因此,中国古代普遍认为,对家庭成员的伦理教育,使之在今后的家庭生活以至于社会生活中,才能打下德行修养方面的基础。而伦理教育的重点,就是孝悌观念。《论语o学而》中孔子论述道:"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表明孔子把教育中的孝悌观念放在了家庭德育的首位。孟子也说:"尧舜之道,孝悌而已矣。"孟子还说:"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亲亲,仁也;敬长,义也。无他,达之天下也。"王庖麟的《三字经》中,也把孝悌放在了"十义"的首位:人之伦、父母恩、夫妇从、兄则友、弟则恭、长幼序、友与朋、君则敬、臣则忠,此十义,凡训蒙,需讲究。中国古代思想家,特别是儒家思想普遍认为,家庭德育应该由人最基本的血缘亲情而广推天下,从孩子的亲亲本能入手,到长大知敬其兄长,这便是"孝悌",这两者就是德育的根本,有了"孝悌"便有了仁义,推而广之,就可以成为一个有德行有修养的人。

二、提倡仁爱

在中国古代家庭德育体系中,"仁爱"是"孝悌"之外一个重要的人伦原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中华民族传统家庭教育体系中很有特色的部分。仁爱是一个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是人的情感世界的纽带,也是一个人进行自我约束和自律的道德方法。中国传统德育思想提倡仁爱的原因是希望在家庭生活中,人人相互尊重,相互关怀,形成浓浓的家庭亲情,推及到社会既是希望能够维护和谐的社会关系。

孟子说过「仁民而爱物孟子说:「仁者爱人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的意义是什么?孟子给我们的答案是,作为一个善良的人,我们应该爱人,同时,在接受别人的爱的同时要感谢,要懂得他人的付出。因为每个人的存在都是又另一个人的存在产生的。我们不是孤立的存在于这个世界的。孔子说过:「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论语.颜渊》所言:樊迟问仁,子曰:爱人.罗光先生言:我的生命乃一大善,生命便常播散生命,播散生命所有.我和人和物相接触时,我愿以我所有播散给别的人和别的物,同时我也接受别的人和别的物给予我的善,我愿还报以善,这种善的往返,就是爱的旋律。

传统家庭道德教育的基本途径和方法

第一、家庭道德教育要及早进行。

传统家庭道德教育强调一个"早"字。反应了中国古代思想家对于家庭教育的积极主动的态度。人之一生.多有习气而成。盖自孩提一至十余岁,此数年问,浑然天理,知识未判,一习学业,则有近朱近墨之分。"童稚之学--当以先人之言为主。""幼而示之以均一,则长无争财之患;幼而教之以严谨,则长无悖慢之患;幼而有所分别,则长无为恶之患。"早期教育有利于形成良好的道德习惯,避免形成不良道德品之后重新塑造的痛苦。"吾见世间,无教而有爱,每不能然;饮食运为,恣其所欲,宜诫翻奖,应诃反笑,至有知识,谓法当尔。骄慢已习,方复制之,捶挞之死而无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于成长,终为败德。":"当及婴稚,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使之为则为,使之止则止。"当及婴稚,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使为则为,使止则止。比及数岁,可省笞罚。"同时,中国古代认为孩子在幼年时期,是人生的最宝贵的时期,也是储备知识和形成道德素养的重要时期。这个时期不失时机的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能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幼年知识未开,天真纯固,所读者,虽久不温习,偶然提起,尚可数行成诵。""人生小幼,精神专利,长成以后,思虑散逸,固须早教,勿失机也。"晋代葛洪说:"治身养性,务谨其细,不可以小益为不显而不修,不可以小损为无伤而不防。"同时这个时期也是学业和知识不断增长的时候,在知识增长的同时,能够协助其道德判断和道德精神的提高。

第二、家庭教育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不断反复不断加深的。

在《论语·子罕》中有记载日:"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博我以及,约我以礼,欲罢不能。"王通的《文中子·立命》中也谈及孔子先教《诗》、《礼》后教《春秋》、《乐》、《书》、《易》,体现了循序渐进思想。至南宋朱熹进而主张先"从细小做起,方能克得如此大。"王夫之也说:"大小粗细,俱学者所不可遗之事,而以小子属性之不齐,蛄且使其小且粗者,俾其事之易尽,而以渐得其理,然后授之以大且精者之事,而以用力之熟,扩充有自,则大且精者之事可得而学矣。"颜元在《颜元集·四书正误》卷三和《习斋记余》中也多次论及此道。

颜之推认为,道德教育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不断反复、不断加深的过程。《家训》举例说:"王大司马母魏夫人,性甚严正,王在湓城时,为三千人将,年逾四十,少不如意,犹捶挞之,故能成其功业。"人的品质的形成,是一个由多次行为积累而后善成品质的过程。因此,道德教育不应局限于家庭教育或学校教育的某些阶段,而应该贯穿道德品质形成的全过程。孩子长大成人,远离父母,甚至已经形成为三千人将领,年龄也已过四十,但这些并不意味着家庭道德教育的结束,父母对他们仍有教育的义务。家庭德育的这种反复性、过程性,说明了家庭德育不可能一劳永逸。只有经常不断地进行,才能最终"成其功业"。

第三、中国传统家庭德育注重教育的互动性、相互性原则。

家庭教育是一种双向教育,提倡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互动,我们可以从很多方面看出中国传统家庭德育教育在互动性和相互性上的表现父慈子孝体现教育的双向性。中国古代家庭德育提倡孝悌的观点,但是在对子女的教育上的方法是很科学的。子女对父母的孝敬不是单项的,父慈子孝的观点是中国古代处理父子关系和进行家庭教育的基本观点.父慈子孝的观点是孔子提出的,孔子坚持"父父,子子"的主张,要求做到"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孔子认为做父亲的应该对孩子慈爱,但是孔子所说的慈爱,并非单纯的父爱,更不是溺爱,而是包含了教育的内容.《论语》中有关孔子教子的记载有两条,而这两条都是教儿子孔鲤(伯鱼)为学的.陈亢问于伯鱼曰:"子亦有异闻乎?"对曰:"未也。尝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诗》乎?’对曰:’未也。’’不学《诗》,无以言。’鲤退而学《诗》。他日又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礼》乎?’对曰:’未也。’’不学《礼》,无以立。’鲤退而学《礼》。闻斯二者。""另外一条是:子谓伯鱼曰:’汝为《周南》,《召南》乎人而不为《周南》,《召南》,犹正墙胑而立也.其中就表达了孔子对于孩子的教育是劝导式的,而不是强迫式的。

注意以身作则,潜移默化的作用。颜之推说:"夫风化者,自上而行于下者也,自先而施于后者也。是以父不慈则子不孝兄不友则弟不恭,夫不义则妇不顺矣。"在道德教育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需要做出努力,教育者自己的行为和品德,对受教育者有很大的影响,父母在教育孩子的时候,重要的不是长篇大论的说教,而是亲身示范。孩子对父母的仿效是自然而然的,不需要勉强和强制,人在幼年的时候,思想尚未定型,最容易受到身边的人的影响,父母就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行为往往对孩子有很深刻的教育作用。这样的教育方法也符合一般的德育教育的规律。

教学相长的观点体现教育的互动性

教学相长是我国古人所倡导的师生之问应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互相促进的一种良好的师生关系和教育传统。学生通过学习而知自己的不足,以此反省自己,努力学习。教师通过施教而知自己尚有不明了的地方,以此而自强不息,教与学两方面互相促进,教师与学生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在历史上明确提出这一思想的当属《礼记·学记》,它说:"故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故日:教学相长也。"论述了这一思想较好的还有韩愈,韩愈名篇《师说》记有:"孔子日:’三人行则必有我师!是故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王阳明应当说是实现这一思想的楷模,他在《教条示龙场诸生》中说:"凡攻我之失者,皆我师也,安可以不乐受而心感之乎?谏师之道,直不至于犯,而婉不至于隐耳。??盖教学相长也,诸生类善,当自吾始。意思是鼓励学生"谏师",批评指出老师的缺点错误,而老师应乐于接受。王阳明还直呼"当自吾始",要从我做起。

四、因材施教、有的放矢的针对性德育原则在中国教育史上,孔子是第一个运用"因材施教"而获得巨大成功的教育家。

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孔子通过深人细致地观察了解,能够准确地把握众多学生的个性特征-----即道德、智力、性格、能力、志向、年龄等方面的差异,然后从学生实际出发,区别对待,有针对性地进行道德教育和教学,这方面的例证,《论语》记述颇多,最典型的一例是《论语·先进》中一段记载:一次,子路冉有两人都问孔子同一个问题,得到的却是截然不同的回答。这使孔子的另一位学生公西华迷惑不解。孔子向他解释说:"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意思说,平时冉有做事退缩,所以要鼓励他;而子路胆量超人,做事鲁莽好胜,所以要抑止他一下。这种有扬有抑、补偏救弊的教育,正体现了孔子"因材施教"的教育辩证法。孟子、苟子继承了孔子"因材施教"思想,并有所发展。孟子说:"君子之所以教者五:有如及时雨化之者,有成德者,有达财者,有答问者,有私淑艾者,此五者,君子之所以教也。"指出为适应不同程度和才资的学生,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法。苟子则主张在德育过程中,应根据学生的道德水平和思想实际,分别施以不同的教育内容,并总结出九条针对性的教育方法,如"血气刚强,则柔之以调和;知虑渐深,则一之以易良"等等。我国古代若干德育原则及对现在思想教育的启示

传统家庭道德教育的现代价值

当代社会大多数家庭与过去相比多是独生子女家庭,青少年在家庭中没有兄弟姐妹,没有客观环境使他们学习兄友弟恭,容易滋养青少年自我中心等缺点,加上社会竞争逐渐激烈,父母更注重青少年的知识教育,而放松其品德培养,导致出现重智轻德,甚至家庭道德教育空白的现象,阻碍了家庭成员积极向上的人格的建立。因此,我们必须继承和发展传统家庭道德教育中的合理方面,发挥传统家庭道德教育的的现代价值。

加强传统家庭道德教育有利于提高教育的德育职能。现代家庭教育中,德育职能由于社会竞争激烈逐渐弱化,取而代之的是功利性比较强的教育职能,传统家庭教育倡导以德为先,古人主张"养正于蒙"、"教子婴孩",就是要从小注意家庭成员道德品质的培养,把道德实践范围扩大到社会生活领域,"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使其耦合家庭血亲性的伦理意义。要在生活中不断的提升我国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必须从家庭教育入手。

传统家庭道德教育,特别推崇"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不能持家,何以国为"的观念,从小培养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和从小事细微处着手的理念,培养青少年先天下之忧而又,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情怀。当今社会的青少年,从小生活在父母的呵护中,对家庭和社会都多少缺乏责任感,也惧怕承担责任。中国传统家庭道德教育十分注重从社会需要角度,培养受教育者。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人,要使青少年从小形成对社会对家庭有责任感的心态是每个家庭首要的。

总之,中国传统家庭德育教育对我们有很重要的借鉴价值。上面所述,挂一漏万,但希望能对这方面的研究有所启益。

参考文献:

[1]中国德育思想史[M]江万秀李春秋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2第1版

[2]德育心理学[M]陈安福重庆:重庆出版社1987第1版

[3]家庭德育与子女成才[M]刘英河北: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第1版

[4]中国传统教育导论[M]王炳照武汉:中南工业大学出版社1999第1版

家庭德育教育论文篇2

网络道德教育的研究源起于西方,以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为代表。西方对网络道德教育的研究与网络技术发展同步,有些方面甚至超前于技术发展,而且研究极具深度和广度,特别是对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教育很早就开始。美国早在1996年就开设了“伦理学和国际互联网络”课程,同时还探索了社区教育模式、在线网络伦理道德教育等网络教育模式。其他国家诸如日本、韩国等,在加强网络伦理道德教育的同时,也注重法律对网络行为进行规范和保护,同时在学校中开展网络伦理教育。我国的网络道德教育研究起步较晚,直到2004年才开始借助多学科开展网络思想道德教育,进入对大学生网络思想道德教育的摸索阶段。目前,我国网络德育理论观点很多,但从成果上看,国内网络伦理研究尚处于初期阶段,更多地倾向于对网络社会、网络道德这些宽泛问题的抽象探讨。总体而言,目前我国对网络首先伦理问题的研究的水平较低、重复较多,指导性理论研究少,实证研究少,实施方案缺乏操作性和应用性,且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尚未纳入到学校的正规教育体系中。目前,我国对于网络道德教育这一概念尚未达成统一认识,大体集中表现为两种观点:一种是认为网络道德教育是传统道德教育在网络环境下各方向的延伸,在这种观点里的网络与道德教育是被包含的关系;一种则认为网络道德教育是在网络社会中的传统道德教育的适用,在这种观点里的网络与道德教育则是包含的关系。然而,网络道德教育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网络道德教育自从发展成为教育活动的一种形式,就有其独特的性质,必须紧紧围绕网络环境下主体产生的道德问题来分析其教育活动,同时还要注意道德教育本身的特性。基于以上认知,网络道德教育可以被定义为一定社会或集团在网络社会中将其道德行为准则有组织有计划地向网民传输,并使网民将其内化并自觉遵循的过程。而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受体则是指高校中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

二、当前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特点

网络在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许多问题。网络信息的自由性影响了大学生对网络道德的认知,网络行为的自主性挑战了教育者的权威。在网络环境下,信息良莠不齐,这就要求教育者要与时俱进,探索学习,及时了解当前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特点,掌握教育的主动权。

1.教育主客体间的平等性与交互性。

在网络社会里,人们之间的交流具有不同于现实社会的特性。由于网络的去实体化,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主客体分别作为个性化个体存在,现实社会中基于教师、学生等身份而发生的人际关系不再起作用,不再受制于教育权威,教育的主客体间的平等性得以充分体现。同时,由于互联网的自由平等性,促进了参与主体之间的多向交流与互动,也就是交互性。在网络平台下,教育主客体间的交互活动不再受到时间、空间、技术等方面因素的制约,交流起来更加及时快捷。网络社会中这种特殊的平等性与交互性,不仅使得大学生在网络活动中的自主性增强,也使得交流内容更加多元化和复杂化。

2.教育内容的多样性与开放性。

由于网络的开放性,使得网络道德教育的信息内容也具有了多样性与开放性。网络社会同时将世界各国联系起来,形成新的“地球村”,不同国家的文化形态、不同民族的风俗文化相互交汇在一起,各种各样的价值观、道德观呈现在大家面前。在这个相对开放的网络社会中,大学生的知识面得以迅速拓展、人际交往范围扩大,其对道德的选择和判断也不再受到现实世界中的法律法规、道德舆论的束缚,而是存在多种可能性和多重标准。但网络社会传播的各类信息和内容不一定是大学生成长所需要的,有积极健康的,也有消极有害的,这就需要对教育内容进行甄别,区别对待。

3.教育形式的虚拟性与隐蔽性。

网络社会的去身体化同时也让网民可以虚拟成多重身份。网络世界中虚拟性和隐蔽性,一方面使得大学生可以消除在现实社会中的顾虑,能以匿名身份展现出自己真实的自我和真实的想法,一方面又使得大学生加大了对交流对象真实身份的怀疑和否定。这些特点需要教育者在教育的过程中,不仅要及时有效地掌握大学生思想情绪的变化,还要通过除正面教育外,更加隐蔽的方式,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以提高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工作效率。

三、加强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途径与方法

网络时代给高校带来了巨大冲击,对大学生的思想和行为产生了极大的影响,网络失范行为频发。探析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寻找加强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途径与方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创新学校网络道德教育模式。

在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中,学校应始终都居于主导地位。首先,学校要建立网络教学体系。将网络道德教育纳入到学校的正规教育中,充分发挥传统的课堂、第二课堂的作用,加强对大学生网络道德、信息素养、网络法制等方面的培养,培养大学生健康的网络心理。利用信息技术多种途径创新教育方式,增强网络道德教育的吸引力。其次,学校要巩固管理队伍建设。当前思想政治教育队伍需要适应网络发展的要求,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育方式,提高对自身素质方面的要求。要主动参与学生的话题中,让工作更加贴近实际,缩小师生距离,真正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帮助大学生提高分辨信息的能力。再次,学校要注重评价监督体系。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应当注重发挥舆论等评价监督机制。通过BBS、校园广播、校园网、主体网站等媒体,加强对网络失范行为的评价监督,充分发挥同辈群体作用,强化校园文化熏陶,引导大学生增强自律能力。

2.建立家庭网络道德教育体系。

家庭作为教育体系的基础部分,也是学校网络道德教育的延伸。首先,应加强家庭教育引导。家庭教育不仅仅只是教育的起点,而是伴随着青少年整个成长过程中。许多家长对网络道德教育认识的程度不高,没有重视这方面的教育。家长应当增强对青少年网络道德教育的责任意识,正确监督和引导子女上网。其次,应营造良好家庭氛围。父母是子女的最好老师。在家庭教育活动中,父母需要鼓励子女不要沉溺于网络,多参加社交活动,与学校与同学保持良好交往,与子女建立起良好的沟通方式,成为子女的安全港湾,从而引导其对网络的正确认识,增强其对网络社会各种诱惑的抵抗能力。再次,应提高网络管理知识。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使得大学生交流沟通方式变得新颖和多变。家长如果不能掌握好网络知识,就失去了与子女沟通的有效渠道。家长需要加强对网络等知识的学习,增强适应能力,找到共同话题,实现与子女的有效沟通,进而起到引导作用。

3.健全社会网络道德教育管理。

家庭德育教育论文篇3

家庭作为促进个体发展的初级群体,对个体道德社会化的发展有着最基础、最深刻的教育影响,当然,也有着社会与学校教育不可替代的优势。

(一)家庭道德教育具有早期性和持续性优势

个体自出生起最早接触到的社会环境便是家庭,父母抱着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不但对其生命给予细心呵护,更是自孩子来到这个世界,便开始有意识地对其进行着启蒙教育。另外,个体所在家庭的种族、、经济状况、生活方式、文化氛围以及其他成员的素养、交往活动等等都无不例外地对其道德人格的形成产生着不可估量的影响。正如美国心理学家A.拉琴斯提出的首因效应理论,家庭教育作为个体最早接受的教育,其成败对今后的社会与学校教育将产生决定性的影响,是个体道德教育的“摇篮”。同时,在家庭教育的整个过程中,生活环境和教育者的相对稳定性保证了个体道德社会化教育的连续性,因此,家庭又是促进个体道德人格发展的“终生阵地”,对中学生的道德社会化影响是基本而且长远的。

(二)家庭道德教育具有灵活性和针对性优势

中学生正处于生理与心理双重变化的时期,他们张扬个性,同时又极度渴望得到教师、同学、家长与社会的关注与认可。但是,由于学校教育自身的局限性,教师在同时管教几十个学生的道德思想时难免会出现教育的疏漏或顾此失彼的现象。而在朝夕相处的家庭生活中,父母对子女的个性特征、思想变化、优缺点的真实状况有着最全面、最系统、最深刻的了解。因此,父母在日常生活中便可以根据子女的个性特点和行为表现,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法及时给予有针对性的道德教育。

(三)家庭道德教育具有亲情优势

家庭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联结而成的亲密组织,父母与子女之间这种天然的亲情关系无可替代,并且不可分离。父母对子女无私奉献的爱本身就是巨大的教育力量,将有助于子女形成积极健康的道德情感,塑造健全的人格。在个体道德社会化发展过程中,这种“情”的教育往往比“理”的灌输更能产生积极有效的影响。

(四)家庭道德教育具有生活化优势

生活本身就是一本丰富的“教科书”,而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个体自出生起便开始受到家庭有意识和无意识的教育。无意识的教育包括家庭、文化氛围、经济水平等等,也包括父母在生动活泼的生活中有意无意地将自己的价值观、修养德性、行为模式、生活习惯等渗透到子女身上。这种“不教而教”的教育影响将产生“润物于无声”的教育效果。

二、目前我国家庭教育中对中学生道德社会化影响存在的问题

(一)教育观念“重智轻德”

在家庭教育的过程中,家长占据着一定的主导地位,其自身的人生观、价值观、理想追求的境界等都影响着对子女成才标准的选择。一些家长受当下教育体制和功利化思想的影响,认为中学生提高学习成绩,升入更高学府获得更高文凭,为未来取得高薪职业和社会地位作准备是关系子女一生发展的最重要和最关键的事情。因此,他们不遗余力地花费大量钱财和精力为子女“择名校”、报各种辅导班、请家教,但是却对子女的道德发展不以为然,认为智育的发展比起道德品性的养成更为重要。

(二)教育内容“重基础轻高度”

随着素质教育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家长逐渐意识到教会子女做人,培养其良好品德的重要性。但是,受家长自身文化素养、个性品质、精神境界高低等的影响,一些家长对子女的道德教育内容多以文明礼貌、尊老爱幼、遵纪守法等基础性教育为主,对培养孩子责任心、团结协作、创新开拓和独立自主等品质的追求略显微弱。更少有对其子女进行尊重一切生命、关心他人和社会、保护环境、热爱自然、为集体利益牺牲自我利益、为人民服务等等更高一层的家庭道德教育追求者。

(三)教育方式“重言传轻身教”

处于青春期的中学生,其生理的变化也促使他们的心理发生着激烈的变化。他们敏感而骄傲,既渴望融入群体,得到教师、同学,甚至家长的认可和关注,又追求特立独行、标新立异;他们往往意气风发、理想远大,但却不切实际;他们是幼稚而又成熟、依赖而又独立的矛盾体。但是,由于家长自身教育知识和教育能力方面的不足,容易忽略中学生的发展规律和阶段性特征,而采用简单粗暴的方式一味进行说教,机械地灌输成长的要求,反而适得其反,引起子女的反感和叛逆。同时,有些家长往往将子女置于教育的对立面,而忘记自己本身也是影响子女道德教育的一面“镜子”,重言传轻身教,因此导致事倍功半,取得的教育效果甚微。

三、提高家庭教育对中学生道德社会化影响力的对策思考

(一)转变家长的教育观念与教育方式

促进家庭教育效能的实现正确的教育观念是确保教育方法、教育内容以及教育评价标准选择的科学性的先导条件。要促进中学生道德社会化的发展,关键在于转变家庭教育中教育者的教育观念,提高家长对教育的认识并帮助其树立正确、全面的成才观。家长应加强教育理论、心理学理论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以与时俱进的姿态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能力,并同时在道德修养方面进行再社会化,以提高自身素质。另外,家长应尊重个体成长规律,从子女的角度出发,根据其个性特点和成长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以科学、灵活创新、活泼生动的教育方式给予及时有效的指导,纠正其可能出现的成长偏差。中学生是敏感脆弱而又矛盾的发展性群体,家长在对其进行道德教育时应更加耐心、包容,本着客观与科学的原则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在方式方法上讲究教育的艺术。

(二)加强学校和社会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家庭德育教育论文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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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的个性道德面貌是各种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一般来说,人在幼年时期,家庭、父母具有最大的影响力。特别是父母的教育观念、价值取向,直接左右着儿童的发展方向。其中品德教育价值观,即家长对孩子品德教育的态度,诸如对品德培养重视的程度、各种道德品质的评价性质等等,都有意无意地制约着他们对儿童的教育方式和教养行为,并产生着不同的教育效果。调查研究表明,当今幼儿家长在对孩子的品德教育方面存在着许多价值观方面的问题,并与幼儿园教育、社会要求构成某种程度的不一致或矛盾状态,分析这些倾向,对于确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培养儿童健全的个性和优良品德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幼儿家庭品德教育存在如下倾向性问题:

一、从总体上讲,幼儿家长重智轻德的心态比较普遍

在对幼儿培养上,不少家长片面重视智力发展,忽视品德、性格教育。北京IEA学前项目调查表明,家长对教养机构教育内容期望的9项供选择项目中,选择率最高的是“读书”、“写字能力”的培养(北京市,6岁组地区为41.4%,镇47.02%,乡67.04%),选择率最低的是文明行为(城区2.32%,镇4.16%,乡7.09%),这种现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据幼儿园老师反映,许多家长最关心的是,孩子今天学了些什么,儿歌会背了吗,故事会讲吗,孩子在班上数第几名,等等。如果老师夸幼儿脑子聪明,智力好,家长满心欢喜;如果反映孩子品行上的缺点,就不屑一听,厌烦,甚至怀疑老师有成见。重智轻德是相当多父母的一种心态。而且随着孩子入学,这种倾向会更严重。当今中小学家长有意识的家庭教育重点往往放在对子女学习活动的管理上,用功第一,成绩第一,已成为家长的一种教育价值取向。以孩子是否考上大学,来判定家庭教育的成功与失败,成为许多家长的教育信条。

幼儿家长重智轻德的价值观倾向,有其心理的和社会的原因。阿勃勒等认为,“在既不能决定又不能预见子女职业命运的社会里,双亲在其子女的教育上关心的焦点必然首先指向社会所期望的一般能力方面,而这种能力又主要被视为可以用学业成就来测定”。这可以说是家长教养心态的一种社会背景,也是现在以应试、分数作为录取标准的升学制度的反馈。我们认为,重视智育、崇尚智慧、希望孩子受高等教育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但是,如果出于急功近利,仅仅重视孩子的分数,忽视其个性和品德发展是难以造就真正人材的。许多事实表明,有些人既使考上了大学,如果没有形成正确的人生态度和优秀品质,也难以避免精神的危机和动摇。

二、本应作为家庭教养重点的基本行为习惯培养受到忽视

家庭教育、幼儿园教育的目标是一致的,但教育的内容、重点和方式方法则有所区虽。婴幼儿时期,家庭负有教育机构所无法替代的重大使命,其中之一就是结合日常生活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以及各种行为习惯,这是婴幼儿家庭教养的重要任务。但是现在的情况却倒了过来,幼儿教师虽强调这个问题,但不少幼儿家长却不太重视。他们认为吃饭、穿衣、洗手、大小便都是小事,孩子日后总要会的,因而很少注意培养。这里主要还是观念、价值观问题。首先,家长没有认识到婴幼儿这个阶段,孩子本身具有学习做事的主动性、可塑性,如果不顺其心理加以培养,自然养成其依赖性。其次,家长对婴幼儿习惯的价值认识不足。婴幼儿时期为个体生活行为开始的阶段,也是各个方面发展最为迅速的时期,幼儿的可塑性和模仿性很大,容易接受成人的行为指导,如果错过这个时期,幼儿的一切变成定型,良好的习惯不但不容易养成,已养成的坏习惯,也不容易纠正。成人应该抓住幼儿期这一培养习惯的敏感期、关键期,使良好的行为方式、行为习惯先入为主,以预防再教育的困难。同时,幼儿基本习惯的养成不仅有益于个体生活,也有益于社会生活和幼儿人格、性格的发展。人类是社会化的动物,不能离开群体而生活,在一定社会里,如果人人都有良好的习惯,社会一定安祥快乐。一个人有良好习惯,别人愿意和他接近,容易获得朋友,受到悦纳,能够适应社会而圆满地生活。另外,基本行为习惯的养成过程中,对幼儿的性格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在习惯的养成过程中,幼儿必须亲自去做,如亲自洗脸、刷牙、穿衣、饮食、自动收拾整理房间、自己上洗手间等等,同时他必须长期不断的重复与练习,无形中培养了他自动自发、自信心、独立性、忍耐性,做事井然有序的科学头脑,负责任守纪律,爱整洁的习性,因此基本习惯的养成和幼儿的性格教育有重要的关系。在家里,父母必须抓住幼儿各阶段的发展心理,顺应着他的能力、兴趣和需要,以培养幼儿的各种基本习惯。同时,应注意与幼儿园取得密切的联系与合作,这样才能收到教养的最佳效果。

三、某些传统美德遭致冷遇,新的观念尚未健全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家庭的物质环境、精神环境有了很大变化,人们对待生活、对待人生、对待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的道德价值观也随之有了变化。其中有积极的变化,如竞争意识、开拓精神等,也有一些消极倾向,如一些传统的优良品德、基础文明遭致冷遇,新的伦理观念、行为准则尚未健全。在幼儿家庭品德教育中下述问题是需要正确认识并加以矫正的。

1.缺少严格的行为规范家庭指导儿童社会化的重要任务就是要使儿童自发的、本能的行为规范化,因而在家庭教育中有成文或不成文的规矩,使孩子明确行为的是非,并严格要求其施行是重要的教育原则。观察发现,目前溺爱型的家庭教育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有许多年轻的父母认为对孩子提出严格的要求便委屈了他们,于是常屈从于孩子,放弃教育要求,这是家庭教育的隐患。

无分中外,在传统上父母对子女的管教一向从严。本世纪20年代,因受美国哲学家,也是心理学家的杜威(JohnDewey,1859-1952)所倡导的儿童本位教育观念的影响,从成人规范取向,转而重视儿童本身兴趣与个性的发展。于是在家庭教育上,一度趋于民主与宽容的管教方式。近二三十年来,青少年问题日益严重,其中最明显的特征是,生活无定向,行为无规范。一般认为,青少年之所以缺乏适应社会能力,与其父母的管教方式有密切关系;在急剧变迁的现社会中,父母未能以适度的方法管教子女,致使长大后无法有效地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因此,现在父母管教子女的理念发生了变化,改变的取向可以用8个字来表示:管束、冀望、教导、关爱。上述“八字诀”,不只是代表现今父母管教子女的新观念,而且经由心理学家研究证实,凡是遵循这种教养方式的父母,才是具有威信型的父母。据美国心理学家鲍伦德(Baumrind,1968,1971,1973)的研究和解释,只有威信型父母,才能够教养出具有工具性能力(instrumentalcompetence)的儿童。所谓工具性能力,是指儿童在对人对事的行为上,较多表现肯独立、负责任、尚勤奋、重成就等性格特征。鲍伦德调查研究发现,小学低中年级儿童中,凡是具有工具性能力的学童,分析其家庭背景,几乎全是在威信型父母管教下成长的。除工具性能力之外,威信型父母教养出来的儿童,另外也较多表现出友善、助人、合群、自信等特征。以前,心理学家曾担心过,父母严格管束孩子行为,将不利于儿童自信心与独立性格的培养。鲍伦德的研究,澄清了这一疑虑。成长中的儿童,在行为上是需要管束的。除了管束之外,必须配合其他条件,如对孩子管之、望之、教之、爱之四者兼备。

2.过分满足孩子的物质欲求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民生活的提高,西方社会在消费与生活领域内的示范效应对于一般群众和青年人的影响是强烈的、普遍的。高消费、超前消费、攀比消费、野蛮消费等各种非理性消费,已成为社会的一种通病。尤其是在城市独生子女家庭中,溺爱孩子、过份满足或即刻满足孩子的欲望和要求已成为一个相当严重的问题。生活中经常可以发现,不少幼儿衣服太多,玩具太多,零食太多,几乎达到了饱和的程度,许多孩子要什么有什么,想什么就能得到什么,结果变得不知珍惜物品、浮躁、任性、无克制力。这样的儿童往往追求享受,意志薄弱,很容易成为问题儿童、不良少年。心理学家格罗克(Glueck)在哈佛大学从事对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研究中发现:青少年犯罪和家庭,尤其是家庭环境有着密切关系;青少年犯罪并不是青少年时期的一种新现象,他只是那些来自儿童期的不良行为发展的延伸物而已;从儿童道德发展中存在的“危险性”问题中,可以“预言”哪些儿童存在着成为青少年罪犯的可能。许多事实表明,青少年违法犯罪往往是从追求吃喝玩乐开始的,他们犯错误的特征之一就是表现出过分的物质欲求。如他们有反常的饮食要求,过分讲究饮食的口味,极力想吃好的喝好的,爱吃零食、嘴馋。在青少年时期,由于性成熟过程的到来,有些人为了满足生理和感官的需要,则可能失去理智,染上不良行为。不良青少年的表现可以有不同的形式,但意志薄弱是他们的共同特点。为了使孩子经得起青春期的考验,从小培养孩子需要的度量感是必要的。从这个意义上讲,由斯马达教育中萌发的,继后被洛克、卢梭等所推崇的教育原则——限制物质享受,反对娇生惯养则是一种带有积极意义的教育原则。需要的饱和容易使人心生怠惰而不求上进。人往往是借着一种“欠缺感”和“饥饿感”不断涌现奋斗的意欲而有所作为的。

在商品经济发展,物质比较丰裕的今天,对幼儿的教育应重视传统的尚俭精神。尚俭是为了养德。使他们用理智规范人对物质消费的追求,以抗拒享乐至上主义和拜金主义的诱惑。

3.忽视自立态度的培养儿童发展的方向是由依赖走向独立。从这个意义上讲,培养孩子就是做和孩子分离的准备工作,就是帮助孩子离开摇篮,逐步地不依赖父母而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人。这种目标也正与儿童内在的需要相一致。本来,孩子的天性并不是被动地按他人的吩咐行事,而是主动找事情干的。如婴儿刚刚学会走路,外出时就不要人抱,非要自己走。随着自我意识的萌发,活动能力的增强,孩子很喜欢做事。但是不少大人觉得让小孩子做事似乎就是不疼爱,于是常常照顾过多,包办太多,结果教养出依赖性强的儿童。

幼儿的自立态度或自立性,其重要体现就是在日常生活中有初步的自理能力,掌握初步的自我服务技能。对于这个问题,西方社会是比较重视的。在美国有让小孩一个人睡眠的习惯。为了安全起见,他们还常常用一种网围在床的外面。在美国的幼儿教育中,从一岁半就开始培养婴儿的自我服务技能。这是因为美国人十分珍视人的独立性和自力更生精神。他们认为自我服务技能的掌握,可以增强幼儿的独立性和成功感;可以使儿童、家长双方受益,而且还可以巩固和发展民族独立自主的价值观念。现代欧美一些国家,也很重视孩子参加一定的家务劳动和生存训练。14岁的孩子就应当自己去找活干,挣一点生活费。18岁的孩子如果仍依赖父母,就会被人看不起,就连他自己也感到是一种耻辱。正是这种做法,成为保持民族活力的一种重要机制。这种教育观念是值得借鉴的。

幼儿的自立态度应该从小培养,父母不仅要结合其年龄,培养初步生活自理能力,还要提供机会使孩子对适合他的年龄和理解力的事情做出判断和选择。从而使他有某种选择权和决定权。只有通过大量的机会让孩子作出选择或决定,才能使他们从大量的行为结果的反馈中认识自己的决定是否正确。只有当儿童真正地对自己作出的决定负责任,他们才可能变得有责任心。如果孩子在幼儿时期就已经能够对一些小事情有自己的看法,能作出决定,将来在决定大问题上很有可能具有远见卓识和创造性,这也是未来社会越来越期待的性格特征。

过去人们一向认为,独立性是少年期孩子的特征,对于青少年要培养其个性、独立性。可是,较强的判断能力、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是不可能在孩子十几岁时一下子就具有的。在孩子幼年时期,父母就要创造条件,帮助孩子形成与其年龄相应的成熟的自主行为、责任感。否则容易抑制儿童的独立性、创造性的发展,而且还会给以后的教育,特别是少年期的教育留下隐患。中国的父母热爱子女、望子成龙远远超过西方,做父母的有极强的牺牲精神来养儿育女,这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但是需要警惕和克制对孩子的过度保护,这样才能培养自主、自律、自强之人。

4.忽视幼儿协作精神的培养中国素称礼仪之邦,我国传统文化就特别强调“谦让”、“合作”、“乐群”等行为准则。这些传统的教养思想对于人际交往具有重要的协调功能和积极意义。但是现在不少幼儿家长出于对孩子的保护和“自立”性格的培养,常常表现出不适当的关切以及对攻击行为的纵容。日常观察的典型行为就是,有些家长接幼儿回家常情不自禁地询问孩子“今天谁欺负你没有?”“谁要打你,你就打他!”等等。这表面上是关心孩子,实际上这种语言或暗示必定会造成孩子社会性发展的极大障碍。

家庭德育教育论文篇5

1.1家庭教育方式对青少年思想道德培养的影响和作用家庭教育对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是至关重要的,不同家庭采用不同的教育方式,所产生的教育效果也不同。在青少年犯罪的案例中,不当的家庭教育方式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些家长由于自身教育素质的局限性等各种原因,未能对青少年的成长起到积极的引导示范作用。在家庭教育中,父母的错误价值观往往是青少年不良习惯形成的重要诱因,这就要求父母应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和水平,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从而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起到良好的榜样示范作用。

1.2家庭成员的言谈举止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的影响和作用父母在家庭教育中有着不可替代的特殊性,他们对孩子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父母的一言一行都要以身作则,给孩子树立良好的示范作用,成为他们心中的楷模。青少年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逐步形成和发展时期,这一时期仍然处在“摇摆不定”的阶段,他们在面对一些现象和问题时仍不能做出客观和恰当的评价和分析。而在一些家庭中,父母本身存在着不良的癖好,如酗酒、等行为习惯,甚至有些家长在子女面前毫不避讳,这些不良的行为举止被子女看在眼里,很容易效仿。

1.3家庭周边环境对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的影响家庭周边环境也是父母对子女教育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良好的周边环境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而家庭周边开设的娱乐场所会给未成年人带来消极的影响。例如,个别青少年由于沉迷于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逐渐变得萎靡不振、意志消沉,这种现象不仅严重影响了他们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同时也不利于其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形成。

2家庭在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1家长仅重视青少年智力能力的培养却忽视其道德素质的提高社会的快速发展使得教育领域的竞争日益激烈,社会、学校和家庭无不从学生的学习成绩的角度来评定学生,这就使得家庭在很大程度上仅重视和关注青少年的学习成绩的高低,而忽视了其道德等其他素质的培育和提高。青少年教育,只有文化素质、身体素质、艺术素质等方面综合发展,才称得上真正做到对学生进行全方面的提高和发展,这种教育才算是合格的教育。因此,家庭教育也不应忽视了德育在素质教育中最重要的地位。

2.2家庭中物质生活丰富多样,但精神文化生活比较匮乏当代青少年的物质生活状况总的来说可以概括为衣食无忧。这种生活状况下的学生追求的仅仅是对现有物质生活的享受和占有。但是在精神生活中,他们对于传统文化和一些新的优秀思想潮流毫无兴趣。这些现象的出现一方面是受社会的整体氛围影响,另一方面也是家庭单纯重视青少年物质生活保障所致。在物质生活丰腴和浮夸的社会环境下,青少年们已经不再重视精神生活的丰富和发展,注重物质的占有和享受,不思奋斗,追求奢侈,嘲笑简朴等“去崇高化”的错误言行大行其道,这些不良的行为习惯和思想观念与家庭生活中过分追求物质利益及其满足有关。

2.3家长因自身素质的限制忽视自身道德水平的提高家长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第一位启蒙教师,其一言一行都对子女的成长起到了潜移默化的影响。然而随着时代变迁,部分家长未能及时跟上前进的步伐去提高充实自身素质和能力,从而对子女的培养造成了一定的消极影响。

3在家庭教育中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效途径

3.1引导青少年的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提高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自觉性部分家长认为对青少年的教育培养仅仅是学校一方的任务和责任,忽视了家庭教育对青少年成长的作用和影响。教育好自己的子女不仅是家庭内部的私事,同时也是社会赋予家庭的职责。良好的家庭教育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有力保障。因此,要增强广大家长为国育才的大局意识,树立正确的理念,以保证家庭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3.2帮助家长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提高其教育子女的能力高尔基说过:“爱孩子,这是连母鸡都会的,但是我们要善于教育他们———这都需要才能和广博的生活知识。”在家庭教育实例中,很多父母由于缺乏科学的教育知识和技能,不注重了解子女成长的规律和内心需要,因此在教育子女的过程中力不从心。在对家庭教育进行调查和研究中,多数家长表达出其对于子女教育的困惑和担忧,时展和社会进步需要家长与时俱进。家长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发展现状,采用正确且适当的教育方法,以达到教育目的。

3.3提高家长的自身素质,发挥良好的榜样示范作用家长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他们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行为都对培养青少年良好的道德修养起着重要的作用。青少年由于其处于模仿性极强的阶段,他们在以后的生活中的举止很大一部分是通过模仿他人而来的。因此,在家庭教育中,家长要注重形成良好的生活方式,通过正确的言谈举止来树立良好的榜样,为教育子女做出表率作用。这就要求家长要展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最佳的行为方式,通过明断是非的能力,以正面力量影响和教育子女,以德树人,以德树威。

3.4重点把握对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根据青少年身心发展的特点,在对其进行教育和培养时,家长应遵循他们身心发展的规律,根据他们各阶段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和教育。家庭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思想道德教育,应着重强调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做人的教育、习惯的教育、理想的教育、抗挫折的教育。

3.4.1做人的教育“道德常常能填补智慧的缺陷,而智慧却永远填补不了道德的缺陷。”应试教育下,我们不能仅仅追求青少年文化课分数的高低,而忽视了对他们良好道德素质的培养。无数实践和实例证明,仅仅在文化课上取得优异成绩而不注重自身道德品质培养的青少年未必能在成长路上一帆风顺,如留日学生机场杀母案等实例,暴露了在家庭教育中忽视道德培养的恶果。在对青少年教育过程中,如家长注重学生良好思想品德的形成和与人交往能力的培养等做人教育会帮助子女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从而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3.4.2习惯的教育“教育的目的就是养成良好的习惯。”无数实例表明,成功人士均具备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具备良好的生活习惯。为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家长也要注重对青少年良好习惯的培养。一些家长在进行家庭教育的过程中,表达了其教育的难度和力不从心。结合子女成长历程可以看出,早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取决于父母教育的及时有效。在家庭早期教育中,如重视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会为青少年的思想行为埋下有利的伏笔,他们在以后的生活学习中会因此受益终身。而如果不重视早期良好习惯的养成,在今后家庭教育中家长不仅困难重重,同时也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3.4.3理想的教育理想,是人们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形成的,并具有实现的可能性以及对未来充满向往的追求。崇高的理想犹如一盏前进路上的指明灯,只有树立远大的理想,人们才能找到前进的方向。远大理想的树立不仅为青少年奋斗过程树立了重要目标,同时也是他们前进的不竭动力。家庭教育中,对青少年进行理想信念教育,有助于激发他们生活学习的兴趣,激发其前进的动力,从而保障其健康成长。

家庭德育教育论文篇6

1.1家庭教育方式对青少年思想道德培养的影响和作用

家庭教育对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是至关重要的,不同家庭采用不同的教育方式,所产生的教育效果也不同。在青少年犯罪的案例中,不当的家庭教育方式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些家长由于自身教育素质的局限性等各种原因,未能对青少年的成长起到积极的引导示范作用。在家庭教育中,父母的错误价值观往往是青少年不良习惯形成的重要诱因,这就要求父母应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和水平,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从而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起到良好的榜样示范作用。

1.2家庭成员的言谈举止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的影响和作用

父母在家庭教育中有着不可替代的特殊性,他们对孩子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父母的一言一行都要以身作则,给孩子树立良好的示范作用,成为他们心中的楷模。青少年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逐步形成和发展时期,这一时期仍然处在“摇摆不定”的阶段,他们在面对一些现象和问题时仍不能做出客观和恰当的评价和分析。而在一些家庭中,父母本身存在着不良的癖好,如酗酒、等行为习惯,甚至有些家长在子女面前毫不避讳,这些不良的行为举止被子女看在眼里,很容易效仿。

1.3家庭周边环境对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的影响

家庭周边环境也是父母对子女教育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良好的周边环境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而家庭周边开设的娱乐场所会给未成年人带来消极的影响。例如,个别青少年由于沉迷于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逐渐变得萎靡不振、意志消沉,这种现象不仅严重影响了他们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同时也不利于其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形成。

2家庭在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1家长仅重视青少年智力能力的培养却忽视其道德素质的提高

社会的快速发展使得教育领域的竞争日益激烈,社会、学校和家庭无不从学生的学习成绩的角度来评定学生,这就使得家庭在很大程度上仅重视和关注青少年的学习成绩的高低,而忽视了其道德等其他素质的培育和提高。青少年教育,只有文化素质、身体素质、艺术素质等方面综合发展,才称得上真正做到对学生进行全方面的提高和发展,这种教育才算是合格的教育。因此,家庭教育也不应忽视了德育在素质教育中最重要的地位。

2.2家庭中物质生活丰富多样,但精神文化生活比较匮乏

当代青少年的物质生活状况总的来说可以概括为衣食无忧。这种生活状况下的学生追求的仅仅是对现有物质生活的享受和占有。但是在精神生活中,他们对于传统文化和一些新的优秀思想潮流毫无兴趣。这些现象的出现一方面是受社会的整体氛围影响,另一方面也是家庭单纯重视青少年物质生活保障所致。在物质生活丰腴和浮夸的社会环境下,青少年们已经不再重视精神生活的丰富和发展,注重物质的占有和享受,不思奋斗,追求奢侈,嘲笑简朴等“去崇高化”的错误言行大行其道,这些不良的行为习惯和思想观念与家庭生活中过分追求物质利益及其满足有关。

2.3家长因自身素质的限制忽视自身道德水平的提高

家长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第一位启蒙教师,其一言一行都对子女的成长起到了潜移默化的影响。然而随着时代变迁,部分家长未能及时跟上前进的步伐去提高充实自身素质和能力,从而对子女的培养造成了一定的消极影响。

3在家庭教育中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效途径

3.1引导青少年的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提高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自觉性

部分家长认为对青少年的教育培养仅仅是学校一方的任务和责任,忽视了家庭教育对青少年成长的作用和影响。教育好自己的子女不仅是家庭内部的私事,同时也是社会赋予家庭的职责。良好的家庭教育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有力保障。因此,要增强广大家长为国育才的大局意识,树立正确的理念,以保证家庭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3.2帮助家长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提高其教育子女的能力

高尔基说过:“爱孩子,这是连母鸡都会的,但是我们要善于教育他们———这都需要才能和广博的生活知识。”在家庭教育实例中,很多父母由于缺乏科学的教育知识和技能,不注重了解子女成长的规律和内心需要,因此在教育子女的过程中力不从心。在对家庭教育进行调查和研究中,多数家长表达出其对于子女教育的困惑和担忧,时展和社会进步需要家长与时俱进。家长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发展现状,采用正确且适当的教育方法,以达到教育目的。

3.3提高家长的自身素质,发挥良好的榜样示范作用

家长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他们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行为都对培养青少年良好的道德修养起着重要的作用。青少年由于其处于模仿性极强的阶段,他们在以后的生活中的举止很大一部分是通过模仿他人而来的。因此,在家庭教育中,家长要注重形成良好的生活方式,通过正确的言谈举止来树立良好的榜样,为教育子女做出表率作用。这就要求家长要展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最佳的行为方式,通过明断是非的能力,以正面力量影响和教育子女,以德树人,以德树威。

3.4重点把握对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

根据青少年身心发展的特点,在对其进行教育和培养时,家长应遵循他们身心发展的规律,根据他们各阶段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和教育。家庭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思想道德教育,应着重强调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做人的教育、习惯的教育、理想的教育、抗挫折的教育。

3.4.1做人的教育

“道德常常能填补智慧的缺陷,而智慧却永远填补不了道德的缺陷。”应试教育下,我们不能仅仅追求青少年文化课分数的高低,而忽视了对他们良好道德素质的培养。无数实践和实例证明,仅仅在文化课上取得优异成绩而不注重自身道德品质培养的青少年未必能在成长路上一帆风顺,如留日学生机场杀母案等实例,暴露了在家庭教育中忽视道德培养的恶果。在对青少年教育过程中,如家长注重学生良好思想品德的形成和与人交往能力的培养等做人教育会帮助子女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从而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3.4.2习惯的教育

“教育的目的就是养成良好的习惯。”无数实例表明,成功人士均具备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具备良好的生活习惯。为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家长也要注重对青少年良好习惯的培养。一些家长在进行家庭教育的过程中,表达了其教育的难度和力不从心。结合子女成长历程可以看出,早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取决于父母教育的及时有效。在家庭早期教育中,如重视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会为青少年的思想行为埋下有利的伏笔,他们在以后的生活学习中会因此受益终身。而如果不重视早期良好习惯的养成,在今后家庭教育中家长不仅困难重重,同时也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3.4.3理想的教育

理想,是人们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形成的,并具有实现的可能性以及对未来充满向往的追求。崇高的理想犹如一盏前进路上的指明灯,只有树立远大的理想,人们才能找到前进的方向。远大理想的树立不仅为青少年奋斗过程树立了重要目标,同时也是他们前进的不竭动力。家庭教育中,对青少年进行理想信念教育,有助于激发他们生活学习的兴趣,激发其前进的动力,从而保障其健康成长。

3.4.4抗挫折的教育

家庭教育中的抗挫折教育也是青少年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每个人成长的道路上,必然会面对这样或那样的挫折和困难。当今社会独生子女家庭居多,他们多是在父母长辈的精心呵护下长大,一些家长甚至为子女成长全程“买单”,使得子女在面对困难挫折时无能为力,不能自理,甚至采取消极的措施和手段处理问题。这就需要在家庭教育中,要积极培养青少年战胜挫折的能力。首先,要培养青少年在面对困难和挫折时正确的心态,要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去战胜困难,克服问题,以培养战胜困难的心理承受能力。其次,应培养青少年在战胜困难和挫折时适当的方式和方法,以提高其应对挫折的能力。最后,应教育青少年在克服困难后及时作出总结和反思,以积累生活经验。

4结语

家庭德育教育论文篇7

[关键词]家庭教育 道德教育

[中图分类号]G7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1)04-0007-02

我们常说一个人要“德才兼备”,因为这样的人是社会最乐于接纳的。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注重一个人的道德教育,它以儒家为核心维持了中华文明的稳定和延续,这与重视道德教育是分不开的。当前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也离不开道德的力量,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物欲的膨胀,道德教育受到了冲击和挑战,所以抓好道德教育对我们这个时代更为重要。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也是人生教育中的第一阶段,所以家庭教育对一个人的培养有奠基的作用。

一、道德与道德教育

(一)道德的定义

道德是由舆论力量和内心驱使来支持的人的行为规范的总和。道德是一种社会现象,在社会集体生活中,人们为了维护共同的利益,协调彼此间的关系,便产生了调节行为的各种准则或规范。①

由此可知,道德是具有明显社会属性的概念,与社会活动密不可分,而道德的实现与评价的基础都来源于人的实践活动。中国古代教育家孟子认为,“仁,人心也;义,人路也”,②就是指人在内心中具备道德以后,在实践行为中就会有外化的表现。一个人有没有道德,不是由口头表达来判定的,而是由行为、实践来判定的,对于这个问题的忽视,正是许多道德教育问题产生的原因。

(二)道德教育与品德形成

道德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品德形成来实现目标的,品德的形成是一个人内心的成长和外部环境影响共同的产物,对人的行为产生稳定的道德性影响。

品德是道德品质的简称,是一个人根据一定的道德行为规范行动时所表现出来的稳固的特征或倾向。品德是一种个体心理现象,是人的个性中的一部分,是个性心理特征中具有道德评价意义的部分。③

我国公认的品德结构,是四要素说,所谓“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道德教育要以这四方面为着眼点,促进品德形成。道德认识是指对道德行为规范及其意义的认识;道德情感是指伴随着道德认识所产生的一种心理体验;道德意志是在自觉执行道德义务过程中克服各种困难的品质;道德行为就是人在道德意志支配下的有道德意义的行为。所以品德的形成是个长期的过程,四要素相互作用,共同促进。

(三)道德教育中的问题

我国目前的道德教育有许多问题,所以才会导致目前道德缺失的局面,大致总结有以下三种问题:片面重视形式而忽略实际效果;重视道德理论的传授和学习而忽略了个人的道德实践;道德教育中违背品德形成规律,不重视传统文化的道德教育。④

这些问题从古至今事实上都存在,但今天更为严重;既存在于受教育者,也存在于教育者本身;既有历史因素,也有现实因素。

中国古代汉朝以道德作为任命官员的标准,前期对社会有很大稳定作用,然而后期流于形式,出现比赛守孝以争夺功名的现象,这就是重形式不重实质,并与政治权力相结合,弄得不伦不类。目前许多学校片面重视升学率,空设道德教育课程而没有落实,实在令人堪忧。目前我国学校道德教育主要以课堂讲授为主,有些教师空谈道德,却没有注意学生的实践;或教师本身没有践行道德行为,难以服众。这种情况在一些家庭中也常见,只是身份换成了家长与子女。

自建国后一些政治运动产生了不良影响,近年来随着“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情况有了一定改善,但还远远不够。有些人目睹当前道德缺失问题不够理性,对于道德教育急于求成,也造成了不少道德教育问题产生。

二、家庭教育的意义与问题

(一)家庭教育的意义

道德教育不能违背品德形成规律,需要从整个人生的教育过程着眼,从第一步开始就打好基础。家庭教育是一个人最初接受的教育,从历史上看也是最早的教育形式。人出生以后,父母成为自己的第一任老师,再加上遗传基因等因素,奠定了以后成长的根基。

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J.Piaget)概括出一条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的总规律:儿童的道德发展是从他律道德阶段到自律道德阶段的发展规律。⑤很明显,儿童道德认知发展过程中,这个阶段性飞跃与家庭教育是密不可分的,如果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或者这个飞跃不能及时实现,儿童长大后无法适应社会;或者儿童遭受难以承受的认知矛盾,对道德丧失信心,长大后对社会安定不利。

(二)目前家庭教育的问题

家庭教育在人类教育史上发挥过巨大作用,但在今天也有许多问题。首先,教育内容庸俗化。受到商品经济大潮影响,有些家长对子女片面强调经济的重要性,鼓吹拜金论。而受到社会不正之风影响,有些家长甚至向子女传授扭曲的价值观。

其次,家庭教育没有良好的理论支撑。家庭教育具有血缘性和封闭性,所以也没有像学校教育一样标准规范的理论。中国古代有很多家训类书籍,但在近代化进程中受到批判,没有得到重视和研究。民间大多数家庭是依靠老辈经验来教育后代,但由于传统文化受到近现代政治运动的冲击,很多老辈人的经验也大多被人们遗忘、忽视。现在家长一味溺爱孩子,或依自己的情绪变化而改变对子女的态度,这些都不利于家庭教育和子女人格培养。

第三,家庭教育的稳定性受到挑战。近年来我国离婚率在上升,很多儿童成为单亲儿童,甚至成为弃儿。家庭教育的环境遭受破坏,儿童的心理亦遭受不可弥补的创伤。这些儿童长大后的人生观与价值观或多或少地受到扭曲,会严重影响他们的自身发展和社会发展。

第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脱节。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在历史上是先后顺序,在现实中是相继关系。然而有些家长认为教育只在学校,不知道家庭教育的意义,把教育任务和责任全推给了学校。部分学校则认为学校只负责传授知识,不愿承担家庭教育缺失的部分,于是家庭与学校教育无法顺利衔接,不利于孩子成长。

第五,家庭教育缺少榜样。目前很多家长本身就存在诸多道德与知识上的缺失,尤其是道德缺失,对子女影响更坏。知识教育的主要承担者应该是学校,而道德教育的主要承担者应该是家庭,品德形成与榜样的力量密不可分,可惜很多家长没有成为家庭教育的榜样,所以道德教育沦为空谈,家庭教育也受到了冲击。

三、家庭教育对道德教育的作用

(一)家庭教育是道德认识的开始

家庭教育与道德教育有非常紧密的联系,是道德教育的开始。道德教育中的道德认识可以由家庭教育来实现。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派就认为通过父母和家庭形成的儿童早期经验,可以影响人的一生,而且往往是不可逆转的。与父母、与家庭相比较,学校的德育功能只是处于次要地位。⑥

中国传统儒家的教育理念也认为,“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⑦“孝悌”正是家庭道德教育的核心,而外化的表现就是“忠义”,可见家庭道德教育对于一个人一生有深远的影响,比如岳母刺字的故事。所以换言之,在家庭教育过程中,树立正确的道德认识对于一个人一生的品德有指向性作用。

(二)家庭教育是道德情感的基石

父母的价值情感判定直接影响到子女的价值情感判定,而且会影响子女一生。孟母断机教子的故事就能说明这一问题。孟母以斩断织机上的布来说明半途而废的害处,孟子被母亲的情感打动,也有了如母亲一样的价值判定,影响其一生。

人在儿童时代很容易受到环境影响,即皮亚杰所说他律道德阶段,所以好的家庭环境本身就是道德情感塑造的基础。外部要有好的居住环境,还举孟母的例子,三迁择邻,正是好环境的塑造;内部要有好的生活环境,荀子认为:“注错习俗,所以化性也;并一而不二,所以成积也。习俗移志,安久移质”,⑧所谓移风易俗,潜移默化,家庭中的道德情感就是这样养成的,和谐的家庭有助于子女良好性格的培养。

(三)家庭教育是道德意志的模具

意志是一个人成功的重要因素,道德意志就是一个人能否坚守道德的关键,如果比作钢铁,家庭教育就是道德意志的模具,确定它的“形状”,后面的教育就是浇铸的过程,最后成为一块“好钢”。

孟子认为,“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弗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⑨这个“动心忍性”在家庭教育中就该落实。宋庆龄在小时候,有一次父亲要带全家出去,但宋庆龄答应了一位小朋友来家里玩,所以不愿和父亲出去,他的父亲知道后就尊重了女儿的决定,这正是培养子女道德意志的好机会。

所以明智的父母要注意培养子女的道德意志,而且本人也要发挥榜样作用。儿童很容易受家长影响,父母的身教更胜于言教。宋庆龄的父亲就用行动支持了女儿的道德意志。溺爱则是对意志模具的破坏,万万要不得。

(四)家庭教育是道德行为的起点

道德行为是道德教育的目标,只有实践的道德才是真正的道德。孔子就十分重视道德行为的践行,“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⑩这“出”和“入”事实上都是围绕家庭的,“孝悌”则是家庭教育的内容,外化就是“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等道德行为,只有实践做好并形成品德了,才能学习文化知识。这正是家庭道德教育过程的描述,最后一定要落实到行为上。

偶然的道德行为还不能算是品德的形成,正如孟子所说,“虽有天下易生之物也,一日暴之,十日寒之,未有能生者也”,所以要持之以恒,才能真正“生”成品德。子女的道德行为持之以恒,重点在于家长的榜样作用。

社会学习理论的创立者班杜拉(A.Bandura)通过大量实验和理论总结后认为:人的社会行为是人借助于内部因素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也是儿童对榜样行为进行观察学习的结果。

观察学习正是儿童最擅长的,也是家庭教育的主要手段。正所谓正人先正己,家长的道德行为是子女道德行为的示范,如果家长的道德行为无法保证,那么家庭道德教育也就是空谈。

四、结语

家庭道德教育通过对子女素质的培养,会逐渐使其形成稳固的品德,并伴随其一生,为社会造福。家庭教育应以道德教育为主要内容,并把它落实。而且家庭教育的前提是要有家庭的稳定存在,否则教育很难开展。道德教育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家庭道德教育只是它的第一步,需要一个人一生去完善,但这一步走好,走上正轨,后面的路也就不难走,不会走偏了,只要假以时日,就会像荀子说的,“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

注释:

①③⑤路海东.学校教育心理学.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p127,p128,p132,p141.

②朱熹.四书集注:孟子告子章句上.长沙:岳麓书社,2004,p368,p366.

④龙艺.道德教育中的几个问题.遵义师范学院学报,2002.9.

⑥彭迎春,蒋仕梅.品德养成与家庭教育.科技信息,2008(27).

⑦⑩朱熹.四书集注:论语学而第一.长沙:岳麓书社,2004,p54,p56.

⑧梁启雄.荀子简释:儒效第八.北京:中华书局,1983,p95.

⑨朱熹.四书集注:孟子告子章句下.长沙:岳麓书社,2004,p382.

梁启雄.荀子简释:劝学第一.北京:中华书局,1983,p4.

【参考文献】

[1]路海东.学校教育心理学.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2]朱熹.四书集注.长沙:岳麓书社,2004.

[3]龙艺.道德教育中的几个问题.遵义师范学院学报,2002.9.

家庭德育教育论文篇8

关键词:家庭教育;儿童道德发展;反道德性;边缘化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编码:A 文章编号:2095-1183(2013)06-0010-04

早期亲子依恋是儿童在陌生的现实世界中获得安全感和信任感的集中体现,它为儿童道德发展奠定了至为重要的心理基础,因而是个体社会性发展的开端。尽管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越来越多地和同辈群体进行交往,但家庭生活对其仍然具有重要意义。英国一项让人们开放式地回答“在近期发生的事件中哪些是个人认为最重要的事件”的调查中,家庭事件比其它类型的事件更多地被人们所提及,“家庭成员大概以11:1的压倒性优势被认为比其他人更重要”。[1]因此,尽管学校顺应历史的需要承担起教育的大部分功能,家庭教育因其所具有的本质属性仍然在儿童道德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然而,传统的教育学基本上徘徊于学校“围墙”之内,家庭教育作为游离于“围墙”之外的一种“非制度化”的教育方式,在实践中非但没有成为道德教育的“有益补充”,反而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一种分裂和对抗的因素,造成学校道德教育的事倍功半。正确认识家庭教育的性质和地位,是走出这一困境的前提。

一、家庭教育在儿童道德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1.亲子之间的血缘关系决定了家庭教育的特殊情感性

在黑格尔提出的“伦理实体”中,家庭是“一个天然的伦理的共体”,其中父母意识到自身是以“他物”(即子女)为其现实,尽管这种现实是一种“异己的现实”,即自身“日渐消逝”,而“他物成长为自为存在而不返回他们”。[2]虽然黑格尔更多强调家庭的“实体性”,即一种具有法的意义的“普遍”制度,但他仍然认为这种制度是以情感为基础的,最基本的是家庭成员之间的爱。实际上,恰恰是这种主客观的统一赋予家庭成员之间基于一种物质和精神的同一性而建立起一种特殊的情感关系。不过,我们也可以设想出无数别的“实体”,如学校,这些实体同家庭一样是以情感为根据的,换言之,黑格尔并没有更深地演绎家庭中的情感有何特殊性,与之相联系的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父母意识到子女是一种“异己的”存在,却仍然不惜付出自身大量的生命资源(时间、精力、物质等)来养育子女。笔者以为,答案就在父母与子女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

血缘关系构成了中国传统家庭伦理的逻辑起点,并以“续香火”的方式和“寻根”的逆推关系构成一种薪火相传的链条。虽然中国传统的家庭伦理因其内部的自我否定性和现代价值理念的双重影响而正在遭遇一种现代转换,一种以自由和幸福为核心的新型家庭伦理开始出现,血缘关系在现代社会并非婚姻和家庭伦理的唯一纽带,但仍然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内涵。血缘关系使父母基于基因“自私性”和深刻的心理需要而对子女进行“无条件的付出”。道金斯指出:成功的基因的一个突出特性是其自私性,生物的大部分行为和性状,正是为了保护其基因得以延续。[3]基因自私性可以作为人类亲代为子代“无条件付出”的一种生物解释,但这种“无条件付出”还基于更深刻的心理需要。人类从古至今永远无法逃避死亡,正如海德格尔所说,人是被历史地“抛”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的那个交点而开始存在,因此人“注定是孤独的”,随时可能“被连根拔起”。因此,人类敬畏并珍惜生命,父母对子女“无条件的付出”即源于延续自身生命的渴望,源于爱的情感需要和自我实现的精神需要,这使人类摆脱孤独和死亡的恐惧而得以“诗意地栖居”——这种情感和精神需要也赋予人类超越“基因自私性”而实现博爱的可能。这种可能绝不是一种幻想,而是建立在人们社会生活的经历之上,建立在人们对理性的爱的体验和需要的基础之上。

2.家庭生活的日常性赋予家庭教育真正意义上的生活性

受“科学世界”的宰制和工具理性的支配,今天的学校道德教育已经越来越失去生活的根基,这是学校道德教育实效性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因为科学世界是“用数学方式奠定的理念的世界”,“理念的外衣使我们将只不过是方法的东西认作是真正的存在,从而丧失其对生活的意义”。[4]而道德是关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伦理之知,道德教育只有在完整而真实的生活中才能真正有效地发生,而一旦从道德的整体——生活世界中脱离出来,就必定被边缘化、外在化、知识化,[5]从而使人类渐行渐远于悲欢离合、情动于中的精神家园。精神家园的重建要求道德教育回归生活世界。实际上,生活本身是一个整体,并不存在一个天然的“纹理”来供我们“切割”,即使是作为与生活世界的科学世界,严格说来也是从属于生活世界的,因为科学活动也是人类生活的一部分。尽管如此,根据一定的标准将生活划分为不同的领域(比如生活世界和科学世界),仍然可以为研究和思考提供合理而必要的“话语体系”。实际上,作为相对于科学世界而提出的生活世界,大致相当于“日常生活世界”,其实这也是胡塞尔所谓生活世界的本真含义。

从词义看,“日常”就是每一天都发生的事情或活动,强调的是常规性和反复性。这种简单的界定不能把“日常生活”真正和“科学世界”相区分。比如,学校生活的重复性和常规性是受制度保障的,但一旦被科学世界所宰制,这样的学校教育就已经远离了真正意义上的生活世界。有学者总结了日常生活教育的几个特点:是凭借日常生活的习惯系统得以实现的,具有濡化的特点;是在以日常语言为媒介,以血缘和天然情感为基础的日常交往活动中实现的;是促进人的生命发展的基本的、主要的活动;具有传统性、自发性和异质性。[6]从这些特点来看,家庭教育正是一种典型的日常生活的教育。家庭教育尽管由于其自在状态呈现出杂乱的形态,构成了哈贝马斯所言的“灌木丛”,但也正因为如此,家庭教育没有被人为地割裂或“碎片化”,具有自然性和整体性,儿童目睹种种清晰可见的生活图景,耳闻生活中的生存规则和文化习俗,就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生活世界给与我们的生存法则和道德规范。

二、家庭教育在儿童道德发展中的现实拷问

1.家庭教育的反道德化

有学者指出:“由于物质主义、拜金主义、实用主义等影响,目前国内外尤其我国现阶段家长的期望构成上存在一个危险的倾向,那就是重子女的智育、体育、美育成绩,而对子女的品德发展漠不关心,出现了‘许多人花钱买智育、体育、美育,就是没有人花钱买德育’的现象”。[7]这令人堪忧,造成一部分家长认为德育是“无关紧要”的,甚至不乏家长持孩子“越道德越吃亏”的错误思想。结果,家长对子女的“无条件付出”这一本来对儿童道德发展极为有利的因素反倒成为儿童道德发展中的一个“反道德化”因素。一些批判社会学家认为,家庭是“内在取向”的,“倾向于将个人利益置于一个较高的优先地位,并将其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即一方面“用诚实、公平、宽容的态度来对待那些属于他们家庭中的人”,同时“并不认为应该用同样的方法和态度来对待那些位于他们家庭之外的人”,结果,“公共道德遭到破坏”。[8]即在家庭内部,家长对子女是一种利他主义的“无条件付出”;家庭作为一个“群体”,对社会却表现出一种“自私”。

此外,过去社会学家倾向于从功能主义的角度来观察家庭活动,因此家庭经常被描述为适应性的系统。然而,家庭中的功能性关系很容易变成功能紊乱的关系。“家庭生活的‘阴暗面’非常广泛,而且与电视广告及大众媒体等其它地方所经常强调的那种和谐融洽的美好图景形成对照”。[9]以家庭功能紊乱的一个直接后果——离婚——为例,虽然离婚并不总是不幸的反映,但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离婚在给父母带来自我实现的新的可能性的同时,也常常使家庭成员产生深深的焦虑。单亲家庭中的父亲(或母亲)往往因为疲于应付离婚带来的经济、情感等压力而疏于关心教育孩子;重组家庭也常常产生某些适应性或情感性的困难。此外,“许多父母担心离婚对孩子造成的伤害,但却不知道怎样把自己的担心和内疚感转化为积极的行动。这使得一些父母把孩子管得太紧,或者像对待‘成年’知心朋友那样对待孩子;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则会导致父母和孩子的疏远、关系冷淡以及亲子联系的缺失”。[9]尽管如此,要求一对婚姻不美满的夫妻为了孩子而勉强“捆”在一起是不道德的,对儿童的道德发展也是极为不利的。从现实来看,儿童在父母离婚后所表现出来的行为问题在父母离婚之前就已开始了,因为大多数夫妇在离婚前就有过一段时间的冲突,这类冲突经常、公开地出现,相对于离了婚的有一个相对比较和睦的家庭,儿童会显示出更多的行为问题,如侵犯、缺乏自我控制,等。

2.家庭教育研究的边缘化

上述家庭德育的边缘化和由此导致的家庭教育的反道德化固然有深刻的时代背景和复杂的社会原因,但是家庭德育研究的边缘化导致对家庭德育实践指导不力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有学者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指出,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存在“浅薄性”,“家庭教育自身理论建设薄弱,超前性的理论研究少,专业性研究人员不足”。[10]2001年3月举行的“加强家庭教育学科建设”学术研讨会上也有学者指出,“以往的家庭教育研究局限于或偏重于对某些现状的调查和描述,缺乏理论探讨;研究之间缺乏借鉴、比较和积累,同一层次的重复性议论较多,可比性研究或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的更深入的开创性研究较少”。[11]

进入新世纪以来,尽管家庭教育的研究和普及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推进,公开发表的相关文章有所增多,但关于家庭教育的专门或重点研究从数量来看并不多,从内容来看主要立足社会变迁下家庭教育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重点对家校合作、海外家教、儿童学业和心理发展、亲子关系等进行考察,家庭教育研究的“浅薄性”和“重复性”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改变,“对现实问题具体描述多,深入理论探索少”,“缺少对学科性质定位的自觉,社会性话语同学术性话语转换不畅,缺乏语言表达‘确定性’的基本规范,学术概念与范畴的表述缺乏科学性与严肃性”。[12]此外,除去泛泛而谈的经验性文章,专论家庭德育的研究性论文屈指可数,其中樊浩老师在“道德教育的价值始点及其资源性难题”一文提出了一个值得重视的观点,即尽管面临理论合理性与实践合理性的资源性难题,但超越道德教育资源性价值难题的对策之一是“回归家庭伦理本体,还家庭作为基本伦理实体和道德教育的历史价值始点的人文地位”。[13]但该文仍然只是提出“应当如何”,至于如何解决深层次难题,“如何回归”,则未见跟踪性的理论探索和微观层面的应用性研究。

三、反思与结论

家庭教育的日常生活性既是其区别于学校教育的优势所在,也是社会公共机构难以有效介入其中,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的原因所在。家庭德育作为游离于学校围墙之外的一种非制度化的教育方式,在德育研究中被很大程度的边缘化,原因之一就在于这种操作性的难题。作为一个“私人领域”,“家”成为很多人心中的“冷漠世界中的天堂”,被人们希望在其中可以“做回他们自己”,而不是被在大比例的视角下成为“公共事务”。在这种情况下,充分发挥“人”的因素,即父母最大可能地提高自身素质,就成为家庭教育的关键。但是,家长素质的提高,本身又是一个并不轻松的重大课题,“家长素质”也是一个很难界定的概念。如果说学校教师作为公共教育机构的代言人,其素质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那要用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的“文本”去规范经济、文化差异如此大的家长,难度可想而知。

家庭教育的非制度化是目前家庭德育研究边缘化的重要原因,但绝不是合理的原因。首先,制度如伊万·伊利奇所批判的那样并非“神话”,制度在凝结人类理性力量的同时,也积聚着非理性的因素,制度的“机器”或“铁笼”所导致的人的异化在今天已广受批判。米歇尔·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一书中揭示了“全景敞视主义”的监控功能及其在社会公共机构中的广泛渗透。但家庭这一私人生活领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开他人的“注视”,人们在其中可以真正地“做回自己”,这种卸掉了“道德表演”和“人格做秀”重负之后的“真情流露”中蕴涵着有利于儿童道德发展的至为珍贵的积极因素和有益条件。其次,为了推动教育的整体发展和进步,我们不能断然否认制度的“触须”可以而且应该有限度地向家庭教育伸展,国外不少国家也已经或正在尝试以法规的形式对家长职责和家庭教育进行进一步的规范、监督和指导。我国清末即有《蒙养院及家庭教育法》( 1903年),民国时期又颁布过《推行家庭教育办法》(1940年);2003年,我国台湾地区正式颁布《家庭教育法》;在2008年全国两会上,有代表递交提案,主张将我国家庭教育法列入新一届全国人大立法计划,以进一步确认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和原则,明确主管部门及职责,规范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的权利义务等;上海、深圳等城市现已陆续提出制定家庭教育条例的地方立法建议。

尽管对家庭教育进行进一步立法规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尚存争议,但这丝毫不影响家庭德育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应该先行于立法,并为立法提供依据。家庭德育的非制度化不应该使其成为德育研究边缘化的客观理由,其所具有的特殊性只能说明其研究范式和学科性质具有特殊性。学科建设是特定研究领域成熟程度的表现,它所构建的概念、理论和“话语”体系是进一步开展研究和“对话”的基础。笔者当然无意将家庭教育提到高过学校教育的地位,但同时认为,学校道德教育不可能“一枝独秀”,家庭教育研究在教育学研究中应占据一席之地,道德教育的理论和实践也应把家庭教育纳入研究的视野。否则,不管学校道德教育如何殚精竭虑,都走不出事倍功半的困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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