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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的价值

时间:2023-03-22 10:40:53
摘要:农村低收入人口是农民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1〕。
关键词: 农村 低收入人口 常态化帮扶

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的价值

农村低收入人口具有相对性,是动态发展的,他们的经济来源有限,自我发展能力较差,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增收致富渠道不多,面临返贫的风险相对较大。我国消除绝对贫困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农村低收入人口成为重点关注和帮扶的对象,他们的经济收入状况事关农村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乡村振兴的高质量发展,更关系到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构建分层分类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是提高农村低收入人口的生活质量,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

一、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的价值意义

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既是农村低收入人口内心的期盼,也是党委政府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对提高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实现共同富裕意义重大。

(一)提高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质量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农民群体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收入水平相对较低,生活质量没有跟全国人民同步,是新时代的弱势群体之一。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通过整合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帮扶资源,出台针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帮扶措施,并根据农村低收入人口的不同需求,从就业、教育、低保、技能提升、基础建设、医疗养老等多方面给予帮助,能够及时解决好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急难愁盼问题,确保吃穿住不成问题,实现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农村成员内部贫富发展差距过大,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我们党十分重视农村低收入人口这个特殊群体,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有效的针对性帮扶措施,构建起常态化帮扶机制。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的建立,有利于保持脱贫攻坚期间总体帮扶政策的稳定和延续,有利于农村低收入群体保持稳定,也有利于脱贫攻坚既有成果的巩固和拓展。特别是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进程中,进一步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不断缩小他们与其他村民之间的发展差距和收入差距,让每个人都得到较好的发展,可以让农村低收入人口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感受到党委政府对他们的重视关怀,有效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实现共同富裕需要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共同富裕成为新时代的中心课题。要实现共同富裕最困难、最薄弱的群体还是农民,特别是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共同富裕是实现全社会共同富裕的关键一环〔2〕。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不是一句空话,而是要体现在具体的政策倾斜和行动上。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能够更好地保障农村低收入人口的生活质量,增加他们的收入,使得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有所保障,不断提高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是贯彻落实“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要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3〕的具体行动,为共同富裕打下了稳定的基础,保证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不落一人。

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面临的难题

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农村低收入人口这个群体,通过加大对他们的帮扶力度,采取了管用的措施,有效地防止了规模性返贫。但是,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面临的困难挑战依然存在。一方面,农村低收入人口规模相对较大、居住零散、需求多样。2020年,我国消除了绝对贫困,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但我国相对贫困依然存在,农村低收入人口还有一定的规模。2021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指出,截至2021年底,全国有农村低保对象1945.0万户、3474.5万人,共有农村特困人员437.3万人,另外还有易返贫致贫和其他困难人员500万左右〔4〕。这三项人数累加起来将近4400多万人。无论是按收入划线,还是用生活水平倒排法测算,“十四五”期间,我国需帮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大致为1亿~1.1亿〔5〕。农村低收入人口规模相对较大,这是我们面临的客观事实。在农村低收入人口当中,“老、弱、病、残”的人数不少,他们自我发展的能力相对较差,更多的是依靠党委政府兜底政策来保障。同时,农村低收入人口居住零散、需求多样也给基层治理带来困难。农村低收入人口是零散分布在广大农村地区,每个人的境况又不一样,需求呈现多样性,通过规模治理改变现状效果不明显。另一方面,农村低收入人口文化水平低、技能缺,是造成收入低的深层根源。《2020中国农村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农村居民家庭户主文化程度统计中,小学程度占到32.5%,未上过学占到3.6%〔6〕33。也就是说我国农村居民家庭户主有36.1%属于小学以下文化程度。而在这些农村居民家庭户主当中,不少人就是属于农村低收入人口的范畴。在农村低收入人口中,很多是老年人和五保对象,不仅文化水平低,几乎没有一技之长,甚至还得靠人照顾。还有部分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由于发展意识、进取心不强、安于现状,通过提高文化技能改变现状的主动性、积极性不是很高。

三、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的路径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特殊的群体,党委政府要更加重视他们的发展,实施分类分层帮扶,构建完善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进而实现共同富裕。

(一)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的识别定标机制

精准识别农村低收入人口,是高效开展帮扶的前提。一是科学设定标准。农村低收入人口识别需要统筹考虑经济基础、资源禀赋、发展水平和城乡、区域现实差距等多种因素。要根据国家的标准,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地的农村低收入人口量化标准,为基层的同志精准识别农村低收入人口提供执行依据。二是完善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好村民小组组长、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员(驻村第一书记)及乡镇包村干部的作用,在他们入村进户的过程中,通过访谈和实地察看,深入了解群众生产生活和家庭收入情况,将符合农村低收入条件的村民,及时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的范畴,并给予帮扶,防止他们返贫。三是不断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数据库。要在贫困识别的平台上进一步优化整合数据信息,发挥大数据的作用,破除信息孤岛现象,多维度多领域精准识别农村低收入人口,做到不遗漏一人。同时,还要用好数据信息平台,动态跟踪监测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情况,对有返贫迹象的要及时发出返贫风险预警,提醒相关部门主动介入防止他们返贫,做到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

(二)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技能培训和道德教育

党委政府要善于挖掘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潜质,不断提高他们的技能和道德素养,建立覆盖低收入人口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体系。一是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技能培训。要根据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技能诉求并结合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开展“农业科技下乡、实用技术培训”,采取需要什么、缺什么,就补什么。同时,要依托各类科研院所、职业技术学校和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学科资源优势,开展种植、养殖、旅游、民宿和民族工艺等方面的技能培训。培训可以采取专家课堂讲授、网络远程学习和现场实训相结合的方式,拓展他们的视野和提升业务技能,把他们培养成“土专家”“田秀才”,掌握一技之长,使农村低收入人口适应时展的需要。二是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思想道德教育。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乡村振兴中的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思想道德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良好的乡风文明滋润他们,培养乐观进取的心态,引导他们向善向好,感恩社会和感恩帮扶人员。

(三)拓宽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就业帮扶渠道

为了提高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外出就业的积极性,对跨省市就业的,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降低他们的就业成本。二是不断拓展就业岗位。要根据农村发展的需要,增设一些公益性岗位,优先聘用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让他们可以在家门口就业,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支持农村地区在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方面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就近就地增加就业岗位安置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另外,还要发挥好东西部协作中的就业帮扶作用,把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输送到发达地区或优先招聘到协作对口的企业就业。

(四)推进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对口帮扶

实现乡村振兴就要促进农民持续增收,逐步缩小城乡、农村内部不同群体和不同地区农村间的差距,特别是要深入推进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对口帮扶,有力地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一是继续开展帮扶联系工作。把选派优秀的乡村振兴工作队员作为常态化工作,依托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后盾单位的实力和优势,有针对性的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给予帮扶,并要求帮扶联系人定期走访,做到应帮尽帮。二是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一方面,要完善东西部结对帮扶关系,优化协作结对方式,提升市场化协作水平〔8〕。依托发达地区的资源、资金和技术的优势,重点做好产业协作、消费协作、就业协作、科教协作等帮扶。另一方面,要深入做好中央国家机关单位及央企定点帮扶工作,安排有能力的部门、单位和企业承担更多责任,通过这些单位的优势,助推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发展。三是建立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要推进领导干部下沉,强化纵向互动,优化“干部进村,包社联户”工作格局,加速省—市—县—乡—村之间的信息传导,增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统筹力。

(五)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的产业帮扶

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基础。产业发展是助推农村低收入人口增收关键,只有因地制宜地发展产业,农村低收入人口才有就业的机会、家庭才有收入。一是做好农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要开展特色产业提升行动,根据农村地区的实际,立足于资源优势,建立乡镇和村产业发展名录,重点发展关联度高、辐射带动力强的产业。并提高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重点支持帮扶产业的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还要打造区域公共农产品品牌,及时申报地理标志,积极创建“乡字号”“土字号”特色品牌,通过打造品牌,提高知名度,扩大产品销售量,提高经济效益。二是鼓励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与到产业发展中。要基于比较优势和因地施策原则形成差异化、特色化的产业帮扶模式〔9〕。大力鼓励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与当地特色产业的发展,并在技术、资金、管理、用地及产品销售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特别是要用好小额信贷政策,积极推进“富民贷”,让农村低收入人口在产业发展中,增强自我发展的动力,获得更多的实惠。三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脱贫人口充分受益。特别要重点推动建立合作社绑定农户、龙头企业绑定合作社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提高产业帮扶组织化程度,使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形成稳定利益联结并分工合作,将小农户带入大市场。四是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不断深化农产品加工,延长产业链,充分发挥二产的接一连三的作用。同时,推进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创意农业、功能农业,拓展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让农村低收入人口在乡村产业链当中增加收益。

(六)加大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兜底保障

加强社会保障的兜底功能,把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纳入社会保障的范畴,特别是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合作医疗要给予更大倾斜,实现低保覆盖范围的扩大和政策工具的调整,不断筑牢党委政府兜底保障的责任。一是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实施分类分层兜底。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给予低保兜底,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兜底线“不落一人”,实现丧失劳动能力和弱劳动能力的“兜起来”。同时,要加大财政统筹力度,继续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政府统一购买,减少农村低收入家庭的开支,减轻他们的负担。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低收入人口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二是对农村基础设施升级提质。要深入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护,健全农村供水工程管护机制,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众饮水安全。还要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重点强化农村改厕、污水垃圾处理及村容村貌改造等项目建设,改善农村低收入人口的生产生活环境,提升他们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作者:甘灿业 单位:中共柳州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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