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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 和谐税收:征纳和谐源于公平公正

刘勇 中国税务 2007年第01期

摘要:中国自古就有追求政治和谐,社会和谐的思想和主张。“礼之用,和为贵”,是孔子的和谐观:“上合天心,下合地理,中合人和”,《水浒传》的引首句就告诉了我们朝代兴衰的规律,现代税收属于公共财政范畴,“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思想,本质上也与和谐社会“和”的目标不谋而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完整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并将其列为应该全面提高的五大执政能力之一,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更进一步明确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

关键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现代税收公平公正十六届四中全会社会主义的本质

单位: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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