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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经济模式8篇

时间:2023-09-24 10:36:34

互联网经济模式

互联网经济模式篇1

关键词:企业 互联网 融资 创新 融资模式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企业为发展中国的经济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活跃市场,稳定社会,提高就业率方面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融资难也成为了一个阻碍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互联网经济成为了目前应用广泛的融资力量,为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帮助。通过对互联网经济以及企业融资模式的创新进行分析研究,探索出多种互联网融资形式,来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一、传统企业融资的方式

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由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两种构成。银行贷款、应付账款、发行票务和应付票据等方式包含在债务性融资中。债务性融资一旦成立,即构成负债,企业必须按照期限来偿还约定的本金和利息。

(一)银行贷款

各大银行是企业进行融资的主要渠道。流动资金贷款、专项贷款以及固定资金贷款是银行贷款的三种表现形式。

(二)股票筹资

股票有不需归还、没有到期日、永久性、没有还本付息压力的特点,所以筹集资金的风险也是比较小的。它不仅为企业进行资产的重新组合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还在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和提高企业整合能力方面提供了不少帮助。

(三)债务融资

企业债券就是企业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发行的,在一定的时间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虽然债权持有人是不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的,但是债券持有人是有权按期收回约定的本金和利息。

(三)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融资和融物的结合。对于提高企业筹集资产的能力、进行融资的效益,推进企业技术进步有非常显著的作用。融资租赁由直接购买租赁、租赁与补偿贸易相结合、租赁与包销相结合等形式组成。融资租赁为改造企业技术开通了一条新的融资道路,例如博凯投资就采取了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方式,不仅提高了生产设备与技术的引进速度,还提高了资金的利用率。

(四)海外融资

海外融资即企业向国际金融机构或国际商业银行贷款,以及企业在海外主要资本市场上的股票融资、债券业务。

这些,虽然是我国企业固有的融资模式,但是在企业融资方面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互联网经济也就成为了当下最流行的融资力量。

二、互联网经济与创新企业融资模式

(一)互联网经济的定义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一个观点。在本质上互联网经济与传统意义上的经济并没有什么区别的。都是指金钱跨时间、跨空间的流动、分配。不同的是,互联网经济凭借自身的技术优势,在货币的存在形式、交易以及流通方面有了显著的变化。而且在经济主体的信息数据的收集、分析方面更加强大,在生活中与传统经济的表现形式以及作用效果方面有着更大的差异。互联网经济并不单单是通过互联网实现其业务的,而是通过互联网的大数据、智能搜索和云计算等技术优势改造传统的经济运行,衍生出的互联网技术支持下的全新的经济模式。互联网经济是一种新的经济模式,它的发展方式以及可能性是非常丰富的,不单单指的是金融电子商务、在线理财产品销售、第三方支付、金融中介等模式,它是指广义上的互联网经济,指的是有互联网特征的经济形态。

(二)企业融资模式进行创新的现实意义

可以推进国家战略需求和相关政策扶持。互联网经济和企业融资模式的创新是实现国家战略需求和政策方式扶持双赢的重要表现形式。其一,互联网经济的融资支持可以推进企业的稳步发展;其二,为了实现经济的创新,只有将互联网经济的服务方式围绕企业展开。企业是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为提高就业率、促进创新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保证企业顺利融资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因此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国家经济和财政政策关注的重点就是互联网经济以及企业融资模式的创新。国家开始意识到互联网经济可以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所以说通过经济工作的改革,我国国家经济和财政政策加大了对这种创新模式的支持力度。

创新模式存在的优势。一直以来,融资难都是限制企业发展生存的关键性因素。随着时代的发展,由于企业负债经营的状况越来越严重,所以对融资的需求也是越来越强烈的,融资周期短、需求急的特征也开始逐渐表现出来。所以融资难仍然是一个困扰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互联网经济的出现为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带来了巨大的转机。

互联网经济融资和传统经济相对比,表现出三个特点:普惠性,互联网经济融资模式通过对传统的融资模式进行改善,并且拓展企业的融资渠道,这表现出了普惠性;便捷性,通过互联网经济使企业更方便地获得融资支持、合作伙伴等等资源来降低企业融资的门槛;针对性,通过对企业的情况进行分析,为客户制定合适的制度方案,提供不同的服务与帮助,来帮助企业找到合适的融资产品、方案。

三、企业融资模式的创新研究

我国在近几年不断提出要积极地发展互联网经济,还提高了互联网经济对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下面是对企业融资模式创新进行的研究。

(一)进行点对点融资模式

在互联网平台上寻找贷款的是企业融资的一种新形式,我们称之为点对点融资模式。点对点融资模式与传统的融资模式相比有两个优势。一是通过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来降低交易的风险;二是信息的透明化,企业可以通过在互联网上自主选择融资利率的方式来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先在互联网上对利率进行筛选和比对,从而选择出合理的贷款申请对象。而后,通过网络认证和还款能力的审核等,来保证融资方的利益。最后,双方进行融资资金的确定,同时还可以进行风险评估,提高交易的安全性。其实从2005年开始就已经出现了大量利用点对点融资模式网络平台进行融资的成功案例。例如:日本软银(SB Japan)公司对酷流(Cool Streaming)进行投资,红杉(Sequoia)和SIG 对优视网(UUsee)进行投资,凯雷(Carlyle)对Zcom投资,联想(Legend)投资Xplus,DCM投资BT鼻祖以及Ebay巨额收购Skype。

(二)优化企业组织结构

通过建立起与企业之间信贷相关的审查机制来改善银行的组织结构。银行虽然没有在互联网经济发展取得优先机会,但是因为拥有的客户资源比较多,如果可以把银行业务也发展到互联网上将比其他的金融机构更加有说服力,从而为客户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为了提升企业的资源共享性和信息的真实度,我们可以建立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因为我国商业现在建立起的贷款风险评估系统,并不能适用于我国的所有企业,所以应该完善贷款风险评估系统,以适用于我国的各个企业。

(三)融资产品的创新

我国对企业的信贷金融模式的创新力度还远远不够。比如说我国的宜信公司,就根据客户特点以及市场情况创造出了宜车贷。主要就是通过对银行风险进行控制,降低企业贷款的门槛。我们还应该把互联网技术积极地运用到资产融资中去,将互联网平台上的信贷产品进行创新,产生快捷的贷款方式以及灵活的还款方式,为企业融资提供有力的帮助。

(四)众筹

企业还可以通过股权众筹和创新众筹两种方式在互联网平台上吸引大众进行投资。股权众筹主要是指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来融资的信息。创新众筹就是指企业在幕后平台上进行创新产品的预售。创新众筹适用于不同的市场环境,对企业的融资有着重要的帮助。

美国联合光伏和乐视网就是通过众筹的模式来完成企业融资的。美国联合光伏在众筹平台上发起了全球最大的太阳能电站的股权众筹项目,目前已超额完成任务。乐视网则是利用创新众筹的方式开展了“我签C罗你做主”的首个众筹项目,这次众筹项目开启了企业利用众筹进行商业营销的先河。

(五)电子金融机构

电子金融机构指的就是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在网上直接进行金融产品的对比方式。就是利用互联网做中介,进行企业与电子金融的交易。这种融资模式具有速度快、效率高、可以减少中间环节产生的时间和费用的特点。企业通过更简单的操作,在互联网上选择相应的平台作为借贷转换中心,通过对比和筛选,找到性价比高的信贷产品。以我国声势最大的互联网金融企业--阿里巴巴企业金融集团为例,就是由互联网平台通过比对各大金融机构的信贷产品,再利用网上银行以及电话银行进行融资拓展而来的。

四、结束语

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不仅在缓解我国就业压力方面有着巨大的作用,还能促进我国经济不断地向前发展。然而融资难也一直困扰企业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使得互联网进入了我们的生活,将互联网与经济结合在一起,为金融行业带来新鲜血液。同时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渠道,对我国企业和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互联网经济下创新的企业融资模式是一种十分有效的融资方式。

参考文献

[1] 朱泽标. 贵州交通勘察设计院在改制中面临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 西北大学, 2004.

[2] 徐洁, 隗斌贤, 揭筱纹. 互联网金融与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研究[J]. 商业经济与管理, 2014(04):92- 96.

[3] 曾江波. 我国企业债券监管中的市场约束研究[D]. 湖南大学, 2014.

互联网经济模式篇2

关键词:互联网商业模式;传统商业模式;走向分析;创新

1 概述

商业对于利润的追求决定其必须成为时代的潮流,21世纪是互联网的时代,互联网商业模式已经成功走向前台并成为当代商业模式的典型代表。以互联网为媒介,打通各类商业渠道,抛弃原有的商业运作和组织架构模式,打造高创新、高价值、高风险的高效、精准的新型商业模式。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发展是不可逆的,因此以经济学理论为基础,对互联网模式本身及其未来创新发展进行研究分析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2 从经济学角度对现有互联网商业模式进行分析

2014年,我国在互联网商业模式下进行网络购物的用户规模已经达到3.61亿,同期相比增长19.7%。成绩可观,但在这可观的成绩背后,暴露了互联网商业模式的一些问题。虚假促销、售后服务、物流快递、支付问题等传统商业模式出现的问题在互联网商业模式下也出现了,并且由于互联网网络虚拟环境的原因,更加难以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去解决分歧,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监管机制去保护消费者和商家双方的合法利益。因此,出台一部行之有效的互联网商业模式管理规范、完善现有电子模式已经成为互联网商业模式发展的必经之路。

互联网商业模式下的企业本质目标是盈利,然而任何商业模式若没有或丧失盈利点则必然面临着泡沫化并最终破裂的风险。因此,通过制度主义中的要素和交易成本分析可以对互联网企业如何获取利润并可持续发展下去产生较强的指导意义。制度主义分析认为主流经济学将社会看成是“经济人”的组合,把经济行为决策看成是理性规律起作用的结果是偏颇的。因为个人首先是一种“社会人”和“组织人”,而不是“经济人”。简单来说,人最基础的追求是生存而不是利益最大化,生存和利益最大化之间隔着许多社会性的需求。因此不可能通过函数及模型来判断预期一个人活着。这种分析应该建立在外部环境、人的社会经验、其他个体的行为的影响等方面的基础之上。基于这种观点,从制度主义的角度分析可以对互联网商业的运行基础、盈利能力和风险防控等方面有一个整体的评价,并且打开企业运营的黑匣子,从而分析企业的盈利模式,用制度的健全和产权的明确来为互联网商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2.1 互联网模式下的交易成本

互联网模式下的交易成本显著地低于实体企业,相比传统商业模式,它至少可以节省两部分费用,各级经销商或分销商的费和商品流通的各项费用。其中物流成本是商品交易中最不必要的成本,由于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都没有从物流过程中获得任何收益,所以物流成本越低,交易成本也越低,互联网市场才有可能普及并产生规模效应。

2.2 互联网模式下的信息和信息的传播

“商业战就是信息战”,这句话清楚的说明了信息传播的质量与速度对一个企业而言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互联网模式下的信息流通相对于传统商业模式而言更加高效便捷,使互联网模式下进行交易的买卖双方做到信息对称。除此之外,互联网商业模式有效解决了消费者无法透明了解商家各类信息、易遭遇权益受害、无法维权等问题。从制度分析角度出发,信息在互联网上流通很容易带来外部性问题,由于网上信息良莠不齐,使得不良信息极易给网络经济带来外部不经济的结果,给部分投机分子提供了通过网络进行传播虚假内容和进行诈骗的机会,这不仅给买卖双方造成了恶劣的经济影响,还破坏了我国的信用制度。因此,除了买卖双发增强防范意识,尽量做到零距离对接外,还需要政府部门起到主导作用,积极清洁网络环境,打击网络犯罪,及时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网络信息传播,从根本上铲除网络犯罪和虚假信息的源头,从而给互联网商业模式一个健康的外部环境。

2.3 互联网模式下的网络争端解决机制

网络争端解决机制分内部外部推动两种方式。内部推动就是由大型电子商务平台或企业制定相关规则,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制约商家和消费者,从而达到保护交易的顺利进行的目的。比如支付宝,支付宝就是由阿里巴巴集团出品的一种旨在建立规则制度,形成有效制约机制制约商家和消费者的公信机制。但这种公信的漏洞也是非常明显的,因为内部的调解虽然能反馈商家与消费者的诉求,但是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支持,至执行过程中难免会产生底气不足的情况,从而导致该制度难以发挥其作用。而另外一种网络争端解决机制就是外部推动,即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各种知名仲裁机构以及国家信息安全与公安部门。这些机制对于互联网电子商务系统而言是外生的,自从互联网商业存在之时就已经给定的。外生性机制尽管拥有足够的权威,但是缺乏变革与改进的主动性,面对日新月异的互联网模式发展时显得灵活性欠缺。因此,对于互联网商业模式产生的网络争端,需要政府结合两种争端解决机制,从整体出发,将互联网商业模式内外部网络争端解决机制整合起来形成一个有相关法律配套的、技术完善制度健全的互联网争端解决系统。从而更好地维护互联网商业的公平性,起到促进其发展的作用。

3 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创新方向

互联网商业模式不能只是简单通过网络进行买卖,因为这样的商业模式是不被接受认可的,互联网商业模式需要不断的创新,创新应从以下几个大的方面进行发展:

3.1 将线上商业与线下商业有机结合,因为它们之间的竞争不是一种零和博弈,应努力寻找两者之间的合作与竞争的平衡点;

3.2 建立创新型的企业文化,互联网是充满创造力与活力的新行业,制度制定者不应用传统的官本位思想来领导该行业的发展,这会严重损害行业的竞争力,歪曲市场导向的商本位思想;

3.3 由于互联网商业高风险的特点,政府更应该积极发挥监管者的角色,既不能使其完全滑向市场主导,避免出现“庞氏骗局”,也不能过分限制干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要有平衡管理的理念。

4 互联网商业模式发展对策

互联网促成商业理念、商业模式、营销方式、广告方式、支付手段等商业活动的深刻变革。在推动网络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过程中,要处理好互联网商业与传统商业的关系,转变政府对待互联网商业模式的理念。

4.1 正确认识互联网商业模式和传统商业模式的关系

互联网商业模式和传统商业模式间的关系并不是一种零和博弈,而是可以互利双赢的合作关系。网络经济如日中天,许多人认为传统公司的市场份额遭到不断挤压最终一定要遭淘汰。这种观点的提出从根本上忽视或否定了互联网商业模式与传统商业模式合作的基础,这是一种具有误导性的错误观点。比如快递公司,传统的快递就是去中国邮政寄包裹,唯一和网络关联之处就是在网上登记运单号。可如今在互联网商业模式下快递公司却发展的更加如鱼得水,为什么?因为快递公司主动加入承担着将消费者在网络上购买的产品快速便捷送达目的地的任务,同时,快递公司借此机会建立了自己的快递网络,降低人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快递行业步入信息化网络化发展。这里面的高额利润和巨大商机已经让快递公司成为了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巨大受益者。互联网商业模式并不是空中阁楼,网络虚拟店和实体经营店是可以互相转换的,实体店完全可以在网络上进行商家注册,将货物卖给网络消费者,成功的网络店主在积累了一定资本之后,也可以租用门面,经营实体店。实体经营店与网络虚拟店都是商品销售渠道的分支,同样促进消费,使得消费者选择多样化。

同时,我们并不否认互联网商业模式对现有的经济模式造成了一定的冲击,比如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对我国传统银行业的冲突。因为支付宝等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的创新性、灵活性、便利性使得其很快被消费者及市场认可。大量的资金交易通过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进行,传统的银行汇款受到剧烈冲击,同时,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在我国电子商务巨头的研发运作下已经具备了参与实施多种金融服务的能力。并且由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的金融服务还避免了银行卡的使用,银行卡是财富的载体,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将其虚拟化,极大的避免了丢失等安全问题,更是使得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大规模占据市场。银行的监督机构为此不得不出台多项政策约束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保证金融安全,同时研发运行银行的网络交易平台,但由于企业性质不同,所以在与民营企业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在市场的交锋上处于弱势,竞争激烈,矛盾冲突,且愈演愈烈。

4.2 互联网商业模式对于传统商业模式的刺激作用

互联网商业模式被消费者和市场所接受,传统商业模式逐步落入西山,面对着互联网商业模式咄咄逼人的架势,传统商业不得不做出退步与改制。通过提高管理水平而提高效率。因此政策制定者应该谨慎处理两者关系,要使传统商业不受大冲击而导致失业增加,也不能过于限制互联网商业的发展,错失网络时代的机遇,应通过制度使得传统商业逐步网络化,融合两者的长处。

4.3 建立创新型的企业文化,杜绝腐朽文化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渗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政府手里抠出权力的过程,对于我国自古以来的官本位思想而言是一个巨大冲击。尽管我国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状况良好,但目前国有“体制内”垄断企业比如钢铁、电力、石油等仍然占据了国民经济的主导地位,我国本质上仍然是政府主导经济的模式,由于垄断所造成的效率低下导致了人民更高的生活成本和国家财政对其的高额补贴,使得我国的经济资源遭到了极大的浪费。对于互联网商业来说能打败实力强大的国外竞争者靠的不是官本位的领导,而是商本位思想下激发出的不断进取和创新的活力。中国互联网业是一个很年轻的产业,没有传统行业体制上的障碍,生而处于一个相对自由的发展环境中,这是互联网模式能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因此若要保住互联网业旺盛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必须通过制度的健全来推进互联网的自由化,限制官本位思想的渗透,传统商业模式加快改革步伐进行创新、加大对互联网商业模式优势的学习工作。

4.4 重视人才引进,实现网络创新

在互联网经济商业模式创新过程中,需要具备基本的技术储备与创新,如软硬件资源整合、数据分析、虚拟产品研发能力、云服务以及工业创新设计等,在这种情况下,互联网企业的人才和其它企业的人才不同,人才的流动性非常高,因此,互联网商业企业管理者要思考的重要问题是建立创新型的企业制度,留住人才,用好人才,不仅用待遇,更是用感情和个人未来发展留住人才,这是互联网商业创新的发展基础。在此基础之上对现有的技术进行突破创新,重视科技研发,以培育发展自主名牌为目标。

5 结论

电子商务和金融业务网络化的迅猛发展意味着我国的互联网商业模式正在发生深层次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制度的制定应该旨在进一步降低互联网商业的交易成本,发挥由其本质而带来的便利性造成的优势。同时,由于互联网时代极大的加快了信息传播的速度,它使得信息更加对称,消费者得到更多的便利、拉动消费,带动了新的产业增长。但是关于网络信息安全和网络争端解决机制方面,市场调节很难解决这类问题,只能由制度来解决。可目前相关制度仍然欠缺,亟需通过制度的完善来解决网络信息传播的外部不经济问题和网络争端解决内部机制与外部机制的有机结合统一问题。

参考文献:

[1]沈永言.商业模式理论与创新研究[D].北京:北京邮电大学,2010.

[2]陈圣举.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浅析[R].中国: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咨询规划部,2010.

[3]姜齐平.中国商业互联网十年发展报告[R].北京:《互联网周刊), 2008.

[4]高薇.互联网争议解决的制度分析两种路径及其社会嵌入问题[J].中外法学,2014(4):1059-1079.

互联网经济模式篇3

西北大学陕西西安710127

摘要 近十年,网上交易和电子商务突飞猛进式的发展标志着我国已迈进互联网经济时代。互联网经济时代的到来不仅改变了我们的生产、工作和生活方式,更突显了创新驱动对新常态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引导性。本文旨在针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的现在发展状况及未来走向进行分析研究。

关键词 互联网商业模式;传统商业模式;走向分析;创新

1 概述

商业对于利润的追求决定其必须成为时代的潮流,21 世纪是互联网的时代,互联网商业模式已经成功走向前台并成为当代商业模式的典型代表。以互联网为媒介,打通各类商业渠道,抛弃原有的商业运作和组织架构模式,打造高创新、高价值、高风险的高效、精准的新型商业模式。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发展是不可逆的,因此以经济学理论为基础,对互联网模式本身及其未来创新发展进行研究分析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2 从经济学角度对现有互联网商业模式进行分析

2014 年,我国在互联网商业模式下进行网络购物的用户规模已经达到3.61 亿,同期相比增长19.7%。成绩可观,但在这可观的成绩背后,暴露了互联网商业模式的一些问题。虚假促销、售后服务、物流快递、支付问题等传统商业模式出现的问题在互联网商业模式下也出现了,并且由于互联网网络虚拟环境的原因,更加难以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去解决分歧,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监管机制去保护消费者和商家双方的合法利益。因此,出台一部行之有效的互联网商业模式管理规范、完善现有电子模式已经成为互联网商业模式发展的必经之路。

互联网商业模式下的企业本质目标是盈利,然而任何商业模式若没有或丧失盈利点则必然面临着泡沫化并最终破裂的风险。因此,通过制度主义中的要素和交易成本分析可以对互联网企业如何获取利润并可持续发展下去产生较强的指导意义。制度主义分析认为主流经济学将社会看成是“经济人”的组合,把经济行为决策看成是理性规律起作用的结果是偏颇的。因为个人首先是一种“社会人”和“组织人”,而不是“经济人”。简单来说,人最基础的追求是生存而不是利益最大化,生存和利益最大化之间隔着许多社会性的需求。因此不可能通过函数及模型来判断预期一个人活着。这种分析应该建立在外部环境、人的社会经验、其他个体的行为的影响等方面的基础之上。基于这种观点,从制度主义的角度分析可以对互联网商业的运行基础、盈利能力和风险防控等方面有一个整体的评价,并且打开企业运营的黑匣子,从而分析企业的盈利模式,用制度的健全和产权的明确来为互联网商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2.1 互联网模式下的交易成本

互联网模式下的交易成本显著地低于实体企业,相比传统商业模式,它至少可以节省两部分费用,各级经销商或分销商的费和商品流通的各项费用。其中物流成本是商品交易中最不必要的成本,由于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都没有从物流过程中获得任何收益,所以物流成本越低,交易成本也越低,互联网市场才有可能普及并产生规模效应。

2.2 互联网模式下的信息和信息的传播

“商业战就是信息战”,这句话清楚的说明了信息传播的质量与速度对一个企业而言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互联网模式下的信息流通相对于传统商业模式而言更加高效便捷,使互联网模式下进行交易的买卖双方做到信息对称。除此之外,互联网商业模式有效解决了消费者无法透明了解商家各类信息、易遭遇权益受害、无法维权等问题。从制度分析角度出发,信息在互联网上流通很容易带来外部性问题,由于网上信息良莠不齐,使得不良信息极易给网络经济带来外部不经济的结果,给部分投机分子提供了通过网络进行传播虚假内容和进行诈骗的机会,这不仅给买卖双方造成了恶劣的经济影响,还破坏了我国的信用制度。因此,除了买卖双发增强防范意识,尽量做到零距离对接外,还需要政府部门起到主导作用,积极清洁网络环境,打击网络犯罪,及时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网络信息传播,从根本上铲除网络犯罪和虚假信息的源头,从而给互联网商业模式一个健康的外部环境。

2.3 互联网模式下的网络争端解决机制

网络争端解决机制分内部外部推动两种方式。内部推动就是由大型电子商务平台或企业制定相关规则,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制约商家和消费者,从而达到保护交易的顺利进行的目的。比如支付宝,支付宝就是由阿里巴巴集团出品的一种旨在建立规则制度,形成有效制约机制制约商家和消费者的公信机制。但这种公信的漏洞也是非常明显的,因为内部的调解虽然能反馈商家与消费者的诉求,但是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支持,至执行过程中难免会产生底气不足的情况,从而导致该制度难以发挥其作用。而另外一种网络争端解决机制就是外部推动,即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各种知名仲裁机构以及国家信息安全与公安部门。这些机制对于互联网电子商务系统而言是外生的,自从互联网商业存在之时就已经给定的。外生性机制尽管拥有足够的权威,但是缺乏变革与改进的主动性,面对日新月异的互联网模式发展时显得灵活性欠缺。因此,对于互联网商业模式产生的网络争端,需要政府结合两种争端解决机制,从整体出发,将互联网商业模式内外部网络争端解决机制整合起来形成一个有相关法律配套的、技术完善制度健全的互联网争端解决系统。从而更好地维护互联网商业的公平性,起到促进其发展的作用。

3 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创新方向

互联网商业模式不能只是简单通过网络进行买卖,因为这样的商业模式是不被接受认可的,互联网商业模式需要不断的创新,创新应从以下几个大的方面进行发展:

3.1 将线上商业与线下商业有机结合,因为它们之间的竞争不是一种零和博弈,应努力寻找两者之间的合作与竞争的平衡点;

3.2 建立创新型的企业文化,互联网是充满创造力与活力的新行业,制度制定者不应用传统的官本位思想来领导该行业的发展,这会严重损害行业的竞争力,歪曲市场导向的商本位思想;

3.3 由于互联网商业高风险的特点,政府更应该积极发挥监管者的角色,既不能使其完全滑向市场主导,避免出现“庞氏骗局”,也不能过分限制干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要有平衡管理的理念。

4 互联网商业模式发展对策

互联网促成商业理念、商业模式、营销方式、广告方式、支付手段等商业活动的深刻变革。在推动网络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过程中,要处理好互联网商业与传统商业的关系,转变政府对待互联网商业模式的理念。

4.1 正确认识互联网商业模式和传统商业模式的关系

互联网商业模式和传统商业模式间的关系并不是一种零和博弈,而是可以互利双赢的合作关系。网络经济如日中天,许多人认为传统公司的市场份额遭到不断挤压最终一定要遭淘汰。这种观点的提出从根本上忽视或否定了互联网商业模式与传统商业模式合作的基础,这是一种具有误导性的错误观点。比如快递公司,传统的快递就是去中国邮政寄包裹,唯一和网络关联之处就是在网上登记运单号。可如今在互联网商业模式下快递公司却发展的更加如鱼得水,为什么?因为快递公司主动加入承担着将消费者在网络上购买的产品快速便捷送达目的地的任务,同时,快递公司借此机会建立了自己的快递网络,降低人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快递行业步入信息化网络化发展。这里面的高额利润和巨大商机已经让快递公司成为了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巨大受益者。互联网商业模式并不是空中阁楼,网络虚拟店和实体经营店是可以互相转换的,实体店完全可以在网络上进行商家注册,将货物卖给网络消费者,成功的网络店主在积累了一定资本之后,也可以租用门面,经营实体店。实体经营店与网络虚拟店都是商品销售渠道的分支,同样促进消费,使得消费者选择多样化。

同时,我们并不否认互联网商业模式对现有的经济模式造成了一定的冲击,比如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对我国传统银行业的冲突。因为支付宝等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的创新性、灵活性、便利性使得其很快被消费者及市场认可。大量的资金交易通过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进行,传统的银行汇款受到剧烈冲击,同时,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在我国电子商务巨头的研发运作下已经具备了参与实施多种金融服务的能力。并且由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的金融服务还避免了银行卡的使用,银行卡是财富的载体,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将其虚拟化,极大的避免了丢失等安全问题,更是使得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大规模占据市场。银行的监督机构为此不得不出台多项政策约束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保证金融安全,同时研发运行银行的网络交易平台,但由于企业性质不同,所以在与民营企业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在市场的交锋上处于弱势,竞争激烈,矛盾冲突,且愈演愈烈。

4.2 互联网商业模式对于传统商业模式的刺激作用

互联网商业模式被消费者和市场所接受,传统商业模式逐步落入西山,面对着互联网商业模式咄咄逼人的架势,传统商业不得不做出退步与改制。通过提高管理水平而提高效率。因此政策制定者应该谨慎处理两者关系,要使传统商业不受大冲击而导致失业增加,也不能过于限制互联网商业的发展,错失网络时代的机遇,应通过制度使得传统商业逐步网络化,融合两者的长处。

4.3 建立创新型的企业文化,杜绝腐朽文化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渗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政府手里抠出权力的过程,对于我国自古以来的官本位思想而言是一个巨大冲击。尽管我国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状况良好,但目前国有“体制内”垄断企业比如钢铁、电力、石油等仍然占据了国民经济的主导地位,我国本质上仍然是政府主导经济的模式,由于垄断所造成的效率低下导致了人民更高的生活成本和国家财政对其的高额补贴,使得我国的经济资源遭到了极大的浪费。对于互联网商业来说能打败实力强大的国外竞争者靠的不是官本位的领导,而是商本位思想下激发出的不断进取和创新的活力。中国互联网业是一个很年轻的产业,没有传统行业体制上的障碍,生而处于一个相对自由的发展环境中,这是互联网模式能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因此若要保住互联网业旺盛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必须通过制度的健全来推进互联网的自由化,限制官本位思想的渗透,传统商业模式加快改革步伐进行创新、加大对互联网商业模式优势的学习工作。

4.4 重视人才引进,实现网络创新

在互联网经济商业模式创新过程中,需要具备基本的技术储备与创新,如软硬件资源整合、数据分析、虚拟产品研发能力、云服务以及工业创新设计等,在这种情况下,互联网企业的人才和其它企业的人才不同,人才的流动性非常高,因此,互联网商业企业管理者要思考的重要问题是建立创新型的企业制度,留住人才,用好人才,不仅用待遇,更是用感情和个人未来发展留住人才,这是互联网商业创新的发展基础。在此基础之上对现有的技术进行突破创新,重视科技研发,以培育发展自主名牌为目标。

5 结论

电子商务和金融业务网络化的迅猛发展意味着我国的互联网商业模式正在发生深层次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制度的制定应该旨在进一步降低互联网商业的交易成本,发挥由其本质而带来的便利性造成的优势。同时,由于互联网时代极大的加快了信息传播的速度,它使得信息更加对称,消费者得到更多的便利、拉动消费,带动了新的产业增长。但是关于网络信息安全和网络争端解决机制方面,市场调节很难解决这类问题,只能由制度来解决。可目前相关制度仍然欠缺,亟需通过制度的完善来解决网络信息传播的外部不经济问题和网络争端解决内部机制与外部机制的有机结合统一问题。

参考文献:

[1]沈永言.商业模式理论与创新研究[D].北京:北京邮电大学,2010.

[2]陈圣举.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浅析[R].中国: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咨询规划部,2010.

[3]姜齐平.中国商业互联网十年发展报告[R].北京:《互联网周刊),2008.

[4]高薇.互联网争议解决的制度分析两种路径及其社会嵌入问题[J].中外法学,2014(4):1059-1079.

互联网经济模式篇4

[关键词]互联网;经济技术;创新模式

[DOI]10.13939/ki.zgsc.2016.16.045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利用通信技术,将众多计算机联系到一起,形成了互联网。互联网的出现和应用,使得世界各个角落都能够通过网络连接到一起,进行信息资源的共享。互联网不单单在通信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文化、经济、政治等领域当中,都具有较大的影响和意义。

1 互联网经济技术的创新模式

1.1 互联网经济发展中的创新模式

在互联网经济发展当中,技术创新模式主要包括搜索引擎、网络游戏、即时通信、电子商务等。其中,提供信息是互联网最为基础的功能,搜索引擎通过在因特网当中对信息进行搜集和整理,然后提供给用户进行查询。其中,百度、Google等都是常用的搜索引擎。网络游戏是一种较为普遍的休闲娱乐方式,能够有效的聚合人气,实现网络游戏公司的盈利。即时通信主要包括QQ、微信等,具有良好的增长潜力。电子商务主要包括淘宝、天猫等,利用网络平台实现整个商务过程。[1]

1.2 互联网技术创新发展的影响因素

在互联网经济技术创新的过程中,对于创新模式的选择和优化会受到不同因素的影响。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必须进行不断的调整,以应对复杂的外部环境,探寻最为合理的发展方向,决定企业自身的发展战略。这些外部影响因素的改变是被动的,而对于技术创新活动来说,企业内部的影响因素具有较大的主动性。通过对企业内部管理机制的完善,选择更为合理的技术路线和发展模式,从而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

2 互联网经济技术创新模式的发展障碍

2.1 网络游戏

在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当中,网络游戏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部分,它的发展带动了与之相关的网吧业、广告业、游戏衍生品、游戏卡等行业的发展,形成了一条很长的产业链。在网络游戏的发展中,面临着负面效应、同质化、人才瓶颈等障碍。很多青少年对于网络游戏过度沉迷,以至于影响了正常的生活和学习,造成了网络游戏市场的不和谐。[2]当前网络游戏主要分为休闲类、体育竞技类、角色扮演类,其套路和内容较为固定,难以实现网络游戏市场的良好持续发展。此外,在网络游戏研发、运营、美工、策划等方面,都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人才缺乏问题,制约了网络游戏的发展。

2.2 电子商务

在互联网经济当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电子商务。近年来,通过交易手续简化、生产周期缩短、库存减少等方式,电子商务有效的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益,因而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电子商务的全球性、便捷性、即时性、互动性特点,极大的促进了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但是,相比于一些发达国家,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也面临着很大的障碍,例如在线支付、安全认证、规范治理等方面的监管问题,都存在着较大的不足,极大的限制了电子商务的发展。

2.3 搜索引擎

搜索引擎的应用,极大的改变了网民的上网习惯,为人们使用互联网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在未来的发展中,搜索引擎具备十分宽广的发展空间。[3]但是在实际发展中,搜索引擎市场潜力还没有得到充分的挖掘,也没能体现出其巨大的商业价值。相比于一些发达国家,我国搜索引擎的发展依然面临着很多的障碍,例如对搜索引擎营销认识的误区,以及对市场细分的困境等。

2.4 即时通信

即时通信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所产生的一种重要的互联网功能。在当前社会中,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对于其的要求都越来越高,QQ、微信等即时通信软件也层出不穷。这种情况虽然能够形成一定的市场竞争,带给用户更多的选择。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对用户之间的沟通效率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不同的即时通信软件之间,依然不能够实现良好的互联互通。即时通信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障碍包括网络协议、行业标准等方面的问题。

3 互联网经济技术创新模式的发展措施

3.1 强化政府宏观调控作用

对于我国宏观调控体系来说,随着互联网的出现,使其方法、理论等方面都发生了一定的转变。互联网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当中的重要微观主体,因此,其发展和进步也有赖于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指引。[4]因此,政府部门应当努力加快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互联网在我国的普及程度。同时适当的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使互联网行业的隐形垄断能够得以消除。同时要加大力度进行国际间的合作,支持企业的自主创新。此外,应当大力建设社会诚信体系,保障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

3.2 转换调整经营思路

在技术创新的过程中,企业是最为重要的主体。随着信息化时代的来临,企业发展的形势已经发生变化,过去企业具备的环境、政策等优势,其作用将会越来越小。企业要想得到更大的发展和进步,必须对自身的经营思路进行转换和调整,不断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首先应当更新观念,提高认识重视合作竞争理念和客户满意度。同时不断提升企业的信息化水平,对企业的战略发展进行准确定位,使自身实力得到不断增强,主动寻求发展变革,内外合力推动互联网经济技术的创新。

3.3 借鉴先进的国外经验

早在20世纪中前期,计算机就被发明出来,随着数十年来的不断发展,现代信息技术更是获得了极大的进步。在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当中,很早就已经进入了互联网经济时代,各个国家纷纷认识到互联网经济的重要意义,并且在这一领域当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也积累了很多珍贵的经验。[5]由于我国互联网经济起步较晚,发展时间有限,因此,在互联网经济技术的创新中,应当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应用,推动我国互联网经济技术的创新发展。

3.4 完善各方面监督机制

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同时,网络安全问题逐渐凸显。尤其是在互联网经济当中,互联网的安全问题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要素。在当前的互联网环境当中,影响网络安全的因素主要包括金融危机、市场垄断、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知识产权受侵、恶意软件、黑客攻击等。对此,应当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加强信息立法化,建立完善的安全体系。同时努力发展新技术,提高网络安全的技术保障。此外,还应当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与国际积极接轨,从而建立和完善长效的监督机制,确保互联网经济技术的创新发展。

4 结 论

在当前社会中,互联网经济技术的创新模式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研究课题。结合互联网经济技发展中的各种影响因素及发展障碍,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进行解决,推动互联网经济技术的良好创新,从而实现社会经济的整体进步。

参考文献:

[1]张娜娜,付清芬,王砚羽,等.互联网企业创新子系统协同机制及关键成功因素[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14(3):77-85.

[2]傅瑜,隋广军,赵子乐.单寡头竞争性垄断:新型市场结构理论构建――基于互联网平台企业的考察[J].中国工业经济,2014(1):140-152.

[3]汪玉凯.“互联网+”是“互联网2.0+创新2.0”的新经济创新模式[J].办公自动化,2015(10):6-8.

互联网经济模式篇5

关键词 “互联网+”;经济;政府服务模式;辽宁阜新

中图分类号 F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23-0298-01

阜新市转型试点以来,充分挖掘资源优势,以培育和壮大接续替代产业为核心,多元化接续替代产业发展格局已见雏形。但在目前仍然面临经济疲软、增长放缓、产能过剩、财政负担沉重等严峻考验。如何破解这些难题,需要重新思考以往传统的以资源为驱动的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互联网+”带来了突破发展的可能,它不但可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也可不断创新经济发展模式,找到新的突破口。因此,应在互联网经济尽快融入新常态方面加大推动力度,超前思维、超前部署。

1 “互联网+”的基础支撑需要进一步夯实

1.1 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需要进一步加强移动通信网络宽带建设,提升带宽速度,扩大无限网络覆盖面积,特别是加强农村地区网络的普及提速,首先在硬件配置上确保阜新市在网络基础设施方面不落后于其他地区。

1.2 支持创业型、中小微企业深入挖掘公共数据价值

政府的各个行政部门长期积累大量的公共数据,这些大数据都将成为企业竞争力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但对开放共享与协作考虑不足,加上传统的管理体制,造成大量数据壁垒,使公共数据资源得不到有效的开发利用,数据价值无法得到挖掘。需要打破各个领域相分离的局面,分类逐步向社会开放相关数据,推动全社会对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同时建立好数据安全保护体系,建立可协作可融合的环境与条件。支持创业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深入挖掘公共数据价值,全面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1.3 普及全社会对互联网服务终端的广泛应用,促进社会服务资源配置不断优化

现在移动互联网平台上的众多服务和APP应用都可以助力政府加强公共服务。健康医疗、教育、交通等民生领域互联网应用更加丰富,公共服务更加多元,线上线下结合更加紧密,公众可以享受到更加公平、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但推广实践的瓶颈在于可以使用平台服务的人群有限。类似问题还有目前大力倡导的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虽然在技术层面已经不是问题,但苦于掌握终端操作的群体有限,难以有效地融入和推广。还需要政府本着开放的原则与市场各方合作,普及互联网平台和APP应用,对样板工程发展要有扶植政策,鼓励和推广广大市民使用服务平台,让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的每个个体能够找到自己在“互联网+”时代的位置[1]。

2 为“互联网+”农业提供服务支撑和强化专业队伍建设

2.1 建立现代化农业经济发展的服务支持体系

阜新市于2014年启动建设13.3万hm2现代农业示范带工程,经过几年的规模化发展,农业示范带很快进入结果期或丰产期,如何在有效时间内为大批农产品找到销路是一个很现实又很严峻的问题。阜新市的农产品质量在全国都有非常强的竞争力,但在全产业链对接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互联网+”时代的农业将传统的蔬菜公司、批发市场、多级经销商环节全部舍去,借助互联网行销,中间的运营过程通过农电商企业来完成,是农业生产流通销售方式的重大变革。阜新市目前亟须培育一批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农电商企业和创业带头人,要支持传统农企和经纪人往农业电商转型,推广成熟可复制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借助电商龙头寻求支撑服务,如可以在淘宝网平台的特色中国馆中开放阜新特色馆。而除了寻求平台电商以外,还有专注农产品和水果的移动APP电商和微商模式,他们最关注的就是具有特色的原产地水果和农产品资源。阜新市应加大与这些知名专业电商的洽谈对接合作力度,充分利用好这些销售渠道。同时,积极探索“互联网+土特产”的电商精准扶贫新模式,帮助阜新市贫困地区越来越多的农民脱贫致富,为阜新市现代化农业经济发展进一步提质增效[2]。

2.2 完善信息服务、系统保障服务体系建设

引导农民发展互联网农业需要有一支对本地情况十分熟悉、有吃苦精神和奉献精神的专业信息工作者队伍,进而建立符合本地实际需要的信息服务、保障系统。有很多一时兴盛的淘宝村都因为缺少中长期的运营指导和电商带头人而中途夭折。阜新市发展“互联网+”农业就需要总结前车之鉴,及时探索农村、农业创业引导人的培养机制和扶植措施[3]。

3 积极发展众创空间,孵化培育本地创新性小微企业

阜新市应积极扶植创建众创空间、创业咖啡等创业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商贸企业集聚区、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等现有条件,通过市场化方式积极构建发展众创空间,为其提供创业创新的绿色通道服务。对大学毕业生等年轻创业者来说是重大政策利好,为广大创业创新者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不仅降低创业门槛和成本,同时集聚式的创业创新也会提高创业成功的概率,舒缓就业压力,实现创业和创新、线上和线下、孵化和投资相结合,迅速孵化培育一大批创新性小微企业,并从中培养出能引领创新型经济的龙头骨干企业,形成新的经济产业[4]。

4 积极拓展互联网金融创新服务

在当前各级地方财政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更需要积极拓展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的深度和广度,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相关创新企业的投资,实现在新常态下政府财政和社会金融力量两条腿走路。随着金融与互联网交叉渗透的深入,互联网的经济模式已经孕育出很多具有竞争力的创新金融模式。通过互联网平台让各级政府向民间资本进行直接融资,对新常态下转型升级中的经济形态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经济大环境面临巨大的下行压力,把居民储蓄转化成直接投资,并通过互联网的高效整合,让百姓的民g资本直接投入政府的基础建设或者大项目建设中,老百姓既可以通过P2G平台获得低风险、可持续的收入,避免手中财富因通胀而贬值,政府也可解决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的问题[5]。

5 参考文献

[1] 李海舰,田跃新,李文杰.互联网思维主导传统企业再造[J].中国工业经济,2014(10):135-146.

[2] 罗珉,李亮宇.互联网时代的商业模式创新:价值创造视角[J].中国工业经济,2015(1):95-107.

[3] 欧阳日辉.从“+互联网”到“互联网+”:技术革命如何孕育新型经济社会形态[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5(10):25-38.

互联网经济模式篇6

以移动支付和共享单车为代表的中国特色互联网平台经济已经跨越效仿阶段,走向模式领先和自主创新阶段,平台形式、服务质量、网络规模高度发达并不断改进。2017年5月“一带一路”沿线20国青年评选了中国的新四大发明:高铁、支付宝、共享单车、网购,其中三项属于互联网平台经济。

2015年7月4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平台型企业加入到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大潮当中,形成独具中国特色的互联网平台经济模式。规模庞大的用户群在平台构建的特定模式下各取所需,使以往的传统供需关系和市场交易以更低的成本完成,经济活动的时空空间扩大,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统一,极大提升了市场活动的整体效率。“互联网+购物”构成了淘宝、京东等网络购物平台,扩展了商品交易的时空限制;“互联网+出行”构成了滴滴等网约车平台,使打车出行更加经济便利,以及“互联网+旅游”“互联网+餐饮”等,平台厂商几乎涵盖了人们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

中国互联网平台经济的繁荣与国内经济结构的变化与发展水平密不可分。“十二五”期间在中国经济转型的背景下,制造业、新兴产业、交通体系、信息化水平和能源利用方式都取得了进一步的提升,为互联网平台经济的起步奠定了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截至2017年,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7.24亿,是世界上手机网络规模最大的国家。快递从业人员203万,约是美国快递业从业人员的3倍,构成了庞大的劳动者群体和潜在需求。国内发达的网络通信基础设施、庞大的互联网接入用户规模,宽松的互联网经济政策为互联网平台经济在中国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了温和的环境。互联网平台经济带来了生产生活方式的改进,但同时也暴露如虚假信息、假冒伪劣产品甚至不当竞争等一些新的问题,亟待解决。

本文由网络经济学、双边市场理论与平台经济的经济学渊源出发,对中国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模式进行了解读,分析了中国互联网平台经济自身的特长、成功的经验、存在的不足,并倡导在现阶段形成以网络平台厂商为核心对象、以用户权益为价值标准、以平台经济规范发展为总体导向的平台监管与治理模式。

一、从网络经济到互联网平台经济

在当前的社会语境下,“互联网+”“网络经济”“共享经济”“平台经济”这些热门概念之间虽然没有明确的界线,但具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即基于互联网的具有配置资源能力的信息运算平台。本文使用“互联网平台经济”来指代此类平台经济行为的总和。在经济学研究当中,平台经济的渊源来自网络经济,这里将由网络经济出发,阐述平台经济的含义。

(一)网络经济

经典的产业组织理论中,网络经济指具有实体网络的一类厂商与消费者形成的经济关系的总和,如铁路网、电信网、输电网。具有网络经济特征的行业通常表现出规模经济的特点,即其生产网络的建立需要巨大的固定成本投入,但其可变成本相对较小甚至可以忽略不计,在生产规模上表现出边际成本递减的特点。传统经济环境下,厂商的生产规模影响到厂商的边际成本,决定厂商的盈利能力。具有规模经济特征的网络经济厂商的定价无法遵循边际成本定价原理,因而这些行业的价格也通常受到政府部门的管制。

(二)平台经济

平台经济的概念来源于学术界对银行卡支付系统、大型超市、报纸黄页等行业的研究。欧盟2005年开始对欧洲银行业零售支付业务进行调查,认为欧洲银行业缺少竞争导致了业务收费过高,并特别指出“银行卡交易费”缺少经济依据。在此前后出现大量有关银行卡支付系统的研究,这些研究的共同之处在于将银行卡的运作方式抽象为双边市场(Two-Sided Markets),并将银行卡网络看作一个平台。

相关研究在解释银行卡的定价模式时,应用了双边市场理论中的“交叉网络外部性”这一核心概念,即在同一个网络当中接入多组具有供需关系的用户。如使用POS机的卖家和刷卡消费的消费者就是支付网络中不同组的用户,一边用户使用此网络或服务的效用取决于被需求方用户的规模,即使用POS机的卖家规模越大,消费者刷卡的范围就越广,持卡效用就越高,平台也可能定制更高的价格。Evans(2003)开创性地将平台分为市场创造型(Market-Makers)、受众创造型(Audience-Makers)和需求协调型(Demand-Coordinators)三类,为平台行为、市场效率等后续研究提供了经典思路。

吴汉洪和孟剑(2014)归纳了双边市场的特征,强调了由交叉网络外部性导致的非对称定价、赢者通吃的现象。也正是由于存在交叉网络外部性,表现出非显性成本定价、用户规模经济的特征,用户规模的增加使得用户获得的效用增加,提高了其支付意愿并使平台实现了收益递增。市场上存在单一平台时,只要有一边用户的加入,平台就可以实现多边的协调形成一个庞大的组织,但是当市场中存在多个具有竞争关系的平台时,平台只有在用户的规模上具备优势,才可能在竞争中获胜。当然,也正是由于交叉网络外部性的存在,在差异化程度不大的市场当中,寡头竞争通常是不稳定的。

(三)互联网平台经济

从厂商的角度出发,互联网平台经济与传统经济存在两个方面的主要区别,一是由生产的规模经济到用户的规模经济,二是由边际成本递减到边际收益递增。

传统网络经济中厂商更关心生产的规模经济,因而会尽可能提高产量。具有规模经济特征的网络经济经营者在生产过程中要着重考虑生产规模,企业最优的生产行为是在市场需求的范围内尽可能多地生产,生产的规模越大,其单位成本就越低,可以获得的利润就越高,交通网络、通信业、城市管网等行业就具有这样的特征,提供越多的服务数量,平均成本就越低。因此,在价格受到规制的情形下,成本递减促进了厂商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张。

互联网平台经济中厂商则更关心用户的规模经济。厂商的固定投入是支持平台运行的硬件设备,其中大部分设备都不具有特定的资产专用性,可以快速部署。平台运行的边际成本极低甚至可以忽略不计,因而影响平台定价水平的主导因素不再是生产的规模经济,而转变为平台连接的用户规模大小。大规模的用户可以产生较高的交叉网络外部性,给每个使用的用户带来更高的使用效用,进而用户会提高的支付意愿,同样拥有更多用户的平台也将在平台竞争过程中更具优势,因而平台在定价决策中关心的首要问题是用户的获取和留存,互联网平台经济中平台厂商的竞争大多是围绕如何获得更多的用户而进行。

曲创等(2009)的研究表明,在互联网平台经济中对用户需求的开发和引导策略是其不同于传统网络经济的关键。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基于互联网络的平台将交易规则和服务功能集成于手机应用程序当中,是一种数字化的产品。数字化产品的特征是批量生产成本极低,平台只要关注于自己的信息处理和运算能力即可。手机的应用形成一种“注意力经济”,源生于用户的需求也可能受到平台策略的直接影响,这一点是传统的网络经济难以实现的。移动互联网与手机的普及是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催化剂,极大地提高了网络和平台经济的普及性以及增长速度。

二、互联网平台经济的中国模式

中国的互联网平台经济经历了从效仿到自主创新,从落后到领先的快速发展历程。在这个过程中,国内通信基础设施的完备、智能手机的普及、互联网接入用户的庞大规模为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在用户规模经济主导的网络平台产业中,国内的用户规模成为支撑中国平台企业发展的关键要素。

(一)从模式效仿到创新领先

互联网技术与现实需求的结合催生了很多新型企业,虽然在初期中国互联网的发展落后于国外,但近年随着网络规模的迅速扩张,网络平台企业也紧跟国外企业的步伐在不同领域开疆拓土,通信、搜索、购物、社交等众多行业出现了一批优秀的企业。

从不同细分市场中企业出现的时间来看,国内互联网企业大多略晚于美国互联网公司。网络通信市场,MSN诞生于1995年,1999年腾讯推出OICQ,即是当前国内使用最广泛的桌面通信工具QQ的前身,2011年腾讯推出微信,囊括了通信和社交两个领域,朋友圈等功能充分地发掘了网络外部性,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搜索引擎市场,Google诞生于1998年,2000年中国就有了百度;网络购物市场,亚马逊1994年创立,1998年中国有了京东;C2C平台市场,eBay诞生于1995年,2003年中国有了淘宝;网络支付方市场,1998年Paypal诞生,2004年中国有了支付宝;社交市场,2006年Titter诞生,2009年中国有了新浪微博;交通出行市场,优步诞生于2009年,2012年中国出现了滴滴。总体而言,国内互联网公司的诞生以效仿和借鉴国外经验为主。

中国互联网公司虽然诞生略晚于美国,但得益于国内经济体量庞大、网络发达、政策宽松,互联网公司在成长和规模上大多实现了赶超,并在实践中实现着由效仿学习到自主创新的转变。

2016年网络购物市场中,亚马逊拥有1.35亿用户,交易额3 850亿美元,Ebay拥有1.67亿用户,交易额840亿美元,同期京东拥有用户2.27亿,交易额6 582亿美元,淘宝网拥有4.93亿用户,交易额30 920亿美元;网约车市场中,优步的年订单为20亿,滴滴则有70亿;互联网支付市场中,PayPal拥有用户1.97亿,交易额3 450亿美元,支付宝拥有用户6亿,交易额达30 000亿美元;互联网通信市场中,MSN与ICQ已经退出市场,而QQ与微信则分别拥有8.61亿与9.38亿活跃用户。在这些数据的对比中可以发现,国内互联网平台企业已经成为各自行业的主导者,在体量上占据着绝对的优势。

更为重要的是,近年来中国的互联网环境同样催生出自主创新型的平台企业,如摩拜、ofo、美团外卖、百度外卖等网络平台企业,不同于社交等虚拟服务,这类平台实现了网络平台与线下实体经济的有机融合。

以上事实表明,中国的互联网平台经济已经进入了自主创新的阶段并已成为行业的领导者,这与中国在互联网平台经济中的优势密不可分。

(二)互联网平台经济的中国优势

互联网平台作为技术含量高、资源撬动面广的企业,位于交通、通信、制造业等多个相关产业链的顶端,除了宽松的政策环境外,劳动力质量和规模、制造业基础、网络基础设施的完备等均是中国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的基础要素和优势所在。

1、用户规模与劳动力优势

庞大的用户基础是平台厂商获得高额利润的关键。平台经济的发展需要以庞大的用户群体为基础,平台带给用户的价值也取决于平台用户基础的大小,因而相对于欧美市场,中国的互联网平台用户体量巨大,平台在用户积累和成长阶段拥有更大优势。

巨大的用户数量能够充分提升并释放互联网平台经济的红利。截至2017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51亿,互联网普及率54.3%,同期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7.24亿,手机上网使用率为96.3%;手机用户规模近五年来不断上升,应用场景不断丰富。2017年6月移动支付的用户规模达5.02亿,已经远远超过了美国的总人口,约4.63亿网民线下消费时会使用手机进行支付,共享单车的用户规模也达到了1.06亿,充分表明人口规模和用户基础是互联网平台经济繁荣的基石。

平台经济的繁荣还需要多个实体环节的支持,以物流快递行业为例,国家邮政局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快递企业超过21000家,从业人员超过200万,2016年快递投递数量超过300亿件,连续5年年均增长率超过50%。阿里研究院的《全国社会化电商物流从业人员研究报告》显示5成以上站点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在2001—4000元人民币之间,年龄多为20—30岁,平均工作时长8小时,旺季甚至超过12个小时,劳动者流动性平均水平为1年。从劳动力成本上看,同期中国快递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只有美国同行业工资水平的30%。在巨大劳动力市场的支持下,中国的物流快递业获得了“性价比”极高的青壮年劳动力。

2、发达的基础设施

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发展除了需要劳动力的支持,还需要通讯、交通等多个环节的支持。在国家的信息化战略推动下,中国通信业在过去五年中经历了快速的发展,为互联网平台经济提供了技术保证。

以关键的通信业为例,工信部2017年的《通信运营业务统计公报》显示,宽带基础设施中宽带接入端口达6.90亿,“光进铜退”的趋势更加明显,移动基站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截至2016年移动基站总数达559万个,其中4G基站263万。近五年来电信移动流量与互联网接入业务的收入比重不断提高,2016年已经占到电信业务收入的36.4%。同时移动宽带用户在移动用户中的渗透率达71.2%,4G网络接入用户数量已经达到7.70亿户,移动互联网流量户月均772M,移动通信已经进入了高速网络时期。

同时高铁为代表的陆运交通网络不断完善,不仅是一线二线城市的交通网络,“村村通”等工程的实施惠及了更多乡村地区,“淘宝村”的出现无不受益于基础设施的完善。

3、完备的制造业基础

虽然中国在高新技术领域尚落后于欧美国家,但基础制造业的完备为互联网平台经济与实体经济的结合提供了必要条件。

2015年出现的共享单车成为中国互联网平台经济自主创新的代表,摩拜与ofo成为目前共享单车市场上的两大厂商,2017年7月时全国共享单车投放总量已经超过1600万辆。在不到两年时间内生产出如此数量庞大同时配备卫星定位系统的自行车,手机移动端等,是一项系统庞大,涵盖了高、中、低端制造业的工程,这样的事情只能发生在被称为“世界制造工厂”的中国。在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型的道路上,大型工程、复杂工程、系统工程这些都会成为中国制造的宝贵经验,这也是互联网平台经济虚实结合的关键支撑。

三、互联网平台经济的新问题

与行业监管

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发展给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拉动了基础制造业、交通、物流等行业的发展,但是互联网平台经济本身也显露出一些问题,主要包含了三个方面:

一是公共资源的分配,如共享单车的大量投放对城市公共资源的占有;

二是平台核心功能和策略行为的冲突,如搜索引擎平台上可能出现的虚假信息,网购平台可能出现的假货;

三是作为局部市场机制的建立者,平台的行为与自然的市场机制之间的关系,如平台之间对用户实行的排他性协议,几个市场占有很高的平台之间的合并等。

互联网平台经济的这些新问题可以概括为外部性、假冒伪劣与信息质量、反垄断相关三个方面。

(一)外部性

外部性的存在会降低资源配置效率。互联网平台经济中存在两类外部性,首先是平台内部用户之间的交叉网络外部性,其次是平台经济本身给社会带来的外部性。

第一类外部性将在平台内自行解决,由平台厂商和两边用户之间协调。平台在定价决策时会将总体外部性水平充分体现在价格当中,一个理性平台当会设置尽可能高的价格以实现平台内交叉网络外部性带来的收益,因而不需要监管机构干预。

第二类外部性平台则不一定有动机去调节,典型代表为共享单车对城市公共资源的过度占用。数量庞大的单车本身会占据城市公共空间,使用者随意的停放也可能阻碍正常的交通。对此交通部联合多部门于2017年8月2日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规范共享单车的商业行为。

共享单车企业虽已走出国门,但发展形势较国内却相形见绌,其原因除了基本的用户需求和市场规模不同外,公共资源的规制差异也是一个关键因素。ofo与摩拜在进入新加坡后,均曾遭到过当地道路运输管理局的扣押,小蓝单车也被美国旧金山议员指控侵占公共面积,只能停在租用的私人停车场。正外部性的存在将减少可实现的社会收益,而负外部性的存在则会造成损失,从社会总体考虑,负外部性的存在更应当引起经济主体及监管机构的关注,外部性的产权及责任的界定将是一条改善互联网平台经济运行效率的关键途径。

(二)假冒伪劣与信息质量

搜索引擎、电商平台、外卖平台之类的互联网平台处于用户信息的匹配环节,其本身并不生产或需要其他厂商的产品或服务,而是对供给与需求信息进行整合匹配。平台对信息的匹配机制构成了平台内部的“有形的手”,如何判断消费者的需求,如何识别生产者的供给,如何将两者进行匹配是平台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也是平台的价值所在。

但无论匹配机制与算法是什么,当存在竞价行为和用户之间的认知鸿沟时,在逐利性的驱使下非中立平台将难以避免“劣币现象”的发生。这一问题一直困扰着国内最大的C2C平台淘宝,在美国贸易代表署2016年的“负面市场”清单中,淘宝网(taobao.com)因假货治理问题再次被列入其中。

这些问题是互联网平台经济的新问题。信息经济学家Stigler曾经指出,无知就像寒冷的天气,通过足够的开支可以将其维持在可以忍受甚至很舒适的范围内,但要消除它是根本不经济的。对于互联网平台而言,由虚假信息带来一系列事件显然已经超过了短期内可以忍受的范围。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平台自身与监管机构的共同努力。

(三)反垄断

与互联网平台经济的特性引发的另一个问题是反垄断。现实中已在多个产业中出现了市场高度集中的情况,如中国的搜索引擎市场、电子商务市场、网约车市场等。在高集中度市场中出现问题时,“是否是垄断造成的?”已经成为惯性思维,但互联网平台经济本身的特性使得基于传统单边市场的反垄断和经济学框架尚无法给出明确的答案,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有滥用市场势力、平台合并的效应判定、新型价格歧视和平台补贴行为。

对于互联网平台经济中的滥用市场势力,第一是对于平台市场势力的认定尚无规范的方法。曲创和刘重阳(2016)的研究表明平台厂商的市场势力与传统厂商具有明显的差别,市场份额等传统方式可能带来很大的偏差。

第二是对于滥用市场势力的判定也没有公认的标准。天猫和京东是中国两大网购平台,当平台提出“卖家二选一”的排它性协议时,显然违反了反垄断法规定的自由交易原则,单归属的平台策略同时可能明显地削弱平台间竞争,损害市场竞争,但又难以界定这种行为的具体法律裁量。同时即使在一定的交易协议下卖方选择了某一个平台,那么这种行为对市场和消费者的影响尚无现实案例可循,也没有明确的研究结果。对于平台合并的反竞争效应,吴汉洪和周孝(2017)认为平台横向并购及由此造成的市场集中度提高能够增进社会总福利,或至少一边用户的福利。如滴滴和优步的合并,按照传统的观点行业中的第一和第二大厂商的合并几乎是不可能被审查机构通过的,而在互联网平台产业中规模经济带来的效率原因可能会给平台合并提供一个合理的辩护理由。

第三是互联网平台厂商的价格歧视和算法共谋行为,这在现实中极为重要也颇为广泛。依托大数据的价格歧视行为与传统的价格歧视行为存在本质的差别,在互联网平台经济中个性化的服务本质上将市场特别是买方分成了一个个独立的个体,截断消费者的搜寻行为,买者可能在某种路径依赖的惯性下无选择的购买服务,网络效应很容易导致一家独大的局面,供给与需求可能同时失去竞争性,而平台成为唯一的“知情者”,当这个知情者对每一种商品向特定用户进行拍卖时,通常语境下的市场可能已经不存在了。2017年6月27日欧盟经过7年的调查,以谷歌利用搜索算法偏袒自有服务扼杀消费者自由选择影响正常竞争为由开出24.2亿欧元的罚单,并要求谷歌搜索做出改变,体现了欧盟反垄断执法机构对于互联网平台企业的严苛要求。

第四是互联网平台的价格补贴行为,双边市场中的确存在可以合理解释的“补贴行为”,但并非现实中通常意义的“烧钱补贴”。双边市场理论对平台定价的解释中,非中立定价中存在补贴是基于用户之间交叉网络外部性的差异,但这样的均衡价格产生于一般的效用假定或市场需求假定,即消费者以知情者的身份做出利已性的决策行为。而现实中的价格补贴则更多地产生于消费者不知情商品或服务特性时,平台为推广服务而在事前支付或承诺支付给消费者的费用,具有一定的“诱导”性质,其后果将是通过大量前期支付行为在竞争中获得优势,诱发逆向选择或道德风险,这样的推广行为在反垄断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又没有明确的界定,但其后果可能会很严重。

互联网经济模式篇7

互联网经济的迅猛发展给企业经营模式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以网络信息技术为平台、以电子数据传输为主要形式的电子商务日渐兴起,网络营销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经营的重要方式。

1 互联网经济推动网络营销发展

互联网的产生和出现对世界产生了巨大影响,人类的生产生活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我国互联网用户规模巨大,根据《2014年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止2014年6月底,我国网民已经达到6.32亿,超过了美国全部人口的总和,域名总数达到1915万个,网站总数达到273万个,手机上网的网民比例达到83.4%。

与互联网经济发展相对应,大量与网络有关的新概念与新名词不断出现,包括网络支付、网络社区、搜索引擎、网上银行、个人博客与微信等。在触“网”以后,我国庞大的网民数量为互联网营销提供了良好的环境,网络营销被赋予了全新的认识和定义。

互联网的出现带动了我国网民的理念革新,新网络概念的渗透又反过来为网络营销提供了发展的热土。互联网已经不断影响到我国居民的衣食住行、行为习惯,以及企业的商业运营模式,互联网经济成为一种有蓬勃生命力和影响力的新兴模式。通过互联网购物,消费者能够足不出户而获取海量的商品信息,并准确定位目标商品,由此催生了电子商务。在居民日常消费习惯被互联网改变的同时,网络营销也得到了消费者的广泛认可,并逐渐发展成为一个企业通往消费者的重要平台。

2 我国现有的网络营销模式分析

2.1 网络广告

网络广告是将传统的广告活动与网络信息平台结合起来,通过互联网强大的传播能力来达到广告宣传的目的。网络广告最早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初的美国,当时的互联网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网民数量呈指数增长的态势,广告公司看到互联网信息传播的潜力,开始逐步在网络平台中投放广告,网络广告也凭借自身准确性、多媒体性和交互性的优势得到了飞速发展。与传统广告形式相比,网络广告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网络广告的广泛性。互联网是一个不受时间与空间限制的综合性信息交流平台,借助网络平台,广告商可以全天候得把广告信息传播到全世界的各个国家与地区。二是网络广告的非强迫性。传统的广告形式具有一定的强迫性,广告受众难以选择广告的种类,而网络广告则具有极大的可选择性,受众可以根据自身兴趣爱好选择是否进一步了解广告信息。三是网络广告的感官性较好。网络广告以多媒体为信息传播载体,可以通过图、文、声、像等多种形式表现广告信息,广告效果也将大大提高。四是网络广告可以精确统计访问量,从而准确掌握广告效果。网络广告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当前常见的广告形式包括旗帜广告、多媒体广告横幅、插页式广告、付费搜索广告,多种形式的广告形式也推动了网络广告的发展。但是,当前我国的网络广告仍存在强迫性广告较多、缺乏专业的效果评估、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等问题。

2.2 电子邮件营销

电子邮件(E-mail)营销模式是以电子邮件为传播载体,将相关图文、声像、网址以及其它多媒体形式的信息传播给受众的一种网络营销模式。电子邮件营销模式的营销成本极低,操作方便,传播快捷,易于信息的快速推广。与传统营销模式相比,电子邮件营销主要具有以下几个优点:一是通过电子邮件的自动发送及回复功能,可以将信息快速地发送给现有客户及潜在客户,节约了大量的时间。二是电子邮件营销具有低投入高回报的特点,此种营销模式不需要投入较大成本,只需要在客户来源信息方面投入一定的资金,有统计数据显示,与传统信件传送相比电子邮件营销能够节约98%的费用。三是电子邮件营销能够嵌入相应的网络链接,通过此类网络链接,能够进一步提高营销效果。电子邮件营销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两种:①电子邮件广告:将图文、动画、视频等广告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客户,从而达到相应的营销目的。②邮件列表营销:通过将各类网站加入自己的邮箱列表来了解各类信息,邮件列表营销正是基于此类互联网社区形式,从而达到传播营销信息的目的。企业的电子邮件营销虽然操作比较简单,但是仍然需要注意进行许可电子邮件直销、制定系统的营销方案、对常见问题有统一的答复等问题,以保证电子邮件营销的质量与效率。

2.3 搜索引擎营销

搜索引擎是为网络用户提供检索服务的系统,搜索内容涵盖互联网各个Web站点中的信息资源,用户在使用搜索引擎进行检索服务时,该网站能够给出所有包含此类关键字的网址。而搜索引擎营销正是基于搜索引擎的一种网络营销模式,通过分析用户使用搜索引擎的相关信息,通过科学的分析技术及策略系统,将相应的营销信息传递给客户。搜索引擎营销模式与网络广告、电子邮件营销最大的不同在于,搜索引擎营销将目标客户从普通消费者转变为企业客户等付费用户。当前搜索引擎营销模式主要由以下几种:一是出售搜索技术,主要是向门户网站收取少量的搜索要求费用。二是搜索引擎优化,通过对特定用户搜索习惯的分析,来得出有针对性的搜索结果,从而达到相应的营销目的。三是关键词广告,即在搜索结果页面显示广告内容,具有极高的定位性,主要有固定排名及竞价排名等两种销售形式。与传统营销策略相比,搜索引擎营销的成本低廉且宣传广泛,易于管理,便于企业开展网上市场调研,有利于企业产品的广泛推广,也是近年来发展较为迅速的网络营销模式。但是,当前搜索引擎营销中仍然存在搜索引擎平台高度垄断、搜索引擎营销服务的效果难以评定等问题,需要相关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不断优化搜索引擎服务平台,大力监管搜索引擎营销服务,建立一个完善的营销服务体系。

2.4 微博/微信营销

微博、微信营销模式是一种新近出现的网络营销模式,主要通过微博、微信作为信息平台来传播产品信息从而达到相应的营销目的。随着微博、微信用户的不断增加,微博、微信平台已经成为了一种不容忽视的宣传力量,其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征:①微博、微信营销具有自主性、实时性、知识性等特征,其营销策略的确立需要基于自身的知识资源水平。②微博、微信营销与其它网络营销模式相比,其表现形式更为灵活,更加能引起消费者的共鸣。③微博、微信营销的操作方式简单,信息传播具有较大的自主性,且营销成本低廉,风险较小。④微博、微信营销的传播途径广泛,传播方式简单,易于营销信息的广泛传播,宣传效果较好。正是由于微博、微信营销主要以上几个特征,也使得网络营销模式向简单化、自主化、低成本化发展,并通过丰富的网络平台增加了商家与消费者直接沟通的可能性,也进一步提高了营销效果。

2.5 电子商务平台

电子商务平台营销是以相应的电子商务网站为平台,建立卖方与买方的相互关系,从而达到企业营销目标的网络营销模式。电子商务平台营销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模式,一是BtoB(Business to Business),及商家与商家之间的电子商务活动,不同商家之间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建立一定的买卖关系。二是BtoC(Business to Customer),即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也是最主要的电子商务形式,企业以相应的网络商务平台建立电子商铺,并以此为媒介与消费者建立买卖关系。三是CtoC(Consumer to Consumer),即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关系,消费者之间通过相应的在线交易平台,可以进行商品的竞价、拍卖等交易行为。电子商务平台在近年来得到了飞速发展,网上购物已经渗入了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中,但是电子商务平台仍然具有网络自身存在缺陷、交易安全性得不到保障、信用体系尚未建立、电子商务的相关立法落后、物流水平难以满足电子商务的要求等诸多问题,相关企业及政府机关需要不断完善电子商务平台,解决相关法律问题,加快现代化物流的建设步伐,为电子商务提供一个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3 我国企业发展网络营销环境分析

外部网络营销环境对企业发展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要开展互联网经济时代的网络营销模式研究,必须通过对宏观和微观经济环境的分析,对企业发展的外部条件进行准确而清晰的定位。

3.1 宏观环境

3.1.1 政策和法律环境

目前,我国经济形势总体向好,国家大力支持互联网经济和网络营销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为企业通过互联网发展新型营销提供了良好的软环境。同时,国家不断规范互联网经济的法律法规,逐步健全对互联网营销的立法,1994年以来,我国出台了40多项相关的政策和法规,来规制电商企业的公平竞争,以期维护网络经济消费者的利益,推动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

3.1.2 网络经济环境

网络经济依托互联网的发展平台,通过网络环境进行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根据艾瑞咨询公司的研究报告,2014年第三季度我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到6914.1亿元,比2013年同期增长了49.8%,其中,B2C交易比例达到44.2%,比2013年同期也提高了5.4%。互联网经济保持了旺盛的高速增长态势,为企业依托互联网开展网络广告、E-mail营销、搜索引擎营销、微博/微信营销、电子商务营销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3.2 微观环境

3.2.1 网络消费需求

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普及,网络消费正成为居民日常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极大地改变了国民生活。“没人逛街不代表没人上街”成为网络消费的常态,淘宝、京东、苏宁易购等电商平台纷纷出现,我国居民的网络消费需求逐年递增,并对传统的实体营销带来极大的冲击。与传统的消费方式相比,网络消费者的主动性更强,且对个性化消费和差异消费的需求更加强烈,这使得互联网时代企业开展网络营销的模式将更加多元化和个性化。

3.2.2 网络营销文化

一直以来,我国传统文化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相对含蓄内敛。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移动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网络营销文化也不断变革,在外界文化的强烈冲击下,网络营销文化百花齐放,文化作为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打上了鲜明的时代烙印,我国的互联网网络营销开始与世界接轨,在发展理念、营销策略、实施路径等方面都在不断创新。

4 互联网经济时代企业开展网络营销的模式研究

移动互联网正以迅猛的势头不断发展,与此同时,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以SEM网络整合营销技术、3G/4G技术、OnlineToOffline技术为切入点,可以总结出互联网经济时代企业开展网络营销的模式如下:

4.1 SEM网络整合营销模式

SEM网络整合营销对中小企业尤其有利,注重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和全方位的网络资源整合营销,企业在进行SEM网络整合投放时,通过多种媒介的整合营销,实现投资回报率的最大化。SEM的网络整合投放平台包括:百度、谷歌、搜狗等常用的搜索引擎;阿里巴巴、赶集网、58同城等知名的大型B2B交易平台;微博、论坛、视频网站等营销推广手段。

SEM网络整合营销能够高度聚合互联网信息,企业可以通过搜索引擎、交易平台、网站营销、电商网站等渠道,对消费者的消费爱好、习惯、需要进行分析,从而进行消费市场细分,精准营销目标客户。目前网络营销的广告形式还是以弹出广告、漂浮广告为主,不仅数量巨大而且内容庞杂,但这种强制弹出的广告很难精确锁定目标受众,广告的效果相对较低。而SEM网络整合营销能够根据消费受众的需求和关注点来进行广告推送,起到“润物细无声”的作用,在互联网的聚合状态下进行精准投放。

例如,某亲肤洗衣液借助湖南卫视2013年大热的亲子互动节目《爸爸去哪儿》进行了一次成功的SEM网络整合营销。《爸爸去哪儿》以野外综艺为节目定位,通过明星亲子互动提升节目关注点,该节目在进行广告招商时,之前并不被广告商看好,某知名家电品牌原计划冠名《爸爸去哪儿》,由于预估不足而临时决定放弃冠名权,该亲肤洗衣液就拿到了节目冠名权,并邀请某明星父女为节目代言,借助亲情的定位和偶像效应为产品宣传,《爸爸去哪儿》节目通过搜索引擎、电视、网络、视频、微信、微博、软文等方式展开全方位的宣传,针对年轻的父母和小朋友进行精准的广告投放定位。伴随《爸爸去哪儿》播出后的大热,该亲肤洗衣液的知名度由于节目效应而得到大大提升,成为多种社会化媒体营销、移动营销、SEM网络整合营销的经典案例,此后,各种婴儿用品、家庭用品等纷纷选择在节目播出的间隙进行插播。

4.2 基于4G技术的无线网络营销模式

与3G技术相比,4G(4rd Generation)技术传输速度更快、信号也更加的稳定、覆盖范围广,随着智能手机和移动互联终端的普及,4G技术为互联网营销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根据4G技术的特点,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模式:

4.2.1 终端植入模式

4G技术使得通过手机植入广告突破了技术瓶颈,智能手机中视频广告的播放更加流畅,能够提供更加直观清晰、绚丽多彩、感染力强的广告,依托移动互联网的手机用户平台,将企业营销信息通过短信、图片、屏保、铃声、游戏等表现方式进行终端植入,从而完成商家的投放计划。终端植入营销必须强调广告的创新性和感染力,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抓紧客户的注意力。

4.2.2 小区短信息广播模式

小区短信息广播模式是指通过广播方式在小区内传播商家的促销、打折信息,借助移动通信商的媒介,来拉近实体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通过小区短信息广播,消费者能够及时获得商家的打折信息,并有针对性的购买目标商品,而商家则能够通过小区广播来传播营销信息,到对应的目标人群,而作为中间商的移动通信商,能够通过提供服务来获得利益,从而实现了三赢。

4.3 基于O2O的营销模式

O2O(Online To Offline)是指从线上到线下,通过O2O离线商务模式,能够将线下的实体商家与线上的互联网用户紧密结合,通过打折、提供信息、服务预订等方式,将线下商户的信息通过互联网发送给线上消费者,从而发挥移动互联网的沟通、互联、交易作用。

O2O模式自产生以来得到了迅猛发展,以58同城、拉手网、啊呀呀等网站为代表,出现了一大批经营O2O的专业网站。“窝窝团”作为美食团购网站,成功转型O2O模式后,集成了多个团购项目,其成功案例“兰会所”在三个月内销量突破600万元,吸引了共10万人参与团购,取得了极大成功。

近年来,随着微信客户的大幅度增加,“二维码”的“扫一扫”方式也为O2O离线商务模式提供了新的发展思路。通过“二维码”,消费者能够将购物决策从电脑一直到手机,而企业能够通过展示二维码来提供服务,从而使得消费者能够获得便捷的一站式购物消费服务。基于此,二维码的发展已经成为O2O营销模式对于移动支付技术的关键市场价值增长点。

O2O离线商务模式更加适合一些必须到店消费的商品或服务,例如:餐饮、健身、电影、演出、美容、美发等。O2O的营销模式具有以下特点:首先,商品是线下的实体服务,具有稳定的商品来源,商品的质量也能够得到保证。其次,O2O营销的结果可以查询并实时跟踪业务动态。此外,O2O营销基本为同城服务,不具有时间和地域限制,也不存在物流的时间差。由于O2O营销模式的特色是线上联系,线下服务,必须将强化服务作为营销重点。因此,进行O2O营销的企业必须分析所经营的商品的服务特点,形成消费者和商家均通过“从线上来,到线下去”的格局。

互联网经济模式篇8

关键词:互联网;网红经济;商业模式;渠道

中图分类号:F713.3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2-0154-03

2015年12月,《咬文嚼字》杂志“年度十大流行语”,“网红”位列第九。这个在大众心中早已熟悉的词汇被赋予了全新意义――它不再专属于那些在互联网上卖弄文字的段子手,或是单纯基于审美或审丑视角捧出的草根红人。在它的最新语境里,网红指的是那些通过在社交网络上展示自我穿衣风格,从而吸引粉丝,并刺激其消费变现的淘宝女装店主。通常,人们在谈论网红的时候,还会再给它加上一个更能凸显其内涵的后缀――经济。

一、网红经济的概念

网红指的是在社交平台上具有一定量的社交资产,并且有能力将这些社交资产变现的人。其范围不止于网络上走红的、善于自我营销的美女,网络上以新浪微博为主的各大社交平台上均长期活跃着各类垂直领域的意见领袖或者行业达人,包括游戏、动漫、美食、宠物、时尚、教育、摄影、股票等领域都有一些极具影响力的网红。网红经济是以一位年轻貌美的时尚达人为形象代表,以红人的品位和眼光为主导,进行选款和视觉推广,在社交媒体上聚集人气,依托庞大的粉丝群体进行定向营销,从而将粉丝转化为购买力。是流量价格暴涨、流量稀缺背景下,寻求大V、网红IP商业化的一种尝试产物。大V的聚集地主要在微博,所以,谈网红经济,主要也就是微博网红的商业化。

在整个网红产业链条中,参与方包括各类社交平台、网红本身、网红经纪公司、供应链提供商以及最终的电商变现平台。其整个流程可以概括为:网红由于某领域特长成名于各类社交平台,之后逐渐向综合性社交平台汇集;而网红经纪公司签约具有可变现价值的网红,为其提供社交账号运营管理以及对接供应链厂商的工作;最终网红所推广的产品通过电商平台进行变现。随着签约网红数增加,其供应链越来越重。

互联网经济的本质是以知识加工和需求个性化为主导的范围经济。所谓的范围经济,指的是与“规模经济”相对应的经济红利。“规模经济”是企业做的专一产品规模数量越大越能获利,“范围经济”是企业做的产品种类范围越多越能获利。互联网首先带来的是信息爆炸,用户接触产品信息更容易了,但用户选定产品的时间成本却要增加,用户倾向于“一站式”(从一家企业)选定符合自己需要的产品。其次,互联网还在一定程度上将人的个性释放,用户的消费诉求不再只是产品功能,还要有满足用户更高需求层次的服务。企业不能只是做单一的产品,企业还要满足用户对功能和服务的差异化诉求。这些特点促成了传统经济本质的变革,要从满足用户功能诉求的“规模经济”往满足用户更高差异化诉求的“范围经济”去转变。

二、互联网2.0时代下网红产业链模式解析

由于网红平民化、廉价以及精准营销的特点,其商业价值正在被逐渐挖掘。相比较于粉丝经济的“漫灌”营销,网红经济由于网红在特定领域的专业性,网红们能够更精准地将产品导向粉丝需求,实现了“精灌”营销,提高了消费转化率。同时,网红又兼具广告或流量费相对较为便宜以及更为平民化的特点,其相较粉丝经济具有独特的优势。

在网红产业链中,主要的成员包括小型社交平台、综合社交平台、网红、网红经纪公司、电商平台以及为网红提品的供应链平台或品牌商。

1.社交平台。在整个产业链中,小社交平台由于其在某领域的专业性,往往会有部分在该领域有特殊才能的网友,在回帖互动的过程中逐渐受到其他兴趣相同网友的关注。随着关注人数的逐渐增多,该具有特长的网友逐渐成为小型网红。然而由于各个具有专业性或功能性的社交网站其日常流量相对有限,为了持续提高自身知名度,其会持续向流量较大的综合性社交平台聚集,并在综合性社交平台上以网红身份长期活跃。

2.网红经纪公司。其运作模式基本为:第一,寻找签约现有合适网红。第二,组织专业团队维护网红的社交账号。网红经纪公司需要定期更新吸引粉丝注意的内容以及保持与粉丝的互动维持黏性,使网红能够吸引粉丝点击相关店铺链接或者关注起网红推广的产品。第三,组织生产。利用其供应链组织生产能力为网红对接供应链渠道,将其在网上宣传的产品进行实体生产。第四,提供相关电商店铺的运营管理。网红经纪公司通过在网上店铺销售网红宣传产品的方式将网红社交资产进行变现。

3.供应链生产商或平台。网红由于其讲究的时尚性和独特性,往往想要寻找到能够灵活应对下游消费者需求,基本上做到随时生产、随时发货的供应商。因此,网红经纪公司自身或者其对接供应链的服务平台,需要通过大数据分析以及供应链人脉,为网红对接到能够在具备了一定规模后依旧能够保持快速反应和高品质的供应链。同时,由于这对供应链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部分品牌上市公司也想借助自己已有的成熟供应链体系参与到这个环节之中。

三、网红经济开始成为新兴的商业模式

罗辑思维公司创始人罗振宇表示,罗辑思维在2015年就开始关注网红现象,而之所以对网红做出如此高的判断并进行投资,最根本的是因为网红体现了媒体革命的趋势。“上一代市场的核心资源是‘组织力+资本’,企业的发展需要巨大的资本支撑,但在未来的市场上,资本的价值会逐步低落,组织力仍然非常重要,魅力人格体则会因为稀缺而更加重要,它可以将产业链上的其他资源聚合起来。”罗振宇所说的“魅力人格体”,其实就是网红所具备的独特个性。以Papi酱为例,不少网友认为,她之所以成为“2016年第一网红”,就在于其制作的视频节目选题设计出众,表现自由率真,既具有接地气的草根气质,又满足了年轻人的娱乐需求,使年轻人完成了与一个有趣的人“社交”。然而需要把粉丝集群转化为购买力就需要建立一定的商业模式,之所以说这种商业模式可以形成是由于以下几点原因:

1.社交连接技术能力的不断发展,企业自媒体成为连接消费者的核心。社交应用现在毫无争议的是移动时代占据消费者入口和时间的超级应用。社交应用本身的技术不断发展和成熟,给商业提供了过去需要花费上千万成本才能实现和维系的低成本的与消费者连接与沟通的技术框架和能力。这种社交连接的技术所能产生的价值,必然会推动商业模式转型,充分利用社交沟通所能够给企业和消费者关系之间带来的新的沟通方式:一对一、个性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社交连接技术被企业大规模应用,仅仅是时间问题而已,不受企业主观意愿的影响。

2.消费者的自媒体,正在变成企业最重要的媒体资源。社交技术带来的另一个重大的根本性的变化,是把过去高高在上或者有规模优势的媒体,进一步地碎片化了,每个普通消费者都是兼具收入贡献价值和媒体贡献价值的双重身份。单个消费者的媒体价值,虽然看上去零散、简陋、难以管理,但是对于消费者自媒体覆盖的范围而言,这个媒体的可信度高、易于互动、转化率高。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自身的粉丝规模和发动粉丝后形成的网络规模相比,其实后者往往在规模上和转化率上远高于前者。网红电商大家首先看到的是网红本身相当大的粉丝规模,其实更应该关注的是网红对自身粉丝的自媒体的发动和管理能力。

3.商业和生产力发展的阶段,导致消费者对消费价值取向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社交商业的概念和逻辑,本质上不是一个平台级的概念,而是一个企业级的概念。因此,无论是多么强大的平台,不管是超级电商平台还是垄断社交平台,简单地希望通过平台产品机制的改变,来赋能平台上的企业进入社交商业的模式,逻辑上都是难以成立的,实践中也没有人成功。社交商业时代的来临,其核心推动作用的,很可能并不是超级平台,而是类似于像计算机普及时代的 IBM 或者微软这样的超级赋能者。

4.网红经济形成了自身独特品牌。提到咖啡厅,人们首先想起的是星巴克;提到相声,人们首先想起的是德云社,不论是哪一类集群,消费者消费都是冲着某一独特的品牌,有了一块响当当的品牌就意味着有了固定的消费者和相当一部分潜在的消费者,这是顺应市场的事情,网红经济时代之所以到来,其本身与快节奏的当下社会有关,在市场经济这台高速运转的机器驱动下,大众需要娱乐,需要放松,需要对传统文化认知的去魅,而不是说教。与此同时,随着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日渐兴起,也直接有助于各色网红的瞬间崛起。从这个角度看,其实网红经济的兴起与近年来各色奇葩综艺节目的走红,其内在的逻辑是相通甚至是一致的。

四、网红店成为新的营销渠道

网红为品牌电商吸引流量提供了新的渠道选择。网红经济作为粉丝经济的平民化表现形式,能够通过社交平台的海量流量以及精准营销大幅提高转化率。由于粉丝关注的网红均为各自专业领域的达人,其对网红推销的专业领域产品会更加敏感也更容易接受,因此提高了消费者的转化率。

同时,随着社交平台的兴起,逐渐增长的流量使得在这些平台上成长起来的网红能够辐射的粉丝数量越来越多,加上网红粉丝消费的高转化率使得品牌服装公司开始试图以网红宣传代替原先的依赖中心平台广告的方式进行宣传。

虽然网红销售本身仍只是一种销售方式,但其有望将线上交易场所从中心电商平台转移至社交电商平台。虽然网红销售只是品牌商又一次销售渠道的改变,但是由于身处互联网社交平台这一独特性,使其成为移动社交电商B2C2C变现的一个缩影。随着品牌商将交易转向网红,网红所依托的社交平台将吸引越来越多的顾客浏览、产生更多的产品展示。移动社交电商通过无缝对接社交平台的方式将迎来更多的产品交易。

随着越来越大的顾客流量开始由网红社交账号导入,越来越多的支付交易通过可直接对接社交平台的移动社交电商完成,传统B2C电商的中心平台搜索推送功能将被大大削弱。因而借助网红所吸引的大量流量以及高效率营销能力,移动社交电商有望通过社交网站承载起越来越多的交易功能,从而实现互联网购物的去中心化。仅需要设计师准确把握消费者心理,抓住时尚热点,还需要“快人一步”地实现从设计到生产到上线的过程。其次,网红店铺往往采取饥饿营销的手段,对补单能力要求极高。在销售和备货方式上,网红店采取少量现货限时限量发售、后期预售翻单方式,根据预售情况以销定产。

参考文献:

[1] 白敬璇.浅析网红经济模式及实质[J].北方经贸,2016,(6).

[2] 红榜.网红电商会成为新的商业模式吗[J].杂谈,2016,(6).

[3] 蔡.培养新的消费群体[J].领导决策信息,20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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