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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数字化8篇

时间:2024-03-21 14:40:37

公共交通数字化

公共交通数字化篇1

[关键词]数字成都 技术侦察 信息化

中图分类号:P23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4-0123-01

1.数字成都共享交换平台整体情况

1.1 数字成都共享交换平台概述

数字成都共享交换平台是“数字成都”地理空间框架的核心组成部分,是建立相应的空间数据标准和数据分发、交换和服务机制,实现全市范围内地理数据的广泛共享,实现成都市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在各委办局及行业单位的应用。

1.2 平台标准及规范体系

标准与规范体系包括三个方面内容,即空间数据标准体系、空间数据管理制度体系、空间数据共享与交换技术规范体系(具体标准略)。

1.3 数字成都共享交换平台应用功能

数字成都共享交换平台主要应用功能包括资源展示功能及地理空间信息服务功能。

资源展示功能包括:地理空间基础数据展示、遥感影像数字展示、三维地理信息展示、政务专题空间数据展示、地理空间信息服务功能;

地理空间信息服务功能包括:安全认证、元数据服务、共享服务、交换服务;

2.数字成都共享交换平台技术体系与数据架构分析

2.1 平台总体构架

2.2 构架模式

数字成都共享交换平台的构建主要是采用B/S和C/S相结合的体系结构。

3.成都公安技术侦察信息化建设情况

侦察信息化建设是随着公安机关的信息化也即“金盾工程”建设而共生的。公安机关的“金盾工程”建设从提出到现在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从总体看基本达到了预想的效果。

4.数字成都共享交换平台与成都公安技术侦察信息化结合应用分析

4.1 空间地理信息应用

以数字成都共享交换平台为基础,提供包含房屋、水系、道路、桥梁、山体、地名、地址等要素的全市统一地理底图以及精确的地理数据,包括矢量数据和影像数据,为公安技侦信息化侦察提供空间分析、最短路径分析、空间布点分析、空间量测等辅助决策手段。

4.2 社会综合情报资源应用

数字成都共享交换平台融合政府各委办局如建设、规划、国土、房管、公安、城管、文化、医疗、劳动、公共交通等,为公安技侦信息化侦察提供如人口数据信息、房管数据信息、交通数据信息、规划数据信息等社会综合信息资源,为技侦情报分析、情报研判提供信息支持。

5.数字成都共享交换平台与成都公安技术侦察信息化结合应用建设目的、原则与目标

5.1 建设目的

充分利用数字成都共享交换平台信息资源,对现有技侦信息化平台融合、创新;搭建系统运行的软件环境;建设组件式应用体系,实现技侦GIS平台在“数字成都”、房管、各委办局内纵向贯通;与现有的技术系统、业务系统、PKI/PMI横向集成,为行动技术支队开展业务应用、实战应用提供服务。

5.2 建设原则

为了工程建设能够更加合理、科学,系统必须安全、可靠、稳定,具备很强的综合分析、服务能力。建设原则包括:先进性和实用性原则;一致性和可管理性原则;智能性和高效性原则;高可靠性和稳定性原则;扩展性和开放性原则;安全性和保密性原则。

5.3 建设目标

1)实现专用光纤与数字成都实现保密条件下的数据连接

2)建设针对数字成都交换共享服务技术接口体系技术研发,制定软件部署、进度安排、联调和方案,实现网络资源共享与

3)建设满足行动技术支队业务支撑的基础空间地理信息中心服务平台

6.数字成都共享交换平台与成都公安技术侦察信息化结合应用工程情况

6.1 系统构架

6.2 功能构架

平台的网络架构采用B/S方式为主,C/S为辅的混合体系结构,使系统具有良好的开发性和易扩展性。

7.功能体系介绍

7.1 应用服务功能服务

应用服务功能是在遵循平台建设原则的基础上,结合行动技术大队具体情况,实现针对技侦GIS的智能分析、辅助决策功能的手段。

7.2 地理信息资源展示

资源展示为公安技侦部门提供一个电子地图功能及空间地理资源展示的平台,用户通过查看并操作各类电子地图,能对空间地理信息有更直观深刻的了解和认识。

7.3 认证授权服务

通过向数字成都共享交换平台提出对数据的使用请求,即针对各个图层的可读、可地址匹配、可下载、可元数据编辑等权限。

7.4 数据访问服务

Web地图服务能够根据用户的请求返回相应的地图,是空间数据的可视化形式,包含PNG、GIF或JPEG等栅格形式,或者可缩放矢量图形SVG和网络电脑图形文件WebCGM等矢量形式。

7.5 地址匹配服务

地址匹配服务是通过将写法各异的行业地址名称批量解析成标准地址名称,转换成标准地址编码,在标准地址数据库中进行精确和模糊匹配,然后将处理后的行业地址标记到电子地图相应图层的一种GIS行业服务。

7.6 针对技术侦察GIS功能服务

包括地图查询、查找最近、周边查询、地图标会、路径分析、轨迹分析等主要针对技侦部门的强GIS功能。

7.7 应用系统综合集成

1)专业GIS软件集成

平台在应用传统的4D数据(矢量数据、数字正射影像、数字高程模型数据、栅格地图数据)的基础上,也需紧跟地理空间技术的发展潮流,应用一些新型的地理信息数据及其他软件,以丰富技侦地理空间平台应用的数据种类和应用效果。

2)定位系统集成

集成各种定位系统,包括:各种报警定位系统、GPS定位系统和350M、固定及移动通信定位系统。协调各营运商提供定位系统的数据接口,实现定位数据的适时接收、显示,并能依托上述数据开展应用。

3) PKI/PMI系统集成

集成PKI/PMI系统提供认证和权限控制接口。

7.8 应用系统扩展与通联

1)适应性调整开发

平台适应性调整开发包括与技术支撑系统的适应性调整,完成技侦独立地理信息平台与技术支撑系统的适应性调整;运行维护适应性调整,按照行对技术支队要求调整组织机构、用户、数据、功能权限等。

2)与全市范围各委办局逐步共享互通互连

随着应用系统与“数字成都”共享交换平台逐步推进,逐步实现与全市范围各委办局空间地理数据,社会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

参考文献

[1] 《数字成都地理空间框架项目设计书》.

公共交通数字化篇2

    一般来说,以政府机构与公众及私人组织之间的相互作用水平为准,政府管理方式发展至今经历了信息、交互、提交和交易这四个阶段[1](见表1)。目前处于交易阶段,这一阶段政府管理方式不再是单纯的信息发布与公共服务提供,而是政府信息、服务的融合,公众通过政府信息平台能够更方便进入一个多机构、多服务的政府管理系统。这也是政府管理方式的一次变革,其更关注政策或战略的制定,为公众和企业提供更有效的全面在线服务媒介,而且能够借助外部的技术和人力资源来完成这些活动。这一阶段,受众能够全面与政府服务机构交互,享受全面和制定式的信息及公共服务。这是一个更加复杂和不断完善的系统,丰富的信息、交易平台及多媒介是主要的特征。交易阶段的政府管理模式的一个明显特征是政府显着的数字及多极化特征,因此,这一阶段的政府也被成为“数字政府”。数字政府包含狭义和广义的定义,美国得克萨斯州数字政府规划中将数字政府明确定义为:“各级政府与公众、企业之间借助电子通信技术开展的政府活动,包括:产品及服务的提供和购买,产生及接受(政府)指令,提供及获取信息以及完成金融交易”。[2]

    数字政府被认为是新公共管理理论革命最后的实践,成为公共部门改革公共服务的主要推动力,其对政府管理的影响更倾向于归入后新公共管理理论。 最早的数字政府可以追溯到1997年,由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发起并逐步引入。1997年,基于一份关于21世纪迈向数字政府的报告,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开始指导美国联邦政府利用Internet技术来提高公共服务透明度,由此利用现有的先进技术建立高效数字政府的理念雏形,随后发展迅猛并得到推广和应用。仅1997年,世界范围内有1915个中央级政府机构建立了相应的政府公共网站,2000-2001年,短短一年,这一数字增长到9363个,美国以拥有403家政府公共服务网站(这里,仅以数量计,不论服务质量)独霸数字政府发展鳌头,一些发展较早的国家包括法国、巴西、葡萄牙及丹麦等。Gartner将数字政府的特征概括为:“数字政府,即通过各种技术、网络及新媒体发展,推动政府机构内部及社会外部的连续转型,从而对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参与公共事务活动的能力和管理水平进行最优化的结果”,其实质是政府管理手段和管理理念的公共化和透明化。[4]Pardo进一步概况了数字政府区别于传统政府的主要功能:(1)公众获知政府信息更加便利;(2)更加清晰地遵守一般性规则;(3)公众借助政府提供的数字平台和公共协助更有效地取得个人利益;(4)政府之间活动及政府与企业之间活动的便利和公开;(5)政府对政府的信息和服务融合;(6)公众参与公共管理活动的更广泛性。[5]数字政府将进一步带动整个社会信息技术的融合和应用,形成“数字政府———数字企业———数字公众”三位一体的“数字社会”。Fang将数字政府的交互内容概况为八种:政府—市民,市民—政府,政府—企业,企业—政府,政府—政府供职人员,政府—政府,政府—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政府。数字政府的建立需要重视其中的五种关系:市民—政府,企业—政府,政府—政府,政府—非营利组织,政府—政府供职人员。[6]

    具体来看,首先,市民—政府的关系反映了公众个人对政府提供的公共信息与服务的需求,这些服务包括发放有关许可和执照,如驾驶许可,渔业许可等,不仅包括纳税人对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的税费支付,也应该囊括政府对纳税人的退税等服务。其次,企业—政府的关系主要是企业、商务活动及合作组织对政府提供服务的需求,包括营业许可,用工信息及经营选址等服务。最后,政府—政府,政府—非营利组织,政府—政府供职人员的这三种关系源于其三者相互之间及其内部代理机构及政府供职人员提供与完善政府服务的要求,包括政府公务活动、政府采购、政府内部资金转移及其他相关的服务。目前,数字政府的发展阶段主要存在于市民—政府,企业—政府,政府—政府这三种关系之间,尤其是前两种服务需求较大,发展较快。[7]根据上述八种关系,多极数字管理体系的运行机理可以展示为图2。如图2所示,城市数字管理系统是不同机构与组织之间相互传递信息,内外部联动的“开放式循环”,其中内部的信息双向流动包括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以及这两级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之间的交流,外部信息流动分支包括地方政府与公众之间,以及地方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相互传递,这里,地方政府不仅承担着本级政府与公众和企业之间的信息、服务联通,更重要的是公众及企业与中央政府之间信息交换的媒介,中央政府发布的各种信息,需要通过地方政府的相关活动进行传递和解读,因此,地方政府在整个数字整合系统中承担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中央政府信息传递与反馈的主要渠道,这显示出城市管理系统的重要性,地方政府建立的城市管理系统不仅提供了公众与企业及其他组织需要的信息及服务来源,而且是贯通中央政府信息上下流动的决定性环节,通过地方政府实施的城市管理系统,中央政府的各种信息及政策才能得到顺畅的发布和贯彻,意味着借助于城市管理系统,地方政府成为中央政府实现其政策目标的主要执行者,也是公众及企业信息及其他服务需求的主要提供者。

    二、全国省会数字城市管理体系构建的综合比较

    根据城市管理体系运行的主要组成部分,我们选择政府门户网站开通情况、城市管理专门机构的设立、城市管理专门条例或规定颁布情况、城市管理分类规章及制度颁布实施情况以及数字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等五个方面的指标,对全国31个省会城市(包括直辖市)的数字城市管理体系进行了比较。(1)从拥有政府门户网站情况看,全国31个省会城市(包括直辖市)无一例外都建立了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有关政府政策文件、法律法规信息、重大事件、经济社会发展状态、近期工作进展、公共服务信息等一系列浏览和查询服务,并提供政府直属机构及各相关部门的链接,实现了政府信息与机构的互通互联,体现出政府信息化建设初步成功和“数字城市”打造的前期成果。(2)从颁布专门性城市管理条例情况看,除天津和长沙外,其余城市都没有出台相应的城市管理专门条例,城市管理法制体系的建立相对滞后,统领性的城市管理条例出台势在必行,其颁布实施将有助于完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为未来城市管理的法制化创造必要条件。(3)从城市管理分类条例或规定实施情况看,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管理和园林绿化管理规定实施情况最好,除乌鲁木齐和兰州外其他城市都有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市政管理规定仅长春和乌鲁木齐没有,园林绿化管理规定没有出台实施的是石家庄和兰州。(4)从数字网格化城市管理模式建立情况看,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西安、成都和昆明都已经启动,其中重庆和成都不仅较早推行实施了数字网格化管理模式,且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此方面已走在全国前列。

    综合来看,有两项指标没有体现的为北京、重庆、南昌、杭州、南京、合肥和广州;表现较好、仅有一个指标没有达到的城市包括上海、西安、成都、昆明和长沙;而表现最突出,所有指标都有所作为的是天津,显示了天津市近年来对城市管理工作常抓不懈、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强调落实获得的良好成效。通过对全国省会城市管理体系的综合比较,发现以下几个特点:(1)从管理主体上看,政府仍是城市管理活动的组织者、指挥者及承担者,目前通过营利性企业和非政府组织配合政府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的城市较少,政府管理城市的任务艰巨且过于繁杂,无法完全发挥其最重要的市场维护和监督职能,管理主体过于单一,不利于分担政府管理事务,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城市管理运行效率。(2)从管理技术上看,数字网格化城市管理模式仅在几个城市得到应用,大多数城市还没有建立起科学的数字城市管理系统,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目前管理技术相对滞后的现状,制约“柔性化”城市管理的转变及发展。(3)从管理手段上看,包括城市交通管理、市容环境管理、旧城区改造管理、公共服务保障、公共安全管理、综合执法等多个领域的城市管理运行系统整合仍需时日,不同城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完善与修订城市专门性管理条例、加强城市管理资源整合和配置的问题。(4)从管理目标上看,城市管理目标的法制化是保证其实现的首要因素,我国法制化的城市管理体系虽已起步,但进展较慢,目前还没有城市形成较成熟的城市管理法典,管理目标多体现为政府短期政策目标,从城市长远发展角度考虑形成的固定化城市管理目标仍是未来政府城市管理活动的努力方向。

    三、建立多极数字城市公共管理体系的政策建议

    1?建立现代城市管理三元治理结构。加快引入私营部门、第三部门等新的组织要素,建立由政府、企业、社会组成的多元化主体城市治理结构,以弥补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这种三元治理结构中,政府是组织者和指挥者,其行为决定和影响其他城市管理主体的活动方式和活动效果;营利性企业和非政府组织配合政府提供城市公共物品与服务,其有利于分担政府管理事务,提高城市管理运行效率和效益;社会公众作为基础通过公开与不公开途径参与城市管理活动,推动城市管理机制内生化转变。[8]其中,政府突出其统领与指导作用,企业突出其专业与独立作用,社会突出其监督与制衡作用,完成“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造,对于城市公共服务中的自然垄断产品,建立严厉的政府监督下的市场供给体制,对于共有资源或纯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政府作为投资主体可以通过市场交易委托给专业的建造者或经营者,提供高效高质的第三方产品或服务。[9]

公共交通数字化篇3

关键字: 数字宁夏智慧宁夏云计算

中图分类号:TN13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数字宁夏”建设的背景和意义

“数字宁夏”是以现代计算机技术、多媒体技术和大规模存储技术为基础,以宽带网络为纽带,运用遥感、全球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遥测、仿真-虚拟等技术把全区的过去、现状和未来的全部内容在网络上进行数字化虚拟实现,实现全区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资源的交互、共享,形成政府、城市、社会和企业为一体的信息化体系。通过建设数字宁夏,将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相互独立的信息系统,在统一的“数字宁夏”公共服务平台上,实现互联互通,综合各类信息,消除“信息孤岛”,通过建设数字宁夏,可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维护、资源共享,可以有效避免各部门各单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提高了政府资金使用效益。有助于各级政府决策和公共管理的科学性,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准确的参考依据,使决策指挥更科学、合理、及时,提高了政府的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共享和利用社会信息资源,通过物联化、互联化、智能化,使我们的城市变得更加智慧,交通网络会更加便捷通畅,生活环境会更加安全有序,能源和资源得到节约利用,教育资源更加合理而优化,医疗保障服务更加快捷和高效,全区社会的发展就会和谐而繁荣。“数字宁夏”建设有利于推进“四化融合”,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和实现经济转变,有利于提升我区综合实力、经济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是实现富民强区和两型社会目标的必然选择。

二、“数字宁夏”建设的基本原则和设计思路

1.“数字宁夏”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市场驱动;开放合作、安全可控;分建共享、民生为先的的基本原则。

2.“数字宁夏”建设的总体设计思路

首先,搭建一个基础框架和两个服务平台。尽快建成“数字宁夏”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打造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将人口、法人、宏观经济、自然资源等数据库通过地理空间位置统一起来。形成“数字宁夏政务管理平台”(运行于自治区政务网)和“数字宁夏公共服务平台”(运行于互联网)。建设政府可以主导的商业模式的服务于平台的云计算中心。

第二,形成自治区政务信息数据交换核心。建立自治区政府数据中心,运行“数字宁夏政务管理平台”,建立和完善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及数据采集、更新管理和共享机制,运用和完善现有的政府政务网,整合政府各部门、各领域的信息资源,推进跨部门、跨地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把网络、数据库和平台建设等统一集成,由自治区政府部门来完成,即实现“平台上移、服务下延”模式,不再逐级建设多个分平台、子平台,避免重复投资和资金浪费。实现宏观经济调控、城乡社会管理、应急指挥的快速处置和统一调度。

第三,以互联网GIS服务中心为核心(商业化管理模式),运行“数字宁夏公共服务平台”,加载社会各部门、企事业和社会公众的综合性公共服务信息,实现个人、企事业和社会团体等用户对各种社会信息的快速查询和使用。

第四,通过物联网、传感网接入,开展远程教育、网上医疗、智慧物流、智慧导航、智慧小区、智慧校园、智慧商贸等平台建设,为“数字宁夏”过渡到“智慧宁夏”打下坚实可靠的数据基础。

三、“数字宁夏”建设的建设的内容及步骤

“数字宁夏”建设计划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基础建设阶段

1.建设“数字宁夏地理空间框架”

建立覆盖全区的三维、高精度、动态、地心测绘基准体系和全球卫星导航综合服务系统,加快推进全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地名地址数据库及高精度数字高程模型库的建设,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加快全区数字城市建设,建设地理区情监测和统计分析平台,形成全区统一的多数据源动态更新与在线服务的地理空间框架。在此基础上建成统一的“数字宁夏政务管理平台”和“数字宁夏公共服务平台”,初步形成全区统一的信息资源管理体系。

2.大力推进自治区基础数据库建设。

整合人口、法人、宏观经济、自然资源等基础数据库,按照宁夏地理信息服务平台统一的标准,加强对各行业各部门专题数据整合,采用边建设、边应用的原则,提供在线共享服务,计划2013年底初步完成。

3.建设新一代信息化基础设施

建设和完善公共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优化网络结构,提高网络性能,建设覆盖全区的以光纤通信网络为主的,辅以无线宽带Wimax的数字化大容量、高速率的通信网,因地制宜地选择网络接入方式。

提升自治区党政内网和政务外网及党委、政府数据中心容量和功能,完善和提升自治区信息中心平台,形成区内各地、各部门网络汇集的综合性网络交换平台,通过我区的政务外网与宁夏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数字宁夏政务管理平台)连接,纵向构建自治区、市、县、乡的互连互通;横向打通自治区、厅、局、委、办互连互通。实现各级党政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制订和完善网络资源目录体系、交换体系的技术平台和规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交换的机制。

建设和完善市、县(区)区域性的综合网络平台,形成以城镇居民、农民为中心,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实现政务信息畅通、行政业务畅通、公共服务畅通。

4.建设“数字宁夏”的多应用系统

在宁夏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叠加各行业专题信息,建立各行业部门的应用系统,各部门的数据在权限内的共享与交换,并以统一的标准提供各行业应用的接口。

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和自治区政府应急办、旅游局、水利厅、交通运输厅、国土资源厅、公安厅等八个部门开展应用示范建设,按照“标准统一、接口规范”的要求,分别建立与“数字宁夏政务管理平台”和“数字宁夏公共服务平台”的对接与融合,并建立自上而下的向各市县对应部门的节点连接。将这些行业部门的系统进行整合,使各个系统运行畅通,使各部门之间实现资源交换与共享。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起草相关规定。计划2013年底初步建成。

第二阶段:完善提高阶段

5.建立健全信息资源开发和共享交换体制。

加快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多层次、跨区域的信息资源开发和共享机制,通过建立底层结构来联系横贯整个政府机构内外的异构系统、应用、数据库资源等,打通各个业务部门间的信息联系,实现相关部门的资源共享,提升政府的行政效率。

6.建设自治区云计算中心

推动云计算中心、云服务中心、灾备中心、呼叫中心等信息服务中心建设。云计算中心建在政府信息办(中心),可以单独成立,也可以采取商业化运作。

7.打造基于自治区云计算中心的数字宁夏政务服务平台

建设基于云计算技术的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建立完善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交换体系和数据更新、管理及共享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并将平台部署于云中心。

8.整合全区其他部门和行业的应用系统

1)按照“标准统一、接口规范”的要求接入到“数字宁夏政务管理平台”,使各个系统运行畅通,使各部门之间实现资源交换与共享,为全区领导宏观决策、应急指挥、综合监管等方面,提供及时、全面和快捷的信息服务。

2)通过互联网建立与“数字宁夏公共服务平台”的对接与融合,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百姓通过该平台从不同角度、全方位地了解宁夏的区情、社会经济和城市、农村建设的情况,方便快捷地通过网络进行一些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活动。

第三阶段: 全面发展阶段

9、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共建和基于百姓民生多应用之上的社会延展服务,真正实现各领域和各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共享。

10在各领域内或联合各行业各领域展开重点工程建设。如:“数字国土”建设工程,“数字城管”示范工程,“智慧旅游”示范工程,智能交通指挥平台工程,社会信用信息服务体系和企业信息化应用创新工程等众多工程。

11、开始商业化运营的增值服务,如云计算中心、物流、导航、旅游、文化、媒体等。信息化应用覆盖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数字化生活方式得到全面普及,信息化促进地方经济和产业发展全面升级。

12、完成若干关键领域的传感网接入,处理、预警、决策的示范系统,无线传感器在地质灾害检测等领域被充分利用。关键领域实现的智能预警或者自动响应机制。可以建成自然灾害应急联动工程、预警与干涉工程、智慧物流产业培育、智慧导航和旅游产业培育工程、智慧小区、智慧家庭、智慧校园、智慧商贸平台等。

领域应用的智能化和商业化运营的增值服务使百姓通过数字城市远程教育、网上医疗、在线社区和生活服务等,从不同角度,全方位地了解到宁夏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和城市建设的情况,方便快捷地通过网络完成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活动,分享“数字宁夏”带来的便捷与高效。

四 “数字宁夏”建设的一些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

建议成立由自治区常务副主席任组长、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副主席任副组长的“数字宁夏”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指挥“数字宁夏”的建设工作,负责研究、决策和制定推动“数字宁夏”建设的重大战略和工作方案。

建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部门组成,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管理“数字宁夏”建设,建立定期协商沟通机制,落实“数字宁夏”建设中的有关事宜。

建议成立“数字宁夏”专家咨询委员会。

2.强化各部门协调推进机制

明确自治区各部门在数字宁夏建设中职责与分工,形成统筹协调、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的工作推进机制。

3.建立资金保障机制

为保障项目的顺利运转,建立国家、自治区、市、县财政投入和商业投入机制。

五.结束语

数字宁夏的建设是一项综合而又庞大的工程,涉及到各行业各领域,因此必须做好前期的规划设计工作。

参 考 文 献

1)王家耀 宁津生 张祖勋. 《中国数字城市建设方案及推进战略研究》科学出版社,2008;

2)梁勇 《数字城市建设与管理》 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 2005;

公共交通数字化篇4

一般来说,以政府机构与公众及私人组织之间的相互作用水平为准,政府管理方式发展至今经历了信息、交互、提交和交易这四个阶段[1](见表1)。目前处于交易阶段,这一阶段政府管理方式不再是单纯的信息与公共服务提供,而是政府信息、服务的融合,公众通过政府信息平台能够更方便进入一个多机构、多服务的政府管理系统。这也是政府管理方式的一次变革,其更关注政策或战略的制定,为公众和企业提供更有效的全面在线服务媒介,而且能够借助外部的技术和人力资源来完成这些活动。这一阶段,受众能够全面与政府服务机构交互,享受全面和制定式的信息及公共服务。这是一个更加复杂和不断完善的系统,丰富的信息、交易平台及多媒介是主要的特征。交易阶段的政府管理模式的一个明显特征是政府显着的数字及多极化特征,因此,这一阶段的政府也被成为“数字政府”。数字政府包含狭义和广义的定义,美国得克萨斯州数字政府规划中将数字政府明确定义为:“各级政府与公众、企业之间借助电子通信技术开展>!

数字政府被认为是新公共管理理论革命最后的实践,成为公共部门改革公共服务的主要推动力,其对政府管理的影响更倾向于归入后新公共管理理论。 最早的数字政府可以追溯到1997年,由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发起并逐步引入。1997年,基于一份关于21世纪迈向数字政府的报告,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开始指导美国联邦政府利用Internet技术来提高公共服务透明度,由此利用现有的先进技术建立高效数字政府的理念雏形,随后发展迅猛并得到推广和应用。仅1997年,世界范围内有1915个中央级政府机构建立了相应的政府公共网站,2000-2001年,短短一年,这一数字增长到9363个,美国以拥有403家政府公共服务网站(这里,仅以数量计,不论服务质量)独霸数字政府发展鳌头,一些发展较早的国家包括法国、巴西、葡萄牙及丹麦等。Gartner将数字政府的特征概括为:“数字政府,即通过各种技术、网络及新媒体发展,推动政府机构内部及社会外部的连续转型,从而对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参与公共事务活动的能力和管理水平进行最优化的结果”,其实质是政府管理手段和管理理念的公共化和透明化。[4]Pardo进一步概况了数字政府区别于传统政府的主要功能:(1)公众获知政府信息更加便利;(2)更加清晰地遵守一般性规则;(3)公众借助政府提供的数字平台和公共协助更有效地取得个人利益;(4)政府之间活动及政府与企业之间活动的便利和公开;(5)政府对政府的信息和服务融合;(6)公众参与公共管理活动的更广泛性。[5]数字政府将进一步带动整个社会信息技术的融合和应用,形成“数字政府———数字企业———数字公众”三位一体的“数字社会”。Fang将数字政府的交互内容概况为八种:政府—市民,市民—政府,政府—企业,企业—政府,政府—政府供职人员,政府—政府,政府—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政府。数字政府的建立需要重视其中的五种关系:市民—政府,企业—政府,政府—政府,政府—非营利组织,政府—政府供职人员。[6]

具体来看,首先,市民—政府的关系反映了公众个人对政府提供的公共信息与服务的需求,这些服务包括发放有关许可和执照,如驾驶许可,渔业许可等,不仅包括纳税人对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的税费支付,也应该囊括政府对纳税人的退税等服务。其次,企业—政府的关系主要是企业、商务活动及合作组织对政府提供服务的需求,包括营业许可,用工信息及经营选址等服务。最后,政府—政府,政府—非营利组织,政府—政府供职人员的这三种关系源于其三者相互之间及其内部机构及政府供职人员提供与完善政府服务的要求,包括政府公务活动、政府采购、政府内部资金转移及其他相关的服务。目前,数字政府的发展阶段主要存在于市民—政府,企业—政府,政府—政府这三种关系之间,尤其是前两种服务需求较大,发展较快。[7]根据上述八种关系,多极数字管理体系的运行机理可以展示为图2。如图2所示,城市数字管理系统是不同机构与组织之间相互传递信息,内外部联动的“开放式循环”,其中内部的信息双向流动包括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以及这两级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之间的交流,外部信息流动分支包括地方政府与公众之间,以及地方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相互传递,这里,地方政府不仅承担着本级政府与公众和企业之间的信息、服务联通,更重要的是公众及企业与中央政府之间信息交换的媒介,中央政府的各种信息,需要通过地方政府的相关活动进行传递和解读,因此,地方政府在整个数字整合系统中承担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中央政府信息传递与反馈的主要渠道,这显示出城市管理系统的重要性,地方政府建立的城市管理系统不仅提供了公众与企业及其他组织需要的信息及服务来源,而且是贯通中央政府信息上下流动的决定性环节,通过地方政府实施的城市管理系统,中央政府的各种信息及政策才能得到顺畅的和贯彻,意味着借助于城市管理系统,地方政府成为中央政府实现其政策目标的主要执行者,也是公众及企业信息及其他服务需求的主要提供者。

二、全国省会数字城市管理体系构建的综合比较

根据城市管理体系运行的主要组成部分,我们选择政府门户网站开通情况、城市管理专门机构的设立、城市管理专门条例或规定颁布情况、城市管理分类规章及制度颁布实施情况以及数字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等五个方面的指标,对全国31个省会城市(包括直辖市)的数字城市管理体系进行了比较。(1)从拥有政府门户网站情况看,全国31个省会城市(包括直辖市)无一例外都建立了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有关政府政策文件、法律法规信息、重大事件、经济社会发展状态、近期工作进展、公共服务信息等一系列浏览和查询服务,并提供政府直属机构及各相关部门的链接,实现了政府信息与机构的互通互联,体现出政府信息化建设初步成功和“数字城市”打造的前期成果。(2)从颁布专门性城市管理条例情况看,除天津和长沙外,其余城市都没有出台相应的城市管理专门条例,城市管理法制体系的建立相对滞后,统领性的城市管理条例出台势在必行,其颁布实施将有助于完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为未来城市管理的法制化创造必要条件。(3)从城市管理分类条例或规定实施情况看,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管理和园林绿化管理规定实施情况最好,除乌鲁木齐和兰州外其他城市都有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市政管理规定仅长春和乌鲁木齐没有,园林绿化管理规定没有出台实施的是石家庄和兰州。(4)从数字网格化城市管理模式建立情况看,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西安、成都和昆明都已经启动,其中重庆和成都不仅较早推行实施了数字网格化管理模式,且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此方面已走在全 国前列。

综合来看,有两项指标没有体现的为北京、重庆、南昌、杭州、南京、合肥和广州;表现较好、仅有一个指标没有达到的城市包括上海、西安、成都、昆明和长沙;而表现最突出,所有指标都有所作为的是天津,显示了天津市近年来对城市管理工作常抓不懈、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强调落实获得的良好成效。通过对全国省会城市管理体系的综合比较,发现以下几个特点:(1)从管理主体上看,政府仍是城市管理活动的组织者、指挥者及承担者,目前通过营利性企业和非政府组织配合政府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的城市较少,政府管理城市的任务艰巨且过于繁杂,无法完全发挥其最重要的市场维护和监督职能,管理主体过于单一,不利于分担政府管理事务,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城市管理运行效率。(2)从管理技术上看,数字网格化城市管理模式仅在几个城市得到应用,大多数城市还没有建立起科学的数字城市管理系统,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目前管理技术相对滞后的现状,制约“柔性化”城市管理的转变及发展。(3)从管理手段上看,包括城市交通管理、市容环境管理、旧城区改造管理、公共服务保障、公共安全管理、综合执法等多个领域的城市管理运行系统整合仍需时日,不同城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完善与修订城市专门性管理条例、加强城市管理资源整合和配置的问题。(4)从管理目标上看,城市管理目标的法制化是保证其实现的首要因素,我国法制化的城市管理体系虽已起步,但进展较慢,目前还没有城市形成较成熟的城市管理法典,管理目标多体现为政府短期政策目标,从城市长远发展角度考虑形成的固定化城市管理目标仍是未来政府城市管理活动的努力方向。

三、建立多极数字城市公共管理体系的政策建议

1?建立现代城市管理三元治理结构。加快引入私营部门、第三部门等新的组织要素,建立由政府、企业、社会组成的多元化主体城市治理结构,以弥补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这种三元治理结构中,政府是组织者和指挥者,其行为决定和影响其他城市管理主体的活动方式和活动效果;营利性企业和非政府组织配合政府提供城市公共物品与服务,其有利于分担政府管理事务,提高城市管理运行效率和效益;社会公众作为基础通过公开与不公开途径参与城市管理活动,推动城市管理机制内生化转变。[8]其中,政府突出其统领与指导作用,企业突出其专业与独立作用,社会突出其监督与制衡作用,完成“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造,对于城市公共服务中的自然垄断产品,建立严厉的政府监督下的市场供给体制,对于共有资源或纯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政府作为投资主体可以通过市场交易委托给专业的建造者或经营者,提供高效高质的第三方产品或服务。[9]

2?运用先进数字信息管理技术提升“数字城市”水平。“数字城市”提供给城市管理强大的技术和数据支持,使城市管理各部门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城市资源,实现工作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网络化,作为其中重要组成的“数字城管”,更是强调运用信息技术、地理信息技术、无线通信技术等现代科学技术,在城市管理信息综合平台基础上建立综合性的管理信息系统,提供准确、适时、有效的信息搜集和加工处理,为城市管理者的决策和职能履行服务。[10]目前,“数字城管”已发展到城市部件管理和万米单元网格相结合的阶段,初步实现对城市管理对象的定量、定性和定位,为实现城市管理工作的快速性和准确性提供了基础的数据保障。因此,应加快建立市区两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并在此基础上搭建城市管理信息综合平台,推进综合性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从市区两级完成城市部件管理和万米单元网格的整合互通,在技术上保证城市管理系统的安全高效运行。

3?推进城市管理资源和管理体系整合。城市管理运行系统内容繁杂,包括城市交通管理、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城市旧城区改造管理、城市公共服务保障、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城市综合执法等多个领域,涉及面多,牵涉面广,必须采用科学的管理手段才能达到整合管理资源、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的目标。继续加快建设城市交通诱导信息系统,建立ITS(智能交通系统),通过大范围和密集的信息交换及集成,组织管理交通运输,缓解交通拥阻,提高出行质量。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快速应急管理,建设快速抢险信息系统,形成突发环境、安全及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理系统。[11]目前全国许多城市已完成突发环境、安全与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编制,但具体的处理流程及机制设计还未落实,应急与预警处理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应进一步加快应急处理流程及机制设计,并建立统一指挥与调度体系,保证各区域应急资源、信息之间的统筹调配。

公共交通数字化篇5

Research on the Social Dooperation in the Public Digital Cultural Service

Abstract The government failure in supply public digital cultural service and the limitation of the public cultural service institutions determine the demand of cooperation with social forces. At home and abroad, the public digital cultural service projects are carrying out cooperation with non-profit organization, profit organization, individual citizens in four areas: resources construction, extension services,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The cooperation model could be reduced to two kinds: a cooperation based on project contract / agreement, a cooperation based on management and coordination organization. In order to develop a sustainable partnership and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cooperation, we need to safeguard the interests of partners and create value for them, to maintain unimpeded communication and unanimous coordination.

Key words public digital cultural service; social cooperation; public cultural institutions; social organization

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提出“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公共文化领域,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这一政策表明国家鼓励公共文化机构与社会力量合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为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合作提供了政策保障。在当今数字化网络化时代,公共文化服务需要向数字化转变,提供数字形式的公共文化服务才能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便利化。由于政府的资源与能力有限,政府作为唯一供给主体提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存在“政府失灵”问题,因此需要与社会力量合作,优化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供给模式,提高社会参与度。本文分析了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社会合作的必要性及理论基础,然后从实践中调查合作领域并总结合作模式,结合实际提出发展社会合作需要解决的问题。

1 社会合作的必要性及理论解释

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存在“搭便车”、排他成本等问题。公共文化服务属于公共物品,应当由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主体的理论模型已出现多种,理论与实践证明多主体协调供给已经成为目前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合理模式[1],因此政府不应当是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唯一主体。政府垄断式的公共文化供给已显现诸多弊端,如导致我国长期以来的公共文化供给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的不均等,不能很好地与群众的需求相对接等。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是公共文化服务的数字化形式,发展公共数字文化服务需要社会力量参与其中,形成政府、市场、其他组织与个人的多元主体供给机制。新公共管理运动提倡公共服务的市场化,但市场化的运作存在经济逐利性,可能损害公共利益,此外公共物品的特性决定了市场机制下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难免导致“搭便车”现象的产生。面对“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问题,政府与社会合作共同提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是一项有效举措。

资源依赖理论是解释组织与环境之间关系的理论,其基本假设是没有组织是自给的,所有组织都在与环境进行交换,并由此获得生存[2]。每个组织都有其它组织不具备的特有能力,通过合作,他们能从外部获得资源,支持其核心业务的发展[3]。从资源依赖理论来看,组织通过合作可以获得互补性资源。由于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自身条件有限,而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建设具备复杂性,不是公共文化机构可以单独完成的,需要联合社会力量以获取所需资源。从文化资源的层面来看,公众群体的多样性,需求的多样化,公共文化机构的资源无法满足各群体的需求,需要与政府部门、企业、公益性组织等合作以获取资源;从技术、资金、宣传、服务的层面来看,公共文化机构的技术能力、服务覆盖面、宣传面有限,需要与社会力量合作,以获取技术与资金支持、扩大宣传、举办服务活动与共建服务项目等。社会组织的发展也需要从公共文化部门获取资源,如企业与公共文化机构合作可以拓展自身的业务范围或为本机构人员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公益性组织与公共文化机构的合作有助于实现自身的公益价值。总之,公共文化机构与社会力量的合作是一个资源互补、互利双赢的过程。

2 社会合作的主体

2.1 非营利性组织

非营利性组织又称非政府组织,包括基金会、协会、学会、公益性团体等。从国内外来看,非营利性组织都是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重要对象,这类组织具备公益性、志愿性等特征,不以盈利为目的,与公共文化机构的合作是为了维系自身发展,更好地发挥自身作用,增进社会公共利益。非营利性组织通过合作可以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免费提供资源、吸纳资金、举办服务活动、提供宣传与培训等。

2.2 营利性组织

营利性组织主要是企业,包括数据库商、出版商、信息技术公司、媒体商等。企业具有拓展自身业务的需要,与公共文化机构合作可以获取订单,增加收益。由于企业的营利性与市场竞争性,相比公共文化机构,企业更具备技术、人员等优势,是公共文化机构的有益补充。国外与企业合作提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非常普遍,近年随着我国“国家数字文化网”“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的建设,项目工程也越来越多地与企业开展合作。企业可以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资源获取、资源数字化加工、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推广等提供支持。

2.3 公民个人

公民个人是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社会合作的重要个体,与公民个人合作一方面使有能力有专长有资金的公民参与,补充公共文化机构的人才不足、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提供捐助;另一方面为公民提供了行使其基本文化权利的途径,使公民的文化需求得以表达,公共文化机构能够提供符合公众需求的公共产品,从而提高服务效率。公民参与合作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个体独立参与,属公民个人的独立行动;另一种是通过中介组织参与合作,如理事会、协会。公民个人通过合作可以参与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政策的制订与监督、参与管理、参与服务活动的举办、为服务提供经验、资金与技术支持等。

3 社会合作的领域

3.1 资源建设

3.1.1 资源获取

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开展需要资源作为基础,而公共文化机构的资源在数量、类型、范围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因此需要从外部获取以丰富服务平台的在线可获取资源,满足公众需求。资源获取是国内外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中最主要的合作领域之一。

世界数字图书馆(WDL)、欧洲数字图书馆(Europeana)、加拿大图书档案馆(LAC)、美国数字公共图书馆(DPLA)、我国的国家数字文化网和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等都直接从社会机构获取资源。如今DPLA的资源包括来自1000家机构的超过700万条数据,资源增长速度超出预料,原因在于DPLA与社会机构和个人建立了广泛的合作伙伴关系,其资源除来自公共文化机构外,还来自地方,州和联邦政府机构,私人馆藏和图书馆,企业和组织档案,社区学院[4]。国家数字文化网的惠农资源建设与农业部、广播电视大学的下属单位合作获取资源,购买资源的使用权;国家中心建设的普适性资源主要是采取同企业合作的方式进行,购买企业成品,主要是专题片或者电视片;省级中心也在与社会机构合作扩充资源,如广西分中心的资源建设立足地方和本馆资源特色,从旅游、文化等相关部门多方获取资源[5]。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与百度合作,开展网络信息资源采集;民族资源如民族期刊、民族视频的译制是以与社会机构合作的商业采购为主。

3.1.2 资源数字化加工

在国内外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建设中,公共文化机构普遍与技术公司合作进行资源的数字化或直接将数字化工作外包给技术公司,利用技术公司的技术、人才等优势,降低资源数字化加工的成本并提高效率。

奥地利国家图书馆与谷歌合作将其馆藏16世纪到19世纪下半叶的历史书籍约万卷全部数字化,这些数字化资源中的首批万卷通过Europeana在线平台向公众免费开放[6]。奥地利国家图书馆还在开展音频素材的数字化,从2007开始与奥地利媒体中心(mediathek)、奥地利科学院的形声字档案馆(the Phonogram Archives of the Austrian Academy of Sciences)合作将最濒危的音频文件进行数字化,这一项目到如今已经进行了10年[7]。我国公共数字文化服务项目的资源数字化工作直接外包给技术公司。如国家数字文化网的国家中心设有资源建设部,但并不负责资源的数字化转换,而是将数字化工作外包给企业;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与相关IT企业合作,委托数字化加工,外包公司负责资源加工,国家图书馆负责验收终审。

3.2 服务推广

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目的是使公众知晓并利用,多途径多形式的宣传推广显得至关重要。为提高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知晓度与利用率,公共文化机构与媒体商合作开展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宣传推广活动、利用社会机构的业务优势扩展服务项目。

3.2.1 宣传推广

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宣传推广不仅利用传统媒体如报纸、电视、广播,更重视利用社会化媒体在线宣传推广资源与服务。作为一种新型在线媒体,社会化媒体具备巨大的用户量与影响力,对于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宣传推广来说是一个新机遇。Europeana为增加资源的可见性,利用社会化媒体渠道如Wiki、Facebook、Twitter、Blog展示与分享资源,推广服务项目, 使之达到终端用户。如与维基百科新推出的Wikidata项目发展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利用GLAM wiki toolset将资源上传到维基社区;与Facebook、Twitter合作构建网络社区,社区平台允许内容聚类以适应特定的需求[8]。国家数字文化网和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与各大主流文化媒体合作,如与光明日报、新华社、文化报等传统媒体商开展宣传工作,同时积极利用新媒体如微信公众号、微博、移动APP应用等,结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优势和特长来报道宣传公共数字文化服务。

3.2.2 扩展服务项目

为服务于特定的领域或人群,拓展资源的传播渠道,国内外一些公共文化机构与公共数字文化服务项目建设了新的服务推广项目,使资源传输更加精准,使服务可以被更广泛地获取。如DPLA正在推进一个全面的教育计划,使之不断增长的资源用于教育目的。通过这一项目与教师教育咨询委员合作,由教师教育咨询委员会从DPLA平台评审筛选资源内容并建立一个资源集,供学生和教师利用,使服务推广到教育领域,使适用的资源能够用于教育目的[9]。国家数字图书馆与北京歌华有线公司合作积极开展基于交互式数字电视平台的图书馆服务,借助其iPanel数字电视软件平台与Seachange视频应用系统搭建的软硬件环境,实现交互信息服务及VOD点播服务[10]。辽宁省文化惠民工程在建设中与北方广电网络公司合作,由该公司承载辽宁省数字电视直播、互动电视、云平台、运营支撑、全网监控中心的系统等多项业务,一期云电视平台已经正式上线运营,为全省百姓提供广播电视、互动点播、电视应用、电视商城、智慧城市、休闲娱乐等六大板块的内容和应用[11]。

3.3 构建基础设施

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基础设施包括系统软件、网站等软件设施,获取数字资源的场地、服务器、路由器、电脑等硬件设施和网络。该领域的合作是公共文化机构与社会组织共同参与构建基础设施,或将基础设施构建工作的全部或部分任务委托给社会组织处理。目前公共文化机构与社会组织合作构建主要有网站与系统建设、基层服务点建设。

3.3.1网站与系统建设

通过与社会组织合作进行网站与系统建设可以弥补公共文化机构中技术人才的不足,有效利用外部资源以节省经费,提高网站与系统开发、管理的效率,减轻公共文化机构工作人员的负担。如Europeana的软件设施构建与维护由技术团队负责,团队不断与内外部的利益相关者和服务供应商合作,确保所有软件开发有助于完善技术平台,还将一些开发工作外包给外部合作伙伴如商业软件开发商;中国盲人数字图书馆的网站管理及技术支持由中国残联信息中心和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提供,与哈尔滨亿时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和IBM(中国)合作进行网站的无障碍建设;国家数字文化网从2012年起与中国文化传媒网在网络硬件设备托管、软件系统升级开发、网站编辑运维等方面全方位合作,极大地丰富了网站信息资讯来源,同时拓展了用户终端,节省了人力成本,也提升了国家数字文化网的专业能级[12]。

3.3.2基层服务点建设

基层服务点是获取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物理场所,这一场所中包括服务器、路由器、电脑、电子阅读终端、投影仪、数码电视等硬件设施和网络。我国由于公共文化机构的人均数量少,位置不合理,导致覆盖面有限,不能满足公共文化服务就近获取的需求,特别是农村、军区、边疆、海疆等地的公共文化设施稀缺,因此需要构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基层服务点。如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加强军营网络文化建设,与黑龙江军区、沈阳军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战略导弹部队)、总后勤部合作共建军区数字图书馆,并为军营设计专题数字图书馆页面;肇庆市图书馆与英特尔(中国)、风华锂电有限公司合作建设公共电子阅览室,由肇庆市图书馆牵头,在风华锂电职工之家电子阅览室的现有基础上,英特尔公司免费提供8台体验机以及计算机操作培训教材,肇庆市图书馆提供电子资源和管理经验,三方合力共建全国第一个“公共电子阅览室英特尔体验中心”[13]。

3.4 合作管理

合作管理是指在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中与外部机构或个人合作,对服务项目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指挥和控制的过程。合作管理的内容包括数字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网站管理、财务管理等。合作管理能够改变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由政府直接管理的模式,创新管理机制,使社会力量参与管理决策,增加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推动政府与公共文化机构的服务职能更好地实现。

国外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也形成了以理事会为中介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管理的合作模式。如DPLA成立了理事会,个人加入理事会成为理事,参与项目的管理决策事务,理事会由来自全美国各地的公共图书馆员、研究图书馆员、技术专家、作者、知识产权学者、媒体研究学者以及商业专家组成[14]。英国迈克尔项目(MICHAEL)成立了迈克尔文化协会(MICHAEL Culture Association),协会分为两部分,一是由15个机构负责项目的协调工作,形成理事会;二是由来自欧洲及全世界22个国家150多个机构组成更广泛的成员网络。成员来自欧洲各地包括政府部门、政府机构、公共机构和私人机构,分为正式会员、准会员和名誉会员三种,正式会员代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部委、政府机构、公共机构,准成员支持协会的各项目标并参与其活动,名誉会员为协会带来经验和专业知识。成员通过迈克尔文化协会参与MICHAEL欧洲门户网站的管理,包括MICHAEL质量和互操作框架的维护、开源软件平台未来发展的管理等[15]。目前我国公共文化数字服务中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管理的现象还不普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部署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点任务,公共文化机构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实行理事会制度,是重点任务之一,2014 年7 月文化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等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部署了在全国开展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试点工作[16]。随着我国公共文化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的开展,将扩大社会力量参与管理。

4 社会合作的模式

4.1 基于项目的合同/协议式合作

基于项目的合同/协议式合作是指为完成一个项目,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与社会团体签订合同/协议,规定双方的责任和任务,在一个期限内完成合作。这是合作双方根据自身需求而达成合作意向的一种资源互补型合作模式。由于项目具有阶段性,这种合作模式往往更倾向于短期的合作,双方结成临时性的合作伙伴,合作关系的持续取决于项目周期,项目结束合作关系也随之结束,但也有合作领域需要长期合作如基础设施的维护等,这种情况下合作关系具有持续性。该模式是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中的主流合作模式,资源数字化加工合作或外包领域、服务推广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合作都属于这种模式。这种模式多以公共文化机构为主导,社会组织作为合作方参与,公共文化机构基于项目建设的特定需求,与具备相关资源或技术的社会组织合作共建,或由社会组织承担全部建设任务。

4.2 以管理协调机构为依托的合作

以管理协调机构为依托的合作模式是指公共文化机构或公共数字文化服务项目成立一个理事会/协会,社会组织、个人加入其中成为会员,会员在理事会/协会中参与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合作事务。管理领域的合作属于该模式。理事会/协会往往具有管理与决策职能,这种模式是以理事会/协会为核心和主导,社会组织、个人只有通过理事会/协会才能参与合作,由理事会/协会对合作事务进行分配和协调,包括议事决策、监督、咨询、政策制订等。以理事会/协会为依托有利于解决成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问题,更易形成一种长期、紧密、稳定的合作关系。国外以理事会/协会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政府、公共文化机构与社会公众共同治理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局面。我国正在探索公共文化机构的法人治理,成立理事会,使公共文化机构的管理更加公开透明,提高外界参与度,增加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建设过程中与社会团体和个人合作的机会。

5 社会合作需要解决的问题

5.1 维护合作对象的利益并为其创造价值

如前所述,根据资源依赖理论,合作是一个从对方获取所需资源的互利双赢的过程。合作给各方带来的收益应该多于各自为战时的收益,以损害任一合作方的利益为代价来维持合作关系是不可能长久的[17]。对公共文化机构来说,只有维护合作对象的利益并为其创造价值,才有利于维护并发展长期的合作关系。具体来说,以市场互惠互利原则满足合作伙伴的利益诉求,可以在服务活动中为提供捐助的社会组织宣传,提高其知名度;由资源提供者决定资源的开放程度,保护提供者的知识产权;明确合同/协议条款与利益补偿算法等。在这方面,Europeana和DPLA的做法值得借鉴。为维护资源提供者的利益,明确用户访问权限,Europeana提供了13个标准化的权利声明供数据提供者选择[18];通过维基百科增加合作伙伴的数据可见性,通过Europeana维基社区提高合作伙伴的知名度[19]。DPLA维护资源所有者的利益,其社交媒体政策承诺利用社交媒体宣传合作伙伴提供的资源只包括那些公共领域不受限制的资源、在公共授权许可下可用于商业或非商业性使用的资源、由合作伙伴的一位代表在网上显示和分享的资源,合作伙伴可以选择宣传的时间,可以要求特定的图像或文章出版后,从社交媒体删除该资源等[20]。

5.2 合作过程的沟通与协调

公共交通数字化篇6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当代中国社区教育学术思想史研究(1986-2016)”,(编号:16YJA880032),主持人:邵晓枫。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7)12-0051-05

共享数字化学习资源是信息化社会的必然要求和发展教育的重要途径,这一点早已成为了各国的共识并正在努力付诸实践。我国现代社区教育起步晚,教育资源比较匮乏,而且由于各地、各部门各自为政地开发资源,导致各个社区教育机构的资源难以形成规模,重复建设严重。近些年来,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社区教育要得到良好的发展,就必须整合和共享学习资源,一些人对此问题进行了探讨。但迄今为止,国内的大多数研究都还停留在工作总结层面,极少探讨其中的基本理论问题。如对社区教育数字化资源共享的理论基础、内在逻辑、动力因素等几乎没有研究。本研究拟对这几方面作较为系统、全面的探讨。

一、社区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共享的理论基础

社区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共享可以在多种理论中找到依据:

(一)社会交换理论

社会交换理论是20世纪60年代兴起于美国的一种解释社会互动的理论,代表人物有霍曼斯、布劳、爱默生等。该理论认为,交换不仅仅是市场中才会出现的行为,所有的人类行为都是交换,交换是人与人之间交互的本质,其背后的普遍动机是个人对利益的追求,是为了相互的需要。因此,“互惠主义”是在许多社会交换过程中起作用的一个重要特征。据此,一个人在对另一个人给予的同时常常伴随着对相应回报的期待,“回报”的表现可能是金钱,可能是情感,也可能是一些物质产品,“回报”可能是及时兑现的,也可能是远期的。社会交换理论不仅可以用来解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可用来解释组织与组织间的关系[1]。尽管社会交换理论因对理性人的过分强调而受到了学术界的批评,但是该理论对人际行为较为深刻的解释依然受到了人们的关注。从这一理论出发去看,各社区教育机构之间、社区教育机构与社区其他单位和组织之间,都各自有其资源上的优势与劣势,社区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共享的实质也就是通过资源交换而满足彼此的需要,实现互惠。只是交换双方各自在为了实现更大利益而凭借自身拥有资源而相互竞争时,他们在这一过程中的关系可能是平等的,也可能是不平等的,正如布劳所言,“交换关系与竞争关系分化开来,同时还有在竞争过程中出现的社会地位分化”[2]。但不管怎样,社会交换理论应是社区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共享重要的理论基础。

(二)博弈理论

博弈论,又称对策论或游戏论。作为一门现代学科,博弈论诞生的时间并不?L,一般认为,1944年约翰?冯?诺依曼与奥斯卡?奥根斯坦合著的《博弈论和经济行为》的出版标志着博弈论学科的建立,之后,约翰?纳什提出的“纳什均衡”概念以及豪尔绍尼、泽尔腾、莫里斯等的不懈探索,都推动着博弈论不断发展。博弈论关注的“是人与人之间利益相互制约下策略选择时的理性行为及相应结局”[3],也就是人与人之间都努力使自己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利益的过程,但这个过程必须要有全局思维,将所有参与者的利益考虑进去,从而达到各方利益的均衡。至今,博弈论已经广泛应用于经济学、政治学、计算机科学、社会学等领域。社区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共享中的各主体(如社区学院、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等)由于价值目标与利益诉求的不同,对于是否合作、如何合作等问题的看法不一,从而就产生了博弈。以社区学院与企业的教育资源共享为例,二者都想以最小的付出获取对方的教育资源,但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必须考虑的问题有:希望获得支持社区教育的良好的社会形象,以及社区学院的相关资源,但同时必须付出自己已有的教育资源。社区学院必须考虑的问题有:希望获得企业的教育资源,但同时必须拿出自己已有的教育资源。从此可以看出,社区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共享的过程也就是一个各方利益博弈的过程。因此,博弈理论理应成为社区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共享的重要理论基础。

(三)教育均衡理论

我国教育均衡发展问题从上世纪80、90年代开始就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近年来已经成为国内学术界关注的焦点。人们一致认为,教育均衡最核心的含义是指在教育公平理念的指导下,各教育主体最终实现多元优质、和而不同的和谐发展。教育只有得以均衡发展,才能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实现教育民主,促进教育的高效和可持续发展。而在教育均衡中,教育资源配置均衡是其基础与前提[4]。当前我国社区教育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之所以发展极不均衡,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均衡。要改变这种社区教育资源不均衡的现状,共享社区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是一种重要途径。此外,在同一地区的各社区学院之间,以及社区学院与本社区的企、事业单位、机关之间,也拥有不同的教育资源,只有实现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共享,才能取长补短,实现多元优质、和而不同的发展。因此,社区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共享是实现社区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必然选择,教育均衡理论本身也成为了社区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共享重要的基础。

二、社区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共享的内在逻辑

社区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共享的内在逻辑包括三个方面:教育与知识本身具有公共属性、各数字化学习资源具有互通性、参与社区教育的各组织间存在彼此依赖的共生关系。正因为具有上述内在逻辑,社区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才能实现共享。

(一)教育与知识本身具有公共性

一方面,社区教育具有公共性的属性。教育的公共性不是人为赋予的、主观思维的结果,而是人类教育发展中历史地展现出来的,教育的公共性主要表现为教育作为一种公共领域的现实存在,是公共性在教育领域的具体说明与应用,是教育在特定领域对公共性的反映[5]。就社区教育而言,其公共性体现在多个方面:从其资金来源看,各国的社区教育都主要由政府投资,具有鲜明的公共性特点;从教育对象看,我国大多数社区学院实行免试入学,任何社区居民均可以参与社区学院开设的课程学习;从学习费用看,社区教育机构开设了不少免费的公益课程,体现了教育的公共性;从产品属性看,社区教育培养的是促进社区和社会发展的人,也具有公共性。正因为如此,虽然学术界对社区教育产品属性存在“公共产品说”和“准公共产品说”两种观点,但其都承认社区教育具有公共性的属性。因此,社区教育应秉持公正的理念,排斥任何团体或个人的特殊化,平等面向所有社会成员,以全体人民的福祉为指向[5],其师资、课程、教学、校园文化等教育资源都应面向社会公众开放,任何人都可以从中受益,作为教育资源的一种的社区数字化学习资源自然也应被包含在这个共享机制之中。

另一方面,知识也具有公共性的属性。从语言哲学出发,知识的公共性来源于语言的公共性。“反私人语言论者”维特根斯坦认为,“一个人只有学会了说话,他才能说某种东西。谁要想说些什么就必须掌握一种语言”,虽然思想是因存于个体而具有私人性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是从语言哲学出发,语言是一个社会事实,公共性就是其基本特征[6]。这样,知识就通过语言传达而具有了公共性。从社会建构主义出发,认为知识的基础是语言知识、约定与规则,语言是一种社会建构,知识的客观性应被理解为社会性等假设[7]。从经济学出发去,知识的公共性来源于知识的非排他性,即一人掌握了某种知识并不会阻碍其他人掌握这种知识。虽然现实中确实存在以专利等形态存在的“知识资本”,但是公共知识确实广泛的存在于社会各领域。知识的公共性表明知识是面向所有人开放的,任何人都能够学习,而不为权威所垄断和控制,同时,知识的公共性具有巨大的外部效益,人人都去学习知识,既可以增进个人素质,又有利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因此,知识的公共性决定了公共知识应该是共享的。

既然社区教育与知识本身都具有公共属性,那么,作为教育形式和知识载体的社区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当然就应该向有利于教育普及和知识的公共传播的方向发展,实现资源的共享。

(二)各数字化学习资源可以实现互通

数字化学习资源都是经过数字化处理的多媒体材料,在结构模式上具有相似性,都具有内容广泛、检索方便、网络共享等特点,因而可以实现互通。所谓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的互通,指的是资源技术的互通和资源开发的互通两个方面。首先,从资源技术出发,各社区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具有互通的可能。有人发现,只要同时满足“资源是自包含的”与“资源是可寻址的”两个条件的数字化学习资源就具有共享的可能,当然,要将这一可能转变为现实,还需要讨论资源互通的技术标准,如可以建立数字化学习数据的元数据标准、数字化学习资源的元数据收割标准、认证服务标准。以此为基础,再遵循一定的数字化学习资源共享层次和步骤后,数字化学习资源便能实现互通,从而在技术层面实现共享[8]。我国基础教育领域、高等教育领域已在这一方面进行了较为成功的实践,教育部已经发布了一系列教育资源共享的技术标准。同理,只要我们确定了社区教育数字化资源共享的技术标准,就可以实现学习资源的互通与共享。其次,从资源开发出发,社区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也具有互通的可能。社区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常常表现为在线学习的课程,因此不妨从课程论的视角对社区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开发进行一番考察。有人认为,确认学习需求是成人教育课程开发中重要的实际依据,成人教育课程开发模式实质上是一种“需求导向型”模式[9]。社区教育课程至少要考虑社区发展的需求与居民学习的需求,而一些需求在全国各地的社区中具有相似性,因此以这些需求为导向而开发的社区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必然就具有功能上的共通性,即满足不同社区的某种共同的需求。加之社区教育的公共属性,社区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就具有了共享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三)参与社区教育的各组织间存在彼此依赖的共生关系

公共交通数字化篇7

一、我国城市民族语文公共服务的法律法规等相关依据

目前,我国与少数民族群众学习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相关的法律有《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2001年修正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规定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二是规定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公务使用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义务;三是规定了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审理和检察案件;四是规定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应当教育和鼓励各民族的干部互相学习语言文字;五是规定了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国家机关、学校、广播电台、电视台、公共服务行业等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义务。对于城市中少数民族群众学习和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问题,集中见于《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国家民委民政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社区民族工作的意见》(民委发〔2011〕204号)。《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并根据需要和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少数民族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教学研究。《国家民委民政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社区民族工作的意见》(民委发〔2011〕204号)第三条第4款规定:切实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在外来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社区要明确有关责任人,积极提供就业帮助、语言翻译、法律维权等方面的服务。此外,2011年7月至今,国家民委办公厅先后下发三批次“关于开展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单位的通知”,其中多次明确了在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中“购买民族语文翻译或其他社会工作服务”、“开展汉语普通话培训”等相关内容,有关省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探索做好城市民族语文服务工作的措施和办法。由此可见,在城市中加强民族语文公共服务工作有据可依,并已有一定的工作基础。

二、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学习使用民族语文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论述,以及有关专家学者对城市少数民族学习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问题的观点

从总的来看,在学习使用民族语文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问题上,无论是党和国家领导人,还是有关专家学者,都主张相互学习语言文字,减少障碍,促进沟通与交流。同志1958年1月在《工作方法六十条(草案)》里写下了这样一段话:“外来干部要学本地话,一切干部要学普通话。先订一个五年计划,争取学好,至少学会一部分。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干部,必须学当地民族的语言。少数民族干部也应当学习汉语。”彭真同志1984年1月在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会议上指出:“关于语言文字问题,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要以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为主,汉族干部要学习当地少数民族的语言,少数民族的青壮年要学习普通话、学习汉文。”同志1998年7月在视察新疆工作时曾指出:“学习现代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语言的作用十分重要,语言不通,就不能交流。我国有56个民族,语言种类繁多,为了加强学习和交流,各个民族要克服相互之间的语言障碍,汉族要学习少数民族语言,少数民族要学习汉语,有条件的还要学习外语,这样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同志2009年9月29日在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在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同志要努力学习少数民族语言,了解当地民族历史文化,密切同少数民族群众的关系。”目前看,专家学者关于城市民族语文公共服务的研究还不多,基本是从语言学的角度来进行的,但也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了他们处理学习使用城市民族语文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关系的观点。戴庆厦、邓佑玲认为:“城市生活的快节奏、高效率要求信息的传递快速而准确。各个少数民族身居都市,也不得不选择一种通用、经济、高效传递现代科技文化信息的族际交际共通语。”“应当承认城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语言使用功能的变化是客观的必然的趋势,是语言功能适应社会变化所做的调整。”[6]何丽、李秋杨、王雪梅认为:“在快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无论是在物质生产、生活方面,还是在文化精神方面都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在民族间频繁接触和交融的过程中,其交际工具———语言的选择和使用也在发生着变化。”[7]布阿加尔•买买提认为:“少数民族一方面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教育的权利,这是贯彻民族平等政策的主要体现,另一方面少数民族也有接受国家通用语———汉语的义务。”“为了扩大交际的领域,为了民族事业的进步和发展,我们少数民族都应把学习和使用汉语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共同任务。这是历史的选择,也是客观的需要。”[8]巴合提努尔•达尔肯拜认为:“少数民族学习汉语文,可以开阔眼界,增长知识,为工作和生活创造更多更好的方便条件。我们生活在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任何一个民族要发展,要提高本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不学会汉语文,不能借助汉语文看更多的书,学习更多的知识,是要落后的。”[9]陈海玲认为:“尤其对于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来说,语言的自由沟通交流是他们真正融入当地生活的前提,也是实现真正和谐民族关系的起点。就个体而言,各民族成员只有通过族际语(汉语普通话、汉语方言或一种少数民族语言)的学习,才能够具备顺利步入主流社会的条件,从而跨越文化障碍获得个人在主流社会的更大发展。”[10]

三、国内外语言政策类型和城市民族语文公共服务做法比较

为了适应不同的国内语言文字状况和管理策略,实现不同的政治目的,各国制定了相应的语言文字政策。根据李锦芳和王怀榕的研究[11],主要有五种类型:一是法律规定多数民族与少数民族语言平等,同为官方语言。例如加拿大联邦政府于1969年通过《官方语言法》,确定英语和法语为官方语言。新西兰从1840年至1974年,英语一直是唯一的官方语言,1974年通过法案,正式确认毛利语为新西兰的官方语言,享有与英语同等的法律效力。英国于1967年通过威尔士语言法案,规定威尔士语与英语具有同等效力。二是几种语言均衡使用、共同发展。瑞士规定德语、法语、意大利语为传统官方语言,罗曼什语为地区性半官方语言。比利时规定弗拉芒语和法语均为官方语言,根据语言使用的领地权原则,将全国划分为4个语言区,各语言社区都进行了语言立法,规定了本社区的官方语言。此外还有“宽松政策,柔性涵化”(例如多数第三世界国家)、“强制同化”(例如沙俄、前苏联对中亚的严厉管制)和“消极对待母语,采用国际通用语言为官方语言”(例如新加坡)等三种类型。我国的语言政策具有自身的特色。最根本的特点就是“平等”,各民族语言文字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同时规定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道布、周庆生等专家将这两条相辅相成的政策概括为“多样性和统一性”[12]或“多样性和主体性”[13]。郭友旭认为:“中国奉行各民族语言文字平等的政策,对少数民族语言权利的保障采行的是集体保障原则和属地原则。在中国,政府的促进性语言权利体制安排和实践表明少数民族语言权利是一种积极权利。中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摒弃‘国语’和‘官方语言’两个概念,关照了各民族在国家象征上的平等,是正确的做法。”[14]在城市民族语文公共服务领域,国外有一些相关做法:斯里兰卡国家语言和社会整合部最近开通一条“1956”电话热线,主要受理国民由于语言问题导致不便的投诉。[15]美国霍华德县总医院最近配备了一种可用于视频对话的新平板电脑,为不谙英语的病患提供包括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和汉语在内的实时翻译服务。[16]乌克兰议会新近批准一个法案,规定如果某一语言的使用人口超过当地总人口的10%,该地方政府就有权给予该语言区域官方语言的地位。[17]目前,国内部分城市也有一些提供民族语文公共服务的做法。例如,北京市针对少数民族群众杂散居大都市的特点,提出“全面纳入、优先发展”思路。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寓管理于服务,并有重点地搞好专项服务……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印制民族语言执法文书,聘请少数民族语言翻译。[18]再如,山东省青岛市近期开办了首个少数民族语言兴趣班,社会志愿者为居民、学生和老师进行了朝鲜族基础语言的培训。[19]另外,与此相关的是,不少城市还提出了建设语言无障碍城市的目标,并制定了相关规划或措施。北京市提出到2015年,在北京的外国人如遇到困难,可以拨打110、120、999、119、12345等公共服务热线轻松求助,5条热线将实现英、法、西、德、俄、阿、日、韩8语种24小时值守。成都市提出要在“十二五”期间打造“语言无障碍”旅游城市,即提高从业人员的多语种服务能力,规范城市和景区的标识系统,设立多语种公共服务热线等。上海提出要通过加强对商场、出租车等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外语培训来努力建设无障碍语言交流环境。但遗憾的是,在《首都国际语言环境建设工作规划(2011年―2015年)》和成都、上海建设语言无障碍交流环境的新闻报道中未见涉及民族语文公共服务的内容。

四、城市民族语文公共服务的原则与思路探析

通过以上研究,笔者认为,城市民族语文公共服务是一个涉及面较广、政策性和敏感性都比较强的工作,并对其原则和思路探析如下:

(一)关于工作的基本原则

1.尊重语言发展客观规律。城市中民族语文的学习、使用和发展是整个人类社会语言文字发展客观规律的一个组成部分,少数民族语言使用群体、范围、功能的变化是语言适应社会变化所做的调整。在城市民族语文工作中,必须全面掌握、科学评估城市民族语文发展趋势,依据国家语言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引导,规范发展,尽量不犯“左”或者“右”的错误。

2.尊重群众自择自愿权利。民族语文工作,从根本上讲,就是涉及少数民族群众自由权利的工作。各民族群众既有学习和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也有不学或者学习和使用别的民族的语言文字的自由。二者都可以自由选择,任何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和剥夺。所以,在城市民族语文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意愿,保障他们自由选择的权利,为他们的自由选择提供条件,而不是包办代替。

3.遵循我国语言政策和法律法规。一方面,要坚持语言平等观,妥善处理各民族语言之间的关系,依据集体保障原则和属地原则,积极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学习和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促进民族关系团结和谐和社会语言生活多样性;另一方面,要推进城市各民族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高国民通用语言文字能力,服务国家建设。此外,还要着力抓好现有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努力执行到位,取得实效。

4.尊重城市化进程中民族交流交往交融规律。从整体上看,城市化进程中民族交流交往交融是大趋势,民族语文工作也必须顺应这个大趋势,把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学习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合法权益和促进各民族间互相沟通交流统一起来,创造各民族间互相学习语言文字、互相尊重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互相帮助共同发展进步的良好局面。

5.尊重城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群众对民族语文公共服务的现实需求。由于语言文化背景差别和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不同,城市中的部分少数民族群众切实存在语言交流方面的困难,在与用汉语交流的顾客进行交易时,有时沟通不够顺畅,到邮局、银行、法院、派出所、工商管理、城管等有关部门办事时,有时无法理解有关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表述的准确含义,对此,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问题,切实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的现实需求。特别要指出的是,当前我国正在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城市中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权益保障需要公共部门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形式的文化服务,同时也需要公共部门提供民族语文形式的文化服务,例如广播、电视、网站的民文频道,报纸、电影的民文版本,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民族文化、民族语文展示等。

6.尊重各行业和各地情况差别,分类指导。各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分布、组成情况千差万别,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水平、对民族语文公共服务的现实需求程度也各不相同,此外,各有关行业提供民族语文公共服务的方法、途径和重点也有很大差别。因此,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按照民族工作一贯的分类指导的方法,突出关系民生的重点行业和部门,突出区域性少数民族主体人群,尊重行业和地方的主导权、决策权,统筹协调推进。

(二)关于工作的整体思路

以我国语言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依据,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建立健全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为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凝聚社会力量,着力提高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民族语文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少数民族群众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逐步破解少数民族群众在城市中的语言沟通交流障碍问题,为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繁荣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努力。

(三)关于当前工作的重点任务

1.开展城市民族语文公共服务现实需求和提供能力调研。正如前面所述,尽管不少专家学者对城市民族语文公共服务问题表达了关切,但对其现实需求状况和城市提供能力均没有一个相对全面、准确的数据。这种状况,很难为有关部门出台相应政策措施提供决策依据。因此,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城市民族语文公共服务现实需求和提供能力调研,以求取得基本数据。例如群居、散居、流动等不同类别少数民族人口在城市中碰到的语言障碍情况,他们对民族语文公共服务的现实需求状况;城市中与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医院、银行、公安、工商、城管等窗口单位目前提供民族语文公共服务的状况,潜在提供能力大小,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等等。

2.突出抓好现有政策规定的贯彻执行。当前加强城市民族语文公共服务是有政策规定依据的,工作中必须突出抓好这些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特别是《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国家民委民政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社区民族工作的意见》(民委发〔2011〕204号)有关民族语文服务条款的贯彻落实,指导推动各有关地方密切结合实际,研究解决本地存在的涉及民族语文公共服务的突出问题。同时,在《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修订工作中,必须注意完善涉及民族语文有关条款,以适应形势发展。

3.做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中民族语文模块的顶层设计。城市民族语文公共服务仅仅是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的一个方面,从工作性质和行政成本等各个角度,均没有必要对城市民族语文公共服务体系进行单独设计,而作为其中一个模块来设计是合适的。该模块必须力图解决这么几个问题:一是服务的提供方式(指民族语文翻译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等);二是服务语言的种类;三是服务的质量标准;四是服务的人才支撑;五是服务的技术支持;六是与其它服务之间的关系等。而服务对象的界定、服务的城市范围、服务的响应标准、服务的经费保障等则与其它方面服务具有相通的地方,可以在综合体系设计中一并考虑。

4.推动在重点行业和窗口单位及早提供民族语文公共服务。目前看,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银行、邮局、法院、派出所、工商管理、城管等重点行业、窗口单位提供民族语文公共服务是比较迫切,也是比较可行的。建议升级这些行业的大量自助服务系统,增加民文版本,这样可以最为迅速、有效地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民族语文服务。同时,推动在法院、公安、城管、银行等有关部门增加配备民族语文工作人员,以缓解这些部门民族语文公共服务紧缺的问题。

公共交通数字化篇8

一、部省合作共同推进数字建设

与国家工信部共同制定《工信部与省共同深化数字建设的实施方案》,共同推进数字重点项目建设,提升数字发展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省信息化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数字办负责)。

二、推进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

(一)建设完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

依托政务内外网云计算平台,部署短信平台、政务邮箱和即时通信等消息通信平台,开发通用业务构件,为省直部门提供统一应用支撑服务(省经济信息中心、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负责)。

建设全省统一的空间位置信息服务平台、遥感技术应用服务平台(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负责)。

(二)深化网上审批及网上执法平台应用

按照新的规范清理审批事项,完善省级网上审批系统改造,促进审批平台和业务系统的数据交换。推广省级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应用,推动市级网上执法平台建设,推进省级平台与市级平台及省级部门已建执法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全省行政执法案件的网上办理及电子监察(省效能办、省数字办、省法制办、省经济信息中心牵头,省直各部门、各设区市数字办配合)。建设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提升部门核心业务信息化覆盖率

建设金宏工程二期(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整合安全生产领域各类信息系统,建设金安工程二期(省安监局、省煤监局负责)。做好省管干部数字档案建设(省委组织部负责)。建设外经贸政务应用平台(省外经贸厅负责)。升级改造机构编制信息系统(省委编办负责)。建设全省共青团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团省委负责)。建设全省国资监管信息化应用系统(省国资委负责)。提高全省劳教(戒毒)场所安全警戒设施信息化水平(省劳教局负责)。建设“福乐”残疾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省残联负责)。整合建设统一的应急指挥机动通信系统(省政府应急办、省经济信息中心负责)。建设全省统计数据直报系统(省统计局负责)。

(四)完善电子政务服务体系

建设公务员门户系统,利用人事基础信息构建公务员用户目录体系和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开发并提供政务信息、通讯录、知识库等服务;依托门户整合部门业务系统和信息,实现单点登录和一体化集成应用(省公务员局、省经济信息中心、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负责)。

试点建设市民服务信息系统,为市民建立专属主页,聚合并推送政府公共服务、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与商业服务部门的服务资源信息(市鼓楼区政府牵头,电信运营商配合)。依托省“12345”政务服务平台,整合我省现有机关网上资源,开展网上视频接访(省局、省经济信息中心负责)。

三、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一)完善全省涉税信息共享平台

开展32家单位涉税信息资源交换和整合,逐步实现涉税信息综合库与我省人口库、法人库、自然库和证照库等基础信息库的交互和融合。拓展平台应用,逐步实现非税部门的信息共享(省数字办牵头,省直各有关单位配合)。建设国税公共服务平台(省国税局负责)。

(二)建设决策信息直报综合应用平台

依托共享平台和空间地理信息平台,整合省级重要业务管理系统和应急指挥平台,实现各项监管信息和应急信息的直报和集中展现;开发数据分析系统,提供辅助决策服务(省经济信息中心、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负责)。

(三)开展业务协同示范

加快建设法人电子证照信息库,启动个人证照信息库建设,推进电子文件和证照的应用(省档案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配合)。

基于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在土地审批、住房保障、社会保障、项目管理等公共业务中开展业务协同应用,实现主动推送、精细化管理和业务联合监管(省数字办牵头,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负责)。推广、等设区市一体化电子政务建设模式(各设区市数字办负责)。

四、推动数字重大项目建设

(一)推进大都市区信息同城化

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启动厦漳泉大都市区通信一体化升位并网工作(省通信管理局牵头负责)。加快厦漳泉大都市区共享城市人口基础数据库、法人基础数据库、城市地理基础数据库,推广厦漳泉大都市区城市公共交通智能管理系统,启动覆盖厦漳泉的电子小额支付卡项目,开发统一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市政府负责)。启动福莆宁信息同城化前期工作(、、市政府负责)。

(二)推进平潭岛信息化建设

支持在平潭开展云计算专区与信息保税港建设的相关研究,深化两岸信息产业交流合作。建设岛内共同通信管沟,基本实现岛内3G信号全覆盖,基本完成实验区管委会各部门接入政务内外网,开展政府部门办公自动化应用,建设平潭电子政务协同平台,做好与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省级网上行政审批系统、行政执法系统的对接。建设岛内城市管理、环境保护视频监控系统(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

(三)加快两岸通信海缆建设

建设—金门直达通信海缆、—淡水TSE-1海缆传输系统工程,率先实现海峡两岸信息网络互通,推进设置语音、数据和互联网业务国际交换节点,特别是面向台湾的区域性通信出入口,提升在全国通信布局中的地位(省通信管理局牵头,各电信运营商配合)。

(四)加快建设云计算产业园

建设中国联通集团公司东南区域云计算运营中心、物联网研发中心、电子商务中心、东南国际呼叫外包中心等重大项目(中国联通分公司负责)。开展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试点示范工作(市政府负责,省数字办、省信息化局、省通信管理局配合)。

五、完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

(一)进一步提升我省基础网络水平

继续实施“光纤宽带城市”和“海西无线城市”工程,实现城区20M带宽覆盖率超过90%,建制村宽带普及率达到98%,接入带宽提高到2M。实现全部地级市、县、乡镇3G信号覆盖。建成TD—LTE实验网,为我省推广应用4G打好基础(省通信管理局牵头,各电信运营商负责)。

深化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加快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支持平潭开展三网融合试点(省三网融合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市政府、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省直有关部门配合)。

(二)建设完善公共网络服务体系

完善政务内外网运维服务体系,提高网络的整体运行能力。完成全省政务网全光化改造和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省经济信息中心负责)。

建设连接全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高等院校、中小学的全省教育主干网(省教育厅负责)。

六、提高数字为民服务能力

(一)完成社会保障卡发放

全面完成全省常住人口社保卡发放任务,建设社保卡信用管理及分发共享系统,加强社保卡各项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社保卡用卡环境,实现社保卡一卡通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数字办、各相关合作银行负责)。

(二)推进卫生信息化应用

实施乡、村卫生信息一体化管理和新农合村卫生所门诊结报。三级医院完成电子病历基本系统集成,县级综合医院实施区域医学影像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和健全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实施数据备份和系统容灾。在全省42家三级以上和100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推广12320预约诊疗服务(省卫生厅负责)

(三)开展城市移动信息化应用

建成无线城市群综合门户平台,整合各类民生信源,实现政府办事指南、水电煤气、公积金、社保等公共事业费用查询支付、公众出行、校园教育、健康信息等服务。建设手机视频点播平台,开展城市视频监控应用,加强各类视频信息共享(各电信运营商负责)。

(四)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

完成社区人口业务协同平台、社区综合信息服务站点和平台建设,实现集成和信息共享。在社区推广应用政务家政便民热线、社区视频监控、社区平安联防、社区电子公告、社区党员远程教育电视等信息化应用(省民政厅负责)。

(五)拓展社会保障信息服务

启动金保工程二期,推动各险种业务系统一体化,方便企业和社会公众办理社保业务。加快建设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完善和扩大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覆盖范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

(六)提升公众出行信息服务水平

推广道路客运公共信息系统,实现全省一级、二级客运站联网售票。整合建立全省交通统一特服号,完善网站、服务热线、手机服务、交通广播等服务方式,构建交通公共信息服务体系,为公众提供路网路况、客运票务等出行信息服务。开展城市公交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出台车载终端、终端通讯协议、平台数据交换等智能公交相关标准(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七、推进经济领域信息化

(一)深化农村信息化应用

完善全省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新增4000个农村信息服务站点。继续推进新农村信息服务项目建设,并做好与武夷山、世纪之村等农村信息化项目的无缝衔接,完善提高农业科技服务热线服务水平(省农办牵头、省农业厅、省信息化局配合)。

(二)加快发展电子商务

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发展完善中国国际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产业园,拓展国际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功能(、、市政府负责)。

完善优化移动电子商务平台,面向全省移动客户及广大企事业提供移动商务、手机支付、二维码等电子商务应用(各电信运营商负责)。建设中欧商务技术合作门户网站及外经贸信息库(省贸促会负责)。

(三)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

依托航运交易中心及道路运输配货中心,培植第三、四方物流,提供陆海运输交易信息服务;推广货运枢纽站场信息化应用,提供城市配送、仓储配送、零担运输等物流信息服务,带动物流企业信息化;在交通物流运输企业推广生产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实现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生产协同;整合电子口岸、运输政务、交通地理、交通动态位置等信息服务,推进物流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交换(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四)加快物联网推广应用

建设物联网公共服务系统,优化物联网定位导航、统一支付、统一视讯和智能分析功能。推广物联网智能停车场应用,加快智能交通应用项目的覆盖及使用。依托电信运营商建设省物联网开放实验室。运用物联网技术,建设全省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系统(省信息化局牵头,省经贸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各电信运营商配合)。在市开展物联网应用基础服务平台试点(市数字办负责)。

八、探索建设和服务新机制

(一)提升信息化服务支撑能力

建设完善省经济信息中心、省空间信息中心等数字运维支撑基地,探索市场化、产业化运作模式,培养信息化专业服务队伍,提升电子政务服务和支撑数字建设的能力,带动数字产业发展(省数字办牵头,省经济信息中心、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配合)。

(二)完善信息化法律规章

加快《省信息化条例》立法进程,力争尽快颁布实施。修改完善《数字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政务内外网云计算平台应用管理办法》(省政府法制办、省数字办负责)。

(三)加强数字宣传培训

做好“十二五”规划宣传工作,通过报纸、电视以及网络、手机、微博等媒体宣传数字建设成果(省数字办负责)。开展物联网、云计算等人才培养工作,建立省物联网教育培训联盟(省教育厅、省数字办负责)。

(四)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

建设政务信息网安全监管系统;完善国家保密监控管理平台;建设政务内外网云计算统一安全管理平台,保障政务内外网云平台安全稳定运行(省网安办、省国家保密局、省委机要局负责)。

(五)开展信息化专项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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