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税务 > 政策 【正文】
摘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9号) 通知要求,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对于减免车船税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联合《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船舶)减免车船税的车型(船型)目录》实施管理。
关键词: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 节约能源 能源使用 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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