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政策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2号) 公告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20091212号)中技术转让收入计算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可以计人技术转让收入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是指转让方为使受让方掌握所转让的技术投入使用、实现产业化而提供的必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产生的收入,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的与该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关键词:技术转让合同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政策技术咨询

单位: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税务

部级期刊

¥336.00

关注 42人评论|1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