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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和施工方的关系8篇

时间:2023-08-31 09:20:51

工程监理和施工方的关系

工程监理和施工方的关系篇1

    论文关键词:工程建设;监理;参建各方

    工程建设涉及的单位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监机构和监理单位等,而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这就需要监理工程师在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对监理流程的有效执行外,还要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灵活处理各方关系的应变能力。协调,从其的内涵来看,含有和谐、团结、一致、统一、平衡、同步、配合、适当等意思,协调的本质,就是正确处理组织内外各种关系,解决各方面的矛盾,为组织正常运转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使整个组织和谐一致,使每一个部门、单位和组织成员的工作同既定的组织目标一致,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对于监理工作来说就是要通过组织协调,使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方有力配合,使各项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

    一、监理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现场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对工程建设合同进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关系。要做好监理的协调工作,首先要清楚监理和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关系:

    1.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授权与被授权的合同关系。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在建设单位授权的范围内,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服务宗旨履行监理职责。

    2.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的关系

    在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设计监理时,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在没有委托设计监理时,双方是分工合作的关系,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及时按照合同和有关规定处理设计变更,设计单位的有关通知、图纸、文件等须通过监理单位下发到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需要修改设计时,也必须通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或修改。

    3.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

    在工程建设中,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按照建设监理制度,在工程建设的三方关系中,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不是合同关系,他们之间不得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二者之间的关系是通过施工合同确立的,合同中明确授权了监理单位监督管理的权力。监理单位依照国家、部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批准的建设计划、施工合同等进行监理。施工单位在执行施工合同的过程中,必须自觉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并为监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合作与方便,按规定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合同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建设单位的委托权限,并在这个权限范围内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履行合同职责,是否按合同规定的技术、进度和投资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在工程建设中,监理单位作为公正、公平的第三方,要注意维护施工单位的合法利益,正确处理工程款支付、验收签证、索赔和工程设计变更等问题。

    4.监理单位与质量监督机构的关系

    质量监督机构与监理单位的工作都属于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活动,但两者在性质、职责、权限、方式和内容方面有原则性的区别,质量监督是政府行为,建设监理是社会行为,建设监理是发生在项目组织系统范围内平等主体之间的横向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是项目组织系统外监督管理主体对项目系统内建设行为主体进行的一种纵向监督管理的行为。

    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要正确理解、灵活掌握,公正、公平地处理与参建各方的关系,使参建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更好地实施“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创造良好的监理环境,搞好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共同完成工程的建设任务。

    二、组织协调的作用

    组织协调的主要对象首先是人,各个参建单位的工作人员从始至终贯穿于工程建设当中。首先,协调工作就是要化解人际关系的矛盾,包括监理组织内部的分工和配合矛盾、监理组织和关联单位的人际关系矛盾等,做好了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工作,才能为后续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要协调解决参建各方的人力、资金、设备、材料、技术等问题,使其满足工程建设要求;同时要协调解决工程参建单位各方的配合关系,为建设工程的同一目标服务。

    组织协调的作用主要反映在以下几方面:

    1.质量和安全工作

    工程建设中,由于施工人员、方法、材料、设备和作业的环境等影响,特别是工程建设不可预见的因素,会导致一些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使施工行为偏离合同和规范标准,现场施工条件的复杂性可能导致有些安全质量问题存在争议、责任区分边界模糊等,由此发生矛盾的几率增大。监理工作应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协调化解矛盾,及时做好纠偏工作和协调工作,这样不仅可以强化对安全隐患采取的预控措施,防患于未然,而且可以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进度控制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会有许多不同专业、不同单位的施工人员在一起工作,必然存在衔接和协调问题,而进度控制的关键就是要抓好各方的协调,通过已制订的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事前协调,围绕分解的各单位工程工期及关键节点,保证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实施过程中及时的协调工作有利于动态控制和调整,使工程的实际进度不偏离总进度计划;对与计划已发生差异的实际进度,要通过事后及时的协调工作,调整相应的施工计划、材料设备、资金供应计划等,在新的条件下协调工期的偏离。对进度计划事前、事中、事后的协调工作是保证实现项目工期总进度计划目标的重要手段。

    3.投资控制

    在基础施工中,由于部分地质条件复杂,设计布点堪探未发现的孤石、废弃泥浆池、标高不一致的泥坑等都会导致工程量的变更;因政策处理造成的线路基础移位、施工人员窝工的费用变更;建设单位要求工程参加质量安全流动红旗等活动产生的额外工作,都会对工程产生影响,甚至会拖延工期,引起索赔。所以,监理的协调工作非常重要,只有处理好工程变更,协调好各方关系,才能将因变更产生的负效应减少到最低程度。

    4.平衡的手段

    一项工程往往有不同专业施工队伍同时在场施工,既有总包又有分包,加上设计、材料供应等,各自都有自己的工作计划和质量目标。所有这些都要监理工程师去协调平衡,实现工程建设的目标。 三、组织协调的方法

    组织协调方法属于管理艺术和技巧的范畴,监理人员如果能够了解并掌握这些方法,合理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能使许多困难的问题迎刃而解,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主要的监理协调方法有:

    1.交谈协调法

    又称口头协调法。监理人员对于一般的问题可以采用这种方法提出口头指令,并可通过交谈了解协调的效果和各方的反应,方便及时,但不够正式。如果发现未达到效果,就要考虑采用其他的方法来确认和推进。

    2.书面协调法

    当交谈不方便又不需要召集会议时,可通过书面方式准确地反应情况,表达自己的意见,如通过监理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报告、信件和其他书面指令形式组织协调。这种方法能准确体现当时情况,并能存档保留以备将来查询。

    3.会议协调法

    利用会议组织协调是监理工作中最常见的协调方法,如监理例会、专题现场会等。这种方法需要对会议决议形成书面纪要,并经各方代表签字确认,分发到各方落实执行。该方法的优点是各方参加、共同决定,效率高,解决问题彻底。

    四、监理需协调好与参建各方的关系

    1.监理需处理好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是监理合同双方的当事人。监理单位派出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行监理,其监理权限是建设单位授予的,监理合同的目标体现了建设单位的意志,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员要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服务宗旨,要提供积极热情地服务,围绕监理合同的目标努力工作,尊重建设单位的合理意见,真实有效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

    2.监理需处理好与设计单位的关系

    设计图纸作为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监理人员首先需要熟悉设计文件,才能将设计意图很好地反馈到工程实体中;施工监理中,对于设计图纸中的问题,要尊重设计意见,正确对待和处理,不得任意改动设计图纸;对于建设、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均按照设计变更程序执行。

    3.监理需处理好与承包人的关系

    监理单位与承包人之间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单位的工作对象主要是承包人,两者关系正常和谐是实现合同目标的重要因素。监理工程师要依法办事维护承包人的正当权益,对建设单位不按合同规定付款或过于压低工程造价等个别行为,要敢说敢管;和承包人要建立起相互尊重、平等处事的良好的合作氛围;时刻遵循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守则,公正廉洁、杜绝卡压。

    4.监理需处理好与质量监督机构的关系

工程监理和施工方的关系篇2

【关键词】工程建设;监理;协调

工程建设涉及的单位包括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工程检测单位、监理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而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这就需要监理工程师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掌握对监理工作流程,还要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灵活处理各方关系的应变能力。对于监理工作来说就是要通过组织协调,使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方有力配合,使各项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

1.监理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现场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对工程建设合同进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关系。要做好监理的协调工作,首先要清楚监理和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关系:

1.1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授权与被授权的合同关系。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在建设单位授权的范围内,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服务宗旨履行监理职责。

1.2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的关系

在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设计监理时,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在没有委托设计监理时,双方是分工合作的关系,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及时按照合同和有关规定处理设计变更,设计单位的有关通知、图纸、文件等须通过监理单位下发到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需要修改设计时,也必须通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或修改。

1.3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

在工程建设中,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按照建设监理制度,在工程建设的三方关系中,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不是合同关系,他们之间不得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二者之间的关系是通过施工合同确立的,合同中明确授权了监理单位监督管理的权力。

1.4监理单位与质量监督机构的关系

质量监督机构与监理单位的工作都属于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活动,但两者在性质、职责、权限、方式和内容方面有原则性的区别,质量监督是政府行为,建设监理是社会行为。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要正确理解、灵活掌握,公正、公平地处理与参建各方的关系,使参建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更好地实施“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创造良好的监理环境,搞好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共同完成工程的建设任务。

2.组织协调的作用

组织协调的主要对象首先是人,各个参建单位的工作人员从始至终贯穿于工程建设当中。首先,协调工作就是要化解人际关系的矛盾,包括监理组织内部的分工和配合矛盾、监理组织和关联单位的人际关系矛盾等,做好了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工作,才能为后续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要协调解决参建各方的人力、资金、设备、材料、技术等问题,使其满足工程建设要求;同时要协调解决工程参建单位各方的配合关系,为建设工程的同一目标服务。

组织协调的作用主要反映在以下几方面:

2.1质量和安全工作

监理工作应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协调化解矛盾,及时做好纠偏工作和协调工作,这样不仅可以强化对安全隐患采取的预控措施,防患于未然,而且可以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2进度控制

对进度计划事前、事中、事后的协调工作是保证实现项目工期总进度计划目标的重要手段。

2.3投资控制

监理的协调工作非常重要,只有处理好工程变更,协调好各方关系,才能将因变更产生的负效应减少到最低程度。

2.4平衡的手段

一项工程往往有不同专业施工队伍同时在场施工,既有总包又有分包,加上设计、材料供应等,各自都有自己的工作计划和质量目标。所有这些都要监理工程师去协调平衡,实现工程建设的目标。

3.组织协调的方法

组织协调方法属于管理艺术和技巧的范畴,监理人员如果能够了解并掌握这些方法,合理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能使许多困难的问题迎刃而解,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主要的监理协调方法有:

3.1交谈协调法

又称口头协调法。监理人员对于一般的问题可以采用这种方法提出口头指令,并可通过交谈了解协调的效果和各方的反应,方便及时,但不够正式。

3.2书面协调法

当交谈不方便又不需要召集会议时,可通过书面方式准确地反应情况,表达自己的意见。

3.3会议协调法

利用会议组织协调是监理工作中最常见的协调方法。

4.监理需协调好与参建各方的关系

4.1监理需处理好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是监理合同双方的当事人。监理单位派出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行监理,其监理权限是建设单位授予的,监理合同的目标体现了建设单位的意志,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员要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服务宗旨,要提供积极热情地服务,围绕监理合同的目标努力工作,尊重建设单位的合理意见,真实有效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

4.2监理需处理好与设计单位的关系

设计图纸作为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监理人员首先需要熟悉设计文件,才能将设计意图很好地反馈到工程实体中;施工监理中,对于设计图纸中的问题,要尊重设计意见,正确对待和处理,不得任意改动设计图纸;对于建设、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均按照设计变更程序执行。

4.3监理需处理好与承包人的关系

监理单位与承包人之间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单位的工作对象主要是承包人,两者关系正常和谐是实现合同目标的重要因素。

4.4监理需处理好与质量监督机构的关系

质量监督机构是代表政府对工程质量和建设行为进行强制性监督的机构。按规定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均有监督权。监理单位应承认质量监督机构的政府监督地位,接受其监督,根据其要求积极配合工作并提供准确完整的资料,认真做好工程质量的评估工作。

5.监理在协调工作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1)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2)摆正位置,把握原则,树立公信力。

(3)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

(4)注意团结,不能我行我素。

(5)善于听取各方意见,学会多角度考虑问题,合理平衡各方利益。

(6)提高交际能力,处理好人际关系。

(7)理解把握规范、规程的尺度。

(8)采用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工程监理和施工方的关系篇3

论文关键词:工程建设;监理;参建各方

工程建设涉及的单位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监机构和监理单位等,而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这就需要监理工程师在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对监理流程的有效执行外,还要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灵活处理各方关系的应变能力。协调,从其的内涵来看,含有和谐、团结、一致、统一、平衡、同步、配合、适当等意思,协调的本质,就是正确处理组织内外各种关系,解决各方面的矛盾,为组织正常运转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使整个组织和谐一致,使每一个部门、单位和组织成员的工作同既定的组织目标一致,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对于监理工作来说就是要通过组织协调,使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方有力配合,使各项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

一、监理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现场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对工程建设合同进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关系。要做好监理的协调工作,首先要清楚监理和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关系:

1.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授权与被授权的合同关系。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在建设单位授权的范围内,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服务宗旨履行监理职责。

2.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的关系

在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设计监理时,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在没有委托设计监理时,双方是分工合作的关系,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及时按照合同和有关规定处理设计变更,设计单位的有关通知、图纸、文件等须通过监理单位下发到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需要修改设计时,也必须通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或修改。

3.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

在工程建设中,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按照建设监理制度,在工程建设的三方关系中,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不是合同关系,他们之间不得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二者之间的关系是通过施工合同确立的,合同中明确授权了监理单位监督管理的权力。监理单位依照国家、部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批准的建设计划、施工合同等进行监理。施工单位在执行施工合同的过程中,必须自觉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并为监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合作与方便,按规定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合同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建设单位的委托权限,并在这个权限范围内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履行合同职责,是否按合同规定的技术、进度和投资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在工程建设中,监理单位作为公正、公平的第三方,要注意维护施工单位的合法利益,正确处理工程款支付、验收签证、索赔和工程设计变更等问题。

4.监理单位与质量监督机构的关系

质量监督机构与监理单位的工作都属于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活动,但两者在性质、职责、权限、方式和内容方面有原则性的区别,质量监督是政府行为,建设监理是社会行为,建设监理是发生在项目组织系统范围内平等主体之间的横向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是项目组织系统外监督管理主体对项目系统内建设行为主体进行的一种纵向监督管理的行为。

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要正确理解、灵活掌握,公正、公平地处理与参建各方的关系,使参建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更好地实施“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创造良好的监理环境,搞好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共同完成工程的建设任务。

二、组织协调的作用

组织协调的主要对象首先是人,各个参建单位的工作人员从始至终贯穿于工程建设当中。首先,协调工作就是要化解人际关系的矛盾,包括监理组织内部的分工和配合矛盾、监理组织和关联单位的人际关系矛盾等,做好了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工作,才能为后续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要协调解决参建各方的人力、资金、设备、材料、技术等问题,使其满足工程建设要求;同时要协调解决工程参建单位各方的配合关系,为建设工程的同一目标服务。

组织协调的作用主要反映在以下几方面:

1.质量和安全工作

工程建设中,由于施工人员、方法、材料、设备和作业的环境等影响,特别是工程建设不可预见的因素,会导致一些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使施工行为偏离合同和规范标准,现场施工条件的复杂性可能导致有些安全质量问题存在争议、责任区分边界模糊等,由此发生矛盾的几率增大。监理工作应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协调化解矛盾,及时做好纠偏工作和协调工作,这样不仅可以强化对安全隐患采取的预控措施,防患于未然,而且可以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进度控制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会有许多不同专业、不同单位的施工人员在一起工作,必然存在衔接和协调问题,而进度控制的关键就是要抓好各方的协调,通过已制订的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事前协调,围绕分解的各单位工程工期及关键节点,保证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实施过程中及时的协调工作有利于动态控制和调整,使工程的实际进度不偏离总进度计划;对与计划已发生差异的实际进度,要通过事后及时的协调工作,调整相应的施工计划、材料设备、资金供应计划等,在新的条件下协调工期的偏离。对进度计划事前、事中、事后的协调工作是保证实现项目工期总进度计划目标的重要手段。

3.投资控制

在基础施工中,由于部分地质条件复杂,设计布点堪探未发现的孤石、废弃泥浆池、标高不一致的泥坑等都会导致工程量的变更;因政策处理造成的线路基础移位、施工人员窝工的费用变更;建设单位要求工程参加质量安全流动红旗等活动产生的额外工作,都会对工程产生影响,甚至会拖延工期,引起索赔。所以,监理的协调工作非常重要,只有处理好工程变更,协调好各方关系,才能将因变更产生的负效应减少到最低程度。

4.平衡的手段

一项工程往往有不同专业施工队伍同时在场施工,既有总包又有分包,加上设计、材料供应等,各自都有自己的工作计划和质量目标。所有这些都要监理工程师去协调平衡,实现工程建设的目标。 三、组织协调的方法

组织协调方法属于管理艺术和技巧的范畴,监理人员如果能够了解并掌握这些方法,合理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能使许多困难的问题迎刃而解,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主要的监理协调方法有:

1.交谈协调法

又称口头协调法。监理人员对于一般的问题可以采用这种方法提出口头指令,并可通过交谈了解协调的效果和各方的反应,方便及时,但不够正式。如果发现未达到效果,就要考虑采用其他的方法来确认和推进。

2.书面协调法

当交谈不方便又不需要召集会议时,可通过书面方式准确地反应情况,表达自己的意见,如通过监理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报告、信件和其他书面指令形式组织协调。这种方法能准确体现当时情况,并能存档保留以备将来查询。

3.会议协调法

利用会议组织协调是监理工作中最常见的协调方法,如监理例会、专题现场会等。这种方法需要对会议决议形成书面纪要,并经各方代表签字确认,分发到各方落实执行。该方法的优点是各方参加、共同决定,效率高,解决问题彻底。

四、监理需协调好与参建各方的关系

1.监理需处理好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是监理合同双方的当事人。监理单位派出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行监理,其监理权限是建设单位授予的,监理合同的目标体现了建设单位的意志,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员要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服务宗旨,要提供积极热情地服务,围绕监理合同的目标努力工作,尊重建设单位的合理意见,真实有效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

2.监理需处理好与设计单位的关系

设计图纸作为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监理人员首先需要熟悉设计文件,才能将设计意图很好地反馈到工程实体中;施工监理中,对于设计图纸中的问题,要尊重设计意见,正确对待和处理,不得任意改动设计图纸;对于建设、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均按照设计变更程序执行。

3.监理需处理好与承包人的关系

监理单位与承包人之间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单位的工作对象主要是承包人,两者关系正常和谐是实现合同目标的重要因素。监理工程师要依法办事维护承包人的正当权益,对建设单位不按合同规定付款或过于压低工程造价等个别行为,要敢说敢管;和承包人要建立起相互尊重、平等处事的良好的合作氛围;时刻遵循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守则,公正廉洁、杜绝卡压。

4.监理需处理好与质量监督机构的关系

质量监督机构是代表政府对工程质量和建设行为进行强制性监督的机构。按规定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均有监督权。监理单位应承认质量监督机构的政府监督地位,接受其监督,根据其要求积极配合工作并提供准确完整的资料,认真做好工程质量的评估工作。

监理的协调工作不是做和事佬,不是站在任何一方去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更不是无原则的调和,而是要站在公正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对工程建设有利、对工程质量有利、对工程安全有利的事。作为现场监理要有洞察事态的能力,把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所以监理协调就是要调整、疏通各方面的关系,妥善处理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衔接层面上的矛盾,让各方面相互了解,共同合作,以完成预定的目标。

五、监理在协调工作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1.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设想如果一个监理人员,基础业务水平差得在施工现场发现不了问题,不能正确指出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并且资料一塌糊涂,那么怎么可能取得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信任。因此,扎实的业务水平以及敏锐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赢得各方尊重并建立良好沟通途径的基础。

2.摆正位置,把握原则,树立公信力

监理要协调好各方关系,不能凡事都当老好人,而应坚持原则,自己做事讲原则,才能要求别人做事守原则,正人必先正己,这样才能做到公正。

3.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

作为监理,在工作中必须做到嘴勤、腿勤、手勤,总能亲历亲为,发现问题积极协调处理,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工作负责、对企业负责的监理就会与各方主动沟通,积极交流,这是协调处理各方关系的有效方式。

4.注意团结,不能我行我素

监理工作所面对的人和事很复杂,内部必须保持言行一致、步调统一,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每位监理人员都应有大局意识,各司其责,相互团结、相互理解、相互帮助、相互配合,坚决反对只顾个人盲目行事,应团结一心搞好工作。

5.善于听取各方意见,学会多角度考虑问题,合理平衡各方利益

由于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角色不同且立场不同,出现分歧难以避免,因此监理人员需采用合理的方式处理问题,不要把各种矛盾都集中于自己身上,问题要摆出来,情况要说明白,谁的责任谁承担,谁的问题谁解决,谁的工作谁落实,召集现场会就是解决矛盾的最直接有效的办法。

6.提高交际能力,处理好人际关系

施工监理工程中,监理人员处于一种非常特殊的位置,建设单位希望得到专业、周到的高质量服务,而施工单位则希望监理单位能以公正的态度,对合同采用有利于自己的解释。这时监理人员就要清楚自己的角色,既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证行为的公正性,也要利用各种机会与各方有关人员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促进工程的顺利进展。

7.理解把握规范、规程的尺度

对于规范、规程中要求严格,措辞包含“必须”、“严禁”等词语的条款一定要坚持原则遵照执行;对于其他包含“应该”、“不应”等词语的条款,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各方的感受,适当掌握尺度,灵活执行,不致引起某方的抵触心理。

8.采用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对于建设单位提出的某些可能不适当的要求,如果不是违反原则,都可以先执行,再找适当机会解释说明;而对于原则性问题,可以采用书面报告等方式说明理由,寻求建设单位的理解,尽可能地避免造成误会。同样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一些变通方法和问题,监理人员也应慎重考虑,尽量在不失原则的情况下灵活处理。如果只求原则不顾方式,反倒有可能陷入被动的局面,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影响工程的进度。

工程监理和施工方的关系篇4

【关键词】建设监理;施工质量;有效监控

实行建筑工程建设监理制以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建设监理在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了。如何进一步完善监理制度,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实施更有效的监控,是摆在建设监理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1 认真制订好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公司和项目监理小组在接受某建筑工程监理任务后,应立即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监理工程师,针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的特点、施工方的施工力量和机械等多方面因素,找出该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重点和关键问题,并提出明确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控制目标和质量标准;同时,要在认真研究设计文件(含施工图纸)和对施工现场实际考察的基础上,认真制订出详细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对那些容易出现施工质量问题的分部分项或部位进行预测,并从技术、组织、经济等方面提出预控措施,以指导监理工作正常开展。

2 努力提高对施工质量监控工作的认识

对工程项目实施施工质量监控,是建设监理“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工作的核心,而要监控好施工质量,监理工程师必须加强对施工企业和现场项目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对施工质量监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到只有让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建立健全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体系,制订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再加上现场监理日常的检查、指导、验收等工作,促使施工方的质量保证体系持续有效地运转,才能确保施工质量控制目标的实现。

3 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

为确保施工质量控制目标的实现,首先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准备工作。

3.1 对施工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核

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企业的技术资质进行认真审核,并与投标文件相对照,审核其项目经理、总工、职能人员及施工机械等是否与投标书一致,能否保证工程施工需要,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如有,监理方有权及时制止。

3.2 审查开工报告

现场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施工方的开工申请后,应对申报材料进行详细的审核和现场核对,确认手续完备、具备开工条件时,方可批复准予开工。

3.3 审核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科学、合理和健全

施工方案审查是工程项目开工前质量控制的重要内容和步骤;施工方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质量目标编制施工方案,方案中各分部分项的质量要求应符合相关规范、质量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监理工程师在审核时,应着重审查施工方法是否先进、可行,工序安排是否合理,施工机械和人员配置是否合适,施工外部条件是否具备,质保措施是否完备等。施工前,施工企业项目部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订出相应的规章制度,以确保质保体系正常运转和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核质保体系时应重点核查所制订的各项制度是否健全、合理,能否保证质保体系的正常运转。

4 提高监理工作水平,认真做好监理工程师的本职工作

4.1 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要搞好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从现场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到监理工程师的工作作风、行为规范,都应有一套科学而完整的监理工作制度,使监理工程师在日常工作中方向明确、行为规范,能自觉为完成预订的监理目标而勤奋工作。为此,监理公司领导应加强监理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坚持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规范管理,并通过监理工作实践,不断提高监理工程师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最终达到提高监理效果,确保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目的。

4.2 认真做好监理工程师的本职工作,发挥监理工程师应有的作用

现场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质量标准实施监理工作,认真履行监理合同,按照监理合同赋予的职责和权力办事,严格控制好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和进度,凭借已积累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的积极作用,认真做好监理工作。

4.3 认真审核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

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认真地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取得联系和沟通;对自己权限范围内合理的设计变更可及时批复,但要告知建设单位,而对不能审批的设计变更,应按基建程序及时上报有关单位处理,以求不误工程连续施工。

5 协调好与各方的关系

要做好工程监理工作,必须妥善地协调好与相关各部门的关系。

5.1 监理与建设单位之间

监理是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的全权代表,是工程建设的参建主体之一,与建设单位之间是平等的合同关系,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起管理与控制作用。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设计文件和监理合同赋予的权力履行自己的监管职责,遵循“诚信、守法、科学、公正”的工作准则,搞好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把工程质量、工期和项目投资控制好。

5.2 监理与施工企业之间

监理与施工企业之间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同时又是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的关系。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必须认识到监理与施工方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国家规范和质量标准的要求;监理工程师要善于协调好与施工方的关系,既要坚持质量原则不动摇,又要机动灵活地处理好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与施工方一道,共同圆满地把工程质量控制好。

5.3 监理与质量监督部门之间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行使的质量监督,是政府行为,具有强制性,参建各方必须无条件服从;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起着监督和检查作用,与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目标相一致,并具有指导监理工作的作用。因此,监理单位应自觉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和检查,与质量监督机构一起,共同把工程质量监控好。

6 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

开工前,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特点和现场具体情况,制订好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控制计划和标准;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照质量控制计划和标准进行质量检验与控制,其具体做法是:实行以单元工程为目标,以工序和过程控制为主要内容进行程序化、分时段管理,采取施工单位班组自检、工序间互检、质检员验收检与监理工程师抽检相结合的质量检查方法,来确保工程整体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工程的隐蔽部位以及关键工序实行全程旁站监理,并做好相应的旁站监理记录;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全程监督、检查和管控。通过检验,凡不符合质量控制计划和质量标准要求的,应责令施工方及时处理。要加强旁站监理的力度,特别是夜间施工段;要把施工方的全部施工活动纳入监理工程师的监控视线范围内。

7 严把工程质量验收关

监理工程师作为建设单位的全权代表和公正的第三方,应正确行使监理合同所赋予的质量检验和认证权,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和国家规范、质量标准进行工程质量验收;上一道工序未经验收合格者,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不合格部位及其工程量不予计量,并责令施工方限期整改或推倒重做,直至经复验后工程质量合格。隐蔽工程、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分部工程完成后,由参建各方参与,进行联合验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严把工程质量验收关。

工程监理和施工方的关系篇5

【关键词】监理;内部协调;外部协调

前言

工程建设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 涉及方方面面,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各种问题和矛盾是在所难免的, 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各方的配合, 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 以期使得合同可以有效地实施, 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些都要靠强有力的协调管理来解决。

一、内部协调问题分析

在施工中, 由于原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工作懒散松懈, 一度导致甲方对监理单位的工作不太满意, 关系不融洽, 所以监理公司调换了该项目监理部总监。新总监上任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与监理部内部人员的沟通与协调。为了整改以往的拖沓懒散之风, 提出了新的工作原则: “积极改善监理部工作形象, 主动工作;既分工又合作, 既紧张又愉快”。在这样的原则下, 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了很大的提高, 上班不再是一杯茶水一份报纸,工作上有了较明确的分工, 各自有了较明确的任务, 在遇到重点难点问题的时候大家一起细读图纸、研究合同, 一起合作完成工作。如在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重要技术文件时, 先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别审阅, 提出意见, 然后讨论定稿, 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批意见。与工程打交道的工作本身就是比较紧张枯燥的, 为了缓和这种工作气氛, 新总监会利用召开监理内部会议的时候和监理人员进行沟通, 互相关心。节假日轮换休息、上班路程较远的会尽量考虑他们的上班时间, 年纪稍大的也尽量不安排其在晚上值班。监理单位也会定期组织监理人员学习最新颁布实施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加强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 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这样一来, 项目监理部很快就进入了一个崭新充满活力的阶段, 工作效率得到明显的提高。

二、外部协调问题分析

1、协调与业主的关系。在监理工作中, 监理与业主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中业主授予的权力行使职责。但这并不意味着监理要听从业主的一切指示, 监理作为独立的第三方, 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文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等的规定实施监理, 公正独立地开展监理工作,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业主的指令和上述规定冲突时, 监理有权拒绝执行。既要顾全大局, 又要充分理解业主的意图, 对业主负责, 既要尊重, 又要坚持原则。在有的施工中, 业主方把打桩单独发包给向来有良好合作关系的单位, 结果有几根工程桩出现一定程度的倾斜, 监理多次发联系函给打桩单位, 要求其尽快来解决桩倾斜的问题, 但打桩单位依仗和业主方代表的“良好”关系, 迟迟未解决桩的问题, 业主方代表也多次向监理方暗示“没有太大问题就算了”, 在这样一种局面下, 工地总监认为桩的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规范允许的范围, 必须要求打桩单位来解决问题, 所以拒绝在打桩单位报验单上签字。依据相关规范的要求, 耐心而态度坚决地向业主方解释了桩倾斜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业主方最后也终于能够理解监理的用心和责任心, 亲自出面要求打桩单位来解决桩倾斜问题。为了业主能及时了解到监理工程师所做的重要决定和指令,在一些重大问题决策前, 监理应把相关情况向业主做详细汇报说明。一方面业主通常不懂工程项目管理, 实践证明业主对工程盲目干预的越少工程做得越好;另一方面为了加大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力度, 还要调动业主的工作积极性, 充分发挥业主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作用, 例如开有关的工作会议可以邀请业主参加。这些都要求监理要有过硬的业务素质, 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

2、协调与施工单位的关系。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一向是业界所公认的“敏感关系”,理论上是平等的主体关系, 但实际上是监督与被监督、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1)监理绝不是“好好先生”, 不是施工单位的附庸,不能和少数不规范的施工单位沆瀣一气, 甚至或吃拿卡要, 监理是独立的“第三方监理”。一家大型国有施工企业的负责人就曾说过:“我们更愿意与身正行严的监理合作。”2) 监理面对施工单位出现施工问题的时候既要立场坚定, 又要灵活应对。有的工地上总监在巡视工地的时候, 发现某施工工人施工方法不符合规范要求, 难以保证工程质量, 遂要求其整改, 该施工人员以“我们在其他工程上都是这样做的, 不会出现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整改, 监理也不能听之任之, 就直接找其上级领导, 给其工作敲响警钟。3) 在工程实施中 , 承包商尽了原合同规定之外的义务, 多花费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或承包商的权益受到损害时, 承包商有权向业主索赔。监理工程师在承包商索赔时应实事求是的处理,不能因为受雇于业主, 拿着业主给的监理工程师酬金就偏袒业主, 这样只会引起承包商的反感, 增加过多争端;影响承包商的施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影响整个工程目标的实现。另外, 监理在处理问题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方法和技巧, 在把握大原则的前提下, 要懂得关系搞僵不利于监理工作的开展的道理。

3、监理个人素质监理的每一次签字都关系着工程的质量, 责任重大, 压力也很大。监理要想在工作中立于常胜之地, 光有责任心是不够的, 个人素质起了决定性作用。也就是前面所提到的“斗智斗勇斗谋”。1)智。合格的监理必须具有深厚的科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工程设计、施工技术、经济管理、组织管理和法律知识等, 只有这样, 才能发现与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技术与管理方面的问题。监理还必须具备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见多则识广”, 实践经验不足, 往往影响监理工作质量, 继而影响整个工程质量。2)勇。监理要坚持原则, 立场坚定。监理的存在似乎就意味着责任, 对国家的责任, 对业主的责任, 恪尽职守, 尽职尽责。作为监理要有一颗勇敢的心, 在担负起这么多责任的时候、在面对强权势力、面对工程蛀虫的时候要有勇气去面对责任。3)谋。有了“智”和“勇”, 还要有策略和技巧, 那就是“谋” 。有勇无谋, 一介武夫;有勇有谋, 运筹帷幄。监理的协调工作应该是有计划、有重点、有原则的灵活进行, 根据不同情况、不同对象, 采用文件协调、谈话协调以及会议协调等方式。

三、结语

所谓协调, 就是协助调解、协商解决, 就是正确处理解决工程建设中所出现的各种矛盾、问题和争端, 从而使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处于良好顺畅的运行状态, 以期实现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这是一项复杂的工作。用工地总监的话来说就叫“斗智斗勇斗谋”。监理的“一协调”主要体现在两大块: 内部协调和外部协调。内部协调, 即协调监理部内部监理人员之间的关系;外部协调, 主要指协调与业主、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本文以上就此谈了谈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参考文献

[ 1] 林富贵. 论监理工程师的协调工作[ J] . 鸡西大学学报, 2004

工程监理和施工方的关系篇6

关键词:建筑监理体系;必要性;施工质量

引 言

进入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不断的向前发展,国家的综合国力也在不断的提升,很多的行业也得到了大力的发展,其中就包括建筑业。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对建筑质量的重视,我国的建筑监理体系也已经初步的建立,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的一定的问题。由于建筑工程的质量关乎到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对我国的经济建设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督促施工承包企业确保工程质量,完善建筑工程的监理体系是每一个从事建筑监理人员应该负有的责任和义务,不断的完善我国建筑工程的监理体系,提高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是我们这代监理人员应该承担的神圣使命。

1 我国建筑监理体系的现状

由于我国的建筑监理体系的建设起步比较晚,在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许许多多的问题。我国现如今的监理工作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这样当建筑工程施工开始的时候,当监理工作人员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进行工程监理工作时,会出现边干边熟悉的情况,对工程不能熟悉的掌握,但是现在的建筑工程施工量大,战线比较的长,对监理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由于对业主的行为没有一定的规范,给监理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的难度,有的业主对监理工作干预的太多,有的业主直接对承包商下达指令而不通过监理工程师,这样在施工的过程中会造成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更有甚者有个别的施工承包企业还认为工程的质量出现问题监理工程师应该承担主要的责任,这种认识未免有点偏激和情绪化。针对在施工阶段出现的施工质量问题,我们应该认真科学的加以分析,找出出现质量问题的真正原因,从而解决问题,绝不能盲目的将问题强加在监理人员的身上。

2 加强建筑监理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目前就我国的建筑市场来看,工程的数量多规模大,相关的条例、规范、规程、标准及地方要求比较多,相互之间时有矛盾,管理秩序混乱,使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无所适从,从而给工程质量埋下隐患。从建筑施工单位的自评表来看,其中存在的水分比较的多。所以,不管是从施工单位自身来说,还是建筑市场来看,完善建筑监理体系迫在眉睫。建筑工程监理体系的建立在一定程度标志我国建筑监理的规范化,这使得我国的建筑工程的质量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但是仅仅依靠相关的规范和法规来确保工程的质量问题显得还远远不够,并且制定的规范还存在以一定的漏洞。随着建筑业的不断发展,依靠原来的政府监督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的发展需求,而原本力量不足的工程监理队伍在现阶段也显得捉襟见拙。在施工的过程中,由于大部分的施工人员没有进行系统科学的施工培训,对工程质量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意识比较的差、施工技术不全面,导致建筑工程在最后的验收阶段出现很多质量问题,给建设方,使用方,甚至给国家财产造成了损失,严重损坏了我国建筑市场的持续。从上述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仅仅依靠建筑企业自身的监督远远不能提高工程的整体质量。我国的监理工作起步比较的晚,可以借鉴的监理工作的经验比较有限,再加上我国现阶段富有经验的监理工程师的人数有限,无法顺利完成国家赋予监理企业对建筑工程监理的工作,所以有必要加强建筑监理体系的建设。

3 完善建筑监理体系确保施工质量的措施

根据上文,我们得知了我国现阶段建筑监理体系的现状以及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监理工作开展的必要性,下文就对完善建筑工程的监理体系提出笔者的一点心得。

3.1 制定明确的监理目标

监理工作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而在监理的过程中确立明确的监理目标是保证建筑监理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前提之一,因此监理企业在签订监理合同,收到工程的施工设计文件后,根据我国对建筑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中业主的具体的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符合相关工程实际的监理目标。在确定监理目标监理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具体工程的特点,制定出符合实际的监理目标。同时将监理目标分解到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在施工的过程中进一步明确监理人员的责任分工,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使施工过程具有追溯性,从而提高监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责任心。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大多出现在施工的过程中,主要表现在施工人员在施工的过程中没有按照相关的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来进行施工,以及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不到位造成的,而监理工作在此过程中又是比较重要是一个环节,因此,一定要将监理工作落实好,监理工作的落实离不开责任制的落实。所以,监理单位接到监理任务后,要明确监理目标,确定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落实相关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效率,确保监理工作正常顺利的进行。

3.2 严格把好建筑施工使用的材料关

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施工单位使用的建筑材料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了建筑工程的质量,因此,监理项目部要对工程施工时使用的建筑材料进行严格的把关。在建筑材料进入工地前,监理人员一定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建筑材料的生产厂家经营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品质量检测证出厂合格证,以及按有关规定施工企业对材料的自检材料,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合格后,材料才能进场使用,经监理工程师审核不合格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同时监理人员要做好进场材料的相关记录。施工材料的验收是一项复杂而又非常重要的工作,监理人员在检查材料的过程中,要严格,仔细,认真,确认材料达到施工设计的要求,并追踪材料是否使用在设计规定的具体部位上,保证施工按时保质完成。

3.3 严格检验施工设备

施工机械是建筑工程施工的重要重要设备,其质量的好坏直接直接影响施工的质量、进度、以及相关的施工工艺的水平,其机械功能能否得到充分的发挥,对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以及工程的顺利完成将产生巨大的影响。在施工的过程中,监理人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严格检验施工设备:

(1)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以及建筑施工材料加工的需要和施工企业自主设备的情况,严格检查设备的匹配性和设备性能的良好性;

(2)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如果设备操作人员没有按照相关的设备操作规范来操作设备,很容易使得设备产生问题,从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和耽误施工进度。所以,监理人员应严格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对机械操作人员,特别是特种机械操作人员进行严格培训,经国家有关机构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没有证件的人员不能操作工程机械。同时施工承包企业要加强设备操作人员的现场培训工作,使工作人员熟悉设备的工作原理,掌握简单的维修方法,使得施工设备在施工的过程中得到最大的发挥,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

(3)督促设备使用单位,按规定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要按有关规定按期聘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使工程设备,在工程施工中时时处在一种良好的工作状态。

3.4 严格监控施工方法

施工的过程中,选择科学,合理的施工工艺和方法能够提高工程的整体质量,也可以保证工程的施工进度,确保工程的按期完成。所以监理工程师要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的专项方案,并在施工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特别要控制施工承包单位,严把工艺,细节关,使工程质量能够从基础做起,确保工程质量。

3.5 严格施工人员的管理

人是建筑工程中的主体。在整个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人承担着不同的角色,有建筑设计,现场管理,技术管理以及质量的监理。施工人员的素质和技术决定了工程实体的最终质量,因此,严格施工人员的管理有重要的意义。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施工的准备时期就要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对参加工程的全体施工人员的进行安全、技术、责任以及职业道德的培训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开工前的各项教育工作,使每一位员工都了解工程的技术、安全要求和正确的施工工艺,同时具有解决突发性问题的基本能力;施工期间,要求施工人持证上岗,严格施工现场的人员管理。监理人员在做好各项监督检查措施后,还要积极协调好施工单位和工程建设相关参建方的协调工作,公正的处理好相关方经济纠纷,确保工程按时开工和竣工。

4 结 语

由于建筑市场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占有特殊的地位,其工程的质量关乎到国家的经济建设,所以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要充分的发挥工程监理的作用,从工程建设的基础上抓好落实从而保证工程的质量,使工程在规定的期限内顺利完成。以上是本人在工程监理工作中的不成熟的见解,如有不妥之处敬请广大同行批评指正,本人将虚心接受。

参考文献

[1]嵇绍洋.加强建筑监理体系建设提升施工质量[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

[2]王利平.如何加强建筑监理体系建设以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分析[J].科技风2012.

[3]曹智.关于完善建筑工程监理体系的措施探析[J].民营科技.2011.

工程监理和施工方的关系篇7

论文摘 要:本文将从公路桥梁施工监理信息的基本任务、构成与分类、信息流程、信息收集等方面对公路桥梁施工过程中监理信息管理进行分析阐述,并对公路桥梁施工的组织协调原则进行简要的论述,希望能够对指导和提高公路桥梁施工工作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一、公路桥梁的施工监理信息管理 

公路桥梁的施工监理工作是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其自身的一套科学体系,其主要手段是控制。实施控制的基础是能够及时准确、完整有效地掌握信息,从而卓有成效的完成监理任务。因此,施工监理信息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成败。 

(一)公路桥梁施工监理信息管理的基本任务 

1.实施最优控制 

控制的主要任务是把计划的执行情况与目标进行比较,找出分析差异,进而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排除差异的产生。为了控制项目的进度、质量及费用目标,监理工程师应掌握有关项目三大目标的计划值,及时了解执行情况,实施最优控制。 

2.进行合理决策 

工程监理决策直接影响公路桥梁工程项目建设总目标的实现,以及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个人的信誉。监理决策的正确与否,其决定因素之一就是信息。为此,在工程的设计、招标和施工等各个阶段,监理工程师都必须充分地收集、分析以及整理各种信息。只有这样,方能作出科学的、合理的监理决策。 

3.妥善协调关系 

公路桥梁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到众多的方面及单位。如地方政府部门,施工单位及沿线居民等,都会对项目目标的实现带来一定的影响,为了支持工程顺利进行,就需要妥善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4.提供参考信息 

根据监理工作进展,监理工程师应随时与及时向业主及总监提供有参考价值的信息,以便业主和总监综合考虑,进行正确决策。此项任务亦是监理工程师(驻地高级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应重视的且应努力完成的任务。 

(二)公路桥梁施工监理信息的构成与分类 

1.公路桥梁施工监理信息的构成 

(1)文字信息。包括合同、工作条例及规定、实施性施工组虫设计、情况报告、报表、信件等。(2)语言信息。包括指示、谈判交涉、汇报、工作讨论和研究等。(3)其他信息。包括电话、电传、电视录像、磁盘等。监理工作涉及的部门多、环节多、监理信息量大,监理工程师不仅要适应这种格局,还应能捕捉各种信息进行加工处理并加以运用。 

2.公路桥梁施工监理信息的分类 

在公路桥梁工程建设监理的过程中,会涉及到大量的信息,这些信息可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如:按照工程监理信息的来源划分,可分为项目内部信息和项目外部信息;按照工程监理的目标划分,则可分为投资控制方面的信息;质量控制方面的信息和进度控制方面的信息。 

(三)公路桥梁施工监理工作中的信息流程 

“信息流”即信息在上下级之间、内部组织与外部环境之间的流动。监理工作中的信息流程则反应了监理工作中各参加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监理工作中常有的信息流有如下几种:自上而下的信息流;自下而上的信息流;横向间的信息流;以咨询机构为集散中心的信息流和工程项目内部与外部环境之间的信息流。 

(四)公路桥梁工程施工监理信息的收集 

在公路桥梁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信息管理工作质量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收集到的原始资料的全面性和可靠性。 

二、公路桥梁的施工组织协调 

在公路桥梁的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中,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也是十分重要的。施工组织协调是监理过程中实现工程项目目标控制不可缺少的方法和手段。施工单位应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管理的优势,对各专业承包商进行有效的组织协调,调动各方积极性,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处于合理有效的受控状态。 

在整个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项目管理总目标与格参与方目标之间是既联系又矛盾,要保证各方围绕项目展开工作,使项目顺利完工,这就需要组织协调。组织协调应分为内部关系的协调、近外层关系的协调和远外层关系的协调。能排除障碍、解决矛盾、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其内容包括:人际关系;组织机构关系;供求关系和协作配合关系。组织协调的内容应根据在施工项目运行的不同阶段中出现的主要矛盾而及时调整。 

(一)内部关系的组织协调,包括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项目经理部与企业管理层关系的协调和项目经理部与劳务作业层关系的协调。项目经理部进行内部供求关系的协调应做好下列工作: 

(1)做好供需计划的编制、平衡,并认真执行计划。 

(2)充分发挥调度系统和调度人员的作用,加强调度工作,排除障碍。 

案例:由北京华通公路桥梁监理咨询公司中标的云南水麻高速公路第五监理合同段承担着土建十三、十四、十五合同段的施工监理工作,联络线2.85672千米,起讫里程桩号为k61+163.38~k75+700。在14标预制场台座建设完成后,高监办在检查时发现底座设了2.1cm的反拱值,及时要求其更正,开始施工方还有异议,不想返工因底模全部为钢模操作难度大,经过耐心细致说明不能设反拱的道理后,施工方主动进行返工处理,避免了梁板预制后造成更大的损失。 

(二)近外层关系和远外层关系的组织协调,必须在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范围内实施,其目的是搞好协作,履行合同约定,保证工程顺利开工,应贯穿于施工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同时,项目经理部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搞好协作配合。在处理远外层关系时,必须严格守法,加强与政府机构和单位的协调,取得相关部门机构的支持,同时遵守公共道德,加强与周边居民的交流,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从而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 

只有通过积极的组织协调,才能使公路桥梁项目工程各方彼此沟通,相互了解,共同合作,使桥梁公路的施工监理工作运行顺利,确保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工程监理和施工方的关系篇8

关键词 监理信息 信息管理 组织协调

一、公路桥梁的施工监理信息管理

公路桥梁的施工监理工作是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其自身的一套科学体系,其主要手段是控制。实施控制的基础是能够及时准确、完整有效地掌握信息,从而卓有成效的完成监理任务。因此,施工监理信息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成败。

(一)公路桥梁施工监理信息管理的基本任务

1.实施最优控制。控制的主要任务是把计划的执行情况与目标进行比较,找出分析差异,进而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排除差异的产生。为了控制项目的进度、质量及费用目标,监理工程师应掌握有关项目三大目标的计划值,及时了解执行情况,实施最优控制。

2.进行合理决策。工程监理决策直接影响公路桥梁工程项目建设总目标的实现,以及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个人的信誉。监理决策的正确与否,其决定因素之一就是信息。为此,在工程的设计、招标和施工等各个阶段,监理工程师都必须充分地收集、分析以及整理各种信息。只有这样,方能做出科学的、合理的监理决策。

3.妥善协调关系。公路桥梁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到众多的方面及单位。如地方政府部门,施工单位及沿线居民等,都会对项目目标的实现带来一定的影响,为了支持工程顺利进行,就需要妥善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4.提供参考信息。根据监理工作进展,监理工程师应随时与及时向业主及总监提供有参考价值的信息,以便业主和总监综合考虑,进行正确决策。此项任务亦是监理工程师(驻地高级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应重视的且应努力完成的任务。

(二)公路桥梁施工监理信息的构成与分类

1.公路桥梁施工监理信息的构成。(1)文字信息。包括合同、工作条例及规定、实施性施工组虫设计、情况报告、报表、信件等。(2)语言信息。包括指示、谈判交涉、汇报、工作讨论和研究等。(3)其他信息。包括电话、电传、电视录像、磁盘等。监理工作涉及的部门多、环节多、监理信息量大,监理工程师不仅要适应这种格局,还应能捕捉各种信息进行加工处理并加以运用。

2.公路桥梁施工监理信息的分类。在公路桥梁工程建设监理的过程中,会涉及到大量的信息,这些信息可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如:按照工程监理信息的来源划分,可分为项目内部信息和项目外部信息;按照工程监理的目标划分,则可分为投资控制方面的信息;质量控制方面的信息和进度控制方面的信息。

(三)公路桥梁施工监理工作中的信息流程

“信息流”即信息在上下级之间、内部组织与外部环境之间的流动。监理工作中的信息流程则反映了监理工作中各参加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监理工作中常有的信息流有如下几种:自上而下的信息流;自下而上的信息流;横向间的信息流;以咨询机构为集散中心的信息流和工程项目内部与外部环境之间的信息流。

(四)公路桥梁工程施工监理信息的收集

在公路桥梁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信息管理工作质量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收集到的原始资料的全面性和可靠性。

二、公路桥梁的施工组织协调

在公路桥梁的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中,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也是十分重要的。施工组织协调是监理过程中实现工程项目目标控制不可缺少的方法和手段。施工单位应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管理的优势,对各专业承包商进行有效的组织协调,调动各方积极性,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处于合理有效的受控状态。

在整个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项目管理总目标与格参与方目标之间是既联系又矛盾,要保证各方围绕项目展开工作,使项目顺利完工,这就需要组织协调。组织协调应分为内部关系的协调、近外层关系的协调和远外层关系的协调。能排除障碍、解决矛盾、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其内容包括:人际关系;组织机构关系;供求关系和协作配合关系。组织协调的内容应根据在施工项目运行的不同阶段中出现的主要矛盾而及时调整。

(一)内部关系的组织协调。

它包括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项目经理部与企业管理层关系的协调和项目经理部与劳务作业层关系的协调。项目经理部进行内部供求关系的协调应做好下列工作:

1.做好供需计划的编制、平衡,并认真执行计划。

2.充分发挥调度系统和调度人员的作用,加强调度工作,排除障碍。

案例:由北京华通公路桥梁监理咨询公司中标的云南水麻高速公路第五监理合同段承担着土建十三、十四、十五合同段的施工监理工作,联络线2.856 72 km,起讫里程桩号为K61+163.38~K75+700。在14标预制场台座建设完成后,高监办在检查时发现底座设了2.1 cm的反拱值,及时要求其更正,开始施工方还有异议,不想返工因底模全部为钢模操作难度大,经过耐心细致说明不能设反拱的道理后,施工方主动进行返工处理,避免了梁板预制后造成更大的损失。

(二)近外层关系和远外层关系的组织协调。

其必须在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范围内实施,其目的是搞好协作,履行合同约定,保证工程顺利开工,应贯穿于施工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同时,项目经理部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搞好协作配合。在处理远外层关系时,必须严格守法,加强与政府机构和单位的协调,取得相关部门机构的支持,同时遵守公共道德,加强与周边居民的交流,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从而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只有通过积极的组织协调,才能使公路桥梁项目工程各方彼此沟通,相互了解,共同合作,使桥梁公路的施工监理工作运行顺利,确保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姚元军.公路桥梁建筑项目现场施工管理之我见[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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