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公路 > 服务也得“可持续” 【正文】
摘要:过去在山东某些地市,清障对于当地交警和路政人员,“先到先得”是彼此默认的“规则”,后明确职责后,公路部门开始独立行使这一职能,并走入良性循环。然而几年后,高速公路清障服务费作为省内一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被取消,问题开始浮现:在清障资金来源尚不明确的情况下,这项公益服务如何延续?
关键词:服务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公路部门 高速公路 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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