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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理解

陈梅英 思想政治课教学 2007年第02期

摘要:人教版高三政治教材P47谈到,依据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即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审理和判决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经济案件、行政案件的权利,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均不得干涉。在教学中学生对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往往不甚理解,甚至会产生法院的权力是不是高于一切的疑惑,那人民法院与人大、与党委、与检察院的关系又要怎样的呢?现就相关问题作如下阐述:

关键词: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政治教材法律规定

单位:湖南省浏阳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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