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税务 > 政策 【正文】
摘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 通知明确: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到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关键词:营业税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 企业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
单位: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相关期刊
相关范文
部级期刊
¥3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