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湖南省衡阳市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共有527名市人大代表出席会议(2人因故未能出席)。在差额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93选76)的过程中,发生了严重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下文简称"衡阳贿选案"),共有56名"当选"的湖南省人大代表存在贿选行为,有518名衡阳市人大代表和68名大会工作人员收受钱物,涉案金额1.1亿元。
关键词:党员干部 行为规范 代表资格 价值取向 法治教育
单位:中共重庆市开县县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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