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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政府监管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

季晓佳; 陈洪涛; 王迪 中国环境管理 2019年第02期

摘要:在中国经济和媒体环境发生巨大变革的情况下,外部压力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研究面临新的社会背景。基于传播学议程设置理论、关注理论与信号传递理论,本文以2016年沪深A股八大重污染行业的315家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研究了媒体报道与政府监管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其中,媒体类型既考虑了传统纸媒,也考虑了以新浪微博为代表的网络新媒体,政府监管方面采用2014年调整后的PITI指数对监管力度进行评价。研究发现,媒体报道数量越大,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越丰富,但并不能提高其信息披露质量;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主要受媒体报道倾向性的影响,而媒体报道的数量对其影响较弱;地方政府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监管力度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并不显著。此外,随着地方政府监管力度的加大,媒体对企业的关注度下降,导致政府监管在媒体监督企业环境信息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削弱作用。研究表明,随着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化进程的大力推进,环境制度约束相对舆论监督,在企业信息披露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企业信息披露微博报道媒体报道政府监管议程设置

单位: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江苏南京211189; 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 美国伊利诺伊州6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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