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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法上的“义绝”:基于学术史的考察与反思

张群 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2011年第01期

摘要:<正>在中国古代婚姻法中,"义绝"是"七出"之外的法定离婚情形。但因为"七出"还受到"三不去"的限制,"义绝"却是无条件的必须离婚、违者甚至还要受到刑罚,因此一直受到学者的格外关注。但是,自陈鹏《中国婚姻史稿》1990年出版之后,学者几乎没有再在资料搜集和制度考证上取得重大突破,反而是在资料的解读与阐释上,续有创获,如日本学者滋贺秀三首先提出,从唐律到明清律,"义绝"制度呈现出家族重要性降低、夫妻关系重要性上升、国家干预力减弱的变化;金眉从法学角度,认为"义绝"之"义"指"夫妻基于

关键词:义绝中国古代法夫妻关系离婚制度婚姻关系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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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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