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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为视障读者服务的探讨——以青海省图书馆为例

杨来宝 群文天地 2018年第05期

摘要: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三十四条明确提出:“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考虑老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特点,积极创造条件,提供适合其需要的文献信息、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服务.”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图联的《公共图书馆宣言》提出:“公共图书馆应不分年龄、种族、性别、宗教、国籍、语言或社会地位,向所有的人提供平等服务.

关键词:公共图书馆法读者服务青海省图书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

单位:青海省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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