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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预案8篇

时间:2023-10-11 10:04:06

公共安全预案

公共安全预案篇1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陇政办发〔2008〕1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现将《陇南市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陇南市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及时、高效、有序地处置公共场所安全事故,保障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持社会政治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陇南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公共场所安全事故,是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宾馆、饭店、饮食等服务场所,公园等游览场所,商业、集市贸易场所,交通客运场所,大型活动举办场所等其他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对外开放的场所除外)发生的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油气及化学物泄漏事故,人员密集时的挤、踩伤亡等其他可能造成下列等级的安全事故。

(一)I级:一次死亡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影响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社会影响特别巨大的事故。

(二)Ⅱ级:一次死亡10至1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以及影响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社会影响巨大的事故。

(三)Ⅲ级:一次死亡3至9人或者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

(四)Ⅳ级: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

二、指挥机构

为了加强对公共场所安全事故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实施,成立市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主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副总指挥由主管副秘书长和市公安局领导担任,陇南军分区、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信访局、市保险公司等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应急指挥部指挥场所设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市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负责本地公共场所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职责任务

(一)应急指挥部职责

1、研究制定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政策和工作规定。

2、研究确定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和保障体系。

3、根据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需要,决定采取重大行动或措施。

4、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及时向市政府和应急委员会报告情况。

(二)应急办公室职责

1、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落实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2、制定、修订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规范。

3、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应急工作的宣传、新闻报道、教育、培训。

4、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及处理工作。

(三)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军分区根据指挥部指令,调集部队或预备役部队开展抢险救援和事故现场的巡逻守护工作。

2、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须品调拨,启动社会募捐机制,按民政部有关规定和政策以及属地管理原则,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安抚和善后处理工作。

3、市建设局负责对公共场所发生安全事故的建筑物进行技术鉴定和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市交通局负责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交通保障和交通设施维护工作,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运输工作。

5、市卫生局负责公共场所安全事故中医疗救治、现场消毒、疫情监控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

6、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7、市信访局负责因公共场所安全事故群众上访的接待和上访事项的协调处理工作。

8、市财政局负责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保障工作。

9、市保险公司负责组织对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勘察和理赔工作。

10、市公安局在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相关部门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处置行动。组织警力迅速对事故现场实行治安、交通管制,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四、处置程序

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发生后,按下列程序处置:

(一)公共场所发生一般(IV)安全事故时,发生县(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处置工作的同时,立即将情况报告党委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部。

(二)公共场所发生较重(Ⅲ)安全事故时,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主要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并及时向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和省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

(三)公共场所发生重大(II)和特大(I)安全事故时,市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市级预案,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以及成员单位领导亲赴现场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并向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成员单位在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要及时掌握情况信息,按规定时限上报,坚决执行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一切行动听指挥,重大措施、重大行动必须报告。

(二)各成员单位要组建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队伍及工作机构,加强培训和演练。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起应急工作所需要的交通、通信、医疗救护、资金及物资等方面的保障体系,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应急救援,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各成员单位在开展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公共场气所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公共安全预案篇2

一、可能引发群体活动事故的原因

学校未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带队教师疏于管理、学生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自行活动或离队;租用的车辆车容、车况差、安全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车、超载、超速、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或驾驶技术不熟练、应变能力差;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器械(具)等存在隐患,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及食品卫生标准等。

二、防范措施

1、学校和活动承办单位要加强对活动期间卫生防疫与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门的安全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责任,切实落实各项卫生防疫与安全措施。在组织、举行学生校外活动前,学校和承办单位应在卫生、公安、消防、交通、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制定计划、成立事故发生应急处理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组织管理机构职责、具体应急措施。加强对活动全程的监督,确定信息报告人和信息报告的程序。

2、学校要加强宣传,强化管理,严格纪律,实行全程带队的领队负责制。活动前,学校要专门开展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交通安全及其他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参加活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救护能力。要配备专职教师带管,一般20-30人配一名教师,并建立必要的组织网络和通信网络。参加集体食宿的所有人员在活动期间必须服从组委会的统一安排,未经组委会同意,不得擅自在外食宿。

3、学校和承办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并督促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大型活动需要的盒饭、点心、饮料等食品必须在卫生、工商等部门公示的专业企业中定购,保证外加工食品的卫生与安全。学校在组织学生异地参加军训、游览、参观等活动时,对需在外就餐的,必须事先查看就餐地点,查验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包括食堂和小卖部等)以及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证明、饮水卫生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等,并将就餐地点和人数告知当地的教育部门及卫生监督部门,经卫生部门认可后,方可组织学生就餐,确保活动的环境、饮食饮水的卫生安全。

4、学校和承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交通、公安等部门,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参加活动人员途中和活动期间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精心选择活动的路线和车辆,确保途中交通安全。要认真检查活动场所,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防止人群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确保有关设备设施符合卫生与安全要求,特别是公共场地的电器、消防设施、运动器材、高压、高温设备及参加活动人员生活设施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检查。

三、处理程序

一旦在活动期间发生事故,应遵循以下程序处理。

1、及时报告和报警。

(1)一旦发生事故,活动领导小组要立即向当地相关部门报告,寻求帮助。同时向学校报告,学校领导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教育局有关部门报告。

(2)报告中要具体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情况、事故原因及处理情况。对于发生事故原因不明的可在后续报告中说明情况。事故处理的进展在后续报告中说明。

2、学校和承办单位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患病或受伤人员,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人员紧急送至附近医院,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对患病或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3、学校和活动领导小组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做好相应的记录及有关现场、证据的保存工作。活动的组织网络和通信网络应在第一时间发挥作用,在最短的时间内相互联系并及时作情况汇总。

4、学校和活动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疏散人群,有条件的要及时运送活动人员回学校或去安全的地方。

5、及时联系患病或受伤人员的家属(学生家长),做好安抚工作。

6、落实公安、卫生、教育等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措施,控制事态,减少社会影响。

7、如果事故是校方管理和学生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参照《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发生在车辆行驶中或车辆上,可参照《校车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动场所器械(具)、设施、设备引起的,学校要与活动场所、活动承办单位交涉,并配合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8、学校要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做好随访工作。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疫情以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事件后要做好隔离和排摸调查,以防病情蔓延和治疗延迟。安排专人做好患病或受伤人员家属(学生家长)的解释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教育局。

公共安全预案篇3

我受总理的委托,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和安全生产情况,请予审议。一、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2003年7月,总书记和总理在全国防治非典工作会议上,提出加快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建设的任务。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对这项工作也十分重视和关心。去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有454名人大代表就制定《紧急状态法》等提出14件议案,之后,又有80多名人大代表就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提出17件建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围绕“一案三制”(即编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体制和法制)积极开展工作。首先,全面分析了我国公共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据统计,近年来,平均每年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巨大,年,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超过了4550亿元。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现代化进程加快,我国公共安全还将面临诸多新的挑战。其次,认真总结我们党和政府多年来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成功经验。一是“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的经验;二是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依靠三支队伍形成合力的经验(这三支队伍是公安、武警、预备役民兵,必要时也参加的骨干队伍、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和企事业单位、社区组织等广泛参与的社会力量);三是抗击非典实践中形成的依靠法制、依靠科学、依靠群众,归根结底依靠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的经验。第三,认真研究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建议,广泛听取地区、部门和专家学者意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国务院办公厅聘请了20多位专家学者,各省、各部门也聘请了2000多位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专家咨询组并多次召开专家座谈会直接听取意见,注重吸取各方面的研究成果。第四,依法制定。在预案编制过程中,我们严格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注意做好与正在起草中、拟定于今年4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紧急状态法》的衔接。第五,吸收和借鉴一些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等国在危机管理方面的有益经验。

截至去年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基本完成,包括总体预案,25件专项预案,80件部门预案,合计106件。其中一些预案,如防汛抗旱、地震、核应急等预案是在原有基础上作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大多数预案,是根据社会发展变化和客观形势的要求新制定的。这些应急预案是在各部门上报的283件应急预案(草案)的基础上,经过多次筛选、整合后确定的,基本覆盖了我国经常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要方面。省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也已完成。许多市、区(县)也制定了应急预案。全国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已初步形成。

各地区、各部门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并在编制工作中认真探索、有所创新。同时,积极开展培训演练,在遭遇突发公共事件时及时启用应急预案。预案的实施,在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去年底东南亚海啸发生后,我们立即组织地震局、海洋局、气象局等部门对《风暴潮、海啸、海洋灾害应急预案》又进行了复核,使之更加完善。

(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1、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六条工作原则。一是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二是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要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党委领导下,实行各级政府行政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四是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五是快速反应,协同应对。要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六是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备,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同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2、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分级。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四类。按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Ⅰ)、重大(Ⅱ)、较大(Ⅲ)和一般(Ⅳ)。

3、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体系。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我们在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按照不同的责任主体,将预案体系设计为国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五个层次。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国务院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由国务院制定,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实施;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是国务院及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并发的涉及多个部门的预案,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由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是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制定的,报国务院备案,主要由制定部门负责实施。地方应急预案包括省、市(地)、县(市)及其基层政权组织的应急预案,是地方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依据。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由各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订。

4、总体应急预案适用范围。适用于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划、或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或需要由国务院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需要由国务院负责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国务院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国务院工作组的指挥或指导下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5、组织体系。要从我国国情出发,按照稳定、充实、加强、效能的原则,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行政领导机构;国务院办公厅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是国务院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机构。国家防汛抗旱、安全生产、核应急、减灾委、抗震等指挥机构及其办公室,要进一步强化职责,充分发挥在相关领域应对突发事件的作用。这些机构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形成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联动体系。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6、运行机制。为切实提高应急处置效能,应急预案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作了明确规定,形成了包含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等各环节工作的一整套工作运行机制。这里着重说明六点:(1)预防。常态下的管理、预防和非常态下的应急处置,是履行政府职能的两个重要方面。应急预案把“居安思危,预防为主”作为一条重要工作原则,并对加强宣传和培训,开展预案演练,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开发的投入,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作了明确规定。(2)预测与预警。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3)信息报告。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立即如实向国务院报告,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不得迟报、缓报、瞒报和漏报。(4)信息。要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5)紧急状态。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社会危害,需要宣布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的,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或者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职权决定;需要宣布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的,由有关省级人民政府提请国务院决定或者由国务院依职权决定。(6)恢复与重建。总体预案规定,“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与评估。对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下一步要着力抓好的几项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各类应急预案还要在实践中经受检验,不断完善。下一步,需要抓紧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落实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抓好预防工作。着力落实各级行政责任制,切实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从体制、机制、投入等多方面采取措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科技、教育等各种手段,多管齐下、常抓不懈、标本兼治,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

2、进一步完善各类预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全国应急预案的框架体系虽已确立,但目前各地的预案编制工作进展并不平衡,基层特别是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还很不完善,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尚未形成,亟需加强督促、指导,尤其要抓好社区、农村、重点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3、加强应急机构、队伍和救援体系(包括应急信息平台)的建设。按照整合资源,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指导、督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抓紧应急专业队伍和统一接报、反应灵敏的应急信息平台的建设,尽快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要加强农村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设。大中城市要充分发挥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并协助周边地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做好预案的培训、演练工作。要组织编制统一的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指挥水平和专业技能。各地区、各部门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检验并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5、抓好面向全社会的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既是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需要保护的对象,又是应急处置工作中必须依靠的主体。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如编印通俗读本,摄制影像资料,组织专家学者举办知识讲座等,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特别是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增强公众的危机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形成全民动员、预防为主、全社会防灾减灾的良好局面。二、关于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去年10月份以来,全国连续发生3起特别重大煤矿安全事故,尤其是今年2月14日,辽宁阜新矿业集团孙家湾海州立井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14人,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在国内外造成严重影响。损失惨重,教训深刻,我们心情十分沉痛和内疚。总理于2月23日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研究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我们一定要吸取血的教训,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采取更为有力有效的措施,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全国人大常委会一直十分关心安全生产工作,重视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建设,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各位委员和人大代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安全生产提出了许多好的议案和建议,有力地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下面,我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重点报告煤矿安全方面的情况。

(一)年全国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去年年初,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把安全生产作为履行政府职能的重点任务,并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健全安全生产法制,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颁布《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二是加强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下达全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强化量化考核。三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关闭整顿小煤矿,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努力规范煤炭生产秩序;治理道路交通超限超载,整顿公路运输秩序,努力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强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了两次全国范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十一次专项督查,促进了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五是继续增加煤矿安全投入,2002年至年共安排58亿元国债资金用于国有煤矿瓦斯治理;同时,建立了煤矿企业安全费用强制性提取制度。地方各级政府在加强安全生产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年,全国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0.37万起,死亡136755人,虽比上年分别减少15.5万起和315人,但事故总量仍很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相继发生了河南郑煤集团大平煤矿“10·20”瓦斯爆炸(死亡148人)、陕西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11·28”瓦斯爆炸(死亡166人)、东方航空公司“11·21”空难(死亡55人)和今年“2·14”辽宁阜新矿业集团海州立井瓦斯爆炸(死亡214人)等特别重大事故。要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还需要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

(二)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

煤炭是我国能源的主体,占一次能源的70%左右,煤炭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举足轻重。煤矿是事故高发行业,煤矿安全是整个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去年全国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14起,其中煤矿特别重大事故有7起。煤矿事故多发频发,是煤炭工业长期负重爬坡、近两年超常增长、多种矛盾和问题集中显现的结果,也集中反映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1、煤炭生产供不应求,煤矿超能力生产。年我国产煤19.5亿吨,比上年增产2.5亿吨,增长13.2%,仍然供不应求。由于市场需求旺盛,煤炭价格上涨,受利益驱动,煤矿开足马力生产,甚至超能力生产,这成为事故频发的重要因素。最近出事故的三个煤矿,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超能力生产问题。

2、投入严重不足,安全基础薄弱。煤炭行业多年来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安全投入欠账很多。许多国有煤矿经过几十年的开采,已进入衰老期,其中主要生产设备老化、超期服役的约占三分之一。一些老矿井下使用的通风、提升运输和防爆电器等设备,不能确保安全。

3、我国煤炭赋存和开采条件差,易发事故灾害。受资源等条件的限制,我国煤矿95%以上为井工矿,其中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矿井占一半左右,煤层有自然发火的矿井占50%以上。海州立井、陈家山矿和大平矿都是高瓦斯矿井。随着开采深度的延伸,煤层内压力增大,瓦斯事故灾害危险性加大。

4、职工队伍素质下降,不适应安全生产要求。目前在煤矿井下一线作业很多是农民工,小煤矿基本都是农民工,有的未经认真培训就下井,违章现象大量存在。近年来,煤矿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90%以上是由于违章操作造成的。煤矿技术人员“断代”、流失也很严重。由于煤矿工作苦脏累险而又收入不高,矿业院校和采矿专业招生不足,分配到煤矿的学生也留不住。

5、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一些煤炭企业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规定和规章制度,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管理,内部管理松弛,安全管理漏洞很多,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排除,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不落实。煤炭行业管理薄弱,一些地方安全监管职责不清、监管不力;煤矿安全监察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也不够。

煤矿事故多发,有一定客观原因,但主要还是安全意识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技术攻关不到位,队伍培训不到位。必须从投入、技术、装备、体制、机制、管理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果断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三)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措施

各级政府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关爱职工生命的理念,真正把安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和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监察执法,深化专项整治,强化基础工作,加大投入力度,推进科技进步,创新体制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并逐步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1、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把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升格为总局,提高监管的权威性。同时,在总局内专设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强化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抓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提升国家监察的水平。二是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要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地方政府监管职责到位,哪一级政府管的煤矿,安全生产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一级政府的责任;监督和管理工作失职,也要追究责任。三是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所有煤矿都必须明确法人代表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一名行政副职主管安全工作,履行分管责任;明确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通风和防火、防瓦斯、防煤尘)工作负全责;坚持煤矿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机构派驻制度。四是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已经发生的煤矿重大事故,都要查清事故原因,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多渠道加大煤矿安全投入,建立国家、地方和企业共同投入的机制。国务院决定今年安排国债和中央预算内资金30亿元,支持国有煤矿安全技术改造,重点用于瓦斯治理。要求各级地方政府也要筹措资金,增加煤矿技术改造和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监督企业履行投资主体责任,抓住当前煤矿效益好的时机,按规定提足安全费用,并做到专款专用。今年煤矿安全技改投资预计达到150亿元。同时,在煤矿和其它高危行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制度,建立起促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的机制。

3、开展煤矿瓦斯集中治理,防范重特大瓦斯事故。一是严格执行“以风定产”的规定,凡超通风能力生产的矿井,必须把产量降到通风能力许可的范围内。二是高瓦斯和高突矿井,没有建立瓦斯抽放和监测系统的,没有落实综合防突措施的,一律限期整改。三是历史上有过瓦斯动力现象,但未按突出矿井管理的,一律按突出矿井管理。四是安全评估不合格的、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的矿井,一律停产整顿,经整顿仍不合格的予以关闭。对已经关闭的小煤矿、报废矿井和基建矿井等要加强巡查和监控,采取有力措施,防止私自招工、非法生产。五是对未经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矿井及其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矿井,坚决责令停产整顿。国务院办公厅已发出通知,对上述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还要推动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国家和地方都要制定煤层气综合开发规划。成立国家煤层气工程研究中心,推进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变害为利。

4、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一是把煤与瓦斯突出机理及预测预报等重大项目,列入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力争尽快取得突破。二是加大安全生产科研成果推广应用的力度。在煤矿推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高瓦斯煤矿要全部安装。三是制定相关政策,扶持发展矿业高等教育,扩大采矿工程类专业的招生规模,发展煤矿职业教育。四是督促煤矿企业加强职工安全技术培训,依法实行强制性安全培训制度,煤矿负责人和主要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在煤炭全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发挥煤矿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主人翁的监督作用。

5、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缓解煤炭供求矛盾和安全生产压力。一是搞好经济运行调节,继续努力缓解煤电油运供应紧张状况。二是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低耗能、环保型产业项目,推广节能降耗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抑制煤炭需求过快增长。三是加快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培育大型煤炭企业,提升具有安全保障的煤炭生产能力。

6、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国务院成立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要求各产煤省(区、市)人民政府成立由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组织本地区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成瓦斯治理督导组,进驻国有重点煤矿,实行重点监察、跟踪监察,真正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同时,从全国抽调煤矿安全专家,对瓦斯灾害严重、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逐个进行“会诊”,帮助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干部带班作业制度,煤矿企业负责人要深入井下带班作业、带班指挥,加强现场管理,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公共安全预案篇4

一、对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进行全面修订

(一)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修订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要突出抓好应急预案自身结构和内容的修订,重点解决框架结构不完善、内容涵盖不全面、各职能部门职责不规范、联动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尤其是要理顺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和应急管理工作体系的关系,使全市上下的应急指挥机构和工作机构相互衔接、相对统一。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后,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由市农牧业局负责制定或修订;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由市林水局负责制定或修订;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由市防火办负责制定或修订;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由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制定或修订;城市设施安全应急预案,由市建设局负责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由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和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市卫生局负责制定或修订;大规模应急预案,由市公安局负责制定或修订;特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由市新闻中心负责制定或修订。

(二)部门应急预案的修订。部门应急预案是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职责和盟直业务主管部门应急预案,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必须通过相互间的有效衔接,使其成为灾害预防处置的整体。市直部门要认真研究,在完善自身预案应对机制的同时,及时与其他部门协调沟通,从而实现点线处置与辐射联动的有机结合。部门预案修订完善后,报政府应急办备案。

市农牧业局制定或修订草原火灾、农牧业自然灾害和重大动植物疫情、重大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市防火办设立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市林业水务局制定或修订城乡旱涝灾害应急预案;市环保局制定或修订环境和生态安全应急预案;市安监局制定或修订工矿企业、公共场所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建设局制定或修订建设工程、供水、供热、供气等城市设施安全应急预案;市政府信息办公室制定或修订通信安全和信息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新闻中心制定或修订通讯报道安全应急预案;市交通局制定或修订公路运输安全应急预案;锡林浩特机场公司制定或修订航空运输安全应急预案;市财政局制定或修订金融安全应急预案;市供电局制定或修订电力设施安全应急预案;市商务局制定或修订粮食供应安全应急预案;市卫生局制定或修订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疫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公安局制定或修订重大刑事案件、恐怖袭击事件、涉外突发事件、规范较大的群众性事件、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和城市火灾等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市科技局制定或修订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三)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修订。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是整个应急预案体系的基础,修订重点是要切近实际,增强可操作性,切实把该类预案编制修订成条例清晰、内容明了、便于记忆、易于执行的应急预案。

市发改局负责督导全市重点项目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市经济局负责督导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编制修订工作;市商务局负责督导商贸行业企业的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市建设局负责督导建筑行业的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市安监局负责督导所监管企业的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市教育局负责督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预案编制、审议和修订工作;市卫生局负责督导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其他政府部门分别负责督导本系统下属单位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完成后要报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将预案目录及文号报市政府应急办。

(四)地方农村牧区应急预案的修订。农村牧区应急预案是(场)、(分场)和广大农牧民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行动指南,需要农牧民充分熟悉和掌握。各(场)要积极开展农村牧区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分场)的应急预案要立足于实际措施的运用。(分场)、社区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由各(场),各街道办事处组织部署和督促检查。(分场)、社区的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要报所属的(场)和街道办事处备案,主管部门将预案目录及文号报市政府应急办。

(五)重大活动单项应急预案的修订。鉴于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属于“一对一”预案,且具有时间性,因此,要通过此次预案修订工作规范预案编制程序,强化相关措施,使该类预案的编制能够随时满足举办大型活动的需要。举办较大规模的集会、庆典、会展、文化体育等活动,要按照“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报市政府应急办和政府法制办备案。以市委、政府名义举办的活动由牵头或承办单位负责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后报市政府应急办和政府法制办备案。

二、有关要求

公共安全预案篇5

今天,市政府召开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市政府研究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前,市委书记、市长*同志就开好这次会议作了指示和安排,市委常委会听取了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前一阶段我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分析形势,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防范风险能力。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近年来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能力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积极预防突发公共事件,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在控制疾病流行、处置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等方面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工作体系和应急机制。各部门、各单位不断加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建设,认真组织应急演练,有序开展应急宣传,应急管理工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成立了市应急委员会和18个专项应急指挥部,明确了委员会和专项应急指挥部的职责。二是以制定总体应急预案为龙头,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和修订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23个专业应急预案,建立了信息报告、物资资金保障、预案后评估等制度和预案启动、预案演练、预测预防等机制。三是创造条件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去年,酒钢公司围绕安全生产,进行了煤气管道泄露爆炸、炼铁炉爆炸等突发事件演练;市环保局进行了危险化学品泄露突发环境事件演练;市公安消防支队在人民商城进行了重特大火灾模拟演练。通过演练,检验了预案,积累了经验,锻炼了队伍。

总的来说,我市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为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初步建立了一套分工明确、配套科学的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一些常见灾害、易发事件、多发事故的处置都编制了相应的预案,队伍和装备配置基本到位。110、119、122等多台合一,实现了资源整合、互补。我市的应急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在实际应对各项突发事件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防范公共卫生事件方面,卫生、农林等部门加强监测,严防重特大传染病的发生;在处置事故灾害方面,安监部门及时制定了《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为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的指导;在应对自然灾害方面,各部门立足预防,落实措施,做艰苦细致的工作,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在预防社会安全事故方面,公安等部门针对每一项重大活动都制定了相关预案,加强安全保障,确保了各项重大活动的顺利开展。

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对应急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我市的应急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单位领导认识不到位。一些单位的应急机构还不健全、运转不顺畅、职责不明确,应急运行机制和工作责任制不落实,少数单位领导存在着侥幸心理。二是预案体系建设不牢靠。部分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有的停留在文字上。一些预案未经演练和检验,存在着准备措施不充分、操作规程不完善、应急队伍不到位等问题,需要在实践中加以规范和完善。三是预测、预警和协调联动机制不完善。有的部门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分析工作重视不够,危险源情况掌握得不够准确,信息不灵,难以有效防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网络建设相对滞后,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现象仍然存在。部门间协调机制不完善,多头指挥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四是应对突发事件的基础工作相对薄弱。有的部门应急资源的家底还不清晰,物资能源保障的能力建设有待于强化,有的部门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较差,一旦发生灾害,必然影响救援工作的开展。五是预案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预案演练、应急培训、宣传教育方面还没有走上正常化和规范化的轨道,群众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知识比较缺乏,一些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违章操作、缺乏安全措施等现象。

二、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并把这项任务作为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重要方面。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指出: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这两年,我省召开了两次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徐守盛省长和陆武成副省长在两次会上分别作了重要讲话,讲话指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安国利民的大事,是一件“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事。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保障。建立和完善应急体系,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保障公共安全的现实需要,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从我市的情况看,突发公共事件仍处于高发期。霜冻、沙尘暴等自然灾害比较频繁,给我市造成的经济损失较大;我市外来人口多、人员流动性强,各种食品中毒和流行性传染病仍时有发生;各类安全生产、道路交通、火灾等事故较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说到底就是要正确处理人与人、人与自然、国家与社会等方面的关系。公共安全领域出现的严峻形势,就是一种不和谐因素;突发公共事件频繁发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得不到有效保障,就不是和谐社会。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必须更加重视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二)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建立健全应急体系,提高应急管理水平,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就政府工作来说,就是全面提高行政能力。行政能力包括了应急能力,特别是应急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的能力。如果我们不能很好地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我们的一系列奋斗目标就无法实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政府的责任重于泰山。应急就是“应”人民群众之“急”,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这是应急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出发点。

(三)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打造“平安*”的内在需要。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为经济的发展提供基本保障,要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除了要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重要的是,要提供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要有公共安全作为保障。要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就要有效应对和处置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全力打造“平安*”。可以说,加强应急管理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就是促进经济发展,也是现代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我们必须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这项安国利民的大事做好。

三、扎实推进我市应急管理工作

根据全省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下一步,我市的应急管理工作在具体实施中要着重抓好七项工作。

第一项是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推动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预案体系建设是应急管理工作的起点,也是我市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预案分为全市性的总体应急预案、各类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镇街的应急预案、重点企事业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安全单项应急预案等六种,总体应急预案由市应急办编写,其他各类预案由相关部门、单位编写。所谓“纵”,就是按垂直管理的要求,从市到各部门、镇街、村(社区)和基层单位都要制订应急预案,不可断层;所谓“横”,就是所有种类的突发公共事件都要有人管,都要制订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不可或缺。相关预案之间要做到互相衔接,逐级细化。预案的层级越低,各项规定就要越明确、越具体。各有关部门、镇街要充分认识预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预案编制领导小组,抽调专门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工作。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规律,注意总结和汲取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教训,制定具有较强针对性和预见性的有效工作措施,努力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各类预案要明确应急工作的主体和职责,明确应急工作的程序和措施,注意上下左右的呼应和衔接,做到责任落实到岗、任务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要建立和完善联动协调制度,加强部门、镇街、军地、驻嘉单位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沟通协调。

第二项是统一领导,整体推进,加强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是应急管理工作的核心,要坚持统一领导,整体推进,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各部门要本着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建立和加强应急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人,明确分工,确保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人员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序展开救援工作。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注重专群结合,建立专家人才库,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公安、武警、部队和预备役民兵等在应急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建立各类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确保应急状态下能“拉得出、打得赢”。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推进专业组织和群众组织、志愿者组织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一个联动协调的应急网络。要加强应急队伍的演练、培训工作,提高应急管理的领导、指挥水平和应急救援人员专业技能。

第三项是预防为主,多方协作,加强应急工作的运行机制。预防是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和减轻灾害损失最经济、最有效、最安全的办法。要开展风险调查、隐患分析,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灾害与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建立和完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加强应急管理中的信息工作,信息报送要快速、真实、准确,规范报送要素和渠道,建立相关责任制度,充分发挥好各类宣传载体在应急处置和应急管理中的积极作用。要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的决策指挥制度和各方协作的应急处置机制,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基本原则,各部门、单位不仅要落实好自己负责的各类预案,还要做好纵向和横向的协同配合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的联动机制,明确各方职责,确保一旦有事,就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共同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今年计划安排2次预案演练,在5月下旬进行宾馆重特大火灾事故预案演练,通过演练,锻炼各级指挥人员的组织指挥能力,提高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同作战能力,增强公安和企业消防队伍的灭火作战能力,进一步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和灾后善后工作措施。在6月上旬进行公共场所重特大事故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提高公共场所突发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置能力,保障在我市举行的奥运火炬传递及庆典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

第四项是依靠科技,整合资源,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要加大应急平台和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应急指挥平台,充分利用和整合已有的场所、技术系统和设施,防止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各部门要积极改善应急处置的技术水平和设施、装备,提高应急工作的有效性。要在摸清现有各类应急装备“底子”的情况下,采取“联建”等方式,整合资源,加强应急装备建设。要做好应急处置所必须的重要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基本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衣物、饮用水等相关物资的调集和发放机制,以便及时、有序提供应急基本生活保障。5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应急物资技术装备情况的调查,摸清家底。

第五项是加强基层,突出重点,狠抓应急工作的薄弱环节。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在基层,要着重加强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和薄弱环节的应急管理工作。一要加强村和社区的应急管理工作。村和社区是社会构成的最基本的组成部分,要针对各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各类可操作的预案,构建村、社区级应急组织网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的应急管理能力。郊区办、城区办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二要高度重视和加强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应急能力是一个企业的综合实力的体现,也是形势发展对企业的必然要求。我市的重点企业,特别是高危企业,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应急有预案,救援有队伍,联动有机制,善后有措施。三要高度重视重要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重点部位,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体系建设,做好这些重点部位的应急管理工作。

第六项是以人为本,依法规范,推进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以人为本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出发点,依法规范是应急管理工作的根本要求。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原则,保证群众利益的最大化,同时,也要依法规范,尽量做到依法处置,防止。要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首要任务,优先采取人员避险措施,有效开展人员抢险活动,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最大程度减少危害。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处置工作,要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建设的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转变职能,把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将预案制定等应急管理工作,作为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职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加紧出台相关规章制度,逐步推进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公共安全预案篇6

(一)学生公共卫生安全意识淡薄

公共卫生的安全意识是通过高校的卫生教育进行宣传的,目前民办高校普遍对公共卫生安全知识的教育工作重视不足,在这种基础上,淡薄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是民办高校发生公共卫生危机的严重隐患,一旦发生大面积的集体疫情、或者遇到严重的其他危机事件时,很难进行有效的自我救护,造成疾病疫情的大规模扩散以及群体性恐慌事件。特别是很多民办高校学生在进入高校的校园之后,失去了父母和亲人生活上的关怀,部分民办高校学生对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视程度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他们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淡薄。

(二)学生公共卫生安全知识不足

目前民办高校的学生对公共卫生的基本常识了解的比较少,对如何防范公共卫生危机更是知之甚少,在这种情况下,民办高校学生的公共卫生知识的缺失往往给高校的公共卫生危机管理带来严重的问题。所谓公共卫生安全知识是指应对公共卫生危机、公共卫生是事故的必要的防范知识和基本的卫生常识。通过笔者的实地调查,目前在我国的民办高校,学生的公共卫生安全知识掌握情况不容乐观,超过60%的学生认为自己只有最基础的公共卫生安全知识,对于如何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没有经过充分的考虑。另有64.7%的学生坦诚自己在学校中从未接受过公共卫生安全教育,对民办高校的公共卫生危机管理工作不了解。

(三)民办高校公共卫生危机应急预案未得到有效实施

所谓民办高校公共卫生危机应急预案,是指民办高校在处理和处置公共卫生危机事件的过程中,事先拟定的用以在紧急时期进行有效处置的既定方案。民办高校公共卫生危机应急预案能够在发生突发性公共卫生危机的时候帮助民办高校有效的控制事态发展,保证民办高校正常的教学管理工作。但是从目前调查的情况来看,我国民办高校公共卫生危机应急预案的制定虽然比较完备,但是在实施方面,很多民办高校并未对现有的高校公共卫生危机应急预案进行有效的执行,造成了民办高校在公共卫生危机的管理方面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四)民办高校公共卫生管理职能不明确

我国民办高校公共卫生管理涉及多个方面,既包括公共卫生危机预案、制定和实施,也包括高校在处置公共卫生危机事件的管理机构、辅助部门等设定。目前我国民办高校普遍有公共卫生危机预案,但是在高校公共卫生管理的具体职责划分上,存在比较大的问题,高校公共卫生管理职能混乱,高校在公共卫生管理工作中没有清晰的思路,造成了目前在高校公共卫生危机管理中,缺乏统一的综合管理协调机构。

二、解决我国民办高校公共卫生危机管理的对策

(一)做好高校学生公共卫生危机教育与预防

民办高校公共卫生危机管理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事先预防,预防为主的思路是管理民办高校公共卫生工作的中心思路,加强民办高校公共卫生工作的措施很多,其中重要的方面即是加强对民办高校学生的公共卫生教育,通过教育普及高校公共卫生危机的应对知识,使民办高校学生在公共卫生危机发生是成为一个独立的应对个体,推动危机的尽快解决。应急教育的教育在于普及应急处置知识,包括在民办高校公共卫生危机爆发时如何进行自救和他救,通过常见的应急知识教育,帮助民办高校学生树立危机应对和防范的意识,在公共卫生危机爆发时,能够冷静面对、妥善处置。通过课堂授课、课下活动等形式,对民办高校学生普及应急教育,并加强训练和演练,做到防范于未然,提高民办高校学生应对危机的意识和能力。

(二)做好周密的公共卫生危机应急预案

在民办高校公共卫生危机管理中,制定科学周密的公共卫生危机应急预案对于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着重要的价值和意义,而制定科学周密的公共卫生危机应急预案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又可以细分为机构的设置和预案的制定两个方面:民办高校公共卫生危机预案的制定是高校公共卫生危机管理的软件。预案的制定,要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高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要结合民办高校的具体情况。

三、总结

公共安全预案篇7

市政府召开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今天。这次会议是市政府研究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前,市委书记、市长马光明同志就开好这次会议作了指示和安排,市委常委会听取了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前一阶段我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分析形势,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防范风险能力。下面,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近年来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政府保证公共平安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能力的迫切需要。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近年来。积极预防突发公共事件,努力减少灾害损失,控制疾病流行、处置事故灾难和社会平安事件等方面积累了许多珍贵经验,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工作体系和应急机制。各部门、各单位不时加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建设,认真组织应急演练,有序开展应急宣传,应急管理工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成立了市应急委员会和18个专项应急指挥部,明确了委员会和专项应急指挥部的职责。二是以制定总体应急预案为龙头,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和修订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23个专业应急预案,建立了信息演讲、物资资金保证、预案后评估等制度和预案启动、预案演练、预测预防等机制。三是发明条件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去年,酒钢公司围绕平安生产,进行了煤气管道泄露爆炸、炼铁炉爆炸等突发事件演练;市环保局进行了危险化学品泄露突发环境事件演练;市公安消防支队在人民商城进行了重特大火灾模拟演练。通过演练,检验了预案,积累了经验,锻炼了队伍。

市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效果,总的来说。为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初步建立了一套分工明确、配套科学的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一些常见灾害、易发事件、多发事故的处置都编制了相应的预案,队伍和装备配置基本到位。110119122等多台合一,实现了资源整合、互补。市的应急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实际应对各项突发事件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防范公共卫生事件方面,卫生、农林等部门加强监测,严防重特大污染病的发生;处置事故灾害方面,安监部门及时制定了重特大平安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为重特大平安事故的处置提供了有益的指导;应对自然灾害方面,各部门立足预防,落实措施,做艰苦细致的工作,将人员伤亡和财富损失减少到最低水平;预防社会平安事故方面,公安等部门针对每一项重大活动都制定了相关预案,加强平安保证,确保了各项重大活动的顺利开展。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对应急管理的要求不时提高,但是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市的应急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局部单位领导认识不到位。一些单位的应急机构还不健全、运转不顺畅、职责不明确,应急运行机制和工作责任制不落实,少数单位领导存在着侥幸心理。二是预案体系建设不牢靠。局部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有的停留在文字上。一些预案未经演练和检验,存在着准备措施不充分、操作规程不完善、应急队伍不到位等问题,需要在实践中加以规范和完善。三是预测、预警和协调联动机制不完善。有的部门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分析工作重视不够,危险源情况掌握得不够准确,信息不灵,难以有效防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网络建设相对滞后,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现象仍然存在部门间协调机制不完善,多头指挥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四是应对突发事件的基础工作相对单薄。有的部门应急资源的家底还不清晰,物资能源保证的能力建设有待于强化,有的部门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较差,一旦发生灾害,肯定影响救援工作的开展。五是预案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预案演练、应急培训、宣传教育方面还没有走上正常化和规范化的轨道,群众自身的平安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知识比较缺乏,一些企业不同水平地存在违章操作、缺乏平安措施等现象。

二、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要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并把这项任务作为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重要方面。党的十七大演讲强调指出: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这两年,省召开了两次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徐守盛省长和陆武成副省长在两次会上分别作了重要讲话,讲话指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安国利民的大事,一件“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大事。必需充分认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保证。建立和完善应急体系。保证公共平安的现实需要,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从我市的情况看,突发公共事件仍处于高发期。霜冻、沙尘暴等自然灾害比较频繁,给我市造成的经济损失较大;市外来人口多、人员流动性强,各种食品中毒和流行性污染病仍时有发生;各类平安生产、道路交通、火灾等事故较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说到底就是要正确处置人与人、人与自然、国家与社会等方面的关系。公共平安领域呈现的严峻形势,就是一种和睦谐因素;突发公共事件频繁发生,人民群众生命财富得不到有效保证,就不是和谐社会。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需更加重视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二)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建立健全应急体系。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就政府工作来说,就是全面提高行政能力。行政能力包括了应急能力,特别是应急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的能力。如果我不能很好地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一系列奋斗目标就无法实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政府的责任重于泰山。应急就是应”人民群众之“急”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这是应急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出发点。

(三)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打造“平安”内在需要。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为经济的发展提供基本保证。除了要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重要的要提供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要有公共平安作为保证。要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就要有效应对和处置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全力打造“平安”可以说,加强应急管理就是维护和发展生产力,就是促进经济发展,也是现代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必需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这项安国利民的大事做好。

三、扎实推进我市应急管理工作

结合我市实际,根据全省会议精神。下一步,市的应急管理工作在具体实施中要着重抓好七项工作。

横向到边”推动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预案体系建设是应急管理工作的起点,第一项是坚持“纵向到底。也是市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预案分为全市性的总体应急预案、各类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镇街的应急预案、重点企事业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平安单项应急预案等六种,总体应急预案由市应急办编写,其他各类预案由相关部门、单位编写。所谓“纵”就是按垂直管理的要求,从市到各部门、镇街、村(社区)和基层单位都要制订应急预案,不可断层;所谓“横”就是所有种类的突发公共事件都要有人管,都要制订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不可或缺。相关预案之间要做到互相衔接,逐级细化。预案的层级越低,各项规定就要越明确、越具体。各有关部门、镇街要充分认识预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预案编制领导小组,抽调专门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工作。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规律,注意总结和汲取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教训,制定具有较强针对性和预见性的有效工作措施,努力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各类预案要明确应急工作的主体和职责,明确应急工作的顺序和措施,注意上下左右的呼应和衔接,做到责任落实到岗、任务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要建立和完善联动协调制度,加强部门、镇街、军地、驻嘉单位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沟通协调。

整体推进,第二项是统一领导。加强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是应急管理工作的核心,要坚持统一领导,整体推进,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各部门要本着立足现实、空虚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建立和加强应急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人,明确分工,确保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人员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序展开救援工作。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注重专群结合,建立专家人才库,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公安、武警、部队和预备役民兵等在应急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建立各类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确保应急状态下能“拉得出、打得赢”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推进专业组织和群众组织、志愿者组织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一个联动协调的应急网络。要加强应急队伍的演练、培训工作,提高应急管理的领导、指挥水平和应急救援人员专业技能。

多方协作,第三项是预防为主。加强应急工作的运行机制。预防是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和减轻灾害损失最经济、最有效、最安全的方法。要开展风险调查、隐患分析,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灾害与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建立和完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加强应急管理中的信息工作,信息报送要快速、真实、准确,规范报送要素和渠道,建立相关责任制度,充分发挥好各类宣传载体在应急处置和应急管理中的积极作用。要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的决策指挥制度和各方协作的应急处置机制,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基本原则,各部门、单位不只要落实好自己负责的各类预案,还要做好纵向和横向的协同配合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的联动机制,明确各方职责,确保一旦有事,就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共同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今年计划布置2次预案演练,5月下旬进行宾馆重特大火灾事故预案演练,通过演练,锻炼各级指挥人员的组织指挥能力,提高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同作战能力,增强公安和企业消防队伍的灭火作战能力,进一步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和灾后善后工作措施。6月上旬进行公共场所重特大事故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提高公共场所突发平安事故的应对处置能力,保证在市举行的奥运火炬传送及庆典活动的平安顺利进行。

整合资源,第四项是依靠科技。加强应急保证体系建设。要加大应急平台和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应急指挥平台,充分利用和整合已有的场所、技术系统和设施,防止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各部门要积极改善应急处置的技术水平和设施、装备,提高应急工作的有效性。要在摸清现有各类应急装备“底子”情况下,采取“联建”等方式,整合资源,加强应急装备建设。要做好应急处置所必须的重要物资的储藏、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基本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衣物、饮用水等相关物资的调集和发放机制,以便及时、有序提供应急基本生活保证。5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应急物资技术装备情况的调查,摸清家底。

突出重点,第五项是加强基层。狠抓应急工作的单薄环节。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在基层,要着重加强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和薄弱环节的应急管理工作。一要加强村和社区的应急管理工作。村和社区是社会构成的最基本的组成局部,要针对各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各类可操作的预案,构建村、社区级应急组织网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的应急管理能力。郊区办、城区办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二要高度重视和加强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应急能力是一个企业的综合实力的体现,也是形势发展对企业的肯定要求。市的重点企业,特别是高危企业,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平安生产管理,做到应急有预案,救援有队伍,联动有机制,善后有措施。三要高度重视重要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重点部位,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体系建设,做好这些重点部位的应急管理工作。

公共安全预案篇8

关键词:应急管理;常态化;法治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30-0317-03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转型,中国的突发事件不断发生,不仅重特大自然灾害连续出现,而且事故灾难频发,社会安全事件及其新的样态,如暴力恐怖事件也不断冲击人们的眼球和神经,给社会安全、应急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但就个体与个别地方而言,就社会生活中的各种事件而言,应急突发事件毕竟是一个小概率事件,于是现在的应急管理,就出现了如钟开斌在分析目前的公共安全教育一样的情况:“在灾害发生后的非常态时期,通常会出现一段关心公共安全教育,注重了解和学习防灾减灾知识、应急技能的短暂的关注期和热情期。灾害发生后,由于突如其来的强烈冲击以及造成的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容易形成强烈的‘聚光灯’效应,安全意识和应急技能很容易成为媒体报道的焦点和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公共安全教育也成为政府积极倡导和推动的重点工作。在轰轰烈烈的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的常态时期,全社会很快回归为不关心公共安全教育,不注重了解和学习防灾减灾知识、应急技能的长时间的遗忘期和冷淡期。灾害结束后,随着相关工作由抢险救援转入灾后恢复重建阶段,媒体对灾害和灾区关注度急剧下降,普通民众在经历了前期关注抢险救援的‘审美疲劳’以及对公共安全教育短暂的学习热情后,重新回归到正常的生活、学习、工作中,此时公共安全教育很可能不再成为民众关心、政府关切、媒体关注的话题。特别是,与看得见摸得着、轰轰烈烈、很出声很出彩的抢险救援这项显性工作相比,公共安全教育这项隐形的基础性工作显得默默无闻、不出声、不出彩,并且有时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因此不容易得到政府官员和普通民众的重视。有些官员和民众缺乏忧患意识,存在侥幸心理;一些地方和单位还没有把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不愿意把钱用在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方面,‘有钱买棺材,没钱买药’。其结果是,公共安全教育往往成为一阵风,‘灾害来跟着来,灾害走跟着走’,无法持久和深入;全社会‘好了伤疤忘了疼’,缺乏深入反思和总结提高,未能做到‘吃一堑、长一智’。”[1] 当突发事件再次发生时,我们又重复昨天的一切。

对待应急管理和安全的思想、态度和行为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如何能让应急管理能够切实“应急”,不再疲于奔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让应急管理既能治标,也能治本,当突发事件发生时我们能胸有成竹,泰然处之。把全民公共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意识和能力的提高常态化和法治化,把政府应急工作纳入常态管理中,平时就做好各项预防和准备工作,努力提高处置和恢复能力。笔者认为,把应急管理常态化与法治化治理应是不二的治本之策。

一、把公民公共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意识和能力的提高常态化和法治化

公民危机意识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应急管理的效果。因此,发达国家不惜花费巨资对公民进行经常性的危机意识教育和培训。一些国家应急管理部门设有教学培训机构,旨在推进全民减灾教育运动,提高的公民危机意识,增强灾害互助关爱精神。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对应急管理人员进行教学培训,在教学培训和实际工作中注重开展演练,以此来检验教学的效果。防灾安全教育分为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企业教育。发达国家十分重视学校安全教育,从小学抓起,把防灾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大纲。社会安全教育一般通过各种社区活动开展。

在日本,有防灾教育及培训中心,面向公众开设各种减灾培训、急救培训等课程。模拟灾害现场,让市民体验地震、海啸、泥石流、火灾等灾害的破坏力。日本的防灾教育特点是,在点上抓学生教育,在面上开展国民防灾教育运动。把防灾应急内容融入到各门课中,使学生增强防灾应急安全意识,掌握应对各种灾害的相关知识,提高防灾实践能力,在灾害中实现“自救”。 一般在日本从小学就开始进行防灾减灾的训练,每年都有一到两次的防灾训练。关东大地震后,日本把每年9月1日定为“防灾日”,各地还建立了很多防灾安全科技教育场馆,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普及防灾训练和教育。他们的做法很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中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已对全社会的公共安全意识和应急技能培养作了原则性规定,但不具体,可操作性差。笔者认为,当前应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工作方案以及配套管理办法,建立公共安全教育的常态化法治化管理机制。同时,要提高公共安全教育在各级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中的比重,使之成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具有约束性的“硬指标”,由此增强其对公共安全教育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以及对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把应急预案的制定、修改完善和演练常态化和法治化

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的应急行动方案,是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与单位应对突发公共危机事件的计划和步骤,也是一项制度保障。

目前应急预案编制与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一些必要的预案缺乏,如2008年初南方雨雪冰冻灾害发生时就缺乏应对极端天气的预案,造成只能通过会议来应对突发事件。在一些乡镇缺乏地震应急预案,导致意料之外的地震出现时手脚无措。二是有些应急预案质量低,操作性不强。有的照搬照抄上级的、他人的预案;有的预案通篇都是原则性用语,上下一般“粗”,没有可操作的实际内容;有的执行主体不明,预案内容与实际工作脱节。三是应急预案之间缺乏衔接,协调性差。有的预案内容前后矛盾,应急响应级别和响应行为衔接混乱;有的预案没有征求部门意见和经过专家评审,预案之间衔接不够,导致后部门职责交叉,意见不统一,产生矛盾。四是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滞后。有的单位将应急预案制定后就束之高阁,对预案中规定的处置原则、要求、程序及技能等不进行培训,更不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进行演练,使预案成为应付上级检查的“摆设”;有的在预案实施后发现有许多不适应之处,也不进行修订、完善,致使预案再次启动时出现问题。五是应急预案实施与现有投入很不适应。如预案中明确的应急保障,在实际中因财力有限,难以投入大量资金确保实现。此外,应急预案的修订、宣传、培训、演练和评估等也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培训与演练根本就没有。

为此,应急预案必须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凡是与突发事件应急相关的单位都应参加到预案的制定中来,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当完整地包含应急策划过程(风险评估,脆弱性分析,能力评估),应急准备过程(教育宣传培训和演练),应急响应过程,应急恢复,应急评估和改进。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应急预案是根据以往的经验和可能出现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编制的,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差距,且突发公共事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也具有不同的特征。因此,必须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我们不仅要对应急预案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而且特别要强化预案的应急演练。应急演练是应急准备的重要环节,通过演练可以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可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缺陷,验证预案在应对各种情况下的适应性;可以检验应急工作机构是否完整,应急反应和应急救援能力是否提高,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是否协调一致,从中找出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修正的地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应积极推进应急宣传教育演练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镇,增强公众应急意识,提高应急反应处置能力。从日本的救灾应急经验来看,对中小学生和普通群众的应急安全素质培养,平时经常性的应急演练是非常重要的,甚至可以说是最重要的。“当前,发达国家应急管理的发展趋势是越来越注重预防,突出‘未雨绸缪,防范未然’的应急管理理念,针对薄弱环节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减少发生灾难的可能性,降低灾难可能带来的损失。” [2]预案及其演练就是设立、检验预防措施是否到位的重要环节。应当以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抓手,制定好、演练好应急预案,切实做好事故灾难的预防和准备工作。

只有用常态化和法治化的办法加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把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准备工作做实做细,做到胸有成竹,处变不惊,才能真正防患于未然。

三、把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和法治化

加强政府公共安全管理职能,构建自上而下合理设置相应的公共安全危机管理体系,尤其要改变县、区、镇、村基层管理缺失的状况。以法律法规为保障,明确社会各阶层在公共安全事件中的职责和具体途径以及所应扮演的角色,规范在公共安全事件发生时社会公众的行为。将目前分散的应急指挥中心如供水、供电、燃气、交通等指挥中心或值班室进行联网,统一报警号码,采取“集中报警,分类分级处警,统一监督管理”的指挥模式。设立公共安全常设管理机构,促进各职能部门的资源共享和有机衔接,全面控制各类安全隐患。以往应急管理多是“轻防范、重治理”,事前不认真防范,不认真准备,而将大量的人、财、物力投入到日后的处置上。对此,要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体制和社会安全防控体系,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把主要公共安全资源投入和注意力放到事前监督检查上,用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抽查来督促企业形成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机制、规范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的风险应对机制。同时在安全生产监管中引入群众参与,让广大群众和专业人士都参与到重点企业隐患排查、污染举报、督促整改上来,用官民的智慧共同来应对事故灾难。一定要把隐患和风险当事故一样认真对待,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力者,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者,应急准备和措施不充分者进行严格问责,方能尽量杜绝人为的公共安全事故,降低自然安全事故所带来的损失。

四、把应急事件的问责常态化和法治化

“官员问责制在《突发事件应对法》中主要体现在第63条,该条规定的问责方式是“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有所列八种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值得补充说明的是,官员问责制的实施效果不能仅仅取决于处罚的力度,最主要的是明确问责的对象和范围,实践中防止随便找个替罪羊的现象。官员问责制是柄双刃剑,用之不当反而会背离问责制的初衷。为此要加强问责制的程序化和法治化,从制度的角度追究真正的责任官员。从问责制的角度出发,向责任官员问责是应当的,但谁真正应被问责、还有谁应被问责应是每一次突发事件成功应对后都应值得深思的问题。《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官员问责制的规定还稍显粗糙、程序化和法治化程度都不是很高,在以后突发事件应对中的实施还需要进一步细化[3]。今后我们应把问责的主体、对象、条件、内容、程序法治化,把领导责任、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分清,被问责者心服口服。

另外,现有的问责制度,从《突发事件应对法》到《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都明显显示出对“问责”的规定都只停留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责任追究”层面,没有充分考虑对突发事件发生前的预防和准备过程中企业、单位和政府应有责任。这种结果问责的制度安排使得突发事件发生前为应对突发事件应该做好的预防和准备工作停留在文件和会议中,或者是搞形式主义、走过场。这样该有的预案要么没有,要么就放在保险柜里,根本没有实战演练。该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依然故我,该准备的人财物与场地设施付诸阙如,强有力的统一的指挥系统更谈不上。事故就只能不可避免地发生,应对时就只有仓促上阵和手忙脚乱了。

所以应考虑用法律和严密的制度把政府和企业的保障公共安全义务在预防和准备应对的过程中固定下来,并细化到各个终端,对生产生活中各种风险实行常态化管理。实行问责制前移,运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把事前预防各项制度的落实与否作为决定干部进退和企业前途的重要条件,从根本上解决好长期以来事前预防制度缺失和“落空”问题,有效降低事故灾难发生的机率。“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政绩、企业业绩内容,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要把安全规划和控制考核指标落到实处。”[4]对事故灾难预防和准备、应对纳入常态化管理,改变重应急轻预防的做法,事前就把该做的工作做好。否则,就会面临严厉的问责。这样才能切实避免重特大事故的频繁发生。

总之,只要我们能够把应急管理相关的宣传教育培训、预防准备、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问责制度安排等常态化和法治化,我们在突发事件目前就会变被动为主动,不会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四处救火,到处应急,把突发事件发生的机率降到最低,把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让政府不管是平时的常态管理还是非常态的应急管理都让人民满意。

参考文献:

[1] 钟开斌.公共安全教育应走出“冷热循环”[N].光明日报,2013-04-06(8).

[2] 江川.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案例与启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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