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工智能运用领域的逐渐拓宽,也为司法改革带来新的活力。在他国已经开始探索建立司法裁判人工智能化系统的基础上,本文结合我国司法裁判的实际情况,通过分析司法裁判和人工智能之间的差异性和共性,认为司法裁判人工智能化具备可能性,并提出未来我国司法裁判人工智能化的发展路径——分类建立司法裁判人工智能化系统,根据案件的难易、复杂简单程度的不同,将现有案件分为普遍无争议案件,相对有争议案件,重大、复杂、新案件三类来确定人工智能在司法裁判中的适用领域,以期对我国司法裁判的发展提供新的思路。
关键词:司法裁判 人工智能化 法律思维
单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四川成都61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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