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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8篇

时间:2023-12-04 10:01:02

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篇1

近年来,区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区五年规划的工作要求,把普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贯穿于组织工作,认真分析把握普法工作与干部工作的共性特点和结合点,坚持在干部培训中落实普法,在干部考察中体现普法,在普法中提*部依法行政的素质和能力。 一、增强意识,坚持把普法工作纳入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落到实处。 普法工作是加快法治建设步伐、建设民主法制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区委组织部充分认识到普及法律知识、常识对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党和政府办事效率的重要性,在近年来的干部培训中,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安排法律课程的培训,对各级干部进行法律知识的灌输,不断强化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理念,促进干部知识结构的改善和知识面的丰富。区委组织部一是在举办区管正职领导干部专题知识讲座、区管副职领导干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各类主体班次的培训中,把法律知识的学习作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来进行安排。二是重视法律知识培训的效果,通过名师授课、动态互动教学等有效的学习形式,促进干部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入耳、入脑、入心。三是加强法律培训师资库建设,注重提高法律专家学者在浦口干部培训师资库中的比重,将授课经验丰富、知识渊博的高校法学教授纳入培训师资信息库,保持经常的沟通联系,保证了干部培训的质量和水平。 二、突出培训重点,坚持把法律知识培训作为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的必要环节抓紧抓实。 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是提升干部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知识的掌握运用是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和干部履行职责的必备条件,干部对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直接制约着依法行政的水平。在近年来的干部培训工作中,我们注重在大范围的法律基础知识培训和针对性的法律专业知识培训的有机结合上下功夫。一是针对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各级干部迫切需要学习、了解、掌握WTO法规知识的情况,适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WTO法规知识的培训,对各类干部特别是从事经济工作的干部进行了“充电”。二是《行政法》颁布实施后,区委组织部又会同人事、司法等部门,在全区公务员队伍中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行政法》知识培训,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三是区委组织部还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干部的工作性质、从业特点、对法律知识需求的个性差异,分别“开小灶”,开展相应的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部履行职责、服务“两个率先”的能力和水平。如组织镇街副职领导干部培训班时,为了增强镇街干部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水平,组织部特意安排了《经济合同法》的课程,进行专题辅导讲解;针对中青年干部法律基本知识比较欠缺的实际,组织部又把《法学概论》作为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培训重点,并结合能力素质测试,检验干部学法的成果。 三、强化考察,坚持把依法行政能力作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标准来检验干部队伍。 依法行政是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的高低,是衡量领导班子能力强弱的重要标准之一,体现着领导班子建设的水平,影响着一个单位的整体形象。近年来,区委组织部在干部工作中,加大了对区管领导班子、干部依法行政情况的考察力度,对依法行政意识强、依法行政水平高的班子和干部进行褒奖,对依法行政意识弱、依法行政水平低的班子和干部进行批评和鞭策,通过积极有效的干部考察工作,不断增强领导班子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运用,带动普通干部群众学法、知法、用法的开展,为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深入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

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篇2

一、指导思想

全局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紧紧围绕党的十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市“两快两带三先”新目标新定位,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公务员培训计划,大力加强全局公务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广大公务员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

二、总体目标

通过法治理念教育培训活动,全面提升我局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公务员懂法、学法、用法的能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全体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提高经济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打造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政府,促进权力在法治的轨道内规范运行;全面提升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水平,促进我局公务员在实际工作中自觉承担起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维护者和践行者的职责使命,树立我局公务员“懂法、守法、为民、务实”的良好形象。

三、对象范围

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的对象范围包括:我局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四、活动内容和形式

我局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要与市“领导干部从政道德专题教育”主题活动及“六五”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以“培育法治理念,提高法治水平”为核心,以普及公务员基本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积极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形式是:

(一)全员培训。坚持集中教育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在一年的时间内对我局公务员进行法治理念全员轮训。培训要按照省公务员局印发《省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大纲》(附件1)进行。同时要注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与统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培训采取集中辅导、网络学习等形式,注重提升我局公务员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养。公务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其中,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24学时。

(二)法律知识专题学习活动。我局举办与本系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学习活动,促进广大公务员熟练掌握自身工作所需要的法律知识和能力。学习活动课采用专题讲座、专门业务培训班等形式进行,本单位全体公务员参加,学时一般不得低于2个学时。

(三)开展法律知识“每日一题”活动。各处室根据省编印《全省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每日一题”》(另发)具体组织开展。我局公务员在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同时,主动完成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每日一题”,检验培训成效,营造学习氛围。检查评比阶段,局将对各处室开展“每日一题”情况进行抽查。

(四)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各处室在“每日一题”和法律知识培训的基础上,由局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检验学习培训成果,进一步扩大影响、营造氛围。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五)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与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利用局内网举办法治理念论坛、编演法治文艺节目以及法律法规社会咨询宣传等活动,不断加强法治文化载体建设,加大法治文化传播力度,营造机关法治文化氛围。

(六)制定和健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行为规范。局根据实际和工作职责制定和健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行为规范,进一步明确各项工作责任主体、工作流程、日常监督和违规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等机制,保证我局公务员依法履职、依法办事。

五、工作安排和实施步骤

我局公务员法治理念教育培训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7月上旬,按照(徐人社发[2013]184号)通知要求,制定我局主题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7月中旬至2013年底,各处(室)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务实管用的主题教育培训系列活动。

(三)检查评比阶段。2014年2月,我局进行活动总结评比,检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同时做好迎接市委组织部等部门的检查评比工作,组织人员参加市法律知识竞赛。

六、组织领导

我局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由办公室牵头、法规处参与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阳光政府、服务政府的内在需要,也是不断加强我局公务员队伍建设,为加快“两个率先”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必然要求。公务员法治理念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处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建立统筹机制,以教育培训活动的扎实开展推动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篇3

近年来,区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区五年规划的工作要求,把普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贯穿于组织工作,认真分析把握普法工作与干部工作的共性特点和结合点,坚持在干部培训中落实普法,在干部考察中体现普法,在普法中提*部依法行政的素质和能力。 一、增强意识,坚持把普法工作纳入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落到实处。 普法工作是加快法治建设步伐、建设民主法制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区委组织部充分认识到普及法律知识、常识对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党和政府办事效率的重要性,在近年来的干部培训中,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安排法律课程的培训,对各级干部进行法律知识的灌输,不断强化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理念,促进干部知识结构的改善和知识面的丰富。区委组织部一是在举办区管正职领导干部专题知识讲座、区管副职领导干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各类主体班次的培训中,把法律知识的学习作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来进行安排。二是重视法律知识培训的效果,通过名师授课、动态互动教学等有效的学习形式,促进干部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入耳、入脑、入心。三是加强法律培训师资库建设,注重提高法律专家学者在浦口干部培训师资库中的比重,将授课经验丰富、知识渊博的高校法学教授纳入培训师资信息库,保持经常的沟通联系,保证了干部培训的质量和水平。 二、突出培训重点,坚持把法律知识培训作为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的必要环节抓紧抓实。 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是提升干部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知识的掌握运用是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和干部履行职责的必备条件,干部对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直接制约着依法行政的水平。在近年来的干部培训工作中,我们注重在大范围的法律基础知识培训和针对性的法律专业知识培训的有机结合上下功夫。一是针对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各级干部迫切需要学习、了解、掌握WTO法规知识的情况,适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WTO法规知识的培训,对各类干部特别是从事经济工作的干部进行了“充电”。二是《行政法》颁布实施后,区委组织部又会同人事、司法等部门,在全区公务员队伍中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行政法》知识培训,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三是区委组织部还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干部的工作性质、从业特点、对法律知识需求的个性差异,分别“开小灶”,开展相应的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部履行职责、服务“两个率先”的能力和水平。如组织镇街副职领导干部培训班时,为了增强镇街干部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水平,组织部特意安排了《经济合同法》的课程,进行专题辅导讲解;针对中青年干部法律基本知识比较欠缺的实际,组织部又把《法学概论》作为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培训重点,并结合能力素质测试,检验干部学法的成果。 三、强化考察,坚持把依法行政能力作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标准来检验干部队伍。 依法行政是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的高低,是衡量领导班子能力强弱的重要标准之一,体现着领导班子建设的水平,影响着一个单位的整体形象。近年来,区委组织部在干部工作中,加大了对区管领导班子、干部依法行政情况的考察力度,对依法行政意识强、依法行政水平高的班子和干部进行褒奖,对依法行政意识弱、依法行政水平低的班子和干部进行批评和鞭策,通过积极有效的干部考察工作,不断增强领导班子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运用,带动普通干部群众学法、知法、用法的开展,为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深入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

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和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以提高科学发展能力为重点,坚持分级分类、全员培训的原则,创新培训形式,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推动干部思想素质、理论素质和能力素质的提高,促进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

二、培训目标

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积极创新教育培训工作机制,扩大教育培训覆盖面,根据干部的不同特点,科学合理地设置教育培训内容和形式,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地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激发学习的内在动力和潜能。通过教育培训,广大干部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修养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明显提高,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本领显著增强,掌握和运用新思想、新知识的能力得到明显提高,逐步形成勤奋好学、勤于思考、学以致用的优良学风。

三、培训内容和形式

(一)政治理论教育

培训内容:围绕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的十会议精神,学习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专题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实现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的高度统一,充分调动全体党员干部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

培训形式: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

培训对象:全体干部职工

培训时间:全年

(二)党风廉政教育

培训内容: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市实施办法,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理论学习。集中开展党纪政纪条规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教育,通过上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

培训形式: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

培训对象:全体干部职工

培训时间:全年

(三)司法行政业务培训

1、领导干部培训班(二期)

培训内容:开展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深入开展《律师法》、《公证法》、《人民调解法》等与司法行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掌握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

培训形式:理论学习和实地考察相结合

培训对象:局领导、县(市)区司法局领导、局机关处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培训时间:待定

2、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班

培训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人民调解法》及人民调解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增强人民调解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学习掌握信息化统计技能,规范调解工作程序和档案文书制作,增强调解员依法调解意识、提高依法调解能力,提高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

培训形式:集中授课

培训对象:各县(市)区专职人民调解员

培训时间:上半年

3、司法助理员培训班

培训内容:学习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所需要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巧,深化司法所工作业务知识学习,掌握信息化统计技能,全面提高司法助理员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

培训形式:集中授课

培训对象:司法所长及司法助理员

培训时间:下半年

4、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培训班

培训内容:组织专职社工进行知识更新培训,开展心理学、教育学、法学、社会学等与矫正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掌握信息化统计技能,提高综合素质。

培训形式:集中授课

培训对象:社区矫正专职社工

培训时间:下半年

5、普法培训班

培训内容:围绕“六五”普法宣传重点,创新工作理念,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法制宣传工作,努力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实施,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指导水平,创新普法宣传工作新模式。

培训形式:理论学习与实地考察相结合

培训对象:市法制宣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涉法单位联络员,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及宣传科长。

培训时间:上半年

6、依法治市联络员培训班

培训内容: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

培训形式:集中学习

培训对象:市依法治市联络员

培训时间:下半年

7、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

培训内容: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法规知识、业务基础知识及实际应用技能

培训形式:讲座、座谈

培训对象: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者、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法律援助联络站负责人。

培训时间:下半年

8、司法鉴定人培训班

培训内容:鉴定程序通则、鉴定人出庭常识、鉴定机构实验室认证认可申请程序。

培训形式:集中学习

培训对象:司法鉴定所负责人、司法鉴定人

培训时间:上半年

9、司法鉴定财务管理及档案业务培训班

培训内容:鉴定机构财务管理制度、鉴定文书制作、档案管理。

培训形式:集中学习

培训对象:司法鉴定所负责人、财会人员、档案管理人员

培训时间:下半年

(四)继续教育培训

培训内容:政治思想理论,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更新与扩展

培训形式: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

培训对象:全体公务员、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

培训时间:全年

(五)落实相关单位的各类培训

按照省厅、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等各有关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安排,组织、选派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完成培训任务。

四、培训要求

1.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培训工作,确保各项培训计划的贯彻落实。

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篇5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全县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通过扎实有效的开展培训,培育实用法制执法人才,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制保障。

二、培训目标

对全县持证行政执法人员和新申请办证人员分别进行集中的法制素质能力培训。同时,针对一些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及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纲领性文件,侧重开展临时性的培训。从而使全县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普遍增强,法律知识水平普遍提高,基本具备胜任本职工作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法律素质较高、执行力较强的行政执法队伍。

三、培训原则

1、注重培训质量原则。培训质量是开展培训工作的灵魂,必须把提高培训质量作为培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培训不仅要着眼于法制理论学习,更要注重联系行政执法工作实践,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制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突出培训重点原则。要紧密结合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坚持突出重点、按需培训,提高法制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

四、培训内容

1、专业法律知识。主要包括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掌握贯彻执行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知识。

2、通用法律知识。主要包括所有执法人员应当掌握的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黑龙江省行政执法条例》及行政法学基本理论等通用法律知识。

3、执法实践能力。主要包括法律逻辑思维、运用法学理论知识解决实践问题能力,及在执法中遇到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的解决方式、方法、措施等。

五、有关要求

1、市政府已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区县(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内容。我县的法制培训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部门的科学指导下进行。具体培训工作和考试工作由县政府法制部门统一负责协调组织实施。

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篇6

一、当前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存在的几个问题

(一)对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思想认识不足

当前,许多地方领导对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工作思想认识不足,认为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工作是一项软任务,搞得好坏无关紧要,少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领导认为宣教工作投入大,见效慢,抓与不抓差距不大,还有的热衷于轰轰烈烈造声势,总是应付一下就算完事,认为只要进行过宣传,发放过资料,讲过课就完成了任务,没有真正去考虑这项工作到底使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提高了多少,干部群众需要什么样的法律宣传等实际问题,导致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工作流于形式。

(二)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形式单一

几年来,我们在教育培训上大多采用“灌输式”教学,致使学习的同志始终处于被动状态,不能有效激发学习的积极性,削弱了教育培训工作的吸引力,影响效果。教学者之间缺少必要的交流、讨论,不能达到良好效果的目的,不利于各级领导干部更好的掌握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基本内容。

(三)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缺乏专业队伍

基层国土资源部门缺乏专门的宣教机构,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中主要采取国土资源部门干部职工自行组织的讲授人员,参与宣讲的干部宣讲经验不够丰富,整体的宣传素质也不高,往往是照本宣科。有些宣讲干部对知识掌握得还不够准确,甚至存在理解偏差,往往对干部群众提出的疑问不能正确解答。

二、抓好宣传教育培训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对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有效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是党中央明确指出的。中央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目的就是通过开展宣教活动,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提高,乡镇村基层干部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观念意识不断增强。乡镇领导干部和国土工作人员要在学法、守法上作表率、当模范,做到依法行政。基层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要增强其使命感,避免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工作流于形式。要不断深入到基层,了解具体实际情况,注重教育的实效。要把国土资源普法重点放在增强基层 群众的权利义务观念上,即从维护基层群众权益的角度,促使他们增强国土法律意识。

(二)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

在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中,一是要在宣传教育培训的对象,内容上有重点,在手段、方式上要有创新。宣传培训的内容要突出实用性,针对性和通俗性、要从基层干部群众的需要出发,增强基层乡镇,村干部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意识,激发他们参与国土资源管理的积极性。二是要采取生动活泼、简而易懂的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积极采用案例式,互动式等培训方式,重点宣传与干部群众生产生活和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的能动性,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从而在全社会营造一种浓厚的学习氛围,确保教育培训收到预期效果。

(三)提高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培训的宣教队伍综合素质

宣传教育是国土资源工作的“形象工程”,宣传教育工作的创新不仅是全国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有力举措,也是落实国土资源宏观调控的有效途径,更是国土资源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直接体现。因此,要加大宣教干部队伍培训力度,培养一批熟悉国土资源法律,具有丰富专业知识的宣教人员,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长期化、制度化、有效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考核体系

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逐步健全和完善教育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实效。为此,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督查考核,量化考核,确保取得实效。

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篇7

以更新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和法律监督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为核心,坚持把培训数量与培训质量结合起来,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区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高检院制定的《干部教育培训十五规划》和自治区检察院《年全区检察干警培训规划》的要求,以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和“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二、基本目标

通过多层次、多类别、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工作,使全体干警能够熟练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专业知识、科技文化知识、计算机实用操作技能等,逐步使干警向一专多能、复合型方向发展,不断提高我院队伍的法律监督能力。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全国检察长工作会议提出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这是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要充分认识在检察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学习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作为今年干警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使干警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从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刻认识和把握检察工作的主题和总体要求,进一步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树立与依法治国和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执法理念,不断促进法律监督能力的提高。

(二)、继续加强对干警的学历教育。要继续鼓励不具备法律本科学历的干警积极参加法律专业本科的自学考试,制定优惠政策,在时间和物质上给予充分的保障,争取在三年内使全院干警的学历均达本科以上。

(三)、大力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要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和第二个“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业务和岗位技能培训。要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确定培训内容,按需施教,因人施教,坚持培训数量与质量的统一,确保培训实效。要积极组织参加区、市检察院举办的各类业务骨干培训班。同时,结合实际大力开展自我培训,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干警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法律专业知识,全年学习法律知识时间不少于300小时。积极组织干警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岗位技能和实战水平。

(四)、加快科技强检步伐,提高现代化办公效率。加快信息化建设科技强检的有效途径。今年我院将开通全区检察系统的三级专线网,实行网上办公。为了充分发挥现代科技在检察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今年要将提高干警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和网络化办公水平作为重点培训内容之一。在积极派员“走出去”参加培训的同时,要采取“请进来”的方式,聘请专业人士为全体干警进行网络知识和办公自动化讲座。并积极组织干警参加自治区人事厅组织的计算机等级考试,争取使计算机水平全部达到自治区二级以上。

(五)、拓展学习内容,全力打造高素质、复合型检察干警。在学习法律专业知识的同时,要通过各种形式的专题讲座、研讨会、读书比赛,进一步拓宽干警的知识面。继续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使干警在政治理论、专业知识、文化知识、党性修养以及法律监督能力等方面都要有所提高,努力培养一支能够适应时代要求,经得住各种风险考验,作风正、党性强,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四、具体要求

(一)、坚持学以致用,把思想理论教育作为干警培训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实。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结合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实现理论学习与解决检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相结合。

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篇8

一、坚持科学发展,狠抓普法长效机制建设

(一)落实组织机构。市安监局始终把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以一把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量化工作指标、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负其责的普法工作网络。

(二)建立学法制度。一是坚持机关干部定期学法制度,机关干部每年要以集中学习、专题座谈、观看法制教育片等形式,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每月不少于2次学习。二是坚持法制专题培训制度,坚持不定期地邀请相关专家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活动。

(三)加强工作管理。一是制定出台了《承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则》,从监管范围、执法检查、实施许可、行政处罚等方面对执法行为进行了规范。二是完善了普法工作考核制度,将机关干部学法情况纳入科室年终工作考评内容,今年,市安监局计划将普法作为安全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坚持开拓创新,狠抓普法宣传载体建设

(一)创新媒体宣传形式。利用电视、报纸和网络的特点进行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开展普法宣教活动。一是认真组织开展“一周一法”、“12.4法制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市安监局被评为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单位。二是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安康杯”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市安监局获得全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竞赛组织奖、河北省“安康杯”法律知识竞赛优秀单位;,获得全国职业安全法律知识竞赛组织奖。

三、坚持突出重点,狠抓普法教育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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