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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合同管理8篇

时间:2023-09-05 09:33:05

外包合同管理

外包合同管理篇1

一、我国现行中小学校车运营管理模式的缺陷与问题

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统一的校车运营管理体制,各地为了解决学生远距离上学的问题,积极探索了多样化的中小学校车运营管理模式,主要有几种类型:一是学校自营,即学校购买或租赁校车,自己经营的模式;二是学校委托企业或个体经营,这里又可以分为有政府补贴的委托经营与无政府补贴的委托经营两种;三是家长委托企业或个体经营等模式。总体看来,现行校车运营管理模式存在两个主要的缺陷与问题。

1.在完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下,校车运营管理不规范,校车安全无保障

市场通过价格、竞争与选择机制来调节相关主体的行为,是现代社会进行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在校车运营管理实践中,学校或家长自主选择校车服务提供者,双方就校车服务的价格、质量等进行协商,达成合意后签订校车服务合同。这本质上是学校或家长向校车服务提供者购买校车服务。随着校车需求的高涨,校车市场也呈现繁荣景象,但繁荣的背后暴露了“市场失灵”带来的运营不规范、安全无保障等问题。

市场主体以追求最大利益为目标。校车服务提供者会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在政府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为了提高自身的利润,做出机会主义行为和败德行为,如超载、“黑校车”等不顾学生安全的非法营运行为,使校车安全隐患增大,学生安全得不到保障。

此外,在完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下,由于校车购买与运行的成本较高,安全责任大,收益又比较低,在没有政府补贴的情况下,正规的企业往往缺乏进入校车市场的积极性。如,2004年成立的北京市阳光彩虹教育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最初迅速发展之后,因无力自行购买符合标准的校车,已于2008年停止校车服务[1]。正规校车服务企业的退出,使得校车市场,特别是农村的校车市场,充斥着个体运营的“黑校车”,家长迫于无奈只能自行接送孩子,或冒险租赁违规校车,形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2.校车运营管理过程中,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角色模糊、责任缺失

在学校委托经营等校车运营管理模式中,政府的角色定位不清,相关责任缺失。

第一,政府对校车投入不足,没有承担起相应的财政责任。调查显示,北京市中小学校车的经费来源“大部分是学校和家长共同负担(占33.3%),其次是学校单独出钱(占28.1%),第三是家长单独承担(占14%),政府出资在其中只占12.3%”[2]。校车无疑加大了学校与家长,特别是农村地区学校与家长的经济负担。政府没有给学校、学生或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适当的补贴,间接导致校车质量不达标、运营不规范、超载等现象层出不穷。

第二,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鉴于校车安全事故频频发生,我国陆续出台了《条例》《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等法规、规章。但是与校车服务比较先进的国家相比,我国校车立法无论是在法律位阶、数量还是体系完备上,仍然严重落后。例如,美国已有500多部法律以及众多的规章被各州记录在册,用来管理校车产业的方方面面。

第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缺失。大量“黑校车”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质检与安检部门对校车的监督检查责任不到位,让大量不达标的车辆随意进入校车市场。此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校车的日常运营、公共交通、校车司机等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和管理,导致校车超载等非法营运现象屡次出现。

二、校车具有公共物品属性,应纳入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市场与政府是配置资源的两种主要方式,一项产品或服务是由市场还是政府机制来生产或运营,关键要看它是一种私人物品,还是公共物品。长期以来,政府和社会都将校车看作一种“私人物品”,因此也就通过完全的市场化机制来运营,政府只需承担监管责任,而不用承担给付责任。但是,随着校车需求的高涨,校车带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其正外部性也逐渐被人们所认识。而校车安全事故又让人们认识到,仅仅依靠市场机制无法保障校车安全运行,政府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校车的属性已从私人物品转向为公共物品,保障校车安全运行不仅是个人的事情,更是国家的事情。

1.校车已成为一种公共需求,应纳入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中小学生对校车的需求都在不断攀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择校现象的增多,城市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半径不断扩大。在城市公共交通环境得不到彻底改善的情况下,校车就成为城市中小学生上下学的最佳方式。而农村学生对校车的需求与我国“撤点并校”政策息息相关。有调查显示,“布局调整前,学生家校距离平均为1.60公里,布局调整后,家校距离提高到4.05公里。布局调整前后家校距离增加了2.50公里,增幅达到150%”[3]。可见,实施“撤点并校”之后,我国部分农村学生实际上无法就近入学,对校车的需求也就逐渐凸现出来。特别是对于农村学生而言,其就近入学的法定权利受到“撤点并校”政策的损害,政府不应该让其再单独承担政策变化的成本和代价。因此,校车已然成为一种公共需求,必须通过公共机制来满足:政府应该将校车纳入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之中,通过直接的财政拨款、间接的政策倾斜等手段支持校车的发展;政府的角色不仅是校车运行的监管者,更是校车服务的供给者。

2.校车具有强烈的正外部性,政府有责任推动校车的发展

经济学家N.格里高利·曼昆认为“当一个人从事一种影响旁观者福利,而对这种影响既不付报酬又得不到报酬的活动时,就产生了外部性(Externality)”[4]。如果这种影响是有利的,就称为“正外部性”。校车的正外部性体现在几个方面。

第一,校车有利于学校开展教育工作,提高学生成绩。美国校车委员会(American School Bus Council)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校车不仅是到达学校的一种安全便捷的方式,更是一种让孩子们待在教室、改善教育系统的重要手段。[5]”

第二,校车安全运行能更好地保障学生的交通安全,同时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状况。根据美国交通研究董事会提供的一份报告,学生乘坐由成年父母或同学驾驶的私家车到学校,发生伤亡交通事故的概率是乘坐校车到学校方式的3至5倍;未成年人驾驶私家车到学校,发生伤亡交通事故的概率可能超过乘坐校车到学校方式的20倍;学生步行到学校则更加危险[6]。北京市在2010年出台的治理交通拥堵的方案中,专门提出了将发展校车服务体系作为缓解高峰期交通拥堵的一项重要措施。

第三,完善的校车服务能带来良好的生态效益。据相关报告显示,“每辆校车能够抵消约36辆小车,也就是少了36辆车拥堵交通、污染空气;2010年,校车已经帮助美国节约了23亿加仑的汽油”[7]。正外部性的存在是导致市场失灵的原因之一,政府有责任进行干预,对有正外部性的校车给予补贴。基于校车服务所带来的教育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政府有责任推动校车的发展。

三、校车服务合同外包:校车运营管理模式的合理选择

政府将校车纳入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但不意味着校车服务应由政府直接提供。新公共管理运动主张将市场机制引入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服务民营化。即政府应该致力于商业化运作,让市场成为资源的有效分配者,构建有效的协调机制、理性的决策过程,并能够鼓励灵活性和进取心[8]。我们应借鉴公共服务民营化的理念和工具,在政府承担责任的前提下,利用市场机制提高政府效率,促进校车服务的有效供给,探索“政府责任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校车服务运营模式。

“合同外包”就是政府责任与市场运作紧密结合的一种有效工具,它是指“引入私人承包商来提供公共服务。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能保留资金提供者的身份,但不再是服务的生产者和直接提供者”[9]。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一项调查显示,“合同外包”广泛应用于在各个国家公共部门的各类项目中,如澳大利亚人事部、教育部的项目,冰岛政府对残疾儿童的保护项目等[10]。从英、美等国校车发展历程来看,校车服务合同外包是一种普遍而成熟的做法。美国纽约州教育委员会为获得校车服务,每年必须与校车服务私人承包商签订5 400多份合同。首先由教育委员会规定路线,招标拍卖经营权,然后与校车公司签订合同,学区和学校只负责监督安全和制定《校车运行规则》[11]。相对于其他校车运营管理模式,校车服务合同外包有利于加强政府在保障校车服务方面的责任,提高校车的安全性,同时也有利于发挥校车服务承包商的专业优势,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满足学生的多样需求。

近年来,我国各地涌现出各种校车运营管理模式,其中地方政府与校车服务企业的合作尤为引人注目。然而,“从权力转向合同并不意味着政府部门的终结。恰恰相反,它意味着需要建立一种制度和管理能力去迎接我们面临的许多新的挑战”[12]。为此,必须提高政府对校车服务合同的管理能力。

1.明确校车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机制

在校车服务合同外包中,政府出资向校车服务提供者购买校车服务,学生是受益人。经费投入不足是校车运营面临的重要问题,没有充足的经费,很难实现校车的安全运行。

第一,各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政府与学生家长的成本分担比例。相关调查报告显示,1990年至2000年,美国中小学校校车每年的运行成本总量基本上都在100亿美元以上[13]。美国的校车经费全部由政府负担,学生免费乘坐校车。但这并不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如果在全国范围内为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儿童购买校车,政府需要投入3 000亿元的预算,且一年的运行、维护费用为1 500亿元,总共需要4 500亿元的投入”[14]。如果完全由政府财政负担,校车经费投入就会约占2010年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的30%(2010年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为14 670.07亿元)。因此,一方面,“用者付费”有利于提高学生监督校车服务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为了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在明确政府是经费投入首要主体的前提下,作为受益者的学生也应分担部分成本。各地区应对校车成本进行测算,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成本分担的具体比例。此外,基于弱势补偿原则,与城市地区或发达地区相比,农村地区或欠发达地区的学生所承担的成本应该少一点。

第二,细化中央与地方在经费投入方面的责任。在美国,州政府和地方政府是校车经费的主要承担者。《条例》规定,“支持校车服务所需的财政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在此基础上,还应区分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对于前者,其承担的经费投入可以适当多一点;而对于后者,则可以适当低一点,主要由中央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来承担责任。此外,《条例》没有明确省、市、县的责任分担。校车经费投入责任应以省级政府为主,建立校车经费投入的省级政府统筹机制。

2.做好校车服务合同外包的前期准备工作

校车服务合同外包的实质是公私合作的商业运作,其推行依赖于一种良好的制度环境,防止政府的寻租行为与企业的败德行为。

第一,政府内部应设立校车服务的专门管理机构,负责校车需求的调查与预测、校车服务合同的起草与签订、对校车服务提供者的监管等。例如,美国纽约州设置了学生交通办公室(The Office of Pupil Transportation)来专门处理学生上下学交通的一切事宜,同时还建立了包含行政官员、司机、校车服务企业、生产企业等在内的各类委员会,如美国校车委员会。我国校车专门管理机构也应吸收各个利益相关者广泛参与,如学生家长、中小学校、校车服务企业与校车生产企业等。

第二,建立校车服务企业的公平竞争环境,防止合同承包过程中的腐败与寻租行为。“哪里有竞争,哪里就会有好的绩效。竞争能促进生产者增加成本意识,提供优质服务。改革成效的取得,关键不在于私营还是公营,而在于竞争还是垄断”[15]。在甄选校车服务企业的过程中,必须提升家长、学校以及校车服务企业的参与程度与监督力度,实现校车服务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和透明,防止腐败和垄断现象的出现。

第三,在开展校车服务合同外包之前,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做好校车需求与成本的调查与预测,制定校车发展规划,增强与校车服务企业进行合同谈判的能力。

3.校车服务提供者的激励与监管机制

“好的合同管理在于建立和维持一种积极有效的工作关系,这种关系可以保证在合同运作中为公众做个好交易”[16]。政府与校车服务承包商是一种合作关系,要通过建立“赏罚分明”的激励与监管机制,激励校车服务合同承包商提供优质的校车服务。

首先,政府应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明确的绩效标准,在校车服务合同中,对校车服务的内容、质量、标准和责任等进行明确、详细的说明。

其次,在监督管理过程中,政府具有双重角色,既是合同相对方,又是政府职能部门,其监管责任是双重的,既可以根据合同条款来控制校车服务承包商的工作,也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等对承包商进行监督管理。再次,制定政府与校车服务承包商“效益共享”的原则,如果承包商实现“低成本与高质量”的双重目标,政府就进行奖励,从而激励承包商降低校车服务成本,而不损害服务质量。同时,政府应完善惩罚措施,如果学校或学生对校车服务不满意,甚至发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政府有权以合同相对方的角色,撤销校车服务合同,并追究承包商的合同责任。

最后,学生是校车服务合同外包的最终受益人,政府应建立“校车服务质量实时监测平台”,定时进行学生、学校的校车服务满意度调查,作为奖惩承包商的依据。

4.明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分担

在校车服务合同外包模式下,除了校车经费投入责任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还需承担对校车车辆、校车服务企业、校车司机、公共交通路线等的监督管理责任。《条例》第四条规定,“教育、公安、交通运输以及工业和信息化、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由此初步形成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彼此分工、协同配合的校车安全管理体制。但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自的责任分担还不够具体和明晰。首先,质检安检部门必须保证校车生产企业所生产的车辆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如《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防止不合格车辆流入校车市场。其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大对“黑校车”“超载”等非法营运现象的查处力度,保障校车交通路线的安全、畅通,负责培训专门的校车司机。此外,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校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最后,质检安检、公安交通管理、工商、教育行政部门等要对校车服务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查、核查,制定相应的准入门槛。

5.完善校车安全事故责任分担机制,建立校车保险制度

校车已成为一种刚性需求,但校车安全事故往往导致校车服务企业和学校因噎废食,暂时停止校车运营。这主要是因为校车安全事故责任重大,而分担机制又不明确。在校车服务合同外包模式下,校车安全事故责任分担更为复杂,涉及政府、学校、家长、校车服务承包商、肇事者等。

首先,根据《侵权责任法》等法律的规定,如果发生校车安全事故,校车服务承包商存在过错的,应首先由校车服务承包商承担赔偿责任,这与公交车安全事故的责任承担是一样的。

其次,正如《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政府、学校、家长与校车服务承包商之间,应该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如果是因为学校或家长的原因而导致校车安全事故的,学校或家长应承担责任。

最后,应完善校车保险制度。为了降低校车服务企业等的风险,可由政府通过财政统筹方式为校车与中小学生缴纳保险,增强社会各主体抵抗风险的能力。

本文是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委托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研究”(课题号12JZDW004,刘复兴教授主持)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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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王亦君.《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出台背后 三大争议折射校车管理盲区[N].中国青年报,2011-12-12.

外包合同管理篇2

1.1 物流外包合同

物流外包合同是一份由交易各方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其中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商承诺在一定的条件(如数量、质量、价格、送达时间、采购时间等)下向物流服务需求方(通常理解为制造和销售企业)提供物流服务,而物流服务需求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包括合同的激励因素和惩罚因素)向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商支付一定数量的报酬或其他商品或服务。物流业务涉及运输、储存、包装、装卸搬运、订单处理、生产计划、采购、客户服务、配送等活动。根据外包的业务范围,可以签订一份主合同,再分别签订具体的子合同,,形成一个合同体系[1]。HP、IBM等跨国企业在外包物流时,至少会要求物流服务提供商与其签署两份文件:一般条款和工作范围。一般性条款规定一些非操作性的法律问题,如赔偿、保险、不可抗力、保密、解约等;工作范围则对服务细节进行具体描述,如运输方式、交货期限、仓储方式、考核标准等。

1.2 物流外包合同风险

企业物流外包的目的是建立企业与第三方物流公司的战略同盟关系。这是一种基于相互信任,通过彼此间的信息沟通实现风险共担和利润共享的一种企业合作关系。双方通过精诚合作所产生的利润比各自独立运作所产生的利润更大,可以说这是一种1+1>2的对策[2]。但是,如果合同不完善,不能通过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那么,就无法有效地约束当事双方的行为,结果双方都会为单方面追求自己的利益而损害对方的利益。例如第三方物流企业以自己为中心而不是以客户为中心来处理每一个环节;第三方物流公司不按客户要求来完成物流业务;为了大客户的业务而放弃小客户的业务或推掉小客户的业务;泄露对方的商业信息等。合同不完善最周会导致物流外包的失败。Barthelemy(2003)调查分析了近百家企业外包案例后,发现有近69%的企业物流外包失败的原因归咎于合同管理不当[3]。根据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的调查显示,2001年实施物流外包的企业92%遇到合同纠纷,其中20%的企业遭受到合同纠纷5起以上。

2.物流外包工程的合同风险分析

2.1 社会环境风险因素

从社会环境的角度看,物流外包工程风险可以分为政治风险、经济风险、不可抗力风险[4]。经济风险主要是指经济社会中出现的物价非正常上涨的风险、金融风险;政治风险主要是指地方保护主义、行业保护主义、异域歧视政策、差别政策所带来的风险;不可抗力和自然环境风险是指施工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非正常不可预见、不可抗衡的自然灾害(地震、台风、洪水等)。这些风险都会导致不能按照合同条款来执行。

2.2 信用机制不完善,合同信息泄露

企业在将物流业务外包的同时,也不得不将公司经营的相关信息告知第三方物流公司。但是,第三方物流公司并非只为一家企业提供物流外包服务,在掌握了众多客户的信息资源后,物流公司有可能会把有价值的信息透露给企业的竞争对手,企业商业机密的丧失会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失掉先机,给企业的经营带来巨大风险。例如,企业在与物流公司签订外包合同时,必须告诉对方本年度的销售额,另外也要向对方提供需要送货的客户信息如客户名称、送货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这些商业机密一旦被不良物流服务商卖给竞争对手,则客户可能被挖走,或者企业被迫要降价或采取其他的方法才能留住客户。而第三方物流企业在违约后并没有受到任何惩罚,也没有相关信用档案。违约的低成本导致很多中小物流企业服务意识薄弱,在签约前做出很多空头支票,一个地方的客户骗过来了,换个地方照样开业,又用同样的手段对付新客户。

2.3 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导致合同管理风险的重要因素,主要涉及人员的知识结构、能力水平等因素。知识结构因素是合同管理人员由于知识结构单一或对经济社会变化的敏锐性不想,缺乏对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变化、政策和法律法规等的准确分析、预测,造成合同在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存在一定风险。能力水平因素是合同管理人员未能发现合同中条款不合理的风险;发现问题,但未提出合理性改进意见的风险;起草合同人员未采纳合同审核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的风险等,致使合理管理过程中的存在风险。

2.4 合同管理过程风险

企业在合同管理的每一个过程中都存在风险。但常见的合同风险因素主要有合同审核风险、合同的正式签署风险、合同履行风险、合同纠纷处理不当风险。

2.4.1 合同审核风险是在合同审核过程中没有风险或纠正合同不当内容和条款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表现为:合同审核人员因专业素质或工作态度的原因未能发现合同文本中的内容和条款不当的风险;虽然发现了问题但未提出恰当的修订意见的风险;合同起草人员没有充分考虑合同审核人员提出的改进意见或建议,导致合同中的不当内容和条款未被纠正等。

2.4.2 合同正式签署风险是指正式签署合同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表现为:合同文本不合理,超越权限签订合同等。合同条款不合理主要表现在合同条款存在不合理、不完整、不严密;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等方面。

2.4.3 合同履行过程中风险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表现为违约风险,即本企业或对方没有恰当地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2.4.4 合同纠纷处理不当的风险是指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存在不当行为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包括:物流服务购买方及供应方未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合同纠纷和拟采取的对策;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纠纷的扩大和发展;未与对方有效协商合同纠纷解决办法,或合同纠纷解决办法未得到授权批准;未收集充分的对方违约行为的证据,导致本企业在纠正处理过程中处于举证不力的低位;未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的责任等。

3.合同风险的防范管理

3.1 完善物流外包合同条款,明确分工,同时建立激励机制

企业可以与物流服务商签订两份协议,一份为一般性条款,规定一些非操作性的法律问题,如保险、保密、赔偿、不可抗力、解约等法律问题的内容;另一份为工作范围,尽可能明确具体内容,可操作性要强,避免产生歧义的条款,内容要明确具体,合同中明确合同终止条款。如果协议中缺乏终止条款,双方合作关系在应该终止或变更时,无疑会为是否终止合作关系产生一系列的纠纷。

物流外包合作是基于分工基础上的合作,因而要求物流服务供应方和购买方和磋商合同时,必须对合作中各自的责任在合同中进行明确分工。从总的责任分工来说,物流服务购买方在程序和系统的设计方面起领导作用,而物流服务供应方则在执行这些活动时起领导作用。具体执行物流合作方案是,必须在明确合作各方的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根据合作目标制定完成各项任务的规则和要求,并按照供应商的绩效评估指标(质量考评指标,供应考评指标、经济考评指标、合作与服务指标)对工作绩效进行适时评估。当合作中出现问题时,就可以及时进行协商改进,避免事态的恶化和造成严重损失,从而防范合作风险。

同时,合同要建立激励机制,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设计完善的合同条款。也可以聘请专家参与谈判,建立合同跟踪管理制度,在合同执行前,执行的过程中及执行后对其进行跟踪,保持信息的顺畅。另外,签订合同需要双方反复的磋商,直到取得一致的意见,合同才告成立。所以待合同的主要条款确定后,双方可以选择先草签合同,等其他次要条款确定后,再正式签订合同。也可以选择在签订合同前先进行合同的试运作,时间长短根据合作业务的复杂程度而定,让服务商对企业的物流业务有一个了解熟悉的过程,然后再切换到正式合同来运行。

3.2 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

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是使合同双方增强互信、加强合作、确保合同签订和履行顺利进行的平台。为此,应建立并完善分级信用等级制度,对合同当事人的组织机构、经营现状、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信用评价,划分等级,建立合同对象的商业信用档案等,并纳入日常动态管理。在合同签订和履行的过程中,对于信用良好的单位可给予优先考虑,反之,则从严管理。

3.3 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及人员

物流服务购买方和供应方都应建立一支包括经营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管理人员、法律顾问等在内的专业团队人员,负责合同的订立、签订、实施、控制。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可以一定程度保障物流外包合同管理的连续性和一致性。因为每一位新人员参与外包合同管理都要经过一定的磨合期才能顺利开展工作,会破坏整个物流外包管理流程的连续性,专职的合同管理机构和队伍有利于企业快速积累物流外包管理经验,不利于企业积累物流外包合同管理方面的经验和技巧。

物流外包合同涉及物流服务需求方及供应方、服务需求企业的客户、销售市场中的顾客,涉及物流活动中的运输、仓储、包装、加工、信息处理、配送、验收等各环节,过程长、环节多,因此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有爱岗敬业、有较高的专业素质水平,具备一定的合同谈判技巧和心里素质,熟悉业务,掌握合同的有关知识,熟练掌握与合同签订、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3.4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

合同流程管理一般是由合同调研、策划、谈判、拟定合同文本、审核、签订、履行、变更或转让、终止、存档的等环节构成。明确合同流程管理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每个环节有制度、有落实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实施对合同的全过程监督,就要在合同的准备阶段、签署阶段、履行阶段和履行后管理结算,制定专人进行监督,开展综合评价,以确保签约合同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合同表示真实、条款完备、表示规范、签订手续和形式完备,能有效防范于控制合同管理风险,实现合同流程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3.5 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体系

企业与第三方物流服务商的合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双方经常进行信息交流,通过沟通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这就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体系。信息化管理体系可以通过互联网或单位内部局域网实现各单位的互联互通,实现数据的实时更新,全面掌握合同管理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体系的推广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执行力差、管理人为因素大的问题,能够有效实现过程管理控制,适时反映合同管理状况,最终达到对合同管理过程加以控制的目的。

4.结语

物流外包合同是物流外包管理中的重要,也是防范物流外包风险的主要杠杆。物流外包合同管理是物流外包管理的主要内容,它贯穿于整个物流外包过程,物流外包中的成本控制、风险控制、服务质量控制都可以通过合同管理来完成。物流外包合同管理的目的是充分体现物流需求企业对物流服务的要求,并使物流服务外包商能完全理解这些要求,从而能帮助企业对货物、服务及相关信息进行有效率与有效益的流动和存储的计划、实施与控制,提高企业客户的满意度。加强物流外包合同管理,规范并完善物流合同,实时监督物流外包合同的实施,能有效控制物流外包项目的质量、交货期、成本,规避风险,减少纠纷,保证按期、按量、按质地完成物流任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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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合同管理篇3

关键词:营改增 海外 总承包 税务 影响

一、海外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概述

海外EPC工程总承包模式通常是指海外投资方仅选择一个总承包商,由总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设计、人力资源分配、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建筑施工及试运行等工作,进而提供完整的可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的建设模式。其中EPC中,E部分指设计部分,P部分指采购部分,C部分指建筑安装部分。我国的海外EPC总承包项目所在地一般为东南亚、非洲、拉美、中东等地,其承包周期往往较长、建设规模较大、建设工程较为复杂,在这种承包模式下,投资方仅需要规定技术标准规范、技术要求和其他基本要求,总承包商根据投资方的要求对承包工程进行详细设计,并根据自身承包能力,将工程划分为若干个相对独立的工作包,分包给对应的分包商,并与各对应分包商共同商议,寻求最经济有效的工程实施方法,且总承包商对分分包商所负责的工作全权负责。

二、海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签订前的税收筹划

为鼓励我国更多的企业“走出去”,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税收鼓励性政策,使我国企业在“走出去”项目中,不承担过重的税收负担,保障其健康稳定可持续地发展。在海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在与业主签订相关合同时,一般分为OFFSHORE和ONSHORE两部分,因此相关项目合同的税收筹划也分国内和国外两部分进行。对国内主要关注国家税收政策,对国外主要关注国际税收政策。

(一)对流转税的筹划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我国海外EPC项目的税务受到了一定的影响,根据政策中的相关规定,我国所有海外总承包项目中,设计部分增值税可以享受零税率优惠,而对采购部分,如海外总承包项目中所对外采购的生活物资、机具、工具、原材料等,可以享受退(免)税政策,对建筑安装部分,根据营业税条例关于境内企业在境外提供建筑劳务可免征营业税的规定,海外总承包项目可以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减免备案手续,则可以减免这部分营业税。海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可以根据这些税收规定,合理筹划流转税。

(二)对税收协定的筹划

当前,我国已经对外签署了99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根据这些协定,我国海外总承包项目在对外签订合同时,可以充分利用这些所规定的政策,合理制定项目合同中的税收条款。针对这些协定,我国企业可以享受到的待遇如下:在项目所在国不缴纳所得税或享受减免税。如海外总承包企业可以根据与项目所在国签订的相关协定,对在项目所在国取得的财产转让所得、财产利息、租金、分红所得等,可以享受全部或部分减免优惠政策;对海外总承包项目中所派遣的工作人员在境外所获劳务酬劳,可以相应享受减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在海外总承包项目中,营业活动时间未超过有关税收协定规定183天或仅从事辅工作的项目,可以享受在项目所在国免征所得税优惠政策等。避免双重征税。双重征税在海外总承包项目中较为常见,海外总承包项目在与业主签订合同前,需仔细研究项目所在国相关税法,充分利用项目税收协定获得税收抵免政策。协议一般规定海外总承包项目在项目所在国已经缴纳税收的,在我国境内计算相关税款时,会通过抵免、扣除等方式处理海外总承包项目在境外所缴纳税款。避免涉及跨国涉税纠纷。协议中规定,我国企业在项目所在国实施相关工程时,如果企业认为项目所在国违背了税收协定的无差别待遇原则,则可以根据规定向我国省级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申请启动双边协商程序,由国家相关税务局出面与项目所在国税务部门进行磋商以维护我国企业在海外项目工程中的税收权益。

(三)对企业所得税的筹划

我国海外ECP工程总承包项目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根据相关避免双重征税的税收协定,可以依法抵免或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具体的抵免计算方法为,海外总承包项目在缴纳境外所得时,如果所得来自不同国家,则采取分别计算所得再进行抵扣,如果所得均来自同一个国家,则不再对所得区分种类,而是采取合并计算所得再进行抵扣。

(四)对关税和印花税的筹划

为鼓励我国企业“走出去”,我国政府在征收“走出去”企业的关税模块采取征收低税率关税或免征关税的政策。对于海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我国税收政策采取的方法为对其出口的少部分未经加工的钢材缴纳关税,经加工的产品则不征收关税,但由于相关产品的种类较多,免征关税的产品类型仍在不断发生变化。海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应实时关注我国相关税收政策的变化及规定,对关税中具体免征项目进行实时了解,做好合同签订前的税收筹划工作。对于征收印花税,在印花税免征项目中,主要为海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采取境外子公司与业主在境外签订建筑安装合同,且合同不入境使用,则该合同免收印花税。

三、海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执行阶段的税务管理

(一)ECP合同执行阶段国内的税务管理

首先,项目管理相关人员到我国税收部门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以便向项目所在国相关税务机关提供相应税收减免政策材料。其次,对减免、抵退税收优惠进行备案,根据相关ECP项目减免税政策,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再次,办理出口退税手续。根据规定在相关税务部门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持相关授权部门签发的海关代码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等在项目所在地主管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手续。

(二)ECP合同执行阶段境外项目现场税务管理

海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在国内的税务管理主要为办理相关税收手续,以便项目合同的顺利执行,而对境外项目现场的税务管理则需要综合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相关技术支持等,才能顺利完成合同签订的相关税务目标。首先,明确项目总部与海外项目部相关税务管理职责,制定相关税务管理制度,明确相关税务管理人员权限与税务决策程序。其次,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对海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税务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建立税务培训手册,熟练掌握EPC合同的商务条款及相关专业技术内容。再次,合理制定当地化税务管理措施,选择当地优秀的供应商,对项目所在地服务合同应采取含税价,且尽量实行当地付款措施,按照当地税收法规严格履行税务扣缴义务。最后,建立严格的监控及评价系统。海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在税务合同执行方面,如果出现审计、税务稽查不严等现象,易造成一定的税务风险,因此,海外项目部应建立严格的监控及评价系统,对海外项目税务管理进行人机结合、等级排序的科学评估方法,确保海外项目税务管理合法合规顺利执行。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海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所涉及的税务包括国内及国外两部分,在不同的海外承包项目中,业主与主包方所约定的合同义务与责任不尽相同,大部分海外总承包项目中,总包方均需要承担国内相关税务,而业主承担国外相关税务。总包方在进行合同的税务管理时,需要提前熟悉及掌握国内及国际相关税法,了解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这些优惠政策提前做好税收筹划,且在合同签订后,进行合同执行阶段的税务管理时,需要结合国内总部机构,明确相关税务管理职责,并建立严格的海外项目现场的税务管理办法,确保相关税务规定合法合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张祥昭.海外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流程探讨[J].低碳世界.2013

[2]沈云红,吴刚.浅谈工程承包EPC总承包模式下的税务管理,哈密地区税务,2012

外包合同管理篇4

关键词:人力资源管理 外包 风险

一、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风险分析

1.法律方面。目前我国尚无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外包业务的具体运作,对于人力资源管理外包这一新兴的业务外包来说,更是无章可循,有的只是国内外一些大企业的探索先例。所以法律风险是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最大的风险。

2.选择外包服务商的风险。在对外包服务商的选择中,企业冒着很大的决策风险,外包合作的失败必然会影响企业的市场地位。外包服务商的选择通常是为了降低运营成本、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但由于企业的组建过程非常复杂,企业与外包服务商进行沟通,并进行最终评价的过程总是不完美的,必然存在较大的漏洞,一旦这一漏洞在关键时刻扩大,无疑会导致企业的严重损失。

3.外包企业商业信息安全。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些业务内容对企业来说很可能是商业秘密,当企业把这些业务外包时就意味着外包服务商掌握了企业的这些商业秘密。这些机密一旦泄漏给竞争对手,可能对企业造成极其不利的影响。在企业采用人力资源管理外包之前,必须进行全面深入的思考,先界定清楚该职能是否适宜外包。

4.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服务商履行和约的风险。当与外包服务商签订外包合同以后,外包商能否按合同规定履行其职能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如果不按签订的合同提供服务,可能会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与公司其他工作和公司战略发生冲突,给企业带来不利的影响。

二、人力资源管理外包风险的规避策略

1.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进行可行性分析。首先,要考虑外包活动是否与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相吻合,企业是否有此主观需求;其次,要对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活动进行深入的成本-效益分析;再次,要考虑诸如专业的外包商是否可以获得、外包市场是否成熟规范等问题,以确定有无能够满足本企业外包要求的客观可能性;最后,要考虑企业内部在管理理念和运作机制等方面是否做好了准备,确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时机是否成熟。

2.建立外包风险的预警机制。拟实施外包的企业需成立相应机构来对外包进行全面策划,管理者应着重分析外包的风险源并估测其可能产生的后果和界定责任的承担者,并通过运用模糊数学知识、概率分析及预测模型等方法来对外包风险进行定量分析与评价,估测风险的发生概率及损失大小并提出可行方案。

3.制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项目决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是有选择性的,并非所有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都适合外包。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的发展战略和实际需要来确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内容。这里我们可以借用Lepark和Snell的HRM虚拟模型来辅助确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项目,此模型运用了交易成本理论和基于资源的观点,交易成本理论的观点认为,低独特性的职能适于外包,而基于资源的观点则认为,低价值的职能适于外包。具体说来,我们可以依据价值和独特性将HRM职能分为四种类型:①高独特性且高价值的,这类应该完全内制;②低独特性且高价值的,可以选择外购HRM软件来运作;③高独特性且低价值的,这部分业务放在内部执行比较合适,但也可以选择与其它企业合作运行;④低独特性且低价值的,这类适合外包。此外,各公司由于自身特性和实际需要不同,在确定人力资源管理的外包项目及外包模式时也会影响到其最终的决策。从而可以得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项目决策模型,如图1。

4.选择合适的人力资源管理外包供应商。选择外包服务商是进行成功外包的一个重要环节。在进行服务商的选择时,重点考察服务商的要价、信誉、质最、可靠性等。最好选择企业所熟悉的或者曾经合作过的服务商,这可以防止不熟悉带来的企业机密泄漏的风险。若是第一次把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外包,可以选择在行业中实力雄厚、信用记录好的公司,或者通过正在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企业了解相关服务商的信息。经过比较,选择若干服务商,结合其外包的职能进行报价,选择出合适的外包服务商。

5.签订完善、灵活的外包合同。人力资源外包合同具有中长期、关系维护重要性及标的多为服务的结果等特征。外包合同是企业规避人力资源管理外包工作风险的法律手段。往往外包服务商可以通过钻外包合同的漏洞来谋取利益,因此,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对合同认真分析,确保合同没有对企业不利的地方。另外,外包合同一定要灵活,在外包期限的规定上可以视外包商的工作业绩而定,这样就可以使外包服务商尽心尽力地为企业服务。要签订可更新及层次化的合同,在合同中设立价格标杆或服务标杆,保持人力资源管理外包合同的灵活性,以适应企业不断变化的外包需求。

6.设立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监理部门。当实施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企业和外包服务商通过协议或合约达成一致后,二者之间就形成了委托关系。这种关系在非对称信息情况下,存在的风险一般有两种:一是逆向选择,如外包服务商有意隐瞒自己的实际情况,使企业无法了解到服务商是否在利用其自有信息更好的为企业服务;另一种是道德风险,如外包服务商努力程度的缺乏,在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存在的风险主要是道德风险。针对这种风险可以在企业内部设立外包服务商监理部门,经常与外包服务商沟通,了解服务商的实际工作情况。并把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变动情况及时记录下来,避免缺乏职业道德的服务商威胁企业。采取的有效措施除了监督之外,主要是显性的激励契约设计。当企业对外包服务商进行激励报酬设计时,要考虑该报酬必须与其承担风险的成本相平衡,由此建立起符合双方利益及风险共担的激励约束机制。

7.严格执行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风险管理程序。要进行人力资源外包的风险管理,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其具体步骤如图2。人力资源外包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处置和控制风险,减少和避免损失,以保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活动的顺利进行,进而促进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严格执行风险管理程序可以有效地减少和避免外包风险带来的损失[5]。

参考文献

[1]刘希强,刘业伟,陈晓荣.浅析人力资源管理外包风险[J].集团经济研究,2005(5):124

外包合同管理篇5

关键词:中小企业 人力资源管理 外包 风险 策略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2-218-02

外包在90年代由国外传入我国,并在大企业间风行起来。刘兵、郭彩云(2005)认为“人力资源外包是企业将一项或者某些项不涉及企业机密、人事方面的非核心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如制度设计、员工招聘、培训与教育、薪酬、企业文化设计、福利等外包给从事该项业务的专业机构,以降低人力成本,实现效率最大化。”

近年来,政策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迅速,数量呈几何递增,解决了众多的就业人口。为突破中小企业规模、经营范围的狭窄性,中小企业亟待引进优势人才,发展其核心竞争力,所以其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更需要专业化且高效率的运作,但是我国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士稀缺,中小企业高薪聘请人力资源管理人才预期报酬率较低。目前国内的中小企业广泛采用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法是由本单位办公室人员管理,专业化层次低,人事制度松散,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效率亟待提高。那么快速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用专业化方法管理人事工作,最切合实际的方法是将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外包给外部机构,同时引导本单位办公室人员向外包机构专业化学习。从传统来看,企业外部的一些因素,如企业间竞争的加尉以及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建立等因素都推动着企业进行外包,但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由其内困决定的,所以企业的内部因素直接推动着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发展。

一、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动园

国内中小企业蓬勃发展,对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需求旺盛。具体分析主要源于以下几种动因:

1.中小企业业务面较狭窄,现金流有限,经营领域有限,应将本单位优势资源用于核心领域,拓展业务领域和范围,提升核心竞争力。

2.中小企业规模有限,职员不够,通常设立一人多岗,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未设置,原担任人事专员的是办公室人员,引入专业性外包机构后,可引导负责人事的办公室人员进一步学习专业管理知识,提升管理能力。制定适合自己的人力资源管理规划。

3.中小企业多带有家族气息,管理模式随意,引入外脑可以规范管理,统一照章办事,遏制随意的薪资、员工管理,促进管理工作的公正性。

4.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资金少,外包不仅可以获取专业服务,同时降低管理成本、舒缓资金压力,克服规模经济弱点。尤其日千人事费用增大,人力资源管理外包则可以降低日常管理费用,缩减管理成本,获取更高的成本收益率。

5.中小企业的企业文化吸引力不足,加之工薪待遇不如大企业,在引进人才方面有所欠缺,必然不利于长远发展,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机构的加入,为企业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添加一股新的活力,积极引导企业专业化经营。

6.引入外包机构可以利用外脑,整合本企业优势资源,调整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能方向,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战略政策方向,为自身业务客户提供更多优质服务。

7.随着法律体系的健全以及民众民主意识的提升,引入专业人事外包机构,可以有效控制违规风险,改进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提高员工满意度。

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优势显而易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外包的过程中,由于企业外部经营环境复杂、对外包控制能力欠缺,实际外包效果通常不大理想,实践中外包存在许多问题,外包风险依然很大,为确保人力资源管理外包过程不走样,执行收益率高,有效提升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能力,引导企业正确规避风险,提出应对风险策略。

二、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风险分析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针对于中小企业,外包在国内尚属新生事物,自身的不完善以及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导致存在的风险性因素较多,对于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来说,潜在风险可按照外包阶段和外包项目分别列示,外包项目风险如表1所示:

外包基本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外包决策阶段,外包控制阶段,外包评价阶段。由表2列示。

1.外包决策阶段。决策的失误会导致外包的失败。中小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内容和深度方面缺乏判断能力。外包意义不大的项目,会造成资源浪费。外包涉及企业机密的项目,会引发后续严重的后果。同时,中小企业如果将全部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外包出去,容易造成内部员工心理与利益上的冲突,引起员工抵触甚至是人才流失,与人才吸引战略相悖,也会增加内耗成本。

同时从经营环境来讲,外包机构鱼目混杂,良莠不齐,但中小企业的蓬勃发展,使得企业与外包机构供求不对称,企业需要从中选择一家负责任的外包机构,企业与外包机构是一种“委托―”关系,企业与外包商信息不对称。企业与外包商博弈的结果是逆向选择普遍存在,所选的外包商往往名不副实,不堪此任。对外包机构的实施过程,中小企业由于人力有限,存在监督缺位的问题,只能对外包结果进行评价,外包风险升级,有些外包机构容易滋生“本位主义”,甚至会出现恶意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2.外包控制阶段。依据资源依赖理论。中小企业实施人力资源管理外包后将优势资源专注于主营业务,长此以往,企业严重依赖外包机构,不利于本单位继续接手人事工作。同时,外包商所制定的每项人力资源管理服务都是专门的、有针对性的。当资产专用性比较强时,企业和外包商互相高度依赖,交易费用也会随之增加。而由于企业对外包商过分地依赖,丧失掉自主学习进步的机会,也错过了很多创新发展的机会。信息的不对称,使得道德风险不可避免。在实施人力资源管理外包过程中,外包商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容易滋生机会主义行为。对外包商提供的服务缺乏一个系统动态的评估体系,企业很难准确及时监督外包商的行为,外包商的努力程度和工作成效只能是最后跟合同相比对。但外包质量很难评估,合同结果要经过长时间的验证,这样给外包商提供了很大的投机空间。

3.外包评价阶段。外包机构履行相关外包合同结束后,企业需对外包成果进行评价,如果双方合作终止,在外包商接触到一些企业机密的信息,这就意味着外包商有可能会将这些机密泄露给其他企业,用来谋取自身的经济利益。或者在企业想终止外包合同时,外包商以此为要挟条件获取好处。

由此可见,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风险存在于外包实施的过程和各个项目中,尽管存在若干风险,但是只要采取有效的风险应对措施,就可以有效的降低和控制风险,进而得到良好的外包收益。

三、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风险应对策略

在中小企业实施人力资源管理外包配置的过程中,要想充分彰显优

势,规避风险,应在加强中小企业内部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精心策划外包内容,选择合适的外包项目,并签订周密详细的外包合同;同时,在外包过程中,应制订监管制度或规则,强化与外包机构的沟通与协调机制,最大可能地实现外包成效。在具体实施策略上,企业首先应进行内部分析和评估,对企业资源应有清醒的认识。在确定外包的需求过程中,首要应确定本企业核心业务领域,切忌为了减少人事成本,将包含核心能力的人才信息、“软肋”外包出去。核心业务具有价值优越性、不可交易性。这一判断的依据是看该核心业务资源是否能够具有竞争对手难于模仿的独特性同时信息外泄后,是否会造成外包机构“本位主义”等。在确定外包项目后,论证外包回报率与收益率,并将外包项目以及服务期限等外包内容向本企业员工公布,与员工交流沟通,避免排斥情绪。

在内部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精心策划外包内容。企业从全局出发,分析内部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以及外包服务市场的发展情况,结合本企业的发展战略和实际需要,来决定外包的项目。具体地说,通常要考虑以下问题:(1)这些项目不涉及企业核心业务;(2)这些项目是否具有较高的后期价值;(3)这些项目能否以最小的代价或成本顺利外包并能取得较好的效果;(4)这些项目外包后,能否证实外包的可靠性、是否能体现本企业的文化价值等。一般而言,涉及本单位核心业务的人才资料要留在本单位。例如,对于某些高科技研发企业而言,研究开发人员的人事资料以及招聘方向可由本企业办公室人员管理。

选择合适的外包服务机构是实施中小企业外包的关键环节,好的外包机构可以保证更好的收益率,意味着更低的风险。在选择外包商的时候,企业的最高决策层应听取内部和外部专家的意见,这些专家至少覆盖法律、人力资源、财务和需要外包的业务领域。在综合各方意见后写出详细的外包程序,包括项目内容、阶段性目标以及详尽的员工需求等。然后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从思想道德、工作经验、专业技术力量、服务态度、管理能力等方面去审核、寻找最合适的外包机构。选择的具体原则应包括:外包机构要管理层次合理,认同企业的管理理念,管理标准;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上有管理技能并卓有成效;懂得人力资源管理基本知识;业务能力得到社会公认;与企业在技术使用、资源共享等方面要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和空间。除了要综合考察以上几点外,还需要对外包商过去唧在的客户进行调查了解,对外包的信誉、服务质量等进行测评,经过系统全面的分析之后,再慎重地选择适合自己的战略伙伴。

选择合适的外包机构后,企业还要制订详细周密的外包合同。企业必须用具有法律效力的外包合同来约束外包机构的行为,有效降低外包风险。外包合同是双方以后合作的基础,也是维护这种合作关系的可靠凭证,直接关系到外包的成败。通过谈判形成的详细周密的外包合同,主要内容应包括诸如企业外包的服务内容、外包机构的服务价格、双方的职责范围、合作的期限、工作进度、工作目标、工作评估与服务形式等。合同的内容应该条款分列,清晰明确,列明应急事项,确定应急程序和原则。具体情况视各企业背景以及外包项目而定。

外包合同管理篇6

一、设备维修外包策略

1.维修外包的前提条件(1)需要考虑外包维修服务市场是否成熟。成熟的标志是:有生产制造商直接提供,或者3家及以上非生产制造服务商能够提供相同设备的维修服务,并具有专业化、集约化管理能力;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工作技术水平满足工作需要,能保障维修质量与工期要求。对于一些没有成熟服务市场的设备,维修不宜外包。(2)是否能降低维修成本。对于技术要求不高、简单的维修,由操作员工完成,同时现场还有岗位操作员工的不宜外包。如抽油机的日常维护保养、集输流程设备设施的清洁维护等。对于技术要求高、需要专业资质才能实施的维修,可考虑外包。如大型燃油(燃气)发电机组的上网发电运行及维修、锅炉供热运行及维修、注水泵维修、车辆维修、电焊机维修、中高压阀门维修、净化水装置维保、低压电路维护及电气焊维修等。

2.设备维修外包模式实际工作中采取的维修外包模式包括:工时和物料合同、定价合同、绩效合同和保运合同等。这些维修外包模式的区别对比详见表1。

二、设备维修业务外包管理

设备维修外包过程可分为外包前、外包中、外包后3个阶段,包括分析、设计、执行、控制和评估等步骤,如图1所示。1.设备维修外包前期管理此阶段主要是系统分析和设计的过程,包括分析采油厂内外环境、设备特点及采取外包决策的原因与效益,并对维修外包进行可行性分析及风险评估等。设备管理部门要选择适当的维修外包服务商并签订完善的、灵活的合同。外包服务商的选择要以信誉为先、实力为基础、共赢为目标,需要收集各承包商的资质条件、人员素质、技术装备、维修质量、服务体系等资料,从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最优服务商。采油厂选择外包承包商时要遵循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平台,择优录用外包服务商。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具体的修理改造技术标准、油田HSE要求、质量保证、安全性能、验收办法、保修时间、违约责任,以及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安全事故所需承担责任等条款,做到有据可循,以便双方产生分歧、矛盾时能顺利解决。要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公正的原则,防止机会主义和不平等合约的出现。还要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建立相应的风险预警机制,从而降低风险。

2.设备维修外包中期管理这一阶段是执行和控制的过程,主要根据协议等相关依据来对设备维修外包过程进行管理。包括双方的关系管理、冲突管理、风险管理、监督、激励和控制等。在与外包服务商建立了外包合同以后,并不是单一地依据合同来处理就行了,要时刻关注外包的整个过程。双方要尽力建立战略联盟的合作伙伴关系,做到互利共赢。同时双方的合作会存在一定的风险,除了存在供应风险、生产风险、技术风险等经营风险外,作为采油厂来说,有可能受制于人,存在“套牢”的风险。采油厂在外包维修业务后,可能丧失关键的设备管理和维修技能,造成对外包工作量的确认和维修质量的验收工作受限。承包商在执行合同时,可能存在降低服务标准、零配件以次充好等问题。合同中列出的维修项目还有可能发生漏项,在外包维修过程中,采油厂可能将被迫为这些额外的项目支付比较高的费用。为了外包的成功实现,要时刻关注外包的进展情况,要对承包商人员变动、质量保证、故障解决时间、维修应急响应速度及服务满意度等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外包管理过程的好坏会直接影响预期目标的成功与否,本阶段因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而尤为重要。

3.设备维修外包后期管理此阶段主要是通过对设备维修外包服务质量的评价来决定外包合同的终止或续签,并通过结果反馈来优化管理流程,以便为下次外包过程服务。合同期满,不同层级的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维修承包商提供的设备维修服务质量进行总体评价,确定此次维修外包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接下来,采油厂根据考评结果对外包服务商实施四级信誉等级动态管理,兑现奖励措施和处罚措施。同时,根据测评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聘用该维修承包商。如果达到外包的绩效目标,那么可以准备续签合同的工作。如果没有达到外包的绩效目标,应认真分析原因,再决定是否终止与该服务商所签订的合同。通过分析整个过程存在的问题找出不足并制定相应的对策,从而完善管理流程,为下次的维修外包提供指导。

三、结语

外包合同管理篇7

关键词: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外包风险;道德风险

人力资源外包风险是指由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决策以及外包后与外包商在企业管理等方面存在差异而造成的风险。

一个有效的外包决定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如图所示,它清楚地描绘了企业在进行外包决策时的全过程网。

根据人力资源外包的阶段性成果,笔者将把外包决策过程分为四个阶段,并分别介绍了每个阶段的潜在的风险。

1外包活动准备初期

这个阶段共分为成立外包委员会并确立组织目标、依据外部环境评估企业自身条件、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确定外包业务单元及工作时间表四个步骤。

一个清晰明朗的目标是企业经营活动成功的基础,在制订外包决策之前,首先企业的高层管理者需成立由企业各部门管理者组成的外包专家组委会,并对企业的资源加以分析,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可选择部分外包及全部外包的模式。其次要依据外部环境评估企业自身条件并进行成本效益分析。通过对拟外包业务进行透彻的研究与规划后,最终确定外包计划各个阶段的时间表,以保证外包计划的按期执行。

本阶段的风险主要有:

(1)外包内容的选择的风险。企业在进行人力资源外包决策时,必须清楚地界定哪些人力资源管理职能适合外包。如果规划和分析不充分,人力资源外包项目选择不合适,外包可能达不到预期目标,会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同时,给企业带来经营安全上的风险。

(2)内部员工流失的风险。人力资源管理外包作为一种对传统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深刻变革,意味着会发生各种利益的再分配和员工岗位的变动,员工难免会有一定抵触情绪,员工工作积极性下降。另外,企业的将人力资源职能外包出去后,可能会丧失对员工日常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控制,丧失与员工沟通和互动的某些途径。

2供应商的选择确定

该阶段对于一个拟外包业务的企业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外包商服务质量的高低会直接影响企业的外包效果。

(1)目标的初选——确定可能的服务商。受外包专家组委会的委派组成的甄选小组负责外包供应商的甄选。初选外包商时,业内服务商的专业素质是首要考虑因素,其次是才是质量保证和良好声誉。

(2)供应商的筛选与甄别——起草项目计划书要求并与服务商洽谈、挑选最适合公司需求和个性的服务商。本阶段应对候选外包商进行进一步的筛选与甄别,主要包括: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质、员工的职业素养、外包商企业的综合运作能力、企业业绩及声誉、外包商的企业文化、管理者的管理风格、报价收费标准及方式等。

本阶段存在的风险主要:

①选择外包商的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风险。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供应商的水平良莠不齐,一些资质较差、专业化程度不高的外包服务商充斥其中,这些外包商在自己的内部流程管理、专业外包服务技术、服务质量上有很大的缺陷,使得发包方在选择外包商方面花费大量的时间和资金进行比较和分析,增加了管理成本和管理风险。一旦不慎选择了不合适的外包商将导致整个外包活动的失败。

②外包的成本风险。外包可能在许多方面增加企业额外的费用支出:企业需要经过特定的评估程序以选择合适的外包服务商,可能增加企业的支出;由于外包服务的价格差别较大,风险也较大;与外包服务商实现合作还需要进行实地的调查、密切的沟通、信息的交换以及提供各种资源和条件,都需要发生费用产生成本;人力资源外包还需要建立一定的外包项目实施平台,如组织结构的调整、人力资源管理流程和制度的完善、计算机系统的维护等等,也可能导致成本的增加。

(3)协商签订一份完善的合同。

最终决定外包商后,为了保证外包业务的顺利开展,双方应就外包事宜签署一份外包合同书。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外包模式、具体项目、工作流程、方案报价、服务质量监控指标、激励与约束条款等。尤其应对外包商的保密义务提出明确要求-该项保密义务的履行期限不应随着合同关系的终止而终止,而是要延长至合同结束后的一段时间由企业与外包商协商决定,以确保客户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失。

3合同期内风险分析

外包合同的签订标志双方外包活动的正式展开,在这个阶段企业尤其要关注与外包商合作关系的处理。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外包供应商在外包的实施阶段很容易出现“偷工减料”,甚至“消极怠工”,企业若缺乏对外包供应商的监督力度,会造成管理失控,这样无疑会对企业最终的外包成果产生影响,与企业的期初预想背道而驰。

合同期内存在的风险因素主要是:

(1)管理失控。管理失控指的是在外包过程中,企业对外包供应商具体的操作行为不能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人力资源外包在一定程度上是企业与外包商之间的一种基于契约的合作行为,外包商是独立与企业之外的法人实体,与企业之间属于委托的合作伙伴关系而非行政管理上的隶属关系,因此外包合同实施时企业作为发包方应当注重监管力度的把握。监管过严,会使合作双方信任程度下降,易引发外包商有悖职业道德的行为。监管过松,会使企业在合作中处于被动地位,不利于企业开展业务,同时还会对内部员工的士气造成不良影响。

(2)文化差异的风险。企业文化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是一旦形成就很难改变。外包一定程度上更是企业与外包商之间的一种合作行为,合作过程中必然产生文化的交叉与碰撞。若外包商在提供服务时不能很好地适应企业的文化,则会造成服务质量与效率的下降,引起发包方企业员工的不满。

(3)道德风险。道德风险是指人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通过减少自己的要素投入或采取机会主义行为来达到自我效用最大满足,同时又降低了组织的效率。这里主要是隐藏行动的道德风险,即在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实施过程中,企业不能观测到外包供应商的具体操作,只能以外包供应商提交的最终服务产品为基础考核其任务完成的情况。

4合同期满后风险分析

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活动首先要保证企业的知识产权、商业机密的安全,因此信息泄漏的风险贯穿整个外包全过程。

外包商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并提交服务后双方合作关系宣告结束,但此时仍存在信息泄漏的风险。外包商在提供服务时掌握了企业很多的信息,合同期满后由于合同约束力的消失,外包商很有可能在此时将信息泄露出去。

综上所述,企业在实施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活动的过程中,存在很多的风险因素,如何规避这些风险因素成为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活动成功的关键。只有构建一套系统的防范措施才能全方位地防控风险的发生。

参考文献

[1]何淑明.论企业人力资源“外包”的优势与风险[J].企业经济,2005,(1).

[2]曲维鹏,人力资源外包的战略思考[J].经济论坛.2005,(3).

外包合同管理篇8

【摘要】现代酒店企业的竞争主要是人才的竞争,人力资源管理是酒店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同时,酒店也是一个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员工数量多、流动大,给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和挑战。人力资源外包为酒店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提供了新的选择,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风险。鉴于此,本文对酒店企业人力资源外包风险进行了探讨,以期有所借鉴价值。

【关键词】酒店企业 人力资源管理 外包风险

一、前言

酒店企业人力资源外包是指酒店为了降低人力资源管理成本,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将部分人力资源工作委托给第三方服务机构来,酒店可以集中精力在战略管理等核心业务上,从而提高酒店经营效益。当前,我国大多数酒店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缺乏规范化和科学化,而外包服务机构往往具有丰富的人力资源管理经验和人才上的优势,能够大大弥补酒店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上的短板。酒店企业将部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外包后,企业可以减少与之相关的工作岗位和人员,降低了人力资源管理成本。同时,酒店企业也从外包服务企业学习和引入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有利于酒店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完善。调查发现,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外包后,酒店的人力资源成本普遍下降了3%左右。但同时,人力资源外包也犹如一把双刃剑,其中也蕴含着一系列的风险,亟需引起我们的重视。

二、酒店企业人力资源外包的风险

1、外包内容选择风险。通常酒店会将成本较高和执行较难的人力资源工作进行外包,例如员工招聘、员工培训、员工仲裁、人力资源规划等事务性工作,这些工作比较繁琐,且不关乎酒店运营的商业秘密。但有些酒店企业盲目的进行人力资源外包,有的将原来运行成本很低的人力资源工作外包,有的将关乎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力资源工作外包,这样不仅达不到降低成本的目的,还泄漏了酒店的商业秘密,给酒店企业带来的损失。

2、员工的抵触风险。人力资源工作外包后,酒店会相应的减少相关就业岗位和人员,部分员工面临调岗或者下岗的状况,会引发员工的抵触情绪,甚至不配合第三方外包服务机构的工作。

3、高额支出的风险。酒店企业人力Y源外包的主要目的是降低成本、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但外包企业为了更好的完成工作,需要花费大量时间来调查酒店企业人力资源状况,需要酒店方人员的配合,这将产生新的人力成本。同时外包企业人员可能会常驻酒店调查,这也增加了一定的成本。

4、外包商选择风险。目前人力资源外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一些不达标的、资质较差的外包商混迹其中,这些外包商在工作经验、服务技术和流程管理上都存在较大问题。酒店企业为了寻找合适的外包商,会花费较大的搜寻成本,无形中增加了管理成本。即便如此,酒店企业也可能选择了不合适的外包商,最终导致人力资源外包的失败,给酒店带来巨大损失。

5、合同风险。选择合适的外包服务企业之后,酒店企业要与外包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规范和约束,包括人力资源外包的时间、佣金和目标等。但在这个过程中,由于缺乏信息对称,酒店企业实际上处于信息上的劣势地位,一旦出现问题,酒店企业难免受到损失。

6、监控管理风险。在实施人力资源外包的过程中,酒店企业要配合外包企业的工作,同时对外包企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但受人员、技术和经验等因素的制约,酒店企业往往不能有效的监督外包企业的工作。如果酒店对外包商的管理过严就会导致外包方的不满,降低双方的信任度。如果酒店对外包商的管理过送则给予外包方过大的操作空间,很容易造成失控,甚至导致酒店商业秘密被泄露。

三、酒店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风险的防范

1、科学选择外包机构

酒店企业要科学的选择合适的外包机构,就要建立完善的外包商评价机制。因此,酒店企业成立决策委员会,由人力资源部门牵头,包括酒店其他部门的负责人,共同负责外包商的甄选工作。然后进行详细的市场调查,取得大量的真实数据和资料,选择科学的、合理的评价考核指标,从外包商的能力、经验、价格、资质、服务、口碑等方面进行评价,全面考核评价外包商的水平和能力,避免选择到滥竽充数的外包商。

2、签订完善的外包合同

酒店企业与外包商要签订完善的外包合同。外包合同要由酒店企业的法务部门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共同拟定,合同内容要详细完备,写清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外包的费用、合作的期限、服务内容、保密条款、考核绩效、审计要求等等。唯有如此,才能将合同风险降到最低。

3、确定外包内容

酒店企业员工众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千头万绪。但并不是所有的工作都适合进行外包。酒店企业要在认真分析人力资源工作现状的基础上,选择适合外包的人力资源工作。一般来说,酒店应将关乎企业核心战略和商业秘密的工作进行保留,例如薪酬管理、文化建设、人力资源规划等。同时将一些事务性的工作进行外包,例如福利管理、员工的招聘、员工满意度调查等业务,最终提高酒店人力资源管理效果。

4、参与外包商的服务全过程

酒店与外包商建立的合作关系属于委托的形式,并不是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为了保证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服务工作的有效性。酒店作为发包商,要对外包商进行有效监督与控制,酒店可安排经验丰富的人力资源工作人员,负责人力资源外包的整个实施过程,从而监控外包商的服务质量。在服务过程中,与外包商及时有效地交流沟通,及时协调外包过程中的人员不配合等问题,如若发生分歧事件,要及时的与外包商进行合理的沟通,协助他们的工作,最大程度地降低酒店损失发生的可能性。

总之,酒店企业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外包是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的有效措施。为此,酒店企业要转变观念,积极探索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途径,切实提高酒店的人力资源管理效率,这是酒店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面临的重大机遇和挑战,需要认真对待。

参考文献:

[1]胡茂.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外包探析[J].重庆文理学院学报,2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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