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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均衡发展8篇

时间:2022-08-21 04:13:55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篇1

从198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到2006年重新修订,我国义务教育从基本普及向全面普及发展,并由非均衡发展向均衡发展运行。

(一)政府对义务教育投入的增幅农村高于城市,城乡生均经费差距进一步缩小

1.城乡义务教育生均预算内事业费差距缩小1997—2005年,义务教育生均预算内事业费,全国普通小学由333•81元增加到1327•24元,农村普通小学由275•06元增加到1204•24元。1999-2005年,义务教育生均预算内事业费,全国普通初中由639•63元增加到1498•25元,农村普通初中由508•58元增加到1314•64元。(见表1)根据表1计算,1997—2005年,全国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事业费年度增幅分别为10•34%、11•08%、11•86%、18•52%、31•27%、26•01%、14•56%、21•21%、17•55%;农村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事业费年度增幅分别10•58%、11•11%、13•13%、19•43%、33•41%、28•57%、14•35%、25•15%、18•85%。除2003年外,农村小学增幅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小学生均预算内事业费差距有所缩小。同样,根据表1计算,1999-2005年,全国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年度增幅分别为4•75%、6•28%、20•18%、17•56%、9•53%、18•45%、20•24%;农村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年度增幅分别为6•34%、4•91%、22•99%、21•28%、9•54%、23•16%、22•44%。除了2000年外,农村普通初中增幅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初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差距有所缩小。

2.城乡义务教育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差距缩小1997-2005年,义务教育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全国普通小学由33•97元增加到166•52元,农村普通小学由22•07元增加到142•25元。2001-2005年,义务教育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全国普通初中由83•44元增加到232•88元,农村普通初中由44•95元增加到192•75元。1997—2005年全国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年度增长分别为19•36%、1•12%、3•99%、4•09%、21•52%、33•27%、38•66%、39•55%、42•92%;农村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年度增长分别22•75%、4•30%、4•30%、0•42%、16•63%、51•96%、42•55%、56•18%、49•53%。除了2000、2001两个年度农村增幅小于全国平均增幅外,其他各年度农村增幅都大于全国,城乡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差距总体上呈缩小趋势。同样,根据表2计算,2001-2005年,全国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年度增长分别为12•58%、24•95%、22•17%、29•25%、41•53%;农村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年度增长分别为16•24%、48•12%、27•68%、47•65%、53•56%。农村普通初中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差距有所缩小。

(二)区域、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学历合格率差距逐渐缩小

1.区域义务教育教师学历合格率差距缩小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报告2005———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共教育资源配置状况》和《2004-2010年西部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数据计算,从2002年到2004年,西部地区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与东部地区的差距由3个百分点缩小到2个百分点;中部与东部地区缩小到1个百分点左右。同期,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的城乡间、地区间差距也呈缩小态势。

2.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学历合格率差距缩小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报告2005———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共教育资源配置状况》和《2004—2010年西部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数据计算,从2002年到2004年,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城乡差距从2•2个百分点缩小为1•5个百分点。2004年,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城镇和农村分别达到95•98%和91•31%,与2002年相比,城镇和农村分别提高2•57个和4•69个百分点,农村增幅大于城镇,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

(三)全国小学女童接受义务教育整体上稳中有升,性别差异进一步缩小

1.全国小学女童毛入学率稳中有升1991年,全国小学女童毛入学率为96•96%,到2005年,上升为99•14%,增长了2•18个百分点,除1993年比较低外,整体趋势是稳中有升。

2.全国小学女童五年就学巩固率逐年递增1994年,全国小学女童五年就学巩固率为80•59%,2001年上升到95•05%,增加了14•46个百分点。

(四)中西部地区义务教育完成率增幅高于东部地区

1994年,东、中部义务教育完成率平均值相差13•79个百分点,东、西部相差28•38个百分点,中、西部相差14•59个百分点。2003年,东、中部义务教育完成率平均值相差8•83个百分点,东、西部相差22•33个百分点,中、西部相差13•5个百分点。从区域增幅看,2003年与1994年相比,东、中部差距从13•79个百分点减少到8•83个百分点,减少了4•96个百分点;东、西部差距从28•38个百分点减少到22•33个百分点,减少了6•05个百分点;中、西部差距从14•59个百分点减少到13•5个百分点,减少了1•09个百分点。这表明东、中、西部之间义务教育完成情况的差距逐渐缩小。从1994年到2003年的增幅来看,东部增长了20•63个百分点,中部增长了25•59个百分点,西部增长了26•68个百分点。中部增幅大于东部,西部增幅又大于中部,区域之间差距进一步缩小。根据《200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2005年又上台阶,当年小学和初中普及率分别达到99%、95%,在世界九个人口大国中走在前列。

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

从历时、相对的角度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从共时、绝对的角度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然不尽如人意,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一)城乡和区域间基本办学条件存在差距

1.城乡和区域间生均拨款差距依然存在

(1)城乡间经费差距依然存在。根据《2004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2004年全国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1129•11元,其中城镇1244•00元,农村1013•80元,农村比城镇少230•20元,是城镇的81•49%。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116•51元,其中,城镇137元,农村95•13元,农村比城镇少41•87元,是城镇的69•43%。2004年全国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1246•07元,其中城镇1418元,农村1073•68元,农村比城镇少344•32元,是城镇的75•71%。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164•55元,其中,城镇203元,农村125•52元,农村比城镇少77•48元,是城镇的61•83%。(2)区域间经费差距明显。根据《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2005》数据计算,2004年预算内事业费,东部小学平均2262元,中部小学平均1049元,西部小学平均1141元,东部比中部、西部分别高出1213元和1121元,中部是东部的46•37%,西部是东部的50•44%;东部初中平均2418元,中部初中平均1031元,西部初中平均1249元,东部比中部、西部分别高出1387元和1169元,中部是东部的42•63%,西部是东部的48•34%。不管是小学,还是初中,东部和中、西部在预算内事业费上的差距都是很明显的。需要指出的是,在中、西部间存在着“中部塌陷”现象,中部小学和初中的预算内事业费都比西部要少。就2004年预算内公用经费来说,东部小学平均372•79元,中部小学平均92元,西部小学平均119元,东部比中部、西部分别高出280•79元和253•79元,中部是东部的24•67%,西部是东部的31•92%;东部初中平均492•42元,中部初中平均94元,西部初中平均160元,东部比中部、西部分别高出398•42元和332•42元,中部是东部的19•08%,西部是东部的32•49%。预算内公用经费的差距比预算内事业费的差距更加明显,中、西部只有东部的1/3及以下。同样要指出的是,在预算内公用经费上依然存在“中部塌陷”现象。省内经费差距也很明显。2004年,东部的江苏和广东,中部的河北和河南,西部的山西和广西有相当一部分县(市、区)中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不足本省平均水平的一半,县际差距较大。上述省除广东和广西外,均有10个以上县(市、区)的中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甚至为零。①

2.城乡和区域间教学仪器设备差距依然较大

农村和中、西部生均教学仪器设备配置水平依然较低。根据《国家督导报告2005(摘要)》数据计算,2004年,小学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城乡之比为2•9∶1;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城乡之比为1•4∶1。小学生均仪器设备值东部为382元、中部为266元、西部为213元,东、西部之比为1•8∶1,东、中部之比为1•4:1。初中生均仪器设备值东部为474元、中部为289元、西部为242元,东、西部之比为2•0∶1,东、中部之比为1•6∶1。3.教育信息化水平城乡间存在较大差距(1)城乡生机比差距较大。根据《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04)》可计算出,2003年,农村小学生机比为45∶1,城市小学生机比为17∶1;农村初中生机比为30∶1,城市初中生机比17∶1。(2)城乡学校电子图书拥有数和校园网建设差距显著。根据《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04)》可计算出,2003年,每所城市小学拥有电子图书光盘399张,每所农村小学只有20张,前者是后者的近20倍。每所城市初中拥有电子图书461片,每所农村初中只有82张,前者是后者的5•6倍。就校园网建设情况看,32•16%的城市小学有校园网,农村小学只有2•93%有校园网;42•93%的城市初中有校园网,农村初中只有13•1%有校园网。由此可见,城乡义务教育的“数字鸿沟”已经形成。

(二)城乡和区域间师资在数量、质量、稳定性方面差距很大

1.城乡教师资源的分布不均衡

2002年,全国小学平均生师比为21•04∶1,其中城市小学生师比为18•74∶1,农村小学生师比为21•88∶1;全国初中平均生师比为19•29∶1,其中城市初中生师比为16•67∶1,农村初中生师比为20•16∶1。②从农村义务教育的学校分布和学科分布角度看,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更是缺编严重。就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分布来看,其特点是教学点多,而且分散。即便一校一人,小学21•88∶1的生师比和初中20•16∶1的生师比也是远远不够的。从学科分布看,农村教师结构性缺编的整体情况比城市严重,各科均缺编的学校几乎占1/3以上,其中,专职音、体、美教师和计算机、英语等学科专任教师,各地普遍较缺。③

2.城乡和区域间优质教师资源分布极不均衡

(1)义务教育学校中级及以上专业职务教师比例,城乡间、地区间差距较大。根据《国家督导报告2005(摘要)》计算,2004年,农村小学高级教师和农村初中中学一级及以上专业职务教师的比例分别比城市低8•9和14•5个百分点;小学高级教师的比例、初中中学一级及以上专业职务教师的比例,东、西部都相差12个百分点。

(2)东、中、西部之间高学历教师比例总体上递减。所谓高学历教师,是指高于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的教师,具体来说,小学高学历教师就是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初中高学历教师就是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为了更加支持这一判断,随机选取东、中、西部若干省(市、区)2001年、2004年的数据进行比较。2001年,小学高学历教师从北京的52•87%递减到贵州的12•19%,只有中部的吉林例外(这可能与东北师范大学位于该省有关);初中高学历教师从东部上海的55•73%递减到西部贵州的14•78%。2004年,小学阶段东部北京高学历教师增加了25•58个百分点,而贵州只增加了19•65个百分点。初中阶段,东部上海高学历教师增加了21•24个百分点,贵州只增加了2•59个百分点,虽然比例都在不同程度的增加,但整体上仍然呈现出东、中、西部递减的趋势。

3.农村教师工作稳定性较差

从流动意愿看,农村教师比城镇教师更强,有10•49%的县城教师、17•56%的乡镇教师和22•92%的农村教师表示“打算调到其他学校”;另有20•87%的县城教师、22•68%的乡镇教师和19•44%的农村教师表示“打算从事与教师无关的工作”。这就是说,高达42•36%的农村教师打算调动工作,乡镇也有40•24%的教师要调离本校,其比例远远高于省城的15•85%和地市的16•57%。④

(三)农村义务教育辍学率高

根据教育部《2004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04年全国小学辍学率为0•59%,而农村小学辍学率则达2•45%,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15倍。其中,四川、甘肃、青海和宁夏等农村小学辍学率超过4%。全国初中辍学率为2•49%,而农村初中辍学率农村则达3•91%,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57倍。其中内蒙古、广西、海南、四川、贵州、甘肃和宁夏等农村初中辍学率超过了5%。(四)义务教育管理体制面临挑战自从198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以来,义务教育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如“借读”、“择校”、“经费保障”,等等。而这些都是原有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所无法涵盖和应对的。

1.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挑战属地化管理

《义务教育法》第八条规定:“义务教育事业,在国务院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义务教育实施细则》第五条进一步明确:“实施义务教育,城市以市或者市辖区为单位组织进行;农村以县为单位组织进行,并落实到乡(镇)。”这意味着我国义务教育属地化管理体制的形成。在属地化管理体制下,各地义务教育取得了很大发展,但也出现了发展不均衡的问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挑战着属地化管理制度。

2.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挑战静态管理

随着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进城务工的农民越来越多,其子女就学的问题也就越来越突出。《义务教育法》颁布时没有考虑人口流动因素。《义务教育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到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经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按照居住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申请借读。”这意味着义务教育还是一种静态管理。这样,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静态管理之间的矛盾是显而易见的。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成为政府和人民群众都关心的热点问题正好折射了这种矛盾。

3.城市择校挑战刚性管理

《义务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但与此同时,城市择校成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突出的问题。“就近入学”的法律规定受到了严峻的挑战。

三、义务教育非均衡发展的主要原因分析

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的原因是错综复杂的,若从实际影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对独立的因素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和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必须建立在一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和质量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和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影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机理,一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府能够提供的义务教育机会不足,难以满足全体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在198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时,我国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用仅占世界1•5%的公共教育经费,对约占世界20%的教育对象实施教育。加之长期以来,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不足4%,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影响了政府义务教育供给能力。二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受制于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和水平。一段时间以来,我国义务教育实行“人民办”的发展策略。这样一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和水平不同,其义务教育发展及公平问题就参差不齐。加上中央政府没有相应的调节机制,义务教育不均衡的发展处于一种放任状态。

(二)城乡二元分治结构

义务教育阶段城乡差距明显,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固然是造成这一差距,导致义务教育不公平的原因之一,但城乡二元分治结构是其背后的深层原因。城乡二元分治结构导致义务教育不均衡发展的机理,一是户籍制度导致不同人群享受不同的教育机会。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分治结构,导致城乡之间教育经费、教育设施、师资等资源存在巨大差异且相互隔绝,不能共享,并由此强化了城乡之间义务教育机会的不平等。二是城乡义务教育政策差异导致不公平。在教育政策上,形成了城市优先、重点优先的价值取向,使得原本比较紧张的教育资源集中于城市和城市里的重点学校,加剧了城乡义务教育之间的分化。三是文化资本积累的差异导致不平等。城乡儿童生活在不同的文化氛围中,农村与城市间的经济文化差距使得农村儿童的文化资本积累受到限制,城乡二元分治结构使这种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合法化。在统一的学业评价标准下,由于城市儿童具有较农村儿童更为丰厚的文化资本积累,农村儿童要在义务教育阶段获得学业的成功要比城市的同等智力水平的儿童困难得多。

(三)分级管理体制

分级管理是20世纪80年代随着政府的其他权力下放而对基础教育管理权实施的下移。分级管理的基本精神是由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和筹措义务教育所需经费,从而使中央政府在义务教育经费的筹措与分配中承担相对较低的份额,县、乡两级政府成为实施义务教育的主体,承担着90%以上的费用。1993年以前实施的是“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其中的“地方”主要是县、乡两级;1994年以后调整为“以县为主的分级管理”。从明确责任,调动地方办教育的积极性角度看,分级管理体制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为基础教育带来了活力,加快了义务教育的普及速度。但同时,它也拉大了不同地区间教育发展的差距。分级管理体制导致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的机理,一是责任不明确、不合理造成不公平。由于“地方负责”的各级政府具体责任没有明确划分,或难以明确划分,客观上导致层层下放义务教育的办学权力,层层下放义务教育经费筹措的责任。近20年来,普及义务教育的责任和负担主要由县、乡、村三级承担,不少县须将60%以上的财政收入投入到义务教育,地方为及早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同时,掌握了较多税收,具有较大经费筹措能力的中央和省级财政对义务教育承担的责任却很小。这种不合理的状况在1999年实行税费改革,取消教育费附加和农村教育集资之后显得更为严重。二是城乡和地区间的差距造成不公平。我国各地经济发展十分不平衡,这种不平衡突出表现在县、乡两级。在分级管理体制下,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不同县、乡、村之间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差距明显,义务教育资源不能共享。其结果是,一方面造成了义务教育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拉动了优质师资及其他优质教育资源的逆向流动,导致全国范围内义务教育较大的不均衡。三是地方领导认识差异导致不均衡。实行分级管理,义务教育的管理权限在地方,而各地不同领导人对义务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存在较大的差异,而又缺少相应的规范,或无法加以规范,因此,各地对义务教育管理的随意性大,甚至存在一些混乱,造成义务教育的不均衡。

(四)重点校政策

我国各级教育中普遍存在的重点校,源于恢复高考之后。这种基于快出人才、出好人才的权宜之计,在后来发展中受多重因素的影响逐渐演变为教育不公平的焦点。重点校政策导致义务教育不均衡的机理,一是选择性入学造成入学机会不公平。由于全国省市级的所有重点小学和重点初中只占学校总数的2%~3%,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竞争十分激烈,不管“升小”还是“小升初”,选择性入学都在一定程度上与收费挂钩,因此使得一些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失去就近入学的机会,造成入学机会不公平。“择校”又反过来使不同学校间的差距拉大。二是部分重点校“转制”导致新的更大的不公平。近年来,原有的重点中小学纷纷“转制”,办“校中校”,收取高额学费,加大了优质公共教育资源供求的矛盾。三是加大了教育资源分布的不均衡。重点校是精英教育政策的体现,在教育财政和教师聘用制度上实行倾斜,使本来就有限的教育资源过多地流向条件好的学校,而对薄弱学校关注则较少,人为地拉大了学校间的差距。

(五)质量评价标准不统一

结果公平是义务教育均衡的更高层次,质量标准是实现深层次的教育公平的重要依据。没有全国范围内一致且可操作的义务教育评价标准,使得义务教育结果公平无从判断。另外,没有新的质量评价标准,无法约束义务教育学校仍以考试成绩作为唯一质量指标的行为。长期以来,不少学校把考试成绩作为质量的唯一指标。这种做法忽略了“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质量评价标准的应有之义。没有科学的质量评价标准,就无法纠正不科学的做法,使义务教育质量公平无从谈起。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的出现有着深层次的原因和复杂的背景,除了我国区域差距悬殊、城乡二元分治、居民收入差距大、政府投入不足外,体制也加剧了义务教育的不公平状况,表现为政出多门、多方投入和多头管理、自成系统,不同地区和不同系统的学校办学条件差距较大;信息不对称,表现为教育基础数据不完整和部门垄断信息,中央和地方之间、教育部门和其他部门之间、学校与社会之间信息不对称,难以实行有效的监管。

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既是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又是和谐社会的基本要素和实现途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基本职责,既要积极作为,又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

(一)明确政府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全部责任方,把地方促发展和中央给补偿有机结合起来

各级教育既要解决总量投入不足的问题,也要解决配置不均衡的问题,要发挥中央和地方共同作用,各负其责,保证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中央政府要下决心确保国家教育财政性支出占GDP的比例达到4%,并在2010年达到4•5%左右。各地政府也要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要求,确实做到教育投入“三个增长”,年初看预算,年终查决算。在各级政府分担教育经费的体制安排中,中央和省级财政应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进一步明确不同地区各级政府分担的比例责任。在“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下,应建立健全县级独立的转移支付账户,防止转移资金被挤占和挪用。地方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要在上级政府的支持下,履行统筹和均衡发展本区域义务教育的职责,着力解决本区域均衡发展中的薄弱环节、疑难问题,保证工作推进的实效性,以地方自身的发展将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落到实处。

(二)建立以“有质量的公平增长”为导向的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机制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是平均发展,它强调和追求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强调有质量的均衡发展。当前,要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要求,为公共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创造条件。国家层面宏观政策的调控,应在继续加大对西部义务教育扶持力度的同时,高度关注我国义务教育发展新的不平衡现象———中部义务教育问题。建议借鉴国家多年来发展西部义务教育的经验,在新的背景下,适时制定有利于中部义务教育推进的策略,在义务教育的资源配置上实施倾斜政策,逐步提升中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中部也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巩固和发展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县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规划本地教育资源配置时,要向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在此基础上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坚决杜绝资源配置时偏重“重点校”的倾向;应普遍推行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限期消除薄弱学校,把每一所学校都建成合格学校;采取多种措施缩小区域内城乡教师的资源配置差距,组织本地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校长和教师流动,促进本地师资力量均衡配置,提高每一所学校的教育质量。

(三)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标准,发挥义务

教育质量监测对教育公平发展的作用,并实行相应的问责制度建议责成有关部门尽快完善、实施能保障“普及、质量、均衡三者协调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标准。教育行政部门应尽快加强和完善义务教育监测机构,形成自上而下的监测体系;建立完善的义务教育监测制度,并以此加强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管理,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和质量的提高。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监测制度,定期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间的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逐步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的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教学指导体系。要在建立教育质量督导评估机制的基础上,真正有效落实新义务教育法提出的各级政府的问责制度。依法对未有效履行义务教育保障职责、影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人追究责任,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入政府主要责任考核内容。

(四)建立全国通用的义务教育卡,取消义务

教育学校借读费,完善异地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健全和完善适龄儿童少年异地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各地应统筹公安、审计、物价、计生、教育等部门,设立区域外来人口子女就学管理专门机构,实行义务教育登记卡制度,加强对流动儿童少年就学的管理。从中央到地方都要设立一个管理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的专职部门,主要负责管理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转学、学籍管理、考核评价等工作。建立全国通用的义务教育卡,各地教育部门、公安部门,以及学生家长同时持卡。当人口流动时,登记卡、流动人口的三证(暂住证、寄住证、身份证)一起经有关部门检查登记,作为儿童少年随时入学的依据,减少入学手续上的繁琐,也可以避免因政策上的不健全造成的教育机会不平等和剥夺教育权利现象的发生。专职部门还要负责对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的结构、要求等进行专门调查,督促有关学校做好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工作,为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进行具体的指导工作。各地的专职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掌握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教育状况,为每一个流动的孩子建立临时学籍。在入学和升学制度方面,取消各种身份的限制;教学内容、教学计划和升学制方面要考虑农村学生的学习基础和适应能力,实行一个相对统一的标准,为学生的转学和学业成功创造条件;全面取消义务教育阶段的借读费用,缺口由流入地政府从流动人口缴纳的税额中按一定的原则和培养费比例转发给教育部门。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篇2

(-2020年)

依据国家、自治区、地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结合《关于自治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意见》(新政发【】56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新教基办【】19号)精神,为促进莎车基础教育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积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莎车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莎车县情及义务教育基本情况

莎车县辖29个乡镇、491个行政村、25个社区,总面积8955.65平方公里,有维吾尔、汉、塔吉克、回、乌孜别克、柯尔克孜等二十多个民族,户籍人口80.5万,少数民族人口约占总人口的96.3%,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人口大县,也是部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至秋季,全县有义务教育学校206所,其中小学161所(小学教学点42个),初中31所,完全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3所;义务教育在校生120432人,其中小学78818人,初中41614人;义务教育专任教师8945人,其中小学4956人,初3989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99.63%,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99.3%。

截至目前,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舍面积初中校舍总面积239473平方米,在校生数为41614人,生均面积为5.68平方米;小学校舍总面积303896平方米,在校生数为78818人,生均校舍面积为3.85平方米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围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这条主线,以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为支撑,加大义务教育专项投入,建立和完善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长效机制,统筹县域义务教育发展的规模、质量、效益,促进义务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努力缩小城乡、校际差距,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主要指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基本实现建设“教育强县”的战略目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在师资水平、生源分布、教育质量等方面基本均衡,人民满意;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平等性原则,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整体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

(二)发展指标

1、办学条件基本均衡。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需要,进一步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加快城镇、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实现基础设施标准化。学校数量、规模满足生源变化的需求。办学条件和教学设施设备符合要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做到学校之间在校园校舍、图书、仪器设备等资源配置方面基本均衡。

2、师资力量基本均衡。实现师资配备均衡化,教师编制配备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教师补充渠道畅通、科学。县域内教师的定期交流形成制度。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制度健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各校教师的职称比例、骨干教师比例大致相当。

3.管理水平基本均衡。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坚持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之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率控制在自治区规定的标准之内。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学习能力的残障适龄儿童能够接受同等的义务教育。

4.教育质量基本均衡。实现教育质量一体化。生源分布均衡,择校现象有效缓解。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办学质量差距缩小,教育质量整体明显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明显提升。建立健全义务教育质量保障监控体系及科学的评价制度。

(三)阶段目标

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县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分七个阶段完成目标任务。

至为第一阶段,确定基础较好的14所学校为改革试点校,同时鼓励各义务教育学校自主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验。

至2014年为第二阶段,在自主改革试验的义务教育学校中择优确定20所学校作为第二批试点。

2014年至2015年为第三阶段,在自主改革试验的义务教育学校中择优确定25所学校作为第三批试点。

2015年至2016年为第四阶段,在自主改革试验的义务教育学校中择优确定24所学校作为第四批试点。

2016年至2017年为第五阶段,在自主改革试验的义务教育学校中择优确定30所学校作为第五批试点。

2017年至2018年为第六阶段,在自主改革试验的义务教育学校中择优确定25所学校作为第六批试点。基本实现全县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

2018年至2020年为第七阶段,基本实现全县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

四、工作重点

(一)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

拨款、教师配置、学校建设等方面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建立县城学校支援农村学校工作机制。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加大对薄弱学校的在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建立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提供管理服务制度。(二)合理调整学校布局。通过学校布局调整、闲置校产置换、转让、拍卖等多种形式,优化资源配置,盘活教育资源。按照“县办高中、中心乡镇办初中、乡办小学、重点村办幼儿园”的教育资源优化战略,将全县现有206所义务教育学校调整为142所,其中小学由现有的161所整合为105所,新建第三小学;初中由现有的31所整合为30所,新建第七中学,取消完全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由现有的13所调整为3所,通过撤、并、建进一步提高办学效益。处理好因学校布局调整闲置的教育资源,一部分用于学前教育,剩余部分可采取置换、转让、拍卖等多种形式筹集经费,用于学校扩建。到2020年,全县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达到自治区办学标准。

(三)整体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水平。根据城市化进程,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的区域布局。逐步解决大班额问题,有条件的学校推进小班化教学,保证小学每班35人、初中每班40人以下。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强化班等。

(四)加快实施学校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进程。全面加强学校校舍、场地、师资队伍、设施装备等方面的建设,实现教育资源配置的标准化、均衡化和现代化。促进教育信息资源共享,在普及现代化信息技术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加快终端设施普及,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到2018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建成标准化学校的比例达60%以上。到2020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均建成标准化学校。

(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立现代教育理念,坚持育人为本,树立质量意识,创新培养模式,把学生的全面发展、成长成才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推进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开足开好规定课程,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的学习,积极创设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满足不同潜质学生发展的需求。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推行小班教学。

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使学生心理健康、体魄强健。将教育和文化有机结合,创造条件开足开齐艺术教育课程,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体育、艺术活动,提高课外活动及兴趣特长教育质量,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艺术修养,提高学生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精神压力,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

(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坚持德育为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中小学校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作用,按照德育总体目标和学生成长规律,大力加强伦理道德及文明习惯养成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理想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努力提高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投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保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经费需求。依法落实国家关于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规定,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将土地出让的部分收入安排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等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执行义务教育经费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范围。要将中小学教师工资足额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发放。落实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高于国家基准定额的不得降低标准,逐步提高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要保证财政预算内公用经费要及时落实到位,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依法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努力增加改善办学条件投入,保证上级各种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办学条件改善,不得用于人员开支和学校办公经费支出。足额征收和依法管理使用教育费附加,做到专款专用,保证主要用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各种建设项目和专项经费,加大对薄弱学校和重点项目的投入。

(二)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1、切实加强师德建设。大力弘扬爱岗敬业、学为人师、行为示范的师德风尚,严格执行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考核和奖惩机制。严禁教师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对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班、有偿家教等以教谋私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2、优化城乡教师结构。建设一支数量充足、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为促进教育质量均衡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一是按照学科专业化、教育专业化的“两化”目标充实教师队伍。到2016年,补充小学专任教师367人,使初中专任师生比达到1:14,小学专任师生比达到1:19。

二是创建灵活开放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体系,构建教师在职学习提高的激励机制。改革教师培训模式,提高教师质量和学历层次。

三是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的全员素质提高培训。五年内,每位教师完成不低于400学时的在职进修。培训的重点是“新课程、新理念、新技术和师德教育”,确立终身教育思想,提高实施素质教育和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增强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育改革的能力,促进教师职业道德显著提>!

四是建立县域内、校级间教师、校长交流制度,促进教学水平均衡发展。建立健全校长培养、任用、考核机制。继续实施校长“月培训”制度,提升校长的整体素质;实施“名校长”培养工程,利用2至3年的时间要培养一支懂教育、善管理、精业务的优秀校长队伍;实行校长公开选拔制度,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竞争机制;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选派部分干部到优质校挂职和教育系统机关锻炼,加快后备干部成长;健全校级领导班子考核机制,将校级领导班子评价考核内容纳入到年

末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实行“一果两用”。坚持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校长“捆绑式”发展,从优质学校选派优秀校级干部或后备干部到薄弱学校带队支教,从薄弱学校选派校长到优质学校学习培训、实地考察和挂职锻炼。五是按规定配齐寄宿制学校的校医和学生宿舍管理员。

六是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新增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的交流机制,促进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每年适量引入一批优秀的大学毕业生或兄弟县市年轻优秀教师,保证后续力量跟进。通过引进人才改善队伍结构,坚持凡进必考;鼓励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支教。建立城镇教师和农村互派交流制度,继续实行教师评聘中级职称必须具备在农村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的规定。全面推行教职工聘用(任)制度,全力做好第二轮教师全员续聘工作;按照自治区、地区要求,做好绩效工资二次分配工作,实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均衡城乡教师资源,逐步建立教师校际之间正常流动机制。

(三)努力提高基础教育法制化水平。义务教育学校要依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其他合法权益。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自觉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推进基础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进程。

(四)突破重点,加快重大项目实施。—2015年组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立足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继续实施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启动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等。坚持抓好项目规划、建设与管理,围绕校园校舍建设,切实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以提高仪器设备装备水平为目标,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实验室装备项目,按照规定标准,为全县中小学校实验室配齐教学仪器和设备;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图书装备项目,按照规定标准,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配齐图书,建成电子图书室;完成义务教育学校计算机信息技术、劳技、卫生保健装备项目;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乐、体育、美术器材装备项目。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实施基础教育教育教学管理建设项目、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评价项目,建立起科学有效的教育教学管理机制,促进和保障基础教育质量的提高。围绕提升信息化水平,以农村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和喀什地区基础教育资源库为依托,实现自主制作广播级优质教学资源和优质课程的远程直播,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篇3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区域推进;统筹城乡、整体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原则,牢固树立“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名学生”理念,科学规划,协调行动,整合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师结构,推进素质教育,健全关爱体系,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着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特色、精品”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接受优质教育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实施目标

围绕“2012年全市率先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2015年率先实现全市区域内高水平高质量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目标,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保障体系,着力实施好“标准化学校、教师队伍、教育质量、关爱学生和规范管理”五大建设工程,全面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义务教育管理机制、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努力实现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合理化、办学条件标准化、师资配置均衡化、教育管理精细化、教育质量优质化。

年至2015年,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具体工作目标是:

年:完成全区90%学校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使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到省颁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行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实现全区免费义务教育,进一步促进城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2012年:完成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80%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按城市学校标准配齐实验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实施新修订的普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配齐配足学科教师,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基本实现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城域网接入,实现“教室班班多媒体化”,实现“农村教师人手一机、生机比达到6∶1”;全面实施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制度;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比例达到95%以上。

2013年:通过区域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评估,实现区域间均衡发展;实现办学条件基本均衡,基本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固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农村义务教育资源的整体优化,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的合理布局调整;探索移动互联教室等高层次的“班班通”模式在区域中小学校的建设。

2014年:农村学校的实验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全部按照城市学校标准配备;实现教师配置基本均衡,形成比较合理的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建立健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良好机制,实现区内50%以上的中学、20%以上的小学至少有一套课堂录播系统。

2015年:编制内专任教师达90%,基本解决农村学校开好课程的问题;建成和完善网上教研系统、网上教师培训系统和教育资源网站,形成较为完善的推进素质教育的体制机制;实现区域内较高水平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比例达到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

三、实施措施

(一)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

按照国家规定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及改造加固标准,积极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实现区域内各学校校舍、常规教学设施、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后勤保障设施等达到规定的标准,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

1、优化完善中小学布局。根据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及学龄人口变化情况等方面因素,按照“方便入学、相对集中、优化配置、提高办学效益”原则,科学编制以学校布局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为主体的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加强工业区配套学校建设,重点加大新城、工业集中区、小城镇配套学校建设,完成、中学、一中、中心小学、中心小学、一小、二小、、头小学、新星小学、小学、小学、吕厝二小、小学等学校新(扩)建工程,满足新增生源就学需求;改造老城区学校,重点扩(迁)建老城区小学,完成第一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大中心小学校区和城南小学工程建设,破解城区教育资源紧缺难题;扩大乡镇中心学校办学规模,适时整合可整合的办学点,努力归并服务半径在4公里以内、在校生规模300人以下的学校。

2、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积极按照“标准化”和“精致化”建设标准,加大资金投入,计划完成100所标准化学校建设,实现到年全区90%的学校完成标准化学校建设、2012年全区全面完成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

3、加快校安工程建设。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加固改造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2012年完成34幢、44084平方米的校舍加固任务和全区在2013年基本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固改造,提高中小学校舍抗震及综合防灾能力。

4、加大信息化建设。加大学校信息技术装备建设力度,建设“教育网络平台”和“教学辅助平台”,完善学校教育信息化设施设备,推进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信息化水平,促进学校信息化的均衡发展,实现到2015年全区建设成网上教研系统、网上教师培训系统和教育资源网站。

5、加大资源配置建设。按照市《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学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配置标准”总体要求,制定计划,落实资金,合理配置,实现到2012年全区80%的学校教学仪器配备达到《省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和《省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要求、90%的学校图书装备达到《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要求;到2014年全区100%的学校教学仪器配备达到《省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和《省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要求以及100%的学校图书装备达到《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要求。

(二)积极实施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积极推进“小片区”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基本实现全区教师配备符合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教师定期交流形成制度,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落实,教师学历达标、专业对口、学科配套,各学校师资水平均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1、规范核编。积极实行“以县为主、区管校用”教师管理体制和“师资互派、资源共享、学、捆绑考核”管理模式,积极探索“编办管编制、人事管进入渠道、教育主管部门自主调剂现有师资”做法,实现全区师资统调;积极探索“因事设岗、以岗管人”办法,规范学校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按《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标准》核定教师编制,近年新增的教师编制优先用于补充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紧缺学科,确保2012年前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和2015年编制内专任教师达90%任务的完成。

2、帮扶支教。健全和完善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互派”、“轮转”、“走教”等长效工作机制,合理解决师资城乡分布不均、结构性短缺、学科配备率不全、骨干教师缺乏等问题;认真总结现有教师交流经验,不断拓展“挂职”、“帮扶”、“支教”、“送教”、“跟班”等短期工作模式,合理制定区域内学校“强弱帮扶、扬峰填谷”实施计划,不断完善城乡、优质校薄弱校教师结对帮扶活动;积极推行“教师坐班制”、“月工作考核”、“帮扶工作督导考评”等制度建设,不断强化教师队伍管理,努力构建“风气好、用人少、队伍精、效率高”的教师队伍群体。

3、研训一体。一是坚持专家引领示范,促进新课程实验与校本教研工作的内涵发展。二是狠抓全员培训质量,每年利用寒、暑假举办全员培训活动,邀请省、市教育专家分学科、分批次对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专任教师进行通识及专题培训,内容涵盖新课程专题培训、学科教材培训、骨干教师培训、教育技术培训、小学转岗教师培训等。三是科学实施名师带动战略,继续开展“名师工程”评选活动,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名师”的评选、使用、考核和待遇,充分发挥“名师”的引领带头作用,逐步形成以各级“名师”为龙头,学科带头人、优秀骨干教师为中坚,中青年教师为主体的师德高尚、结构优化、富有活力、专业化和现代化的优质师资队伍。四是实施科研兴校战略,主动把我区教育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转化为研究的重点,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试点研究实验,并通过加强行政管理与业务引领,落实教研常规,提高科研实效,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五是深化教师岗位练兵,进一步强化“三项主题”活动,创新形式,讲求实效,提高师资的执教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六是搭建三级教研网络,建立“区进修学校、片区、和学校”教研活动网络,加强农村中小学的校本教研、校本培训和校本课程资源开发。七是积极开发远程教育工程,制作优秀教师示范课和教学光盘,将城镇优质教育资源送到农村中小学,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八是加强区级教研队伍建设,形成专、兼职教研队伍,建立和健全教研员帮扶计划考核考评制度,以确保教研员工作落实到位。

4、科学考核。严格执行师德考核规定,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度;进一步加强教学常规检查,落实教学环节,强化教学反思,研究、制定和完善教学过程的各项管理措施;完善教师量化评价制度,实行“日考勤、月考核、年考评”办法,完善考核公示办法;有效探索学校绩效考核评分办法,规范教师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制度,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资优酬的分配原则,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5、提高待遇。教师培训经费按规定比例核定并列入政府财政预算,顶岗见习教师工资财政足额预算,继续落实山区教师补贴制度,有效探索农村教师交通费用补助、教师寄宿房建设、教师海外研修资金、名优教师特殊津贴制度等措施办法。

(三)积极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高工程

全面推进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让每一个学生享受公平优质教育。

1、加强和改进德育。积极开展以“三种习惯、三种意识”(即品德习惯、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健康心理意识)为主要内容的思想品德教育体系,坚持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学生原则,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育人机制,不断创新思想品德教育的途径方法,牢固树立“德育辅智”、“全员育人”、“过程育德”理念,不断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全面推进“六个一”工程建设,全面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加强学校精神文化、制度文化、活动文化、物质文化的建设,努力打造区域性的书香校园、阳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育人氛围,培养学生特长,提升学校品位。

2、深化课程改革。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落实国家学科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大课程”体系,严格执行课时计划,控制作业量和考试难度,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深化课程教学改革,积极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试点活动,有效倡导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方式,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坚持因材施教,尊重和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

3、突出教学质量。以“质量年”为平台,推行课程模式、质量评价模式、个性发展、行为规范、学分体制、管理模式等改革,突出能力培养,突出个性发展,突出特色培育;以“有效年”为媒介,探索“备课有效性”、“教学有效性”、“作业有效性”、“学习有效性”、“评价有效性”等策略,切实提高课堂授课和作业布置的有效性;坚持以“提高合格率、降低低分率”为核心,着眼于“抓起始(即小学低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固中段(即小学中年级和初中二年级)、提高层(即小学高年级和初中三年级)”的落实,有效开展“减负增效”、“培优辅差”、“帮困扶弱”、“助学提质”等活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高。

4、深化评价改革。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和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和教学指导体系;严格学校教学管理,积极开展学校课程设置、课堂教学、学业考核、作业布置等检查,完善教育质量监控机制,深入推行质量细化分析,总结成绩,找出不足;重视基础知识,重视人人发展,重视人人成功,探索建立全面的素质教育评价新模式,并逐步形成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机制。

(四)积极实施义务教育关爱工程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完善政府、社会、家庭、学校共负责机制,依法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依法保障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推进群体之间的教育均衡发展。

1、完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认真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免除义务教育阶段课本费、杂费等政策,切实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家庭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贫困学生“两免一补”工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切实帮助特困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单亲孩子、孤儿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到2015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

2、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服务与管理。坚持政府负责、公办为主原则,切实承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公办学校充分吸呐,并与当地学生享有等的义务教育政策,并适时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后的教育服务与管理,完善在就学地参加中考的办法。

3、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农村寄宿制学校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积极实施教育关爱工程,着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关心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教育网络,形成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整体合力。建立在校留守儿童的档案和联系卡制度,完善学校教职工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机制,加强与留守儿童家长的沟通联系,注重心理疏导,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

4、关爱心理和行为有偏差、学业有困难的儿童少年。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承认人的个体差异,给予心理和行为有偏差、学业有困难的儿童少年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努力为学生提供各种选择的学习,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学校要面向全体学生,转变教育教学方式和学校管理模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完善第二特教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强化随班就读工作管理,提高三类残疾学生的入学率;落实特殊教育学生公用经费标准和特殊教育教师编制津贴,扩大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试点,完善普通教育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办法和保障体系。

(五)积极实施义务教育规范管理工程

以“规范年”为载体,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管理体制,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1、规范办学行为。加快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电子化进程,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防辍、劝学工作的法律责任;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足开好省颁课程,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不分重点班和实验班,不违反规定增加考试科目的课时或减少非考试科目的课时,不随意增加考试次数和按照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不利用节假日、课余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违反规定向学生和家长乱收费,不动员或组织本校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

2、规范招生秩序。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划片就近入学和公办初中免试对口升学政策,严禁小学、初中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测试。根据城镇化进程、新区开发、人口变动等因素,适时适度调整招生片区,有效解决中小学“择校”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平等受教育权利。

3、强化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强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水上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管理,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推动社会各部门密切配合,创造和谐有序的义务教育办学环境和发展环境。

4、加强民办学校管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办学纳入全区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并按照自愿报名原则免试录取招收学生。加强民办学校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民办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报批、报备和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期初与家长签订收退费协议制度,妥善处理家校矛盾纠纷。

四、实施保障

(一)思想保障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体现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是执政为民、服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保证。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人民群众对教育需求的日益增长,我区义务教育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不程度地存在差距,影响和制约了教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因此,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战略性任务,坚持将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贯彻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一项紧迫性任务,贯穿于深入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过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真正把义务教育办成惠及人人的平民教育,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基本均等的义务教育。

(二)组织保障

成立以分管教育的副区长为组长、教育局局长为副组长,人事、编制、教育、发改、财政、建设、公安、国土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副局长兼任,领导小组要认真制定本区域推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工作规划,明确本区域、分阶段实现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线路图,确保本规划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各镇(街)、场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提高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要性的认识,把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和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

(三)责任保障

建立由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机制,人事、编制、教育、发改、财政、建设、公安、国土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加强联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共做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建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考核问责机制,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政府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教育经费投入、教育政策落实、教育机制创新等方面工作落实到位。

(四)经费保障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和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依法落实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例逐年提高,并按年初确定的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用于教育;依法落实教职工教育经费按教职工工资总额的1.5—2%列入财政预算;依法落实从2012年起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达到全市统一的标准;依法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名费接受义务教育规定;依法落实区域内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规定;依法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制度,健全和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免工作,完善生源地学生借款、资助制度,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入学。加强对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挪用、截留、挤占教育专项经费。

(五)监督保障

积极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价机制,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列入政府教育督导专项检查和效能建设重点;建立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监测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提出督导意见和建议,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报制度,将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作为区政府奖惩的主要依据和对其有关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未完成任务或者有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定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篇4

上世纪末,我国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宏伟目标,从根本上保障了广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把农村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提出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实行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就学的“两免一补”政策,有力地促进着我国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各地也积极采取措施,努力缩小义务教育发展中的差距。

由于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尽管近年来各地义务教育都有了新的发展,但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依然存在,在一些地方和有些方面还有扩大的趋势,成为义务教育发展中需要高度关注的问题。为了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上重要位置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把这项工作作为实现“两基”之后义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研究提出本地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并纳入当地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规划。当前,要切实贯彻落实“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工作方针,把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进一步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上来,有效遏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教育差距扩大的势头,积极改善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逐步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建立和完善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的同时,立足于本职工作,通过制定和完善各项教育政策措施,努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在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各项重大义务教育工程和项目的同时,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上来,并力争在更大范围内逐步推进;要在促进义务教育整体发展的同时,把提高农村学校教育质量和改造城镇薄弱学校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在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要求的同时,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创造出符合当地实际的有效做法和经验,有条件的地区也要同时推进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采取积极措施,逐步缩小学校办学条件的差距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或完善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要求。各县(市、区)对本地办学条件低于基本要求的薄弱学校,要制定限期改造计划,集中力量加快薄弱学校改造进程,尽快使辖区内薄弱学校逐年减少。要充分发挥具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公办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采取与薄弱学校整合、重组、教育资源共享等方式,促进薄弱学校的改造。要适应各地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调整乡村建制和人口变动等新的形势,合理配置好公共教育资源,在新建、扩建和改建学校时,适当调整和撤销一批生源不足、办学条件差、教育质量低的薄弱学校,并解决好人口集中的乡镇、县城及周边学校的大班额问题。

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各有关部门,优先保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需资金。要切实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和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在经费投入上对薄弱学校的改造采取倾斜政策,城市教育费附加要优先用于薄弱校改造。

5.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整教育经费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义务教育发展,加大对经济困难地区的教育专项转移支付,督促辖区内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和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的落实。同时,县级要加强对各项教育经费的统筹,千方百计加大对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投入,切实改善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

6.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并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依法治教力度,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有效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之风蔓延的势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具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公办学校不得改为民办或以改制为名实行高收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正确引导各类优质学校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严禁在硬件建设上相互攀比。

三、统筹教师资源,加强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师资队伍建设

7.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履行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等管理职能,加强辖区内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保质保量地为所有中小学配齐合格教师。核定教师编制时要向农村学校倾斜,新增教师要优先满足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的需求。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建立区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专业教师流动教学、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等项制度,积极引导超编学校的富余教师向农村缺编学校流动,切实解决农村学校教师不足及整体水平不高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实现同一区域同类教师工资待遇基本相同,并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在高级专业职务聘任和表彰奖励中的比例,努力改善在农村地区工作的教师待遇。

8.各地要努力增加教师培训经费,加强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工作。要组织师范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和教师培训机构,加大对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教师的培训力度。要探索新的培训方式和手段,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教师网联计划,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在教师培训中的作用,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广泛性。帮助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建立校本研修制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稳定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骨干教师队伍。

四、建立有效机制,努力提高每一所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9.各地要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任务,在制定政策、配置资源、安排资金时,要优先保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需要。要积极创造条件,保证所有学校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要求开齐课程,并达到教学基本要求。所有学校都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不得挤占音乐、体育、美术和社会实践等课时。要面向全体学生,采取各种措施对学习困难学生给予更多的帮助,努力使所有学生共同进步。

10.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逐步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教学指导体系。要组织督学和有关专家定期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督导检查。要组织教研人员和优秀教师对一些教育教学质量较低的学校进行业务指导,必要时可选派有经验的教育行政干部、校长到这些学校工作,尽快改变其落后面貌。

11.各地要把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措施来抓,加大教育资源开发和整合的力度,促进义务教育优质资源的共享。要大力推动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中西部地区要先行普及以教学光盘应用为主的多媒体辅助教学,全面提高农村学校的教师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

五、落实各项政策,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12.各地要切实落实国家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政策。要认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努力降低成本,确保按时发放,同一区域内应使用相同质量版本的教材。建立有效机制,切实落实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除杂费和提供必要寄宿生生活补助的经费。

13.要以公办学校为主,认真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切实落实收费“一视同仁”的政策。要加强对以接受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的扶持和管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及时解决进城务工农民托留在农村的“留守儿童”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4.要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纳入“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工作之中,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要优先保证农村残疾儿童少年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努力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六、建立监测评估体系,切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篇5

关键词:公平;均衡;差异;个性化教育

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教育公平的本质内涵及相互关系

1.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是指在一定行政区域内,如一个县、地区、省的范围内,学校与学校之间,在办学条件方面、教师资源方面,实现相对均衡,保证所有学生受教育权利与机会的平等和公平。均衡发展的内涵主要包括办学条件、教师资源、教育质量的均衡,其外延主要包括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群体之间的均衡。

均衡发展不是教育发展的目标,它是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实现“向所有人提供保证质量的教育”的途径。不能把均衡和优质对立起来,即既不能单纯追求不公平的优质,也不能追求低水平的均衡。均衡发展与优质发展是统一的。均衡发展的本质在于缩小教育差距,通过普遍提高办学条件和师资水平,为实现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让他们都享有同等机会和同样优质教育的目标创造条件。

2.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包括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这样两个基本方面。

就层次而言,教育公平可区分为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这样三种不同类型的公平,各自表现为教育权利、教育机会、受教育者成就机会的均等(即:每个人都有实现他自己的潜力和享有创造他自己未来的权利。从教育权利平等、教育机会均等到受教育者成就机会的均等,这个演变的序列代表着“教育公平”的不同尺度,标志着“教育公平”的不同程度。教育权利、教育机会平等是实现受教育者成就机会均等的条件,而受教育者成就机会均等则是教育权利、教育机会平等的最终目标。

就性质而论,教育公平可分为均等性的公平和非均等性的公平。均等性的公平,即平等地对待相同者,是一种水平性的、横向的、平均性的公平;非均等性的公平,即不均等地对待不同者,是一种垂直性的、纵向的、不均等的公平。教育权利平等属于均等性的公平;教育机会均等是均等性公平和非均等性公平的有机结合;受教育者成就机会的均等主要是非均等性的公平,即以承认个体差异、发展的不平衡性为前提,为每个学生提供不同的教育,使其天赋、个性得以充分发展。这样的公平,是教育发展的目标。

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教育公平

(1)均衡发展与教育公平都是相对而具体的

长期以来,因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而产生的教育的地区差别,因城市和农村巨大的发展差异而造成的教育的城乡差别,和因贫富差距与家庭、社会、文化背景的不同而形成的教育的群体差异已是我国社会的一种现实存在。所以,教育发展的不均衡是绝对的,均衡发展是相对均衡,是指要努力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发展差距,不能片面追求平均主义。我们不能人为地去限制高水平区域和学校的再发展,既要鼓励强者再接再厉,又要帮助弱者尽快地迎头赶上,通过教育的梯度发展,逐步地消除教育差距。

教育公平也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具有相对性。由于各地区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差异,其教育公平就具有不同的含义。比如,在义务教育还未普及的地区,通过普及教育,扩大受教育机会,使人人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在已经普及义务教育的地区,通过推进素质教育,建立以人为本的、高质量的基础教育,使人人平等地享受高质量的义务教育,追求教育质量公平。

(2)均衡发展是手段,教育公平是目标

为了保证国家主办的义务教育能够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为他们提供同等机会和同样优质的教育,实现教育公平,世界各国均不遗余力地推行缩小教育差距、均衡发展教育的策略。以教育公平为目标,以均衡发展为手段,将“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融为一体,形成一个互相推动的过程。如果没有均衡发展作基础,那么在办学条件、教师资源落后的地区,就很难保证每个学生平等地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与机会,实现受教育者成就机会均等更是不可能。如果不是以教育公平作为最终目标,忽视每个人都有实现他自己的潜力和享有创造他自己未来的权利,那样的均衡只能是低水平的均衡,必将阻碍教育的发展。均衡发展实质上是手段,教育公平才是真正的目标。换言之,即使每个学生都享有同样的教育权利与机会,那也只是形式上的公平,真正的教育公平是以学生的个体差异、发展的不平衡性为本,为不同的学生提供不同的教育,使其天赋、个性得以充分发展。

二、实现教育公平的举措

1.确立统一的学生水平考核制度,为实现教育公平提供依据

第一,统一考核学生水平,使教育行政部门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实现教育质量的均衡发展。测试结果反映不同学校的办学状况,主管部门可以据此发现学校的优势和不足的方面。对于优势,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对于不足,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帮助提高。而且,测试结果还是教育行政部门合理调配师资的依据。这样,可以整体提高本辖区的教育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教育质量的均衡发展。

第二,统一考核学生水平,提高办学质量,确保教育公平。确立统一的学生水平考核制度,可以对把握学校工作重心起一个导航作用。虽然,考核结果不能作为衡量学校工作的唯一标准,但它毕竟是反映办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是学生发展的基本途径。通过测试,校长可以发现学校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管理,真正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有些地方只对学校进行笼统的综合评价,胡子眉毛一把抓,忽视了义务教育是基础教育、全日制学校以教学为主的学校性质,加上有的学校存在着教学薄弱的问题,为了使学校在社会上能有一席之地,校长轻视教学,另辟蹊径。结果,教师无法保证将主要精力用在教学上,教学质量下降。试问:一个连基础知识、基本技能都缺乏的学生,怎能拥有“实现他自己的潜力和享有创造他自己未来的权利”?

第三,统一考核学生水平,切实发挥家庭对孩子实现成就机会均等的作用。学生的成绩属于个人隐私,不能随意透露。但学校的总体情况应该向社会公开。家长将子女送入学校,他们有权知道学校教师是怎样开展教育活动的,实际效果如何?他们应该了解自己孩子的优势与不足,有针对性地培养孩子,这是家长的义务。了解学校存在的不足,家长可以有的放矢地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孩子提高。事实上,现代社会绝大多数家庭对子女的发展非常关心,许多家长为孩子请家教,让孩子参加器乐、书法、绘画等辅导班的学习。但是,有些家长缺乏科学的教育观,对孩子不甚了解,不知道怎样帮助孩子,盲目跟风, 结果,事倍功半,不但对孩子的发展没有多大益处,反而产生负面影响。确保家长行使知情权,让家长了解孩子,了解学校,才能真正发挥家庭对孩子实现成就机会均等的作用。

也许有人会担心,确立统一的学生水平考核制度会出现学校轻视其他工作,忽视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死读书的现象。其实,这个问题并不是对要不要考的质疑,而是提醒我们考什么,怎么考,一定要慎重。事实上,学生离不开考试,只要将学生水平测试与学期考核相结合,并不会加重学生的负担。特别是初中,应该将一次次的统一考核成绩按照一定的比例作为升高中成绩的一部分,这样还可以扭转一次中考定乾坤的不合理局面。而且,“以不同学科中对现实人生不可或缺的文化、知识、技术以及行为规范为内容”,“以合格为标准”的考核,充分体现了基础教育的“基础性”与“普通性”,为学校创造了较为宽松的课程背景,学校更有可能针对不同的学生开展有真正教育意义的活动。

2.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实施个性化教育,真正实现教育公平

(1)均衡发展义务教育,保证学生平等地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与机会

第一,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实现办学条件均衡。地方政府应该制定关于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规定,作为政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的依据,以确保每所学校都能按照标准拥有大致均衡的物质条件和师资队伍条件。政府首先应该针对办学条件低于标准的薄弱学校制定限期改造计划,集中力量加快薄弱学校改造进程,积极帮助和支持薄弱学校在硬件设施方面达标。同时,充分发挥具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公办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采取与薄弱学校整合、重组、教育资源共享等方式,促进薄弱学校的改造。

第二,统筹教师资源,实现师资水平均衡。随着政府在改造薄弱学校、缩小学校差距方面的不懈努力,各地纷纷出现了一批校舍、教育场地、教学仪器设备相当不错的公办学校,但还是有一些家长宁愿出高价去择校,也不愿让子女就近进这些硬件设施现代化的学校。因为这些学校的管理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质量与优质学校还有很大的差距,其中师资水平是关键因素。要让每个学生都能接受优质教育,当务之急是要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逐步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需要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调配师资。比如,建立区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专业教师流动教学、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等项制度,以指导、帮助薄弱学校提高教育水平。在轮岗任教期间,他们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等仍然保留在原单位,奖金和福利待遇也不变。甚至可以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名师到薄弱学校任教。

第三,切实关注弱势群体,让他们都能够顺利地接受义务教育,实现教育权利与机会平等。义务教育阶段的弱势群体大致包含五种情况:一是外来民工子女;二是贫困家庭子女;三是单亲家庭子女和孤儿;四是残疾儿童少年;五是品德行为有偏差、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政府应该采取有效措施,使这些学生都能够顺利而愉快地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比如:1)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办好民工子女学校,进一步挖掘公办学校的潜力,吸收更多的民工子女入学。2)建立贫困家庭子女助学机构。3)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学校教师对品德行为有偏差、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倍加关心,引导他们逐步走上健康成长的道路,等等。

(2)珍视差异,实施个性化教育,确保学生充分实现自己的潜力和享有创造他自己未来的权利

长期以来,我们采用集体教育的方式,一方面极大地扩展了学校教育的对象,另一方面为学生创造了互相学习、共同发展的氛围,提高了教育效率。但是,集体教育并不等于要以统一的要求、同样的方式来对待每一个学生。

由于遗传、自然和社会环境、家庭和社会教育状况、社会实践水平等因素的不同,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客观存在,具体表现为理智、情感、意志、能力、兴趣、性格、观念、态度、行为方式等方面的独特性。这种独特性,是人的个性形成和完善的内在资源。随着分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高,社会越发展,社会对人的个性化要求越迫切。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一个由没有个人独创性和个人志愿的规格统一的个人组成的社会,将是一个没有发展可能的不幸社会。教育不仅要培养学生具有参与社会生活必须的品质,促进受教育者的社会化,而且要形成与发展学生的个性,促进受教育者的个性化。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篇6

今天,教育部在这里召开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验交流现场会,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交流各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把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引向深入。

近年来,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工作。总理强调指出,体现社会公平,最主要的就是教育的公平,要办面向人人的平民教育。陈至立国务委员就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并于今年4月亲自到安徽铜陵调查研究,要求我们加大义务教育均衡工作推进力度,总结推广各地典型经验,深入研究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的一系列措施。

教育部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专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实现“两基”之后义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把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进一步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上来,采取多种措施,有效遏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教育差距拉大的势头,逐步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今天上午同志们实地考察了成都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进展情况,刚才六位同志作了经验介绍,明天上午还有大会发言,陈至立国务委员将作重要讲话,这对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下面,我就教育系统近期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讲几点意见。

一、树立科学发展观,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是“十一五”期间优先发展教育的三大任务之一,推进城乡、区域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重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一是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工作的战略重点。今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各地要把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作为“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加强规划、统筹和指导,加强对推进工作的领导与协调。在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新机制过程中,要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切实保障学校运转和学生就学,将好事办好,好事办实。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过程中,要重点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水平;要研究新形势带来的新问题,把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关注“留守儿童”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起来,把解决农村学生辍学问题、大中城市择校热和乱收费现象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二是要建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工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工作的大政方针已经明确,教育部门抓工作更多的是抓落实,要努力提高执行力,在抓落实上下功夫。要抓落实就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工作机制并加大对具体工作的指导。基础教育工作比较具体,似乎都是“小事”,但众多的小事就构成教育健康发展的基石。小事做不好,基石就不稳,基石就不牢。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政府的领导下,承担起具体落实的责任,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同志要积极协助,具体推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充分协商、协调行动、共同实施的工作机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三是要切实加强对具体工作的指导。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了解和全面掌握当地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教育不均衡的问题所在和差异程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新的情况,研究解决出现的新问题,制定出切合当地实际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努力解决基层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区分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类型,不断摸索总结适合当地实际的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可根据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抓好若干工作示范区,树立先进典型,带动面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制订标准,明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

努力缩小校与校之间的差距,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关键是要确定学校基本办学标准,明确今后发展方向。各地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或完善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基本标准。

一是要把标准的研究制订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随着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原有的义务教育办学标准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和发展的需要,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新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国家标准,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水平,重新制订或进一步完善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对学校建制、场地与校舍、设备与设施、经费与保障、校长与教师、课程与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确的量化要求和具体的发展标准。

二是制订或完善基本标准要体现国家“十一五”期间对义务教育的总体要求。办学基本标准要使学校的校舍能够为每一个孩子提供宽敞明亮安全的学习环境,学校的教学设施能够为每一个孩子上好各门课程提供必要优良的学习条件,学校的场地能够为每一个孩子参加体育、科技、文艺等活动提供必要的园地。校舍建设要继续强调安全、适用、够用,提倡资源共享,构建节约的、环境友好型校园。学校的校长要基本具备正确的教育观念、先进的教育理念、科学的管理方法、有效的管理手段;学校的教师要基本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科学的教育方法、认真的教育态度、真挚的教育情感、崇高的教育理想,有能力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身心情感状态、成长发展趋势。

三是制订或完善基本标准要体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趋势。东部地区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制订标准要促进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要求,努力实现高质量、高标准的义务教育。中部地区要全面推进农村地区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逐步缩小区域内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制订标准要适中,使每一所学校经过努力都能成为合格学校。西部地区要全力以赴推进“两基”攻坚工作,制订标准符合实现“两基”攻坚目标的要求,同时也要因地制宜地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切实缩小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差距

不合格学校主要是指办学条件、组织管理、师资配备、校风学风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没有达到义务教育阶段的办学基本标准的学校。各地要把消除不合格学校、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作为当前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紧要任务来抓,认真研究解决薄弱学校问题,要组织力量对当地薄弱学校逐校进行评估分析,找出薄弱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加强薄弱学校建设的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

一是对硬件不合格学校实施限期改造计划。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发展改革、建设、财政等部门,对于不合格学校,要在经费、项目上予以倾斜,集中力量加快改造进程,尽快使辖区内所有学校的办学条件都达到合格标准。可结合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等来进行。

二是对软件不合格学校要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对因领导和管理不力形成的教育质量不高、社区群众不满意不放心的工作薄弱学校,要组织力量逐一会诊和指导,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加强薄弱学校队伍建设的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可采取调整领导班子、加强教师力量、合理配置生源等多种办法,尽快改变学校整体面貌。这也是缓解“择校热”问题的一个根本性举措,因为人们择校既“择硬件”,更“择软件”。区域内学校在办学水平、管理水平、校风学风方面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而且一些原来的薄弱学校只在办学硬件方面做些改进,也很难在老百姓心目中一下子改变薄弱的形象,所以加强软件建设更为重要。如果薄弱学校的软件都加强了,择校现象就会大为改善。

三是要充分发挥具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公办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在目前发展不平衡的格局下,首先要加大优质资源共享的力度,以共享促均衡。优质资源要打破学校和城乡之间的分割,从制度上、政策上、经费保障上保障学区内所有学校都有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整合、重组、捆绑及校长、教师互相交流等方式,建立优质学校对薄弱学校的帮扶制度,全面提升这些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同时,要适应各地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调整乡村建制和人口变动等新的形势,合理配置好公共教育资源,在新建、扩建和改建学校时,适当调整和撤销一批生源不足、办学条件差、教育质量低的不合格学校。

四、加大教师对口支援力度,整体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

有一名好校长就有一所好学校,有一批好教师就能提高学校的总体水平。校长和教师队伍整体提升和合理配置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点环节,消除不合格学校、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关键也是提高校长、教师队伍素质。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各地既要重视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整体提升农村教师队伍的工作,又要重视城镇区域内校长、教师的合理配置和校际交流的工作。

一是要抓好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工作。各地要抓住“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契机,进一步组织好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建立经常性的渠道和机制,鼓励更多的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开展支教、送课、指导教研等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带动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在做好选派城镇教师长期支教工作的同时,各地要因地制宜拓宽支教渠道,组织开展短期支教、兼职支教等形式多样、灵活有效的智力支教活动。通过组织“特级教师讲学团”巡回下乡送教,城镇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带教或“走教”、“联聘”等形式,缓解农村学校紧缺师资不足的矛盾。要认真组织县域内城镇中小学教师定期到农村任教。

二是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农村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各地要积极组织农村学校教师到城镇办学水平高的学校跟岗学习、进修提高。要积极开发优秀教师示范课远程教育课件,将城镇优质教育资源送到农村学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教师统筹管理工作,合理配置城乡教师资源,认真做好县域内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规划;严格控制城镇中小学教师编制,适当提高农村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职务的结构比例,积极促进城镇学校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定期选派城镇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交流任教,并统筹安排落实好其他城市的教师到当地农村支教的工作。

三是积极鼓励并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精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引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支援农村教育,鼓励支持新任公务员和被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支教。今年国家又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项改革是配合实施西部“两基”攻坚计划的重要举措,对于缓解西部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紧缺状况,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质量和水平,逐步改变农村教师队伍面貌,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具有重大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研究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当地的政策措施。

五、加强信息化应用,普遍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和效益,按照常规方式难以在短期内得到解决。现代信息技术和远程教育技术的发展,为我们加快农村教育的发展,实现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供了重要途径。现在关键是要抓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应用,要把应用效益作为衡量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成败的重要标准。现在农村地区还有许多办学条件差、教学质量低的中小学和教学点,解决这些特别困难地区和学校的义务教育问题,是推进均衡发展的难点和重点。最便捷有效的办法,就是通过远程教育手段特别是教学光盘播放,把优质教育资源送下去,既可以解决合格教师配置问题,又可以较快提高教育质量。

当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教学光盘的普及应用作为推进教育信息化的一项主要任务,首先做到普遍使用教学光盘上课,并要认真研究解决普及应用教学光盘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尽快使更多的农村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小学、教学点利用光盘进行教学或辅助教学。

一是要大力推广和普及教学光盘的应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大力推进利用光盘教学或辅助教学在农村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小学、教学点的普及。要经常组织教学交流活动,加强不同形式和层次的教师培训工作,抓好教师利用光盘播放系统进行备课、教学、评估的环节,持续不断地提高广大农村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教育教学研究机构要加强对教学光盘的应用模式的研究,指导农村教师更新教学观念、学习先进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改进教学过程,扩展教育教学思路,提高教学水平。教师要注意发挥教学光盘在课堂教学中的作用,熟练掌握教学光盘的操作,学会应用教学光盘备课上课,根据教学目标要求,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生学习兴趣,组织好课堂教学活动。

二是要利用教学光盘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各地要结合实际,制订工作计划,针对农村学校主干课教师不足,教育质量不高的问题,充分发挥教学光盘的作用,大面积开好、开齐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科学、音体美等课程,改进教与学过程,改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利用教学光盘进行专题教育,丰富学生的生活,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开拓学生视野,提升学生的素质。充分发挥设备使用效益,保证每套设备每周使用不少于20课时。

三是要进一步增加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和成套教学光盘的配备。各地要结合农村现代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的实施,加大教学光盘和播放设备进教室的力度。工程招标结余资金主要用于为农村小学和教学点增加配备电视机、DVD播放机和成套教学光盘,不得挪作他用。

四是要切实保证采购光盘的质量。要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采购教学光盘。采购的教学光盘主要配备以小学一至六年级各学科、小班教学形式呈现、具有独立知识产权、与教材配套的教学光盘。各出版社出版的教材都要配有相应的教学光盘和教师培训光盘,以便农村中小学选用。开发制作的教学光盘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突出基础教育的性质、任务和培养目标,符合国家的课程标准和各项要求,适应农村中小学实际教育教学需要。

近几年来,在城市学校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特别是发达地区城市学校已经进入城域网和校园网的时代,大中城市和县区要充分利用这些现代信息技术资源,把它作为改造薄弱学校,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的重要手段,尽快提高薄弱学校的教育质量。

六、加快考试评价改革步伐,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各地要牢固树立素质教育的理念,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中小学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方面的有关要求,淡化升学竞争,为义务教育阶段实施素质教育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设较为宽松的环境。

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必须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各地要考虑人口变化因素及布局调整实际,合理设置学校,保障学生能够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的各类学校都不得以各种形式的考试选拔学生。在小学阶段,取消百分制评价方式,代之以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避免百分制因区分度太高而可能给小学生带来的过度竞争和不利影响。

二是各地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高中招生考试制度。目前全国已有550多个实验区在推进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开展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逐步改变考试分数作为评价唯一标准的做法,对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产生积极的引导作用。各地要继续努力探索和建立有利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高中招生考试制度,积极探索和完善考试成绩等级制、优质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定向分配给各初中等做法,减轻义务教育学生的课业负担和缓解升学竞争压力,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造条件。

七、完善政策制度,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体制保障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需要制定配套政策和完善制度,运用政策杠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通过制度约束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是要梳理清理已有政策。各地要对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新要求,全面回顾、梳理制定出台的各项政策、制度、措施。可能这些办法在过去是行之有效的,但要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该调整的调整,该完善的要完善。

二是要重点研究保障政策。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研究制定有利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涉及的财政投入、工资待遇、人事编制、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进一步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

三是要重点解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制度不配套的问题。如建立教师流动制度,就要相应制定待遇衔接的配套政策,鼓励优秀校长和教师向薄弱学校流动;改革招生考试制度,就要相应制定均衡生源的配套政策,调动所有学校的积极性;完善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制度,就要相应制定评价学校的配套政策,有效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之风蔓延的势头;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制度,就要相应制定奖励惩罚的配套政策,防止区域内城乡、学校间的差距继续扩大。

八、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

一是要依法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加强公办学校改制工作管理,20*年不得再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对已改制学校进行清理规范,不搞“一校两制”,具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公办学校不得改为民办或以改制为名实行高收费。义务教育阶段不再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不再以重点中学的名义开展招生宣传等活动。不要将实验班、特长班泛化,避免将“实验”、“特长”成为新重点的代名词。各地要对当地中小学举办的各种实验班、特长班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组织专家对办班效果进行科学论证和评估。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各种实验班、特长班,收费项目和标准应与普通班级相同,不得以办班为由额外加收费用。学校未经批准不得举办收费的各种班。

二是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收费行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新体制的地方和学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只能按“一费制”规定的额度收取课本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作业本费两项代收费和寄宿学生住宿费,除此之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出台任何收费项目,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展的所有教育教学活动和各种基本办学支出,一律在财政安排给学校的公用经费预算中开支,不允许通过向学生收费来解决。不得向学生收费统一购买教学辅导材料和学具。不得要求统一购买校服、卧具,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向学生免费提供。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文件规定,规范收费行为,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教育乱收费。及时研究解决改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新机制的各项专项资金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不得用于偿还以往债务。不得将公用经费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对以往一些地方和学校通过收费解决教职工福利待遇的问题,要报当地政府另行统筹解决,严禁挪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专项资金。要密切关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实施后农村中小学可能出现的失学辍学生返校、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回原籍就读等新情况,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政府报告,并提出对策性建议。

九、加强督导评估,促进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督导监测和评估是及时掌握义务教育均衡状况、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手段。

县级要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评估、监测、推进等制度,定期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间的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和遇到的突出问题。定期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发展情况,争取全社会的支持。

省级要加强部署、指导、检查,及时帮助基层解决发展中遇到的一些困难。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各地区相互交流和借鉴,对于工作突出的要予以表扬。国家也将建立相应的检查、评估和通报制度,积极推动这项工作。

教育部和国家教育督导团也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研究制订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评估,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将评估检查结果作为评价地方教育工作的重要指标,建立起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篇7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政府保障,建立和完善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的制度和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把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上来,积极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普遍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保证教育的公平、公正性,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推进城乡之间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扶持倾斜力度,深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通过组织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等,着力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大力加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加强继续教育培训、对口支教、城乡互动教学交流、送教下乡等,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现城乡优势互补、特色发展、整体提升。力争在3至5年内实现全区中小学校相对均衡,并使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办学条件、经费投入、师资队伍和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处于比较均衡的状态。

三、主要措施

(一)加大投入力度,逐步推进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均衡。

1.保证公用经费投入,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需资金。进一步完善“以县(区)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并及时足额拨付,进一步调整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加强对各项教育经费的统筹,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和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

2.加大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改造力度。结合学校布局调整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因地制宜,分步解决。到2012年完成撤并2所农村初中和22所小学及教学点,新建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完成18所学校标准化建设,其中中心小学11所、初中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达标比例占总校数的100%,全面完成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初步达到扩展学生生活服务设施建设面,学生寄宿、卫生等条件基本得到保障;建设运动场地、实验室、教育信息化;提高图书资料配置水平、音体美器材装备水平、教师配备水平和管理水平的“一扩三建四提高”的要求。

3.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资源的管理和应用。提高应用水平,努力实现“班班通、堂堂用”,使广大农村中小学生能共享优秀教育资源。

4.认真实施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安排,对全区中小学校舍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到2011年,全面完成校舍安全工程,使学校校舍达到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滑坡、泥石流和洪水、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真正把全区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5.加强中小学校安全工作。在学生中广泛开展交通安全、预防溺水、地震安全、人身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教育,健全和落实学校安全预警应急、联防联动、事故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校车安全管理,加强校舍安全隐患排查,保证校舍安全。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1.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强化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等管理职能,加强对全区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结合新一轮中小学教职工机构编制核定工作,提高农村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实现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采用同一编制标准,按要求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工资制度,依法保障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我区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向农村和山区教师倾斜。

2.加强校长队伍的管理。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严格校长选拔程序、任职资格和考核;重视农村校长培训,优先组织选派农村中小学校长参加全市“十一五”期间的任职资格培训和提高培训,提高农村中小学校长的管理水平。

3.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扎实开展新一轮继续教育,围绕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备好课、上好课、评好课、命好题、育好人”为目标,以提高教师新课程教学能力为重点,以提高培训质量为主线,贴近课改,贴近课堂,贴近教师,实施以校本培训为中心,整合集中培训与远程自修的培训模式,增强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和业务素质;继续开展全区“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教师”和“教学新秀”等评选工作,培养一批优秀教师和教学骨干,以此带动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继续开展对口支教、送教下乡、城乡教师教学互动等活动,建立教研员联系农村薄弱学校制度,深入学校、课堂,对学校教学管理、课堂教学、教师专业发展进行检查和指导,不断提升农村薄弱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4.建立教师、校长的合理流动机制,促进区内教师、校长的合理流动。建立健全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服务制度和城乡校际之间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城镇学校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的,应有1年以上在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城镇超编学校的富余教师向教师缺额的农村学校流动;要制订相应的奖励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城镇青年教师到农村任教。农村学校内的初级中学之间,中心小学与村完小、村完小与教学点之间的教师、校长也应交流。要通过中小学人员校际、城乡之间的合理流动,促进教育系统内部人才资源合理配置。

(三)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维护和谐有序的义务教育办学环境。

1.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政策。要均衡生源安排,合理确定学校招生范围,及时公布招生办法和结果,严禁任何形式的选拔招生,严禁使用非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开、公正、公平。

2.规范教育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重点学校和重点班,班额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实行电子化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课程计划,按规定开齐开足相关课程,严禁随意增减课程及课时。坚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保障学校开展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时间。

3.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项政策,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等所需合理支出从公用经费中开支。严格治理违规补课,杜绝乱收费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收取借读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和家长乱收费。

(四)落实扶助机制,保证弱势群体享受义务教育权利。

1.实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程。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和教育,完善留守学生档案,设立亲情电话,开展结对关爱,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合作,齐抓共管,努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思想、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2.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政策,实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城镇孩子享受同等待遇;对返乡的农民工子女,其户籍所在地学校不得拒收,保证他们尽快与当地儿童少年一样接受义务教育。

四、保障机制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篇8

日前,在**召开的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出席并作重要讲话)上,市被授予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地区(全国表彰92个市县,其中省3个,其它两个是胶南和东营)。12月中旬,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还将在我市召开。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城乡、县域和校际间教育差距不断缩小,教育公平化程度不断提高。所辖三市一区全部创建为省教育工作示范县。在省政府对17地市教育水平综合督导评估中,已连续6年总分名列前列(5年第一,1年第二)。现将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报告如下:

一、完善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统筹教育均衡发展

为切实加强政府对教育的统筹,我市在实行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的过程中,进一步细化县、镇两级政府的责任,加大了各市区对教育发展规划、学校建设、布局调整、教师队伍、教师工资、教育教学等的统筹力度,明确了镇级政府在改造和维护中小学校舍、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等方面的责任。2009年,撤消镇级教育行政管理机构,中小学的基建、教师、经费等实行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教育教学业务由镇中心学校校长直接负责。管理体制的进一步理顺和完善,使县、镇两级政府的办学责任更加明确,也便于县级政府对教育资源和经费投入的统筹,特别是在经费和建设方面重点向薄弱学校倾斜,为教育的均衡发展提供了保证。

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一是完善教师工资管理体制。自2010年起,市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通过银行按时、足额、直接拨到教职工个人账户。目前,全市城镇教师人均月工资3171元,农村教师人均月工资3031元,位居省前列。

二是公用经费逐年增长。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并逐年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目前,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小学达到499元,初中达到751元;城市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初中达到790元,小学达到508元,均高于省定上限标准。

三是健全助学保障体系。市、县两级教育部门都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加大了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在继续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杂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免课本费、补助生活费等政策的基础上,自2010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又全部免除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按每生每年300元标准给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乘班车补助,建立了高中段贫困学生政府助学金和中职补助金制度,健全了从小学到高中完善的助学体系。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做到了全部由公办学校接收,并免除杂费、免收借读费,划拨生均公用经费。

四是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政策。通过抓政策宣传、抓标准公示、抓监督检查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各项教育收费。所辖三市一区全部创建为“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

实施援教工程。2010年—2011年,市委、市政府实施了市直部门和市属企业帮扶农村薄弱学校活动,由100个市直单位和46个市属企业对全市办学条件相对薄弱的农村学校,开展“一对一”的帮扶,并把帮扶结果列入市政府对市直各部门的年度考核中。帮扶工作开展以来,各帮扶责任单位通过物资帮助、钱款救助、智力支持、技术服务等方式,切实为所帮扶的学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到2010年底全市被帮扶学校共接受捐助达到2151.2万元,有力促进了薄弱学校的快速发展。

二、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加快学校规范化建设,推进办学条件均衡化

为提高有限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益,集中改善办学条件,保持规模与效益的统一,市一直将农村学校的布局调整作为一项重要的教育工作,常抓不懈。到目前,全市农村学校的布局调整基本到位,现平均每个镇只保留了1.8所小学、1.3所初中,农村小学、初中平均在校生规模分别达到585人、980人,使原本分散的教育资源得到适度集中和优化,学校的规模效益、管理效益和办学质量得到了很大提高。针对布局调整带来的学生上学交通问题,市实施了学生班车工程,自2002年10月起,启动了以“政府采购、社会参与、财政补贴、费用减免、统一标识、学生专用、部门监管”为模式的农村学生班车工程。凡购买学生班车的,县级政府一次性补助1.5—2万元,并减免养路费、保险费等费用,年底每辆车每年给予8000—9000元的补助。对贫困学生乘车,财政每生每年补助300元。目前,全市共运行学生班车630多辆,基本解决了农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问题。2008年10月,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在我市召开了校车管理现场会,推广我市的经验。

为进一步解决农村中小学相对薄弱的问题,2011年9月,市政府召开全市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确定了全面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的四大工程:

一是规范化学校建设。到2012年全市所有农村中小学校全部达到市级以上规范化学校标准。

二是农村中小学“食暖行”工程。到2012年,基本解决农村学生中午就餐、冬季取暖、上下学交通问题。

三是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

四是农村中小学信息化工程。为了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市政府出台“以奖代补”政策,拿出128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规范化学校”和“食暖”工程建设的奖励,并按照与省财政1:1的比例配套农村中小学校教学仪器更新专项资金。同时市政府与市区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把完成情况纳入了市政府对市区政府的工作考核中,有力地调动了县级政府办学的积极性。

目前,全市农村小学、初中已全部创建为市级规范化学校,提前2年完成规划目标,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发生了根本变化,城乡教育的差距进一步缩小。

三、建立城乡教育共同体,同步推进教育改革,确保教学质量均衡化

一是保持学校间的均衡发展。市取消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的划分,更加注重每一所学校的规范化程度和办学特色。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全部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无择校。城区学校之间、农村学校之间生源质量相当,保证了各学校的公平竞争和良性发展,使教育质量能够一直保持整体上升。

二是推动城乡学校教育管理和教学水平的均衡发展。全市城市每所学校普遍与农村2所学校共建一个学区,成立学区教育委员会,发挥城区学校的管理优势和师资优势,建立干部交流制度,城乡学校选拔优秀的青年干部相互挂职交流,提高农村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管理水平。城乡学校开展“中心教研组”活动,充分利用教育网络加强教研,达到“同研一节课,同上一节课”的目标,以此提高农村学校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三是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同步进行。在一些重大的教育改革与发展方面,全市实行市区、城乡一盘棋战略,同步规划,齐头并进。在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中,全市所有学校实行“齐步走”。从2008年至2011年,全市的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分别进入新课改实验,全市统一进度,避免了将来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区域性差异。

四、优化教师结构,加强教师交流,强化教师培训,促进教师资源的均衡化

一是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一方面合理分流,解决农村教师超编问题,畅通出口。2012年全市农村教育工作会上出台政策:对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人员,本人申请,经组织批准,可提前办理退休手续。到目前,全市已分流2000多老龄教师。一方面每年为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学校补充新教师,畅通入口。2010、2011年,分别招聘录用新教师428、399人,新任小学教师全部达到专科学历,初中教师全部达到本科学历,其中到农村任教的新任教师分别达到了81.3%和56.3%。

二是实施城乡教师交流制度,城乡教师交流达2359人次,促进了城乡教师间的相互学习和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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