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非遗文化的宣传活动方案8篇

时间:2023-10-08 09:43:25

非遗文化的宣传活动方案

非遗文化的宣传活动方案篇1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它包括口头传统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人类以口头或动作方式相传,具有非物质性或无形性、活态性或动态性、传承性或延续性等特点,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民族记忆的背影”。

二、档案馆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面记录历史

一般来讲,地方档案馆保存着大量的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记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的档案资料,特别是某些少数民族地区,尚保存着诸多完好的非物质文化信息。很多特殊载体的档案,如剪纸、刺绣、皮影、面塑、纸扎、布贴、香包、印染等等,都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由此看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档案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档案馆的文化功能日益凸现。档案馆在保存历史史料的同时,辅之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相关的文化信息,不仅是对馆藏的丰富与发展,而且也是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继承,进而实现对历史的全面记录。

三、档案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途径

1、为申遗提供全面、完整的相关资料和鉴定凭证。第一,档案馆可利用馆藏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调出第一手材料,为项目的申报提供大量翔实有力的佐证。第二,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无形性、动态性、传承性的特点,非物质文化遗产会随着时空的变化而改变。在申遗中,就可能出现大量无考证的记录,档案馆馆藏档案的原始记录就可为申报材料提供真实性鉴定。

2、建立、保存申遗过程中形成的档案。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过程中,从申报材料的填报、鉴定、审批到确定等一系列活动将产生大量的档案材料。对这些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保护便是档案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工作内容。该类档案的主体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和申报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详细情况,如存在地域、历史、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现状、价值、濒危程度等方面以及申报过程的详细记录,使调阅者通过档案就能大概领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貌和申报的全过程。

3、对传承人进行立档保护。主要是对传承人的各项信息进行登记保护,比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作品以及与作品有关的人文知识、自然知识等背景资料。这些档案的建立和保存将为未来的研究和传承提供极大的方便和依据。

4、提供全新的利用模式。档案馆通过相关设备的支持,以观看、收听的方式,让利用者有机会直接领略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中包含的信息;邀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做客档案馆,举办讲座、表演等活动;开发馆藏中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实物档案,丰富利用者的视野,使其全面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

非遗文化的宣传活动方案篇2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它包括口头传统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人类以口头或动作方式相传,具有非物质性或无形性、活态性或动态性、传承性或延续性等特点,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民族记忆的背影”。

二、档案馆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面记录历史

一般来讲,地方档案馆保存着大量的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记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的档案资料,特别是某些少数民族地区,尚保存着诸多完好的非物质文化信息。很多特殊载体的档案,如剪纸、刺绣、皮影、面塑、纸扎、布贴、香包、印染等等,都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由此看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档案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档案馆的文化功能日益凸现。档案馆在保存历史史料的同时,辅之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相关的文化信息,不仅是对馆藏的丰富与发展,而且也是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继承,进而实现对历史的全面记录。

三、档案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途径

1、为申遗提供全面、完整的相关资料和鉴定凭证。第一,档案馆可利用馆藏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调出第一手材料,为项目的申报提供大量翔实有力的佐证。第二,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无形性、动态性、传承性的特点,非物质文化遗产会随着时空的变化而改变。在申遗中,就可能出现大量无考证的记录,档案馆馆藏档案的原始记录就可为申报材料提供真实性鉴定。

2、建立、保存申遗过程中形成的档案。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过程中,从申报材料的填报、鉴定、审批到确定等一系列活动将产生大量的档案材料。对这些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保护便是档案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工作内容。该类档案的主体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和申报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详细情况,如存在地域、历史、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现状、价值、濒危程度等方面以及申报过程的详细记录,使调阅者通过档案就能大概领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貌和申报的全过程。

3、对传承人进行立档保护。主要是对传承人的各项信息进行登记保护,比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作品以及与作品有关的人文知识、自然知识等背景资料。这些档案的建立和保存将为未来的研究和传承提供极大的方便和依据。

非遗文化的宣传活动方案篇3

(一)部分群众对非遗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因为相关单位在一段时间,因为对在群众中进行这一类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工作不重视,使得现在的部分群众对于相关保护工作的重要程度缺乏必要的认识。许多人认为这样的保护是一件没有意义的工作、或是认为意义不大,和自己的生活没有关系。这样的情况对于开展保护工作是没有好处的。即便是在群众文化活动中结合了非遗的保护工作,效果也不会十分的明显。

(二)群众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同感不强

不同于其他的文化遗产类的保护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引起特有的文化属性,在群众中有时很难取得相应的认同感。如一些地方的小戏种、民间的小手工艺品等,在群众中被认为是普通的生活元素,有的甚至因为缺乏爱好的群体已经在生活中消失。但是这是这种群众对文化遗产重要性产生的不认同的感觉,造成了现在许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断代消失。

(三)群众文化活动中的非遗保护工作出现失真严重的现象

在群众的文化活动中,对相关的传统文化及其保护进行宣传的工作在许多的基层文化组中早已开始进行,但是在这种宣传工作中经常出现文化遗产失真的情况。这种失真情况的出现主要是由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一是在活动中出现的商业元素造成的;二是在传统文化的传承中出现的断裂情况造成的;三是因为适应群众活动特点时场地等因素对宣传工作所造成的影响。这三种情况的出现都会对现有的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产生影响。

二、针对结合工作中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案

为解决非遗保护与群众文化工作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基层群众文化组织在开展文化遗产宣传工作中,利用实际的工作方法,积极地应对产生的问题,采取了一些创新性的解决方案。

(一)利用新的传播媒体形式,在群众文化工作中做好非遗保护宣传工作

群众文化活动开展的过程中,利用新的传播媒体形式进行全面的文化遗产的宣传工作,可以切实的提高群众对这一项重要工作的重视程度。这些新的传播媒体包括:网络媒体、公交地铁的移动传媒、微信类的手机移动媒体等。如在实际工作中,文化保护部门可以制作非遗保护工作的宣传短片、动画片,在网络媒体上进行播放宣传,利用网络媒体受众面广的特点,扩大非遗保护工作宣传的受众面,吸引更多的群众深入的了解非遗保护的重要性,增强保护的意识。这些新的传播媒体可以使更多的群众了解非遗保护的意义,并参与到非遗保护的群众文化活动中来,为保护工作奉献自己的力量。

(二)做好群众文化活动的策划工作,提高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同感

在进行群众文化活动策划时,活动的策划者应首先对进行宣传的特色文化遗产进行充分的了解和研究,这些工作包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艺术、文化等因素意义的挖掘,对文化遗产现状的了解及未来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解。在活动策划中,应注意抓住群众对艺术和文化的欣赏心理需求,在活动设计上充分使群众可以直接参与到传统文化中来,感受到传统艺术和文化的魅力,认识到自己身边曾经不被重视的民间艺术和工艺品实际上是具有历史、艺术、文化底蕴的不可复制的宝贵的文化遗产,从而提高群众对身边存在的文化遗产的认同感。

(三)在实际工作中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还原工作,防止失真的情况出现

为防止群众文化活动中,文化遗产出现失真的情况,因此,在文化遗产宣传的群众文化活动中,对文化遗产进行介绍和展示工作时,首先应尽量避免商业元素对文化遗产自身的影响,因为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才是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目的,商业元素只是活动的附加元素。同时活动还应做好文化遗产历史研究和民间调研工作,尽量还原文化遗产的原始状态,利用历史文化的研究工作和民间调研的成果,尽可能的消除文化遗产在传承过程中的断裂现象,还原出其本来的最具欣赏性的原始美感。最后要注意在展示活动中尽量为文化遗产的展示充足的空间,对文化遗产进行全面的展示。如果实在无法全面展示的,一定要做好介绍说明工作,使参加活动的群众对文化遗产有全面和深刻的了解。做好以上的三点工作就可以最大限度的防止在非遗保护宣传工作中出现失真的情况。

三、结语

非遗文化的宣传活动方案篇4

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涵义及其特点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涵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就是指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有关的那部分档案。确切的说,即所有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档案材料,它应当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道具、实物等,以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记录和保护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记载、声像资料等。对于已经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遗产项目,它的档案还应当包括与“申遗”工作有关的一系列档案文件材料等。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特点

1.地方特色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地方特色性主要是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族性、地域性等特性决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性与文化独创性,而由这些地域独创文化活动而来的档案自然也具有了鲜明的文化指向性,它们不只反映了某项文化活动的真实面貌,也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出某一地区或某一群体的文化特征。

2.内容丰富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不断创造、发展、传承和积淀的成果,其类别涵盖了口头表述、表演艺术、民俗活动、传统艺能等人类文化最精华、最丰富、最具魅力的内容,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正是其物化的浓缩反映,其中承载文化种类之繁多、内容之丰富可想而知。

3.载体多样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动态的、活态的文化形式,对它进行记录和捕捉的手段相较于静态的物质文化遗产来说也更加多样复杂,因而其档案载体形式就呈现多样化的特征。除传统的文字记载即纸质档案外,现在人们更多的是采用录音、影像记录、数字化多媒体技术等来实现文化活动图文并茂、生动形象的真实再现。

4.保管分散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一种民间文化遗产,因而大量的一手档案材料流落在民间,多年来的保护不力使得很多珍贵档案已经下落不明。加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热潮兴起时间不长,很多的人尤其是民间百姓的保护意识还很淡薄,档案损毁、流失现象十分严重,这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分布更加分散,同时也给收集工作增添了更大的难度。

二、利津县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现状概述

近年来,利津县大力实施“特色文化”战略,各级党政部门及社会各界为之做出了巨大努力,使利津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良好保护,形成了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为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一)各级党政组织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县政府制定出台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方案,成功申报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项目,建立博物馆,加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础工作。

(二)专家学者开展理论研究推动了保护工作。

有一大批致力于利津县民俗民间文化研究的专家学者不断挖掘、积极探索、精心钻研、著书立说,或追寻历史根源,或进行域内域外比较,或提出意见建议,积累了许多珍贵资料。

(三)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在多年工作实践中形成了大量的非物质文化档案资料。

利津县每年举办多种形式的民俗民间文化传承活动,丰富了各种传统文化的表现形式,拓展了文化空间,从而使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方针和工作原则得到了较好地贯彻落实。各类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更好地宣传、继承、发扬和保护,形成了大量的档案资料。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是一个新的课题。利津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处于起步阶段,仍面临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一是建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不完整、不系统。二是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来约束。三是尚未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四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档案管理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这就需要我们从多方面考虑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保护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过程中,其相关的档案是否得到妥善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是否到位将直接关系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成效。笔者认为,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应当遵循及时建档、真实完整、系统有序、分级保护、优化利用等五项主要原则。

(一)及时建档原则

及时建档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及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建档,二是及时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档案。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忆与保护来说,这两方面的工作必须同等重视,不可厚此薄彼。

(二)真实完整原则

档案的真实性是档案具有参考凭证价值的基本前提,而其完整与否将直接关系到档案价值能否充分实现。因此,档案是否真实完整,将直接反映出档案工作的质量。

(三)系统有序原则

坚持系统有序原则,即是对收集到的处于零乱状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进行系统的整理、分类、排列和编目,使之条理化,形成有序的体系,以便于查找和利用。

(四)分级保护原则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分级保护制度,建立部级和省、市、县级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此处的“分级”包含两个层面的涵义,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文价值的级别划分;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级别的划分。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文价值的大小,将其划分为部级、省级、市级、县级四个级别,并根据不同级别进行分级管理。

(五)优化利用原则

非遗文化的宣传活动方案篇5

(一)文化市场

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力度,对全县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止目前,累计检查网吧2420余家(次),娱乐场所60家(次),出版物经营场所125家(次),巡查广电市场28家(次),发现违规行为3起,立案查处3起,收缴非法出版物288册(本),取缔非法摊点8处。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促进了我县文化市场的健康、和谐发展。

(二)文化活动和文艺创作

止目前,我县共开展各项群众文化活动700余场(次)。开展“春满中原”双节系列文艺活动100余场(次),县城区演出24场(次),“欢乐中原·文明____”大型广场文化系列晚会演出9场(次),“美丽____·幸福家园”文艺比赛系列活动15场(次),“激情飞扬·唱响____”爱国歌曲大家唱歌咏比赛大型演出2场(次),“教你一招”群众文艺活动培训班370余期,其中县直培训30余期。

1、“春满中原”双节系列文艺活动:为活跃节日气氛,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节日文化生活,传承和发扬传统民间文化艺术,强化我县精神文明建设,有力推进各项社会事业进步,我县在春节前后举办了各项文化活动100余场(次),县直演出24场(次)。其中有在文化馆举办的迎新春“龙马精神”书画展、“我们的中国梦”爱国歌曲大家唱比赛、首届“群星奖”书画大赛、2014新春“情系务工人”戏曲演唱会、我县举办第二届闹元宵唢呐大赛 、2014春满中原“闹元宵”戏曲灯谜晚会,中共____县委宣传部、____县文化广电旅游局主办义写春联送祝福,文化下乡贺新年、普照寺庙会民间戏剧艺术展演、2014元宵节全县民间文艺暨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等双节活动不仅营造了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而且为群众送去了温暖、凝聚了人心。

2、“美丽____·幸福家园”文艺比赛系列活动:今年元旦由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旅局主办、文化馆承办的“我们的中国梦”爱国歌曲大家唱比赛拉开了我县“美丽____·幸福家园”文艺比赛系列活动的序幕。今年我们共完成了“群星奖”书画、第二届闹元宵唢呐、第三届少儿书画等3项比赛,共举行了15场比赛(含初赛、预赛、决赛)。

3、欢乐中原·文明____”系列文化活动:从5月初开始,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总工会、县文化广电旅游局、教育局、公安局、质监局、残联等部门牵头主办了“欢乐中原·文明____”广场文化活动启动仪式、“守护一方平安共建美丽____”、庆“五一”暨“五一劳动奖章”颁奖、“自强、励志、圆梦”、“中国梦·童心飞扬”庆六一、“质量立县振兴____”、“____县迎七一青少年艺术展演”水木清华之夜、“我们的旗帜”庆七一、“万家灯火·电网情深”暨2014年迎国庆65周年等9场大型文艺晚会。

4、“激情飞扬·唱响____”爱国歌曲大家唱歌咏比赛:从今年6月14日 我县召开第二届“激情飞扬 唱响____”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动员会开始,截止9月底,我们经初赛、复赛、决赛、颁奖演出4项内容完成了此次比赛。在县电影院举办了决赛和颁奖2场大型演出活动。

5、文化下乡系列文化活动:为了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出新农村建设浓厚的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今年,在县委宣传部及我局的精心部署下,在县文化馆大力协助下。我县共完成了“唱响中国梦欢乐进基层—文化进企业、进乡村巡回展演、“我们的节日”、舞台艺术送农民、公益演出下基层等活动56场(次)

6、“教你

一招”群众文艺活动培训:元旦以来我县“教你一招”群众文艺活动培训班到目前为止已举办370余期,其中县文化馆举办30余期。培训内容有书法、美术、交谊舞、筷子舞、扇子舞、秧歌、戏曲、电子琴、吉他、架子鼓、声乐等多种形式。“教你一招”系列讲座、座谈会举办12期,为我县文艺爱好者提供了交流、展示的平台,获得了文艺爱好者们的支持与好评。“教招、送招”进乡村走进我县17个乡镇,书画、戏曲、舞蹈培训极大丰富了农村文化生活。7、文艺创作:创作完成微电影剧本《纪检书记》、《七彩梦》,小品、小戏、歌曲、诗歌、快板书等各类文艺作品80余部。其中微电影《七彩梦》在我县电影院隆重举行了首映礼仪式。由王海斌创作的《暮春时节登濮阳西山》等两部诗歌在濮阳日报刊登。小品《回家》、由刘振峰创作的歌曲《唱响中国梦》、快板《夸____》在____县2014广场文化活动启动仪式上演出。由刘振峰创作的歌曲《文明____》在“激情飞扬·唱响____”爱国歌曲大家唱歌咏比赛上演出并获得一名。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开展申报、保护、宣传工作,今年申报的20项非遗项目,被____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传承人67人;申报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了两项省级项目刘氏麦秆画、大青活,聂氏麦杆画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四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积极申报各项非遗项目的同时,做好现有项目的保护管理工作,完成非遗项目保护工作自查;完成了中央补助地方非遗项目、传承人专项资金申报。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馆。5月24日,应邀赴新乡市河南师范大学进行____柳子戏展演和学术交流;6月14日,为迎接我国第九个“文化遗产日”制作版面、宣传单,深入各乡镇进行非遗项目宣传、图片巡展;组织学生参观非遗项目展示馆,积极配合濮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举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校园活动;参加市举办的第九个“文化遗产日”项目展演、展销等活动,广泛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增强全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观念和意识,努力在全县形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环境和氛围;6月27日,省级项目狮龙斗蛛舞参加苏州市姑苏区举行的“全国舞龙展演暨第十二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舞龙评奖” 活动中荣获金奖;11月6日,河南省文化厅非遗处副处长张永俊,非遗中心主任裴景岭和市局副局长王忠民等一行参观了我县____柳子戏展示馆、传习所、稀有剧种录音采集室、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馆等,对我局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发展工作上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四)文物工作

1、文物安全工作:始终把文物安全放在文物工作的首位,牢固树立“文物安全是文物工作生命线”的思想,常抓不懈。为了做好文物安全工作,不断加大文物保护工作力度,加强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部分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督导和安全隐患的排查,重点做好“四查”,即查人防、查物防、查技防、查制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研究分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对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限期整改,并加强其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文物安全。全年馆藏文物无安全事故发生。

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完成了业余文物保护员的聘任及换证工作。加强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在“5·18国际博物馆日”,在朝阳路设立了宣传、咨询台,制作展出宣传版面4块,散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加大了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协助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活动,侦破文物盗窃刑事案件两起。

2、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为了做好我县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5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豫政〔2013〕15号)要求,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制定了《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组建了普查队伍。组织开展了文物普查培训,对全县17个乡镇文化工作人员及部分国有单位的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使每位普查人员熟悉普查工作流程和相关规范要求,提高了工作效率与普查数据的质量。根据省、市工作时间节点要求,组织开展了国有单位调查和国有单位文物普查登记工作,完成了县文物所、单拐纪念馆、图书馆、档案局等国有单位保管文物的认定和鉴定工作。组织开展了馆藏文物的数据录入工作。

3、文物保护与研究:为了确保地下文物安全,经报请省、市文物部门同意后,市、县文物所共同对____县杨韩村遗址古塔进行了抢救性发掘,经文物勘探与考古发掘,探明了该遗址的年代、分布范围及价值,发掘出土古代砖塔一座,并对其采取了临时性保护措施。该塔保存相对较好,历史遗留信息丰富,是濮阳市最早的古建筑,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研究价值。搭建了彩钢房对其采取临时保护措施。开展了文物征集工作,全年征集文物20余件,其中义和团旗、四瑞兽铜镜、契约等文物具有较高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得到市文物专家组成员的一致好评。组织编制了《____县小火车站的保护维修方案》,划定了保护范围。完成了单拐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的申报工作,顺利通过省财政厅组织的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等环节,在全省入围的145个项目中,我县单拐村建设项目综合排名第五十名,省财政1070万元奖补资金已到位,现委托有关单位进行施工

设计。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田野石刻集中保管前期调查登记工作。(五)农村电影放映工程

止11月份,已全部完成了上级下达2014年我县农村电影放映6036场的任务,确保了国家广电总局确定的每村每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的目标。

(六)“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

县文化馆多方筹资110余万元,改建扩建77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为加强文艺骨干的日常管理和培训、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工作,创造了必要的基础条件;举办“群星奖”书画大赛和少儿书画大赛,凭借比赛公正公开、专业评委点评,我馆已将大赛打造成为文化馆的精品艺术品牌活动,成为我县挖掘、培养书画艺术人才的重要渠道。以节日为依托举办的书画、摄影展览、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吸引了大批群众,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高我县群众的艺术欣赏水平。

县图书馆新增图书2000余册,报刊100余种,以吸引更多的人群走进图书馆,让人们更加享受到电子阅读带来的方便和乐趣。

(七)单拐纪念馆

编制完成了《冀鲁豫边区革命根据地旧址(____)文物消防安全专项规划立项报告》并上报至省文物局;成功申报了____县双庙乡单拐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目前已完成设计并进入施工阶段;单拐村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工程总体方案获国家文物局批复,1270万元的中央文物保护和陈列展示资金已经到位。根据国家文物局安排,文物建筑本体保护维修、环境整治、陈列展示、消防等专项工程方案的编制、报批;做好并顺利完成了国家文物局领导专家来单拐调研指导文物保护工作;新建陈列馆、纪念广场南延工程正在施工,新建停车场项目基本竣工,年内完成投资600万元。1—10月份接待游客28.95万人次。并于9月3日全国首个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在纪念馆举行了“濮阳市庆祝抗战胜利69周年纪念大会”和《中流砥柱八路军》临时展。

(一)文化建设资金投入不足,文化发展相对滞后,且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不相协调,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

非遗文化的宣传活动方案篇6

“档案式保护”是非遗保护的基础手段之一。在传统的非遗保护观点里,它指相关保护单位对非遗项目、传承人以及与之相关的具有价值的信息进行直接收集、整理、立档、保存、管理并提供利用服务的各项工作的总称。早在1950年,日本颁布的《文化财保护法》中就提出了为无形文化财建档的要求,在该法律第三章第二部分中明确规定了“重要无形文化财及重要无形文化财之外的无形文化财的指定及其保持者或保持团体的认定、保存展示、记录档案的制作及经费等内容”。在此之后,各国也开始积极探索非遗“档案式保护”。

在我国,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图书馆、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是非遗“档案式保护”工作的主体。它们对非遗虽然起到了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的重要作用,但是在新时代下,这类传统的主体保护方式对非遗的宣传、弘扬、传承和振兴的作用并不太突出。正如有的学者指出,非遗作为一种“活态”遗产,不仅仅是为了简单保存而归档,而是为了保护和传承才归档,并且保护和传承绝不是固守的。[1]因此,它们必须要走进广大民众的视野,从民众中来到民众中去,这样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保护。

一、“互联网+”时代下非遗“档案式保护”的新特点

1.保护内容的变化:由显性到隐性

在传统的观点里,“档案式保护”的内容主要包括非遗活动中产生的一系列实物、道具、资料、非遗项目档案、传承人档案等。随着我国非遗项目的增加,“申遗”档案、学术论文、会议报告文件、课程资料、图书出版物等开始进入档案工作者和相关学者专家的视野。非遗主要体现在口头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礼仪、传统手工艺等方面,是广泛存在于人类社会生活中的“隐性知识”。例如张小泉锻制技艺、郫县豆瓣传统制作技艺、中医正骨疗法等等,在过去,它们主要是依靠家族代代相传,因此,对于家族而言这些技艺是他们的隐性知识。[2]在现代化的今天,这些技艺仍然发挥着造福人类的作用。因此,档案工作者们有意识地收集、整理这些隐性知识,通过档案化处理,将其变成显性化知识,从而可以达到为人类广泛享用的目的。

早在2007年,著名学者冯骥才先生就指出,“非遗档案不仅包括纸质的、数据库多媒体的东西,活的东西也是档案,甚至活的空间也是档案”[3]。今天的资料也许就是明天的档案。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档案的价值认识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所以要重视新环境下出现的新问题。非遗衍生品作为非遗“生产性”保护的成果表现,在“互联网+”时代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了。以“夏布制作技艺”为例,重庆壹秋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通过独特的创意设计来激活夏布的美,以此传播传统的非遗,目前已经开发出包括围巾、布包、桌旗、团扇、笔记本、钱夹等500多种夏布衍生品。从这个角度来看,非遗衍生品的设计、制作、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有价值的资料都可以成为档案;因为它们发挥了档案的教育、保存、研究等功能。

2.保护载体的变化:由物质到虚拟

过去,我们对非遗的档案主要采用纸质记载、录音、影像记录等方式保存。在互联网时代,随着技术的进步,许多非遗档案开始实现数字化,通过扫描技术、数据库技术、多媒体技术、3D虚拟交互技术、VR、AR、MR等高新技术,将非遗档案资源转化为数字化的档案信息。例如韩国文化遗产管理局建立了非遗在线百科全书,通过信息技术、多媒体平台记录非遗资源,各非遗团体、个人可以及时提供非遗动态并且更有效地把信息传播给公众。[4]此外,美国、加拿大、英国、匈牙利、印度等国家都在开始积极探索非遗数字化建档工作。

早在2006年,文化部就联合中国艺术研究院建立了“中国非遗数字博物馆”网站,从国家层面对非遗进行数字化保护。随后,江苏省、河北省、太原市、凉山彝族自治州等省市地区也开始积极探索非遗档案资料数据库建设。此外,很多保护单位开始尝试建立非遗“大数据”中心,统计非遗及传承人在全国的分布情况。基于数据,我们可以快速地了解同类非遗在不同地区、不同传承人手中的传承状态,从而挖掘其传播价值,建立良性的传播生态圈。非遗共享性保护原则要求我们在对其实现数字化保护的同时,可以通过网络利用非遗档案资源。

3.保护主体的变化:由单一到多元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定义,非遗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基于这一概念,我们可以认为非遗的传承主体可以是群体、团体或个人,而从非遗保护的实践来看,单纯地依靠政府部门或非遗传承主体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利用集体的力量和“公众参与”保护是非常重要的,对非遗档案的保护工作亦然。

近年来,随着“申遗”的进行,非遗“档案式保护”的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公益性档案保护主体开始向商业性保护主体过渡,形成了包括博物馆、纪念馆、档案馆、各种研究团体、政府文化机构、公司、民间个人等在内的保护管理体系。[5]因此,对非遗的档案式保护,我们可以借鉴“美国记忆”工程、日本“亚太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以及台湾“兰屿媒体与文化数字典藏”计划的经验,开展跨地区跨国界的合作模式,争取最大范围地收集档案资源。[6]此外,高校也可以利用自身优势资源开展非遗档案保护,如加拿大纽芬兰纪念大学成立数字档案馆,利用高科技手段,积极参与非遗档案建设工作,通过互联网平台分享保护成果,传承本国文化。

我国幅员辽阔,还有很多非遗档案资料分散在民间。在网络时代,信息传播速度加快,档案工作人员应该抓住机会,借助网络力量多方互动,展开对它的收集整理工作。非遗传承人分布在全国的各个角落,需要政府从顶层设计着手,制定相关的政策,规范传承人的网络传承行为。

档案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建立非遗专门网站,并设置一个网络接口,非遗传承人、研究者等可以通过注册形式上传相关资料,从而可以不分时间、空间收集档案资料,不断完善内容,保持档案内容的持续更新。这种方式可以收集到丰富的资料;当然资料内容会有鱼龙混杂的现象。这就需要对档案进行仔细甄别查验,保证档案资源的真实性及完整性。

3.加强对档案的宣传推广工作

非遗的保护工作机制应当是“决策机制、协调机制、咨询机制与执行机制、督查机制等的有机结合”。[11]其中,“决策机制”是保护工作的基础,档案资料不仅依靠大量的人力物力,更需要政府部门对收集整理好的档案进行编研,并在此基础上策划一系列档案宣传活动,让档案真正实现普及,发挥应有的作用。例如由贵州省档案局和上海市档案局联合主办的“黔姿百态?D贵州省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展”,充分运用了500多件档案文献、照片和实物,形象生动地展现了贵州省最具代表性的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2]

尽管“文件生命周期”①理论告诉我们,处于非现行期的非线性文件需要进入档案馆永久保存,可是非遗是靠传承者“身体”传承的,所形成的档案需要回归传承生态环境。因此,档案主管部门可以定期开展线上线下主题展览活动、学术研讨会、专题讲座,通过策划这些活动来扩大受众对象,广泛吸收各方意见,强化档案保护意识。此外,开展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新观点可以集结成书并公开出版,从而扩大档案的传播范围。

有学者提出“固态活化”理论,即“对非遗档案进行研究、开发和利用,开发出蕴藏在非遗档案中的精髓和灵魂,将固态的非遗还原为活态非遗并以活态的形式传承发展”。[13]按此理论并结合非遗保护的实际情况,档案相关部门还可以开发非遗相关辅助教材、学习课程,与大中小学建立合作关系,通过网络学习的方式进一步发挥档案的教育文化功能。

4.建立非遗专题档案数据库

20世纪60年代中期,产生了数据库技术。它主要是指对数据进行存储、处理、管理和维护的一种现代信息技术。非遗档案数据库是指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对非遗档案资源进行分类、记录、保存,建立科学有效的存储空间的一种技术保护手段。非遗档案数据库是实现非遗资源共享的重要平台,同时也是宣传推广非遗的有效手段。目前我国已建成中国荣昌陶艺文献专题数据库、楚雄彝族文献专题数据库、伏羲文化文献专题数据库、山西戏剧文物文献数据库等。[14]这些地方特色数据库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和学习。

然而,我国还有很多的非遗档案资源分布零散,并且官方和民间资料都比较少,没有形成统一的档案分类标准。尤其是一些濒危非遗项目更需要及时采用数据库进行保护,如羌年、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中国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麦西热甫、中国活字印刷术、中国水密隔舱福船制造技艺、赫哲族伊玛堪说唱等等。因此,档案保护单位可以参照《中国档案分类法》,统一制定分类标准,分级进行编码保存,并根据地域特色,建立专题档案数据库。

5.加强档案的立法保护

“档案式保护”是国际法确立的保护模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多次以国际文件或立法形式强调档案式保护的重要性。从1972年的《关于在国家一级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建议》到1989年的《保护传统文化和民俗的建议》,再到2003年的《公约》,[15]这些文件法规拓宽了非遗档案保护的立法空间。

以非遗档案的所有权为例,群体、团体或个人是非遗的传承者、创造者、享用者,他们在非遗的保护、传承、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他们在行使非遗传承权利的同时,也应该充分享受非遗带来的经济收益。然而在我国,很多集体创造的非遗资源,由于所有权关系尚未明确,传承者本身得不到应有的利益。因此,需要加快制定法律,还原传承者的主体地位和权利。

此外,非遗档案中涉及的内容可能包含个人的商业秘密,如传统手工技艺或饮食医药配方。系统的档案材料一旦通过网络泄露了,不仅对传承人造成损失,很有可能对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文化造成伤害。因此,通过对商标的预防式注册和申请“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措施可以有效防止侵权行为。

非遗文化的宣传活动方案篇7

一、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特性

1. 原始真实性。民间文学是文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一种由劳动人民口头创作,在民间广泛流传,反映劳动人民社会生活和思想情趣的口头语言艺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间文学,是需要保护和传承的文学艺术,它蕴含着真实的社会生活内容,积淀着不同时代人们的思想、道德观念、风俗习惯。如《白蛇传传说》、《董永传说》、《孟姜女传说》、《梁祝传说》是中国四大民间传说,也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起源于唐人传奇的《白蛇传传说》它不仅是远古神话的投影,更蕴育着大量的文化信息和文化符号,真实地融入了封建时代社会民俗信仰,图腾崇拜,也真实地反映了老百姓对封建势力的反抗和对幸福美好生活的追求。这种民间文学具有典型的民间地方特色和时代烙印,是我们了解和研究封建社会生活形态的重要依据。

2. 艺术形象性。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都是通过某种特定的人、物或事来传递思想感情,通过塑造形象来反映社会意识形态。艺术形象也是民间文学传承下来的一种重要载体。通过对形象的塑造,人们可以传递各种形式的文化信息。尤其是各行各业的民间艺人,更是愿意借助这种文化故事,表现出艺人的技艺和精神世界。如今,我们可以看到许多的以民间故事为蓝本的艺术品,如清康熙年间的《白蛇传》五彩盘,浙江省工艺美术大师罗启松的翻簧竹雕《盗仙草》等。这些工艺珍品传递的不仅仅是艺术美感,更多的是一种文化信息。

3. 成套性。围绕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产出一系列的记录,这些记录在档案学范畴中,可以称为档案文献。档案文献可以是与主题直接关联产生的,如文本、手稿、影视、形象艺术品等,如天津杨柳青年画《白蛇传》、惠山泥人《断桥》、淮剧《白蛇后传》唱片等;可以是与主题间接影响形成的,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术大师资料;也可以是开展一项主题活动形成的,如申报的文字材料、研讨会资料、活动过程的照片视频等资料。这些档案文献可以系统地收集,形成成套的档案。

二、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管理

1. 思想重视,经费保障。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离不开政策的扶持。近几年,国家文化部门非常重视对民间优秀文化艺术的保护,当然也包括民间文学,尤其是将一些民间优秀的、历史的、凝结民众智慧的诗歌、传说等民间文学囊入非物质文化保护行列,为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提供了坚实的后盾。在保护的过程中,离不开经费的保障。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有相关的各类档案文献遗产需要有库房的存管,需要展览空间的展示等。从事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的人员需要经费开支。对民间文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类研究,展开一项主题文艺创作,亦或是一次主题展览都需要充足的经费保障。

2. 建立档案文献保护组织。民间文学发生地、发展地、传承地往往多地分布,或由于文化趋向性不同,同一民间文学所产生的档案文献可能也分散于各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档案馆等不同的文化部门。如《白蛇传》起源于杭州西湖,发展于江苏镇江,很多珍贵的资料散存于江苏、杭州的博物馆、艺术馆、图书馆等文化部门。这种分散性不利于民间文学的传承和保护,所以需要建立专门的保护组织。可以进行系统的管理,开展科研、交流活动,为民间文学保护提供有效的决策服务。

3. 加强宣传,稳固群众基础。在市场经济体制主导的今天,任何事物的发展如果不为大众所知,在历史的洪流下,迟早会被淹没消殆。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不仅需要通过各种精湛形式表现出来,更需要加强宣传,让这些民间优美的传说故事走进千家万户,一代一代的传承下去。宣传的方式可以多元化,如创作影视剧就是非遗文化传播的一种重要手段。自1926年第一部上海天一电影公司出品的《义妖白蛇传》出品以来,历年来各种版本的与白蛇传相关的影视剧多达十几部。除早期版本由于历史原因已很难寻觅,大多经典的影视剧深受老百姓喜爱,可以通过反复的展示这些经典影视作品,将这些民间文学所蕴含的文化精髓传承下去。

4. 加强文化艺术交流。开展文化艺术交流,是促进文化艺术发展和提高文化艺术水平、活跃群众文化生活的一种重要手段。交流形式有举办文化艺术展览,举行文艺演出,举办研讨会等。2012年,由杭州市和镇江市两地合作,在西湖博物馆举办“千年等一回白蛇传民间艺术精品展”,借助这次展览活动,在媒体上征集有关的文化遗存,征集了大量相关的珍品,如民国的义妖传读本、火花、唱片等。通过征集、展览形式,进一步促进非遗文化互动,强化《白蛇传传说》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5. 建立档案数字库。根据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成套性特点,可以对每一项民间文学建立一个独立的数字库。一方面任何文化遗产无论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都需要借助载体才能被记录下来即档案文献。档案文献由于载体本身材质的限制,想要永久保存是很难满足的。这就需要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将这些档案文献转化为数字形式,以满足长久保存的要求。另一方面通过建立数字库,将成套的数字化档案文献分门别类地储存于同一数字库系统中,可以更系统、更直观多维地获得文化信息。

参考文献:

[1]陈华文. 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集刊. 学苑出版社2011.

[2]周耀林. 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理论与实践. 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

非遗文化的宣传活动方案篇8

档案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必要性

通常认为,档案馆具有四大社会职能,即:积累和管理国家档案财富的职能,传播档案信息为社会服务的职能,提供原始凭证维护历史真实面貌的职能,承担宣传教育的职能。以上所述的几项社会职能,尤其是积累、管理档案,提供原始凭证等,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档案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职能,但这种肯定是间接的、相对的、不完全的。

按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系指采取措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承传和振兴。这其中多数环节都需要当地或更高级别档案馆的协助和配合,发挥档案馆的重要作用。例如确认的过程需要参考一些档案馆保存的有关方面的资料和信息,以确保此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真实,传承悠久;立档的过程是通过搜集、记录、分类、编目等方式,为申报项目建立完整的档案,更是与档案馆直接相关的环节;保存是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手段,对保护对象进行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并积极搜集有关实物资料,选定有关机构妥善保存并合理利用的过程,这在很大程度上也与当地档案馆密切相关,同时需要博物馆、图书馆等机构的配合;保护环节是指用各种具体的办法使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智力成果得到保存、传承和发展等等,离不开档案馆的技术和场所支持,例如江西艺术档案馆为了配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程,利用馆藏内容,整理出古老剧种、剧目原始文字、音像资料以供利用,加大宣传力度,主要有弋阳腔剧目《还魂记》、青阳腔剧目《贵妃醉酒》、宜黄戏剧目《祭江》等,以及具有江西特色的民间歌曲、民间舞蹈和民间风俗以及傩文化资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传方面恰好与档案馆的第二项职能相吻合,档案馆通过对相关的档案信息资源进行加工和开发,使之更大范围地向社会各界传播,辅之以各种形式的宣传,提高大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解和保护意识。

由此可以看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程离不开档案馆的支持和配合,参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档案馆义不容辞的责任,与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机构相比,档案馆更具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优势和义务。

档案馆参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式

目前,档案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有一些成功的尝试和举措,但仍需要加以进一步探索与研究,力求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性特点,将保护职责规范化。

1.提供馆藏档案为中遗和遗产鉴定工作服务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祖先智慧和创造力的结晶,体现着我国几千年来的精神文明和文化底蕴,保护这些珍贵的遗产是我们责无旁贷的义务。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某些地方政府拿申遗作为生财的工具,以国际认可的“文化遗产”来带旺商机,带来政绩,为申遗披上了商业的外衣,在此过程中,有可能缺乏足够的档案证据或资料支持,有的甚至利用虚假证明,这对文化遗产的申报和鉴定工作形成了一定的阻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无形的财富,也正因为这一特点,它不像物质文化遗产那样所指的对象是具体、静止的,档案资料也相对完整和有针对性。因此,档案馆应当从多角度查找有关项目的档案材料,例如从民间生活的相关记录中查找对某一项民俗的记载,用丰富的馆藏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和鉴定工作提供服务。

2.为专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档保存

在专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保护和宣传等过程中,通常都会形成大量的文献资料,这些文献资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传、创新与进一步研究显然具有重要的意义。档案馆是社会最重要的资料保存与服务机构,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为后人研究历史提供凭据。因此档案馆应当为专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档,将相关的资料及在保护过程中形成的“保护档案”集中起来,制定适宜的保存策略,以便管理和更好地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程服务。此外,档案馆还应当广泛征集相关的历史档案及资料,只有拥有了大量的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档案,才能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服务。

3.确保有关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并促进利用

按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要求,为确保各缔约国领土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的保护、弘扬和展示,“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机构并创造条件促进对它的利用”是应采取的多种措施之一。利用的前提是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各地各级档案馆有义务开展保管和提供利用等业务,将完整安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适当地提供利用。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口口相传、记载不多或不适宜推广的民间技艺,要对症下药,用拍照、录音、录像和保存实物等方式将珍贵遗产记录下来,保留历史的原貌,让这笔文化财富沉淀,避免“人在艺在,艺随人走,人亡艺绝”的类似情况发生。在此基础上,制定合理的开放方案,通过多种途径、最大限度地主动向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展示与利用的服务,让后人了解我们祖先的生活状态。

4.主动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与调查工作

研究与调查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确认、立档以及进一步的传承与振兴等许多方面。尽管档案馆不属于专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机构,但这并不意味着档案馆就不可以从事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只要重视参与并采取得力措施,档案馆在这方面是可以有所作为的。档案馆从事研究的优势在于能够充分利用馆藏资源,系统地了解遗产项目。一些县市级档案馆,往往有一些对本地区民间文化比较熟悉的馆员,档案馆完全可以组织他们与其他有关机构进行合作研究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对本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确认、立档、记录、整理,等等。这样做既可以壮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力量,还可以提高档案馆及其工作人员的学术研究能力。

各地档案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举措

在全社会越来越关注和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之际,各地各级档案馆也努力发挥自己的优势和作用,在各类专项遗产申报、保护和宣传振兴方面积极参与,树立了很多成功的典范,扩大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各界的影响,拓展了档案馆的职能范围,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例一:北京市作为国家首都,在此项工程中率先提出“北京将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库”。北京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并逐步建立各区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并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依据此档案库提供的信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和计划性。

例二:江西省艺术档案馆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方针,重点收集了“保护工程”申报项目文字资料61卷,包括照片311帧、光碟67张,以及江西部级艺术之乡材料19份;建成并开通了“江西省非物质文化保护网”,这是全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开通的第一网;“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之《扛西卷》(7部)现正在收集基础资料;依托馆藏和收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江西省艺术档案馆着手编辑《江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照片图鉴或画册及《江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品系列丛书,并将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

例三:辽宁省档案馆发出公告,面向全社会征集各类历史档案资料,在这次征集中,有关辽宁地区各个历史时期具有特殊意义和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都成为征集的内容,像东北大秧歌、踩高跷、皮影戏等这些民间艺术,它们将首次收录进辽宁省档案馆。因为这类历史遗产不能像物品那样进行实物收藏,档案馆工作人员计划前往海城拍摄收集当地民间艺人踩高跷的影音资料。

推荐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