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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产生的历史条件8篇

时间:2023-09-25 15:59:44

社会学产生的历史条件

社会学产生的历史条件篇1

关键词:知识社会学;科学知识社会学;相对主义

科学知识社会学(SociologyofScientificKnowledge,简称SSK)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以其激进的社会建构论主张迅速产生了国际性影响。属于SSK流派的有爱丁堡学派、巴斯学派、巴黎学派等。一般来说,爱丁堡学派是SSK流派中发展最为成熟、最具有代表性的学派。科学知识究竟是由什么决定的?是由自然界决定的,还是由社会决定的?按传统的看法,自然界对于自然科学知识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其中实证主义者认为来自自然界的经验事实和逻辑规则决定自然科学知识;反映论者认为自然科学知识是对自然界的反映。而社会建构论者则否定或贬低自然界的作用,夸大社会因素的作用,认为自然科学知识是科学界内外的人们社会交往的产物,科学知识是由人们社会性地构造出来的,在这一构造过程中,自然界并不起什么作用。社会建构主义确实把对知识社会性的研究向前推进了一大步。本文就科学知识社会学产生的思想渊源、理论来源和社会背景进行探析。

一、SSK产生的思想渊源

知识社会学是随着社会学的出现而产生的。“知识社会学”这一概念是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舍勒首先提出来的,知识社会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确立于20世纪20年代。知识社会学的先驱是先后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的几位大师,首先应该追溯的是马:克思。马克思认为:“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社会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意识的存在方式,以及对意识来说某个东西的存在方式,这就是知识。知识是意识的唯一行动……知识是意识的唯一的、对象性的关系。”显然,马克思的这一表述是“知识社会决定论”的由来。著名知识社会学赫克曼对此作了恰如其分的评价:马克思为知识社会学给出一条基本原理,即所有知识都是由社会决定的。著名科学社会学家默顿也给出这样的评价:马克思主义是知识社会学的风暴中心。

从19世纪到20世纪60年代,对知识社会学的发展有重要贡献的所有人都对把自然科学列入知识社会学的研究范围的可能性持有异义,其中一个突出的表现是知识社会学和科学社会学的长期脱节。启蒙运动将人类整个知识体系划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纯粹知识,即科学技术知识(科学知识),它根本不受社会因素的影响,故具有客观性和普遍性;另一类是非纯粹知识(如宗教、意识形态等),它明显地受社会历史和环境因素的影响,具有突出的相对性和局限性。这被称为“知识二分法”。自近代科学革命以来,科学及科学知识便以其效用性、严密性、权威性而在人类社会中占据了越来越突出的、甚至是无与伦比的地位。尤其是在科学主义者看来,科学几乎是全能的和有益无害的。正是由于这种科学观,传统的社会学家也赋予了科学的特殊的地位,传统知识社会学不去关注对科学知识的研究,仅仅限于非纯粹知识的研究,如知识社会学研究早期代表、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他继承了马克思的“思想的社会决定”的思想,也从社会角度把思想解释为一种反映在宗教、合作机构等集体表现之中的集体现象。他认为知识是同社会秩序的需要联系在一起的,由于这种需要才从社会聚合的基本原则中产生出构成集体表征结构的精神范畴。但是关于科学知识能否进行社会学研究时,迪尔凯姆认为,有关科学的社会学研究是可能的,但这一研究比对其他的学术活动领域的研究有较为有限的形式。原则上,我们可以说明社会发展如何带动了科学的出现,我们可以研究科学共同体是否具有某些与众不同的特征,能够使科学方法制度化,而完全排除偏见、成见和学术歪曲;我们也可以分析科学专家的少数派观点如何被高度分化的社会中的其他方面的人所接受。但是,我们难以对科学知识提供社会学的解释,因此就其内容而言它是真实科学的,是独立于社会环境的。

对知识社会学的形成与发展作出长期努力的德社会学家马克斯·舍勒受马克思主义的影响,超越了实证主义的传统思维方式,在社会存在与意识的互动关系基础上,认为科学的世界观并不能唯一逼真地描述“绝对客体”。舍勒的突出贡献在于:他对自然科学知识的至尊地位提出了挑战,对两种文化之间的歧视现象表示出了强烈不满,这为日后科学知识社会的兴起奠定了思想基础。

社会学产生的历史条件篇2

(一)普通个人的科学释义

人类社会中单个的人通常称为个人。在一切个人中,根据对历史影响作用的大小,可以分为普通个人和历史人物。所谓的普通个人,就是指在社会历史活动中起推动或延缓的影响,没有打下明显自己意志的印记,不起决定性作用的绝大多数普通的单个人。

(二)普通个人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

第一,普通个人也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由普通个人组成的,普通个人是人民群众的一子。在人民群众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同时,每一个普通个人都起着一份不可或缺的普通作用。他们在各自的平凡岗位上,直接或间接地从事着改造社会,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或多或少地为社会创造了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从而为社会的发展贡献出了自己的一分力量。第二,普通个人的素质影响着社会的面貌。普通个人素质的高低与其在历史进程上的作用成正比的,所谓普通个人的素质,是指作为社会一员的普通个人的科学境界、科学文化水平、劳动技能等等,普通个人的素质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而不断的提高。我们说,新旧中国在1949年是一个重大的转折点,1949年以后,新中国在历史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这里面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新中国普通个人的素质比旧中国普通个人的素质要高得多。马克思所说的,人类社会发展的五种社会形态不断更替的过程,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从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从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直至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也都是普通个人素质不断提高的历史过程。第三,人民群众的整体作用是由一个个普通个人的作用汇聚而成的。在人民群众中,每一个普通个人都有各自的位置,发挥出各自的力量,尽管每一个普通个人的作用不能与人民群众的作用相提并论,但是要是没有一个个普通个人作用的发挥,那么人民群众就不会有更大的集体作用发挥。所以,人民群众的历史,从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每个普通个人的历史。

二、杰出人物是历史发展中的关键力量

历史唯物主义在承认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前提下,同时也承认了普通个人,特别是杰出人物在历史进程中的作用。所谓的杰出人物,是指那些能够反映时代要求,代表先进的阶级、阶层或者社会集团的利益,对历史发展起进步作用的领袖人物、政治家,思想家,科学家及艺术家等等。这里要和那些对历史发展起阻碍作用的历史人物区别开来,他们不能算是杰出人物。杰出人物的历史作用是相对于普通个人作用而言的,其巨大的历史作用表现在。

(一)杰出人物是实现一定历史任务的发起者

杰出人物能够及时掌握到时代的脉搏,反映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要求,因而总比同阶级,同时代的人站的高些,看的远些,愿望更强些,他们能最早地发现新的历史任务,并能提出进步的思想,纲领和口号,从而为人民群众和进步阶级的斗争指明了道路和方向。如果没有人发起,历史进程前进的节奏就会慢些。

(二)杰出人物不能改变历史发展的趋势,但能加速历史的进程

他们不仅善于发现并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组织和领导人民群众进行斗争,在关键时刻,能做出正确的决定,如在1935年及时组织召开遵义会议,克服王明的“左倾”错误路线,邓小平在1978年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做出了停止以阶级斗争为纲,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决策,这些杰出人物在历史进程中都起了巨大的作用。

(三)他们是实现一定历史任务的组织者和领导者

杰出人物具有丰富的组织才能和斗争经验,他们善于集中群众的智慧,制定出正确的计划和措施,组织和领导本阶级和人民群众在斗争中取得胜利。若没有他们的组织和领导,任何的群众斗争和历史运动都不能持续太久,更不会取得成功。因此,杰出人物,不仅在历史事件中深深地打下自己意志的烙印,也对历史的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关于对人民群众,普通个人,杰出人物在历史进程中的几点思考

(一)三者在历史的进程中都受到各种社会因素的制约

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活动和作用,又要受到各种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马克思指出:“人民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又不能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所谓的社会历史条件主要指人民群众遇到的一切现存的社会要素的总和,制约人民群众活动的社会历史条件,主要有经济条件、政治条件和精神条件三种。普通个人,杰出人物同样受这三种条件的制约。首先是经济条件。这里主要指广义上的经济条件,其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生产力的状况不同,直接决定了三者在历史进程中作用的不同,和生产力相联系的生产关系,也制约着三者的历史活动。因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力的状况是生产关系形成的客观前提和物质基础。在阶级社会里,人们的活动受阶级经济地位的制约,阶级的经济地位实质上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二者矛盾运动的结果,正是由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一对矛盾始终伴随着历史的进程,所以从根本上说,人民群众,普通个人,杰出人物,都不能超越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其次是政治条件。主要是指政治制度和统治阶级的意志,在阶级对抗的社会里,人们所从事的历史活动,受到统治者意志的制约,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广大的人民成了国家的主人,但依然要受国家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的约束。再次是精神条件,精神条件包括的范围很广,既包括传统的东西,又包括现在的科学文化等。积极的精神层面,可以为人们在历史进程中发挥作用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消极的精神侧面,会削弱人们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积极性,阻碍人们在历史进程中作用的发挥。

(二)三者在历史进程中是相互联系的

社会学产生的历史条件篇3

    (一)普通个人的科学释义

    人类社会中单个的人通常称为个人。在一切个人中,根据对历史影响作用的大小,可以分为普通个人和历史人物。所谓的普通个人,就是指在社会历史活动中起推动或延缓的影响,没有打下明显自己意志的印记,不起决定性作用的绝大多数普通的单个人。

    (二)普通个人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

    第一,普通个人也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由普通个人组成的,普通个人是人民群众的一子。在人民群众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同时,每一个普通个人都起着一份不可或缺的普通作用。他们在各自的平凡岗位上,直接或间接地从事着改造社会,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或多或少地为社会创造了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从而为社会的发展贡献出了自己的一分力量。第二,普通个人的素质影响着社会的面貌。普通个人素质的高低与其在历史进程上的作用成正比的,所谓普通个人的素质,是指作为社会一员的普通个人的科学境界、科学文化水平、劳动技能等等,普通个人的素质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而不断的提高。我们说,新旧中国在1949年是一个重大的转折点,1949年以后,新中国在历史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这里面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新中国普通个人的素质比旧中国普通个人的素质要高得多。马克思所说的,人类社会发展的五种社会形态不断更替的过程,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从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从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直至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也都是普通个人素质不断提高的历史过程。第三,人民群众的整体作用是由一个个普通个人的作用汇聚而成的。在人民群众中,每一个普通个人都有各自的位置,发挥出各自的力量,尽管每一个普通个人的作用不能与人民群众的作用相提并论,但是要是没有一个个普通个人作用的发挥,那么人民群众就不会有更大的集体作用发挥。所以,人民群众的历史,从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每个普通个人的历史。

    二、杰出人物是历史发展中的关键力量

    历史唯物主义在承认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前提下,同时也承认了普通个人,特别是杰出人物在历史进程中的作用。所谓的杰出人物,是指那些能够反映时代要求,代表先进的阶级、阶层或者社会集团的利益,对历史发展起进步作用的领袖人物、政治家,思想家,科学家及艺术家等等。这里要和那些对历史发展起阻碍作用的历史人物区别开来,他们不能算是杰出人物。杰出人物的历史作用是相对于普通个人作用而言的,其巨大的历史作用表现在。

    (一)杰出人物是实现一定历史任务的发起者

    杰出人物能够及时掌握到时代的脉搏,反映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要求,因而总比同阶级,同时代的人站的高些,看的远些,愿望更强些,他们能最早地发现新的历史任务,并能提出进步的思想,纲领和口号,从而为人民群众和进步阶级的斗争指明了道路和方向。如果没有人发起,历史进程前进的节奏就会慢些。

    (二)杰出人物不能改变历史发展的趋势,但能加速历史的进程

    他们不仅善于发现并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组织和领导人民群众进行斗争,在关键时刻,能做出正确的决定,如毛泽东在1935年及时组织召开遵义会议,克服王明的“左倾”错误路线,邓小平在1978年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做出了停止以阶级斗争为纲,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决策,这些杰出人物在历史进程中都起了巨大的作用。

    (三)他们是实现一定历史任务的组织者和领导者

    杰出人物具有丰富的组织才能和斗争经验,他们善于集中群众的智慧,制定出正确的计划和措施,组织和领导本阶级和人民群众在斗争中取得胜利。若没有他们的组织和领导,任何的群众斗争和历史运动都不能持续太久,更不会取得成功。因此,杰出人物,不仅在历史事件中深深地打下自己意志的烙印,也对历史的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关于对人民群众,普通个人,杰出人物在历史进程中的几点思考

    (一)三者在历史的进程中都受到各种社会因素的制约

    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活动和作用,又要受到各种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马克思指出:“人民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又不能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所谓的社会历史条件主要指人民群众遇到的一切现存的社会要素的总和,制约人民群众活动的社会历史条件,主要有经济条件、政治条件和精神条件三种。普通个人,杰出人物同样受这三种条件的制约。首先是经济条件。这里主要指广义上的经济条件,其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生产力的状况不同,直接决定了三者在历史进程中作用的不同,和生产力相联系的生产关系,也制约着三者的历史活动。因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力的状况是生产关系形成的客观前提和物质基础。在阶级社会里,人们的活动受阶级经济地位的制约,阶级的经济地位实质上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二者矛盾运动的结果,正是由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一对矛盾始终伴随着历史的进程,所以从根本上说,人民群众,普通个人,杰出人物,都不能超越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其次是政治条件。主要是指政治制度和统治阶级的意志,在阶级对抗的社会里,人们所从事的历史活动,受到统治者意志的制约,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广大的人民成了国家的主人,但依然要受国家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的约束。再次是精神条件,精神条件包括的范围很广,既包括传统的东西,又包括现在的科学文化等。积极的精神层面,可以为人们在历史进程中发挥作用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消极的精神侧面,会削弱人们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积极性,阻碍人们在历史进程中作用的发挥。

社会学产生的历史条件篇4

一、历史必然性与偶然性的有机统一

马克思主义历史决定论在论证社会历史的发展有确定不移的规律和趋势的同时,并没有否认偶然性的作用。相反,它对偶然性的历史作用高度重视并进行了深入研究。马克思指出,如果偶然性不起作用的话,世界历史就会带有非常神秘的性质。社会历史“发展的加速或延缓在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这些‘偶然性’的”[2]。

马克思主义历史决定论认为,研究和探讨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与偶然性,首先要承认任何一个历史事件都是由众多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其中既有生产力,又有生产关系;既有经济因素,又有政治文化因素;既有客体方面的因素,又有主体方面的因素。各种因素相互交叉、制衡,使得社会历史表现出种种难以预料的随机性、偶然性,而历史必然性作为一种总的趋势就在这些随机性、偶然性中跳跃、闪现。正是这种必然性与偶然性的有机统一,使得社会历史呈现出丰富多彩、绚丽多姿的面貌。

恩格斯的“合力论”思想就包含着这种理解。“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个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3]人们创造历史的活动是由许多不同的主体按照各自的需要、利益和价值取向去改造历史客体的活动汇合而成的。每个主体的需要、动机、目的和施展出来的力量都融入了“合力”之中,这种合力对于每个主体来说似乎是外在的、异己的力量。而合力作用的结果就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方向和必然趋势。在合力论中,最终的结果表现为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它揭示出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轨迹;而许多追求自己目的的单个人的活动则表现为历史发展的偶然性,它们使得社会历史表现得丰富多彩,纷繁复杂。

其次,研究和探讨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与偶然性,必须对历史事件作较长时间的、足够充分的历时性考察,或对较多同类历史事件作共时性比较。社会历史规律的实现往往要经过很长的时间。它表现为一种趋势,一种最终的必然性。仅仅分析和考察一个历史事件或仅仅局限于某一短暂的历史时期,往往无法把握社会历史发展的趋势即历史必然性,甚至还会被假象所迷惑。这也是许多理论家否认社会历史规律的原因之一。例如,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性质的规律,是一种最终的要求,而不是每时每刻的现实。必须适应是在长时间的不适应之后实现的。如果在考察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联系时,局限于某一短暂历史时期,往往会更多地注意到上层建筑的作用,特别是在历史进入世界历史之后,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发展还受到国际环境的巨大影响,在既定生产力基础上可能建立的生产关系具有相当大的幅度。只有考察的时间足够长、范围足够广,经过比较、分析,我们才能发现上层建筑的正作用和负作用、国际环境的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在原则上是可以相互抵消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必然联系。

再如,价值决定价格的规律,并不是说价格在任何一个个别场合都与价值是一致的,而是指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从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来看,在总的平均数中,价格近似地符合价值。“规律性只能表现为平均的、社会的、普遍的规律性,至于个别偏差情形则会相互抵销。”[4]

各种历史事件都是由众多因素造成的,这些因素不完全相同,它们之间发生的交互作用更为复杂多样,这就使得历史事件呈现出种种偶然性。但是,在这众多因素中,又存在着基本的、主要的、起决定作用的方面,它使历史事件具有必然性。

所以,对社会历史现象的考察,范围越小,时间越短,就会发现偶然性的作用越大;相反,考察的范围越大,时间越长,就越容易观察到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上述情况给予了充分的注意。恩格斯指出:“如果您划出曲线的中轴线,您就会发现,所考察的时期越长,所考察的范围越广,这个轴线就越同经济发展的轴线接近于平行。”[5]

最后,马克思主义历史决定论认为,历史必然性与偶然性是相互依存,互为补充的。纯粹的历史必然性只存在于逻辑之中,它是在各种偶然性因素之中表现出来的历史发展的一般趋势,它存在于偶然性之中,而偶然性则是必然性的表现和补充。所以,黑格尔说:“例外的东西证实了常例”[6]。承认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并没有否定人们在现实中进行选择的主动性和可能性。在现实生活中,规律不具有直接现实性,不是既成事实,而只是一种趋势,一种平均数。它不是独立于人的实践活动之前或之外的某种先在之物,预成之物。恩格斯在谈到利润率和一般经济规律的实质时指出:“它们全都没有任何其他的现实性,而只是一种近似值,一种趋势,一种平均数,但不是直接的现实。其所以如此,部分地是由于它们所起的作用被其他规律同时起的作用打乱了,而部分地也由于它们作为概念的特性。”[7]列宁也指出:“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不仅丝毫不排斥个别发展阶段在发展形式或顺序上表现特殊性,反而是以此为前提的。”[8]

以波普尔为代表的西方一些哲学家认为,社会历史不存在普适性和重复性的规律,只有根据统计规律可能算出的趋势,而“规律和趋势是根本不同的两回事”[9],而在新康德主义者李凯尔特、施塔姆列尔等人的著作中,“趋势”被描绘成完全不确定的、模糊的、主要与偶然性相联系的发展过程。把趋势和规律绝对对立起来,从而否认对社会历史作出预测的可能性,这是根本错误的。

把握历史必然性与偶然性的辩证关系,在认识和处理具体的历史事件时,就可以让我们充分考虑各种可能性和偶然性,抓住机遇,有效地进行主体选择。同时,又可以把握历史发展的基本轨迹,确定自己行动的目标、方向,将两者有机地统一起来。

二、单义决定论的线性相互作用与或然决定论的非线性相互作用的有机统一

社会历史规律不是某种预成的、前定的东西,而是在人们的实践活动中生成的,是主客体相互作用、双向运动的结果,是客体条件制约与主体对客体条件超越的统一所体现出来的趋势。一方面,规律表现出客体条件对人的活动的制约,人们总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创造自己的历史,人的创造活动不能违背条件的制约及条件自身的发展规律。另一方面,规律表现出人的历史活动的主体选择性、创造性和历史超越性。

客体条件制约着主体活动,制约着历史发展过程及其趋势。但是,这种制约不是严格的单义决定论,它给人们的活动提供的并不是通向未来的单一的、别无选择的道路,而往往是由多种可能性组成的可能性空间。在这一可能性空间中,究竟哪一种可能性得以实现,这取决于主体的自觉选择,取决于不同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一定的客体条件,总是为人们的活动规定出相应的可能性空间。客体条件作出的规定,既具有消极的含义,又具有积极的含义,就其消极含义来说,一定的客体条件总是限定着人的活动;就其积极含义来说,一定的客体条件提供了主体活动的条件和基础,使人们能在特定的条件下进行创造性活动。

在客体条件规定的可能性空间中,主体能进行有目的性的选择和创造活动,并不断通过创造性活动而超越已有的客体条件,创造新的客体条件,创造出历史发展的新的可能性。过去并不能完全决定现在,现在也并不能完全决定将来。因为客体条件虽然是人活动的基础,但并不严格地限制人的活动。很显然在同样的客体条件下,不同的人会从事不同的活动,在不同的客体条件下,人们也可能从事同样的活动。因此,客体条件的制约只是为人的选择和创造规定了一定的范围,超出了这个范围,就违背了客体的发展规律,人的活动就失去了基础。而在这个范围内,人则能充分发挥主体选择性和创造性。因而在同样或相似的条件下,不同的人、集团、民族或国家所从事的历史活动,所选择的发展道路以及他们活动的结果会有差异甚至截然不同。在同一生产力水平的基础上,由于不同国家和民族的具体特点,可能建立起不同性质的生产关系;在同一性质的经济基础上,不同国家和民族又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建立起不同的政治体制,这都是主体选择的结果。可见,客体条件虽然对主体有制约作用,但并不排斥主体的选择和创造,而只是将选择和创造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

客体条件对主体活动的制约都是相对的。客体条件的制约不应理解成为为主体活动设置绝对不变、不可逾越的界限,而应理解为一种条件性限制,即仅仅提供了从事活动的客观条件。如果活动离开了条件作基础,就不可能获得成功,但是,没提供条件并不等于给主体活动设置了不可逾越的障碍。主体在特定的条件下从事与之相适应的活动,但活动的结果却不仅仅是客体条件的简单再创造。相反,从总体上,人类每一次活动都要在一定的条件的基础上进行,而每一次活动又都可能创造出新的客体条件。正因为如此,主体的历史活动既受客体条件的限制,却又可能超越条件的限制。这种超越,就是主体的历史创造。

以上论述表明,承认客体条件对主体活动的制约并不必然否定主体的选择性和创造性。既然如此,更不能以客体制约性为理由而将社会历史规律与人的选择性和创造性对立起来。因此,社会历史规律与人的活动的统一,不应理解为规律预先独立存在、人的活动只是实现规律的手段和工具,而应理解为规律本身就是在人的主体活动与客体条件的制约和超越中形成和实现的。

三、客体性与主体性的有机统一

客体的客观性是理解社会历史规律客观性的一个方面。以前,我们对社会历史规律客观性的理解不仅仅只局限于从客体的客观性去理解,而且对客体的客观性的理解也是片面的,那就是只把客体看作是在主体之外独立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事实上,客体是纳入人的对象性活动的存在物,相对于主体来说,它并不是绝对外在的。如果只是把客体理解为感性现实,理解为直观的形式,表面上看是突出了客体的客观性,但这实际上是把客体限制在直观范围内,从主体中排除了它的本质——活动,把主体能动性限定在抽象的感性领域。主体通过实践活动,否定事物的现存形式,按照自己的目的和需要创造出新的劳动产品。客体正是在人的活动、人的实践中确证了自己的客观性。

人的活动的客观性和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不仅在于客体的客观性,而且在于主体的客观性、对象性和现实性。马克思对此作了深刻论述:“当现实的、有形体的、站在稳固的地球上呼吸着一切自然力的人通过自己的外化把自己现实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设定为异己的对象时,这种设定并不是主体:它是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的主体性,因而这些本质力量的活动也必须是对象性的活动。对象性的存在物客观地活动着,而只要它的本质规定中不包含对象性的东西,它就不能客观地活动。它所以能创造或设定对象,只是因为它本身是被对象所设定的,因为它本来就是自然界。因此,并不是它在设定这一行动中从自己的‘纯粹的活动’转而创造对象,而是它的对象性的产物仅仅证实了它的对象性活动,证实了它的活动是对象性的、自然存在物的活动。”[10]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主体——人的本质中如果不包含客观性的东西,人就不能客观地活动。正因为马克思把人理解为客观的现实的自然存在物,所以,“对象性的存在物客观地活动着”。这与黑格尔把人的活动理解为抽象的精神活动是根本不同的。

要全面、准确理解社会历史规律,仅仅把握它的客观性是不够的,还必须从人的活动即历史过程的主体方面来理解社会历史规律的主体性,这是以前被人们所忽视的一个方面。只有把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和主体性两个方面结合起来,才能对它作出全面而深刻的理解。

社会历史,从客体方面、从外在表现来看,是社会物质条件的发展史,是生产方式的运动史,也是精神文化的发展史,但从主体方面、从其内在本质看,却是人的活动史,社会历史规律本质上只能是人的活动规律。但人们却往往只从客体方面、从物质资料生产方式的运动过程来理解社会历史,而忽视了社会历史的活动本质。离开了现实的人及其活动,社会历史过程就只能是一种无主体的抽象,社会历史规律当然也就成了无主体的规律。这样,人在社会历史中的地位和作用就被抹杀了。

人们在说明社会历史规律的主体时,往往将规律归属于某种过程,例如在具体阐述社会历史规律时,尤其在阐释其客观普遍性时,虽然承认历史过程有主体(指承担者),但却认为历史过程的主体不是人,而是一些客体因素,如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某些物质因素和物质关系。这一理解忽视了“历史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为这一切而斗争的,不是‘历史’,而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11]的观点,和黑格尔等人的唯心主义历史决定论犯了同样的错误——将主体选择排除在社会历史规律之外。

我们知道,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主义历史决定论者,没有从“现实的人”这一社会历史活动的主体来寻找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据,而是在社会历史之外寻找社会历史发展根据。黑格尔认为,社会历史之所以有内在规律,是因为潜藏在社会历史之中,作为社会历史发展根据的精神的发展是有规律的。“如像一粒萌芽中已经含有树木的全部性质和果实的滋味色相,所以,‘精神’在最初迹象中已经含有‘历史’的全体。”[12]在黑格尔看来,社会历史规律在逻辑上先于社会历史活动的主体——人而存在的,人们只要遵循这种理性和精神的要求,就能推动社会发展。这样,黑格尔就把人及其活动看作是绝对精神实现自己目的的手段和工具,导致了人与历史的分离。所以,马克思指出:“黑格尔历史观的前提是抽象的或绝对的精神,这种精神正在以下面这种方式发展着:人类仅仅是这种精神的有意识或无意识的承担者,即群众。因此,思辩的、奥秘的历史在经验的、明显的历史中的发生是黑格尔一手促成的。人类的历史变成了抽象的东西的历史,因而对现实的人说来,也就是变成了人类彼岸精神的历史”[13]。黑格尔不懂得社会历史本身是人的积极的、能动的和创造性的活动的结果,也否定了社会历史有其自身的因果性、规律性,更不能揭示人的活动和社会历史规律的关系。

历史唯物主义致力于从社会历史本身中寻找社会历史规律的根据。社会历史是人的活动及其结果,而人的活动是受意识、目的和动机的支配,而动机背后还有动因。人的活动的动因,既包括客观条件,也包括主体方面的因素,是二者交互作用的结果。人们活动的动因固然要受客观物质条件制约,但在同样条件下,人们却并不一定形成相应的、唯一的需要、目的和价值取向。

社会历史规律的主体根据,即人的需要、目的和价值取向。历史是追求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探究历史活动规律当然就要从目的入手。作为目的动机形成根据的因素,除了客体条件以外,就是主体因素,而从根本上决定着动机和目的并使之得以实现的主体因素,显然是人的需要和能力,正是主体的需要和能力,内在地驱动着人的认识和实践,从而内在地推动着整个人类的发展。

正是从客观性和主体性两方面来理解社会历史规律,马克思唯物史观根本区别于黑格尔思辩唯心主义和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只有阐明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和主体性,才能理解辩证的历史决定论和主体选择的统一。离开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不能对社会历史规律作出科学的说明,也无法回答历史非决定论的诘难。

四、实践基础上的主客体的双向运动

“现实的人”之所以是现实的,是因为他是从事实践活动的;而实践也就是主体和客体的双向运动过程。社会历史规律作为人的活动的规律,也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形成、展开和实现的。那么,要理解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要理解人的能动的创造性,就不能离开人的实践活动。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和人的活动的能动性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加以理解。

第一,从共时性的主客体的双向运动来看。在同一实践活动过程中,同时发生着主体的客体化和客体的主体化、对象化和非对象化的过程,即人和环境的双向运动。一方面是主体的客体化,即对象化过程,它体现的是人的能动性、选择性、主体性和创造性。马克思指出:“正是通过对对象世界的改造,人才实际上确证自己是类的存在物。这种生产是他的能动的、类的生活。通过这种生产,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创造物和他的现实性。因此,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的生活的对象化:人不仅象在意识中所发生的那样在精神上把自己化分为二,而且在实践中、在现实中把自己化分为二,并且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14]也就是说,人对客体的认识和改造,充分展示了人的生命活动的特点,这种对象化的活动是人区别于动物的特性,是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是人对客体的强大的物质塑造力和精神塑造力的生动体现。

另一方面是客体的主体化,即非对象化,这是指客体以其客观性、对象性和社会历史性的存在限制人的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并以客体的本质和各种形式的规定性以及本质之间的联系——客观规律制约着现实的人的活动的性质和人的本质力量的形成。客体条件本来是人的活动的对象化,但只有重新纳入人的实践活动它才作为客体条件制约人的活动(客体主体化),并在这种实践活动中再度物化为新的客体条件。

这种连绵不绝的主客体双向运动过程,从主体角度看,就是主体能力不断增强的人的发展过程;从客体角度看,则是物质条件不断改善和更新的生产方式的运动。这两个过程是在实践(现实的人的活动)的基础上统一的、同一的。

第二,从历史发展的连续性和阶段性来看。马克思、恩格斯运用历史发展的连续性与非连续性(阶段性)相统一的观点和方法,在实践的基础上,科学地说明了人的能动性、主体性、选择性和规律的客观性问题。“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15]

一方面,历史过程是人的活动过程,历史是世世代代人们的活动及其结果的产物;历史过程和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只不过是人的实践活动及其结果的产物。也就是说,从历史的连续性来看,历史是人们自己创造的,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社会历史中的一切物质条件(包括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都是人的实践活动创造出来的。“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16]“因而这些条件是个人的自主活动的条件,并且是由这种自主活动产生出来的。”[17]人类本身作为自己历史的“剧作者”,这体现了人的能动性、主体性和创造性。

另一方面,“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有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数量的生产力总和,人和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在历史上形成的关系,都遇到有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境,尽管一方面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的一代所改变,但另一方面,它们也预先规定新的一代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18]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人们在创造自己的历史时,要受到前人所创造的既定的历史条件(客体)的制约,这些历史条件预先规定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活动方式。“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这是他们的全部历史的基础,因为任何生产力都是一种既得的力量,是以往的活动的产物。”[19]这样,就必然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和消费形式。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相应的社会制度、相应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相应的市民社会。有一定的市民社会,就会有不过是市民社会的正式表现的相应的政治国家。”[20]马克思在这里说的难道不就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规律么?

对每一代人来说,他们都只能在既定的客观的前提条件下从事历史活动。现有的生产力水平,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直接支配人们思想和行为的传统、习惯、风俗等,都不能自由地选择,而只能接受下来作为自己活动的起点。这就决定了每一代人都不能随心所欲地创造历史,历史决不是人的理性的自由创造物。也就是说,从历史的阶段性来看,人类在创造自己的历史时,又是自己写就的剧作中的“剧中人”,他们在舞台上的活动要受到自己创作的剧本的制约。

这样,社会历史的发展就表现为每一代人继承前人的活动所创造的积极成果,把作为自己历史活动的前提条件,通过自己的能动性、创造性的活动加以消化、吸收、扬弃、创新,创造出更适合自己和下一展的新的前提条件的过程。“每一代都立足于前一代所达到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前一代的工业和交往,并随着需要的改变而改变它的社会制度。”[21]正是这种连绵不断的创新过程,使社会历史呈现出进步、发展的趋势。如果只看到历史发展的阶段性,看不到历史发展的连续性,就会片面强调客观条件的制约性和规律的客观性,不懂得历史过程和规律的客观性也是前人活动的结果,看不到每一时代人们的实践活动可以超越客体条件,创造出更适合自己和社会历史发展的新的条件,从而陷入机械决定论和历史宿命论;相反,如果只看到社会历史发展的连续性,不讲阶段性,笼统地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就会看不到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性,否认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就会陷入把人的理性和自由意志看作是社会历史发展原动力的历史唯心主义。

【参考文献】

[1]陶德麟.当代哲学前沿问题专题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177.

[2]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3,210.

[3][5][7][19][2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697,733,745,585,532.

[4]列宁.列宁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595.

[6][12]黑格尔.历史哲学[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68,18.

[8]列宁.列宁全集(第4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370.

[9]波普尔.历史决定论的贫困[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91.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67.

[11][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118,108.

[14]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51.

[15][1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585,123.

社会学产生的历史条件篇5

一、加强历史概念教学

正确理解历史概念内涵,是理解和掌握史实,阅读历史教材的前提条件,教学中对教材尚无明显注释的概念要先作一般性解释。

大部分历史概念是可以随课堂教学凭借历史教材理解的。如“势力范围”是19世纪末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强行划定直接进行殖民统治的地区。课文中虽然无这样完整概括,但有帝国主义“直接进行殖民统治”一句,已经画龙点睛了。当然,有些历史概念不是一、二句活可以说清,如“门户开放”政策,要知道这一政策的目的是美国要分享侵略权益,美国向六国提出照会的内容是“机会均等”、“利益均沾”,其影响是美国侵华政策新阶段的标志,使帝国主义宰割中国的同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把目的、内容、结果、影响完整地结合起来,形成正确概念。

有些概念忌表面解释。如“1991年是辛亥年,这一年的革命是辛亥革命”。

这样解释缺乏概念内涵,无法形成真实意义的历史概念,必须在《辛亥革命》一章教学完成后,进行归纳概括,形成完整正确概念。

二、重视历史的因果分析

历史发展的困果性是历史规律的一个重要方面,因为历史条件是相互联系的。

波兰史学家托波尔斯基指出“社会中每一种变化都是特定原因作用的结果……因果论原理因而也成立了论述世界规律性的基幢。故任何历史事件的发生都不会是偶然的,一定受当时当地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诸因素的影响,“诸因素”是历史事件发生的原因,历史事件就是“诸因素”的结果。

18世纪法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资产阶级启蒙思想传播,波旁王朝的专制统治,路易十六的挥霍无度,第三等级人们处境艰难等等使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在1789年爆发了。历史的因果关系是复杂的,一因多果,多因一果,多因多果,互为因果,这是历史的多样性、复杂性决定的,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但许多历史现象或历史事件是有规律可循的,一切社会革命,无不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发展的结果,英国和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有共同的根本原因,即王朝的专制统治(生产关系)与资本主义发展(生产力)之间矛盾激化的结果。美国的资产阶级革命,虽然主要表现为美利坚民族与英国的民族矛盾,但同时存在英国殖民压迫掠夺(生产关系)与北美资本主义发展(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因此美国独立战争也是资产阶级革命。

中学教科书中,原因常常不是开宗明义提出的,其代名同很多,“历史背景”、“目的”、“条件”、“前提条件”、“形势”等,但准确地说也是有区别的。

“历史背景”应包含所有方面的原因,“形势”则侧重具体原因,客观原因,“目的”是主观原因,“条件”是客观原因,“前提条件”是主要原因。也有把“导火线”、“借口”认作原因的,但借口与历史事件的发生在理论上不一定有因果关系。”中山舰事件”是打击、排斥共产党,篡夺革命领导权的借口,它不是进行反革命的原因。

历史教学中重视因果分析,揭示历史现象、本质、规律,有利于学生充分理解、吃透教材内容,有利于培养学生历史思维能力,有利于历史知识的系统化,也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解题应试能力。

三、重视对历史事件发生后有关问题的分析

每一历史事件都会对历史发展产生深刻影响,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对重大历史事件后有关问题的判断和评价,主要包括性质、胜败原因、经验教训、历史意义、局限性、危害等。性质是某一历史事件区别于其它历史事件的根本属性,对历史事件作出定性分析,是揭示事件本质。辛亥革命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是从辛亥革命发生的时代、革命任务、领导阶段、历史功绩、结果等方面的具体史实归纳揭示出来的。

“经验教训”是对事件发生过程中或胜或败作客观分析,总结发现的。胜利了的有胜利原因,总结出经验;失败了的有失败原因,总结出教训。有的事件既有成功也有失败,就要实事求是。“以史为鉴”就是要我们吸取历史的经验和教训。

“历史意义”是对历史事件的正面评价,主要包括历史地位、作用、影响、功绩等。有的历史事件同时具有国内意义和国际意义,要结合中外历史来理解。

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不仅是中国的民族解放战争,而且是世界人民的反法西斯战争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它的胜利具有国内和国际的历史意义。

“局限性”是历史事件表现的不足之处,往往是由时代、社会、环境等方面制约事件的结果。局限性是潜伏着的,很难被人为排除。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天生地具有两重性,在革命的危机时刻,它的软弱妥协性就表现出来,导致革命失败,就是民族资产阶级的阶级局限性。

“危害”是历史事件本身产生的副效应,即消极影响,它削弱历史事件在历史上的地位。近代史上与列强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无不是丧权辱国,加重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化,给我们国家和民族造成危急。

社会学产生的历史条件篇6

中图分类号:B0-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4074(2001)02-0022-06

马克思主义历史决定论不是机械决定论,也不是历史宿命论。恰恰相反,它是以作为历史主体的人的实践活动为基础的能动的辩证的决定论。它所揭示的社会历史规律,在时空分布上具有“统计”性质,在作用形式上具有“合力”性质,在实践过程中具有“趋向”性质。[1]揭示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正是为了为历史主体的选择活动开辟广阔的天地,使历史主体的本质力量和能动作用发挥得更充分、更有效,使人们能够更自由、更自觉地创造自己的历史。马克思主义历史决定论的辩证性质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历史必然性与偶然性的有机统一

马克思主义历史决定论在论证社会历史的发展有确定不移的规律和趋势的同时,并没有否认偶然性的作用。相反,它对偶然性的历史作用高度重视并进行了深入研究。马克思指出,如果偶然性不起作用的话,世界历史就会带有非常神秘的性质。社会历史“发展的加速或延缓在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这些‘偶然性’的”[2]。

马克思主义历史决定论认为,研究和探讨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与偶然性,首先要承认任何一个历史事件都是由众多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其中既有生产力,又有生产关系;既有经济因素,又有政治文化因素;既有客体方面的因素,又有主体方面的因素。各种因素相互交叉、制衡,使得社会历史表现出种种难以预料的随机性、偶然性,而历史必然性作为一种总的趋势就在这些随机性、偶然性中跳跃、闪现。正是这种必然性与偶然性的有机统一,使得社会历史呈现出丰富多彩、绚丽多姿的面貌。

恩格斯的“合力论”思想就包含着这种理解。“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个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3]人们创造历史的活动是由许多不同的主体按照各自的需要、利益和价值取向去改造历史客体的活动汇合而成的。每个主体的需要、动机、目的和施展出来的力量都融入了“合力”之中,这种合力对于每个主体来说似乎是外在的、异己的力量。而合力作用的结果就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方向和必然趋势。在合力论中,最终的结果表现为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它揭示出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轨迹;而许多追求自己目的的单个人的活动则表现为历史发展的偶然性,它们使得社会历史表现得丰富多彩,纷繁复杂。

其次,研究和探讨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与偶然性,必须对历史事件作较长时间的、足够充分的历时性考察,或对较多同类历史事件作共时性比较。社会历史规律的实现往往要经过很长的时间。它表现为一种趋势,一种最终的必然性。仅仅分析和考察一个历史事件或仅仅局限于某一短暂的历史时期,往往无法把握社会历史发展的趋势即历史必然性,甚至还会被假象所迷惑。这也是许多理论家否认社会历史规律的原因之一。例如,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性质的规律,是一种最终的要求,而不是每时每刻的现实。必须适应是在长时间的不适应之后实现的。如果在考察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联系时,局限于某一短暂历史时期,往往会更多地注意到上层建筑的作用,特别是在历史进入世界历史之后,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发展还受到国际环境的巨大影响,在既定生产力基础上可能建立的生产关系具有相当大的幅度。只有考察的时间足够长、范围足够广,经过比较、分析,我们才能发现上层建筑的正作用和负作用、国际环境的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在原则上是可以相互抵消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必然联系。

再如,价值决定价格的规律,并不是说价格在任何一个个别场合都与价值是一致的,而是指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从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来看,在总的平均数中,价格近似地符合价值。“规律性只能表现为平均的、社会的、普遍的规律性,至于个别偏差情形则会相互抵销。”[4]

各种历史事件都是由众多因素造成的,这些因素不完全相同,它们之间发生的交互作用更为复杂多样,这就使得历史事件呈现出种种偶然性。但是,在这众多因素中,又存在着基本的、主要的、起决定作用的方面,它使历史事件具有必然性。

所以,对社会历史现象的考察,范围越小,时间越短,就会发现偶然性的作用越大;相反,考察的范围越大,时间越长,就越容易观察到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上述情况给予了充分的注意。恩格斯指出:“如果您划出曲线的中轴线,您就会发现,所考察的时期越长,所考察的范围越广,这个轴线就越同经济发展的轴线接近于平行。”[5]

最后,马克思主义历史决定论认为,历史必然性与偶然性是相互依存,互为补充的。纯粹的历史必然性只存在于逻辑之中,它是在各种偶然性因素之中表现出来的历史发展的一般趋势,它存在于偶然性之中,而偶然性则是必然性的表现和补充。所以,黑格尔说:“例外的东西证实了常例”[6]。承认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并没有否定人们在现实中进行选择的主动性和可能性。在现实生活中,规律不具有直接现实性,不是既成事实,而只是一种趋势,一种平均数。它不是独立于人的实践活动之前或之外的某种先在之物,预成之物。恩格斯在谈到利润率和一般经济规律的实质时指出:“它们全都没有任何其他的现实性,而只是一种近似值,一种趋势,一种平均数,但不是直接的现实。其所以如此,部分地是由于它们所起的作用被其他规律同时起的作用打乱了,而部分地也由于它们作为概念的特性。”[7]列宁也指出:“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不仅丝毫不排斥个别发展阶段在发展形式或顺序上表现特殊性,反而是以此为前提的。”[8]

以波普尔为代表的西方一些哲学家认为,社会历史不存在普适性和重复性的规律,只有根据统计规律可能算出的趋势,而“规律和趋势是根本不同的两回事”[9],而在新康德主义者李凯尔特、施塔姆列尔等人的著作中,“趋势”被描绘成完全不确定的、模糊的、主要与偶然性相联系的发展过程。把趋势和规律绝对对立起来,从而否认对社会历史作出预测的可能性,这是根本错误的。

把握历史必然性与偶然性的辩证关系,在认识和处理具体的历史事件时,就可以让我们充分考虑各种可能性和偶然性,抓住机遇,有效地进行主体选择。同时,又可以把握历史发展的基本轨迹,确定自己行动的目标、方向,将两者有机地统一起来。

二、单义决定论的线性相互作用与或然决定论的非线性相互作用的有机统一

社会历史规律不是某种预成的、前定的东西,而是在人们的实践活动中生成的,是主客体相互作用、双向运动的结果,是客体条件制约与主体对客体条件超越的统一所体现出来的趋势。一方面,规律表现出客体条件对人的活动的制约,人们总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创造自己的历史,人的创造活动不能违背条件的制约及条件自身的发展规律。另一方面,规律表现出人的历史活动的主体选择性、创造性和历史超越性。

客体条件制约着主体活动,制约着历史发展过程及其趋势。但是,这种制约不是严格的单义决定论,它给人们的活动提供的并不是通向未来的单一的、别无选择的道路,而往往是由多种可能性组成的可能性空间。在这一可能性空间中,究竟哪一种可能性得以实现,这取决于主体的自觉选择,取决于不同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一定的客体条件,总是为人们的活动规定出相应的可能性空间。客体条件作出的规定,既具有消极的含义,又具有积极的含义,就其消极含义来说,一定的客体条件总是限定着人的活动;就其积极含义来说,一定的客体条件提供了主体活动的条件和基础,使人们能在特定的条件下进行创造性活动。

在客体条件规定的可能性空间中,主体能进行有目的性的选择和创造活动,并不断通过创造性活动而超越已有的客体条件,创造新的客体条件,创造出历史发展的新的可能性。过去并不能完全决定现在,现在也并不能完全决定将来。因为客体条件虽然是人活动的基础,但并不严格地限制人的活动。很显然在同样的客体条件下,不同的人会从事不同的活动,在不同的客体条件下,人们也可能从事同样的活动。因此,客体条件的制约只是为人的选择和创造规定了一定的范围,超出了这个范围,就违背了客体的发展规律,人的活动就失去了基础。而在这个范围内,人则能充分发挥主体选择性和创造性。因而在同样或相似的条件下,不同的人、集团、民族或国家所从事的历史活动,所选择的发展道路以及他们活动的结果会有差异甚至截然不同。在同一生产力水平的基础上,由于不同国家和民族的具体特点,可能建立起不同性质的生产关系;在同一性质的经济基础上,不同国家和民族又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建立起不同的政治体制,这都是主体选择的结果。可见,客体条件虽然对主体有制约作用,但并不排斥主体的选择和创造,而只是将选择和创造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

客体条件对主体活动的制约都是相对的。客体条件的制约不应理解成为为主体活动设置绝对不变、不可逾越的界限,而应理解为一种条件性限制,即仅仅提供了从事活动的客观条件。如果活动离开了条件作基础,就不可能获得成功,但是,没提供条件并不等于给主体活动设置了不可逾越的障碍。主体在特定的条件下从事与之相适应的活动,但活动的结果却不仅仅是客体条件的简单再创造。相反,从总体上,人类每一次活动都要在一定的条件的基础上进行,而每一次活动又都可能创造出新的客体条件。正因为如此,主体的历史活动既受客体条件的限制,却又可能超越条件的限制。这种超越,就是主体的历史创造。

以上论述表明,承认客体条件对主体活动的制约并不必然否定主体的选择性和创造性。既然如此,更不能以客体制约性为理由而将社会历史规律与人的选择性和创造性对立起来。因此,社会历史规律与人的活动的统一,不应理解为规律预先独立存在、人的活动只是实现规律的手段和工具,而应理解为规律本身就是在人的主体活动与客体条件的制约和超越中形成和实现的。

三、客体性与主体性的有机统一

客体的客观性是理解社会历史规律客观性的一个方面。以前,我们对社会历史规律客观性的理解不仅仅只局限于从客体的客观性去理解,而且对客体的客观性的理解也是片面的,那就是只把客体看作是在主体之外独立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事实上,客体是纳入人的对象性活动的存在物,相对于主体来说,它并不是绝对外在的。如果只是把客体理解为感性现实,理解为直观的形式,表面上看是突出了客体的客观性,但这实际上是把客体限制在直观范围内,从主体中排除了它的本质——活动,把主体能动性限定在抽象的感性领域。主体通过实践活动,否定事物的现存形式,按照自己的目的和需要创造出新的劳动产品。客体正是在人的活动、人的实践中确证了自己的客观性。

人的活动的客观性和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不仅在于客体的客观性,而且在于主体的客观性、对象性和现实性。马克思对此作了深刻论述:“当现实的、有形体的、站在稳固的地球上呼吸着一切自然力的人通过自己的外化把自己现实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设定为异己的对象时,这种设定并不是主体:它是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的主体性,因而这些本质力量的活动也必须是对象性的活动。对象性的存在物客观地活动着,而只要它的本质规定中不包含对象性的东西,它就不能客观地活动。它所以能创造或设定对象,只是因为它本身是被对象所设定的,因为它本来就是自然界。因此,并不是它在设定这一行动中从自己的‘纯粹的活动’转而创造对象,而是它的对象性的产物仅仅证实了它的对象性活动,证实了它的活动是对象性的、自然存在物的活动。”[10]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主体——人的本质中如果不包含客观性的东西,人就不能客观地活动。正因为马克思把人理解为客观的现实的自然存在物,所以,“对象性的存在物客观地活动着”。这与黑格尔把人的活动理解为抽象的精神活动是根本不同的。

要全面、准确理解社会历史规律,仅仅把握它的客观性是不够的,还必须从人的活动即历史过程的主体方面来理解社会历史规律的主体性,这是以前被人们所忽视的一个方面。只有把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和主体性两个方面结合起来,才能对它作出全面而深刻的理解。

社会历史,从客体方面、从外在表现来看,是社会物质条件的发展史,是生产方式的运动史,也是精神文化的发展史,但从主体方面、从其内在本质看,却是人的活动史,社会历史规律本质上只能是人的活动规律。但人们却往往只从客体方面、从物质资料生产方式的运动过程来理解社会历史,而忽视了社会历史的活动本质。离开了现实的人及其活动,社会历史过程就只能是一种无主体的抽象,社会历史规律当然也就成了无主体的规律。这样,人在社会历史中的地位和作用就被抹杀了。

人们在说明社会历史规律的主体时,往往将规律归属于某种过程,例如在具体阐述社会历史规律时,尤其在阐释其客观普遍性时,虽然承认历史过程有主体(指承担者),但却认为历史过程的主体不是人,而是一些客体因素,如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某些物质因素和物质关系。这一理解忽视了“历史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为这一切而斗争的,不是‘历史’,而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11]的观点,和黑格尔等人的唯心主义历史决定论犯了同样的错误——将主体选择排除在社会历史规律之外。

我们知道,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主义历史决定论者,没有从“现实的人”这一社会历史活动的主体来寻找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据,而是在社会历史之外寻找社会历史发展根据。黑格尔认为,社会历史之所以有内在规律,是因为潜藏在社会历史之中,作为社会历史发展根据的精神的发展是有规律的。“如像一粒萌芽中已经含有树木的全部性质和果实的滋味色相,所以,‘精神’在最初迹象中已经含有‘历史’的全体。”[12]在黑格尔看来,社会历史规律在逻辑上先于社会历史活动的主体——人而存在的,人们只要遵循这种理性和精神的要求,就能推动社会发展。这样,黑格尔就把人及其活动看作是绝对精神实现自己目的的手段和工具,导致了人与历史的分离。所以,马克思指出:“黑格尔历史观的前提是抽象的或绝对的精神,这种精神正在以下面这种方式发展着:人类仅仅是这种精神的有意识或无意识的承担者,即群众。因此,思辩的、奥秘的历史在经验的、明显的历史中的发生是黑格尔一手促成的。人类的历史变成了抽象的东西的历史,因而对现实的人说来,也就是变成了人类彼岸精神的历史”[13]。黑格尔不懂得社会历史本身是人的积极的、能动的和创造性的活动的结果,也否定了社会历史有其自身的因果性、规律性,更不能揭示人的活动和社会历史规律的关系。

历史唯物主义致力于从社会历史本身中寻找社会历史规律的根据。社会历史是人的活动及其结果,而人的活动是受意识、目的和动机的支配,而动机背后还有动因。人的活动的动因,既包括客观条件,也包括主体方面的因素,是二者交互作用的结果。人们活动的动因固然要受客观物质条件制约,但在同样条件下,人们却并不一定形成相应的、唯一的需要、目的和价值取向。

社会历史规律的主体根据,即人的需要、目的和价值取向。历史是追求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探究历史活动规律当然就要从目的入手。作为目的动机形成根据的因素,除了客体条件以外,就是主体因素,而从根本上决定着动机和目的并使之得以实现的主体因素,显然是人的需要和能力,正是主体的需要和能力,内在地驱动着人的认识和实践,从而内在地推动着整个人类的发展。版权所有

正是从客观性和主体性两方面来理解社会历史规律,马克思唯物史观根本区别于黑格尔思辩唯心主义和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只有阐明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和主体性,才能理解辩证的历史决定论和主体选择的统一。离开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不能对社会历史规律作出科学的说明,也无法回答历史非决定论的诘难。

四、实践基础上的主客体的双向运动

“现实的人”之所以是现实的,是因为他是从事实践活动的;而实践也就是主体和客体的双向运动过程。社会历史规律作为人的活动的规律,也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形成、展开和实现的。那么,要理解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要理解人的能动的创造性,就不能离开人的实践活动。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和人的活动的能动性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加以理解。

第一,从共时性的主客体的双向运动来看。在同一实践活动过程中,同时发生着主体的客体化和客体的主体化、对象化和非对象化的过程,即人和环境的双向运动。一方面是主体的客体化,即对象化过程,它体现的是人的能动性、选择性、主体性和创造性。马克思指出:“正是通过对对象世界的改造,人才实际上确证自己是类的存在物。这种生产是他的能动的、类的生活。通过这种生产,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创造物和他的现实性。因此,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的生活的对象化:人不仅象在意识中所发生的那样在精神上把自己化分为二,而且在实践中、在现实中把自己化分为二,并且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14]也就是说,人对客体的认识和改造,充分展示了人的生命活动的特点,这种对象化的活动是人区别于动物的特性,是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是人对客体的强大的物质塑造力和精神塑造力的生动体现。

另一方面是客体的主体化,即非对象化,这是指客体以其客观性、对象性和社会历史性的存在限制人的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并以客体的本质和各种形式的规定性以及本质之间的联系——客观规律制约着现实的人的活动的性质和人的本质力量的形成。客体条件本来是人的活动的对象化,但只有重新纳入人的实践活动它才作为客体条件制约人的活动(客体主体化),并在这种实践活动中再度物化为新的客体条件。

这种连绵不绝的主客体双向运动过程,从主体角度看,就是主体能力不断增强的人的发展过程;从客体角度看,则是物质条件不断改善和更新的生产方式的运动。这两个过程是在实践(现实的人的活动)的基础上统一的、同一的。

第二,从历史发展的连续性和阶段性来看。马克思、恩格斯运用历史发展的连续性与非连续性(阶段性)相统一的观点和方法,在实践的基础上,科学地说明了人的能动性、主体性、选择性和规律的客观性问题。“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15]

一方面,历史过程是人的活动过程,历史是世世代代人们的活动及其结果的产物;历史过程和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只不过是人的实践活动及其结果的产物。也就是说,从历史的连续性来看,历史是人们自己创造的,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社会历史中的一切物质条件(包括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都是人的实践活动创造出来的。“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16]“因而这些条件是个人的自主活动的条件,并且是由这种自主活动产生出来的。”[17]人类本身作为自己历史的“剧作者”,这体现了人的能动性、主体性和创造性。

另一方面,“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有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数量的生产力总和,人和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在历史上形成的关系,都遇到有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境,尽管一方面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的一代所改变,但另一方面,它们也预先规定新的一代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18]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人们在创造自己的历史时,要受到前人所创造的既定的历史条件(客体)的制约,这些历史条件预先规定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活动方式。“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这是他们的全部历史的基础,因为任何生产力都是一种既得的力量,是以往的活动的产物。”[19]这样,就必然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和消费形式。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相应的社会制度、相应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相应的市民社会。有一定的市民社会,就会有不过是市民社会的正式表现的相应的政治国家。”[20]马克思在这里说的难道不就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规律么?

对每一代人来说,他们都只能在既定的客观的前提条件下从事历史活动。现有的生产力水平,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直接支配人们思想和行为的传统、习惯、风俗等,都不能自由地选择,而只能接受下来作为自己活动的起点。这就决定了每一代人都不能随心所欲地创造历史,历史决不是人的理性的自由创造物。也就是说,从历史的阶段性来看,人类在创造自己的历史时,又是自己写就的剧作中的“剧中人”,他们在舞台上的活动要受到自己创作的剧本的制约。

这样,社会历史的发展就表现为每一代人继承前人的活动所创造的积极成果,把作为自己历史活动的前提条件,通过自己的能动性、创造性的活动加以消化、吸收、扬弃、创新,创造出更适合自己和下一展的新的前提条件的过程。“每一代都立足于前一代所达到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前一代的工业和交往,并随着需要的改变而改变它的社会制度。”[21]正是这种连绵不断的创新过程,使社会历史呈现出进步、发展的趋势。如果只看到历史发展的阶段性,看不到历史发展的连续性,就会片面强调客观条件的制约性和规律的客观性,不懂得历史过程和规律的客观性也是前人活动的结果,看不到每一时代人们的实践活动可以超越客体条件,创造出更适合自己和社会历史发展的新的条件,从而陷入机械决定论和历史宿命论;相反,如果只看到社会历史发展的连续性,不讲阶段性,笼统地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就会看不到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性,否认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就会陷入把人的理性和自由意志看作是社会历史发展原动力的历史唯心主义。

收稿日期:2000-06-12

【参考文献】

[1]陶德麟.当代哲学前沿问题专题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177.

[2]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3,210.

[3][5][7][19][2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697,733,745,585,532.

[4]列宁.列宁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595.

[6][12]黑格尔.历史哲学[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68,18.

[8]列宁.列宁全集(第4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370.

[9]波普尔.历史决定论的贫困[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91.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67.

[11][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118,108.

[14]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51.

[15][1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585,123.

社会学产生的历史条件篇7

    关于历史发展动力问题的讨论中涉及的问题很多,其中一个基本问题是:阶级斗争与生产力两者之中究竟哪一个对历史发展起决定性的作用。这个问题是如何正确理解阶级斗争和生产斗争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关系的问题。为了探讨这个问题,首先必须弄清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些基本概念。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着作中,对于诸如生产力发展(即经济变革)与阶级斗争(即政治变革)在历史中的作用、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经济和政治的关系都有过反复的论述,在理论上是最早讲得很明确的。这方面最早的经典式的理论概括,见于马克思在1859年写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这是大家所熟知的。此后,马克思和恩格斯始终坚持《序言》中阐述的观点,不断加以丰富、发展和补充。他们在后来发表的有关这一问题的论述,是恩格斯晚年有关历史唯物主义的通信。这些通信大多是为解答当时人们对历史唯物主义提出的疑问而写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鲜明性,议论周密,思想深刻,例如,在谈到只摘引有关经济条件与政治斗争的关系时,恩格斯在1890年致约?布洛赫的一封通信中写道:“……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那么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经济状况是基础,但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阶级斗争的各种政治形式和这个斗争的成果———由胜利了的阶级在获胜以后建立的宪法等等,各种法权形式以及所有这些实际斗争在参加者头脑中的反映。……这里表现出这一切因素间的交互作用,而在这种交互作用中归根到底是经济运动作为必然的东西通过无穷无尽的偶然事件向前发展……”我们自己创造着我们的历史,但是第一,我们是在十分确定的前提和条件下进行创造的。其中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结底是决定性的。但是政治等等的前提和条件,甚至那些存在人们头脑中的传统,也起着一定的作用,虽然不是决定性的作用。在另一封信中,恩格斯写道:“我们认为,经济条件归根到底制约着历史的发展。……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互相影响并对经济基础发生影响。并不是只有经济状况才是原因,才是积极的,而其余一切都不过是消极的结果。这是在归根到底不断为自己开辟道路的经济必然性的基础上的互相作用。”以上这些论述讲得非常清楚: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谈到世界历史进程中经济因素和政治因素两者作用的关系时,始终坚持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到底是起决定性作用的,上层建筑包括阶级斗争的各种形式也要起不同的作用。但是不管它们所起的作用在一定时期有多么大,都是实现经济利益的手段,而且是在特定的经济基础上起作用,因而归根到底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在讨论历史发展的动力问题时,绝不能离开这个基本观点。既然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变动是历史发展进程中归根到底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为什么马克思主义又强调阶级斗争推动历史前进的伟大作用,并且把阶级斗争称之为历史发展的“伟大动力”、“直接动力”、“真正动力”呢?在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中,“决定作用”和“推动作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对于历史进程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同的。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着作中,我们发现他们谈到历史发展的问题时,不仅讲到“动力”,而且讲到“动因”。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这部早期着作中,他们就开始提出历史的动力问题。在1859年恩格斯向德国读者介绍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提出的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着名原理时,使用了“动因”一词,提到历史上的每次行动“从直接的物质动因产生”。在后期的着作中,对历史发展的“动力”和“动因”加以分别论列,似乎更为常见。例如在《反杜林论》中写道:“唯物主义历史观从下述原理出发:生产以及随生产而来的产品交换是一切社会制度的基础;在每个历史地出现的社会中,产品分配以及和它相伴随的社会之划分为阶级或等级,是由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以及怎样交换产品来决定的。所以,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在人们的头脑中,在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在生产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中,恩格斯写道:“旧唯物主义在历史领域内自己背叛了自己,因为它认为在历史领域中起作用的精神的动力是最终原因,而不去研究隐藏在动力后面的是什么,这些动力的动力是什么。不彻底的地方并不在于承认精神的动力,而在于不从这些动力进一步追溯到它的动因。”后来在1892年写的《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英文版导言中,恩格斯在阐释历史唯物主义一词的科学含义时,将“伟大动力”和“终极原因”两者并列提出来:“用历史唯物主义这个名词来表达一种关于历史过程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一切重要历史事件的终极原因和伟大动力是社会的经济发展、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改变,由此产生的社会之划分为不同的阶级,以及这些阶级彼此之间的斗争……”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经济条件是历史发展的动因,这是说,它们是历史发展的根本条件,是本原,是第一性的东西,所谓经济的决定性作用,就是指此而言,正如存在决定意识一样。这种决定作用具体表现在:生产力的发展是阶级产生的物质基础;是决定社会各阶级的状况及社会生产关系的物质基础;是社会从一种经济形态演变为另一种经济形态的物质条件;生产关系要适合生产力的性质状况的规律是历史发展的内在运动规律。但是,不管生产力或经济条件具有多么大的决定性作用,它只能不自觉地、不自主地对历史进程发生作用。马克思主义始终认为历史的真正创造者是人们自己,历史的发展要靠社会的人的实践改造活动。从进入阶级社会以来,历史的运动总是通过不断提出和追求自己的目的的阶级的人来实现的。这样,阶级斗争就不能不成为实现社会变革和经济改造的巨大杠杆,所以我们说它是阶级社会中历史发展的直接动力。众所周知,作为革命家的马克思和恩格斯虽然十分冷静地客观地估计了经济的最后决定作用,但却从来都不是经济自发论的崇拜者,相反,他们极其重视阶级斗争、革命暴力在历史中的伟大作用。马克思有一句名言:“暴力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暴力本身就是一种经济力。”把暴力比之为历史发展的助产婆,包含着深刻的历史辩证法。这句名言启示我们,新社会孕育于旧社会的母体之中,如果在旧社会的母体中根本没有孕育有新社会的婴儿,那么,不管多么高明的助产婆,也不可能催成一个新社会来。这个形象的比喻,划分了历史唯物主义的革命暴力论和历史唯心主义的革命暴力论的界限;划分了马克思主义的暴力论同杜林的暴力论的界限。社会从一种社会经济形态发展到另一种社会经济形态,从一种生产方式过渡到另一种生产方式,都必须有一定的社会经济前提和物质基础。新的经济因素是社会物质生产的经济规律起作用的产物,不是单纯的暴力的产物。如果在旧社会的母体中没有代表先进生产方式的新的社会经济因素出现并趋于成熟,单纯的革命暴力只能引起改朝换代,而不能造成真正的社会革命。这句名言也告诉我们,新社会尽管孕育在旧社会之中,但是它却难以自发地诞生,而要有暴力这个助产婆来帮助催生,以缩短新社会诞生的时间。新阶级一旦通过革命掌握了政权,可以利用上层建筑反过来对生产力和经济基础以巨大推动。以上两个方面,表明了“终极原因”和“伟大动力”两者的辩证关系。

    二、从资产阶级革命看阶级斗争和经济变革的相互关系

    终极原因和伟大动力之间的内在联系,实质上反映了人类社会的物质生产活动和阶级斗争两者之间的内在的联系:生产力的发展,经济的发展,总是处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之中,在阶级社会里则是处在一定的阶级关系之中;同样,阶级斗争的发展,政治斗争的进行,也总是处在一定的生产力水平和经济条件之中;发展经济的斗争总是具有一定的政治形式,而阶级斗争归根到底总是围绕着经济解放进行的。下面我们以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历史进程为例,粗疏地来探索一下阶级斗争和经济变革之间的某些内在联系。1.历史上典型的资产阶级革命,如英国革命和法国革命,都是在资本主义经济因素已经在封建母体内基本成熟的条件下发生的,这是一般的规律。但不是所有的资产阶级革命只有在相同的经济条件下才可能发生。在资本主义因素在封建母体内不够成熟的条件下,由于国际条件的具备,例如整个时代潮流的变化和国际援助的存在,有些国家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进行资产阶级革命,也可能提前爆发革命。但新的经济条件成熟的程度,归根到底决定革命暴力对旧的社会经济阶构和旧阶级打击到什么程度,以及新阶级所建立的新国家机器和各种制度适应新社会到底需要到什么程度。18世纪法国大革命的社会经济条件比17世纪中叶英国革命的社会经济条件要成熟得多,从而也决定了法国大革命的社会经济条件比17世纪中叶英国革命的社会经济条件要成熟得多,从而也决定了法国大革命在政治上比英国革命彻底得多。在法国大革命的政治影响和工业革命的推动下,欧洲在19世纪中出现了一个资产阶级世界革命的高潮,拉丁美洲也被卷入革命洪流。由于这个地区的资本主义经济因素要薄弱得多,尽管独立运动打上了资产阶级革命的印记,却显示出很大的不彻底性,独立以后长期不能走上资本主义正常发展的道路。这表明在一定的条件下,依靠暴力可以摧垮旧制度,但仅仅依靠暴力却不能建立起新制度。2.革命暴力加速历史进程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巨大反作用。资产阶级通过暴力夺取政权,主要在于用疾风暴雨的方式打碎封建旧基础,消除封建旧垃圾,以解放生产力。在法国大革命中,7月14日、9月2日这些光辉的战斗日,是推动革命向前发展的里程碑,没有这些战斗日就不可能迅速摧垮旧制度,不可能把废除一切封建义务的斗争进行得这样彻底。3.资产阶级要在政治上取得完全的统治地位,并不是单靠政治革命的完成,还必须有待于经济革命的完成。把资产阶级革命描绘成似乎是一次打击完成的,以为革命以后资产阶级就牢固地掌握了政权,经济的高涨就会立即到来,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历史告诉我们,革命只是资产阶级夺取政权的开始。英国资产阶级在17世纪反对斯图亚特王朝的革命结束之后,长期同新贵族分享政权,而且处于次要地位。只有18世纪后期英国发生工业革命之后,才出现了英国工业生产和贸易面貌的巨大变化。工业革命的胜利使资本主义社会的整个基础革命化。工业革命又作用于政治生活,带来了19世纪中期英国的议会改革和谷物法的废除,从而才保证了新兴的工业资产阶级对土地贵族的最后胜利。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条件下,各国的前资本主义残余才逐步全部消灭。

社会学产生的历史条件篇8

迁移指已获得的知识技能、学习方法或学习态度,对学习新知识、新科技和解决新问题所产生的一种影响。这种影响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产生积极影响的称正迁移,简称为迁移;产生消极影响的称负迁移,或称干扰。

迁移理论实际上是指学生原有的知识结构、认识水平对新知识的接受产生直接影响。如果原有知识与新知识之间衔接得当,产生重叠,就能够激发学习者的兴趣和学习主动性。因此教师在备课时,必须考虑循序渐进的原则,前后课堂的内容应有适当的重叠,使先前的学习成为后继学习的准备,后继学习成为先前学习的自然延伸。要实现“为迁移而教”,除了重视陈述性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迁移外,还要教导学生自觉地进行反省认识,以认识自己学习中的不足,并主动地加以改进和弥补,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二、迁移理论在历史学习中的应用

迁移理论适用于各个学科,但由于各科都有自己的特点,所以在学习中运用这一理论时,各学科的具体策略也会不同。历史学习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注重对历史概念的学习。

历史概念是历史事件、历史现象和历史人物本质的、内在联系的反应或概括,是历史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历史思维的细胞。只有把历史概念学好,才能真正理解好历史问题,举一反三,建立科学的世界观。中学历史教材知识结构是系统的、科学的,它按照篇、章、节、目编写,把握历史发展的总趋势,并引导学生认识人类社会发展的总规律。在历史概念的学习中要做到:

(1)把新的历史概念与原有知识联系起来,把新的历史概念纳入原有概念之中。如:英、法、美、日、俄资产阶级革命和改革,都属于资产阶级革命范畴;中国的旧民主主义革命与新民主主义革命都属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范畴等。

(2)要正确区分新的历史概念与原有的有关概念的异同点,不可混淆。如:讲英、法、美、日、俄资产阶级革命和改革时,既要找出它们的共同点,又要分辨出它们各自的特点。

(3)把有关历史概念形成一个整体结构。从众多的历史事件中理出一条线索,以便把握全局。

2.设法促成学习历史知识的正迁移,防止负迁移。

如果先前所学的历史知识对后来的历史学习产生了积极作用,那么这就是我们所希望的正迁移。例如:在首先了解了什么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一概念,并结合《南京条约》及其附件的内容可认识到:从此中国走上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道路;一个又一个的不平等条约使中国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境地越陷越深,直到《辛丑条约》签订后,中国完全沦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不过,历史上有许多相似之处,如果学生没有把握好历史年代、历史事件的内在联系和区别,容易造成混淆不清的现象,也就是易出现知识的负迁移,这一点在学习中应特别注意。

3.把握历史规律,先易后难,加强纵横迁移。

在掌握了历史基本概念后,要逐步学会历史的基本技能,加强历史知识的纵向迁移。如制作年表、设计历史专题比较(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外交或其他制度的沿革等)等。在此基础上产生横向迁移,把所学的历史知识与其他学科的知识、技能融合成一个整体,多角度地看待历史现象和历史本质,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观察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促使整体素质的提高。

三、迁移理论对历史教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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