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卫生经济研究 > 药品零差率下医院收费核算方法必须转换 【正文】
摘要: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试点已经启动,但现行《医院会计制度》(以下简称《现制度》)规定的“售价核算”方法已不能适应,必须转换成“进价核算”。
关键词:医院药品 零差率 核算 医院收费
单位:江苏省徐州市卫生局 江苏徐州221002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医院 江苏新沂221400 江苏省新沂市中医院 江苏新沂22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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