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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施工安全管理8篇

时间:2023-09-12 17:01:43

城市轨道交通施工安全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施工安全管理篇1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施工过程;安全问题;对策

城市轨道交通施工建设及管理具有相当强的专业性,其设备构成较为复杂,加上城市轨道交通承载的客流人数较多,需要在其施工组织过程中加强安全管理。因此,分析城市轨道交通施工建设中出现的不全因素,建立健全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及应急管理模式势在必行。

1 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概述

城市轨道交通是通过将车辆固定于导轨上,借助轮轨,针对客流人群采取的客运交通方式的统称。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虽起步较晚,但建设速度较快。如南京轨道交通,现阶段建设里程已经突破了400km,拟建城市数量也在逐步扩展中。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涵盖了施工组织、客流分析预测、运输、车站组织、轨道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要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尤其需要在其施工组织阶段强化施工安全,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及运营的安全高效。

2 城市轨道交通施工建设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及其成因

2.1 城市轨道交通施工阶段存在质量问题

城市轨道交通施工与其他施工活动相比,其工程量更大,各项施工要求更高,应注意施工质量的控制。现阶段,城市轨道交通施工中较易出现前期统筹工作开展不力,施工活动中盲目赶超工期等现象,施工质量难以保证[1]。如在前期筹备阶段,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需要通过相关部门的建设许可,但现阶段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常出现施工在前,许可在后的情况,一方面施工组织不完备,施工图纸设计不周等现象较多,给施工安全构成了隐患;另一方面相关管理部门无法及时介入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加大了施工建设的质量风险。

2.2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监理单位监管力度不强

在城市轨道施工中,相关的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管理较为松懈,没有严格按照相关的检查制度进行巡检,出现了监管漏洞;另一方面,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监理人员也呈现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等特点,无法全面到位地指出施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整改及停工通知下发不及时,对出现问题的责任追究不力,不报或谎报等现象较普遍。

2.3 城市轨道施工建设阶段人为因素的制约影响

现阶段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在规模上虽然不断扩展,但在设计中存在设计不够专业、工程勘察不够仔细、设计方案盲目套用、创新性不足等问题[2]。一方面设计方对城市轨道交通专项建设没有及时开展专家论证,对建设风险评估不足;另一方面施工方没有对施工建设区域地质状况加以详细勘察,导致施工方案中的相关施工措施与实际地质状况不符,极易引发施工安全事故。

此外,在城市轨道具体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监理人员的人为疏忽,如施工流程的不规范,施工过程的监理空岗,安全风险评估及预防措施的缺失等,都会导致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处于不安全状态。

2.4 城市轨道建设应急管理方法针对性不强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大部分属于室外建设施工,不可避免会遭受到各类环境因素的影响。这种环境因素影响主要体现在自然环境因素上。如大风、强降雨、暴雪等恶劣天气影响了施工建设的进度,另一方面也会对城市轨道交通的露天轨道线路构成影响,增大城市轨道施工及运行的风险。在应对这种不利施工环境条件时,城市轨道交通施工管理应急方案制定针对性不强,没有形成系统的应急管理方法。

3 强化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及应急管理模式的相关对策

3.1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施工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在我国已历经几十年的发展,从原有的理论研究步入了具体实施阶段,取得了一定的建设成效。但从整体上看,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在工程规划及施工中存在较多问题。要保证我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平稳运行,首先需要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规划设计工作,根据城市发展情况及实际建设环境对城市轨道建设进行论证,避免出现盲目建设的情况。在施工环节,施工单位要认识到城市轨道交通施工的复杂性,做好质量控制管理,通过规范有序的施工制度,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

3.2 识别城市轨道交通的各类安全隐患及风险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模式应对各类安全隐患加以识别,将风险识别范围扩大到以下几方面:第一,城市轨道交通施工建设区域的地质地貌;第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各个分项工程;第三,城市轨道交通的各项设施设备;第四,设备的日常管理及定期维护;第五,城市轨道交通各部位工作人员及乘客;第六,施工建设及运行环节紧急状况的预测。在确定出各类安全隐患及风险易发节点后,找出其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管理漏洞,实行预防和处理相结合,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程序,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减少或消除各类风险隐患要素[3]。

3.3 建立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的目标和方案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在目标及其方案的制定上,应侧重建设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城市轨道交通的勘察方、设计方、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等各部门的责任加以明确,对其工作质量进行监督考察,确保各部位充分履行其质量控制职责。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及运营各职能部门实际情况,确定安全管理目标和具体实施程序,对目标的执行情况加以考核。例如,我省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市政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相关规定中,就将施工建设方作为施工质量及安全管理控制的首要责任主体,有效提高了建设企业安全管理意识和施工建设质量。

3.4 实行更全面的城市轨道交通施工建设管理责任机制

城市轨道交通施工建设及管理中出现的责任意识不强,施工质量欠佳的状况,一定程度上受到企业管理和具体施工项目管理相分离这一现象的制约 [4]。针对这一情况,政府应发挥其调控作用,可以将施工企业的现场管理质量与相应的企业信用评分挂钩,在工程的招标及投标环节予以体现,从而督促施工建设方强化施工安全管理责任意识,主动自觉地完善企业项目管理及现场管理中的各项安全施工措施,达到消除施工安全隐患,提高施工质量。

3.5 健全城市轨道交通应急管理系统

在城市轨道交通应急管理系统的建立健全上,应注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制定出城市轨道交通应急计划,计划中应包含应急处理实施单位、应急处理岗位、人员的职责、紧急情况下人员的疏散方案,各部门的紧急联系号码等。(2)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应急系统的设施设备,如紧急通信系统、消防设施设备、应急照明系统,紧急状态下的隔离阀、开断闸系统,紧急逃生装备等。

4 结语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专业性、复杂性,导致其在施工及运行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和风险。因此,在新时期背景下,应注意做好施工建设的安全措施,建立健全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及应急管理模式,以此促进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宁.城市轨道交通勘察施工的管理与质量控制对策研究[J].房地产导刊,2014,(30):314.

[2] 孙康健.对城市轨道交通施工技术要点和管理的探讨[J].中华民居,2014,(24):254.

城市轨道交通施工安全管理篇2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工艺;工程管理

引言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已经越来越符合人们出行的需要,在进行城市轨道交通施工中,主要是从事轨道铺设方法的选择和城市轨道其他辅助设备的安装。城市轨道交通,为提高出行的安全性,对于安装过程中的质量有着重要的检验标准,施工工艺复杂而要求高,要确保整个施工项目得到有效开展,需要进行项目设计和项目的整体规划。在节省项目投入资金的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将施工项目管理放在项目实施的首位。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工程的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它不仅协调各个工程项目运行顺畅,也提高了工程质量。

1城市轨道交通

轨道交通是城市发展的必要交通设施,也是在交通客运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所进行的重要城市规划内容。各大城市之间不断实施城市轨道交通,不断提高了人们的出行速度,也让城市的发展加快了脚步。城市轨道交通应当根据城市交通的特点进行施工和工程设计,轨道的结构更应当符合城市交通发展的特点,轨道交通不仅在城市交通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也成为城市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城市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1.1城市轨道交通的重要性

在提高城市环境的基础上,城市轨道交通为城市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城市轨道交通在城市发展进程中非常重要。它规避了私家车出行困难、公交车出行要求高等特点,逐渐通过铺设轨道的方法,提高了道路出行安全,逐渐在城市公共交通中成为主要的交通工具。特别是中小城市对于城市交通要求不高,在出行方面能够更好地满足人们出行条件,票价价格合理等都是城市轨道交通的重要优势。城市轨道交通不仅载客量大,而且在发车时间上也给人们带来了极度方便的时间点,即使在交通出行中遇到恶劣天气,轨道交通也能起到重要的出行安全保障。城市轨道交通不仅节约了城市交通施工资源,而且可以提高城市交通的有效利用,为环境的发展也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中小城市地铁的出现让更多市民在出行时选择轨道交通,解决了人们在上班时出现的高峰问题。随着城市发展,越来越多轨道交通能够满足人们的出行要求。而且城市发展离不开轨道交通为主导,协调其他交通工具共同向前发展,逐步形成具有出行快,横竖交错的交通主干线,让城市发展更加快速而便捷。

1.2城市轨道交通施工特点

城市轨道交通在施工过程中应当符合项目设计要求,无论是施工设备采购和施工设备安装都要符合相应的施工条件。城市轨道交通应当具有科学性的施工特点,施工过程中应当按照城市发展规划的要求,有效整合城市资源,节约人力和资金等方面的施工过程。城市轨道交通更要突出自身在交通方面的优势,发挥轨道交通在城市交通的重要作用,逐渐组织人力按照有效的施工设计,完成施工内容。城市轨道交通具有发展性特点,轨道交通的重要性显而易见,城市要想能够快速发展,在轨道交通建立时就应当与城市发展同方向,城市轨道交通有效衔接,能够让人们在出行时更好利用轨道交通,在舒适的交通环境,出行安全系数高,出行便捷程度高的轨道交通环境中,提高城市幸福指数。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工艺

城市轨道交通与火车轨道有些相似,通过短火车的模式,城市轨道交通可以出现在地面上,也可以为了更好疏通交通环境,将轨道安装在地下或高架上,这样更能体现出城市轨道交通的优势。城市轨道交通路基的铺设一般采用混凝土枕碎石道床,不仅减振效果好,而且造价低,在轨道建筑上利用性非常高,轨道施工过程中采用短轨枕式整体道床施工工艺。

2.1短轨枕式整体道床施工过程

短轨枕式整体道床施工按照有效程序进行,进行施工前应当清理道床,对不同现场进行有效清理。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铺轨基标测设,放样后铺设底部的钢筋网,将轨排调试到正确位置,安装支架,扣件等,并悬挂短轨,最后进行施工检测和施工验收等环节。

2.2短轨枕式整体道床施工工艺

在进行短轨整式整体道床施工中,首先采用工具轨铺设,然后将永久轨在隧道以外的地方进行焊接,通过有效的方法运到轨道内进行换铺。有时也可采用一次性铺设完成,在轨道内进行接头焊接,完成轨道的铺设。根据城市的发展规划和自身的轨道交通需要,采用不同的方法来铺设轨道。(1)在施工工艺中基标设置成为重要的施工开端,根据施工设计图纸要求和线路的不断调试,基标在设置中应当符合科学性的要求,基标的偏差应当符合相应标准。在进行线路调坡、调线的过程中将基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2)轨道支撑架的安装间距直线3m,曲线段在215m处设置一个,轨道支架安装应当垂直于线路方向,曲线段的安装应当垂直于切线方向,道岔支撑架的安装应当根据道岔结构和连接点的不同进行调整。安装支架时,位置应当水平适宜,并能够测算出短轨枕所要投放的位置。在支架安装完成后,应当进行调试和巩固性测算,支架完成后进行混凝土浇筑。(3)在道床浇筑混凝土时,应当逐层施工,用分台阶浇筑适度的振捣,加固水凝土的牢固程度。在浇筑水凝土时,可以先浇筑支架墩,在每一层水凝土凝固前应当进行基础抹面,偏差在3mm左右。在混凝土养护过程中做好混凝土,养生和强度比例,最后拆除钢轨支撑架。道床上不允许重物的压制,特别是车辆的行驶。保养好道床才能够稳定轨道。

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能够顺利施工,包含其他的施工项目和施工过程,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管理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不仅保证了整个施工过程的安全性,而且在整体轨道设计和这种过程中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城市轨道交通实施过程中所存在的传统遗留问题进行有效避开,可以将工程施工标准差控制在标准范围内,通过对施工设计的合理运用,可以将城市轨道列入到重要的城市施工过程中。

3.1城市轨道交通电气系统管理

在城市轨道交通施工过程中,电气系统有效利用能够体现出城市轨道交通的高运转率。在电气系统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城市轨道交通照明系统,备用供电系统和其他各环节的技术性要求比较强。它能够缩短城市轨道交通在施工的周期,使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更加顺畅,而且体现出强大的功能性。

3.2城市轨道交通给排水系统管理

要想能够让城市轨道交通有效利用,必须将整个轨道交通网络进行运行和调试,给排水系统是在进行恶劣天气运行时轨道交通所呈现的优势,给排水系统应当优先给予消防系统用水需求,然后和污水和废水的排水系统相连接。在施工中注重给排水的施工管理,逐渐保证轨道交通的有效运行。

3.3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施工管理

在轨道交通施工过程中,应当注重安全施工管理,轨道交通在施工过程中,除了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同时也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能够确保轨道交通工程质量的安全需要做好工程勘测和环境调查。在施工前应当对施工环境进行实地勘察,重点内容记入到勘察方案的设计和验收中,为了能够满足施工要求,勘察结果应符合施工前的设计要求。轨道交通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安全问题成为重要的组成部分,进行轨道铺设时应当注意不安全因素的发生,在铺设过程中注意人员的安全和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在轨道交通施工过程中,应当制定安全责任制,无论是在施工验收还是在运行安全上,都应当做到有人负责,符合法律安全的管理条例。在进行资源有效整合的过程中,安全监管仍然成为城市轨道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轨道交通施工安全管理篇3

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开展施工管理工作的必要性

在我国的许多城市,为了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兴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已经成为了发展的必然。考虑到城市轨道交通的重要性,我们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要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性,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就要积极开展施工管理工作。从目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来看,开展施工管理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其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为了满足整体工程质量,必须开展施工管理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在兴建的过程中,需要协调多个施工环节和管理部门,整个工程施工难度很大,涉及到的质量控制点也非常多,要想保证整体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开展施工管理工作。

2、为了满足整体工程的安全性要求,必须开展施工管理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涉及的施工环节多,在施工过程中特别要注意安全,如果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那么将会对整体工程造成极大的影响。所以,出于保证整体工程安全性的要求,我们必须开展施工管理工作。

3、为了保证整体工程有序进行,必须开展施工管理工作

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程序多,整体工程相对复杂,所以在工程施工中必须要保证工程按照计划程序进行,保证工程的有效性,所以,要想保证工程有序进行,我们必须开展施工管理工作。

二、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具体措施

通过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实际过程研究后发现,其施工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具体措施:

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要明确施工管理的定义和特点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要明确施工管理模式和管理内容

在目前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施工管理中,通常会选择项目经理负责制的管理模式。一般会先成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然后按照项目经理部的职责,组建整个管理体系,通过项目经理管理体系,划 分并明确施工管理职责,通过具体的管理层推动工程项目的全面施工。这一管理模式的优势在于可以明确职责,保证施工管理质量。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工序进行全面有效的管理。主要包括土建施工部分、电气施工部分,设备安装部分。在这几部分施工中实行施工管理,不但促进了工程质量的可靠提高,还保证了工程整体的安全性。因此,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施工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要做好施工管理计划工作

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涉及的环节多,因此整体工程非常复杂,要想保证工程的有序进行,就要对整体工程进行全面的规划,而施工管理计划工作正是满足这一目的而产生的管理方式。在目前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施工管理计划成为了施工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施工管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施工计划主要分为:时间计划,其中包括季度计划、月计划、半月计划、旬计划、周计划、日计划、临时计划。作业区计划:正线轨行区计划、车站内计划、车厂计划。作业性质计划:影响行车的计划、不影响行车的计划、影响客运服务的计划,不影响客运服务的计划等。施工计划的主要要素包括:施工单位、施工日期、时间、施工内容、施工区域、施工防护、施工配合。

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要做好工程列车的组织工作 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施工管理起到的积极作用

从目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实际施工过程来看,施工管理对整个施工过程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管理促进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有序进行

施工管理在整个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中,起到了规范和指导作用,使整个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施工过程有制度可依,保证了整个工程的施工秩序,使整个施工过程能够实现预期目标,完成预期的工程量和施工任务。

2、施工管理保证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满足各项施工指标

施工管理的主要作用是提高工程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切实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各项施工指标的实现,使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整体质量和安全性均达到标准要求。因此,我们要明确施工管理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积极作用。

3、施工管理提高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整体施工效率和有效性

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开展施工管理工作以后,整个工程保持了良好的施工秩序,各项施工程序有条不紊的进行,满足了整个工程施工的需要。从作用上来看,施工管理出了保证工程的有效性之外,还对提高整体施工效率和有效性有着积极影响。

城市轨道交通施工安全管理篇4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验收;安全评价;探讨

1 概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验收评价现状及目的

目前,国外发达国家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评价标准及轨道交通安全性评价方法已经相当完备,我国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相关安全评价制度和验收标准也在不断完善之中,各大城市的轨道交通线路全部按照城市轨道安全工程的相关制度标准进行了安全验收评价工作.但由于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力度加大,相关安全事故也是时有发生,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事故和巨额财产损失,其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为此,我国针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验收及运营管理开展了大量的科研和实践工作,初步形成了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验收评价体系,并制定颁布了大量的标准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是在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运行正常后,检查建设项目投产运行后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安全隐患的种类及其对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危害程度,再对建设项目工程的设备、设施实际运行情况和安全管理状况作出相应的安全评价,最后针对相关的影响因素和安全隐患提出一系列合理有效、切实可行的安全对策,并制定相关安全运行方案,以保证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运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假设项目的安全程度,通过对“预防为安全基础”方针的深入贯彻执行来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评价提供科学有效地依据,并为满足其安全运营要求、实现安全目标提出相关的安全预防和补偿措施。

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评价内容

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相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总结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预评价内容主要涉及到危害因素的种类辨识和危害程度估算、典型站点及隧道的火灾计算模拟评价、项目的安全检查评价和工程全局安全评价、地基抗压能力的稳定性评价和工程核心设施的预先危险性分析等方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验收评价内容主要涉及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分析、包含土建工程和外界环境影响的系统安全检查评价、对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安全管理评价、典型车站人员疏散计算模拟和大客流输运能力模拟评价、试运营情况数据统计分析评价以及项目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评价等方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试运营前的安全预评价相应工作内容可以参照《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验收评价细则》和《地铁安全运营安全评价标准》等相关内容进行,现阶段国家还未制定相关进程的标准规范,针对本阶段的特点应包括安全管理评价、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安全检查及安全设施评价、试运营基本条件的评价等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运营安全现状评价主要包括对外界环境、设备设施、安全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基础安全评价,项目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研究辨识以及对运营过程中人员财产损失、行车安全事故发生率等有关的安全事故风险水平评价等内容。

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方法

结合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自身特点以及参考国内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评价方法的研究成果,简要介绍以下几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验收评价方法。

3.1 统计分析方法

统计分析方法是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和对建设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分析,对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以来的运行情况及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记录统计,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汇总分析,对工程在以后运营中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进行预测分析评价,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3.2 安全检查表法

安全检查表法是利用一些具备扎实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经验的人员事先根据设计方案、设备设施和施工作业情况等对研究对象进行细致周到的分析讨论,从而得出的包含检查部位、项目、要求及结果在内的表格或者清单进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评价。安全检查表中的项目内容标准规范都是经过相关安全评价专家的讨论论证形成的,应以此为依据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进行安全预防措施及项目存在问题和潜在的危害进行逐项检查,确保其复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

3.3 计算模拟评价方法

计算模拟评价方法包括利用计算机运用精细网格计算模拟方法对典型的车站人员疏散情况进行模拟评价,此外,在验收评价中还应针对典型车站的突发性大客流的输运过程进行分析评价,检查是否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人员客流进行安全疏散,进出站的疏散通道、行车组织以及安全出口等设施设置是否达到标准规范的要求,应保证在客流高峰期发生火灾的情况下利用极短的时间完成对乘客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撤离工作,还可以采用对于人群疏散时间、行为、策略与技术等进行研究的人员动力学模型进行模拟安全评价。

4 结语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建设步伐也在不断加快,大量人口涌入城市给城市的交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使得作为解决城市交通问题重要方式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压力倍增。近年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迅猛发展带动了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对改善城市的民生交通出行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目前,我国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但是,作为一个庞大的、复杂的交通系统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由于技术及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某些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故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验收评价工作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本文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验收评价进行了相关分析,期望为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安监管技装字[2003]37号.安全评价通则[S].

[2]安监管技装字[2003]79号.安全验收评价导则[S].

[3]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S].北京,2004.

城市轨道交通施工安全管理篇5

【关键字】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U213文献标识码: A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对于城市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我国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是目前由于技术的限制,我国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因此,优化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模式对于预防事故发生,提高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国内外关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模式的研究现状

现阶段,西方等发达国家的城市轨道安全运营安全管理主要采用系统的安全管理模式[1]。这种管理模式主要是突出城市整体的安全性,将人、设备和环境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在管理方式上加大了安全法规的建设力度,实现了法制化的管理。在手段上开发了大量先进的行车安全检测设备,实现自动检测车辆的行使过程,并通过计算机网络对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和远程操控。

目前我国的大多数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模式尚未成熟,主要是因为我国所掌握的轨道交通技术还没有形成一定的理论和实际模式。但是随着技术的发展,我国在轨道交通的管理模式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归纳起来具有代表性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模式。北京地铁制定了安全可靠、快捷准时、出行方便、高效运行的安全管理模式[2]。公司主要依靠加强基础管理的研究与实践,深化管理体系的理念,开展了一系列的安全活动,积极推动了轨道交通的安全管理工作的进行。这种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大大满足了人们的需求。香港地铁公司同样也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轨道交通的安全管理模式。轨道交通部门只动了安全策略,建立了安全管理系统,推行安全管理计划等措施来消除安全隐患。以上的两个实例表明了我国在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模式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我国必须不断加强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模式,推动轨道交通的发展。

二、国内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存在的问题

目前,由于我国的轨道交通技术发展起步比较晚,因此在很多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轨道设备质量问题。在轨道交通的施工过程中,有些部门为了获得更高的利益,就购买质量没有保障的设备。这种现象将会导致轨道设备不能正常的运行,如果出现故障就会使列车运行的秩序混乱,严重的会出现运营中断,不仅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了不便,而且严重影响了轨道交通的安全运行。

2、人员问题。在轨道交通的投入运营以后,经常会出现乘客不遵守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工作人员职责疏忽导致安全事故。另外,由于乘客的疏忽不慎落入或者故意跳入轨道,造成了列车延误,再加上工作人员处理不及时出现安全事故。

3、轨道交通运营法律不完善[3]。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都缺少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方面的法律法规。这就造成了一些危害轨道交通安全的行为不能得到有效的制止,因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管理得不到保障。

4、其他原因。恐怖袭击或者自然灾害等因素也会直接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这些因素也影响轨道交通安全的管理。

三、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管理模式的措施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运营涉及多个专业,且多专业之间相互关联,联系密切,导致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工作复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管理就是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在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进行安全管理时要充分的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加强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健全基础设施的配备和维护保养,完善城市轨道交通的规范,建立应急机制。

1、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加强安全的管理和宣传工作

严格筛选工作人员,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考核认证,切实的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对工作人员进行一定的法制教育、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等,加强员工对知识的追踪考核,使其能够将新培训的内容不断的强化,进而在工作中可以自如的应用。同时,加强安全管理,在地铁乘站口进行人工安全检查和自动安全监控,杜绝危险因素进入地铁中。与此同时,在日常的工作中注意对乘客的乘车安全意识的培养和自救能力的宣传,提高乘客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使得乘客能够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进行有效的自我救助。

2、健全基础设施的配备和维护保养

健全基础设施,为城市轨道交通提供完善的设施配备。引进先进的技术装备,通过现代化设备的安装和通信设备的引进,加入排烟设备、消防设备和疏散设备的使用,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同时,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防止设备的老化,促使设备保持较高的可靠性,最大限度的减少发生故障的隐患,提高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性。

3、完善城市轨道交通的规范

为了安全管理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需要在运营管理行业内形成完善的行业规范,制定相应的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更好的规范行业内企业的行为。同时,加快运营企业的体制的改革,促进其转变为企业的步伐,使得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行业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并引入市场机制,提高行业的运营和管理水平,提高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管理水平。

4、建立应急机制

通过现代化设备的安装和通信设备的引进,加入排烟设备、消防设备和疏散设备的使用,对于客流量较大的地铁系统建立现代化的应急机制系统,进行实时的人员监控。在轨道交通发生事故时,应急系统可以自动报警,并在此过程中开启自动检测装置,对事故进行检测和应急。同时引导工作人员指挥乘客进行安全的疏散。

结束语: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对于城市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对于目前我国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存在的诸多多问题,必须优化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模式,减少预防事故发生,提高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参考文献:

[1] 王洪德,吕栋.基于集对分析原理的地铁运营安全评价[J]. 大连交通大学学报. 2011,3(03):11-13

城市轨道交通施工安全管理篇6

【关键词】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工程建设

前言

如何提高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加强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施工管理的研究是极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从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监管重要性、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安全管理等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中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展开探讨。

1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监管的重要性

加强与完善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不仅可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率,减少伤亡人数,还可以促进工程施工进程,使施工质量得以保证,并有效保障轨道交通运输工程完工后的正常运营。另外,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监管还可促进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新农村建设与社会的发展。每年我国政府都将一大部分国际总税收投人到交通工程建设方面,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我国的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也是政府工程,特别是高速铁路与大型高速公路工程,故而在其施工过程中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可有效提高政府在民众中的形象。

我国的经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推动。为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必须采取措施提高施工质量。我国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监管措施的实施在如今交通网密度逐渐增大的背景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当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在发展过程中突显的问题

国内轨道交通虽然有一定的成绩,但依然存在许多不足,这些问题,已严重阻碍了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进一步发展。许多城市由于需要投资的项目过多,地方财政较为困难,在资金缺口较大、没有社会融资的情况下,就进行开发建设造成资金运转压力加重,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轨道交通不能支撑城市跨越发展;大部分城市为了扩充发展,没有合理进行系统规划,就仓促进行建设,导致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线路规划不合理,盲目开发;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领域自主能力不强,开发能力不够,导致许多重要设备不能自主开发研制,造成轨道交通投入增大。比如:直到 2010 年,国产信号系统才得以推广;国内对系统工程的安全认证体系不健全,使许多国产技术成果再好也得不到合法推广,导致国产技术成果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

3 施工前的安全管理

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包括自然环境和周边环境风险,所以在工程施工前应做好以下工作:①确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来源、类别及等级,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②做好工程勘察及环境调查工作中的安全管理;③做好设计阶段的安全管理。在轨道交通工程勘察阶段,安全管理要点包括:明确勘察和环境调查工作的具体内容和重点内容,注重勘察方案的论证和成果的审查验收,确保勘察成果能够满足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施工的要求,避免因勘察和调查成果不准确、不完整或深度不够等可能导致的工程设计或施工安全风险。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前安全管理还包括设计阶段的安全管理。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工作,随着勘察资料和调查资料等基础资料掌握深度的不断加深,对工程安全风险的识别和分级的准确程度需得到提高,通过对不同级别的风险源进行有针对性地分析和处理,同时还要通过加强工程设计方案合理性和可靠性的评审论证,优选技术经济和风险最优的设计方案,这样,可一定程度上规避或降低由设计不合理可能带来的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

4 施工中安全管理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阶段是工程安全管理的重点时期,应重视该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施工阶段可细分为施工准备期和施工过程。

4.1 管理目的

通过监控量测和现场巡视,实现对安全风险事件的有效控制,将事故控制在萌芽状态,或避免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的损失降至最低。

4.2 组织机构

可建立三级监控管理组织____公司层、项目层、实施层:①公司层建立监控管理中心;②项目层建立监控管理分中心;③实施层建立了工点控制中心。

4.3 管理内容

4.3.1 施工准备期的安全风险技术管理内容

①施工安全设计交底;②环境、地质核查和孔洞普查;③设计安全性核查;④风险因素深入识别与风险工程分级调整;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审查;⑥施工风险预告。⑦第三方监测方案审查。

4.3.2 施工过程安全风险技术管理内容

①施工监控量测与现场巡视。监控量测包括施工单位监测和第三方监测,现场巡视包括施工单位巡视、监理巡视、第三方监测巡视及监控中心专业组巡视;②施工安全风险监控、评估与预警;③施工安全风险预警;④施工安全风险监控、评估与预警的信息报送;⑤预警的响应与预警事物处理;⑥视频监视系统的建立与管理;⑦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成果的收集与整理;⑧做好信息化施工工作,把监控量测结果第一时间反馈给业主、设计方和施工方,以便于动态调整设计参数和施工参数,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降低。

5 施工后安全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是一项施工周期较长的项目工程,因此施工后的安全管理工作仍然十分重要。通过施工后安全监测,主要是对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影响范围内周边建筑及其新建轨道交通工程本身的变形进行长期监测,通过监测数据可以了解轨道交通工程以及周边建筑的稳定情况和正常使用功能受影响情况,利用信息化技术进行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后安全风险的在线评估,可以有效掌握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判定其工后的安全状态,还可为周边环境的工后恢复处理提供有效的建议,避免或降低轨道交通工程土建工程竣工后可能对周边环境在轨道交通工程运营期的安全风险。

6 对整个工程的全部要素进行管理

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中,各要素之间不仅有一种相互联系的管理,还有着相互之间的制约性。充足的建设投资、合理的建设工期,是保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前提;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高质量的建设,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重要保障。因此,为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应实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安全和环境的全要素集成化管理。城市轨道工程的设计之初,要充分地考虑到各要素的关系,从而完成轨道的设计,并且在施工过程中,认真的按照设计方案进行,从而达到对质量的控制。全要素质量管理是指对影响城市轨道工程建设质量的各种要素进行的全面综合管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规模巨大,并且需要占用大量的建设、运营费用,对于建设单位而言,往往追求项目“质量高、工期短、费用低”的综合目标,以快速发挥投资效益。可是,项目管理的安全、质量、进度和费用这几个要素是一个既统一又对立的矛盾整体,各个要素之间可以进行相互的影响,并且对相互之间会有一定的制约,不合理的缩短工期会影响安全质量目标的实现,容易出现安全质量事故;要提高工程质量势必要通过加大工程的投入,包括人力、物力和材料设备、管理等方面的投入,这样会使建设成本的急剧增加等。并且随着历史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对企业长远发展越来越重要,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和环保也成为了影响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因素。

7 结束语

目前,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已获得各级单位和部门的重视,技术正日趋成熟,很多成熟技术已在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中得到了成功应用。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应注意以下问题:①充分重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问题,重视施工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演练和培训工作,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②按施工前(包括勘察、环境调查和设计阶段)、施工中和施工后分阶段做好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工作;③施工阶段是安全管理的重点时期,应建立现场三级监控管理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第三方监测单位均须做好安全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参考文献:

[1]钱七虎,戎晓力.中国地下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的现状、问题及相关建议[J].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2008(4).

城市轨道交通施工安全管理篇7

    1.浅析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的内容

    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工程监测要全面掌握整个工程的变化,迅速及时的评价工程的安全状态,以提高施工的安全性。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中,工程监测的对象主要是工程周边环境、周围地质和工程支护结构体系三大类。工程监测周边环境主要包括对建筑物、地下管线、市政桥梁、地表和市政道路的监测,其中建筑物是必须监测的,要确保建筑物无沉降、倾斜和裂缝,以免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质量。工程监测支护结构体系主要包括明挖法及竖井施工支护结构、盾构法隧道结构和矿山法隧道初期支护结构的监测。在此项监测中,要监测初期支护竖井井壁净空收敛、支撑立柱沉降和倾斜等情况,盾构法隧道结构中管片衬砌拱顶沉降情况,矿山法隧道初期支护结构的拱顶沉降、净空收敛、底板隆起、中柱沉降等情况。工程监测周围地质主要是对岩土体、地下水监测,尤其是对地下水位的监测[1]。

    2.阐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预警

    2.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预警分级

    依据国家对可以预警的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预警级别的划分,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城市探索出了适合当地的工程监测预警体系。例如,北京、上海把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级别作为工程监测预警。香港利用预警值、告警值和管理值作为工程监测预警。目前,在大多数的城市则是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的特点、成熟做法、风险等级、安全状况和发展趋势,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预警由小到大可分为四级、三级、二级和一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红色为最高警级[2]。

    2.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预警分类

    通过多年的实践研究证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预警主要分为三大类,即监测综合预警、监测数据预警和工程监测预警。第一,监测综合预警。监测综合预警是通过全面分析某个监测项目的位置分布、预警等级情况和监测数据预警点数量之后再进行的预警。监测综合预警在某种意义上可谓是真正的监测预警,因为它能够很好的反应因监测数据超标而造成的工程监测项目的不安全程度大小,也可防止因监测数据预警点多,而无法掌控工程安全性的现象发生,避免给工程施工造成麻烦。第二,监测数据预警。监测数据预警主要是在某监测项目某监测点的实测数据超过了预先给定的预警值的情况下发出预警。监测数据预警只是因监测数据超标而发出的单一数据预警,是工程监测所有预警的基础,对监测项目或监测对象的安全状况不能全面的反应。第三,工程监测预警。工程监测预警是指在根据监测综合预警以及巡视预警得到的结果,来预测与判定工程监测对象或项目或是整个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预警级别。

    工程监测预警与监测综合预警、监测数据预警相比较而言,它是一种意义完整、真正考虑工程危险状态和工程安全隐患的预警,同时它也是建立在各种检测数据和巡视信息基础上以确保工程安全和周边环境安全为目的的工程预警。工程监测预警的管理主要是对监测预警的红、橙、黄和蓝色四警级的管理,监测预警的红、橙、黄和蓝色四警级是实现工程预警管理策略的主要依据。确定工程监测预警的等级时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如监测项目的预警类别、预警等级、预警数量与工程风险等。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实际施工中,要从实际出发,结合当地的施工经验,通过综合分析所得预警的数据、现场会商和专家论证之后再综合判定其工程预警级别。

    3.探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预警的管理

    3.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预警管理模式

    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预警体系中,工程监测预警实施的是三级分层管理模式,即建设管理层、现场监管层和监测预警实施层。建设管理层主要包括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建设单位;现场监管层主要包括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现场工程安全咨询机构;监测预警实施层主要包括土建施工单位、监测单位等。三者之间互相监督,有利于各个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保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预警体系的完善[3]。

    3.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预警管理内容以及流程

    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预警方面,工程监测预警的管理内容主要有预警信息上报、响应、处置和消警等内容。第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预警信息的上报、响应及处置。预警信息的报送根据不同的预警级别,送达的时间、速度和单位均不一样。红色预警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到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相关参建方单位负责人,其余的则酌情而定:蓝色监测预警报送的时间是确定时起一天内,报送到施工、第三方监测和设计单位;黄色监测预警报送的时间是确定时起四小时内,报送到施工、第三方监测、设计和建设单位业主代表;橙色监测预警报送的时间是确定时起一小时内报送,报送到施工、第三方监测、设计和建设单位。相关单位在接到预警信息之后要根据警情加强监测、巡视和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力求在最短时间内消除警情。第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预警的消警。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确定在预警期间工程自身或环境风险的事故没有发生,并且已结束监测预警处置的情况下没有发生次灾害,可申请消警,然后由监理或工程安全咨询机构对其进行评定决定能否消警。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监测预警消警时,应坚持谨慎可靠的原则,对于无法判定的监测预警不允许消警。消警以后,对于工程的监测指标和监测安全状态仍要继续跟踪[4]。

城市轨道交通施工安全管理篇8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保证城市轨道交通正常、安全运营,维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保障乘客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轨道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运营管理

第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以及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有关规定,依法确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

第五条新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竣工后,应当进行工程初验;初验合格的,可以进行试运行;试运行合格,并具备基本运营条件的,可以进行试运营。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竣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并报有关部门备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正式运营。

安全设施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新建、改建、扩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不得投入运营。

第六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特许经营协议,制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则和设施保养维护办法,保证城市轨道交通的正常、安全运营。

第七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的票价,不得擅自调整。

第八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的客运服务,保证车站、车厢整洁,出入口、通道畅通,保持安全、消防、疏散导向等标志醒目。

第九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当佩戴标志、态度文明、服务规范。驾驶员、调度员、行车值班员等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当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在车站配备急救箱,车站工作人员应当掌握必要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发生故障而影响运行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及时组织乘客疏散,并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一时无法恢复运行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城市轨道交通因故不能正常运行的,乘客有权持有效车票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按照单程票价退还票款。

第十二条禁止下列危害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的行为:

(一)在车厢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二)在车站、站台、站厅、出入口、通道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或者擅自摆摊设点堵塞通道的;

(三)擅自进入轨道、隧道等禁止进入的区域;

(四)攀爬、跨越围墙、护栏、护网、门闸;

(五)强行上下列车;

(六)在车厢或者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上乱写、乱画、乱张贴;

(七)携带宠物乘车;

(八)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和乘客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十三条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性、腐蚀性的危险品乘车。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可以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对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品的乘客,应当责令出站;拒不出站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接受乘客对违反运营规定和服务规则的行为的投诉。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乘客对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投诉,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乘客投诉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责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第十六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反恐、消防管理、事故救援等有关规定,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设置报警、灭火、逃生、防汛、防爆、防护监视、紧急疏散照明、救援等器材和设备,定期检查、维护,按期更新,并保持完好。

第十七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定期对土建工程、车辆和运营设备进行维护、检查,及时维修更新,确保其处于安全状态。检查和维修记录应当保存至土建工程、车辆和运营设备的使用期限到期。

第十八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组织对城市轨道交通关键部位和关键设备的长期监测工作,评估城市轨道交通运行对土建工程的影响,定期对城市轨道交通进行安全性评价,并针对薄弱环节制定安全运营对策。

在发生地震、火灾等重大灾害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对城市轨道交通进行安全性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营。

第十九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乘客宣传安全乘运的知识和要求。

第二十条城市轨道交通应当在以下范围设置控制保护区:

(一)地下车站与隧道周边外侧五十米内;

(二)地面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三十米内;

(三)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外侧十米内。

第二十一条在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进行下列作业的,作业单位应当制定安全防护方案,在征得运营单位同意后,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手续:

(一)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

(二)敷设管线、挖掘、爆破、地基加固、打井;

(三)在过江隧道段挖沙、疏浚河道;

(四)其他大面积增加或减少载荷的活动。

上述作业穿过地铁下方时,安全防护方案还应当经专家审查论证。

运营单位在不停运的情况下对城市轨道交通进行扩建、改建和设施改造的,应当制订安全防护方案,并报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在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弯道内侧,不得修建妨碍行车瞭望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妨碍行车瞭望的树木。

第二十三条禁止下列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行为:

(一)非紧急状态下动用应急装置;

(二)损坏车辆、隧道、轨道、路基、车站等设施设备;

(三)损坏和干扰机电设备、电缆、通信信号系统;

(四)污损安全、消防、疏散导向、站牌等标志,防护监视等设备;

(五)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应急管理

第二十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制定地震、火灾、浸水、停电、反恐、防爆等分专题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当发生地震、火灾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和工作人员应当立即报警和疏散人员,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救援措施。

第二十五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地面行驶中遇到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影响运营安全的气象条件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安全处置。

第二十六条遇有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量激增危及安全运营的紧急情况,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采取限制客流量的临时措施,确保运营安全。

第二十七条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发生突发事件等严重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的情形,并且无法采取措施保证安全运营时,运营单位可以停止线路运营或者部分路段运营,但是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并报告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

第二十八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中发生安全事故,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依据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二十九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应当按照先抢救受伤者,及时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后处理事故的原则处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配合公安部门及时对现场进行勘察、检验,依法进行现场处理。

第三十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发生乘客伤亡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能够证明伤亡人员故意或者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除外。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投入正式运营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未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的票价的,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罚。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未保证车站、车厢整洁,出入口、通道畅通,保持安全、消防、疏散导向等标志醒目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安排未经培训合格的工作人员上岗或者未在车站配备急救箱的。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在发生运营故障时未及时组织乘客疏散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正常运营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未设置报警、灭火、逃生、防汛、防爆、防护监视、紧急疏散照明、救援等器材和设备,并保持完好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建立应急预案的。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定期检查和及时维护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在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进行作业的作业单位未制定安全防护方案,或者未征得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同意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对轨道交通进行扩建、改建和设施改造时,未制定安全防护方案的。

第三十九条个人或者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的,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遇有恶劣气象条件时,未按照应急预案和操作规程进行处置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客流量急增危及安全运营时,未采取限制客流量的临时措施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停止运营时,未提前向社会公告和报告主管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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