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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书法艺术教学与学生能力的培养

肖志刚 艺术教育 2006年第04期

摘要:200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正式实施。这令很多教师兴奋不已,中小学的写字(书法)教学总算有法可依了!但在兴奋之余,人们不得不面对一些重要的问题,“被人们淡忘多年的写字课究竟该怎么教?它与学生能力的培养究竟有何关系?”带着种种问题,笔者对写字教学作了肤浅的探索,认为应在以学生为主体的前提下,着重从“赏”“听”“练””悟”“背”五个方面培养学生能力。

关键词:书法艺术教学以学生为主体能力的培养有法可依写字教学

单位:湖南省嘉禾县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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