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这是姚庄镇南鹿村农民钟林家的一本账。2010年,钟林家通过农房改造集聚住进了桃园新村,用农村的宅基地换得了集镇上的3套商品房,其中出租两套,每月租金1300元。家里的7亩承包田有5亩出租流转,每年租金4000元。光租金收入就可以支付一家子的生活费。钟林夫妻两人都在“昱辉阳光”公司工作,每月工资7200元,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60多岁的丈母娘在镇政府做保洁员,月收入850元。腿脚不便的老丈人每月享受政府残障补贴。
关键词:租金收入 幸福 城乡 2010年 住房公积金
单位:《今日浙江》编辑部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