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德育 > 北京市教委:校长教师工作满6年需交流轮岗 【正文】
摘要:根据北京市教委日前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今后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或工作满6年的正、副校长和教师,原则上要进行交流轮岗。
关键词:北京市教委 教师交流 学校校长 教师工作 轮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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