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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起诉标准8篇

时间:2023-12-16 08:04:35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民间借贷起诉标准,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民间借贷起诉标准

篇1

    民间借款指借款人是自然人,是非金融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的借款。在现实生活中,除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关系外,还有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借款关系,这些借款关系在实践中统称之为民间借贷关系(也有人称之为民间借款关系,)。民间借贷这种融资方式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弥补了国家金融信贷资金的不足,对信贷资金投向起到了拾遗补缺的作用。同时,民间借贷有助于人们在日常生活消费中互助有无,解决资金短缺。因此,民间借贷的大量涌现,随之而来的纠纷也颇多。在司法实践中,有关利息的问题一直是民间借贷纠纷争议的一大焦点,我国《合同法》第211条对民间借贷的利息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即“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这条看似很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产生了一些分歧使得法院在把握利息的尺度上标准不一样,从而产生不一样的判决结果,现笔者就结合工作实践针对法院目前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有关利息问题展开探讨。

    一、利率。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就明确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对超过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按此规定,在《合同法》生效前,各级法院在审理有关民间借贷纠纷时,对当事人之间约定的过高利息是不予保护的。因此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予以认定和处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借款利率的4倍,对超出的部分不予保护。笔者认为,对于当事人之间约定利率的规定还值得探讨,因为从2004年10月29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就上调了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放宽了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明确规定除城乡信用社外,对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再设定上限,而是按其贷款风险、期限长短实行灵活的定价机制,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换句话说,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采取“管住下限、放开上限”的原则。因此,笔者建议对民间借贷利率放开,以借贷双方约定利率为主,避免法院和当事人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出现理解上的分歧,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复利。通常而言复利是指出借人将借款人到期应付而未付的利息计入本金,以借款数额与借款人应付而未付的利息数额之和为本金再计算利息,以此类推至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得出的利息数额。过去司法实践中的做法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人不得规定复利。规定复利的,复利部分无效。如《民通意见(试行)》第125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出借款数计息。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7条重申:“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6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实践中,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7条的规定,成为适用该司法解释的一个瓶颈。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并非牟取高利,就可以将利息计入本金,计入本金后的利率未超出第6条规定的限度就应当保护。这种观点下是以含有利息的本金作为计算利率的本金,把含有复利的利率作为衡量是否高利的标准。另一种观点认为,从该条款的文义上分析,将利息计入本金是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因此遇有计算复利的,一律对复利部分不予支持。第三种观点认为,从该条款的立法本意和条文文义分析,对复利是持一种适当保护的观点,即允许适当计算复利,但超过该司法解释第6条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篇2

本案当事人共有三方,实际争论分为两方,其中第三方为债权人和债权转让人,原告为债权受让人,被告为债务人。案件主要在原告和被告之间展开。

二、原告观点理由证据

原告诉称:被告曾在第三方债权转让人处任职,在任职期间曾多次因为买房等原因香第三方借款一百八十八万左右,后来虽有小必金额还款,但是仍旧欠款一百八十三万左右。后来第三方通过债权债务重组协议将这笔债务转让给了原告,并且向原告发出了债权转让通知。后来又通过多次讨债均未成功于是提起了诉讼。

原告证据:1.银行的转账明细、凭证证明款项交付事实;2.债权债务重组协议证明债权转让事实;3.债权转让通知书及快递流水单证明被告已经收到通知;4.公司基本情况表、变更等级表证明被告公司基本情况;5.房屋转让合同证明被告买房记录。

三、原告律师观点理由证据

律师观点和理由:被告和第三方有过合作关系,且基于合作关系被告创立公司与第三方合作,期间被告多次向第三方借款未写借条。被告的销售业绩无法证明,款项不应该是绩效奖金。本案并未过诉讼时效。

证据;公司基本情况表

四、被告观点理由证据

被告诉称:原告主张的被告原来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存在,只是普通的绩效奖金。且原告的主张已过诉讼时效。

被告证据:1.仲裁裁决书、法院判决书证明被告和第三方系工资纠纷;2.被告销售业绩证明绩效奖金的合法性;3.工商档案证明原告系第三方的股东和控制人;4.清算方案证明被告与第三方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五、法院认可的事实和证据

证据:1.对于金融凭证中第三方支付款项给被告予以认定;2.对于第三方自身的账户明细不予认定;3.对于债权债务重组协议和转让通知书予以认定;4.对于清算方案予以认定

事实:1.第三方曾支付被告130万元;2.第三方将对被告的债权转让给原告;3.被告曾经在第三方处工作过;4.被告与第三方有过仲裁和诉讼

六、法院观点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被告与第三方之间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对此原告应当负有举证责任,但原告提交的证据仅能证明第三方曾先后支付给被告130万元的事实,却不能以此证明上述款项系被告向第三方的借款。而且,若款项确系借款,第三方在被告未归还前一笔借款的情形下仍继续多次出借款项,数额还不断递增,而在被告离职时又未提及上述借款的归还事宜,明显与常理不符,故上述款项的性质不应认定为借款。原告依据其与第三方的债权转让协议主张被告归还借款的诉请,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七、我的观点

我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第三方和被告之间的支付事实是否构成借贷关系。在原告缺乏借条之类的有效证据证明借贷关系时,原告律师提出可以根据双方职业和合作等关系来证明,而法院以证据不足以证明借贷关系且第三方基本没有在与被告合作或分开时提出过有关借贷关系,与常理不符。其中,法院认定案件的主要依据就是证据,当原告提出证明力比较大的证据时,法官会再去看被告的证据是否足以反驳,如果可以,那么原告就需要再次补充证据否则法官就会倾向于被告。我最后的一个疑惑是;那么在无借条而有支付凭证的事实上如何处理和认定成为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八、我学习到的东西

(1)律师的取证

在本案中原告律师的取证情况有很多值得我学习,律师可以去房产档案馆去查询与案件有关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转让合同和商品房交接书;去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公司基本信息和变更登记情况;去婚姻登记处查询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如果有困难可以向法院申请《申请法院出具协助调查函申请书》。

(2)律师的证据内容

在本案中律师对于借贷关系的证明可以分为三步:第一步通过债权债务重组协议证明借款事实;第二部通过银行转账凭证和公司账目证明借款流程;第三部通过查询对方的购房合同等消费记录证明对方的款项去向。

(3)庭审中追加被告

追加被告申请书是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被告所提交的申请书。本案中原告在庭审中追加被告妻子为共同被告就提交了追加被告申请书。

九、我的疑惑

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随着其市场规模的与日俱增,其在解决我国金融资源有限、缓解资金供求矛盾方面占有不可或缺的地位。但是因为许多民众法律素养不高或者碍于情面等原因,经常导致借贷关系的瑕疵。《合同法》第 196条的规定定义了借款合同,即“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同时规定借贷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拟定的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要有具体的借款数额、借款期限、借款目的。借贷合同发生法律效力要同时满足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形式要件即体现为借款合同、借据、口头约定等体现双方当事人借款合意的真实意思表示的外在形式;实质要件是指约定的款项等的现实交付,也即,法官通过审查其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来确定民间借贷关系是否成立。鉴于我国关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事实认定的相关法律的欠缺与不足,对于借贷合意或实际交付的证据只有其一的类似“孤证”案件,法院到底能否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

十、民间借贷其中一类案件特点

民间借贷中较为特殊又比较常见的是只有金融支付凭证而无借据的情形。此种情况与其他情况相比主要体现在:

(1)借据的证明力

《浙江高院指导意见》第14条规定:借据是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和借贷关系实际发生的直接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法院应当审慎审查借据的真实性,除非有确凿的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借据所记载的内容,一般不轻易否定借据的证明力。由于借据的证明力很强,所以没有借据的案子确实很难举证。

(2)只有交付凭证而无借据

综合指导意见和案例来看,首先,从被告主张开始,被告提出款项支付系基于另一法律关系而发生,并对款项往来作出合理解释或提供了初步证据的,出借人应就借贷关系的存在进一步举证;不能举证或举证后案件事实仍真伪不明的,依法驳回出借人的诉讼请求。

其次,在法院查明事实后,能够查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可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并生效的,按照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查明债务属其他法律关系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向当事人释明,由债权人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后,按其他法律关系审理; 债权人坚持不予变更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后,债权人可按其他法律关系另行起诉。

十一、具体案件

(1)(2012)南市民三初字第104号

案件中,法院认为:原告主张与被告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应举证证明其与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已经生效,否则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在本案中,原告提供了被告出具的收条,但是收条与借条不同,收条内容反映的是一种给付关系,在法律上只能认定收到款项的事实,并不能证明款项发生的基础关系,被告亦否认曾向原告借款,因此仅凭该收条不能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借款的合意。虽然原告还提供了银行个人业务凭证证明取款的事实,但是由于原告与被告之间缺乏借款的合意,该取款凭证及收条并不能产生借贷关系成立的必然结果,故原告主张与被告存在借贷关系缺乏事实依据,本院不予采信。

(2)(2017)甘民初1号

案件中,法院认为:原告仅依据第三方向被告转款的凭证及其与第三方签订的《债权让与协议》,对被告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2000万元,在被告举证证明其与第三方之间存在其他类型法律关系,该笔款项系第三方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原告应就其主张的借贷关系的成立进一步承担举证责任,但原告、第三方不能提供借款合同、借据等表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书面证据,也未进一步举证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和借贷事实,仅凭转款支付凭证,不足以证明第三方与被告之间存在借贷关系。

(3)(2016)浙01民初1141号

案件中,法院认为:原告持银行转账凭证起诉,要求被告归还借款。在转账凭证中载明为“借款”,且被告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抗辩,也未提交相应的反驳证据予以证明,故本院认定原告主张的事实成立,被告应当归还借款。

(4)(2011)甬海商初字第1433号

案件中,法院认为:本院认为,被告确曾收到原告300000元款项,且被告出具给原告的收款收据明确注明款项性质为借款,故双方有借贷的合意。而两被告却未能提供确实有效的证据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没有借贷合意。故本院认定,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有效。

十二、应对策略和防范办法

从以上案件中可以看处对这一类案件的应对策略和防范办法。

(1)应对策略

当原告仅依据金融支付凭证主张借贷关系时,被告如果没有答辩就会陷入劣势,这是必然的,但是只要被告有证据证明是另一种法律关系时就会拥有巨大的优势,因为在这一类案件中原告一般只有金融支付凭证这一关键证据,而没有借据和借款合同这种决定性证据。这时,原告只有三条路可走,一是证明对方的证据错误推翻对方的否定;二是继续寻找新的证据加强对借贷关系的确信;三是改变诉讼请求,起诉对面不当得利,改变证明对象。

(2)防范办法

知道了这类案件的胜诉难度,我们可以在诉讼前和借款前后进行防范。

1.如果他人向我们借钱,我们最好要拿到借条或借款合同,然后保存好支付凭证,最后要拿到对方的收据。

2.如果上一步缺失了借据,我们可以在支付的时候通过在转账目的中写上借款等理由来加强支付凭证的证据力,还可以在收据上写明情况,尽力使得凭证和收据变成一种另类的借据。

3.如果到了只有支付凭证的情况,而且支付凭证上也没有借款字样的办法,我们有两种弥补办法,一是要求对方签订还款协议,二是尽量记录与对方催款的通话录音,同样达到弥补借据的效果。

篇3

一借条一定要由借款人当面书写,而不是由出借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出借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

一般来说,借条的格式为:标题、正文、署名和日期。正文中,最好写明事由和还款日期,涉及到金额的,必须大写。还应注意字里行间不宜有空格和空行,否则容易被持条人增写其他内容。

核实借款人、保证人的身份信息,签的名字要与身份证名字相同,书写端正,借条上最好写下借款人、保证人的身份证号,并将借款人、保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一份备底。

二借条内容尽量简洁明确,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许多汉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解,在借条中一旦使用这些汉字,就有可能造成纠纷。比如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既可以理解成已归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也可以理解成仍欠款人民币壹万元。

因此,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尤其要避免出现甲向乙借钱这种模糊不清的语言。

对于涉及的借款金额及利息等关键数字,要用中文数字来明确,比如月息1.5分,要用月息一分五厘来表达。

三在借贷纠纷中,利息约定也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有些借贷中,借款人为获得高息而借款,可一旦产生纠纷,过高的利息约定,并不受法律保护。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年利率最高不得超过24%,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一般来说,一分息是指月利率1%,换算成年利率就是12%,由此可以推算出,三分息、五分息有多高。

如果借条内,没有约定利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归还的,可以要求逾期利息。

四章放忠庭长还提醒出借人要保留好付款依据,对于民间借贷要求的举证责任越来越严格,法院除了认定书面借据,还要核实双方借款的基础关系,比如借款的用途,此外还需要确认是否发生了款项的交付。所以最好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而且要保存好转账和入账的记录,以便发生纠纷后利于举证。

五对于数额较大或有风险的借贷,可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财产抵押,或找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第三人作担保人。抵押物应做好抵押登记,避免借款人将抵押物转让或出售。

篇4

借条和欠条的本质区别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间资金流动日渐频繁,私人借贷成为一种现象。民间借贷的案子在民庭案件中占的比例也正逐渐变大。当事人甚至一些法官常常把欠条和借条这两种重要的民事证据弄混淆,因此很有必要对二者进行区别了厘清。

一、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款而产生的;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

二、性质不同。借条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借款合同关系,借条本身是借款合同的凭证,每一个借条背后都是一个借款合同;而欠条则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结果,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

三、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 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两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时,两者的诉讼时效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时间为两年。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断。

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xx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出借人也可以随时要求返还,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日起2年,同样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不主张权利的,丧失胜诉权。

四、证明力不同。举证时,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

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否则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其诉求。

完整的借条或欠条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欠款、借款(物)的原因;

2、欠款、借款的准确数额,借物的名称、数量,金额应用大写表示;

3、借款(物)的归还时间、欠款的付清期限应明确; 4、违约责任要写清楚,如利息等;

5、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书写借条和欠条时应注意的事项:

1、字里行间应当紧凑,不能留有多余的空间。

2、最好附带在借条和欠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3、签名应当真实,应当当面书立,防止借款人或欠条书立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

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

5、还款时间直接关系到诉讼时效的问题需要注意写法。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xx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xx年。

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总结而言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篇5

日常生活中不管你喜不喜欢,肯定有人会向你借钱。当然有时候,我们也会把钱主动借给别人,钱生钱,吃利息嘛。借钱的时候,人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一般要求债务人是写张借条。我们为什么要借条?因为,万一打官司,我们手中有凭据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随着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人们在借贷过程中为了更好的保障双方的权益不仅仅单纯的写一张借条,而是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同时,有的时候还找2个以上的保证人做担保,将保证条款和保证人在借款合同中写明。所以,我们应该树立一个观念,借钱给别人需要的是签订一份书面的借款合同。

个人借款合同范本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民间借款合同格式范本3

贷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张××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万元月息________元,乙应于每月____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五、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乙方应觅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契约的履行。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利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篇6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住房困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规定,为解决中青年科技骨干的住房问题、稳定科技人才队伍、实现知识创新工程的目标,甲方对符合条件的中青年科技骨干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在乙方为甲方工作未满十年的条件下,本补贴款暂以借款形式发放,鉴于此,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借款人的资格条件

借款人应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现在岗的中青年科技骨干,包括所属(控股)公司人员。其资格由借款人的工作部门和所任教处共同确认。

第二条 借款人的购房补贴标准

根据《方案》的规定,借款人的购房补贴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全额/差额补贴金额为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借款的用途

本借款是为解决住房困难的一次性达标补贴款,需专款专用,乙方只能用于购房,不得挪作他用,不以现金兑付。

第四条 借款的程序

乙方持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填写购房申请表,经所在部门和甲方人事处认定资格后,与甲方签定本借款合同,凭上述材料到甲方财务处领取购房补贴借款,由甲方以支票形式给付。

第五条 借款人所购房屋的产权归属

借款人购买的房屋产权归个人所有,在乙方能保证为甲方工作满十年的前提下,乙方可以自由处置。

第六条 乙方工作年限的具体计算方法

乙方为甲方工作十年即取得本购房补贴借款的所有权。

本十年工作年限,以创新后实际工作年限为准,创新前即在甲方工作的人员,三年工龄折抵创新后一年工龄(具体计算方法见《方案》)。

第七条 经计算,乙方尚须还款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八条 乙方为甲方工作年限未满的处理

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实际为甲方工作年限未满十年,则不能全额取得购房补贴,调离时需按不足年限的比例退款。

第九条 担保

乙方持因私护照出境而暂时离开甲方的工作岗位,如果乙方对甲方的十年服务期未满,则乙方在办理出国手续之前,需向甲方提供担保人,作为归还甲方借款的担保。如果乙方不能继续履行与甲方的劳动合同,又不归还借款,由担保人负责归还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相应比例退款。

担保人应限定为甲方的正式员工,由甲方、乙方、保证人三方签订担保合同,担保人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

第十条 乙方因各种原因调离甲方,不及时偿还甲方借款余额,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并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标准按借款余额与借款年限来计算(利息按国家规定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最新民间借款合同范本(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贷款_____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

│ 分 期 借 款 计 划 │ 分期还款计划 │

├─────┬─────┬─────┬─────┼────┬─────┤

│ 日 期 │ 金 额 │ 利 率 │ 用 途 │ 日期 │借款本金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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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 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利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 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 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作担保。

最新民间借款合同范本(三)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人: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 作为保证人,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贷款为借贷双方和保证人共同协商的民间贷款;

第二条:本贷款用于借款方的个人经营活动;

第三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 利息,即月利率为 %,年利率 %;

第五条:借款期限为壹年(二〇 年 月 日至二〇 年 月 日),逾期按月利率 %计算;

第六条:还款方式为到期本息一次结清。即二〇 年 月 日借款方一次性还给贷款方本息 共计 人 民 币(大写) 万元整;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 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4、保证人担保有

向借贷双方追偿的权利,借贷双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 利息加收罚息。2、贷款方中途不得收要本息,如违约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相同计算。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 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 电话号码:

篇7

【正规个人借款合同范本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帐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

二、借款期限为______ 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五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______%;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

借款期满之次日,本金随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归还给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则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三、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 _____%)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确认书日签署之日负责落实办理将上述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名册,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记完成的确认书。

四、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则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I仲裁机构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正规个人借款合同范本二】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货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 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____天计收万分之_____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帐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略)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证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个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 乙方:(私章)

(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规个人借款合同范本三】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正规个人借款合同范本四】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于 ____年 ____月 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

还款日期: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还款方式:现金_________支付。

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 .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 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附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签订日期:

【延伸阅读:民间借贷合同不正规会怎样】

关于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已经非常的常见,而导致纠纷的原因又有太多,但有人也说了我也签了合同怎么还是会出现纠纷呢?但是小编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如果你签的的合同不正规的话也“然并卵”,并不会起到什么作用!

民间借贷合同的不正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第一,借贷双方的姓名书写不规范。有一些人喜欢用昵称特别是亲朋好友之间,为了彰显双方之间的友谊从来不用证件上的名字,觉得用证件上的名字显得太生硬了,其实这只是防患于未然的一种手段;第二,借贷金额除了用小写标注外?你有用大写在备注一下吗?有一些人就喜欢钻法律的空子,如果你不用大写备注一下的话,心怀鬼胎的人有可能会趁机在上面做手脚,细节决定成败这句话虽然很俗但说的真的很在理;第三,借贷用途写的不清不楚或者干脆不写的,如果你的借贷用途不合法的话法律是不会给予相关的保护的,所以说在签订合同时最好将这些都写入合同当中,以免给自己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篇8

身份证号码:

贷款方:

法定代表人:

借款方为进行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和用途

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和利息

借款期限共【 】个月,自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利率按借款合同期限确定年息为【 】‰,按季收取利息。贷款逾期除限期追收外,按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 】%,并按逾期后的利率档次重新确定借款利率。

第三条、还款期限

借款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向贷款方偿还本金及利息。

第四条、争议解决办法

各方同意,因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其他

1、本合同自各方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本合同一式俩份,各方各执一份,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 贷款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向股东借款的税务风险

1、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借款合同的征税范围为: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非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畴,不征收印花税。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XX]84号)第三十六条(以下简称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关联方:一方面,《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将关联方关系确定为五大类,其中之一就是“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同时,准则还将“主要投资者个人”的概念进一步细化为“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一个企业10%或以上表决权资本的个人投资者”。

另一方面,三十六条是一项重要的反避税措施,通过限定关联方之间的利息支出额度,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关联方之间相互融通资金来转移利润。既然三十六条规定制定的初衷在于保证企业所得税基不被侵蚀,从法理上分析,对关联方关系的定义应当包含自然人。

3、199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第6条对民间借款利息做出了如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4、近日税务总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XX]7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现就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XX]121 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二、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这是在当前经济危机下,企业融资较难,针对民间借贷的一个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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