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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份额不是判断垄断的关键性标准

梁辰 通信世界 2012年第15期

摘要:4月18日,360与腾讯诉讼战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打响了。360要求腾讯停止所谓的"垄断行为"、赔偿经济损失1.5亿元,并在媒体刊登道歉申明,腾讯则请求法院驳回360全部诉讼请求。 360控诉腾讯的主要证据之一,就是引用了2009年CNNIC的《即时通信用户调研报告》中提及的“腾讯QQ以97.4%的绝对优势稳居市场第一的位置”。而腾讯则根据该报告后续中提到“新兴即时通信软件业表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进行反驳。

关键词:腾讯公司市场份额垄断关键性标准

单位:《通信世界》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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